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四個綜合”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全面建設是黨的全面建設的基礎,關鍵在于嚴格,關鍵在于執政。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8年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的文章10篇 ,歡迎品鑒!

【篇1】2018年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度機制建設,壓緊壓實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著力打造清政、務實、高效機關,結合X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____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薄弱環節,著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落實主體責任制度體系,確保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求貫徹執行到位,為X系統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二、工作重點
(一)壓實主體責任
1.完善工作機制。堅持書記抓,抓書記,各級黨組織要全面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黨組每年至少召開2次專題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班子成員每季度聽取1次分管處室、直屬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X黨組每半年對各處室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檢查考核,并下發通報,推動任務落實。(責任單位:辦公室)
2.健全責任機制。主要負責人與各處室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將責任書規定事項完成情況納入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層層壓實管黨治黨責任。黨組每季度末向派駐紀檢組提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季度報告,各處室每季度向黨組報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季度報告。(責任單位:各處室、直屬單位)
(二)加強隊伍教育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完善學習制度,黨組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理論學習,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讓廉政教育入心入腦。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繼續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采取請專家講課、赴紅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傳統教育等形式,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章黨規,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____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理想信念,堅定“四個自信”,全年開展全員性革命傳統教育、先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動、“一把手”講黨課以及講落實主體責任等系列教育活動不少于6次。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牢記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樹立崇高道德追求,養成紀律自覺,守住規矩底線。(責任單位:辦公室)
(三)強化權力監督
1.加強黨內監督。各級黨組織要自覺擔負起執行和維護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重要職責,認真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引導、監督檢查。認真落實集體決策制度,嚴格“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實到決策、執行的全過程,并及時向派駐紀檢組報備;強化風險防控工作,各處室、直屬單位要繼續完善副科級以上干部權力清單,同時對前期查找的風險點和防控措施進行修訂,重新匯編成冊;規范化開展廉政談話;每季度分層開展1次談心談話活動,提升談話質量,明確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談深談透。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嚴格執行財政預算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各處室市級財政預算資金使用規范化建設,確保公平、公正、公開,防止暗箱操作和腐敗問題。(責任單位:辦公室、教就處)。
2.加強群眾監督。加強網站建設,認真落實,扎實推進政務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檢驗和社會的監督;認真受理群眾信訪,對反映的問題及時處置或調查核實,迅速回復處理意見,樹好X為民惠民形象。(責任單位:組維處、辦公室)。
(四)從嚴管理干部
1.強化干部培養管理監督。加強對黨員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推行副科級以上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全覆蓋,如實登記其個人收入、家庭房產等信息,年底開展正科職及以上領導干部述廉活動;豐富機關文體活動,展示黨員風采,培養黨員干部的高尚情趣,進一步增強隊伍活力;加強黨員干部8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積極培養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評價體系,提高干部考核評價的全面性、準確性,鼓勵黨員干部履職盡責,愛崗敬業,遏制“為官不為”、失職瀆職的行為,著力營造風清氣正、干事熱情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責任單位:辦公室)
2.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認真落實新時期好干部標準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導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強干部工作實績、品德、朋友圈、社會誠信等綜合方面的考核。落實干部任前征求派駐紀檢組等有關部門意見、任前公示、任職談話等制度,堅決防止用人失察、“帶病提拔”。(責任單位:辦公室)
(五)加強作風建設
1.堅決查糾“四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強化重要時間節點的明察暗訪,每季度對機關處室、直屬事業單位至少開展一次專項檢查,防范和查處各種隱性、變異的“四風”問題,對查處的問題一律在全X范圍內通報曝光,檢查情況報派駐紀檢組備案;厲行節約,嚴格“三公經費”管理,進一步研究制定厲行節約公務消費等具體制度,并匯編成冊,組織學習。每月5日前向派駐紀檢組報送公務接待(含學習班、培訓班、業務活動)情況。(責任單位:辦公室)。
2.密切聯系群眾。領導班子成員經常性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活動。持續深入開展黨員干部進社區、“三進三幫”、掛村幫扶、“兩訪兩幫”等活動,實現密切聯系服務群眾常態化。(責任單位:就管中心)
(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嚴格執行,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進一步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高標準高質量開好民主生活會。嚴格執行,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扎實開展黨員活動日,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斷優化良好政治生態。(責任單位:辦公室)
(七)抓好基層基礎
堅持“固本強基”,從嚴加強基層黨建工作。黨組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一次黨建工作。深入實施“五有六好”機關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加強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抓好黨務干部的選配和培訓,建設一支對黨忠誠、為黨負責、政治過硬、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純正的高素質黨務干部隊伍。開展“創新黨建載體、展示黨員風采”活動,引導廣大黨員立足崗位作表率、當先鋒、比貢獻(責任單位:辦公室)。
(八)堅決懲治腐敗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駐紀檢組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紀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早查處,對違紀違規的黨員干部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巡查反饋的問題,著眼常態長效抓整改落實,不斷深化和鞏固整改成果。(責任單位: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傳遞壓力。成立以黨組書記為組長,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為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X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X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辦公室要認真履行職能,加強向派駐紀檢組請示匯報工作,建立與教就處、組維處、工會等處室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對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建立工作臺賬,全程跟蹤問效。各處室要強化履職盡責,建立履行主體責任工作臺賬,對落實主體責任各項工作資料及時歸檔、全程記錄。臺賬要有任務、有過程、有結果,全面反映出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工作情況,辦公室將實施跟蹤問效。
(三)嚴格督查考核,強化追責問責。注重日常動態監管,采取隨機抽查、專項檢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督促各處室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底考核與綜合目標考核同步進行,并將考核結果與黨員干部業績評定、評先評優、選拔任用相掛鉤。對存在問題的處室負責人視情況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組織處理,切實增強黨員領導干部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任務分工及責任清單三篇為認真貫徹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按照省、市委和開發區黨工委工作要求,現就2019年度建設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重點任務分工明確如下。
一要強化責任擔當。主體責任重點任務分工,是認真落實2019年度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進建設局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局黨總支和支部委員會成員要堅持以上率下,要帶頭踐行“兩個維護”,帶頭守紀律、講規矩,帶頭弘揚優良作風,切實發揮“頭雁效應”。要強化“四個意識”,以勇于擔當精神和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擔負起工作任務,采取務實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各項任務完成到位、落到實處,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二要細化工作措施。根據建設局職責分工,協助黨工委合力抓好職責范圍內主體責任落實,切實發揮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根據黨工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重點任務分工,制定建設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重點任務分工和“三張責任清單”,即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清單、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清單、責任科室責任清單,明確責任內容,細化工作措施,切實把主體責任落到實處。要加強自查和日常監督檢查,結合廉政談話、述責述廉、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進一步傳導壓力、夯實責任。要加強情況報送,按要求每半年向黨工委、紀工委監工委報告一次全面從嚴治黨落實情況。
三要加強監督檢查。要加強工作調度,強化科室自查和督導檢查,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紀工委監工委調度、實地督導,認真抓好主體責任重點任務落實,要嚴肅問責,對工作推進緩慢、措施不力甚至敷衍應付的,將嚴肅追責問責,以強力問責推動工作落實。
