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1】小學學校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學校內部管理規范化,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它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文件,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和校址
1.學校校名xx市xxx小學
2.學校校址xx市xxxB區東大門南側。
第三條學校性質:全民所有制。
第四條辦學宗旨:接納所有的學生,并讓他們在愉悅的校園里長技明理。
第五條學校的辦學理念是:我自信我成長我快樂
校訓興學求真海納百川
校風誠信、海納、勵志、博學
教風慎微、慎思、慎言、慎行
學風篤志、博聞、善思、樂學
第六條辦學目標:提高管理科學,辦學效益顯著。構建快樂校園,成就快樂學生,把學校辦成發展學生個性,提高學生整體素質,成為有一定特色的學校。
第七條辦學規模:基本規模24個教學班。
第八條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為漢語言文字。學校使用普通話和規范字。?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九條學校按編制設置校長、副校長、主任、教師和其他人員。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
第十條xx市xxx小學由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主管。校長的任職需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的相關規定進行考察、審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一條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依法治校,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校長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文件精神,遵循教育規律,提高教育質量。
2.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職工隊伍建設。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并維護其合法權益。
4.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努力協調學校、家庭和社會教育,密切配合,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二條校長的主要權力:
1.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項有決策權。
2.人事權按上級有關規定,從學校工作的需要和實際出發,聘任學校中層干部及教職員工,安排、調整教職工工作。
3.獎懲權校長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干部、教師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的教師進行懲罰或提出懲罰意見。
4.財政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管好用好學校義務教育經費。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校長的義務
1.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依法受理教師和學生的校內申訴。
2.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監督,發揮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為共同建設好學校而努力。
3.加強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師資隊伍管理和建設。
4.鞏固“兩基”成果,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5.不斷加強校園、校舍建設,提高現代化教育技術裝備和應用水平,改善教育和教學設備設施。
6.關心教師生活,努力改善教師工作及生活條件。
7.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8.清正廉潔、處處帶頭,為人師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有關政策,接受上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督導、評估、檢查。離任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審計。
第十四條學校成立校務委員會,校長應通過校務委員會等形式,討論決定學校中的重大問題。校務委員會由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后勤主任等人組成。校務委員會由校長主持,定期召開。
第十五條學校建立教職工大會制度,加強對學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教職工大會每一年一屆,并定期召開會議。其主要任務是:
1.制定修改學校章程草案。
2.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審議學校的辦學方針,發展規劃,學年工作計劃,教育教學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和措施,提出意見和建議。
3.審查通過教職工聘任制實施方案,崗位責任制方案,學校對教師的考核,獎懲方案以及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
4.審議決定教師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5.評議監督學校行政領導。
6.支持校長行使職權,動員教職工努力完成學校各項工作任務。教職會對校長決策有不同意見時,應及時同校長交換意見,如意見不能統一,先按校長的決定執行,必要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上級教育工會。
第十六條副校長的職責:協助校長分管教育、教學等方面的具體工作。
第十七條學校設置教導處,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下設語文、數學、藝體教研組,加強教學教研工作,加強對教師的理論業務學習管理與指導,加強就學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設置總務處,負責學校后勤工作,嚴格執行后勤管理制度,貫徹勤儉辦學的原則,協助校長安排使用好各項經費,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并管理好學校財產,做到日清月結,注意檢查,維修校舍、設備。做好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做到校務公開。
第十九條學校設置行政、教導、少先隊、總務等職能部門。各職能部門干好自己的職能工作,同時協調配合完成學校其它各項工作。
第三章學籍管理
第二十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學校招收本轄區內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免試入學,實行秋季招生。
第二十一條轉學:對因故申請轉學,經學校教導處核準符合條件者,準予轉學。
第二十二條借讀:對戶籍不在本區的而申請在我校讀書的學生,經審核符合條件者,準予就讀。
第二十三條學生學習年限為六年,學習期滿升入上一級初級中學。
第二十四條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學習,憑有效證明(市級醫院)準其休學。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休學超過三個月者,復學時根據學生實際,編入相應年級就讀。
第二十五條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大力表彰,對有錯誤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對錯誤較嚴重的學生,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學校按規定不得開除學生。
第二十六條積極防止學生輟學,發現學生輟學,班主任應立即報告學校,并協同學校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做好學生復學工作。
第二十七條嚴格管理學籍,有專人負責,及時核對,做到數字準確,底數清楚,發現問題及時查找原因,及時解決。
第四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活動課程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為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整體素質奠定基礎。
第二十九條學校教導處組織全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運用先進的教育理論指導教師實踐活動,積極組織教師撰寫教育科研論文,積極推廣科研成果成功經驗,用于教育教學活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三十條堅持“德育為首,教學中心”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德育工作綱要》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規,成立以校長為主的學校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加強德育工作隊伍建設,優化育人環境,發揮學校育人作用。
第三十一條班主任應加強與任課教師,家長的聯系,了解掌握學生思想品德行為及學業等情況,做好學生素質報告評價。
第三十二條堅持面向全體,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主體作用,注重鞏固雙基,激發學生學習積極性,培養正確的學習習慣和方法。
第三十三條堅持聽評課制度,搞好每期全員競教活動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教研活動,不斷提高教師素質,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第三十四條學校合理安排作息時間,適當布置課后作業,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第三十五條學期末學生測評工作按上級要求進行。學校質量目標由教導處擬定并實施。學校建立健全德、智、體全面評估教育學質量標準,合理評定教師教育教學質量,不斷加強教師工作過程的管理。
第三十六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體衛工作的法規,認真抓好體育課,“兩操一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每期一次全面體檢,每年參加一次區級運動會。
第三十七條學校抓好素質教育工作,以上好音樂、美術課為龍頭,結合學科特點及學校學生實際,建立興趣小組,聯系實際,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
第三十八條組織開展好校外、課外活動。
第三十九條抓好學生衛生保健與安全教育,使學生身心得到全面發展。
第五章財務后勤管理
第四十條辦學條件及經費,按照分級辦學分級管理的原則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努力達到符合規定的校舍、場地、設備設施等辦學條件。
第四十一條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管理使用校舍、場地、設備設施等。學校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努力提高使用率。
第四十二條學校搞好校園建設規劃,凈化、綠化、美化校園。搞好校園文化建設,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定期對校舍進行維修和維護,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上報情況。
第四十三條學校依法保護學校的校舍、場地和設備設施。
第四十四條嚴格執行收費政策,按規定實行“兩免一補”。
第四十五條學校健全經費管理制度,進行科學規范管理,合理使用,認真履行經費支出審批手續,提高使用效益。每年的經費預算和決算提交校務委員會審議,并接受上級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六章衛生及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條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學校衛生工作的法規、政策,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工作制度,建立學生健康卡片,定期為學生體檢。?
第四十七條學校的環境、校舍、圖書、設備等都要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安排要符合學生生理、心理特點。?第四十八條不斷改善學校環境衛生和教學衛生條件,學校要定期舉行衛生常識講座,做好各種傳染病、多發病和食物中毒的安全預防工作。?
第四十九條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五十條定好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建立護校領導帶班制度,按上級要求安排好護校人員,做好護校安全工作。做好校園巡查、樓梯守護、安全問詢和路段護送制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十一條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師生安全,班級外出要經校長批準。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三結合管理
第五十二條積極主動地開展家庭教育工作?
1.成立家長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使家長了解學校的發展及工作情況,幫助學校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困難,集中反映學生家長意見。
2.成立家長學校,以班級為單位,學生入學家長入學,學生升級家長升級,學生畢業家長畢業。每學期至少開兩次課,幫助家長了解孩子,掌握教子方法,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3.辦好家教廣播站和家教小報,建立聯系卡,及時溝通信息。?
4.教師做好家訪、家長開放日工作,開好家長座談會。?第五十三條發揮學校自身優勢,組織學生開展以服務、宣傳為主的文明活動,為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服務。同時,建立社會教育陣地,充分發揮教育基地作用,使學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時,了解、認識社會。?
