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id="zx91x"></ruby><p id="zx91x"></p>
<p id="zx91x"></p>
<pre id="zx91x"><ruby id="zx91x"><mark id="zx91x"></mark></ruby></pre>

<p id="zx91x"><del id="zx91x"></del></p>

        <track id="zx91x"><ruby id="zx91x"></ruby></track>

            <pre id="zx91x"><ruby id="zx91x"></ruby></pre>

            <track id="zx91x"><del id="zx91x"></del></track>

              <big id="zx91x"><ruby id="zx91x"></ruby></big>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12篇

                  時間:2022-06-23 工作匯報 點擊: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12篇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1)

                  非法集資防范處置方案


                  一、統一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非法集資涉及面廣、破壞性強、危害極大,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時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偽裝性和欺騙性,不僅嚴重擾亂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而且直接損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極易引發群體性上訪事件,危及社會穩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非法集資活動的嚴重性、危害性和處置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切實增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壓態勢,有效防控,堅決打擊非法集資活動,促進全市金融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

                  二、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增強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和對非法集資活動的抵御能力

                  廣泛利用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體,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國家有關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的各項政策措施,教育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從源頭治理非法集資滋生和蔓延的環境;要多方位、多角度地宣傳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和特點,剖析典型案例,增強公民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宜昌市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制定的宣傳教育規劃,結合本地實際,制訂相應的宣傳教育計劃,并組織落實。

                  聯席會議應及時通報宣傳主管部門。宣傳主管部門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對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發現并通報的涉嫌非法集資的案件。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防止虛假宣傳誤導社會公眾。

                  三、開展風險排查。認真做好對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和預警工作

                  建立本地區、本行業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預警體系,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切實負起本地區、本行業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和預警工作。指定相關機構和專門人員,通過建立健全群眾舉報、新聞監督、監管和查處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強日常監管,把好關口,盡早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處理。近期,要按照“歸口排查、預警排查、重點排查、內緊外松”原則,認真開展對轄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風險排查。要進一步加強監測預警體系和監控能力建設,切實做好預防工作,做到信息靈通、預警及時、反應靈敏、應對有力,堅決杜絕重大原發性非法集資案件發生。

                  四、加大處置力度。積極穩妥地做好非法集資善后工作

                  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集資活動的處置力度。對社會影響較大、性質惡劣的應做好前期調查取證工作。及時組織部署,以高壓態勢予以嚴厲打擊,有效遏制非法集資活動的勢頭,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對于影響極為嚴重和涉嫌集資詐騙的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從重從快打擊,增強威懾效果。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處置非法集資案件的組織查處和督促債權債務清理清退等善后處置與維護穩定工作。各級聯席會議及有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協調和監督指導。做好善后處置工作。非法集資案件有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組建單位或批準單位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會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組建單位或批準單位負責組織督促債權債務清理等工作;沒有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組建單位或批準單位的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負責債權債務清理、督促相關企業或個人清退。

                  五、改善信用環境。努力滿足農村居民和中小企業合理的金融服務需求

                  從重從快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同時,要堅持“查防并舉、疏堵并用”方針。要采取綜合措施,改善信用環境,提高服務水平,不斷滿足農村居民和中小企業合理的金融服務需求。金融機構要創造條件增加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合理布局網點,增設新的金融機構,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不僅要進一步鼓勵引進項目,發展經濟,而且要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加強管理和引導,切實解決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信用評級體系不健全、經營狀況披露不暢等問題。要進一步加強銀企合作平臺建設,有條件的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等服務機構,促進銀企溝通與合作,及時為企業排憂解難,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和和諧安定的社會環境,努力實現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六、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

                  對非法集資實施綜合治理。聯席會議由宜昌銀監分局牽頭,市人民政府決定建立處置非法集資局際聯席會議制度。市委宣傳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辦、市經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建委、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工商管理局、市地稅局、市林業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聯席會議負責制定、組織實施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的宣傳教育規劃,對成員單位和各地開展此項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并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單位開展全市范圍內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相應的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將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各相關部門要在聯席會議制度框架下分工合作,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總責。各負其責,加強協調溝通、密切配合,增強處置工作合力。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把好一線關,將本行業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明確機構和人員,加大日常監管,完善相關制度,做到及早發現,及早處理,從源頭上控制風險。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落實處置責任,從建立工作機制到監測預警、風險提示、調查取證、性質認定、處置善后、維護穩定、宣傳教育、規制建設等各個環節和層面,都要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對怠于履職或者不認真履職者,尤其是因工作不力、導致矛盾升級,以致引發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的要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非法集資防范處置方案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2)

                  2020非法集資防范處置方案

                  一、統一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非法集資涉及面廣、破壞性強、危害極大,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時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偽裝性和欺騙性,不僅嚴重擾亂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而且直接損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極易引發群體性上訪事件,危及社會穩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非法集資活動的嚴重性、危害性和處置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切實增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壓態勢,有效防控,堅決打擊非法集資活動,促進全市金融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

                  二、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增強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和對非法集資活動的抵御能力

                  廣泛利用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體,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國家有關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的各項政策措施,教育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從源頭治理非法集資滋生和蔓延的環境;要多方位、多角度地宣傳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和特點,剖析典型案例,增強公民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市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制定的宣傳教育規劃,結合本地實際,制訂相應的宣傳教育計劃,并組織落實。

                  聯席會議應及時通報宣傳主管部門。宣傳主管部門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對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發現并通報的涉嫌非法集資的案件。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防止虛假宣傳誤導社會公眾。

                  三、開展風險排查。認真做好對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和預警工作

                  建立本地區、本行業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預警體系,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切實負起本地區、本行業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和預警工作。指定相關機構和專門人員,通過建立健全群眾舉報、新聞監督、監管和查處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強日常監管,把好關口,盡早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處理。近期,要按照“歸口排查、預警排查、重點排查、內緊外松”原則,認真開展對轄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風險排查。要進一步加強監測預警體系和監控能力建設,切實做好預防工作,做到信息靈通、預警及時、反應靈敏、應對有力,堅決杜絕重大原發性非法集資案件發生。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3)

                  某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方案(最新)

                  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XX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有效保持全市非法集資案件平穩低發勢頭,對非法集資監測到位、預警及時、防范得力,處置有效;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依規、積極穩妥處置信訪問題突出的非法集資的案件;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風險意識和“買者自負、風險自擔”意識。

                  (二)工作原則

                  1.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本行政區域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將防范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黨政主要領導親自安排部署重要工作,分管領導直接負責協調相關問題,認真督辦重點案件。明確部門職責,發揮鄉鎮、街辦基層組織優勢,形成上下結合、統籌協調、組織到位、體系完善、機制健全、配合有力、保障充分的處置體系。

                  2.屬事管理原則。處非領導組各成員單位要將防控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作為履行監管職責的重要內容,既管行業、管業務,也管防范、管信訪、管處置。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從源頭上防止非法集資活動的滋生和蔓延。

                  3.依法處置原則。各鄉鎮、街辦,各部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各自職責,依法依規開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做好風險排查處置、立案偵查、公訴、審判、善后處置等各個環節工作,涉及刑事的非法集資案件,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置涉案資產。

                  4.維穩在先原則。處置非法集資案件始終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前提,堅持維穩、信訪、處置工作三管齊下。市政法委、市信訪局、市處非工作領導組要形成合力,做好相關工作。分管市領導按照分管工作親自督促指導。

