
監督責任清單篇1
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夯實局黨組主體責任,根據市委辦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實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工作的通知》(xx辦字〔xx〕xx號)要求,現結合xx機關實際,制定出中共商洛市xx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一、局黨組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28項)
局黨組是局機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領導班子對全面從嚴治黨履行全面集體責任。要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納入xx工作總體布局,統籌謀劃,主動作為。堅持兩手抓,既要抓局機關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落實,又要在履行xx監督職責時,加強對被審單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檢查,切實把黨組履行主體責任的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時傳達學習黨中央和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推動xx局黨的建設不斷深入、責任落到實處。
3.集體研究、直接部署推動xx機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重點工作、重要事項和重要安排,明確班子成員分管(協管)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健全責任分解、落實、督促機制。
4.在研究部署專項工作的同時,對全面從嚴治黨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市xx機關黨風廉政工作會議,總結安排工作。
5.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6.及時落實巡察、作風巡查、全面從嚴治黨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組織重要問題線索查核,推動整改措施落實,按時完成并報結。
7.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全局目標任務統一考核。局黨組要與局領導、科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報告程序、內容和形式,運用好考核結果,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作用。對不按規定報告的、履職不到位的實施責任追究。
8.完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雙報告制度,局黨組于每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紀委報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受理各科室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報告。
9.組織科室主要負責人進行履行主體責任述職并點評,聽取各科室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
10.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11.建立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報曝光典型案件并保持一定力度。
(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12.把堅定理想信念教育作為黨的思想建設的首要任務,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記黨的宗旨,挺起共產黨人的精神脊梁。
13.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糾正“四風”。
14.加強紀律教育,強化紀律執行,及時組織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將紀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機關培訓計劃和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習慣在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學習。
15.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16.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17.落實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18.在全局倡導忠誠老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清正廉潔等價值觀,弘揚新風正氣。
(三)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19.學習貫徹省委、市委“三項機制”,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
20.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21.在xx中加強對執行換屆紀律情況監督檢查,及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四)健全完善體制機制
22.支持駐局紀檢組深化“三轉”,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其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23.領導和支持駐局紀檢組嚴肅查處腐敗大案要案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為紀檢組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24.依規依據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五)管班子帶隊伍作表率
25.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26.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效、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任前廉政考試、廉政談話等制度。
27.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紀委留存和備案。
28.上級黨委、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二、黨組書記、局長xx第一責任人清單
(一)職務與分工:黨組書記、局長主持xx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政金融xx科
(二)責任清單(18項)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開黨組會議,分析研判形勢,結合xx實際研究部署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參加涉及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全局性的會議和活動,對反腐倡廉重點工作認真部署、協調、督促、落實。
4.組織局黨組領導班子聽取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重要案件查處情況匯報,研究推進工作的具體措施,推動上級巡視、巡察、專項工作檢查的整改落實。
5.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聽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加強督促指導,推動責任落實。
6.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每年與班子成員至少進行一次廉政談話,把紀律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告、處置。
7.每年對科室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提出履責要求。
8.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對履責不力的予以約談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問責。
9.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0.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駐局紀檢組按照《黨章》和“三轉”要求,履行督促“兩個責任”落實、開展紀律審查、糾正“四風”、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問責失職失責行為等職責,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幫助排除辦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擾。
11.落實中、省紀委公開曝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導駐局紀檢組每年通報曝光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
12.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13.研究制定黨組、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更新責任清單內容,推動審議通過。實行“簽字背書”制度,對市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任務分解、年終工作總結報告等進行審閱,提出意見并簽名,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責的依據。分別與班子成員和科室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14.每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市委和市紀委報告上一年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
15.每年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6.每年為干部職工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
17.督促指導辦公室、財政金融xx科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
18.局黨組、上級黨委、紀委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三、領導班子成員責任清單
(一)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黨組成員、調研員分管經貿科、農林水xx科、社會保障科。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里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4.督促指導經貿科、農林水xx科、社會保障科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范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范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二)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固定資產投資xx科、行政事業xx科、內審中心、局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里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4.督促指導固定資產投資xx科、行政事業xx科、內審中心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范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范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三)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局黨組成員、總xx師分管審理稽核科,協助局長管理財政金融xx科、xx信息中心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里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4.督促指導審理稽核科,協助局長督促指導財政金融xx科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范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范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四)xx責任清單(5項)
職務與分工: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組組長分管局監察室工作
1.協助局黨組加強全面從嚴治黨和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工作,帶領紀檢組按照黨章規定,圍繞執紀監督問責,履行黨的紀檢檢查職能。負責紀檢組的全面工作及對干部職工的教育、監督、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好市紀委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及時傳達、學習中省市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部署、安排、要求,并結合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意見。
3.督促局黨組和局領導班子進一步細化、明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體系和運轉機制,建立務實、明晰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程序。
4.加強與省xx廳、市紀委、局黨組和局領導班子的聯系、溝通,及時向局主要領導反饋紀檢組執紀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促進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有效落實。
5.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提醒約談,使瞪眼睛、咬耳朵、拉袖子等監督方式經常化、制度化。
(五)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副處長協助處長分管xx處的日常工作、局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里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4.督促指導xx處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范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范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六)xx責任清單(15項)
職務與分工:經濟責任xx辦公室主任分管經濟責任xx工作、局扶貧工作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里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4.督促指導實施經濟責任xx的xx組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范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范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監督責任清單篇2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以及上級黨委全面從嚴治黨部署要求,確保公司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內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責任清單。
一、主體責任
(一)黨組領導班子責任(25項)
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帶頭尊崇黨章黨規黨紀,緊密結合轉型發展,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1、組織領導責任
(1)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對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負全面領導責任,主抓直管,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2)把政治建設作為根本性建設,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防止和糾正“七個有之”和“五個有的”,切實做到“五個必須”。
(3)堅持“三個統一”,堅決貫徹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上級黨委、紀檢監察組以及上級黨委、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性任務安排。
(4)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從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等方面,著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堅決懲治X業腐敗,努力形成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
(5)堅決落實黨中央對X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正確處理全面從嚴治黨和經營發展穩定大局的關系,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和公司黨委關于公司轉型發展的戰略部署。
(6)主動擔負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至少每半年召開1次黨委班子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遇有重要事項,及時集體研究決策、作出部署。
(7)認真指導檢查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本級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本級紀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情況匯報和下級黨委及其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報告,分析研判形勢,督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8)抓好責任分解,公開曬責,提請黨員干部監督,督促抓好落實,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責任體系。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年度工作綜合考評范圍,組織開展對下一級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況在適當范圍內通報。
(9)嚴格落實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黨委和紀委(或紀檢監察組,下同)請示報告重要情況、突發情況、重大風險問題和重大決策,每年12月底向上級黨委和紀委提交本年度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書面報告,同時接受下一級黨委的書面報告;按規定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學習貫徹落實重要會議精神、班子成員分工及調整、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及移交問題線索處置等情況。
(10)堅持“強企必先強黨建”原則,加強黨委班子建設,選好用好管好一把手。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整改軟弱渙散的基層黨組織。加強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為基層黨務干部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建立完善教育、管理、服務黨員的長效機制。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
(11)開展廉政教育。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黨委要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強化查處一案、警示一片、規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夯實廉潔從業、實干擔當的思想基礎,改良公司政治生態。
2、選人用人責任
(12)樹立鮮明的重實干重實績用人導向,堅持好干部標準,建設有理想、有信念、能吃苦、能戰斗的優秀干部隊伍。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完善干部考核體系,切實解決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全面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建立健全盡職有為免責制度,充分調動基層積極性。
(13)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嚴肅選人用人紀律。根據要求組織開展干部選撥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對民主評議滿意度明顯偏低、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依規追究責任并督促整改。
3、作風建設責任
(14)堅定不移糾“四風”、樹新風,堅決貫徹上級黨委和公司黨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堅持不懈抓節點、抓查處、抓曝光。配套完善相關制度措施,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15)有針對性地開展作風建設專項整治。堅決糾正群眾反映強烈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空泛表態、敷衍塞責、應景造勢、出工不出力等不良作風,嚴肅查處掩蓋風險、責任掛賬、業績不實等突出問題。對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歪風陋習露頭就打,對“四風”隱形變異新動向時刻防范,對侵害職工利益的問題堅決整治,著力打造優良作風。
4、監督管理責任
(16)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修復和凈化政治生態。嚴格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明晰黨組織議事規則,建立健全務實管用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嚴禁專權濫權、隨意拍板。堅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著力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堅決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風邪氣,倡導清清爽爽的同志關系、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系、干干凈凈的業務關系、清清白白的社會關系。
(17)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查找黨內監督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扎緊織密制度籠子。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認真落實《關于經營活動中防止利益輸送有關規定的通知》,重拳治理利益輸送問題。積極推進黨務公開,推動權力公開透明、陽光運行,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18)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制度,切實解決監督執紀“寬松軟”問題,真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19)按照從嚴、常在、常態的要求抓好監督工作,嚴格執行述職述責述廉、民主生活會、提醒、函詢、誡勉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深化拓展日常監督的深度廣度。
(20)加強和完善對巡視工作的領導,把巡視與凈化政治生態、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解決日常監督發現的突出問題結合起來,形成監督合力。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圍繞貫徹重大X業方針政策、上級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公司重點工作,開展常態化、全覆蓋式的巡視巡察。按規定向上一級巡視巡察機構報備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報告工作。加強巡視整改,對移交問題線索逐一落實,及時公開整改情況。
(21)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不履行主體責任或者履職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22)加強對同級紀委和所轄范圍內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檢查其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
5、支持推動責任
(23)自覺服從上級紀委監督,主動接受同級紀委監督,積極支持同級紀委按黨章規定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落實“三個為主”,深化紀委“三轉”,推進各級紀委書記專職化,逐步單設各級紀檢監察部門,配齊配強紀檢監察干部,關心紀檢監察干部成長。
(24)領導和支持紀委紀律審查工作。嚴格履行黨委在查辦黨員干部違紀案件中的職責,定期了解反映黨員干部問題線索和紀律審查情況,協調解決紀律審查中的重要問題,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6、表率責任
(25)充分發揮以上率下作用。黨委班子成員帶頭貫徹《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帶頭接受黨內監督,帶頭踐行黨的群眾路線、“三嚴三實”等要求,帶頭學習宣傳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帶頭培養良好家風。
(二)黨委主要負責人責任(12項)
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強化政治擔當,牢固樹立抓從嚴治黨是本職、抓不好從嚴治黨是失職、不抓從嚴治黨是瀆職的觀念,履行好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抓班子、帶隊伍、管門戶、做表率,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取得實效。
1、持之以恒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創新學習方式,解決實際問題。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堅持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每年至少安排1次專項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黨紀條規主題學習。每年圍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主題講1次黨課。
2、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上級黨委、紀檢監察組以及上級黨委、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學習傳達、研究謀劃、動員部署、責任分解、督辦落實、責任追究等組織領導工作。
3、按照公司黨委安排部署,抓好專題警示教育、教育反思、自查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階段工作。
4、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推動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
