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微權力”是指村級組織及村干部依法依規享有的村級重大決策、重大活動、重大項目以及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等村務管理服務權力。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內容的文章9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內容篇1
1、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村莊建設規劃編制和年度工作制定。
2、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和村經濟合作章程及其他村級事務管理制度的制訂修訂。
3、村級財務預算決算。
4、村級合作社改制、集體企業及農村重大經營事項的確定和變更。
5、村集體大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6、村級集體資源資產的處置,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和招投標方案,村級留用地開發和使用。
7、村集體舉債和利息標準,村集體資金入股、投資、出借。
8、村集體物資、設備和服務的采購。
9、農村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
10、土地流轉方案及流轉補助金的分配,村集體土地征用征收補償費及村集體收益分配使用。
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內容篇2
為加強對村(社區)干部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讓村干部行使權力不再“任性”,姚安縣在棟川鎮北街社區成功開展“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試點的基礎上,在該鎮21個村(居)委會全面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為促進農村基層民主治理、村干部廉潔用權作出了積極探索。
一、主要做法
(一)厘清職權,織密“小微權力”籠子。一是自下而上廣納民意摸排職權。棟川鎮安排人員,通過隨機走訪調研,廣泛聽取群眾對村(社區)黨組織、村(居)委會干部在行使職權和為民服務過程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對待群眾態度冷漠、服務不到位等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聽取亟需通過建章立制規范用權、加強制度約束的意見建議,收集和匯總了村級組織和村干部權力事項56項。二是自上而下審核梳理清權確權。鎮紀委組織站所負責人、村(社區)干部、村(居)民代表對收集到的56項權力事項進行論證,對照《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21個(村)社區組織及其成員的職責職權進行全面清理,重點篩選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權力事項36項,以“一事一清單”的方式制定“小微權力”清單,為村級組織和村干部行使權力定下“邊界”。
(二)制定流程,規范“小微權力”運行。制定村組賬務管理、農村三資五金監管處置、強農惠農資金發放、農村低保審批等“小微權力”清單36項,并逐一編制權力運行工作流程圖36幅,方便群眾辦事和開展監督。每張流程圖都做到“六個明確”(即事項名稱、責任主體、權力行使依據、運行流程、公開公示以及責任追究明確),讓群眾明白要辦的事找誰辦、怎么辦,清楚辦事程序、辦理時限、監督程序,使“小微權力”運行公開透明。如農村低保審批、發放經過申請人(戶主)申請→村民小組摸底核實,召開群眾大會評議并張榜公示7天無異議→村(居)委會調查核實,村民代表評議,村(居)委會評議小組評議,并張榜公示7天無異議→鄉鎮人民政府討論審批,將審批結果返回村、組,再次張榜公示7天→民政局審批備案→信用社進行社會化發放等6個流程進行審批、發放。通過制作流程圖,村干部的每一項權力運行一目了然,從而有效減少了村干部濫用職權、優親厚友等現象的發生。
(三)強化宣傳,激發群眾參與熱情。一是采用召開村(居)民代表會議、利用廣播、公示欄、微信、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形式宣傳“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提高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二是加大公示公開力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建立黨務、村務、財務公示欄,對涉及村組財務審計、集體“三資”管理等情況進行為期一年的長期公示,對農村“五金”、惠農資金、救災救濟等情況定期公示,充分保障群眾對村務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四)建立機制,強化權力監督約束。一是制定《村(社區)干部違反“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責任追究辦法》等系列配套制度,對“小微權力”運行不公開、不按照清單行使權力等行為進行糾正和查處,對村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和不廉潔行使權力的行為實施懲戒。二是建立群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紀檢小組)監督、鎮紀委監督的三級監督體系,設立群眾監督舉報電話,群眾可對“小微權力”清單制度運行中“應公開而未公開、未按規定時限內辦結和辦理結果群眾不滿意”等問題進行反映和舉報。
二、取得的實效
(一)權力運行更加規范。厘清了村(社區)干部權力“邊界”,確保權力運行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規范、規范有依據,真正把“小微權力”關進制度“籠子”,使村(社區)組織及干部用權不能任性、不敢越界。
(二)村務監督更加嚴密。加大源頭預防和制度反腐力度,實施權力清單內容、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四公開”,讓村(社區)組織及干部“曬權”、“曬責”,把村務監督工作置于常態化,形成村(社區)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長效機制。今年以來,共受理涉及“小微權力”清單事項群眾信訪6件,核查辦結6件,對不嚴格遵守制度的5名村(社區)干部進行了廉政提醒談話,調查處理村組干部2名。
(三)干部作風更加優良。“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實施,倒逼村(社區)干部正確行使手中權力,促進作風轉變,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群眾滿意度顯著提升。制度實施以來,為群眾辦理農村低保等審批事項629件,辦理社保、計生服務4896人,對各類申請事項積壓的投訴反映明顯減少,群眾滿意率達98%。
(四)服務效能更加優化。整合資源,優化服務環境,簡化辦事程序,減少不必要的環節和程序,為群眾辦事“松綁”、減負,切實提高服務效能。制度實施以來,將28個“小微權力”清單事項納入村(社區)群眾工作站集中辦理,實行“一窗式受理、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模式,審批辦理時間大幅縮短。
