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是政府財務管理政策。金融是伴隨著國家的出現而出現的一種經濟行為或經濟現象,其主體是國家或政府。它是政府為了實現其職能而選擇某種形式實物、勞動或貨幣來獲得國民收入的一部分的分配行為。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當前鄉鎮財政部門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的文章6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當前鄉鎮財政部門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摘要:鄉鎮財政是我國現行財政體制中最基層的一級財政,是國家財政的基石,是鄉鎮政府履行各項社會政治經濟職能的財力基礎。多年以來,鄉鎮財政在管理基層財政、組織地方稅收方面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鄉鎮財政的職能作用也發生了新的變化,鄉鎮財政職能的發揮,直接影響著上級財政政策的落實。為此,筆者對鄉鎮財政建設有關情況進行了調研。
關鍵詞:鄉鎮財政;現狀;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12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4428(2010)07-29-03
一、豐縣鄉鎮財政的基本狀況
目前,豐縣各鎮財政所承擔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擔鄉鎮一般預算資金的收支管理,部門綜合預算管理,非稅收入的征管,國有(集體)資產管理,財政補貼資金發放與信息化管理,執行財政監督,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協助稅收征管等。
(一)鄉鎮財政機構隊伍建設情況
豐縣有14個鎮,按照一級政府一級財政的原則,設置14個鎮財政所,屬國家機關,行政編制,編制全部在鄉鎮政府。全縣共有鄉鎮財政編制80人,實有80人,全部為公務員身份,其中:本科以上學歷43人,大專37人;年齡30-45歲41人,45歲以上39人。設置所長、結算會計、稅收管理員、項目管理員、單位會計、出納會計、檔案管理員7個工作崗位。
(二)鄉鎮財政業務開展情況
1、做好財政收支預算,保障鄉鎮正常運轉。編制財政預算,保障鄉鎮政府運轉是鄉鎮財政所的基本職能。豐縣鄉鎮財政所根據上級財政“要健全鄉鎮財政預算制度,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力求科學合理地編制鄉鎮年度財政收支預算,切實保障鄉鎮黨政機構行政和社會管理等基本運轉的支出需要,努力適應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嚴格按照財政預算制度和編制程序按時編制年度財政收支預算,預算方案通過后,鎮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嚴格控制預算追加,切實增強預算的約束力。
2、做好涉農補貼和家電、汽車摩托車下鄉工作,認真落實惠農政策。各鄉鎮財政所通過涉農財政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對各自轄區內的農戶建立了詳細的信息庫,內容包括:每戶人口數,主要勞動力,種植土地面積等情況以及收入狀況等。與鎮農技中心等部門對涉農補貼對象的小麥種植面積補貼、良種補貼、養殖母豬補貼和購買大型農用機械補貼申報的情況,認真做好認定、審核和公示等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全部納入政策保障范圍內,認真做好家電下鄉工作,最后通過“一折通”把補貼款發放到補貼對象本人手中。
3、參與專項資金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鄉鎮財政所積極參與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對于列入鄉鎮財政預算的專項資金,建立了全項目庫管理制度,加強項目論證、立項、申報、實施等各環節的監督;對未列入鄉鎮財政預算的專項資金,包括農林水專項、農業綜合開發、環境保護、土地開發整理等也加強監督管理。根據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進度情況,經過核實后,給專項資金項目撥付資金,既嚴防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的行為發生,又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管理,確保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4、加強財務監督,健全鄉村理財機制。各鄉鎮財政所嚴格執行黨委政府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對鄉鎮行政事業單位加強財務管理,實行統一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規范財務收支行為,并按月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國有資產管理,對鎮直屬各部門使用的房屋認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記建檔,對購買的車輛、空調和辦公用品的購買日期、品牌、金額、使用年限分別一一登記造冊,制定臺賬,做到資產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統一,防止資產流失。嚴格村級經費管理,對村級重大事項進行審批,限定報刊費,禁止招待費,以便更好地保障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使村級組織正常運轉。
5、搞好隊伍建設,提高鄉鎮財政管理水平。各鄉鎮財政人員除積極參加縣財政部門組織的培訓外,還參加各鎮黨委定期組織的學習國家方針政策的活動,除此之外各鄉鎮財所人員每周再抽出2-4小時集中或分散學習法規政策或業務知識,以增強財所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使每個人員的財政管理水平都有突飛猛進的提高。
(三)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情況
2005年,豐縣嚴格按照《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推進全省鄉鎮財政職能轉變工作指導意見》(蘇財農稅[2005]27號)的要求,結合灌南模式進行了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推行了“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票據統管、債務審批”的管理方式,撤銷了鎮級金庫和鎮財政總預算會計,通過幾年來“鎮財縣管”財政管理體制的運行,一些矛盾和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
(四)鄉鎮財政基礎建設情況
1、豐縣14個鄉鎮財政所中,8個所有獨立的辦公地點,6個所仍與鎮政府合署辦公。全縣鄉鎮財政所共有辦公用房4522平方米,基礎設施落后,辦公條件艱苦。
2、加強鄉鎮財政基礎信息網絡建設,搭建了《中國農民補貼網》、“一折通”和縣鎮財政網絡平臺,鄉鎮財政申請資金、縣級財政撥付資金、發放農民各項補貼等,都可以通過點擊鼠標的方式輕松快捷地實現,方便了群眾,方便了基層,提高了辦事效率。
