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問題Problems由兩個希臘單詞組成:“Problems”親",這意味著&ldquo前進&rdquo&ldquo巴林&rdquo這意味著&ldquo扔&rdquo。從字面上看,它的意思是&ldquo拋出的東西&ldquo,它被理解為現實是什么和理想應該是什么之間差異的結果,需要現在或將來采取行動。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的文章11篇 ,歡迎品鑒!

【篇1】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明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科學判斷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對懲治和預防腐敗規律的深刻認識和戰略思考,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而落實主體責任,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意義更為重大。黨委的主體責任是由黨委的領導地位和黨委統一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體定位所決定的。黨委能否落實好主體責任,直接關系黨風廉政建設的成效。
抓好“牛鼻子”——如何認識主體責任
牽牛怎么牽?最好的辦法就是牽住牛鼻子。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黨委主體責任就是要害,就是“牛鼻子”。如果黨委不負主體責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就會落空。
什么是主體責任?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黨委的主體責任,主要是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而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就必須正確認識主體責任。
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怎么管、怎么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就是管黨治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舉措。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保障,關系人心向背、關系黨的生死存亡,關系“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總體形勢是好的,趨勢也是向好的。但是,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斗爭的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比任何時候都更為繁重、更為迫切。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黨的重大政治任務,而落實主體責任是各級黨委必須履行的政治擔當。各級黨委要深刻認識落實主體責任的極端重要性,增強憂患意識,堅守責任擔當,決不能只重業務而不抓黨風,只看發展指標而不抓懲治腐敗,真正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來認識主體責任、擔當主體責任。
主體責任是分內責任。抓黨風廉政建設是黨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章》總綱明確規定:各級黨委要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整體推進包括反腐倡廉建設在內的“五位一體”黨的建設,黨委不抓誰抓?因此,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各級黨委的分內之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責無旁貸。各級黨委要牢固樹立抓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瀆職的理念,自覺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努力讓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風。
主體責任是全面領導責任。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第六條第一款指出: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所謂全面領導責任,就是要求我們的工作職責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延伸到哪里。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黨委(黨組)領導成員都要堅持“一崗雙責”,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業務工作,又要加強對主管、分管的地區和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發現、督促糾正,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主體責任是直接責任。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而“執行”和“推動”不“直接”行嗎?落實主體責任既要強化集體領導的責任,又要切實落實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做到黨委“不松手”、黨委書記“不甩手”、黨委成員“不縮手”。
種好“責任田”——如何落實主體責任
所謂種好“責任田”,就是對自己的“一畝三分地”真正負起責任來。種什么莊稼,什么時候種,什么時候收獲,你要負起責任。長了稗草,你要割除;有了病蟲害,你要防治。該施肥、該抗旱排澇的,要不誤時節,這才是真正負起責任。當前,在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責任田”中,荒田、廢田現象比較突出。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發生腐敗窩案串案,或者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腐敗案件;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放任縱容、袒護包庇、壓案不查或阻撓調查;對上級黨委、紀委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的事項不貫徹、不部署、不落實或拒不辦理;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發生大面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下級黨委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問題不及時糾正、處理,或責任追究不力等等。種好“責任田”,要求我們采取有效措施,落實主體責任。
要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一方面,要完善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的體制機制。重視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抓好紀檢體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實“一個強化、兩個為主、兩個覆蓋”。“一個強化”即推動黨的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兩個為主”即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兩個覆蓋”即紀委派駐監督對黨和國家機關全覆蓋,巡視監督對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全覆蓋。另一方面,要把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要求融入各項改革的推進過程中。注重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對重要改革措施進行廉潔評估,避免出現制度真空,保障改革健康順利進行。
要以制度建設為保障。要大力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搞好頂層設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一是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根據中央和省委制定出臺的懲防體系建設第二個五年規劃,抓好責任分工和任務落實。對階段性任務,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完成;對持續性工作,結合新情況新問題推進提高;對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充實的工作,及時探索推進。二是建立作風建設長效機制。黨的十八大以來,作風建設已經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當前要著力推進由“不敢”的層面向“自覺”的層面轉變,持之以恒抓好八項規定精神的落實,堅決反對“四風”,強化激勵約束和監督懲戒機制,完善考核辦法,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三是完善權力制約監督機制。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下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向上級黨委、紀委述廉并接受評議制度,上級黨委、紀委主要領導同志約談下級黨委、政府負責人制度。健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財、物、項目等具體事務的制度和末位表態制度,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
要以“第一責任”為表率。在主體責任體系中,黨委(黨組)書記履行“第一責任”是關鍵。主體責任履行的成效如何,取決于“第一責任人”。黨委(黨組)書記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履行“第一責任”中要親自抓、主動抓、嚴格抓、經常抓,真正做到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親自抓”,就是要像抓經濟工作、干部工作那樣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主動抓”,就是要打好主動仗、下好先手棋,不能事事等上級安排、依靠紀委的報告和建議,該出手時就出手,不能等問題成堆才去抓、案件頻發才去查。“嚴格抓”,就是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查處,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旗幟鮮明地支持、扎實有效地推動紀檢機關履行監督職責。“經常抓”,就是要堅持“常”、“長”二字,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推向深入。
要以敢于擔當為根本。履行主體責任,必須講黨性、講原則、講正氣,做到敢抓敢管、嚴抓嚴管,決不能在消極腐敗現象面前當“老好人”。要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對黨員干部身上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及時“扯袖子”,甚至“大喝一聲”,制止腐敗問題于初萌。寧愿面對不理解、誤解,甚至不當的怨恨、埋怨,也不愿看到同志出問題時的悔恨和高墻里的眼淚。對腐敗問題要敢于“亮劍”,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一旦發現黨員干部有違紀違法行為,決不能姑息遷就、麻木不仁,決不能護短遮丑、養癰遺患。
