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匯報是工作人員向上級匯報工作的書面材料。是應用寫作研究的文體之一。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三篇】,歡迎品鑒!

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篇1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第二批“控申為民辦實事”百件積案化解攻堅行動10件典型案例。其中,有的案件為集中治理重復信訪專項工作重點督辦案件,包括江蘇黃某信訪案、湖南雷某英、劉某雄、孫某慶、孫某楠信訪案等;有的案件為院領導包案辦理,包括重慶全某信訪案等。
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工作可謂是“老大難”問題,該項工作開展的意義何在?檢察機關是如何攻堅克難的?下一步又有哪些持續推動舉措?
因難而積,高位推動促化解
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具體舉措,也是新時代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維護和諧穩定的一項重點工作。
最高檢領導對信訪積案化解工作高度重視,明確要求“要做好隨即的督辦,用好典型示范、引領,促進落實”“結合確定的‘包案’具體情況,認真負責組織好確為十分不易的個案化解工作”。
2020年9月,最高檢部署了為期3年的集中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專項工作,對2015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級檢察機關登記受理、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重復信訪的控告、申訴案件進行集中治理。
“積案,因難而積,既然是積案,肯定是難以化解的,這也是老百姓反復到檢察機關信訪的主要原因,但我們不能因為這件事情難辦就不辦了,遇到困難繞道走,這就違背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責。”據最高檢第十檢察廳廳長徐向春介紹,最高檢在工作初期印發《關于開展集中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基礎上,又在廣州召開了專項工作推進會,明確了落實檢察長包案、公開聽證等治理重復信訪的“十大措施”。針對治理過程中辦結標準不統一等問題,研究制定了信訪積案辦結“九條標準”,推動了專項工作的開展。
各地檢察機關針對案件實際情況,分別采取釋法說理、司法救助、檢察聽證、內外合力、依法糾錯等方式,多措并舉開展清理工作。江西省檢察機關在辦理一起信訪案中,與法院共同開展釋法說理工作,最終促使信訪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撤回對該案的全部異議和申訴;吉林省檢察機關在辦理劉某某信訪案時,積極聯系協調當地有關部門為信訪人解決實際困難,信訪人表示堅決不上訪,要依靠檢察機關實現自己的訴求。
記者了解到,在專項工作開展過程中,對于原處理決定明顯錯誤的,檢察機關勇于擔當,及時提出糾正意見,維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在辦理葛某某信訪案中,對確有錯誤的行政判決依法提出抗訴,促使案件發回重審;江蘇、廣西檢察機關分別對一起被害人不服不起訴決定的信訪案進行自我糾正,撤銷不起訴決定,重新作出提起公訴決定;山東省檢察機關針對一起民事判決案件提出抗訴,山東省高級法院再審采納抗訴意見,為信訪人挽回200余萬元經濟損失。
攻堅克難,做好“后半篇文章”
專項工作開展以來,檢察機關針對案件實際情況多措并舉,成效初顯。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檢察機關16656件重復信訪案件已辦結16050件,辦結率達96.36%;絕大部分省份的辦結率在90%以上。其中,河北、山西、江西、廣東、重慶、云南、兵團已全部辦結,提前完成工作任務。已辦結的案件中,息訴罷訪的有5000余件,導入其他程序的有6000余件,依法終結的有4000余件,一大批老百姓“急難愁盼”的訴求和問題得到了解決,重復信訪率持續下降。
“雖然專項工作實現了96.36%的結案率,但我們發現仍存在一些問題:一些案件雖然信訪終結,但信訪矛盾依然沒有化解;個別案件出現‘回流’現象,信訪人仍然不服,繼續申訴;治理后期都是‘骨頭案’‘釘子案’,化解難度更大。”徐向春表示。
那么,接下來,全國檢察機關將如何持續發力、攻堅克難,全力做好專項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在徐向春看來,首先,面對治理難度大的“骨頭案”“釘子案”,需要各級檢察院領導進一步加大包案工作力度,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深入做好釋法說理、幫扶救助、公開聽證、溝通協調等工作。其次,最高檢和各省級檢察院將對相對落后的單位開展針對性地專人專案督導檢查,對未辦結的案件要逐案聽取匯報、逐案研究治理措施。第三,要按照“需聽證、盡聽證”“應救盡救、應救即救”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檢察聽證、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第四,要總結專項工作治理中發現的檢察履職工作不到位或者法律監督職能不充分導致信訪人長期信訪的原因,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積案的發生。