5、積極承擔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每年不少于2次主持召開黨委會議,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部署全面從嚴治黨等工作。對黨委肩負的主體責任各項任務靠前指揮、具體主抓,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6、落實“簽字背書”制度,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任務的安排部署、責任分工、推進落實和對上級的請示報告、紀律審查報告、專項工作、述責述德述廉等請示或報告進行把關審簽,提出明確意見。
7、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下一級黨委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認真落實廉政談話、檢查考核等制度,及時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動態和干部群眾的評價反映,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要求。
8、全面領會和深化運用“四種形態”,立足抓早抓小,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廉潔自律,發現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對于問題比較嚴重的,及時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規范做好新提任干部、分管條線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工作。
9、主動接受和支持同級紀委對本級領導班子及成員的監督,積極支持紀委向上級黨委、紀委按規定辦理的請示報告事項,支持同級紀委對發生問題的下一級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執紀問責,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
10、對下級黨委落實主體責任不力,檢查考核發現問題較多、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集中、民主測評滿意度較低的,及時約談其主要負責人,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對不履行主體責任或者履職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11、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管好配偶、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如實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黨內一定范圍內主動公開個人重大事項,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每年向上級黨委、紀委、同級黨委報告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員廉潔自律等情況,接受監督和評議。
12、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一把手”末位表態和回避等制度。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定期組織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黨委班子及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和個人廉潔從業情況納入對照檢查重要內容;積極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三)黨委其他班子成員責任(10項)
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全面從嚴治黨負領導責任,嚴格履行“一崗雙責”,把全面從嚴治黨目標任務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之中。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上級黨委、紀檢監察組及上級黨委、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職責,主動擔當,協助黨委主要負責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把黨建工作與分管業務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進,堅決防止只抓業務不帶隊伍的問題。定期研究、部署、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主動靠前指揮、具體主抓、履職盡責。
3、督促指導分管部門、聯系單位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有效管用措施,促進權力規范運行,防止違規違紀問題發生。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門范圍內上1次黨課。
5、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每年至少約談1次分管部門和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及時掌握廉政風險情況,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提醒談話,督促及時糾正,對于問題比較嚴重的,及時向黨委、紀委報告。
6、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和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履行責任不到位的,及時約談相關人員,提出具體整改意見。
7、主動接受同級紀委監督,對發生在分管范圍內的違紀違規問題及時發現、主動揭露,支持紀檢監察部門執紀問責,協調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幫助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8、嚴肅黨內組織生活,積極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結合工作分工,就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和個人廉潔從政情況嚴格對照檢查,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9、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切實增強“四個意識”,進一步提高踐行“兩個維護”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做到令行禁止。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管好配偶、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如實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主動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10、認真總結匯報責任落實情況,每年底圍繞個人年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廉潔自律等情況,認真撰寫述責述德述廉報告,全面準確地向上級紀委和所在黨委報告有關情況,接受監督和評議。
(四)黨委工作部門責任(36項)
黨委辦公室、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機關黨委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支撐,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按照黨委統一部署,既認真抓好職責范圍內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又協助配合落實好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相關責任。
1、黨委辦公室責任(7項)
(1)負責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日常工作,協助黨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綜合協調黨委交辦的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相關事項。
(2)協助黨委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抓好主體責任的落實,協助黨委做好向上級黨委請示報告工作。負責起草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的報告和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建設工作。
(3)協助黨委在政治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等方面發揮作用。
(4)落實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和要求,分解落實責任,加強督辦檢查。組織安排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活動和重要會議,協調落實有關事項。
(5)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等重大問題、重大事項的調查研究,提出解決辦法。
(6)負責黨務公開工作。
(7)負責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記實管理和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黨委組織部門責任(12項)
(1)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及時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狀況,提出加強教育管理監督的意見建議并抓好落實。
(2)協助黨委在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等方面發揮作用。
(3)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情況,指導所管理的黨組織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支部組織生活會。
(4)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防止和杜絕違規干預、突擊提拔、帶病提拔、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任人唯親等問題,堅決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5)加強干部管理監督,完善考核機制,強化干部問責,及時向黨委提出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干部的意見。
(6)嚴格落實《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動議審查、任前把關、責任追究等重點環節,切實防止“帶病提拔”。
(7)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按照上級黨委激勵擔當盡職免責意見,建立健全盡職有為免責制度。
(8)加強對黨員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依托“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將全面從嚴治黨作為黨員培訓的重要內容,會同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對新提拔重用的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廉政談話。
(9)調查處理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問題,受理關于對黨員干部監督方面的舉報并組織調查處理,對于組織工作中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反映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向黨委報告并移送紀檢監察部門。
(10)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建設工作。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制度,對違反規定的干部進行組織處理。
(11)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納入年度考核,并加強考核結果運用。組織開展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
(12)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加強基層黨建工作。負責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黨委宣傳部門責任(7項)
(1)把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納入黨委宣傳工作總體部署,列入年度宣傳工作要點,提出明確要求。
(2)協助黨委在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制度方面發揮作用。
(3)將全面從嚴治黨專題學習列入黨委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并負責組織和督導學習。
(4)加強全面從嚴治黨形勢、任務、動態、制度和成果的宣傳報道,宣傳正反兩方面典型,弘揚廉政勤政精神。
(5)深入開展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設,挖掘廉政文化資源,扶持廉政文化精品創作。
(6)建立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輿情信息匯集、分析、預警和處置機制,加強輿論引導,營造有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網絡輿論環境,防范聲譽風險,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7)加強意識形態管理工作,督促所管理的黨組織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建設和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機關黨委責任(10項)
(1)負責督促機關各黨支部落實黨委交辦的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相關事項。
(2)組織機關各黨支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根據黨委安排開展專題警示教育活動。結合機關各黨支部實際,抓好廉政文化建設。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紀律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4)領導、檢查機關各黨支部工作,協調公司黨委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
(5)加強對機關黨員的監督管理,配合機關各部門,做好有針對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督促機關各部門轉變工作作風,重點整治機關病和衙門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質量。
(7)領導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督促機關各支部定期開好組織生活會;對機關黨員領導干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情況進行監督。
(8)加強黨務工作者隊伍培訓,每年組織開展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務工作者培訓活動。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建設和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9)每年向黨委和紀委匯報機關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聽取機關各黨支部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述職。
監督責任清單篇3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
全面從嚴治黨,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黨章總綱規定“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均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出了相應要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強調,“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黨委(黨組)肩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既是黨中央的明確要求,也是黨內法規的剛性規定。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列出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失職失責的負面清單。《規定》則從正面列明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把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落實機制進一步明確下來,促使黨委(黨組)、黨的領導干部在知責明責的基礎上做到守責負責盡責,構成了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一環,為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
《規定》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責任內容、責任落實、監督追責等作出具體規范。《規定》總則部分強調,黨委(黨組)必須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這是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自覺承擔起政治責任。
《規定》第二章明確了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規定》指出,黨委(黨組)應當將黨建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并針對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分別列出12條、11條具體內容。
“責任清單畫出了‘一條尺’,對黨委(黨組)擔什么責任界定了標準、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鏡子,讓黨委(黨組)明確改進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書記曹炯芳認為。
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是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規定》中關于地方黨委和黨組(黨委)的責任內容中,第一條均是“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兩個維護”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實。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打贏三大攻堅戰、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穩”工作等重大部署,結合地方和部門實際抓好落實,確保中央政令暢通、落地見效。
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還包括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及反腐敗斗爭,這些要求,與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一脈相承。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僅是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規定》提出,黨委(黨組)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將加強對全市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領導,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黑龍江省尚志市委書記楊愛國表示。
《規定》第六條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華市委書記陳龍結合當地實際談道,“針對責任落實不平衡、壓力傳導不到位等問題,我們對‘兩個責任’實行動態考核管理,實現責任清單、履責報告、檢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閉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把壓力傳導到邊到底,把責任壓實到基層每個黨組織。”
《規定》不僅明確了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和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還在第九條明確了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及黨的機關工委、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等在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中的責任和作用。這將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在責任落實方面,《規定》第三章提出了9條明確要求。這些要求,包括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每年年初應當制定落實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及時通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等,措施很細很具體,操作性非常強。
“落實《規定》第十四條‘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要求,我們將正面教育與反面警示相統一,開展以正面教育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為輔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圍內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曹炯芳說。
《規定》第十六條對提醒談話、約談教育方面作出詳細規定。“這條體現了‘四種形態’這個全面從嚴治黨的政策策略,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將在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上下功夫,堅持從基礎制度嚴起、從日常規范抓起,精準發現問題,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效果。”楊愛國表示。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規定》落實黨章等要求,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落實上述要求,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要促進三個責任主體立足職能職責,擔當作為,做到同向發力、協調發力。”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要在加強對各級“一把手”的監督中實現協同,在上級黨委(黨組)書記督促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同時,紀委監委也要協助同級黨委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書記的監督,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層層落實。
“三個責任都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貫通、辯證統一,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最終統一于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曹炯芳認為,黨委是主導地位,必須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第一責任人是關鍵要害,必須發揮頭雁引領效應;紀委監委是協助職責,必須擦亮追責問責利器。
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進程中,紀委監委除履行監督專責外,還須強化協助職責,積極主動為黨委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當好參謀助手。“結合市委開展的作風建設問題整治,我們配套開展系列行動,并針對義烏、東陽等地‘煙票’泛濫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推動凈化地方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
監督責任清單篇4
從洛陽市紀委獲悉,洛陽市《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負面清單(第二批)》(以下簡稱“負面清單”)正式印發,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工作進行制度規范。據了解,本批“負面清單”包括懲治腐敗、權力制約等六個方面的18條細則,明確規定了作為監督主體的各級紀委(紀檢組)所“不可為”的高壓線。
今年2月份,由洛陽市紀委制定的《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負面清單(第一批)》正式印發,該負面清單是河南省首份關于紀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的負面清單。為了更全面履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在首批負面清單的基礎上,制定第二批負面清單。
第二批“負面清單”包括落實“兩個責任”、堅決懲治腐敗、權力制約監督、開展廉政教育、強化制度建設、加強隊伍建設共6個方面。第二批“負面清單”還規定,在懲治腐敗方面,本地本單位的舉報反映未按要求集中管理、未建立實施典型案件通報曝光制度等行為都不被允許。
此外,紀委(紀檢組)對發生的違紀問題未能及時查辦;對下級紀委(紀檢組)督促不力,下級紀委(紀檢組)在履行監督職責中存在嚴重過失等行為均屬于負面清單。洛陽市紀委將加強監督檢查,對履行監督職責不力、出現負面清單問題的,按規定追究相關紀委(紀檢組)主要領導的責任。
監督責任清單篇5
為強化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更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清單。
紀檢監察組對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負監督責任。
(一)協助園區黨支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情況。協調解決本地區、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大事項,及時向區委區紀委監委報告反腐敗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況。
(二)監督檢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情況。深入整治違反“八項規定”和“四風”問題,整治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問題并及時通報曝光典型案例。
(三)強化監督問責情況。對同級班子成員履行責任、完成分工任務、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及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方面進行監督;監督檢查黨員和監察對象履行相關職責要求。
(四)紀律審查工作情況。是否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各類案件是否及時處理,是否及時處置上級黨委、紀委轉辦、交辦的問題線索。消除零辦案現象。提高紀律審查效率,依規依紀安全文明辦案情況。貫徹落實執行安全文明紀律審查相關規定情況,標準化談話室建設情況。
