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紀委函詢回復1
第一條為進一步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規范集團公司系統各企業紀檢監察部門談話函詢工作,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等規定,按照中央紀委、中央紀委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組相關工作要求,結合集團公司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談話函詢是貫徹落實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挺在前面”等要求,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及員工開展教育管理的主要方法,是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問題線索進行處置的重要方式。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系統各企業紀檢監察部門開展談話函詢工作。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的談話,包括預防提醒談話、詢問警示談話、糾錯誡勉談話、問責處分談話等類型;談話可以通過任職談話、日常談話、集體談話或個別約談等形式進行。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或被反映人進行談話:
(1)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
(2)有輕微違紀行為、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
(3)反映問題過于籠統、沒有實質性內容的,或者年代久遠、難以查證的;
(4)反映問題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的;
(5)履行“兩個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結果較差的;
(6)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力的;
(7)擬提拔干部財產公示過程中未如實申報,情節較輕的;
(8)履職過程中失職、瀆職等情節較輕的;
(9)其他需要提醒警示的。
第六條適用本辦法進行談話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確定主談話人。談話人不得少于二人。
(1)與企業黨政一把手談話,一般由上級企業黨組(黨委)書記主談,紀檢組長(紀委書記)陪同;上級企業黨組(黨委)書記也可以委托紀
檢組長(紀委書記)主談。
(2)與企業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談話,一般由上級企業紀檢組長、副組長(紀委書記、副書記)主談;上級企業也可以委托被談話對象所在企業黨組(黨委)書記主談。
(3)與企業本部部門負責人談話,一般由黨組(黨委)書記主談,紀檢組長(紀委書記)陪同;黨組(黨委)書記也可以委托紀檢組長(紀委書記)主談。
(4)與企業本部其他中層干部談話,一般由紀檢組長、副組長(紀委書記、副書記)主談,紀檢監察部門有關負責人陪同。
(5)與企業其他人員談話,由紀檢監察部門確定適當的談話人。
第七條適用本辦法進行談話,應當制作《談話登記表》(見附件1),載明談話對象的基本情況、談話的主要原因、談話人情況、談話的時間、地點、談話的主要內容、談話對象的意見等內容。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問題線索,除可對被反映人談話外,也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對被反映人進行函詢:
(1)反映的問題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給予輕處分或批評教育,或者反映問題不實而予以澄清的;
(2)反映問題籠統,多為道聽途說或主觀臆測,難以查證核實的。
第九條適用本辦法進行函詢的,應當向函詢對象發送《函詢通知書》(見附件2)。函詢對象在收到函詢通知書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應當實事求是地作出書面回復,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回復,應在規定期限內說明理由。
第十條對問題線索談話函詢后,紀檢監察部門區別不同情況作出處理:
(1)談話函詢對象說明的問題涉嫌構成嚴重違紀的,可以初步核實或立案調查;
(2)談話函詢對象對問題未講清楚的,可以責成談話函詢對象就相關問題進一步作出說明或進行談話,也可以開展初步核實;
(3)經談話函詢,不能認定被反映問題存在,也無條件開展進一步工作的;或者反映問題屬實、部分屬實,但按照規定不需追究紀律責任,已建議作出恰當處理的,可以作了結處理;
(4)經談話函詢,尚不能完全排除問題存在的可能性,但在現有條件下難以進一步開展工作的,可以暫存。
第十一條談話函詢對象要充分認識到談話函詢是對黨員干部和企業職工的關心愛護和嚴格要求,正確對待談話函詢決定,按要求如實說明問題,不得隱瞞、編造、歪曲事實和回避問題。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的,視情節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監察部負責解釋。第十三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談話登記表
2.函詢通知書
附件1
填表人:年月日
附件2
××監信函﹝20××﹞×號
紀委函詢回復2
[]第號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
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日前報送
我委。中共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年月日函詢情況反饋表篇二:函詢通知書函詢通知書
湘赤監紀函詢[]第號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
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
日前報送我委。中共赤山監獄紀律檢查委員會年月日函詢情況反饋表篇三:“五詢制”表格相公鎮紀委訪詢登記表相公鎮紀委約詢登記表相公鎮紀委函詢審批表
紀委函詢回復3
[]第號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
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日前報送
