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2022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體制機制,強化意識形態領域工作職責與監管,根據xx區教育局黨組《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教[2018]x號),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完善責任體系,堅強組織領導
1、成立學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支部書記XX任組長,黨支部委員、副校長XX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組員。主要職責:按照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xx區教育局黨組的第一責任,分管領導的直接責任,領導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全面領導和組織學校意識形態工作。
2、下設辦公室,由XX任主任,教務處、工會、團委各1名同志為成員。辦公室主要職責:按照學校黨支部統一部署,統籌、協調、檢查、督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二、建立常態機制,持續深入推進
1、學習教育制度。黨支部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有關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的學習;每年班子成員開展1次有關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的授課,每年撰寫理論學習心得體會文章不少于1篇。
2、報告工作制度。學校黨支部每半年向區教育局黨組以書面形式匯報1次意識形態工作。設立輿情信息員,遇有重大輿情,第一時間迅速報告。
3、風險評估制度。在醞釀涉及教職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項目、工作舉措時,通過論證會、座談會、公開征求意見等多種方式聽取相關部門、教職工的意見建議。方案發布前,進行必要的輿情風險評估,制定工作預案。
三、扭住關鍵環節,牢牢掌控陣地
1、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建設與管理。加強對校內新媒體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監管力度。加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引導,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監管和校園輿情收集,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有效應對涉及師生的輿論事件嚴把政治關、意識形態關。
2、加強對課堂教學的管理。決不允許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不允許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不允許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對課程開設、教材內容進行嚴格把關。落實教學管理有關文件,進一步加強課堂教學管理力度,確保教學質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確性。
3、加強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師德師風建設。嚴格教師職業準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師違反師德行為的懲處機制。加強對教師思想政治素質的把關。對教師進行上崗培訓,評選教師先進典型,實施青年教師培養,激發愛崗敬業熱情。
4、加強對校園文化活動的引導和管理。把校園文化建設作為創新和拓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徑,進一步優化校園育人環境,夯實文化校園陣地,搭建學生文化平臺。開展“我的中國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教育活動,引導廣大師生堅定理想信念,刻苦學習工作,積極投身實踐。深入挖掘中華傳統節日文化,不斷擴大傳統優秀文化陣地。充分發揮團總支、工會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黨外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師生員工的聯系,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6、加強輿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師生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分析問題、商議對策,維護意識形態安全。教務處利用學科優勢,組織力量對當前思潮和熱點問題進行研判,并提出引導意見,為學校黨支部、行政開展思想政治教育與輿論引導提供參考。
四、加強檢查督導,深化責任意識
建立健全黨支部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的意識形態工作機制。
1、校黨支部領導班子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支部書記為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黨支部其他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
2、各教研組分工負責各方面具體工作,確保意識形態管理環環相扣,不留死角。
3、對意識形態工作中出現問題的領導干部,按照實事求是原則,依據xx區教育局黨組《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進行問責和約談,并報區教育局黨組備案。受到問責的領導、教師,取消當年考核評優和評先資格。
第2篇: 2022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系列的系列講話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我鎮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充分掌握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鎮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班子成員和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負責全鎮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日常統籌、協調、監督、指導等工作,黨政辦同志具體負責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務
(一)完善領導責任制。按照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鎮黨委履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好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好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陣地,正確引導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導向,加強強隊伍建設,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分管黨務和宣傳的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切實推動網絡意識形態各項工作落實。各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全鎮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二)嚴把網絡信息審核關。建立嚴格的審查制度,對網站上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核把關,網上發布的信息必須經分管領導初審,報主要領導審批通過后,方可發布信息。因信息不實,未經審核而造成負面影響的由相關責任人負責。
(三)健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長效機制。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絕不給錯誤思想、觀點和言論提供傳播渠道,切實做到可管可控。要按照網絡與信息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工作要求,制定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要明確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中的責任,切實做好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嚴肅追查問責
(一)加強督查。結合實際按照工作責任,鎮黨委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對班子成員分管領域及各村黨支部意識形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落實不到位、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等問題的,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責任追究。凡在網絡平臺、微博、微信公眾號上宣傳、發布信息時出現嚴重錯誤導向,造成嚴重后果的;未按照規定及時采取防范和應對處置措施,導致管轄范圍內發生由網絡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將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及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四、相關要求
(一)強化考核責任。要把網絡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黨建重點工作內容,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形成共同防范網絡風險、維護網絡安全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學習教育。黨員領導干部要在學網、懂網、用網中化被動為主動,學會通過網絡走群眾路線,不斷增強對網絡輿論的引導能力、對復雜網絡輿情的駕馭處置能力、對網絡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突出正面引導。加強黨對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旗幟鮮明的站在黨的立場上做好網絡意識形態工作,堅定立場,突出正面宣傳引導,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講好中國故事,講好中國共產黨故事。
第3篇: 2022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工作原則,明確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中辦發〔2015〕52號)、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冀辦發〔2015〕54號)、中共滄州市委辦公室印發《滄州市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滄辦發〔2016〕3號)、中共獻縣縣委辦公室印發《獻縣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獻辦發〔2016〕9號)和中央、省委、市委、縣委的有關精神,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對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群眾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對于打造壘頭鄉科學發展、綠色崛起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條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閱看涉及村級的媒體報道的相關內容及關聯內容,帶頭把握所屬群眾現實意識形態,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