(五)開展專項工作情況。主要包括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監督執紀問責;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摸排深挖煤炭領域腐敗問題。特別是扶貧領域和北城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及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及生產安全、環境安全、輿情安全的問題,建立完善內部協作機制,處置各種廉政風險隱患;監督各基層科室“三務”公開工作尤其是公開北城征地拆遷進度情況、在建工程建設項目及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
(六)履行對同級的監督責任情況。紀檢監察組組長及時向園區、黨支部提出意見和建議,認真貫徹上級黨委、紀委監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部署和要求。
(七)紀檢監察組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定期研究布置、督促檢查和報告分管工作,認真監督抓好任務落實。
(八)加強自身建設情況。帶頭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和業務能力建設。著力提升精準監督的本領。
(九)正確理解運用《自治區紀委監委關于激勵擔當作為的實施辦法》查處不作為、胡作為,保護敢作為、能作為。提升敢擔當精神狀態作為評價政治生態的標準來監督一把手。對“三務”公開制度不落實、工作進展遲緩、公開效果不明顯、監督不到位等問題進行嚴肅精準問責。
監督責任清單篇6
一、黨委主體責任清單
1.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領導責任,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切實把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實到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各方面。
2.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八點要求,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堅決與以習近平總書記記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把全面從嚴治黨與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國際交流合作等統籌推進。
3.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定期研究學校全面從嚴治黨面臨的形勢與任務,遇有重大問題或上級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時研究部署。
4.將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納入學校發展建設總體規劃,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要點,融入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年度工作任務,著力推進監督考核和落實,推動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5.將全面從嚴治黨作為黨委全委會、常委會首要議事內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年度任務和責任分解,并召開學校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進行全面部署。
6.定期聽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聽取黨務工作部門、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匯報,聽取各單位(部門)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
7.堅持立德樹人,依法治校,牢牢把握辦學方向,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族大學,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8.切實發揮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保證以人才培養為中心的各項任務完成。
9.嚴格落實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把思想政治工作作為黨委重要工作內容,定期研究,狠抓貫徹落實。
10.加強對宣傳工作的領導,嚴格落實中央《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和《黨委(黨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切實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加強檢查考核,嚴格責任追究,確保意識形態工作要求落實到位。
11.加強對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領導,切實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構建民族團結進步長效機制,把民族團結教育貫穿到教書育人全過程。
12.嚴格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保密工作的意見》,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確保保密制度要求落實到位。
13.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制定系統的學習計劃,切實抓好黨的基本理論、黨章黨規、習近平總書記記系列重要講話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等內容的學習。
14.嚴格貫徹民主集中制,健全黨委全委會、常委會議事規則,明確議事范圍、決策程序,深入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切實發揮其在管黨治黨中的地位和作用。
15.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陣地建設、重大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安排、重大資金使用、重大評價評獎活動等要經黨委集體研究決定,堅持決策事項先調研論證,實行兩咨詢、三評估(技術咨詢、法律咨詢,和諧指數評估、穩定指數評估、廉政指數評估),并將決策同步跟進相應的廉政風險防控措施,落實監督檢查責任人。
16.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不斷完善黨建例會工作制度,切實加強對基層組織建設的領導和指導,不斷夯實黨的組織基礎,發揮基層黨組織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17.嚴格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制度,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談心談話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日制度、請示報告制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經常性提醒和批評制度等規章制度。
18.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作為思想建黨、組織建黨、制度治黨的有力抓手,堅持用黨章黨規規范黨組織和黨員行為,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做到政治合格、執行紀律合格、品德合格、發揮作用合格,確保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
19.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干部選拔任用程序、綜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制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20.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將人才隊伍建設列入學校重點工作規劃,堅持思想引領,推動師德師風建設,優化人才成長環境,完善考核評價體系,統籌推進人才隊伍建設。
21.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遼寧省委十項規定、大連市委具體規定精神,堅持抓常、抓細、抓長,嚴格規范公務接待、公車使用、辦公用房、出席會議慶典、出國(境)等管理,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問題。
22.嚴格落實班子成員深入基層,密切聯系服務師生制度,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認真受理師生信訪舉報,及時解決損害師生利益問題,解決發生在師生身邊的推諉扯皮、與普通教師爭利等各類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切實維護師生利益。
23.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組織實施各項監督制度,抓好督促檢查;檢查紀委監督執紀問責情況,對黨委常委、黨委委員,紀委、黨務工作部門和各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
24.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法規制度,加強對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以及基本建設、采購招標、后勤修繕、教學運行、科研經費使用、招生錄取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監督,多過問、多提醒,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5.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26.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定期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加強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27.推進黨務公開,推動權力的規范運行、陽光運行,堅持對非涉國家秘密事項公開決策過程、決策執行、決策結果,保障師生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28.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制定學校校內巡察制度,對學校各單位(部門)定期進行巡察,及時分析研究巡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督促落實整改并對違規違紀問題進行嚴肅處理。
29.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存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等情形,追究相關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
30.組織開展經常性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開展先進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強化宗旨意識、廉政意識和法紀意識,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31.領導和支持學校紀委工作,定期聽取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專題匯報,及時研究學校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請示并作出決定,重視紀檢監察隊伍建設,配齊配強紀檢監察干部。
32.加強對紀委紀律檢查的領導,保證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及時聽取紀律檢查情況匯報并作出決定,支持和保障紀委依紀依法開展紀律檢查。
33.嚴格各級黨組織、領導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的述職、評議、考核,考核結果和有關情況作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執行黨的紀律情況監督檢查范圍。
34.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定期研究相關工作,切實將從嚴治黨貫穿于群團工作中。
35.加強和改進黨對統戰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統戰工作擺在重要位臵,定期研究統戰工作,廣交深交各界朋友,筑牢統戰事業的堅強基石。
36.嚴格履行報告責任。每年年初向國家民委黨組、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地方黨委報告學校上年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并及時就重大問題請示報告。
二、黨委監督責任清單
1.在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積極協助學校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把全面從嚴治黨作為紀委全會首要議事內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將中央和上級以及學校黨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3.及時向學校黨委匯報上級紀委有關工作要求、報告反腐敗重大工作情況,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
4.準確研判形勢,加強調查研究,結合學校實際,向學校黨委提出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建議。
5.協助學校黨委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加強黨風廉政宣傳、師德師風和崗位廉潔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創建活動,筑牢思想道德和黨規黨紀防線,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6.指導和督促各單位(部門)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重點查找權力行使、制度機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具體管用的防控措施。
7.協助學校黨委推進制度治黨,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努力構建不能腐的制度體系,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8.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學校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秉公用權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9.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10.切實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堅決糾正和查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陽奉陰違,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欺騙組織、對抗組織等行為。
11.加強對選人用人、招生考試、基建修膳、采購招標、財務管理、教學科研經費、校屬企業、國有資產、學術誠信、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保證權力正確規范行使。
12.堅持和完善學校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反映的問題以及有關領導干部的信訪舉報事項。
13.嚴把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綜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實事求是評價干部廉潔情況,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14.加強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遼寧省委十項規定、大連市委具體規定情況的監督,抓住重要節點,開展專項檢查,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問題。認真聽取群眾反映,維護師生員工合法權益。
15.協助黨委開展校內巡察工作,對各單位(部門)領導班子及成員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等情況進行監督。
16.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專項督察。對學校各單位(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對人財物等重點部位的監管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17.認真受理黨組織、黨員的控告、檢舉、申訴。認真處理信訪舉報,做好問題線索分類處臵,早發現早報告,對群眾反映突出、評價較差的領導干部情況及時報告,對重要檢舉事項應當集體研究。
18.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肅查處違紀違規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用身邊的人和事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增強警示教育的說服力和震懾力,強化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19.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肅處理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行為。
20.配合學校黨委執行“一案雙查”制度。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存在“四風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部門和單位,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
21.落實“一案兩報告”制度。每辦結一起典型案件后,既要撰寫案件調查報告,也要提交案件分析報告,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機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
22.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領導體制,執紀審查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臵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學校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
23.加強校紀委監察處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隊伍,嚴格要求、嚴格監督、嚴格管理。指導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紀檢委員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定期聘任學校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加強日常管理與業務培訓,充分發揮其民主監督作用。
24.加強對下級黨組織實施責任追究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有應當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責任追究處理決定不落實等問題的,及時督促下級黨組織予以糾正。
25.協助學校黨委加強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一崗雙責”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26.按規定向學校黨委及上級紀委報告工作情況和履行監督責任情況。
監督責任清單篇7
為認真履行紀檢組監督責任,扎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精神,制定本清單。
一、加強組織協調方面
1.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認真研究部署,執行交辦工作打折扣,落實不到位。
2.向黨組織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建議不及時、不客觀、不具體,致使延誤重要工作任務。
3.協助黨組織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和監督檢查工作不力,監督檢查工作走過場、效果差。
4.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不力,致使本單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出現重大問題或嚴重腐敗問題。
二、維護黨的紀律方面
5.對本單位本部門發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等行為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造成嚴重影響的。
6.對本單位本部門發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制止不力,導致政令不暢或影響重要工作推進的。
7.對同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監督不力,發現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紀違法問題不及時報告的。
8.對本單位本部門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不力,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查處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門存在管理松懈、紀律松馳現象。
三、嚴肅查辦案件方面
9.信訪舉報渠道不暢,對群眾反映的案件線索不能及時收集和辦理。
10.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不能嚴格執行在向同級黨組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區紀委報告制度,存在隱瞞不報、遲報漏報、選擇性上報的問題。
11.對交辦案件查辦不力,有意拖延辦案時限、敷衍應付辦案。
12.本單位本部門在查辦案件中存在壓案不查、查而不究現象。
13.在辦案過程中發生徇私舞弊、辦人情案問題以及截留、挪用、私存暫扣、收繳涉案違紀違法款物的情形。
14、對紀檢監察干部管理不嚴,發生涉案信息跑風漏氣、失密泄密等問題。
15.在查辦案件中出現以權謀私、以案謀私、收受賄賂等執紀違紀情形。
16.辦案人員不能嚴格依紀依法辦案、文明辦案,違反辦案程序和辦案紀律,致使發生辦案安全責任事故等問題。
四、強化作風監督方面
17.對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建設監督不力,致使本單位本部門“四風”問題頻發,造成不良影響的。
18.作風效能監督流于形式、群眾不滿,本單位本部門不斷發生侵害企業和群眾利益的嚴重問題。
19.對“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重視不夠、行動遲緩,不能聚焦主業主責,仍然牽頭或參與與紀檢監察主業無關的工作。
20.自身作風問題突出,發生紀檢監察干部嚴重違反作風紀律的情況。
五、深化教育預防方面
21.廉政教育不能得到有效落實,對典型案例未能及時通報曝光,未能較好地發揮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22.對作風和紀律問題未能做到早發現早提醒,致使小問題釀成大案件。
23.廉政風險防范體系不完善,廉政風險點不明確,監督措施不到位。
24.懲防體系建設監督管理臺賬沒能有效建立,出現懲防職責不落實、任務不兌現情形。
六、嚴格追究問責方面
25.責任追究機制不完善,責任追究工作未能有效開展。
26.對落實兩個責任敷衍應付,對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問題不追究、不報告。
27.“一案雙查”工作不力,應當追究責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紀檢組監督責任負面清單。
監督責任清單篇8
為推動全縣紀檢監察機構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不斷提升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水平,近日,無為縣出臺《無為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負面清單考核辦法(試行)》,通過量化考核,促監督責任落實生根。
監督責任負面清單管理考核對象為各鄉鎮紀委書記、副書記,縣直單位紀檢組長(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縣綜合紀檢監察組組長、副組長。以一個自然年度為考核周期,考核總分100分,按項扣分。扣分細則涉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加強組織協調、維護黨的紀律、深化作風督查、嚴肅查辦案件、強化黨內監督、嚴格追究問責等六個方面內容,共22條。《考核辦法》規定考核對象在一個扣分周期內扣1分的,扣除全年紀檢監察津貼6%,加扣1分,紀檢監察津貼加扣1%,扣完為止。周期內累計扣分達到10分的,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由縣紀委對其進行約談提醒;周期內累計扣分達到40分的,年度考核評為基本稱職,由縣紀委進行誡勉談話;周期內累計扣分達到60分的,年度考核評為不稱職,全縣通報批評。周期內累計扣分達到100分的,給予免職處理,并調離紀檢監察工作崗位。
為切實抓好《考核辦法》的實施,縣紀委成立監督責任負面清單管理考核辦公室,機關各相關責任室每月將考核人扣分情況上報考核辦匯總,每季度通報一次,年底根據扣分情況兌現獎懲措施。
監督責任清單篇9
黨總支(黨支部)紀檢委員,是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應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發揮應有作用,做到積極參與、加強教育、主動監督。
一、推進責任傳導
(一)及時傳達學習上級黨風廉政建設精神要求,推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
(二)配合所在黨總支開展“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協助所在黨總支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規章制度。
二、實施民主監督
(三)了解所在黨總支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及黨員干部廉政勤政的情況,收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校紀委報告。
(四)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協助校紀委監督和檢查所在黨總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發現問題線索及時向校紀委報告。
三、帶頭廉潔自律
(五)模范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忠于黨的紀檢事業,自覺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
(六)自覺加強思想道德修養,提升精神境界,講操守,重品行,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
監督責任清單篇10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度機制建設,壓緊壓實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著力打造清政、務實、高效機關,結合X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____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薄弱環節,著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落實主體責任制度體系,確保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求貫徹執行到位,為X系統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二、工作重點
(一)壓實主體責任
