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
全面從嚴治黨,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黨章總綱規定“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均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出了相應要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強調,“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黨委(黨組)肩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既是黨中央的明確要求,也是黨內法規的剛性規定。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列出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失職失責的負面清單。《規定》則從正面列明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把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落實機制進一步明確下來,促使黨委(黨組)、黨的領導干部在知責明責的基礎上做到守責負責盡責,構成了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一環,為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
《規定》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責任內容、責任落實、監督追責等作出具體規范。《規定》總則部分強調,黨委(黨組)必須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這是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自覺承擔起政治責任。
《規定》第二章明確了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規定》指出,黨委(黨組)應當將黨建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并針對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分別列出12條、11條具體內容。
“責任清單畫出了‘一條尺’,對黨委(黨組)擔什么責任界定了標準、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鏡子,讓黨委(黨組)明確改進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書記曹炯芳認為。
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是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規定》中關于地方黨委和黨組(黨委)的責任內容中,第一條均是“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兩個維護”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實。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打贏三大攻堅戰、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穩”工作等重大部署,結合地方和部門實際抓好落實,確保中央政令暢通、落地見效。
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還包括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及反腐敗斗爭,這些要求,與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一脈相承。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僅是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規定》提出,黨委(黨組)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將加強對全市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領導,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黑龍江省尚志市委書記楊愛國表示。
《規定》第六條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華市委書記陳龍結合當地實際談道,“針對責任落實不平衡、壓力傳導不到位等問題,我們對‘兩個責任’實行動態考核管理,實現責任清單、履責報告、檢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閉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把壓力傳導到邊到底,把責任壓實到基層每個黨組織。”
《規定》不僅明確了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和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還在第九條明確了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及黨的機關工委、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等在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中的責任和作用。這將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在責任落實方面,《規定》第三章提出了9條明確要求。這些要求,包括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每年年初應當制定落實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及時通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等,措施很細很具體,操作性非常強。
“落實《規定》第十四條‘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要求,我們將正面教育與反面警示相統一,開展以正面教育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為輔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圍內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曹炯芳說。
《規定》第十六條對提醒談話、約談教育方面作出詳細規定。“這條體現了‘四種形態’這個全面從嚴治黨的政策策略,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將在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上下功夫,堅持從基礎制度嚴起、從日常規范抓起,精準發現問題,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效果。”楊愛國表示。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規定》落實黨章等要求,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落實上述要求,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要促進三個責任主體立足職能職責,擔當作為,做到同向發力、協調發力。”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要在加強對各級“一把手”的監督中實現協同,在上級黨委(黨組)書記督促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同時,紀委監委也要協助同級黨委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書記的監督,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層層落實。
“三個責任都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貫通、辯證統一,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最終統一于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曹炯芳認為,黨委是主導地位,必須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第一責任人是關鍵要害,必須發揮頭雁引領效應;紀委監委是協助職責,必須擦亮追責問責利器。
【篇二】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工作任務
(一)從嚴抓管黨治黨
1、充分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持“兩個維護”、“四個服從”,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制度,凡涉及全面從嚴治黨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及時向縣委請示報告,每半年向縣委、縣紀委報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積極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履職盡責。
2、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專題研究本部門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安排部署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導檢查、專項考核等制度,逐級傳導壓力,全面壓實責任。認真梳理分析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并細化分解落實;建立黨組責任清單、主要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責任清單、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清單,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3、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實黨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堅持和完善黨內選舉、黨務公開等制度,保障黨員民主權力。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黨內監督制度。
4、堅持和完善黨組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定期研究黨建工作要點、重點任務和推進措施,著力解決黨組織建設中的突出問題。創新方式方法,深化結親連心、第一書記抓黨建促脫貧工作。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服務,用好“學習全國”等新載體,推動黨的建設在線化、數據化。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會上對照檢查落實主體責任情況。
(二)從嚴抓思想建設
1、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樹牢“四個意識”,認真組織使用“學習強國”APP,通過積分排名等方式進行督導考核。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黨的思想建設的首要任務,完善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堅持黨管意識形態,落實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方向。引導黨員干部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牢固樹立“四個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進一步強化黨員干部黨性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不忘初心、牢記宗旨。
(三)從嚴抓紀律作風
1、推進紀律作風整頓常態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違紀違法案件展開警示教育。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對各級紀委通報案件,要及時進行通報學習。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刻剖析、對照檢查,以案明紀。
2、用好黨組紀律處分權限,強化日常監督執紀,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糾正,觸犯紀律立即處理,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四)從嚴抓選人用人嚴格落實好干部標準,強化黨組在選人用人上的領導和把關作用。認真落實“凡提四必”要求,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從嚴教育管理監督干部,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加大對領導干部日常管理,加強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嚴肅查處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等問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四)從嚴抓作風建設
1、擔當作為,狠抓落實。大力營造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良好氛圍,牢固樹立勇于擔當、銳意進取的優良作風,全面落實各項改革發展任務。持續整治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對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的,從嚴問責,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2、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防范和查處各種隱形變異“四風”問題。加大對“慵、懶、散、浮、拖”整治力度,嚴肅治理不作為、不擔當問題。
3、改進聯系群眾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實領導干部調查研究、干部群眾談心談話等制度,始終保持黨員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
【篇三】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單位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
單位領導班子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1.堅決維護核心地位。把堅定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作為最重要的政治責任和政治紀律,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更加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
2.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弘揚忠誠老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清正廉潔等價值觀。對“七個有之”問題高度警覺,堅決反對和糾正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本位主義、好人主義。加強對維護黨章、執行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查。
3.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按照規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項或作出重大決定要及時向市局(公司)黨組請示報告,突發事件、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及其他明確要求請示報告的事項,要按時請示報告。
(二)加強思想政治建設
4.抓好支委學習。堅持和創新黨內學習制度,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不懈強化理論武裝。
5.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建立完善并嚴格落實情況通報、分析研判、督促檢查等制度,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斷強化意識形態領域領導權話語權主動權。
6.深入開展黨章黨規黨紀教育。把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到學習、教育培訓工作總體部署,持續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業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7.持之以恒加強道德教育。定期開展專題教育和主題實踐活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三)嚴肅黨的政治生活
8.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嚴格執行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研究重大問題。
9.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堅持談心談話制度。領導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
10.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認真聽取各種不同意見,鼓勵下級反映真實情況,中心班子成員必須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從諫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黨的作風建設
11.強化宗旨意識。把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作為作風建設的根本,持續弘揚“紅船精神”、焦裕祿精神、紅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領導干部自覺傳承優良傳統和作風,學習革命先輩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質。
12.馳而不息抓好作風建設。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情況作為重點任務和經常性工作來抓,關注“四風”隱形變異、改頭換面等新動向,緊盯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持續解決一些不作為、亂作為、冷硬橫推等問題,堅決糾正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
13.堅決反對特權。把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為健全改進作風長效機制的著力點,帶頭轉變作風,堅持身體力行、以上率下,形成“頭雁效應”。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義與利、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親與清的關系,嚴格約束自己,嚴格家教家風,嚴格教育管理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五)嚴格選人用人
14.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認真落實好干部五條標準,把公道正派作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貫穿選人用人全過程。
15.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嚴格落實市局(公司)選人用人工作制度規定,強化中心班子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把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嚴格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確保每個環節都規范操作。
16.加強選人用人監督。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自覺防范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人選的干部檔案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必查、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六)夯實黨支部基礎建設
17.加強支部組織生活。嚴格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規范黨費收繳使用,嚴格黨員發展教育管理,抓好黨員教育培訓,引導黨員亮身份、樹形象、當先鋒。
18.創新基層黨建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深化“雙報到雙服務”活動。
(七)加強反腐倡廉建設
19.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樹立嚴管就是厚愛的思想,把對黨員的關愛體現在日常的紀律監督上,用紀律的尺子衡量黨員干部言行,有苗頭有傾向就“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有病就馬上治,發現問題就及時醫,防止小問題變成大毛病。
20.推進廉潔風險防控建設。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深化重點業務環節廉潔風險防控,突出重點領域、重要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督,加強關鍵節點管理,推進辦事公開民主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八)抓好責任落實
21.加強組織領導。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和行業工作安排,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情況匯報,分析研究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確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遇到重大問題或上級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時研究部署。
22.定期聽取匯報。中心班子定期聽取各部門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每年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二、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從嚴治黨工作。
(一)加強研究部署
1.帶頭學習貫徹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做好學習傳達、研究謀劃、動員部署、責任分解、督辦落實、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組織領導工作。
2.定期主持召開班子會議,分析研判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形勢,研究部署相關工作,聽取下級匯報主體責任履行情況。
3.實行簽字背書制度,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安排部署、責任分工、推進落實及專項工作的請示或報告、述責述廉報告等文件資料及時批示審簽,提出明確意見。
4.對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事項親自協調,確保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要求不走偏、不走樣。