三、存在問題
(一)群眾“不愿”監督。在實行“三監督”(群眾監督、鎮紀委監督、村社區紀檢小組監督)體系中,群眾監督是最直接有效的監督方式,但目前大多數群眾主動參與村務管理民主監督的意識不強,存在監督不力現象;有的群眾認為監督村社區干部會給自己“惹麻煩”,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畏懼思想,不愿意監督。
(二)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作用發揮不力。由于體制等因素,村社區換屆后,大多數村(社區)均實行村書記、主任“一肩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均由村黨總支副書記兼任,存在著副職監督正職難以監督到位問題;另外,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大多數為“兼職”,且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工作補貼,導致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工作積極性不高、監督作用發揮不明顯。
(三)村社區干部在思想認識上對“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執行還有阻力。通過實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后,雖然給群眾辦事提供了很多方便,辦事程序一目了然,但也給村社區干部辦理具體事務增加了業務量,村社區干部未能適應要求,執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主動性”不強、不愿按“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要求的程序開展工作。
四、對策建議
(一)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對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充分利用網絡、電視等新聞媒體或短信、微信等宣傳方式不斷擴大“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宣傳面,把“小微權力”清單制度作為必備內容,納入村干部經常性教育培訓計劃。并上墻公布具體操作流程,讓群眾隨時隨地可查看到村務工作權力事項和村務工作進展情況,真正落實群眾對村務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管理制度。實行村社區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專職,并積極爭取解決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工資待遇問題,增強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工作積極性,研究出臺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及成員管理辦法,壓實工作責任,加大監督問責力度。
(三)強化監督,督促村社區不折不扣落實“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要求。將落實“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情況納入鎮黨委黨風廉政責任書范疇進行考核管理,落實“小微權力”清單制度黨總支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作為年度村社區干部考核評議內容之一,在群眾中進行考核評議,促使村社區干部自覺落實“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各項要求。
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內容篇3
各位村(居)民:
根據《中共齊河縣紀委機關中共齊河縣委組織部關于規范監督小微權利的實施方案(試行)》要求,今年5月,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決定在全街道各村(社區)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制定了“小微權力清單24條”,內容涵蓋了村級組織和村干部所有的權力。為便于村民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每項村務工作都明確了具體流程,村民想辦的事情怎么辦、找誰辦、什么時候辦完,一目了然。同時,懇請村民對村(社區)干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逐漸形成“有事敞開說,有事要商議,有事馬上辦,好壞大家評”的工作局面。
一、深入推進村(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規范運行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到2019年底,全街道所有農村(社區)實現村(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規范運行全覆蓋,基本建成以村(社區)黨組織為核心,村(社區)級其它組織各負其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村(社區)級事務運行體制,形成權責明確、民主自治、相互制衡、公開透明、操作規范、簡便易行、高質高效、監督有力的村(社區)級權力運行機制。具體包括如下目標: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進一步增強,黨務工作制度規范、運行有序,凝聚力戰斗力進一步提升;村(社區)級其它組織和村(社區)干部權力事項公開透明,村(社區)級權力運行機制進一步規范有序;村(社區)干部依法依規辦事意識和能力顯著提升,為民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村(社區)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深入推進,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進一步落實;黨群干群關系明顯改善,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進一步解決。
二、村(社區)級組織的職責是什么?
村(社區)黨組織是深入推進村(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規范運行工作的實施主體,村(社區)黨組織要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負責領導村(社區)級其它組織編制權力清單和運行流程、征求意見、組織召開村(居)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和貫徹落實工作;村(居)委會負責“小微權力清單”中涉及村(居)務、財務、便民服務等事項的梳理完善和貫徹落實工作;村(居)監委會是“小微權力”監督的專門組織,要全程監督村(居)務決策、村(居)務公開、村(居)務管理以及村(社區)干部廉潔自律等各項事務,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答復和糾正,遇有重要情況,須及時向街道有關部門反映報告。
三、“小微權力清單”涉及的事項范圍是什么?