第五條黨委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六條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工作要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
第七條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其余黨委班子成員為組員,統籌協調全鄉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
第二章黨委主要責任
第八條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條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黨委會至少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第十條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壯大主流思想輿論,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加強對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第十一條加強對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各類新聞媒體和網絡媒體,中小學等課程講解,各類演藝場所、展覽館等。嚴格落實有關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文化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等活動的管理。
第十二條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黨委書記要親自抓,建立健全管用防并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
第十三條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斗爭。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
第十四條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同社科理論界、新聞出版界、廣播影視界、文學技術界、教育科技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和新媒體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眾中知識分子的聯系,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第十五條選優配強宣傳思想文化部門領導班子,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的人手里,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要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要及時作出調整。
第十六條高度重視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落實中宣部和河北省加強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意見要求,切實解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第十七條加強宣傳思想文化干部隊伍建設,將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納入全鄉干部培訓規劃。
第三章監督考核
第十八條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將其納入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綜合考核當中。重點檢查考核黨委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狀況、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開展思想輿論斗爭、團結引導服務知識分子、宣傳思想文化領導班子建設和開展責任追究的情況。
第十九條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黨委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二十條黨委宣傳部門作為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一條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問責,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黨委宣傳部門提出問責建議,黨委、紀委實施問責。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問責情況,要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責任: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管轄范圍內發生有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三)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四)管轄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五)喪失對管轄范圍內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的。
(六)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七)管轄范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和中小學校、民辦學校、黨校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八)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條領導班子有本細則第二十二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進行調整處理。
第二十四條領導干部有本細則第二十二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責任。
第二十六條受到責任追究的人員,取消當年考核評優和評先資格。
第4篇: 2022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要管黨意識形態原則,明確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對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對凝聚全局力量,推動信訪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條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黨組織領導班子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
第五條黨組(支部)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組(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六條黨組(支部)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工作要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中心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第七條信訪局黨組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任組長,黨組(支部)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
第二章黨組(支部)主要責任
第八條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條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辨析思想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黨組(支部)至少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目標。
第十條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本單位在行政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壯大主流思想輿論,切實形成統一領導、齊抓共管、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黨組(支部)中心組學習制度,加強對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第十一條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包括舉辦各類報告會、研討會等。嚴格落實有關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
第十二條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對于發布或轉發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制度等錯誤言論,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對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要依法嚴肅處理。
第三章監督考核
第十四條局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納入對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綜合考核當中。重點檢查考核黨組(支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狀況、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開展思想輿論宣傳和責任追究的情況。
第十五條黨組(支部)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十六條每年年底前,局黨組組織進行一次專題督查,將其納入干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把意識形態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十七條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問責。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黨組(支部)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責任: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組(支部)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三)管轄范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四)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五)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六)管轄范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十九條領導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進行調整處理。
第二十條領導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一條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責任。