【篇2】2018年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
為推動全縣紀檢監察機構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不斷提升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水平,近日,無為縣出臺《無為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負面清單考核辦法(試行)》,通過量化考核,促監督責任落實生根。
監督責任負面清單管理考核對象為各鄉鎮紀委書記、副書記,縣直單位紀檢組長(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縣綜合紀檢監察組組長、副組長。以一個自然年度為考核周期,考核總分100分,按項扣分。扣分細則涉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加強組織協調、維護黨的紀律、深化作風督查、嚴肅查辦案件、強化黨內監督、嚴格追究問責等六個方面內容,共22條。《考核辦法》規定考核對象在一個扣分周期內扣1分的,扣除全年紀檢監察津貼6%,加扣1分,紀檢監察津貼加扣1%,扣完為止。周期內累計扣分達到10分的,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由縣紀委對其進行約談提醒;周期內累計扣分達到40分的,年度考核評為基本稱職,由縣紀委進行誡勉談話;周期內累計扣分達到60分的,年度考核評為不稱職,全縣通報批評。周期內累計扣分達到100分的,給予免職處理,并調離紀檢監察工作崗位。
為切實抓好《考核辦法》的實施,縣紀委成立監督責任負面清單管理考核辦公室,機關各相關責任室每月將考核人扣分情況上報考核辦匯總,每季度通報一次,年底根據扣分情況兌現獎懲措施。
【篇3】2018年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市各級紀委(紀檢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政治監督責任
1.全面、準確、及時貫徹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向黨委(黨組)提出工作建議,協助黨委(黨組)謀劃全域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定年度工作任務。
2.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中的問題,及時向黨委(黨組)和上級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工作情況。
3.協助黨委(黨組)明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主體責任,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層層細化分解,把責任壓緊壓實壓牢。
4.協助黨委(黨組)對下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日常檢查、年中督查和年終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評定建議。
5.在黨委(黨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發揮各成員單位在反腐敗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監督責任
6.大力推進“刻印工程”,經常性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黨紀黨規等教育,開展“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集中學習活動,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把黨的紀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堅持以案明紀、立規嚴紀,加強對違紀違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強警示教育。
8.大力推進廉政文化教育,結合實際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開展廉政微宣傳,注重家庭家教家風,促進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9.健全并落實黨風廉政網絡與情信息收集研判處置和宣傳引導機制,有效發揮網絡平臺的監督和宣傳作用。
10.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熱點難點問題,緊盯紀檢監察工作薄弱環節,查找癥結根源,研究對策措施,不斷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三、紀律監督責任
11.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堅決維護黨章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加強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査,確保政令暢通。
12.嚴明組織紀律,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違反民主集中制、有關事項請示報告等制度問題,違規組織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問題,拉票賄選、買官賣官、違規用人、跑風漏氣等問題。
13.嚴明廉潔紀律,加大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
14.嚴明群眾紀律,堅決查處對群眾疾苦麻木不仁、推諉扯皮,以及在涉及群眾重大事項上盲目決策、無視群眾意愿問題,嚴肅查處違規加重群眾負擔、與民爭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
15.嚴明工作紀律,嚴肅查處黨員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カ問題,工作中弄虛作假、虛以應付以及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人員招錄等問題。
16.嚴明生活紀律,堅決查處黨員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墮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為。
四、作風監督責任
17.大カ開展“連心工程”,持續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查處力度。保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采取有效措施,緊盯重要節點,密切關注新動向,堅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四管齊下”,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18.加大對庸政、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等問題的責任迫究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從嚴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
19.開展脫貧攻堅領域侵害群眾利益腐敗問題專項治理活動,重點查處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落實政策優親厚友、項目審批吃拿卡要、扶資金截留挪用、貧困戶進入退出中欺上瞞下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20.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重點查處強占掠奪、吃拿卡要、貪污挪用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在土地征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資金、低保醫保、舊村改造資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權謀私、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揮霍浪費等行為。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震懾。
21.加強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査機制示范點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示范點創建工作,堅持先行先試,抓好正面引領,在不同層面、不同領城形成基層黨風政風“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有益經驗,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2.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斷健全有利于優良作風養成的長效機制。
五、日常監督責任
23.大力推進“固本工程”,扎實推行全面從嚴治黨明責、記實、示范、保障“四項機制”,建立在線督查平合,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壓實管黨治黨責任。
24.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十二個不準”為抓手,開展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情況的監督檢查。
25.積極探索強化對同級黨委(黨組)監督的有效途徑,加強對同級黨委(黨組)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
26.開展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紀檢監察組織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接受市委委員和市紀委委員現場詢問和評議。
27.持續開展“廉政大約談”活動,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堅持對新任職領導干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
28.嚴格把握好黨員領導干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加強對擬提拔干部的廉政審査,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29.探索數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設黨員干部廉潔檔案綜合運用電子化平合,完善動態更新機制,全面、準確、及時掌握黨員干部守紀、作風和廉潔情況,落實對“關健少數”的監督。
30.全面推進巡察工作,重點發現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
31.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強有力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堅持“一案雙究”既迫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和黨組織責任;對該問責而不問責的,一律嚴肅問責。
六、執紀監督責任
32.大力推進“護林工程”,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突出懲治重點,把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干部作為重中之重。把握三個時間節點,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后的頂風違紀行為,著力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
33.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受理、處理群眾反映和舉報的問題;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強化問題線索管理,規范執紀審查流程,嚴格執紀審査時限,提高執紀審查效率。
34.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落實《中共許昌市紀委關于在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實跋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試行)》(許紀發[2017]1號),進一步規范完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實施程序和轉化標準,靠運用第一種形態”遏制增量,靠運用“第二、三種形態”減少存量,靠運用“第四種形態”強化震懾。
35.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格履行程序,加強案件審理,不斷提高執紀審查質量。
七、自身監督責任
36.大力開展“先鋒工程”,落實紀律檢査體制改革舉措深入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37.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執紀審査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同級黨委(黨組)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落實各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副書記(副組長)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要求,優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結構。
38.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