3、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使財政管理行為有章可循。鄉鎮財政的管理,必須依靠一套完整的、科學的、操作可行的、規范的、合法的規章制度來保證。近年來,豐縣從實際出發,相繼制定了《鄉鎮財政所工作職責》、《鄉鎮財政所內部崗位設置及崗位職責》、《鄉鎮財政所效能建設六項制度》、《鄉鎮財政所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制度》、《鄉鎮財政所全程辦事廉政勤政建設制度》、《鄉鎮財政所所務會議制度》、《鄉鎮財政所內部制約機制及聯審互查制度》、《鄉鎮財政考核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相關制度,并根據需要,每年進行調整,嚴格進行考核,使財政所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對號入座,保證了鄉鎮財政工作的正常、有序、有效開展。
二、目前鄉鎮財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一)鄉鎮財政干部隊伍存在的問題
1、思想混亂的現象依然存在。農業稅取消后,特別是這次“耕地占用稅”、“契稅”劃轉地稅后,鄉鎮財政所的主要職能是什么?鄉鎮綜合改革后財政所到底會不會撤消?如不撤,鄉鎮財政所的工作在哪里?該如何工作?這種認識上存在的盲點和誤區,對鄉鎮財政干部隊伍的穩定和工作開展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部分財政所存在管理松散、人心不穩、工作消極等現象。
2、年齡結構上不夠合理。全縣財政所有人員年齡都在30歲以上,35歲以下的年青干部僅為1人,占全體鄉鎮財政干部的1.2%,35歲至45歲的40人,占50%,45歲到50歲25人,占31.2%,50歲以上的14人,占17.5%。從1998年至今從未招進過公務員,鄉鎮財政干部老齡化不斷發展的趨勢,難以在新的環境下打開新的局面。
3、待遇偏低、個人成長空間受到制約。鄉鎮財政干部的工作熱情是高的,但是仍存在著一些負面情緒,最為突出的是,干部輪崗、提拔、正常的工作調動僅能在鄉鎮財政之間進行,能力再強也調不進縣財政局機關,因為他們是公務員身份、編制在鄉鎮,人事部門不給辦調動手續,嚴重挫傷了鄉鎮財政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二是經濟待遇偏低。他們絕大部分家在縣城,工作在鄉鎮,最遠的40多公里,坐公交車要一個多小時,早出晚歸,家庭得不到照顧;待遇長期得不到提高,與鄉鎮其它部門相比,鄉鎮財政工作更繁重,更難做,年收入人均僅在2萬多元,其待遇與國稅、地稅、工商等條條部門相比差距較大。
4、人員偏少,資金監管薄弱。個別鄉鎮財政人員不足,造成干部兼職較多,難以做到會計、出納相分離,管理、監督相分離,賬戶、印鑒相分離,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不能有效建立,形成財政資金安全的潛在風險。
(二)雙重管理模式對鄉鎮財政所形成制約
目前,豐縣鄉鎮財政所編制隸屬鄉鎮政府,鄉鎮間人員調配和業務指導隸屬縣財政局,這種雙重領導模式讓鄉鎮財政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1、受鄉鎮政府干擾較多,沒有自主權。雙重管理體制決定了鄉鎮財政所既要服從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也要按照縣財政部門要求不打折扣,既要接受縣局的業務等綜合考評,又要接受鄉鎮的“公務員”考核,鄉鎮財政所兩個婆婆,既要執行政策,又要按照鄉鎮政府要求完成收支任務。鄉鎮領導只關心財政收入進度、排在全縣的位次和支出數額,對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各項政策要求過問不多,認識不足,加大了鄉鎮財政工作的難度。
2、鄉鎮財政所的業務量越來越大,人員緊缺和裝備落后已成為突出問題。國家出臺的“三農”政策越來越多,管理要求越來越高,絕大多數都要落實到戶、到人,農戶個人的基礎數據要核實,要全部錄入計算機數據庫,有的補貼要張榜公示,發放前要逐戶審核無誤,加上“村級經費”管理,有的所還代管著其他單位的賬務,鄉鎮財政所的工作量成倍甚至幾倍、十幾倍地增加,工作強度越來越大。另一方面,豐縣鄉鎮財政所每個所只有3-5名工作人員,承擔的業務量很大,僅各類涉農補貼就達40多項之多,他們經常加班加點地工作。這些人,大部分都是1990年前進入財政隊伍的,年齡偏大,家庭負擔重,業務知識跟不上時代要求,有點力不從心。再一方面,隨著財政所工作量的大幅度增長,需要的辦公經費開支也相應增長,例如下鄉所需的交通工具開支,需要印刷大量的分戶補貼清冊,網絡費、電費,計算機的紙張、墨粉消耗等,而這些都是縣鎮財政正常經費預算難以保證的。
3、鄉鎮財政所職能交叉錯位,獨立性不高。大部分鄉鎮財政所干部既要做財政業務工作,又要應付鄉鎮中心工作,如計劃生育突擊月等,缺乏一定的專一性,導致鄉鎮財政所在工作管理上出現了“越位”和“缺位”的問題。主要體現為:鄉鎮財政所干部擔心因未做好鄉鎮工作而影響考核晉級或下崗,往往把鄉鎮中心工作放在主要位置。
4、惠農資金監管難。目前,各級財政系統安排的支農項目資金,鄉鎮財政已經參與監督管理,但上級各部門安排的水利、道路、林業、農業等“條塊”支農項目資金,鄉鎮財政所很難參與監管,往往是“看的見的管不著、管的著的看不見”,導致很多涉農項目資金游離于鎮財政監督之外,使用效率不高。
(三)現行鎮財縣管體制中存在的問題
1、在鄉鎮債權債務不變的前提下,經濟落后的鄉鎮易于產生依賴上級財政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財政增收的積極性。在實行“鎮財縣管”后,鄉鎮對這些債務償還積極性不高,同時對債權的清理不積極不主動,尤其是縣鄉財政之間的債務,如鄉鎮欠上級的往來款項,農業開發有償資金,縣級墊還的農村合作基金會借款、支農周轉金等,甚至有的有償資金被鄉鎮收回后留作自用的鄉有資金。長此以往,縣級財政將不堪重負。
2、與年終決算報表口徑不一致的款項(如扶貧資金、部門轉入的專項補助等),只能放在暫存款中直接收支,導致會計報表不能真實反映鄉鎮政府財務收支情況。
3、鄉鎮總預算會計撤掉后,縣國庫科只設置一名總預算會計代理鄉鎮記賬,只能準確記錄縣局與各鄉鎮的往來款,未能對收支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管理和審查,特別對一些暫存、暫付款項無法盡到監管責任,遠遠不如原總預算會計記賬準確、監管到位。
(四)農業稅的取消、“兩稅”的劃轉,在收入功能弱化、收入結構變化的同時,鄉鎮財政支出也在收縮,支出功能也在弱化
前幾年由于鄉鎮財政困難,一大批鄉鎮財政入不敷出,日益難以維持運轉,保證不了鄉鎮最基本的支出需要,逐步影響到鄉鎮政府的運轉和鄉鎮范圍內社會事業的發展。為了保障事業發展的基本需要,上級不得不把一項項的支出職能上收。近幾年教育經費上收、鄉鎮干部工資支出上收,一個個的事業站所逐步改為垂直管理。按照公共財政理論,受益范圍在鄉鎮的公共產品應由鄉鎮一級提供。鄉鎮支出職能的不斷上收,無疑弱化了鄉鎮財政功能,影響了鄉鎮范圍內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提供,也帶來了運行成本的增加。改革后鄉鎮教育、衛生、計生等部門每調撥一筆資金,就要派人往返于縣鄉之間,一個星期要來回好幾趟,票據安全、差旅費用等問題開始凸顯。單位每用一筆資金,均要有人往返于縣鄉之間,有時一天還辦不成事,有些不該配備車輛的單位如學校等,還專門配置了車輛,長此以往,僅差旅費一項,單位就不堪重負。
(五)職能交叉錯位
主要表現在鄉鎮財稅機構不配套。現行的鄉鎮財政與稅務機構設置與管理不同,財政所按行政區劃設置,國、地稅按經濟區劃設置,財政實行橫向管理,國、地稅實行垂直管理,當地財政所既不管當地國、地稅部門的人員,又不管財、物,卻擔負著地方財政收入組織協調任務,責、權、利脫節,加大了協調和組織收入的難度。
三、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一)重新定位鄉鎮財政管理的職能、機構性質,明確鄉鎮財政人員身份。建議省財政廳協同省編辦、人事勞動等有關部門向省委、省政府努力爭取,出臺針對鄉鎮財政所管理職能、機構性質,鄉鎮財政人員身份、待遇以及任用提拔的規范性文件。撤除鄉鎮財政與縣財政的壁壘,暢通縣鄉人才流動渠道。