晏城街道村(社區)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共24條,分別涉及發展黨員,黨員組織關系轉接,不合格黨員組織處置,黨務公開采購、工程建設事項,小型商品物資、服務采購,大型商品物資、服務采購,小型工程建設,中大型工程建設,工作人員任用,村(居)務公開,財務公開,財務開支,承包(租賃)費收取,其他村(社區)工作人員報酬補貼發放,臨時用人、用工,集體資產資源管理,財產物資處置,救助款物審批事項,低保(五保)申請,貧困戶精準識別、退出,醫療救助,危房改造審批,政策性農業保險辦理,村(居)民用章管理,矛盾糾紛調解等事項。
四、“小微權力清單”依托何種機制運行?
村(社區)重大事項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法(村(社區)黨組織提議、“兩委”會議商議、村(社區)黨員大會審議、村(居)民代表會議或村(居)民會議決議,決議結果、實施結果公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全程監督)進行決策。
希望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認真了解學習街道、村(社區)小微權力流程,也歡迎廣大群眾對小微權利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如發現不按照規范、不符合流程的問題,請及時舉報。
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內容篇4
1、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村莊建設規劃編制和年度工作制定。
2、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和村經濟合作章程及其他村級事務管理制度的制訂修訂。
3、村級財務預算決算。
4、村級合作社改制、集體企業及農村重大經營事項的確定和變更。
5、村集體大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6、村級集體資源資產的處置,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和招投標方案,村級留用地開發和使用。
7、村集體舉債和利息標準,村集體資金入股、投資、出借。
8、村集體物資、設備和服務的采購。
9、農村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
10、土地流轉方案及流轉補助金的分配,村集體土地征用征收補償費及村集體收益分配使用。
11、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確定。
12、村級組織工作人員(專職村務工作者)、臨時用工選聘及管理。
13、農村發展黨員、不合格黨員處置和黨員組織關系轉接。
14、各類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的推薦申報。
15、村級工程項目預算決算、招投標方案及質量和變更管理。
16、村級財務開支審批、貨幣資金管理,村級辦公經費、村干部報酬補貼等日常支出。
17、村級組織的印章管理
18、村級居家養老照料中心運營管理
19、城鎮遷往鄉村、分戶、大中畢業生回原籍落戶。
20、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發放、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核發。
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內容篇5
按照上級紀委、組織部的工作部署,xx鎮著力在全鎮xx個行政村推行小微權力運行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抓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新形勢下,隨著制度政策的不斷嚴格和規范和群眾法治、民主意識的不斷增強,因行使“小微權力”引發的腐敗和信訪問題越來越凸顯。2019年,市紀委、市組織部、縣委紀委、縣組織部先后聯合印發的《全面推進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為我鎮村級“小微權力”監督制約工作提供了指導思想和操作方法。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行動,鎮村兩級迅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一致認為規范小微權力運行是市委、縣委作出的一項重要工作部署,是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政治任務,也是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鎮因村級小微權力不規范造成的“微腐敗”、群眾誤解、工作程序不規范等問題反復出現,因此抓好小微權力運行,勢在必行。
(二)抓宣傳,擴大群眾知情權。
在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利用村務公開欄張貼,向群眾發放明白紙、宣傳圖冊、利用網格微信群、村廣播、黨員活動會等方式做到村級小微權力清單應公開盡公開。編印下發《村級事務權力清單及流程圖》小冊500本,農村黨員干部人手一冊;印制5萬份主題明白紙,發放到各村所有農戶;各村在顯著位置,制掛“小微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展板;利用廣播、微信、宣傳欄等媒介,在鎮村主干道等顯著位置書寫或懸掛宣傳標語,使“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傳遍千家萬戶,走進百姓心中,確保“按清單辦事、依規矩用權”意識入腦入心。
(三)抓運行,確保按照流程操作。
1、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確保了全鎮xx個村小微權力運行的有序開展。
2、厘清小微權力清單,切實做到“清單之外無權力”。理清基層干部權力邊界,減少用權隨意性和失范性結合實際,編印了《村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內容涉及黨務工作、民政民生、便民服務4大類,工程項目管理、商品物資和服務采購、財務管理及臨時用工、集體資產資源處置、陽光村務等共46項。把村級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為總的遵循,對村干部依法依規承擔的各項管理權力和服務事項進行了分類、梳理,對每個事項的界定范圍和容易產生矛盾問題的關鍵環節予以明確,對重點事項強化了監督管理,基本上涵蓋了村級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
