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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駕駛員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

                  時間:2021-07-22 規章制度 點擊:

                  規章制度是集團獲得最大利益的保證,規章制度是實現集團目標的有力措施和手段。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駕駛員的管理制度的文章9篇 ,歡迎品鑒!

                  【篇1】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1、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聽從分配。

                    2、司機在入職時必須交一定的風險擔保金或有當地人員擔保,如果沒有能力交風險擔保金,必須扣押前兩個月50%的工資作為交予公司的風險擔保金。風險保證金在年底給予退還。

                    3、司機隨車輛出入必須在行政部有關負責人處領取車輛放行單,并按規定填好車輛放行單,然后保安根據出車原因進行檢查,檢查無誤給予放行。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必須在門衛室或辦公室待命,以便聽從公司的出車安排。

                    5、必須熟知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6、司機應熟知所駕使車輛的性能,對車輛應按月進行兩次檢查和一級保養,確保車輛安全運行,因檢查失誤,出現事故,后果由司機負責。

                    7、車輛需要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實行零件拆舊換新,應在指定點維修站修理,簽單時應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功用、修理工簽字,再帶回憑證單到財務掛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修車。

                    8、未經領導同意,不準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許拉私活、帶客,不許酒后駕車,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司機本人負責。

                    9、開車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許超速行駛,不許強行超車,野蠻行車,盡量減少損耗,減少油耗。

                    10、出車要填好行車記錄,節約用油,如有發現虛報油票、燃油外漏現象,扣發當月工資。

                    11、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如有丟失由司機照價賠償和補辦,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12、司機應每周兩次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檢修;下班后,將車輛開進廠區保管,鎖好開車和貨廂的門;車輛停駛后,有空閑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13、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

                    14、司機每月電話費用補貼(100)元,根據開機率和出車率來處罰和獎勵,為此司機應每天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盡快回復。如不開機者一次扣罰20元;如果在每月上班時間內不開機五次不補貼電話費。如果經公司多次聯系不接電話者每次扣罰30元;多次不接電話者不發年終獎勵。

                    15、司機如果不服從相關領導管理,每次罰款20元,如果三次不服從相關領導管理除扣發60元外并給予辭退。

                    16、如果司機在送貨物期間丟失貨物、開回的單據數量不對、沒有注明付款方式、發生送錯現象等;損失應由自己承擔 ,而且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辭退。

                    17、如果司機在出車期間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①未有人員傷亡,只造成車輛損壞的,司機應負責一切損失和責任(包括公司車輛維修費用)。

                    ②有人員傷亡的,應根據相關法律裁定來劃分責任和承擔相關費用。

                    ⑵由于客觀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承擔責任。

                    18、如果司機利用自己出車之便偷盜公司物品、弄虛作假、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的損失,并扣發一個月工作給予辭退。

                    19、司機晚上必須服從加班,晚上10點前下班第二天早上照常8:00上班;晚上22:00以后班的,第二天上午10:00鐘上班。

                    20、車輛加油必須提出申請,經公司同意派專人和司機一起加油;嚴止私自加油。

                    21、司機出車在外必須以工作為重,不得在外面辦自己的私事或消極怠工,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如果一個月內有三次怠工現象給予辭退。

                    22、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送貨未出差錯的,年終給予獎勵(3000)元。

                  【篇2】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第一節 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

                    第一條 全司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第二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各自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遵章守紀,聽從指揮,服從安排。

                    第三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嚴格按交通規則的規定行駛,不準亂穿道路、占道行駛等違章作業。

                    第四條 全司職工和駕駛人員上班不準穿拖鞋、打赤腳,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第五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安全學習,認真學習掌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并在日常行為中認真履行遵守。

                    第六條 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和糾正。

                    第二節 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駕駛員遵章守紀、安全行車、文明生產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一條 駕駛員駕車資格條件

                    1、駕駛員必須自覺遵章守紀,遵守有關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

                    3、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

                    4、駕駛員必須具備過硬的駕駛技術。

                    5、駕駛員必須具備與所駕車輛相符的準駕證照。

                    第二條 駕駛員守則

                    1、駕駛車輛時,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車購憑證、準駕證、營運證、從業資格證。證照不齊或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者,不準駕駛車輛,證照不得轉借、涂改和偽造。

