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部門推薦意見怎么寫
問題一:收文處理擬辦意見怎么寫?不能簡單一句話
請局長閱示,轉¥¥部門!!
問題二:辦公室主任如何提出文件擬辦意見
一般都是請單位的一把手審閱,一把手會提出意見,秘書根據意見一把手意見分發。
問題三:收發文件做等級擬辦意見怎么寫啊?
請XX領導閱示
問題四:公文傳閱箋的辦理意見如何填寫?
這個一般由辦公廳(室)負責,應根據文件內容要求寫清由哪些領導閱,建議由哪些部門辦理,如有必要耿可以寫明具體辦理程序等意見。
問題五:怎樣做好收文擬辦工作
不知這樣擬辦,的要求?怎樣才能做喪毛分文擬辦工作?是否符合公文處理讀者直片.件釗.川扭一.‘呂翎刀舊藍夭藍夭同志:r要回答您提小的間題,,首先得從擬辦在機關公文處理工作中的作用談起。公文處理人員是機關領導同志在審閱、批辦公文方面的直接助手,他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要做好機關領導同志審批公文的超前服務工作—擬辦,在領導同志審批、簽發文件之前,起好參謀助手作用。擬辦是公文承辦人員協助機關領導同志處理公文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搞好公文處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通過擬辦,不僅可以充分發揮公文處理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精神,使他們更好地協助領導及時、妥善地考慮和處理來文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而且還可節約領導的時間和精力,使機關領導同志能擺脫一些具體文書事務的拖累,以集中精力,用盡量少的時間,來處理較多的事情,解決較多的間題,更好地對一些重要工作和重太問題進行考慮、研究和決策。所謂“擬辦”,指的是公文處理程序中,這樣一段辦理過程:承辦人員收到需辦理的來文后,經過認
問題六:公文處理中擬辦與批辦的含義
你說的是以前的規定了,以前的擬辦是指公文收文部門(一般是文書科(處)或者辦公室)根據來文情況提出擬辦意見,然后送呈分管領導閱示,領導對來文最終提出辦理意見稱為批辦。
但2012年7月1日實施的黨政公文條例已經將此項合并為“承辦”。
承辦。閱知性公文應當根據公文內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確定范圍后分送。批辦性公文應當提出擬辦意見報本機關負責人批示或者轉有關部門辦理;需要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應當明確主辦部門。緊急公文應當明確辦理時限。承辦部門對交辦的公文應當及時辦理,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
問題七:公文閱辦單擬辦意見怎么寫
簡明扼要地寫幾條建議辦理的意見,如果有不同方案,也一并寫出來,供領導選擇,并可寫清自己的傾向性意見,給領導更多的參考意見。擬辦意見之后,要寫上自己的名字。
問題八:《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中收文辦理步驟中是否還包括擬辦跟批辦
個人認為不需要,提出擬辦意見是批辦性公文才有的,閱知性公文不需要,擬辦是是包括在承辦步驟中的。本題個人認為選CD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收文辦理主要程序是:
(一)簽收。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逐件清點,核對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并注明簽收時間。
(二)登記。對公文的主要信息和辦理情況應當詳細記載。
(三)初審。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進行初審。初審的重點是:是否應當由本機關辦理,是否符合行文規則,文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區或者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是否已經協商、會簽,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經初審不符合規定的公文,應當及時退回來文單位并說明理由。
(四)承辦。閱知性公文應當根據公文內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確定范圍后分送。批辦性公文應當提出擬辦意見報本機關負責人批示或者轉有關部門辦理;需要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應當明確主辦部門。緊急公文應當明確辦理時限。承辦部門對交辦的公文應當及時辦理,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
(五)傳閱。根據領導批示和工作需要將公文及時送傳閱對象閱知或者批示。辦理公文傳閱應當隨時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傳、誤傳、延誤。
(六)催辦。及時了解掌握公文的辦理進展情況,督促承辦部門按期辦結。緊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應當由專人負責催辦。
(七)答復。公文的辦理結果應當及時答復來文單位,并根據需要告知相關單位。
問題九:公文批示傳閱單辦公室怎么填寫擬辦意見
請***領導閱示;建議轉**科室閱辦;請**領導閱;建議轉**科室閱處。
問題十:請問:“擬辦”是什么意思?
