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勞動規章制度規定內容7篇 員工勞動規章制度規定內容。從社會保障和勞動保障來看,很明顯,勞動保障只屬于社會保障的一部分,屬于種屬關系。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勞動規章制度規定內容范文(精選四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員工勞動規章制度規定內容1
第一條勞動競賽作為調動勞動者積極性,實現人的生產能力最大化和提高勞動生產率,充分動員廣大職工為公司拼搏奉獻,建功立業,把勞動競賽活動落實到實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對本年度勞動競賽進行定位。
(一)要做到三個“有利于”。是否有利于調動職工的勞動熱情;是否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是否有利于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
(二)勞動競賽應定位在隊伍素質的提高上。讓職工體現自身價值,提高自身素質,尋求自身發展,一方面增強“靠本事上崗,憑貢獻取酬”的`競爭意識;另一方面要廣泛發動職工開展科技攻關、技術招標等競賽活動,讓職工在生產實踐中實現自身價值,從而增強企業的后勁和競爭力。
(三)勞動競賽應定位在為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服務上。要把競賽滲透到提高質量、降低成本、節約能源、安全生產、市場開拓、新品開發、實現效益等多個領域和環節,讓競賽真正發揮作用。
第三條根據勞動競賽定位,制定勞動競賽計劃書,并上報上級工會和同級黨委進行審批。
(一)勞動競賽計劃書要須跟進市場,瞄準市場變化來開展,為市場競爭服務。
(二)必須從戰略的高度,把競賽的重點放在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品牌上。
(三)必須使勞動競賽活動成為企業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四)使勞動競賽向高層次發展,做到長賽不斷線,短賽攻關鍵,年年有新招。
第四條勞動競賽的實施管理。
(一)成立勞動競賽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二)宣傳勞動競賽的內容、目的、意義,將職工吸引到競賽活動中來。
(三)調查、分析、推動競賽活動。及時與公司有關方面取得聯系,積極爭取支持和幫助,推動競賽活動順利開展。
第五條對勞動競賽活動進行深層次的拓展。使競賽更具有效益性。
(一)由單純完成產值競賽向提高經濟效益和實現綜合目標轉變,采取以產值、安全、效益、服務等綜合目標進行評價。
(二)競賽向科技創新、提高勞動者素質轉變。廣泛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活動,由苦干變巧干,讓先進的管理手段變為先進的生產力。
(三)由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向精神物質獎勵并重轉變。充分體現市場經濟的內在規律和社會主義“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
第六條組織開展勞動競賽總結、評比、獎勵工作。做好先進經驗推廣的工作。
第七條要做好競賽的宣傳報道和推薦工作,及時總結宣傳競賽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確保競賽活動取得顯著成效。
員工勞動規章制度規定內容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妥善處置我縣境內因勞動和社會保障(以下簡稱勞動保障)問題引發的突發緊急情況,降低勞動保障突發事件對社會穩定、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的不良影響,確保社會穩定,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凡是因勞動保障問題所引發的五人以上的罷工、游行、靜坐、請愿、集體上訪事件,稱為勞動保障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
勞動保障問題主要是指勞動合同糾紛、拖欠員工(民工)工資及拖欠發放社會保障待遇等。
第三條根據突發緊急情況、參加人員多少、影響大小程度,可劃分為一般性、重大、特大突發事件。
一般性突發事件:5人以上10人以下到縣以上政府部門集體上訪的行為。
重大突發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到縣以上政府部門集體上訪、靜坐、請愿等行為。
特大突發事件:30人以上到縣級以上政府部門集體上訪、靜坐、請愿等行為,或人數雖不到30人以上,但行為激烈,影響巨大,有罷工、游行、沖擊辦公場所,或有引發阻斷交通、阻礙執法、危害公共安全,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
第四條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處理,及時、就地依法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貫徹統一指揮、組織有序、分工明確、條塊協調、保障有力、信息及時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縣政府成立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由縣委政法委、總工會、法院、監察局、_局、工商局、發展計劃局、經濟貿易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農業(水利)局、林業局、衛生局、審計局、法制辦、安全監督管理局等單位組成,各成員按各自職責做好處置工作。
第六條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和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一般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同事件主管部門調查,責成有關責任單位處理。
重大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副組長協調有關部門處置。
特大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組長協調有關部門處置。
政法、公安等部門要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社會混亂等事件。
第三章處理程序
第七條突發事件發生后,最先接警的部門第一時間向突發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迅速派員趕赴現場,會同有關部門維護社會治安,查實事件性質、發生時間、發生原因等基本情況,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并根據事件等級,分別啟動預案。
第八條處置人員趕往現場,協調有關部門及時采取事件分理、解釋、安撫等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現場解答能解決的問題,及時解答問題,勸散人員。現場解答未能解決的問題,選擇處理途徑和手段。