(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5.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執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充分發揚民主,善于集中正確意見,自覺接受班子其他成員的監督,杜絕出現“一言堂”“家長制”。
6.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
7.認真落實支部書記上黨課制度,每年為黨員上黨課不少于1次。
(三)落實督促監管責任
8.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崗雙責”。
9.每年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談心談話,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批評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實履行在選人用人上的領導和把關責任,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紀律等要求。
(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11.發現班子成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按照規定向市局(公司)黨組、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并支持執紀執法機關(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12.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定期聽取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視巡察發現問題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制度,做到正確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聯系群眾、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規定。
三、單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
單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負主要領導責任。
(一)落實分管責任
1.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國家局黨組、省局(公司)黨組、市局(公司)黨組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職責,協助主要負責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自覺將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
3.經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門、規章制度執行等情況,按照規定參與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檢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負責人報告職責范圍內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二)強化工作指導
5.指導分管部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完善制度規定,加強廉潔風險防控。
6.實行簽字背書制度,對分管部門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安排部署、責任分工、推進落實及專項工作的請示或報告、述責述廉報告等文件材料及時批示審簽,提出明確意見。
7.指導督促分管部門對巡察、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等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篇四】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第十一條規定,黨委(黨組)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責任清單,具體明確黨委(黨組)及其書記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定責任清單,應當堅持簡便易行、務實管用。制定責任清單,是實踐中各地廣泛采用的一個辦法,對明確主體責任內容,遵守落實主體責任相關要求起到積極作用。
在開展主體責任清單制定工作中,各地不斷推陳出新。比如,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將警示教育融入日常工作,設立新任一把手“三交底”廉政談話制度,即紀委書記對新任一把手一對一談話的時候,交底黨委書記履行主體責任清單、問題清單、單位廉政風險清單三張清單。江蘇省南通市下發《關于強化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完善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清單要求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級黨組織將運用第一種形態納入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清單,作為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的重要方面,把提高“面談率”作為夯實主體責任的重要舉措。湖南省張家界市針對個別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浮在表面、監督流于形式的問題,探索出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提醒卡制度,建立主體責任清單,以同級黨委名義發給同級黨委常委、政府黨組副職以及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一季一提醒、一季一總結。每張提醒卡上均列出主體責任清單,對提醒對象履責各環節進行工作提示、責任警示。市委常委會每季度都專題聽取主體責任清單落實情況報告,就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研判、處置。對照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關鍵少數”,一季一檢查,重點問題隨時抽查,一季一報告,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及時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直至問責處理。
以上各地的實踐累積了豐富經驗,在此基礎上,《主體責任規定》將這一做法納入,成為剛性約束,有利于推動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篇五】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黨委主體責任清單
(一)黨委責任清單
1.加強組織領導
(1)樹立全面從嚴治黨理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牢固樹立“抓黨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切實加強對黨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檢查,真正把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到實處。
(2)全面、準確、及時貫徹市委、市紀委、集團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形勢,統籌謀劃公司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企業意識形態工作;研究制定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和措施,確定年度任務。
(3)落實中央辦公廳《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及省、市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相關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公司年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督促指導各黨支部按照公司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要求,制定完成自身責任清單、并延伸到基層,建立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體系,實行檔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實。
(4)制定公司20**年度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黨風廉政責任書,并完成簽訂工作;與基層黨組織簽訂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黨風廉政責任書,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
(5)公司黨委領導班子年度至少專題研究2次黨建工作,并納入企業整體工作。4月份召開公司20**年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總結工作,部署安排20**年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
(6)堅持領導班子基層黨建聯系點和下沉一級建立基層黨建聯系點制度,公司黨委班子成員每人聯系1-2個所屬和下沉一級聯系點單位,全年深入所屬單位聯系點和下沉一級聯系點單位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加強對基層單位黨建工作指導。
2.強化監督檢查
(7)完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要問題;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和上級領導機關交辦事項,推動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加強統籌協調,督促各單位、部門充分履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抓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的強大合力。
(8)明確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日常工作機構,明確專人抓好主體責任工作任務的統籌計劃、組織安排和日常調度,綜合協調推進黨委主體責任落實。
(9)落實履責報告制度,公司黨委定期聽取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所屬各黨支部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情況。嚴格落實廉政談話、述責述廉制度。加強對下級黨組織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指導、監督。
(10)強化檢查考核,4月份修訂完成《20**年黨建工作考核細則》,并納入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實行雙百分、同比重考核。對違反“三重一大”制度、黨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通過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實地檢查等方式,經常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實施責任追究。
(11)嚴格履責記實制度,對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組織領導、機制制度建設、推進落實、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具體工作情況,做到全程留痕、記錄在案,做到詳實、規范、嚴謹、細致。
3.規范選人用人
(12)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把好正確用人導向,貫徹執行《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切實選好用好干部,樹立良好的選人用人風氣。
(13)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干部任用前充分聽取本級紀委對擬任用人選的意見,完善和落實任前廉政談話制度。
(14)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防止任人唯親、體內循環,嚴肅查處因人設崗、弄虛作假、拉票賄選、違規考錄招聘人員等違紀行為。實行干部“帶病提拔”責任倒查制,加大問責力度,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4.深化作風建設
(15)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做好重大活動穩定工作。
(16)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常態化、長效化,堅決糾正“四風”問題。每半年聽取一次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情況匯報。
(17)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抓好行風建設,加大作風問題懲戒力度,堅決整治違規使用公車、超標準接待、差旅活動超規格等問題。
5.維護職工利益
(18)健全職工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機制,落實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接訪下訪和信訪聯席會議制度,解決職工合理訴求。
(19)加強對企業內部控制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防止以權謀私、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揮霍浪費等問題發生。
(20)切實維護職工群眾利益,深化黨務公開、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嚴肅查處侵害職工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6.領導和支持紀檢監察工作
(21)支持紀檢監察組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把工作重心轉換到監督執紀問責上來。領導和支持紀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22)統籌組織人事、審計等力量,加大執紀審查力度,做好領導干部任期內、離任后審計監督,做到有信必查、有腐必懲。
(23)支持和推動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及時研究、主動解決重大問題;重視和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及干部隊伍建設。
7.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
(24)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深入推進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對重點崗位人員和重點部門,強化風險排查。加強工程設備招投標、廢舊物資處置、安全生產管理、職工招聘等方面的監督。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25)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貫徹落實《準則》《條例》,貫徹執行《公司黨委會議事決策規程》《公司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的實施辦法》,嚴格實行領導班子集體領導和班子成員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26)認真執行黨內監督的各項制度,落實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談話和誡勉、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重要制度,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
8.加強教育管理
(27)按照中央、省、市委、集團公司黨委的部署要求,以“兩學一做”為基本內容,以“三會一課”為基本制度,以黨支部為單位常態化開展“三述”,抓實“黨支部學習”,學思踐悟、知行合一,推動學習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組織開展20**年度“慶七一”主題系列活動。
(28)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以“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為重要載體,加強黨員干部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業教育。貫徹落實《黨委(黨組)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工作細則(試行)》文件精神,加強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持抓早抓小,早發現、早提醒、早制止,堅持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違紀滑向違法。
9.發揮表率作用
(29)黨委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30)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規定。
(31)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
(32)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職工、輿論等方面的監督。
(二)黨委書記、董事長***責任清單
1.直接責任
(1)對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總責,在組織領導領導班子落實主體責任的同時,帶頭履行好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關鍵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聽取情況匯報。
(2)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勢,明確領導班子在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中的責任分工、責任內容,制定班子及成員責任清單,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督促指導所屬單位制定“兩個責任”清單。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班子成員、分管部門、所屬各黨支部主要負責人簽訂黨建、黨風廉政責任書,并督促所屬各單位逐級簽訂責任書。
(4)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增強政治定力,加強對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把握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要求和上級相關制度規定,堅持任人唯賢,切實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帶病提拔”、“帶病重用”。
(6)加強對公司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7)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政治紀律,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決反對“四風”,倡導勤儉節約的經營管理理念。每半年檢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執行情況。
(8)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9)深化黨務公開、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促進公司和諧發展。
(10)支持和保障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注重干部培訓、培養和使用。
(11)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12)加強對黨委班子成員、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班子成員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對班子成員、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對所屬各黨支部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實現全覆蓋。
(13)主動接受、積極支持配合上級巡視巡察監督,認真做好問題整改,嚴格落實責任追究。適時指導開展對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貫穿始終。
(14)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2.領導責任
(15)督促指導綜合辦公室健全信訪穩定、厲行節約等相關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6)組織指導綜合辦公室、財務、審計等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三公經費”管理、業務招待、資金管理使用、預算管理、審計環節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7)督促指導黨群工作部門健全黨建工作及組織人事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嚴格落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指導制定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和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的規定。
(18)組織指導黨群工作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人員招聘、干部選拔任用、領導班子考察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9)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人員招聘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因人設崗、弄虛作假、拉票賄選、違規考錄招聘人員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三)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責任清單
1.直接責任
(1)協助黨委書記抓好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在布置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同時布置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堅決貫徹執行黨委工作部署,強化對分管部門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內容,層層壓實責任。抓好分管部門、聯系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
(3)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執行履職待遇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反對鋪張浪費。
