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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堅持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實行依法治國,日益成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近日,《求是》發表的習近平同志署名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更標志著全面依法治國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更堅定了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步伐。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我們奮斗的“兩個一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里,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治國憑圭皋,安邦靠準繩”。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對國情世情有了更加清醒的判斷,對執政規律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里也多次強調,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需要依靠法治,依法治國才能深入民心。
堅定不移厲行法治,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當前正值改革攻堅期、社會轉型期,各種矛盾凸顯、形勢錯綜復雜,“法令行則國治,法令馳則國亂”的歷史經驗時刻警醒我們。大到從嚴治黨、掃黑除惡,小到你我個人信息安全、網絡言論發布,稍有不慎都將成為破壞社會穩定的打火石。只有通過出臺一批良法、善法,用制度圈出紅線,用法律約束行為,全面依法治國才能向“深水區”邁進,人民才能真正享受全面依法治國開創的新局面帶來的制度紅利,書寫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新篇章。
【篇2】有堅持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這些重要論述,進一步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思路,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加強法治建設和政府治理體系建設提供了重要遵循。
鮮明提出要旗幟鮮明堅持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就是堅持中國*的領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
堅持黨的領導,就是要支持人民當家作主,實施好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不能把堅持黨的領導同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對立起來,更不能用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來動搖和否定黨的領導。
那樣做在思想上是錯誤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險的。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堅持黨的領導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指出,黨的政策是國家法律的先導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據和執法司法的重要指導;黨委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這些重要論述,對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鮮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動和保障中國夢的實現。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布局,法治建設既是重要內容,也是有力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形成人們不愿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要條件,是實現中國夢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
沒有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就沒有公平正義;沒有公平正義,就無法實現中國夢。我們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國夢的實現。
鮮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和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這個根本利益如何實現?靠什么實現?關鍵要靠法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依法保障全體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價值,也使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廣泛深厚的群眾基礎。這就要求我們在立法、執法等各領域各環節,都必須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鞏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權利依法得到保護和救濟,使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受到制裁和懲罰,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篇3】有堅持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近代以來久經磨難的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展現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無論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還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依法治國既是重要內容,又是重要保障。”“在統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上,我們要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需求的增量部分更多集中在法治領域。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黨的奮斗目標。黨的十九大,作出了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基本實現現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這一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戰略安排,賦予全面依法治國新的使命。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從2020年到本世紀中葉的30年,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分兩個階段安排,全面依法治國也在這兩個階段接續深入推進:到2035年,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我國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將全面提升,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從這一戰略安排可以看出,法治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構成要素,法治夢與中國夢緊緊相連,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基本建成,充分保障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國夢的重要標志。
法治既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實現路徑。法治和人治問題是人類政治文明史上的一個基本問題,也是各國在實現現代化過程中必須面對和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綜觀世界近現代史,凡是順利實現現代化的國家,沒有一個不是較好地解決了法治和人治問題的,相反,一些國家雖然也一度實現快速發展,但并沒有順利邁進現代化的門檻,而是陷入這樣或那樣的“陷阱”,出現經濟社會發展停滯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種情況很大程度上與法治不彰有關。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依托,是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
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科學認識和正確處理發展與法治之間的關系,堅定不移地把發展作為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更加充分地發揮法治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進程中的規范和保障作用,使法治成為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的強大動能與機制保障。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貫徹新發展理念,實現經濟從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必須堅持以法治為引領。”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深刻反映了當代中國的發展思路、發展方向和發展著力點。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必須發揮改革的推動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要深入分析新發展理念對法治建設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在法治領域遇到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我們要按照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要求,正確認識和把握法治建設的基本方向、根本任務和工作著力點,創設催生創新發展的法治基礎,建構推動協調發展的法治機制,健全保障綠色發展的法治體制,塑造推動開放發展的法治格局,彰顯實現共享發展的法治價值,充分發揮法治對國家發展的基礎性、保障性作用,為中國夢的實現保駕護航。
