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又稱裝潢或裝飾。是指在一定區域和范圍內進行的,包括水電施工、墻體、地板、天花板、景觀等所實現的,依據一定設計理念和美觀規則形成的一整套施工方案和設計方案。小到家具擺放和門的朝向,大到房間配飾和燈具的定制處理,都是裝修的體現。裝修和裝飾不同,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裝修承諾書范文3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裝修承諾書范文3篇
【篇1】裝修承諾書范文
城南凈菜市場攤位(鋪)裝修承諾書
出租方:廬陵新區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XXX(X號)、XXX(X號)(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承諾書。
一、甲方將位于 區 號攤位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裝修規定
1.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提出對租賃攤位進行裝修,裝修內容:攤位頂部南面東面蔬菜區亞克力板下方懸掛kd板招牌(規格:1m×0.4m),攤位內柱的南面東面進行廣告張貼,攤位東南北三個臺面做大理石標價牌(規格:15cm×20cm),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期滿、解除租賃關系時,乙方裝修后與攤位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裝修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乙方裝修風格不能破壞市場整體形象。
3.乙方裝修前需向甲方繳納貳仟元人民幣保證金,在租賃期滿,恢復攤位原狀后,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附:裝修前后對比照片
裝修前:
裝修后: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篇2】裝修承諾書范文
裝修施工承諾書
本人是________小區 期 之業主/裝修承包商,本人愿意遵守________小區之《臨時管理公約》及《物業裝修管理規定》等一切有關守則,并明白物業管理公司除有權審核裝修申請外,更有權執行下列管理事項,現就該單元之裝修工程向物業管理公司承諾妥善做好下列事項:
一、 裝修承包商須知
1. 所有施工工程必須事前得到物業管理公司批準,同時,裝修承包商亦須告知物業管理公司施工日期,以便物業管理公司安排監管工作。
2. 物業管理公司絕對有權制止一切對其他住戶造成影響的施工或物料進出。
3. 嚴禁私自接駁電線、管道。
4. 所有物料/廢料不得放置棄置于公共地方、走道,嚴格按照指定地點暫時存放,并及時清理。
5. 所有施工工作必須根據已審批之圖及簽訂協議下進行,無論如何,凡涉及消防等接駁或更改工程必須由物業公司所指定之承判商進行,任何裝修承包商不得在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下,私自進行接駁或更改上述工程。
6. 物業管理公司絕對有權停止供應水電給違反《物業裝修管理規定》和《臨時管理公約》之裝修承包商。
7. 施工前,裝修承包商必須按照《物業裝修管理規定》要求,提供項目負責人員之姓名及聯絡電話,方便緊急聯絡。
8. 租戶/裝修承包商必須完全負責所聘用的全部施工人員的行為紀律,一切因裝修或搬運物料/廢物而造成之任何人員、財物損失由業主/裝修承包商負責。
9. 物業管理公司絕對有權拒絕/禁止曾違反管理守則之裝修工人進入小區范圍內。
10. 在小區內之施工人員必須佩帶物業管理公司發出之有效工作證,否則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要求其離開小區范圍。
11. 施工期間,租戶/裝修承包商必須負起配置安全保護及防火設備的責任,以作為可能意外事故或火警時緊急之用。
12. 租戶/裝修承包商必須完全負責管理好施工期間之工具、設備及物料,物業管理公司不負責任何損壞或失竊之責任。
13. 租戶/裝修承包商必須按物業管理要求,于施工前提交有關之工程圖則,經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 施工人員須知
1. 嚴禁衣冠不整及穿拖鞋出入小區范圍內。
2. 嚴禁在小區范圍內之公共地方進行更衣或洗澡等不雅行為。
3. 裝修現場嚴禁吸煙。
4. 小區范圍內嚴禁進行任何賭博、打架、酗酒等違反國家法律行為。
5. 任何施工人員不得于小區范圍內生火煮食或留宿。
6. 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登記及檢查工作人員的工作證或身份證。
7. 任何人帶離任何施工工具、設備、物料,必須出示物業管理公司簽發同意之放行條方可離開。
業主簽名: 裝修承包商簽名:
(蓋章)
日 期: 日 期:
【篇3】裝修承諾書范文
裝修安全承諾書范文
裝修安全承諾書范文
本人:是鷺島國際社區期棟單元房屋業主,本人將對該房屋進行裝修。在裝修過程中為使小區其他業主有一個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維護小區業主權益和正常生活秩序,本人將按照《物權法》、《住宅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物業管理條例》、《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法》等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及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做出以下承諾:
第一條: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攜帶辦理裝修所需的全部資料,裝修施工單位必須攜帶資質證和營業執照,并由物業工程部備案留底。
第二條:監督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國家、地方關于建筑施工安全、消防、物權、物業管理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施工單位須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在現場對施工現場的秩序、安全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漏洞,須及時整改。
第四條:施工單位須對施工人員進行法制教育、施工安全教育及消防教育。在安排施工的同時進行安全工作的交底,并切實做好安全、消防、秩序等各種防范措施。
第五條:施工單位須按照相關規定對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器具
第六條:施工現場不得亂堆亂放及侵占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范圍內放置相應的消防器具,教育作業人員在火災發生時的滅火措施及報警意識。有火花、明火施工時須用阻燃材料做好隔離措施,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消防器具進行監護,須交由具備相應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第七條:在施工過程中應規范、安全用電,嚴禁私自任意拉線接電,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臨時用電線路下方以及左右30公分處不得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裝飾材料;如需動用電焊、氧焊、切割等產生火花及大功率的機器時,須先報物業工程部部批準且落實了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裝修現場嚴禁貯存油漆、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
第九條:對施工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及噪聲、振動等污染環境的事項有必要的防范及控制措施。對產生的建渣、垃圾須及時清理,施工完畢后須對施工產生的建渣、垃圾清運干凈。
第條:施工單位不得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應急照明設施或消防標志,不得擅自挪用滅火器具或消防備用水源。
第一條:在施工過程中損壞非己物品時,須照價賠償。
第二條:嚴格按照物業所規定的裝修時間進行裝修,施工人員不得在現場做飯、留宿等。
第三條:在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帶,所有須持證操作的行業人員均須持證操作。
對于因本人裝修導致相鄰、他人或現場施工人員發生的安全事故、火災意外事件等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本人承擔。
房號:
責任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