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作為行為規范的一種方式,能夠使個體活動合理化,同時成為維護員工共同利益的強制性手段。因此,制度的規章制度是正常管理的必要條件和有力保障。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意義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意義篇1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行政執法是行政機關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動,是實施法律法規、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途徑,是實現政府職能的重要方式。行政執法是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直接體現著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的水平。
全面推行“三項制度”背景依據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以下簡稱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是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方式,直接關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對于促進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履行職責,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近些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此進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還存在工作開展不平衡、范圍不明確、標準不統一、程序不規范等問題,有必要通過試點總結出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促進行政執法公開透明、合法規范,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為做好有關工作,國務院法制辦在廣泛聽取意見、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試點工作的征求意見稿,并發送地方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征求意見。經過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送審稿)》。2016年12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為什么要重點推行“三項制度”?
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陽光政府”,主動、及時地向社會公開執法信息,讓行政執法在陽光下運行,接受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在規范執法程序,通過文字、音像記錄等形式,對行政執法各個環節進行記錄,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在確保每一項重大執法決定經過合法性審核,守住法律的底線,使執法者不能越過權力的邊際。
通過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可以使各類行政執法行為得到有效規范,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行政執法的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不僅要做好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工作,還要切實加強行政機關執法案例指導,以案釋法,加強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投訴舉報以及行政執法考核和監督等制度建設。行政執法部門要積極做好相關制度銜接,推動形成統籌行政執法各個環節的制度體系,有效保障執法公平公正、陽光運行。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意義篇2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即: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是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方式,直接關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對于促進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履行職責,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要及時主動公開執法信息,讓行政執法在陽光下運行,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二是要逐步擴大執法音像記錄的適用范圍,對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執法活動,實現全過程記錄。加強執法數據的統計分析,充分發揮執法大數據在政府決策、行政管理、優化服務、監督權力等方面的作用。三是要確保每項重大執法決定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查,守住法律底線。加強法制審核能力建設,切實保證行政執法決定嚴格依法作出。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意義篇3
一、主要意義
三項制度
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試點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14號。
2017年1月19日
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國務院法制辦具體起草,形成《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送審稿)》。
2016年12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函。國法函[2017]34號。
(一)落實十八屆四全會的部署
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四中全會
(二)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行政執法規范公正文明
地位
1.是最典型、最常用的行政行為
2.是與公民權益最直接相關的行為
3.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和關鍵
行政執法的地位
80% 的法律
90% 的地方性法規
幾乎所有的行政法規都由行政機關執行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一次會議
會議指出,行政執法是政府實施法律法規、履行法定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
(三)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履行職責
促進依法行政
保障
監督
《三項制度》解讀(2)
正在講解
試點任務
確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國土資源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32個地方和部門開展試點。
三類
地方政府試點的,其所屬的所有行政執法主體均為試點單位;
國務院部門試點的,由其自行確定具體試點單位;
地方政府部門試點的,該政府部門為試點單位。
各試點地方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六類行政執法行為中選擇全部或者部分開展試點。
二、公示制度
行政執法主體采取一定方式依法及時主動將行政執法信息和過程向行政執法對象和社會公眾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的制度。
第一,強調執法公開透明
讓行政執法在陽光下運行。
第二,重在打造陽光政府
第三,包括執法信息公開和過程公開
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
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公開。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一次會議
