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園生活中,每個人都熟悉這個通知。通知是以書面形式向有關人員反映需要通知的事項的一種正式文件。根據有關領導的安排,暑假通知將立即書寫。一般來說,不同類型的通知有不同的格式。你知道如何寫暑假通知嗎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的文章20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第一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按照《關于調研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的通知》要求,我局黨委高度重視,迅即召開會議,組織相關人員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區委《辦法》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認真的自查。現將我局貫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局黨委將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相關文件的貫徹執行,作為當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抓經常、經常抓,常抓不懈。局黨委從自身做起,利用中心組學習、黨委會等時機,對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貫徹措施》以及區委《具體辦法》等相關文件反復學、學反復,力爭將文件精神吃透、吃準,并利用每周政治學習時間,組織全局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要求全局干部職工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各級抓好貫徹落實的有關規定,將中央八項規定和“意見”、“措施”、“辦法”貫徹到實際工作中,深入搞好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了解群眾呼聲,解決實際問題。局黨委班子認真討論研究,制定了市容園林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區委《辦法》”的具體措施。堅持定期檢查并通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進行批評處理。
(二)開展黨紀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局黨委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省市紀委全會以及區委四次全會精神,增強了全體黨員干部的政治敏銳性和歷史責任感。同時,扎實開展反腐倡廉、和“小官大貪”警示教育,通過參觀廉政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創作廉政漫畫、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等多種形式,教育黨員干部以史為鑒,堅定理想信念,培育“三嚴三實”作風,進一步提高了黨員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和廉潔自律意識。
(三)堅持干部帶頭,切實轉變作風。局黨委領導班子能夠帶頭貫徹落實中省市區重大決策,牢固樹立帶頭遵守紀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把貫徹落實八項規定作為作風轉變的重要抓手,能夠高標準、嚴要求,真正做到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科隊所負責人,能夠以身作則、自我約束、率先垂范、身體力行,帶頭轉變作風,主動接受監督,給全局的干部職工樹立好的榜樣,起到了帶頭和示范作用。對市容環衛工作方面社會關注、群眾反響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局黨委班子成員能夠下基層蹲點和開展調研,查找問題根源,制定處置預案,妥善解決問題。調研活動能夠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堅持輕車簡從,不接受違規宴請接待,不接受禮品、土特產品,不參與娛樂活動。除統一安排外,無違規出席慶典、紀念、論壇等一般性會議的情況。
(四)嚴格執行規定,精簡會議文件。一是減少會議活動數量。堅持合并、精簡、簡短的原則,充分做好會前準備工作,簡化程序,注重實效,開短會、小會,開解決問題的會。二是嚴格控制會議規格、規模、時間和經費。加強會議活動經費預算管理,嚴格會議報批程序,堅決杜絕在風景旅游區召開會議,不舉辦宴會,不發放紀念品,不安排合影。會議現場布置簡樸,不擺放鮮花,不制作背景展板。三是提高文件簡報質量。堅持做到凡是一般性工作部署、常規性工作要求、重復性工作指導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能壓縮則壓縮,能精煉則精煉,做到文風簡樸,求短求新。四是嚴格規范文件報送程序。充分利用局指揮中心微信平臺上報信息,下發通知和傳達會議精神,堅持做到能夠在網絡傳輸和網上發布的文件簡報,堅決不以紙質形式印發,并嚴格做到不多頭報送、不越級行文。
(五)整治奢侈浪費,厲行勤儉節約。局黨委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落實意見、措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精神,并利用端午、中秋、春節等節假日放假教育之機,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及厲行節約各項要求的重要性,不斷強化紀律建設,落實正風肅紀和整治機關作風工作,增強全局干部職工拒腐防變的自覺性,構建改進作風的長效機制。一是積極響應中央厲行勤儉節約的號召,在全局開展文明餐桌活動,要求在局機關灶用餐做到勤儉節約,不剩菜剩飯,杜絕“舌尖上的浪費”。二是制定下發了《關于重申公務接待、婚喪嫁娶等相關規定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嚴格接待審批程序,不超范圍、超標準安排公務接待,就餐只安排工作餐。三是倡導干部職工牢固樹立主人翁意識,增強勤儉節約理念,開展“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張紙”活動。四是努力節約辦公能耗。推行網絡辦公,實行在電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積極推行無紙化辦公;減少重復打印、復印次數,注重稿紙、復印紙的再利用;不使用時及時關閉辦公設備,減少待機能耗。
(六)開展專項治理,壓縮“三公”經費。一是嚴格清退辦公用房。局黨委嚴格按照區委、政府關于辦公用房面積的核定標準執行,按照“調、騰、合、改”原則,第一時間細化整改措施,強化監督檢查,做到不拖延,不敷衍,實事求是,不搞變通、不留死角、不折不扣,扎實開展了清理規范工作,切實提高了辦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實效。目前,所有人員的辦公用房面積均符合核定標準。二是規范公務車輛管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及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車輛定點定車加油、定點維修,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加油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和車輛維修支出。節假日期間,除必須的值班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交局行辦封存,統一停放在局機關樓下。三是嚴格收支兩條線,控制財政支出。嚴格落實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收支兩條線,建立了嚴格的票據“領、發、繳、銷”和保管、審核制度,厲行節約,精簡支出,切實降低了“三公”經費的開支。同時,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繼續鞏固“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并加強資金管理,健全管理機制,堵塞管理漏洞,從源頭上防范和杜絕了財務違法行為的發生。
(七)加強作風建設,提高機關效能。一是規范績效考評工作。嚴格考勤制度,干部職工外出辦事要請假、登記并及時調整去向公示牌;嚴格執行請銷假、公出制度,嚴格履行審批權限;嚴格執行上班點名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年初,局機關指派專人赴區委觀摩了“干部去向”公示牌,對局機關原來的公示牌進行了統一更換,并要求各部門對每天每時的人員去向登記清楚,做到心中有數,一目了然。二是嚴肅機關工作紀律。明文規定:上班時間不得串崗、閑談;辦公電腦不得下載、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不得在工作時間利用手機和辦公電腦瀏覽網頁、玩游戲、聊天、炒股、網購或干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務。三是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堅決貫徹落實上級的各項工作部署,把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同時,嚴格落實獎懲。把機關效能核查情況與年終考核、評優評先、績效獎、目標考核獎等掛鉤,獎勵優秀、先進職工,懲處懶、散、懈、怠歪風。
(八)強化監督責任,加強執紀檢查。按照八項規定和正風肅紀要求,去年4月份我局成立了落實八項規定、正風肅紀監督檢查組”(簡稱督查組),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為副組長,具體督查工作由局紀委書記負責,局紀委牽頭重點對落實“兩個責任”、解決“四風”突出問題、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三公”經費支出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形成了對黨員、干部作風檢查的制度化和常態化,不斷增強了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促進了八項規定的有效落實。同時,局紀委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積極探索“監督再監督”、“檢查再檢查”的工作形式,在涉及重大項目時,把工作重點放在對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審核把關上,并牽頭組織力量實施全程跟蹤監督和指導,發現問題,絕不姑息遷就,嚴肅責任追究,構建了作風建設的常態機制。
二、存在問題
一是在抓作風紀律方面,對基層單位的巡查、抽查力度不夠,存在個別人員紀律松散,自我約束不夠現象;
二是少數機關干部深入基層不多,了解民情不深,聽取群眾呼聲不夠,事業心和責任感還不強,群眾觀念沒有真正樹起來。
三是個別干部職工工作作風不夠扎實,缺少創先爭優的進取精神,工作主觀能動性還不強,自我要求不嚴,效率不高。
四是在落實八項規定工作中,創新意識還不強,辦法舉措還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形成八項規定貫徹落實的新常態。加強八項規定相關精神的學習教育,融會貫通八項規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嚴格按照八項規定的要求貫徹落實,切實擔負起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堅持從自身做起,從實際工作做起,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真心實意地為群眾服務。
二是形成黨員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新常態。對照習總書記好干部“五條標準”嚴格要求,不斷加強黨員領導干部能力素質和作風建設。實行“一崗雙責”,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與黨員干部的崗位目標責任制、機關效能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起來;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嚴肅查處上班遲到、早退現象,嚴禁上網聊天、玩游戲和干與工作不相干的事;加強日常監督,嚴格履行紀委工作職責,并實行分管領導不定期抽查;堅持績效考評制度,表彰工作積極、服務態度好的干部職工。
三是形成警示教育、警鐘長鳴的新常態。利用節假日之際,扎實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廣大干部職工要努力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堅持依法行政,自覺做到清正廉潔,自覺抵制各種消極腐敗行為,從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上加強對人事、財物、重大項目審批、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制約和監督,防止腐敗現象和問題的發生。
四是形成監督檢查的新常態。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和八項規定等相關文件的要求,開展經常性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堵塞漏洞,并積極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使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以及區委《辦法》成為工作習慣和自覺行動。
第二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根據《關于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執行情況開展督促檢查的通知》要求,我鎮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
領導干部能夠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能夠自覺抵制高消費娛樂,不出入私人會所,嚴格執行外出報備和保持通訊聯絡暢通等有關要求。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有關工作,明確鎮黨委、基層黨支部、機關各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明確班子成員分工,形成了“黨委書記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班子成員齊抓共管、紀委監督協調”的工作機制。同時,充分利用黨委擴大會、理論中心組學習、鎮村干部例會等載體,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十條實施辦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及濱州市、**市委相關規定,從思想上筑起全體鎮村干部拒腐防變、潔身自好的牢固防線。在深入基層調研方面,結合“駐村蹲點月”活動開展了集中調研,日常調研未制定專門方案或日程安排,部分領導干部未做調研工作筆記,個別領導干部未及時形成調研報告。在領導干部公開接訪方面,能夠嚴格落實信訪“領導包案”制度,制定了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值班表,但存在部分領導干部未及時填寫《領導干部接訪登記表》問題。
二、深化作風建設,厲行勤儉節約
在辦公用房方面,嚴格執行《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及《山東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辦公用房采用合署辦公,人均面積6.5㎡,不存在未按規定超標配備辦公用房及借用租用辦公用房等情況。在公務接待方面,能夠嚴格執行憑函接待規定,無公函的公務活動一律不接待,配菜為家常菜,不上高檔菜肴和煙酒;到鎮以外執行公務活動一律帶公函,有關公務費用全部使用公務卡結算,因公外出等嚴格按照規定報批審核,但存在有時對陪餐人數把控不嚴的問題。同時,全體機關干部簽訂《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餐飲浪費承諾書》,在鎮機關食堂安裝攝像頭3個,不定期對機關干部就餐情況進行檢查,對浪費者通報批評。在公務用車方面,目前,我鎮配有公車4輛,實物保障用車、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各2輛;因工作需要,購買第三方服務車輛5輛,村建辦、安監環保、水利站、城管環衛所、土地增減掛鉤辦公室各1輛。所有車輛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調配管理,節假日時,鑰匙交黨政辦統一保管,車輛出行、加油、維修等均登記在冊,但存在派車單等記錄填寫不規范現象。在精簡會議、嚴控辦公支出方面,召開重大會議時,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審批,會議費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開支,及時用規范的報銷憑證一會一結算;充分利用政務協同辦公系統、釘釘等載體,盡可能實現公文、通知、簡報無紙化;辦公提倡雙面用紙,復印、油印均填寫用紙登記表,超過1000張由黨委副書記簽字審批;辦公物資由辦公室統一采購,部門領用登記在冊。
三、嚴格財務管理,維護民生權益
嚴格財務管理,不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培訓,嚴格完善規范會計憑證,大額公款購物要求附帶商品明細,不存在疑似變相購買禮品和購物卡及“小金庫”等問題,嚴格執行公務卡報銷管理有關規定,不存在違規公款購買高檔煙酒等問題,不存在自行新設津貼補貼項目、提高津貼補貼標準、擴大津貼補貼發放范圍等問題,不存在擅自發放獎金、福利、有價證券、實物等情況。經自查,在報銷機關干部差旅費時,存在將差旅費劃分到會議補貼類別問題。今年4月份對**個村進行了村級審計,通過審計主要發現以下問題:①固定資產存在賬實不符現象;②在建工程未結轉固定資產問題;③民主決策、程序不規范問題。針對以上審計發現的問題,下一步將認真梳理各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存在問題進行系統地分析研判,進一步提升**鎮農村“三資”管理使用、惠農資金落實、建設項目管控等工作要求,規范各部門出臺的村級有關規章制度。
四、強化制度落實,嚴格執紀監督
緊盯“四風”新形式、新動向,持續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四風”問題,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態環境。嚴格按照“越往后越嚴”的要求,對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違規購買公車、收受禮品禮金、亂發津貼補貼等頂風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經自查,在“四風”方面,仍存在個別領導干部工作作風不夠踏實問題,比如碰到無理糾纏的村民,有時發脾氣、講官話;仍存在個別機關干部“顧面子、講人情”的問題,比如個別同志不愿當面提出批評也聽不進別人對自己的批評。今年以來,鎮紀委收到問題線索15件,其中信訪舉報8件,巡察移交4件,司法移交3件,已經處理完畢12件,正在處理3件,立案2起。利用第一種形態組織處理11人,黨紀處分4人;監督檢查問題7個,基層一線調研4次,主動約談15人,批評教育4人,提醒談話6人,責令檢查1人。
下一步,我鎮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落地落細,在單位上下營造積極向上、公平正義、廉潔高效的機關環境,為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良好氛圍。
第三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改進調查研究
1.注重實際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員(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層調研要緊緊圍調研主題,實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內容,為領導同志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創造條件,既要到工作開展好的地方去總結經驗,更要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矛盾尖銳的地方去調研解決問題。在考察點上,要使領導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動,力求準確、全面、深入了解情況,防止調研工作走形式、走過場。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結合分管工作聽取省(自治區、直轄市)工作匯報,一般不召開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工作匯報會和由省級幾個領導班子成員參加的會議。各考察點現場要真實,不能為迎接考察裝修布置,更不能弄虛作假。匯報工作時要講真話、報實情。
2.減少陪同人員。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調研,陪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不超過5人,省(自治區、直轄市)陪同的負責同志不超過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到地方考察調研時,陪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不超過2人,省(自治區、直轄市)由1位負責同志陪同,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負責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員到地方考察調研,不搞層層多人陪同,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只安排1位負責同志陪同;考察企事業單位和條條管理部門時,其在異地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的負責同志不到現場陪同。
3.簡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員在地方考察調研期間,不張貼懸掛橫幅標語,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組織專場文藝表演,不安排超規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見合影,不贈送各類紀念品或土特產,不安排宴請,不上高檔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節儉。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員到名勝古跡、風景區參觀。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時根據工作需要可由空軍安排飛機,也可乘坐民航飛機;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乘坐空軍飛機,須經中央辦公廳報中央批準。
4.改進警衛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員的警衛工作,要堅持有利于聯系群眾的原則,實行內緊外松的警衛方式,減少擾民。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行時要減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員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勝古跡、風景區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園、封路。在公務活動現場,要合理安排警力,盡可能縮小警戒控制范圍,不清場閉館,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警衛部門要根據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要求,進一步修改完善有關安全警衛工作的具體規定,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部署組織警衛工作,不得違反規定擴大警衛范圍、提高警衛規格。
二、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
5.減少會議活動。各地區各部門要本著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清理、切實減少各類會議活動,能不開的堅決不開,可以合并的堅決合并。各部門召開本系統全國性會議,每年不超過1次。未經中央批準,不在地方任職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等,在地方任職的中央政治局委員出席上述活動也要從嚴掌握。要嚴格會議活動審批程序,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召開的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統籌安排。中央各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公室、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召開的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要活動,須經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審核后報批,涉外會議和重要活動還須送中央外辦、外交部審核。