39.深入推進派駐紀檢機構統一管理改革,充分發揮派駐紀檢機構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紀檢監察組織監督責任考核辦法,推動監督責任落實。
41.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培訓,著力提高監督執紀能力。
42.充分發揮內部監督機構作用,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嚴防“燈下黑”,用鐵的紀律打造反腐倡廉“鐵軍”。
【篇4】2018年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
(一)黨委責任清單
加強組織領導
(1)樹立全面從嚴治黨理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牢固樹立“抓黨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切實加強對黨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檢查,真正把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到實處。
(2)全面、準確、及時貫徹市委、市紀委、集團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形勢,統籌謀劃公司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企業意識形態工作;研究制定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和措施,確定年度任務。
(3)落實中央辦公廳《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及省、市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相關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公司年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督促指導各黨支部按照公司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要求,制定完成自身責任清單、并延伸到基層,建立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體系,實行檔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實。
(4)制定公司2020年度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黨風廉政責任書,并完成簽訂工作;與基層黨組織簽訂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黨風廉政責任書,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
(5)公司黨委領導班子年度至少專題研究2次黨建工作,并納入企業整體工作。4月份召開公司2020年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總結工作,部署安排2020年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
(6)堅持領導班子基層黨建聯系點和下沉一級建立基層黨建聯系點制度,公司黨委班子成員每人聯系1-2個所屬和下沉一級聯系點單位,全年深入所屬單位聯系點和下沉一級聯系點單位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加強對基層單位黨建工作指導。
強化監督檢查
(7)完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要問題;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和上級領導機關交辦事項,推動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加強統籌協調,督促各單位、部門充分履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抓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
(8)明確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日常工作機構,明確專人抓好主體責任工作任務的統籌計劃、組織安排和日常調度,綜合協調推進黨委主體責任落實。
(9)落實履責報告制度,公司黨委定期聽取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所屬各黨支部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情況。嚴格落實廉政談話、述責述廉制度。加強對下級黨組織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指導、監督。
(10)強化檢查考核,4月份修訂完成《2020年黨建工作考核細則》,并納入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實行雙百分、同比重考核。對違反“三重一大”制度、黨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通過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實地檢查等方式,經常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實施責任追究。
(11)嚴格履責記實制度,對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組織領導、機制制度建設、推進落實、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具體工作情況,做到全程留痕、記錄在案,做到詳實、規范、嚴謹、細致。
規范選人用人
(12)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把好正確用人導向,貫徹執行《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切實選好用好干部,樹立良好的選人用人風氣。
(13)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干部任用前充分聽取本級紀委對擬任用人選的意見,完善和落實任前廉政談話制度。
(14)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防止任人唯親、體內循環,嚴肅查處因人設崗、弄虛作假、拉票賄選、違規考錄招聘人員等違紀行為。實行干部“帶病提拔”責任倒查制,加大問責力度,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深化作風建設
(15)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做好重大活動穩定工作。
(16)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常態化、長效化,堅決糾正“四風”問題。每半年聽取一次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情況匯報。
(17)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抓好行風建設,加大作風問題懲戒力度,堅決整治違規使用公車、超標準接待、差旅活動超規格等問題。
維護職工利益
(18)健全職工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機制,落實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接訪下訪和信訪聯席會議制度,解決職工合理訴求。
(19)加強對企業內部控制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防止以權謀私、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揮霍浪費等問題發生。
(20)切實維護職工群眾利益,深化黨務公開、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嚴肅查處侵害職工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領導和支持紀檢監察工作
(21)支持紀檢監察組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把工作重心轉換到監督執紀問責上來。領導和支持紀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22)統籌組織人事、審計等力量,加大執紀審查力度,做好領導干部任期內、離任后審計監督,做到有信必查、有腐必懲。
(23)支持和推動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及時研究、主動解決重大問題;重視和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及干部隊伍建設。
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
(24)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深入推進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對重點崗位人員和重點部門,強化風險排查。加強工程設備招投標、廢舊物資處置、安全生產管理、職工招聘等方面的監督。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25)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貫徹落實《準則》《條例》,貫徹執行《公司黨委會議事決策規程》《公司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的實施辦法》,嚴格實行領導班子集體領導和班子成員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26)認真執行黨內監督的各項制度,落實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談話和誡勉、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重要制度,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
加強教育管理
(27)按照中央、省、市委、集團公司黨委的部署要求,以“兩學一做”為基本內容,以“三會一課”為基本制度,以黨支部為單位常態化開展“三述”,抓實“黨支部學習”,學思踐悟、知行合一,推動學習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組織開展2020年度“慶七一”主題系列活動。
(28)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以“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為重要載體,加強黨員干部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業教育。貫徹落實《黨委(黨組)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工作細則(試行)》文件精神,加強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持抓早抓小,早發現、早提醒、早制止,堅持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違紀滑向違法。
發揮表率作用
(29)黨委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30)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規定。
(3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
(32)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職工、輿論等方面的監督。
(二)黨委書記、董事長***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對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總責,在組織領導領導班子落實主體責任的同時,帶頭履行好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關鍵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聽取情況匯報。
(2)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勢,明確領導班子在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中的責任分工、責任內容,制定班子及成員責任清單,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督促指導所屬單位制定“兩個責任”清單。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班子成員、分管部門、所屬各黨支部主要負責人簽訂黨建、黨風廉政責任書,并督促所屬各單位逐級簽訂責任書。
(4)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增強政治定力,加強對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把握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要求和上級相關制度規定,堅持任人唯賢,切實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帶病提拔”、“帶病重用”。
(6)加強對公司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7)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決反對“四風”,倡導勤儉節約的經營管理理念。每半年檢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執行情況。