推行執法公示制度試點重在打造陽光政府,要及時主動公開執法信息,讓行政執法在陽光下運行。
第四,及時主動
第五、全過程
事前、事中和事后。
(一)事前公開
1.公開行政執法信息,并健全公開工作機制,實行動態調整
要結合政府信息公開、權力和責任清單公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工作,在門戶網站和辦事大廳、服務窗口等場所,公開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依據、程序、監督方式和救濟渠道等信息。
(1) 內容: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依據、程序、監督方式和救濟渠道等信息。
(2)基礎:結合政府信息公開、權力和責任清單公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工作。
(3)載體:在門戶網站和辦事大廳、服務窗口等場所,公開。
(4)動態調整。
三項制度》解讀(3)
正在講解
2.編制并公開執法流程、服務指南,方便群眾辦事
(1)執法流程
(2)服務指南
(3)動態調整
(二)事中公開
1.行政執法人員從事執法活動公開
行政執法人員從事執法活動,要佩帶或者出示能夠證明執法資格的執法證件,出示有關執法文書,做好告知說明工作。
2.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工作公開
服務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員崗位工作信息。
(三)事后公開
1.探索行政執法決定公開的范圍、內容、方式、時限和程序,完善公開信息的審核、糾錯和監督機制。
2. “雙隨機”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四)統一公示平臺
試點地方的人民政府要確定本級政府和部門行政執法信息公示的統一平臺,歸集政府所屬部門行政執法信息,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實現執法信息互聯互通。
行政執法信息平臺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2016年年底前要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完善網上執法辦案及信息查詢系統。
加快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
時限
《關于依法公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的意見(試行)》(國發〔2014〕6號)
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假冒偽劣和侵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自行政執法機關作出處罰決定或處罰決定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對食品藥品、衛生器材、農業生產資料等事關人民群眾健康和安全領域的假冒偽劣和侵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市場監管部門適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處罰決定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執法案件主體信息、案由、處罰依據及處罰結果,提高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內部審核機制、檔案管理等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數據開放意識,有序開放政府數據,方便全社會開發利用。
三、全過程記錄制度
行政執法主體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方式,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記錄并歸檔,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第一,規范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
第二,固定證據。
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有些證據可能隨時滅失或者變化,從而影響證據的認定,而通過執法過程全記錄這一方式,可以及時把證據固定下來。
第三,還原事實真相。
當執法人員和執法對象因執法過程產生爭議時,完整的執法記錄可以還原事實真相,減少執法爭議。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一次會議
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試點重在規范程序,要擴大記錄適用范圍,實現全過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一)規范文字記錄
1.行政執法文書作為全過程記錄的基本形式。
2.根據執法行為的種類、性質、流程等規范執法文書的制作。
3.推行執法文書電子化。
4.明確執法案卷標準,確保執法文書和案卷完整準確,便于監督管理。
(二)推行音像記錄
1.音像記錄是全過程記錄的重要形式。
2.對現場檢查、隨機抽查、調查取證、證據保全、聽證、行政強制、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要進行音像記錄。——事項
3.對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場所,要進行全過程音像記錄。——領域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
積極利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結合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刪改的記錄方式。
(四)強化記錄實效
1.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2.加強數據統計分析,充分發揮全過程記錄信息在案卷評查、執法監督、評議考核、輿情應對、行政決策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有關規定
《河北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實施辦法》
《山東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建立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的通知
四、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行政執法主體作出重大執法決定之前,必須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一次會議
推行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重在合法行政,要確保每項重大執法決定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查,守住法律底線。
第一,目的在于保障行政執法的水平和質量。
第二,重在合法性審核。
第三,是重大行政執法的必經程序。
(一)落實審核主體:誰來審
試點單位的法制機構負責本單位的法制審核工作。
試點單位要配備和充實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并與法制審核工作任務相適應的法制審核人員,建立定期培訓制度,提高法制審核人員的法律素養和業務能力。
要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法制審核工作中的作用。
(二)確定審核范圍:哪些需要審
結合行政執法行為的類別、執法層級、所屬領域、涉案金額以及對當事人、社會的影響等因素,確定重大執法決定的范圍。
探索重大執法決定目錄清單。
可對法定簡易程序以外的所有執法決定進行法制審核。
1.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應當組織聽證的;
2.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的權益可能受到重大影響的;
3.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人數較多或者爭議較大的;
4.行政執法事項疑難、復雜的;
5.其他。
(三)明確審核內容:審什么
1.針對不同行政執法行為,明確具體審核內容;
2.重點審核內容。
執法主體、管轄權限、執法程序、事實認定、行政裁量權運用和法律適用等情形。
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細化審核程序:怎樣審
根據重大執法決定的實際情況,編制法制審核工作流程,明確法制審核送審材料,規范法制審核工作方式和處理機制,規定法制審核時限,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