                    2、嚴禁酒后駕車,直流供油和下坡空擋熄火滑行,不準將車交給不具備駕駛資格的人駕駛。

                    3、不準駕駛與準駕證、駕駛證不相符的車輛,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符合規定的或機件失靈的車輛,不準超負、超載、超速行駛,不準私自請人替班(如確需請駕駛員替班必須經過公司安全科審查)。

                    4、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閑談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5、車未停穩不準開門,車門未關好不準行車。

                    6、學習或跟車實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開車。

                    7、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轉彎時,減速鳴號靠右行,隨時準備停車;起步時做到“三看”,一看車輛周圍上下有無障礙;二看儀表是否正常;三看有無車輛超會。會車時做到“三先”,先讓、先慢、先停。超車時做到“二不”,不強行超車、不要讓道、不讓速。停車時做到“四好”,選好地點、掛好排檔、拉好手剎、墊好三角木。行車中做到“四慢五掌握”:“四慢”: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梁、彎道、險坡、繁華地段慢。“五掌握”: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掌握道路情況;掌握地區氣候變化情況;掌握各種車輛動態;掌握行人、兒童、牲畜活動特點。

                    8、車輛進庫加油時,不準吸煙和攜帶明火進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

                    9、駕駛員必須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會,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服從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公司的管理及檢查。

                    10、對所駕的車輛應經常保持車容整潔,做到駕修合一搞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嚴格按照車輛保養計劃,按期進行車輛各級保養作業,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1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運行紀律,服從命令,不準駕車行駛未經國家驗收的道路,行駛途中如遇道路塌方或被洪水淹沒、冰雪凍結等情況,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謹慎通過。

                    12、駕駛員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作息規律,自覺安排好休息時間,保證足夠的睡眠和充分的休息,以旺盛的精力進行駕駛工作,嚴禁通宵娛樂。

                    13、發生行車事故時,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確需移動車輛搶救傷員時,須設好標記,并請人看護現場,并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公司安全科報告,聽候處理、不準開車逃跑或偽造現場。

                    14、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教訓,深刻檢討,并服從交警和公司的處罰、處理。

                    第三條 駕駛員違章違規處罰規定

                    1、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為之一者,處200元罰款。

                    (1)無證駕車,醉酒后開車或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2)人工直流供銷油的。

                    (3)裝運危險、違禁物品的。

                    (4)學習或實習駕駛員單獨開車的。

                    (5)使用失效駕駛證、行駛證的。

                    (6)私自帶學徒開車的。

                    (7)發生重特大事故,對公司名譽造成不利影響的。

                    (8)不按車輛保養計劃進行車輛保養作業的。

                    (9)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車輛的。

                    2、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為之一者,處100元罰款。

                    (1)無公司上崗證開車的。

                    (2)飲酒后開車。

                    (3)駕駛轉向、制動、轉動部位機件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4)拒不服從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正確處理的。

                    3、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為之一者,處50元以下罰款。

                    (1)穿拖鞋駕駛車輛的。

                    (2)行車時不攜帶駕駛證、準駕證、從業資格證的。

                    (3)駕駛轉向燈、剎車燈、后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每一項處罰10元)

                    (4)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全學習的。

                    4、本規定未規定的違章行為的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有關條款執行。本規定的解釋權和處罰權歸公司安全部。

                  【篇3】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1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司機的管理,本制度為涉及事項按照其他有關規定管理。

                    第二章 行為規范

                    第2條 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3條 敬業、駕駛作風端正,遵循職業道德。所有司機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相關規章制度。

                    第4條 嚴格遵守公司用車規定,拒絕乘車員工公干期間辦私事的要求。

                    第5條 上班時間不出車時,司機必須在公司工位等候工作,若臨時有事離開須向相關領導說明去向和時間。

                    第6條 司機請假,必須經相關人員批準,專車司機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

                    第7條 所有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與開除處理。

                    第8條 如遇晚間駕車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9條 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者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駛。

                    第10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11條 司機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第12條 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項。

