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court)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主要通過審判活動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院青年干部隊伍建設調研報告【匯編五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法院青年干部隊伍建設調研報告1
“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國的王侯。”法官隊伍建設好壞是司法權力能否公正有效實現的重要保障,而法院執行隊伍建設是法院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法院事業興衰成敗。如何抓好新時期法院執行隊伍建設是人民法院當前必須重視的重大課題。在當前新的歷史發展時期,法院的執行工作遇到了許多靠以往經驗難以應對的新措施、新問題,特別是新實施的民事訴訟法賦予了檢察機關對人民法院執行行為、執行措施監督的權利,為法院執行工作提出新的挑戰。如何面對新挑戰,打造一支經得起監督考驗的執行隊伍,是我們急需解決的難題。
深化執行體制改革優化執行管理體系
法院執行工作機動性、及時性、準確性、分散性、社會協助性等特點,決定著執行干警不僅要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而且需要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一)執行隊伍存在的問題。
人民法院執行難已經成為全社會公認的事實,這與執行隊伍的管理有一定的關系。隨意伸長執行期限,幾乎存在每個法院、每位執行人員。法律規定了審判案件的審結期限,如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了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在6個月內審結。而執行案件的結案期限則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執行若干規定第107條雖然規定了一般民事執行案件應在6個月內執結。但是實際上并非如此,由于執行工作不規范,仍然存在對申請執行人缺乏有效的調查財產的手段和途徑,對法院調查當事人財產狀況的權力不夠明確;對被執行人利用法人資格或其他合法形式主義轉移財產、規避執行缺乏相應的對策;對免除執行的財產范圍缺乏明確的規定;對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協助執行義務缺乏統一的規定;對中止、終結的法定情形界定不清等。這些方面所存在的問題,恰恰為執行人員消極執行或亂執行提供了理由,用一些執行人員的話說,這個案件我說執行不了,找誰也沒有用。我要想執結,很快就會想辦法執結的。目前,執行機構中執行人員之間仍然吃著“大鍋飯”,干與不干都一樣,執結多少都一樣,人與人之間不存在競爭,每個人都拿地方財政部門給開的那點工資,至于實行什么執行制度、執行方法、方式改革似乎同執行員沒有關系,過分強調程序主義,只要按法定的程序走完每一步,即使一分錢沒有執行到位,我的工作也干了,別人誰也沒有辦法。這種舊的管理模式如果不改,就不能充分發揮執行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外部制度再健全也沒有用,因為外因是通過內因來起作用的,只有設法充分調動執行人員的積極性,才能提高案件的執結率,才能使執行人員不斷設法提高自身的政治、業務素質。
(二)執行隊伍應實行垂直管理
中央(99)11號文件明確提出了高級人民法院對本轄區的執行工作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協調。黨的十八大三中全會也明確了司法體制改革。這也是針對我國的國情提出,主要是為了遏制和克服地方部門保護主義。現在感覺效果不明顯,盡管通過采取提級執行、指定執行、交叉執行等方式執結一批積案,但是由地方法院執行機構的人、權、物歸地方管理,因此沒有從根本鏟除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思想的根源。高級法院的統一管理和統一協調,實質就是統一領導,對執行人員業務的統一管理,對案件統計的統一管理。沒有對執行機構、執行設備統一管理。筆者認為,要想實現高級法院對執行工作真正統一管理、統一協調,必須將中院、基層院兩級法院人、權、物統一到省高院,執行員的工資由省財政支付,執行人員的任命、調動,由省高院從執行機構所在的法院審判人員中擇優選擇,地方人大可以任命審判員,但執行人員不需地方人大的任命。地方人大若免去執行人員的審判員資格,可以先由高級法院免去執行人員資格。執行機構的`執行裝備由省高級法院統一調配,統一管理。
高級法院對下兩級法院執行機構實行垂直管理,統一領導,并不意味執行機構脫離當地法院而獨立。有人提出將執行機構從法院脫離出來交地方行政機關,獨立于政府,這樣對抗衡地方保護主義和行政干預執行的能力會大大降低,更不利解決執行難,也不利于執行機構內部執行權的行使。
高級法院對下兩級法院執行機構統一領導,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執行機構內部應實行三權分離,即執行實施權、執行裁判權和執行監督權分離。建立互相制約、互相監督和互相協調的權力運行機制。筆者建議,隨著基層法院受案標的額的增加,中院執行一審案件的數量將逐漸減少。中院執行機構可不設實施庭,對受理執行案件可以將案件委托轄區內的任何一個基層院執行。中院執行機構可設裁判庭和監督庭,裁判庭主要對基層院裁判不服的裁決案件進行復議裁判。監督庭一是對基層院執行案件監督,執行人員監督,同時負責轄區內法院執行機構案件的協調、管理,如對于一些有重大影響執行案件統一調配轄區內的執行警力集中執行,以擴大影響。監督庭人員每年拿出大量時間制定對執行機構、執行人員、執行案件的考評細則,監督考評經過。為了體現考評公正、公開,監督庭在考評過程中可以邀請社會其他人員包括當事人在內,對執行機構、執行人員進行考評。
基層法院執行機構執行權分權,可以根據執行機構人員多少來靈活確定,執行人員少的執行局,可只設實施庭。裁決庭可以臨時組成,也可以將裁決庭納入院內審判庭,由其他庭審判人員進行聽證裁決。中院可以對基層院執行案件統一指揮、統一管理,確定執行方法。基層法院執行人員的監督可由中院監督庭、本院審理委會、院黨組和執行局長共同監督。
(三)、執行隊伍要引入競爭機制
水無勢差不會流動,社會無競爭、無失業就不會前進。要打造一支過硬的執行隊伍,開展好執行工作,更好地實現公正與效率,就必須打破現在大鍋飯的現象,必須實行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管理機制。將企業管理理念的項目管理機制引入執行隊伍的管理。執行法官可以“承包”案件,包數量,包質量,包效率。以執行人員辦案的公正、高效、快捷等標準來衡量辦案能力的標尺。執行機構每年應留有待崗或下崗的名額,對于年終綜合考評不合格的人員,高院要堅決實行末位淘汰制。只有這樣才能充分調動執行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執行人員才能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才能有一種競爭感、責任感。那時執行工作所進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才能得到有效的實施。才能更好對面對人民檢察院對民事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
規范執行行為提高案件質量與效率
規范的執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潔高效的生命線。人民法院管理執行隊伍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確立規范執行,促進執法公正與效率的思想理念
首先規范執行指導思想。司法權是至關重要的執政權,必須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強化隊伍思想政治建設要從理想信念入手。因此,執行人員必須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正確處理好依法獨立審判與堅持黨的領導、接受人大監督的關系。在司法實踐中,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打牢公正司法的政治思想基礎。在踐行依法治國理念上,堅持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在踐行司法為民理念上,把滿足人民群眾司法新需求,作為執行工作的出發點、落腳點和檢驗標準;在踐行公平正義理念上,堅持秉公執法,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并重,以公開促公正;在踐行服務大局理念上,正確處理好服務大局與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關系,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系,司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關系。真正做到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不動搖,始終堅持維護社會穩定不動搖。
其次規范執行用語、執行行為。良言一句暖三冬,語言是開心的鑰匙。現在一些執行案件當事人纏訴、鬧事、上訪,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部分也是由于我們執行人員的執行用語不文明,人文素養不高所造成的。工作中經常把自己的私憤發泄在當事人身上,冷言冷語刺痛他們,有的甚至惡語中傷,使本來是一件小事愈演愈烈。因此,執行人員不僅應當做到熟知法律業務知識、辦案程序嫻熟,而且還應當學習哲學、心理學,了解中國傳統道德和法律文化的關系,廣泛了解社情民意,百姓疾苦,公序良俗,人情事理等。執行人員具備了充實的法律知識,同時具備以上豐富的人文知識素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個人修養,就會使司法工作能力達到一個新的境界,在執行工作中就能有效克服就案辦案、機械辦案等不良傾向,真正做到嚴格依法辦案、以情辦案。