對于現場勸散無效的,或明顯違法、故意制造事件破壞社會穩定,經教育引導又不聽的,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第九條對于能勸散回去的一般性突發事件,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協同有關部門和責任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條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查處。
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單位工程款,從而造成拖欠民工工資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墊付。承包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款導致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承包方先行墊付。對于責任單位攜款藏匿,導致當事人權益一時無法保障的,由政府勞動保障應急周轉資金墊付。
對其他一時難以處理的問題,必須在30日之內處理完畢。并將結果答復當事人。
對不屬于勞動保障范圍能解決的問題,轉交有關部門處理。屬于司法救濟對象需要救濟的,幫助聯系給予司法救濟。
第十一條對于重大、特大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領導,由領導小組協調處置。
(一)對處置中拒不配合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和法院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予以處理。
(二)對現場處置已經完畢的重大、特大突發事件的后期調查處理也按第九條、第十條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對于越級突發事件按_有關規定勸返。
第四章保障機制
第十三條發展計劃部門要嚴格審批管理,嚴格執行項目資本金制度,項目資本金低于國家規定比例的,不批準其立項,建設部門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規劃建設和交通部門繼續整頓和規范建設建筑市場秩序,嚴肅查處規避招標、假招投標、綜合整治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
第十五條積極推行以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擔保和施工企業合同履約擔保為核心的工程風險管理制度,提取預防拖欠工程款及工資的保證金。
第十六條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勞動保障法律宣傳,提高勞動者法律意識,增強民工維權意識,建立用工單位自覺與勞動者簽訂用工合同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制度,對未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按《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規定對用人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對于嚴重違反規定的企業,記入檔案并向社會曝光。
第十七條引導企業抵制不正當競爭行為,幫助和組織企業清償債權債務。政府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協調,引導企業依法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縣財政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建立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應急周轉資金。對于確實屬于應支付未付的拖欠款,企業一時無力支付的,經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核實同意,用于先行墊付部分拖欠,以平息突發事件,下一步再向企業追償。
處置應急和日常的專項經費列入財政專項預算。
第五章獎懲措施
第十九條對在突發事件中依法執行公務且事跡突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第二十條在突發事件中,構成違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記過等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處置預案是政府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和應急行動的整體計劃和程序規范。各部門、單位要根據處置基本預案,結合實際,制訂、細化完善有關應急處置分案,制定各種行動方案、相關保障方案,以提高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能力和應急反應效率。
員工勞動規章制度規定內容3
【人事管理制度】
為提高公司工作質量,吸收聘用高級管理人中的執業人員,強化約束競爭機制,依據國家有關人事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聘用辦法
(一)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熱愛審計事務所工作。
2、本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注冊資格的可優先考慮。
3、具有高級職稱或有執業資格,身體健康無疾病,能勝任工作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招聘考核
1、指派專人對應聘者進行社會調查,了解應聘人員思想品德、遵紀守法、本人基本情況等,如應聘人員在原單位工作失誤,造成重大影響的不予聘用。
2、采取面試和筆試相結合。面試主要是由應聘者進行答辯及觀察應聘者個人身體狀況及形象等。筆試主要是考核業務能力,業務水平等實際操作能力。
(三)聘用方法
1、董事會聘用總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
2、總經理聘用公司員工。
3、應聘者試用期為三個月,三個月合格后簽定正式聘用合同。
二、員工管理辦法
1、公司員工在合同期內如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公司有關管理規定,造成一定影響的,視情節予以處罰或解除勞務合同。
2、公司員工要搞好自身業務學習,提高業務素質,及時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的業務學習培訓及業務考核評定工作。
3、公司員工要遵守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行為準則及相關的工作管理制度,要誠信務實,團結協作,廉潔從業,違者后果自負。
4、實行全員目標崗位責任制,定崗、定責、量化目標,獎優罰劣,優勝劣汰。
學習及培訓制度
為建立學習型組織,讓員工在工作中學習,在學習中工作,以提高員工整體素質,為各崗位培養和輸送德才兼備的優秀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工作人員要切實把加強學習作為提高自身素質和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來認識,增強學習的自覺性。