我委。中共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年月日函詢情況反饋表篇二:函詢通知書函詢通知書
湘赤監紀函詢[]第號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
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
日前報送我委。中共赤山監獄紀律檢查委員會年月日函詢情況反饋表篇三:“五詢制”表格相公鎮紀委訪詢登記表相公鎮紀委約詢登記表相公鎮紀委函詢審批表
紀委函詢回復4
于對黨員領導人員和管理人員
進行廉潔從業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對黨員領導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廉潔從業教育,注重預防,強化監督,促進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集團公司《關于對黨員領導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廉潔談話和函詢的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適用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黨組管理的領導人員(簡稱“領導人員”)和所屬企業黨委管理的人員(簡稱“管理人員”)。
第二章廉潔從業談話
第三條廉潔從業談話分為預防性談話、新任職前談話和提醒談話及誡勉談話。
預防性談話,是指對領導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廉潔從業談心式教育,每半年一次,一年兩次;
任職前談話,就是對新聘任或崗位交流的領導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任職前談話,要求其在上任時,向組織和員工作出廉潔從業承諾,自覺接受組織和員工的監督;
提醒談話,就是對有群眾反映的領導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談
話,提醒其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誡勉談話,主要針對有違紀苗頭、尚不需要給予黨紀處分的領導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談話教育,提出警誡并限期改正,汲取教訓,注意檢點自己言行。
第四條預防性談話的主要內容:
1、與所屬企業黨委書記、總經理談話的主要內容:
(1)領導班子及本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做法、成效和基本經驗。
(2)領導班子及本人遵守黨紀國法,貫徹執行中紀委、集團公司、***公司有關廉潔從業規定的情況。
(3)本人執行《若干規定》和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情況。
(4)本人執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的情況。
(5)本單位在一個時期出現苗頭性、傾向性的重點問題,需要提醒領導班子成員加以注意的情況。
(6)領導班子及本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的情況。
(7)加強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與所屬企業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談話的主要內容:
(1)本人及所分工范圍內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做法、成效和基本經驗。
(2)本人遵守黨紀國法、上級企業和本企業有關廉潔從業規定的情況。
(3)本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的情況。
(4)本人執行《若干規定》和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情況。
(5)本人執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的情況。
(6)對本單位抓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人員廉潔從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與部門正副主任談話的主要內容:
(1)本人及本部門或所分管范圍內執行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做法、成效和基本經驗。
(2)本人及本部門遵守黨紀國法和上級企業及本企業有關廉潔從業規定的執行情況。
(3)本人發揚民主,自覺接受監督的情況。
(4)本人遵守廉潔從業規定,以身作則的情況。
(5)本人執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的情況。
(6)對本部門抓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人員廉潔從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與縣(市、區)分公司經理人員和工程公司下屬單位經理人員及***公司相關部室(含中心)下設的室正副主任談話的主要內容:
(1)本人和本單位執行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做法、成效和基本經驗。
(2)本人和本單位遵守黨紀國法和上級企業及本企業反腐倡廉規章制度的情況。
(3)本人民主作風和接受組織、群眾監督的情況。
(4)本人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廉潔從業的情況。
(5)本人執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的情況。
(6)對本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人員廉潔從業工作的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新任職前談話的主要內容:
(1)正確對待和使用權力、改進和轉變工作作風。
(2)堅持民主集中制,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3)遵紀守法,帶頭廉潔自律。要求上任時向組織和全體員工作出廉潔從業承諾,自覺接受監督等。
第六條提醒談話的主要內容:
(一)群眾反映有違反廉潔從業規定的行為,雖經調查核實沒有查出問題,但需要提醒其加以注意的;
(二)負責組織領導或參與本單位“三重一大”事項,或在管理人、財、物等關鍵崗位工作時間較長,需要提醒其增強廉潔自律意識的;