用好“撒手锏”——如何追究主體責任
“撒手锏”,是指在對戰中出其不意地用锏投擲敵手的招數,比喻最關鍵的時刻使出的最拿手的本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撒手锏”就是責任追究。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有權力、沒責任,是治黨管黨的大忌,不追究責任,主體責任就會落空。
健全完整鏈條。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要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究、有責必問”。要抓好明責這個前提,進一步明確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具體內容,對每一個具體問題都要分清由誰負責、負什么樣的責任,建立上下有機互動的責任體系,把主體責任落實到各級黨委,延伸到基層單位,形成上下貫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逐層分解責任,層層傳導壓力,責任到人、壓力到人。要抓好考責這個關鍵,完善考核機制,改進考核方法,完善評價體系,把平時掌握的情況、巡視中發現的問題與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結合起來,綜合考察、研判一個地方一個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其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要抓好追究這個保障,完善責任追究辦法,增強問責、追責的剛性,在具體化、程序化、規范化上下功夫,嚴格依紀依法按程序追責,防止以問責代替法紀追究,使責任追究經得起歷史檢驗。
落實“一案雙查”。所謂“一案雙查”,就是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者屢屢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解決的,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也倒查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既倒查追究黨委主體責任,也倒查追究紀委監督責任。如果一個地方和單位問題多多,主要領導即使自己是廉潔的,仍脫不了干系、脫不了主責,必然要被追責。前不久,安徽省委對省國土、環保系統腐敗案件進行“一案雙查”,按照黨組書記的“第一責任”,分管領導的“一崗雙責”,紀檢組長的監督責任,分別作出問責決定,并向全省通報。省紀委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格落實監督責任提出了具體要求,強調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需要查明事實追究責任的,要認真辦理。
激勵履行主責。在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工作中,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分清責任,善用“撒手锏”。對于出現的違紀問題,要弄清楚是領導干部主動發現并堅決查處的或積極支持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的,還是有失職瀆職情節甚至故意掩蓋、袒護違紀問題的。對那些有案不查、瞞案不報的單位,不僅要“一票否決”,還要對單位領導進行追責。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四
落實黨委主體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直接關系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敗。實踐中,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是責任意識淡薄。有的領導干部仍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紀檢監察機關的具體業務,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滿足于開個會、講個話和簽個責任狀,認為這樣就履行了第一責任,很少直接過問、具體研究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具體指導和檢查落實不夠。有的單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空轉”,對黨風廉政建設“說起來重要,做起來不要”,對主體責任的分解、落實責任情況的檢查考核等推動責任制落實的具體工作,甚至向上報告落實主體責任情況都“打包”由紀委承擔。
二是履責方式單一。除參加會議、照稿講話和簽訂責任狀外,責任分解常照抄上級文件,集中交責也只是形式上開個會,領導班子成員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實主體責任。無論是年中開展的“責任制巡查”,還是年底開展的的“責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聽匯報、民意測評、個別談話,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幾個單位,談話走訪不夠細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對象也從黨委異化為紀委的工作情況,存在“走馬觀花”現象,很難真正發現問題,導致單位之間巡查考核結果相差無幾,督促指導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責任追究不力。雖然建立了“一案雙查”和責任追究制度,但問責追究尚顯剛性不足,存在“兩多兩少”現象:即處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領導干部責任少;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組織處理多,追究紀律責任的少。有的基層單位在責任追究方面怕影響單位榮譽,不僅自己不追究責任,甚至在上級追究責任時,還通過各種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實施責任追究時,沒有建立有效的責任追究結果公開制度,難以保證責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黨委主體責任落實,就是要各級黨委切實承擔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使命。當前要重點把握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增強主體意識,健全責任體系。抓好黨風廉政建設,首先要解決好領導干部的思想認識問題,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黨委總體工作,把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強化擔當意識。通過媒體宣傳、黨校主體班集中學習等形式,引導各級黨委尤其是主要負責人不僅要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的責任意識,還要明確專人負責主體責任的分解、部署、考核、報告等具體事務,切實解決紀委“代做”的問題。二要細化主體責任。要根據黨委班子成員分工,進一步細化主體責任內容,讓每一位成員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體責任、哪些是第一責任、哪些是分管責任。同時,要明確主體責任落實的任務、要求和具體措施,讓其知道怎樣履行責任。三要層層傳導壓力。通過示范引領、集中交責、談心談話、落實責任雙報告等,將責任鏈條延伸至下一級,做到工作管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二是完善督查機制,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日常監督,是推進責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審聯動機制。改進黨風廉政建設三級巡查機制,結合信訪舉報、案件查辦情況,每年選擇3-5個單位,采取“系統查、查系統”的方法,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崗位,圍繞權、錢和制度執行等事項,開展巡審監督,組織專業審計隊伍開展專項審計,集中發現并查處黨政領導班子廉潔從政、改進工作作風等方面問題。二要探索廉政質詢制度。選取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問題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層單位黨委(黨組),組織縣紀委委員成立質詢組,通過現場查看、查閱資料、聽取匯報、個別談話、民主測評、詢問質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體責任、作風建設、廉政風險防控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對承諾事項跟蹤督促整改。三要開展全媒問責行動。完善電視、電臺、網絡、報紙“四位一體”平臺,廣泛征集群眾意見,圍繞群眾關注的熱點篩選問政主題,組織部門領導班子向群眾述職述責報告,接受群眾質詢評議,作出整改承諾。對承諾的問題跟蹤督辦,凡踐諾不到位的嚴格問責。
三是嚴格責任追究,倒逼擔責盡責。責任追究是保證黨委主體責任落到實處的“撒手锏”,要形成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一要細化考核指標。對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年度任務分解,綜合縣委目標考核和縣紀委對基層紀檢監察工作考核辦法,制訂《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細化考核分值和具體要求,將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談心談話、廉政風險點排查、兩會三述等工作措施,與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一并細化量化,強化實績導向,確保考核結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辦法。將實行日常檢查考核與年終檢查考核相結合,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常態化、全過程把握,對履行主體責任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基層黨委,及時下發提醒督辦函。對“一崗雙責”落實不力、重點工作推進不力、廉政紀律遵守不嚴的相關責任人,實施“廉政約談”。提醒督辦、廉政約談等都記錄在案,作為考核臺帳,以監管和考核的緊密結合推進黨委主體責任履責有痕、考核有據。三要加強結果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考核排名靠后的進行公開通報批評。嚴格堅持“一案雙查”,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嚴格依法依紀追責,防止以問責代替法紀追究,使責任追究經得起歷史檢驗。
【篇2】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強化責任擔當,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部內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對黨風廉政建設直接抓、具體抓、經常抓,有效推動了各項工作落地生根,實現“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