                    (1) 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

                    (2) 車內放有物品文件,司機離開時,應放置在安全區域內。

                    第14條 出發前,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的工作。

                    (1) 出發前,應確定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行車路線。

                    (2) 隨車運送物品時,司機應主動幫助公事人員。

                    第15條 所開車輛經行政部、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才能進行車輛大修,修理完畢后,應做好各方面確認工作。

                    第16條 車輛用油(除特殊情況)由行政主任-總經理-董事長確認后,進行購買,油卡由司機保管、用油情況要每周與行政主任匯報核對。

                    第三章 禮儀規范

                    第17條: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 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 注意頭發、手部的清潔

                    (3) 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 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18條: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 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 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并主動為乘車人開關車門。

                    (3) 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 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停車位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要遠離車輛,不得在車上睡覺,不得翻看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 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應予以幫助。

                    第19條: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20條: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的內容,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第21條:司機不得在車內脫鞋。

                    第22條:接送公司客人時,應主動打招呼并自我介紹,然后打開車門將客人讓進門內,關車門是注意客人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第23條:行車過程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者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乘車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24條:在接送貴賓中,司機對待賓客要彬彬有禮、不卑不亢,態度自然大方。如對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禮貌同其握手、交談。

                    第25條:公司專車司機須保證車內隨時有飲用熱水供公司客人和領導飲用。

                    第四章 車輛保護規范

                    第26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27條:司機每天應保證車輛的清潔,做到晴天停車無灰塵,雨雪停車后無泥點。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塵。

                    第28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29條:出車前,應搞好車衛生,車外要抹洗干凈,車內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第30條: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31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潤滑油、剎車油、助力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和輪胎緊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

                    第32條:出車前嚴禁酗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吸煙、談笑、接打電話等有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第33條:行車過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 違章與事故處理

                    第34條:違反交通規則,因司機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第35條:除認定司機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 違章停車、證件不全、超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當事人負擔全額罰金。

                    (2)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責任。但在保險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差額的1/2。

                    (3) 公司車輛違章的罰金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第36條:酒后駕駛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37條: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

                    (1) 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 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 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行駛證號、車牌號和發動機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 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有效信息