(三)所在單位在一個時期出現了苗頭性、傾向性的重點問題,需要提醒領導班子加以注意的;
(四)其它需要進行提醒談話的。
第七條誡勉談話的主要內容:
(一)不能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
(二)不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專斷,或者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的;
(三)不認真履行職責,給工作造成一定損失的;
(四)搞華而不實和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鋪張浪費,造成不良影響的;
(五)不嚴格執行領導人員選拔任用相關規定,用人失察失誤的;
(六)不嚴格執行廉潔自律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
(七)其他需要進行誡勉談話的。
第八條談話的方式和程序:
(一)***公司紀檢組長負責與***公司各部門主任、所屬各企業黨委書記、總經理進行預防性談話和任職前談話,也可委托***公司紀檢組監察室主任同其談話;必要時,可與各單位、各部門的班子成員集體談話。
(二)***公司紀檢組監察室主任負責與***公司各部門副主任、所屬企業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進行預防性談話和任職前談話,也可委托紀檢組監察室副主任同其談話;必要時,可與各單位、各部門的班子成員集體談話。
紀委函詢回復5
函詢通知書
[]第號
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日前報送我委。
中共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1年月日
函詢情況反饋表
紀委函詢回復6
[]第號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日前報送我委。中共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年月日函詢情況反饋表篇二:函詢通知書函詢通知書
赤監紀函詢[]第號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日前報送我委。
紀委函詢回復7
[]第號
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日前報送我委。
中共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年月日
紀委函詢回復8
××同志:
根據領導批示,現將來信反映××問題摘要轉去。請你收到函件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對所反映問題實事求是地作出書面解釋和說明。如不能如期回復,應提前作出說明。
××單位
××年×月×日
紀委函詢回復
]第號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
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日前報送
我委。中共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年月日函詢情況反饋表篇二:函詢通知書函詢通知書
湘赤監紀函詢[]第號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
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
日前報送我委。中共赤山監獄紀律檢查委員會年月日函詢情況反饋表篇三:“五詢制”表格相公鎮紀委訪詢登記表相公鎮紀委約詢登記表相公鎮紀委函詢審批表
篇二:函詢通知書
函詢通知書
[]第號
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日前報送我委。
中共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年月日
函詢情況反饋表
紀委函詢回復9
函詢通知書
[]第號
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日前報送我委。
中共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年月日
函詢情況反饋表
紀委函詢回復10
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
為加強對公司(集團)各級黨員領導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根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制定的《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省委辦公廳和公司(集團)有的實施意見,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實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對象及范圍:公司(集團)及所屬各單位管理的中層管理人員。
第二條誡勉談話和函詢的管理權限:
1、公司(集團)領導班子成員的誡勉談話和函詢按照公司(集團)規定進行;公司(集團)黨委書記或董事長可根據公司(集團)的委托對班子其它成員進行誡勉談話;公司紀委或組織(人事)部門可根據上級紀委或組織(人事)部門的委托對領導班子其它成員進行函詢;
2、公司(集團)管理的副處級以上干部和公司機關副科級以上管理人員的誡勉談話和函詢由公司(集團)紀委、組織(人事)部門進行;根據具體情況,上級紀委或組織(人事)部門可委托其所在黨委的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或委托下級紀委、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函詢。
3、公司(集團)各單位管理的副科級以上(含隊級)管理人員的誡勉談話或函詢由各單位黨委(黨總支、黨支部)、紀委(紀檢員)、組織(人事)部門進行。
第三條對企業領導人員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應當由紀委、組織(人事)部門提出書面意見,說明談話、函詢的事由,按干部管理權限報黨委負責人批準。
第四條各級領導干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六)其他需要進行誡勉談話的情況。
第五條誡勉談話時,應當向談話對象說明談話原因,認真聽取其對有關問題的解釋和說明,指出需要注意的問題,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