(二)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是規范執行行為的基礎。
建立健全與執行工作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加強對執行案件從立案、發執行通知書、查封、扣押、評估、拍賣等一直到結案審批各個環節的規章制度的制定,力求用規范的制度來規范各項執行工作,是開展好執行工作的重要前提。根據執行規律和相關程序可以將執行案件的整個流程,分為4個階段,即執行案件受理審查階段,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階段,強制執行階段和結案報批階段。每一個階段從工作流程、工作的時間節點要求和監督檢查等再制定更具體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對制定出來的各項制度的學習掌握,是每個執行干警業務整訓的重點。制度實施過程中堅持所有的管理措施都以被人接受為前提,因為在制定時已經讓大家共同參與,允許大家提出不同的意見和看法,大家理解了。在實施過程中難免會有人不理解,對一些規章制度的遵守不重視。這就要向大家講明道理,增強監督與被監督的自覺性,強化監督本身是對大家的一種愛護,同時也是一項制度,所有的人都沒有例外,它與對人的信任與否沒有關系。規范執行行為不限于8小時之內,由于執行工作的特點,決定執行人員不能整日不離法院。這就要求落實制度可以變換形式,如通過交談了解執行人員的思想;以家訪或電話訪問了解干警8小時以外活動,一些舉手之勞的事情同樣可以起到監督制度的實施。
(三)以執行期限為主線,嚴格執限管理促進執行效率。
由于執行工作需要社會參與,有關部門協助,外加上我國公民財產不透明等因素,造成一些案件受人為因素影響久拖不結。因此,在管理上必須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及執行人員違法處分辦法執行。堅持抓案件流程中法定環節的節點管理,特別是強化對其中重要環節的執行案件執行期限的監控。首先,著重抓住執行案件三個環節的時間控制。第一,一般案件在3個月內執結。當案件執行期限到了還有一個月時,承辦人須向庭長報告案件執行的流程情況并提出執結案件措施和方案;第二,當執行期限達6個月時須由承辦人提前10天向局長提出書面報告,經局長審核同意后再由院長報批延長3個月執限。其次,為預防超執限發生,執行法院應設置案件執限預警制度,審判管理辦公室在每月低前以書面形式對將近6個月的案件亮出黃牌警示。承辦人無故超執行期限的,案件管理辦公室在季度考核中對執行局予以扣分,執行局將扣分分解責任到人。執行法院可以將執行人員的聯系方式及所承辦的案件《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及執行人員違法處分辦法和紀檢監督部門監督電話張貼墻上,便于當事人對執行期限的監督。除此以外,應注重對工作中容易發生的一些環節,重申辦案過程應嚴格按照民訴法、最高院及高院關于執行程序方面的操作規定。例如,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強調承辦人應在收案后3日內發出;對委托代理人代理權限事項要仔細查看委托權限,防止代理權限不清;送達回證上非當事人本人簽收的,應在備注欄內寫清代收人身份與當事人關系;在案件裁定中止前,承辦人應將所有的證據材料向相關當事人公開,克服對案件中止的隨意性。
(四)抓住典型事例,開展執行法官職業道德警示教育。
對執行隊伍的管理一方面要通過一級管一級,一級抓一級,嚴格各項制度規范的執行和監督,做到常規管理常抓不懈,常查不怠,從而使全體執行干警在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中積極地工作。另一方面,要經常開展專題警示教育活動,按照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要求,針對少數執行人員作風粗糙拖拉、態度生硬粗暴、采取執行措施不規范、隨意性較大等問題,要人人查擺問題,抓落實整改措施,抓制度規范建設,督促整改。要嚴格遵照“法官職業道德規范”和“法官行為規范”的要求,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五個嚴禁”的規定,加強對重點案件、重點環節、重點人員的監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結合起來,嚴格控制可能發生問題的環節,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切實解決“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問題。對查出問題的干警要公開處理,以警示他人,努力實現執行隊伍不出事,案件不出錯。
(五)抓住熱點案件,注重言傳身教的示范表率作用。
要規范執行行為,領導必須率先垂范,領導必須起到帶頭示范作用。領導干部言行影響著干警的行為,執行制度必須一視同仁,凡要求別人做到的領導自己首先做到,讓下屬口服心服,對于一些執行熱點和難點,易激化矛盾的案件,院庭領導要帶頭辦理親自指揮,用規范的執行行為和良好的執行風范為執行干警展示榜樣的風采。
法院青年干部隊伍建設調研報告2
???恰逢當下司法改革前沿的新時期,我國在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實現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周強院長也在20xx年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代表最高人員法院作出要“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莊嚴承諾,由此吹響了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的號令。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執行難這一長期困擾我們的司法難題,在規定時間內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既定目標,我們亟待建立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法院執行工作隊伍。只有建立職責清晰、運行規范、管理科學的執行隊伍,才能為破解執行難問題奠定堅強的組織基礎。
調研目的
???近年來,五河縣人民法院認真貫徹上級法院要求,通過對執行工作的細化指導,責任領導,加強對執行干警隊伍的思想教育,綜合業務技能,個人素質的提升,規范執行工作管理,積極創新執行方式,加大強制執行力度等有效措施,推動了執行工作的有效開展和執行干警隊伍的組織建設。先后被安徽省高院評為“執行工作先進法院”,蚌埠市中院評為“優秀庭室”,榮立“集體三等功”一次,已經連續四年在全市法院執行工作考核評比中斬獲第一,更有一位干警獲得“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榮譽稱號。
???五河法院在加強隊伍建設方面已作出了一些積極有效探索,采取了一些切實可行的措施,絕大多數執行干警能夠秉持盡職盡責,默默奉獻,勤專業務,開拓進取的優秀作風,執行隊伍的整體素質和發展的總體趨勢是極好的,但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如何抓好新時期法院執行隊伍建設是人民法院當前必須重視的重大課題。在當前新的歷史發展時期,法官隊伍建設的好與壞將直接影響到司法權力獲得程序性保障的有效實現問題。法院執行隊伍建設是法院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我國法制事業建設的興衰成敗。而現階段的執行難問題已經逐漸發展成為一種普遍性的社會問題,這如果僅僅依靠以往經驗是難以有效解決的,如何面對新的挑戰,打造一支經得起考驗的執行隊伍,是我們急需解決的難題。
???五河縣人民法院積極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調研全國法院執行隊伍情況的通知》的相關要求,根據執行體制改革工作的需要,結合法院執行隊伍及執行工作實際情況,從院執行人員總體情況、執行人員轉警意愿及其他情況、法官和執行員、法官助理、書記員、司法警察等司法輔助人員的組織架構情況及職責分工、如何配合審執分離改革,建立科學的司法警察參與執行模式、執行裁判庭的設置情況及有關執行體制改革的其他意見和建議六方面闡述分析法院執行隊伍整體建設情況,認真開展此項調研,以五河法院作為基層法院的這一視角,為上層執行體制改革工作提供一些實踐性的意見作為參考,為改革工作添磚加瓦,“自下而上”得貢獻些許“微薄之力”,現將調研結果總結如下。
基本情況
???1、法院執行人員總體情況
????五河法院執行局現有工作人員13人,11人為在編,2人為聘用制法警。13名干警均是漢族,其中11名為男性,2名為女性,平均年齡為32歲,除一人為專科學歷外,其余12人均為本科學歷。執行干警年齡結構方面,39歲以下9人,40-49歲3人,50-59歲1人。執行局職務方面,有員額法官4人,非員額法官3人,書記員3人,司法警察3人,13人中局長一名,副局長一名。在職級方面,副科1人,科員9人,辦事員1人,聘用人員2人。
???2、執行人員轉警意愿及其他情況分析
???在五河法院執行隊伍中,愿意轉警人數為1人,年齡為33歲以下,職級為科員,職務為書記員。眾所周知,法院執行工作是相當艱苦的,一個復雜案件的順利解決,從立案開始,到審判再到執行需要經歷一個漫長的過程,究其原因,是因為審判及執行工作自身特有的性質。法院執行工作具有機動性、及時性、準確性、分散性、社會協助性等特點,這不僅決定著執行干警要具備過硬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還需要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成為法院執行隊伍中的一員,尤其是成為一名法官來說,需要經過兩場國家級考試,其一為公務員考試,另一為司法考試。很多年輕人在考過公務員考試,進入法院以后,因為法院工作業務的繁忙與法院執行工作的繁瑣,“五加二,白加黑”的執行“常態”,自始至終忙于案件執行工作,至今未能通過司法考試。以五河法院執行案件收結案情況來說,20xx年全年執行案件收案接近1600余件,財產保全收案230余件,全年執結案件1700余件,人均結案240余件,可想而知執行案件工作強度何等之大。而司法考試沒有通過,在成為員額法官的道路上缺失了先決條件,自此萌生出轉警意愿,同時考慮到現階段實際待遇問題,同為法院工作人員,作為法院的司法警察的待遇要比同年進法院的其他人員高出很多,于是從執行隊伍中轉為司法警察也在情理之中,無可厚非。