1.完善工作機制。堅持書記抓,抓書記,各級黨組織要全面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黨組每年至少召開2次專題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班子成員每季度聽取1次分管處室、直屬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X黨組每半年對各處室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檢查考核,并下發通報,推動任務落實。(責任單位:辦公室)
2.健全責任機制。主要負責人與各處室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將責任書規定事項完成情況納入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層層壓實管黨治黨責任。黨組每季度末向派駐紀檢組提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季度報告,各處室每季度向黨組報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季度報告。(責任單位:各處室、直屬單位)
(二)加強隊伍教育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完善學習制度,黨組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理論學習,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讓廉政教育入心入腦。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繼續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采取請專家講課、赴紅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傳統教育等形式,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章黨規,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____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理想信念,堅定“四個自信”,全年開展全員性革命傳統教育、先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動、“一把手”講黨課以及講落實主體責任等系列教育活動不少于6次。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牢記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樹立崇高道德追求,養成紀律自覺,守住規矩底線。(責任單位:辦公室)
(三)強化權力監督
1.加強黨內監督。各級黨組織要自覺擔負起執行和維護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重要職責,認真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引導、監督檢查。認真落實集體決策制度,嚴格“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實到決策、執行的全過程,并及時向派駐紀檢組報備;強化風險防控工作,各處室、直屬單位要繼續完善副科級以上干部權力清單,同時對前期查找的風險點和防控措施進行修訂,重新匯編成冊;規范化開展廉政談話;每季度分層開展1次談心談話活動,提升談話質量,明確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談深談透。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嚴格執行財政預算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各處室市級財政預算資金使用規范化建設,確保公平、公正、公開,防止暗箱操作和腐敗問題。(責任單位:辦公室、教就處)。
2.加強群眾監督。加強網站建設,認真落實,扎實推進政務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檢驗和社會的監督;認真受理群眾信訪,對反映的問題及時處置或調查核實,迅速回復處理意見,樹好X為民惠民形象。(責任單位:組維處、辦公室)。
(四)從嚴管理干部
1.強化干部培養管理監督。加強對黨員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推行副科級以上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全覆蓋,如實登記其個人收入、家庭房產等信息,年底開展正科職及以上領導干部述廉活動;豐富機關文體活動,展示黨員風采,培養黨員干部的高尚情趣,進一步增強隊伍活力;加強黨員干部8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積極培養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評價體系,提高干部考核評價的全面性、準確性,鼓勵黨員干部履職盡責,愛崗敬業,遏制“為官不為”、失職瀆職的行為,著力營造風清氣正、干事熱情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責任單位:辦公室)
2.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認真落實新時期好干部標準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導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強干部工作實績、品德、朋友圈、社會誠信等綜合方面的考核。落實干部任前征求派駐紀檢組等有關部門意見、任前公示、任職談話等制度,堅決防止用人失察、“帶病提拔”。(責任單位:辦公室)
(五)加強作風建設
1.堅決查糾“四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強化重要時間節點的明察暗訪,每季度對機關處室、直屬事業單位至少開展一次專項檢查,防范和查處各種隱性、變異的“四風”問題,對查處的問題一律在全X范圍內通報曝光,檢查情況報派駐紀檢組備案;厲行節約,嚴格“三公經費”管理,進一步研究制定厲行節約公務消費等具體制度,并匯編成冊,組織學習。每月5日前向派駐紀檢組報送公務接待(含學習班、培訓班、業務活動)情況。(責任單位:辦公室)。
2.密切聯系群眾。領導班子成員經常性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活動。持續深入開展黨員干部進社區、“三進三幫”、掛村幫扶、“兩訪兩幫”等活動,實現密切聯系服務群眾常態化。(責任單位:就管中心)
(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嚴格執行,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進一步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高標準高質量開好民主生活會。嚴格執行,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扎實開展黨員活動日,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斷優化良好政治生態。(責任單位:辦公室)
(七)抓好基層基礎
堅持“固本強基”,從嚴加強基層黨建工作。黨組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一次黨建工作。深入實施“五有六好”機關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加強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抓好黨務干部的選配和培訓,建設一支對黨忠誠、為黨負責、政治過硬、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純正的高素質黨務干部隊伍。開展“創新黨建載體、展示黨員風采”活動,引導廣大黨員立足崗位作表率、當先鋒、比貢獻(責任單位:辦公室)。
(八)堅決懲治腐敗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駐紀檢組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紀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早查處,對違紀違規的黨員干部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巡查反饋的問題,著眼常態長效抓整改落實,不斷深化和鞏固整改成果。(責任單位: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傳遞壓力。成立以黨組書記為組長,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為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X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X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辦公室要認真履行職能,加強向派駐紀檢組請示匯報工作,建立與教就處、組維處、工會等處室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對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建立工作臺賬,全程跟蹤問效。各處室要強化履職盡責,建立履行主體責任工作臺賬,對落實主體責任各項工作資料及時歸檔、全程記錄。臺賬要有任務、有過程、有結果,全面反映出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工作情況,辦公室將實施跟蹤問效。
(三)嚴格督查考核,強化追責問責。注重日常動態監管,采取隨機抽查、專項檢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督促各處室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底考核與綜合目標考核同步進行,并將考核結果與黨員干部業績評定、評先評優、選拔任用相掛鉤。對存在問題的處室負責人視情況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組織處理,切實增強黨員領導干部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任務分工及責任清單三篇為認真貫徹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按照省、市委和開發區黨工委工作要求,現就2019年度建設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重點任務分工明確如下。
一要強化責任擔當。主體責任重點任務分工,是認真落實2019年度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進建設局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局黨總支和支部委員會成員要堅持以上率下,要帶頭踐行“兩個維護”,帶頭守紀律、講規矩,帶頭弘揚優良作風,切實發揮“頭雁效應”。要強化“四個意識”,以勇于擔當精神和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擔負起工作任務,采取務實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各項任務完成到位、落到實處,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二要細化工作措施。根據建設局職責分工,協助黨工委合力抓好職責范圍內主體責任落實,切實發揮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根據黨工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重點任務分工,制定建設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重點任務分工和“三張責任清單”,即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清單、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清單、責任科室責任清單,明確責任內容,細化工作措施,切實把主體責任落到實處。要加強自查和日常監督檢查,結合廉政談話、述責述廉、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進一步傳導壓力、夯實責任。要加強情況報送,按要求每半年向黨工委、紀工委監工委報告一次全面從嚴治黨落實情況。
三要加強監督檢查。要加強工作調度,強化科室自查和督導檢查,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紀工委監工委調度、實地督導,認真抓好主體責任重點任務落實,要嚴肅問責,對工作推進緩慢、措施不力甚至敷衍應付的,將嚴肅追責問責,以強力問責推動工作落實。
監督責任清單篇11
為強化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更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清單。
一、監督責任(9項)
紀檢監察組對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負監督責任。
(一)協助園區黨支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情況。協調解決本地區、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大事項,及時向區委區紀委監委報告反腐敗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況。
(二)監督檢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情況。深入整治違反“八項規定”和“四風”問題,整治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問題并及時通報曝光典型案例。
(三)強化監督問責情況。對同級班子成員履行責任、完成分工任務、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及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方面進行監督;監督檢查黨員和監察對象履行相關職責要求。
(四)紀律審查工作情況。是否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各類案件是否及時處理,是否及時處置上級黨委、紀委轉辦、交辦的問題線索。消除零辦案現象。提高紀律審查效率,依規依紀安全文明辦案情況。貫徹落實執行安全文明紀律審查相關規定情況,標準化談話室建設情況。
(五)開展專項工作情況。主要包括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監督執紀問責;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摸排深挖煤炭領域腐敗問題。特別是扶貧領域和北城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及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及生產安全、環境安全、輿情安全的問題,建立完善內部協作機制,處置各種廉政風險隱患;監督各基層科室“三務”公開工作尤其是公開北城征地拆遷進度情況、在建工程建設項目及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
(六)履行對同級的監督責任情況。紀檢監察組組長及時向園區、黨支部提出意見和建議,認真貫徹上級黨委、紀委監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部署和要求。
(七)紀檢監察組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定期研究布置、督促檢查和報告分管工作,認真監督抓好任務落實。
(八)加強自身建設情況。帶頭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和業務能力建設。著力提升精準監督的本領。
(九)正確理解運用《自治區紀委監委關于激勵擔當作為的實施辦法》查處不作為、胡作為,保護敢作為、能作為。提升敢擔當精神狀態作為評價政治生態的標準來監督一把手。對“三務”公開制度不落實、工作進展遲緩、公開效果不明顯、監督不到位等問題進行嚴肅精準問責。
監督責任清單篇12
一、黨委主體責任清單
(一)黨委責任清單
加強組織領導
(1)樹立全面從嚴治黨理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牢固樹立“抓黨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切實加強對黨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檢查,真正把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到實處。
(2)全面、準確、及時貫徹市委、市紀委、集團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形勢,統籌謀劃公司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企業意識形態工作;研究制定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和措施,確定年度任務。
(3)落實中央辦公廳《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及省、市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相關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公司年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督促指導各黨支部按照公司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要求,制定完成自身責任清單、并延伸到基層,建立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體系,實行檔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實。
(4)制定公司2020年度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黨風廉政責任書,并完成簽訂工作;與基層黨組織簽訂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黨風廉政責任書,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
(5)公司黨委領導班子年度至少專題研究2次黨建工作,并納入企業整體工作。4月份召開公司2020年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總結工作,部署安排2020年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
(6)堅持領導班子基層黨建聯系點和下沉一級建立基層黨建聯系點制度,公司黨委班子成員每人聯系1-2個所屬和下沉一級聯系點單位,全年深入所屬單位聯系點和下沉一級聯系點單位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加強對基層單位黨建工作指導。
強化監督檢查
(7)完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要問題;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和上級領導機關交辦事項,推動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加強統籌協調,督促各單位、部門充分履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抓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
(8)明確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日常工作機構,明確專人抓好主體責任工作任務的統籌計劃、組織安排和日常調度,綜合協調推進黨委主體責任落實。
(9)落實履責報告制度,公司黨委定期聽取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所屬各黨支部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情況。嚴格落實廉政談話、述責述廉制度。加強對下級黨組織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指導、監督。
(10)強化檢查考核,4月份修訂完成《2020年黨建工作考核細則》,并納入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實行雙百分、同比重考核。對違反“三重一大”制度、黨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通過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實地檢查等方式,經常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實施責任追究。
(11)嚴格履責記實制度,對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組織領導、機制制度建設、推進落實、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具體工作情況,做到全程留痕、記錄在案,做到詳實、規范、嚴謹、細致。
規范選人用人
(12)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把好正確用人導向,貫徹執行《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切實選好用好干部,樹立良好的選人用人風氣。
(13)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干部任用前充分聽取本級紀委對擬任用人選的意見,完善和落實任前廉政談話制度。
(14)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防止任人唯親、體內循環,嚴肅查處因人設崗、弄虛作假、拉票賄選、違規考錄招聘人員等違紀行為。實行干部“帶病提拔”責任倒查制,加大問責力度,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深化作風建設
(15)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做好重大活動穩定工作。
(16)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常態化、長效化,堅決糾正“四風”問題。每半年聽取一次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情況匯報。
(17)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抓好行風建設,加大作風問題懲戒力度,堅決整治違規使用公車、超標準接待、差旅活動超規格等問題。
維護職工利益
(18)健全職工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機制,落實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接訪下訪和信訪聯席會議制度,解決職工合理訴求。
(19)加強對企業內部控制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防止以權謀私、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揮霍浪費等問題發生。
(20)切實維護職工群眾利益,深化黨務公開、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嚴肅查處侵害職工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領導和支持紀檢監察工作
(21)支持紀檢監察組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把工作重心轉換到監督執紀問責上來。領導和支持紀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22)統籌組織人事、審計等力量,加大執紀審查力度,做好領導干部任期內、離任后審計監督,做到有信必查、有腐必懲。
(23)支持和推動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及時研究、主動解決重大問題;重視和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及干部隊伍建設。
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
(24)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深入推進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對重點崗位人員和重點部門,強化風險排查。加強工程設備招投標、廢舊物資處置、安全生產管理、職工招聘等方面的監督。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25)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貫徹落實《準則》《條例》,貫徹執行《公司黨委會議事決策規程》《公司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的實施辦法》,嚴格實行領導班子集體領導和班子成員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26)認真執行黨內監督的各項制度,落實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談話和誡勉、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重要制度,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
加強教育管理
(27)按照中央、省、市委、集團公司黨委的部署要求,以“兩學一做”為基本內容,以“三會一課”為基本制度,以黨支部為單位常態化開展“三述”,抓實“黨支部學習”,學思踐悟、知行合一,推動學習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組織開展2020年度“慶七一”主題系列活動。
(28)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以“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為重要載體,加強黨員干部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業教育。貫徹落實《黨委(黨組)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工作細則(試行)》文件精神,加強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持抓早抓小,早發現、早提醒、早制止,堅持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違紀滑向違法。
發揮表率作用
(29)黨委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30)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規定。
(3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
(32)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職工、輿論等方面的監督。
(二)黨委書記、董事長***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對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總責,在組織領導領導班子落實主體責任的同時,帶頭履行好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關鍵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聽取情況匯報。
(2)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勢,明確領導班子在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中的責任分工、責任內容,制定班子及成員責任清單,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督促指導所屬單位制定“兩個責任”清單。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班子成員、分管部門、所屬各黨支部主要負責人簽訂黨建、黨風廉政責任書,并督促所屬各單位逐級簽訂責任書。
(4)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增強政治定力,加強對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把握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要求和上級相關制度規定,堅持任人唯賢,切實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帶病提拔”、“帶病重用”。
(6)加強對公司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7)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決反對“四風”,倡導勤儉節約的經營管理理念。每半年檢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執行情況。
(8)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9)深化黨務公開、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促進公司和諧發展。
(10)支持和保障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注重干部培訓、培養和使用。
