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調研報告實用【匯編五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 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調研報告實用
一、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正確司法理念。牢固樹立正確的司法理念,是做好新形勢下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全市檢察機關都要牢固樹立懲罰犯罪與保護人民并重的理念,始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努力做到“不枉不縱”,既要確保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更要注重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注意避免重配合輕監督、重打擊輕保護、重有罪證據輕無罪證據等現象,使刑事偵查監督實現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監督制約與協調配合、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二、強化責任擔當,充分履行監督職責。刑事偵查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處于打擊犯罪、保障人權的前沿,對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全市檢察機關要切實增強做好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強化監督意識和責任擔當,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監督手段,充分發揮好法律監督的職能作用。努力形成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三項基本職能齊頭并進、協同發展工作格局。對當立不立、漏偵漏捕、以刑事立案插手經濟糾紛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涉及尋釁滋事、職務侵占、合同詐騙等容易發生問題的領域和案件,要注重聽取有關意見和申訴,全面準確地把握好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確保司法公正。
三、深化溝通協作,切實增強監督實效。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在刑事偵查監督工作中,檢察機關既要嚴格依法進行監督,落實好“互相制約”的要求,也要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作,落實好“互相配合”的要求。全市檢察機關要進一步暢通與公安機關溝通聯系的渠道,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業務交流和對基層辦案工作的業務指導,充分發揮駐公安派出所檢察室的作用,健全完善聯席會議、提前介入重大疑難案件、及時會簽文件等工作機制,切實增強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實效。
四、加強自身建設,大力夯實監督基礎。全市檢察機關要堅持正規化、專業化建設的方向,配足配強刑事偵查監督檢察人員,全面提升業務能力和監督水平。探索改變傳統的封閉式辦案、書面式審查模式,重視聽取犯罪嫌疑人、辯護律師以及被害人或近親屬等各方面意見。強化案件管理,建立從監督線索受理、立案、調查核實、實施監督、跟蹤反饋、復議復核到結案的完整流程。規范監督行為,健全考核評價體系,扎實提升刑事偵查監督工作規范化、精細化水平。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輿論工具進行宣傳,讓社會各界都了解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監督的職責,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刑事偵查監督工作。拓寬案件來源,暢通人民群眾申訴、控告、檢舉的渠道,努力提升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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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調研報告實用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第一巡回檢察組組長楊春雷一行,向江蘇省檢察院、省司法廳反饋本次跨省交叉巡回檢察工作情況,與江蘇檢察機關研究發現的職務犯罪線索。
楊春雷指出,無錫市檢察院在xxx檢察監督履職方面存在工作部署不到位、監督理念不新、對檢察室管理不到位、巡回檢察的精準度還不夠四個方面問題。他要求,省檢察院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三個自覺”做好新時代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要進一步轉變監督理念,強化派駐檢察,優化巡回檢察,加強隊伍建設,做好溝通協調,提升整體監督質效。
楊春雷指出,無錫xxx存在減刑、暫予監外執行不規范等三個方面12類問題,并存在違法違規和涉嫌犯罪的問題線索。他建議,省司法廳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執法理念,不斷規范監管執法工作,維護法律權威,確保改造效果。
楊春雷要求,本次反饋后三個月內,省檢察院和省司法廳要將整改情況報最高檢。最高檢第一巡回檢察組將適時開展“回頭看”。
江蘇省檢察院檢察長劉華,省司法廳廳長柳玉祥作表態發言。其間,楊春雷和江蘇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王常松,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費高云分別進行工作會談。
據悉,按照最高檢統一部署,本次跨省交叉巡回檢察的7個巡回檢察組將于近期完成向被檢察省份的反饋。
第三篇: 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調研報告實用
一、基本情況
二、主要做法