                    (5) 盡量取得對方名片,以便事后聯系事宜

                    (6) 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和程度,條件許可時,可用手機、相機進行拍照

                    (7) 記錄現場目擊者的姓名、電話和住址等等資料

                    (8) 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警的詢問

                    (9) 除完全認定是自己的責任外,不得將責任攬于一身

                    第六章: 報銷制度

                    第38條 報銷單各費用應粘貼整齊并向公司行政主任詳細說明行車費用經行行政主任審核確認后-總經理-董事長簽字。

                    第七章: 附則

                    第39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40條 本制度經呈總經理審批,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4】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的原則和目標
                    1.提高現有車輛的使用效率,滿足業務工作需要。
                    2.嚴格車輛管理、安全行車、減少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3.完善車輛檔案登記,有計劃地實施車輛強制性的維修和保養。
                    4.厲行節約,減少車材和油料的損耗。
                    二、車輛檔案管理
                    建立完整的車輛檔案,公司所屬車輛的全部附帶資料,除行駛本、養路費憑證由各車專職司機攜帶外,其余全部由綜合部負責保管,由于文件遺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辦理補辦手續的相關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三、車輛使用
                    1.公司車輛主要為業務工作使用, 任何人(包括司機本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用車。
                    2.公司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得私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違者將被嚴肅處理。
                    3.部門用車提前一天(下班前)向綜合部申請,用車人填寫附件《用車申請單》注明用車時間、預計返回時間、地點、用途,經本部門經理批準后交綜合管理部統籌安排辦理。派車人應協調同一方向的幾件事合辦,減少不必要的重復派車。
                    4.出車歸來用車人須簽字確認派車單上的行駛里程、過路過橋費,綜合部經理依據《用車申請單》審核相關費用,不符合手續的一律不予簽批報銷。
                    5.各部門不得假借名義申請用車,一經發現即嚴肅處理,并追繳使用里程汽油費,如發生事故自行負責一切賠償。
                    6.司機憑《用車申請單》出車,并嚴格按照派車單上的行車路線行駛,外出途中需另辦他事,應打電話通知綜合部,司機有權拒絕用車人的不合理要求。
                    7.本公司不承擔非專職司機的任何責任,所造成的各種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公司只負責對專職司機的安全教育。
                    四、車輛的維修保養
                    車輛的維修保養,包括每日檢查、每月檢查、臨時檢查、定期保養、定期大修。
                    1.每日檢查:每日行車前需檢查冷卻水、玻璃水、機油、變速油箱、剎車油、汽油、電瓶、輪胎、剎車、方向盤、燈光和喇叭等。
                    2.每月檢查:引擎全部、電瓶等各部分檢查。
                    3.臨時檢查:如發現車輛任一部分有異狀時,依情況作及時檢查,尤其危及行車安全時,應立即停駛,作周密檢查并采取有效處理。
                    4.定期保養:換機油、打黃油及換機油濾清器等進行定期維護,按各車規定行駛里程,聯系廠商估價辦理。
                    5.定期大修:依據各車規定里程和車輛實際情況,聯系指定的廠商修理。
                    6.公司所有車輛的正常保養、維修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到各定點車輛專修廠進行,要保證修理質量,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價格合理,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五、專職司機的崗位職責
                    1.在上級領導下,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2.憑《用車申請單》出車,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若遇緊急情況必須出車時,可先出車,同時聯系主管領導,后補《用車申請單》。
                    3.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4.行車前例行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玻璃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5.公司任何員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6.遵守交通法規,樹立安全意識,以嫻熟的駕駛技術保證每次出車的安全;交通違章罰款由司機本人負擔,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司機與公司各負擔50%;因司機個人原因造成車輛損失,司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對待公司外客人,應熱情服務,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8.乘車人下車辦事,司機原則上不得離車;因故離車時應鎖好車窗、車門。
                    9.出發前,司機應根據《用車申請單》上的目的地選擇最佳行車路線。
                    10.收車后,司機主動讓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行駛公里、過路過橋費等相關內容,然后向主管領導報告。
                    11.原則上所有車輛下班后必須收回公司,特殊情況需經綜合部經理批準,司機應將車停放在安全的地方,非工作時間尤其是周末不得私自用車,任何情況均須綜合部經理批準方可用車。如抽查發現有不符合派車手續的用車行為,全部責任由司機承擔,嚴重者予以辭退。
                    12.公司員工遇緊急情況可向公司申請用車,公車私用按2元/公里標準收費。
                    13.在出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及時通知主管領導以便保險索賠。
                    14.定期進行維保,按時繳納養路費、車輛保險。
                    15.完成主管領導分配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篇5】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須持有合法的與駕駛車輛相符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3、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的運輸服務;
                    (2)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3)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備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個小時;
                    (5)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6)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違反者給與相應的處罰。
                    (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并對車輛的上戶、年度檢驗、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進行登記,并到運輸管理部門辦理道路運輸證件,隨車攜帶方可上路運營。
                    2、為加強道路運輸車輛管理,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確保運行安全,保護環境,降低運行消耗,提高運輸質量,認真執行《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損壞。日常維護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定期二級維護,由具有資質的汽車修理廠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廠合格證。
                    3、認真執行《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到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評定等級,出具檢測報告,每年定期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運輸車輛進行年度審驗。
                    4、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并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油庫、生活區等危險地方亂停亂放。
                   

                  【篇6】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駕駛員管理,提高駕駛員隊伍的工作積極性,使其充分認識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啟發其愛崗敬業的自覺性,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理條例>、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安全行車并嚴格遵守本公司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二、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定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從業資格證書和三年以上駕駛經驗。

                    4、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用人單位進行理論和機械常識、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逐步培養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客戶提供安全、及時、便捷、優質的服務。

                    2、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地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操作規程等的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3、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機件,每月必須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5、出車提貨前和回來后要認真填寫<出車提貨登記表>,按指定路線行車。禁止公車私用或隨意改變行車方向。公司機關、分公司非提貨用車,須向運營部申請,經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運營部同意出車的,視為私自出車,發現一次處罰司機50元;未經運營部同意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的,罰款30元;發生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