1、細化任務分解。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質,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的理念,切實把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堅持每季度研究一次黨風廉政工作。及時把將風廉政建設具體內容有機地融入組織工作中,根據全區2017年組織工作重點和任務分解方案,采取周匯報、月總結、季點評、年終考核的辦法強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2、完善責任機制。建立了由我負總責,部班子成員親自抓,科室負責人具體負責的廉政建設工作領導體制。認真落實“一崗雙責”要求,年初由與各班子成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督促各班子成員在抓好組織業務工作的同時,認真落實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2017年,組織部領導和各科室長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6份,組織部機關全體干部簽訂廉政承諾書14份,并要求各科室根據自身業務列出了各自的風險點,制定風險防范措施。
3、堅持以身作則。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上,堅持帶頭講廉政黨課、帶頭作廉政承諾、帶頭參加民主生活會、帶頭接受監督考核,自覺當好了黨風廉政建設的踐行者、推動者、示范者和引領者。督促各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了第一責任人和“一崗雙責”責任,既做到自身廉潔自律、率先垂范,又抓好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
4、豐富廉政載體。積極參與組織系統開展的“XXX”活動(XXX),嚴格紀律約束,加強廉政教育,讓組工干部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
二、強化教育監督,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堅持教育為先、預防為主的原則,把對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把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納入部機關全年學習計劃中,充分利用部長辦公會和每周集中學習,結合工作實際開展一系列黨風廉政教育。
1、狠抓日常教育。堅持先學一步、學深一層,在全區“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啟動前,我就認真學習了黨章,并督促部機關分專題開展黨章學習研討,在部機關營造了學黨章、用黨章的濃厚氛圍。認真開展部機關黨風黨紀專題教育,積極參加部機關民主生活會,與其他領導班子進行了嚴肅認真地批評和自我批評,進一步增強了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把廉政教育納入部中心組和機關學習規劃,為每位同志配發《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以及《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組織大家見縫插針學、原原本本學,教育引導機關干部強化紀律觀念,自覺維護組工干部良好形象。認真組織學習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十九大精神,組織科室分專題領學《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教育引導機關組工干部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強化貫徹六中全會精神、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責任擔當。
2、加強廉政監督。除經常教育和制定制度外,主要是抓住重點人、重點事、重要時間節點進行廉政提醒,做到4個及時,即:區紀委的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及時向全體黨員同志傳達、新提拔的干部任職前及時進行廉政談話、重大節日對全體干部職工及時申明廉政紀律、對考察干部的工作組及時進行廉政提醒。借助每周四集中學習,對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廉政風險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點明,在工作中及早制定措施,予以防范,防止小問題釀成大問題。
3、加強制度建設。圍繞從嚴治部、依規治部,從議事決策、督促檢查、機要保密、財務管理等15個方面,督促部辦公室對部機關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梳理完善,健全和規范了部長辦公會度、公務接待等制度,有效提高了服務效率和工作質量,降低了廉政風險。
4、嚴格干部監督。完善了干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嚴格執行干部談話、打招呼、函詢、誡勉等制度,強化了對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認真做好干部出國審查審批以及工齡更改、退休等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制度,全區副縣級以上干部都能及時向市里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對全區副科級以上干部的學歷學位進行全面檢查審核,得到區委的充分肯定。
三、強化自律意識,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1、堅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等文件法規,系統學習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組工業務知識。通過深入學習,拓展了自己的思路,提高了分析解決實際問題和指導工作實踐的能力,筑牢了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增強了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進一步夯實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基礎。
2、堅持嚴于律己。始終牢記黨的根本宗旨,不搞以權謀私,反對享樂主義,努力保持清正廉潔。日常生活中注意保持操守,八小時以外絕大部分時間和精力用在了工作上,沒有不良嗜好。注意對家屬、子女嚴格要求,沒有經商現象和其它問題。
3、堅持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認真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特別是認真貫徹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時時處處按區委的要求去做。按時參加組織生活,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利用各種時機,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本人和本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篇3】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根據縣委、縣政府要求,我委主要負責人就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及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向縣紀委全會作了述職述廉報告,通過縣紀委全會和委全體干部職工的測評評議,對我委及主要負責人的工作給予了客觀評價,并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建議。現結合我委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問題
1、廉政宣傳文化氛圍不夠濃厚。雖然平時加大了對全體干部職工黨風廉政建設的培訓教育力度,但宣傳力度不夠,形式單一。
2、“一崗雙責”意識不夠強。在平時工作中,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對業務工作安排部署的較多,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自覺性、主動性還不夠。
3、干部管理制度不夠完善。盡管制定了機關工作管理制度,但對機關干部管理體制機制還不夠健全、不夠完善;對干部管理嚴格要求不夠。
4、財務公開不夠及時。對服務承諾、辦事程序等業務工作做到全面公開,但是在平時工作中,對財務公開做得還不夠及時、全面。
二、整改措施
1、強化廉政文化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要進一步加大黨風廉政建設知識宣傳、宣講力度,通過舉辦培訓班、廉政知識競賽,張貼廉政警示語等形式,進一步增強全體干部職工的廉政意識,激發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廉政監督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廉政勤政輿論氛圍。
2、強化“一崗雙責”,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認真學習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縣有關要求,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體班子成員帶頭自覺履行好“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承擔起應有的領導責任,對本系統的違紀違法行為嚴格責任追究,切實將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大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3、強化作風建設,嚴格執行干部管理制度。一是要進一步加強理想信念和職業道德教育,進一步強化干部的黨性觀念、公仆意識、敬業精神和廉潔品質。二是要進一步加強管理監督,嚴格落實規章制度。在認真執行中共中央“八項規定”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習近平同志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重要批示的通知》精神的同時,嚴格按照《橫峰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機關管理制度》,自覺按照學習制度、工作制度和考勤制度辦事,自覺遵守機關作息時間,堅持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凡擅自離崗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三是強化班子成員的工作職責,堅持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制,各班子成員在抓好分管股室業務工作的同時,應督促股室干部嚴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工作職責辦事。四是積極推行干部管理談話提醒制度。干部職工在作風建設和執行制度不力時,實行主要領導對其談話提醒,指出問題,督促糾正不正之風,制止不良行為,防止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4、強化黨務政務公開,自覺接受監督。一是堅持規范運作,對實施“三重一大”事項必須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在決策前實行事前告知聯系的紀工委,主動授受監督。會議研究時認真執行主要領導末位表態發言制度。二是著重財務公開。對公務接待、公車使用、公款出國(境)、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實行每季公開,對重大資金使用情況堅持不定期公開。凡財政核撥的公用經費、重大財產的處置、物質的采購以及涉及干部職工利益的重大經濟事項均要及時公開。同時,對財務收支情況每個季度核實一次,強化財務管理措施,嚴格控制和杜絕不合理開支,有效促進財務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