(5)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會議,到聯系單位座談調研,認真聽取干部職工意見和建議。全年深入基層現場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月。
(6)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7)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廉政談話制度,經常性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與分管部門、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增強“四個意識”,帶頭開展“三述”,帶頭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團體兼職、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任職回避等制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自覺接受組織和職工群眾監督,主動采納監督意見建議。
2.領導責任
(9)不斷完善制度體系建設,逐步夯實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基礎,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督促指導對公司各項制度建設按照“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標準化要求,進行補充、修訂和完善。
(10)加強對招標采購管理的監督,嚴格執行招投標管理辦法,防止應招未招、拆分項目規避招標、設置不公平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以及搞暗箱操作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11)督促指導企業管理部門健全資產管理、處置和績效考核等制度,并監督運行落實。
(12)組織指導企業管理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工作,突出資產管理、處置等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強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3)加強對績效考核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14)加強對資產管理、處置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篇六】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市各級紀委(紀檢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政治監督責任
1.全面、準確、及時貫徹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向黨委(黨組)提出工作建議,協助黨委(黨組)謀劃全域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定年度工作任務。
2.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中的問題,及時向黨委(黨組)和上級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工作情況。
3.協助黨委(黨組)明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主體責任,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層層細化分解,把責任壓緊壓實壓牢。
4.協助黨委(黨組)對下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日常檢查、年中督查和年終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評定建議。
5.在黨委(黨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發揮各成員單位在反腐敗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監督責任
6.大力推進“刻印工程”,經常性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黨紀黨規等教育,開展“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集中學習活動,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把黨的紀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堅持以案明紀、立規嚴紀,加強對違紀違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強警示教育。
8.大力推進廉政文化教育,結合實際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開展廉政微宣傳,注重家庭家教家風,促進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9.健全并落實黨風廉政網絡與情信息收集研判處置和宣傳引導機制,有效發揮網絡平臺的監督和宣傳作用。
10.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熱點難點問題,緊盯紀檢監察工作薄弱環節,查找癥結根源,研究對策措施,不斷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三、紀律監督責任
11.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堅決維護黨章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加強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省、許昌市和我市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査,確保政令暢通。
12.嚴明組織紀律,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違反民主集中制、有關事項請示報告等制度問題,違規組織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問題,拉票賄選、買官賣官、違規用人、跑風漏氣等問題。
13.嚴明廉潔紀律,加大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
14.嚴明群眾紀律,堅決查處對群眾疾苦麻木不仁、推諉扯皮,以及在涉及群眾重大事項上盲目決策、無視群眾意愿問題,嚴肅查處違規加重群眾負擔、與民爭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
15.嚴明工作紀律,嚴肅查處黨員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カ問題,工作中弄虛作假、虛以應付以及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人員招錄等問題。
16.嚴明生活紀律,堅決查處黨員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墮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為。
四、作風監督責任
17.大カ開展“連心工程”,持續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查處力度。保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采取有效措施,緊盯重要節點,密切關注新動向,堅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四管齊下”,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18.加大對庸政、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等問題的責任迫究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從嚴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
19.開展脫貧攻堅領域侵害群眾利益腐敗問題專項治理活動,重點查處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落實政策優親厚友、項目審批吃拿卡要、扶資金截留挪用、貧困戶進入退出中欺上瞞下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20.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重點查處強占掠奪、吃拿卡要、貪污挪用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在土地征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資金、低保醫保、舊村改造資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權謀私、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侵占、揮霍浪費等行為。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震懾。
21.加強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査機制示范點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示范點創建工作,堅持先行先試,抓好正面引領,在不同層面、不同領城形成基層黨風政風“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有益經驗,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2.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斷健全有利于優良作風養成的長效機制。
五、日常監督責任
23.大力推進“固本工程”,扎實推行全面從嚴治黨明責、記實、示范、保障“四項機制”,建立在線督查平合,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壓實管黨治黨責任。
24.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十二個不準”為抓手,開展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情況的監督檢查。
25.積極探索強化對同級黨委(黨組)監督的有效途徑,加強對同級黨委(黨組)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
26.開展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紀檢監察組織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接受市委委員和市紀委委員現場詢問和評議。
27.持續開展“廉政大約談”活動,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堅持對新任職領導干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
28.嚴格把握好黨員領導干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加強對擬提拔干部的廉政審査,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29.探索數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設黨員干部廉潔檔案綜合運用電子化平合,完善動態更新機制,全面、準確、及時掌握黨員干部守紀、作風和廉潔情況,落實對“關健少數”的監督。
30.全面推進巡察工作,重點發現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
31.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強有力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堅持“一案雙究”既迫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和黨組織責任;對該問責而不問責的,一律嚴肅問責。
六、執紀監督責任
32.大力推進“護林工程”,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突出懲治重點,把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干部作為重中之重。把握三個時間節點,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后的頂風違紀行為,著力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
33.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認真受理、處理群眾反映和舉報的問題;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強化問題線索管理,規范執紀審查流程,嚴格執紀審査時限,提高執紀審查效率。
34.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落實《中共許昌市紀委關于在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實跋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試行)》(許紀發[2017]1號),進一步規范完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實施程序和轉化標準,靠運用第一種形態”遏制增量,靠運用“第二、三種形態”減少存量,靠運用“第四種形態”強化震懾。
35.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格履行程序,加強案件審理,不斷提高執紀審查質量。
七、自身監督責任
36.大力開展“先鋒工程”,落實紀律檢査體制改革舉措深入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37.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執紀審査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同級黨委(黨組)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落實各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副書記(副組長)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要求,優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結構。
38.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
39.深入推進派駐紀檢機構統一管理改革,充分發揮派駐紀檢機構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紀檢監察組織監督責任考核辦法,推動監督責任落實。
41.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培訓,著力提高監督執紀能力。42.充分發揮內部監督機構作用,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嚴防“燈下黑”,用鐵的紀律打造反腐倡廉“鐵軍”。
【篇七】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為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壓實局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根據區委、區紀委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求,結合區經濟發展局工作實際,制定本責任清單。
局黨組領導班子對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承擔領導、組織、推動、落實的重要職責,發揮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
1、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年初召開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部署會議,總結工作,分析形勢,部署任務。
2、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全局目標管理任務,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我局承擔的重大項目建設、產業園區發展、全區綜合考核、能源節能降耗等各項業務工作緊密結合。
3、落實“一崗雙責”,抓好廉政責任分解。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分管領導與科室負責人層層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體系。
4、每半年召開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會議,研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并督促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全面了解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情況,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5、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每半年向區紀委專題報告1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加強黨的政治建設
6、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始終做到“五個必須”。
6、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始終做到“五個必須”。
8、尊崇黨章,認真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三)加強黨的思想建設
9、完善和落實每月黨組理論中心組和黨員學習制度持續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不懈強化理論武裝。
10、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勢,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和主動權。
11、開展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堅定政治立場。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及中央、省、市、區一系列關于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教育和引導黨員干部樹立共產主義信念提高廉潔自律意識。
12、開展黨紀黨風警示教育。每年開展2次警示教育,通過因經濟、財務等犯罪入刑人員現身說法來保持警鐘長鳴,防微杜漸;組織學習有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報,使廣大黨員干部從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訓,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線。
(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13、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規定》,認真執行干部任職民主推薦、考察、談話、公示、報批等程序確保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嚴格規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分類考核評價體系,完善實績考核機制,提高選人用人科學化水平。
15、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堅決糾正和查處“為官不為、不廉、不勤”等問題。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認真貫徹落實《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
16、嚴格執行擬任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征求派駐紀檢監察組意見制度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確保用人權的正確行使。
(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17、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推進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制庋化建設。組織開展新《章程》的學習,自覺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強化黨的意識。
18、按照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強基層黨組織班子建設,年內按期完成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
19、嚴格執行“三會一課”、民主(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和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規范黨員發展和黨費收繳工作。
20、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規范黨務公開的內容、范圍、程序和方式,推進黨務公開。
(六)加強作風建設
21、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市、區委加強作風建設實施細則,堅決糾正“四風”,完善公務接待、財務管理、考勤等作風建設等相關制度,把改進作風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22、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深入推進局機關反對“四風”的專項整治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違反作風建設相關規定的同志進行廉政約談,堅決杜絕“四風”問題回潮。
23、加強對局黨組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整改存在問題。定期開展作風建設專項督查,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嚴肅查處和通報,杜絕在項目審批、綜合考核、園區建設中出現違規違法行為,以嚴明的紀律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24、完善并落實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決剎住公款請吃、公款娛樂、公款送禮、奢侈浪費及“慵懶散”等不正之風。
25、繼續推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活動,局黨組要根據前期排查出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進落實整改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動整改糾正,并將整改落實情況,以適當方式內部通報。
(七)加強紀律建設
26、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更加嚴格。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和服務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干部職工的遵紀守制情況,杜絕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上聊天、玩游戲等現象。