是收文管理的一個環節來文擬辦:由來文擬辦人選擇該文件辦理類型,并填寫擬辦意見及主辦、會辦單位名稱,根據該文件辦理類型(辦件、督辦件、閱件)選擇下一步任務辦理人。
第2篇: 部門推薦意見怎么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文辦理,優化內部管理,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收文辦理是指對收到公文的辦理過程,包括簽收、登記、審核、擬辦、批辦、承辦、催辦等程序。
第三條所有來文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受理,其他各科室不得直接受理來文。各部門人員參加各種工作會議帶回的會議文件及材料,以及下級部門直接報送給有關局領導或業務科室的請示、報告等文件,均應轉送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處理。
第四條收文辦理工作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辦文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強烈的工作責任心以及嚴謹的工作態度,并熟悉工作程序和要求。
第二章辦理程序
第五條公文簽收
(一)辦文人員每天將收到的公文、信函、報刊、資料等,做好拆封,并分平件、急件、密件,按不同要求作出處理。
(二)對于密件應由保密員簽收,由保密員根據秘密文件辦理有關規定專門辦理。
(三)對于急件,必須緊急或優先處理,并注意跟蹤,掌握文件的去向和辦理情況。
(四)代局領導簽收的信函、請柬等,要及時轉交。
(五)對于屬申訴、控告及反映情況的關于環境污染糾紛的一般群眾來信,連同來信封套一并轉市環保監理所處理。
(六)對于屬舉報黨風、政風、行風、職業操守等紀檢、監察方面的來信來文,應轉局紀檢監察辦處理。
第六條收文登記
(一)收到的公文必須登記。為便于查找,收到的公文應分門別類,在分類的基礎上,做好登記。根據行文方向可基本分為:省來文;市委、市政府來文;市委辦、市府辦來文;市人大、政協、部委辦局、工群團來文;直屬單位及環保分局來文;其它等六大類。
(二)收文登記的內容包括收文日期、來文單位、文件編號、文件標題、辦文編號、承辦單位、承辦人、辦理結果、附注等。
(三)收文登記可應用電腦建立電子文檔來完成,每年度的收文登記工作截止后,均需打印編冊以備查考,以免電腦故障時遺失記錄。
(四)收文登記工作一般要求當天完成。
第七條收文審核
(一)收到下級機關上報的需要辦理的公文,辦公室應當進行審核。審核的重點是:是否應由本機關辦理;是否符合行文規則;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涉及其他部門或地區職權的事項是否已協商、會簽;文種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規范。
(二)對不符合規定的公文,如內容過于簡單、敘述不清、格式混亂的請示性文件,經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后,可以不受理,說明原因后退回呈報單位。
(三)對符合規定的公文,辦公室辦文人員打印“文件呈批表”,交辦公室負責人根據文件要求提出擬辦意見。
第八條公文擬辦
(一)經辦人對需要辦理以及貫徹落實的文件,經過分析研究,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提出供領導決策參考的處理意見。
(二)擬辦意見一般用幾段文字表述:簡述來文內容;部門意見綜合;提出具體的建議性處理意見;呈批領導。
(三)撰寫擬辦意見要注意:
1.必須站在領導的角度考慮問題,做到客觀公正,對來文要求和有關部門的意見要認真分析,不偏不倚,嚴格按規定提出擬辦意見,不得挾帶個人感情和摻雜個人私利。
2.凡是領導決策時需了解和掌握的情況,包括政策法規、與來文請示問題相關的情況、有關部門意見等,都應全面提供。經辦人員不能只當“二傳手”,把問題往領導身上一推了之。
3.語氣要謙虛,用詞要恰如其分,不宜武斷地對問題下結論。對一些把握不準的問題,可以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意見,供領導選擇審定。
4.對于請示事項的文件,擬辦意見內容、呈批過程以及領導之間的不同意見均要保密。領導批示原件不能轉出,必要時以函件答復。
5.需要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在擬辦意見中應當明確主辦部門。
6.擬辦意見應當明確辦理時限,限時辦結。來文有要求的,以來文限辦時間減2天為辦文時限;未明確要求的,辦文時限原則上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四)公文擬辦還應注意報告。原則是:
1.緊急公文立即報告。對各類帶有緊急時限要求的公文,要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并按領導批示(指示)或有關規定立即辦理,以免誤時誤事。
2.重要公文及時報告。對一些事關重大,領導關注的公文,在按規定辦理的同時,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使領導心中有數。
3.復雜公文經常報告。對涉及面廣、頭緒多、時間長或拖而不決的事項,要將辦理情況經常向有關領導報告,聽取領導意見,提高辦理質量。
第九條公文批辦
(一)完成擬辦意見后,呈送局領導審閱批示。一般情況下,首先送局長批示。對緊急文件和重大問題,在呈送領導時,應注意說明緊急時限或重要程度。
(二)批示由分管副局長閱處的,交由分管副局長再作具體批示,然后根據分管副局長的具體批示意見,送有關部門辦理;批示由有關部門或具體承辦人辦理的,直接送有關部門或承辦人辦理。