二、堅持集中學習和自學相結合的學習方式,提倡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切實解決思想和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三、人人要建立學習筆記,做好學習記錄,及時撰寫學習心得,定期開展學習情況交流。學習內容交企管部統一備案。
四、部門領導要根據上級部署,結合實際,及時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習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業務培訓必須保證每周一次,學習內容及學習記錄報綜合部備案,董事長及總經理盡量每月參與一次業務培訓,以便指導工作。
五、每位員工在提高本職工作學習的基礎上應全面提高自身修養,學習各方面知識,并留有學習筆記,行政考核督查部開展好考勤和檢查考評。學習情況列入年度考核內容。
六、新制度、新政策制定通過后由綜合部負責統一組織培訓,并定期抽查制度落實情況。
七、綜合部提供各類書籍、計價軟件、算量軟件,公司鼓勵內部員工借閱。
八、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員工必須持續提高專業知識,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自學或接受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
九、公司鼓勵并支持員工利用業余時間自費參加與業務有關的各項成人教育和職業培訓,公司在制度上承認員工在社會上有資質的機構院校獲得的各種"資格證書"。
十、政治學習根據公司黨支部的安排進行,員工應積極參加政治學習。
十一、公司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不能參加者,需主管領導批準,無故不參加扣除考核分數。考核分數作為年底兌現獎金的依據。
【財務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關于有限公司財務管理的要求,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為了合理使用資金,促進業務的開展,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實行集中管理,在董事長的領導下,由綜合部管理全公司的財務收支,配備會計一人,出納一人(會計、出納可兼職)。各項開支報銷,由董事長審批。
二、有關費用的報、領(借)規定:
(一)審批手續
1、因公借款,先填好借款單,董事長因公有事,由總經理批準。
2、購買物品部門提出計劃,交綜合部統一上報,經董事長批準后,由綜合部負責采購。
3、職工私人原則是不準借用公款,特殊情況需借用公款,由董事長批準,個人要提出還款計劃,可按批準數暫時借用,會計按借款人的還款計劃扣回。
(二)報銷規定
1、出差、采購等借款,必須在回公司后七天內到財務室報帳,一次結清,逾期不報拖欠公款者,會計、出納人員可從該借款人當月工資中扣還拖欠公款數。
2、凡采購的物資必須有驗收人(證明人)簽字以及董事長審批后才能報銷。
3、除董事長批準同意的到外地學習活動外,凡于出差期間參觀游覽需增加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4、在出差期間,因私事繞道者,可按直線單程車費計算,其繞道路費未超過單程直線路費者可憑據報銷,如超過應行單程直線路費,其超過部分由個人負擔。因繞道而增加的中途住勤費、市內交通費用不報銷。
5、業務招待按規定進行,未經批準,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用公款請客款待。
三、工資發放
(一)對聘用和臨時雇用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由各部門提交綜合部審批報董事長批準后發放。
(二)職工的工資變動和調整,憑文件或工資變動通知單計發。
(三)考勤表是反映職工出勤情況的記錄,也是計算工資和出勤補貼的依據,財務室應于每月終收集考勤表裝訂成冊,并據此計算工資。
(四)每月初發放上月工資,考勤表和工資發放表應妥善保存,便于查閱。
四、現金管理
(一)出納管好現金帳,逐日逐筆記載現金收、支帳目,做到日清月結和帳款、帳帳、帳表三相符,不準假借用途套取現金。
(二)當天的收入必須繳存銀行帳戶。
(三)嚴格控制庫存現金,超出規定限額應及時送交銀行。按現金管理規定辦理結算手續。
五、業務收費
收費標準按湖南省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健全會計檔案
會計憑證要按順序編號,附件要齊全,防止丟失,當月憑證,次月裝訂成冊,憑證封面要寫明年、月、起訖字號,并應存放整齊,便于查閱,年度歸檔存。
七、收款收據、發票由會計登記保管,凡領用空白票據者,必須登記簽收,用完后交回存根時要辦理注銷手續,并應保證各號完整無缺。作廢的票據,要保留三聯齊全。
【質量控制制度】
一、堅持誠信服務,樹立“品牌意識”,樹立“誠信為本、服務至上、質量至上”的服務理念,健全內部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誠信服務,確保執業質量,樹立咨詢機構良好的社會形象。
二、公正執業,守法經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堅持獨立、客觀、公正地執業,維護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咨詢的信譽。
三、嚴格管理本公司造價工程師等從業人員。嚴禁在計價活動中有意抬高、壓低價格或者提供虛假報告,嚴禁造價工程師謀私利索拿紅包和物質,不得同非委托方吃飯等活動。
四、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班子成員應當在全面熟悉有關資料后,與委托人及相關單位就咨詢工作任務、工作方案進行工作前會商。會商情況應記入《建設咨詢業務會商紀錄》經各方確認后會簽蓋章,存入業務檔案。
五、項目負責人及其項目班子成員研究制定工作計劃,編制《建設咨詢工作方案》,經法人代表(授權委托人)或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
六、嚴格要求造價工程師在執業活動中重視執業質量,建立健全的監督約束機制,實行三級復核制度。在從事建設預算、結算審核業務時,形成審核意見,必須實施咨詢稽核工作程序。
七、造價工程師在執業中經過初步審核,形成初審意見,咨詢單位應與委托人聯系,會同有關方面進行現場核對,針對有異議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經協商一致后,各方在《施工現場勘察記錄》、《工程量核實記錄單》、《建設工程預結算材料價格簽證單》上簽字認可。
八、根據咨詢稽查工作結論,造價工程師提出初審意見,與委托人及有關各方會審。各方在《建設工程預算協調會議記錄》、《定案表》上簽字蓋章認可。
【檔案管理制度】
__有限公司的檔案,是咨詢的史料和證據,為使檔案完整、準確、系統、有效,特制定以下辦法:
一、檔案資料由綜合部負責管理,文件、資料、報告、圖片、報表等業務檔案,經質量控制中心審核后可歸檔保管。
二、檔案室專職(或兼職)資料員,負責檔案管理,做好資料整理、登記、保管、復制、借閱等工作。
三、對于已出具報告而長期不歸檔者要催收,必要時要向公司領導報告。
四、歸檔文件、資料及報告書、公證證明應嚴格按照要求整理、裝訂成冊,并編號入檔。檔案要按時間、單位性質、地址、分類分柜存放。
