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黨支部工作制度 黨支部制度上墻內容
1、黨支部委員會(支委會)。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內容主要是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定和黨支部大會決議;研究制定黨支部工作計劃,總結全年工作;研究黨的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方面的問題;研究培養、發展新黨員方面的問題等。因工作需要,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但列席擴大會議的黨員無表決權,非黨人員不宜參加支委擴大會議。
2、黨支部黨員大會。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是聽取和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支部的重大問題;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接收新黨員等。
3、黨小組會。黨小組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的要求,聽取黨員思想匯報,及時向黨支部反饋黨員情況;組織黨員學習,加強思想教育,做好黨員思想政治工作;討論發展黨員、做好發展黨員的跟蹤培養工作;討論對黨員的處理、支部委員候選人、評選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等問題和日常黨建工作。
4、黨課。黨課一般每季度一次。內容一般包括:黨的基本理論、基本政策、基本知識和科學文化知識等。黨課由黨支部統一組織,可吸收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參加。
一、黨支部任期目標承諾制度
1、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黨支部二年任期工作目標,報黨委審查后,經黨員大會討論通過。
2、黨支部書記要代表黨組織就任期工作目標向黨員和群眾(代表)作出承諾,并上報黨委,作為考核評議的重要依據。
3、任期工作目標要分解落實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規劃,逐年對照檢查,逐年進行總結,并向支部黨員大會和黨委報告。
4、按照工作職責分工,要將工作目標分解落實到責任人,明確考核獎懲措施,落實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
5、任期屆滿時,結合換屆選舉,黨支部要對任期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向黨員和群眾(代表)報告,接受查詢和評議。
二、黨員目標管理制度
1、黨員年度目標包括黨內生活、本職工作、遵紀守法和聯系群眾等內容。根據黨員實際情況,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實施。
2、積極按時參加黨組織生活,按時按標準繳納黨費,積極參加黨員培訓和民主評議黨員及其他黨內集體活動。
3、建立《黨員活動記載簿》、《黨費收繳登記簿》等必要的簿冊,將黨員有關情況記錄清楚,為考評提供依據。
4、對黨員目標管理的落實情況,黨支部適時檢查,年終考核評比,并將考核情況作為民主評議黨員和推優的主要依據。
三、黨員聯系群眾制度
密切聯系群眾是我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是我黨生命力和戰斗力的重要保證,是密切黨群關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項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為發揚黨的密切聯系群眾的光榮傳統,以保持黨組織同群眾的經常聯系,特制定黨員聯系群眾制度。
1、主要聯系對象:一是入黨積極分子。主要是幫助他們提高對黨的認識,考察對黨的方針政策的理解和執行情況。按照黨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黨員要及時對申請加入黨組織者、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進行黨性知識教育和宣傳,幫助他們發揚優點,改正缺點,盡快成長。二是經濟困難和傷殘病職工。每個黨員必須自覺主動聯系困難和傷殘病職工,與他們保持密切聯系,關心他們的工作、學習、生活以及思想狀況,盡心盡力為他們排憂解難。三是其他黨外群眾。
2、黨員聯系群眾的任務是:積極向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經常聽取群眾對黨組織的意見、建議或要求,掌握群眾的思想動態,做好有針對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幫助解決群眾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做群眾的知心人,密切黨群關系;及時向黨支部反饋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3、黨員聯系群眾的的方式:可采取個別走訪、談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開座談會的形式,傾聽群眾的意見,較準確地掌握聯系對象的思想狀況、心理活動、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針對性地修訂工作計劃。幫助群眾提高覺悟,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激發工作熱情。談話后要認真做好談話記錄。
4、加強廉政建設:反對腐敗現象,是密切聯系群眾,加強黨的建設的根本措施。黨員要帶頭發揚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凡要求干部群眾做到的,每個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應事先做到做好,自覺接受監督。
5、此項制度的落實情況納入黨員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的民主生活會一般以支部為單位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下半年的民主生活會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開。內容:一般根據支部的實際情況進行,重點是圍繞本支部黨員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風、紀律等方面的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民主生活會要開誠布公,互相談心,溝通情況,交換意見。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引導大家暢所欲言,要以與人為善的態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統一思想,增強班子團結,健全和活躍黨內生活,加強和改進機關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目的。要根據會上提出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五、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1、發展黨員必須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嚴格按規定履行入黨手續。
2、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的性質、綱領、宗旨等教育,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培養聯系人。