                  5.齊抓共管原則。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治理總體思路,形成黨政統一領導、責任明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4)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方案

                  近年來,在各地、各單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當前非法集資工作形勢依然嚴峻。從全國看,非法集資案件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頻發。從我市看,各類投資管理公司、投資咨詢公司等相關機構的快速發展,在推動我市經濟轉型和經濟繁榮的同時,也不同程度滋生了非法集資的土壤,擴散了非法集資的領域,非法集資將成為我市經濟穩定和社會和諧的重大隱患。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方案》(X發〔X〕59號)精神,有效遏制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加大防范和處置工作力度,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防范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X和X二中、X、X、X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責任明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預警、案件處置、宣傳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防打結合、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的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防打結合,打早打小。既要解決好浮出水面的問題,講求策略方法,依法、有序、穩妥處置風險;更要做好防范預警,盡可能使非法集資不發生、少發生,一旦發生要打早打小,在苗頭時期、涉眾范圍較小時解決問題。

                  (二)突出重點,依法打擊。抓住非法集資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續嚴厲打擊,最大限度地追贓挽損,強化跨區域、跨部門協作配合,防范好處置風險的風險,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三)疏堵結合,標本兼治。進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完善民間融資制度,合理引導和規范民間金融發展。

                  (四)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政府牽頭,統籌指揮;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頂層推動、協調督導,各部門協同配合,加強監督管理。強化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發動廣大群眾參與到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中來。

                  三、主要目標

                  非法集資高發勢頭得到遏制,存量風險及時化解,增量風險逐步減少,大案要案依法穩妥處置。非法集資監測到位、預警及時、防范得力,一旦發現苗頭及早引導、規范、處置。政策法規進一步完善,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廣大人民群眾相關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顯著提高,買者自負、風險自擔的氛圍逐步形成。金融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投融資體系進一步完善,非法集資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四、工作任務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完善組織協調機制。進一步加強對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加強部門協調配合,落實責任,實施問責機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加強督促指導,強化部門聯動,增強工作合力。加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組織機構建設,配齊配強人員力量,專項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給予必要保障。制定出臺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約束地方各級領導干部參與民間經濟金融活動。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按照監管與市場準入、行業管理掛鉤原則,對需要經過市場準入許可的行業領域,由準入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防范、監測和預警工作。對無需市場準入許可但有明確主管部門指導、規范的行業領域,由主管部門牽頭負責非法集資的防范、監測和預警工作,重點解決商事制度便利化改革后,行業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對沒有明確主管、監管部門的行業領域,由工商等部門牽頭,充分利用現有市場監管手段,強化綜合監管,防范非法集資風險。

                  (二)群防群治,以防為主,建立健全監測預警體系。積極研究探索通過互聯網、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建立數據分析平臺對非法集資進行監測預警。利用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將工商市場主體公示信息、人民銀行征信信息、公安打擊違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決執行信息等相關信息依法互通共享。加強金融機構資金流向實時監測預警,及早發現并報告非法集資資金動向。金融機構在嚴格執行大額可疑資金報告制度基礎上,對各類賬戶交易中具有分散轉入集中轉出、定期批量小額轉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資資金異動進行分析識別,并將有關情況及時提供給各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揮網格化管理和基層群眾自治的經驗和優勢,貼近一線開展預警防范工作。借鑒北京市朝陽區群眾群聯群防經驗,組建信息員隊伍,及時發現,及時舉報,打早打小。建立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制度,加強正面激勵,調動群眾積極性。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一般工商企業,綜合運用信用分類監管、定向抽查檢查、信息公示、風險警示約談、市場準入限制等手段,加強市場監督管理,探索建立工商部門牽頭、多部門聯動的綜合執法機制,提升執法效果。對非法集資主體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信用記錄,并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管理,促進市場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

                  (三)突出重點,依法打擊,穩妥處置。加大對投資理財、P2P網絡借貸等新的高發重點領域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及時發現、移送涉嫌非法集資線索。對開展P2P理財業務的投資咨詢類公司進行風險排查,摸清底數,為下一步規范管理提供數據支持。加強統籌協調,調配力量抓住重點環節,及時受理并快速偵辦、移送、判決案件。要堅持“三統兩分”(統一指揮協調、統一辦案要求、統一資產處置,分別偵查訴訟、分別落實維穩)的工作原則,依法處置跨市、跨地區案件,積極主動落實牽頭責任和協作義務,強化全局觀念,加強溝通協調,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違反“三統兩分”原則擅自分配涉案資產的責任人要進行問責。堅持屬地和屬人管理、以屬地為主原則,落實維穩責任,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回應群眾訴求,把握執法策略、方式、尺度和時機,嚴格依法處置案件,努力實現執法效果與經濟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

                  (四)廣泛宣傳,加強教育,建立聯動工作機制。根據全國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總體規劃,在全市范圍內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根據行業領域風險特點,制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方案,有針對性地開展本行業領域宣傳教育活動,公開舉報電話,明確專職受理人員。要建立健全常態化的宣傳教育工作機制,貼近基層、貼近群眾、貼近生活,推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進機關、進工廠、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村屯,實現宣傳教育廣覆蓋,引導廣大群眾對非法集資不參與、能識別、敢揭發。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電信、公共交通設施等各類媒介或載體,以法律政策解讀、典型案件剖析、投資風險教育等方式,提高宣傳教育的廣泛性、針對性、有效性。金融機構要在營業場所等醒目位置張貼警示標識,及時向廣大群眾提示風險。工商部門要切實做好對非法集資廣告的監測管控,強化廣告咨詢管理和處罰,牢牢把住非法集資信息傳遞關。宣傳主管部門要強化媒體特別是都市類報紙自律責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資的資訊信息,凈化社會輿論環境。

                  (五)加強法律制度保障,完善政策,提升服務水平。要對罪名適用、量刑標準、刑民交叉、涉案財物處置等問題進行重點研究,建立健全非法集資刑事訴訟涉案財物保管移送、審前返還、先行處置、違法所得追繳、執行等制度程序,完善非法集資案件處置依據。要及時跟進國家有關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等政策措施,借鑒兄弟市的經驗,加強對以互聯網金融為主體的新興金融業態的規范管理。要嚴格執行跨區域案件執法爭議處理機制,研究完善不同區域間跨執法部門、司法部門查處工作的銜接配合程序。探索在防范和處置有關環節引進法律、審計、評估等中介服務。在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水平,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有效資金供給和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的同時,防止非法集資鉆空子。完善民間借貸日常信息監測機制,扶持、推廣我市民間借貸登記公司試點,引導民間借貸利率合理化。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5)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x〔x〕59號)、國務院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x〔x〕166號)相關要求,為有效遏制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加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力度,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x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x、市關于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責任明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監測預警、案件處置、宣傳教育等工作力度,開正門、堵邪路,逐步建立防打結合、打早打小、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的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目標

                  非法集資高發勢頭得到遏制,存量風險及時化解,增量風險逐步減少,大案要案依法、穩妥處置。非法集資監測到位、預警及時、防范得力,一旦發現苗頭能及早引導、規范、處置。政策、法規、制度進一步完善,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程序清晰、職責明確。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顯著提高,非法集資的識別能力顯著增強,買者自負、風險自擔的意識氛圍逐步形成。金融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投融資體系進一步完善,非法集資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三、基本原則

