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是指市場主體在準入、生產經營、退出等過程中涉及的政務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人文環境等有關外部因素和條件的總和。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2年作風整頓自查問題臺賬的文章6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篇一】2022年作風整頓自查問題臺賬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行風建設,努力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和營商環境,根據省局《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按照市局《深入開展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進一步深入開展“轉作風嚴執法優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整治損害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我局于2021年1月16日召開局黨組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東安縣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深入開展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2021年1月18日召開了東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入開展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部署會,2月8日和3月1日,東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現將我局“深入開展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
自1月份開始,我局在全縣市場監管系統開展“深入開展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并成立專項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唐青松和局長文鐵兵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下設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文圣愛兼任辦公室主任。我局堅持問題導向、刀刃向內,圍繞政令暢通、行政審批、執法監管、公共服務、廉潔從政等方面,深入查擺問題,傾聽群眾意見,回應企業訴求。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著力解決市場主體反映強烈和集中的作風頑疾,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破壞營商環境的人和事,促進全縣市場監管系統行風持續好轉、群眾滿意度大幅提升,為推動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良好的市場監管行業作風保障 。
二、堅持多措并舉,工作扎實推進
(一)堅持政治引領。正確處理好嚴格監管與發展大局的關系,強化政治引領,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黨中央和省、市、縣的各項決策部署,緊緊抓住轉變作風、嚴格執法、優化環境、很抓落實等關鍵環節,創新工作思路,加強制度建設,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圍,促進市場監管干部隊伍作風紀律進一步轉變。
(二)堅持問題導向。正確處理好嚴格監管與優化營商環境的關系,聚焦解決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破壞營商環境的人和事,以鐵的紀律和優良作風堅決杜絕“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切實為群眾和企業減負、紓困、解難,以作風推動監管、以監管體現作風。
(三)堅持依法依規。正確處理好嚴格監管與公正執法的關系,一方面要依法全面履行市場監管職能,依法嚴厲查處各類市場違法行為;另一方面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嚴格執法紀律、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公正執法,堅決糾正和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及以罰代管、以罰代刑等行為。
(四)堅持廉潔從政。正確處理好嚴格監管與廉政建設的關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構建新型政商關系,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強化對行政審批、日常監管、檢驗檢測和執法辦案等權力集中的領域和部門的監督,壓減權力尋租的空間,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
二、整治重點
集中整治六個方面損害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
(一)政令暢通方面
1、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及上級機關關于“放管服”改革等相關政策文件戰略部署等學習宣傳解讀不及時、貫徹落實不到位。
2、消極抵觸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和制度規定,執行打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二)行政審批方面
1、無法定依據擅自設立審批事項,或者不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取消、下放審批事項規定,擅自擴大審批職權和范圍。
2、超出法律法規規定違規增設審批條件,或者要求申請人提交法律法規規定外的申請材料,增加申請人義務,提高審批門檻。
3、超出法律法規規定違規增設審批程序,或者不執行國家、省、市、縣已出臺的優化審批程序有關規定。
4、無正當理由超出法定(承諾)時限辦理審批事項,或者不執行國家、省、市、縣已出臺的精簡審批時間有關規定。