3、建立小微權力規范運行機制。鎮村兩級多次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調度會、推進工作的開展。鎮黨委先后召開黨委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及各單位各村參加的培訓會、推進會議5次。xx個村都召開了動員部署會和培訓會議,確保了小微權力運行工作全覆蓋。明確確定鎮黨委是規范監督“小微權力”的責任主體,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負總責、抓推動,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村級組織是規范監督“小微權力”工作的實施主體,黨組織要帶頭堅決執行“小微權力”清單,村委會負責清單中涉及村務、財務、便民服務等事項的貫徹落實工作。要把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推進情況,納入農村黨組織書記績效考核,與評先樹優、報酬待遇掛鉤。民政民生、農辦、財政、經管、審計、計生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村級“小微權力”運行程序和有關配套制度的指導,督促村級組織和干部規范用權。建立了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機制。
(四)抓監督,強化責任擔當。
村紀檢委員、村務監督委員會專門承擔監督任務,全程監督。明確了鎮黨委、鎮紀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監督委員會五級責任。鎮紀委對村級“小微權力”的督促檢查實行常態化,聯合黨建、經管、民政、扶貧、城建等部門,定期督查,狠抓落實,從嚴管理。并強化對村紀檢委員工作的領導指導,充分發揮紀檢委員“紀檢”作用,明確紀檢委員工作職責和績效考評辦法,有效解決基層黨組織“誰來監督、不會監督、監督不力”的問題。形成了小微權力擺在群眾眼前、用權過程接受嚴格監督,違紀亂權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機制。截至當前鎮紀委已經先后監督檢查xx村,支出不嚴格按照程序運行問題xx項需要整改問題xx項,有利的促進了該項工作的正常推進。
工作成效:xx鎮自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工作以來目標是村級權力運行規范化、重大決策科學化、村級事務公開化。按照這個目標,在各村持續推進黨員活動日活動、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基礎上,小微權力清單讓村級各項事務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了,群眾辦事與監督更加方便了,村干部想“偷工減料”節省流程走“捷徑”、優親厚友走“后門”更加不容易了,村級重大事項決策諸如貧困戶退出與納入、土地承包、危房改造、低保核定等工作的參與率、知曉率更高了。可以說對推進黨建廉政建設、預防微腐敗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二、“小微權力”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干部群眾思想觀念。部分基層干部法紀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認為自己“勞苦功高”,習慣用個人意志代替法規政策。少數農村干部將自己形同村內“家長”的作風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群眾積極性不高。大多數群眾主動參與村務管理民主監督的意識不強,怕給自己“惹麻煩”,不愿意監督,認為只要是個自己辦了事就行,至于村里集體的利益別人能過去自己就能過的去。再就是外出務工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不夠高,使權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三)權力行使中業務不熟悉。部分村干部對流程掌握不夠牢固,對于流程的運用不熟悉,甚至從未接觸到。特別是工程招標、資產評估處置等業務急需要相關部門的培訓。工作流程圖中的46個事項,辦理過程中不是每個干部都能掌握,整個事項流程熟悉起來還要需要一定的時間。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加大宣傳,真正實現“讓權力陽光、給群眾明白”。創新辦法提高群眾的參與知曉率,比如可以在各村的微信群中推送小微權力清單與流程圖,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實行權力清單內容、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五公開”,讓人民群眾能夠清晰了解到權力運作的各個方面。
(二)加強學習教育。一是開展廉政教育。結合“兩學一做”、黨員活動日等活動,督促基層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章黨規黨紀。二是加大業務培訓。將“小微權利”清單納入基層干部經常性教育培訓計劃,充分利用黨員代表大會、村民代表大會、學習會等多種形式,對基層“小微權利”清單逐類逐項進行講解,促使基層黨員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權利”清單內容,營造學清單、知清單、用清單的良好氛圍。
(三)構建立體監督網絡。一是全程監控。充分發揮基層黨支部紀檢委員的“監督員”、“前哨員”作用。從決策程序、政務公開、工程項目、資金使用等多方面,監督“小微權力”是否按清單、按制度、按程序運行。二是多方監控。構建群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的三級監督體系。鎮和村公開監督聯系電話和聯系人,明確專人負責做到有問必復、有疑必釋。
(四)完善權力制約鏈條。一是明確責任主體。細化和落實每項“小微權力”行使的責任主體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責任追究措施,將每個人的職責與小微權力流程圖同步公示,責任到人,方便群眾。避免“不知權或濫用權”的現象發生。二是定期調查評估。制定“小微權力”行使評估機制,組織黨員、群眾代表對“小微權力”行使的效果進行評估,并將評估情況納入村干部年度目標考核,督促基層干部正確行使“小微權力”。三是嚴查基層貪腐。對基層干部中出現的各種違法亂紀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內容篇6