27、做好廉政風險點防控排查工作,全面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明確風險等級,落實防控責任和措施。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開展廉政提醒、談心談話,對黨員干部身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八)加強制度建設
28、每半年召開一次局黨組會,總結半年或全年領導班子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部署任務,并聽取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情況。
29、黨自書記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負責同志,每年談心談話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黨組向區委、區紀委書面報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班子成員向局黨組書面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31、嚴格落實述職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級部署要求,組織黨組班子成員開展述職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黨委與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溝通工作機制,自覺接受指導和監督,并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3、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議事決策規則,凡重大事項、干部任用等重要問題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決策程序,防止決策失誤,提高決策水平。
34、建立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問題通報制度,對單位或個人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在一定的范圍內及時通報。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續鞏固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成果,不斷深化整改落實,健全完善長效機制。
36、切實抓好省委巡視市委反饋相關意見整改,建立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有效整改落實。
37、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履行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不力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實施問究。
【篇八】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準確把握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內涵新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更明確、內容更具體、責任更清晰、追責更嚴格,根據《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平委辦〔2019〕63號)文件精神,現制定局2020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一、黨組主體責任清單
局黨組對我局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堅持主抓直管,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具體責任如下:
1.及時傳達學習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并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2.局黨組在研究部署專項工作的同時,應當就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提出要求。
3.局黨組會議應當集體研究決策、直接部署推動事關我局全面從嚴治黨和清廉建設的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聽取上一年度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匯報,全面總結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結合工作分工逐項細化分解落實責任到領導班子成員,并明確具體要求和時間進度。
5.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專題例會,總結分析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項,及時集體研究決策、作出部署。
6.按照黨章和黨內法規履行職責,組織開展黨章黨規黨紀宣傳教育,按照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全面執行黨的紀律。
7.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實施具體措施,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8.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和干部選拔任用責任倒查、“一報告兩評議”、離任檢查等制度,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9.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健全防止利益沖突機制,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10.對上級巡視、巡察、主體責任報告評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時研究提出整改落實措施,并分解落實責任,限期完成報結。
11.每年1月底前分別向縣委及縣紀委提交上一年度黨組履行主體責任情況書面報告,同時要求科室(單位)書面報告,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我局年度工作綜合考評范圍,組織開展對各科室(單位)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的重點檢查。
12.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13.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4.加強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建設,領導和推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承擔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
15.加強問責工作,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嚴肅責任追究,并對典型問題予以通報曝光。
16.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黨組書記責任清單
局黨組書記要堅持管黨治黨,牢固樹立不抓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就是失職的意識,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具體責任如下:
1.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安排和具體措施,部署上級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2.參加涉及全面從嚴治黨全局性工作的會議和活動,對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工作親自部署、協調、督促、落實。
3.對反映領導班子成員、科室(單位)負責人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4.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經常性批評和自我批評,對領導班子成員和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監督。
5.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定期聽取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定期與科室(單位)負責人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科室(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并督促整改。
6.及時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匯報,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幫助執紀執法機關排除辦案中的阻力和干擾。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黨組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科室(單位)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級紀委要求,當面報告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并接受評議。
10.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11.推進本地本單位機關紀委建設,支持機關紀委按照黨章黨規規定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12.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清單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全面從嚴治黨目標任務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之中,既抓業務又抓黨務,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責任如下:
1.定期專題研究、布置、檢查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指導督促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按照局黨組確定的全面從嚴治黨任務分工和責任分解要求,按時抓好落實并向局黨組報告。
3.加強對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班子成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經常性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廉潔自律和作風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
4.受局黨組書記委托,對反映分管部門和聯系單位中層干部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輕微問題開展約談提醒。
5.與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負責人開展經常性談話,了解督促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作風和腐敗問題比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督促整改。
6.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黨組的統一安排,每年帶隊對分管科室和聯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8.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支持紀委(紀檢監察組)按照黨章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三轉”要求履行監督責任。
9.上級黨委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科室(單位)負責人責任清單
1.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按照局黨組的要求,做到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落實。
2.及時傳達學習上級及局黨組有關全面從嚴治黨、清廉建設和政治生態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領導匯報履行“一崗雙責”情況。
4.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
5.結合本科室(單位)工作實際,與所屬人員經常性地開展廉政談話,做到抓早抓小。
6.對上級巡視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單位)的整改要求,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
7.主動接受紀委(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項報備工作。
8.局黨組確定的其他工作事項。
【篇九】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為深入貫徹“十九大”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堅定不移推進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按照《中共臺前縣紀委2020年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結合醫院工作實際,制定2020年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如下:
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的部署要求,督促醫院黨組每年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醫院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并結合醫院監督執紀工作實際,向黨總支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議。
二、協助醫院黨總支落實主體責任
積極協助醫院黨總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及時提醒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負責人履行好責任區域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好“一崗雙責”。根據縣紀委的決策部署,加強調查研究,向醫院黨組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建議。根據醫院2020年的工作任務安排,醫院監察室將全面從嚴治黨目標責任書、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目標責任書合并制定,并組織醫院領導班子和各科室層層簽訂。加強對醫院各科室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全院黨員干部貫徹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向黨總支匯報監督責任履行情況。
三、維護黨的各項紀律
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加強對醫院黨組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拒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醫院黨組作出的決定、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等問題,堅決克服醫院各級黨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嚴肅醫院工作紀律,堅決查處侵害患者和職工利益等突出問題。
最后,抓好“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集中學習教育工作,組織醫院紀檢監察干部和監察室工作人員集中培訓,積極參加縣紀委的微信學習平臺。結合醫院實際工作,扎實開展“講忠誠、守紀律、做標桿”活動。切實加強醫院紀檢監察干部的培訓,抓好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思想、業務能力和作風建設,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依規依紀開展監督工作,依規依紀履行監督執紀職責。以鐵的紀律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讓黨放心,“忠誠、干凈、擔當”紀檢監察隊伍。
【篇十】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礦黨委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黨委是全礦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承擔全公司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1.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按照《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有關進一步加強省屬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若干措施》等黨內法規和規定要求,健全完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責任機制,在推進企業改革發展各項工作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切實增強企業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為實現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按照規定每年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召開黨代表大會不少于1次,每年組織黨代表調研不少于1次,向集團公司報告上年度黨建工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不少于1次。
2.對礦黨委會議事規則和前置研究事項清單制度進行修訂完善,明確黨委會研究討論作為班子會、職代會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切實發揮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領導作用。
3.堅持兩個一以貫之要求,把全面從嚴治黨貫穿融入于企業黨的建設、安全生產、經營管理、風險防控、深化改革、轉型升級、科技創新、生態環保、作風建設等全過程各方面,切實提高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4.堅持和落實黨的建設和礦中心工作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建工作同步開展,緊緊圍繞集團公司五個轉變發展思路、十大行動實施路徑、改革三年行動等中心工作,實現體制對接、機制對接、制度對接、工作對接,并結合實際開展督促檢查。
5.加強黨委對各類風險管控工作的領導,聚焦投資、法律、財務、穩定等風險,建立健全內控體系和管理機制,強化實時監測預警,及時排查隱患,不斷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6.加強對三重一大決策和重點經營環節的監督檢查,杜絕程序空轉、變形走樣等形式主義問題,確保黨組織在企業改革發展中把關定向的領導作用落地見效。
7.領導和監督各黨支部和黨員單位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支持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
8.加強對群團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的領導,動員、組織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職工群眾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保障集團公司黨委各項工作要求落地見效,保障集團公司黨委各項工作安排落到實處。每年專題研究群團和統戰工作各不少于1次。
(二)加強黨的政治建設
9.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總書記對XX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以及有關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牢牢把握新時代黨的建設和黨的組織路線總要求,突出政治功能,提升領導力組織力,強化使命意識和責任擔當,以實際行動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10.堅守政治立場,堅定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始終以黨的旗幟為旗幟、以黨的方向為方向、以黨的意志為意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1.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有關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發展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督促指導全公司各級黨組織召開高質量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著力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
12.提高政治能力,著力加強全體基層干部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作風錘煉,切實提高黨員單位領導辨別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駕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風險的能力。
13.永葆政治本色,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長效機制,深入開展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企業發展史教育,繼承革命傳統,弘揚革命精神,傳承紅色基因,鞏固深化主題教育成果,堅持不懈錘煉政治品格。
14.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集團公司工作要求。緊緊圍繞集團公司重大決策部署,結合我礦實際,創新工作思路,找準目標定位,明確努力方向,要經常與上級決策部署和各項指示要求對標對表,制定過硬措施,細化工作計劃,高標準抓好貫徹落實,確保我礦始終在黨的堅強領導下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15.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從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兩個維護的高度,切實增強做好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準確把握請示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集團公司各項決策部署要求,及時、如實向集團公司報告;礦重大事項、重大決策,遇到重大突發事件、重大問題,及時、主動向部黨組請示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要按照規定程序,一事一請、一事一報,并通過書面形式逐級上報,提前上報,逐級審批。