第5篇: 2022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明確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央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應當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黨委(黨組)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黨組)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黨委(黨組)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第四條 各級黨委(黨組)主要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是: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標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整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整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黨中央或者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三)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四)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各類新聞煤體和網絡媒體,各類出版物和文藝作品,各類社科研究機構和思想文化類學會協會等社團,高等學校、中小學、職業學校和民辦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和社會主義學院,報告硏討會、講座論壇,各類演藝場所、博物館、陳列館、展覽館等。嚴格落實有關管理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對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學術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基金會在境內活動的管理。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嚴厲打擊各種非法出版物,堅決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內滲透。
(五)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黨委(黨組)書記應當親自抓,領導、組織互聯網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斗爭,深入開展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專項清理行動。
(六)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應當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通過黨報黨刊及其所屬網站或者黨內通報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斗爭,不能愛惜“羽毛”,當“開明紳士”。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網絡“大∨”、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應當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對在境內外各類媒體、互聯網、出版物及講壇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非議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部署,散步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七)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同社科理論界、新聞出版界、廣播影視界、文學藝術界、教育科技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和新媒體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體中知識分子的聯系,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八)選優配強各級宣傳思想文化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的人手里,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應當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應當及時作出調整。高度重視城鄉基層宣傳文化干部隊伍建設,切實解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第五條 黨委宣傳部門作為各級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每年對本地區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專題督查,督查結果向同級黨委報告,并報上級黨委宣傳部門。
第六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第七條 各級黨委(黨組)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各級黨委常委會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向全委會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八條 各級紀檢機關應當把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同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
第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干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依據。
第十條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任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委(黨組)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三)管轄范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四)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五)所屬新聞媒體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六)管轄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七)喪失對管轄范圍內報刊、電臺電視臺、新聞網站等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的;
(八)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九)管轄范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和高等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十)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十一條 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黨委宣傳部門可向實施問責的黨委、紀委提出問責建議。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問責情況,應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央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辦法自2015年10月3日起施行。
第6篇: 2022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第一條根據《中共上海理工大學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理工大學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的通知(上理工委〔2017〕37號),為進一步加強學院意識形態工作,明確意識形態工作責任,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學院實行黨委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各研究所層層落實的意識形態工作格局。學院黨委對全院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學院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學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范圍內意識形態工作,對分管領域內意識形態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第三條學院黨委要進一步加強學院中心組學習制度、教師政治學習制度建設,加強教師黨支部、學生黨支部建設,加強師德師風宣傳教育,發揮教育、引導、凝聚師生的主導作用。
第四條學院黨委主要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包括:
(一)把握正確方向導向的責任。認真貫徹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貫徹到學院工作各個層面和各個領域。
(二)加強課堂教育教學管理的責任。嚴格落實學校課堂教學管理辦法和管理體系有關要求,堅守課堂教學意識形態安全底線和紅線,嚴格執行教師教學考核、教學過程督導制度,嚴格意識形態審查,嚴把政治關。
(三)加強思想文化陣地管理的責任。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實行各類報告、研討會、講座、論壇等“一會一報”制度,由學院黨委統一管理。涉及哲學社會科學類的,應當報宣傳部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審批,嚴把場地、人員、內容等關鍵環節,規范師生接受國外媒體采訪,從嚴管控師生參加外國駐華使領館和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活動。
(四)加強網絡意識形態管理的責任。加強學院網絡文化建設,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建立網絡輿情常態監測和預警機制、網絡輿情聯合應對處置機制,積極主動地開展網上輿論斗爭。健全網站信息內容更新的保障機制,及時排查網站存在的安全隱患。
(五)加強有關項目資金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意識形態審查機制。強化對中外合作辦學、對外文化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的管理。做好境外高校交流生和訪問學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各種基金會在學院活動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關于學院師生接受境外基金的范圍、審批程序的相關規定,按要求做好學院對外交流和學術活動的國家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的風險評估。
(六)加強重點人教育管理的責任。認真落實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高校重點人的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見,堅持“教育為主,預防在先;依法依規,綜合管控;一人一組,一人一策;屬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則,抓好教育引導、管理約束和依法處理三個關鍵環節,充分運用法律法規、黨紀黨規、校紀校規等綜合手段,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對堅持錯誤思想,在境內外各類媒體、互聯網、出版物及講壇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言論,妄議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部署,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和師生,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七)加強學院社團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學校各類社團的管理制度,按學校統一要求做好社團成立和年檢制度,加強活動監管。加強對學生社團的管理與指導,強化社團活動的思想政治導向。