                    6、司機在提貨的過程中要認真細心,不能出現貨損、貨差的現象,出現的由提貨的司機負責賠償損失。

                    7、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包括車體、車廂、輪胎、駕駛室的清潔,經檢查或抽查發現車容車貌過臟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8、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事實上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定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9、連續半年無責任事故,服務態度好、車況良好、維修費用低、出車次數多、油耗低,車容車貌好、無丟少貨、結合歷次檢查情況,由運營部公布歷次統計資料和分公司上報的情況后,集體評議出的優秀個人,公司半年總結時獎勵300元;全年表現好的,另行獎勵。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遵守本公司<安全行車8條禁令>,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聘。

                  【篇7】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制定人:

                    監督單位:

                    XXXX市XXXX攪拌站建材有限公司,自承包貴司攪拌車以來,為配合貴司混凝土運輸業務需要,加強駕駛員管理。

                    一.目的:

                    為加強制度化管理,提高駕駛員紀律意識,確保車輛和攪拌站有秩序的經營,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攪拌車駕駛員。

                    三.駕駛員的基本職責

                    全體駕駛員必須模范遵守本雇傭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統一規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時間內不得做私活、辦私事、中途溜號、脫崗竄崗或未經批準從事其他社會活動。

                    四.工作時間

                    由于攪拌車駕駛員工作的特殊性。交接班時間為每天早上8點,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五.考勤方法

                    公司實行考勤機識別與人工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請按照點名機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上下班簽到,因個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時間不準確有個人承擔。考勤工作委托XXXX攪拌站辦公室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駕駛員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打卡: 駕駛員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忘記打卡的駕駛員, 需要其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把駕駛員漏掉打卡的時間如實填寫“補勤條”上報人事部給予補簽,截止次日9點前仍未上報人事部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每月每駕駛員補勤記錄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將不予補簽,全年不超過10次。各車間主任及部門經理嚴格把關發現不如實上報補簽時間的給予罰款50元/人/次。

                    六.獎罰違紀界定

                    駕駛員違紀分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哺育假、喪假、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十三種

                    1.超勤:駕駛員月出勤天數超過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獎勵20元。

                    2.公出:①公假不記罰款、計算工資。填寫需請假條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臨時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寫“補勤條”外出事由及外出時間,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后送交人事部給予補簽。②駕駛員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出差申請表》交人事部備查,待出差返回及時

                    填寫“補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人事部補簽,同時《出差申請表》人事部審核簽字交出差人員連同《差旅費報銷單》一同送交財務審核報銷。

                    3.事假:駕駛員在確保最低出勤天數26天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可

                    根據駕駛員需要及生產協調填寫‘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超過2天需由生產總監或副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總出勤天數不足26天罰款2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20天罰款5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15天罰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罰款200元/天(不足天數罰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開始計算),不足十天將給予開除,再次上崗工齡將從上崗之日計算,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

                    4.病假:駕駛員在出勤總天數28天以上的情況下,病假給予補助10元/天(需

                    提供病歷或處方)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上報人事部審核給予補助。駕駛員在出勤總天數26天以上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病假3天以內有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病假3天以上上報生產總監和副經理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

                    5.婚假:駕駛員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開辦酒席,需提前10天填寫婚假“請假條”

                    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將給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將給予20元/天獎勵,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出具證明經人事部審核上報財務,未能提前10天請假將不予獎勵。

                    6.產假、哺育假:駕駛員提前1個月上報產假“請假條”須填寫產后是否繼續

                    在本公司工作,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復交人事部備案將給予18個月假期,18個月內公司將繼續保留駕駛員的工齡,并在產假后上班的第二個月給予400元獎勵,如超過18個月假期公司將不再保留駕駛員工齡,視為離職,在職期間只允許一次產假,超過一次將視為離職。

                    7.喪假:指駕駛員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準假 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需填寫

                    請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交人事部備案。

                    8.遲到:按各季節及特殊駕駛員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遲到。60分鐘內算遲到

                    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節及特殊駕駛員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早退。60分鐘內算早退

                    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10.曠工:按各季節工作時間遲到或早退超過60分鐘按曠工處理罰款20元/次,