3、黨支部每半年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經過一至二年以上培養考察并經支委會討論同意后,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列為發展對象。
4、列入發展對象的同志參加縣直工委舉辦的黨的基本知識培訓。
5、對發展對象進行政審,并形成政審材料。政審主要內容包括: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
6、支委會在公示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嚴格審查的基礎上,將發展對象提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并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
7、支部黨員大會通過后,要及時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8、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滿時,應主動向黨支部提出轉正申請,黨支部要及時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進行討論。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長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9、將支部大會對預備黨員討論、表決結果,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六、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按照中央《組織部關于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的意見》的要求,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要以支部為單位有步驟地進行,每年進行一次。整個評議工作一般分為學習教育、自我總結、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理五個階段進行。評議內容有五個方面:
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
2、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黨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是否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自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七、“爭先創優”制度
1、根據黨委的統一部署,制定好“創五好黨組織、爭做優秀共產黨員”活動計劃,明確“創爭”活動的指導思想、目標、內容和評比條件,納入全年黨建工作目標管理。
2、聯系本黨支部的工作實際和黨員的思想實際,對“創爭”活動進行動員、布置,教育和督促黨員自覺參加“創爭”活動。
3、結合黨支部年度考核、民主評議黨員、“七一”紀念活動等,對開展“創爭”活動的情況進行有重點的檢查、評比。對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先進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對“創爭”活動進行一次全面總結,肯定成績,找出不足,并以書面形式報黨委。
八、黨費收繳和管理制度
按照黨章規定,黨員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條件和應盡的義務,黨員應自覺交納黨費。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收入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2、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3、黨費實行月交納、季上繳制度。支部組織委員負責黨費收繳工作,黨費收齊后應及時上繳縣委組織部黨費賬戶,并報機關工委。
九、工作臺帳管理制度
1、妥善管理支部工作資料是落實黨建工作目標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做好支部工作的一項基本要求。為了加強支部黨的組織建設,必須建立健全支部工作臺帳。
2、黨支部建立:“一個手冊”、”一本記錄簿”、“八類資料夾”等工作臺帳。
“一個手冊”,即黨員手冊;“一本記錄簿”,即:黨支部會議記錄簿;“八類資料夾”,是指需要保存的八種類別的重要工作資料,即:支部行文資料、上級文件資料、學習教育資料、計劃總結資料、評比表彰資料、發展黨員資料、轉遞關系資料、綜合材料資料。
3、工作臺帳的基本要求是規范、齊全、求實。具體要求是:
(1)黨員手冊由黨員本人保管,并按照要求認真填寫有關項目內容,貼好本人照片,加蓋印章。黨員參加組織活動的情況,要按照時間順序逐項填寫。黨員繳納黨費的情況,應由收繳人填寫簽字。
(2)黨支部會議記錄簿由支部組織委員保管,并按照要求負責填寫。每次會議和活動,要填寫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缺席人員、主持人、記錄人、會議(活動)的內容等情況,重要會議要填寫清楚到會人數、會議議題、到會人員發言要點、舉手表決情況和最后的決議等內容。
第2篇: 黨支部工作制度 黨支部制度上墻內容
左某某:
黨支部工作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決定,融入中心,服務大局,團結、組織黨員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促進協會持續穩定健康向前發展。
二、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學習最新理論創新成果和業務知識,建設學習型黨組織。通過學習,使黨員干部更加全面準確地把握精神實質,努力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三、將黨建工作納入協會章程,從實際出發,加強黨支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觀念。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持從嚴治黨,嚴格黨的紀律,教育和監督黨員堅持原則,忠于職守,維護國家利益。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關懷幫扶生活困難黨員。做好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規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
四、發揮好上級黨組織與協會黨員之間的橋梁作用,使上級黨組織及時掌握黨員情況,讓黨員及時了解上級黨組織工作要求。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了解群眾訴求,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廣大群眾的智慧和力量。
五、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遵守紀律,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推進協會精神文明建設。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和培養,發現、培養和推薦黨員、群眾中間的優秀人才,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六、實事求是對黨的建設、黨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重要情況。教育黨員、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七、按照規定,向黨員、群眾通報黨的工作情況,公開黨內有關事務。