(八)加強抵御和防范宗教滲透的責任。堅持教育和宗教相分離原則,嚴禁在學院傳播宗教、發展信徒,嚴禁在學院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建立宗教團體和組織、舉行宗教活動、散發宗教類出版物及宣傳品。堅持防范在先、教育在前,及時掌握學生宗教信仰情況,防止學生因學業、就業、情感、經濟等方面的壓力向宗教尋求寄托。
(九)加強師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責任。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積極引導師生踐行**。注重從優秀青年師生、海外引進教師和學術骨干中發展黨員。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加強教師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場考察,將思想政治表現和課堂教學要求與職稱評定、評優獎勵等掛鉤,嚴把政治關口。加強全體黨員的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加強對黨員干部貫徹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監督。做好學術帶頭人、學科領軍人物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注重少數民族學生的教育引導服務工作。
第五條學院黨委每年要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把它納入學院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學院領導班子目標管理,與學院改革發展工作緊密結合,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強化輔導員、班主任等工作隊伍在引導主流意識形態中的骨干作用,強化黨員黨委和各黨支部在維護主流意識形態的戰斗堡壘作用,發揮廣大教職工特別是黨員教師在維護主流意識形態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六條學院領導班子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上理工大學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一)對黨中央或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第一責任人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做斗爭的;
(三)學院管轄范圍內發現的意識形態領域問題隱瞞不報、不予重視、不予處置的;
(四)對學院管轄范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應對不力、處置不當的;
(五)對學院黨員和師生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六)學院管轄范圍內的課堂教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有違背黨和國家大政方針、違背憲法法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等言行,造成嚴重影響的;
(七)喪失對學院管轄范圍內刊物、網站、“兩微一端”、網絡互動社區等各類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所屬媒體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八)學院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九)學院管轄范圍內編寫的教材、公開發表的課題研究成果和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十)對學院舉行的對外交流活動、學術交流合作、中外聯合辦學等管理不到位,出現嚴重政治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
(十一)對學院外籍教師和海外引進人才考察審核不嚴、管理不到位,出現嚴重意識形態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
(十二)學院管轄范圍內出現境外非政府組織、宗教組織和各種基金會等進行政治滲透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
(1).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的匯報精選
(2).單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
(3).2020年機關單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
(十三)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七條本細則由學院黨委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2022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工作原則,明確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中辦發〔2015〕52號)、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冀辦發〔2015〕54號)、中共滄州市委辦公室印發《滄州市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滄辦發〔2016〕3號)、中共獻縣縣委辦公室印發《獻縣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獻辦發〔2016〕9號)和中央、省委、市委、縣委的有關精神,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對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群眾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對于打造壘頭鄉科學發展、綠色崛起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條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閱看涉及村級的媒體報道的相關內容及關聯內容,帶頭把握所屬群眾現實意識形態,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
第五條黨委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六條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工作要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
第七條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其余黨委班子成員為組員,統籌協調全鄉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
第二章黨委主要責任
第八條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條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黨委會至少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第十條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壯大主流思想輿論,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加強對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第十一條加強對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各類新聞媒體和網絡媒體,中小學等課程講解,各類演藝場所、展覽館等。嚴格落實有關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文化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等活動的管理。
第十二條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黨委書記要親自抓,建立健全管用防并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
第十三條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斗爭。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
第十四條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同社科理論界、新聞出版界、廣播影視界、文學技術界、教育科技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和新媒體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眾中知識分子的聯系,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第十五條選優配強宣傳思想文化部門領導班子,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的人手里,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要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要及時作出調整。
第十六條高度重視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落實中宣部和河北省加強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意見要求,切實解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第十七條加強宣傳思想文化干部隊伍建設,將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納入全鄉干部培訓規劃。
第三章監督考核
第十八條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將其納入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綜合考核當中。重點檢查考核黨委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狀況、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開展思想輿論斗爭、團結引導服務知識分子、宣傳思想文化領導班子建設和開展責任追究的情況。
第十九條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黨委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二十條黨委宣傳部門作為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一條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問責,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黨委宣傳部門提出問責建議,黨委、紀委實施問責。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問責情況,要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責任: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管轄范圍內發生有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三)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四)管轄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五)喪失對管轄范圍內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的。