6.控制會議活動規模和時間。嚴格控制各類會議活動規模,減少參加人員。各部門召開的全國性會議,只安排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的部門參加,人數不超過300人,時間不超過2天,不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議。要堅持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各類會議活動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員接見會議代表并合影。
7.提高會議活動效率和質量。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改進會議形式,提高會議效率。全國性會議可視情采用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在不涉密且技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的會議可直接開到基層。電視電話會議的主會場和分會場都要控制規模、簡化形式,不請外地同志到主會場參會,各地分會場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簡節約。需要安排討論的會議,要精心設置議題,充分安排討論時間,提高討論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員會見外賓的形式、地點可靈活安排,注重實效。
8.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經費。各地區各部門舉辦會議活動,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禁提高會議用餐、住宿標準,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會議活動現場布置要簡樸,工作會議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
9.減少各類文件簡報。凡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已作出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制發文件。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由部門發文或部門聯合發文能夠解決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國務院(含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或印發。未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議事協調機構不得向地方黨委和政府發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黨委和政府報文。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程序報文,不得多頭報文。各部門報送黨中央、國務院的簡報原則上只保留1種。各部門內設機構和下屬單位的簡報,一律不報送黨中央、國務院。
10.提高文件簡報的質量和時效。各地區各部門應嚴格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的有關要求,對文件和簡報資料的報送程序和格式進行規范,加強綜合協調和審核把關,切實提高運轉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嚴格控制篇幅;簡報要重點反映重要動態、經驗、問題和工作建議等內容,減少一般性工作情況匯報。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快推進機關信息化建設,積極推廣電子公文和二維條碼應用,逐步實現文件和簡報資料網絡傳輸和網上辦理,減少紙質文件和簡報資料,降低運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規范出訪活動
11.合理安排出訪。圍繞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訪總體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員每人每年出訪不超過1次,時間不超過10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訪不超過4個國家(包括經停國家),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每次出訪不超過3個國家(包括經停國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訪安排不超過2人;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務院總理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出訪,原則上不安排同期出訪。出席全球性或地區性會議、雙邊和多邊機制活動、外國執政黨重要會議以及特殊情況需要出訪的,另行報批。
12.控制隨行人員。嚴格根據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員和工作人員,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務院總理出訪,陪同人員(不含領導同志配偶和我駐往訪國大使夫婦,下同)不超過6人,工作人員總數原則上不超過5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訪,陪同人員不超過5人,工作人員不超過4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陪同人員不超過4人,工作人員不超過16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區性會議、雙邊機制性會晤活動,陪同人員根據實際需要經中央外辦或外交部報中央批準。
13.規范乘機安排。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務院總理出訪乘坐專機,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訪根據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機或班機,如需乘坐民航包機,須經中央外辦報中央批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乘坐民航班機,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機。中央政治局委員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機、企業包機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
14.簡化機場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訪抵離京時,可安排出訪主辦部門、中國民航局各1位負責同志到機場迎送,其他部門不安排負責同志前往迎送;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抵離京時,不安排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前往機場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各有關駐外使領館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和留學生代表到機場迎送。駐外使領館和其他駐外機構一律不得向代表團贈送禮品,外方所贈禮品應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5.加強統籌協調。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由中央外辦商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年度出訪計劃每年1月底前報中央批準,當年年中進行1次綜合協調。年度出訪計劃和年中協調安排經中央批準后,有關單位原則上不再臨時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
四、改進新聞報道
16.簡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席會議活動新聞報道。要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出席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不作報道。要按照精簡務實、注重效果的原則,進一步壓縮數量、字數和時長,有的可刊播簡短消息,有的只報標題新聞。中央政治局委員新聞報道中的職務稱謂根據會議活動主題內容確定,不必報道擔任的全部職務。要遵循新聞傳播規律,進一步優化中央政治局委員會議活動報道內容和結構,調整播發順序,除涉及重大會議活動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報刊、電視的頭條新聞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會新聞,增強傳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義和重大影響的會議活動外,一般情況下不安排廣播電視直播。除中共中央總書記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席會議活動,中央電視臺報道時不出同期聲。
17.精簡全國性會議活動新聞報道。經中央批準舉辦的全國性會議活動,除中共中央總書記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過1000字,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播出時間不超過2分鐘;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席的,文字稿不超過500字,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不作報道,晚間新聞播出時間不超過1分鐘,未經中央批準的不作報道。中央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公室召開的會議,原則上不作報道;特殊情況需作報道的,須報中央批準,字數和時長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18.規范中央政治局委員考察調研活動新聞報道。考察調研活動新聞報道要多反映群眾關心的實質性內容,更好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除中共中央總書記外,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調研時,隨行中央媒體記者一般不超過5人,其中包括2名攝像記者、1名編輯、1名攝影記者和1名文字記者,地方媒體一般不派記者參加;中央媒體報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調研活動,新華社發文字信息通稿不超過1000字,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播出時間不超過3分鐘,不刊發側記、特寫、綜述等。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的考察調研活動如需公開報道,新華社發文字消息通稿不超過800字,可安排在中央電視臺晚間新聞播出,時間不超過1分鐘。
19.簡化治喪活動新聞報道。擔任“四副兩高”以上領導職務的領導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員出席遺體送別活動的,新華社消息稿中只列名報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職務的同志名單,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不再列名。中共中央總書記出席可配發慰問親屬的照片,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一般不配發照片。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職務的同志送別畫面,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畫面。省部級領導干部及社會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員出席遺體送別活動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慰問的,中央電視臺不報道,新華社消息稿中不列名報道中央政治局委員名單。
20.簡化誕辰紀念活動新聞報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職務的已故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誕辰紀念活動,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講話的,文字稿不超過1000字,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播出時間不超過2分鐘,講話全文另發,人民日報摘發座談會發言;中共中央總書記出席的紀念活動,可適當放寬有關標準。曾任其他領導職務的已故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誕辰紀念活動,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中央有關領導同志出席并講話的,文字稿不超過300字,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播出時間不超過1分鐘,講話全文另發,人民日報不摘發座談會發言。
21.優化中央政治局委員外事活動新聞報道。提高外事報道針對性,增加信息量,減少一般性報道。中央政治局委員同日會見多批外賓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員同日分別會見同一批外賓,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晚間新聞發一條綜合消息,不單獨報道每場會見。除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務院總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每個國家綜合報道1次,新聞消息稿不超過1200字,電視新聞時間不超過3分鐘。除中共中央總書記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不發側記、特寫、綜述等其他形式報道;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期間會見外國元首、政府首腦等活動可作報道,新聞消息稿不超過500字,不配發照片,可安排在中央電視臺晚間新聞中播出,時間不超過1分鐘,出訪的其他活動一般不作報道。出訪活動新聞報道的報紙截稿時間為凌晨1時,新聞聯播截稿時間為19時20分,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員的外事活動,可在次日安排報道。
22.規范重大專項工作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委員受中央委托到地方指導特大搶險救災、處理重大安全事故、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等重大專項工作,在應急階段,文字稿不超過1000字,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播出時間不超過2分鐘;上述專項工作轉入常態后,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一般只綜合報道工作進展情況,不單獨報道中央政治局委員參加活動或講話,改由晚間新聞節目報道,文字稿不超過500字,晚間新聞播出時間不超過1分鐘。
23.規范其他新聞報道。經中央批準,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從中央政治局常委職務上退下來的同志出版著作等作品,由新華社播發簡短出版消息,字數不超過200字,中央電視臺不作報道。除經中央批準的重大展覽和文藝演出活動外,中央政治局委員參觀展覽、觀看一般性文藝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藝活動,一律不作報道。中央政治局委員給部門、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報道。
24.加強新聞報道統籌協調。探索運用網絡等新手段加強中央主要領導同志與群眾的直接聯系。充分發揮中央職能部門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新聞報道工作由中央宣傳部負責統籌協調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導中央新聞媒體落實有關規定。涉及中央重大會議活動的新聞報道工作,中央宣傳部商中央辦公廳統籌安排。領導同志處不直接向新聞單位就報道字數、時長、版面、畫面等提出要求,有關要求可按中央規定,由中央宣傳部向新聞單位提出或由新聞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從中央政治局常委職務上退下來、仍擔任國家機構主要負責人的領導同志,新聞報道工作仍按原標準執行;如有特殊情況,由中央宣傳部研究解決。
五、加強督促檢查
25.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關系黨的形象,關系黨和人民事業成敗。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解決實際問題。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本細則,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涵蓋各級領導干部的更加具體、更便于操作的貫徹落實辦法,狠抓落實,確保抓出成效。
26.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本細則,每年年底對執行情況進行1次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分別報送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27.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要定期督促檢查,每年底通報執行情況,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匯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要建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執行本細則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審計部門每年要對各地區各部門會議活動等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審查。
28.人大、政協、軍隊、人民團體機關參照本細則執行。
29.本細則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負責解釋。
30.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有關規定,凡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第四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開會議,審議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
一、中央政治局全體同志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干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
二、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準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三、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四、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五、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于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六、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七、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八、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第五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干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準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于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第六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根據《中國共產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貫徹執行情況審計工作的通知》(市委發電〔2018〕X號)精神,我局黨組非常重視,對全系統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我調查。現將相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五年來,我們一直以加強黨風政風建設為焦點,著力防止四風問題的反彈。局黨委(組)始終堅持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關注重點領導、重點崗位、重要節點,深入開展黨的大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干學習教育、三促三糾專項行動、明確訪問監督年和改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等一系列活動,全面推進兩學一干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堅持常態化一是改善方法,大興調查之風。不斷創新思路,改善調查研究方法,健全完善調查研究制度,局領導班子成員每月進行市場調查,每人聯系家庭生產經營企業,每人聯系x戶貧困家庭。特別是今年以來,我們開展了正確的協助企業大規模訪問大規模調查活動,成立了x個大規模訪問大規模調查組,由局領導和主要業務科負責人帶領,深入x家生產經營企業訪問和深入調查,與企業人員進行座談交流,深入聽取企業意見建議,詳細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存在的問題,幫助企業尋找問題,分析原因,研究解決措施,正確協助促進產業發展。通過現場觀察、座談交流、征求意見建議,收集許可審查、日常監督、審查執法、監督檢查、服務發展等問題x個,征求意見建議x個,現場解決處理問題x個。對現場無法解決的x個問題和x個意見的建議,總結整理,制作了x個方面的x個問題清單和x個方面的x個意見建議清單,分別明確了解決措施、責任領導、責任科和完成期限,現在逐一跟蹤執行。二是改善文風會風,簡化會議文件。在會議風格方面,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委有關規定,控制會議活動的規模、時間、規格,減少會議活動的數量,提高會議活動的質量和效率,特別是提倡少會議、短會議、合并、不開放、與會議活動內容無關的人員不安排參加,形成新的會議風格。在簡化文件簡報方面,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已經規定的,不再發行文件,不發行的一切都不發行,可以合并文件的合并文件,嚴格控制文件簡報的數量和篇幅。起草公文,倡導短風,猛烈剎車長風,倡導短文,短語,開門見山,盡量用盡可能少的篇幅說明問題,深入說明。在新聞報道方面,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確定報道標準,強調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配置和成果、創新工作亮點、重大突發事件處理等報道,強調整體工作和重要導向和影響作用的會議活動的報道,有效提高了新聞報道的質量。三是嚴格公務接待,規范經費管理。認真貫徹《黨政機關嚴格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習近平總書記嚴格規范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審查接待范圍和接待標準,嚴格控制違規行為和浪費現象。嚴格執行公務經費管理相關規定和標準要求,加強財務計劃審查管理,嚴格管理人員經費和旅行、會議、文電等公共經費支出,對會議、干部培訓、課題調查等實施計劃管理,科學制定年度計劃,嚴格執行審查程序,公款禮品、公款飲食、公款旅游、亂發津貼等違法行為四是嚴格制度落實,規范生活待遇。嚴格遵守辦公室用房、公務出國、高消費娛樂、出入私人俱樂部等制度規定,不符合要求。常態化開展勤儉節約、反對浪費教育,全面啟用OA協同信息化辦公系統,倡導無紙化辦公,大力推進節約型機構建設,嚴格落實節紙、節水、節電等節能指標,鼓勵辦公設備耗材回收利用。切實規范公共汽車使用,在公共汽車改革前,實施車輛負責人負責、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和定點加油、修理、停車制度,嚴格公共汽車調配審查和假日入庫管理的公共汽車改革后,嚴格執行公共汽車使用管理規定,實行三級審查和出入申報管理制度,使用者申請、辦公室初審、分管領導審查、公共汽車平臺審查和提交發票申報和提交發票申報管理