???在此前召開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提出“將積極穩妥開展審執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推動在各級法院探索設立執行裁判庭,探索執行實施機構實行警務化模式”,此論斷將執行權改革由頂層設計延伸到實踐操作層面,使得執行權改革下的警務化途徑得以實現。審執分離下的執行警務化改革模式意味著執行實施機構可以在具有執行權的基礎之上更加強化了執行工作的行政化屬性,可以有效化解實踐中執行權運行的種種障礙和弊端,警務化了的執行干警只需要配合執行裁決庭法官的命令,完成點狀的工作任務,筆者認為這是符合執行規律,體現執行思維的,有著實踐性的指導意義。
???同時,對于意愿轉警,筆者總結了大部分執行人員最為關心的幾個問題,總結如下:(1)身份轉變問題。在審執分離改革后,執行局人員中,已通過司法考試并且已經任命為審判員的非入額法官今后的身份問題該如何解決?部分執行法官是堅決不愿失去辛苦得來的審判員身份,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2)各部門之間人員輪崗問題。雖然在司法改革后,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但各審理庭與執行局仍然同屬法院內部庭室,在今后的人員交流方面,已經納入警察序列且又通過司法考試任命為審判員的非入額法官能否再重新獲得去審理庭交流的機會?審執分離是否意味著審理與執行決然隔閡,門已關死,再無進出;(3)未轉警人員今后的待遇問題。執行人員經常出外勤,大多時間奔波在外,勞累不說,正常休息的日子都得忙于執行案件,在待遇方面今后是否能夠給予相應的提高。
???3、法官和執行員、法官助理、書記員、司法警察等司法輔助人員的組織架構及職責分工情況
???五河法院執行局辦案采用分小組的模式。設有兩組案件執行組,每組三名執行法官,配備一名書記員,共同協助,配合辦案。設有訴前保全案件組,配備有一名執行法官和一名書記員。另設有法警組,內有三名法警,配合其他小組案件執行。在辦案中如有重大疑難案件將會組成合議庭,由合議庭評議案件。
???審執分離后,我院在執行局內部設立執行裁決庭,保留3-4名法官,以組成合議庭裁決各類執行衍生案件。在當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之下,執行難的一大阻力便是案多人少的壓力,這一問題在各基層法院尤其突出。如何用有效的司法資源來處理逐年增多的執行案件便構成了執行的一大難題,在現有的司法資源之下,合理有效優化執行配置,將執行案件進行繁簡分流是解決執行困境的可取之道。
???從現實情況來看,若一味對所有案件按照同樣執行過程和程序進行處理,只會導致案件積壓,不僅不能解決案多人少的壓力還可能因執行效率低下激化當事人與法院的矛盾,降低司法公信力。公正是司法永恒的主題同時效率仍需兼顧,在可供執行財產的控制上、變現上都需要注重效率,遲來的正義等于非正義,要盡可能多、盡可能快的解決執行案件,打擊失信人,維護本地區的司法權威。
???五河法院經過深入調研,廣泛汲取各地法院優秀、先進的執行理念,結合本地實際,經過分析,在實體法律對各種規范調整的同時,也對性質不同的案件適用不同的執行方法、執行措施,從而將執行案件進行區分,實現“簡案簡執,難案精執”的具體方針,推進執行案件程序良性循環。
???通過“審執對接一條線”、“評估拍賣一條線”、“查詢凍結一條線”、“系列案件專人負責”、“關聯性案件小組協作”、“集團性案件團隊配合”等多重辦案模式從而優化執行程序,整合執行資源,達到全局統一指揮、條塊管理,精細配置的案件分流模式。
???近三年來依靠各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利用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律師事務所、人民調解員等基層政法資源,及時高效地化解執行矛盾,并陸續開展了“反規避執行專項行動”、“涉金融執行積案專項行動”、“涉民生案件執行專項行動”等多個專項執行活動,執結涉金融機構執行積案213件,執結標的額717.8萬元;執結涉民生案件509件,執行標的額897.76萬元,受到社會各界一致好評。
???4、如何配合審執分離改革,建立科學的司法警察參與執行模式
???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互分離體制,實際上就是要求法院審判和執行工作在人員、機構和職能等方面相互獨立、互不隸屬。也就是說,案件的審判權由法官行使,執行權由執行員行使;法院審判庭負責案件的審判任務,執行機構負責執行生效裁判;從事案件審判工作的部門不得執行案件,執行案件的機構不得審理和裁判案件。法官和執行員是兩支相互獨立、彼此并列的法院隊伍,它們不能相互混淆、職能交錯。
???司法警察是法院領導、管理、調動、指揮的一支武裝力量,實行半軍事化管理,具有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和機動性,依法可以使用武器、械具,擁有強大的威權和震懾力。司法警察參與民事執行,適應民事執行強烈的對抗性、沖突性、暴力性的需要和效率性、正義性的價值追求,能克服法官或司法行政官執行的機動性差、威脅性小、強制性弱等弊端,顯示出良好的執行績效。
???為破解執行難題,實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充實執行力量,提高執行效率,經五河法院院領導研究決定,根據法院執行工作實際,從該院司法警察大隊中抽調幾名綜合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身體素質過硬的年輕法警,派駐執行局,協助執行法官組成一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的執行機動隊伍,兼顧警務保障和執行保障任務。
???五河法院執行局法警的工作任務主要是在案件強制執行過程中,配合執行人員依法采取措施,保障執行工作的順利進行。重大的執行案件和強制執行案件都有執行局法警參加,切實保障執行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被執行人的阻撓或者破壞執行工作的進行。司法警察參與強制執行主要有以下兩方面重要意義:一是有助于執行內容的順利實現;二是有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駕護航,維護司法權威。
???執行局法警的職責范圍如下:一是維護執行現場的秩序,制止被執行人及其他人的違法行為,保障執行工作的順利進行。二是保障執行人員及各種裝備的安全。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會經常性遇見以暴力阻撓執行工作的被執行人員及其家屬,對執行人員圍攻、侮辱、毆打的時間在各地均有發生已經屢見不鮮,給執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威脅。通過警力的增援與加強,可以保障執行過程順利進行及執行法官的人身安全,達到執行威懾力的良好效果。三是協助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的送達。四是看護好查封、扣押、凍結和沒收的財產與物品,防止被執行人或他人進行搶奪、破壞。
???在當前我國法院審執分離司法改革的情況下,如何運用法律思維整合司法資源,深挖內部潛力,進一步發揮法警參與執行的積極作用,形成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合力,法院系統乃至社會各界均在謀劃和建言。筆者認為,司法警察參與執行模式的工作機制日臻完善須從以下四方面改進:
???1、確立明確的執行警務保障法警數量比例。筆者認為最完善的執行模式應該由一審、一書、一車、兩警所構成的執行法官“單組作戰”模式。這樣執行效率才能倍速提升,在提高了執行工作效率、執行威懾力、執行強制性及執行兌現率的同時,又能夠最大限度保障執行法官的人身安全。
???2、采取長期駐警的法警參與模式。執行局與司法警察機構二者具有工作性質的相近性、職能的關聯性、人員的交叉性和職責的法定性。因此,應當而且可以將執行局與司法警察機構整合,駐執行局法警發揮執行隊伍“110”的作用,主要負責協助扣押、拘傳、拘留等司法強制措施,在執行中起到了威懾作用。打破八小時工作制,隨時待命,是“司法警察中的特警”,法警派駐執行局的做法為保障執行任務的安全和履行執行強制措施提供堅強有力的后盾。
???3、加強執行法警內部管理,強調協同配合。派駐執行局法警總體定位是聯合指揮、配合執行、服從指令、快速出警。注重制度化管理,合理制定法警操作細則,規范執行行為,實現執行全程監管,提升執法力度。革新職能理念,堅持依法執行,文明執法,司法為民,加大執行宣傳,引領輿論方向。合理安排警務和執行工作,發揮團結協作,主動快速的特點,增強凝聚力。建立獎懲考核機制,加強法警裝備和風險防范。
???4、創新工作模式,構建長效機制。積極探索駐執行局法警未來發展路徑,即明確執行實施權由法警行使,執行法官主要承擔執行裁決權,督導重大裁判事項的決定和實施,形成執行法官與法警有章可循、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彼此制約的工作格局。同時,鼓勵法警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嘗試依據法院內部文件任命為執行員,從而充實執行力量,有效提升法警執行隊伍的執法水平。
???5、關于執行裁判庭的設置情況,裁判庭與執行局的職能分工及相互關系
???長期以來,執行思維屈居審判思維之下難以伸展,執行規律隱身于審判規律之中難以獨存,執行裁判庭的設立旨在落實執行權的司法權屬性,執行權改革以審執分離為切入點,以執行實施權和裁決權分離為基本路徑,當可有效化解實踐中執行權運行的種種障礙和弊病,使之步入順暢運行的科學軌道。法院執行員不是法官,法官行使審判權,執行員行使執行權。執行員的工作職責是由執行權的性質決定的。執行權從根本上看是一種行政權。執行員的基本職責就是保證法院生效裁判得到強制執行。