(8)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9)深化黨務公開、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促進公司和諧發展。
(10)支持和保障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注重干部培訓、培養和使用。
(11)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12)加強對黨委班子成員、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班子成員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對班子成員、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對所屬各黨支部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實現全覆蓋。
(13)主動接受、積極支持配合上級巡視巡察監督,認真做好問題整改,嚴格落實責任追究。適時指導開展對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貫穿始終。
(14)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領導責任
(15)督促指導綜合辦公室健全信訪穩定、厲行節約等相關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6)組織指導綜合辦公室、財務、審計等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三公經費”管理、業務招待、資金管理使用、預算管理、審計環節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7)督促指導黨群工作部門健全黨建工作及組織人事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嚴格落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指導制定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和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的規定。
(18)組織指導黨群工作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人員招聘、干部選拔任用、領導班子考察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9)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人員招聘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因人設崗、弄虛作假、拉票賄選、違規考錄招聘人員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三)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協助黨委書記抓好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在布置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同時布置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5)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6)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7)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領導責任
(9)不斷完善制度體系建設,逐步夯實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基礎,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督促指導對公司各項制度建設按照“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標準化要求,進行補充、修訂和完善。
(10)加強對招標采購管理的監督,嚴格執行招投標管理辦法,防止應招未招、拆分項目規避招標、設置不公平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以及搞暗箱操作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11)督促指導企業管理部門健全資產管理、處置和績效考核等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2)組織指導企業管理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資產管理、處置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3)加強對績效考核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14)加強對資產管理、處置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四)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副總經理***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協助黨委書記抓好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及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4)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所屬各單位紀檢組織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5)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6)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7)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8)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9)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領導責任
(10)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加強黨建工作。不斷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切實發揮各級黨組織在黨員干部教育管理中的堡壘作用,增強凝聚力和戰斗力。
(11)督促指導黨群工作部門健全黨建、黨務相關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2)組織指導黨群工作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推優評選、宣傳考核、網絡輿情處置、發展黨員、幫扶職工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3)督促指導、建立健全紀檢監察相關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4)組織指導紀檢組織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紀檢監察工作中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5)督促指導完善工會、計劃生育部門各項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防止違紀行為的發生。
(16)組織指導工會、計劃生育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幫扶職工、計劃生育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5)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6)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7)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領導責任
(9)督促指導安全監督部門、營運管理部門健全安全管理、客運管理、服務管理等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0)組織指導安全監督部門、客運管理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安全管理、客運管理、服務管理工作中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責任清單
直接責任
(1)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2)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5)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6)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7)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篇5】2018年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市各級紀委(紀檢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政治監督責任
1.全面、準確、及時貫徹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向黨委(黨組)提出工作建議,協助黨委(黨組)謀劃全域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定年度工作任務。
2.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中的問題,及時向黨委(黨組)和上級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工作情況。
3.協助黨委(黨組)明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主體責任,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層層細化分解,把責任壓緊壓實壓牢。
4.協助黨委(黨組)對下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日常檢查、年中督查和年終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評定建議。
5.在黨委(黨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發揮各成員單位在反腐敗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監督責任
6.大力推進“刻印工程”,經常性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黨紀黨規等教育,開展“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集中學習活動,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把黨的紀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堅持以案明紀、立規嚴紀,加強對違紀違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強警示教育。
8.大力推進廉政文化教育,結合實際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開展廉政微宣傳,注重家庭家教家風,促進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9.健全并落實黨風廉政網絡與情信息收集研判處置和宣傳引導機制,有效發揮網絡平臺的監督和宣傳作用。
10.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熱點難點問題,緊盯紀檢監察工作薄弱環節,查找癥結根源,研究對策措施,不斷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三、紀律監督責任
11.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堅決維護黨章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加強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査,確保政令暢通。
12.嚴明組織紀律,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違反民主集中制、有關事項請示報告等制度問題,違規組織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問題,拉票賄選、買官賣官、違規用人、跑風漏氣等問題。
13.嚴明廉潔紀律,加大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
14.嚴明群眾紀律,堅決查處對群眾疾苦麻木不仁、推諉扯皮,以及在涉及群眾重大事項上盲目決策、無視群眾意愿問題,嚴肅查處違規加重群眾負擔、與民爭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
15.嚴明工作紀律,嚴肅查處黨員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カ問題,工作中弄虛作假、虛以應付以及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人員招錄等問題。
16.嚴明生活紀律,堅決查處黨員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墮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為。
四、作風監督責任