【篇4】有堅持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資料,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禮貌,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務必透過法律規定的程序規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務必加強社會主義法制。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務必加強法制。務必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實踐充分證明,什么時候重視法制建設,什么時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證莫過于““””,無法無天,踐踏法制,砸爛公檢法,搞所謂的“大民主”,其結果是人人自危,每個人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反過來,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廣大人民群眾在法制的軌道上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的健康發展。實行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證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法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真正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不僅僅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治國的過程,是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務的過程,法治重視和強調公民的依法有序參與。因此,這一過程的本身也是一項社會主義民主的生動實踐。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實施,必將有力推動社會主義民主的不斷發展。只有依法治國才能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向往的社會里,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采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眾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為重要。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范,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范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務必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黨的十五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做了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準,樹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權的觀念。
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務必樹立有效的權威,沒有權威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權威。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范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能夠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為后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務必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這些特征,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權威性。在一個社會中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社會規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習慣、宗教規范等等,它們都是人們的社會行為規范,對人們的日常行為起到必須的規范和約束作用。但是,務必明確,在一個實行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是對人們的社會生活起著最基本的、同時也是最有力的規范和約束作用。如果根據不同的社會規范所作出的行為之間產生矛盾和沖突,最終衡量和評判的標準只能是依據法律。整
個社會和全體公民都務必樹立法律意識,自覺尊重和服從法律,自覺將法律作為指導和規范自身社會活動的基本行為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憲法是共和國大廈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權利的保證書,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具有最大的權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權威的淵源和保障。因此,維護法律權威首先要維護憲法權威。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務必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切實增強憲法觀念,樹立忠于憲法、遵守憲法和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堅決同一切違反憲法規定、破壞憲法權威的行為作斗爭,在全社會切實樹立起憲法的權威與尊嚴。也就是務必樹立執法和司法權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透過執法司法來實現,法律的權威也要透過執法者的權威來體現。因為在社會上一般人心目中,執法者在必須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著法律權威與尊嚴。如果執法機關威信掃地,司法沒有權威,就難以有效樹立起
法律的權威。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國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責眾”廠“只要有理怎樣鬧都行”等不講法制的傳統觀念,從嚴執法,對一切違法行為、包括有些自認為“有理”的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權威。另一方面,執法者要切實做到嚴格公正禮貌執法,讓執法司法行為令人信服,用公正贏得權威。沒有執法部門嚴格公正禮貌執法,再好的法律,也難以彰顯其權威性,難以起到規范人們行為,規范社會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國法學家培根所說:“一次不公平的判決比多次不公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多次不公平的舉動但是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決則把水源敗壞了。如果專門的執法機關尚且不能嚴格執行法律,怎樣能夠要求廣大公民、社會團體嚴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歷史都證明,凡能做到執法如山,法制的權威與尊嚴就能得到較好的維護,就能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就能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在我們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就更需要做到這一點。此刻執法活動中出現的“執行難”、襲警等現象,雖然有其復雜的社會原因,但由于有的執法部門執法不公而影響了這些部門的公信力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切實解決執法和司法不公的問題,提高執
法部門的公信力,是維護法律權威的一項重要措施。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是一場從思想觀念到實際行動的深刻革命,也是一個漫長而艱巨的歷史過程。政法機關作為國家專門的執法司法力量,肩負著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重要使命。全體政法干警務必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理念,自覺用這一理念指導執法司法行為。努力提高法律素養,是我們政法干警實踐依法治國理念的前提和基礎。政法機關是專門的執法機關,幾乎每一天都在與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這種專業性很強的特點,決定了政法干警務必具備較高的法律素養。學法、知法、懂法,是對每一個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對于政法干警來說,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具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對國家的重要法律法規要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明白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違法;二是對與自己履行職責有關的法律法規要熟練掌握、熟練運用。當前,從總體上來說,廣大政法干警學習法律的風氣很濃,政法隊伍的知識化、專業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嚴格執法是法治是依法辦事觀念對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圖再完美、法律結構再嚴謹、法律規定再具體、法律條文再完善,但如果執法不嚴,在現實中得不到切實執行,等于一紙空文。不僅僅如此,如果執法不嚴成為一種經常發生的現象,就會使社會公眾普遍產生對法律的輕視和忽略心理,從而對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造成嚴重損害,依法治國也就無從談起。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又包括實體合法和程序合法兩個方面。所謂實體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執法機關對執法當事人作出的處理決定要嚴格貼合法律的具體規定,而不能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能任意適用法律。現實當中,一些執法人員把自己和法律劃等號,認為“我自己就是法律”,執法的隨意性很大,如交警執法中的“開口罰”,有的審批部門“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這些都是執法理念不端正導致的違法行為,應當按照嚴格執法的要求認真加以整改。所謂程序合法,就是執法行為應當嚴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依據,也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保障,同時還是遏制執法過程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的重要武器。在現實當中,由于重實體輕程序的傳統觀念的影響,一些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缺乏程序意識,不重視、