???五河法院執行局,設有執行裁判庭,有著3-4名員額法官,裁決執行過程中涉及到審判權領域的爭議問題。根據我國法院組織法的規定,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如果需要對執行對象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利作出處理決定,如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搜查、拘留、逮捕措施等,應當由法官作出命令。執行員得到法官的命令后,才能實施具體的執行措施。執行程序中發生的異議或者重大爭議,屬于審判權的范疇,應當由法官進行處理和決定。執行員行使的執行實施權,而不是執行裁決權。
??在由于執行權是行政權,執行體制是一種行政性體制,因此,筆者認為,上下級法院執行工作應當采取統一管理、統一指揮模式。具體說來,就是各級法院建立相對獨立的執行機構,執行機構既獨立于審判部門,也獨立于法院司法行政部門;上下級法院執行人員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下級執行機構應當服從上級執行機構的指揮。執行裁決權由執行裁判庭的法官集中行使執行裁決權,從而實現審判權與執行權在法院內部的相對分離。
???6、有關執行體制改革的其他意見和建議??
???從過往來看,我國從未設置過獨立的專業執行機構。因此,在審執分離改革的背景之下,執行體制改革應循序漸進。改革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問題:第一、強化執行隊伍建設。執行隊伍薄弱,執行人員數量嚴重不足,且執行人員年齡結構偏大,在具體案件的辦理過程中存在體力與精力不足的情況。同時,隨著案件數量的逐年增加和各種活動的開展人案矛盾突出,執行員承受的巨大的工作壓力和心理壓力。第二、嚴格任職條件。根據法院轄區的人口和案件數,合理配置執行員人數。新進執行員必須通過公務員考試,并經執行員職業培訓合格,由司法行政機關任命。第三、調整收入結構。為提高執行員的主觀能動性,打擊消極執行、怠于執行,建立相應的獎勵懲戒考核辦法,對于順利執結的案件,給予承辦人員相應的績效獎勵,反之則予以扣除。
法院青年干部隊伍建設調研報告3
XX法院按照“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的思路,全面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經常對標對表開展黨的建設,確保法院各項事業沿著正確政治方向發展。
一、做法與成效
一是堅持“以黨建帶隊建促審判”的黨建思路,充分發揮院黨組的核心領導作用
把黨建工作作為班子建設的“一把手工程”,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核心作用,著重在團結、務實和發揮表率作用上下功夫。院黨組不僅定期研究黨員隊伍和黨建工作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不斷學習和總結黨建工作的經驗,探索貼近黨員實際,富有法院特色的黨建工作模式,提升黨員干部重視黨建工作的思想意識和自覺參與黨建工作的熱情,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而且在多項工作中始終將黨建工作融入到法院整體工作來安排部署,與審判工作同規劃、同檢查、同獎罰。在推進績效考核中始終把公正司法與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作為衡量黨員先進性的重要標準,使黨建工作作為一項硬任務、硬指標落實到全體法官的執法活動中去,成為人人參與的“重點工程”。班子成員始終做到了,工作上率先垂范、精誠團結,思想上肝膽相照、密切配合,生活上相互關心,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和優良品德去影響和激勵法官。
二是堅持理論學習與審判實踐相結合的工作理念,充分發揮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我們針對思想政治工作的經常性、滲透性特點,改進學風,制定計劃,圍繞“立黨為公、司法為民”的指導思想,構建以黨組中心組帶頭學、全院干警集中學、支部組織學等多種形式的學習機制,采取院領導集中講授黨課、邀請專家教授進行黨課專題輔導和撰寫心得體會文章、以及筆記展評等形式,扎扎實實的組織全體干警的政治學習。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通過黨組中心組學習、專題培訓、自學等方式,引導全體干警在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樹牢“四個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組織辦案能手和工作標兵到革命圣地延安接受紅色教育,提高黨性修養,堅定政治方向。積極組織干警參加上級舉辦的“法官大講堂”、“政法大講堂”和專題培訓班,選送優秀人員到法官學院學習。強化對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學習,提高法律適用水平。
三是堅持開展豐富多彩的黨建活動,充分發揮潛移默化的作用
健康向上的工作環境能夠激發人的工作活力和熱情,能夠創造出良好的工作效果。開展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動,既能夠使法官在潛移默化中陶冶情操、凈化靈魂、升華思想,又是加強黨建工作的有效手段。為此,我們立足法院特點,堅持以人為本,通過理論研討、專題輔導、民主生活會、業務知識競賽、主題演講、書畫攝影比賽、文體比賽等形式,開展了內容豐富的主題活動,在全院形成了健康向上的良好風氣和氛圍,在積極健康的黨內生活中增強黨性觀念和黨員意識,切實做到黨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義在心中。同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我們還積極開展了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和“送溫暖、獻愛心”等有意義的社會公益活動,做到既發揮干警的內在動力,又能激發黨組織的生命力和戰斗力,鼓勵黨員在觀念上與時俱進、在行動上開拓進取、在工作上愛崗敬業,優質高效地完成審判任務。
四是堅持司法為民宗旨,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
法院黨建工作成效的好壞,最終體現在司法為民的踐行中,就是要在群眾最困難最需要幫助的時候,黨組織和黨員應當伸出授助之手,向群眾送去溫暖和關懷,這既是黨的先進性的客觀要求,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為此,我們堅持在思想觀念上做到“司法親民”,在工作措施上做到“司法便民”,在實際效果上做到“司法利民”。先后建立審判流程公開、司法文書公開。立足為民宗旨,切實關注民心向背,把人民是否滿意做為檢驗法院工作成色的主要標準。以智慧法院建設為契機,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全面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建設,實現當事人足不出戶,即可了解案件審理進程、查詢生效裁判文書、觀看庭審網絡直播。12368訴訟服務熱線正式啟用,方便群眾查詢案件、訴訟咨詢、聯系法官。配備流動巡回審判車,對鄰里矛盾、“三養”糾紛等群眾關注案件,采取現場開庭,方便群眾訴訟。
五是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常抓不懈,充分發揮監督約束的作用
反腐倡廉既是法院隊伍建設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焦點。為此,我們教育引導法官必須忠于法律、剛正不阿、廉潔自律,正確對待和行使人民給予的權力,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做公眾的表率,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不為金錢所誘,不為人情所惑,不為關系所擾,努力塑造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不斷提升司法的社會公信力。在平時工作中我們將司法廉政監督與黨內廉政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嚴肅整頓院風院紀,完善干警廉政檔案,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持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見等制度落實,從上下班考勤、會風會紀、開庭著裝、窗口服務等細節入手,專門出臺《會議管理規定(試行)》。建立健全作風建設督查機制,實現周督查周通報,形成了作風建設抓常抓細抓長的有效機制。持續開展黨規黨紀教育,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以案明紀、以案促廉。堅持暗訪、查處、追責、通報四管齊下,從嚴從實整治“四風”和“六難三案”問題。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執法辦案放在同等重要位置,院黨組堅持每月研究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每月梳理一次違法違紀線索,全面推進反腐敗斗爭。
二、存在的問題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法院黨建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個別黨員干警思想認識有待提高。個別黨員干警重審判、執行輕黨建的現象依然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片面認為審判、執行等業務工作是硬指標,黨務工作是軟任務,黨建工作被視為業務工作的附加,黨建工作擺不上應有的位置,沒有把黨建工作貫穿融合到日常業務工作中去。
二是黨務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強。法院案件多、任務繁重,整天忙于審理案件,難以抽出有效時間,深入學習黨的政治理論、方針政策和黨務知識,導致政治理論修養不足,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不足。