(六)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七)管轄范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和中小學校、民辦學校、黨校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八)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條領導班子有本細則第二十二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進行調整處理。
第二十四條領導干部有本細則第二十二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責任。
第二十六條受到責任追究的人員,取消當年考核評優和評先資格。
第8篇: 2022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為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于黨工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相關文件精神,強化意識形態領域引導和管理,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和話語權,切實抓好意識形態工作。
二、領導機構
成立以街道黨工委書記為組長,領導班子各成員和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意識形態和網絡安全領導小組,意識形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網絡安全領導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在黨工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附件)。
三、工作職責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街道黨工委對全局意識形態工作負總則,各分管領導和科室對負責業務領域、包抓村(社區)的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
街道黨工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應當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思想理論建設,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街道黨工委副書記、人大工委副主任分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班子各成員和各科室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推動意識形態各項工作落實;各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包抓村(社區)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四、工作任務
(一)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牽頭單位:黨政辦、紀工委、基層科。責任單位:各科室、各基層黨組織)
(二)強化黨員干部的學習教育培訓。堅持把思想理論建設作為意識形態工作的根本任務,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組織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學習和踐行,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扎實抓好黨組中心組為龍頭,各級黨組織的政治理論學習,制定中心組理論學習計劃,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中心組學習制度,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中心組學習的必要內容。加強黨員干部學習教育管理,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支部主題黨日”的重要內容。(牽頭單位:黨政辦、基層科,責任單位:各科室、各基層黨組織)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機制。每季度至少一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有關分析研判情況及時報黨組和信息科。(牽頭單位:黨政辦,責任單位:各科室)
(四)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統籌協調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城市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統一領導、齊抓共管、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牽頭單位:黨政辦、基層科、為民服務大廳、經濟發展辦。責任單位:各科室、各基層黨組織)
(五)加強“兩微一端”管理。按“誰組建、誰負責”管好微信群,切實對各科室、各業務微信群管理,辦好“灞橋街道辦事處”公眾微信號,做好區政府門戶網站灞橋街道板塊的日常管理維護。(牽頭單位:黨政辦、基層科。責任單位:各科室、各基層黨組織)
(六)堅持正面引導和反面典型警示。大力謳歌黨的豐功偉績,充分挖掘先進典型,規范選人用人機制,及時通報反面典型案例,堅持用正面典型引導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牽頭單位:黨政辦、紀工委。責任單位:各科室)
(七)防治邪惡勢力侵入和出國出境人員管理。堅決打擊和防治邪惡勢力侵入,抓好“掃黑除惡”工作,凈化城區精神環境,設置文明創建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公益廣告。加強對出國出境人員管理,嚴防腐朽思想滲透。(牽頭單位:黨政辦、綜治辦、紀工委。責任單位:各科室)
(八)加強綜合治理防治不穩定因素。認真開展綜合治理,定期開展矛盾糾紛隱患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信訪舉報投訴,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少數民族人員合法權益。(牽頭單位:綜治辦。責任單位:各科室)
(九)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嚴格按照保密要求,加強對涉密文件、辦公電腦管理使用。(牽頭單位:黨政辦。責任單位:各科室)
(十)大力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制訂年度精神文明創建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聯合相關單位部門開展全國文明城活動。(牽頭單位:黨政辦。責任單位:各科室、各基層黨組織)
二、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科室、各基層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時刻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強協作,及時溝通。建立健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牢牢掌控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確保網絡宣傳思想文化陣地可管可控。對重大輿情、傾向性苗頭性問題,一切錯誤思想、觀點、言論,必須立場堅定、態度鮮明地開展斗爭,并同時向有關領導和科室匯報。
(二)完善機制,嚴肅紀律。街道黨工委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監督檢查、考核,凡對意識形態領域出現的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和嚴肅追究責任。
第9篇: 2022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為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于黨工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相關文件精神,強化意識形態領域引導和管理,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和話語權,切實抓好意識形態工作。
二、領導機構
成立以街道黨工委書記為組長,領導班子各成員和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意識形態和網絡安全領導小組,意識形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網絡安全領導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在黨工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附件)。
三、工作職責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街道黨工委對全局意識形態工作負總則,各分管領導和科室對負責業務領域、包抓村(社區)的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
街道黨工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應當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思想理論建設,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街道黨工委副書記、人大工委副主任分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班子各成員和各科室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推動意識形態各項工作落實;各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包抓村(社區)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四、工作任務
(一)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牽頭單位:黨政辦、紀工委、基層科。責任單位:各科室、各基層黨組織)
(二)強化黨員干部的學習教育培訓。堅持把思想理論建設作為意識形態工作的根本任務,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組織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學習和踐行,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扎實抓好黨組中心組為龍頭,各級黨組織的政治理論學習,制定中心組理論學習計劃,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中心組學習制度,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中心組學習的必要內容。加強黨員干部學習教育管理,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支部主題黨日”的重要內容。(牽頭單位:黨政辦、基層科,責任單位:各科室、各基層黨組織)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機制。每季度至少一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有關分析研判情況及時報黨組和信息科。(牽頭單位:黨政辦,責任單位:各科室)
(四)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統籌協調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城市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統一領導、齊抓共管、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牽頭單位:黨政辦、基層科、為民服務大廳、經濟發展辦。責任單位:各科室、各基層黨組織)
(五)加強“兩微一端”管理。按“誰組建、誰負責”管好微信群,切實對各科室、各業務微信群管理,辦好“灞橋街道辦事處”公眾微信號,做好區政府門戶網站灞橋街道板塊的日常管理維護。(牽頭單位:黨政辦、基層科。責任單位:各科室、各基層黨組織)
(六)堅持正面引導和反面典型警示。大力謳歌黨的豐功偉績,充分挖掘先進典型,規范選人用人機制,及時通報反面典型案例,堅持用正面典型引導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牽頭單位:黨政辦、紀工委。責任單位:各科室)
(七)防治邪惡勢力侵入和出國出境人員管理。堅決打擊和防治邪惡勢力侵入,抓好“掃黑除惡”工作,凈化城區精神環境,設置文明創建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公益廣告。加強對出國出境人員管理,嚴防腐朽思想滲透。(牽頭單位:黨政辦、綜治辦、紀工委。責任單位:各科室)