在集中治理重復信訪過程中舉行檢察聽證,意義何在?“主要是把辦案、釋放說理工作曬在聽證員、當事人和其他參加人的‘聚光燈’下,既要對案件作出依法處理,更要化解矛盾糾紛,同時還要發現辦案中存在的問題,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最大限度贏得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理解與支持,以‘看得見’‘聽得到’的法治形式,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政和。”據介紹,最高檢率先垂范,院領導親自包案,共舉辦了5場檢察聽證,聽證的案件均是在事實認定或者法律適用上存在較大爭議,或者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申訴案件,最終得以圓滿解決。
領導干部帶頭接訪包案常態化
將心比心,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以心換心,沒有化解不了的矛盾。
“我們常說,信訪積案是‘老大難’問題,院領導包案辦理信訪積案,可以調動各方資源,合力解決問題。為此,我們在專項工作中要求領導干部帶頭接訪包案常態化,也就是說,首次到基層院申訴的信訪案件全部由院領導包案辦理。”徐向春告訴記者,檢察機關對于檢察長、副檢察長、專委等領導干部的接訪包案是有明確要求的。
根據《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定》要求,人民檢察院實行檢察長和業務部門負責人接待人民群眾來訪制度,接待的時間、地點要向社會公布。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和業務部門的負責人接待時間每年應當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省級檢察院檢察長根據需要和具體情況也要不定期安排接訪、包案。
據介紹,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重慶全某申訴案由重慶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賀恒揚包案辦理;海南欒某城信訪案由海南省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常世界,海南省海口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成、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剛聯合包案。
“院領導包案辦理信訪積案,可以調動各方資源,合力解決問題。為此,我們在專項工作中要求領導干部帶頭接訪包案常態化。”徐向春進一步解釋,也就是說,首次到基層院申訴的信訪案件全部由院領導包案辦理。
截至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已全面推開領導干部包案制度,建立了各級院領導帶頭辦理信訪案件、領辦重大疑難復雜信訪案件機制。對首次信訪的案件,責任單位院領導全部包案辦理;對最高檢交辦的重復信訪案件,省級院院領導全部包案辦理。
數據顯示,2021年以來,全國各級檢察院檢察長共包案辦理信訪案件23178件,已辦結16263件,辦結率為70.2%,辦結后91.3%的信訪人未再向上級檢察機關信訪。最高檢領導以上率下,包案辦理22件疑難復雜信訪案件,目前已全部辦結。
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篇2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在奮力推動改革發展的同時,高度重視社會維穩工作,堅持以群眾工作為統攬,以矛盾糾紛化解為核心,以夯實基層基礎為保障,全力攻堅信訪積案,著力解決突出問題,促進矛盾糾紛轉化,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十九大”期間,我市未發生進京非訪、集訪、個人極端行為及輿論炒作事件,成為全省進京非訪零登記的市,也是全省連續兩年進京非訪零登記的市。
一、落實“五包”責任,在“實”字上創機制