第六條對各級領導干部的誡勉一般以誡勉談話為主。對誡勉談話后改進不明顯,或又出現新的需誡勉的問題,可以進行書面誡勉。書面誡勉期為6個月。紀委和組織(人事)部門應當采取適當方式,對誡勉對象存在的主要問題的改正情況進行了解。對于沒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顯的,根據黨委的意見,應當予以批評教育并督促改正、延長誡勉期(不超過6個月)、或者免職等組織處理。對及時改正存在問題的可以解除誡勉。
(一)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公司(集團)、本單位黨委決議、決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
(二)未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程序,作風專斷,或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的;
(三)未認真履行職責,作風飄浮,給工作造成一定損失的;
(四)不嚴格執行上級和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不顧全大局,對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
(五)不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及公司(集團)有關廉潔經營、廉潔自律的規定,不能廉潔自律的。
第七條紀委、組織(人事)部門針對群眾反映的各級領導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從業、選人用人等方面的問題,也可以用書面形式向被反映的對象進行函詢。被函詢人員在收到函詢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應當實事求是地作出書面回復。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回復的,應當在收到函詢的5日內說明理由。對函詢問題未講清楚的,可以再次對其進行函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進行了解。對無故不回復的,應當責令其盡快回復。
第八條各級領導干部接受組織誡勉談話和函詢,要如實回答問題,不得隱瞞、編造、歪曲事實和回避問題,不得無故拒絕或拖延回復組織的函詢,不得對反映問題的人進行追查,更不得打擊報復。對違反者,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第九條誡勉談話記錄(需經本人核實并簽字)和回復組織函詢的材料,由承辦組織或部門留存,裝入各級領導干部廉潔檔案,承辦組織或部門同時相互抄送。
第十條紀委、組織(人事)部門對企業領導人員進行的誡勉談話和函詢內容要嚴格保密。對失密、泄密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對非中共黨員的各級領導干部,需要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十二條本實施細則由公司(集團)黨委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實施細則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紀委函詢回復11
[]第號
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日前報送我委。
中共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年月日
紀委函詢回復12
第一條為進一步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規范集團公司系統各企業紀檢監察部門談話函詢工作,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等規定,按照中央紀委、中央紀委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組相關工作要求,結合集團公司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談話函詢是貫徹落實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挺在前面”等要求,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及員工開展教育管理的主要方法,是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問題線索進行處置的重要方式。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系統各企業紀檢監察部門開展談話函詢工作。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的談話,包括預防提醒談話、詢問警示談話、糾錯誡勉談話、問責處分談話等類型;談話可以通過任職談話、日常談話、集體談話或個別約談等形式進行。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或被反映人進行談話:
(1)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
(2)有輕微違紀行為、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
(3)反映問題過于籠統、沒有實質性內容的,或者年代久遠、難以查證的;
(4)反映問題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的;
(5)履行“兩個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結果較差的;
(6)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力的;
(7)擬提拔干部財產公示過程中未如實申報,情節較輕的;
(8)履職過程中失職、瀆職等情節較輕的;
(9)其他需要提醒警示的。
第六條適用本辦法進行談話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確定主談話人。談話人不得少于二人。
(1)與企業黨政一把手談話,一般由上級企業黨組(黨委)書記主談,紀檢組長(紀委書記)陪同;上級企業黨組(黨委)書記也可以委托紀
檢組長(紀委書記)主談。
(2)與企業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談話,一般由上級企業紀檢組長、副組長(紀委書記、副書記)主談;上級企業也可以委托被談話對象所在企業黨組(黨委)書記主談。
(3)與企業本部部門負責人談話,一般由黨組(黨委)書記主談,紀檢組長(紀委書記)陪同;黨組(黨委)書記也可以委托紀檢組長(紀委書記)主談。
(4)與企業本部其他中層干部談話,一般由紀檢組長、副組長(紀委書記、副書記)主談,紀檢監察部門有關負責人陪同。