(八)加強綜合治理防治不穩定因素。認真開展綜合治理,定期開展矛盾糾紛隱患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信訪舉報投訴,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少數民族人員合法權益。(牽頭單位:綜治辦。責任單位:各科室)
(九)加強涉密文件的管理。嚴格按照保密要求,加強對涉密文件、辦公電腦管理使用。(牽頭單位:黨政辦。責任單位:各科室)
(十)大力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制訂年度精神文明創建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聯合相關單位部門開展全國文明城活動。(牽頭單位:黨政辦。責任單位:各科室、各基層黨組織)
二、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科室、各基層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時刻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強協作,及時溝通。建立健全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牢牢掌控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確保網絡宣傳思想文化陣地可管可控。對重大輿情、傾向性苗頭性問題,一切錯誤思想、觀點、言論,必須立場堅定、態度鮮明地開展斗爭,并同時向有關領導和科室匯報。
(二)完善機制,嚴肅紀律。街道黨工委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監督檢查、考核,凡對意識形態領域出現的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和嚴肅追究責任。
第10篇: 2022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明確學校各級領導班子、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發〔2016〕31號)、中共中央辦公廳《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中辦發〔2015〕52號)、教育部黨組《教育系統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委發〔2017〕18號)、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教育系統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16〕2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工作任務
(一)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牢牢把握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正確的導向要求貫穿到學校工作各領域,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進一步強化“黨委領導、黨委宣傳部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黨委統一領導學校各方面的意識形態工作,維護意識形態安全;指導和檢查督促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抓好相關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學校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各總支、各直屬支部、各部門要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切實擔負起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責任,堅持負責人親自抓,把意識形態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經常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的新情況新動向,及時有效地加以應對,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防范和處理好意識形態領域的突出問題。
(三)加強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深入實施“高校思政課建設體系創新計劃”,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馬克思主義學院建設標準(2017年本)的通知》(教社科〔2017〕1號)、教育部《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標準》,保證思想政治理論課課程和學分及對應的課堂教學學時。加強形勢與政策課建設,將形勢與政策課作為必修課。落實黨委書記、院長、系書記、系主任每學期至少為學生講一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規定。進一步深化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中國道路和經驗中的一系列重大問題的研究。在此基礎上,重視發揮所有課堂的育人功能,精心打造由思政課、人文素質課、專業課、社會實踐等構成的思想政治理論教育課程體系。
(四)強化意識形態陣地管理。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學校校園網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廣播站、LED屏幕、宣傳欄、黨校、團校、各類報告會、研討會、論壇講座、陳列館、展覽館、校內出版物等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嚴把政治關、意識形態關,堅決杜絕各種違法有害的信息在校園傳播,確保各類意識形態陣地可管可控;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監管和校園輿情收集,加強網軍建設,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有效應對涉及師生的輿論事件,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斗爭。
(五)加強課堂教育教學管理。建立健全課堂教學管理辦法,完善課堂設置管理制度,建立課程標準審核和教案評價制度。強化政治標準,確保各類課程在政治導向上與思想政治理論課同向同行。落實院領導、教學督導、同行專家聽課制度,黨委書記、院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次。強化教學紀律約束機制,堅持課堂講授守紀律、公開言論守規矩,所有教育教學活動都不得出現違背黨和國家大政方針、違背憲法法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等言行,不允許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嚴格執行教師教學考核制度,促進教育與教學互動,將課講深講透,幫助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道德修養的精神境界,確保教學質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確性。完善教材編寫、選用審查機制,進一步落實和強化學校黨委對教材選用、導向、質量把關的領導及管理責任,加強對教材選用工作監督檢查和違規處理。
(六)做好黨員干部管理和知識分子工作。加強對黨員干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加強對黨員干部貫徹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監督。加強與學校師生員工的聯系,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嚴格教師職業準入制度,全面加強和改進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強化師德建設,建立健全教師違反師德行為的懲處機制。在人才引進過程中,將政治審查納入必備環節,加強對思想政治素質的把關。對新引進教師進行上崗培訓,評選“五好教師”等先進典型,選送教師到國內外學習培訓,不斷提升教師教學科研水平,激發愛崗敬業熱情。做好學術帶頭人、博士和留學歸國人員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七)加強校園文化活動管理。制定實施學校校園文化建設規劃,把校園文化建設作為創新和拓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徑,進一步優化校園育人環境,夯實文化校園陣地,搭建大學生文化平臺。開展“我的中國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系列主題教育活動,引導廣大師生堅定理想信念,刻苦學習工作,積極投身實踐。深入挖掘中華傳統節日文化,不斷擴大傳統優秀文化陣地。充分發揮學生會、學生社團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八)有效防范和抵制校園內的宗教活動。切實貫徹落實教育和宗教相分離的原則,認真學習宣傳黨的宗教政策,嚴禁在學校傳播宗教、發展信徒,嚴禁在學校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建立宗教團體和組織、舉辦宗教活動、散發宗教類出版物及宣傳品,嚴禁穿戴、佩戴宗教標志;建立師生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動情況定期排摸制度,及時準確地掌握校園傳教活動的信息,把教職工、學生信教情況和校內傳教情況納入學校意識形態分析研判的重要內容。加強涉外活動和人員管理,對有宗教信仰的外籍教師,要依照國家宗教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其宗教活動。加強反分裂、反邪教、反宗教滲透工作,堅決防范抵御敵對勢力滲透。
(九)加強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項目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類國際會議與學術交流活動報批制度,嚴把政治審核關。做好來校參會人員的審核。做好學生學習交流中的思想意識形態引導工作,降低境外西方文化滲透對學生思想觀念的影響,提高師生在交流中保障國家安全信息的責任意識,堅決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學校滲透。
(十)加強輿情分析和研判工作。校黨委每年至少2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實行總體研判和個案分析相結合,做到情況明、問題清。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師生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分析問題、商議對策,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各系部要利用專業和教學優勢,組織力量對當前思潮和熱點問題進行研判,并提出引導意見,為學校黨委開展思想政治教育與輿論引導提供參考。
(十一)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斗爭。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網絡“大V”、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要做好教育引導轉化和管控處理工作。對在境內外各類媒體、互聯網、出版物及講壇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十二)高度重視學校宣傳思想文化隊伍建設。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堅定、業務素質過硬、專兼結合的宣傳思想文化干部隊伍,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的人手里。
二、工作機制
(一)意識形態工作教育培訓機制。學校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至少舉辦2次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專題學習,業余黨校、團校要將師生網絡媒介素養作為培訓的選修內容,將馬克思主義宗教觀教育納入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當中,對校園宣傳隊伍進行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教育,在新進教師培訓中加強意識形態方面的教育。