五年來,我們一直以風格建設管理制度為焦點,著力健全完善長期管理機制。局黨委(集團)始終記住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始終緊張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弦,堅持問題導向,強調制度建設,健全完善長期機制,繼續釋放紀律執行嚴格、違反紀律執行嚴格、未來越嚴格的強烈信號,確保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扎根。另一方面,不斷完善常態化學習教育制度,不斷修訂完善黨委(集團)理論中心集團學習制度、黨員干部教育訓練制度、支部委員會工作責任和機構黨建各管理制度,制定局系統兩學一干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實施方案,積極探索建立健全常態化學習機制,不斷創新學習方法,黨員干部堅持建立信仰基礎,補充精神鈣,穩定思想,培養廣大黨員干部自覺學習、終身學習習習習習習慣。另一方面,不斷建立完善全覆蓋督導檢測制度,認真總結督導工作的良好做法、良好經驗,進一步建立完善組織督導、社會督導、群眾督導、輿情督導等方面的制度機制,建立完善黨委(組)統一領導、局辦統籌協調、各直屬單位和機關各科廣泛參與的督導工作體系,著力構建組織督導、社會督導、群眾督導、輿情督導四位一體的督導工作格局,形成全方位、立體式的督導工作體系。
二、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想法。
回顧五年來的工作實踐,我局黨委(組)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全系統風格建設持續良好,政治生態風格清新,為保障人民大眾飲食藥物安全提供了強有力的政治保障。但是,與新時代新形勢下的嚴格要求相比,與人民大眾的熱切期待相比,還有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個別領導干部思想認識尚未完全到位,缺乏抓住八項規定執行的冷酷和韌性,抓住制度執行時緊張的現象,始終堅持不懈的毅力和決心還不牢固。二是一些工作措施比較簡單籠統,缺乏可操作性強的制度和規定,一些制度建立時間長,不適應新時代的新形勢,沒有及時修訂。三是形式主義問題時發生,例如執行工作部署的復印、復印、上級文電復印的現象比較常見,實際執行力不足等。
下一步,我們將以本次審計指導為新起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堅定確立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認識,推進改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深入發展為抓手,堅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繼續深入推進兩學一干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不斷糾正四風,優化學風,改變作風,著力打造管理效率最高、服務水平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食品安全系統一是深化學習。組織黨員干部員工深化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學習理解,促進黨員領導干部率先執行,制定表率,堅決禁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和執行中打折、通融現象。二是完善制度。重視工作的具體化、規范化和制度化,針對會議文電、經費使用、車輛管理、檢測評價等管理事項,進一步完善相應的制度和標準規范,提高制度規定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加強監督。依托黨務、政務公開平臺,采取適當形式,對內、對外積極公開八項規定執行情況,通過投訴通報渠道,接受干部大眾監督評議,尋找壓力,加強動力。四是嚴格控制風險。以歲末、年初為重點時段,以元旦、春節為重要節點,不斷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加強公司訪問者管理,嚴格控制廉政風險,嚴格制定公款禮物、飲食和奢侈浪費等不正當風格,確保清廉的節日。五是認真調查。對違反八項規定和執行過程中過場現象嚴格調查,決不放松,致力于抑制和消除作風問題,深入推進全市食藥監系統作風建設深入發展,創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第七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根據《中共***委辦公室關于開展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督查工作的通知》(市委辦發電〔20-〕X號)精神,我局黨組高度重視,對全系統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情況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五年來,我們始終聚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著力落實“兩個堅決維護”。一是強化理論武裝,堅定理想信念。局黨委(組)一貫把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要任務,通過黨委(組)理論中心組學習、黨委(組)會前集中學習、時政理論專題講座、黨課輔導、黨員固定活動日、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及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屆、十九屆歷次中央全會精神,深入系統地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時的重要講話和“八個著力”指示精神,特別是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和省、市委的貫徹落實意見精神,持續強化理論武裝,補充精神之鈣,不斷增強黨員干部的政治素養,堅定理想信念,站穩政治立場,打牢遵規守紀的思想基礎。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累計組織黨委(組)理論中心組學習X次,舉辦時政理論專題講座X場次,開展黨課輔導X次、輔導黨員干部X余人次,各基層黨支部開展黨員固定活動日X場次、黨員干部集體學習X余次,赴紅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傳統教育X次X余人次。
積極參加市上組織各類干部培訓班,實現干部職工網絡教育培訓全覆蓋、且年均培訓學時不低80小時,縣處級領導干部年均參加“X講堂”不少于X次、“富民X講座”不少于X次、脫產培訓不少于X天。二是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執行《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和省市委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實施辦法精神,始終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踐行黨的根本宗旨,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頭腦清醒、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堅定執行“五個決不允許”,堅決反對“七個有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實加大領導干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監督檢查力度,旗幟鮮明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核心,自覺向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十八大以來黨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看齊,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動等方面,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時刻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三是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維護良好政治生態。
嚴格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凡屬“三重一大”事項,一律由局黨委(組)班子集體研究決策,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明確“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項目,研究重大事項實行“一把手”末尾表態。嚴格執行黨組決策程序和議事規則,重大事項全部在深入調研、充分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集體研究決定,嚴把重大項目實施、大額資金使用、重大事項風險評估等決策關口。堅持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局黨委(組)班子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報告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適時解決了一些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達到了解決問題、促進團結的目的。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將“三會一課”落實情況納入黨員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局黨委(組)班子成員帶頭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每年至少為基層黨員講一次黨課,各基層黨支部“三會一課”基本做到了常態化、規范化。四是強化意識形態管控,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有關要求,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及時召開黨委(組)會議,傳達學習上級文件及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局系統意識形態工作,制定印發了《關于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規定,明確了黨委(組)班子及成員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以廉政準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廉政警示名言為素材的制作廉政文化展板X塊,建立了機關廉政文化走廊。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網絡新媒體的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作用,堅持每年舉辦全市X投訴舉報宣傳日、食品安全宣傳周、藥品安全宣傳月等大型宣傳活動,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科普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農村和“X”大講堂活動,切實提高了主流意識形態的傳播力、引導力和影響力,聚集了食品藥品安全正能量,營造了良好輿論氛圍。
五年來,我們始終聚焦加強黨風政風建設,著力防范“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局黨委(組)一貫堅持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緊盯重點領城、重點崗位、重要節點,先后深入開展了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三促三糾”專項行動、“明查暗訪”督查年和“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等一系列活動,全面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堅持常態化開展明查暗訪,堅決整治“四風”頑疾,持續保持監督執紀高壓態勢,著力防范“四風”問題反彈回潮。一是改進方式方法,大興調研之風。不斷創新思路,改進調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調查研究制度,局領導班子成員每月下市場調研不少于天,每人聯系家生產經營企業,每人聯系幫扶X戶貧困戶。特別是今年以來,我們開展了精準幫扶企業大走訪大調研活動,成立X個大走訪大調研小組,由局領導和主要業務科室負責人帶隊,先后深入X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走訪和深度調研,與企業人員進行座談交流,深入聽取企業的意見建議,詳細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幫助企業查找問題、剖析原因,探討研究解決措施,精準幫扶促進產業發展。通過現場查看、座談交流、征求意見建議,共收集許可審批、日常監管、稽查執法、監督抽檢、服務發展等方面的問題X個、意見建議X條,現場解決處理問題X個。對現場無法解決的X個問題和X條意見建議,經匯總整理,建立了X個方面X條問題清單和X個方面X條意見建議清單,分別明確了解決措施、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和完成時限,目前正在逐條逐項進行跟蹤落實。二是改進文風會風,精簡會議文件。在會風方面,認真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有關規定,控制會議活動的規模、時間、規格,減少會議活動數量,提高會議活動質量和效率,尤其是倡導少開會、開短會,能合并的合并,能不開的不開,與會議活動內容無關的人員不安排參加,努力形成新會風。在精簡文件簡報方面,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已作出規定的,不再制發文件,可發可不發的一一律不發,能合并行文的合并行文,嚴格控制文件簡報數量和篇幅。起草公文,倡導短風,狠剎長風,提倡短文、短話,開門見山,直截了當,力求用盡可能少的篇幅把問題說清、說深、說透。
在新聞報道方面,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來確定報道標準,著重突出對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成就、創新工作亮點、重大突發事件處置等方面的報道,突出對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導向和影響作用的會議活動的報道,有效提升了新聞宣傳報道的質量。三是嚴格公務接待,規范經費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重要批示以及省、市的貫徹落實意見,嚴格規范公務接待管理,對接待范圍和接待標準從嚴審批、從嚴控制,堅決杜絕違規行為和浪費現象。嚴格執行公務經費管理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加強財務計劃審批管理,嚴控人員經費及差旅、會議、文電等公用經費支出,對會議、干部培訓、課題調研等實行計劃管理,科學制定年度計劃,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從未發生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濫發津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四是嚴格制度落實,規范生活待遇。嚴格遵守辦公用房、因公出國、高消費娛樂、出入私人會所等方面制度規定,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常態化開展勤儉節約、反對浪費教育,全面啟用OA協同信息化辦公系統,倡導無紙化辦公,大力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嚴格落實節紙、節水、節電等節能指標,鼓勵辦公設備耗材循環利用。切實規范公車使用,公務用車改革前,實行車輛專人負責、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和定點加油、維修、停放制度,嚴格公務用車調配審批和節假日入庫封存管理;公務用車改革后,嚴格執行公車使用管理規定,實行三級審核和出入報備管理制度,既使用人申請、辦公室初審、分管領導審核、公車平臺審批和出車簽單報備及交車回單報備管理。
五年來,我們始終聚焦從嚴治黨責任落實,著力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局黨委(組)一貫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部署要求,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突出改革創新,健全制度機制,規范權力運行,整治突出問題,不斷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一是實施清單管理,逐級靠實責任。局黨委(組)自覺擔當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建立主體責任清單制度,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擰緊管黨治黨的螺絲,著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管黨治黨寬松軟等突出問題。每年堅持與各直屬單位、機關各科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責任,做到了責任到位、任務到人,將工作責任落實到了具體人身上。深入開展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專項整治,嚴格落實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定期體檢制度,主動對標對表自查,建立《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問題清單》,明確重點問題、整改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人,狠抓落實,取得了明顯效果。二是強化警示教育,層層傳導壓力。黨委(組)書記嚴格履行第一責任責任,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常管常嚴。黨委(組)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按照“七必須七同步”要求,抓緊抓實分管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做到了紀律嚴明、政令暢通。堅持經常性開展“以案釋紀明紀、嚴守紀律規矩”警示教育活動,以X、X、X和省市對脫貧攻堅中不擔當不作為、重點項目推進遲緩等問題的處理通報為案例,用身邊的人和事以及鮮活的違法違紀案例警醒教育廣大黨員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讓其受警醒、受教育、受觸動,持續強化壓力傳導,層層靠實工作責任,切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在局系統落地生根。三是強化督導檢查,落實跟蹤問效。持續強化執紀約束,緊緊圍繞反腐倡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持續開展監管執法、行政審批、政府采購、財政資金使用等領域的督導檢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逐項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跟蹤抓好整改落實,督促各單位各科室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個環節,時時刻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實處。
五年來,我們始終聚焦作風建設管理制度,著力健全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局黨委(組)始終牢記“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始終繃緊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這根弦,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制度建設,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持續釋放執紀必嚴、違紀必究、越往后越嚴的強烈信號,確保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落地生根。一方面,持續健全完善常態化學習教育制度,不斷修訂完善黨委(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黨員干部教育培訓制度、支部委員會工作職責和機關黨建各項管理制度,制定印發了《局系統“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實施方案》,積極探索建立健全常態化學習機制,不斷創新學習方式方法,引導黨員干部堅持不懈筑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把穩思想之舵,培養廣大黨員干部自覺學習、終身學習的習慣。另一方面,不斷建立完善全覆蓋督導檢查制度,認真總結監督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進一步建立完善組織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方面的制度機制,建立完善黨委(組)統一領導、局辦公室統籌協調、各直屬單位和機關各科室廣泛參與的監督工作體系,著力構建組織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四位”一體的監督工作格局,形成全方位、立體式的監督機制。
二、存在的問題及今后的思路
回顧五年來的工作實踐,我局黨委(組)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全系統作風建設持續向好,政治生態風清氣正,為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但與新時代新形勢下的嚴格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相比,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個別領導干部的思想認識還沒有完全到位,缺乏抓好“八項規定”落實的狠勁和韌勁,存在抓制度落實時松時緊的現象,一以貫之、常抓不懈毅力和決心還不夠堅定。二是有些工作措施較為簡單籠統,缺乏可操作性較強的制度和規定,有的制度建立時間較長,與新時代新形勢不相適應,尚未及時重新修訂。三是形式主義問題時有發生,如落實工作部署照搬、照抄、照轉上級文電的現象比較常見,結合實際抓落實的力度還不夠大等等。
下一步,我們將以本次督查指導為新起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牢固樹立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永遠在路上的政治認識,以推進“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向縱深發展為抓手,持之以恒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續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弛而不息糾正“四風”、優化學風、轉變作風,著力打造“管理效率最高、服務水平最優、行政成本最低”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為促進全市X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障。一是深化學習。組織黨員干部職工深化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學習領會,督促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執行,做好表率,堅決禁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和執行中打折扣、搞變通的現象。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體化、規范化和制度化,針對會議文電、經費使用、車輛管理、檢查考核等管理事項,進一步健全完善相應制度和標準規范,提高制度規定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強化監督。依托黨務、政務公開平臺,采取適當形式,對內、對外主動公開“八項規定”落實情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評議,自尋壓力,增強動力。四是嚴控風險。以歲末、年初為重點時段,以元旦、春節為重要節點,持續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強化單位訪客管理,嚴防嚴控廉政風險,狠剎公款送禮、吃喝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確保清廉過節。五是嚴肅查處。對違反“八項規定”和在執行過程中“走過場”現象從嚴從快查處,絕不姑息遷就,著力遏制和戒除作風問題,持續深入推動全市食藥監系統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第八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各科室、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強作風建設,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和麗水市氣象局有關規定,結合松陽縣氣象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改進調查研究