第八章教師和學生
第五十四條新站高新技術開發區根據編制和工作的需要聘任教師,學校教師應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五十五條學校注意抓好教師繼續教育,骨干教師的培訓,采取措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做好小學教師學歷提高工作,改善教師工作生活條件,提高教師待遇。
第五十六條學校做好對教師的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工作業績的考核,按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給予評定,考核結果作為聘任,晉職晉級,實施獎懲的依據。
第五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違反教育原則和有關法規,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經教育不改者。
(二)故意不完成學校交給的教育教學任務,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者。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者。
(四)嚴重損害學校聲譽和榮譽的其他行為者。
第五十八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
第五十九條對全面發展的、學科競賽成績優異的、思想品德高尚的熱愛集體、愛護公物典型的和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學校給予獎勵。
第六十條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通知家長共同教育好學生。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學校依法制定章程,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原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如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六十二條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六十三條本章程由學校組織專人調研起草,由學校教代會修證、審議通過。并報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批準,章程自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四條本章程解釋權屬于xx市xxx小學。
【篇2】小學學校章程
為貫徹教育部《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落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本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參考文本的通知》中“到20xx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要求,深入推進本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章程建設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二、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x大和十x屆x中、x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憲法、法律法規為依據,加強以章程為核心的學校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頂層設計、凝煉辦學理念、突出辦學特色、加強內涵建設、完善治理結構、提高學校管理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全面推動學校現代制度建設,實現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分類指導
學校章程要對學校辦學定位、發展方向等重大問題作出全面規范,統領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工作。根據學校不同的性質、管理體制、辦學層次等特點,對學校章程的重點內容、制定或修訂的程序等加強分類指導,統籌推進,確保章程制定或修訂工作順利進行。
(二)堅持改革創新
將制定或修訂學校章程作為建設學校制度特別是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載體,使章程建設與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相互促進,以改革為制定或修訂章程提供動力與內容,以章程建設作為改革的切入點和規章制度系統集成的載體。不斷完善學校校長負責制,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建立學校家長委員會,引導社區和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
(三)堅持突出特色
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認真分析自身優勢和潛能,發揮個性和特色,增強適用性和可操作性,體現學校辦學理念和辦學特色,實現學校管理和辦學按章運行、穩步推進。
四、工作步驟
我校章程建設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20XX年5月底完成學校章程的建設工作。
第一階段:制定工作計劃階段(20XX年1月—3月)
在參照市教委相關參考文本、總結以往章程建設經驗、依據《浦東新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參考文本》及工作方案為藍本,特制訂學校章程建設工作計劃。
第二階段:中小學校章程起草階段(20XX年4月—12月)
學校根據《浦東新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參考文本》和本校實際,組建成立學校章程制定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按相關程序開展章程制定或修訂工作。
第三階段:章程備案核準階段(20XX年1月—5月)
1.學校章程網上公示,交與全體教師審閱,征詢意見和建議。
2.召開教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新的學校章程。
3.將章程報送至教育署備案核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章程起草小組,明確學校校務辦為牽頭部門。校長室負總責、校務辦具體負責、德育處、教務處、總務處等部門支持配合的工作機制。
(二)加強學習宣傳
學校利用校園網、公示欄等,對學校章程建設進行宣傳。通過學習和宣傳,充分認識制定或修訂學校章程對于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意義,調動廣大師生員工參與章程建設的積極性、自覺性,切實提高開展學校章程建設的能力,提升依法治校、依法辦學水平。
(三)嚴格制定程序
學校在章程起草過程中,堅持民主、科學、公開的原則,采取開門立法的方式,廣泛聽取學校內部組織、師生員工的意見,充分科學論證,全面反映學校舉辦者、管理者、辦學者以及教職員工、學生的要求與意愿,使章程起草過程成為學校凝聚共識、促進管理、增進和諧的過程。
(四)嚴格規范內容
學校章程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制定或修訂,明確學校行使辦學自主權相關事項的基本規則、決策程序與監督機制,明確學校內部各種權力的運行規則,體現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突出對師生權益、地位的確認與保護。
(五)推進依法治校
學校以制定或修訂章程為契機,以章程為依據,認真清理和修改學校內部相關管理制度及規范性文件,完善內部決策及監督機制,依法推進內部治理結構改革,健全師生權利保障與救濟機制,落實民主監督制度,推動學校整體改革,推動學校的依法治校工作。
【篇3】小學學校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依法遵規按章管理學校,建立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運行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校名稱為xxxx小學校。屬全民所有制的普通完全中學,是法人實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本校接受xx鄉人民政府的領導,隸屬于xx縣教育局并對其負責。
第四條本校的辦學宗旨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學生的素質,發揮學生個性特長,發展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培養學生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勞動、學會生活、學會健體和學會審美,使他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奠定基礎。
第五條本校的校訓是:誠信守紀,奮發向上,開拓進取,立志成才(簡稱為“誠”“奮”“拓”“志”)。
校風是:尊師、愛生、合作、自強。
教風是:敬業、奉獻、求是、創新。
學風是:勵志、惜時、勤學、善思。
第六條本章程是本校師生員工進行教育、教學、學習、工作和行為的依據,本校師生員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章內部管理體制和機構
第七條校長由縣教育局任命德才兼備、有較豐富辦學經驗和較好業績的人才擔任。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內全面負責和統一領導學校工作;對外代表學校。在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校長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最后決定權和最高指揮權。
第八條副校長由校長提名,經上級主管部門考核任免。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正副職按主管部門制訂的聘任條件、程序,競聘上崗,報上級主管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聘任。
第九條年級主任、班主任由政教處提名,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教研組長由教務處提名,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教師由教務處會同教研組長協調和平衡,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其他行政、教輔、后勤服務人員分別由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提名、考核,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
第十條逐步改革內部組織機構,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種管理規章和負責制度。主要包括:校長負責制、教職工聘任制、校內結構工資制、崗位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等五項內容。做到辦事有規范,工作有職責,考核有指標,功過有獎罰,使各部門、各層次人員,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準確而協調地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決策機構
1、校長辦公會。校長辦公會為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學校的黨政校級正副人員參加,討論和決定學校的重大事項。
2、校務委員會。校務委員會是校長領導學校工作的審議機構。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由學校黨政領導、中層干部及工會、團委負責人參加,討論和審議校長提交的重大事項,以集思廣益,確保決策的正確性。校長在校務委員會中居于主導和最后的決斷地位,有最后決定權。
第十二條執行機構
1、學校辦公室。學校安排一名行政具體抓。負責學校布置工作任務的執行、反饋及協調工作,傳達學校領導的工作意圖,推動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
2、政教處。學校安排一名行政具體抓。負責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過年級組和教學班執行校長辦公會和校務委員會關于學生德育工作方面的工作決策。
3、教務處。由學校教導主任具體抓。負責學校的教務工作,通過教研組執行校長辦公會和校務委員會關于教學方面的工作決策,落實教學常規,執行教學工作計劃,進行教學全程的組織、監督和調控。
4、總務處。由學校選任一名教師具體抓。負責學校的總務后勤和勤工儉學工作,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理好財,管好用好校產。搞好校舍建設,負責校園的綠化、美化、凈化工作。
第十三條監督機構
1、學校黨組織。學校黨支部是中國共產黨在學校的基層組織,起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黨支部在行政工作上支持校長充分、正確履行職權,保證和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計劃在學校得以正確貫徹執行,確保學校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
2、教職工代表會。教代會是學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是通過信息反饋和民主監督來實現民主管理職能。教代會代表以教師為主體,由全體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教代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聽取和審議學校的工作報告,參與審議學校的工作計劃、發展規劃、教育教學和管理制度,審查學校財務收支,依法監督校長和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教代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會行政教代會職權。學校建立共青團、學生會組織,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三章教師