(三)公文送有關部門或承辦人承辦前,辦公室要將承辦單位或承辦人以及辦文時限在收文登記表中進行補充登記,以便督辦和催辦。
(四)來文需要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原文送主辦部門,同時將復印件送其他會辦(協辦)部門。
(五)來文是上級機關對本局請求問題的批復,或本局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的復函等,原文應存放辦公室與發文合并一處,將復印件分送原發文、承辦部門閱處和分管副局長閱知。
(七)對傳閱性文件,由辦公室附上“傳閱登記表”,然后有選擇地將文件送局領導或各部門領導傳閱。
第十條公文承辦
(一)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在收到交辦的公文后應當及時辦理,不得延誤、推諉。發現承辦的公文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或者不宜由本部門辦理的,應當及時向辦公室提出并說明理由,由辦公室另行處理。
(二)承辦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公文,確有困難的,應當及時予以說明。在辦文過程中遇有問題,由承辦部門請示分管副局長。
(三)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須密切配合,協商辦事,加快辦文速度。機關內部在辦文中出現問題,由部門負責人協調解決;部門之間在辦文中出現問題,由辦公室協調解決。
(四)辦文中遇有涉及其他單位職權的事項,應當主動與有關單位協商;如有分歧,由局領導出面協調,仍不能取得一致時,可以報請上級機關協調或裁定。
(五)主辦部門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要求辦文的,應及時向辦公室或分管副局長報告,提出協調解決的措施和建議,共同解決有關問題。
(六)公文辦理后需發文的,按發文辦理規定要求辦理。除辦公室外,各科室均不得對外正式行文。
第十一條公文催辦
(一)送局領導批示或者交有關部門辦理的公文,辦公室要隨時了解辦文情況,負責催辦。做到緊急公文跟蹤催辦,重要公文重點催辦,一般公文定期催辦。
(二)對按時或提前、優質辦結的予以表彰,對超時未辦、超時不辦和不按要求辦結的給予批評。辦公室應掌握對各部門的催辦次數和辦文情況,作為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和獎懲的參考依據。
第三章立卷歸檔
第十二條公文辦結后,主辦部門應及時將書面辦理結果、來文原件、附件及有關材料收齊整理好,交辦公室統一保管,個人不得保存應當歸檔的公文。
第十三條辦公室應將公文辦結時間及辦理情況補充登記在收文登記表中以備查考。同時按照文書檔案立卷制度對屬歸檔范圍的公文進行立卷,并在下年度按規定時間移交檔案室統一歸檔。
第十四條不具備歸檔和存查價值的公文,在次年經過鑒別并經辦公室主任批準后,可以銷毀。
第十五條秘密文件傳閱或辦結后,按有關規定,由保密員負責定期向市保密局清退。
第3篇: 部門推薦意見怎么寫
(1)針對行文的不同情況擬寫擬辦意見和批辦意見:
擬辦意見:A.對于上級機關主送本單位,并需貫徹落實、辦理回復、傳閱周知的公文,需要由本單位領導做出批示的,應當提出批送批辦人或承辦單位的具體意見:閱件可寫“擬請×××局長閱”或“擬請××、××、××等(領導人姓名或部門)傳閱”;辦件可寫“建議……請××(領導人)批示”或主動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如“擬……請××(領導人)閱示”。對于一般辦件,通常僅示“請××閱處”、“請××辦理”。
B.對下級機關或平行、不相隸屬單位需要予以批轉、轉發或回復的來文,要指定業務對口部門承辦,必要時應明確承辦時限。對于批準或給予肯定答復的請示性公文,可區別情況寫“擬同意,請××(領導人)批示”,“此件較好(在……有價值),建議批轉,請××(領導人)閱示”等等;反之則可寫“此文不符合×××公文精神,不宜批準(建議緩議)”,“此件……提法不妥,應重作研究(調查)補充……材料后再報”等。報告類閱卷一般不需要提出具體擬辦意見,僅是程序性處理意見,如“交×××、×××(領導人)、××部門……傳閱”。
C.對需要兩個或多個部門會辦的公文,應指定牽頭或主辦單位,以免互相推諉,如“請××部門主辦,××部門會同辦理”、“請商××辦理”、“請××提出意見,并送××會簽”、“請××辦理,可先請××提出意見”;處理存在爭議,在指定牽頭單位的同時需一并講明理由,如“《北京市關于開展第三產業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普查的范圍為事業、企業和行政單位的第三產業,在我部原分別由××司、××司和××司主管,由于此次普查涉及面最大的是企業部分,建議由分管企業的××司牽頭,××司、××司會同辦理。當否,請××(領導人)批示”。
D.對于一般閱件,包括來往函件、抄送件可有選擇地送領導人閱知,不提擬辦意見;對于由辦公(文秘)部門知道即可的閱件,僅擬“此件存查”即可。②批辦意見:A.對需要送他人閱讀的公文,通常批示“請××閱”、“請××、××閱”、“請××閱研”;
B.對有時限要求的辦件,通常批示“請××于×年×月×日前研復”、“請××于×年×月×日前辦結(查復)”。
C.對需要他人共同做出批示的辦件,在自己做出批示后,可寫“請××核批”。
(2)根據承辦范圍和根據不同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承辦方式;
(3)分析某單位收文辦理的實際案例,指出并糾正不當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