一是落實接訪時間。要求市級領導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縣(市、區)領導干部每月至少1天、鄉鎮(街道)領導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訪接待場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接待群眾來訪。二是落實接訪范圍。黨政機關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的信訪工作負總責,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權范圍內的信訪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三是落實接訪責任。各級黨委、政府都把信訪工作責任挺在前面,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責問責的責任體系。突出“五包”(包掌握情況,包研究處理,包思想疏導,包解決問題,包息訴罷訪)責任全面落實,推動各級黨政“一把手”落實好維穩第一責任,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穩定,增強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多做矛盾“終點站”,不做問題“中轉站”,親歷親為解問題,響鼓重錘保穩定。近兩年市領導到市信訪接待中心參加信訪接待146人次,接待信訪群眾298批590人次,加大了積案化解力度。
二、實施重案專治,在“難”字上求突破
一是聚焦重案化解。市、縣兩級黨政主要領導接訪下訪“百縣千案”全部是層面信訪問題或重要信訪事項,特別是聚焦一些長期未解決的信訪積案。對其他重大信訪案件全部按照“一個案件由一名縣處級領導牽頭包案、一個案件成立一個工作專班、一個案件一套化解方案”的“三個一”要求,推動案件及時就地解決。二是明晰重案化解責任。包案領導要做到“三親四包”,即親自實地調研、親自接待信訪人、親自組織會辦,并形成會辦紀要,包掌握情況、包思想轉化、包辦理化解、包吸附穩控,通過完善工作機制,努力實現定紛止爭、息訴罷訪,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對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和人事分離、人戶分離、人事戶分離“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重新界定和明晰責任主體,切實負起責任。對有責任交叉的,建立協商會辦制度,實行相關地區和部門聯合現場接訪,逐步解決歷史積案,實現大頭落地。三是實行“重案周周調”。建立由局領導班子成員牽頭,以市信訪聯席辦名義每周會辦一次信訪積案工作制度。按照有理解決、無理終結、違法處置的要求,著力解決重點信訪積案,切實發揮好信訪聯席辦在調處化解信訪積案方面的職能作用。
先后組織信訪積案“百案攻堅”、“信訪案件化解突擊月”、專項治理行動和“百日千案專項化解行動”,對上級交辦和自排的信訪積案及突出問題2400多件,集中時間、包案化解,規范處置率90%以上、息訪率85%以上。
三、強化聯動協調,在“控”字上抓規范
一是健全應急處置輿情研判。在市、縣、鎮三級強調進一步健全完善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置體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加強應急處置演練,提高預警預報、應急處置和指揮協調能力。完善輿情分析研判制度、信息發布制度和快速反應機制,增強輿論引導的針對性。特別是對網絡輿情焦點,高度關注、密切跟蹤、積極應對,及時做好疏導、化解工作。二是做好敏感時期維穩工作。以高度政治責任感做好重要敏感時期的維穩工作,實施前后方聯動控訪,全力保障社會大局穩定。市委主要負責同志統籌部署、靠前指揮。后方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負責,啟動涉穩信息日報告制度及每日綜合研判機制,對重點人逐一明確穩控責任、落實穩控措施,立足就地解決群眾訴求、理順群眾情緒,防止矛盾上交、信訪上行。前方由市委分管領導牽頭負責,實時查找失控重點人,加強重點部位值守,按照“三到位一處理”的要求,耐心細致地做好接待勸返工作,守住最后一道防線。前后方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前方一旦發現情況,第一時間開展工作,防止滯留滋事;后方嚴格落實教育穩控措施,以防發生倒流。三是加大管控打擊力度。加強重點群體、重點人頭管控工作,扎實過細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堅決防止到省規模集訪和進京非正常上訪。對惡意進京非訪、到省集訪滋事的信訪人,協同有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做到處置一個、震懾一片、穩定一方。今年“十九大”期間,對排查出的168名信訪重點對象,逐一明確穩控責任、制定穩控方案、落實穩控措施,確保吸附在當地。