1、明確鄉鎮財政所為行政單位性質,可根據鄉鎮規模明確鄉鎮財政所人員編制數額,一般以6-8人為宜,明確鄉鎮財政人員為公務員(豐縣現行鄉鎮財政人員均是公務員),享受行政單位、公務員所有的權益和待遇。
2、進一步明確鄉鎮財政職能。只有順利實現職能轉變,鄉鎮財政才能更好地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鄉鎮財政干部才能履行職責,更好地提高服務“三農”的水平。從建設農村公共財政看,今后鄉鎮財政的職能應可概括為服務、管理和監督三方面。服務即是貫徹落實中央支農惠農政策,以農為本,服務農民,服務農村;管理和監督即是管好財政支農資金,管好鄉鎮和村級財政財務,確保基層政權的正常運轉。具體來看,鄉鎮財政職能應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二是負責支農資金的預算安排和監督管理使用;三是管理監督政府預算單位收支;四是負責涉農補貼資金的發放;五是負責村級財務管理;六是負責農村低保資金發放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收取和管理;七是負責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資金、獎補資金的收取和管理;八是負責提供財稅政策咨詢服務,及時向上級提供政策建議。認真履行上述職能,鄉鎮財政不是要削弱而是必須加強。
在這里,特別要建議一點,由于鄉鎮財政處于最基礎的地位,其職能分工均未細化,不可能與省、縣財政業務部門形成業務對口。因此,省、縣財政的業務部門如預算、農業、經建、社保等主要涉農部門要主動加強協調,搞好配合,尤其要與同級基層財政管理部門多溝通交流,整合內部資源,減少內部損耗,在涉及“三農”資金、政策、項目上,嚴格做到“一個口子”對下,這樣既能提高鄉鎮財政工作效率,更為重要是,可以實現上下財政管理的統一,避免財政職能人為分割,促進農村公共財政體系建設。
3、將鄉鎮財政所上劃縣財政局垂直管理,也是2005年全省縣鄉財政體制改革時省廳的明確要求,最好能夠像國地稅、工商等部門那樣,將縣鄉財政上劃省廳垂直管理,這樣能更好地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排除地方干擾,杜絕虛收虛支現象,確保財政收入、支出的真實性,促使縣鄉財政良性循環,確保整個社會的穩定和發展。根據新時期鄉鎮財政建設的需求,鄉鎮財政所一般應設置所長、總預算會計、支付服務中心會計、出納會計、涉農補貼專管員、項目專管員、檔案管理員等崗位。財政所下設鄉鎮財政支付服務中心,主要負責鄉鎮各行政事業單位除工資外日常經費的支付與核算(應包括鄉鎮政府、教育、衛生等所有單位),負責財政涉農補貼、村級三項資金、支農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涉農補貼“一折通”管理,負責家電下鄉、汽車摩托車下鄉補貼工作;負責村干部、五保戶人數的調查核實工作;負責項目支出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二)將上收的鄉鎮教育、衛生、計生等部門除工資以外的日常經費下放給鄉鎮財政,既符合公共財政“受益范圍在鄉鎮的公共產品應由鄉鎮一級提供”這一理論,又節約了行政運行成本,強化了鄉鎮財政的職能。
(三)安排鄉鎮財政建設專項轉移支付,加大對基層財政所投入,改善辦公環境,解決經費不足問題。
(四)整合惠農政策,降低惠農政策落實成本。現行政策,省級涉農補貼補助、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多達200余種,具體到某一鄉鎮的項目也有數十近百,而且項目數、金額數呈逐年上升趨勢。建議通過專家研究論證,合并部分同類項,減少鄉鎮財政所在落實過程中的工作量和難度,降低行政運行成本。
(五)加強基層財政人員培訓學習。各級預算要加大干部人事教育資金支持力度,省級財政確保鄉鎮財政所長、縣級財政確保鄉鎮一般財政干部每年至少集中培訓一次以上。各級財政出臺鼓勵政策,通過自學、參賽、參訓等多種方式提高業務能力。
鄉鎮財政是提供“三農”公共服務的終端,是鄉鎮政府不可缺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立公共財政體系最基層的組織保障。加強鄉鎮財政建設,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革的思路處理改革中的矛盾,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上級與下級、政府與財政、工作與待遇、眼前與未來、可能與可行等各方情況,合理確定近期與遠景目標,在理論論證與實際可操作之間探索一條解決問題的途徑。建議上級財政部門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尊重基層財政人員合理需求,以現代團隊管理理念、公共財政管理理念重新構架基層財政人員管理體制、機制,打造一支業務素質高、協作意識強、大局觀念重的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基層財政隊伍。
第二篇: 當前鄉鎮財政部門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摘要: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農村稅費改革和農村綜合配套改革的不斷深化,鄉鎮財政在落實民生政策、服務三農發展等方面的職責逐步增強,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斷提升。但鄉鎮財政普遍困難,事權和財權不對稱、收支行為不規范等問題日益顯現。本文就鄉鎮財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解決對策。
關鍵詞:鄉鎮財政管理財政建設
鄉鎮財政是國家整個財政的重要基礎,是落實黨和國家各項強農惠農和新農村建設政策的重要載體,是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力量。如何夯實鄉鎮財政管理基礎,全面提升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是擺在每一位財政工作者面前必須思考和解答的課題。當前,我國鄉鎮財政管理尚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這些問題的存在阻礙了三農問題的健康發展。
一、鄉鎮財政管理中存在的現狀
(一)管理體制和方式不完善,財力與事權難以協調配套
鄉鎮是最基層的行政組織,上級政府的各項工作任務往往都壓到鄉鎮一級完成,如鄉村道路建設、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農田水利建設等各項達標升級任務。這些工作任務都是硬任務,有的甚至“一票否決”,摘“烏紗帽”。這些工作任務,有的有配套資金,的則沒有。鄉鎮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和爭取到上級補助資金,迫使將有限的財力用到考核項目上,由于財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鄉鎮財政負擔;同時,鄉鎮自身急需安排的項目而無財力予以考慮,財力安排在某種程度上有與實際需要相脫節現象,鎮級財政存在“被統籌安排”的問題。
(二)預算編制精細化程度不高,預算執行不嚴謹
鄉鎮財政預算基礎工作差,編制程序不到位,編制不科學,支出預算編制粗糙,缺乏綜合預算管理意識。其原因是主觀上預算編制不細,客觀上是預算編制跟不上各級政府工作任務的變化。鎮政府突發事情較多,導致預算編制較難,年初預算執行不力,預算調整不夠規范,同時預算監督機制較為薄弱。
(三)財政資金管理機制不健全,資金監管主體缺位