(二)意識形態工作校內情況通報機制。情況通報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學校改革發展和師生思想實際,客觀分析意識形態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動向,為各級領導干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提供決策參考,起到把方向、打招呼、劃底線、守陣地、防侵蝕的作用。
(三)網絡意識形態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學校新媒體工作室建設,由宣傳部指定專人具體分管,強化網宣、網管、網評等職能。構建學校和系部兩級新媒體矩陣。加強網絡安全與信息化建設,加強網絡監控和輿情研判,完善網絡輿情處置機制,落實網絡輿情閱辦制度,提高網評員隊伍的網絡媒介素養,做強學校網絡正能量,構建清朗網絡空間。
(四)綜合檢查和專題督查機制。綜合檢查由紀委、黨政辦會同黨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每一至兩年開展一次,檢查結果向學校黨委報告,學校黨委按要求上報省委教育工委和省經信委黨組。專題督查由黨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每年開展一次,檢查結果向學校黨委報告。綜合檢查一般單獨開展,專題督查可以單獨或結合其他工作一同開展,綜合檢查和專題督查不重復進行。檢查可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列席有關會議等方式。
(五)意識形態工作定期匯報機制。學校黨委原則上每學期安排一次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例會,聽取意識形態工作匯報,黨委宣傳部負責同志參加會議。匯報內容包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意識形態陣地管理、重點人物和關鍵環節的管控、對本單位意識形態狀況的研判分析等方面,匯報書面材料以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名義報黨委宣傳部。
(六)意識形態工作考核機制。學校黨委班子成員和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委員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學校把意識形態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黨建工作專項考核指標。學校紀委把全體中層領導干部和學校各單位、部門及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落實中央、省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黨委組織部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干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干部及時作出調整。
三、責任分工
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的意識形態工作機制。
(一)學校黨委領導班子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學校中心工作和黨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學校黨委書記是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分管宣傳思想工作的黨委副書記是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協助學校黨委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學校黨委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及時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分管業務工作中,加強對分管(聯系)單位黨員干部的意識形態教育。
(二)各黨總支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各黨總支書記是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落實學校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定期研究部署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細化工作要點,做好任務分解,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建立健全意識形態工作制度,加強本單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加強對師生意識形態的教育,關注師生思想動態,積極穩妥處理涉及意識形態問題的各種情況,發現有重大意識形態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黨委報告。各系部主任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要積極支持和配合黨總支書記有針對性地開展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本系部師生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要堅持學術研究無禁區、課堂講授有紀律,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告誡,發現重大意識形態問題要積極和黨總支書記協商后向學校黨委報告。各黨總支、各系部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三)各直屬黨支部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各直屬黨支部書記是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意識形態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直屬黨支部書記有針對性地開展意識形態工作,要抓好本部門意識形態工作,密切關注本部門師生員工思想動態和各種不良苗頭動向,及時妥善處理涉及意識形態問題的各種情況,發現有重大意識形態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黨委報告。
(四)黨委宣傳部是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要在學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在統籌意識形態工作、統籌推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統籌校園文化建設、統籌新聞宣傳輿論引導、統籌網絡文化建設管理、統籌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負有牽頭抓總的職責任務。要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領域的意識形態責任主體,細化責任內容,建立可落實、可比較、可認定的責任清單。牢牢把握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加強各類宣傳陣地建設與管理,做好各類報告會、研討會、論壇和講座的審批、監管,定期對校內出版物進行審查,切實做到可管可控。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對外宣傳、采訪報道的審查,嚴把稿件簽發關和版面審核關。
(五)紀委辦公室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加強黨紀政紀教育,把落實中央、省委、學校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中層干部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者以及對意識形態領域出現嚴重錯誤傾向等重大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六)黨政辦公室負責健全黨委會、院長辦公會定期聽取意識形態工作匯報及研討機制,安排黨委會、院長辦公會研究解決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負責審核把關各類上報材料和對外交流材料,以及校園網主頁上面的學校介紹、領導簡介、校務公開等材料的具體內容,及時維護,確保信息準確。要加強對學術廳、各類會議室管理,決不給違法、有害言論提供傳播空間。
(七)黨委組織部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中層干部年度考核,作為中層干部總體評價、選拔任用以及獎懲的重要依據和參考。
(八)黨委統戰部要從嚴管理,嚴禁在校園內傳播宗教,舉行宗教活動,散發宗教類出版物和宣傳品;要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做好黨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主動團結在黨的周圍。
(九)學校維穩辦(黨委宣傳部)要制定維穩工作預案,做好全校穩定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保衛處(安全辦)要制定全校各類安全工作預案,做好校園安全預防、突發事件處置及邪教防范等工作,加強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聯系與溝通,及時了解和掌握學校意識形態領域出現的問題。
(十)人事教師處(教師發展中心)要扎實推進師德師風建設,制定師德量化考核辦法,建立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制定海外人才聘用管理辦法,完善出國進修人員管理辦法;加強教師培訓管理,提高新入職教師政治水平;要將意識形態工作情況作為教職工聘用、年度考核、評優評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重要依據,嚴把選人、用人的政治素質關,嚴格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
(十一)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要加強對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積極進行正確思想輿論引導,防范和抵御境外敵對勢力對學生思想的滲透;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發揮學生黨團干部自我管理和橋梁紐帶作用,確保學生自我管理正確方向。開展學生工作研究,做好思政工作進學生公寓的組織工作。
(十二)校工會要加強對職工的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積極組織開展健康向上的活動,配合人事處(教師發展中心)等部門開展師德師風建設活動,進一步營造立德樹人良好氛圍。
(十三)校團委要開展學生思想動態調研,了解和掌握大學生的思想動態,加強對學生會、學生各類社團組織的管理和指導,嚴格實行學生社團登記報批制度,對學生各類活動特別是思想文化類活動的具體內容和形式負責審查把關,深入實施“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育工程”,在青年教師和學生中培育一大批政治骨干,發揮他們的示范帶動作用。
(十四)教務處要科學制定人才培養方案,規范教材的選購、管理和使用,制定落實課堂教學管理辦法,加強課堂教學管理,嚴格課堂教學的政治紀律。嚴格執行教師教學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學校領導和管理人員聽課制度,確保課堂教學正確的政治導向。
(十五)科技處、學報編輯部要加強哲學社會科學類橫向課題的備案檢查,嚴格按規定舉辦各類報告會、研討會、論壇和講座;嚴格審查社科類學術論文內容,決不允許論文中有誹謗黨的領導、攻擊社會主義制度、違反憲法的言論觀點;完善《四川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學報》管理辦法。
(十六)圖書情報館對訂購境外書籍報刊和學術文獻數據庫、接受捐贈出版物,要嚴格審查;對館內舉行的各類講座、研討會要加強管理;對師生借閱書籍尤其是觀點極端、敏感的書籍要嚴格把關。
(十七)信息技術中心要加大依法管網治網力度,不斷提升校園網建設、運用、管理水平;做好網絡技術保障和技術支持,加強網絡輿情監控和管理。
(十八)國際交流中心要制定對外合作辦學、文化交流、學術交流管理辦法,加強對學校師生到境外進行交流訪問的教育和管理;完善外籍教師聘用管理辦法,制定外籍教師課堂教學和課外交流活動的審查和管理制度,加強對學校外籍教師的教育和管理,嚴把外籍教師聘用關。