【篇4】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黨風廉政建設是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廉政建設工作做得好壞,直接關系到教育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關系到教師職能作用的發揮。經過排查,由于種種原因,各學校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不盡人意。如有的學校領導重視教育教學工作,忽視廉政建設;有的中小學校的廉政建設責任制流于形式,落實不到位;還有的缺乏相應的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等等。
1、各學校的黨風廉政建設總的形勢較好
近年來,各校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先后組織開展了“黨員先進性教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及“爭先創優”活動等一系列主題教育活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始終保持健康有序、向縱深發展的良好態勢,為教育的改革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1) 加強領導,把黨風廉政建設放在重要位置。黨風廉政建設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廣大工作人員提高拒腐防變能力,強化廉潔自律意識,服務發展大局具有潛移默化的促進作用。為此,上級黨組織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將其作為教育的一項重要工作。形成黨組統一領導,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黨組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直接負責,紀檢監察組織協調,部門密切配合,一級抓一級,人人參與,齊抓共管,層層抓落實的長效機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半年有分析,年終有考評,將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教育系統年度崗位目標責任的工作格局。
(2) 深挖內涵,濃化黨風廉政建設氛圍。抓專題學習教育,營造黨風廉政建設氛圍。近年來,中心校結合開展作風紀律整改、黨員先進性教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和“學習實踐科發展觀”等專題學習教育活動,對教師進行全面系統的理想信念教育。通過學習教育對照查擺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引導教師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利益觀,把好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廉潔自律,遵紀守法,依法辦事。通過潛移默化的廉政教育活動,全面提高教師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廉潔自律意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得到明顯提升。(三)突出重點,教育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結合開展主題教育活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從重點崗位、重點人員入手,著力查找和解決執法行為中的突出問題。一是通過建章立制,約束執法行為。針對違規違紀易發多發環節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制定相應的規章和措施,做到有章可循、違規必究。二是加大違規違紀查出力度,對群眾舉報違紀違規執法行為,做到有舉必查,查實必處。增強了教師的自律意識,教育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人民群眾滿意度逐年提升。三是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較好地發揮了引領示范作用。學校領導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黨的廉政紀律,以身作則、依法辦事,正確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斷提高教育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做負責的教育人”方面起到了表率和帶頭作用。全體教師認真貫徹有關規定和要求,大力弘揚求真務實作風,發揚艱苦奮斗精神,自覺糾正“亂收、亂補、亂訂”等違紀違規行為,收到了較好成效。
2、中小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在歷史急劇轉型期,人們的信仰、信念受到經濟利益觀念的沖擊發生變化,一部分同志的思想信念、教育理念、個人價值觀在一定程度上發生了改變。這些問題雖然只是發生在極少數任身上,但其后果和損失難以估量。當前,中小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仍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 “為大局服務,辦人民滿意教育”理念有待進一步加強。受利益關系、分配方式、生活方式和區域差異的影響,相互攀比、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價值觀嚴重錯位。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就是服務發展大局、服務人民群眾、辦人民滿意教育的理念沒有入心入腦,沒有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上。近年來的主題教育活動和平常的黨風廉政教育,在個別工作人員中只流于形式,走了過場,沒有觸及其靈魂。
(2) 監督職能作用還未能得到充分發揮。一是由于體制和機制上的不健全和完善,學校的監督職能相對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監督工作的效果。二是學校領導思想認識不夠,學校領導對教師的不作為,見之認之,有些還進行包庇,導致上級監察內容不全面,處理不及時,違紀違法問題得不到有效遏制。三是學校內部監督措施還不夠有力,制約機制還不夠健全,不能有效發揮監督作用。
3、適應形勢發展需要,各學校的黨風廉政建設應采取以下幾項對策
(1) 進一步強化職業道德、法紀廉政教育。一個人的職業價值取向,道德水準和精神追求,決定著其生存價值和行為取向。沒有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利益觀,不滿生活現狀,不思工作進取,就會滑向深淵。因此,加強職業道德、法紀廉政教育,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的重要前提。要針對當前中小學校教師的思想狀況,把握好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律和特點,不斷豐富教育內容,創新教育方式,保證教育覆蓋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腦入心,切實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使全體教育工作者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科學發展觀;要不斷加強預防職務犯罪教育,使全體教育工作者知法守法;要不斷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重點抓好先進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抓住逢年過節、婚喪喜慶、群眾有意見、社會有反映的時機,有的放矢地開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全體教育干部樹立"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思想,進一步增強法紀觀念、廉政意識,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底線。
(2) 加快制度創新和機制完善。隨著經濟形勢的不斷發展,腐敗的手段、方式花樣翻新,必須認真研究新形勢下腐敗現象發生的特點和規律,針對權力運行的薄弱環節和腐敗多發易發的部位,推進從源頭上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制度改革和創新。要進一步健全民主決策制度,完善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班子議事規則,增強決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個人說了算;要完善財物管理制度,進一步改進經費支出審批辦法,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加強大宗物品采購和工程招投標的管理,努力形成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
(3) 強化監督制約力度。沒有監督的權力容易滋生腐敗。因此,必須把科學配置權力和有效監督結合起來,改進監督方式,加大監督力度,強化過程監督,形成嚴密的監督網絡。要不斷完善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談話和誡勉制度;要進一步推進黨務公開和責任制,實行文明和陽光操作;要在構建糾、評、建機制和建立黨風廉政監督員等監督制度的基礎上,加大信訪和輿論監督力度,把權力置于嚴密的監督之下,不斷增強權力行使的公開透明度,創造人民群眾能夠監督、方便監督、敢于監督的條件,切實增強監督實效。
(四)黨風廉政建設要激勵和制約同步。針對教育工作實際,要不斷健全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做到激勵和制約同步,使其獲得與責任和貢獻相符合。激勵必須與考核制約同步,不能只講報酬,不講奉獻,只講增加收入,不講貢獻與責任。激勵要到位,考核要嚴格,最大限度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對年度目標任務完成好的同志給予相應的廉政工作獎勵;對那些由于違法違規等人為因素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的、給教育造成嚴重影響的人,不僅要扣其所得,還應依法追究其責任。只有這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才能有序推進,健康發展。總之,通過全體教師的共同努力,我中心校較好地完成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項工作目標,一年來全體教師沒有發生一起違法違紀案件,無一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我們雖然在廉政建設方面做了一點工作,但是與上級的要求自知還存在差距。廉政建設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必須常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們決心在上級的領導下,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從自身做起,在以身作則的同時,狠抓全體教師隊伍廉政建設,努力造就一支過硬的教師隊伍,為我鄉教育事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篇5】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今年我市開展的“作風轉變暨環境創優”活動,給全 市帶來了一股清新務實之風,給各項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機和 活力。在這次活動中我認真對照自己平時的實際工作及思想 動態,查擺了自己自參加工作以來在思想、作風、紀律等各 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希望以此為契機,洗滌思想上的塵 埃,更好地將“作風轉變暨環境創優”活動精神運用到實際 工作當中。
