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報考條件5篇
事業單位報考條件(1)
事業單位報考條件(2)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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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教育局:
茲有我單位工作人員XXX(XXXX年XX月出生),身份證號XXXXXX。報考XX市2018年統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XX學校XX崗位,我單位同意其報考并承諾如該同志被錄用后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
我單位為 (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參公單位、國有企業、私營企業、其他性質單位),該同志為正式工作人員(臨時聘用人員),該同志從X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我單位工作(如考生為在職公務員或參公機關工作人員,請在括號內注明“XXXX年度招錄的公務員”)。
單位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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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單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事業單位報考條件(3)
事業單位報考條件(4)
2014年山東滕州事業單位考試報考條件
招聘范圍和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三)往屆尚未就業的滕州生源或滕州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應屆畢業生及在我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受生源或戶籍限制;
(四)持有教育部統一印制的《就業報到證》,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須同時具有教師資格證;
(五)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受年齡限制;
(六)報考崗位(學科)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我市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續聘合同到期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從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
招聘崗位(學科)和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學科)、計劃及相關條件要求詳見附件《滕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匯總表》、《滕州市鎮(街道)衛生院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匯總表》、《滕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學科匯總表》。
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學科)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學科)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學科)。
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9月17日9:00---9月20日16:00
查詢時間:2014年9月17日11:00---9月21日16:00
報名網址:滕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址,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夠,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學科),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4年9月17日11:00---9月21日16:00
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錄用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考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網上報名期間,公布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4年9月17日11:00---9月22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14年10月3日 9:00-10月6日23: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以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9月18日(9:00-11:30;14:00-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滕州市人力資源市場(善國北路38號)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
2014年山東棗莊滕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報名注意事項、職位表考等最新資訊請點擊:>
事業單位報考條件(5)
2014年湖北宜昌市直事業單位招考報考條件
2014湖北宜昌市直事業單位招聘120名考試公告、報名注意事項、職位表等最新資訊及免費備考資料請點擊
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和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每個崗位的具體招聘條件見《2014年(下半年)宜昌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職數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3、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等網站發布《2014年(下半年)宜昌市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7日至19日(8:3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宜昌市人事考試中心(環城北路40號,人社服務大樓三樓333室)。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須知:報名時須帶本人簡歷、身份證、相關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及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3張、《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2份。相關工作經歷須有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并蓋章。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報名時經資格審查合格者交筆試費100元。本次集中公開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
5、資格審查及其他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市人社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員須達到1:2比例,見附表“其它條件”)。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3)根據鄂政發[2011]84號文件規定,在宜昌市服務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兩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報考人員,應填寫《宜昌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宜昌市人社局網下載),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報名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提交給宜昌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筆試成績加5分。
6、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于2014年11月21日(8:30—11:30,14:30—17:30)到宜昌市人事考試中心(環城北路40號,人社服務大樓三樓339室)領取準考證,請人代領準考證的,須憑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和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