(11)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12)加強對黨委班子成員、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班子成員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對班子成員、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對所屬各黨支部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實現全覆蓋。
(13)主動接受、積極支持配合上級巡視巡察監督,認真做好問題整改,嚴格落實責任追究。適時指導開展對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貫穿始終。
(14)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領導責任
(15)督促指導綜合辦公室健全信訪穩定、厲行節約等相關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6)組織指導綜合辦公室、財務、審計等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三公經費”管理、業務招待、資金管理使用、預算管理、審計環節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7)督促指導黨群工作部門健全黨建工作及組織人事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嚴格落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指導制定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和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的規定。
(18)組織指導黨群工作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人員招聘、干部選拔任用、領導班子考察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9)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人員招聘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因人設崗、弄虛作假、拉票賄選、違規考錄招聘人員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三)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協助黨委書記抓好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在布置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同時布置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5)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6)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7)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領導責任
(9)不斷完善制度體系建設,逐步夯實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基礎,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督促指導對公司各項制度建設按照“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標準化要求,進行補充、修訂和完善。
(10)加強對招標采購管理的監督,嚴格執行招投標管理辦法,防止應招未招、拆分項目規避招標、設置不公平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以及搞暗箱操作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11)督促指導企業管理部門健全資產管理、處置和績效考核等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2)組織指導企業管理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資產管理、處置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3)加強對績效考核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14)加強對資產管理、處置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四)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副總經理***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協助黨委書記抓好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及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4)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所屬各單位紀檢組織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5)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6)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7)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8)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9)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領導責任
(10)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加強黨建工作。不斷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切實發揮各級黨組織在黨員干部教育管理中的堡壘作用,增強凝聚力和戰斗力。
(11)督促指導黨群工作部門健全黨建、黨務相關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2)組織指導黨群工作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推優評選、宣傳考核、網絡輿情處置、發展黨員、幫扶職工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3)督促指導、建立健全紀檢監察相關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4)組織指導紀檢組織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紀檢監察工作中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5)督促指導完善工會、計劃生育部門各項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防止違紀行為的發生。
(16)組織指導工會、計劃生育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幫扶職工、計劃生育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5)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6)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7)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領導責任
(9)督促指導安全監督部門、營運管理部門健全安全管理、客運管理、服務管理等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0)組織指導安全監督部門、客運管理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安全管理、客運管理、服務管理工作中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5)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6)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7)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任務清單
全面從嚴治黨,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黨章總綱規定“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均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出了相應要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強調,“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黨委(黨組)肩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既是黨中央的明確要求,也是黨內法規的剛性規定。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列出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失職失責的負面清單。《規定》則從正面列明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把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落實機制進一步明確下來,促使黨委(黨組)、黨的領導干部在知責明責的基礎上做到守責負責盡責,構成了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一環,為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
《規定》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責任內容、責任落實、監督追責等作出具體規范。《規定》總則部分強調,黨委(黨組)必須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這是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自覺承擔起政治責任。
《規定》第二章明確了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規定》指出,黨委(黨組)應當將黨建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并針對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分別列出12條、11條具體內容。
文庫
“責任清單畫出了‘一條尺’,對黨委(黨組)擔什么責任界定了標準、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鏡子,讓黨委(黨組)明確改進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書記曹炯芳認為。
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是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規定》中關于地方黨委和黨組(黨委)的責任內容中,第一條均是“堅決維護以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兩個維護”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要堅決貫徹落實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實。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打贏三大攻堅戰、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穩”工作等重大部署,結合地方和部門實際抓好落實,確保中央政令暢通、落地見效。
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還包括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及反腐敗斗爭,這些要求,與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一脈相承。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僅是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規定》提出,黨委(黨組)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將加強對全市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領導,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黑龍江省尚志市委書記楊愛國表示。
《規定》第六條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華市委書記陳龍結合當地實際談道,“針對責任落實不平衡、壓力傳導不到位等問題,我們對‘兩個責任’實行動態考核管理,實現責任清單、履責報告、檢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閉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把壓力傳導到邊到底,把責任壓實到基層每個黨組織。”
《規定》不僅明確了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和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還在第九條明確了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及黨的機關工委、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等在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中的責任和作用。這將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落實《規定》第十四條‘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要求,我們將正面教育與反面警示相統一,開展以正面教育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為輔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圍內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曹炯芳說。
《規定》第十六條對提醒談話、約談教育方面作出詳細規定。“這條體現了‘四種形態’這個全面從嚴治黨的政策策略,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將在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上下功夫,堅持從基礎制度嚴起、從日常規范抓起,精準發現問題,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效果。”楊愛國表示。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規定》落實黨章等要求,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落實上述要求,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要促進三個責任主體立足職能職責,擔當作為,做到同向發力、協調發力。”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要在加強對各級“一把手”的監督中實現協同,在上級黨委(黨組)書記督促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同時,紀委監委也要協助同級黨委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書記的監督,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層層落實。
“三個責任都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貫通、辯證統一,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最終統一于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曹炯芳認為,黨委是主導地位,必須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第一責任人是關鍵要害,必須發揮頭雁引領效應;紀委監委是協助職責,必須擦亮追責問責利器。
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進程中,紀委監委除履行監督專責外,還須強化協助職責,積極主動為黨委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當好參謀助手。“結合市委開展的作風建設問題整治,我們配套開展系列行動,并針對義烏、東陽等地‘煙票’泛濫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推動凈化地方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
監督責任清單篇13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市各級紀委(紀檢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政治監督責任
1.全面、準確、及時貫徹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向黨委(黨組)提出工作建議,協助黨委(黨組)謀劃全域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定年度工作任務。
2.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中的問題,及時向黨委(黨組)和上級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工作情況。
3.協助黨委(黨組)明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主體責任,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層層細化分解,把責任壓緊壓實壓牢。
4.協助黨委(黨組)對下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日常檢查、年中督查和年終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評定建議。
5.在黨委(黨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發揮各成員單位在反腐敗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監督責任
6.大力推進“刻印工程”,經常性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黨紀黨規等教育,開展“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集中學習活動,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把黨的紀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堅持以案明紀、立規嚴紀,加強對違紀違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強警示教育。
8.大力推進廉政文化教育,結合實際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開展廉政微宣傳,注重家庭家教家風,促進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9.健全并落實黨風廉政網絡與情信息收集研判處置和宣傳引導機制,有效發揮網絡平臺的監督和宣傳作用。
10.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熱點難點問題,緊盯紀檢監察工作薄弱環節,查找癥結根源,研究對策措施,不斷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三、紀律監督責任
11.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堅決維護黨章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加強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査,確保政令暢通。
12.嚴明組織紀律,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違反民主集中制、有關事項請示報告等制度問題,違規組織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問題,拉票賄選、買官賣官、違規用人、跑風漏氣等問題。
13.嚴明廉潔紀律,加大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
14.嚴明群眾紀律,堅決查處對群眾疾苦麻木不仁、推諉扯皮,以及在涉及群眾重大事項上盲目決策、無視群眾意愿問題,嚴肅查處違規加重群眾負擔、與民爭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
15.嚴明工作紀律,嚴肅查處黨員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カ問題,工作中弄虛作假、虛以應付以及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人員招錄等問題。
16.嚴明生活紀律,堅決查處黨員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墮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為。
四、作風監督責任
17.大カ開展“連心工程”,持續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查處力度。保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采取有效措施,緊盯重要節點,密切關注新動向,堅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四管齊下”,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18.加大對庸政、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等問題的責任迫究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從嚴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
19.開展脫貧攻堅領域侵害群眾利益腐敗問題專項治理活動,重點查處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落實政策優親厚友、項目審批吃拿卡要、扶資金截留挪用、貧困戶進入退出中欺上瞞下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20.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重點查處強占掠奪、吃拿卡要、貪污挪用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在土地征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資金、低保醫保、舊村改造資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權謀私、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揮霍浪費等行為。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震懾。
21.加強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査機制示范點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示范點創建工作,堅持先行先試,抓好正面引領,在不同層面、不同領城形成基層黨風政風“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有益經驗,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2.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斷健全有利于優良作風養成的長效機制。
五、日常監督責任
23.大力推進“固本工程”,扎實推行全面從嚴治黨明責、記實、示范、保障“四項機制”,建立在線督查平合,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壓實管黨治黨責任。
24.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十二個不準”為抓手,開展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情況的監督檢查。
25.積極探索強化對同級黨委(黨組)監督的有效途徑,加強對同級黨委(黨組)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
26.開展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紀檢監察組織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接受市委委員和市紀委委員現場詢問和評議。
27.持續開展“廉政大約談”活動,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堅持對新任職領導干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
28.嚴格把握好黨員領導干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加強對擬提拔干部的廉政審査,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29.探索數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設黨員干部廉潔檔案綜合運用電子化平合,完善動態更新機制,全面、準確、及時掌握黨員干部守紀、作風和廉潔情況,落實對“關健少數”的監督。
30.全面推進巡察工作,重點發現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
31.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強有力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堅持“一案雙究”既迫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和黨組織責任;對該問責而不問責的,一律嚴肅問責。
六、執紀監督責任
32.大力推進“護林工程”,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突出懲治重點,把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干部作為重中之重。把握三個時間節點,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后的頂風違紀行為,著力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
33.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受理、處理群眾反映和舉報的問題;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強化問題線索管理,規范執紀審查流程,嚴格執紀審査時限,提高執紀審查效率。
34.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落實《中共許昌市紀委關于在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實跋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試行)》(許紀發[2017]1號),進一步規范完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實施程序和轉化標準,靠運用第一種形態”遏制增量,靠運用“第二、三種形態”減少存量,靠運用“第四種形態”強化震懾。
35.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格履行程序,加強案件審理,不斷提高執紀審查質量。
七、自身監督責任
36.大力開展“先鋒工程”,落實紀律檢査體制改革舉措深入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37.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執紀審査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同級黨委(黨組)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落實各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副書記(副組長)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要求,優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結構。