八、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左某某: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在上級黨組織指導下以支部為單位進行,每年一次。
二、評議要求全體黨員參加,必要時,也可邀請黨外干部和群眾代表參加。
三、評議的基本內容:是否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是否做到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是否執行黨的決議,遵守黨紀國法,做到令行禁止;是否起到先鋒模范作用,完成上級和支部布置的各項任務。同時,要結合思想、工作實際,提出評議的具體內容和量化標準。
四、準確掌握政策界限,對支部每個正式黨員都要按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評定一個格次。預備黨員參加評議但不評定格次。
五、評議中要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每個黨員尤其是支部班子成員均要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使評議工作增強公正性和透明度。
六、對評為不合格的黨員,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嚴格按有關規定的程序,提出處置(處分)意見,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和辦理處置(處分)手續。
左某某:
“三會一課”制度
支部大會制度
1、會議時間: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
2、與會人員:會議由全體黨員參加,根據內容的需要,有時可吸收非黨干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參加。
3、會議內容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黨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
(2)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3)討論發展新黨員和接受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4)選舉支部委員會成員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
(5)討論需由支部大會決定的其它重要事項。
4、會議形成的決議由支委會負責檢查落實。
5、會議記錄:支部組織委員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認真保管,年終歸檔備查。
支部委員會制度
1、會議時間:
支部委員會的會議每月一次。
2、與會人員:
會議由全體支委會成員參加。
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
3、會議內容:
(1)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
(2)討論通過年度支部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3)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5)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及黨員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
(6)討論支部工作重要事項和工作措施。
4、會議要求:
支部委員會決定重要事項時,到會支部委員必須超過半數以上;如遇重大問題要作出決定,到會的委員不超過半數時,必須提交黨員大會討論。
5、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確定有關支委會成員負責檢查落實,并向書記報告執行情況。
6、會議記錄: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主持人、缺席人員名單、會議議題、會議決議等。會議記錄由專人保管,存檔備查。
黨小組會制度
1、會議時間:黨小組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2、與會人員:會議由小組全體黨員參加,由黨小組長主持。
3、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
(1)組織黨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傳達黨內文件和黨的決議。
(2)根據黨支部的布置,討論本小組的工作以及黨員應該承擔和完成的任務,研究貫徹執行決議的辦法。
(3)安排小組生活會,檢查執行支部黨員大會決議的情況,組織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討論分析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和預備黨員的思想、學習、工作狀況,并向支部提出意見和建議。
(5)分析并反映群眾的思想情況和意見,幫助群眾辦實事、辦好事。?[1]?
4、注重效果:會前要有準備,會議內容要集中,每次會議有針對性、有重點地解決一兩個問題即可。
5、會議記錄: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認真保管,存檔備查。
黨課制度
1、上課時間:黨課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負責實施。每次黨課以集中學習為宜。一般應吸收入黨積極分子一起聽課。[2]?
2、黨課內容:
(1)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
(2)學習黨的方針政策。
(3)學習黨建相關理論和知識。
(4)結合當前形勢,對黨員進行先進性教育和形勢、任務教育。
3、黨課要求:
(1)要認真制定黨課計劃,由組織委員負責。
(2)建立考勤制度,無特殊情況,不能無故缺席。對因故未能參加黨課的黨員要及時補課。
(3)黨課教員由支部書記擔任,也可以邀請上級領導及黨員先進典型人物和由具備授課能力的其他支委擔任。每次授課必須要充分準備,講課時要聯系實際,講求實效。
(4)每次黨課要認真做好記錄,以備上級檢查考核。
左某某: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一、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增強黨性和組織紀律觀念的具體體現。每個共產黨員務必按時按照標準交納黨費。
二、凡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應按上級黨組織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黨支部每年不少于兩次對黨員交納黨費標準進行審核。黨員在繳納黨費時,務必嚴格執行規定,認真按照應交納黨費基數計算黨費,做到準確無誤。
三、所有黨員應自覺地向所在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的正式組織關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黨組織交納黨費。
四、黨員應按月由本人親自交納黨費,一般在領取工資的當日至5日內,按照規定標準將黨費交給所在黨小組組長,黨小組組長在5日內將收繳的黨費匯總后轉交支部組織委員,支部組織委員在5日內將各小組收繳的黨費匯總后轉交機關黨委,并將本支部的黨費收入、上繳金額登記入冊。
五、黨員因外出統計、生病或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等特殊狀況,交納黨費有困難的,經支部批準,能夠提前集中交納黨費,也能夠請他人或家屬轉交。黨員除按規定交納黨費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許少交或不交。對于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六、預備黨員應同正式黨員一樣按規定交納黨費,以支部大會通過為預備黨員之日起開始交納。