第一,強化法律監督意識,客觀公正履行刑事立案監督職責。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在刑事訴訟中,強化法律監督意識,不斷增強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刑事立案作為法律監督的主要環節,客觀公正履行職責,主動協調公安機關、本院自偵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暢通刑事立案監督渠道,切實貫徹執行刑事訴訟法和司法解釋關于刑事立案監督方面的相關規定,依法開展刑事立案監督工作。一是審查受理被告人、控告人、舉報人以及其他報案人的情況反映和舉報,擴大刑事立案線索來源,提高被告人的訴訟地位,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二是在審查批捕案件工作中,發現公安機關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案件以及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擴大案件線索來源跟蹤督辦。三是審查備案材料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匯總分析社會發案情況,拓展案件線索來源,對不應當立案和應當立案的案件全程跟蹤督辦。通過以上監督方式,讓有罪的人入罪,讓無罪的人出罪,實現刑事立案法律監督客觀公正的終極目標。
第二,樹立公平正義理念,提高刑事偵查監督能力。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公訴部門,把樹立公平正義理念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政治要求,在打擊刑事犯罪活動中,著力提高對公安機關刑事偵查監督的能力,推動社會長治久安。一是堅持實體與程序并重進行監督。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在審查起訴工作中,通過審查案件材料,提審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等方式,對公安機關實體法的運用是否恰當,以及刑事偵查活動程序的合法性及時研判,保障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嚴格貫徹執行,維護犯罪嫌疑人和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二是通過介入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進行監督。適時介入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參與詢問犯罪嫌疑人和證人,參加現場勘察和檢查,提前審閱有關案件材料,既能及時了解案情,掌握證據,保證案件質量,又能及時發現和糾正公安機關在刑事偵查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三是對刑事偵查進行強制性監督,推進公正廉潔執法。檢察機關公訴部門以國家法律作后盾,對公安機關刑事偵查活動進行強制監督,全方位監督公安機關執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執法不公、不文明、不廉潔的執法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樹立國家法治權威。
第三,建立執法辦案責任制,加強刑事審判監督工作。全市兩級檢察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對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活動進行監督。在刑事審判過程中,人民檢察院既要代表國家對公民犯罪進行法律監督,行使公訴權,又要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進行監督,行使刑事審判監督權。面對特殊的責任:一是建立執法辦案責任制,在檢察長領導下,經檢察長受權公訴部門實行以主訴檢察官為主要責任人的執法辦案責任制,確立法律監督的核心地位和刑事訴訟的專業化,突出檢察官的主體責任能力,從組織上保障檢察機關獨立行使法律監督取得實效。二是堅持執法公示制。公平、公正、公開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訴案件,加強審判程序監督和庭審監督,嚴格執行兩審終審制,規范審級獨立職權,查清犯罪事實,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保障未犯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使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三是堅持職權法定履行監督職責,注重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重大疑難案件,對特別重大案件跟庭監督,著力打造公訴部門檢察官隊伍,主動探索新形勢下刑事案件的特點和規律,提高公訴質量,成立“刑事判決、裁定審查組”,對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抗訴,推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切實克服重實體輕程序的情況,對人民法院實行有效監督。
第四,依法履行刑罰監督職責,確保監管場所安全穩定。根據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實行監督。一是堅持糾防超期領導責任制,責任追究制。保障公安看守所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杜絕超期羈押。二是加強對刑罰交付執行的監督。把公安機關看守所代為執行一年以下或余刑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服刑罪犯作為重點監督。在監督活動中對刑罰變更執行完善監督機制,注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辦理程序,督促有關部門落實監管措施。三是強化安全監管制度落實,對罪犯和在押人員實行有效監管。對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保障監管場所安全穩定,及時處理服刑罪犯和在押人員的申請,控告和檢舉,保障刑罰執行機關依法維護服刑罪犯和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1、規范行使“違法立案”監督權,保障公民在刑事立案活動中的合法權利。規范執行刑訴法關于檢察機關行使刑事“立案監督”權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明確的“違法立案”監督權。重點監督公安機關違法動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經濟糾紛,借助公權力采取刑事拘留、搜查、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侵害公民合法權利的情形,著力監督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利用立案手段實施報復陷害、敲詐勒索以及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等違法立案的情形。在刑事立案監督工作中,更加注重程序和方法,切實保障公民在刑事立案中的合法權益。