17.大カ開展“連心工程”,持續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查處力度。保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采取有效措施,緊盯重要節點,密切關注新動向,堅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四管齊下”,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18.加大對庸政、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等問題的責任迫究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從嚴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
19.開展脫貧攻堅領域侵害群眾利益腐敗問題專項治理活動,重點查處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落實政策優親厚友、項目審批吃拿卡要、扶資金截留挪用、貧困戶進入退出中欺上瞞下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20.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重點查處強占掠奪、吃拿卡要、貪污挪用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在土地征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資金、低保醫保、舊村改造資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權謀私、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揮霍浪費等行為。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震懾。
21.加強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査機制示范點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示范點創建工作,堅持先行先試,抓好正面引領,在不同層面、不同領城形成基層黨風政風“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有益經驗,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2.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斷健全有利于優良作風養成的長效機制。
五、日常監督責任
23.大力推進“固本工程”,扎實推行全面從嚴治黨明責、記實、示范、保障“四項機制”,建立在線督查平合,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壓實管黨治黨責任。
24.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十二個不準”為抓手,開展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情況的監督檢查。
25.積極探索強化對同級黨委(黨組)監督的有效途徑,加強對同級黨委(黨組)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
26.開展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紀檢監察組織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接受市委委員和市紀委委員現場詢問和評議。
27.持續開展“廉政大約談”活動,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堅持對新任職領導干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
28.嚴格把握好黨員領導干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加強對擬提拔干部的廉政審査,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29.探索數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設黨員干部廉潔檔案綜合運用電子化平合,完善動態更新機制,全面、準確、及時掌握黨員干部守紀、作風和廉潔情況,落實對“關健少數”的監督。
30.全面推進巡察工作,重點發現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
31.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強有力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堅持“一案雙究”既迫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和黨組織責任;對該問責而不問責的,一律嚴肅問責。
六、執紀監督責任
32.大力推進“護林工程”,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突出懲治重點,把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干部作為重中之重。把握三個時間節點,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后的頂風違紀行為,著力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
33.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受理、處理群眾反映和舉報的問題;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強化問題線索管理,規范執紀審查流程,嚴格執紀審査時限,提高執紀審查效率。
34.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落實《中共許昌市紀委關于在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實跋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試行)》(許紀發[2017]1號),進一步規范完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實施程序和轉化標準,靠運用第一種形態”遏制增量,靠運用“第二、三種形態”減少存量,靠運用“第四種形態”強化震懾。
35.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格履行程序,加強案件審理,不斷提高執紀審查質量。
七、自身監督責任
36.大力開展“先鋒工程”,落實紀律檢査體制改革舉措深入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37.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執紀審査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同級黨委(黨組)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落實各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副書記(副組長)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要求,優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結構。
38.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
39.深入推進派駐紀檢機構統一管理改革,充分發揮派駐紀檢機構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紀檢監察組織監督責任考核辦法,推動監督責任落實。
41.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培訓,著力提高監督執紀能力。
42.充分發揮內部監督機構作用,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嚴防“燈下黑”,用鐵的紀律打造反腐倡廉“鐵軍”。
【篇6】2018年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
為強化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更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清單。
紀檢監察組對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負監督責任。
(一)協助園區黨支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情況。協調解決本地區、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大事項,及時向區委區紀委監委報告反腐敗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況。
(二)監督檢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情況。深入整治違反“八項規定”和“四風”問題,整治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問題并及時通報曝光典型案例。
(三)強化監督問責情況。對同級班子成員履行責任、完成分工任務、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及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方面進行監督;監督檢查黨員和監察對象履行相關職責要求。
(四)紀律審查工作情況。是否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各類案件是否及時處理,是否及時處置上級黨委、紀委轉辦、交辦的問題線索。消除零辦案現象。提高紀律審查效率,依規依紀安全文明辦案情況。貫徹落實執行安全文明紀律審查相關規定情況,標準化談話室建設情況。
(五)開展專項工作情況。主要包括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監督執紀問責;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摸排深挖煤炭領域腐敗問題。特別是扶貧領域和北城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及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及生產安全、環境安全、輿情安全的問題,建立完善內部協作機制,處置各種廉政風險隱患;監督各基層科室“三務”公開工作尤其是公開北城征地拆遷進度情況、在建工程建設項目及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
(六)履行對同級的監督責任情況。紀檢監察組組長及時向園區、黨支部提出意見和建議,認真貫徹上級黨委、紀委監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部署和要求。
(七)紀檢監察組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定期研究布置、督促檢查和報告分管工作,認真監督抓好任務落實。
(八)加強自身建設情況。帶頭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和業務能力建設。著力提升精準監督的本領。
(九)正確理解運用《自治區紀委監委關于激勵擔當作為的實施辦法》查處不作為、胡作為,保護敢作為、能作為。提升敢擔當精神狀態作為評價政治生態的標準來監督一把手。對“三務”公開制度不落實、工作進展遲緩、公開效果不明顯、監督不到位等問題進行嚴肅精準問責。
【篇7】2018年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
XXX〔2019〕號中共XXXXXX黨組落實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推進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主體責任落實,根據區委印發的落實“兩個責任”相關實施意見,現結合我局實際,現調整完善本責任清單如下:
一、局黨組領導班子清單
局黨組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主要履行抓加強教育,抓制度建設,抓“一把手”,抓查處,抓部署、檢查、落實等五個方面工作職責。具體承擔16項責任。
1.加強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種形式,把黨章、黨紀黨規、廉政法規及從政道德要求等納入學習教育培訓內容,注重發揮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實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實干擔當的思想基礎。
2.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健全完善廉潔從政的各項制度,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著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長效機制。
3.制定并推行黨組主體責任清單和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嚴格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規范化和公開透明。
4.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局黨組會議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5.支持紀檢監察機關“三轉”,關心紀檢監察干部及紀檢聯絡員成長。
6.支持和保障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紀律審查工作,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嚴肅查處違反黨章黨規黨紀的行為。
7.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落實好廉政談話提醒有關制度,把黨的領導融入日常管理監督,在嚴明紀律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8.從嚴整肅“為官不為”,實行“下課問責”。