                  (一)防打結合,打早打小。既要解決好浮出水面的問題,講求策略方法,依法、有序、穩妥處置風險;更要做好防范預警,盡可能使非法集資不發生、少發生,一旦發生要打早打小,在苗頭時期、涉眾范圍較小時解決問題。

                  (二)突出重點,依法打擊。抓住非法集資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續嚴厲打擊,最大限度追贓挽損,強化跨區域、跨部門協作配合,防范好處置風險的風險,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三)疏堵結合,標本兼治。引導金融機構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完善我區民間融資制度,合理引導和規范民間金融發展。

                  (四)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轄區的非法集資牽頭負責,統一領導,統一協調,調動各方面力量,上下聯動、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x區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頂層推動、協調督導,各行業主(監)管部門協同配合,加強監督管理。強化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發動廣大群眾參與到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中來。

                  四、工作任務及分工

                  (一)建立健全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

                  1.建立健全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成立x區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金融辦主任及人民銀行x支行行長任副組長,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委宣傳部、區發展和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分局、司法局、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x水務局、商務和文化旅游局、教育體育局、民政局、林業和生態建設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x區分局、法制辦、金融辦、信訪督辦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銀行x支行、工商銀行x支行、農業銀行x支行、中國銀行x區支行、建設銀行x支行、郵政儲蓄銀行x區支行、x銀行x支行、x銀行x支行、x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x村鎮銀行、電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金融辦,負責統籌協調,落實職責分工,優化工作程序,強化制度約束,進一步提升工作質效。

                  2.建立目標責任制。將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明確責任,表彰獎勵先進,對工作失職、瀆職行為嚴肅追究責任;進一步規范約束各級領導干部參與民間經濟金融活動。

                  牽頭單位:區金融辦

                  責任單位:區委督考辦、區政府督察室、各行業主(監)管部門

                  3.建立市場監管責任機制。各行業主(監)管部門將防控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作為監督管理職責的重要內容,加強日常監管。各行業主(監)管部門要按照屬地原則,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行業主管與后續監管相一致的市場監管責任機制,加強對監管對象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監督管理。

                  牽頭部門:區金融辦

                  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監)管部門

                  4.建立多部門聯動綜合執法機制。對沒有明確主管、監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各鄉鎮、街道要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強化綜合監管,綜合運用信用分類監管、定向抽查檢查、信息公示、風險警示約談、市場準入限制等手段,探索建立多部門聯動綜合執法機制。

                  牽頭單位:區金融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x區分局、商務和文化旅游局、公安分局、人民銀行x支行

                  (二)建立處置非法集資監測預警體系

                  5.建立立體化、社會化、信息化的監測預警體系,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和基層群眾自治的經驗和優勢,群防群治,貼近一線開展預警防范工作。創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強對非法集資的監測預警,加強風險研判,及時預警提示。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加強非法集資信息監測,跟蹤、監測、分析各類信息情報,發現、甄別涉嫌非法集資活動信息和線索,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對各類涉嫌非法集資廣告、宣傳等信息,及時通過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防止非法集資活動的發生。

                  牽頭單位:人民銀行x支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x區分局

                  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委宣傳部、各行業主(監)管部門、各通信企業

                  6.建立金融機構監測防控體系。加強金融機構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張貼警示標識。金融機構在嚴格執行大額可疑資金報告制度基礎上,對各類賬戶交易中具有分散轉入x轉出、定期批量小額轉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資資金異動進行分析識別。各金融機構要做好對涉嫌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的監測工作,建立問責制度。

                  牽頭單位:人民銀行x支行

                  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各金融機構

                  7.建立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制度,做好保密、人身安全保護等工作。通過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充分調動廣大群眾舉報非法集資的積極性,從而使非法集資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

                  牽頭單位:區金融辦、公安分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人民法院、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防控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風險

                  8.對投資理財、非融資性擔保、P2P網絡借貸、投資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民辦教育機構、養老機構等風險領域和風險點,加強風險監控,及時化解處置。

                  牽頭單位:人民銀行x支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x區分局

                  負責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金融辦、民政局、教育體育局、x水務局、各金融機構

                  9.統籌調配力量,抓住重點環節,及時發現并快速、全面、深入偵辦案件;依法配合開展涉案資產查封和凍結等協助工作。

                  牽頭單位:區公安分局

                  責任單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銀行x支行

                  (四)依法穩妥處置非法集資案件

                  10.對于跨地市案件,牽頭地區或部門要積極主動落實牽頭責任,依法合規、公平公正地制定統一處置方案,加強與其他涉案地區的溝通協調。協辦地區或部門要大力支持配合,切實履行協作義務。

                  牽頭單位:區公安分局

                  責任單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區維穩辦

                  11.對于非跨地區案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維穩屬地責任,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回應群眾訴求,積極導入法治軌道,嚴格依法處置案件,切實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信訪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五)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12.制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方案,有針對性地開展本行業領域宣傳教育工作。

                  牽頭單位:區金融辦、人民銀行x支行

                  責任單位:x區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13.建立健全常態化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實現宣傳教育全覆蓋。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健全常態化的宣傳機制,貼近基層、貼近群眾、貼近生活,推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進機關、進工廠、進家庭、進社區、進農村,宣傳教育廣覆蓋,引導廣大群眾對非法集資不參與、能識別、敢揭發。各行業主、監管部門要根據行業領域風險特點,制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方案,有針對性地開展本行業領域宣傳教育活動。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電信、公共交通設施等各類媒介或載體,以法律政策解讀、典型案件剖析、投資風險教育等方式,提高宣傳教育的廣泛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推動開展“送金融服務到基層”活動,將重點項目對接、機構產品服務、融資培訓輔導、金融x政策、財經常識普及、非法集資相關知識等送到市縣,下沉到基層,充分發揮鄉鎮金融聯絡員的作用,精準對接、形成合力,使基層群眾遠離非法集資陷阱。

                  牽頭單位:區金融辦、人民銀行x支行

                  責任單位:x區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六)加強廣告監管,進化輿論環境

                  14.加強廣告監測和檢查,強化媒體自律責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資的資訊信息,凈化社會輿論環境。廣告發布單位要加強廣告審查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對廣告從業人員的管理和業務培訓,提高對涉嫌非法集資活動廣告的識別和審查能力,拒絕發布涉嫌非法集資活動內容的廣告。廣告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新聞媒體廣告的監督,建立日常監管和監督協作機制,依法查處非法集資廣告。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x區分局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七)深化改革,疏堵并舉

                  15.不斷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水平,鼓勵、規范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大力發展普惠金融。

                  牽頭單位:區金融辦、人民銀行x支行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各金融機構

                  16.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融資健康發展,大幅放寬民間投資市場準入,推廣采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拓寬民間投融資渠道。

                  牽頭單位:區金融辦、人民銀行x支行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局、各金融機構

                  17.完善民間借貸日常信息監測機制,引導民間借貸利率合理化。建立健全民間資金借貸登記中心,推動民間借貸市場透明化和公開化。

                  牽頭單位:區金融辦、人民銀行x支行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金融機構

                  五、工作要求

                  當前,非法集資形勢嚴峻,已成為影響我區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挑戰多、壓力大,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對照本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和目標,從保持我區經濟平穩發展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出發,有重點、有步驟、有秩序地抓好各項任務的落實,堅決守住我區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