第十四條教師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學校工作計劃,承擔教學任務,認真履行職責。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教學目標,認真學習教學大綱,深入鉆研教材,認真備課,根據教學原則和教材特點組織教學,選擇恰當的教學手段,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優化教學過程,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按照教學常規要求,按時上課,適量作業并認真批改、評講,有針對性地進行輔導,指導學生科學的學習方法,定期檢查學生的學習情況,測試和評定學生成績。
第十五條育人是教師的天職。要文道結合,德育滲透,管教管導,教書育人。在提高學生文化素質的同時,必須注意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全面關心學生的健康成長,積極參與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對后進生和學困生要耐心細致,關心他們的學習、生活和健康。嚴禁體罰學生。做到嚴格而不粗暴、寬容而不放任、耐心教育、長善救失,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第十六條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教師要模范地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自覺學習政治理論,用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熏陶學生,做到言傳、身教。努力學習理論,自覺進修業務,不斷更新知識。在思想品德、學識造詣、文化修養、生活作風、言談舉止、求知精神等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學生表率。
第十七條教師的調出與調入。調入本校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和學歷,根據需要,由教務處組織考核、試教、評議,報校長審定,呈縣教育局審批調入。需調出本校的教師,由教務處和政教處通過調查、測評、考核、評議,屬不稱職或不適宜的富余人員報校長審定,由縣教育局調出。縣教育局不調的待崗跟班學習,只發財政工資。
第十八條教師職務的評聘。教師職務是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設置的工作崗位。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小組根據xx校教師晉級條件的規定,從政治思想、文化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工作業績和履行職責等方面,對各級職務的教師進行定期考核和對申報晉升職務的教師進行評審,呈上級評審委員會審批。教師職務實行聘任制,由學校根據教師的職稱資格、實際能力和崗位需要聘任,呈縣教育局批準備案。
第十九條教師在教育教學和教改科研中有突出貢獻者或取得顯著成績的,學校給予評優、表彰獎勵。工作不負責任,教學效果差,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學校將給予應有的處罰以至辭退。
第四章職員和工人
第二十條職員和工作統稱非教學人員,是學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不可缺少的人員。學校根據需要和編制,設崗定員,對現有職員和工作按照其專業和能力特長,安排到適當的崗位上。崗位人員的余缺額,由學校提出,報請縣教育局調入或調出。
第二十一條學校的非教學人員要服從安排,根據“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宗旨,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依章辦事,熱情服務,嚴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學生的.表率。
第二十二條非教學人員工作負責、積極、主動、有突出貢獻或顯著成績的,學校給予評優、表彰獎勵。工作不勝任或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學校將給予處罰以至辭退。
第五章學生
第二十三條小學、初中屬義務教育范疇,本校服務對象是xx縣xx鄉的初中和小學的兒童。
第二十四條小學、初中學生入學后,發現患有嚴重疾病或傳染病的學生,及時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領回治療。在一個月內治愈,并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其符合繼續學習條件的,準予回校繼續學習;若超過一個月不能治愈者,可按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休學手續,保留學籍;不能回校繼續學習又不辦理休學手續者,作自動退學處理。
第二十五條學生要認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勤奮學習,勇于實踐,積極向上,遵守紀律,熱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各種公益活動,勇于批評和自我批評,使自己在本學習階段學有所得,學有所成,各方面的素質都得到提高,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
第二十六條學生要認真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創造性地學好每一門課程。要尊重教師的勞動和人格,在老師的指導下,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敢于質疑,關于質疑,探究真理,服從真理,認真、主動、積極地學習。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學好各門課程的前提下,應積極參加有興趣的課外活動,努力發展發揮自己的個性特長。爭取成為既全面發展,又有特長、有創新精神的人才。
第二十八條初中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即按中學生學籍管理條例的規定建立學生個人學籍檔案,跟蹤記錄學年評語、操行等級、各科學期成績和補考情況、體驗和體育鍛煉情況、家庭情況、獎勵和處分情況及畢業鑒定等。操行評語和畢業鑒定根據國家教委1988年發布的《關于中學生品德評定的幾點意見(試行稿)》的要求,由班主任負責,學校審定。學生個人學籍檔案,是學生以自己的行動書寫個人歷史的開始,每個同學都應努力寫好自己的歷史。
第二十九條對學生的獎勵和處分
1、由值周行政、值日教師、政教處、輪值學生干部對各班每天執行紀律的情況,清潔衛生情況和好人好事等進行考核和檢查,量化評分。政教處對每一周的情況進行匯總、公布,并評出流動紅旗文明班級,由行政頒發流動紅旗予以表彰。期末由政教處組織評選先進班級,學校對先進班級給予獎勵。
2、班主任對該班學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情況進行考核和記錄,作為評定操行等級和評選各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依據,期末給每位學生按甲、乙、丙、丁四級評定操行等級,學年度評出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學校給予獎勵。
3、學生無故曠課累計達一周以內,由班主任通過家訪,與家長配合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故曠課累計達四周的,高中生報請學校給予飭令退學的處分,初中生經家訪動員,仍不愿回校學習的,學校呈請有關部門,強制監護人送學生回校學習或讓監護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對嚴重違犯紀律的學生,由班主任寫出書面材料,年級主任簽署意見,報政教處,政教處視情節輕重提出處分意見,經行政會議討論決定,初中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并及時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
5、受到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應認真檢討自己的錯誤,切實改正錯誤。在處分期間沒有重大違紀行為的,記過處分一個學期后、留校察看一年后,可申請撤銷處分,經班主任同意,報政教處審查,行政會議批準撤銷處分,并向全校公布。
第六章財務管理
第三十條本校屬縣財政全額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來源是縣財政撥款。學校的財務活動,接受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一條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本校的財務活動負總責。負責經費的籌措和使用,審批一切財務收支,并對本校經濟業務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所報送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的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各部門所管轄的活動項目涉及的經費開支,先提出申請,由校長授權指定人員辦理或委托總務處辦理。嚴格執行經費開支審批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設立財務室,內設會計、出納崗位,會計由縣教育局會計管理xx安排會計負責。
第三十四條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規章制度,規范管理行為;實行月報表制度,做到收支帳目清楚,依法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和審計;每年向教代會報告學校財務收支情況一次。
第三十五條建立物品采購、保管、使用和借出的制度,損壞、遺失按規定賠償。
第三十六條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定期予以校務、財務公開。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的修改由校長提出意見,交由校務委員會討論同意,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三十八條校內各處室、科組、班級的管理規則由有關處室、科組、班級依照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及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制訂。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若與上級頒發的政策法規相抵觸,則以上級頒發的政策法規為準。
第四十條本章程由xxxx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自20-年3月1日施行。
【篇4】小學學校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現代教育發展需要,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學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辦學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 **小學
第三條學校由**教育局舉辦,經*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學校為實施六年制小學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學校面向*教育局劃定的教育服務區招生,招生對象為6至12周歲義務教育小學階段適齡兒童 。辦學規模為六個年級48個班級,總體不超過2160人。
第二章 辦學理念與學校文化
第五條學校辦學理念:讓每一位師生綻放生命的美麗。
每一位孩子都有自己獨有的潛能,教育正是激發學生這種潛能,讓他們能綻放出自己生命的成長之美;而教師在這過程中體現了自身生命的價值和智慧之美;學校將以美善相諧,美人之美,各美其美貫穿教育的始終,彰顯文化之美。
第六條學校發展目標:學校緊緊圍繞“讓每一位師生綻放生命的美麗”這一辦學理念,一直致力于課程改革,牢牢抓住浙江省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契機,堅持規范辦學促內涵發展,科研引導促教學優化,落實常規促質量提升,全面踐行“高質輕負”的理念。學校依托*美麗鄉村建設,大力開展美麗學校建設。從構建綻放課程、打造慧美課堂、架構美善少年評價體系,打造校園文化四方面全面建設美麗學校。
第七條 學生培養目標是:健康樂學寬容博愛
在學校接受完整的六年義務教育的學生,在達成國家課程標準所規定的各項目標的基礎上,學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身心健康,個性發展,具有創新精神、積極上進的學生。
第八條 學校精神
(一)學校以“至真至善至美”為校訓,以“自主合作勤問敏行”為學風,以“尊重賞識勤業善教”為教風,以“務實進取團結”為工作作風。
(二)學生誓詞:我是*小學的主人,我愛自己的學校。在此我宣誓:我銘記至真至善至美的校訓。我要像小金鯉一樣自強不息。我健康,我快樂,我勇敢,我創新,我是新時代最美的小學生。
(三)教師誓詞:我是*小學的一員,我愛自己的學校。在此我宣誓:我銘記至真至善至美的校訓。我愿把自己的一生貢獻給教育事業,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履行教育者的全部義務。我尊重和維護學生的權利,平等對待所有學生。用欣賞的眼光相伴他們成長,激發他們的真、善、美。勤業善教,為每一位學生的幸福人生奠基。
第九條 學校以“*”兩字的首個拼音字母“Y、P”變形而成的浪花圖案為校標,以圖案加圓形中英校名圍繞組成的圖案為校徽,以小金鯉為學校吉祥物。校報:小金鯉。
第十條學校按照依法治校、規范辦學、自主發展的要求,定期制訂五年發展規劃,并形成和健全自評機制,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