七、加強對黨費的管理。支部組織委員收繳的黨費,應建帳管理,及時造冊,統計清楚,按月上繳,并妥善保管好資料。機關黨委每年年底前,向全體黨員公布黨費收繳狀況。任何人不準借支和侵占黨費,不準濫用黨費。
八、黨員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3篇: 黨支部工作制度 黨支部制度上墻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基層黨支部建設,提高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進一步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精神,結合我院黨建工作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我院各黨支部是黨在我院最基層的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黨聯系師生員工的橋梁和紐帶,黨支部在院(系)級黨總支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完成本單位的各項任務中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在本單位起保證和監督作用。
第二章
黨支部的設置
第三條
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部門或教研室、實驗室等單位應建立黨支部,建立黨支部必須報黨總支批準。
第四條
黨支部的設置可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按照學科專業相近、工作聯系密切、便于活動和管理的原則建立。
1.教師黨支部一般按教研室設置,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與專業相近的教研室聯合建立黨支部;2.學生黨支部一般按院(系)設置,條件具備的可按年級、專業、班級或樓棟設立;
3.機關、后勤等部門(單位)的黨支部一般按部門(單位)、科室設立,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與工作性質相近的部門(單位)、科室聯合建立黨支部;
4.離休干部成立離休干部黨支部,退休人員按所住區域設置黨支部;
第五條
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簡稱支委會)。支委會一般由3人組成,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委會設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等職,支委可以兼職。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離退休人員黨支部不設支委會,由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增選副書記1人。
第六條
黨的支委會和不設支委會的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兩年。任期屆滿應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規定的程序和辦法按期進行換屆選舉。選舉產生的支委會和不設支委會的書記、副書記報黨總支批準,并報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三章
黨支部的職責
第七條
黨支部的主要職責:
1.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團結師生員工,保證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2.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向黨員布置做群眾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務,并檢查執行情況。
3.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4.經常聽取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分析師生員工的思想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認真開展“創先爭優”、爭創“十面紅旗”等評比活動,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八條
不同類型的黨支部,還應根據自身特點履行以下職責。
1.教研室(實驗室)黨支部:支持教研室(實驗室)主任的工作,對教研室(實驗室)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黨支部書記應經常與教研室(實驗室)主任溝通情況,參加室務會議,并參與討論決定本教研室(實驗室)的重要問題。
2.學生黨支部:根據學生的特點,積極開展大學生黨員黨性鍛煉等形式多樣的活動,提高學生的思想政治覺悟。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反映學生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并協助學院做好思想工作。對學生中的錯誤言論和不良風氣要嚴格進行批評教育,團結帶領廣大學生刻苦學習、積極向上,努力維護學院的穩1定。
3.機關、后勤黨支部:教育黨員和群眾增強服務意識,圍繞教學、科研,面向基層,深入實際,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增強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自覺性。抓好勤政廉政建設,支持本單位負責人的工作,保證各項任務的完成。
4.離退休人員黨支部:加強對離退休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協助管理部門開展適應老同志特點的各項活動,豐富他們的晚年生活,反映老同志的意見和建議,協調老同志與在職人員的關系,增進相互理解,支持現任領導做好工作,發揮老同志的優勢,積極參與兩個文明建設,為學院的改革和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第九條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領導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定期聽取、討論和審議支委會的工作報告,對支委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2.討論并決定黨支部的重大問題,如: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訂本單位貫徹執行的計劃和措施;討論、審批入黨和預備黨員轉正事宜;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等。
3.選舉產生新的支委會及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代表,增選支部委員。
第四章
黨員教育與管理
第十條
黨支部要把黨員教育作為黨的思想建設的重要內容來抓。黨員教育要緊緊圍繞增強黨員的黨性;提高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這個中心來進行。黨員教育的基本內容是:
1.黨的基本理論和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教育。2.黨的基本路線和形勢、政策、任務教育。3.黨的基本知識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4.黨的優良傳統、作風和拒腐防變教育。5.黨的紀律、共產黨員道德規范和先進性教育。6.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教育。