9.貫徹落實上級黨委、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時研究部署、推動落實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防腐敗工作。
10.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加強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常態化督查,并在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專項廉潔紀律督查工作。
11.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檢查考核,并運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覺接受監督,支持和配合巡視巡察、區委責任制檢查工作,嚴格落實、按時報告問題整改情況。
13.執行“雙報告”制度,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按時向長樂區委、長樂區紀委專題報告,重大情況、重要事項按規定及時請示報告。
14.抓好《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準則》、《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帶頭踐行廉潔自律規范,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作廉潔自律的表率。
15.鞏固和拓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傳承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干”精神,落實省委“四下基層”和區委“四個萬家”要求,主動服務基層、聯系群眾,暢通群眾訴求渠道。
16.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二、局黨組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
局黨組主要負責人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主要帶頭落實好“四個親自”和“三個管好”,當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推動者和執行者。具體承擔10項責任。
1.親自組織傳達學習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對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決策部署,對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安排。
2.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聽取匯報,研究任務分解,并督促落實。
3.親自參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會議和活動,簽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對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親自過問、認真研究。
5.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部署、協調開展專項治理,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6.加強對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處的協調、配合,及時聽取本部門相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案件查辦中的重要問題。
7.加強對班子成員廉潔從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監督,督促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對不履行職責或履責不到位的,應進行談話提醒,發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必須及時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
8.堅持上級“一把手”抓下級“一把手”,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且整改不力、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集中、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發生重大腐敗案件的科室,應親自約談科室負責人。
9.帶頭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帶頭踐行《準則》和《條例》,模范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并帶頭接受監督。
10.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三、局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
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局黨組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事項融入分管工作之中,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承擔8項責任。
1.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把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時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敗要求與改革措施同步實施與業務工作有機結合。
2.加強調查研究,分析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及時發現和化解廉政風險,組織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規定,并督促抓好落實。
3.監督檢查分管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定期向局黨組和黨組書記報告抓落實的情況;
對履行“一崗雙責”不力的,及時進行約談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動發揮職能作用,認真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推動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5.支持配合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開展紀律審查、改進作風、預防腐敗、宣傳教育等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發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支持、指導、協調查處。
6.經常性開展對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動了解掌握黨員干部特別是科室負責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誡勉談話,督促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對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的,應及時向局黨組和紀檢組直至上級黨組織報告。
7.堅持以身作則,認真踐行“兩學一做”要求,帶頭遵守《準則》和《條例》,模范執行黨的各項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主動接受監督,作廉潔從政的表率。
8.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篇8】2018年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
一、黨委主體責任清單
1.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領導責任,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切實把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實到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各方面。
2.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八點要求,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堅決與以習近平總書記記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把全面從嚴治黨與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國際交流合作等統籌推進。
3.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定期研究學校全面從嚴治黨面臨的形勢與任務,遇有重大問題或上級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時研究部署。
4.將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納入學校發展建設總體規劃,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要點,融入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年度工作任務,著力推進監督考核和落實,推動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5.將全面從嚴治黨作為黨委全委會、常委會首要議事內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年度任務和責任分解,并召開學校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進行全面部署。
6.定期聽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聽取黨務工作部門、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匯報,聽取各單位(部門)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
7.堅持立德樹人,依法治校,牢牢把握辦學方向,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族大學,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8.切實發揮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保證以人才培養為中心的各項任務完成。
9.嚴格落實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把思想政治工作作為黨委重要工作內容,定期研究,狠抓貫徹落實。
10.加強對宣傳工作的領導,嚴格落實中央《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和《黨委(黨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切實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加強檢查考核,嚴格責任追究,確保意識形態工作要求落實到位。
11.加強對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領導,切實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構建民族團結進步長效機制,把民族團結教育貫穿到教書育人全過程。
12.嚴格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保密工作的意見》,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確保保密制度要求落實到位。
13.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制定系統的學習計劃,切實抓好黨的基本理論、黨章黨規、習近平總書記記系列重要講話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等內容的學習。
14.嚴格貫徹民主集中制,健全黨委全委會、常委會議事規則,明確議事范圍、決策程序,深入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切實發揮其在管黨治黨中的地位和作用。
15.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陣地建設、重大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安排、重大資金使用、重大評價評獎活動等要經黨委集體研究決定,堅持決策事項先調研論證,實行兩咨詢、三評估(技術咨詢、法律咨詢,和諧指數評估、穩定指數評估、廉政指數評估),并將決策同步跟進相應的廉政風險防控措施,落實監督檢查責任人。
16.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不斷完善黨建例會工作制度,切實加強對基層組織建設的領導和指導,不斷夯實黨的組織基礎,發揮基層黨組織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17.嚴格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制度,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談心談話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日制度、請示報告制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經常性提醒和批評制度等規章制度。