第三章學校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十一條學校實行黨支部委員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校長主持學校全面工作,支部委員會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職工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黨支部委員會是學校的領導核心,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黨章等規定的各項職責,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的主體責任,發揮把方向、管大局、做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支持校長依法行使職權。
學校黨支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團結帶領全校教職工推動學校改革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討論決定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及教育教學、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教育、培養、選拔、考核和監督。討論決定學校內設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協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學校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
(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討論決定學校人才工作計劃及政策措施,做好教師等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管理、服務和獎懲工作。
(五)領導學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學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推動清廉建設,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學校黨組織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和紀律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七)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八)討論決定學校其他重要事項。
學校黨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堅持民主集中制,集體討論決定學校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黨支部書記主持黨支部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支部重要活動,協調黨支部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督促檢查黨支部決議貫徹落實,主動協調黨支部與校長之間的工作關系。
第十三條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學校黨支部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實施黨組織決議,依法依規行使職權,全面負責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長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擬訂和實施學校發展規劃、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規章制度、重大教學科研改革措施、重要辦學資源配置方案。組織制定和實施具體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擬訂和實施學校內設機構的設置方案。按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任免內設機構的負責人。
(三)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四)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促進教職工全面發展。
(五)負責學校財務、資產管理及基本建設,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六)組織開展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爭取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支持。
(七)向學校黨支部委員會報告重大決議執行情況,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支持學校各級黨組織、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群團組織等開展工作。
(八)履行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和評議監督權。凡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和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發展需要設置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第十六條學校建立校務委員會,為學校重大事項的決策機構;建立學術委員會,在學校教育科研的規劃制定、項目策劃與督導、成果評定以及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發揮咨詢、評議作用;建立家長委員會,增進家校溝通,保障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教育教學等工作。
第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學校重大事項應在黨政主要負責人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學校支部委員會發揮監督保障作用。
凡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十八條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和管理。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學校建立校史室,重視教育歷史物證遺存保護,發掘和弘揚校本優秀文化傳統。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并健全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和校內教師申訴處理委員會,明確受理學生和教師申訴的部門和程序。
學校建立健全爭議調解機制。通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教職工與學校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調解;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就學生、教職工、學校間的民事糾紛進行調解。
第二十條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記管理和審計等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
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的德育、教學工作,統籌教師分工與管理、年級教育活動、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領導、組織教師進行集體教學研究。教研組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備課組長負責組織本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二十三條 學校實行全員參與的一體化德育管理。
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負責,教職工全員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德育為先的工作理念,構建至善至美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優化德育活動過程。
第二十四條 學校實行“小組合作+競爭”的班級管理。
學校堅持以生為本,相信學生能行的理念。班級實行正副班主任管理模式,負責班級管理日常事務。班主任每學期召開不少于一次的家長會,每學年不少于一次的家訪。
開展以“小組合作+競爭”的班級管理,通過小組管理的形式,讓學生在小組的合作與競爭中學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形成優秀的班集體。
第二十五條學校貫徹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級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計劃。根據學校地域特色和師資能力建設有特色的校本課程體系,形成學校特色課程體系。
學校教師是校本課程開發和實施的主體。
第二十六條 學校根據學生的興趣和教師資源設立若干校內社團,社團活動既是校本課程的實施平臺,也是挖掘學生特長、鍛煉學生才能的重要途徑。
社團由學校教導處管理、考核,每學期開展不少于一次的社團展示,結合學校特色創建特色社團。學校鼓勵志愿者或聘請專業人才來校擔任社團輔導員。
第二十七條 學校實行“規范+特色”的教學管理。
學校采用班級授課制,教學組織形式為單式教學。漢語言文字為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
學校重視強化教師教學質量意識,樹立以文化素質為核心的全面、和諧發展的教學質量觀,團結協作,努力向教學有特色,學生發展有特長方向發展。
學校不單純以學科考試成績評價學生。重視課程的過程管理和評價,課程考核成績計入學生成長手冊。
第二十八條 積極實踐生本理念下的課堂教學,探索小組合作,分層指導,多元評價的課堂教學。促進每一個學生參與學習,實現學生學習能力的發展。倡導自主學習、合作學習、探究性學習等學習方式,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
實施以激勵性為核心的課堂學習評價,注重過程性評價。
第二十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法規規章,保障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增強學生體質,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健身習慣與基本的運動技能。
每年舉辦一次體育運動會和每月開展一次體育聯賽。每年四月最后一周為學校體育節。
第三十條 學校建立醫務室,建立學生健康檔案,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輔導和衛生工作。
學校建立資源教室和心理健康輔導室。開展心理健康個案輔導,完善心理健康值班制度。配備專(兼)職教師開展工作,教師應進行專門的培訓,取得心理輔導C證以上資格。
第三十一條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校藝術教育的政策法規和規章,通過校園環境、日常藝術課、及業余藝術活動和學校藝術節,創造藝術教育氛圍,培養學生良好的藝術素養。每年5月份的最后一周為學校藝術節。
學校嚴格執行有關科技教育的法律規章,通過校園環境、科學課程,每年9月份最后一周為學校科技節。
勞動教育作為“學會自理和責任心”成長目標的課程,滲透到學校生活的各個方面。建立勞動教育課程內容,教育學生尊重勞動成果,尊重學校的服務崗位的教師員工。人人有自己的勞動崗位。建立校外勞動教育基地,通過勞技課提高學生的勞動技能。
第三十二條學校成立信息技術發展指導小組,開展信息技術素養提升的培訓研究,指導教師開展現代信息技術對提高教學效率的整合研究,實現校園環境宣傳數字化,教師辦公網絡化,管理服務信息化。
積極推進現代教育技術和教育教學的整合,每學期開展對教師信息技術培訓,不斷提升教師的現代教育技術能力。不斷推進學校現代教育技術環境下的校園建設,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
第三十三條學校確立科研興校的戰略,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構建對話、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學校成立學術委員會,落實科研興校戰略,根據學校發展品牌定位,開展系統的課題研究。《綻放美麗》為教科研通訊,定期刊發學校和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科研等方面的各項重要資訊、成果、心得。
第五章學生
第三十四條 學校實施小學階段的義務教育,按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招收*教育局劃定的學校服務區內和符合要求的適齡兒童入學,實行秋季始業。
第三十五條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六條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范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七條 學校按照省、市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嚴格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程序。
第三十八條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手冊,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本人檔案。
第三十九條學校對德智體美諸方面均表現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或進步顯著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并記入學生本人檔案。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可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四十條學校對路途較遠或家長無法白天照顧的學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標準的營養午餐,餐費自理。