為了促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在政策上對農村財政的支持越來越大,同時也設立了專項資金用來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但是,由于當前我國在鄉鎮財政資金的管理方面缺乏健全的管理體制,在專項資金的使用上,存在著資金多頭管理,上下級信息不對稱現象,各專項資金的管理權分屬農林水、文教衛、民政等多個部門,資金分散、多頭管理,對新設立的財政專項資金往往強調實行縣級“報賬制”。鄉鎮范圍內的財政性資金使用上存在的管理與監督相脫節問題較為明顯。
(四)鄉鎮政府性債務呈上升趨勢,財政風險加大
近年來,由于鄉鎮基礎設施、新農村建設工程和社會保障支出需求快速增長,鄉鎮財政可用資金與財政支出的缺口持續增大,導致政府負債金額居高不下,政府負債增速高于財政收入增速。部分鄉鎮出現拖欠工程款或舉債搞建設等現象,給下一屆政府留下一大筆債務,而新官又不理舊賬,自行搞一套建設方案,出現了舊債未還新債又舉的惡性循環,使得本來就難維持的鄉鎮財政更是雪上加霜。
(五)鄉鎮財政管理人員不夠穩定,專業素質仍需提高
目前財政財務工作專業性強、工作量加大,工作難度不斷增加,人員相當緊缺,且后蓄力量不足。稅費改革后,突出了鎮財政的服務職能,由業務為主向綜合協調轉變,逐步承擔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組織提供農村公共產品和服務等多項任務。隨著工作量和難度不斷加大,造成人員兼職增多,不利于財政財務工作的順利展開。于此同時,整個隊伍年齡結構仍顯老化,與新形勢下鄉鎮財政工作不相適應。
二、鄉鎮財政管理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上述問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為了更好地加強鄉鎮財政建設,積極發揮鄉鎮財政管理監督職能,保障農民利益,促進社會和諧,針對目前鄉鎮財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一)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合理界定鄉鎮財政的財事與事權。
進一步完善縣鎮財政體制,提高鄉鎮財政創收的積極性,全面加強農村財源建設,促進農村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保證財源穩定增長,確保鎮級財政可用財力逐年增加,同時還要切實提高鄉鎮財政聚財、理財能力,做好增收節支的工作,確定全年財政收支平衡。同時,上級財政,特別是中央財政、省級財政要進一步提高各項涉及民生的轉移支付力度,以減輕鄉鎮財政的剛性支出壓力。
(二)強化預算編制和執行,維護預算剛性
按照“精確、細致、深入、規范”的要求,扎實做好各項預算編制基礎工作。改變預算編制方法,規范預算編制程序,提前預算編制時間,延長預算編制周期;細化預算編制內容,改變項目預算不實、不細的現象,解決隨意性大、不夠嚴謹、質量不高問題;完善預算編制定額,加強支出標準體系建設,按照公開公正和實事求是的原則,對預算單位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類分檔,完善定員定額標準體系;優化支出結構,保障民生支出。強化預算執行,盡力減少預算調整,維護預算剛性。
(三)統一核算軟件,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基層人員素質,規范集中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以達到對鄉鎮財政實行實質上的“統收統支”。在整合現有操作平臺的基礎上,結合一些應用范圍較廣、運行效果較好的軟件系統,開發研制全省統一的鄉鎮財政管理軟件,實現與財政內部運行的其他業務軟件以及與有關銀行金融機構軟件的數據對接,實現資源共享,降低運行成本,提高運行效率。
(四)加強鄉鎮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債務風險
嚴格執行政府性債務審批制度,堅決制止發生新的不良債務,嚴格控制鄉鎮債務規模,鼓勵鄉鎮消赤減債,調動鄉鎮償還歷史性舊債的積極性。同時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爭取上級對鄉鎮承借承還的周轉金中經審核確定無法收回的呆帳、壞帳予以豁免,增強政府性債務風險防范意識,鄉鎮干部要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將制止新債、化解舊債納入任期目標考核。同時要制定政策、目標,化解鄉鎮政府性債務,避免新的赤字債務的發生。 (五)健全各項制度,完善財政管理的內部監督機制
對于內部監督機制的建立與完善是當前加強鄉鎮財政管理工作效率的必經之路,通過有效的內部管理機制,持續加強對財政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使各項資金能夠得到最佳的管理效果,確保資金獲得安全、有效的運用。
1、加強財政財務管理
在財政支出與管理做到量出為入,量力而行,力求保工資、保運轉、保重點,轉變自身職能作用,加強鄉鎮財政隊伍團隊建設、機關作風建設、干部職工能力素質建設,創新財政預算管理,強化公共財政體制建設,變以錢養人為以錢養事,有節有力地推進鄉鎮財政改革。
2、進一步完善財務規章制度
會議、學習、差旅、接待、通訊、下鄉補助、加班要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控制報刊訂閱費用,嚴格控制外出參觀、考察,從嚴控制非生產性支出。
3、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和離任審計制度
在審計結論沒有出來時,鄉鎮領導不能提拔、調動;紀檢、監督、審計等監督部門檢查出的違紀違規,不能以罰代法、以罰代紀,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嚴格執行不提拔、不調動、不評先評優、一票否決的規定。
(六)統籌城鄉發展,加強專項資金的監管。
三農問題是我國現階段鄉鎮財政管理工作的重點內容,尤其是在專項資金的管理過程中,規范鄉鎮本級、村級資金和財務的監管,強化對補助性資金的監管,嚴格項目資金監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應當確保鄉鎮財政所的嚴格執行,根據資金的使用性質和用途進行會計賬簿的設置,建立專項資金臺賬,對專項資金進行跟蹤管理,切實保障各項涉農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七)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鄉鎮財政管理水平