1.注重實際效果。局領導調研要明確調研主題,實事求是,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在調研地點上,要多到氣象災害危害嚴重、群眾對氣象需求高的地方去調研解決問題。在調研方式上,要力求準確、全面、切實深入基層一線,全面了解情況獲得第一手資料,防止調研工作走形式、走過場。
2.減少陪同人員。局領導調研要最大限度減少隨行和陪同人員,無直接工作任務人員一律不到現場。
3.簡化接待工作。上級部門領導前來調研時,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含電子形式),不擺放花草,不安排超規格住宿,不贈送各類紀念品或土特產,不安排宴請,工作餐提倡在單位食堂或農家樂就餐,嚴格執行接待用餐標準,不上煙、酒和高檔菜肴。同城一般不安排接待用餐。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勝古跡、風景區參觀考察。要輕車簡從,盡量安排集體乘車,減少隨行車輛,不得擾民和影響業務工作開展。
4.抓好統籌落實。局領導每年要圍繞局班子重大決策部署和年度重點工作開展調查研究。要帶頭深入基層接訪,認真解決好事關群眾切身利益、氣象防災減災的“關鍵小事”。對于發現的問題和缺點,要明確指出并要求整改,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和建議,并抓好調研成果的落實和應用。
二、精簡會議活動
5.減少會議活動。嚴格清理、切實減少會議活動,能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并的會議堅決合并,參會人員相同或交叉且時間相近的多個會議應套開或銜接召開。嚴格控制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及各類論壇等活動的舉辦,未經局班子批準,局領導不出席各地舉辦的上述活動。
6.控制會議活動規模和會期。嚴格按照會議管理有關規定控制會議類型、規模、會期和工作人員數量。無外地代表且會議規模能夠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安排的會議原則上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召開,不安排住宿。要堅持開短會、講短話、求實效,力戒空話、套話。
7.提高會議活動效率和質量。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改進會議形式,提高會議效率。需要安排討論的會議,要精心設置議題,充分安排討論時間,討論發言要緊扣主題、簡明扼要,多提建設性意見和建議,不要搞成工作匯報。
8.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會議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會議活動現場布置要簡樸,工作會議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各類會議不發放洗漱用品,會議住房不擺放鮮花、水果。在會議舉辦地有住房的與會人員不安排住宿。嚴禁提高會議用餐、住宿標準,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到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
三、精簡文件簡報
9.減少各類文件簡報數量。加強對局班子和局發文的統籌,從嚴控制發文數量和發文規格;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法律法規、上級文件已有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制發文件。嚴格按程序報文,杜絕多頭報文。
10.提高文件簡報的質量和時效。嚴格規范文件和簡報資料的報送程序和格式,加強綜合協調和審核把關,完善前置審核機制,切實做到優質高效。弘揚“短實新”的優良文風,文件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簡明實用,主題突出。嚴格控制篇幅,各類普發性文件的字數一般不超過3000字;請示一般不超過1000字。加快推進部門政務信息化建設,積極推廣電子公文和二維條碼應用,逐步實現文件和簡報資料網絡傳輸和網上辦理,減少紙質文件和簡報資料,降低運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11.嚴格文稿發表。局領導代表本局發表文章,須報局班子批準。嚴格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原則,明確由組稿單位按程序報審并把關負責。
四、規范出訪活動
12.務實合理安排出訪。對于上級單位組團的因公出國(境),若須參加,則按流程及時向麗水市氣象局、松陽縣委縣政府報批,外出時要嚴守外事紀律,規范經費開支。個人接受國(境)外授予的學位、勛章及榮譽稱號等,須事先按程序報批。
五、改進新聞報道
13.加強新聞報道統籌協調。要加強和規范面向社會媒體和新媒體氣象工作的宣傳,嚴格新聞發言人制度,涉及重大新聞報道按照重大稿件審批相關規定執行。局領導出席的時政活動一般不在新媒體報道,如確需報道,要從嚴從簡,控制數量、字數、時長和推送頻率。接受境外媒體采訪,應事先報市局黨組批準。局辦公室要統籌協調新聞報道工作和日常管理。
六、厲行勤儉節約
14.嚴格執行有關待遇規定。局領導要嚴格執行辦公用房、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規定。按規定的時間等要求安排休假,實行嚴格報批制度。嚴格按照車改使用車輛的相關規定。從領導職務上退下來后,要按規定及時騰退辦公用房等。規范并嚴格執行異地交流干部在住房、探親、休假等方面的規定。
15.強化預算管理。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有效節約水、電、通信、網絡等費用開支。嚴格執行會議、公務接待、公務出差等財務報銷有關標準和規定,未經事項審批的,經費一律不予報銷。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經費預算和資產配置標準,合理確定采購需求,不得超標準采購,不得違反規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品牌、型號、產地。
16.帶頭樹立良好家風。局領導要嚴格執行廉潔自律準則,廉潔齊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要求他們謹言慎行、本分做人。不得大操大辦、變相操辦婚喪嫁娶事宜,不得借機收受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或支付憑證等。
七、加強督促檢查
17.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局班子和領導干部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頭反對特權、不搞特權,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解決實際問題。
18.局班子帶頭執行。局班子帶頭執行上級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關規定和本實施辦法,主動接受各方監督,將學習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作為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逐條對照,查擺問題,分析根源,提出可行有效的整改措施。
19.本實施辦法由松陽縣氣象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20.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制定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松陽縣委、縣政府有規定但本辦法未明確的,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規定執行。
第九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一、改進調查研究
1.注重實際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員(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層調研要緊緊圍調研主題,實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內容,為領導同志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創造條件,既要到工作開展好的地方去總結經驗,更要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矛盾尖銳的地方去調研解決問題。在考察點上,要使領導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動,力求準確、全面、深入了解情況,防止調研工作走形式、走過場。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結合分管工作聽取省(自治區、直轄市)工作匯報,一般不召開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工作匯報會和由省級幾個領導班子成員參加的會議。各考察點現場要真實,不能為迎接考察裝修布置,更不能弄虛作假。匯報工作時要講真話、報實情。
2.減少陪同人員。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調研,陪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不超過5人,省(自治區、直轄市)陪同的負責同志不超過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到地方考察調研時,陪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不超過2人,省(自治區、直轄市)由1位負責同志陪同,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負責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員到地方考察調研,不搞層層多人陪同,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只安排1位負責同志陪同;考察企事業單位和條條管理部門時,其在異地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的負責同志不到現場陪同。
3.簡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員在地方考察調研期間,不張貼懸掛橫幅標語,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組織專場文藝表演,不安排超規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見合影,不贈送各類紀念品或土特產,不安排宴請,不上高檔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節儉。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員到名勝古跡、風景區參觀。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時根據工作需要可由空軍安排飛機,也可乘坐民航飛機;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乘坐空軍飛機,須經中央辦公廳報中央批準。
4.改進警衛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員的警衛工作,要堅持有利于聯系群眾的原則,實行內緊外松的警衛方式,減少擾民。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行時要減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員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勝古跡、風景區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園、封路。在公務活動現場,要合理安排警力,盡可能縮小警戒控制范圍,不清場閉館,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警衛部門要根據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要求,進一步修改完善有關安全警衛工作的具體規定,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部署組織警衛工作,不得違反規定擴大警衛范圍、提高警衛規格。
二、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
5.減少會議活動。各地區各部門要本著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清理、切實減少各類會議活動,能不開的堅決不開,可以合并的堅決合并。各部門召開本系統全國性會議,每年不超過1次。未經中央批準,不在地方任職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等,在地方任職的中央政治局委員出席上述活動也要從嚴掌握。要嚴格會議活動審批程序,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召開的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統籌安排。中央各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公室、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召開的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要活動,須經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審核后報批,涉外會議和重要活動還須送中央外辦、外交部審核。
6.控制會議活動規模和時間。嚴格控制各類會議活動規模,減少參加人員。各部門召開的全國性會議,只安排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的部門參加,人數不超過300人,時間不超過2天,不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議。要堅持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各類會議活動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員接見會議代表并合影。
7.提高會議活動效率和質量。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改進會議形式,提高會議效率。全國性會議可視情采用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在不涉密且技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的會議可直接開到基層。電視電話會議的主會場和分會場都要控制規模、簡化形式,不請外地同志到主會場參會,各地分會場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簡節約。需要安排討論的會議,要精心設置議題,充分安排討論時間,提高討論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員會見外賓的形式、地點可靈活安排,注重實效。
8.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經費。各地區各部門舉辦會議活動,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禁提高會議用餐、住宿標準,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會議活動現場布置要簡樸,工作會議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
9.減少各類文件簡報。凡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已作出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制發文件。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由部門發文或部門聯合發文能夠解決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國務院(含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或印發。未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議事協調機構不得向地方黨委和政府發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黨委和政府報文。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程序報文,不得多頭報文。各部門報送黨中央、國務院的簡報原則上只保留1種。各部門內設機構和下屬單位的簡報,一律不報送黨中央、國務院。
10.提高文件簡報的質量和時效。各地區各部門應嚴格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的有關要求,對文件和簡報資料的報送程序和格式進行規范,加強綜合協調和審核把關,切實提高運轉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嚴格控制篇幅;簡報要重點反映重要動態、經驗、問題和工作建議等內容,減少一般性工作情況匯報。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快推進機關信息化建設,積極推廣電子公文和二維條碼應用,逐步實現文件和簡報資料網絡傳輸和網上辦理,減少紙質文件和簡報資料,降低運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規范出訪活動
11.合理安排出訪。圍繞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訪總體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員每人每年出訪不超過1次,時間不超過10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訪不超過4個國家(包括經停國家),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每次出訪不超過3個國家(包括經停國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訪安排不超過2人;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務院總理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出訪,原則上不安排同期出訪。出席全球性或地區性會議、雙邊和多邊機制活動、外國執政黨重要會議以及特殊情況需要出訪的,另行報批。
12.控制隨行人員。嚴格根據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員和工作人員,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務院總理出訪,陪同人員(不含領導同志配偶和我駐往訪國大使夫婦,下同)不超過6人,工作人員總數原則上不超過5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訪,陪同人員不超過5人,工作人員不超過4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陪同人員不超過4人,工作人員不超過16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區性會議、雙邊機制性會晤活動,陪同人員根據實際需要經中央外辦或外交部報中央批準。
13.規范乘機安排。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務院總理出訪乘坐專機,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訪根據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機或班機,如需乘坐民航包機,須經中央外辦報中央批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乘坐民航班機,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機。中央政治局委員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機、企業包機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
14.簡化機場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訪抵離京時,可安排出訪主辦部門、中國民航局各1位負責同志到機場迎送,其他部門不安排負責同志前往迎送;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抵離京時,不安排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前往機場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各有關駐外使領館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和留學生代表到機場迎送。駐外使領館和其他駐外機構一律不得向代表團贈送禮品,外方所贈禮品應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5.加強統籌協調。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由中央外辦商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年度出訪計劃每年1月底前報中央批準,當年年中進行1次綜合協調。年度出訪計劃和年中協調安排經中央批準后,有關單位原則上不再臨時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
四、改進新聞報道
16.簡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席會議活動新聞報道。要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出席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不作報道。要按照精簡務實、注重效果的原則,進一步壓縮數量、字數和時長,有的可刊播簡短消息,有的只報標題新聞。中央政治局委員新聞報道中的職務稱謂根據會議活動主題內容確定,不必報道擔任的全部職務。要遵循新聞傳播規律,進一步優化中央政治局委員會議活動報道內容和結構,調整播發順序,除涉及重大會議活動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報刊、電視的頭條新聞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會新聞,增強傳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義和重大影響的會議活動外,一般情況下不安排廣播電視直播。除中共中央總書記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席會議活動,中央電視臺報道時不出同期聲。
17.精簡全國性會議活動新聞報道。經中央批準舉辦的全國性會議活動,除中共中央總書記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過1000字,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播出時間不超過2分鐘;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席的,文字稿不超過500字,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不作報道,晚間新聞播出時間不超過1分鐘,未經中央批準的不作報道。中央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公室召開的會議,原則上不作報道;特殊情況需作報道的,須報中央批準,字數和時長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18.規范中央政治局委員考察調研活動新聞報道。考察調研活動新聞報道要多反映群眾關心的實質性內容,更好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除中共中央總書記外,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調研時,隨行中央媒體記者一般不超過5人,其中包括2名攝像記者、1名編輯、1名攝影記者和1名文字記者,地方媒體一般不派記者參加;中央媒體報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調研活動,新華社發文字信息通稿不超過1000字,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播出時間不超過3分鐘,不刊發側記、特寫、綜述等。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的考察調研活動如需公開報道,新華社發文字消息通稿不超過800字,可安排在中央電視臺晚間新聞播出,時間不超過1分鐘。