五、檔案要按規定建立目錄、卡片、保持清潔、查找方便,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損壞發霉。
六、查閱檔案資料,要辦理借閱登記手續,查閱完畢后及時歸還。檔案資料不得外借,如因某種工作需要,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在本公司工作人員陪同下借閱。
七、管理員要注意檔案的保密,不得遺失,如借閱人遺失,要查清責任,由責任人填寫遺失單,重要資料遺失要及時報案查找。
八、定期清理檔案,對無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報董事會批準,按檔案的有關規定處理。
九、本公司人員離職,一定要清理檔案,以免出現遺失現象,辦理檔案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
【保密制度】
第一條、重要報告、文件在醞釀、起草、修改、討論過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傳。
第二條、文件收發是文件_的重要環節。辦公室要按規定對收發文件逐一登記,確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發情況和文件去向。密件與非密件分開登記。
第三條、傳閱文件一律采取直線方式,應逐件進行登記后傳閱,閱后退回時要當面清點份數并簽字,不搞“信用交接”。
第四條、每辦完一項審計工作事項,須及時歸檔,審計文書立卷要求收集齊全、裝檔整齊、有序,才能按規定向檔案員移交歸檔,并辦移交手續。檔案要劃分密級,建立查閱審批制度。檔案材料未經本公司領導同意,不準公開和借閱。
第五條、審計中對尚未公開的重要會議內容和領導指示應嚴格保密,做好對會議文件的擬稿、復印、校對、保管與分送等環節的_。如:審計工作室應禁止無關人員入內,復印廢紙要及時銷毀,試印的樣紙也要收回處理,會議文件要劃定密級,統一編號,按照規定的范圍印發和傳達。
第六條、閱讀秘密文件只能在辦公室內,不準將秘密文件帶到家里、公共場所或其他不適宜的地方,外地開會帶回的秘密文件,應及時交秘書登記、管理。
第七條、應銷毀的秘密文件,要經所領導同意集中銷毀。絕不允許向廢品收購部門出售內部文件、刊物、資料和筆記本。
第八條、審計工作中掌握的重要客戶情況,不得私自向社會公開;電腦資料的查閱嚴格按程序辦理,任何個人未經批準不得私自上機查閱資料。
第九條、對合作所給予的資料,不得私自借給其他所。
【回避制度】
第一條、為了保證造價咨詢項目的客觀、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回避,是指咨詢人員在接受某一造價咨詢項目時,在與造價咨詢項目有利害關系或其他關系,有可能影響造價咨詢正確處理時,退出該項目的咨詢工作的一項制度。
第三條、回避的方式是咨詢人自行回避,即承接此造價咨詢項目的咨詢人員認為自己具有法律規定的應當回避的情形之一的,主動提出回避。
第三條、回避的條件。依據《民事訴訟法》,可以申請回避的情形有三種:其一,咨詢人員是當事人的近親屬。其二,與本造價咨詢項目有利害關系,即造價咨詢項目的處理結果直接或間接地涉及到咨詢人員自身的利益。其三,與本造價咨詢項目的當事人有其他關系。上述三個條件只要具備其一,咨詢人員即應自動回避,當事人在了解了這些情況后,亦應當及時行使申請回避權,使這些咨詢人員不參與造價咨詢實質過程,以保證造價咨詢結果的公正性。
第四條、以上關于咨詢人員回避的規定,同樣適用于本造價咨詢項目的其他人員。文件在醞釀、起草、修改、討論過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傳。
【廉政制度】
應與委托人、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保持正常的業務交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程序開展業務工作,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的有關方針、政策,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回扣、好處費、感謝費等。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委托人工作人員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
(三)不得為委托人工作人員裝修住房或為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請委托人工作人員參加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
(五)不得向施工單位或供應商索要或接受回扣、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好處費、感謝費等。
(六)不得在施工單位或供應商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七)不得要求或接受施工單位或供應商為其個人裝修住房或為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八)不得參加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施工單位或供應商的宴請、健身和娛樂等活動。
(九)不得向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介紹或推薦其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屬參與本建設項目有關的經濟活動。
員工勞動規章制度規定內容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用心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狀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適用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務必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務必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務必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務必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一樣意見的推薦,能夠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推薦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資料,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采用,并執行1-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貼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余,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能夠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住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_"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務必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禮貌生產、禮貌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持續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公司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廠部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務必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第二十五條考勤資料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一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務必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急病、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務必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準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庥勞動部門規定執行。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齊發放。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免費為員工帶給宿舍,住宿員工務必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附后)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將隨著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潛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狀況下獲得幫忙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理解本公司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準,受本公司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占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后,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系的培訓、進修、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公司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雙方簽訂相關協議執行。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職責人的有關領導的職責,并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務必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職責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務必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職責不追職責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后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復、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衛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廠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務必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設備;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衛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凈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墻上和所有設備設施上亂寫、亂畫、亂涂,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干,發現衛生包干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務必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嘻鬧、閑談、看無關書報行為的;在要求禁煙的倉庫等地隨便吸煙的;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攀折、損壞、挪用廠區樹木、花草的;廁所、浴室、洗盥處用水后龍頭不關的未經批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的;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到達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曠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在本公司范圍內干私活的;
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
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2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狀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公司利益和聲譽的狀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職責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第五十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的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對于已經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公司、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職責,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公司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手冊"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