16.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學習黨章、嚴格尊崇黨章,從嚴抓好黨內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和執行。牢記政治使命,嚴守政治紀律,防范和杜絕七個有之。加強對黨章執行、推進黨的政治建設特別是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加強黨的思想建設
17.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學習總書記對XX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和最新重要講話精神作為公司黨委第一議題,納入中心組學習計劃,第一時間組織傳達學習,堅決抓好貫徹落實。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學習領會總書記有關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深刻理解核心要義和實踐要求,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切實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18.建立健全全面從嚴治黨理論學習制度,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月進行集中學習,每季度開展1次集中研討,每年至少開展1次全面從嚴治黨專題學習,用好學習強國、XX黨建等學習平臺,實現基層干部學習活動全覆蓋。
19.堅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新時代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央和省委有關宣傳思想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XX煤電集團公司黨委有關加強和改進宣傳思想工作的實施意見》《XX煤電集團公司黨委有關構建大宣傳格局、加強大宣傳工作的實施意見》,自覺承擔起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牢牢把握集團公司戰略定位和目標愿景,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理念創新、手段創新、基層工作創新,做好政策解讀和思想引領,持之以恒堅持正面輿論導向,鞏固壯大主流意識形態,引領廣大干部職工形成思想認同、價值認同、情感認同,凝聚務實創新、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20.認真貫徹中央辦公廳《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和《XX省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規定要求,嚴格執行《XX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各單位黨委(總支、支部)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考評范疇,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管控,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和主動權。深入開展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析研究和辨析引導,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認真履行四種責任,每半年至少專題研究1次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向集團公司黨委專題匯報1次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同時加強網上網下宣傳陣地建設和管理,形成分眾化、差異化、立體化的宣傳格局,加強網絡輿情監測管控,充分發揮網評員作用,積極參與網上正面輿論引導,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導權和話語權。
(四)加強黨的組織建設
21.深入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干部工作方針政策,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以優化人才結構為主線,以全面提升人才素質為核心,努力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按照對黨忠誠、勇于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要求,選拔單位領導;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不斷健全完善黨員權利保障制度機制,推動落實和保障黨員各項權利,增強黨的生機活力,激發廣大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22.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落實黨委會議事規則,重大問題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決定。
23.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單位領導選拔任用條例》《XX省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XX煤電集團有限公司編制與組織人事管理辦法》及其補充規定等相關制度,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在急難險重任務、深化改革、科技創新、破解企業改革發展瓶頸難題和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最前沿考察識別干部,將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成績突出的干部選拔任用到合適崗位上,確保黨對干部人事工作的領導權和重要干部的管理權。
24.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激勵機制,嚴格落實XX煤礦管理人員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及考核結果運用,充分調動各級管理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樹立講擔當、重擔當、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鮮明導向。
25.認真學習貫徹《條例》精神,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加強基層黨支部建設。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積極運用學習強國XX黨建等信息化平臺,規范開展組織生活,持續推進黨支部建設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全面推進四抓兩整治,緊盯基層黨建薄弱環節,結合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和集團公司巡察問題整改,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不斷提升基層黨建工作質量。每年對各黨支部書記抓黨建開展1次述職評議考核。
26.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按照《XX煤電集團有限公司2021-2021年人才工作規劃》《XX煤電集團有限公司大學生員工培養管理辦法》,不斷健全完善集團公司人才引進培育、選拔任用、考核激勵、服務保障和督導推進五項機制,重點抓好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黨務工作人才四支隊伍建設,做好團結、服務、引領工作,真誠關心人才、愛護人才、鍛煉人才、成就人才,不斷激發各類人才的創造活力,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五)加強黨的作風建設
27.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始終保持黨同職工群眾的血肉聯系,不斷厚植黨執政的群眾基礎。深入落實困難職工家庭的幫扶政策,廣泛開展金秋助學、醫療救助、困難幫扶、送溫暖等活動。深入基層、聚焦基層、服務基層,廣泛聽取職工群眾心聲,著力解決事關職工群眾最關心最迫切的難點問題,真正為職工群眾辦實事辦好事。
28.深入學習貫徹總書記有關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重要論述,切實抓好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省委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實施辦法和集團公司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五十條規定、礦二十九條規定的落實,堅持抓常抓細抓長,鞏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針對礦四風方面的隱患和問題,加強管理、健全制度,盯緊各類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嚴肅查處公款吃喝、公費旅游、公車私用等問題,及時通報曝光。根據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四風新問題和新動向,建立完善改進思想作風、文風會風、領導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的制度,發揮制度治本功能,防止四風反彈回潮。
29.持之以恒鞏固作風建設年活動成果,持續解決不擔當不作為、不落實落不實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為集團公司實現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干事創業環境。
30.加大對各級領導班子和單位領導日常管理監督工作力度,充分運用好誡勉、函詢、組織處理等手段,發揮好監督、提醒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分析各部室、區隊領導班子建設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認真研究、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和措施。
31.認真學習貫徹總書記有關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查擺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和具體表現。支持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面問題線索的監督執紀工作,對各單位、各級干部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并造成嚴重后果的,通報批評、嚴肅問責。
32.完善密切聯系群眾相關制度,健全群眾意見建議收集、分析、辦理、反饋機制和單位領導定期接訪制度,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
(六)加強黨的紀律建設
33.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遵守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增強紀律約束力和制度執行力,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
34.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真正成為常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警鐘長鳴。堅持挺紀在前,充分運用第一種形態,對基層干部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綜合運用批評教育、談話函詢、誡勉、通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加強對基層干部的管理和監督,通過嚴管體現厚愛。
35.健全完善監督體系,把黨內監督同上級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起來,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36.大力整治職工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持續推進四察四治,將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新表現、新動向作為糾治重點,深化整治,防止反彈回潮。
37.加強紀律教育,強化紀律執行,讓全體基層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加強警示教育和廉潔教育,以案為鑒、以案促改,筑牢全體基層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線。
38.圍繞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廉潔從政從業、道德操守以及家風建設等方面,管住管好基層干部特別是關鍵少數,強化日常監督和長期監督,防止基層干部小錯釀成大錯。
39.有針對性的開展紀律教育。堅持以案釋紀、以案明紀,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教育,通過舉辦廉政講座、參觀警示教育基地、開展警示教育等活動,深入剖析干部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切實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40.主動接受上級巡視巡察監督,抓好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堅決克服過關心態,將當下改和長久立結合起來,對巡察指出的問題分析原因,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動整改成果常態長效。對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和腐敗案件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和監督責任。對誣告、造謠等行為嚴肅處理,切實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41.從嚴懲治腐敗。聚焦線索反映集中、干部職工反映強烈的重點問題,緊盯物資采購、工程建設、項目安排、招標投標等易發生腐敗問題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嚴防腐敗問題發生。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肅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損害職工利益的腐敗案件。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42.履行企業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自覺接受公司和礦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為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提供有力保障。
43.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在三重一大事項決策、項目建設、工程招投標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中暗箱操作、以權謀私、行賄受賄、利益輸送,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企業重大損失的,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嚴查處。
44.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切實加強黨內監督,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每年專題研究2次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1次。
45.嚴格執行《XX煤電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督查辦法》,進一步推動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地生根。
(八)加強黨的制度建設
46.把制度治黨、依規治黨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統籌推進企業立改廢釋各項工作,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公司黨內制度體系。
47.切實擔負起執行黨內法規的政治責任,領導、組織、推進黨內法規執行工作,健全完善執規責任體系,加強執規情況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有規不依、執規不力等問題。
48.加強黨章黨規黨紀學習培訓,增強全體基層干部尊規學規守規用規意識,提高依規決策、依規辦事、依規履職的能力水平。
二、黨委書記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黨委書記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從嚴治黨工作。
1.堅持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推動工作、指導實踐,落實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要求,制定個人學習計劃,列出專題,每月至少組織中心組成員集中學習1次,學習研討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結合工作實際至少撰寫1篇學習心得或思考短文,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用好學習強國、XX黨建等學習平臺,實現基層干部學習活動全覆蓋。
2.按年度開展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評價,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黨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落實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每年向集團公司提交黨建工作述職報告。
3.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進行專題研究和具體安排,堅持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認真批示信訪舉報、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問責追責等方面的工作材料。
4.年初帶頭制定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帶頭研究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計劃、目標和措施,確定年度重點項目,明確任務分解和職責分工。
5.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會議,及時學習傳達和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集團公司有關工作部署要求,聽取各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匯報,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重點工作、重要事項進行研究部署,制定措施,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6.加強對工作推進、落實效果的督導。對黨委會議決定落實情況定期或者不定期聽取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的檢查考核,嚴格考核結果運用。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工作機制。
7.加強對領導班子成員和各黨支部領導班子的教育、監督、管理,認真執行單位領導廉政談話及實踐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談話工作流程,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逐一開展廉政談話。
8.積極運用談話函詢處置問題線索,對基層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尚不構成紀律處分的輕微違紀問題,實施提醒談話、警示談話、批評教育和誡勉談話。
9.帶頭開展廉政教育,認真學習傳達上級紀委全會精神以及通報的基層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積極參加黨風廉政建設重要活動,每年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不少于4次,為單位基層干部講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
10.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每年召開1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每年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切實增強黨的意識和黨性修養。
11.強化組織觀念,健全議事規則,自覺堅持集體領導,帶頭發揚黨內民主,嚴格按程序辦事、按規矩辦事,工作中重大問題和個人有關事項按規定按程序向組織請示報告。
12.每年對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一崗雙責情況開展檢查考核,督促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貫徹落實到分管領域和分管工作當中,著力解決管黨治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13.加強作風建設,推動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落實對四風問題的常態化監督,在元旦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開展作風建設督查,堅決整治四風突出問題。
14.抓住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通過強化日常監督和長期監督,及時發現問題、防范問題和糾正問題,管好關鍵人、管到關鍵處、管住關鍵事、管在關鍵時。
15.站穩群眾立場,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會矛盾、解決復雜問題和歷史遺留問題,提高服務基層、服務群眾能力,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16.加強調查研究,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總結經驗、研究問題、指導工作。
17.堅持單位領導接訪下訪制度,了解群眾訴求,關心群眾疾苦,協調解決群眾反應強烈的突出問題,將問題化解在系統行業內部,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18.尊崇黨章,模范遵守和執行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帶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立場堅定、旗幟鮮明,自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19.帶頭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認真落實會議、接待、培訓和財務管理等各項制度規定,時刻防范四風問題隱形變異。
20.從嚴約束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涵養家風家教,保持健康的黨內同志關系,建立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系,倡導清清爽爽的政商關系、戰友關系,積極營造向上向善的從政環境。
21.帶頭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堅決杜絕七個有之,切實做到五個必須,帶頭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帶頭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帶動各級單位領導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