(十九)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承擔著全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任務,要切實做好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工作,教育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十)離退休辦公室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離退休職工熱愛學校,為學校事業發展發揮余熱。
四、責任追究
(一)問責方式
1.提醒;
2.批評教育;
3.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
4.誡勉;
5.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
6.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黨紀處分。
(二)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分管的班子成員承擔直接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相應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
(三)全校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領導班子、中層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1.對黨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省經信委黨組和學校黨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2.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3.對本單位師生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4.對職責范圍內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應對不力、處置不當的;
5.本單位師生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6.喪失對本單位各類媒體、網頁、信息平臺等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實際控制權,出現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7.本單位聯系或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8.對本單位外籍教師或海外引進人才考察審核不嚴、管理不到位,出現嚴重意識形態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
9.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受理,視情形啟動問責程序:
1.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投訴、舉報、控告;
2.上級機關和領導批示、批辦或者交辦的事項;
3.師生員工提出的意見、建議中反映的重大問題;
4.紀檢機關、巡視巡查機構、司法機關和組織、審計、信訪等部門提出的問責建議;
5.上級黨委宣傳部門提出的問責建議;
6.新聞媒體曝光的問題;其他應當調查的線索來源。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問責:
1.干擾、阻礙對問題調查的;
2.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認錯態度較差的;
3.對投訴人、檢舉人、控告人打擊、報復、陷害的;
4.同時具備兩種或兩種以上應當問責的情形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問責處理決定的;
6.一年內兩次(含)以上被問責的;
7.被新聞媒體曝光,經查情況屬實,造成嚴重影響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問責:
1.主動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損失或者挽回影響的;
2.積極配合問責調查,主動承認錯誤并承擔責任的;
3.因管理服務對象弄虛作假,致使無法履行職責的;
4.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難以履行職責的。
(七)受到問責的黨員干部,一年內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和因問責被免職的干部,一年內不安排職務,兩年內不得擔任高于原任職務層次的職務。
(八)對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領導班子、中層干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由黨委宣傳部會同黨委組織部和紀委辦向學校黨委、紀委提出問責建議或紀律處分建議。學校黨委對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領導班子、黨員干部作出的問責決定,由黨委組織部會同黨委宣傳部負責實施;學校黨委對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領導班子、中層干部作出的紀律處分決定,由紀委辦按有關規定辦理。
(九)對問責處理決定不服的,可按照相關規定提出申訴。申訴期間,不停止問責處理決定的執行。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行,由黨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11篇: 2022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對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對凝聚全系統力量,推動供銷合作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要管黨意識形態原則,明確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臨湘市委[2018]3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明確主題
把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全系統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主題和主線,積極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天天見”“天天新”“天天深”及“三做一評”活動。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以研究解決新時代新常態下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際問題為導向,進一步加強全系統黨員干部政治思想建設。
重點加強黨委和黨支部的政治學習,每個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通過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貫徹《新黨章》,努力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全面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引導全系統黨員干部更加自覺地為實現新時代黨的歷史使命不懈奮斗。
二、組織領導
市供銷聯社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熊慶郎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王軍任副組長,毛偉平、李龍、朱暉、趙新波、高運軒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機關辦公室。各基層黨支部也要成立相關組織機構,建立層層負責的工作網絡。
三、責任分工
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市社黨委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工作要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中心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一)履行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責任
1、黨委書記對供銷社系統意識形態工作負第一責任,必須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
2、分管領導對意識形態工作負直接責任,必須全力協助黨委書記抓好意識形態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工作。
3、黨委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聯點企業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必須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企業的意識形態工作。
(二)履行意識形態工作的政治責任
要站在“四個全面”戰略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高度,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重要內容,納入黨委會議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按照“全面從嚴治黨”和黨的建設科學化要求,建立涵蓋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廉政建設的科學化黨建工作指標體系。
1、黨委班子要帶頭閱讀中央和上級黨委要求的黨報(黨刊)、理論學習讀本,帶頭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不斷深化對黨的理論創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識形態領域前沿,增強貫徹落實的主動性、堅定性。
2、黨委班子要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范,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履行意識形態工作的工作責任
1、定期指導和督促檢查黨支部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各黨支部黨員意識形態工作的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2、把精神文明建設作為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積極參與各類文明創建活動,堅持開展文明勸導和周末大掃除活動。
2、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進行引導,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匯報、早安排、早處理。
3、對重要時間節點、法定節假日、傳統節日、宗教節日、重大節慶活動需注意問題,進行前瞻性專題分析判斷。
四、監督考核
市社黨委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將其納入對基層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綜合考核當中。
1、重點檢查考核各基層黨支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狀況、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開展思想輿論宣傳和責任追究的情況。
2、各基層黨支部每半年向市社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各級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3、每年年底前,市社黨委組織進行一次專題督查,將其納入干部考核,把意識形態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五、責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黨支部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責任: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支部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三)管轄范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