(一)組織人事
1.發展黨員工作
2.黨費收繳、使用、管理
(二)村級事務
3.村(社區)重大事務議事決策
4.村(社區)物資采購
5.村(社區)“三資”管理
6.村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
(三)社會保障
7.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申請
8.獨生子女報保健費申請
9.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10.就業失業登記
11.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求職創業補貼申領
12.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獎補申領
13.高職畢業生等青年求職創業補貼申領
14.創業擔保貸款申請
15.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到齡享受、生存認證和死亡注銷
16.協助收繳城鄉居民醫保費
(四)救助救濟
17.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補助申請
18.義務兵優待金申請
19.臨時救助申請
20.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救助申請
21.城鄉低保申請
22.特困供養申請
23.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
24.高齡津貼申請
25.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物資發放
26.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辦理
27.困難群眾醫療救助
28.危房改造初審、驗收
(五)便民服務
29.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辦理變更事項
30.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31.村民(居民)住宅用地申報、查勘
32.林木采伐許可證辦理
33.農村(社區)集體聚餐申報
34.出具分戶、居住、戶籍遷移證明
35.新生兒登記上戶
36.開具政審證明
37.人民調解
村(社區)辦事指南
一)組織人事
1.發展黨員工作(指導單位:鄉鎮組織辦)
廉政風險點:
(1)不按規定程序依法依規發展培養對象;
(2)將不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加強培訓教育;
(2)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和《發展黨員工作手冊》要求,嚴把關鍵節點,規范發展黨員程序;
(3)嚴格執行鄉鎮黨委預審機制,加強監督指導,從嚴審核把關。
2.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指導單位:鄉鎮組織辦)
廉政風險點:
(1)不按規定程序依法依規收繳、使用、管理;
(2)不及時上交、截留、挪用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村黨支部年初對有相對固定收入的黨員核實月收入,按時收繳等;
(2)鎮組織辦加強黨費核算、管理、使用的指導,及時預審村黨支部黨費預算。
(二)村級事務
3.村(社區)重大事務議事決策(指導單位:鄉鎮財政所)
廉政風險點:
(1)議事決策不民主;
(2)履行民主議事程序不規范,公示公開不到位;
(3)個人說了算,“一言堂”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制度;
(2)村民監督委員會和全體村民加強監督;
(3)鎮紀委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4.村(社區)物資采購(指導單位:鄉鎮財政所)
廉政風險點:
(1)未按照規定采購程序進行采購;
(2)暗箱操作抬高采購物價;
(3)到貨物資與采購物資不相符。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策是否采購,并確定采購價格;
(2)公示公開采購結果;
(3)村紀檢委員加強監督。
5.村(社區)“三資”管理(指導單位:鄉鎮財政所)
廉政風險點:
(1)未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村集體資產;
(2)未召開相關會議進行決策,少數人說了算;
(3)決議公示不到位;
(4)收入不入賬,坐支或私分處理;
(5)資料存檔不及時,存在漏洞。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農經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和教育;
(2)加強村紀檢委員監督。
6.村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指導單位:鄉鎮財政所)
廉政風險點:
(1)程序不規范,不經過民主議事程序,“一言堂”;
(2)公示公開不到位。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按照“誰用錢、誰負責、誰報賬”的原則,鎮、村嚴把項目質量關、資金使用關、績效關;
(2)財政部門及項目主管部門加強對項目質量、資金使用、績效的監督檢查,確保項目資金發揮應有的效益。
(三)社會保障
7.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申請(指導單位:鄉鎮衛健辦)
廉政風險點:
(1)操作程序不規范;
(2)公示公開不到位;
(3)資料弄虛作假,將不符合條件對象納入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加強對法律法規學習,提高業務素質;
(2)加強政策宣傳,提高政策知曉率;
(3)規范審批程序,接受監督;
(4)衛健部門加強指導督辦。
8.獨生子女保健費申請(指導單位:鄉鎮衛健辦)
廉政風險點:
(1)資料弄虛作假;
(2)對象審核把關不嚴;
(3)審核過程不規范,優親厚友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加強政策宣傳,提高政策知曉率;
(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3)嚴格公示公開程序,接受全面監督;
(4)衛健部門加強指導檢查。
9.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指導單位:鄉鎮人社中心)
廉政風險點:
(1)材料審核不到位,弄虛作假;