四、夯實基層基礎,在“常”字上做文章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基層工作很重要,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把基層基礎工作做扎實了,利益關系得到協調,思想情緒得以理順,社會發展中的不穩定因素就能得到及時化解,各種矛盾沖突就能得到有效疏導。一是層層傳遞責任。基層信訪工作關鍵癥結在問題不解決,根子在解決問題的責任不落實。我市形成了基層接訪處訪常態化工作機制,既要求市、縣領導干部主動擔起責任,又把責任傳遞到基層各個環節,推動從上到下、層層級級都把責任扛起來,確保做到“五個100%”:中央和省市交辦的信訪積案黨政領導必須100%包保穩控到位,對訴求合理部分必須100%兌現解決到位,對生活確有困難的必須100%合理救助到位,對無理信訪事項必須100%終結認定到位,對違法上訪擾亂社會秩序行為必須100%依法處理到位。二是組織干部下訪。面對復雜嚴峻形勢和艱巨繁重任務,我們將組織干部下訪作為一項常態化制度安排,把干部下訪作為考核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作為培養使用干部的必備條件,推動機關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到基層一線鍛煉,培養群眾感情,增強群眾觀念,學做群眾工作。凡是機關、部門、單位擬提拔使用的各級別干部,原則上都應有下基層工作的經歷,以此強化干部從基層培養、人才在一線成長的鮮明用人導向。去年,我們組織市、縣兩級機關年輕干部開展駐村下訪活動,選派11個工作組、502名優秀年輕干部,到全市502個重點村(社區)駐點下訪,要求做到“五帶”:帶著責任為黨工作,帶著感情走進群眾,帶著真情化解難題,帶著熱心服務群眾,帶著覺悟樹好形象。截止今年2月底,全市下訪干部走訪群眾26萬余戶,組織宣傳2700余場次,化解矛盾4100余件,幫助籌集各類幫扶資金1100余萬元。去年以來,全市4000余名科級以上干部接待群眾8000余人次,處理信訪問題5600余件,從源頭上杜絕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和重復纏訪等問題發生。三是加大基層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推進“信訪零距離”信息化綜合服務系統建設,集信訪投訴、查詢、服務、跟蹤、監督、評價、考核于一體,實現市縣鎮三級互聯互通。推行有訪必接、接后必辦、辦后必復、復后必查、異議必應的“五必工作法”,引導群眾依法逐級有序反映問題,全市初信初訪調處率達72%,控減越級上訪成效顯著。同時加強源頭防控,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制定出臺操作性強的實施意見,推廣立、聽、審、測、評、化、跟“七字穩評法”,提升穩評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實效化水平。
五、強化跟蹤督辦,在“立”字上樹權威
一是完善督辦制度。堅持把督查督辦作為推進解決信訪問題的重要手段,為確保信訪督查督辦工作的有效運行,我們按照《江蘇省督辦信訪事項辦理規范》要求,從健全機制、落實責任入手,形成了從立案、交辦、處理、反饋、審查、督查、上報等一整套的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了《**市信訪局督查工作規范》、《**市信訪局辦案工作規范》等制度。采取滾動排查、定期交辦、持續督辦、每期通報等方式,進行跟蹤督辦,進一步壓實責任。對“釘子案”、“骨頭案”進行約談督查,約請包案單位主要領導和包案責任人,當面交換工作意見,告知中央、省、市對積案化解工作的要求,促其思想上高度重視,措施上更加扎實,盡早化解積案。二是實行“一函兩書”跟蹤督辦模式,對需要交辦督辦的重點信訪案件,及時發交辦函;對合理訴求解決不到位、困難幫扶不到位的發放整改建議書,提出具體整改建議,明確整改期限;承辦單位要及時上報整改報告書,并通過明查暗訪,實行跟蹤督導,做到沒有回應不放過、措施不實不放過、責任不清不放過。同時,對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化解處置不規范、不到位而引發群眾重復信訪并造成影響的,聯合市紀委、市委政法委等部門立即啟動調查問責。對各地督查辦案工作實行定期不定期通報制度,按照省、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通過逐級自查、集中督查、專項檢查、重點抽查、互相評查相結合,進行對標找差,合理運用激勵機制和懲戒機制,充分調動各方積極因素,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取得實效。對各地縣處級領導包案化解情況實行列表式通報,即將各地縣處級包案領導列成名冊,對包案數、化解數實行滾動式通報,通報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送各地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高位推動積案化解工作。
我們通過建立健全信訪積案化解工作機制,不僅成功化解一批信訪積案,還強化了各層各級維穩責任,鍛煉了干部作風,夯實了基層基礎,促進了經濟發展,維護了社會穩定。同時我們也認識到,我市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取得的成果還是初步的,當前信訪矛盾依然易發多發,我們將牢固確立底線思維,強化法治觀念,創新思路舉措,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方式方法,著力構建信訪積案化解長效機制,努力為全市社會穩定大局作出新的貢獻!