(5)與企業其他人員談話,由紀檢監察部門確定適當的談話人。
第七條適用本辦法進行談話,應當制作《談話登記表》(見附件1),載明談話對象的基本情況、談話的主要原因、談話人情況、談話的時間、地點、談話的主要內容、談話對象的意見等內容。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問題線索,除可對被反映人談話外,也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對被反映人進行函詢:
(1)反映的問題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給予輕處分或批評教育,或者反映問題不實而予以澄清的;
(2)反映問題籠統,多為道聽途說或主觀臆測,難以查證核實的。
第九條適用本辦法進行函詢的,應當向函詢對象發送《函詢通知書》(見附件2)。函詢對象在收到函詢通知書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應當實事求是地作出書面回復,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回復,應在規定期限內說明理由。
第十條對問題線索談話函詢后,紀檢監察部門區別不同情況作出處理:
(1)談話函詢對象說明的問題涉嫌構成嚴重違紀的,可以初步核實或立案調查;
(2)談話函詢對象對問題未講清楚的,可以責成談話函詢對象就相關問題進一步作出說明或進行談話,也可以開展初步核實;
(3)經談話函詢,不能認定被反映問題存在,也無條件開展進一步工作的;或者反映問題屬實、部分屬實,但按照規定不需追究紀律責任,已建議作出恰當處理的,可以作了結處理;
(4)經談話函詢,尚不能完全排除問題存在的可能性,但在現有條件下難以進一步開展工作的,可以暫存。
第十一條談話函詢對象要充分認識到談話函詢是對黨員干部和企業職工的關心愛護和嚴格要求,正確對待談話函詢決定,按要求如實說明問題,不得隱瞞、編造、歪曲事實和回避問題。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的,視情節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監察部負責解釋。第十三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紀委函詢回復13
1、標題。寫成關于XXX的回函。
2、主送機關。
3、原由。
4、函告的事項。
5、結語。
6、落款。
7、回復函是機關、單位在日常的公務聯系中經常使用的一種公文函件。回復函是機關、單位為答復來函一方面商洽、詢問或聯系事宜而使用的一種公文,既可用于上級機關對下級單位的答復之用,也可用于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的答復。回復函如屬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所要求事項的答復,同時具有某種批復、批示的性質。
紀委函詢回復14
第一條為加強和改進對委廳機關和直屬高校黨員領導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免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和省紀委、省委組織部《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辦發?2005?30號文件精神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省教育紀工委對委廳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直屬高校的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對直屬高校處級以下黨員領導干部,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以委托給其所在高校紀委的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第三條黨員領導干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都要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一)不能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二)不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作風專斷,或者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
(三)不認真履行職責,給工作造成一定損失;
(四)搞華而不實和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鋪張浪費,造成不良影響;
(五)不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用人失察失誤;
(六)不嚴格執行廉潔自律規定,造成不良影響;
(七)其他需要進行誡勉談話的情況。
第四條誡勉談話時,應當向談話對象說明談話原因,認真聽取其對有關問題的解釋和說明,指出需要注意的問題,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
第五條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省教育紀工委應當采取適當方式,對誡勉談話對象存在的主要問題的改正情況進行了解。對于沒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顯的,應當建議黨委(黨組)發布者:校紀委辦發布時間:2009-6-10閱讀:86次
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督促改正,或者做出組織處理。
第六條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省教育紀工委針對群眾反映的黨員領導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政勘政、選人用人等方面的問題,可用書面形式對被反映的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函詢。
第七條黨員領導干部在收到函詢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應當實事求是地作出書面回復。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回復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說明理由。對函詢問題未講清楚的,可再次對其進行函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進行了解。對無故不回復的,應當責令其盡快回復。