19.簡化治喪活動新聞報道。擔任“四副兩高”以上領導職務的領導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員出席遺體送別活動的,新華社消息稿中只列名報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職務的同志名單,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不再列名。中共中央總書記出席可配發慰問親屬的照片,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一般不配發照片。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職務的同志送別畫面,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畫面。省部級領導干部及社會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員出席遺體送別活動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慰問的,中央電視臺不報道,新華社消息稿中不列名報道中央政治局委員名單。
20.簡化誕辰紀念活動新聞報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職務的已故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誕辰紀念活動,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講話的,文字稿不超過1000字,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播出時間不超過2分鐘,講話全文另發,人民日報摘發座談會發言;中共中央總書記出席的紀念活動,可適當放寬有關標準。曾任其他領導職務的已故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誕辰紀念活動,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中央有關領導同志出席并講話的,文字稿不超過300字,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播出時間不超過1分鐘,講話全文另發,人民日報不摘發座談會發言。
21.優化中央政治局委員外事活動新聞報道。提高外事報道針對性,增加信息量,減少一般性報道。中央政治局委員同日會見多批外賓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員同日分別會見同一批外賓,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晚間新聞發一條綜合消息,不單獨報道每場會見。除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務院總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每個國家綜合報道1次,新聞消息稿不超過1200字,電視新聞時間不超過3分鐘。除中共中央總書記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不發側記、特寫、綜述等其他形式報道;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出訪期間會見外國元首、政府首腦等活動可作報道,新聞消息稿不超過500字,不配發照片,可安排在中央電視臺晚間新聞中播出,時間不超過1分鐘,出訪的其他活動一般不作報道。出訪活動新聞報道的報紙截稿時間為凌晨1時,新聞聯播截稿時間為19時20分,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員的外事活動,可在次日安排報道。
22.規范重大專項工作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委員受中央委托到地方指導特大搶險救災、處理重大安全事故、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等重大專項工作,在應急階段,文字稿不超過1000字,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播出時間不超過2分鐘;上述專項工作轉入常態后,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一般只綜合報道工作進展情況,不單獨報道中央政治局委員參加活動或講話,改由晚間新聞節目報道,文字稿不超過500字,晚間新聞播出時間不超過1分鐘。
23.規范其他新聞報道。經中央批準,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從中央政治局常委職務上退下來的同志出版著作等作品,由新華社播發簡短出版消息,字數不超過200字,中央電視臺不作報道。除經中央批準的重大展覽和文藝演出活動外,中央政治局委員參觀展覽、觀看一般性文藝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藝活動,一律不作報道。中央政治局委員給部門、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報道。
24.加強新聞報道統籌協調。探索運用網絡等新手段加強中央主要領導同志與群眾的直接聯系。充分發揮中央職能部門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新聞報道工作由中央宣傳部負責統籌協調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導中央新聞媒體落實有關規定。涉及中央重大會議活動的新聞報道工作,中央宣傳部商中央辦公廳統籌安排。領導同志處不直接向新聞單位就報道字數、時長、版面、畫面等提出要求,有關要求可按中央規定,由中央宣傳部向新聞單位提出或由新聞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從中央政治局常委職務上退下來、仍擔任國家機構主要負責人的領導同志,新聞報道工作仍按原標準執行;如有特殊情況,由中央宣傳部研究解決。
五、加強督促檢查
25.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關系黨的形象,關系黨和人民事業成敗。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解決實際問題。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本細則,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涵蓋各級領導干部的更加具體、更便于操作的貫徹落實辦法,狠抓落實,確保抓出成效。
26.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本細則,每年年底對執行情況進行1次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分別報送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27.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要定期督促檢查,每年底通報執行情況,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匯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要建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執行本細則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審計部門每年要對各地區各部門會議活動等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審查。
28.人大、政協、軍隊、人民團體機關參照本細則執行。
29.本細則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負責解釋。
30.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有關規定,凡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第十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第一章調查研究
第一條到基層調研要緊緊圍繞調研主題,實事求是安排考察內容,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多到條件艱苦、情況復雜、矛盾突出、群眾需要的地方,采取座談、走訪、蹲點等方式,客觀、準確、全面深入了解實情,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科學總結經驗,發現和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注重實際效果。
黨組書記、局長調研時,所到的縣、區煤炭工業局黨組織書記、局長可全程陪同。其他黨組成員調研時,可安排1位負責人陪同。
第二條在基層考察調研期間,接待單位不組織迎送活動,不張帖懸掛標語橫幅;接待單位不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安排到名勝古跡、風景區參觀;不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第三條接待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有關規定,不超標準安排接待。接待用餐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內公務接待規定執行,原則上由接待單位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數較少或者不具備自助餐條件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不上高檔菜肴,不過分追求地方特色,不從外面調派廚師或者調配菜肴,菜肴品種和數量安排適當,避免浪費。不上煙酒。嚴格控制陪餐人數。
第四條改進調查研究。要建立調查研究制度,涉及到煤炭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問題由局辦公室統籌安排,涉及到專項領域的重要問題按照分工進行安排。到基層調研,既要聽取基層領導班子介紹情況,更要深入企業、隊組和職工生活社區,聽取基層黨員干部和員工的意見建議,全面了解情況,發現問題,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調研后要撰寫有實質性內容的調研報告,報黨組主要領導審定后分頭督辦落實。對于條件艱苦、困難較大和群眾意見較多的單位,要建立基層聯系點制度,定期深入聯系點剖析問題,解決矛盾,幫促工作,切實幫助基層單位和員工解決實際困難,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第五條提倡現場辦公。對于陽泉地方煤炭生產經營、技術改造、工程建設、安全環保、穩定工作中需要綜合協調解決的重大問題,要盡量通過現場辦公或安全例會的方式解決,減少基層企業單位人員到局機關協商頻次。現場辦公要準備充分,突出解決問題,注重實際效果。改進檢查工作。凡是可以通過報表統計完成的檢查,不派人到現場檢查。建立局機關部門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減少多頭索要信息數據。局辦公室要綜合機關科室、局屬單位組織的檢查,加強計劃管理,盡量合并進行、統籌安排,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到基層單位開展檢查活動,堅決杜絕多頭、重復、交叉等無序檢查的現象。到基層檢查工作要本著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促進工作的目的,扎實有效開展,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第二章會議活動
第六條本著精簡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控制以市煤炭工業局名義召開的全市煤炭系統會議和舉辦的重大活動。確需臨時安排召開的全市煤炭系統重要會議和活動,時間相近和內容相同的會議應當合并召開,參會人員相同或者交叉的多個會議應當盡可能套開或者連續召開。市煤炭工業局召開的年度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第七條堅持開短會、開有效的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講短話、講管用的話,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改進會議形式,提高會議效率。內部會議要簡化領導職務稱謂,不作人員介紹,不用“尊敬的”、“重要講話”等表述。
第八條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經費,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禁以任何形式發放紀念品。舉辦會議活動要嚴格執行局有關規定,提前據實提出經費預算報批。不得到無接待能力的基層單位舉辦會議,嚴禁在風景名勝區開會。會場要控制規模、簡化形式,因地制宜、精簡節約;現場布置要簡樸,不擺花草、不設茶歇、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會議代表合影,不統一發放文具用品。
第九條嚴格控制各類活動。以局名義舉行的重大活動,由局辦公室統籌安排。各科室和單位舉辦的重要活動,須經局辦公室審核后報批。除國家明確要求和局統一安排外,原則上不舉辦、不參加各類紀念、慶典、奠基、剪彩等活動,不舉辦、不參加需要交費或贊助的各類成果發布、評獎或論壇活動。局屬單位確需舉辦的活動,局領導一般不出席,不掛名、不題詞題名,不以個人名義發賀電、賀信。確有必要的,須經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黨組主要領導批準。
第三章文件簡報
第十條減少各類文件簡報,嚴格控制發文總量。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凡局規章制度已作明確規定或現行文件規定仍然適用的,不再重復發文。減少多頭轉發文,禁止一項工作多頭或層層發文,防止超規格、超范圍和超字數發文。現有簡報能合并的盡量合并,一般性會議一律不發簡報。各科室或單位專業性簡報原則上不超過1種,只呈報黨組主管領導及相關部門。
第十一條市煤炭工業局工作信息原則上不得直接報送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個人,須按照規定報送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由其根據內容送有關領導同志參閱。要加強文件簡報各環節管理,嚴格文稿和簽報審核,規范文件簡報格式和報送程序,切實提高運轉效率。文件要突出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內容精煉、文字簡潔。局屬單位上報的請示類文件,要精簡務實、直奔主題,原則上不超過1500字,報送局辦公室,不得直接呈報黨組領導。對局屬單位上報的請示類文件必須在1周之內給予答復,需要黨組領導審批的文件要在3日之內簽批。要大力推進無紙化辦公,各類簡報一律在線報送。
第四章因公臨時出國(境)
第十二條嚴格根據工作需要制定黨組成員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和預算管理。一般性考察的參訪活動,原則上不組織、不參加,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國(境)任務,要有詳細的日程安排和具體內容,處理完公務后要及時回國,確需參加的報黨組主要領導批準。
第五章新聞報道
第十三條簡化局領導出席會議活動新聞報道。要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實際效果決定是否報道。出席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不作報道。要按照精簡務實、注重效果的原則,進一步壓縮數量、字數和時長。局主要領導出席的會議,文字稿不超過800字,電視新聞不超過2分鐘;其他領導出席的會議,文字稿不超過500字,電視新聞不超過1分鐘。新聞報道中的領導職務稱謂根據會議活動主題內容確定,不必報道擔任的全部職務。除涉及重大會議活動和重大事件外,黨組領導會議活動一般可安排在報紙、電視的頭條新聞之后,以突出基層一線新聞,增強傳播效果。除局主要領導外,其他領導出席會議活動,電視新聞報道時不出同期聲。
第十四條規范局會議活動新聞報道。局工作會議等具有全局性重大意義的會議,對陽泉地方煤炭改革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活動等,要進行及時、準確、充分報道。對局領導參加的其他會議活動,確實需要報道的,由辦公室協調通知。除局主要領導外,其他領導考察調研,不安排隨行記者。對報紙和電視新聞沒有報道的內容,新聞網和手機報可根據新聞價值確定是否報道。
第六章公務接待
第十五條接待到我局開展公務活動的上級機關和其他省、市的領導同志和有關公務團組,原則上按照自助餐,就餐人數較少或者不具備自助餐條件的地方可以安排用桌餐。根據工作需要,可安排1次工作餐,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上煙酒,不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嚴格控制我局工作人員用餐標準和范圍。
報銷必須有公函、審批表、清單及菜單才能入賬。安排自助餐的,可以不用菜單。
第七章工作生活保障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領導干部住房有關規定。購買房改住房(包括購買公有住房和參加集資建房)超過一套的,要按有關規定及時清退。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配置使用一處辦公用房,并按規定的使用面積使用辦公用房。
第十八條按照干部醫療保健規定在陽泉市規定醫院就診,享受醫療保健服務,進行年度體檢。如因病情需要赴市外就診,由市保健辦協調安排市外就診事宜。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國家工資政策規定。工作調動后,應當在1個月內將工資關系轉入現工作單位。
第二十條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合理安排時間休假,外出休假應當按照要求提前報告。離家休假的,交通、食宿等費用由個人自理。
第八章廉潔自律
第二十一條妥善處理婚喪喜慶等事宜,一般不操辦除婚喪以外的滿月、百日、生日、入學、參軍、履新、喬遷新居等喜慶事宜。操辦婚喪事宜應當文明、節儉、廉潔、從嚴控制規模,不邀請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存在利害關系的人員參加,不違反規定收受禮金、禮品,并按規定向紀檢監察部門報告,將相關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和年度述職述廉的內容,自覺接受監督。
第二十二條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講修養、講道德、講誠信、講廉恥,培養積極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覺凈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接受或者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違規出入私人會所。
第二十三條帶頭執行廉潔自律準則,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不得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為家屬親友謀求特殊照顧,嚴禁家屬親友插手職權范圍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以廉潔家風涵養清正黨風政風。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局屬單位或服務對象報銷各種費用,嚴禁內部以任何名義贈送和收受各類紀念品、土特產、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等,如有發現嚴肅處理。在外事活動和出國(境)期間收到外方贈送的禮品,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堅持從嚴治黨,切實改進局黨組和機關工作作風。局黨組成員和各級黨員干部要作好表率,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幫助基層和群眾解決實際問題。要進一步轉變總部職能,從體制機制上促進作風轉變,增強為企業服務的意識,切實為基層解難事、辦實事。
第二十六條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本實施細則,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本部門管用、長效的具體落實意見和辦法,狠抓落實,切實抓出成效。每年年底前要對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送局辦公室。要將貫徹落實情況作為各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剖析,切實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七條局辦公室要定期督促檢查,每年1月份通報上年度執行情況并向黨組匯報。對違反規定的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建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局黨組要把監督執行本實施細則作為改進作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局財務部門每年要對局屬各單位接待活動等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審查。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制度規定凡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并對相關制度規定進行修訂。
第十一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根據《關于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執行情況開展督促檢查的通知》要求,我鎮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
領導干部能夠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能夠自覺抵制高消費娛樂,不出入私人會所,嚴格執行外出報備和保持通訊聯絡暢通等有關要求。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有關工作,明確鎮黨委、基層黨支部、機關各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明確班子成員分工,形成了“黨委書記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班子成員齊抓共管、紀委監督協調”的工作機制。同時,充分利用黨委擴大會、理論中心組學習、鎮村干部例會等載體,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十條實施辦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及濱州市、**市委相關規定,從思想上筑起全體鎮村干部拒腐防變、潔身自好的牢固防線。在深入基層調研方面,結合“駐村蹲點月”活動開展了集中調研,日常調研未制定專門方案或日程安排,部分領導干部未做調研工作筆記,個別領導干部未及時形成調研報告。在領導干部公開接訪方面,能夠嚴格落實信訪“領導包案”制度,制定了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值班表,但存在部分領導干部未及時填寫《領導干部接訪登記表》問題。
二、深化作風建設,厲行勤儉節約
在辦公用房方面,嚴格執行《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及《山東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辦公用房采用合署辦公,人均面積6.5㎡,不存在未按規定超標配備辦公用房及借用租用辦公用房等情況。在公務接待方面,能夠嚴格執行憑函接待規定,無公函的公務活動一律不接待,配菜為家常菜,不上高檔菜肴和煙酒;到鎮以外執行公務活動一律帶公函,有關公務費用全部使用公務卡結算,因公外出等嚴格按照規定報批審核,但存在有時對陪餐人數把控不嚴的問題。同時,全體機關干部簽訂《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餐飲浪費承諾書》,在鎮機關食堂安裝攝像頭3個,不定期對機關干部就餐情況進行檢查,對浪費者通報批評。在公務用車方面,目前,我鎮配有公車4輛,實物保障用車、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各2輛;因工作需要,購買第三方服務車輛5輛,村建辦、安監環保、水利站、城管環衛所、土地增減掛鉤辦公室各1輛。所有車輛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調配管理,節假日時,鑰匙交黨政辦統一保管,車輛出行、加油、維修等均登記在冊,但存在派車單等記錄填寫不規范現象。在精簡會議、嚴控辦公支出方面,召開重大會議時,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審批,會議費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開支,及時用規范的報銷憑證一會一結算;充分利用政務協同辦公系統、釘釘等載體,盡可能實現公文、通知、簡報無紙化;辦公提倡雙面用紙,復印、油印均填寫用紙登記表,超過1000張由黨委副書記簽字審批;辦公物資由辦公室統一采購,部門領用登記在冊。