(2)調查不全面、不及時;
(3)調查走過場或不如實報告,優親厚友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聯合各村(社區)、用人單位核準申報人員身份;
(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3)鄉鎮人社中心加強指導督辦。
10.就業失業登記(指導單位:鄉鎮人社中心)
廉政風險點:
(1)材料審核不到位,申報對象弄虛作假;
(2)調查不全面,優親厚友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審核把關材料;
(2)村紀檢委員加強監督;
(3)鄉鎮人社中心加強指導監管。
11.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求職創業補貼申領(指導單位:鄉鎮人社中心)
廉政風險點:
(1)材料審核不到位,弄虛作假;
(2)實際調查不全面、不及時;
(3)調查走過場或不如實報告,優親厚友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聯合各村(社區)、用人單位核準申報人員身份;
(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3)鄉鎮人社中心加強指導督辦。
12.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獎補申領(指導單位:鄉鎮人社中心)
廉政風險點:
(1)資料弄虛作假;
(2)對象審核把關不嚴;
(3)操作程序不規范;
(4)優親厚友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聯合各村(社區)、用人單位核準申報人員身份;
(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3)鄉鎮人社中心加強指導督辦。
13.高職畢業生等青年求職創業補貼申領(指導單位:鄉鎮人社中心)
廉政風險點:
(1)操作程序不規范;
(2)公示公開不到位;
(3)資料弄虛作假;
(4)對象審核把關不嚴,優親厚友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聯合各村(社區)、用人單位核準申報人員身份;
(2)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3)鄉鎮人社中心加強指導督辦。
14.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指導單位:鄉鎮人社中心)
廉政風險點:
(1)貸款申請資料審核錯誤;
(2)貸款人對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理解不透;
(3)優親厚友,敷衍了事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宣傳力度;
(2)嚴格審核貸款申請材料,做好貸款人身份認定;
(3)鄉鎮站所加強檢查指導,對貼息戶進行復核。
15.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到齡享受、生存認證和死亡注銷(指導單位:鄉鎮人社中心)
廉政風險點:
(1)人員死亡后不及時上報,謊報、瞞報等;
(2)死亡后家屬繼續領取養老金,套取國家社保基金。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督促養老保險待遇享受人員及時申報當年養老保險年審辦理;
(2)人社部門加大核查力度;
(3)開展大數據比對。
16.協助收繳城鄉居民醫保費(指導單位:鄉鎮醫保站)
廉政風險點:
(1)操作程序不規范;
(2)公示公開不到位;
(3)相關資料不真實不完整;
(4)對象審核把關不嚴。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加強對法律法規學習,提高業務素質;
(2)加大政策宣傳,提高政策知曉率;
(3)嚴格公示公開程序,接受全面監督;
(4)醫保部門加強指導督辦。
(四)救助救濟
17.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補助申請(指導單位:鄉鎮退役軍人服務站)
廉政風險點:
(1)政策解釋不到位,引發退役軍人思想波動;
(2)資料審核存在紕漏;
(3)公示公開不到位;
(4)信息更新不及時。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2)定期開展核查;
(3)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加強行業監督。
18.義務兵優待金申請(指導單位:鄉鎮退役軍人服務站)
廉政風險點:
(1)政策解釋不到位,引發退役軍人思想波動;
(2)資料審核存在紕漏;
(3)公示公開不到位;
(4)信息更新不及時。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2)定期開展核查;
(3)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加強行業監督。
19.臨時救助申請(指導單位:鄉鎮民政辦)
提示:遭遇急難型困難,是指火災、交通事故、工傷事故、溺水、觸電、礦難、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或是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未成年人需臨時照料及其它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遭遇支出型困難,是指家庭成員自付醫療費、教育費等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
廉政風險點:
(1)入戶調查走過場或不如實填寫調查情況;
(2)不按要求民主評議,不按要求公示,虛假相關評議資料。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認真核查申請資料;
(2)加強大數據核查;
(3)嚴格審核把關。
20.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救助申請(指導單位:鄉鎮民政辦)
廉政風險點:
(1)不按申請條件審核資料,協助申請人弄虛作假相關申請資料;
(2)審查審核過程中存在優親厚友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認真核查申請資料;
(2)加強大數據核查;
(3)嚴格審核把關;
(4)民政部門加強行業監管,不定期抽查核實。
21.城鄉低保申請(指導單位:鄉鎮民政辦)
廉政風險點:
(1)審核程序不到位;
(2)資料弄虛作假;
(3)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審核把關;