第八條對黨員領導干部誡勉談話和函詢,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對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廳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由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提出建議,報省紀委批準;對直屬高校校級黨員領導干部和廳機關、直屬事業單位處級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由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負責案件工作的人員提出意見,經紀檢組副組長審核后,報紀檢組組長、省教育紀工委書記批準。
第九條黨員領導干部接受組織誡勉談話和函詢,要如實回答問題,不得隱瞞、編造、歪曲事實和回避問題,不得無故不回復組織函詢,不得對反映問題的人進行追查,更不得打擊報復。對違反者,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第十條誡勉談話的實施。受省紀委委托,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組長對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廳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對直屬高校校級黨員領導干部和廳機關、直屬事業單位處級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由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組長、省教育紀工委書記負責;對直屬高校其他黨員領導干部的誡勉談話,由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副組長或負責案件工作的人員負責。
第十一條黨員領導干部的誡勉談話記錄(需經本人核實)和回復組織函詢的材料,由進行試勉談話和函詢的機關或者部門留存。
第十二條有關工作人員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的誡勉談話和函詢內容要嚴格保密。對失密、泄密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非中共黨員領導干部,需要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適用本規定。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紀委函詢回復15
意思是:紀委要先拉人去調查,調查后再通知下達處分給本人。
收到紀委函詢領導干部該怎么做:
1、首先確認該函詢是否合法,例如是否加蓋公章等。
2、如果該函詢確實是依法作出,則按照該函詢要求,實事求是的進行書面答復。
具體如下:領導干部在收到紀檢監察機關發出的函詢通知后,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就函詢問題實事求是地作出書面回復,包括對問題的解釋說明、具體整改措施等。對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回復的,領導干部須報經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函詢的內設機構同意后,方可適當延長回復時間。同時,《黨內監督條例》規定,領導干部應當在民主生活會上把組織函詢的問題說清楚、講透徹,接受組織監督。
3、需要注意的是,對不按規定對待組織函詢的行為,紀檢監察機關將給予嚴肅處理,相關領導干部將承擔產生的后果。而且,對回復問題模糊,問題解釋不清楚,綜合整改措施不具體的,紀檢監察機關將再次發函詢問。
對不如實回復函詢問題的欺騙組織行為,紀檢監察機關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被函詢領導干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對函詢后不知止、不收斂,打擊報復等違紀行為,依照相關黨紀規定予以從重處理。
紀委函詢回復16
xx函〔****〕x號
xxx關于對《xxx實施方案》無修改意見的復函
xxxx:
《xxx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收悉,經研究,我辦對該方案無修改意見。
xxxx
紀委函詢回復17
函詢通知書
[]第號
同志:
根據《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請你對以下情況做出書面說明,表明態度,并將函詢通知書及反饋表等有關材料于年月日前報送我委。
中共蕭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年月日
函詢情況反饋表
紀委函詢回復18
XXXXXXXX規劃局:
經我公司/單位認真考慮,愿意參加XX市規劃局舉辦的《XXXXX設計及重點地區詳細城市設計》方案征集項目,接受征集文書提出的各項要求,保證遵從各條事項。無異議。
項目組成員如下: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我公司相關的城市設計業績有:
1、(僅列名稱、規模、設計時間)
2、
特此復函
紀委函詢回復19
首先確認該函詢是否合法,例如是否加蓋公章等。
如果該函詢確實是依法作出,則按照該函詢要求,實事求是的進行書面答復。具體如下:領導干部在收到紀檢監察機關發出的函詢通知后,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就函詢問題實事求是地作出書面回復,包括對問題的解釋說明、具體整改措施等。對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回復的,領導干部須報經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函詢的內設機構同意后,方可適當延長回復時間。同時,《黨內監督條例》規定,領導干部應當在民主生活會上把組織函詢的問題說清楚、講透徹,接受組織監督。
需要注意的是,對不按規定對待組織函詢的行為,紀檢監察機關將給予嚴肅處理,相關領導干部將承擔產生的后果。而且,對回復問題模糊,問題解釋不清楚,綜合整改措施不具體的,紀檢監察機關將再次發函詢問。對不如實回復函詢問題的欺騙組織行為,紀檢監察機關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被函詢領導干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對函詢后不知止、不收斂,打擊報復等違紀行為,依照相關黨紀規定予以從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