不嚴格遵守執法程序,應當履行通知的手續而不通知,應當告知相對人的權利而不告知,應當行聽證的而不舉行,這些行為不僅僅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也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造成執法不公、引起執法相對人不滿的重要原因。因此,執法人員應當切實增強程序意識,自覺做到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手續執法。這是依法辦事原則對執法結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體現,嚴格執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具體到執行某一部法律,檢驗我們執法行為合法、正當與否的一項重要標準,就是執法的結果是否貼合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強調執法結果貼合立法目的,就要強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尤其要克服當前執法環節中存在的部門保護、地方保護、只重視單位利益和個人主義的傾向。比如,罰款作為一項行政處罰,其目的本來是維護某一方面或者領域的社會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門卻將罰款作為創收謀利的手段,甚至強行制定并分配罰款指標,這就背離了法律設定罰款處罰的初衷。類似這種目的不正當的執法行為,需要我們在實踐中切實加以克服和糾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應盡職責。個性是領導干部更應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對于培養整個社會依法辦事的觀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會公眾眼里,執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權威和形象,執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執法者能夠自覺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時時處處注意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就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從而給社會和廣大公民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帶來用心影響。反之,如果執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執法犯法,帶頭破壞和踐踏法律,那么,也同樣為全社會樹立了一個惡劣的典型,普通群眾也會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進而產生對法律尊嚴的輕視和對法律權威的懷疑。同時,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對自己所從事職業的尊重,是對自己的尊重。因為我們是執法者,法律是我們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們自己不帶頭遵守法律,不去維護法律的權威,導致整個社會輕視法律,到最后,我們的工作、我們的職業也就不會被社會所尊重,也就喪失了價值和尊嚴。因此,每個政法干警都應當持續清醒的主角意識,始終牢記自己所肩負的神圣使命,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克服特權思想,從我做起,從日常小事做起,時時自覺遵守法律,努力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以模范守法的
實際行動,贏得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的尊重和對執法者的信任,從而使依法辦事的觀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實施。政法機關和政法干警自覺理解監督,就是在行使執法司法權力的各個環節都要依法理解各方面的監督制約,并把監督制約作為推動和改善工作的動力,保證和促進嚴格公正禮貌執法。絕不能認為監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機關和政法干警應切實轉變觀念,充分認識理解監督既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要求,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證,是防止和糾正執法不公、執法違法的重要途徑,也是對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幫忙、支持和關愛。一些干警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一條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監督,結果是既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給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損失。因此,每個政法部門,每個政法干警,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監督就是愛護”、“嚴是愛、寬是害”道理,真誠歡迎監督,主動理解監督,自覺把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執法辦案的全部活動置于各方面的監督之下。審判、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是憲法和法律的明確規定。但是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并不意味著不要監督,更不能以此為借口排斥監督,任何權力都務必受到監督,司法權力也不例外.實際上,政法各部門對建立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高度重
視,自覺理解監督的意識很強,比如,有的政法機關就曾作出過自覺理解輿論監督的規定,有的政法機關領導同志多次強調各級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強化理解監督的意識。與此同時,我們所主張和實行的監督,是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監督,這種監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預,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對辦案過程中違法行為的監督、糾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機關具體處理案件。因此,監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當監督與不正當、非法干預之間的界限,嚴格依法監督。總之,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和理解監督是有機統一的,共同目標是正確行使權力,保證執法公正。
政法各部門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要忠實貫徹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重要原則,個性是要注意克服和糾正實踐中重配合、輕制約的錯誤認識和做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加強監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義目標的實現。
【篇5】有堅持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形成和發展,為如何有效地統籌推進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提供了正確的思想指引,其重點在于十個“堅持”。其中,堅持加強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將從根本上凸顯法治中國建設的社會主義本色和優越性;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則從實踐層面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復雜性和系統性;堅持處理好全面依法治國的辯證關系,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既從理論高度深刻地回應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的關系問題,也對加快推進政法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黨中央的“頂層設計”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工作布局、重點任務,有助于發揮法治
“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保障作用,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必須長期堅持、不斷豐富發展。
【篇6】有堅持依法治國心得體會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黨是國家的生命,法是國家的保障。法制中國依法治國是中國人民走向創新發展強大的必然選擇。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
(二)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
(三)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
(四)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
(五)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依法治國,是建設社會主義的重要內容,其本質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江澤民指出:“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歷史和現實都告訴我們,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我們黨執政60多年來,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行了長期奮斗和不懈努力,一步一步拓展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成功道路。從“五四憲法”到前不久新修訂的憲法;從“社會主義法制”到“社會主義法治”;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到“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們黨越來越深刻認識到,治國理政須臾離不開法治。揆諸現實,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依法治國既是重要內容,又是重要保障。成立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有利于發揮黨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到治國理政全過程,更好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長期穩定的法治保障,更好地推動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