(2)大數據核查;
(3)村紀檢委員加強監督;
(4)民政部門加強行業監管,不定期抽查核實。
22.特困供養申請(指導單位:鄉鎮民政辦)
廉政風險點:
(1)審核程序不到位;
(2)資料弄虛作假;
(3)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審核把關;
(2)大數據核查;
(3)村紀檢委員加強監督;
(4)民政部門加強行業監管,不定期抽查核實。
23.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指導單位:鄉鎮殘聯)
提示:(1)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2)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3)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4)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對象等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5)領取對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接受民政、殘聯和鄉鎮的復核;(6)個人家庭取消低保待遇或發生重大變故應及時報告。
廉政風險點:
(1)公示公開不到位;
(2)資料弄虛作假;
(3)漏報瞞報死亡對象,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
(4)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加大大數據核查力度;
(2)嚴格審核把關;
(3)縣殘聯、縣民政局加強監管。
24.高齡津貼申請(指導單位:鄉鎮民政辦)
廉政風險點:
(1)公示公開不到位;
(2)資料弄虛作假,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等;
(3)資金發放審核把關不嚴;
(4)到齡或死亡之后不及時上報。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執行規章制度;
(2)嚴格審核把關;
(3)利用大數據核查;
(4)多入戶走訪,及時動態報告變動情況。
25.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物資發放(指導單位:鄉鎮民政辦)
廉政風險點:
(1)對災情不認真、不及時調查核實;
(2)謊報災情,弄虛作假;
(3)不按規定程序評定救助對象。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審核把關材料;
(2)認真調查核實相關災情;
(3)村紀檢委員加強監督;
(4)民政、應急管理部門加強行業監管。
26.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辦理(指導單位:鄉鎮民政辦)
廉政風險點:
(1)資料弄虛作假;
(2)優親厚友;
(3)不入戶調查核實,謊報瞞報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審核把關材料;
(2)認真調查核實相關情況;
(3)村紀檢委員加強監督;
(4)民政部門加強行業監管。
27.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指導單位:鄉鎮醫保站)
廉政風險點:
(1)資料弄虛作假;
(2)優親厚友;
(3)不入戶調查核實,謊報瞞報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審核把關材料;
(2)認真調查核實相關災情;
(3)村紀檢委員加強監督;
(4)醫保部門加強行業監管。
28.危房改造初審、驗收(指導單位:鄉鎮城建環保中心)
廉政風險點:
(1)不按規定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評定;
(2)資料弄虛作假;
(3)將不符合條件的納入;
(4)不按要求公示公開;
(5)不按要求、標準進行驗收;
(6)驗收對象張冠李戴,蒙騙驗收過關。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按照政策執行;
(2)公示公開,接受監督;
(3)鄉鎮危改辦不定期監督檢查。
(五)便民服務
29.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辦理變更事項(指導單位:鄉鎮財政所)
廉政風險點:
(1)對流轉當事人的主體身份不嚴格審核把關;
(2)對流轉土地不現場查勘明確四至界限;
(3)對申請資料不認真審核;
(4)對流轉土地涉及的矛盾糾紛不深入調查處理。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執行法律法規;
(2)村紀檢委員加強監督;
(3)鄉鎮站所加強監管。
30.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指導單位:鄉鎮財政所)
廉政風險點:
(1)對流轉當事人的主體身份不嚴格審核把關;
(2)對流轉土地不現場查勘明確四至界限;
(3)對申請資料不認真審核;
(4)對流轉土地涉及的矛盾糾紛不深入調查處理。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執行法律法規;
(2)村紀檢委員加強監督;
(3)鄉鎮站所加強監管和督辦檢查。
31.村民(居民)住宅用地申報、查勘(指導單位:鄉鎮國土所、財政所、城建環保中心)
廉政風險點:
(1)不按規定程序和條件審核把關;
(2)不按要求公示公開;
(3)不到現場查勘申請用地情況;
(4)隨意審批,吃拿卡要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制度;
(2)村民監督委員會和全體村民加強監督;
(3)鎮紀委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4)主管部門加強行業監督。
32.林木采伐許可證辦理(指導單位:鄉鎮林業站)
廉政風險點:
(1)違規審批;
(2)不及時辦理;
(3)借機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審核把關,督促及時審批;
(2)村紀檢委員加強監督;
(3)鄉鎮站所加強指導督辦。
33.農村(社區)集體聚餐申報(指導單位:鄉鎮市場監管所)
廉政風險點:
(1)不按要求宣傳相關政策;
(2)對未申請報告的不按要求主動管理。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加強相關政策宣傳教育;
(2)村紀檢委員加強監督;
(3)鄉鎮站所加強監管。
