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7日,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首次亮相,不僅有法檢、公安部各大系統領導參加,也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領導成員參加,中央組織部和宣傳部,組成了全國實施教育整頓的政法隊伍。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教師的工資報酬依照什么規定辦理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教師的工資報酬依照什么規定辦理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中指出: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確定分配方式和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在績效工資中設立班主任津貼、崗位津貼、農村學校教師補貼、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
1、班主任津貼約占總額的15%班
主任津貼:津貼標準×班主任人數/總人數
班主任津貼標準按人均的40%;45%;50%計算,結合考核結果按等次發放。標準根據班額大小確定
2、崗位津貼約占總額的25%
副校長:津貼標準×副校長人數/總人數
中層干部:津貼標準×中層干部人數/總人數
語數教師:津貼標準×語數教師人數/總人數
專職教師:津貼標準×專職教師人數/總人數
津貼標準:副校長為人均的50%。中層干部每人為人均的45%。語數教師按人均的35%;40%;45%計算,標準根據班額大小確定。專職教師為人均的30%。(注:崗位津貼根據班主任津貼標準和崗位特點浮動,)
3、超課時津貼約占總額的15%(總額-班主任津貼-崗位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
學校各工作量均折算成課時,超過平均課時部分工作量發給超課時津貼,每課時津貼根據超課時津貼總額和超工作量總額計算
4、教育教學成果獎占總額的45%
分教學質量獎和特殊獎。教學質量獎=教育教學成果獎(45%)-特殊獎
第2篇: 教師的工資報酬依照什么規定辦理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在實施規范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小學教師待遇,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津補貼補貼。這次新增的工資性津補貼的部分作為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干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績效金額分配額度、構成
1、績效工資分配度
這次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學校績效工資分配額度,由學校自主分配。
2、構成部分
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績效工資構成的60%,管理崗位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其中的2.5%作為學區統籌)。
六、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一)工作量補貼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據。
(1)教職工正常工作量按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計算。
(2)教學計劃及小學教師教育教學任務和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
(3)學校實際工作內容。
2、課時量補貼
A、每學年學校教導處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統籌均衡分配教師課時量,按不同的崗位規定不同的工作量標準。
(1)根據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小學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不少與18節。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4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6節,其它任實職的學校中層干部、中心校財務人員、任課時數不少于8節,中心校生管、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干)任課時數不少于10節,為滿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師課時量的計算為全校平均課時量,由校務會議研究決定周課時量規定。其中語數包班教師遞減4節,數學跨班遞減2節,英語跨校遞減2節,教研組長遞減1節(享有管理崗位補貼的不再遞減)。
B、課時量補貼:完成規定周課時量,每人每月補貼110元;低于規定周課時量的少1節月扣10元;高于規定周課時量的每超1節月獎10元。
3、超工作量補貼
A、公代補貼:公代每節補貼5元,由教導處安排公代,校長簽字確認。
B、導輔補貼:導輔每天補貼10元(月封頂50元)。
C、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節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計算。節假日值班按上級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報校長予以審批方能認可,并按月予以公示。
D、英語教師跨校教學補貼:根據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xx]116號文件規定執行。
E、學校專刊補貼每期30元,由德育處負責布置。
量化工作量,情況復雜,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內,教師應發揚奉獻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4、考勤獎勵辦法。
根據《東張中心小學考勤管理辦法》實施簽到制度。
A、月滿勤者學校發給月滿勤者獎50元。
B、教師因病請假,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每天扣5元。病假兩天以內且自己調課(需請假并將調課安排表上交學校確定存檔)者不扣,超出兩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的取消當月工作量補貼。
E、遲到、早退每月3次內不計,超過3次的前3次扣10元,后面每次扣5元(另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每月超過5次以上計扣)。教師違規簽到(代簽等)情況,每次扣30元。導輔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崗)一次扣10元,缺崗一天扣50元,并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