一、認真查擺,認清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當中, 個人學習不夠,對新聞、時事關注時間不足,沒有形成按時 學習的習慣,導致對一些新的政策、信息理解不夠透徹、不 夠及時,不能準備把握時事脈搏和社會趨向。
(二)工作方式不夠靈活。工作方法以及處理事情的 方法比較簡單,缺乏創新精神,工作還不夠扎實,有時對問 題不作深層次的分析,思考不夠深刻,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 完善會給自己的工作帶來動力。
(三)服務意識不夠強。對待工作不能始終保持熱情 的態度,當手頭工作稍多時,性子就有些急燥,如遇到需重 復解釋的問題時, 顯得沒有耐心, 沒有合理調整自己的情緒。
二、深刻剖析,查找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源
存在上述這些問題的存在,雖然有一定的客觀因素, 但更主要的還是主觀因素所造成。在這段時間,我對自身存 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也多次進行認真反思,深刻剖析產生這 些問題的根源與危害,從主觀上查找原因,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自我要求不高, 沒有養成好的學習習慣, 對知識的學習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大多時候只是滿足完成 本職工作,而沒有自覺地去學習,理解性地學習。
二是業務 用的著就多學一點,用不上的就少學一些,有滿足于一般的 思想。
三是工作方法以及處理事情的方法比較簡單。
三、努力整改,做一名合格的紀檢監察干部
(一)加強學習,提高理論素養。牢固樹立終身學習 理念,做終身學習的紀檢監察干部。不斷加強政治理論、黨 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學習,始終堅持理論聯系 實際,不斷地增強各方面的能力,更好地為黨和人民工作。
(二)改進作風,強化服務意識。發揚務實求真的作 風,破除急躁情緒,迎難而上,對自己要從嚴教育、從嚴管 理、從嚴監督,造就不唯書、不唯上、只唯真、只唯實的工 作態度。
(三)解放思想,適應工作要求。用新的思維去發現、 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保持積極向上、昂揚奮發的精 神狀態,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以適 應新時期、新形勢工作的要求。
【篇6】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目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過程中值得商榷的問題
一是認知上有“誤區”。主要表現是:個別單位、部門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等同于一般的單項工作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這個事關系統全局性問題,僅僅看成是某一個或者是幾個主要領導人的事情,認為與本部門和本人無關,只要認認真真把業務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責任上有“盲區”。個別單位班子及其成員貫徹落實責任制只滿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體指導、過問和檢查落實不夠。有的單位責任制領導小組形同虛設,“一崗雙責”只是停留在紙上,掛在墻上,小組成員很少去認真研究、分析和主動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是追究上有“庫區”。主要表現是:有的單位對有影響本單位目標考核的違紀違規案件,能捂則捂,能遮則遮,凡事講“勾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響單位經濟利益;有的單位出了責任問題,由于工作職責不清,任務不明,很難確定對誰進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統區”。由于缺乏科學的考核體系和方法,考核結果的公平性、客觀性受到置疑,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的權威性逐漸削弱,考核結果不能發揮應有的效果。同時,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為一的現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趨勢明顯。
二、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的有關建議
第一、夯實組織機制,落實“主體責任”,使責任制工作實現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動抓”到“主動抓”,由“部門抓”到“全員抓”的轉變。堅持“黨委(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責其職”的領導體制。各單位“一把手”要把“一崗雙責”真正落到實處,“一把手”重視是核心,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其它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貫穿到業務工作的始終,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工作制度。黨組織領導帶隊考核制度,上級黨組織領導同志在任期內,必須親自參加一次以上對下級班子和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同時不定期帶隊進行調研,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會、干部職工大會上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作專題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至少每三個月應召開一次會議,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第二、細化責任目標,責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決“誰來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樣、抓不好怎么辦”的問題。責任分解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基礎,也是實施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與獎勵的前提。因此,責任分解應當遵循“明確、具體、量化、可行性”的原則,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明確”,就是要層層分解責任目標到有關職能部門和具體人,不能使責任目標太籠統和原則化、概念化、公式化,“責任狀”一簽了之,沒有什么實質意義;“具體”,就是要區別不同情況,突出單位特色,按各單位實際確定責任目標;“量化”,就是要看得見、摸得著,賦予責任者具體的工作任務與標準,使之知道該如何做,不該如何做,便于追究、獎懲,為了保證黨風廉政考核的系統性,必須創新廉政考核內容,實行內部考核和外部評價的有機結合。在內部考核方面,考核內容主要包括“預警機制、履行職責、執行紀律、接受監督、查案懲處”等五個方面。在外部評價方面,主要考察社會公眾對當地黨風廉政和反腐敗的親身感受和主觀認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風、依法行政、廉潔從政、廉政效能”等四個方面。干部作風主要包括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和學習作風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處罰、行政審批、行政監督、行政救濟、政務公開等;廉潔從政主要包括自我約束、公務節儉、職務消費、職權運用和干部選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實中央或上級政策、黨政部門辦事效率、懲治腐敗、社會風氣以及經濟與社會發展等;“可行性”,就是責任目標要定得合適,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責任者執行落實。
第三、嚴格責任考核,做到獎懲分明,對考核對象,特別是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精確的判斷。必須依據目標制訂考核內容、評分標準和考核程序,力求規范、科學、有效,要堅決維護考核的嚴肅性,逐條逐項全面檢查,防止走馬觀花,既要聽單位領導匯報,更要聽群眾評說,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層次的問題,既要做到全面檢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問題,既要量化測評打分,更要看實際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檢查代替責任考核,杜絕打“人情分”、“印象分”的問題,防止高分掩飾下的問題和隱患。責任考核的終極目的在于總結推動下一步的責任制工作,獎懲則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為此,責任考核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業務工作相結合;二是與領導干部的獎懲相結合;三是與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相結合;四是與記功、評選先進相結合。總之,考核工作要全面過細,認真扎實,獎優罰劣,視實際情況,對在責任制考核中成績優秀的要給予表彰、獎勵、宣傳,優先提拔使用、晉職晉級;對評定不稱職的,或存在嚴重問題的要警示、誡勉、通報、免職、降職降級,使無為者無位,觸動其思想靈魂。對考核工作中發現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向責任對象發出《預警告知書》,適時提醒并督促解決;對存在問題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落實,并對牽頭責任單位發出《督辦通知書》,責成其及時有效地解決其牽頭范圍內的問題。
第四、強化責任追究,嚴肅執行紀律,使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責任追究意識,做到凡違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規定的,都要追究責任,決不放縱袒護、姑息遷就。一是要開展領導問責。對責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領導班子,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取消當年的評優資格,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連續考核兩次不合格的,主要負責人應引咎辭職,問題嚴重的要追究黨紀責任。對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領導班子,實行公開曝光并實施末尾誡勉,對主要負責人予以調離直至免職。二是要實行責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終生追究。發現應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顯偏輕的問題,應責令下級黨組織再追究;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屬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的,應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領導、直接領導的責任;對重大決策、重大工程項目出現問題的依法依規實行終生追究,避免責任對象的短期行為和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責任追究的重點。把組織人事、財務管理、物資采購、基建工程、行政審批、項目管理等職能部門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部門,把沒有履行或沒有正確履行職責而導致主管、分管范圍內出現違紀違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對象。