5、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或者除法定審批中介服務外,強制、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或者將需要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服務的服務費用轉嫁給市場主體。
6、不按“證照合一”改革要求公開審批依據、審批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收費項目標準、審批結果等。
7、違規收取費用。
8、政策不透明,對管理服務對象提出的政策咨詢,不能明確予以答復,“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
(三)執法監管方面
1、粗暴執法、隨意執法、有案不查或選擇性執法,不公平公正對待所有市場主體,辦“關系案”“人情案”。
2、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隨意檢查、多頭檢查、重復處罰,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3、“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落實不到位,抽查檢查事項未納入年度抽查工作計劃,隨意開展抽查檢查。
4、重處罰、輕服務,濫用職權,侵害企業合法權益。
5、對本部門工作人員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監管不嚴、包庇護短、隱瞞不報、有責不追。
(四)公共服務方面
l.推進“一站式”服務不力,不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和告知承諾制,讓企業群眾多頭跑、重復跑。
2、要求提供“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
3、不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把應辦事項轉給他人又沒有跟蹤落實。
4、工作不擔當、不作為,上推下卸、回避矛盾。
(五)工作作風方面
對上級機關“轉作風嚴執法優環境”專項整治督查交辦的問題,不按要求整改、不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不對相關市場監管責任人員追責問責到位。
(六)廉潔從政方面
1、在管理和服務過程中,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以權謀私、“吃拿卡要”,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會員卡,索賄受賄、違規占用企業財物、接受利益輸送等。
2、要求企業無償或者廉價提供勞務以及無償占用企業財物;向企業索要贊助或借用企業資金。
3、其他違反廉潔從政的行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集中整工治到位。今年以來,根據各方面反饋的情況、市局、縣優化辦交辦的問題、座談會企業等提出的意見和平時掌握的情況,我們以引起高度重視,對收集到問題線索、交辦督辦的問題、查擺出來的問題、反映出來的突出問題,進行認真分類梳理建立臺帳聚焦問題,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掛單集中整治,對存在問題做到一個一個突破、一件一件銷號。要堅持邊查邊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查真改,改到位,改出實效,清除病根。堅決做到問題沒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徹底不放過、問責不到位不放過、監管對象不滿意不放過。同時開展“六個一”活動,即通過公布一個電話、征集一批線索、查辦一批案件、開展一次測評、開辟一個專欄(線上線下)、組織一次活動,推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
2.行紀銜接到位。我局主動加強與縣紀委監委和駐局紀檢監察組的溝通匯報,探索行政執法與紀檢監察監督銜接工作機制,推進行政執法與紀檢監察監督貫通協同,對市場監管系統具有行政處罰職責的部門可能發生的執法風險、廉政風險,做好關口前移,以強監督促強監管,有利于做好預警預防;強化對食品藥品等重點領域的管控,行政許可等重點環節的梳理,基層監管所、執法辦案工作人員等重點對象的教育,提升對嚴格行政執法監督的及時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預防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發生。同時,嚴管就是厚愛,行紀銜接是揚在頭上的“鐵鞭子”、響在耳邊的“報警器”、隔離“病毒”的“防火墻”,督促我們依法監管執法,就不至于從違反一般工作紀律滑向嚴重違紀甚至違法的深淵。目前我局已對有違紀行為的1人進行立案查處,1人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3.督促檢查到位。局專項整治辦公室將對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達不到目標任務要求、整治措施不力、群眾反映突出問題的,要開展再自查、再整治,堅決克服搞形式、走過場,切實保證專項整治工作成效。
4.建章立制到位。要完善統一、高效、便捷的企業和群眾咨詢、服務和投訴平臺,暢通投訴渠道;建立常態化為企業解決問題的機制,按職責權限及時有效對企業反映投訴的問題全面梳理銷賬,形成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常態和長效;建立目標考核機制,將優化營商環境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對專項整治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典型經驗和成功模式進行推廣,進一步鞏固落實整治成果 。
5.宣傳報道到位。 整個專項整治工作在局里的工作群、東安縣食品藥品監管網及東安縣廣播電視臺進行了跟蹤報道,并在各種宣傳媒體進行了宣傳報道,讓全社會來了解、監督、參與我局的專項整治工作。
【篇二】2022年作風整頓自查問題臺賬
為切實改進機關干部工作作風,增強主動擔當作為意識,提升工作效能,文昌街道多舉措開展中層干部“中梗阻”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加強思想認識。該街道定期召開推進會議,專題安排階段性整治任務,深刻認識整治“中梗阻”的重要意義,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