要采取措施,引導鄉鎮財政人員適應新形勢,把工作重點轉移到抓收入征管、培植稅源、管好支出上來,做好資金管理工作,加大服務“三農”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鄉鎮財政干部業務培訓制度,通過舉辦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切實提高鄉鎮財政人員的業務水平,以適應新形勢變化的需要。定期組織鄉鎮之間財政財務交流檢查活動,互相促進,共同提高。建立科學合理的鄉鎮財政年度考核考評和監督管理機制,以提高他們的理財水平和綜合業務素質,為鄉鎮領導當家理財當好參謀,促進鄉鎮財政管理走向規范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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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當前鄉鎮財政部門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財政隊伍是財政工作的核心力量和生命所在,財政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都必須依靠一支與之相適應的財政隊伍去實施。作為基層財政部門,隨著財政改革的不斷深入與鄉鎮財政職能的轉換,對財政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才能更好地發揮財政職能,開創基層財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狠抓學習教育,提高基層財政隊伍思想政治與業務水平。站在基層財政工作的最前沿,財政干部職工要轉變觀念,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開展學習教育。領導班子要充分認識到,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是領導和帶動財政干部完成各項任務的前提和基礎,要把學習政治理論知識和財政業務知識引為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方式。增強干部職工自主學習的能動性和積極性,結合實際,開展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等專業培訓活動,學有計劃、有安排、有筆記、有心得;展開互動學習,在計算機應用、財會業務等方面,以“老”帶“新”,外“取經”內“練功”,使干部職工的知識結構相互融合,知識界面不斷拓寬。通過學習,增強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基層財政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工作效能。
二、強化作風建設,樹立依法理財、嚴格理財的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當前,基層財政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比如農村財務管理體制的欠缺、財務監督上的漏洞等,作為為民理財的執行者,對人民群眾關心的財政工作熱點、難點、焦點問題,要以務真求實的作風,深入調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勇于探索,將日常財政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的高度,圍繞發展主題,認清財政發展的規律和把握其脈絡,樹立“興一方財政,富一方百姓”的服務理念,依法行政,理好財,用好財。一是領導干部要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密切黨群關系,干群關系,班子成員間要精誠團結,講黨性,講協作,提高基層財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實事求是,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財政干部職工要時時牢記為民服務的宗旨,講正氣,講奉獻,真正做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幫民之所需,解民之所難;二是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當地各級政府確定的重大決策措施,樹立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用科學的發展觀,扶植農村各項事業的開展。適時更新財政體制,調整工作內容,拓寬工作領域,改進工作方式,為服務經濟建設創造優良寬松的環境。農村稅費改革后,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惠農新政策,基層財政部門要強化宣傳力度,深入村組,讓黨的好政策走進千家萬戶,要做到執行政策不走樣,讓農民真正得到實惠。財政干部要做農民的“貼心人”,幫助農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以實際行動贏得民心。
三、實施“陽光操作”,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人能盡其才則百事興”,要建立一支能吃苦、思想好、業務強、敢創新的基層財政隊伍,首先要在選人上慧眼識才,嚴把進人關口,“陽光”操作,確保新增干部質量。其次,以人為本,精心培育合格的“理財人”,完善培訓上崗制度,建立具有較強針對性、及時性和有效性的培訓機制。完善人才評價標準和手段,建立以業績為重點,由思想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各類人才評價指標體系。以嚴格的制度約束人,以靈活的方式培育人、以全新的環境感召人。實施競聘上崗,任人唯賢,營造出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良好氛圍和環境。同時,增強財政干部工作的適應性,提高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培養復合型人才,帶出“人人是能手,個個是骨干”的干部隊伍,在群眾中樹立起誠實守信、執法文明、剛正不阿的財政隊伍形象。
四、加強廉政建設,提升基層財政干部隊伍拒腐防變能力。胡錦濤總書記指出:“要通過深化改革、創新制度,注重從源頭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增強干部群眾對懲治腐敗的信心,更好地形成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合力。”一是從源頭防治腐敗,創新財政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基層財政部門的協調和監控作用,加強收入征管,嚴格支出控管,強化財政監督,力求節約,確保資金使用績效。規范財務會計管理,強化會計監督檢查,提高財政運行效率和質量。二是提高認識,上行下效樹新風。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作為基層財政部門,與錢打交道是天天有的事情,要做到“不濕鞋”,首先是認識上的清醒。基層財政干部要牢記“勤能補拙,儉以養廉”的道理,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金錢觀、權力觀,知榮明恥,端正工作作風,一心為民。尤其是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服務大局理念和勤政廉政理念,嚴格自律,身體力行,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一身正氣,兩袖清風,以實際行動和高尚的人格魅力感召他人。“公生明,廉生威”,上梁正,下梁端,形成勤儉節約、清正廉潔的良好風氣。三是辦事公開,增強透明度。建立廉政工作制度,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全方位、多形式的公開全面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基層財政管理和服務水平,深化財政改革,用財政杠桿有力地推動地方經濟發展。
第四篇: 當前鄉鎮財政部門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鄉鎮財政隊伍是鄉鎮財政職能得以履行的執行主體,是農村基層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縣經濟快速穩定發展,鄉鎮財政也在不斷發展壯大,鄉鎮財政在穩固基層政權建設、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鄉鎮財政機構隊伍現狀