三、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和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有關全面從嚴治黨重大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國資委黨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安排和要求,協助黨委書記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根據工作分工,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落實負主要領導責任,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聯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
3.學習貫徹黨中央、省委、集團公司和礦有關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職責,協助礦黨委支書記履行主體責任。
4.自覺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分管業務工作,同步推進落實,指導、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黨支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抓好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和巡察成果運用。
5.參與礦黨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
6.根據礦黨委統一安排,定期不定期檢查相關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力應當追究責任的同時提出處理意見。
7.定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對分管范圍內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信訪舉報及時批辦查處。
8.每年年底前向礦黨委和黨委書記報告覆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
9.認真落實上級領導和礦黨委交辦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內的事項。
10.加強對分管、聯系基層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監督檢查分管、聯系及其負責人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經常性地開展談心談話,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對構成違紀的問題,及時報告礦黨委;支持執紀執部門對分管領域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
11.結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開展1次全面從嚴治黨專題調研,分析研究問題,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議。聽取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1次以上。
12.每年為分管、聯系單位的干部講授廉政黨課1次以上。
13.對分管、聯系范圍內發生的違紀違法問題或者重大問題線索及時報告黨委書記,積極配合調查和處理。
14.模范遵守和執行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貫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15.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單位領導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培育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
16.認真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嚴格對照檢査,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17.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會。
四、黨支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1.宣傳和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省委、集團公司和礦黨委及本黨支部的決議。討論決定或者參與決定本支部重要事項,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團結組織群眾,努力完成本支部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
3.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四個服從,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決維護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永恒課題和全體黨員、干部的終身課題,形成長效機制。
4.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突出政治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關懷幫扶生活困難黨員和老黨員。做好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規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
5.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政策,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了解群眾訴求,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廣大群眾的智慧和力量。領導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等群團組織,支持它們依照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6.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嚴格程序、嚴肅紀律,發展政治品質純潔的黨員。發現、培養和推薦黨員、群眾中間的先進人才。
7.監督基層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
8.實事求是對黨的建設、黨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重要情況。教育黨員、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9.按照規定,向黨員、群眾通報黨的工作情況,公開黨內有關事務。
10.按照規定開展黨支部選舉工作,推薦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討論和表決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延長預備期或者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表揚、組織處置和紀律處分;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11.按照黨建基本活動時間節點召開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黨員民主評議、主題黨日活動等活動,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1次;黨小組會每月召開1次分;支委會每月召開1次;黨課每半年1次,;支部組織生活會全年不少于1次;每月開展1次以安全生產為主題的黨日活動。
12.按照全年有要點、每季有計劃、每月有活動的要求,全面部署本支部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做到有要點、有計劃、有制度、有通訊員、有載體、有活動、有記錄。
13.研究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全年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少于4次,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及重大事項,必須及時向礦黨委、紀委報告。
14.經常組織開展思想道德和黨性教育,重點加強對各級黨員管理人員的理想信念、宗旨觀念、廉政勤政、黨內法規等方面的教育,進一步增強黨員管理人員的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始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增強四個自信,提高拒腐防變的自覺性。
15.堅決懲治腐敗,積極暢通群眾訴求信訪反映渠道,認真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對黨員單位領導存在的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對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函詢,要加大誡勉談話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始。
五、黨支部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1.履行好支部書記抓黨建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傳達學習上級和集團公司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精神,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謀劃、部署、安排黨建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對落實主體責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做到主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督促領導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按要求做好談心談話、工作約談、誡勉談話、責令糾錯和任職談話等工作。
2.主持黨支部全面工作,督促黨支部其他委員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抓好黨支部委員會自身建設,向黨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3.帶頭學習貫徹中央、省委、集團公司和礦黨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做好學習傳達、研究謀劃、動員部署、責任分解、督辦落實、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組織領導工作。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情況匯報,分析研判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每年至少向礦黨委專題報告次抓黨建工作情況。
4.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加強對維護黨章、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專題總結執行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情況。
5.強化宣傳教育,把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黨的宣傳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總體部署,持續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教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6.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預警機制,對各種錯誤思想敢于亮劍,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主動權,每年向礦黨委進行專題報告。
7.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定期組織召開組織生活會,認真學習和查擺問題,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扎實做好問題整改。
8.每年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同支部班子成員和黨員職工至少談心談話1次,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批評教育、督促整改。
9.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單位領導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培育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嚴格執行單位領導聯系群眾、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規定。
【篇十一】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單位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
單位領導班子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1.堅決維護核心地位。把堅定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作為最重要的政治責任和政治紀律,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更加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
2.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弘揚忠誠老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清正廉潔等價值觀。對“七個有之”問題高度警覺,堅決反對和糾正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本位主義、好人主義。加強對維護黨章、執行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查。
3.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按照規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項或作出重大決定要及時向市局(公司)黨組請示報告,突發事件、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及其他明確要求請示報告的事項,要按時請示報告。
(二)加強思想政治建設
4.抓好支委學習。堅持和創新黨內學習制度,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不懈強化理論武裝。
5.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建立完善并嚴格落實情況通報、分析研判、督促檢查等制度,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斷強化意識形態領域領導權話語權主動權。
6.深入開展黨章黨規黨紀教育。把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到學習、教育培訓工作總體部署,持續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業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7.持之以恒加強道德教育。定期開展專題教育和主題實踐活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三)嚴肅黨的政治生活
8.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嚴格執行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研究重大問題。
9.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堅持談心談話制度。領導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
10.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認真聽取各種不同意見,鼓勵下級反映真實情況,中心班子成員必須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從諫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黨的作風建設
11.強化宗旨意識。把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作為作風建設的根本,持續弘揚“紅船精神”、焦裕祿精神、紅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領導干部自覺傳承優良傳統和作風,學習革命先輩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質。
12.馳而不息抓好作風建設。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情況作為重點任務和經常性工作來抓,關注“四風”隱形變異、改頭換面等新動向,緊盯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持續解決一些不作為、亂作為、冷硬橫推等問題,堅決糾正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
13.堅決反對特權。把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為健全改進作風長效機制的著力點,帶頭轉變作風,堅持身體力行、以上率下,形成“頭雁效應”。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義與利、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親與清的關系,嚴格約束自己,嚴格家教家風,嚴格教育管理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五)嚴格選人用人
14.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認真落實好干部五條標準,把公道正派作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貫穿選人用人全過程。
15.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嚴格落實市局(公司)選人用人工作制度規定,強化中心班子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把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嚴格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確保每個環節都規范操作。
16.加強選人用人監督。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自覺防范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人選的干部檔案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必查、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六)夯實黨支部基礎建設
17.加強支部組織生活。嚴格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規范黨費收繳使用,嚴格黨員發展教育管理,抓好黨員教育培訓,引導黨員亮身份、樹形象、當先鋒。
18.創新基層黨建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深化“雙報到雙服務”活動。
(七)加強反腐倡廉建設
19.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樹立嚴管就是厚愛的思想,把對黨員的關愛體現在日常的紀律監督上,用紀律的尺子衡量黨員干部言行,有苗頭有傾向就“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有病就馬上治,發現問題就及時醫,防止小問題變成大毛病。
20.推進廉潔風險防控建設。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深化重點業務環節廉潔風險防控,突出重點領域、重要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督,加強關鍵節點管理,推進辦事公開民主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八)抓好責任落實
21.加強組織領導。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和行業工作安排,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情況匯報,分析研究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確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遇到重大問題或上級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時研究部署。
22.定期聽取匯報。中心班子定期聽取各部門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每年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二、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從嚴治黨工作。
(一)加強研究部署
1.帶頭學習貫徹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做好學習傳達、研究謀劃、動員部署、責任分解、督辦落實、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組織領導工作。
2.定期主持召開班子會議,分析研判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形勢,研究部署相關工作,聽取下級匯報主體責任履行情況。
3.實行簽字背書制度,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安排部署、責任分工、推進落實及專項工作的請示或報告、述責述廉報告等文件資料及時批示審簽,提出明確意見。
4.對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事項親自協調,確保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要求不走偏、不走樣。
(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5.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執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充分發揚民主,善于集中正確意見,自覺接受班子其他成員的監督,杜絕出現“一言堂”“家長制”。
6.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
7.認真落實支部書記上黨課制度,每年為黨員上黨課不少于1次。
(三)落實督促監管責任
8.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崗雙責”。
9.每年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談心談話,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批評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實履行在選人用人上的領導和把關責任,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紀律等要求。