第四十一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提供資助。
第四十二條 學校建立學生少先隊大隊部,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 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學校支持學生自治,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通過選舉、演講、辯論等方式在校園內學習民主生活方式,培養現代公民素養與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第四十四條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信息,未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系。
(五)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聽取學生及其監護人的意見,并舉行聽證。
第六章教職工
第四十五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實行學校用人制度。
隨著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學校將按照上級政策和學校實際,不斷調整用人制度。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四十六條學校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利。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七條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和工作安排,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踐行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條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九條學校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師訓計劃,鼓勵和支持教師參與學術研究、考察交流和進修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學校支持和鼓勵教師走“學者型教師”的發展道路。逐步建立起了一支會研究、會操作、會評價的學習型教師團隊,推動學生、教師和學校共成長。倡導教師積淀自己的教育教學思想、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學個性、開創自己的教育教學風格,鼓勵教師著書立說、成名成家。
第五十條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五十一條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教師應當遵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第五十二條學校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每年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轉崗、解聘、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等的依據。
學校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
第五十三條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設立學校先進個人、集體兩個綜合榮譽及優秀班主任、優秀干部、教學能手,科研能手,學生滿意教師五類單項榮譽。原則上綜合先進應在單項先進中產生。
學校對違反師德、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待聘、轉崗或解聘。
第七章學校資產
第五十四條 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 貳仟零捌拾壹萬 元。
學校具體經費來源包括財政補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五條 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五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加強對體育館、科學館、圖書館、實驗室、勞技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五十七條 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分立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五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領導下開展,實行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
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學校依法向*政府部門提出年度預算安排意見,經批準后執行,并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六十條 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章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六十一條 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
學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六十二條 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愿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六十三條 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系機制。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應密切聯系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六十四條 學校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域內發揮積極作用,服務于學習型城市建設。
學校配合社區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
學校依托社區,開發社區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五條 學校依靠雙浦鎮人民政府、雙浦派出所、*區域內的村社、城管、交警等部門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六十六條 學校建立校友會組織,發揮校友的宣傳、橋梁、教育、助學、咨詢等作用,促進學校發展。
第六十七條 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學校開展國際教育合作與師生交流,加強與境外地區教育合作與師生交流,面向世界推進教育理念、教育內容、教育方式的創新優化。
第九章終止程序和終止后資產的處理辦法
第六十八條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一)舉辦單位決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九條學校終止,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在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在舉辦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第七十條學校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舉辦單位和有關部門的監督下,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七十一條 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均依照民主程序進行。
第七十二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校務委員會通過,并經**教育局同意備案之日起實施。
第七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為準。
第七十四條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務委員會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方可進行,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校務委員會通過,報**教育局同意備案后生效。
第七十五條 本章程由**小學負責解釋。
【篇5】小學學校章程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教廳教育規劃綱要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各級各類學校章程建設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xx〕24號)精神,加快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實現“到20xx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的目標和要求,經研究,決定在我縣教體系統全面開展學校章程制度建設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學校章程制度建設的重要意義
學校章程建設是推進依法治教、依法辦學的需要,是構建現代學校管理體制的需要,是推動學校文化建設的需要,是依法推進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也是依法治校的一項基礎性工程。各學校要通過學校章程編制建設,結合新的教育管理體制,認真研究學校制度建設情況,全面、認真地清理、修訂已建立的學校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規范和制度要求,在研究的基礎上,通過全面的整理和整合,形成一套系統的、適應學校管理和發展的中小學常規管理制度。
二、學校章程制度建設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合法性。學校章程的.內容要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和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不得違背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則,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
(二)權威性。章程是學校組織規程和辦事規則的根本性制度,是一所學校一切人員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學校要以章程為基本依據,制定形成完整、統一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學校各項制度不得違背章程的基本原則和精神。
(三)穩定性。章程的內容應是學校重大的、基本的、相對穩定的事項。鼓勵學校把自主創新和行之有效的教育理念及實踐探索固化為制度,以此指引和保障學校創新發展的方向。臨時性、階段性工作一般不入章程。一些需要細化的條款可以另外通過規章制度方式呈現。章程語言應莊重、嚴謹、準確、簡練,避免歧義和模糊。
(四)特色性。學校章程應結合本地社會、文化特點,梳理辦學歷史,反映學校文脈,提煉文化精神,突出辦學定位、教育理念、人才培養等方面的特色,鼓勵因校制宜,打造學校品牌。
三、學校章程制度建設的主要內容
學校常規管理包括辦學章程、領導常規、教師管理常規、學生管理常規、教育教學管理常規、校園管理常規和后勤管理常規等內容。管理制度涉及五個層面。
⑴.學校層面管理制度。涉及到學校行政管理、德育管理、校園管理、教學管理、教育科研管理、考試評價、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及監督保障等十一個方面。
⑵.人員層面管理。包括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學生行為規范、教師績效考核、教職工獎懲辦法等管理規范。
⑶.職責層面管理制度。包括各類人員(校長、黨支部書記、教導主任、政教主任、教科室主任、總務主任、教研組長、各科教師、教務人員、電教人員、校醫、圖書管理員、儀器管理員、食堂管理員等)的崗位責任等職責管理制度。
⑷.工作層面規程。包括學校德育工作規程、班主任工作規程、教學常規工作規程、學校體育衛生藝術等工作規程。
⑸.有關具體工作管理制度。按不同類型和情況,研究和制定包括諸如實驗室管理制度、電腦上機制度、圖書管理制度、教師進修制度、請假管理制度、清潔衛生制度、食堂管理制度、校園綠化制度等具體的制度。
四、學校章程制度匯編
《XX學校常規管理制度匯編》內容包括:
前言。
第一部分:目錄
第二部分:學校基本情況簡介。
第三部分: 學校章程。
第四部分:學校組織機構示意圖。
第五部分:各種崗位職責、規章制度、評估考核辦法等。
各級各類學校在本期內要完成管理制度的修訂和完善工作,完成常規管理制度的匯編。要求編輯打印、裝訂成冊,并連同電子文檔上報縣教體局監審股一式一套。
五、學校辦學章程制度的報批
學校章程制度實行報批制。各學校制定的辦學章程和制度匯編,須經學校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并填寫《蓬溪縣學校章程報批審核表》一式二份,報縣教體局監審股審核后執行。
【篇6】小學學校章程
為規范學校管理,提高學校辦學水平,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獎懲制度
1、日常積分
每學期每位教師交50元做為獎勵基金,其中考勤占40%,日常積分占60%。考勤每月一總結、一兌現。獎金計算辦法為:(每月總獎金/當月教師總積分)X當月個人總積分。日常積分每學期一總結、一兌現,獎金計算辦法為:(總獎金/教師總積分)X個人總積分。
2、教學成績