                  (一)明確工作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行業主(監)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有效落實屬地管理職責,明確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充分發揮資源統籌調動、靠近基層一線優勢,做好本區域、本行業內的風險排查、監測預警、案件查處、善后處置、宣傳教育和維護穩定等工作,確保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組織到位、體系完善、機制健全、保障有力。

                  (二)加強協調配合。對本方案中明確的工作任務,各責任單位要對各自條線的工作項目負總責,進一步明確職責、進度、任務和要求,使各項任務細化、實化、具體化。各責任單位要樹立全局觀念,勇于擔當,積極作為,分工落實,盡心履責,認真完成好各項任務。

                  (三)做好輿論引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行業主(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輿論引導和輿情監測,動員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種技術手段,加強情報搜集掌控,及時分析研判涉穩動態和事件走勢,做好宣傳引導和輿情控管工作。要與各新聞媒體及時對接溝通,做好正面宣傳,組織刪除煽動性、組織性的有害信息,防止惡意炒作,防范負面輿情的傳播和擴散,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

                  (四)強化監督管理。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行業主(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監管力度,特別是對投資理財、非融資性擔保、P2P網絡借貸、投資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民辦教育機構、養老機構等風險領域要從審批環節抓起,嚴把審批關。要定期組織人員對重點領域進行明察暗訪,加強監督管理,發現非法集資苗頭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將非法集資消滅在萌芽狀態,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確保我區社會和諧穩定。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6)

                  天津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方案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依法懲處非法集資有關問題的通知》

                  , 國辦發明電 ,2007?34 號 , 和《國務院關于同意建立處置非法

                  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國函,2007?4號,等文件精 神?為切實做好我

                  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維護社會經濟秩 序?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現就

                  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提出如下方案 :

                  、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工作原則

                  , 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保證經濟安 全運行、維護群眾

                  合法權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處置非

                  法集資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按 照地方為主、部門配合、職責明確、打防并舉、

                  綜合治理、重在 治本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預防、處置非法集資的工作機制?

                  切實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 工作任務。充分認識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重要性、必 要性和緊迫性?落

                  實國務院關于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要求?研究 制定我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的各項制度和措施?及時查處 非法集資案件?特別是社會影響面大、性質惡劣的

                  典型案件?依 法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三, 工作原則。

                  1(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處置非法集資活動既要立足當前?

                  又要著眼長遠?

                  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理。

                  2(把握政策?維護穩定。從實際出發?查處非法集資行為?

                  維護公眾合法權

                  益?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3(分工協作?聯動整治。相關部門要分工協作?密切配合?

                  切實落實責任?

                  細化工作任務?解決突出問題?依法妥善處置。


                  、組織領導、部門責任和工作機制

                  , 組織領導。建立市政府統一領導、各有關單位共同參 與的防范和處置非

                  法集資案件工作機制。成立天津市處置非法集 資工作領導小組 , 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

                  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政府金融辦、天津銀

                  監局和市公安局為副組長單位?成員單位為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辦、

                  人行

                  天津分行、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市財政局、市檢察院、

                  市高法院、市委宣

                  傳部、市工商局、市信訪辦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

                  市政府金融辦牽頭?日常工作機 構設在天津銀監局。

                  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部署我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 作?具體職責是 :

                  1(研究、部署全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依據國家法 律法規?參照各行

                  業主管、監管部門的政策規定?制定我市相關 規章?為依法懲處非法集資工作提

                  供法律保障。建立風險防范、 預警和應急反應機制?制定處置非法集資案件應急

                  預案。

                  2(批準啟動處置非法集資案件應急預案。

                  3(指定牽頭單位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對非法集資活動進行專

                  項調查。

                  院。

                  4(組織對涉嫌非法集資案件進行認定?提出處理意見?將

                  重大案件上報國務

                  5(責成主管部門取締非法集資活動?做好善后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日常組織和

                  協調工作?具體職責是 :

                  1( 組織成員單位對涉嫌非法集資案件性質進行初步認定

                  2(對經認定的非法集資案件按照程序組織有關處置工作

                  3(定期通報案件信息和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配合各成員

                  單位加強防范和打

                  擊力度,


                  4(做好與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溝通

                  和聯系工作 ,

                  5(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提高群眾風險防范意識

                  6( 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 部門責任。

                  1(市政府各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相關企業

                  的融資動態和非法

                  集資活動的發展動態?及時反饋信息。

                  2(新聞宣傳部門要加大輿論引導和法制宣傳力度?采取多

                  種形式向群眾通報

                  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手段和危害?提示風險? 報道典型案件?提高公眾的識別

                  能力、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工商部門要加強對廣告的監督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嚴

                  肅查處發布非法集

                  資廣告的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

                  4( 信訪部門要做好涉及非法集資的信訪接待工作?及時向

                  領導小組辦公室通

                  報信息。

                  5(公安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集中力量查處典型案件?震

                  懾犯罪分子?維護

                  社會安定?保護人民群眾利益。

                  6( 行業主管和監管部門要將防控本行業非法集資作為監督

                  管理的重要內容?

                  認真做好監測預警?及時發現苗頭?向領導小 組辦公室反饋信息?必要時向公眾

                  發出預警警示?并配合做好處 置工作。

                  三, 工作機制。

                  1(風險防范機制。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非法集資案件的防 范和預警?對非法

                  集資案件多發行業?主管部門要主動開展風險

                  排查?防止風險積聚。各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進行監測? 逐步建立起

                  群眾舉報、媒體引導、部門監管和機制預警相結合的 風險防范機制。


                  受理群眾舉報投訴。人民群眾舉報投訴是防范和預警非法集 資案件的重要信 息來源。各成員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拓寬信訪 渠道?設立公開電話、信箱、電 子郵箱和機構?受理群眾舉報投 訴?并在職責范圍內查實?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 室報告。

                  部門監管與聯合查處相結合。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依 法加強監管?同 時要密切配合?形成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合力。

                  2(信息共享和案件通報機制。成員單位要加強信息的溝通 交流?建立信息共 享網絡。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不定期編寫工作簡 報?印發各成員單位?建立信息有 效通報渠道。

                  3(處置機制。制定處置非法集資案件應急預案 ,以下簡稱 “應急預案” ,。發

                  生非法集資案件后?經領導小組批準?領導 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各成 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協調 配合?保證措施得力、人員到位?在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下有序 開展處置工作。處置程序為 : 立案—調查—認定—報告—取締— 善 后。

                  4(管轄和移送機制。對應由外省 ,市、區, 政府負責處置 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 ?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移送案件。領導小組 辦公室負責組織具體移送工作。涉嫌 非法集資案件涉及多個部門 的?則區分情況?妥善處理?一般是由非法集資案件 主體所屬主 要部門負責處置。

                  三、處置非法集資案件應急預案

                  , 啟動應急預案。

                  1( 案件來源。

                  對經群眾舉報、信訪部門轉辦和監管部門發現的涉嫌非法集

                  資活動?各成員單位應在職責范圍內組織初步調查取證?并將案 件情況、調 查結果及初步處置意見書面報告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審計部門等國家行政機關在行使職權時?發現涉嫌非法集資案件 并向各成員