(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11.發現班子成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按照規定向市局(公司)黨組、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并支持執紀執法機關(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12.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定期聽取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視巡察發現問題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制度,做到正確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聯系群眾、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規定。
三、單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
單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負主要領導責任。
(一)落實分管責任
1.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國家局黨組、省局(公司)黨組、市局(公司)黨組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職責,協助主要負責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自覺將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
3.經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門、規章制度執行等情況,按照規定參與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檢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負責人報告職責范圍內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二)強化工作指導
5.指導分管部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完善制度規定,加強廉潔風險防控。
6.實行簽字背書制度,對分管部門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安排部署、責任分工、推進落實及專項工作的請示或報告、述責述廉報告等文件材料及時批示審簽,提出明確意見。
7.指導督促分管部門對巡察、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等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強日常監管
8.加強對分管部門黨員干部特別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定期至少與分管部門負責人廉政談話1次,及時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廉潔情況,提出具體要求。
9.對分管部門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約談其負責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糾正;對于問題比較嚴重的,及時向中心班子報告。
10.支持執紀執法機關(部門)依紀依法查處分管部門違紀違法案件。
(四)堅持以身作則
11.加強自律,慎獨慎微,經常對照黨章檢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鍛煉自己。
12.模范遵守黨紀國法和行業規章制度,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13.嚴格執行請示報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
14.積極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嚴格對照檢查,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切實抓好問題整改。
15.從嚴教育監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帶頭培育良好家風。
【篇十二】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為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深度發展,進一步鞏固局黨組主體責任,根據市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實施全面實施的通知》(xx事務(x)xx號)的要求,現在結合xx機構的實際,制定了中共商洛市xx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一、局黨組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28項)局黨組是局部機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執行者、推進者,領導班子全面從嚴治黨履行全面集體責任。要把全面嚴格的黨工作納入xx工作的整體布局,統一規劃,積極行動。堅持雙手抓住,抓住局機關全面嚴格執行黨主體責任,履行xx監督責任時,加強對被審查機關全面嚴格執行黨主體責任的檢查,切實執行黨組履行主體責任的各項重點任務。
(一)提高政治地位。
1.堅定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意識到思想政治行動與核心黨中央高度一致。
2.及時傳達學習黨中央和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推進xx局黨建工作不斷深入、責任落實。
3.集體研究、直接部署推進xx機構全面從嚴格控制黨的重點工作、重要事項和重要安排,明確班組成員分管(協管)范圍內全面從嚴格控制黨責任,健全責任分解、執行、促進機制。
4、在研究部署專項工作的同時,對全面從嚴治黨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開全市xx機關黨風廉政工作會議,總結安排工作。
5.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判斷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進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6.及時執行巡邏、作風巡邏、全面嚴格管理黨特別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組織重要問題線索檢查,推進整改措施的執行,按時完成并報告。
7.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評估,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全局目標任務統一評估。局黨組應與局領導、科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報告程序、內容和形式,運用評價結果,發揮評價指導、激勵作用。對不按規定報告、不履行職務的實施責任進行追究。
8.全面完善黨主體責任雙重報告制度,局黨組每年1月31日前書面向市委和市紀委報告上年度全面履行黨主體責任狀況。接受各科全面嚴格管理黨主體責任情況報告。
9.組織科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的職務和評價,聽取各科全面從嚴格管理黨主體責任狀況報告,推進責任執行。
10.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黨建和黨事業中失職失守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11.建立和執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報曝光典型案件,保持一定的力量。(二)創造良好的政治生態。
12.堅定理想信念教育作為黨思想建設的首要任務,推進兩學一干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記黨的宗旨,提高共產黨人的精神背景。
13.率先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加強執行情況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持續糾正四風。
14.加強紀律教育,加強紀律執行,及時組織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將紀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部機關培訓計劃和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組織領導干部率先宣傳,讓黨員干部知道恐懼、恐懼、守下劃線,習慣在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學習。
15.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黨內監管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加強權力運行監管,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篇十三】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責任清單》的制定背景
2016年2月,省委印發《中共湖北省委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 進一步加強省直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鄂發〔2016〕3號)文件,明確提出,要牢固樹立“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的理念,健全完善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實行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制度,建立完善黨組(黨委)書記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機關黨委推進落實、行政負責人“一崗雙責”的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從2016年開始,省委直屬機關工委堅持每年年初制定省直機關黨建工作《責任清單》,明確黨組(黨委)、機關黨委、黨支部三級主體責任,會同省委黨建辦印發省直各單位。年底,結合省委年度重要工作檢查考核,依據《責任清單》實施黨建目標責任考核,推動形成聚精會神抓黨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整體合力。至此,工委對省直單位落實機關黨建工作“三級主體責任”實行清單化管理,固化下來,形成制度。
今年是工委實施清單化管理的第7年。為貫徹落實《省委2022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和《2022年省直機關黨建工作要點》,深化黨建工作責任目標管理,不斷提高省直機關黨的建設質量,經省委直屬機關工委書記辦公會研究,2022年3月18日,工委印發了《關于印發<2022年省直機關黨建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鄂直工發[2022]2號)文件。
二、《責任清單》的主要特點
《2022年省直機關黨建工作責任清單》(以下簡稱《責任清單》)堅持守正創新、簡便易行、務實管用的原則制定,主要體現以下特點:一是貫徹落實上級精神。3月2日,省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省委2022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12個方面的責任內容中有8個方面涉及工委,主要包括黨的建設“5+2”體系各方面內容。接到通知后,工委組織部迅速就有關具體事宜與省委黨建辦作了進一步溝通對接,然后根據上級精神會同工委相關部門共同起草《責任清單》。二是體現《工作要點》要求。《2022年省直機關黨建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是2022年省直機關黨建工作的“任務書”和“施工圖”。工委組織部逐條逐項對照《工作要點》,將相關內容細化分解到《責任清單》。《責任清單》基本上涵蓋了《工作要點》的所有內容,實現《責任清單》與《工作要點》在內容上高度一致。三是文稿制定科學規范。結合省直機關黨建工作實際和工委相關部門職責職能,落實主體責任、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等內容由工委組織部負責起草、黨風廉政建設內容由紀檢監察工委負責起草、精神文明建設內容由工委宣傳部負責起草。在廣泛征求工委機關各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形成《責任清單(送審稿)》提交工委書記辦公會討論審定。
三、《責任清單》的主要內容
《責任清單》內容涵蓋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以及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反腐敗斗爭、制度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相關方面,其中,“精神文明建設”這部分是結合工委自身職能獨立擬定,其他部分是嚴格對照《省委2022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要求規定的黨的建設“5+2”體系起草。每一部分均明確了黨組(黨委)、機關黨委、黨支部三級責任主體的具體工作任務。
《責任清單》分為六個部分共104項具體工作任務,這些具體工作任務分別細化為黨組(黨委)40項、機關黨委44項、黨支部20項。第一部分為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黨的制度建設的相關內容列入本部分的相關條款中),就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徹落實《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和《省委直屬機關工委指導督促省直單位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意見(試行)》,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等工作任務作了具體明確。第二部分為政治建設,就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強化政治機關意識教育,牢記“國之大者”“省之要事”,自覺踐行“三個體現”,做好“三個表率”、建設模范機關,讓堅持“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成為黨員干部鮮明政治品格和機關政治生態鮮明重要底色等工作任務作了具體明確。第三部分為思想建設,就堅定理想信念,加強理論學習,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等工作任務作了具體明確。第四部分為組織建設,就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及省委組織部、省委直屬機關工委《具體措施》,抓好省直機關黨的組織體系建設,建強基層黨組織等工作任務作了具體明確。第五部分為黨風廉政建設(含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反腐敗斗爭),就堅持嚴的主基調不動搖,發揚釘釘子精神加強作風建設,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推進清廉機關建設等工作任務作了具體明確。第六部分為精神文明建設,就2022年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重點任務作了具體明確。
四、《責任清單》的落實措施
一是明責。年初《責任清單》連同《工作要點》一并印發省直各單位,同時,根據階段性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問題為導向,每季度制定下發黨建工作《問題清單》,督促省直各單位履職盡責。二是督責。工委組織部、宣傳部、黨建督查巡察室等相關部門,加強對落實機關黨建工作“三級主體責任”過程管理,采取專項督查、隨機抽查、明查暗訪等形式,對各單位推進落實《責任清單》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三是考責。工委根據《責任清單》制定年度黨建考評項目清單、考評細則,對省直各單位貫徹落實《責任清單》情況作為黨建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將貫徹落實《責任清單》情況作為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開展“三級聯述聯評聯考”的重點述職內容,將考評結果作為評選“黨建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基層黨組織、“紅旗黨支部”的重要依據。
【篇十四】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為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壓實局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根據區委、區紀委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求,結合區經濟發展局工作實際,制定本責任清單。
局黨組領導班子對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承擔領導、組織、推動、落實的重要職責,發揮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
1、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年初召開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部署會議,總結工作,分析形勢,部署任務。
2、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全局目標管理任務,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我局承擔的重大項目建設、產業園區發展、全區綜合考核、能源節能降耗等各項業務工作緊密結合。
3、落實“一崗雙責”,抓好廉政責任分解。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分管領導與科室負責人層層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體系。
4、每半年召開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會議,研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并督促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全面了解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情況,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5、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每半年向區紀委專題報告1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加強黨的政治建設
6、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始終做到“五個必須”。
6、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始終做到“五個必須”。
8、尊崇黨章,認真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三)加強黨的思想建設
9、完善和落實每月黨組理論中心組和黨員學習制度持續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不懈強化理論武裝。
10、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勢,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和主動權。
11、開展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堅定政治立場。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及中央、省、市、區一系列關于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教育和引導黨員干部樹立共產主義信念提高廉潔自律意識。
12、開展黨紀黨風警示教育。每年開展2次警示教育,通過因經濟、財務等犯罪入刑人員現身說法來保持警鐘長鳴,防微杜漸;組織學習有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報,使廣大黨員干部從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訓,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線。
(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13、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規定》,認真執行干部任職民主推薦、考察、談話、公示、報批等程序確保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嚴格規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分類考核評價體系,完善實績考核機制,提高選人用人科學化水平。
15、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堅決糾正和查處“為官不為、不廉、不勤”等問題。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認真貫徹落實《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
16、嚴格執行擬任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征求派駐紀檢監察組意見制度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確保用人權的正確行使。
(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17、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推進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制庋化建設。組織開展新《章程》的學習,自覺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強化黨的意識。
18、按照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強基層黨組織班子建設,年內按期完成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
19、嚴格執行“三會一課”、民主(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和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規范黨員發展和黨費收繳工作。
20、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規范黨務公開的內容、范圍、程序和方式,推進黨務公開。
(六)加強作風建設
21、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市、區委加強作風建設實施細則,堅決糾正“四風”,完善公務接待、財務管理、考勤等作風建設等相關制度,把改進作風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22、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深入推進局機關反對“四風”的專項整治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違反作風建設相關規定的同志進行廉政約談,堅決杜絕“四風”問題回潮。