進行自查自糾。要求街道各二級機構負責人對照7個方面整治重點,結合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采取自己查、領導點、同事找、群眾提等方式,認真深入查找個人和部門在思想、工作、紀律、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特別是要找準工作作風方面的不良表現和突出問題及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建立“中梗阻”自查自糾問題臺賬。
建立銷號臺賬。針對自查自糾臺賬,切實聚焦問題、找準“病灶”,對癥下藥,見事見人見時間,逐一明確整改措施,并對問題整改情況定期跟蹤督查,逐一實現整改銷號。
強化監督問責。由街道紀工委對出現的“中梗阻”問題整改臺帳落實情況進行全程監督、指導,督促問題單位或個人限時整改,對整改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格問責,確保政令暢通。
【篇三】2022年作風整頓自查問題臺賬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紀委監委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行風建設,努力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和營商環境,根據《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湘市監黨〔2020〕66號),結合全區市場監管系統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問題導向、刀刃向內,圍繞政令暢通、行政審批、執法監管、公共服務、廉潔從政等方面,深入查擺問題,傾聽群眾意見,回應企業訴求。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著力解決市場主體反映強烈和集中的作風頑疾,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破壞營商環境的人和事,推進全區市場監管系統行風持續好轉、群眾滿意度大幅提升,為推動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推動湖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良好的行業作風保障。
二、整治內容
結合市場監管部門實際,集中整治五個方面損害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
(一)政令暢通方面
1.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區委政府及上級機關關于“放管服”改革等相關政策文件戰略部署等學習宣傳解讀不及時、貫徹落實不到位。(責任領導:劉岳生,責任單位:辦公室)
2.消極抵觸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和制度規定,執行打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登記注冊股)
(二)行政審批方面
3.無法定依據擅自設立審批事項,或者不執行國家、省有關取消、下放審批事項規定,擅自擴大審批職權和范圍。(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登記注冊股、各基層所)
4.超出法律法規規定違規增設審批條件,或者要求申請人提交法律法規規定外的申請材料,增加申請人義務,提高審批門檻。(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登記注冊股、各基層所)
5.超出法律法規規定違規增設審批程序,或者不執行國家、省市區已出臺的優化審批程序有關規定。(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登記注冊股、各基層所)
6.無正當理由超出法定時限辦理審批事項,或者不執行國家、省市區已出臺的精簡審批時間有關規定。(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登記注冊股、各基層所)
7.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或者除法定審批中介服務外,強制、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或者將需要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服務的服務費用轉嫁給市場主體。(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登記注冊股、各基層所)
8.不按規定公開審批依據、審批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收費項目標準、審批結果等。(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登記注冊股、各基層所)
9.違規收取費用。(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各股室隊所)
10.政策不透明,對管理服務對象提出的政策咨詢,不能明確予以答復,“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登記注冊股、各基層所)
11.監督不公開,未按照要求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和電話,或對外公布的辦公、咨詢、投訴舉報等服務電話不暢通。(責任領導:劉岳生,責任單位:辦公室)
(三)執法監管方面
12.粗暴執法、隨意執法、有案不查或選擇性執法,不公平公正對待所有市場主體,辦“關系案”“人情案”。(責任領導:曹岳君、劉建平,責任單位:各辦案機構)
13.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隨意檢查、多頭檢查、重復處罰,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責任領導:曹岳君、劉建平,責任單位:各辦案機構)
14.“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落實不到位,抽查檢查事項未納入年度抽查工作計劃,隨意開展抽查檢查。(責任領導:劉岳生,責任單位:信用監管股、各相關單位)
15.重處罰、輕服務,濫用職權,侵害企業合法權益。(責任領導:曹岳君,責任單位:法制股)
16.對本單位工作人員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監管不嚴、包庇護短、隱瞞不報、有責不追。(責任領導:姜越勝,責任單位:政工人事股)
(四)公共服務方面
17.推進“一站式”服務不力,不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制,讓企業群眾多頭跑、重復跑。(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登記注冊股、各基層所)