                  單位移送的?該成員單位應當接受并在職責范圍內組 織調查、認定?將結果書面

                  報告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如移送案件 不屬于本部門管轄范圍的?應立即向領導小

                  組辦公室報告。對其 他省,市、區,發現?應由我市牽頭負責處置的涉嫌非法集資

                  案 件?領導小組接收后交領導小組辦公室辦理。

                  2( 應急預案的啟動。

                  接到非法集資案件報告后?經領導小組批準啟動應急預案。

                  ,1, 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部門應急機制要求?立即制止非法 集資行為?及時切斷

                  風險源?防止風險擴散。有關部門要提前介 入?調查取證。對重大非法集資案件

                  ?要采取適當預防措施?控 制涉案人員和資產?保護證據?防止事態擴大和失

                  控。

                  ,2, 各成員單位和風險涉及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做好參

                  與群眾和單位的穩定

                  工作?嚴防惡性群體事件的發生。

                  ,3, 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成員單位會議?通報非法集資案

                  件的基本情況?分析

                  研究案件的性質和成因?提出處置方案?報 領導小組審定。

                  ,4, 領導小組視案件情況設立信息發布組、治安維護組、

                  風險處置組、法律咨

                  詢組等職能工作組?開展相關工作。

                  , 立案。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統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立案。

                  對其中事實清

                  楚、證據確鑿的?可直接向公安機關移送。公安機 關依法履行司法程序?不以領

                  導小組辦公室或行業主管部門作出 的行政管理性質認定為前置程序。

                  三, 調查。立案后?對需要進一步調查取證的案件?由領

                  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作出調查結論?上報 領導小組。

                  , 四, 認定。對經調查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非法集資案 件?由領導小組辦

                  公室組織成員單位依法進行性質認定?并根據 認定結果分別進行移送或處置。對


                  涉嫌刑事犯罪的重大案件?移 送公安機關,對應由外省,市、自治區,處置的案件? 移送有關 省,市、自治區,,對其他案件?組織研究處置意見并進行處置。

                  , 五, 報告機制。對難以定性案件?由領導小組上報國務院 處置非法集資部際 聯席會議認定 , 對重大案件?其認定結論和處 置意見?由領導小組上報國務院處置 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進行 最終認定。

                  , 六, 取締。非法集資案件一經認定?應盡快予以取締。由 領導小組統一組織 領導?公安、工商、行業主管或監管部門依法 向社會發出取締公告?執行取締任 務?宣傳部門要配合做好相關 工作。

                  , 七, 善后。非法集資案件一經認定和取締?應立即成立清 算小組?由行政或 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加?負責處理 債務清償、清退和善后等事宜。各 成員單位要配合做好善后和維 護穩定工作。

                  主題詞: 金融 監管 集資 方案 通知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7)

                  非法集資防范處置方案

                  一、統一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非法集資涉及面廣、破壞性強、危害極大,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根據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并且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偽裝性和欺騙性,別僅嚴峻擾亂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而且直接傷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極易引發群體性上訪事件,危及社會穩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非法集資活動的嚴峻性、危害性和處置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切實增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時間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壓態勢,有效防控,堅定打擊非法集資活動,促進全市金融穩定、經濟進展、社會和諧。
                  二、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增強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和對非法集資活動的抵御能力
                  廣泛利用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等媒體,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國家有關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的各項政策措施,教育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從源頭管理非法集資滋生和蔓延的環境;要多方位、多角度地宣傳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和特點,剖析典型案例,增強公民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宜昌市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制定的宣傳教育規劃,結合本地實際,制訂相應的宣傳教育打算,并組織降實。
                  聯席會議應及時通報宣傳主管部門。宣傳主管部門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對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發覺并通報的涉嫌非法集資的案件。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防止虛假宣傳誤導社會公眾。
                  三、開展風險排查。仔細做好對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和預警工作
                  建立本地區、本行業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預警體系,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切實負起本地區、本行業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和預警工作。指定相關機構和特意人員,經過建立健全群眾舉報、新聞監督、監管和查處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強日常監管,把好關口,盡早發覺咨詢題,及時作出處理。近期,要按照“歸口排查、預警排查、重點排查、內緊外松”原則,仔細開展對轄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風險排查。要進一步加強監測預警體系和監控能力建設,切實做好預防工作,做到信息靈通、預警及時、反應靈敏、應對有力,堅定杜絕重大原發性非法集資案件發生。
                  四、加大處置力度。積極妥帖地做好非法集資善后工作
                  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集資活動的處置力度。對社會妨礙較大、性質惡劣的應做好前期調查取證工作。及時組織部署,以高壓態勢予以嚴厲打擊,有效遏制非法集資活動的勢頭,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關于妨礙極為嚴峻和涉嫌集資詐騙的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從重從快打擊,增強威懾效果。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處置非法集資案件的組織查處和催促債權債務清理清退等善后處置與維護穩定工作。各級聯席會議及有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協調和監督指導。做好善后處置工作。非法集資案件有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組建單位或批準單位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會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組建單位或批準單位負責組織催促債權債務清理等工作;沒有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組建單位或批準單位的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負責債權債務清理、催促相關企業或個人清退。
                  五、改善信用環境。努力滿腳農村居民和中小企業合理的金融服務需求
                  從重從快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并且,要堅持“查防并舉、疏堵并用”方針。要采取綜合措施,改善信用環境,提高服務水平,別斷滿腳農村居民和中小企業合理的金融服務需求。金融機構要制造條件增加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合理布局點,增設新的金融機構,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別僅要進一步鼓舞引進項目,進展經濟,而且要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加強治理和引導,切實解決企業財務治理別規范、信用評級體系別健全、經營狀況披露別暢等咨詢題。要進一步加強銀企合作平臺建設,有條件的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等服務機構,促進銀企溝通與合作,及時為企業排憂解難,營造良好的進展環境和和諧安定的社會環境,努力實現全市經濟又好又快進展。
                  六、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
                  對非法集資實施綜合管理。聯席會議由宜昌銀監分局牽頭,市人民政府決定建立處置非法集資局際聯席會議制度。市委宣傳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辦、市經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建委、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工商治理局、市地稅局、市林業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聯席會議負責制定、組織實施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的宣傳教育規劃,對成員單位和各地開展此項工作進行催促和指導,并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單位開展全市范圍內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相應的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將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各相關部門要在聯席會議制度框架下分工合作,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總責。各負其責,加強協調溝通、緊密配合,增強處置工作合力。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把好一線關,將本行業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監督治理的重要內容,明確機構和人員,加大日常監管,完善相關制度,做到及早發覺,及早處理,從源頭上操縱風險。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降實處置責任,從建立工作機制到監測預警、風險提示、調查取證、性質認定、處置善后、維護穩定、宣傳教育、規制建設等各個環節和層面,都要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對怠于履職或者別仔細履職者,尤其是因工作別力、導致矛盾升級,以致引發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的要降實責任追究制度。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8)

                  XX鎮201X年度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

                  工作總結

                  為保護群眾利益不受侵害,維持社會穩定,營造祥和穩定、百姓安居樂業的良好社會環境,根據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文件要求,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全方位、多角度開展排查,深入宣傳,傳遞正能量,建立了長效工作機制,排除了影響穩定的隱形因素,有力促進了我鎮經濟穩定發展。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我鎮黨委、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及時召開黨政聯席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專題研究工作開展,為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成立了以政府鎮長為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細化任務,落實要求,夯實責任,形成了主要領導直接抓、分管領導具體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和責任機制。制定并下發了《XX鎮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了詳實的工作計劃,切實做到了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落實到位,有效促進了工作開展。

                  二、嚴格排查管控。

                  為確保排查工作深入細致,不流于形式,真正取得實效,我鎮采取了多種形式的排查和了解方式:?