第十一條
黨員教育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上黨課、參加黨校培訓、觀看電教片、外出參觀、社會調查、聽形勢報告、開展演講活動、知識競賽、征文比賽、座談討論、個別談心、自學等。
第十二條
黨支部要不斷健全和改善黨員管理制度,加強對黨員的管理和監督。黨員管理的具體工作是:
1.教育監督黨員切實履行黨員義務,維護黨員權利。
2.對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做黨分配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3.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和“創先爭優”、爭創“十面紅旗”等活動,表彰先進,教育后進。4.做好黨費的收繳工作。
5.及時接轉和嚴格管理黨員組織關系,搞好黨籍管理,建立黨員登記卡。
6.加強流動黨員的教育,及時為流動黨員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并按照有關規定在流動黨員中做好管理工作。
7.對違反黨的紀律的黨員進行批評教育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三條
為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黨支部必須堅持以下基本組織生活制度:
1.“三會一課”。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支委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每一至兩月組織一次黨課學習。要求每次組織生活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注重實效。
2.民主生活會制度。支委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民主生活會可與民主評議黨員活動相結合。召開民主生活會前,要指定專人征求黨外群眾對黨支部和黨員的意見,并采取適當形式向支委和黨員反饋信息。在民主生活會上,支委之間,黨員之間要充分交流思想和意見,嚴肅認真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統一思想,化解矛盾,增強團結,共同提高的目的。
3.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進行,評議中要敢于揭露問題,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重點解決幾個突出問題,做到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并認真做好對不合格黨員2的教育和處置工作。
4.黨員匯報思想制度。黨員一般每學期要向黨支部匯報思想一次,可結合黨內民主生活會進行。匯報的主要內容是自己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情況,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提出工作建議等。
第五章
發展黨員工作
第十四條
發展黨員是黨支部一項經常性的工作。黨支部要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制定年度培養、教育和發展黨員計劃。指定專人同入黨積極分子聯系,幫助他們不斷進步。堅持定期考察、入黨前進行教育培養、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等制度和做法,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嚴格履行入黨手續,確保新黨員的質量,做好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規定及院發展黨員工作程序具體執行。
第十五條
我院發展黨員工作重點是積極要求入黨的大學生、教學科研創作第一線的優秀青年教師、高知識群體中要求入黨的優秀人員等。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六條
黨支部要及時、認真、經常地做好黨員和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充分調動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本單位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對本單位政治學習的組織領導,認真完成上級布置的群眾政治教育和學習任務。
2.堅持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員和群眾思想政治狀況分析會,及時了解教職工和學生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導工作。
3.堅持黨員聯系群眾制度。每個黨員至少要聯系1-2名非黨群眾,經常和聯系對象談心,主動關心群眾疾苦,認真聽取和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熱情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上的難題。
4.積極宣傳先進模范典型,在單位內部“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顧全大局,團結互助,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第七章
支委會的自身建設
第十七條
黨支部委員會在支部黨員大會休會期間負責領導和處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員會對支部黨員大會負責,對支部全體黨員負責,應定期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接受全體黨員的批評、監督。
第十八條
黨支部書記對支部工作負有主要責任,應由黨性強、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經驗、對本單位業務工作較熟悉的同志擔任。教研室黨支部書記一般由黨員教研室(實驗室)主任或副主任擔任;學生黨支部書記一般由黨總支秘書、黨員團總支書記或優秀輔導員擔任;機關、后勤等黨支部書記一般由黨員副處級以上干部擔任。
支委會成員要加強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加強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提高理論、政策水平和開展黨務工作的能力。
第十九條
支委會要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組織原則,凡屬重大問題必須經支委會集體討論或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同時要充分發揮每一個支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二十條
支委會成員要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解決自身矛盾,促進班子團結,保證黨支部戰斗力的充分發揮。支委會成員要自覺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爭當端正黨風、清正廉潔、嚴于律己、團結協作和密切聯系群眾的模范。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條例如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不符時,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由院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