【篇7】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是黨風廉政建設的基礎部分,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方面。搞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對于改善黨群關系、干群關系,維護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強黨的執政能力,提高黨的執政地位,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為此,我們從3月上旬開始,采取個別訪談、召開座談會和問卷調查等方式深入農村進行調研,通過調研,我們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有了較為深入的了解。
一、我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現狀及問題
我縣現有5鎮3鄉,97個行政村,11個社區居委會,人口21萬,其中農村人口179782人,占全縣人口的86.6%;農村黨員5504人,占全縣黨員的53.7%。農業和農村工作在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舉措,打基礎,循序漸進,以政務村務公開為切入點,以機制制度創新為突破口,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三管齊下,努力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動和促進了全縣的經濟社會發展。但是,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逐步深入,新情況、新問題的不斷涌現,我們感覺到在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決。
㈠基層黨風廉政宣傳教育不夠到位。主要是宣傳教育形式不靈活,針對性不強。停留在一般化的講課,看專題片,發放宣傳資料等傳統教育形式,不能滿足農村黨員干部要求。特別是對中央、省、市和縣委關于在新農村建設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精神宣傳力度不夠,造成農村黨員干部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辯證關系理解不透,不利于新農村建設的健康發展。
㈡基層干部工作作風不夠扎實,工作水平不高。當前我縣農民的致富愿望與鄉鎮、村干部的工作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農民的致富愿望非常迫切,希望干部帶領他們擺脫貧困;另一方面,部分鎮村干部自身素質不高、工作能力不強,帶領群眾致富的本領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民的致富進程。一是有些鄉鎮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意識不強,對基層工作指導不力。缺乏履行“一崗雙責”的責任意識,強調工作指標的多,提醒加強廉政建設的少;在監督管理上,考慮到村干部干事難,有一定的“遷就”心里,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之于軟,失之于寬”的現象,使有些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貫徹執行。二是有些村干部紀律觀念淡薄、民主意識不強、工作作風簡單粗暴,缺乏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導致干群關系比較緊張。
㈢對基層干部的監管機制不夠完善。主要是少部分村務公開的內容還不全面、形式比較單一,公開時間滯后,公開流于形式、走過場;財物管理制度還不完善,盡管全縣96個村都實行了村賬鄉管,但落實效果參差不齊。特別是有的村在村民理財小組作用的發揮、對農村財物審計等方面仍有漏洞,需進一步完善;村級民主決策尚不規范,有些村干部決策不民主,辦事不公開,搞“家長制”、“一言堂”,黨內民主監督弱化。
㈣一些侵害農民群眾利益的問題時有發生。個別鄉鎮干部利用手中權力,侵犯國家財產;少數村干部在行使權力中缺乏公正,優親厚友,辦事不公開,決策不民主,部分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遺留問題未得到徹底解決,群眾有意見。
㈤基層紀委的作用發揮得不夠好。鄉鎮紀委工作頭緒多,加上鄉鎮紀委書記分管工作過多,工作精力有所分散;少數人紀檢業務能力相對缺乏,只能開展一般性的監督檢查和處理一些簡單的信訪件,對比較復雜的信訪件難于處理,獨立辦案更是一籌莫展。另外,由于鄉鎮紀委干部(特別是副職)交流少,長期與所轄村干部打交道,對于出現的一些問題,礙于情面,不敢、不想碰硬,使之難以有效地履行職責,導致基層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實。
二、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㈠基層組織建設存在差距。一是少數干部工作責任感不強。基層組織處在農村工作最前沿,是各種矛盾的交匯中心,村干部官小責任大,利輕擔子重,政治上發展前途不大,而且經常面對各種困難,因此一部分基層干部工作責任感退化。二是村干部年齡老化,后備干部人才匱乏。一方面許多村主職干部在書記崗位上工作了20多年,為村內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但隨著年齡增長,工作精力難以適應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對黨風廉政建設不是不想抓,而是沒有精力去抓;另一方面,一部分文化政治素質相對較高的人大量外出,留在村里的也不愿意當干部,使得干部后備力量嚴重不足,導致選人難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村級班子素質難以保證。就我縣而言,在村書記崗位上年齡最大的有67歲,工作年限最長的達25年,108個村(居)書記主任中40歲以下的僅有13人,僅占12%左右。
㈡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存在死角。“上面一根針,下面千根線”,村干部工作頭緒多、難度大、任務重、經濟收入低,使部分干部價值觀發生轉變,有的一味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把等價交換的原則引進黨內生活。在這種利益觀趨使下,少數村干部夾在干部與農民雙重身份、帶頭富與帶領富雙重任務等矛盾中間,自律意識明顯下降。另一方面,少數村支部常年不開展組織活動,農村黨員中不承擔義務、不參加活動、不繳納黨費的“三不”黨員已越來越多。一些基層干部宗旨觀念淡薄,工作熱情衰退以至貪污腐化、違法違紀。
㈢思想認識不夠到位。沒有把抓黨風廉政建設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工作被動應付,對責任范圍內干部身上存在的問題不敢指出,不敢批評。個別基層干部甚至錯誤地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與己無關,只注重抓經濟工作,忽視黨風廉政建設,或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會影響農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把抓經濟建設和抓黨風廉政建設對立起來。由于思想認識不夠到位,工作中存在求太平,過得去,別出大亂子的思想,因而有意無意弱化黨風廉政建設,不能及時將矛盾和問題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時。
㈣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實還不夠。在村級財務的處置等群眾關注的重大事項上,缺少規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約手段,從而造成了村內部財、物管理比較混亂,讓一部分人鉆了空子;在制度建設上,切合實際可供操作的制度不多,對已有的黨風廉政工作制度也沒有認真落實。形成制度規章訂的多,真正執行落實的少,這樣既削弱了農村黨風廉政工作的實際成效,又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㈤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考核與追究工作有待加強。具體表現在:一是責任不明確。盡管簽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但到底要負什么樣的責任,在工作機制上得不到體現,因而這種責任只是寫在紙上,說在嘴上,往往是干好干壞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二是目標不具體。有的同志認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是虛的,可高可低,可多可少,把握不準,沒法衡量。一些支部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缺乏全面分析,對于諸如班子的戰斗力要在哪些方面體現,增強防腐拒變能力要達到什么標準,發揮黨員隊伍的作用應有什么要求等問題,往往是模糊的概念,因而產生“檢查沒尺度,好壞憑印象”的思想。三是激勵、處罰措施難實施。一些鄉鎮和部門尚未建立全面、系統、有效的檢查考核機制,對村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情況缺少定期和規范的檢查考核。
㈥監督機制不盡完善。有些黨員、基層干部怕報復、怕傷和氣、怕抓不準、怕被人說出風頭、怕招來麻煩,不敢監督,不愿監督,不會監督;對于一些應公開的政務、村務以及一些敏感、重大的問題,一般干部了解的少,想監督而又不能監督;一些黨員干部匯報思想、報告工作不及時,不全面,只對上,不對下,群眾是霧里看花,在民主生活會上也是避重就輕,輕描淡寫,不批評別人,也不愿別人批評自己,尤其是在村一級,黨員群眾的主動監督少,被動監督多,不出問題無人問,出了問題踏破門,以致一些村干部鉆了監督不暢的空子,成了無人監督的特殊干部。
三、加強我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對策
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應始終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構建綠色**融為一體,結合我縣實際,筆者認為,應從政治、經濟、教育、制度、監督管理等方面入手進行綜合治理。
㈠建立責任制是前提。要不斷健全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點抓好責任目標考核與失職行為責任追究,真正把抓黨風廉政建設,作為農村基層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標準,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嚴重失職的,要毫不手軟地實行“一票否決”。堅決糾正農村工作難度大,基層干部處理可寬不可嚴的錯誤認識,確保農村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實處。
㈡深化宣傳教育是基礎。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宣傳教育,一定要根據農村的特點來進行,切忌大話、空話。應該結合我縣山大人稀、農民居住分散、生產季節性強、管理體制相對松散的特點,采取鄉鎮輪訓與“背籠廉政”進農家相結合,黨紀政紀專題講座與集中普法教育相結合等形式,使黨風廉政教育從“文件”走向“文化”,從“會場”走向“廣場”,從“機關”走向“農村”,從“社會”走向“家庭”,增強教育的效果。