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匯報篇3
一年來,我鄉信訪工作在鄉黨委、鄉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信訪局的具體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市、縣信訪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守土有責”、“第一要務求發展、第一職責保穩定”的思想,強化職責意識,規范信訪行為,暢通信訪渠道,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實現了信訪工作“一控制、兩下降、三沒有”目標,為加快建設生態富裕禮貌和諧新雙河奠定了良好的發展環境。全年共接待受理群眾來訪38件,涉及土地糾紛10件、民政救濟14件、民事糾紛5件、其他9件。落實相關領導包案處理38件,按期辦結率到達了100%;黨政領導下訪75人次,深入農村基層為群眾解決信訪熱難點問題78件,有效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現將一年來的信訪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信訪工作職責機制
鄉黨委、鄉政府從講政治的高度把信訪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把做好信訪工作作為打造“親民、愛民、為民”的一個重要舉措,年初召開了信訪工作會議,通報了20xx年全鄉信訪工作,傳達市、縣信訪工作會議精神,對20xx年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黨委書記為組長,鄉長、人大主席為副組長,各包片領導及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鄉黨政一把手親自過問,常抓在手,緊盯不放,鄉人大主席專職負責全鄉信訪工作,做到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它領導“一崗雙責”,相關單位各司其責,構成上下聯動,左右協調的信訪工作格局。
二、排查矛盾,落實信訪隱患排查機制
針對我鄉地域廣、群眾居住分散、信訪工作量大的實際,我們首先從健全基層信訪網絡抓起,按照“強化鄉一級,完善村一級”的思路,著力構建起“橫到邊、縱到底”多方位寬領域的信息網絡體系。鄉上設立信訪工作接待室、民政信訪接待室、紀檢信訪接待室,分別落實專人管理,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在各村分別設立了信訪調解組織,配備村級信訪調解員17人,村小組調處中心戶長94人,發揮他們身處基層,發現信訪苗頭早,掌握信訪信息多的優勢,及時反饋信訪信息。今年6月開展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活動,經過了解社情民意,進取排查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綜合分析,對有可能引發的信訪動向,早發現、早報告,做好上下溝通,信息互通;對高丕利、劉德軍等退伍軍人,我們一方面落實各項優惠待遇,想法設法解決他們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一方面切實加強監控,由所在村包片領導和包村干部常年包抓,村支部書記常年監控,確保他們不參與團體、越級上訪。
三、化解矛盾,落實基層矛盾調處機制
在建立健全信訪隱患排查機制的基礎上,超前做好信訪預案,把握工作主動性,變單一處理為綜合治理。
一是充分發揮村級組織的作用,異常是村級調解委員會的職能,對苗頭性、傾向性的社會現象,早介入、早化解,把信訪工作與矛盾調解工作有機結合,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一般信訪不出村,重大信訪不出鄉,有效地堵住了信訪源頭。
二是健全綜合協調機制。有些信訪問題的解決涉及到多個單位、多個行政村,甚至涉及到其它鄉鎮或縣級部門,我們注重協調,合理配置資源,明確直接職責人,賦予相關職權,限時辦理;
三是落實重大信訪由黨政“一把手”親自過問,及時處理,避免引發越級上訪。
把解決信訪老戶及歷史遺留問題與當前農村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做到兩手抓,兩手硬,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進取化解各種遺留問題,尤其是對近年來退耕還林、計劃生育、石油征占地權屬及補償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以徹底解決,深受群眾。
四、規范工作,落實信訪工作長效機制
我們先后制定了《雙河鄉信訪工作制度》、《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信訪職責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以制度規范工作運行,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全鄉的信訪工作朝著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邁進了一大步。
一是建立了領導帶頭抓信訪工作機制。堅持定期召開信訪領導小組會議,分析信訪形勢,部署下步工作。堅持每星期一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鄉上主要領導親自閱批信訪件制度,做到有信必復,有訪必接、有案必處。
二是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職責制,嚴格實行職責追究。鄉上年初與各村、鄉屬各單位簽訂了《信訪工作職責書》,并將其納入全鄉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指標,與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嚴格兌現獎懲。對工作完成比較好的給予獎勵,對工作失職或工作不力,造成較壞影響的給予通報批評,直至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職責。
三是建立信訪督查落實機制和處理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各村、鄉屬各單位的上下聯動作用,由鄉黨委、鄉政府主要領導牽頭,派出所、司法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員參與,協調互動,集中處理信訪突出案件及群體性的重大事件,并對全鄉信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景進行督促檢查。
五、改善作風,落實處理問題效率機制
大力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一是認真做好初信初訪工作,對來訪群眾的問題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實、案案有結果,不留尾巴,不留后遺癥,務求一次解決,努力把問題解決在首辦環節,力爭不出現重訪事件。
二是將信訪“關口前移”,變群眾上訪為領導干部“下訪”,在日常工作中經常主動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以深厚的感情,滿腔的熱情,了解百姓疾苦,傾聽群眾呼聲。
三是變信訪辦理為信訪服務,把信訪工作與為民辦實事結合起來,千方百計解決群眾實際困難和問題。對來訪群眾,做到耐心聽取申述,虛心聽取批評,有效地防止了“一說就吵,一談就崩,必須就跳”現象的發生。
切實抓好教育疏導工作。對各類信訪案件,堅持教育與疏導相結合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兼顧法、理、情,依法依理依情予以解決。對來訪群眾反映的問題,從事實和政策方面進行分析,做到能解決的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創造條件盡快解決,不能解決的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從而切實提高了處理信訪問題的質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