                    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①有事不請假,不補假②無故曠工③捎假、口頭請假④未準不來⑤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都視為曠工,月出勤滿26天以上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不來視為曠工,曠工罰款20元/天。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另罰款100元,全年累計曠工7天,公司將給予開除。

                    11.脫崗: 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處理私事罰款10

                    元/次。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款10元/次,如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賠償全部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此條罰款與遲到、早退、曠工可并罰)。

                    12.睡崗:指在工作時間內睡覺的罰款20元/次。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

                    行承擔。

                    注:公司統一放假不計獎罰,不計出勤天數。公司統一放假外允許駕駛員2天事

                    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計罰款,駕駛員請假天數超過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總出勤不足26天情況下則按曠工處理。

                    七.缺勤績效工資扣發規定

                    1.月出勤滿26天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發月績效工資20%,扣發年績效工資÷12×20%。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發月績效工資30%,扣發年績效工資÷12×30%。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發月績效工資40%,扣發年績效工資÷12×40%。

                    5.以此類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發月績效工資100%,扣發年績效工資 ÷12×100%

                    6.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7.缺勤天數大于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數扣發。

                    八.綜述

                    1.以上各條如發現作弊、包庇、給予每人罰款500元/次,并通報批評。

                    2.華飛公司所有駕駛員都有責任和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

                    度個各項條款,本制度如有未盡事由需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宣讀修改條款或新增條款,人事部備案后方可按新制度執行,未召開全體職工大會修訂前仍按此制度執行。

                    3.本制度自20 年 月 日起執行。

                  【篇8】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范機動車駕駛員的日常管理,確保行車安全,進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節約車輛費用,制定本管理制度,嚴格遵照執行。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應全xx所有公務車輛駕駛人員。

                    二、安全行車

                    2、加強交通安全法規的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管理,不違章行駛。

                    3、日常行車要文明駕駛,安全禮讓,不爭道搶行,不開斗氣車,不亂鳴笛,過人行橫道減速讓行,注意避讓特種車輛,不亂停亂放。

                    4、駕駛車輛時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準吃東西、打電話、吸煙,嚴禁酒后開車、超速行駛和疲勞駕駛,停車時注意防盜。

                    5、按規定周期定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不破壞性使用車輛,做到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對車輛例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車輛狀況良好。

                    6、駕駛員在行駛途中發現車輛故障,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故障,不準帶隱患行駛。確實不能自修時,應馬上與辦公室或分管領導聯系修理。

                    7、發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辦公室,以便及時處理。

                    三、日常管理

                    8、小車駕駛員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安排調度。駕駛員根據辦公室的安排按時出車,不論哪位x領導安排出車,駕駛員都應提前主動向辦公室告知,完成出車任務后及時返回,向辦公室匯報。發現不告知行蹤行為的,第1次處罰50元、第2次處罰100元、第3次處罰xxx元,依此類推加倍處罰。

                    9、實行專人專車的管理原則,駕駛員對本人使用的車輛負全責,行車前必須辦理好一切手續,因自帶手續不全造成的罰款和損失由個人自負,不予報銷。駕駛員應在行駛證、保險等手續到期前10天,及時告知辦公室,提前辦理相關手續。未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10、未經批準,不準隨意調換車輛,不準私自出車,不準私自外借車輛。公車私用發現1次處罰1000元、第2次處罰xxx0元、第3次處罰9000元,并停職檢查。

                    11、軍用車輛、防雹及其它公務車輛,維修保養按照機關公務用車程序辦理,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管理與調度由相關部門及分管業務的xx領導負責。

                    12、未經批準,禁止駕駛員利用出車機會辦理私事。

                    13、嚴禁酒后駕車,酒后駕車發現1次處罰xxx0元,并停職檢查。全年酒后駕車2次的處罰6000元,并予以開除。

                    14、駕駛員無故不參加早操,發現1次處罰50元、第2次處罰xxx元、第3次處罰800元,并在機關大會上作檢查;駕駛員保證隨叫隨到,對無故不接聽電話或不能及時出車的,發現第1次處罰100元、第2次處罰400元、第3次處罰800元,并予以停職。