(1)教學成績每學期上學區紅榜一等獎、二等獎、三等者,學校分別獎金50、30、20元。分別積20、15、10分。學校期中、期末實行縣教研室(或同等水平)的測試卷進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按及格率進行積分,(百分制)及格率達到40%積50分,4l~50%每增加5個百分點加5分,51~60%每增加3個百分點加3分,61~70%每增加2個百分點加2分,71~80%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增加1分,及格率80%以上者積100分、
(2)以第一次月考及格率為基數,按上升的幅度進行排隊,每增加1個百分點積1分,保持在80%(含80%)以上者每一次加10分。
(3)每個教師教學成績總積分=各科積分和/科數。
按總分排隊進行獎勵前1/3受獎,分成三等,一等獎3人(科),每人(科)獎金100元;二等獎4人(科),每人(科)獎金70元;三等獎6人(科),每人(科)獎金50元。
3、班主任積分獎勵
從一二年級四個班;三、四、五三個班;六、七、八三個班中;各選出一名進行獎勵。
4、畢業班獎勵同學區。
完成學區分配指標,獎教師人均100元每多一名良好生加獎全體教師100元;若完成學區分配指標80%(含80%)不獎不罰;若完成良好生低于學區分配指標80%則罰任科教師人均100元,每降低10個百分點加罰100元。每出現一名單科狀元,獎該任科教師200元,學生初招總分在全鄉前10名中有一名,獎任科教師人均50元,加一名加50元,前10———20名獎任科教師人均20元,同時獎該生50元。
5、幼兒園
(1)、在學區幼兒活動中只要獲獎,獎勵100元。
(2)、幼兒園入園率達到90%以上,鞏固率達到85%以上,兩項完成給一個優秀指標。
二、業務制度
1、考勤
(1)學校堅持公開點名制度,請假者必須自己寫出請假條,注明調課情況,經校長批準后方可離校,否則視為曠勤,請假l~2天由校長審批,3天由學區校長審批,3天以上由局人士股審批。
(2)每天按10分計算,每周一總結,每請假5分扣一個積分,每遲到2次扣一個積分,曠勤一晌,本周積分為零,每多曠一晌倒扣一分,早退按曠勤處理。全勤積3分。
(3)時間界定,每次點名結束后再來者為遲到,遲到未消號者視為曠勤。
(4)臨時點名或教師開會包括全體師生會因私事請假者扣1分。
(5)法定假期除外。婚、喪假為7天(含星期天),蓋房假:主房為5天,陪房為3天,超過天數,按請假對待。
2、備課
兩周檢查一次,交本時間、次數、備課質量,每項積1分,共3分。
(1)首頁寫出教學計劃,有教材分析、學生分析、教學方法措施、進度安排等。
(2)課時教案書寫要認真規范,步驟齊全、詳細實用,作到“四備、八有”做到超1~2周。
(3)科目齊全、內容詳實,不抄襲、不后補、不用舊教案,否則積分為0。
(4)每次檢查要按時交,節數足,每推遲一晌或少一節備課扣一分,直到本周積分為0。不交不備者通報批評。
(5)積極參與教研教改,利用新教法教學。只要在學區檢查中通報表揚一次加2分,通報批評一次扣1分,并做出書面檢查。
(6)每檢查一次教案,分為一、二、三等分別積3、2、1分。
3、上課
(1)上課嚴格按照《中小學教師行為規范》執教,學校認真執行《邯鄲市中小教學常規管理意見》。
(2)教師要嚴格按照課程表上課,小預備后,站在教室門口候課,上課鈴一響進入教室,授課要有教案、教具,凡上課不按課程表上課、無教案、講備不一者,每次扣1分,空堂者每次扣3分,并通報批評,空堂3次本學期業務積分為0,并向全體教師做出書面檢查。本年度不平優,評模。
(3)課堂教學,教師要認真分析教材,做到目的明確,重點突出,難點處理得當,不能有知識性錯誤,板書規范,否則扣一分。
(4)講課要體現“三為主”原則,體現師生互動,嚴禁滿堂灌,要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實現“三維目標”。
(5)上課期間嚴禁學生睡覺,隨意外出,否則扣上課教師1分,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能將學生趕出室外,剝奪學生的學習權利,發現一次扣1分。
(6)上課期間,被上級領導查出一次不規范行為(如坐著上課、穿拖鞋、抽煙、打手機等)扣3分。
(7)體育課,室外課學生不準在教室,學生亂跑無教師視為空堂。
(8)嚴禁上課期間帶小孩,發現一次扣1分,通報批評,(住校教師找保姆除外)。
4、教研活動
(1)實行“說”“講”“評”活動,每次活動授課教師要寫出教案,采用新法教學,以學生的自主學習,自主發展,自我完善為目標,注重知識的形成過程,落實“三維目標”,采用新的評價機制,每次授課教師積2分,參與教師要有評課記錄,評出自己的見解(優缺點、推廣經驗、改進措施等)每次積1分。
(2)聽評課記錄兩周檢查一次,每次檢查積3分,要求有聽課時間、詳細記錄、評課意見、授教師簽名等,每少一項扣1分。
(3)參加縣鄉舉行的授課竟賽獲獎者加2分。
(4)有發表論文、實驗課題、優質課、優秀教案等,鄉級積2分,縣級積3分,縣級以上積5分。
5、作業
(1)作業每兩周檢查一次,全批全改,不打大對號,不讓學生代改,不錯改,不漏改,有記錄,每次檢查作業次數和本數,按質量積分,主科每少批兩次、副科每少批一次扣1分,每科作業每少5本扣一分。
(2)作業批改記錄,要寫出學生作業中的共性優、缺點及糾正措施,努力方向等,每檢查一次分別積3、2、1分。
(3)在學區檢查中受表揚者加2分,受批評者扣1分并寫出檢查。
三、班級積分
(一)、學生出勤
1、每次開學后核定各班人數,每周不定期檢查各班人數;實到人數/應到人數×100%,100%積3分,90%以上積2分,80%以上積1分。低于80%不積分。
2、對于學生人數變動情況,每月更改一次人數,中途不更改。
(二)、學生行為
1、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2、學生在上課期間私自不進班者,每人次扣該班1分。
3、學生損壞公物者,除將該生行為記入個人成長記錄袋外,每人次扣該班1分。
4、學生打架斗毆者,除將該生行為記入個人成長記錄袋外,每人次扣該班1分。
5、損壞公物、打架斗毆超過三次經教育仍不悔改者,學校給予記過處分,并做為畢業鑒定的依據。
6、見義勇為、拾金不昧、大做好人好事者,視其具體情況給予該班特殊積分(不超過3分),通報表揚。
(三)、控輟保學
1、每學期對各班核實、驗定人數,學生轉出轉入必須履行轉學手續。
2、對輟學率在5%以內的班進行獎勵,所在班的.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均優先晉級、評模。
3、對輟率在5%~10%以內的班,不獎不罰。
4、對輟學率在10%以上的班進行處罰,所在班的班主任及任課不得晉級、評模,并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四)、安全教育
1、班主任定期召開安全教育會,寫好安全教案,作好記錄。教師對學生積極進行安全教育,積極上交有關安全材料。
2、樹立“安全第一意識”,牢記安全不能肯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確保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對發生安全事故的班扣該班2分,并對該班的任課教師進行處罰。
(五)、衛生
每次檢查積10分
A、打掃不及時扣1分,預備前為準。
B、有衛生死角扣1分
C、有丟堆扣1分
D、地面有雜物視情況扣3、2、1分
E、界限上有雜物相關班級各扣1分
F、不打掃不積分
G、衛生區內墻壁無亂寫亂畫,視情況分別扣2、1分
對于向衛生區內隨意亂扔果皮,紙屑,包裝袋等雜物,一經發現扣除該生所在班級3分
(六)、班內布置
1、地面、窗臺、玻璃及墻面干凈各項積1分
2、標語、兩表一冊、好人好事本、手抄報及黑板報整潔干凈,內容恰當,各項積1分
3、門窗玻璃無破損,離校鎖好門關好窗各項積1分
4、桌凳及勞動工具擺放整齊各項積1分
5、標語整齊無塵土;教室內外無亂寫亂畫現象。
(七)、課間操
1、無班主任跟班或老師扣2分/次,遲到扣1分/次(以學生開始跑步為準)
2、無故不做操,做操不認真扣1分
3、做到快、靜、齊,缺一項扣1分
4、人數不齊扣1分
(八)、學生集會
每次積6分,站隊不迅速扣1分,不安靜扣1分,不整齊扣1分,不認真聽會扣1分,人數不齊扣1分,無班主任扣1分。
四、后勤制度
(一)、門崗制度
1、學校實行封閉管理,上課期間大門上鎖,隨意開門一次扣當日值班人員各1分。
2、做好出入人員登記工作,校外人員私自進校一次,扣當日值班人員各1分。
3、上課期間,學生私自外出一次,扣當日值班人員各1分。
4、因值班人員失職造成學校財產丟失的,經學校核實,當日值班人員照價賠償并寫出書面檢查。
5、因值班人員工作失誤,影響學校工作,扣當日值班人員10元,通報批評。
6、嚴禁零食進入校門,一經發現立即禁止。
(二)、財物管理制度
1、借用學校公物先寫借條后取物,按時歸還,若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因公者視其情節酌情處理。
2、教師宿舍財物定期檢查登記,妥善保管,若有丟失照價賠償。
3、學校財物定期公開公示。
4、嚴禁私自亂架電線,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篇7】小學學校章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x大和十x屆x中、x中全會精神,確保教育部《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本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參考文本的通知》的要求落到實處,進一步建立健全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實現教育部提出的“到20xx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楊浦區教育系統于20xx年3月啟動學校章程建設工作,至20xx年10月章程制定工作基本結束。根據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統一部署,我系統開展了學校章程建設工作的自查,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概況
楊浦區教育局高度重視學校章程建設工作,主要特點有:
一是組織保障。區教育局于20xx年3月成立了由局長直接領銜的“楊浦區教育系統學校章程建設領導小組”,教育督導室常務副主任領銜的“楊浦區教育系統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小組”和市區專家組成的“楊浦區教育系統學校章程建設專家小組”,以保障章程建設的高質量、高效率。
二是理念建構。依據“章程是學校的基本法,是學校依法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教育職能的基本準則,是現代學校制度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這一指導思想,按照“分類指導、試點先行,逐步推廣”這一工作原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依法立章,開展章程建設工作。
三是分段推進。我系統將全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其中20xx年3月~20xx年4月為部分試點階段,共選取了15所試點學校,涵蓋高中、初中、小學和幼兒園全學段,涉及公民辦兩類;20xx年5月~20xx年10月為全面建設階段,有152所中小學校幼兒園完成章程制定工作。至此,楊浦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基本全面完成,共計167所學校,包括所有公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162所及其他教育單位5所(楊浦區教師進修學院、楊浦區業余大學、楊浦區少年宮、楊浦區少科站、楊浦職業技術學校)。
四是形態完整。即工作覆蓋塊面廣,基本全納;開展培訓力度大,分類分層;執行程序規范強,依法合規;建設過程指導實,浸潤互通;專家評審核準嚴,科學謹肅;后續思考推進深,扎實落地。
五是成效顯現。通過本次自查,我們認為楊浦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總體情況比較理想,能充分對接楊浦整體教育綜合改革的項目推進,能深度融入現代學校教育治理結構的重構再造,能有效保障現代學校制度體系建設的目標達成,引領楊浦學校的依法辦學、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生的健康成長。
二、主要做法與有效經驗
(一)統籌安排,分步推進,做穩章程建設基礎
1.試點先行,奠定工作基礎
楊浦區學校章程建設的試點工作分四個階段加以推進。一是學習宣傳階段。在20xx年3月~4月期間,我們確定了試點學校和專家組名單;召開了啟動會議,解讀區域層面實施方案,邀請專家作如何制定章程的專題輔導;各試點學校開展了學習宣傳活動,制定工作方案。二是起草制定階段。在20xx年5月~10月期間,各試點學校起草了章程初稿,專家對學校進行浸潤式互動指導,尤其在辦學特色、課程教學和師資隊伍建設等板塊作了基于校情的著重指導;召開了專家指導會,就各校章程初稿及審稿過程中出現的共性問題作了交流研討;各試點學校修改章程,專家跟蹤指導,形成教職工代表大會(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稿。三是組織審核階段。在20xx年11月~12月期間,各試點學校開展了章程建設交流研討,形成可復制的成功經驗,為后續推廣做準備;召開了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審議,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發,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送審;受楊浦區教育局委托,楊浦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專家對試點學校經過修訂的章程進行評議審核,確定上海財經大學附屬中學等15所試點學校的章程均符合相關要求,于20xx年3月31日楊浦區教育局二〇一五年第六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全部予以核準。四是總結匯編階段。20xx年1月~4月期間區教育督導室對章程試點工作進行總結,將15所學校(幼兒園)的章程文本匯編成《學校章程從這里先試——楊浦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建設試點學校章程匯編》一書供基層學校參閱借鑒。
試點工作各階段任務目標的落實為后續工作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有效經驗,奠定了堅實的工作基礎。
2.全面建設,執行法定程序
在順利完成章程建設工作試點的基礎上,為了統籌規劃全區學校章程建設的進程,區教育局于20xx年5月15日出臺了《楊浦區教育局關于印發<關于開展楊浦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楊教〔20xx〕38號),全面部署全區各學校章程建設工作。