34.出具分戶、居住、戶籍遷移證明(指導單位:鄉鎮派出所)
廉政風險點:
(1)提供虛假證明;
(2)弄虛作假,資料造假;
(3)不作為、慢作為、推脫繞。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加強政策宣傳;
(2)嚴格規范審批流程;
(3)嚴格審核把關,接受全面監督;
(4)鄉鎮派出所加強監管。
35.新生兒登記上戶(指導單位:鄉鎮派出所)
廉政風險點:
(1)提供虛假證明;
(2)弄虛作假,資料造假;
(3)不作為、慢作為、推脫繞。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加強政策宣傳;
(2)嚴格規范審批流程;
(3)嚴格審核把關,接受全面監督;
(4)鄉鎮派出所加強監管。
36.開具政審證明(指導單位:鄉鎮派出所)
廉政風險點:
(1)對知情的問題隱瞞不報,亂開證明;
(2)接受當事人的吃請及禮品禮金等。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嚴格遵守中央八條規定精神;
(2)嚴格審核把關;
(3)村紀檢委員加強監督;
(4)鄉鎮派出所加強監管。
37.人民調解(指導單位:鄉鎮信訪辦、司法所)
廉政風險點:
(1)工作程序不規范;
(2)亂收費,亂表態等;
(3)接受當事人的吃請、收受當事人財物;
(4)不作為、慢作為、推脫繞。
風險防控措施或預警機制:
(1)妥善處理初信初訪,及時化解矛盾糾紛,防止異常訪、非訪、集體大規模訪等;
(2)加強人民調解業務培訓;
(3)鄉鎮站所加強指導督辦;
(4)鎮紀委加大執紀監督。
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內容篇7
一、基本情況
根據農村“小微權力”清單標準化建設要求,各鎮街基本落實“六個統一”,公示“小微權力”事項清單、村民事務代辦事項清單公示牌、辦事流程、流程圖、提供“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匯編,填寫村民事務代辦登記冊,“小微權力”標準化建設初見成效。城關街道辦、甘井鎮多次為省市提供檢查調研現場點。
二、存在問題
一是對小微權力清單建設重視程度不夠。各街鎮除了對一兩個示范村加強指導外,一般行政村社區僅限于制度上墻,沒有作為便民利民鄉村治理的重要工作真正納入議事日程,更未對村級干部強化認識和業務指導。二是清單建設政策知曉率偏低。村“兩委”及便民服務室工作人員“小微權力”清單業務生疏,未能全面系統掌握并靈活運用,“小微權力”清單宣傳工作滯后,宣傳形式單一,未能深入人心。三是標準化建設程度參差不齊。個別村(社區)制度匯編未能按規定放入便民服務室,村民事務代辦登記冊登記不規范,已辦理事項統計不精確。檢查中發現甚至有極個別村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未按要求上墻。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要將“小微權力”清單標準化建設擺在重要議事日程上,要深刻認識“小微權力”清單建設重要意義,把“小微權力”清單建設作為鄉村振興和便民利民的重要舉措。積極指導各村(社區)對開展“小微權力”清單業務知識培訓,加強政策文件學習,熟悉辦事流程,提高便民服務室人員工作和服務能力。
二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從分利用微信群、電視專欄、宣傳彩頁、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提高我縣“小微權力”清單知曉率。
三是健全“小微權力”清單工作臺賬。要分類建立“小微權力”清單建設工作臺賬。村(社區)要按要求每月統計農村“小微權力”清單建設事項辦理情況,上報鎮街匯總歸檔;規范村民事務待辦事項登記冊等相關材料。
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內容篇8
一、社區黨組織建設
1、基層黨組織黨務公開內容
2、黨員組織關系接轉流程圖
3、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流程圖
二、社區重大決策事項
4、“五議二公開”工作流程圖
三、社區招標采購管理事項
5、貨物、服務采購流程圖
6、小型工程招標流程圖
7、小型建設工程詢價流程圖
四、社區財務管理事項
8、社區財務開支流程圖
9、股社財務開支流程圖
五、社區工作人員聘用事項
10、社區臨聘人員程序流程圖
六、社區居務公開事項
11、社區居務公開內容
12、社區財務公開內容
13、農轉居安置房回遷安置選房流程圖
七、撤村建居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公開事項
14、股社財務公開內容
15、股社資產資源處置流程圖
16、股社大額資金競爭性存放流程圖
17、股社集體土地征收款發放流程圖
八、社區用章管理事項
18、印章使用流程圖
九、社區計劃生育服務事項
19、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流程
20、農村獨生子女60周歲以上父母優惠優撫補貼發放流程
十、社區服務居民其他事項
21、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資格認證辦事流程圖
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內容篇9
一、村級集體事項:
(一)村級重大決策事項:1.村級重大事項“五議兩公開”
(二)村級招投標管理事項:2.物資、服務采購;3.微型工程;4.中小型工程;5.大型工程
(三)村級財務管理事項:6.村級財務支出票據審核;7.報賬員(出納)現金收支;8.非村干部工資報酬發放;9.招待費支出
(四)村級工作人員任用事項:10.團、婦、民兵組織人員任用;11.治調、計生等其它工作人員任用;12文書任用;13.臨時用人、用工
(五)陽光村務事項:14.黨務公開;15.村務公開;16.財務公開
(六)村級集體資產資源處置事項:17.集體資源承包經營權流轉;18.財產物資管理;19.土地征用及征用款發放
二、便民服務事項
(一)村民宅基地申請事項:1.農村宅基地審批
(二)村民救助救災款申請事項:2.低保、五保申請;3.救災、救濟款物發放;4.辦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5.慈善大病救助申請;6.黨內關愛基金申領
(三)村民用章管理事項:7.印章管理;8.戶籍遷移;9.分戶手續證明;
10、殯葬管理;
11、水、電開戶申請
(四)計劃生育服務事項:
12、計劃生育辦證;13.《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
14、計劃生育公益金發放
(五)服務村民其他事項;15.入黨申請;16.黨員組織關系遷轉;17.矛盾糾紛調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