三是學習形式單調,活動缺乏載體。黨建活動往往局限于一些黨建知識、黨的會議決定、領導人講話、上級文件的學習,且不能很好地聯系本單位實際,一人臺上講,眾人臺下聽,照本宣科,不能激發大家的興趣。黨建活動缺乏鮮活生動的內容、豐富多彩的形式,對黨員沒有吸引力和感召力,影響了黨組織活力。
四是案多人少,業務與黨建工作難兩全。近年來,法院案件逐年上升,為了應對案多人少的壓力,法院把精干力量都充實到了辦案一線,這些人員政治素養高、業務能力強,在辦案數量增加的情況下,還承擔了院內的黨務工作。因此,在多數情況下,法院把主要精力和時間都放在了執法辦案上,而弱化了黨建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XX法院將牢牢把握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這條主線,繼續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工作思路,自覺服務大局,突出工作重點,推動中央、省委和市委、縣委重要任務在法院落地見效。
一是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始終把講政治當成生命線,善于從全局謀劃部署推動法院的整體工作,突出抓好司法體制改革、黨風廉政建設和智慧法院建設三項重點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定不移護航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切實承擔起人民法院踐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事業建設者和捍衛者的政治責任。
二是嚴格落實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把抓好黨建貫穿于法院工作始終,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不斷從內容、形式、載體、方法、手段等方面改進和創新黨內政治生活,使每個黨組織都成為激濁揚清的戰斗堡壘,每個黨員都成為扶正祛邪的戰斗員。
三是打造法院黨建工作亮點,掀起比學趕超創先爭優的氛圍。通過開展先進黨支部、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優秀黨員評選活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加強探索、總結和實踐,努力推出特色工作和黨建創新品牌。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中心組學習制度,采取一學一報,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法院青年干部隊伍建設調研報告4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和區委關于新形勢下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意見,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我院隊伍建設,不斷增強政法隊伍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一、加強思想政治建設
(一)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堅持把堅定的理想信念作為法院隊伍的精神支柱和政治靈魂,持續抓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教育引導法院干警進一步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樹立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提高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加強法院領域意識形態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引導,堅決抵制西方錯誤法治觀點侵蝕,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確保法院工作沿著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堅強黨史國史、革命傳統和形勢政策教育,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法院干警把堅定理想信念與腳踏實地工作結合起來,不忘初心、繼續前進,矢志不渝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院事業奮斗。
(二)鑄就絕對忠誠的政治品格。法院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自覺在思想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聽黨指揮,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重慶市黨員干部政治紀律“八嚴禁”,決不允許公開發表與黨中央決定不一致的言論,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切實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建立健全制度機制,以實際行動捍衛黨的領導、捍衛社會主義政權、捍衛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法院干警要敢于擔當、積極作為,面對重大政治考驗必須旗幟鮮明、敢于亮劍,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捍衛者;面對違反黨性原則的行為必須敢于拒絕、堅決抵制,做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守護者;面對歪風邪氣必須挺身而出、堅決斗爭,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引領者;面對誘惑干擾必須挺直脊梁、公正司法,做社會主義法治維護者;面對體制機制難題必須勇于改革、敢于創新,做改革的促進派和實干家。完善政治輪訓制度,組織法院干警學習貫徹黨中央和市委、區委的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行動,打牢高舉旗幟、忠誠使命的思想基礎。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定期對法院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市委、區委重大決策部署、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確保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落到實處。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各部門的重要工作、重要活動、重大案件,要及時向同級黨委及其黨委政法委報告。
(三)培育和踐行法院職業精神。堅持教育熏陶、模范引領、實踐養成相結合,深化以忠誠、為民、擔當、公正、廉潔為主要內容的法院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進一步培育法院職業精神。法院干警要當好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嚴格遵守職業道德準則、職業行為規范,加強職業倫理、職業操守教育,完善職業道德評價機制,使法院干警養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職業品格。認真落實各級政法職業榮譽制度,完善樹立先進典型、表彰優秀法院干警常態化機制,管飯開展尊崇職業榮譽教育,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按照中央安排認真執行榮譽退休制度,增強法院干警職業榮譽感和歸屬感。實施法院文化工程,結合實際打造法院特色文化項目,建設傳承紅色基因、體現時代精神、彰顯正義正氣的法院文化,為法院事業發展注入精神動力。
(四)創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堅持政治工作部門與業務部門齊抓共管,推動思想政治工作向辦案一線延伸,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建立法院干警思想動態和心理狀況定期分析機制,健全組織生活、談心談話等制度,積極開展個性化思想教育,深入細致做好法院干警特別是青年干警的思想引導、情緒疏導工作,統籌解決思想問題與實際問題。加強法院機關黨的群團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加強重大改革政策的解疑釋惑、宣傳解讀。強化互聯網思維、新媒體意識,建設智慧政工,把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作為思想政治工作新載體,構建以網絡為平臺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推廣案例式、互動式教育模式,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現代化水平。
二、加強履職能力建設
(一)強化能力和業績導向。聚焦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分層分類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崗位素質能力基本標準。健全司法業績檔案,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法院干警績效考評體系,在職務晉升、薪酬待遇、榮譽激勵等方面全面體現能力和業績導向。建立法官入額人員動態調整、不稱職退出機制,加快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選任用人機制。探索實行資深優秀法院干警延遲退休、志愿服務制度。