我縣13個鄉鎮財政所人員為92名,實際在崗人員58人,其中:公務員在編39人;事業編人員13人;工人6人。鄉鎮財政干部在崗人員中,有本科學歷的36人,占鄉鎮財政干部職工總人數的62.1%;大專學歷的7人,占12.1%;中專及其以下的15人,占25.8%;其中,全日制本科12人,占20.7%;全日制大專8人,占13.8%。有中級職稱的2人,占3.4%;初級職稱的12人(其中3人為其他初級職稱),占20.7%。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年青干部職工有14人,占總人數的24.1%;35周歲至45周歲的人員有18人,占31%;45周歲以上人員的占26人,占44.8%,在崗人員平均年齡40歲左右。從我縣的情況來看,財政所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還是比較好的,但鄉鎮財政所在崗人員空缺,鄉鎮財政干部隊伍斷層現象嚴重,高層次、高素質的人才偏少。
2、鄉鎮財政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崗現象嚴重,工作壓力大。根據當前鄉鎮財政所承擔的工作量的要求,每個鄉鎮財政所至少需要配備7名以上的財政干部,分別承擔所長、副所長、結算會計、現金會計,惠民資金管理員、票據管理員、綜合會計等崗位的工作。全縣13個鄉鎮財政所核定編制為92名,但目前全縣鄉鎮財政所在崗人員僅有58人,很多財政干部不得不身兼數職,做“萬精油”型干部。大多數人員既當結算會計,又當惠民資金管理員,甚至還兼任檔案管理,票證管理等工作
,鄉鎮干部不僅要負責財政業務工作,而且要負責鄉鎮本級稅收協調工作,參與鄉鎮政府的中心工作。由于各項財政改革推進,財政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寬,事務性工作繁雜,加上嚴重缺人的客觀情況,財政干部們常年處于加班加點、疲于奔命的忙碌狀態,感到不堪重負、難以承受。
2、隊伍結構不優,工作調動難。以我縣58名在編人員為例,全區鄉鎮財政干部隊伍結構呈現出“三多三少”現狀:一是年齡大的偏多,年輕干部少。35周歲以下14人,占24.1%;45周歲以上人員的占26人,占44.8%。整個隊伍年齡結構老化,斷層現象突出。二是非專業人員多,專業技術人員少。在崗人員中具有經濟類(經濟、會計、審計等)中級以上職稱的僅2人,占3.4%,具有會計初級職稱的也只有9人,占15.5%。三是第一學歷層次偏低較多,經濟類專業偏少。58名在編人員中第一學歷為大專以上的20人,占34.5%,且58人中經濟類專業(經濟、會計、審計等)的只有24人。由于財政崗位的特殊性,有不少財政干部一直在一個地方工作10年以上,沒有異動過,導致財政干部工作激情下降,惰性增加。
3、財政干部待遇低,工作熱情不高。目前鄉鎮財政干部普遍感到“沒有奔頭”,積極性不高,不安心本職工作。其主要原因:一是基層財政所長作為鄉鎮財政的領頭人,在組織收入,嚴格控制財政支出,保持財政收支平衡,協調各方面關系,當好鄉鎮領導的參謀,為發展本鄉鎮經濟等方面付出了艱辛的努力,而經濟待遇上,財政所所長不及鄉鎮副職干部,造成干部待遇不平等,導致了部分財政干部不安心于本職工作,思想包袱較重。二是干部政治待遇難以解決。近年來,鄉鎮每年都解決了一批干部的副科級待遇,而財政所干部在這方面沒有明確的規定,絕大多數鄉鎮財政干部工作直到退休,也只是個一般干部,無級無品,嚴重挫傷了鄉鎮財政干部積極性。
1、嚴格用人機制,保證隊伍穩定。加強鄉鎮財政隊伍建設,健全進人機制,采取凡進必考和擇優錄取原則,招聘人員必須是全日制本科生,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在用人機制上,建立崗位輪換制度。如財政所長、總會計必須具有中級職稱,當前財政所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對沒有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取得資格證書,負責一律停崗。每年定期考核,對連續兩年考核不達標的財政干部實行下崗淘汰制。對于鄉鎮干部老化現象,可以參照稅務部門,出臺優惠政策讓部分大齡干部提前內退。
2、加強專業培訓,提高整體素質。一要制定多層次的培訓規劃。針對干部素質“兩極分化”的現狀,區分對象、劃分層次,建立不同類別的培訓規劃,采取多種形式、各種渠道,抓好素質低的基礎培訓和素質強的能手培訓,從根本上解決干部業務參差不齊的問題。二要加大教育的投入。投入一定資金添置教育設施,聘請理論知識豐富、實踐經驗強的退養干部作為師資力量,從事年輕干部的財務知識和專業知識培訓,逐步改變業務斷層問題。三要培養復合型人才。制定政策措施,鼓勵業務精通、知識全面的干部報考會計師、注冊會計師等專業職稱,并且對于考上相應職稱的人才給予獎勵,另外有計劃、有步驟、有目的地選派有培養前途的干部到高校進修深造,努力培養一支復合型的鄉鎮財稅人才。四要允許鄉鎮干部流動,通過崗位交流做到人員優勢互補,優秀人才得到提拔重用,提高財政干部整體素質。
3、改善工作條件,提高干部待遇。為了鼓勵干部安心基層和艱苦條件下工作,應建立完善激勵政策,充分調動鄉鎮財政干部工作積極性。一是解決政治待遇。鄉鎮或者縣局可以出臺專門文件,對工作業績突出的財政所長和從事鄉鎮財政工作滿一定年限的一般干部,明確副科級或享受同等待遇;也可以借鑒外地的做法,實行高配,明確為副科級,進鄉鎮黨委班子。二是搞活人員交流。對長期在鄉鎮財政所工作的優秀干部,既可選拔到上級機關,也可提拔擔任鄉鎮領導干部;對貧困鄉鎮工作的財政干部,應視工作業績進行崗位交流,或提高經濟待遇。對確實不能適應工作崗位的人員,可采取組織措施調離財政系統。三是保障工作經費。各級要將鄉鎮財政工作經費全面納入預算管理,使之有穩定的資金來源,確保工作正常開展。建立健全獎優罰劣工作績效考核機制,按照
“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原則進行工作績效考評,提高干部職能工作熱情和動力。
總之,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加強鄉鎮財政干部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讓人民滿意信服的財政干部隊伍,促進鄉鎮財政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五篇: 當前鄉鎮財政部門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鄉鎮財政是我國財政體系中最基層的一級財政,它負責征收國家財政收入的同時,也擔負著籌集管理鄉鎮資金的職責,是開展鄉鎮政府基本工作的有力保障。鄉鎮財政收支及其他職能運行的好壞,不僅影響國家財政的收支,而且與鄉鎮政府的話語權,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的多少息息相關。當前,由于鄉鎮財政收支失衡,收支結構不合理等多方面原因的影響,出現財政困難,債務積累過多的問題,使我國的鄉鎮政府開展工作步履維艱。因此,如何擺脫困境,更好地發揮鄉鎮財政的作用,是目前鄉鎮財政改革所面臨的重要任務。
一、當前鄉鎮財政存在的問題
1.財政收支失衡,財政赤字比較嚴重
鄉鎮財政赤字具體表現為收入與支出的缺口。從收入方面看,中國大部分鄉鎮以農業為主,產業結構單一,缺乏有力的產業支撐。鄉鎮收入以前主要靠農業稅為主,缺乏其它稅源,財政收入的的增長潛力微弱。自從取消農業稅后,鄉鎮財政失去了賴以生存的支柱稅源,僅能依靠一些小的稅種。這些稅種稅源零散,結構復雜,征收成本較高,征收難度較大,增長潛力微弱。并且伴隨著新一輪的稅費改革的深入,我國逐步取消了農村教育集資、鄉統籌費等向農民征收的一些政府性基金與費用,取消了屠宰稅等稅種,使原本并不寬裕的財政收入更加緊張。從支出方面看,自從農業稅改革后,在鄉鎮財權減少的同時,而鄉鎮的事權卻在逐步加大,造成二者之間的缺口越來越大。如農村的社會保障的支出,農村醫療衛生、教育的支出,農村的公共設施的建設,都需要相配套的鄉鎮財政的支出。隨著管理難度的加大,鄉鎮各級職能政府的管理支出費用也在不斷增多。在財政支出逐年增多的情況下,鄉鎮財政收入卻逐年銳減,必然造成鄉鎮財政赤字的加一步加大。