2、構建信息平臺,增強刑事偵查監督合力。刑事偵查旨在依法懲治犯罪,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被毀損后盡可能重建主體間的自由關系與和平關系,偵查權的濫用會使主體間的矛盾更加激化。檢察機關在刑事偵查監督活動中,要在政府投入下構建硬件設施信息交流平臺,同時建立健全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刑事偵查信息交流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強信息交流,共享偵查信息資源,共同查明案件的犯罪事實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共同對案件進行法律評價,互相制約,互相監督,及時準確糾正違法辦案行為,防止偵查權“失控”傷及無辜公民。
3、構建社會公平規則,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自由裁量權備受人民群眾關注。檢察機關開展刑事審判監督,維護司法公正、公開、透明,主動適應人民法院量刑規范改革要求,監督刑事審判工作執法量刑程序,對所有開庭審理的刑事案件,增強公開性和透明度。正確行使檢察機關量刑建議權,維護被告人、被害人的量刑參與權,注重吸納律師辯護意見,實現均衡量刑,依法治理濫用自由裁量權。杜絕“暗箱操作”和“三案”的發生,著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4、參與社會管理,推進社區矯治工作開展。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監督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建立和完善社區矯治制度,重點監督經刑事審判交付所外執行刑罰的犯罪分子。落實幫教措施,預防重新違法犯罪危害社會。
5、加強隊伍建設,創新刑事法律監督機制。開展刑事法律監督,推進公正廉潔執法,提高刑事法律監督的執行力,必須加強檢察隊伍建設。一是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樹立監督執法新思維,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克服“特權”和“霸權”思想,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永葆檢察機關的政治本色;二是建立健全刑事法律監督體制。依靠地方黨委領導和政府的支持,建設一支編制結構合理,紀律嚴明的專業化隊伍,解決案多人少、有人干事的問題,規范執法監督行為,堅持用好的制度管好權、管好事和管好人。三是建立錯案追究制,加大對錯案責任人的追究力度,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同時也要保護檢察干警的合法權益;四是加強執法監督能力培訓,選擇國家最新法律、法規、政策作教材,正確解決經濟和社會變革中立法不周延,司法解釋注解不周詳帶來的認識不一致、不統一的問題,處理好理論和實戰的關系,提高正確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素質能力,公正廉潔執法,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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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調研報告實用
3月16日,株洲市云龍地區人民檢察院召開全市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會議,總結分析2020年度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度工作。市檢察院黨組成員、云龍地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丁子明出席會議。云龍地區檢察院全體人員,各縣市區院分管副檢察長、第三檢察部主任及相關業務工作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上,云龍地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xxx清,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范琳,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陳偉分別對各自分管工作進行了講評。第三檢察部通報了2020年度全市刑事執行檢察各項業務工作數據情況。石峰區檢察院、醴陵市檢察院、茶陵縣檢察院和其他6個縣市區檢察院分別作經驗介紹和交流發言。
2020年,全市刑事執行檢察部門轉變監督理念,創新監督方式,堅持疫情防控與辦案監督兩手抓,各項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績。全市刑事執行檢察整體工作繼續位居全省最前列,云龍地區檢察院先后獲評全國先進刑事執行檢察院、全國特赦檢察工作表現突出集體,全市政法工作先進集體,全省信息工作表現突出集體,“對茶陵xxx防疫活動監督案”被高檢院評為涉新冠肺炎疫情監管場所檢察監督典型案例,“對罪犯醫療權益保障監督案”獲評全省檢察機關年度十大優案。
成績來之不易,這充分表明,株洲刑事執行檢察隊伍是一支講政治、能力強、有作為的隊伍,是一支能讓市院黨組放心,贏得了高檢院、省院高度評價的隊伍。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部分基層檢察院對刑事執行檢察工作還存在無關緊要、無所作為、無從下手、無能為力等問題,希望大家認真剖析,舉一反三,拿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予以解決。