18.要求提供“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登記注冊股、各基層所)
19.不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把應辦事項轉給他人又沒有跟蹤落實。(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登記注冊股、各基層所)
20.工作不擔當、不作為,上推下卸、回避矛盾。(責任領導:方亞平,責任單位:各股室隊所)
(五)廉潔從政方面
21.在管理和服務過程中,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以權謀私、“吃拿卡要”,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會員卡,索賄受賄、違規占用企業財物、接受利益輸送等。(責任領導:姜越勝,責任單位:政工人事股)
22.要求企業無償或者廉價提供勞務以及無償占用企業財物;向企業索要贊助或借用企業資金。(責任領導:曹岳君、劉建平,責任單位:各辦案機構)
23.其他違反廉潔從政的行為。(責任領導:姜越勝,責任單位:政工人事股)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全面部署(2021年3月20日—3月25日)。各單位按照方案要求迅速部署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上下聯動、全員參與的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專項整治局面。要聚焦整治內容,及時開展本部門自查自糾,形成問題清單,明確整治重點,細化整治措施,落實整治責任,建立集中整治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
(二)明確責任,集中整治(2021年3月26日—5月30日)。各單位要聚焦問題,進行掛單集中整治,對存在問題做到一個一個突破、一件一件銷號。開展“五個一”活動,即通過公布一個電話、征集一批線索、查辦一批案件、開展一次測評、組織一次活動,推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舉報電話:0730—8418711、8471315、8416326。
(三)督促檢查,匯總信息(2021年5月30日—6月15日)。領導小組將采取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對達不到目標任務要求、整治措施不力、群眾反映突出問題的開展“回頭看”、再整治,保證專項整治工作成效。同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專項整治工作信息報送,按月向市局整治辦報送有關情況。
(四)總結經驗,建章立制(2021年6月15日—6月30日)。要完善統一、高效、便捷的企業和群眾咨詢、服務和投訴平臺,暢通投訴渠道;建立常態化為企業解決問題的機制,按職責權限及時有效對企業反映投訴的問題全面梳理銷賬,形成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常態和長效;建立目標考核機制,將優化營商環境納入年度目標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熊安大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方亞平任常務副組長,派駐紀檢監察組長付華東、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股室隊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專項整治辦公室、監督問責辦公室,專項整治辦公室設登記注冊股,登記注冊股股長王金霞任主任,負責綜合協調、信息匯總等有關工作;監督問責辦公室設政工人事股,政工人事股股長何永紅任主任,負責監督檢查、通報問責等工作。
(二)營造整治氛圍。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對專項整治進行宣傳報道,將專項整治工作全程置于陽光下,發動群眾和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到意見征集、問題整治、滿意度評價等活動中來,達到實時互動交流、隨時問需于民、及時接受監督的目的。要大張旗鼓地宣傳表彰一批先進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通過激勵懲戒形成鮮明的工作導向。
(三)強化監督檢查。要采取聯合巡查、一案一督、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全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問題解決不深入、不到位、群眾滿意度低的部門和單位,由派駐紀檢監察組、政工人事股啟動調查、通報、問責程序。
(四)加強統籌協調。要做好專項整治的統籌協調工作,加強工作調度,建立情況通報機制,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定期歸納總結。各單位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篇四】2022年作風整頓自查問題臺賬
近日,根據縣落實辦《關于進一步完善“狠抓落實年”活動第一階段工作的通知》和縣局《關于印發xxx工商系統集中治理“中梗阻”問題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股深入開展學習十八大精神,集中進行了紀律作風整頓,嚴格按照活動要求,認真學習有關精神和內容,對照工作實際,積極尋找過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邊學邊改,在思想上得到了進一步提高,紀律觀念得到進一步增強。現對我股職工心得體會總結如下:
一、把“狠抓落實年”活動同職業道德、文化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學習結合起來,堅持把堅定社會主義信念、提高職業道德修養、增強服務本領、強化法制意識貫穿“活動”始終,確保理想信念更加堅定,綜合素質進一步提高,綜合能力得到提升,為作風建設、狠抓落實奠定扎實的基礎。
二、把“狠抓落實年”活動同當前各項工作結合起來,堅持把立足本職崗位、圍繞工作重點、開拓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業績貫穿“活動”始終,確保以良好的作風促進工作落實,用各項工作業績體現良好的作風。
三、把“狠抓落實年”活動同邊整改邊提高結合起來,堅持把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照標準、自我檢查、自我改進、自我提高貫穿“活動”始終,確保學習、改進、落實三