2.債務負擔沉重,財政風險不斷積累
目前我國大多數鄉鎮都有著債務的包袱,這些債務大都是以前的債務積累和收支缺口越來越大所造成的。鄉鎮債務一般包括顯性債務和隱性債務兩類。顯性債務包括所欠上級財政部門、銀行、企業及個人的貸款和其他借款;隱形債務一般包括所拖欠工資、公務費和欠付的修路修橋費用等債務。盡管部分債務是在稅費改革之前形成的,但是隨著稅費改革的推進,財政收支缺口的逐步加大及工資等管理費用的剛性約束,使原本遺留下來的債務問題非但不能及時解決,反而加重了鄉鎮的債務負擔。隨著債務負擔的不斷加大,財政風險也在不斷積累,使鄉鎮政府對債務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干擾了財政收支結構的規范化,阻礙了稅費改革的進程。
3.鄉鎮機構的運行效率偏低,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鄉鎮財政處于我國財政體系中的最底層,財政的稅費改革和“鄉財縣管鄉用”模式使鄉鎮政府的工作量逐年增加,這要求工作向更加細致化方向發展。但是鄉鎮大都處于農村等艱苦地區,交通條件、工作條件、生活條件比較艱苦,常年出現經費緊張,拖欠工資等現象,極大地挫傷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同時鄉鎮財政沒有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加上辦公自動化的缺失使鄉鎮機構的運行效率偏低。鄉鎮條件的艱苦導致人才的大量流失,使鄉鎮財政隊伍的綜合素質偏低。鄉鎮財政開始執行的23年來,鄉鎮財政人員的年齡偏老化,年輕的高素質人才未得到及時的補充,使得人員配置不能合理地適應新時期財政的管理需要。
二、化解當前鄉鎮財政問題的對策
1.積極培植財源,化解財政收支困境
鄉鎮政府要想發展農村經濟,化解財政收支失衡的問題,必須加強財源的建設。當地政府應從本地的實際情況出發,充分依托本地區的優勢資源,因地制宜,結合鄉鎮優勢發展特色的農業經濟。加強農業的基礎設施的建設,建立和擴大農產品的批發銷售市場,為農產品的銷售提供保障。同時要實行農企結合政策,對初級農產品進行深加工,使農業向產業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同時要充分利用本地的優勢,在政策上給予鄉鎮企業以優惠措施,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把鄉鎮企業的培養作為主要的財源增長點來看待。大力發展第三產業,鼓勵農民通過第三產業獲得收入,在資金、政策上予以扶持。總之,在培育財源的過程中,要一切圍繞財源來發展經濟建設,把工作重點放在財源增收的項目上,形成多層次的財源結構。
2.深化改革體制的建設,建立健全的財政體制
隨著新一輪稅費改革的深入,要進一步完善分稅制的改革,認真貫徹執行“事權與財權相對等,權、責、利相統一”的規定,明確劃分事權的界限,在事權的范圍內分配財權,使事權與財權相對等。同時要加大轉移支付的規模和力度,對貧困地區加大轉移支付的份額。要建立公平有效地鄉鎮財政激勵機制,對鄉鎮的收支狀況進行動態的考核,不斷調整各鄉鎮的轉移支付系數,調動鄉鎮增收的積極性,從而公平、公正、高效的解決鄉鎮的收支困境。
3.壓縮鄉鎮機構和人員,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
在稅費改革過程中,要精簡不必要的機構和人員,減少財政經費的支出,是解決財政收支失衡的一個有效途徑。一是要對事業單位進行逐步改革,對能夠從對外事務中獲得收益的鄉鎮機構要推向市場,可以減少財政的不必要支出。二是要精簡不必要的機構與人員,以減輕財政負擔,同時嚴格控制新增機構與人員,建立“增人不增補助,減人不少補助”的激勵機制,從機制上調動鄉鎮財政機構的工作積極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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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當前鄉鎮財政部門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當前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年齡結構出現斷層、干部隊伍人數短缺、工作任務負擔較重、經濟政治待遇偏低、管理機制不夠健全、干部交流渠道不暢、干部教育培訓存在不足。對此,應加強頂層設計,拓寬來源渠道,強化激勵保障,暢通交流渠道,加強教育培訓,堅持從嚴管理。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鄉鎮干部隊伍的狀況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我們也應當清醒地看到,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和當前繁重的任務相比,還有不小差距。這個差距直接影響到整個農村現代化的進程,也對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現帶來了新的挑戰。
據筆者對河南省中部某縣的調查,目前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存在諸多問題,難以適應鄉村振興的需要。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合理的年齡結構應當是老中青相結合,傳、幫、帶作用發揮良好,可現實狀況令人擔憂。以該縣為例,據統計,在行政編制中,35歲及以下干部31名,占11.5%;36歲及以上干部239名,占88.5%。在事業編制中,35歲及以下干部9名,占2.4%;36歲及以上干部368名,占97.6%。可以看出,35歲及以下的年輕鄉鎮干部已屬鳳毛麟角,大部分鄉鎮干部年齡在40歲以上,鄉鎮干部后繼無人,人才斷層現象嚴重。若干年后,鄉鎮會面臨干部大面積退休的情況,即使有新招錄人員作為補充,但也面臨工作經驗欠缺等問題。
從該縣實際情況來看,除早期招聘的合同制干部之外,鄉鎮干部隊伍的補充主要以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分配為主,同時有少數軍人轉業分配。隨著大中專畢業生分配政策的取消,這個鄉鎮干部隊伍主要的補充渠道徹底被堵死,只剩下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在2005年的機構改革中,每個鄉鎮的編制人數被確定為70人,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各占一半。隨著時間的推移,由于退休、調動等因素,目前鄉鎮的干部人數普遍在45—60人之間。自2005年鄉鎮機構改革以來,由于事業單位、公務員招考名額極其有限,多數鄉鎮事業單位從未進行過招考,人員只出不進,行政編制人員的進入渠道主要為接收省選調生、大學生村官考錄鄉鎮公務員、村干部考錄公務員三種。據了解,近年來,該縣共接收由大學生村官考錄的鄉鎮公務員40余人,其中仍在鄉鎮工作的30余人。自2008年以來,從支部書記、村主任中招錄的鄉鎮公務員不到10人。這幾類人員數量有限,且流失嚴重,特別是省選調生,大部分在服務期滿后以遴選、考錄、調整交流等途徑到中央、省、市、縣級機關工作,目前服務基層期限已滿仍在鄉鎮工作的寥寥無幾。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項工作任務日益繁重。脫貧攻堅、項目建設、征地拆遷、環境整治、大氣污染防治、秸稈禁燒、信訪穩定等工作,常常壓得鄉鎮干部喘不過氣來。2005年鄉鎮機構改革后,干部數量大量減少,繁重的工作任務和有限的干部人數之間矛盾突出,干部長期超負荷工作,為完成任務經常加班加點,周末及節假日得不到休息,年休假更是難以落實。鄉鎮干部經常被搞得疲憊不堪,同時還面臨責任追究的壓力。