三、嚴格財務管理,維護民生權益
嚴格財務管理,不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培訓,嚴格完善規范會計憑證,大額公款購物要求附帶商品明細,不存在疑似變相購買禮品和購物卡及“小金庫”等問題,嚴格執行公務卡報銷管理有關規定,不存在違規公款購買高檔煙酒等問題,不存在自行新設津貼補貼項目、提高津貼補貼標準、擴大津貼補貼發放范圍等問題,不存在擅自發放獎金、福利、有價證券、實物等情況。經自查,在報銷機關干部差旅費時,存在將差旅費劃分到會議補貼類別問題。今年4月份對**個村進行了村級審計,通過審計主要發現以下問題:①固定資產存在賬實不符現象;②在建工程未結轉固定資產問題;③民主決策、程序不規范問題。針對以上審計發現的問題,下一步將認真梳理各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存在問題進行系統地分析研判,進一步提升**鎮農村“三資”管理使用、惠農資金落實、建設項目管控等工作要求,規范各部門出臺的村級有關規章制度。
四、強化制度落實,嚴格執紀監督
緊盯“四風”新形式、新動向,持續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四風”問題,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態環境。嚴格按照“越往后越嚴”的要求,對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違規購買公車、收受禮品禮金、亂發津貼補貼等頂風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經自查,在“四風”方面,仍存在個別領導干部工作作風不夠踏實問題,比如碰到無理糾纏的村民,有時發脾氣、講官話;仍存在個別機關干部“顧面子、講人情”的問題,比如個別同志不愿當面提出批評也聽不進別人對自己的批評。今年以來,鎮紀委收到問題線索15件,其中信訪舉報8件,巡察移交4件,司法移交3件,已經處理完畢12件,正在處理3件,立案2起。利用第一種形態組織處理11人,黨紀處分4人;監督檢查問題7個,基層一線調研4次,主動約談15人,批評教育4人,提醒談話6人,責令檢查1人。
下一步,我鎮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落地落細,在單位上下營造積極向上、公平正義、廉潔高效的機關環境,為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良好氛圍。
第十二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根據x辦字﹝20xx﹞76號文件精神,近五年來工信局在縣委、縣紀委的堅強領導下,按照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深化標本兼治,持之以恒正風肅紀,以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扎實推進“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為重點,狠抓責任落實,整體部署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現將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情況自查如下:
一、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局班子嚴格按照“黨組負集體領導責任、主要負責人負*責任、班子其他成員在各自職責分工范圍內負領導責任”的責任體系,切實履行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一把手”*責任人的職責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和督辦;五年來,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13次,傳導工作壓力,層層推進工作責任落實;強化黨內**監督,通過召開系統內基層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大會、組織生活會,落實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嚴格黨內**生活,強化黨內監督,持續加大宣教、監督、執紀、約談、問責力度,促進紀律作風持續好轉。
(二)夯實工作責任。每年初,我局召開專題會議,制定了《工信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工信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工方案》,并認真履行好《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細則》的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斷完善、落實責任追究及考核。
二、依托活動,進一步推動作風建設
(一)周密安排部署。按照縣委“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部署要求,聚焦工業經濟工作重點,局黨組高度重視,提高思想認識,召開動員會議進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制定活動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堅持以上率下,按照座談走訪、問卷調查、設立意見箱、開通投訴電話等方式,多渠道、多層次征求意見建議,制定了完善受理處理機制,切實增強查找問題的積極性、主動性,確保整改方向不偏離、整改目標不落空、整改效果不縮水。
(二)優化服務環境。充分認識到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持續推行“四辦”改革,著力在企業開辦上減流程、縮時間、優服務,切實解決群眾和企業辦事難點、痛點、堵點問題。
(三)深化活動成效。充分利用報紙、網絡、電視、微信等媒體平臺,全方位、多層次地對作風建設年活動進展情況進行宣傳報道,并以轉變工作作風“十不準”為依據,扭住作風方面存在的頑疾,確定了“著力解決規矩意識淡薄、遵守紀律不嚴”等8個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明確重點任務,緊盯系統內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求全員逐項開展自查自糾,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時限,確保問題整治見底見效。
三、強化監督制約,嚴防“四風”問題反彈
(一)強化監督,開展專項整治。緊盯“四風”新形勢、新動向、新變種,聚焦突出問題,在元旦、春節、五一、升學畢業、中秋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認真開展紀律作風監督檢查,采取明查暗訪、公布監督電話、設立意見箱等多種方式,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嚴肅查處公款吃喝、請客送禮和鋪張浪費等違紀違規行為,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同時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
(二)層層傳導壓力。按照省委、市委、縣委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要求,局黨組(委)切實強化**擔當,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照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存在的問題,圍繞強化責任擔當、推進黨的**建設、履行監督責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結合工作實際,層層開展了主體責任約談工作,五年來共開展黨風廉政主體責任約談93人(次),面對面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落實責任、改進工作和加強廉潔自律的具體要求,并進行了督促落實。
(三)強化風險防范。把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工作納入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和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范疇,對本局權力事項全面清理、更新,各股室及成員查找廉政風險點,對廉政風險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強化監督考核機制,根據查找的風險點制定自我防范措施,堅持抓早抓小,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防患未然,做到關口前移,確保黨員干部零違紀,實現對廉政風險的有效防控。
四、注重學習教育,筑牢思想“防線”、堅守廉潔“底線”
(一)強化思想教育。自黨組成立以來召開黨組中心組(擴大)學習會議22次,深入學習***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局第六次集中學習時的講話、《**中央**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總書記關于黨的作風建設等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十三屆省紀委二次全會、市紀委四屆三次全會、縣紀委十六屆三次全會精神,及時傳達學習上級查辦的違反八項規定、紀律作風案例及通報等,實現了學習制度化、教育經常化。
(二)創新活動方式。利用天馬黨建,通過觀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大討論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開展廉政教育。
(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系統內黨員干部警示教育大會,觀看《四風之害》、《蛻變》、《巡視利劍》、《折達公路考勒隧道案例》等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案例教訓,進一步筑牢黨員干部思想防線不觸碰紀律紅線意識。
五年來,雖然在黨的作風建設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上級領導的要求、群眾的期望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對中央、省、市、縣委重大決策部署把握還不夠全面、理解還不夠深刻;二是黨員遵守**紀律與**規矩意識不夠強,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內**生活還不全面、不規范。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嚴格縣委、縣紀委的部署要求,針對自身存在的不足之處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一步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立足工業經濟職能,突出抓好工業經濟運行、項目建設、節能降耗、中小企業服務等工作,為xxx經濟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第十三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前,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決定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而上一次修訂《條例》是2015年10月。相隔不到三年時間,為何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再次修訂?據了解,這是由于上次修訂以來,黨的紀律建設的理論、實踐和制度有了一系列重大的創新成果,亟待以黨規黨紀形式固化下來。
政治性更強,內容更科學,修訂后八大亮點值得關注
2015年《條例》印發后,黨中央先后制定、修訂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重要黨內法規,黨的十九大將黨的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在修改黨章時充實完善了紀律建設相關內容。黨的十八大以來,黨的紀律建設的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需要以黨規黨紀形式固化下來。所以根據新形勢修訂《條例》勢在必行。
此次新修訂的《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了2條。修訂后政治性更強,內容更科學,邏輯更嚴謹,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更強,其特點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來概括:
“一個思想”,即增寫“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兩個堅決維護”,即增寫“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三個重點”,即將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作為重點審查內容寫入《條例》;
“四個意識”“四種形態”,即增寫“黨組織和黨員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內容;
五處紀法銜接,即對黨紀與國法的銜接在第27至30條、第33條中作出詳細規定,如增加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嚴重違紀涉嫌犯罪的,原則上先作出黨紀處分決定,并按照規定給予政務處分后,再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等;
六個從嚴,即對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黨,破壞民族團結,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或者用公款拉票賄選,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民生保障顯失公平,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中央方針政策、破壞基層組織建設,貫徹新發展理念失職等六種違紀行為從重或加重處分;
“七個有之”,即在《條例》中完善總書記反復強調警惕的“七個有之”問題的處分規定;
八種典型違紀行為,即對干擾巡視巡察工作,黨員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住房、車輛等,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宗族、黑惡勢力欺壓群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表現,不重視家風、對家屬失管失教等八種新型違紀行為作出處分規定。
“開除黨籍”不等于“除名”,“違犯”“違反”搭配有講究,多處修訂有新意
翻看《條例》,會發現既有“開除黨籍”又有“除名”的表述,那么兩者有何不同?據了解,“開除黨籍”是黨紀處分的一種,而“除名”不是處分形式。兩者的客觀結果一樣,被開除黨籍、除名后都不再是黨員身份。但根據《條例》第13條規定,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而被除名的黨員則無此規定。
那么,“違犯”“違反”又有何區別?據了解,“違犯”指違背和觸犯,“違反”指不符合、不遵守,《條例》中在搭配詞組時,“違犯”一般與“黨紀”相搭配,“違反”一般與“某種紀律的行為”相搭配。
《條例》的修訂還有多處值得關注之處。例如,在第17條對從輕或者減輕處分的情形中,整合了原《條例》第39條第2款的內容,將“在初核、立案調查過程中,涉嫌違紀的黨員能夠配合調查工作,如實坦白組織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違紀事實的,可以從輕處分”的表述修改為“在組織核實、立案審查過程中,能夠配合核實審查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一是在“違紀”的基礎上增加了“違法”的表述,二是將原先的“坦白”修改為“配合”。據悉,這是根據近年來執紀審查的實踐作出的修訂。今年監察法頒布以來,近期已有多名包括中管干部在內的黨員干部主動投案自首。該條款的修改將有助于促使更多涉嫌違紀違法的干部如實向組織交代違紀違法事實。
此外,第41條規定,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后,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并增寫“是領導班子成員的還應向所在黨組織領導班子宣布”,對違紀領導干部的規定更加嚴格。
另一處值得關注的修改是第42條第2款,增寫了“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的,可以依照黨章及有關規定提出申訴”,對保障黨員權利作出了規定。
關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的條款,則從原先工作紀律部分的第114條挪至政治紀律部分的第67條,除了主體責任外,增寫了對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或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不力的處分規定,進一步強化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力度。
在廉潔紀律部分,第88條、89條在收受財物的情形中增加了對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的規定,第94條增加了對“利用參與企業重組改制、定向增發、兼并投資、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決策、審批過程中掌握的信息買賣股票,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通過購買信托產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獲利”的處分規定;第95條增加了對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親屬和特定關系人“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大宗采購、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以及公共財政支出等方面謀取利益”和“吸收存款、推銷金融產品等提供幫助謀取利益”的處分規定。
第十四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按照《關于調研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的通知》要求,我局黨委高度重視,迅即召開會議,組織相關人員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區委《辦法》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認真的自查。現將我局貫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局黨委將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相關文件的貫徹執行,作為當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抓經常、經常抓,常抓不懈。局黨委從自身做起,利用中心組學習、黨委會等時機,對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貫徹措施》以及區委《具體辦法》等相關文件反復學、學反復,力爭將文件精神吃透、吃準,并利用每周政治學習時間,組織全局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要求全局干部職工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各級抓好貫徹落實的有關規定,將中央八項規定和“意見”、“措施”、“辦法”貫徹到實際工作中,深入搞好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了解群眾呼聲,解決實際問題。局黨委班子認真討論研究,制定了市容園林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區委《辦法》”的具體措施。堅持定期檢查并通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進行批評處理。
(二)開展黨紀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局黨委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省市紀委全會以及區委四次全會精神,增強了全體黨員干部的政治敏銳性和歷史責任感。同時,扎實開展反腐倡廉、和“小官大貪”警示教育,通過參觀廉政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創作廉政漫畫、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等多種形式,教育黨員干部以史為鑒,堅定理想信念,培育“三嚴三實”作風,進一步提高了黨員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和廉潔自律意識。
(三)堅持干部帶頭,切實轉變作風。局黨委領導班子能夠帶頭貫徹落實中省市區重大決策,牢固樹立帶頭遵守紀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把貫徹落實八項規定作為作風轉變的重要抓手,能夠高標準、嚴要求,真正做到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科隊所負責人,能夠以身作則、自我約束、率先垂范、身體力行,帶頭轉變作風,主動接受監督,給全局的干部職工樹立好的榜樣,起到了帶頭和示范作用。對市容環衛工作方面社會關注、群眾反響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局黨委班子成員能夠下基層蹲點和開展調研,查找問題根源,制定處置預案,妥善解決問題。調研活動能夠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堅持輕車簡從,不接受違規宴請接待,不接受禮品、土特產品,不參與娛樂活動。除統一安排外,無違規出席慶典、紀念、論壇等一般性會議的情況。
(四)嚴格執行規定,精簡會議文件。一是減少會議活動數量。堅持合并、精簡、簡短的原則,充分做好會前準備工作,簡化程序,注重實效,開短會、小會,開解決問題的會。二是嚴格控制會議規格、規模、時間和經費。加強會議活動經費預算管理,嚴格會議報批程序,堅決杜絕在風景旅游區召開會議,不舉辦宴會,不發放紀念品,不安排合影。會議現場布置簡樸,不擺放鮮花,不制作背景展板。三是提高文件簡報質量。堅持做到凡是一般性工作部署、常規性工作要求、重復性工作指導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能壓縮則壓縮,能精煉則精煉,做到文風簡樸,求短求新。四是嚴格規范文件報送程序。充分利用局指揮中心微信平臺上報信息,下發通知和傳達會議精神,堅持做到能夠在網絡傳輸和網上發布的文件簡報,堅決不以紙質形式印發,并嚴格做到不多頭報送、不越級行文。
(五)整治奢侈浪費,厲行勤儉節約。局黨委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落實意見、措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精神,并利用端午、中秋、春節等節假日放假教育之機,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及厲行節約各項要求的重要性,不斷強化紀律建設,落實正風肅紀和整治機關作風工作,增強全局干部職工拒腐防變的自覺性,構建改進作風的長效機制。一是積極響應中央厲行勤儉節約的號召,在全局開展文明餐桌活動,要求在局機關灶用餐做到勤儉節約,不剩菜剩飯,杜絕“舌尖上的浪費”。二是制定下發了《關于重申公務接待、婚喪嫁娶等相關規定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嚴格接待審批程序,不超范圍、超標準安排公務接待,就餐只安排工作餐。三是倡導干部職工牢固樹立主人翁意識,增強勤儉節約理念,開展“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張紙”活動。四是努力節約辦公能耗。推行網絡辦公,實行在電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積極推行無紙化辦公;減少重復打印、復印次數,注重稿紙、復印紙的再利用;不使用時及時關閉辦公設備,減少待機能耗。