(二)大力提升履職能力。提高司法專業能力。引導法院干警堅定法治信仰,加強法律邏輯訓練和法治實踐鍛煉,自覺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把專業化建設同國情、市情和區情結合起來,同司法為民結合起來,善于從法律視角和社會視角通盤考慮法理、事理、情理,既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又注重運用道德規范和公序良俗,提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健全與專業化要求相適應的司法標準體系。持續開展司法規范化建設,不斷解決影響司法公信力的突出問題,健全案件評查剖析研討常態化機制,廣泛開展精品示范案件評選,健全司法公信力評價制度,注重質效、追求公平成為法院干警價值取向。以專業化管理提升專業化水平。提高群眾工作能力。強化宗旨意識和群眾觀念,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了解群眾對司法的需求和呼聲,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健全以案釋法制度,試行司法辦案、釋法析理、疏導情緒同步工作機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個案件辦理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善于運用調解等辦法處理問題、化解矛盾,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加強法院干警基層磨礪,鼓勵法院干警到條件艱苦、情況復雜、矛盾集中的崗位鍛煉成長,不斷提高服務群眾能力。提高科技運用能力。牢固樹立科技要警力、要核心戰斗力的理念,全面實施科技強警戰略,造就一大批精業務、熟法律、懂科技的復合型人才,建設緊跟信息化發展趨勢、掌握先進信息技術的新型法院隊伍。加強移動化辦公、可視化管理、數據化分析等信息化系統研發應用,推動法院信息化建設轉型升級,建設數據化、智慧型法院機關。實施司法服務模式創新變革計劃,促進科技人才、信息技術與法院業務深度融合,推進司法工作的流程科學再造。堅持以信息支撐決策指揮、引領實戰實務,建設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法院數據管理平臺,為法院干警司法辦案提供強大智力支持和信息支撐。鼓勵法院干警密切跟蹤現代科技發展前沿,創造性運用現代科技最新成果破解法院工作難題。提高社會溝通能力。樹立主動宣傳、立體傳播理念,以主動坦誠的姿態同社會溝通、開放包容的形態面對媒體,統籌法院資源和社會資源,建立全員參與的輿情引導格局,凝聚壯大法院工作正能量。建立新聞發言人、官方微博微信網站發布權威信息制度,完善法院宣傳輿論引導工作機制,實現輿論監督與法院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良性互動。嚴格落實重大敏感案事件依法處理、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機制,建設反映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輿情應對處理系統。加強研究并遵循現代新聞傳播規律,建好、用好、管好法院媒體和法院干警自媒體,提升互聯網時代法院干警的媒介素養和社會溝通能力。
(三)增強教育培訓實效。建立完善符合法院干警職業特點的教育培訓制度,提高教育培訓管科學化水平。聚焦戰斗力標準,構建教、學、練戰一體化教育培訓機制,實施精準化培訓、專業化訓練,廣泛開展輪值輪訓、實崗練兵、技能比武活動,推動干警多崗位、跨部門實踐鍛煉,提高實戰本領。以能力為引領、需求為導向,推進分級分類分層培訓,構筑終身教育體系,使法院干警知識結構、專業素養與承擔的職責任務相適應。繼續推行青年法官導師制度,建立崗位業務咨詢顧問制度,助推青年干警快速成長。建立“網絡+培訓”機制,分層次按需求培訓,促進廣大干警隨時隨地隨案學習。充分利用各級培訓機構和市內高等院校優質培訓資源,建立共建公用培訓基地。健全教育培訓考核機制,把教育培訓情況作為法院干警考核評優、任職晉升的依據。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嚴格按照要求開展統一招錄、分類招錄、特殊招錄工作,把好法院干警“入口關”,讓高素質人才進入法院隊伍。積極配合開展法官遴選、選任、選拔工作。嚴格執行新錄用法院干警在基層最低服務年限制度。大力引進和培養網絡安全、知識產權、金融證券、涉外法律、信息通信、心理咨詢、雙語司法等各類急需人才。建立適應法院工作專業化要求的人事制度,暢通專門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努力造就更多精通理論、熟悉實務的法院人才。
三、加強紀律作風建設
(一)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堅決貫徹執行黨章黨規和上級各項紀律條令。嚴格執行崗位職權利益回避制度,嚴禁法院干警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禁止法院干警家屬插手、經營與法院干警職務行為相關聯的特種行業和場所。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教育法院干警不斷凈化自己,切實守住做人處事用權交友底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紀律規矩經常性教育,健全廉政談話、廉政黨課制度,引導法院干警養成紀律自覺,切實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對違紀行為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
(二)持續深化作風建設。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七條實施意見要求,嚴守重慶市黨員干部生活作風“十二不準”,持之以恒抓好法院隊伍作風建設。以整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為重點,建立作風狀況經常性分析研判機制、群眾反映問題及時核查機制,形成正風肅紀長效機制。堅持思想教育、制度約束、及時查處相結合,持續整治特權思想、衙門作風等頑疾,綜合治理失職瀆職行為,著力解決訴訟難執行難、司法不公、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按等司法問題。完善便民利民為民措施,加強訴訟服務中心等窗口建設,健全完善法院部門、法院領導干部及干警聯系群眾制度,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
(三)完善權力約束監督機制。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有效的監督機制、嚴格的責任追究機制,分類制定法院干警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明確各類辦案組織、辦案人員責任權限,構建權責清晰的司法責任體系。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通過健全類案指引、案件質量評估、司法業績考核、錯案責任倒查等制度機制,推動全員全程案件質量效率監管,建立健全監督制約體系。完善程序化、平臺化、公開化管理監督方式,建設集實時監督、動態管理、風險提示于一體的司法流程數據管理系統,實現司法權運行信息化、司法辦案全過程記錄留痕。編制司法公開目錄,完善信息公開披露制度,健全人民群眾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制度,構建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完善司法責任追究機制,落實法院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記錄和責任追究機制,嚴厲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四)堅決懲治司法腐敗。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司法腐敗。建立集網絡、電話、心寒、上訪等于一體的法院干警違紀違法舉報投訴平臺,健全違紀違法線索受理、調查、反饋、追責機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堅決查處濫用職權、貪贓枉法、以案謀私等行為。堅決清除充當黃賭毒、黑惡勢力等保護傘的害群之馬。堅持“一案雙查”,堅持違紀違法案件通報、曝光制度,建立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和警示教育機制,營造全面從嚴治警的濃厚氛圍。
四、全力提升隊伍建設
一是全面加強黨建工作,以黨建帶隊建。以黨建工作引領隊伍建設和各項工作開展。建立完善黨組織、黨支部學習制度和工作運行機制,常態化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落實中心組學習制度。開展“支部主題黨日”“三會一課”活動,增強支部凝聚力和戰斗力。近年來南岸法院多次被區委表彰為“先進基層黨組織”。
二是實施“人才強院”工程,提高隊伍素能。實施“青年法官導師”制度,幫助青年法官養成職業良知、提高審判技能。扎實推行“一線磨礪”計劃,多崗位、全方位培養鍛煉青年法官的綜合能力,促進青年干警成長。加強與法學院校優質教育資源的合作,堅持每年組織開展專家審判實務講壇、崗位練兵等素能培訓。通過注重法官內涵式發展,我院涌現出一批國家及省部級優秀法官典型。20xx年刑庭庭長劉宏偉被最高法院表彰為“全國優秀法官”,執行局副局長彭峰被重慶市人民政府授予“重慶市人民好公仆”稱號,立案庭庭長王英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信訪工作先進個人”。