會議指出,2021年,全市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xxx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法治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高檢院、省院、市院工作部署,扎實履行各項刑事執行檢察職責,著力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動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融入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積極參與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堅持政治建設、業務建設和隊伍建設一體推進,“夯實先進、爭創模范”,年度整體工作繼續保持全省最前列。
全市刑事執行檢察部門要從五個方面抓好具體落實:準確研判形勢,切實增強做好新形勢下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主動融入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著力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動派駐檢察和巡回檢察的良性互動和深化拓展,堅決整治“頑瘴痼疾”;扎實履行各項刑事執行檢察職能,不斷提升監督質效;落實強基導向,精心筑牢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基礎。
會議強調,今年是中國xxx建黨100周年、人民檢察制度創立9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十四五”是新發展階段的起點,新發展階段之所以新,就在于更加注重高質量發展。因此,做好今年的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意義重大,全年工作要點已經下發,目標已經明確,藍圖正在繪就,未來之路就在腳下,征途漫漫,唯有奮斗。全市刑事執行檢察干警務必準確把握形勢,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忠實履職,真抓實干,不斷推動株洲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向更高水平發展,向黨和人民交出一份滿意答卷。
第五篇: 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調研報告實用
工作總結
一、領導重視,組織得力。
今年以來,我院將加強和規范監外執行檢察監督作為一項重點工作,精心部署安排,積極有序推進,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的安排部署,在人員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將日常工作與監外執行工作做了專門安排,確保監外執行監督工作順利進行。
二、對監外執行人員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1人。監外執行罪犯又重新犯罪2人,無管制、假釋人員。
三、深入各鄉鎮派出所開展監外執行監督工作。
根據《新和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的預防和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與規范對新和縣范圍內監外執行罪犯的交付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保證刑罰的正確執行,切實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問題,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我院向縣綜治委請示后,我院先后于今年在8月及12月利用6天時間,深入到各鄉鎮派出所,主要采取聽匯報、查看檔案材料、核對有關材料及數據、對監外執行罪犯進行面對面詢問談話等方式,對全縣范圍內六鄉兩鎮的監外執行情況進行了逐個檢察。按照“三清”原則,在檢察過程中做到了監外執行罪犯的底數清、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情況清、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的原因清。
想教育工作。塔什艾日克鄉派出所建立了跟綜管理系統,這是一種較為有效的監控管理措施。
在第一次檢察中,有個別派出所不重視此項工作,對有些監外執行人員未建立檔案,有些雖然建立了檔案,但不規范、談話教育內容不齊全,對本轄區內的監外執行罪犯的情況撐握不清,出現脫管的情況。個別派出所未對被監外執行罪犯和重點人員監督考察檔案分別管理,存在對有些被監外執行罪犯未能有效監控的情況。針對存在的以上問題,我院向有關派出所提出了糾正意見,并協助有關派出所補充完善了有關檔案材料。根據第二次檢察的情況,以上問題基本得到了糾正。但個別派出所還是存在監外執行人員與重點監控對象混合建檔管理的情況。
在檢察中,發現漏管1人,脫管11人,提出檢察建議后,糾正8人。有1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監外執行條件消失后,公安機關未及時收監執行,經我院提出檢察建議后,公安機關及時進行了收監執行。
四、普遍存在的問題
區面積大、經費緊張等各方面因素,個別派出所轄區內監外執行罪犯的監督管理不能做到經常化。
2、部門合力未充分形成。雖然政法部門聯合制定了《監外罪犯監督管理及交付執行辦法》,該辦法對法院、檢察、公安各個機關職責作出了明確規定,但在具體工作中,銜接還不夠緊密,致使監外罪犯執行工作脫節。法院、公安機關之間沒有建立統一的監外執行罪犯信息庫,各部門監外執行罪犯的人數往往不一致、不準確,造成了監管工作的困難。
五、今后的工作思路
1、健全制度,逐步規范監外執行檢察工作。監外執行工作雖在刑事法律中作了明確規定,但長期以來沒有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全面監外執行工作。
2、加強配合,確保監外罪犯執行工作順利開展。監外罪犯執行工作系統性較強,法院判決裁定,公安機關執行,檢察機關監督,是一項系統性很強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積極取得政法委的支持和各相關部門之間的配合,形成合力。
3、強化監督職能,防止監外執行檢察工作流于形式。為確保監外執行工作落到實處,堅持定期和不定期進行督查,每半年對全縣監外執行工作進行一次普查。平常對反映強烈的進行重點督查,確保監外執行不流于形式。
新和縣人民檢察院
2010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