我系統于20xx年5月正式啟動面上所有學校的章程建設工作,歷時一年的建設工作共分三個階段全面推進:20xx年5月為學習宣傳階段,20xx年6月~9月為制定核準階段,20xx年10月為總結督查階段。在各階段中,各學校均根據實施方案或工作計劃,明確章程制定的方向、程序和時間表,并組建成立了具有廣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工作小組,積極開展章程起草工作;專家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引領、指導學校擬定符合學校實際、具有學校特色的章程;章程草案起草完畢后,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形成章程正式文本,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發,報區教育局核準,已由區教育局二〇一五年第十七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核準工作結束后,形成楊浦區教育系統學校章程建設工作總結,迎接市教委對各區縣教育局開展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專項督查。
在全面建設過程中,我系統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充分依照相關法律條令,每一個環節均符合法定程序的規范要求,確保此項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和嚴肅性,為下一步的依法辦學、依章辦學夯實了法制化基礎。
(二)研訓一體,深入指導,做實章程建設過程
1.分層培訓,細化目標任務
在章程草案起草前,我系統在今年上半年先后組織開展了五場區域層面的分層專題培訓。一個層面是由國家督學楊國順主任和虹口區教育督導室的鄭萬瑜主任對全系統校園長進行培訓;另一個層面是由區教育局和區教育督導室分別組織了三場全系統法人代表、工會主席和執筆人的區級培訓,明確職責任務與具體操作細則。在此過程中,強調了公民辦兩類學校的特質,并進行了分類培訓。同時,在章程草案起草前和起草過程中,學校層面均認真組織全校師生通過專題講座、法規學習、范本解讀、集體研究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學校章程的宣傳、學習、培訓和研討活動,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要求,細化分解各項目標任務,形成了共同的價值取向。
2.浸潤指導,增強互動交流
在章程制定過程中,過程管理和指導的效度直接決定了章程文本的質量。我們將152所學校按學段和性質劃分為五大組,五位專家分別深入到每組中,熟悉了解各校校情,對每一所學校的章程初稿或以書面意見或以面談輔導的形式進行了浸潤式的指導。在形成章程修改稿后,專家繼續跟進,發現問題及時修正。對最后形成的送審稿,專家予以了評價。在面對面的三輪互動交流過程中,充分顯現了過程指導的有效性。
(三)依法合規,凸顯個性,做亮章程建設特色
1.基于法規,規范章程文本
科學、規范的章程文本是章程建設的基礎,因此章程的制定與核準在學校章程建設中顯得尤其重要。我系統嚴把章程文本的核準關口,特邀市區教育專家先后三輪對每一份章程的初稿、修訂稿和送審稿進行了仔細的審核。在基于法規條令的基礎上,專家們從章程的基本格式、文字要求,到章程每一條款的表述等,都逐一提出修改意見,要求學校按照認定意見認真修改。共性意見將章程制定中的一些疑難問題和重點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如章程“序言”的表述;“校務委員會”的功能定位;附則中“立、改、廢、釋”的確定;“題注”的標明;具體的規章制度不應列入章程文本等等,確保了章程文本的規范性和科學性。尤其是我們將章程初稿的審閱時間提前至各學校教代會召開之前,避免產生已形成教代會決議之后再行修改的不規范,以確保教代會審議通過章程的嚴肅性。
2.尊重校情,凝練特色亮點
“一校一章程”本為校而立,應避免千校一面,過于雷同。為了減輕章程的同質化傾向,除了市教委的章程模本以外,我們將62所經教育部核準的高校章程逐一分別提供給152家單位參考使用。在章程編制過程中,除去基本要素外,我們充分尊重各校辦學實際,要求各學校對辦學特色、課程教學和師資隊伍建設等板塊作了基于校情的個性化表述,凝練出各校的辦學特色和個性特質,努力體現“一校一章程”。
(四)依章辦學,自主發展,做強章程建設實效
1.完善體系,加強制度建設
學校章程建設是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基石,是現代學校規范化和法制化建設的重要標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章程作為學校的“基本法”,統領學校全局工作,保障學校自主運行,在學校規章制度體系中居于龍頭地位。楊浦區教育系統各學校章程的制定完成,使各學校對進一步現代學校制度建設有了更為前瞻和適切的思考。學校普遍認為,章程對內是學校自主發展、自我約束的基本依據,是全體教職工的共同意志和行動準則,對外則是辦學主張和規則的綱領,是塑造學校自身形象的宣言,是衡量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標志。章程建設促使學校要不斷完善學校教育治理結構,加強現代學校制度建設。
2.規劃跟進,提升實施成效
綱舉才能目張,章程確立后,與之相配套的學校發展規劃、學校管理制度、學校評價體系、學校特色建設等都成為章程實施的重要載體和基本構成。區教育局基于以上認知,擬于20xx年全面啟動各學校發展規劃的論證與認定工作和各學校規章制度建設的專項督導,努力提升章程的實施成效,進一步完善現代學校教育治理結構,推動學校依章辦學,自主發展。
三、存在問題與后續思考
(一)存在問題
1.高校、部隊直屬學校和民辦學校的問題
在本輪學校章程建設工作中,由于楊浦區情使然,復旦大學附屬的中小幼單位、區域內部隊所屬的藍天幼兒園等和市教委直屬的中福會幼兒園均未納入工作范圍,交通大學附屬中學依照教育局的部署走完了制定的基本階段流程,但最后未送審。固然有這些學校屬性的問題,但對照教育部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這一要求的指向來看,尚有改進和提升的空間。
民辦學校因歸屬于民辦非企業組織,是社會組織的一類,辦學章程有民政局規定的統一模本。本次我系統的章程制定雖與區民政局有所接洽,但在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出現了教育版本和民政版本兩種模式,是否會影響民辦學校的年檢和資質審定,尚不得而知。目前,民辦學校的章程仍由民政局核準,教育局負責備案,但如何平衡協調,體現出行業特點是后續推進過程中要有思考和對策的。
2.建立依章辦學長效機制的問題
相對于章程制定來說,章程實施是一個更系統的、長期的、日常的、動態的過程,也是凸顯學校辦學自主性和個性特質的過程。章程的文本如何發揮立體的效能,成為學校制定規劃、健全制度、完善評價、促進發展的重要綱領?章程的文本如何在保持基本要素的基礎上,根據教育戰略的調整、教育規律的變化和學校辦學的實際不斷修訂、不斷完善?章程的實施成效如何通過有效手段進行評估和檢測?這些都是后續推進過程中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
(二)后續思考
1.重塑學校教育治理結構,讓章程建設成為學校治理體系建設的重要載體。章程的制定充分反映和凝練了廣大教職員工、學生的意愿,體現了學校的辦學特色和發展目標。無論哪種辦學性質的學校,都要進一步確立學校章程在學校辦學中的“基本法”地位,發揮章程的綱領性作用,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由管理走向治理的戰略定力。
2.健全現代學校制度體系,讓章程建設成為楊浦整體教育綜合改革的制度保障。章程的確立是建設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起點,目標指向更重要的是制度體系的完善。需進一步發揮章程和制度的管理作用,將制度真正轉變為學校的管理文化,轉變為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轉變為學生的成長需求,使楊浦的整體教育綜合改革具有實施效力。
3.建立章程實施長效機制,讓章程建設成為學校文化建設和內涵品質的有效助力。章程文本的制定具有階段性,而將其內化為學校辦學行為的過程卻是長久的,更需要章程實施的長效機制予以保障。需進一步建立起長效的章程運行、監管、評估、保障和完善機制,提升教師、學生等各相關主體的理念認同和價值追求,在依法辦學、依章辦學的過程中不斷加強學校文化建設,提升辦學內涵品質,使章程擁有生命活力。
【篇8】小學學校章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學校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化學校制度,爭創一流管理、一流師資、一流質量的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
第三條學校校址:
第四條辦學性質:經登記批準,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民事責任。xx學校是一所xxx小學,學制為六年。
第五條學校面向xx招生,招生對象為小學生,招生規模以藁城區教育局核定的班級和人數為準。
第六條辦學宗旨與使命:學校以“三個面向”為指針,以教科研為先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大力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建立健全各種組織機構,規范師生言行,提高師生依法治校的自覺性,加強學校內部管理,逐步實現學校管理科學化,教育教學規范化,師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養合格化,全面提高辦學水平。
第七條學校以“務實、創新、團結、拼搏”為校風。以“會教、樂教、善教、嚴教”為教風。以“文明、團結、勤奮、向上”為校訓。
第二章管理體制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依法治校責任制。校長有下列權力:
㈠、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的決定權。
㈡、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㈢、財務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校長審批制度。
㈣、招生管理權。按市教育局有關招生規定,保證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第十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㈠、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㈢、按照教育規律辦學,摒棄應試教育的做法,實施素質教育,開齊、上足、上好各門學科。
㈣、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一班人”的集體智慧和力量。
㈤、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㈥、加快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生安全。
㈧、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全校一盤棋。
第十一條學校建立由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參加的校務委員會,參與制定、審議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其他規章制度、人事與財務方案等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重大事項應在校領導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學校依靠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工會、教職工大會、少先隊等組織的作用。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大會,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凡屬教職工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都應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
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依法保障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學校設置教導處、德育處、安全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十六條學校依法實行信息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學生、社會公眾對學校重大事項、重要制度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第十七條學校依法健全校內糾紛解決機制,綜合運用信訪、調節、申訴等爭議解決機制處理學校內部各種利益糾紛。
學校建立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機構和校內教師申辯處理機構,明確申訴處理機構的人員組成、受理及處理規則。
第十八條學校依法接受教育及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學校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第二十條學校接受物價、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建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條依據國家教委《小學管理規程》,從事學校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全面負責,教師人人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
㈠、各學科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少先隊工作。
㈡、貫徹執行《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范,做到對己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校內講紀律,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㈢、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建立以班為點、家庭為面、社會為體的立體教育模式。
㈣、加強特色班集體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學生自主管理的作用。努力營造班級育人環境,使班集體逐漸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及公認的行為準則,推進班級文化建設。