三是一手抓審判,一手抓調研。加大調研工作力度,堅持審判調研兩條腿走路,既注重實際司法個案的矛盾化解,也注重從實際司法個案中總結司法經驗、提煉司法規律,為立法提供范例和參考。近年來,我院在核心刊物發表學術論文20余篇,榮獲全國法院學術研討會論文二等獎4篇、三等獎1篇、優秀獎6篇。
四是加強法院文化建設,增強凝聚力。大力培育“實、公、新、廉”的南岸法院精神,注重對干警的人文關懷和精神層面的激勵。編印《南岸審判經緯》、《南岸審判時訊》兩套刊物,定期開展“法官沙龍”研討活動,組織演講比賽、讀書調研活動,培養高尚人文情懷和職業道德操守,提升干警文化修養,培育高素質法官隊伍。
五是強調司法廉潔教育。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執行任職回避等規定,實施廉政監察員制度,實現對審判執行活動的全方位監督。組建法官家屬后盾促廉平臺,開展重要職務及重要崗位的法官家屬“溫馨提示”行動,組織干警定期參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軟化教育,硬化監督,連續五年保持廉政“零違紀”。
法院青年干部隊伍建設調研報告5
大力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法官隊伍整體素質,既是法院工作的重點,又是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黨的十八大以來,為進一步提升隊伍素質,特對我院隊伍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以推動審判工作順利開展。
一、隊伍建設基本情況
我院現有行政政法專項編制XX個,實際在編干警XX人,空編XX個。其中,在職干警XX人,調離但未辦理工作關系的XX人,另有工勤編XX人。全院共有審判員XX人,助理審判員XX人,實際一線辦案法官XX人。所有在職法官平均年齡在XX歲左右,其中50歲以上的XX人,35歲以下的XX人。研究生學歷XX人,大學本科學歷XX人。截至目前,我院共招錄8批公務員累計XX人,有XX人通過司法考試。XX年新招錄公務員5人,目前已到崗但未辦理落編手續。此外我院根據工作需要還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XX名,臨時工作人員XX名。以上數據表明:法院在編人員的年齡結構是老中青相結合,出現“兩頭大中間小”的趨勢,中間力量有所欠缺。從學歷結構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為97.3%,相對于基層法院而言,干警學歷層次普遍較高。
二、隊伍建設的基本情況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加強隊伍建設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隊伍素質的高低、能力的強弱、作風的好壞從根本上關系法院的發展,決定著法院的命運。為此,我院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法院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并緊密結合本院隊伍建設和審判工作的實際,經過深入分析研究,確定了“以黨建帶隊建,強管理促審判”的工作思路,在加強隊伍建設方面狠下功夫。通過采取抓班子、凝聚人心,抓素質、提高本領,抓落實、明確權責,抓創新、服務發展,抓廉政、促進公正,抓績效、挖掘潛能,抓典型、示范帶動等措施,造就了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服務好的法官隊伍。
(一)狠抓班子建設,切實增強隊伍向心力。自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我院始終堅持強化自身建設。一是堅持民主集中制,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推心置腹,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向廣大人民群眾、干警征求對法院工作和領導班子的意見和建議,對反饋的問題,通過黨組會的形式,認真研究,逐條予以答復、解決;建立領導干部談心制度,對于調整崗位、受到批評的同志,及時掌握思想動態,幫助解決思想問題。通過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班子成員把握政治方向、科學決策、組織協調、識人用人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二是加強班子的合力建設,注重同級之間的協調配合以及與下級之間的溝通聯系,彼此尊重,相互理解,做到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到位不越位,補臺不拆臺,增強了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三是發揮領導班子在學習、工作、紀律上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則,帶頭學習,帶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凡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員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班子成員首先不做。班子成員嚴格管理,倡樹正氣,在全體干警中養成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風,把全體干警緊緊地凝聚在院黨組的周圍,提高了黨組決策的執行力。
(二)狠抓教育培訓,建立長效機制,提升隊伍司法能力。干警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案件質量、效率和效果的好壞。在隊伍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我院先后開展了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專門采取邀請市委黨校老師做專題報告,堅持定期組織政治理論學習,系統學習了科學發展觀、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十八屆四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并撰寫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使廣大干警真正從思想上解決了“為誰掌權、為誰司法、為誰服務”的問題,充分認識到法院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強了干警的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公正執法意識。同時,我院還不斷強化干警的業務培訓,加大投入,一是為干警購買書籍,根據干警工作分工的不同,有針對性地訂閱《審判指導與參考》《司法文件選》《中國審判》《人民司法》《法律適用》等書籍,為干警學習提供了有力物質保障。二是積極組織培訓,堅持專項培訓、學歷培訓、崗位培訓相結合,采取以點帶面的方式,讓其他干警共享學習成果。
(三)狠抓作風改進,堅持能動司法,踐行司法為民宗旨。作風建設關乎法官形象、法院形象。我院緊密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不斷強化機關作風建設,整頓慵懶散等不良現象,切實改變部分群眾對于法院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錯誤看法,樹立文明新風的同時,更加注重轉變司法作風,密切與廣大人民群眾的聯系,充分關注廣大群眾對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積極引導干警牢固樹立“為人民司法,為大局服務”的工作理念,要求干警走出機關,深入一線,變“坐堂辦案”為“巡回審判”,零距離了解群眾疾苦,矛盾所在。截至目前,我院已開展“服務三農”活動,還試點啟動“無訟鄉”打造工程,法官變村官,主動參與矛盾化解,逐步探索出一條入戶調解、假日法庭、午間法庭、到田間地頭辦案、送法服務等別具特色的便民利民服務新路子,收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受到了廣大群眾的歡迎和認可。
(四)狠抓廉政建設,牢筑思想防線,確保公正廉潔執法。為提高干警廉潔意識,我院積極開展廉政風險預警防控工作,定期組織干警開展廉政教育活動,特別是逢年過節前,一把院長都親自給干警上廉政教育課,為干警時刻敲響警鐘,筑牢思想防線。共組織觀看反腐教育片6次,另外還通過發放廉政書簽、撰寫親情寄語,進一步提高干警廉潔意識。
(五)狠抓文化建設,弘揚法院精神,樹立良好形象。我院抓住“法院文化建設”這個載體,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讓干警在活動中受教育,在參與中受鍛煉。一是積極組織各類活動,圍繞黨建、團建等主題先后組織干警開展了慶七一演講比賽、重溫入黨誓詞等10余項活動,以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陶冶法官情操;二是充分發揮典型帶動作用。對那些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公正執法、一心為民的執行標兵、辦案能手、“三零”法官等進行大力表彰,鼓舞干勁,激發了內部生機與活力;三是建設文化長廊。在辦公樓、審判庭的顯要位置,懸掛了印有法律格言警句的牌匾,今年我院將分樓層更新文化長廊內容,并將“弘揚傳統文化,傳承法院精神”作為主要項目,全面開展法院文化建設;四是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利用報紙、電視、網站等媒體,報道我院在審判管理、隊伍建設、社會管理創新、信訪矛盾化解等方面的成績和做法,讓社會各界了解法院、理解法官、尊崇法律,有力提升法院的整體形象。