(六)開展專項治理,壓縮“三公”經費。一是嚴格清退辦公用房。局黨委嚴格按照區委、政府關于辦公用房面積的核定標準執行,按照“調、騰、合、改”原則,第一時間細化整改措施,強化監督檢查,做到不拖延,不敷衍,實事求是,不搞變通、不留死角、不折不扣,扎實開展了清理規范工作,切實提高了辦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實效。目前,所有人員的辦公用房面積均符合核定標準。二是規范公務車輛管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及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車輛定點定車加油、定點維修,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加油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和車輛維修支出。節假日期間,除必須的值班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交局行辦封存,統一停放在局機關樓下。三是嚴格收支兩條線,控制財政支出。嚴格落實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收支兩條線,建立了嚴格的票據“領、發、繳、銷”和保管、審核制度,厲行節約,精簡支出,切實降低了“三公”經費的開支。同時,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繼續鞏固“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并加強資金管理,健全管理機制,堵塞管理漏洞,從源頭上防范和杜絕了財務違法行為的發生。
(七)加強作風建設,提高機關效能。一是規范績效考評工作。嚴格考勤制度,干部職工外出辦事要請假、登記并及時調整去向公示牌;嚴格執行請銷假、公出制度,嚴格履行審批權限;嚴格執行上班點名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年初,局機關指派專人赴區委觀摩了“干部去向”公示牌,對局機關原來的公示牌進行了統一更換,并要求各部門對每天每時的人員去向登記清楚,做到心中有數,一目了然。二是嚴肅機關工作紀律。明文規定:上班時間不得串崗、閑談;辦公電腦不得下載、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不得在工作時間利用手機和辦公電腦瀏覽網頁、玩游戲、聊天、炒股、網購或干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務。三是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堅決貫徹落實上級的各項工作部署,把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同時,嚴格落實獎懲。把機關效能核查情況與年終考核、評優評先、績效獎、目標考核獎等掛鉤,獎勵優秀、先進職工,懲處懶、散、懈、怠歪風。
(八)強化監督責任,加強執紀檢查。按照八項規定和正風肅紀要求,去年4月份我局成立了落實八項規定、正風肅紀監督檢查組”(簡稱督查組),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為副組長,具體督查工作由局紀委書記負責,局紀委牽頭重點對落實“兩個責任”、解決“四風”突出問題、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三公”經費支出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形成了對黨員、干部作風檢查的制度化和常態化,不斷增強了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促進了八項規定的有效落實。同時,局紀委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積極探索“監督再監督”、“檢查再檢查”的工作形式,在涉及重大項目時,把工作重點放在對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審核把關上,并牽頭組織力量實施全程跟蹤監督和指導,發現問題,絕不姑息遷就,嚴肅責任追究,構建了作風建設的常態機制。
二、存在問題
一是在抓作風紀律方面,對基層單位的巡查、抽查力度不夠,存在個別人員紀律松散,自我約束不夠現象;
二是少數機關干部深入基層不多,了解民情不深,聽取群眾呼聲不夠,事業心和責任感還不強,群眾觀念沒有真正樹起來。
三是個別干部職工工作作風不夠扎實,缺少創先爭優的進取精神,工作主觀能動性還不強,自我要求不嚴,效率不高。
四是在落實八項規定工作中,創新意識還不強,辦法舉措還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形成八項規定貫徹落實的新常態。加強八項規定相關精神的學習教育,融會貫通八項規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嚴格按照八項規定的要求貫徹落實,切實擔負起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堅持從自身做起,從實際工作做起,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真心實意地為群眾服務。
二是形成黨員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新常態。對照習總書記好干部“五條標準”嚴格要求,不斷加強黨員領導干部能力素質和作風建設。實行“一崗雙責”,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與黨員干部的崗位目標責任制、機關效能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起來;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嚴肅查處上班遲到、早退現象,嚴禁上網聊天、玩游戲和干與工作不相干的事;加強日常監督,嚴格履行紀委工作職責,并實行分管領導不定期抽查;堅持績效考評制度,表彰工作積極、服務態度好的干部職工。
三是形成警示教育、警鐘長鳴的新常態。利用節假日之際,扎實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廣大干部職工要努力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堅持依法行政,自覺做到清正廉潔,自覺抵制各種消極腐敗行為,從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上加強對人事、財物、重大項目審批、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制約和監督,防止腐敗現象和問題的發生。
四是形成監督檢查的新常態。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和八項規定等相關文件的要求,開展經常性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堵塞漏洞,并積極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使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以及區委《辦法》成為工作習慣和自覺行動。
第十五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按照集團公司轉發中共XX市政府黨委《關于對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自治區實施辦法情況進行自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XX公司黨委開展自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八項規定執行情況
(一)辦公用車情況
我公司已于2014年實施公務用車改革,除保留生產、辦公必需車輛外,取消專車。在公務用車標準及公務用車配置審批及處置上嚴格執行集團《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公司車輛管理及日常用車由車隊隊長統一調度,使用部門用車需填寫用車單。出差用車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禁止公車私用;車輛加油實行定點制度,車隊對每輛車耗油量進行記錄;車輛維修執行審批制度。車隊記錄每臺車輛的基本狀況及行車、燃油、維修等情況,并定期將車輛維修及加油情況報企業管理部審核備案,經過自查,未發現違規情況。
(二)公務接待情況
公司嚴格執行集團《公務接待及業務招待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公務接待方面,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對能夠合并的公務接待進行統籌安排,沒有出現私客公請現象;在業務接待方面,本著“勤儉節約、效能優先”的原則,能免責免,能省就省,沒有出現公款大吃大喝現象;同時,領導干部未違規參加各類研討會、論壇等問題。
(三)辦公用房情況
公司嚴格按照集團《辦公用房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辦公用房統一由公司辦公室調配、使用和日常管理,沒有出現超標現象。
(四)其他情況
公司高中級管理人員全部簽訂了《廉潔從業承諾書》,管理干部制訂了廉政風險防控責任臺賬,管理人員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發揮示范作用,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操辦婚喪喜慶等方面,沒有出現違規現象。
二、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
(一)公司黨委履行黨建工作主體責任,紀委履行黨建工作監督責任。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專職副書記履行直接責任,紀委書記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其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
(二)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凡涉及到“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事項時堅持黨委前置程序,實行集體決策制度,并嚴格執行向富龍集團報備審批程序。
(三)堅持集團“五位一體”監督體系,公司建立由紀委、監事會、工會、法律顧問、數據審核部、監察督查部組成的監督管控體系,對公司“三重一大”決策、項目招標等重要事項展開監督監管,形成全方面、全覆蓋、全流程、無死角的監管、監督與監控,從源頭上和過程上有效預防。
(四)嚴格執行“三務”公開制度,公司通過會議、文件、報紙、網站、公示欄、微信平臺、職代會等形式,公開“三務”信息;每年在市工商信息平臺向社會公開公司財務信息;向市住建委、市長公開電話辦、發改委、規劃局、質監局、新聞媒體報送有關信息,使企業信息公開、透明。
(五)修訂和完善公司“十條禁令”等管理辦法,完善監督機制,杜絕違規現象的發生,緊盯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定期開展專項檢查。
第十六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按照《關于調研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的通知》要求,我局黨委高度重視,迅即召開會議,組織相關人員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區委《辦法》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認真的自查。現將我局貫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局黨委將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相關文件的貫徹執行,作為當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抓經常、經常抓,常抓不懈。局黨委從自身做起,利用中心組學習、黨委會等時機,對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貫徹措施》以及區委《具體辦法》等相關文件反復學、學反復,力爭將文件精神吃透、吃準,并利用每周政治學習時間,組織全局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要求全局干部職工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各級抓好貫徹落實的有關規定,將中央八項規定和“意見”、“措施”、“辦法”貫徹到實際工作中,深入搞好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了解群眾呼聲,解決實際問題。局黨委班子認真討論研究,制定了市容園林局貫徹落實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區委《辦法》”的具體措施。堅持定期檢查并通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進行批評處理。
(二)開展黨紀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局黨委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省市紀委全會以及區委四次全會精神,增強了全體黨員干部的政治敏銳性和歷史責任感。同時,扎實開展反腐倡廉、和“小官大貪”警示教育,通過參觀廉政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創作廉政漫畫、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等多種形式,教育黨員干部以史為鑒,堅定理想信念,培育“三嚴三實”作風,進一步提高了黨員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和廉潔自律意識。
(三)堅持干部帶頭,切實轉變作風。局黨委領導班子能夠帶頭貫徹落實中省市區重大決策,牢固樹立帶頭遵守紀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把貫徹落實八項規定作為作風轉變的重要抓手,能夠高標準、嚴要求,真正做到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科隊所負責人,能夠以身作則、自我約束、率先垂范、身體力行,帶頭轉變作風,主動接受監督,給全局的干部職工樹立好的榜樣,起到了帶頭和示范作用。對市容環衛工作方面社會關注、群眾反響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局黨委班子成員能夠下基層蹲點和開展調研,查找問題根源,制定處置預案,妥善解決問題。調研活動能夠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堅持輕車簡從,不接受違規宴請接待,不接受禮品、土特產品,不參與娛樂活動。除統一安排外,無違規出席慶典、紀念、論壇等一般性會議的情況。
(四)嚴格執行規定,精簡會議文件。一是減少會議活動數量。堅持合并、精簡、簡短的原則,充分做好會前準備工作,簡化程序,注重實效,開短會、小會,開解決問題的會。二是嚴格控制會議規格、規模、時間和經費。加強會議活動經費預算管理,嚴格會議報批程序,堅決杜絕在風景旅游區召開會議,不舉辦宴會,不發放紀念品,不安排合影。會議現場布置簡樸,不擺放鮮花,不制作背景展板。三是提高文件簡報質量。堅持做到凡是一般性工作部署、常規性工作要求、重復性工作指導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能壓縮則壓縮,能精煉則精煉,做到文風簡樸,求短求新。四是嚴格規范文件報送程序。充分利用局指揮中心微信平臺上報信息,下發通知和傳達會議精神,堅持做到能夠在網絡傳輸和網上發布的文件簡報,堅決不以紙質形式印發,并嚴格做到不多頭報送、不越級行文。
(五)整治奢侈浪費,厲行勤儉節約。局黨委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落實意見、措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精神,并利用端午、中秋、春節等節假日放假教育之機,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及厲行節約各項要求的重要性,不斷強化紀律建設,落實正風肅紀和整治機關作風工作,增強全局干部職工拒腐防變的自覺性,構建改進作風的長效機制。一是積極響應中央厲行勤儉節約的號召,在全局開展文明餐桌活動,要求在局機關灶用餐做到勤儉節約,不剩菜剩飯,杜絕“舌尖上的浪費”。二是制定下發了《關于重申公務接待、婚喪嫁娶等相關規定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嚴格接待審批程序,不超范圍、超標準安排公務接待,就餐只安排工作餐。三是倡導干部職工牢固樹立主人翁意識,增強勤儉節約理念,開展“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張紙”活動。四是努力節約辦公能耗。推行網絡辦公,實行在電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積極推行無紙化辦公;減少重復打印、復印次數,注重稿紙、復印紙的再利用;不使用時及時關閉辦公設備,減少待機能耗。
(六)開展專項治理,壓縮“三公”經費。一是嚴格清退辦公用房。局黨委嚴格按照區委、政府關于辦公用房面積的核定標準執行,按照“調、騰、合、改”原則,第一時間細化整改措施,強化監督檢查,做到不拖延,不敷衍,實事求是,不搞變通、不留死角、不折不扣,扎實開展了清理規范工作,切實提高了辦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實效。目前,所有人員的辦公用房面積均符合核定標準。二是規范公務車輛管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及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車輛定點定車加油、定點維修,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加油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和車輛維修支出。節假日期間,除必須的值班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交局行辦封存,統一停放在局機關樓下。三是嚴格收支兩條線,控制財政支出。嚴格落實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收支兩條線,建立了嚴格的票據“領、發、繳、銷”和保管、審核制度,厲行節約,精簡支出,切實降低了“三公”經費的開支。同時,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繼續鞏固“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并加強資金管理,健全管理機制,堵塞管理漏洞,從源頭上防范和杜絕了財務違法行為的發生。
(七)加強作風建設,提高機關效能。一是規范績效考評工作。嚴格考勤制度,干部職工外出辦事要請假、登記并及時調整去向公示牌;嚴格執行請銷假、公出制度,嚴格履行審批權限;嚴格執行上班點名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年初,局機關指派專人赴區委觀摩了“干部去向”公示牌,對局機關原來的公示牌進行了統一更換,并要求各部門對每天每時的人員去向登記清楚,做到心中有數,一目了然。二是嚴肅機關工作紀律。明文規定:上班時間不得串崗、閑談;辦公電腦不得下載、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不得在工作時間利用手機和辦公電腦瀏覽網頁、玩游戲、聊天、炒股、網購或干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務。三是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堅決貫徹落實上級的各項工作部署,把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同時,嚴格落實獎懲。把機關效能核查情況與年終考核、評優評先、績效獎、目標考核獎等掛鉤,獎勵優秀、先進職工,懲處懶、散、懈、怠歪風。
(八)強化監督責任,加強執紀檢查。按照八項規定和正風肅紀要求,去年4月份我局成立了落實八項規定、正風肅紀監督檢查組”(簡稱督查組),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為副組長,具體督查工作由局紀委書記負責,局紀委牽頭重點對落實“兩個責任”、解決“四風”突出問題、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三公”經費支出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形成了對黨員、干部作風檢查的制度化和常態化,不斷增強了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促進了八項規定的有效落實。同時,局紀委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積極探索“監督再監督”、“檢查再檢查”的工作形式,在涉及重大項目時,把工作重點放在對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審核把關上,并牽頭組織力量實施全程跟蹤監督和指導,發現問題,絕不姑息遷就,嚴肅責任追究,構建了作風建設的常態機制。
二、存在問題
一是在抓作風紀律方面,對基層單位的巡查、抽查力度不夠,存在個別人員紀律松散,自我約束不夠現象;
二是少數機關干部深入基層不多,了解民情不深,聽取群眾呼聲不夠,事業心和責任感還不強,群眾觀念沒有真正樹起來。
三是個別干部職工工作作風不夠扎實,缺少創先爭優的進取精神,工作主觀能動性還不強,自我要求不嚴,效率不高。
四是在落實八項規定工作中,創新意識還不強,辦法舉措還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形成八項規定貫徹落實的新常態。加強八項規定相關精神的學習教育,融會貫通八項規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嚴格按照八項規定的要求貫徹落實,切實擔負起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堅持從自身做起,從實際工作做起,在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真心實意地為群眾服務。
二是形成黨員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新常態。對照習總書記好干部“五條標準”嚴格要求,不斷加強黨員領導干部能力素質和作風建設。實行“一崗雙責”,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與黨員干部的崗位目標責任制、機關效能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起來;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嚴肅查處上班遲到、早退現象,嚴禁上網聊天、玩游戲和干與工作不相干的事;加強日常監督,嚴格履行紀委工作職責,并實行分管領導不定期抽查;堅持績效考評制度,表彰工作積極、服務態度好的干部職工。
三是形成警示教育、警鐘長鳴的新常態。利用節假日之際,扎實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廣大干部職工要努力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堅持依法行政,自覺做到清正廉潔,自覺抵制各種消極腐敗行為,從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上加強對人事、財物、重大項目審批、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制約和監督,防止腐敗現象和問題的發生。
四是形成監督檢查的新常態。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和八項規定等相關文件的要求,開展經常性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堵塞漏洞,并積極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使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措施》以及區委《辦法》成為工作習慣和自覺行動。
第十七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按照集團公司轉發中共XX市政府黨委《關于對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自治區實施辦法情況進行自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XX公司黨委開展自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八項規定執行情況
(一)辦公用車情況
我公司已于2014年實施公務用車改革,除保留生產、辦公必需車輛外,取消專車。在公務用車標準及公務用車配置審批及處置上嚴格執行集團《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公司車輛管理及日常用車由車隊隊長統一調度,使用部門用車需填寫用車單。出差用車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禁止公車私用;車輛加油實行定點制度,車隊對每輛車耗油量進行記錄;車輛維修執行審批制度。車隊記錄每臺車輛的基本狀況及行車、燃油、維修等情況,并定期將車輛維修及加油情況報企業管理部審核備案,經過自查,未發現違規情況。
(二)公務接待情況
公司嚴格執行集團《公務接待及業務招待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公務接待方面,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對能夠合并的公務接待進行統籌安排,沒有出現私客公請現象;在業務接待方面,本著“勤儉節約、效能優先”的原則,能免責免,能省就省,沒有出現公款大吃大喝現象;同時,領導干部未違規參加各類研討會、論壇等問題。
(三)辦公用房情況
公司嚴格按照集團《辦公用房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辦公用房統一由公司辦公室調配、使用和日常管理,沒有出現超標現象。