18.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作為思想建黨、組織建黨、制度治黨的有力抓手,堅持用黨章黨規規范黨組織和黨員行為,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做到政治合格、執行紀律合格、品德合格、發揮作用合格,確保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
19.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干部選拔任用程序、綜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制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20.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將人才隊伍建設列入學校重點工作規劃,堅持思想引領,推動師德師風建設,優化人才成長環境,完善考核評價體系,統籌推進人才隊伍建設。
21.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遼寧省委十項規定、大連市委具體規定精神,堅持抓常、抓細、抓長,嚴格規范公務接待、公車使用、辦公用房、出席會議慶典、出國(境)等管理,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問題。
22.嚴格落實班子成員深入基層,密切聯系服務師生制度,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認真受理師生信訪舉報,及時解決損害師生利益問題,解決發生在師生身邊的推諉扯皮、與普通教師爭利等各類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切實維護師生利益。
23.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組織實施各項監督制度,抓好督促檢查;檢查紀委監督執紀問責情況,對黨委常委、黨委委員,紀委、黨務工作部門和各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
24.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法規制度,加強對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以及基本建設、采購招標、后勤修繕、教學運行、科研經費使用、招生錄取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監督,多過問、多提醒,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5.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26.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定期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加強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27.推進黨務公開,推動權力的規范運行、陽光運行,堅持對非涉國家秘密事項公開決策過程、決策執行、決策結果,保障師生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28.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制定學校校內巡察制度,對學校各單位(部門)定期進行巡察,及時分析研究巡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督促落實整改并對違規違紀問題進行嚴肅處理。
29.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存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等情形,追究相關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
30.組織開展經常性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開展先進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強化宗旨意識、廉政意識和法紀意識,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31.領導和支持學校紀委工作,定期聽取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專題匯報,及時研究學校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請示并作出決定,重視紀檢監察隊伍建設,配齊配強紀檢監察干部。
32.加強對紀委紀律檢查的領導,保證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及時聽取紀律檢查情況匯報并作出決定,支持和保障紀委依紀依法開展紀律檢查。
33.嚴格各級黨組織、領導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的述職、評議、考核,考核結果和有關情況作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執行黨的紀律情況監督檢查范圍。
34.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定期研究相關工作,切實將從嚴治黨貫穿于群團工作中。
35.加強和改進黨對統戰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統戰工作擺在重要位臵,定期研究統戰工作,廣交深交各界朋友,筑牢統戰事業的堅強基石。
36.嚴格履行報告責任。每年年初向國家民委黨組、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地方黨委報告學校上年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并及時就重大問題請示報告。
二、黨委監督責任清單
1.在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積極協助學校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把全面從嚴治黨作為紀委全會首要議事內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將中央和上級以及學校黨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3.及時向學校黨委匯報上級紀委有關工作要求、報告反腐敗重大工作情況,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
4.準確研判形勢,加強調查研究,結合學校實際,向學校黨委提出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建議。
5.協助學校黨委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加強黨風廉政宣傳、師德師風和崗位廉潔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創建活動,筑牢思想道德和黨規黨紀防線,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6.指導和督促各單位(部門)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重點查找權力行使、制度機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具體管用的防控措施。
7.協助學校黨委推進制度治黨,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努力構建不能腐的制度體系,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8.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學校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秉公用權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9.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10.切實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堅決糾正和查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陽奉陰違,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欺騙組織、對抗組織等行為。
11.加強對選人用人、招生考試、基建修膳、采購招標、財務管理、教學科研經費、校屬企業、國有資產、學術誠信、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保證權力正確規范行使。
12.堅持和完善學校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反映的問題以及有關領導干部的信訪舉報事項。
13.嚴把干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綜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實事求是評價干部廉潔情況,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14.加強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遼寧省委十項規定、大連市委具體規定情況的監督,抓住重要節點,開展專項檢查,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問題。認真聽取群眾反映,維護師生員工合法權益。
15.協助黨委開展校內巡察工作,對各單位(部門)領導班子及成員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等情況進行監督。
16.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專項督察。對學校各單位(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對人財物等重點部位的監管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17.認真受理黨組織、黨員的控告、檢舉、申訴。認真處理信訪舉報,做好問題線索分類處臵,早發現早報告,對群眾反映突出、評價較差的領導干部情況及時報告,對重要檢舉事項應當集體研究。
18.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肅查處違紀違規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用身邊的人和事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增強警示教育的說服力和震懾力,強化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19.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肅處理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行為。
20.配合學校黨委執行“一案雙查”制度。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存在“四風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部門和單位,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
21.落實“一案兩報告”制度。每辦結一起典型案件后,既要撰寫案件調查報告,也要提交案件分析報告,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機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
22.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領導體制,執紀審查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臵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學校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
23.加強校紀委監察處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隊伍,嚴格要求、嚴格監督、嚴格管理。指導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紀檢委員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定期聘任學校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加強日常管理與業務培訓,充分發揮其民主監督作用。
24.加強對下級黨組織實施責任追究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有應當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責任追究處理決定不落實等問題的,及時督促下級黨組織予以糾正。
25.協助學校黨委加強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一崗雙責”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26.按規定向學校黨委及上級紀委報告工作情況和履行監督責任情況。
【篇9】2018年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
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準確把握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內涵新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更明確、內容更具體、責任更清晰、追責更嚴格,現制定局2020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一、黨委主體責任清單