位一體,使發展意識增強,創新意識增強,為民意識增強,敬業意識增強,組織紀律意識增強,求真務實意識增強。
四、把“狠抓落實年”活動同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結合起來,堅持把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消化工作中存在的重點問題、處理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應對改革過程中出現的難點問題貫穿“活動”始終,確保問題得到解決,作風得到改進,任務得到落實,干群關系進一步融洽,工作服務效率得到提高,群眾利益得到維護,“狠抓落實年”活動取得實效。
五、把“狠抓落實年”活動通學習先進單位模范人物相結合,堅持把向先進單位模范人物學習,培養典型,發揮領導帶頭、模范帶頭的示范引導方法貫穿“活動”始終,確保領導以身作則、黨員率先垂范、模范帶頭引路,形成學先進、趕先進、爭先進、做先進的局面。
【篇五】2022年作風整頓自查問題臺賬
為切實改進機關干部工作作風,增強主動擔當作為意識,提升工作效能,文昌街道多舉措開展中層干部“中梗阻”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該街道定期召開推進會議,專題安排階段性整治任務,要求街道各二級機構負責人對照7個方面整治重點,結合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采取自己查、領導點、同事找、群眾提等方式,認真深入查找個人和部門在思想、工作、紀律、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特別是要找準工作作風方面的不良表現和突出問題及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建立“中梗阻”自查自糾問題臺賬。針對自查自糾臺賬,切實聚焦問題、找準“病灶”,對癥下藥,見事見人見時間,逐一明確整改措施,并對問題整改情況定期跟蹤督查,逐一實現整改銷號。
街道紀工委對出現的“中梗阻”問題整改臺帳落實情況進行全程監督、指導,督促問題單位或個人限時整改,對整改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格問責,確保政令暢通。
【篇六】2022年作風整頓自查問題臺賬
自今年3月以來,懷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強化部門聯動,深入縣市區督查指導,駐局紀檢監察組大力支持并全程參與,努力構建全市市場監管領域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大整治格局,為推動懷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助力懷化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行業作風保障。
據悉,整治內容涵蓋政令暢通、行政審批、執法監管、公共服務和廉潔從政五大方面二十五條損害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重點整治政策貫徹落實不到位、不擔當不作為問題;不遵守行政審批法定事項、條件、程序、時限,不依法公開公示、違規收費和政策不透明的問題;不依法行政和濫用職權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問題;公共服務效能和作風突出問題;違反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規定和不廉潔的問題。
黨組書記董偉、局長吳富金牽頭局黨組成員,結合“3·15”活動、疫情常態化防控和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重點工作,通過對懷化城區企業和市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走訪調查,征詢行風監督員對市場監管系統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和建議,深入排查損害營商環境問題,深入城區各登記注冊窗口調研指導,大力整治服務效能既存問題和不足,認真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持續深化“一件事一次辦”,著力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推動行政許可事項“一網辦理”、企業注銷“一網服務”。牽頭設立了“企業開辦專區”,資料齊全情況下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內;抓實企業注冊登記全程電子化改革,線上辦理占比達68%以上。
懷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董偉告訴記者,專項整治分四個階段進行:今年1月20日至1月31日是制定方案、全面部署階段,聚焦整治內容,及時自查自糾,形成問題清單,制定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整治工作方案。2月1日至5月30日是明確責任、集中整治階段,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臺賬式管理、掛單式集中整治,切實做到一個一個突破、一件一件銷號,狠抓整改落實,確保問題清零。市縣兩級大力開展“六個一”活動,即通過公布一個電話、征集一批線索、查辦一批案件、開展一次測評、開辟一個專欄(線上線下)、組織一次活動,推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5月30日至6月15日是督促檢查、匯總信息階段,突出專項整治工作重點,采取明查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督促各縣級局把整治工作逐項落實到位。6月15日至6月30日是總結經驗、建章立制階段,市縣兩級將完善統一、高效、便捷的企業和群眾咨詢、服務和投訴平臺,暢通投訴渠道;建立常態化為企業解決問題的機制,按職責權限及時有效對企業反映投訴的問題全面梳理銷賬,形成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常態和長效;建立目標考核機制,將優化營商環境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加強經驗總結,大力推廣專項整治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典型經驗和成功模式,從而達到進一步鞏固落實整治成果的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