23、加強對局黨組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整改存在問題。定期開展作風建設專項督查,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嚴肅查處和通報,杜絕在項目審批、綜合考核、園區建設中出現違規違法行為,以嚴明的紀律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24、完善并落實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決剎住公款請吃、公款娛樂、公款送禮、奢侈浪費及“慵懶散”等不正之風。
25、繼續推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活動,局黨組要根據前期排查出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進落實整改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動整改糾正,并將整改落實情況,以適當方式內部通報。
(七)加強紀律建設
26、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更加嚴格。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和服務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干部職工的遵紀守制情況,杜絕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上聊天、玩游戲等現象。
27、做好廉政風險點防控排查工作,全面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明確風險等級,落實防控責任和措施。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開展廉政提醒、談心談話,對黨員干部身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八)加強制度建設
28、每半年召開一次局黨組會,總結半年或全年領導班子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部署任務,并聽取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情況。
29、黨自書記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負責同志,每年談心談話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黨組向區委、區紀委書面報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班子成員向局黨組書面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31、嚴格落實述職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級部署要求,組織黨組班子成員開展述職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黨委與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溝通工作機制,自覺接受指導和監督,并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3、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議事決策規則,凡重大事項、干部任用等重要問題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決策程序,防止決策失誤,提高決策水平。
34、建立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問題通報制度,對單位或個人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在一定的范圍內及時通報。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續鞏固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成果,不斷深化整改落實,健全完善長效機制。
36、切實抓好省委巡視市委反饋相關意見整改,建立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有效整改落實。
37、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履行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不力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實施問究。
【篇十五】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
一、市紀委領導班子集體責任(27項)
在南陽市紀委和市委的領導下,市紀委承擔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市紀委領導班子履行監督執紀問責領導責任。
(一)政治監督責任(4項)
1.維護黨中央權威。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監督檢查各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和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2.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開展對各單位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陽奉陰違,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欺騙組織、對抗組織等行為。
3.嚴肅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組織開展對各單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及相關規定,督促各單位黨組織切實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依規依紀從嚴處理。
4.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組織開展對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單位黨委(黨組)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指導和監督,督促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雙重組織生活會等制度。
(二)組織監督責任(6項)
5.維護黨的組織紀律性。開展對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拒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決定、影響黨組織的團結統一、個人或少數人決定重大事項、不執行或者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等問題,克服紀律松弛、組織渙散現象。
6.加強對黨的根本組織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組織開展對各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執行或者執行不力,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損失的嚴肅追究責任。
7.落實雙重領導體制。堅持南陽市紀委、市委雙重領導體制,執紀審查工作以南陽市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情況在向市委報告的同時向南陽市紀委報告。強化對下級紀委的領導,發揮對查辦腐敗案件的主要領導作用,落實對下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相關制度。
8.加強干部選任工作監督。嚴把選人用人廉潔關,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強化對用人失察失誤的責任追究,防范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加強對換屆風氣督導檢查的組織領導,嚴肅查處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干擾換屆、破壞選舉等違紀違規行為。
9.發揮“一辦兩室”作用。督促各單位黨組織落實好“一辦兩室”的管理使用工作,注意總結和宣傳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典型培育和示范引領。
10.發揮關鍵少數的作用。重點監督各單位“一把手”履行好主體責任,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予以嚴肅追責。
(三)作風監督責任(4項)
11.深化作風建設監督。協助市委加強黨風建設,加強黨風政風監督檢查,督促各單位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加強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建設,完善作風建設相關制度。
12.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組織開展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見和市委市政府十項規定的監督檢查,堅守重要節點,暢通監督渠道,嚴格執紀問責,強化通報曝光,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13.持續糾正“四風”。堅持抓常、抓細、抓長,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防范和查處各種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堅決糾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
14.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組織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促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四)執紀監督責任(7項)
15.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16.加強教育預防。強化理想信念、宗旨觀念、廉潔紀律和警示教育,標本兼治、以案促改,加大典型案例剖析和通報力度,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l7.加強對市委及其成員的監督。通過自查申報、年度評議、及時提醒、依規核查、精準問責、按時報告等方法步驟認真開展同級監督。
18.加強對下級紀委的監督。加強對下級紀委執紀審查工作的檢查指導,直接聽取下級紀委發現同級黨委主要領導干部問題的報告。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下級紀委的工作報告,組織年度述責述廉。
l9.強化對派駐紀檢監察組領導。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工作指導,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對駐在單位的監督作用,及時聽取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駐在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問題的匯報。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工作報告,組織年度述責述廉。
20.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緊盯腐敗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重點地區、重點人群,加大監督查處力度,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加強對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制度執行力,確保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
21.加強執紀審查。強化對執紀審查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重點審查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五)黨員權責監督責任(3項)
22.加強對黨員權利和義務落實情況的監督。保障黨員平等享有黨章規定的黨員權利、履行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對干擾和妨礙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等民主權利的,依紀嚴肅查處。
23.保障黨員的申辯權、申訴權等相關權利。加強對受理黨員控告和申訴工作的領導,對經調查沒有發現不當行為的,予以澄清和正名。
24.保障黨員監督權。對檢舉控告者嚴格保密,并以適當方式向其反饋辦理情況,鼓勵和支持黨員在黨內監督中發揮積極作用。對干擾妨礙監督、打擊報復監督者的,對以監督為名侮辱、誹謗、誣陷他人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自身監督責任(3項)
25.加強領導班子自身監督。嚴格執行《中共鄧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規則》等規章制度,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認真聽取各種不同意見、鼓勵下級反映真實情況,營造黨內民主監督氛圍,不斷提高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每年至少專題研究1次領導班子自身監督工作。
26.加強對紀檢機關和紀檢干部的監督。堅持“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持續開展“講忠誠、守紀律、做標桿”活動,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等黨內法規和制度,明確職責流程,健全內控機制,有效管控風險點,強化對紀律審查各環節的監督制約,從嚴查處紀檢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紀違法問題,既追究直接責任,又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同時加大對紀檢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通報曝光力度。
27.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主動接受南陽市紀委、市委和下級紀委監督,按規定向市黨代會、市紀委全會報告工作,接受審議和監督。重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建議,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虛心接受群眾監督,拓寬監督渠道,完善知情、溝通、反饋、落實等機制。
二、市紀委書記責任(7項)
市紀委書記是市紀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
28.貫徹落實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南陽市紀委、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協調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29.落實調查研究相關制度,每年下基層調查研究不少于30天,了解和把握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新情況、新問題,研究解決難點熱點問題,每半年主持召開1次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聽取情況匯報,分析形勢任務,部署相關工作。
30.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簽字背書和工作報告制度。對全面從嚴治黨監督工作的部署落實簽字背書,提出明確意見,承擔相應責任。代表市紀委常委會向市黨代會、市紀委全會報告全面從嚴治黨監督工作,每半年至少向南陽市紀委報告1次工作,每年向南陽市紀委進行述責。每年向南陽市紀委報告市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31.加強對下一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及時約談下一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力的,親自或委托開展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等。對新任正科級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
32.加強對市紀委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每年同市紀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至少談心談話1次,及時談話提醒,督促履責。發現市紀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向市委、南陽市紀委報告。
33.加強對市紀委機關自身建設的監督,健全內控機制,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嚴防“燈下黑”。
34.加強自我監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模范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規定,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做到正確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每年年底向南陽市紀委、市委書面報告履責和廉潔情況。
三、市紀委副書記責任(6項)
市紀委副書記協助市紀委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對分管領域的監督事項負主要領導責任。
35.貫徹落實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南陽市紀委、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協助市紀委書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6.協助市紀委書記加強領導班子和市紀委機關自身建設監督,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37.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工作有關制度。經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門、聯系單位黨內監督工作開展情況,每年開展1-2次全面從嚴治黨專題調研,研究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對全面從嚴治黨監督工作的部署落實簽字背書,提出明確意見,承擔相應責任。每年向市紀委常委會報告責任范圍內監督責任落實情況。
38.加強對責任范圍內下一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落實監督責任進行檢查指導、督促整改。
39.加強對紀檢機關相關負責人、部門負責人以及責任范圍內的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落實“一崗雙責”,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發現問題線索及時向市紀委書記報告。在分管領域范圍內每年至少講1次廉政黨課。
40.加強自我監督,帶頭勤政廉政,模范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堅守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規定,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每年年底向市委書面報告履責和廉潔情況。
四、市紀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6項)
市紀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協助書記、副書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對職責范圍內的監督事項負重要領導責任。
41.貫徹落實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南陽市紀委、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協助市紀委書記、副書記組織落實黨內監督責任,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集體研究決定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將黨內監督各項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
42.在市紀委常委會的集體領導下加強領導班子和市紀委機關自身監督,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加強內部防控。
43.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工作有關制度。每年至少開展1-2次全面從嚴治黨專題調研,經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門、聯系單位黨內監督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市紀委常委會提出工作意見建議。對全面從嚴治黨監督工作的部署落實簽字背書,提出明確意見,承擔相應責任。每年向市紀委常委會報告責任范圍內監督責任落實情況。
44.加強對責任范圍內下一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落實監督責任進行檢查指導、督促整改,協調督辦黨內監督重點工作、重要案件。
45.加強對分管部門負責人以及責任范圍內的紀檢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落實“一崗雙責”,多過問提醒,及時糾正,發現問題線索及時向市紀委書記、副書記報告。在分管領域范圍內每年至少講1次廉政黨課。
46.加強自我監督,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廉潔從政,模范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規定,管好自己,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主動接受組織、社會和群眾的監督,每年年底向市委書面報告履責和廉潔情況。
五、市紀委委員責任(6項)
市紀委委員根據自身崗位職責,履行責任范圍內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
47.貫徹落實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南陽市紀委、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參與市紀委全會重大事項決策,在市紀委常委會的領導下落實黨內監督各項要求。
48.對市紀委常委會執行黨代會、全委會決定情況進行監督,聽取和審議市紀委常委會工作報告,提出詢問和質詢。參加市紀委組織的監督檢查、調查研究等活動,向市委、市紀委常委會提出工作建議。
49.對市委委員,市紀委常委、委員,市紀委機關及市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市委、市紀委常委會反映,直至向上級紀委反映。
50.對鄉鎮黨委和市直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進行監督,對鄉鎮黨委和市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全會述責述廉情況進行評議、詢問和質詢。
51.對責任范圍內的黨員干部進行監督,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發現問題線索及時報告。在分管領域范圍內每年至少講1次廉政黨課。
52.加強自我監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依紀依法辦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規定,帶頭廉潔從政,廉潔修身、廉潔齊家,自覺接受組織、社會和群眾監督,每年年底向市委、市紀委書面報告履責和廉潔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