第二十三條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范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十四條做好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絡的各項工作,廣泛聯系家長,做好家訪工作,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完善家長學校及家長委員會的講課及會議制度,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
第二十五條重視學生的體育和美育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學校體育工作的法規,抓好體育課、眼保健操、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等學校體育工作各個環節。
第二十六條學校全面推廣普通話,使用規范漢字。
第二十七條堅持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采用現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八條依據國家教委《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停課。
第二十九條對教材、學習資料統一征訂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三十條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每學期不少于一篇。
第三十一條學校取消期中考試,實行學期綜合考核制度。
第三十二條廢除百分制,全面實行等級制記分,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十三條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三十四條學校班主任、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進行集體補裸,不得歧視后進生。
第三十五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學生檔案管理等各項紀律制度。
第四章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第三十六條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xx萬元。
學校具體經費來源xx撥款。
第三十七條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加強對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四十條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定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四十一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行政事業性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四十二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三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實行服務承諾制。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范。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第四十四條依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四十五條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務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六條總務處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學校校產按有關規定管理。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匯報。認真做好校產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學校經費開支實行民主管理,嚴守財經紀律,并接受主管部門的審查和監督。
第四十八條學校后勤工作堅持服務育人的原則,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學的原則,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
第四十九條搞好學校整體建設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合理地進行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第五章環境管理第五十條全體教師應齊心協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
第五十一條嚴格校園環境管理。要創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教室里的板報定期更換。
第五十二條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認真處理好家庭關系,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子女的教育。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共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榜樣。
第五十三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五十四條建立健全衛生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確保校內無雜草、墻壁無污跡、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痰跡。
第五十五條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擺放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五十六條校內師生自行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擺設攤點。學校門前不得設有臺球、電子游戲機、錄像廳等影響學校工作的娛樂場所。
第五十七條總務處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
第六章教師管理第五十八條學校教職工由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組成。
第五十九條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六十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六十一條教師要敬業愛崗,遵循教育規律,服從校長領導,勤懇工作。
第六十二條嚴肅工作紀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衣著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第六十三條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計劃,年終有總結或專題小結。
第六十四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十五條教師應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水準和良好的師德,自覺做到不講教育教學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擅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
第六十六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接受教育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六十七條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六十八條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學生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根據學校《獎懲條例》予以處分,如有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六十九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在學校中應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七十條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青少年學生犯罪,在全體學生中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七十一條教師享有以下權利:
㈠、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㈡、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㈢、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章學生管理第七十二條凡被學校錄取或轉入學校學習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學校學籍,為學校學生。
第七十三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㈠、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㈡、接受平等教育。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有意見,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㈢、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㈣、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七十四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㈠、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㈡、規范行為,尊敬師長,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㈢、勤學苦練,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㈣、文明守紀,不隨地吐痰、不亂拋紙屑和雜物、不亂寫亂畫、不在校園內騎車、不損壞綠化、不講粗話臟話。
㈤、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七十五條學校按照市、區(縣)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生學籍檔案,依法辦理學生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依法對學生給予獎勵和扣分。
第七十六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十七條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手冊,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計入學生本人檔案。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建立少先隊大隊部,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
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第七十九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申請、助學金等活動形式提供資助。
第八章學校與家庭、社會第八十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
學校建立或者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八十一條學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自愿的基礎上,組織家長選舉組成家長委員會。學校為家長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家長委員會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第八十二條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學校矛盾等工作。
第八十三條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第八十四條學校以電話,飛信等形式督促每個家庭應擔負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務,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學習任務。
第九章附則第八十五條本章程經學校全體教師審議通過后報教育局批準。
第八十六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各項規章制度。
第八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以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為準。
第八十八條本章程的修訂由校長提出,經教職工大會審議,校務會議通過,報(縣)教育局核準后生效。
第八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校長負責解釋。
第九十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