(四)其他情況
公司高中級管理人員全部簽訂了《廉潔從業承諾書》,管理干部制訂了廉政風險防控責任臺賬,管理人員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發揮示范作用,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操辦婚喪喜慶等方面,沒有出現違規現象。
二、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
(一)公司黨委履行黨建工作主體責任,紀委履行黨建工作監督責任。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專職副書記履行直接責任,紀委書記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其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
(二)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凡涉及到“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事項時堅持黨委前置程序,實行集體決策制度,并嚴格執行向富龍集團報備審批程序。
(三)堅持集團“五位一體”監督體系,公司建立由紀委、監事會、工會、法律顧問、數據審核部、監察督查部組成的監督管控體系,對公司“三重一大”決策、項目招標等重要事項展開監督監管,形成全方面、全覆蓋、全流程、無死角的監管、監督與監控,從源頭上和過程上有效預防。
(四)嚴格執行“三務”公開制度,公司通過會議、文件、報紙、網站、公示欄、微信平臺、職代會等形式,公開“三務”信息;每年在市工商信息平臺向社會公開公司財務信息;向市住建委、市長公開電話辦、發改委、規劃局、質監局、新聞媒體報送有關信息,使企業信息公開、透明。
(五)修訂和完善公司“十條禁令”等管理辦法,完善監督機制,杜絕違規現象的發生,緊盯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定期開展專項檢查。
第十八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任何時候都不能松懈。要堅持自我革命,以釘釘子精神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整治‘四風’、落實為基層減負各項規定,完善長效機制。”
2021年歲末,北京中南海,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一如既往,會議再次聚焦作風建設,審議了《關于2021年中央政治局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情況的報告》和《關于2021年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情況的報告》。
習近平總書記主持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對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繼續努力,為全黨帶好頭、作示范提出要求,對推進作風建設不松勁、不停步、再出發作出指示。
2021年是黨和國家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中國共產黨迎來百年華誕,“十四五”開局,“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歷史交匯。
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擔當歷史使命,掌握歷史主動,持之以恒推進作風建設,堅持不懈推進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團結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意氣風發踏上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新的趕考之路。
以史為鑒,從百年黨史傳承優良傳統
百年奮斗,書寫恢宏史詩;壯闊征程,砥礪過硬作風。
“要深入開展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完善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把好傳統帶進新征程,將好作風弘揚在新時代。”
2021年1月,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為新階段推進黨的作風建設定下基調、指明方向。
走過百年非凡歷程,中國共產黨始終把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貫穿領導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全過程,始終將其作為激勵我們不畏艱難、勇往直前的寶貴精神財富。
立足歷史嶄新起點,在全黨集中開展黨史學習教育之際,習近平總書記多次走進歷史深處,重溫黨的初心使命,引領全黨全社會傳承發揚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
——瞻仰紅色革命舊址,重溫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
第十九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為貫徹落實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務用車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據《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和原則
(一)總體目標
圍繞建設節約型、廉潔型機關的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轉變傳統的公務用車運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實現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為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制度創新、保障公務出行。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2.堅持統籌兼顧、注重政策配套。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正確處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關系,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增強可行性和協調性,確保新舊機制有效轉換。
3.堅持統一部署、分類分步推進。率先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駐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按照屬地化原則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參照本方案制定相關改革政策,堅持先易后難,分類分步穩妥推進改革。
二、主要任務
(一)參改范圍
1.機構范圍:中央紀委機關和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各部門,全國政協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參公事業單位。
2.人員范圍:在編在崗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3.車輛范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二)改革方式
1.對參改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城區)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第二十篇: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時間
第一章指導思想、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一條為了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黨的紀律建設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
第三條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和黨員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第四條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二)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三)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準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四)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準。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五)懲前毖后、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第五條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第六條本條例適用于違犯黨紀應當受到黨紀責任追究的黨組織和黨員。
第二章違紀與紀律處分
第七條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第八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第九條對于違犯黨的紀律的黨組織,上級黨組織應當責令其作出檢查或者進行通報批評。對于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查明核實后,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組;
(二)解散。
第十條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第十一條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職務。對于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一個或者幾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一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于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對于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第十二條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于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后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應當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后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
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于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后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第十三條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也不得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第十四條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的,黨組織應當終止其代表資格。
第十五條對于受到改組處理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除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外,均自然免職。
第十六條對于受到解散處理的黨組織中的黨員,應當逐個審查。其中,符合黨員條件的,應當重新登記,并參加新的組織過黨的生活;不符合黨員條件的,應當對其進行教育、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予以勸退或者除名;有違紀行為的,依照規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紀律處分運用規則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一)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
(二)在組織核實、立案審查過程中,能夠配合核實審查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的;
(三)檢舉同案人或者其他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或者法律追究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
(四)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
(五)主動上交違紀所得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現的。
第十八條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由中央紀委決定或者經省(部)級紀委(不含副省級市紀委)決定并呈報中央紀委批準,對違紀黨員也可以在本條例規定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處分。
第十九條對于黨員違犯黨紀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但是具有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條例分則中另有規定的,可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或者組織處理,免予黨紀處分。對違紀黨員免予處分,應當作出書面結論。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一)強迫、唆使他人違紀的;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賠違紀所得的;
(三)違紀受處分后又因故意違紀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
(四)違紀受到黨紀處分后,又被發現其受處分前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
(五)本條例另有規定的。
第二十一條從輕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給予較輕的處分。
從重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給予較重的處分。
第二十二條減輕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一檔給予處分。
加重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檔給予處分。
本條例規定的只有開除黨籍處分一個檔次的違紀行為,不適用第一款減輕處分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一人有本條例規定的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應當合并處理,按其數種違紀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加重一檔給予處分;其中一種違紀行為應當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四條一個違紀行為同時觸犯本條例兩個以上(含兩個)條款的,依照處分較重的條款定性處理。
一個條款規定的違紀構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個條款規定的違紀構成要件中,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
第二十五條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違紀的,對為首者,從重處分,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其他成員,按照其在共同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對于經濟方面共同違紀的,按照個人所得數額及其所起作用,分別給予處分。對違紀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違紀的總數額處分;對其他共同違紀的為首者,情節嚴重的,按照共同違紀的總數額處分。
教唆他人違紀的,應當按照其在共同違紀中所起的作用追究黨紀責任。
第二十六條黨組織領導機構集體作出違犯黨紀的決定或者實施其他違犯黨紀的行為,對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員,按共同違紀處理;對過失違紀的成員,按照各自在集體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第四章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
第二十七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等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八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九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原則上先作出黨紀處分決定,并按照規定給予政務處分后,再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條黨員被依法留置、逮捕的,黨組織應當按照管理權限中止其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根據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處理結果,可以恢復其黨員權利的,應當及時予以恢復。
第三十一條黨員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并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黨員犯罪,被單處罰金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黨員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于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準權限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準。
第三十三條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的,黨組織應當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及其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是公職人員的由監察機關給予相應政務處分。
黨員依法受到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的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經核實后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規章制度受到其他紀律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在對有關方面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進行核實后,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組織作出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決定后,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依法改變原生效判決、裁定、決定等,對原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決定產生影響的,黨組織應當根據改變后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等重新作出相應處理。
第五章其他規定
第三十四條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較輕,可以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黨組織應當對其批評教育或者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第三十五條對違紀后下落不明的黨員,應當區別情況作出處理:
(一)對有嚴重違紀行為,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黨組織應當作出決定,開除其黨籍;
(二)除前項規定的情況外,下落不明時間超過六個月的,黨組織應當按照黨章規定對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六條違紀黨員在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發現其曾有嚴重違紀行為,對于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開除其黨籍;對于應當給予留黨察看以下(含留黨察看)處分的,作出違犯黨紀的書面結論和相應處理。
第三十七條違紀行為有關責任人員的區分:
(一)直接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起決定性作用的黨員或者黨員領導干部。
(二)主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三)重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次要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本條例所稱領導責任者,包括主要領導責任者和重要領導責任者。
第三十八條本條例所稱主動交代,是指涉嫌違紀的黨員在組織初核前向有關組織交代自己的問題,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審查其問題期間交代組織未掌握的問題。
第三十九條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實際價值。
第四十條對于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收繳或者責令退賠。
對于違紀行為所獲得的職務、職稱、學歷、學位、獎勵、資格等其他利益,應當由承辦案件的紀檢機關或者由其上級紀檢機關建議有關組織、部門、單位按照規定予以糾正。
對于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處理的黨員,經調查確屬其實施違紀行為獲得的利益,依照本條規定處理。
第四十一條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后,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是領導班子成員的還應當向所在黨組織領導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組織關系將處分決定材料歸入受處分者檔案;對于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還應當在一個月內辦理職務、工資、工作及其他有關待遇等相應變更手續;涉及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及時撤銷或者調整其黨外職務。特殊情況下,經作出或者批準作出處分決定的組織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辦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四十二條執行黨紀處分決定的機關或者受處分黨員所在單位,應當在六個月內將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向作出或者批準處分決定的機關報告。
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的,可以依照黨章及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四十三條本條例總則適用于有黨紀處分規定的其他黨內法規,但是中共中央發布或者批準發布的其他黨內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