                  1、鎮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和村(居)內隨機走訪了解進行排查;?

                  2、對集鎮及各村(居)商戶進行發放宣傳彩頁和入戶排查工作;?

                  3、向村(居)干部了解情況,督促村(居)支部書記及干部走訪了解情況并及時上報;?

                  4、重點排查村(居)內種植大戶及重點企業。?

                  通過對非法集資的專項排查和重點排查,經梳理,未發現我鎮行政區域內有涉嫌非法集資情況。?

                  三、加大宣傳防范。

                  非法集資具有案件高發頻發、涉及面廣、形式多樣、手段隱蔽、社會危害嚴重等特點,常用手段有承諾高額回報、編造虛假項目、以虛假宣傳造勢等方式,嚴重損害了群眾利益,干擾了國家正常金融秩序,容易激化矛盾,影響社會穩定。我鎮通過進行專題宣傳,提高了群眾的思想認識,增強了群眾的防范意識。?

                  1、在村(居)內醒目位置懸掛橫幅,出動專題宣傳車進行流動宣傳,擴大宣傳范圍,增加群眾的知曉率。?

                  2、利用村(居)內廣播每天兩次宣講非法集資的危害性,提高群眾思想認識,傳遞正能量,增強群眾防范意識。?

                  3、向轄區商戶通報非法集資的新形勢和特點,提高公眾的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引導群眾遠離非法集資。?

                  四、建立長效機制?

                  加大排查工作的同時,重點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日常監

                  管,做好工作預警,建立了處理突發事件工作機制和投訴舉報制度,設立投訴舉報電話:XXXXX。通過與XX派出所、信用社等相關部門緊密配合,加強信息溝通,做到及早發現、及早處理,形成合力,全方位排查打擊非法集資工作。?

                  打擊非法集資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我鎮將繼續加大排查力度,加強宣傳教育,堅持依法對打擊非法集資工作常抓不懈,保持高壓態勢,建立長效防范機制,確保我鎮經濟更加繁榮、金融秩序更加穩定。

                  XX鎮人民政府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9)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2021)

                    2021年01月26日

                    標 題: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發文字號:

                    國令第737號

                    日期:

                    2021年02月1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37號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已經2020年12月21日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李克強

                    2021年1月26日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

                    非法集資的防范以及行政機關對非法集資的處置,適用本條例。法律、行政法規對非法從事銀行、證券、保險、外匯等金融業務活動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本條例所稱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非法集資人,是指發起、主導或者組織實施非法集資的單位和個人;所稱非法集資協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資而為其提供幫助并獲取經濟利益的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 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對非法集資堅持防范為主、打早打小、綜合治理、穩妥處置的原則。

                    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總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明確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的牽頭部門(以下簡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有關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等單位參加工作機制;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牽頭負責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人員。上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督促、指導下級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區域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防范和配合處置工作。

                    第六條 國務院建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國務院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牽頭,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和地方開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協調解決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保障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相關經費,并列入本級預算。

                    第二章 防 范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機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發揮網格化管理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非法集資的監測預警。

                    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應當強化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和監測預警。

                    聯席會議應當建立健全全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體系,推動建設國家監測預警平臺,促進地方、部門信息共享,加強非法集資風險研判,及時預警提示。

                    第九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經營范圍等商事登記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財"、"財富管理"、"股權眾籌"等字樣或者內容。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會商機制,發現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或者經營范圍中包含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與集資有關的字樣或者內容的,及時予以重點關注。

                    第十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會同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電信主管部門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的互聯網信息和網站、移動應用程序等互聯網應用的監測。經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認定為用于非法集資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電信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涉嫌非法集資的信息。發現涉嫌非法集資的信息,應當保存有關記錄,并向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包含集資內容的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會公眾進行集資宣傳。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監測。經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認定為非法集資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依法查處相關非法集資廣告。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對沒有相關證明文件且包含集資內容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制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

                    第十二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與所在地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應當建立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監測機制。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及其分支機構、派出機構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督促、指導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加強對資金異常流動情況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的監測工作。

                    第十三條 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防范非法集資的義務:

                    (一)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禁止分支機構和員工參與非法集資,防止他人利用其經營場所、銷售渠道從事非法集資;

                    (二)加強對社會公眾防范非法集資的宣傳教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

                    (三)依法嚴格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對涉嫌非法集資資金異常流動的相關賬戶進行分析識別,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地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和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

                    第十四條 行業協會、商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自我約束,督促、引導成員積極防范非法集資,不組織、不協助、不參與非法集資。

                    第十五條 聯席會議應當建立中央和地方上下聯動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機制,推動全國范圍內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開展常態化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充分運用各類媒介或者載體,以法律政策解讀、典型案例剖析、投資風險教育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宣傳非法集資的違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現形式等,增強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

                    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行業協會、商會應當根據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風險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公益宣傳,并依法對非法集資進行輿論監督。

                    第十六條 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國家鼓勵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進行舉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舉報電話和郵箱等舉報方式、在政府網站設置舉報專欄,接受舉報,及時依法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十七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所在區域有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的,應當向當地人民政府、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發現本行政區域或者本行業、領域可能存在非法集資風險的,有權對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警示約談,責令整改。

                    第三章 處 置

                    第十九條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

                    (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臺、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第二十條 對跨行政區域的涉嫌非法集資行為,非法集資人為單位的,由其登記地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調查認定;非法集資人為個人的,由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調查認定。非法集資行為發生地、集資資產所在地以及集資參與人所在地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配合調查認定工作。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對組織調查認定職責存在爭議的,由其共同的上級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確定;對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調查認定職責存在爭議的,由聯席會議確定。

                    第二十一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調查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涉嫌非法集資的場所進行調查取證;

                    (二)詢問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有關事項作出說明;

                    (三)查閱、復制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文件、資料、電子數據等,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文件、資料、電子設備等予以封存;

                    (四)經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依法查詢涉嫌非法集資的有關賬戶。

                    調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調查,不得拒絕、阻礙。

                    第二十二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組織調查,有權要求暫停集資行為,通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暫停為涉嫌非法集資的有關單位辦理設立、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二十三條 經調查認定屬于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責令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立即停止有關非法活動;發現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行政機關對非法集資行為的調查認定,不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必經程序。

                    第二十四條 根據處置非法集資的需要,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封有關經營場所,查封、扣押有關資產;

                    (二)責令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追回、變價出售有關資產用于清退集資資金;

                    (三)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決定,按照規定通知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限制非法集資的個人或者非法集資單位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出境。

                    采取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措施,應當經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

                    第二十五條 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應當向集資參與人清退集資資金。清退過程應當接受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

                    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六條 清退集資資金來源包括:

                    (一)非法集資資金余額;

                    (二)非法集資資金的收益或者轉換的其他資產及其收益;

                    (三)非法集資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從非法集資中獲得的經濟利益;

                    (四)非法集資人隱匿、轉移的非法集資資金或者相關資產;

                    (五)在非法集資中獲得的廣告費、代言費、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經濟利益;