38.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
39.深入推進派駐紀檢機構統一管理改革,充分發揮派駐紀檢機構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紀檢監察組織監督責任考核辦法,推動監督責任落實。
41.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培訓,著力提高監督執紀能力。
42.充分發揮內部監督機構作用,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嚴防“燈下黑”,用鐵的紀律打造反腐倡廉“鐵軍”。
監督責任清單篇14
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準確把握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內涵新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更明確、內容更具體、責任更清晰、追責更嚴格,現制定局2020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一、黨委主體責任清單
局黨委對我局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堅持主抓直管,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具體責任如下:
1.及時傳達學習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并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2.局黨委在研究部署專項工作的同時,應當就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提出要求。
3.局黨委會議應當集體研究決策、直接部署推動事關我局全面從嚴治黨和清廉建設的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聽取上一年度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匯報,全面總結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結合工作分工逐項細化分解落實責任到領導班子成員,并明確具體要求和時間進度。
5.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專題例會,總結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項,及時集體研究決策、作出部署。
6.按照黨章和黨內法規履行職責,組織開展黨章黨規黨紀宣傳教育,按照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面執行黨的紀律。
7.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實施具體措施,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8.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和干部選拔任用責任倒查、“一報告兩評議”、離任檢查等制度,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9.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健全防止利益沖突機制,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10.對上級巡視、巡察、主體責任報告評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時研究提出整改落實措施,并分解落實責任,限期完成報結。
11.每年按時向縣委及縣紀委提交上一年度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書面報告,同時要求科室(單位)書面報告。
12.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13.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4.加強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建設,領導和推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承擔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
15.加強問責工作,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嚴肅責任追究,并對典型問題予以通報曝光。
16.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黨委書記責任清單
局黨委書記要堅持管黨治黨,牢固樹立不抓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就是失職的意識,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具體責任如下:
1.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安排和具體措施,部署上級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2.參加涉及全面從嚴治黨全局性工作的會議和活動,對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工作親自部署、協調、督促、落實。
3.對反映領導班子成員、科室(單位)負責人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4.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經常性批評和自我批評,對領導班子成員和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監督。
5.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定期聽取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定期與科室(單位)負責人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科室(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并督促整改。
6.及時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匯報,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幫助執紀執法機關排除辦案中的阻力和干擾。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黨委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科室(單位)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級紀委要求,當面報告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并接受評議。
10.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1.推進本地本單位機關紀委建設,支持機關紀委按照黨章黨規規定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12.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清單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全面從嚴治黨目標任務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之中,既抓業務又抓黨務,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責任如下:
1.定期專題研究、布置、檢查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指導督促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按照局黨委確定的全面從嚴治黨任務分工和責任分解要求,按時抓好落實并向局黨委報告。
3.加強對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班子成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經常性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廉潔自律和作風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
4.受局黨委書記委托,對反映分管部門和聯系單位中層干部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5.與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負責人開展經常性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督促整改。
6.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黨委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8.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9.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科室(單位)負責人責任清單
1.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按照局黨委的要求,做到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落實。
2.及時傳達學習上級及局黨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領導匯報履行“一崗雙責”情況。
4.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5.結合本科室(單位)工作實際,與所屬人員經常性地開展廉政談話,做到抓早抓小。
6.對上級巡視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單位)的整改要求,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
7.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項報備工作。
8.局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監督責任清單篇15
一、黨委領導班子集體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黨的建設與學校事業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
2.健全責任落實體系,完善壓力傳導機制,推行“黨建+”模式,促進黨建與學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實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群眾工作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改革優勢、治理優勢。
3.結合省、市開展的年度綜合檢查考核,統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基層黨建工作等方面的考核,完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
4.全年至少召開2次黨委會,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困難和問題,推動工作落實。年底,各黨總支(部門)負責同志書面報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校黨委根據上級要求,書面報告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
(二)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5.堅決落實“兩個維護”各項制度,認真貫徹《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推動全校上下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學校重大事項、重大決策,遇到重大突發事件、重大問題,及時、主動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情況緊急必須臨時處置的,要盡職盡力做好工作,并迅速報告。
6.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和重大戰略部署,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續推動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上級關于立德樹人的各項工作任務在我校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
(三)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7.充分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部署要求,定期聽取黨建工作匯報,加強監督檢查,推動各項部署要求落到實處。加強對紀委的領導和監督。
(四)深化黨的政治建設
8.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精神,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9.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貫徹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規范落實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制度。深入開展校園政治生態監測評估工作,發展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鞏固發展風清氣正的校園政治生態。強化政治監督,加強對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防止“七個有之”,切實做到“五個必須”。
(五)加強黨的思想建設
10.充分發揮校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示范引領作用,始終把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結合辦學實際,重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等職業教育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重要論述,注重將學習成果轉化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提升服務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鞏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用好南京豐富紅色文化資源,大力弘揚雨花英烈精神、渡江精神,著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把穩思想之舵。
11.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修訂校黨委《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構建意識形態工作責任體系和考評體系,建立完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責任清單。強化責任意識、陣地意識、憂患意識,加強課堂教學、教材編寫、報告會、研討會、講座、網站、刊物、微博、微信等意識形態陣地的建設管理,定期組織分析研判,做好網上輿情監測引導和管控處置工作。
(六)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
12.貫徹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學校新一輪機構改革和干部聘任工作堅持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落實《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堅持“凡提四必”,樹立正確用人導向。
13.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培養專業能力、專業素養、專業精神,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落實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調動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14.深化基層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總支、黨支部在全面深化從嚴治黨、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貫徹落實學校決議決定等方面的作用,做好換屆工作,推進黨支部“標準+示范”建設,加強教師黨支部“雙帶頭人”隊伍建設,完善基層黨建工作考核評價體系,持續推進校地黨建共建,掛牌成立基層黨建學院,為社區和企業的黨建工作提供服務,為學校的基層黨建工作增添活力。
(七)持之以恒抓好黨的作風建設
15.持之以恒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加強對黨員干部作風建設的監督檢查,特別是重大時間節點,采用多種形式提醒告誡。持續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整治工作,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切實解決黨風政風、師德師風、教風學風,尤其是“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糾正損害師生利益的行為。
16.大力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系師生,認真對待師生反映強烈的問題,暢通意見渠道,廣泛聽取、及時處理和回復師生意見。做好群眾信訪工作,做到及時受理、及時回復,妥善解決師生合理訴求。圍繞學校建設、教育教學改革和師生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察實情、聽真話,幫助解決困難和問題。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八)加強黨的紀律建設
17.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強化全校黨員干部黨章黨規黨紀意識,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
18.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在用好“第一種形態”上下更大功夫,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綜合運用談話、函詢、誡勉、批評教育等方式,著力化解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切實防止一些黨員干部身上的“小過”釀成“大錯”。
(九)加強制度建設
19.根據全面從嚴治黨形勢任務變化,及時做好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的廢、改、立、釋工作。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針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完善內控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強化制度執行,堅決糾正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無視制度等現象,維護學校規章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20.建立健全黨內政治生活制度規范,落實“三會一課”、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等制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落實好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履責記實、述責述廉、主體責任“雙報告”等重要工作制度。
(十)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21.領導和支持校紀委監督執紀問責,及時聽取辦案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全力支持和保障校紀委依規依紀開展紀檢監察信訪和紀律審查工作,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和發生在師生身邊的腐敗問題,堅決做到有案必查、有信必辦、有責必究,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終保持永遠在路上的執著和韌勁。
(十一)加強統戰工作和群團工作
22.加強黨對統戰工作的領導,引導統一戰線成員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統一思想,在學校事業發展中獻計出力,貢獻智慧力量。加強黨對群團組織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黨委會定期聽取群團組織工作匯報,推動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到群團工作各方面、全過程。
二、領導班子成員個人責任
(一)強化責任擔當
1.黨委主要領導承擔全校全面從嚴治黨的首要政治責任、領導責任,是全校全面從嚴治黨的第一責任人,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基層黨總支書記、各部門負責同志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領導、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對分管部門黨員干部從嚴進行教育管理監督。
2.黨委主要領導及時主持召開黨委會、中層干部會、專題學習會等,傳達學習上級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決策部署。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時組織分管部門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決策部署和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3.黨委主要領導及時主持召開工作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任務。年底,專題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匯報。領導班子所有成員全年至少開展1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專題調研,分析研究問題,解決具體問題。
(二)嚴格教育管理
4.黨委主要領導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全校中層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動態和廉政狀況,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開展談心談話、及時提醒警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時采取批評教育、談話提醒、警示談話等方式,加強對分管部門及班子成員、廣大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
5.全年至少召開1次全校黨員干部警示教育大會,領導班子所有成員全年至少講1次黨課,引導全校黨員干部永葆政治本色、堅守初心使命。
(三)加強督促檢查
6.黨委主要領導督促檢查領導班子成員、各黨總支(部門)負責同志廉潔從政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情況。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督促檢查分管領域黨員干部廉潔從政、履責擔當、改進作風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
7.黨委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作為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深入查擺存在的問題,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務實管用的整改指施。
8.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把黨的建設年度成效考核結果,作為對各黨總支(部門)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考核排名靠后的單位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責令整改。
(四)密切聯系群眾
9.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全校各黨總支(部門)持續深入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堅持校領導接待日、校區值班制度,倡導“四不兩直”調研方式,深入基層,了解師生訴求,關心師生疾苦,協調解決師生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五)帶頭執行規定
10.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帶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帶頭遵守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委具體辦法,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1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集體議事決策規則,嚴格執行黨內組織生活、重大事項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
12.大力倡導清清爽爽的同志關系、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系,帶頭依法用權、乗公用權,從嚴教育監督管理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13.年底,結合年度市綜合檢查考核,黨委領導班子成員根據上級部署和要求進行述職述廉。
監督責任清單篇16
(一)黨委責任清單
加強組織領導
(1)樹立全面從嚴治黨理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牢固樹立“抓黨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切實加強對黨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檢查,真正把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到實處。
(2)全面、準確、及時貫徹市委、市紀委、集團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形勢,統籌謀劃公司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企業意識形態工作;研究制定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和措施,確定年度任務。
(3)落實中央辦公廳《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及省、市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相關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公司年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督促指導各黨支部按照公司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要求,制定完成自身責任清單、并延伸到基層,建立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體系,實行檔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實。
(4)制定公司2020年度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黨風廉政責任書,并完成簽訂工作;與基層黨組織簽訂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黨風廉政責任書,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