F、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臨時性通知及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師簽到由當天值班行政負責監督,學校抽查,當天值班行政人員監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崗位補貼
1、采購、保管、事務等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30元。
2、年段長、藝體組長每月管理崗位補貼40元。(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干)每月管理崗位補貼50元。
3、工會主干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師、中心校財務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80元。
5、中心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90元。校級領導每月管理崗位補貼100元。
相關崗位管理人員要完成本職崗位任務才可享受相應的管理崗位津貼。兼任多種管理崗位取最高一檔。擔任班主任同時還兼任其他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補貼可追加10元。
(三)業績獎勵分配
按《福清市東張中心小學教師工作業績評估細則》每學期對每位教師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給予相應獎勵,獎勵按學期發放。業績獎勵包括教育教學常規獎、突出貢獻獎、優質教學獎、競賽指導獎、教科研成果獎、師德考核獎、年度考核獎等。
其中學區統籌每人2.5%,用于教學點、完小校超工作量補貼等,剩余款項并入各校年度結算。
1、教學常規獎
以《福清市東張中心小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條例》為考評要求,每學期對教師的教案、作業批改、安全管理、課堂教學、班級常規管理等方面進行檢查評價。
2、優質教學獎
根據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從平均分、提高分、優秀率、合格率四個項進行綜合評估。跨學科、跨年級任教統考科目的,按雙班或多班的平均后進行評估。
平均分低于及格線,及格率低于50%的則該項不獎勵。
技能科任課教師,優質教學獎取該校教師獲得獎勵的最低一檔。
獲得第一名的學校每項獎勵20元,獎給完小校長。(本項由管理崗位津貼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參與此項獎勵)
3、競賽指導獎
凡輔導學生參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市進修學校等單位組織的各類競賽(由學校選拔),學生獲獎的指導教師,均可獲競賽輔導獎。
學生作品市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30元,省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50元。
競賽指導獎具體獎額如下:
4、教科研成果獎
(1)教師優質課(比武課)獲獎(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
(2)公開課執教者獎勵:省級500元,福州市級300元,福清市級200元,教研片100元,學區性50元,學區內教學片30元。
(3)承擔市級課題研究工作且任務完成良好的課題組成員每位每學年獎勵120元。
5、師德考核獎
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樂于奉獻、為人師表,遵守《中小學職業道德規范》,每師每學期獎勵50元。詳見《東張中心小學師德考核細則》。違反《中小學職業道德規范》有關規定和發生安全責任的此項不予以發放。
6、年度考核獎
學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師每學年獎勵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參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發放。
7、突出貢獻獎
學校每學年評選出為學校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人物。獎金額由校務會議視實際情況討論決定,公示后予以發放。
(1)數學跨兩班補貼:兩個班人數和超過70人的,每學期補貼200元。
(2)教學點補貼:南胡、金芝每學期500元,嶺下、蘆嶺每學期200元。(本塊資金由學區統籌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補貼、管理崗位補貼可按月發放,業績獎勵按學期或學年發放。各校在績效工資總額度不變的情況下,月份的獎金和分解的權重可統籌使用,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計后按在崗教師均分。
(五)中心校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績效工資,扣除當月的管理崗位津貼、節假日值班、加班費用、業績獎勵后,余下金額按在崗在編教師均分,于當月發放。寒假的績效工資憑原方案執行。
(七)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當月公示,學期累計。上述項目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計按在崗教師均分。上述項發放總額若出現不足的,則按比例適當下調。
七、其它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規定的“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及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于“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4、發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相應領導責任的按責任扣除50%崗位管理津貼。
5、分娩假的教師每月領取績效工資150元。
八、有關要求
(一)轄區各校應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各單位根據本指導意見,在核定撥付的績效工資額內,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方案。
(二)轄區各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要充分發揚民主,充分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報學區審核后,由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分配辦法要與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業績貢獻結合,加大向一線教師、成績突出教師傾斜的力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各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資金和實物。違反規定的,要沒收違規的全部資金上繳財政,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各學校對每個崗位都要制定明確的責任目標及資格條件,同時要制定與崗位職責相配套的規章制度,把目標管理和制度管理結合起來,做到有章可循,嚴格考核,確保每個具體崗位責任目標和學校管理目標的實現。