三、隊伍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隊伍綜合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隊伍整體素質參差不齊,缺乏高層次、復合型法官;創新工作方式能力不足,存在就案辦案,孤立辦案現象,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個別干警“待遇”思想重,橫攀豎比,強調經濟利益,對福利看的較重。
(二)隊伍司法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
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水平不高,個別同志法律文書制作不規范,影響了司法的嚴肅性,法官的整體業務素質與社會期望存在一定的距離。二是案件質量和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涉訴信訪案件的處理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還有信訪積案沒有化解,
(三)群眾滿意率還不高
主要表現在:一是公仆意識不夠牢。部分干警關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意識不強,司法為民思想不牢固,聯系群眾不密切,聽領導意見多,聽群眾意見少。二是判前釋法、判后答疑力度不夠,調解藝術不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欠缺,對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未能有效化解。三是司法便民措施堅持得不夠好,存在等靠思想,工作方式單一,思路不開闊。便民、利民、親民的工作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
(四)隊伍管理有待進一步規范
主要表現在:一是規章制度還不夠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強調查研究,進一步補充完善。二是抓作風紀律力度不夠,個別同志紀律觀念不強,遲到早退,懶惰散漫,學習不積極。
(五)干部人事制度缺乏活力
目前法院工作人員職級待遇低。法院工作專業性很強,門檻越來越高,人員不易流動,影響了廣大干警、特別是年輕干警的工作積極性。
(六)法官壓力大
當前,社會矛盾凸顯,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法官超負荷工作。加之各種懲戒措施較多,不少法官面對繁重的工作壓力,怕犯錯誤的思想包袱比較重,個別法官怕接觸矛盾,辦案顧慮多,心理壓力大,不愿承辦矛盾尖銳的案件或群體性糾紛案件,辦案積極性不高。
四、隊伍建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教育培訓認識不夠
干警完成學歷教育后,對新知識、新理論的學習主要依靠自學。少數干警學習自覺性不強,錯誤認為政治理論變化快,務虛的多,對審判工作指導性不強,因而輕視政治理論學習。有的法官錯誤認為辦理案件翻翻法律條文就夠了,疑難案件有院、庭長把關,用不著平時的知識積累,因而對審判業務學習積極性也不高。在教育培訓上,雖然結合審判實踐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培訓,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教育培訓工作還不夠科學,尤其是在培訓內容的設計上,沒有根據崗位職責的不同來確定,缺乏系統性和前瞻性。目前審判人員的培訓形式主要以集中授課和專題講座為主,培訓形式較為單一,難以從根本上提高審判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此外,培訓時間與繁重的工作任務之間的矛盾也比較突出。
(二)司法理念存在偏差
主要表現在:一是片面夸大法院工作的獨立性、中立性和被動性。面對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矛盾相對集中顯現的實際,少數干警未考慮中國的國情,忽視地區差別,不了解本地的發展形勢,辦案中輕視地方法規、規章的適用,導致裁判結果與黨委的工作大局、經濟社會改革發展的方向不合拍,社會效果不好。二是片面強調法官的職業化、專業化。一些干警不知道群眾想什么、盼什么,與人民群眾缺乏共同語言,“魚水”關系淡化,對人民群眾感情淡漠。
(三)職業保障機制不全
一些民事、行政糾紛矛盾尖銳,群體性糾紛呈逐年增多,當事人纏訪、鬧訪時有發生,有的當事人借信訪為名,捕風捉影、無中生有,隨意污蔑、誹謗法官,甚至當面謾罵、威脅法官,法官受傷害的事件時有發生,法官的職業風險比較高。而對法官職業約束性措施多,保障性措施少。一是法官經濟待遇低。目前,法官的工資制度和增資制度仍然套用公務員的工資制度,沒有按照《法官法》的規定制定出新的工資制度。《法官法》規定的審判津貼、地區津貼和相關的保險福利待遇也不能落實。與律師等法律從業人員收入相比更是相差甚遠,和同地區的其他公務員相比也有一定距離。二是政治待遇低。雖然《法官法》對法官的政治待遇有明文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法官等同于公務員序列管理,而且法官職級晉升空間相對狹小,法院內部人員多,職位有限,法官升遷困難,而法院法官交流到其他部門任職的很少,工作負荷重,風險高,壓力大,政治前景不明朗。?
五、加強隊伍建設的對策及建議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以后,我院積極貫徹落實會議精神,認真傳達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在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等方面,有以下幾點意見和建議:
(一)以班子建設為核心,強化思想政治教育
建設一個堅強的領導核心,是抓好法院各項工作的首要環節。緊密結合審判工作實際,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找準學習與改進工作的結合點和切入點,大力加強對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導干警進一步強化“五個意識”,牢固樹立“三個至上”的重要指導思想。
在干警的思想教育上要狠抓“七破七立”:一是要破除滿足現狀的思想,樹立突破領先、爭創一流的意識。二是要破除不求上進的思想,樹立大有作為的意識。三是要破除厭煩學習的思想,樹立終身學習的意識。四是要破除就案辦案的思想,樹立服務大局的意識。五是要破除怕吃虧的思想,樹立樂于奉獻的意識。六是要破除司法特權思想,樹立司法為民的意識。七是要破除拜金主義思想,樹立廉潔司法意識。通過思想政治教育,使廣大干警向心力、凝聚力不斷增強,培育高尚品德、思想覺悟和道德修養,增強政治鑒別力和政治敏銳性,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形象文明的高素質的法官隊伍。
(二)以提高素質為目標,推進人事制度改革
1.嚴格法官準入程序,把好入口關。建立包括法官任職條件、遴選任命程序、法官職務晉升等嚴格的法官職業準入制度,進一步統一法官選任標準,從學歷、任職資格等方面提高法官職業準入“門檻”。
2.建立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功者獎、過者罰、劣者出”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組織考察、群眾評議、定量考核的考核機制,創造選賢任能、唯賢是舉的用人環境,最大限度地調動干警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使法院的整體隊伍朝氣蓬勃,充滿活力。
3.從戰略的高度重視培養年輕優秀后備干部,關心他們的健康成長。有計劃地從高等政法院校的優秀畢業生中引進后備人才,不斷增強法院隊伍建設的后勁。
4.加大人才交流培養力度。既要在法院系統內大力推行人才的輪崗交流鍛煉,也要大力推行跨部門的掛職鍛煉,豐富優秀人才的工作、社會閱歷,增強綜合素質,提高其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三)以增強凝聚力為導向,整合干警工作活力
在堅持從嚴治警的同時,堅持從優待警。注重關心和愛護干警,經常與干警談心,掌握干警的思想動態,發現問題及時指出、糾正,幫助他們消除糊涂認識,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切實關心廣大干警政治上的成長和進步,為他們崗位成才、建功立業創造條件。關心干警健康,定期為干警體檢,并辦理各種社會保障手續;引入激勵機制,對實績突出的干警給以學習考察、健康療養等優待。同時,以精神文化塑造為核心,以物質文化、行為文化為載體,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系統構建、整體推進法院文化建設,培育法官的核心價值體系。組織并鼓勵干警參加形式多樣有益身心的文體活動,消除疲勞,陶冶性情,激發干警干事創業的信心和熱情。
(四)以嚴格考評為抓手,規范隊伍管理制度
1.加強對法官的監督管理,確保隊伍純潔。進一步建立健全廉政建設的各項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建成“不愿為”的自律機制、“不敢為”的懲戒機制、“不能為”的防范機制,“不必為”的保障機制。堅持“一崗雙責”,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完善黨風廉政建設配套措施。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紀人員的查處力度,對違法違紀的人和事一查到底,決不姑息遷就。同時還要大張旗鼓地宣傳、表彰、獎勵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樹正氣、樹新風。
2.改革和完善法官考評制度。按照法官的職業特點,從法官的業績、職業技能、職業形象、職業精神等方面并綜合法律、黨紀、院紀實行量化考核,建立一套科學的法官考評機制。在考核內容上,做到定性考與定量考相結合,平時考與年終考相結合,考過程與考結果相結合。與此同時,要把考核評價結果,與部門、個人評先評優、晉職晉級,與領導班子調整、干部任免和崗位交流以及離崗培訓、待崗試崗、辭職辭退等制度緊密結合起來,建立法官業績檔案,逐步加大平時考核結果在干部任用上的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