                    (六)可以作為清退集資資金的其他資產。

                    第二十七條 為非法集資設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為非法集資設立的網站、開發的移動應用程序等互聯網應用,由電信主管部門依法予以關閉。

                    第二十八條 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及其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對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應當給予支持、配合。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妨礙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第二十九條 處置非法集資過程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維護社會穩定。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對非法集資人,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處集資金額2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非法集資人為單位的,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責令停產停業,由有關機關依法吊銷許可證、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對非法集資協助人,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給予警告,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不能同時履行所承擔的清退集資資金和繳納罰款義務時,先清退集資資金。

                    第三十三條 對依照本條例受到行政處罰的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由有關部門建立信用記錄,按照規定將其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第三十四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未履行對涉嫌非法集資信息的防范和處置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未按照規定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五條 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未履行防范非法集資義務的,由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或者其分支機構、派出機構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 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不配合調查,拒絕提供相關文件、資料、電子數據等或者提供虛假文件、資料、電子數據等的,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阻礙調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明知所主管、監管的單位有涉嫌非法集資行為,未依法及時處理;

                    (二)未按照規定及時履行對非法集資的防范職責,或者不配合非法集資處置,造成嚴重后果;

                    (三)在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四)通過職務行為或者利用職務影響,支持、包庇、縱容非法集資。

                    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

                    (非正式文本,僅供參考。若下載后打開異常,可用記事本打開)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10)

                  非法集資防范處置方案

                  一、統一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非法集資涉及面廣、破壞性強、危害極大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同時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偽裝性和欺騙性不僅嚴重擾亂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而且直接損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極易引發群體性上訪事件危及社會穩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非法集資活動的嚴重性、危害性和處置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切實增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壓態勢有效防控堅決打擊非法集資活動促進全市金融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

                  二、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增強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和對非法集資活動的抵御能力

                  廣泛利用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體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國家有關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的各項政策措施教育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從源頭治理非法集資滋生和蔓延的環境;要多方位、多角度地宣傳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和特點剖析典型案例增強公民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宜昌市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制定的宣傳教育規劃結合本地實際制訂相應的宣傳教育計劃并組織落實。

                  聯席會議應及時通報宣傳主管部門。宣傳主管部門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對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發現并通報的涉嫌非法集資的案件。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防止虛假宣傳誤導社會公眾。

                  三、開展風險排查。認真做好對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和預警工作

                  建立本地區、本行業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預警體系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切實負起本地區、本行業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和預警工作。指定相關機構和專門人員通過建立健全群眾舉報、新聞監督、監管和查處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強日常監管把好關口盡早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處理。近期要按照“歸口排查、預警排查、重點排查、內緊外松”原則認真開展對轄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風險排查。要進一步加強監測預警體系和監控能力建設切實做好預防工作做到信息靈通、預警及時、反應靈敏、應對有力堅決杜絕重大原發性非法集資案件發生。

                  四、加大處置力度。積極穩妥地做好非法集資善后工作

                  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集資活動的處置力度。對社會影響較大、性質惡劣的應做好前期調查取證工作。及時組織部署以高壓態勢予以嚴厲打擊有效遏制非法集資活動的勢頭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對于影響極為嚴重和涉嫌集資詐騙的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從重從快打擊增強威懾效果。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處置非法集資案件的組織查處和督促債權債務清理清退等善后處置與維護穩定工作。各級聯席會議及有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協調和監督指導。做好善后處置工作。非法集資案件有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組建單位或批準單位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會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組建單位或批準單位負責組織督促債權債務清理等工作;沒有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組建單位或批準單位的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負責債權債務清理、督促相關企業或個人清退。

                  五、改善信用環境。努力滿足農村居民和中小企業合理的金融服務需求

                  從重從快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同時要堅持“查防并舉、疏堵并用”方針。要采取綜合措施改善信用環境提高服務水平不斷滿足農村居民和中小企業合理的金融服務需求。金融機構要創造條件增加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合理布局網點增設新的金融機構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不僅要進一步鼓勵引進項目發展經濟而且要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加強管理和引導切實解決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信用評級體系不健全、經營狀況披露不暢等問題。要進一步加強銀企合作平臺建設有條件的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等服務機構促進銀企溝通與合作及時為企業排憂解難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和和諧安定的社會環境努力實現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六、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

                  對非法集資實施綜合治理。聯席會議由宜昌銀監分局牽頭市人民政府決定建立處置非法集資局際聯席會議制度。市委宣傳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辦、市經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建委、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工商管理局、市地稅局、市林業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聯席會議負責制定、組織實施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的宣傳教育規劃對成員單位和各地開展此項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并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單位開展全市范圍內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相應的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將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各相關部門要在聯席會議制度框架下分工合作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總責。各負其責加強協調溝通、密切配合增強處置工作合力。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把好一線關將本行業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明確機構和人員加大日常監管完善相關制度做到及早發現及早處理從源頭上控制風險。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落實處置責任從建立工作機制到監測預警、風險提示、調查取證、性質認定、處置善后、維護穩定、宣傳教育、規制建設等各個環節和層面都要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對怠于履職或者不認真履職者尤其是因工作不力、導致矛盾升級以致引發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的要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11)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2020年12月21日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通過 2021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7號公布 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

                  非法集資的防范以及行政機關對非法集資的處置,適用本條例。法律、行政法規對非法從事銀行、證券、保險、外匯等金融業務活動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本條例所稱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非法集資人,是指發起、主導或者組織實施非法集資的單位和個人;所稱非法集資協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資而為其提供幫助并獲取經濟利益的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 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對非法集資堅持防范為主、打早打小、綜合治理、穩妥處置的原則。

                  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總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明確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的牽頭部門(以下簡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有關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等單位參加工作機制;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牽頭負責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人員。上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督促、指導下級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區域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防范和配合處置工作。

                  第六條 國務院建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國務院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牽頭,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和地方開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協調解決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保障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相關經費,并列入本級預算。

                  第二章 防  范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機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發揮網格化管理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非法集資的監測預警。

                  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應當強化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和監測預警。

                  聯席會議應當建立健全全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體系,推動建設國家監測預警平臺,促進地方、部門信息共享,加強非法集資風險研判,及時預警提示。

                  第九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經營范圍等商事登記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財”、“財富管理”、“股權眾籌”等字樣或者內容。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會商機制,發現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或者經營范圍中包含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與集資有關的字樣或者內容的,及時予以重點關注。

                  第十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會同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電信主管部門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的互聯網信息和網站、移動應用程序等互聯網應用的監測。經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認定為用于非法集資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電信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涉嫌非法集資的信息。發現涉嫌非法集資的信息,應當保存有關記錄,并向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包含集資內容的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會公眾進行集資宣傳。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監測。經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認定為非法集資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依法查處相關非法集資廣告。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對沒有相關證明文件且包含集資內容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制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

                  第十二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與所在地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應當建立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監測機制。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及其分支機構、派出機構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督促、指導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加強對資金異常流動情況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的監測工作。

                  第十三條 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防范非法集資的義務:

                  (一)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禁止分支機構和員工參與非法集資,防止他人利用其經營場所、銷售渠道從事非法集資;

                  (二)加強對社會公眾防范非法集資的宣傳教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

                  (三)依法嚴格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對涉嫌非法集資資金異常流動的相關賬戶進行分析識別,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地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和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

                  第十四條 行業協會、商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自我約束,督促、引導成員積極防范非法集資,不組織、不協助、不參與非法集資。