(5)公司黨委領導班子年度至少專題研究2次黨建工作,并納入企業整體工作。4月份召開公司2020年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總結工作,部署安排2020年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
(6)堅持領導班子基層黨建聯系點和下沉一級建立基層黨建聯系點制度,公司黨委班子成員每人聯系1-2個所屬和下沉一級聯系點單位,全年深入所屬單位聯系點和下沉一級聯系點單位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加強對基層單位黨建工作指導。
強化監督檢查
(7)完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要問題;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和上級領導機關交辦事項,推動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加強統籌協調,督促各單位、部門充分履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抓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
(8)明確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日常工作機構,明確專人抓好主體責任工作任務的統籌計劃、組織安排和日常調度,綜合協調推進黨委主體責任落實。
(9)落實履責報告制度,公司黨委定期聽取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所屬各黨支部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情況。嚴格落實廉政談話、述責述廉制度。加強對下級黨組織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指導、監督。
(10)強化檢查考核,4月份修訂完成《2020年黨建工作考核細則》,并納入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實行雙百分、同比重考核。對違反“三重一大”制度、黨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通過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實地檢查等方式,經常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實施責任追究。
(11)嚴格履責記實制度,對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組織領導、機制制度建設、推進落實、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具體工作情況,做到全程留痕、記錄在案,做到詳實、規范、嚴謹、細致。
規范選人用人
(12)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把好正確用人導向,貫徹執行《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切實選好用好干部,樹立良好的選人用人風氣。
(13)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干部任用前充分聽取本級紀委對擬任用人選的意見,完善和落實任前廉政談話制度。
(14)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防止任人唯親、體內循環,嚴肅查處因人設崗、弄虛作假、拉票賄選、違規考錄招聘人員等違紀行為。實行干部“帶病提拔”責任倒查制,加大問責力度,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深化作風建設
(15)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做好重大活動穩定工作。
(16)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常態化、長效化,堅決糾正“四風”問題。每半年聽取一次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情況匯報。
(17)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抓好行風建設,加大作風問題懲戒力度,堅決整治違規使用公車、超標準接待、差旅活動超規格等問題。
維護職工利益
(18)健全職工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機制,落實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接訪下訪和信訪聯席會議制度,解決職工合理訴求。
(19)加強對企業內部控制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防止以權謀私、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揮霍浪費等問題發生。
(20)切實維護職工群眾利益,深化黨務公開、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嚴肅查處侵害職工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領導和支持紀檢監察工作
(21)支持紀檢監察組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把工作重心轉換到監督執紀問責上來。領導和支持紀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22)統籌組織人事、審計等力量,加大執紀審查力度,做好領導干部任期內、離任后審計監督,做到有信必查、有腐必懲。
(23)支持和推動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及時研究、主動解決重大問題;重視和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及干部隊伍建設。
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
(24)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深入推進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對重點崗位人員和重點部門,強化風險排查。加強工程設備招投標、廢舊物資處置、安全生產管理、職工招聘等方面的監督。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25)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貫徹落實《準則》《條例》,貫徹執行《公司黨委會議事決策規程》《公司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的實施辦法》,嚴格實行領導班子集體領導和班子成員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26)認真執行黨內監督的各項制度,落實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談話和誡勉、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重要制度,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
加強教育管理
(27)按照中央、省、市委、集團公司黨委的部署要求,以“兩學一做”為基本內容,以“三會一課”為基本制度,以黨支部為單位常態化開展“三述”,抓實“黨支部學習”,學思踐悟、知行合一,推動學習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組織開展2020年度“慶七一”主題系列活動。
(28)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以“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為重要載體,加強黨員干部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業教育。貫徹落實《黨委(黨組)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工作細則(試行)》文件精神,加強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持抓早抓小,早發現、早提醒、早制止,堅持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違紀滑向違法。
發揮表率作用
(29)黨委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30)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規定。
(3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
(32)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職工、輿論等方面的監督。
(二)黨委書記、董事長***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對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總責,在組織領導領導班子落實主體責任的同時,帶頭履行好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關鍵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聽取情況匯報。
(2)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勢,明確領導班子在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中的責任分工、責任內容,制定班子及成員責任清單,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督促指導所屬單位制定“兩個責任”清單。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班子成員、分管部門、所屬各黨支部主要負責人簽訂黨建、黨風廉政責任書,并督促所屬各單位逐級簽訂責任書。
(4)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增強政治定力,加強對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把握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要求和上級相關制度規定,堅持任人唯賢,切實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帶病提拔”、“帶病重用”。
(6)加強對公司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7)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決反對“四風”,倡導勤儉節約的經營管理理念。每半年檢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執行情況。
(8)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9)深化黨務公開、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促進公司和諧發展。
(10)支持和保障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注重干部培訓、培養和使用。
(11)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12)加強對黨委班子成員、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班子成員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對班子成員、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對所屬各黨支部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實現全覆蓋。
(13)主動接受、積極支持配合上級巡視巡察監督,認真做好問題整改,嚴格落實責任追究。適時指導開展對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貫穿始終。
(14)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領導責任
(15)督促指導綜合辦公室健全信訪穩定、厲行節約等相關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6)組織指導綜合辦公室、財務、審計等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三公經費”管理、業務招待、資金管理使用、預算管理、審計環節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7)督促指導黨群工作部門健全黨建工作及組織人事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嚴格落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指導制定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和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的規定。
(18)組織指導黨群工作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人員招聘、干部選拔任用、領導班子考察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9)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人員招聘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因人設崗、弄虛作假、拉票賄選、違規考錄招聘人員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三)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協助黨委書記抓好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在布置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同時布置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5)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6)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7)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領導責任
(9)不斷完善制度體系建設,逐步夯實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基礎,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督促指導對公司各項制度建設按照“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標準化要求,進行補充、修訂和完善。
(10)加強對招標采購管理的監督,嚴格執行招投標管理辦法,防止應招未招、拆分項目規避招標、設置不公平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以及搞暗箱操作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11)督促指導企業管理部門健全資產管理、處置和績效考核等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2)組織指導企業管理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資產管理、處置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3)加強對績效考核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14)加強對資產管理、處置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四)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副總經理***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協助黨委書記抓好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及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4)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所屬各單位紀檢組織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5)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6)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7)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8)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9)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領導責任
(10)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加強黨建工作。不斷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切實發揮各級黨組織在黨員干部教育管理中的堡壘作用,增強凝聚力和戰斗力。
(11)督促指導黨群工作部門健全黨建、黨務相關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2)組織指導黨群工作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推優評選、宣傳考核、網絡輿情處置、發展黨員、幫扶職工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3)督促指導、建立健全紀檢監察相關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4)組織指導紀檢組織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紀檢監察工作中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5)督促指導完善工會、計劃生育部門各項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防止違紀行為的發生。
(16)組織指導工會、計劃生育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幫扶職工、計劃生育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5)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6)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7)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領導責任
(9)督促指導安全監督部門、營運管理部門健全安全管理、客運管理、服務管理等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0)組織指導安全監督部門、客運管理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安全管理、客運管理、服務管理工作中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5)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6)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7)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監督責任清單篇17
為強化單位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切實把主體責任扛穩、抓牢、做實,堅定不移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推向標本兼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清單。
單位領導班子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1.堅決維護核心地位。把堅定維護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作為最重要的政治責任和政治紀律,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更加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
2.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弘揚忠誠老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清正廉潔等價值觀。對“七個有之”問題高度警覺,堅決反對和糾正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本位主義、好人主義。加強對維護黨章、執行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查。
3.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按照規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項或作出重大決定要及時向市局(公司)黨組請示報告,突發事件、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及其他明確要求請示報告的事項,要按時請示報告。
(二)加強思想政治建設
4.抓好支委學習。堅持和創新黨內學習制度,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不懈強化理論武裝。
5.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建立完善并嚴格落實情況通報、分析研判、督促檢查等制度,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斷強化意識形態領域領導權話語權主動權。
6.深入開展黨章黨規黨紀教育。把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到學習、教育培訓工作總體部署,持續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業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7.持之以恒加強道德教育。定期開展專題教育和主題實踐活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三)嚴肅黨的政治生活
8.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嚴格執行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研究重大問題。
9.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堅持談心談話制度。領導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
10.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認真聽取各種不同意見,鼓勵下級反映真實情況,中心班子成員必須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從諫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黨的作風建設
11.強化宗旨意識。把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作為作風建設的根本,持續弘揚“紅船精神”、焦裕祿精神、紅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領導干部自覺傳承優良傳統和作風,學習革命先輩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質。
12.馳而不息抓好作風建設。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情況作為重點任務和經常性工作來抓,關注“四風”隱形變異、改頭換面等新動向,緊盯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持續解決一些不作為、亂作為、冷硬橫推等問題,堅決糾正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
13.堅決反對特權。把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為健全改進作風長效機制的著力點,帶頭轉變作風,堅持身體力行、以上率下,形成“頭雁效應”。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義與利、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親與清的關系,嚴格約束自己,嚴格家教家風,嚴格教育管理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五)嚴格選人用人
14.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認真落實好干部五條標準,把公道正派作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貫穿選人用人全過程。
監督責任清單篇18
XXX〔2019〕號中共XXXXXX黨組落實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推進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主體責任落實,根據區委印發的落實“兩個責任”相關實施意見,現結合我局實際,現調整完善本責任清單如下:
一、局黨組領導班子清單
局黨組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主要履行抓加強教育,抓制度建設,抓“一把手”,抓查處,抓部署、檢查、落實等五個方面工作職責。具體承擔16項責任。
1.加強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種形式,把黨章、黨紀黨規、廉政法規及從政道德要求等納入學習教育培訓內容,注重發揮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實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實干擔當的思想基礎。
2.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健全完善廉潔從政的各項制度,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著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長效機制。
3.制定并推行黨組主體責任清單和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嚴格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規范化和公開透明。
4.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局黨組會議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5.支持紀檢監察機關“三轉”,關心紀檢監察干部及紀檢聯絡員成長。
6.支持和保障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紀律審查工作,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嚴肅查處違反黨章黨規黨紀的行為。
7.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落實好廉政談話提醒有關制度,把黨的領導融入日常管理監督,在嚴明紀律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8.從嚴整肅“為官不為”,實行“下課問責”。
9.貫徹落實上級黨委、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時研究部署、推動落實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防腐敗工作。
10.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加強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常態化督查,并在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專項廉潔紀律督查工作。
11.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檢查考核,并運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覺接受監督,支持和配合巡視巡察、區委責任制檢查工作,嚴格落實、按時報告問題整改情況。
13.執行“雙報告”制度,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按時向長樂區委、長樂區紀委專題報告,重大情況、重要事項按規定及時請示報告。