(五)各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十、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3篇: 教師的工資報酬依照什么規定辦理
為了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逐步形成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堅持按勞分配的原則,克服平均主義,實行優效優酬,將教師績效工資與工作業績相掛鉤,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訂如下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一、考核內容及分值(總分1000分)
教學工作量100分
教研成果100分
師德師風100分教學效果360分教學常規200分考勤安全140分
二、發放原則與方法
原則:由學校統一籌集,統一考核量化,統一計分標準,統一發放到位。
方法:三檔五級(詳見下表)
三、考核機構與程序
1、學校成立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小組,負責考核工作。組長:劉衛林
副組長:徐新華
成員:洪少龍
陶盡峰
員
2、考核程序
⑴收集、整理原始材料
⑵考核小組對每個教師逐項量化
⑶校內公示
⑷向中心學校上報考核結果龔金國吳再柱洪漢江歐貴華李維卿余仲民許亞軍齊鵬飛劉俊鄭航軍楊德元工會委
四、考核細則
(一)師德師風考核(100分)
1、因師德有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學校或上級上訪,告狀的,每次扣50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每人次扣50分;
3、無故不參加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政治活動的,每人次扣20分;
4、亂收費、亂推銷資料物品的,每人次扣50分,并加倍罰款;
5、教師本人或組織學生進行考試舞弊的,每人次扣50分;
6、影響計劃生育工作順利進行的,每人次扣50分;
7、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家屬、家屬與家屬打架斗毆的,依次扣雙方當事人(家屬由該戶教師負責)50、40、30分;
8、不服從學校分工,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每人次扣50分;
9、向學生或家長直接或變相索要錢物的,每人次扣50分;
10、工作期間參與賭博,影響較壞的,每人次扣20分。
(二)考勤安全考核(140分)
1、未辦請假手續或未經領導批準而私自離校的,每天扣20分;
2、早操未到操的,辦公無故缺勤的,班主任晚寢未到崗的,每次扣2分;
3、上課遲到或早退的,未參加升旗儀式的,每次扣5分;
4、學校或上級開會,或其他大型活動無故不參加的,每次扣10分;
5、無故曠課的,每節扣20分;
6、由于考勤受中心學校以上領導批評的,每次扣40分;
7、課余時間,本班學生打架斗毆導致流血受傷的,班主任扣10分,科任教師每個底分扣5分;
8、教師值班、班主任周末護路未到崗的,每次扣10分;
9、在自己的工作時間、崗位,由于自己出現過錯安全責任事故的,每次扣50分,造成重大事故(理賠金額在2000元以上),本項考核分為零。
(三)教學常規考核(200分)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時次扣5分:
①校內備教檢查,作業、備課、聽課不足次數的;
②坐著上課的;
③上課接聽手機的;
④上課期間會客的;
⑤未備課上課或未帶備課本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監試不履行職責的;
②閱卷不按時參加的;
③試卷由學生代閱的。
3、中心學校備教檢查中,作業、備課、聽課每少1時次扣20分;
4、在教學常規視導檢查中,被領導點名批評的,每次扣30分;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0分。
(四)、教研成果考核(100分)
1、本人撰寫的論文、教案或主講的公開課,獲國、省、市、縣、鎮級獎勵(或發表)的,依次計分如下(累計分不超過70分);
國家級:70分
省級:一等60,二等50,三等40;
市級:一等40,二等35,三等30;
縣級:一等30,二等25,三等20;
鎮級:一等15,二等10,三等5
2、完成學校規定的公開課、教學隨筆、教研活動的,得30分;未上公開課的,扣10分;未按時上交教學隨筆、教學計劃總結的,每次扣5分;不參加教研活動的,每次扣5分。
(五)、教學工作量考核(100分)
1、教學工作量包括包括任課課時(正課、朝讀、坐班、晚自習等)和教學崗位(校長、主任、班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級協管等),由教務處每月具體考核,發放課時津貼,期末不再另行量化。
2、全體教師根據任課節數計算月課時工作量,其公式為:2.75元×每周課時數×4周=月課時工作量(元)
3、以上計算,不分年級任課,不分主次課,朝讀、坐班計1課時,晚自習計2課時;
4、畢業班課時上浮20%;
5、特殊崗位人員工作量每月津貼數為:
體育教師帶操:15元/月(缺一個早操扣款2元);
備課組長或教研組長:10元/月(負責計劃,本組教研,記載,閱卷),不累計;
年級協管:25元/月(協助管理年級事務);
班主任:0.4個標準工作量(負責第一或第三節晚自習,如缺崗按曠課扣分);
主任、副主任:0.4個標準工作量;
團書記:0.3個標準工作量;
副校長、工會主席:0.8個標準工作量;
校長:1個標準工作量。
(六)教學績效考核(360分)
1、七、八、九年級每期均按期中、期末兩次考試進行教師教學績效考核,期中考試占60分,期末考試占300分(中心學校組織),六年級只按期末考試(中心學校組織)考核評估;
2、學校或中心學校舉行的教學質量檢測,評估科目及學科計位方法均按《濯港鎮中學教師教學績效評估方案》執行;
3、績效評估方法:
①本校組織的考試第1~4名依次得分為60、45、30、15分;
②中心學校組織的統考相應位次得分為:
年級
七
八
九
12345678910300290280270260250240230220210300290280270260250240230220210300290280270260250240230220210
年級111213141516171819
七
八
九
200190180160140120100200190180170160150140120100200190180170160150140120100
③六年級位次得分參照《濯港鎮小學教學質量評估方案》中“計分表”,按其相應分值10倍積分(最高值360,最低值100);
④教師只任教一個班一門學科,其考試位次積分即為該項得分;在同年級跨班級任同學科課程,其積分之和除以任教的班級數所得分值即為該項得分;跨年級任同學科課程,該項得分為高年級的6
0%加上低年級的40%;跨學科任教,該項得分為中考分值的學科積分的60%加上分值少的學科積分的40%。
五、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另行制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