局黨委對我局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堅持主抓直管,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具體責任如下:
1.及時傳達學習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并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2.局黨委在研究部署專項工作的同時,應當就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提出要求。
3.局黨委會議應當集體研究決策、直接部署推動事關我局全面從嚴治黨和清廉建設的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聽取上一年度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匯報,全面總結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結合工作分工逐項細化分解落實責任到領導班子成員,并明確具體要求和時間進度。
5.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專題例會,總結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項,及時集體研究決策、作出部署。
6.按照黨章和黨內法規履行職責,組織開展黨章黨規黨紀宣傳教育,按照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面執行黨的紀律。
7.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實施具體措施,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8.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和干部選拔任用責任倒查、“一報告兩評議”、離任檢查等制度,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9.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健全防止利益沖突機制,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10.對上級巡視、巡察、主體責任報告評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時研究提出整改落實措施,并分解落實責任,限期完成報結。
11.每年按時向縣委及縣紀委提交上一年度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書面報告,同時要求科室(單位)書面報告。
12.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13.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4.加強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建設,領導和推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承擔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
15.加強問責工作,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嚴肅責任追究,并對典型問題予以通報曝光。
16.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黨委書記責任清單
局黨委書記要堅持管黨治黨,牢固樹立不抓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就是失職的意識,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具體責任如下:
1.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安排和具體措施,部署上級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2.參加涉及全面從嚴治黨全局性工作的會議和活動,對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工作親自部署、協調、督促、落實。
3.對反映領導班子成員、科室(單位)負責人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4.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經常性批評和自我批評,對領導班子成員和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監督。
5.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定期聽取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定期與科室(單位)負責人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科室(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并督促整改。
6.及時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匯報,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幫助執紀執法機關排除辦案中的阻力和干擾。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黨委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科室(單位)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級紀委要求,當面報告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并接受評議。
10.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1.推進本地本單位機關紀委建設,支持機關紀委按照黨章黨規規定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12.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清單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全面從嚴治黨目標任務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之中,既抓業務又抓黨務,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責任如下:
1.定期專題研究、布置、檢查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指導督促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按照局黨委確定的全面從嚴治黨任務分工和責任分解要求,按時抓好落實并向局黨委報告。
3.加強對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班子成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經常性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廉潔自律和作風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
4.受局黨委書記委托,對反映分管部門和聯系單位中層干部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5.與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負責人開展經常性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督促整改。
6.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黨委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8.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9.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科室(單位)負責人責任清單
1.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按照局黨委的要求,做到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落實。
2.及時傳達學習上級及局黨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領導匯報履行“一崗雙責”情況。
4.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5.結合本科室(單位)工作實際,與所屬人員經常性地開展廉政談話,做到抓早抓小。
6.對上級巡視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單位)的整改要求,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
7.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項報備工作。
8.局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篇10】2018年紀檢組監督責任清單
為認真履行紀檢組監督責任,扎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精神,制定本清單。
一、加強組織協調方面
1.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認真研究部署,執行交辦工作打折扣,落實不到位。
2.向黨組織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建議不及時、不客觀、不具體,致使延誤重要工作任務。
3.協助黨組織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和監督檢查工作不力,監督檢查工作走過場、效果差。
4.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不力,致使本單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出現重大問題或嚴重腐敗問題。
二、維護黨的紀律方面
5.對本單位本部門發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等行為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造成嚴重影響的。
6.對本單位本部門發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制止不力,導致政令不暢或影響重要工作推進的。
7.對同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監督不力,發現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紀違法問題不及時報告的。
8.對本單位本部門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不力,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查處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門存在管理松懈、紀律松馳現象。
三、嚴肅查辦案件方面
9.信訪舉報渠道不暢,對群眾反映的案件線索不能及時收集和辦理。
10.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不能嚴格執行在向同級黨組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區紀委報告制度,存在隱瞞不報、遲報漏報、選擇性上報的問題。
11.對交辦案件查辦不力,有意拖延辦案時限、敷衍應付辦案。
12.本單位本部門在查辦案件中存在壓案不查、查而不究現象。
13.在辦案過程中發生徇私舞弊、辦人情案問題以及截留、挪用、私存暫扣、收繳涉案違紀違法款物的情形。
14、對紀檢監察干部管理不嚴,發生涉案信息跑風漏氣、失密泄密等問題。
15.在查辦案件中出現以權謀私、以案謀私、收受賄賂等執紀違紀情形。
16.辦案人員不能嚴格依紀依法辦案、文明辦案,違反辦案程序和辦案紀律,致使發生辦案安全責任事故等問題。
四、強化作風監督方面
17.對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建設監督不力,致使本單位本部門“四風”問題頻發,造成不良影響的。
18.作風效能監督流于形式、群眾不滿,本單位本部門不斷發生侵害企業和群眾利益的嚴重問題。
19.對“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重視不夠、行動遲緩,不能聚焦主業主責,仍然牽頭或參與與紀檢監察主業無關的工作。
20.自身作風問題突出,發生紀檢監察干部嚴重違反作風紀律的情況。
五、深化教育預防方面
21.廉政教育不能得到有效落實,對典型案例未能及時通報曝光,未能較好地發揮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22.對作風和紀律問題未能做到早發現早提醒,致使小問題釀成大案件。
23.廉政風險防范體系不完善,廉政風險點不明確,監督措施不到位。
24.懲防體系建設監督管理臺賬沒能有效建立,出現懲防職責不落實、任務不兌現情形。
六、嚴格追究問責方面
25.責任追究機制不完善,責任追究工作未能有效開展。
26.對落實兩個責任敷衍應付,對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問題不追究、不報告。
27.“一案雙查”工作不力,應當追究責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紀檢組監督責任負面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