14.抓好《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準則》、《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帶頭踐行廉潔自律規范,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作廉潔自律的表率。
15.鞏固和拓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傳承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干”精神,落實省委“四下基層”和區委“四個萬家”要求,主動服務基層、聯系群眾,暢通群眾訴求渠道。
16.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二、局黨組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
局黨組主要負責人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主要帶頭落實好“四個親自”和“三個管好”,當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推動者和執行者。具體承擔10項責任。
1.親自組織傳達學習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對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決策部署,對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安排。
2.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聽取匯報,研究任務分解,并督促落實。
3.親自參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會議和活動,簽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對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親自過問、認真研究。
5.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部署、協調開展專項治理,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6.加強對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處的協調、配合,及時聽取本部門相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案件查辦中的重要問題。
7.加強對班子成員廉潔從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監督,督促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對不履行職責或履責不到位的,應進行談話提醒,發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必須及時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
8.堅持上級“一把手”抓下級“一把手”,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且整改不力、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集中、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發生重大腐敗案件的科室,應親自約談科室負責人。
9.帶頭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帶頭踐行《準則》和《條例》,模范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并帶頭接受監督。
10.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三、局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
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局黨組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事項融入分管工作之中,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承擔8項責任。
1.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把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時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敗要求與改革措施同步實施與業務工作有機結合。
2.加強調查研究,分析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及時發現和化解廉政風險,組織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規定,并督促抓好落實。
3.監督檢查分管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定期向局黨組和黨組書記報告抓落實的情況;
對履行“一崗雙責”不力的,及時進行約談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動發揮職能作用,認真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推動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5.支持配合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開展紀律審查、改進作風、預防腐敗、宣傳教育等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發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支持、指導、協調查處。
6.經常性開展對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動了解掌握黨員干部特別是科室負責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誡勉談話,督促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對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的,應及時向局黨組和紀檢組直至上級黨組織報告。
7.堅持以身作則,認真踐行“兩學一做”要求,帶頭遵守《準則》和《條例》,模范執行黨的各項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主動接受監督,作廉潔從政的表率。
8.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監督責任清單篇19
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準確把握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內涵新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更明確、內容更具體、責任更清晰、追責更嚴格,現制定局2020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一、黨委主體責任清單
局黨委對我局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堅持主抓直管,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具體責任如下:
1.及時傳達學習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并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2.局黨委在研究部署專項工作的同時,應當就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提出要求。
3.局黨委會議應當集體研究決策、直接部署推動事關我局全面從嚴治黨和清廉建設的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聽取上一年度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匯報,全面總結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結合工作分工逐項細化分解落實責任到領導班子成員,并明確具體要求和時間進度。
5.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專題例會,總結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項,及時集體研究決策、作出部署。
6.按照黨章和黨內法規履行職責,組織開展黨章黨規黨紀宣傳教育,按照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面執行黨的紀律。
7.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實施具體措施,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8.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和干部選拔任用責任倒查、“一報告兩評議”、離任檢查等制度,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9.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健全防止利益沖突機制,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10.對上級巡視、巡察、主體責任報告評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時研究提出整改落實措施,并分解落實責任,限期完成報結。
11.每年按時向縣委及縣紀委提交上一年度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書面報告,同時要求科室(單位)書面報告。
12.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13.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4.加強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建設,領導和推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承擔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
15.加強問責工作,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嚴肅責任追究,并對典型問題予以通報曝光。
16.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黨委書記責任清單
局黨委書記要堅持管黨治黨,牢固樹立不抓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就是失職的意識,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具體責任如下:
1.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安排和具體措施,部署上級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2.參加涉及全面從嚴治黨全局性工作的會議和活動,對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工作親自部署、協調、督促、落實。
3.對反映領導班子成員、科室(單位)負責人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4.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經常性批評和自我批評,對領導班子成員和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監督。
5.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定期聽取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定期與科室(單位)負責人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科室(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并督促整改。
6.及時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匯報,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幫助執紀執法機關排除辦案中的阻力和干擾。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黨委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科室(單位)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級紀委要求,當面報告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并接受評議。
10.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1.推進本地本單位機關紀委建設,支持機關紀委按照黨章黨規規定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12.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清單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全面從嚴治黨目標任務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之中,既抓業務又抓黨務,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責任如下:
1.定期專題研究、布置、檢查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指導督促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按照局黨委確定的全面從嚴治黨任務分工和責任分解要求,按時抓好落實并向局黨委報告。
3.加強對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班子成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經常性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廉潔自律和作風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
4.受局黨委書記委托,對反映分管部門和聯系單位中層干部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5.與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負責人開展經常性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督促整改。
6.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黨委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8.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9.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科室(單位)負責人責任清單
1.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按照局黨委的要求,做到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落實。
2.及時傳達學習上級及局黨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領導匯報履行“一崗雙責”情況。
4.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5.結合本科室(單位)工作實際,與所屬人員經常性地開展廉政談話,做到抓早抓小。
6.對上級巡視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單位)的整改要求,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
7.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項報備工作。
8.局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監督責任清單篇20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市各級紀委(紀檢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政治監督責任
1.全面、準確、及時貫徹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向黨委(黨組)提出工作建議,協助黨委(黨組)謀劃全域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定年度工作任務。
2.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中的問題,及時向黨委(黨組)和上級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工作情況。
3.協助黨委(黨組)明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主體責任,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層層細化分解,把責任壓緊壓實壓牢。
4.協助黨委(黨組)對下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日常檢查、年中督查和年終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評定建議。
5.在黨委(黨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發揮各成員單位在反腐敗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監督責任
6.大力推進“刻印工程”,經常性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黨紀黨規等教育,開展“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集中學習活動,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把黨的紀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堅持以案明紀、立規嚴紀,加強對違紀違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強警示教育。
8.大力推進廉政文化教育,結合實際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開展廉政微宣傳,注重家庭家教家風,促進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9.健全并落實黨風廉政網絡與情信息收集研判處置和宣傳引導機制,有效發揮網絡平臺的監督和宣傳作用。
10.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熱點難點問題,緊盯紀檢監察工作薄弱環節,查找癥結根源,研究對策措施,不斷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三、紀律監督責任
11.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堅決維護黨章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加強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査,確保政令暢通。
12.嚴明組織紀律,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違反民主集中制、有關事項請示報告等制度問題,違規組織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問題,拉票賄選、買官賣官、違規用人、跑風漏氣等問題。
13.嚴明廉潔紀律,加大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
14.嚴明群眾紀律,堅決查處對群眾疾苦麻木不仁、推諉扯皮,以及在涉及群眾重大事項上盲目決策、無視群眾意愿問題,嚴肅查處違規加重群眾負擔、與民爭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
15.嚴明工作紀律,嚴肅查處黨員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カ問題,工作中弄虛作假、虛以應付以及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人員招錄等問題。
16.嚴明生活紀律,堅決查處黨員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墮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為。
四、作風監督責任
17.大カ開展“連心工程”,持續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查處力度。保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采取有效措施,緊盯重要節點,密切關注新動向,堅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四管齊下”,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18.加大對庸政、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等問題的責任迫究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從嚴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
19.開展脫貧攻堅領域侵害群眾利益腐敗問題專項治理活動,重點查處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落實政策優親厚友、項目審批吃拿卡要、扶資金截留挪用、貧困戶進入退出中欺上瞞下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20.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重點查處強占掠奪、吃拿卡要、貪污挪用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在土地征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資金、低保醫保、舊村改造資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權謀私、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揮霍浪費等行為。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震懾。
21.加強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査機制示范點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示范點創建工作,堅持先行先試,抓好正面引領,在不同層面、不同領城形成基層黨風政風“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有益經驗,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2.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斷健全有利于優良作風養成的長效機制。
五、日常監督責任
23.大力推進“固本工程”,扎實推行全面從嚴治黨明責、記實、示范、保障“四項機制”,建立在線督查平合,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壓實管黨治黨責任。
24.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十二個不準”為抓手,開展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情況的監督檢查。
25.積極探索強化對同級黨委(黨組)監督的有效途徑,加強對同級黨委(黨組)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
26.開展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紀檢監察組織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接受市委委員和市紀委委員現場詢問和評議。
27.持續開展“廉政大約談”活動,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堅持對新任職領導干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
28.嚴格把握好黨員領導干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加強對擬提拔干部的廉政審査,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29.探索數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設黨員干部廉潔檔案綜合運用電子化平合,完善動態更新機制,全面、準確、及時掌握黨員干部守紀、作風和廉潔情況,落實對“關健少數”的監督。
30.全面推進巡察工作,重點發現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
31.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強有力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堅持“一案雙究”既迫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和黨組織責任;對該問責而不問責的,一律嚴肅問責。
六、執紀監督責任
32.大力推進“護林工程”,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突出懲治重點,把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干部作為重中之重。把握三個時間節點,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后的頂風違紀行為,著力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
33.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受理、處理群眾反映和舉報的問題;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強化問題線索管理,規范執紀審查流程,嚴格執紀審査時限,提高執紀審查效率。
34.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落實《中共許昌市紀委關于在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實跋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試行)》(許紀發[2017]1號),進一步規范完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實施程序和轉化標準,靠運用第一種形態”遏制增量,靠運用“第二、三種形態”減少存量,靠運用“第四種形態”強化震懾。
35.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格履行程序,加強案件審理,不斷提高執紀審查質量。
七、自身監督責任
36.大力開展“先鋒工程”,落實紀律檢査體制改革舉措深入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37.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執紀審査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同級黨委(黨組)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落實各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副書記(副組長)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要求,優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結構。
38.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
39.深入推進派駐紀檢機構統一管理改革,充分發揮派駐紀檢機構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紀檢監察組織監督責任考核辦法,推動監督責任落實。
41.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培訓,著力提高監督執紀能力。
42.充分發揮內部監督機構作用,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嚴防“燈下黑”,用鐵的紀律打造反腐倡廉“鐵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