長期超負荷的工作,嚴重影響鄉鎮干部的身心健康,挫傷鄉鎮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目前,縣以下黨政機關職務與職級并行政策已得到落實,部分擁有公務員身份的鄉鎮干部已經享受到相應的職級待遇。鄉鎮干部補貼人均200—300元已經落實到位,對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也發放了車補。但是,還存在不少不容忽視的問題。首先,200—300元的鄉鎮干部補貼和鄉鎮干部所承擔的繁重的任務相比,簡直是杯水車薪,和勞動付出遠遠不成正比。雖然《公務員法》規定了相應的加班補助條款,但在實際工作中,沒有人或者部門敢于冒著違反紀律的風險為干部發放補助。其次,從事同樣工作的事業編制人員工資水平和行政編制人員有不小差距,加上沒有車補,和行政編制人員工資相差1000多元,嚴重影響其工作積極性。行政編制人員年齡往往偏大,待遇較好,提拔機會較多,即使提拔不了,有的也可享受職務與職級并行政策的待遇,所以部分人員有看攤守業思想,進取心、事業心和責任感不足。事業編制人員大部分年齡也已超過35歲,他們熟悉農村工作,具有一套農村工作經驗,是推進鄉村振興和實施重大項目的中堅力量,但由于身份和政策限制,他們的經濟待遇相對差一些。同時,由于政策限制,除了換屆時有極個別鄉鎮事業編制人員提拔到鄉鎮領導崗位上,平時事業編制人員工作再出色也難以提拔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即使政策允許提拔到縣直事業單位任副科級領導干部,但在實際中,由于面臨縣直事業單位人員提拔的壓力,也難以行得通,所以嚴重挫傷他們的積極性。
當前,鄉鎮干部經濟待遇普遍偏低,收入水平與工作強度、工作環境不匹配,導致該休息的休息不了、該補償的難以補償,于是產生得過且過思想。有部分干部上班遲到早退,工作散漫,作風不實;有的干部存在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思想,導致出勤不出力、人到心不到,更有甚者,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懶政、怠政。加上權限限制,鄉鎮政府很難自行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勵制度,從而難以調動起鄉鎮干部的工作熱情,普遍存在“干好干壞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現象。
鄉鎮領導班子成員由上一級組織部門管理,交流往往不存在問題。而一般鄉鎮干部由于政策的限制,無論是橫向鄉鎮之間,還是縱向鄉鎮與縣直之間,交流渠道均不順暢,難以實現正常流動。由于每個鄉鎮的編制數量一樣,人員相對固定,建設任務相對較少的鄉鎮干部相對輕松,建設任務較重的鄉鎮人員嚴重不足。這種政策壁壘造成難以根據各個鄉鎮建設任務的輕重統籌使用全縣的干部資源,造成新的不公平。
在干部教育培訓方面,針對鄉鎮領導班子成員組織的培訓較多,但往往參加培訓的是分工相對較少、可以走得開的班子成員,其他班子成員則由于工作忙而難以走開。針對普通干部組織的培訓較少,影響了其能力素質的提高。
2005年的鄉鎮機構改革考慮到由于農業稅的廢除使得鄉鎮政府工作量大大減輕,鄉鎮政府的職能由原來的管理轉變為服務,但沒有考慮到隨著形勢的變化,鄉鎮政府承擔的任務更加繁重,當時所確定的鄉鎮編制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實際發展需要,亟須隨著形勢的變化予以調整完善。因此,建議上級相關部門加強調研,深入實際了解情況,適應新形勢的變化,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適度增加鄉鎮編制,合理調整行政編制人員和事業編制人員的比例和收入水平,確定一個規模合理的鄉鎮干部隊伍和收入水平,減輕鄉鎮干部的工作壓力,進一步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中辦印發的《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根據鄉鎮工作需要按編制員額配備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全縣鄉鎮范圍內對鄉鎮編制實行動態管理、調劑使用”。但是,在現實操作層面,面臨很多政策壁壘,難以貫徹實行。因此,建議省、市出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配套政策,對原有的不合時宜的政策進行修改完善,為配備鄉鎮干部掃清障礙。針對缺編現象,有計劃地向上級部門爭取分批次逐步增加鄉鎮工作人員招錄數量。同時,將縣直單位想干事、有能力的年輕干部下派基層鍛煉變為常態。對于新招錄的公務員和省選調生,規定最低服務年限應為5年。對于工作人員年齡、性別、專業結構不合理的鄉鎮,通過交流和培訓逐步改善其隊伍結構,有效解決鄉鎮干部后繼乏人、人才斷層等問題。
認真落實《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注重從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爭取支持,修改完善配套政策,打通事業編制人員晉升通道,調動事業編制人員的積極性。注重提高政治待遇,加大對優秀鄉鎮干部的選拔力度,堅持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肯干事、群眾公認的干部選拔上來。對長期在鄉鎮工作尤其是在艱苦環境下取得突出成績的干部,優先提拔使用;對特別優秀的,要大膽提拔重用。經濟上,積極向上爭取政策支持和資金支持,提高鄉鎮干部待遇。完善鄉鎮機關基礎設施,重視文化娛樂場所建設,努力改善鄉鎮干部的辦公條件和生活環境。保障鄉鎮干部的休息、休假等權益,開展形式多樣的娛樂活動,豐富鄉鎮干部的業余生活,提升鄉鎮干部生活質量。組織鄉鎮干部外出參觀考察,拓寬其視野,使其增長見識。
出臺相關政策,讓鄉鎮干部在同一工作地域、同一崗位滿一定工作年限后,必須進行異地交流,激發鄉鎮干部的工作熱情。選派鄉鎮干部到上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學習鍛煉,到發達地區或先進地區掛職鍛煉。同時,著力解決鄉鎮和縣直單位之間干部交流不暢的問題,引導縣直單位年輕干部到基層建功立業。
建立健全鄉鎮干部教育培訓的長效機制,制訂鄉鎮干部培訓計劃,分層級對鄉鎮干部開展精準培訓,確保鄉鎮干部每人每年至少參加一次集中培訓,達到《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規定的“鄉鎮干部每年參加各類學習培訓累計一般不少于12天”的要求。在培訓內容上,按照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結合鄉鎮干部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特點,以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產業技能等為基本內容。在培訓方式上,充分利用縣級黨校和職業技術學院等教育基地,以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短期培訓班為主,進行專題培訓。同時,鼓勵鄉鎮干部多渠道進行學歷提高教育,鄉鎮政府對干部學習所需經費予以適當補助。
建立健全鄉鎮干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對鄉鎮干部加強監督管理。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對鄉鎮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早糾正,對違法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失職干部嚴肅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