                    15、公務車輛一律停放在車庫。不按規定將車停放在車庫的,發現第1次處罰50元、第2次處罰xxx元、第3次處罰800元,并予以停職。

                    16、駕駛員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飾,儀態衣著要大方整潔,并保持車輛衛生整潔,對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車輛不整潔的現象及時整改,對整改不力的發現1次處罰xxx元、第2次處罰800元、第3次3xxx元,并予以停職。

                    17、駕駛員要端正服務態度,提高個人素質,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風,生活作風,注意維護xx場及個人形象,提高保密意識,嚴禁有粗魯、欺負、辱罵、打架等不文明行為。發現或經人舉報,經查證屬實的,處1000—9000元的經濟處罰。打架1次處罰1000元、打架2次處罰3000元、打架3次處罰9000元,并予以停職。

                    18、除固定車輛外,臨時派駕駛員開其它公務車輛外出,出現違章駕駛及其它事故的,由當時開車駕駛員負全責,根據違章和事故的情節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四、加油、維修及費用報銷

                    19、駕駛員持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票號應與車牌號相符。

                    20、xx所有公車維修納入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需要維修或更換零部件時,駕駛員填寫維修單,注明維修部件,經辦公室審查,報xx分管領導審批、xx主管領導同意后,持維修單到指定維修點維修,修車后駕駛員應對修車費用簽字確認。駕駛員私自到指定點以外的修理廠維修車輛,維修費用由駕駛員承擔。小車駕駛員本著節約的原則,嚴格執行xx辦發〔xxx3〕23號《關于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的通知》文件中車輛預算要求,節約經費。

                    21、費用結算:油料在每月的20日前后結算一次,車輛維修費用每季度結算一次。由加油站、維修站點持正式發票,經xx辦公室、xx分管領導、xx主管領導簽字后報銷。

                    22、駕駛員應本著公正、誠信的原則進行加油和維修,嚴禁給私人車輛加油或空加維修費,違者一經發現按偷盜處理,按所得利益10倍罰款并予以停職。

                    23、對油耗、維修等車輛費用實行定額包干管理,由辦公室制定費用標準,結余獎勵,超支自負。

                    五、違章處理

                    24、駕駛員因違章被交通部門罰款,由當事人自負。若發生交通事故,視責任大小和損失情況每次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一年內發生兩次交通事故,予以開除。

                    25、交通違章被扣滿分者,一律自費參加培訓后再上崗培訓,培訓學習及考試期間不記出勤,按事假處理。

                    26、未經辦公室同意私自用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本人負責,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六、附則

                    27、若辦公室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不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同等處罰。

                    28、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篇9】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妥善使用車輛,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提升公司形象,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車輛管理 
                    1.所有車輛及材料(包括車輛鑰匙、行駛證、加油卡、保險單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 
                    2.所有公車需由公司內部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進行申請,由行政部進行統籌安排后,決定是否可使用。
                    3.員工如需用車需至行政部填寫《用車申請單》,出車前需要填寫用車人、部門、目的地、用車事由、用車時間(起始時間)、開車人、乘車人、預計里程數,方可領取車輛鑰匙及行駛證(注意:行駛證需隨身攜帶及時歸還,內含車輛油卡,謹防丟失)。需要私車公用時,需填寫《私車公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行政部領導及總經理簽字確認,私車公用按照每公里1元計算。公車/私車的始末行程數必須手機拍照作為原始憑證并由行政專員簽字確認。
                    駕駛員在上、下車前需要對車輛的里程數進行拍照記錄,歸還車輛時駕駛員需將車鑰匙及行駛證、加油卡一并歸還至行政部(不允許將行駛證及加油卡放置在車上),同時對《用車申請單》的用車時間(歸還時間)、里程數、油表進行補充完全。(油表刻度低于1/3時,需及時加油)。行政部會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車申請單》,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將通報車輛使用人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年度累計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評,第三次將以不愛護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為由扣罰當月績效3—5分,屢教不改者將予以經濟處罰。
                    4.所有人員在乘車期間務必系好安全帶,如有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未系安全帶,一經發現將處以公開通報批評處罰。如因未按規定系好安全帶而產生不良后果,公司將不承擔責任。
                    5.車輛每日使用完畢、或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任何時候離開,車上都不得放置貴重物品!

                  熱門標簽: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消防駕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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