                  第十五條 聯席會議應當建立中央和地方上下聯動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機制,推動全國范圍內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開展常態化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充分運用各類媒介或者載體,以法律政策解讀、典型案例剖析、投資風險教育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宣傳非法集資的違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現形式等,增強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

                  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行業協會、商會應當根據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風險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公益宣傳,并依法對非法集資進行輿論監督。

                  第十六條 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國家鼓勵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進行舉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舉報電話和郵箱等舉報方式、在政府網站設置舉報專欄,接受舉報,及時依法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十七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所在區域有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的,應當向當地人民政府、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發現本行政區域或者本行業、領域可能存在非法集資風險的,有權對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警示約談,責令整改。

                  第三章 處  置

                  第十九條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

                  (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臺、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第二十條 對跨行政區域的涉嫌非法集資行為,非法集資人為單位的,由其登記地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調查認定;非法集資人為個人的,由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調查認定。非法集資行為發生地、集資資產所在地以及集資參與人所在地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配合調查認定工作。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對組織調查認定職責存在爭議的,由其共同的上級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確定;對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調查認定職責存在爭議的,由聯席會議確定。

                  第二十一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調查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涉嫌非法集資的場所進行調查取證;

                  (二)詢問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有關事項作出說明;

                  (三)查閱、復制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文件、資料、電子數據等,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文件、資料、電子設備等予以封存;

                  (四)經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依法查詢涉嫌非法集資的有關賬戶。

                  調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調查,不得拒絕、阻礙。

                  第二十二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組織調查,有權要求暫停集資行為,通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暫停為涉嫌非法集資的有關單位辦理設立、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二十三條 經調查認定屬于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責令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立即停止有關非法活動;發現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行政機關對非法集資行為的調查認定,不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必經程序。

                  第二十四條 根據處置非法集資的需要,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封有關經營場所,查封、扣押有關資產;

                  (二)責令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追回、變價出售有關資產用于清退集資資金;

                  (三)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決定,按照規定通知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限制非法集資的個人或者非法集資單位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出境。

                  采取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措施,應當經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

                  第二十五條 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應當向集資參與人清退集資資金。清退過程應當接受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

                  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六條 清退集資資金來源包括:

                  (一)非法集資資金余額;

                  (二)非法集資資金的收益或者轉換的其他資產及其收益;

                  (三)非法集資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從非法集資中獲得的經濟利益;

                  (四)非法集資人隱匿、轉移的非法集資資金或者相關資產;

                  (五)在非法集資中獲得的廣告費、代言費、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經濟利益;

                  (六)可以作為清退集資資金的其他資產。

                  第二十七條 為非法集資設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為非法集資設立的網站、開發的移動應用程序等互聯網應用,由電信主管部門依法予以關閉。

                  第二十八條 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及其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及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對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應當給予支持、配合。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妨礙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第二十九條 處置非法集資過程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維護社會穩定。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對非法集資人,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處集資金額2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非法集資人為單位的,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責令停產停業,由有關機關依法吊銷許可證、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對非法集資協助人,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給予警告,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不能同時履行所承擔的清退集資資金和繳納罰款義務時,先清退集資資金。

                  第三十三條 對依照本條例受到行政處罰的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由有關部門建立信用記錄,按照規定將其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第三十四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未履行對涉嫌非法集資信息的防范和處置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未按照規定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五條 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未履行防范非法集資義務的,由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或者其分支機構、派出機構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 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不配合調查,拒絕提供相關文件、資料、電子數據等或者提供虛假文件、資料、電子數據等的,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阻礙調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明知所主管、監管的單位有涉嫌非法集資行為,未依法及時處理;

                  (二)未按照規定及時履行對非法集資的防范職責,或者不配合非法集資處置,造成嚴重后果;

                  (三)在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四)通過職務行為或者利用職務影響,支持、包庇、縱容非法集資。

                  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未經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擅自從事發放貸款、支付結算、票據貼現等金融業務活動的,由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或者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按照監督管理職責分工進行處置。

                  法律、行政法規對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防范和處置沒有明確規定的,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具體類型由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確定。

                  第四十條 本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同時廢止。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12)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剩余內容在店鋪其他文檔中)

                  第二章 防范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機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發揮網格化管理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非法集資的監測預警。

                  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應當強化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和監測預警。

                  聯席會議應當建立健全全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體系,推動建設國家監測預警平臺,促進地方、部門信息共享,加強非法集資風險研判,及時預警提示。

                  第九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經營范圍等商事登記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財”、“財富管理”、“股權眾籌”等字樣或者內容。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會商機制,發現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或者經營范圍中包含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與集資有關的字樣或者內容的,及時予以重點關注。

                  第十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會同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電信主管部門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的互聯網信息和網站、移動應用程序等互聯網應用的監測。經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認定為用于非法集資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部門、電信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涉嫌非法集資的信息。發現涉嫌非法集資的信息,應當保存有關記錄,并向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包含集資內容的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會公眾進行集資宣傳。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監測。經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組織認定為非法集資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依法查處相關非法集資廣告。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對沒有相關證明文件且包含集資內容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制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

                  第十二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與所在地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應當建立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監測機制。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及其分支機構、派出機構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督促、指導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加強對資金異常流動情況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的監測工作。

                  第十三條 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防范非法集資的義務:

                  (一)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禁止分支機構和員工參與非法集資,防止他人利用其經營場所、銷售渠道從事非法集資;

                  (二)加強對社會公眾防范非法集資的宣傳教育,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

                  (三)依法嚴格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對涉嫌非法集資資金異常流動的相關賬戶進行分析識別,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地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和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

                  第十四條 行業協會、商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自我約束,督促、引導成員積極防范非法集資,不組織、不協助、不參與非法集資。

                  第十五條 聯席會議應當建立中央和地方上下聯動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機制,推動全國范圍內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開展常態化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充分運用各類媒介或者載體,以法律政策解讀、典型案例剖析、投資風險教育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宣傳非法集資的違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現形式等,增強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

                  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行業協會、商會應當根據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風險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公益宣傳,并依法對非法集資進行輿論監督。

                  第十六條 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國家鼓勵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進行舉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舉報電話和郵箱等舉報方式、在政府網站設置舉報專欄,接受舉報,及時依法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十七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所在區域有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的,應當向當地人民政府、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發現本行政區域或者本行業、領域可能存在非法集資風險的,有權對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警示約談,責令整改。

                  熱門標簽: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12篇.doc》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薦度:

                  文檔為doc格式

                  文章下載

                  《2020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方案12篇.doc》

                  VIP請直接點擊按鈕下載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請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軟件打開,如發現文檔不全可以聯系客服申請處理。

                  文檔下載
                  VIP免費下載文檔
                  <ruby id="zx91x"></ruby><p id="zx91x"></p>
                  <p id="zx91x"></p>
                  <pre id="zx91x"><ruby id="zx91x"><mark id="zx91x"></mark></ruby></pre>
                  
                  
                  <p id="zx91x"><del id="zx91x"></del></p>

                        <track id="zx91x"><ruby id="zx91x"></ruby></track>

                            <pre id="zx91x"><ruby id="zx91x"></ruby></pre>

                            <track id="zx91x"><del id="zx91x"></del></track>

                              <big id="zx91x"><ruby id="zx91x"></ruby></big>

                                  成人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