㈢選準配強領導班子是保證。要順應農村改革的新形勢,廣辟干部人才渠道,積極推行村書記、主任直選以及駐村第一書記等制度,要重視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創造條件提高他們的政治和經濟待遇,暢通提拔用人渠道,使他們政治上有盼頭,工作上有勁頭。對那些工作責任感退化,群眾觀念淡化,組織紀律弱化的基層干部,要采取有效的組織措施,實行誡勉談話,對違法違紀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切實為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提供可靠的組織保證。
㈣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是關鍵。首先,要著力解決農村基層組織“無章辦事”的問題,在制度建設上下功夫,探索制定《村級干部廉潔從政行為規范》,切實增強對農村黨員干部的約束力。其次,要進一步強化農村基層的財務監管。一是加強對“村帳鎮管”的再監督。將“村帳鎮管”與村級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民主監督和專門機關監督兩個積極性,確保“村帳鎮管”制度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二是要進一步完善黨務村務公開和鄉鎮政務公開。要規范公開的內容和程序,最大效益發揮好議事懇談會的作用,切實保證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熱點焦點問題,能夠及時、全面、公正地解決。三是強化基層紀委實施監督的權力,防止監督流于形式。四是落實村主要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對村主要干部在任期間履行職責過程中所應承擔的財務責任、經濟責任進行全面審計,并作出真實、客觀的評價,預防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五是加大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力度。把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作為辦案的一個重點,對典型的違紀違法案件進行公開處理,真正發揮查處一人、教育一片、穩定一方的作用。
㈤大力加強農村法制建設,凈化社會風氣,為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創造良好外部環境。進一步加大農村“五五普法”力度,深入開展“平安村組”、“文明村”創建活動,堅持齊抓共管、上下結合、社會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做到黨風、政風、民風一齊抓。要通過農村機構改革,真正使基層干部增強服務意識,強化管理職能,開創依法行政、廉潔從政的新風。在端正黨風的同時,不斷凈化社會風氣,從根本上促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全面深入。
【篇8】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新形勢下如何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維護公安隊伍純潔性,不但直接影響警察在人民群眾中的威望,也直接影響群眾對公安機關的滿意度。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就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粗淺探索。
一、現階段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深入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四個意識”得到增強。近年來,XX公安分局各黨支部緊緊圍繞學習黨章黨規、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主動開展主題教育活動,領導干部帶頭開設黨課、帶頭參加組織生活,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補足精神之“鈣”,筑牢信仰之“基”,不斷強化了黨員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
(二)黨內政治生活逐步嚴格規范,基層基礎得到夯實。按照黨員人數標準和便于活動原則,各黨支部把黨小組建到警組,理順了黨組織關系,配全配強了黨務干部。全面推動了“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等黨內生活制度落實,發揮了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三)始終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作風建設得到加強。健全完善改進作風長效機制,督促各級黨組織落實廉政約談、廉政談話、廉情五分鐘專項教育等措施,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監督“兩個責任”落實。開展“清風行動”專項督查,堅持從嚴執紀,糾正隱形變異“四風”問題,營造了忠誠干凈擔當氛圍。
(四)搭建層級管理體系,主體責任得到加強。把全面從嚴治黨治警和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深化公安改革、推動黨的建設、促進公安工作發展的總體布局,XX分局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責任細化到每一個層級,落實到每一位領導和民警。分局黨風廉政監督室就主體責任層級管理工作落實情況,多次組織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實現全局層級管理全覆蓋。
二、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的看到,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全面從嚴管黨治警任務任重道遠。
(一)思想認識尚需加強。基層所隊或多或少存在著“重業務、輕隊伍”的思想,對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制度的落實停留在應付考核檢查的層面,致使在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缺乏針對性、長久性、連續性。從其原因看,基層所隊各項業務工作壓力大,目標要求高,日常工作細瑣而繁重,致使部分領導干部把隊伍建設當作“軟任務”,存在碰運氣的僥幸心態。
(二)監督管理存在盲區。
黨風廉政監督室對基層部門的監管很難面面俱到,很多情況下監管側重于事后的監督問責,對事前的制度執行、落實情況則很難監督。而對于基層部門領導來說,部門警力分散,管理也難以在時間和空間上完全覆蓋。
(三)監督力量還待加強。紀檢監察部門在公安機關總是被視為機關綜合部門,在當前基層公安機關警力普遍緊張的情況下,警力通常首先要保障一線實戰部門,從而導致作為綜合部門的紀檢監察力量相對薄弱。而從工作量上來看,以我局為例,XX年全年共受理查辦信訪件X余件,相對于信訪投訴舉報當事人“無門檻”、“零成本”,公安機關卻必須做到“件件有回復”。受理的信訪投訴件除少部分可以當場答復化解外,大多需要經過調查、回復,有的還需要向所涉部門及有關人員制作詢問筆錄、查閱相關臺賬資料、核實具體情況、形成詳實調查報告等。基層公安機關紀檢監察、督察、信訪合一,每年僅僅應付信訪投訴就已經捉襟見肘,要系統地開展監督管理工作確實有力所不及的困難。
三、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若干思考
全體黨員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的決策部署上來,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句話、十六字”總要求,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不松勁、不停步、再出發,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推動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取得更大成果。
(一)突出教育引導,強化責任意識。一是要強化教育提醒。開展專題和常態相結合的學習教育模式,通過學習教育提升隊伍思想意識,切實增強反腐倡廉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潔身自好的自覺性;因地制宜開展短平快的提醒教育模式,在辦公區醒目位置設提醒牌、身邊正反典型教育、發“廉政短信”“警示短信”、舉行執法規范類“微課程”等觸動式、參與式、實時性的提醒方式,切實增強提醒效果。二是要明晰履責方向。上級機關要強化頂層設計,對基層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應進一步精簡明晰,求實重效,把工作導向由補充完善臺賬資料,轉移到增強領導干部反腐倡廉意識,促進基層公安機關對常態化反腐倡廉懲防機制的建設落實。三是要突出帶頭示范。領導干部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不僅要做到自廉,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更要督促他廉、群廉,始終保持對隊伍的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要堅持落實“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業務建設全程,融入班子建設始終,以一流的隊伍建設創造一流的業績。
(二)強化監督執紀,堅持嚴管厚愛。一方面,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及時提醒糾正,教育引導廣大民警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堅持剛性執紀,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做到問責一個、警醒一片。另一方面,在嚴管高壓的同時,輔之以撐腰鼓勁的厚愛,實現約束激勵并重。要以民警、輔警的需求為導向,按照需要與可能的原則,把愛警、暖警、惠警、護警的工作做到民警、輔警的心坎上,對正當執法而受到誣告攻擊、侮辱傷害的,堅決依法打擊處理,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特別是加強對掃黑除惡民警權益保障,依紀依法慎重處理對掃黑除惡民警的舉報,防止黑惡勢力利用舉報干擾辦案、打擊報復。
(三)強化監督合力,注重習慣養成。抓好內部協調,進一步完善大監督機制,落實由黨風廉政監督室、政治處、法制大隊、警務保障室等部門參加的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工作精神,匯總有關部門監督發現的隊伍管理風險隱患,分析研判隊伍紀律作風現狀,研究討論針對性落實整改、監督、預防的工作措施,強化監督管理合力,營造齊抓共管、分工協作的監督格局。同時,通過加強隊伍、業務、內務相關管理制度的學習教育,引導警務人員明確規范要求,強化工作規范和行為規范意識,有效預防因制度規范執行不嚴,繼而在紀律作風、執法執勤、服務群眾等方面產生種種瑕疵,最終引發違紀違法問題發生的情況。
(四)注重形式多樣,加強廉政文化建設。一是可以將廉政文化建設與派出所的管理文化相結合。即將廉潔從警的要求和規定細化,納入到派出所日常管理制度中,與每位民警的績效考核掛鉤,使廉政文化融合到管理文化中,做到廉政建設與制度規范并舉,規范廉政從政行為;二是要加大身邊典型宣傳力度,增強廉政文化的導向力。要善于發現典型、培養典型、總結典型、宣傳典型,把先進人物的“勤奮敬業、務實創新、廉潔奮公”等廉潔精神,傳播宣揚到基層公安民警中,讓大家深切感受到“廉”就在身邊,“廉”就在崗位,“廉”就在日常工作的點點滴滴中;三是全面開展廉政文化活動。結合隊伍實際,深入挖掘、充分運用本單位廉政文化資源,不斷開拓創新,積極開展以書畫、詩歌和朗誦等形式為載體的廉政文化創建活動,讓黨員干部和民警在潛移默化中收到廉政文化的熏陶,進一步引導和激勵黨員民警樹立知廉、守廉、助廉、崇廉意識,筑牢其拒腐防變的“廉堤”。
【篇9】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區紀委:
根據**紀委《關于省紀委督查組督查**反饋問題的通報》文件精神,我辦認真分析研究了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自查整改,現將自查整改匯報如下: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一)存在問題
1.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壓力傳導不夠到位,“一崗雙責”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2.監督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執紀監督力量不足。
(二)整改措施
1.增強責任意識,構建責任體系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主體責任的宣傳教育,做到黨風廉政建設教育與主體責任教育同開展、同落實,在機關黨委會、政府辦黨組會上專題研究,并要求黨組織書記一年至少上一堂黨風廉政黨課。二是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實行分級負責,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堅持誰分管,誰負責,各分管負總責;實行分項落實,堅持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分解到每個黨組成員、機關黨委委員,明確牽頭股室和協辦股室。三是健全內部責任網絡。堅持“一崗雙責”,按照“誰主管的業務,誰負責源頭治理”的要求,著力強化政府辦各股室的廉政責任,通過層層簽訂責任書,將責任層層分解;結合組織生活會、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來進行廉政談話,對干部廉潔自律、作風建設和履行“一崗雙責”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
2.嚴格紀律監督,深化作風督查
一是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加強對上級重大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紀行為,對典型案例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強大威懾。二是加強對干部工作作風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恒反對和糾正“四風”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省市“十項規定”的行為,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制度化。今年以來,我辦未發現一起違反黨紀國法的案件。
二、脫貧攻堅落實方面
(一)存在問題
1.思想認識不夠到位。部分幫扶干部業務不熟,精準推進指導性不強、效率不高,對全年脫貧攻堅工作沒有系統安排,扶貧工作基礎不扎實,存在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現象,被動應付較多,自身深入村組較少。
2.精準落實不到位。有的幫扶干部去貧困戶家中次數不夠,去了也只是打打照面,問問情況,既沒有落實幫扶舉措,更沒有跟蹤幫扶問效,在具體幫扶過程中沒有做到因戶施策,幫扶思路不廣,幫扶舉措不多,在調動貧困群眾脫貧攻堅積極性、激活內生動力等方面做得不夠。
(二)整改措施
1.進一步壓實脫貧責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壓力,確保各項整改工作落到實處。要求掛聯領導要把掛聯村的扶貧工作提上日程,不能只是簡簡單單去幾次,而是要實實在在推動工作、解決問題、發揮作用,帶動村上形成濃厚脫貧攻堅工作氛圍,帶頭落實上級部署,帶頭解決實際問題,帶頭推動具體工作。幫扶干部按照每月至少下村1次的要求,切切實實把這次工作做實、做細,要把貧困戶基本情況摸清吃透,還要積極幫助貧困對象協調做好項目申報、組織實施、爭取信貸等具體工作,確保各項政策精準落實到戶到人。第一書記要按照每月下村不少于10次的要求,全面協助村兩委做好該村的脫貧攻堅工作。
2.進一步落實脫貧政策。一是要吃透政策。各幫扶主體,無論是掛聯領導還是幫扶干部、第一書記,都要對扶貧政策進行深研細讀,吃透精神、領會實質、懂得運用。二是要用活政策。實地調研,把政策與貧困戶的需求進行精準對接,在幫扶過程中注重綜合施策、因戶施策、因人施策,以政策的多重疊加,為貧困戶帶來最大的受益。
政府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將一如繼往地嚴格按照上級有關部門指示,堅定不移的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采取有力的措施,抓緊、抓好、抓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此來促進各項工作的健康穩步推進。
【篇10】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目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過程中值得商榷的問題
一是認知上有“誤區”。主要表現是:個別單位、部門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等同于一般的單項工作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這個事關系統全局性問題,僅僅看成是某一個或者是幾個主要領導人的事情,認為與本部門和本人無關,只要認認真真把業務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責任上有“盲區”。個別單位班子及其成員貫徹落實責任制只滿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體指導、過問和檢查落實不夠。有的單位責任制領導小組形同虛設,“一崗雙責”只是停留在紙上,掛在墻上,小組成員很少去認真研究、分析和主動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是追究上有“庫區”。主要表現是:有的單位對有影響本單位目標考核的違紀違規案件,能捂則捂,能遮則遮,凡事講“勾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響單位經濟利益;有的單位出了責任問題,由于工作職責不清,任務不明,很難確定對誰進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統區”。由于缺乏科學的考核體系和方法,考核結果的公平性、客觀性受到置疑,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的權威性逐漸削弱,考核結果不能發揮應有的效果。同時,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為一的現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趨勢明顯。
二、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的有關建議
第一、夯實組織機制,落實“主體責任”,使責任制工作實現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動抓”到“主動抓”,由“部門抓”到“全員抓”的轉變。堅持“黨委(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責其職”的領導體制。各單位“一把手”要把“一崗雙責”真正落到實處,“一把手”重視是核心,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其它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貫穿到業務工作的始終,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工作制度。黨組織領導帶隊考核制度,上級黨組織領導同志在任期內,必須親自參加一次以上對下級班子和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同時不定期帶隊進行調研,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會、干部職工大會上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作專題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至少每三個月應召開一次會議,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第二、細化責任目標,責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決“誰來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樣、抓不好怎么辦”的問題。責任分解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基礎,也是實施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與獎勵的前提。因此,責任分解應當遵循“明確、具體、量化、可行性”的原則,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明確”,就是要層層分解責任目標到有關職能部門和具體人,不能使責任目標太籠統和原則化、概念化、公式化,“責任狀”一簽了之,沒有什么實質意義;“具體”,就是要區別不同情況,突出單位特色,按各單位實際確定責任目標;“量化”,就是要看得見、摸得著,賦予責任者具體的工作任務與標準,使之知道該如何做,不該如何做,便于追究、獎懲,為了保證黨風廉政考核的系統性,必須創新廉政考核內容,實行內部考核和外部評價的有機結合。在內部考核方面,考核內容主要包括“預警機制、履行職責、執行紀律、接受監督、查案懲處”等五個方面。在外部評價方面,主要考察社會公眾對當地黨風廉政和反腐敗的親身感受和主觀認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風、依法行政、廉潔從政、廉政效能”等四個方面。干部作風主要包括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和學習作風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處罰、行政審批、行政監督、行政救濟、政務公開等;廉潔從政主要包括自我約束、公務節儉、職務消費、職權運用和干部選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實中央或上級政策、黨政部門辦事效率、懲治腐敗、社會風氣以及經濟與社會發展等;“可行性”,就是責任目標要定得合適,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責任者執行落實。
第三、嚴格責任考核,做到獎懲分明,對考核對象,特別是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精確的判斷。必須依據目標制訂考核內容、評分標準和考核程序,力求規范、科學、有效,要堅決維護考核的嚴肅性,逐條逐項全面檢查,防止走馬觀花,既要聽單位領導匯報,更要聽群眾評說,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層次的問題,既要做到全面檢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問題,既要量化測評打分,更要看實際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檢查代替責任考核,杜絕打“人情分”、“印象分”的問題,防止高分掩飾下的問題和隱患。責任考核的終極目的在于總結推動下一步的責任制工作,獎懲則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為此,責任考核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業務工作相結合;二是與領導干部的獎懲相結合;三是與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相結合;四是與記功、評選先進相結合。總之,考核工作要全面過細,認真扎實,獎優罰劣,視實際情況,對在責任制考核中成績優秀的要給予表彰、獎勵、宣傳,優先提拔使用、晉職晉級;對評定不稱職的,或存在嚴重問題的要警示、誡勉、通報、免職、降職降級,使無為者無位,觸動其思想靈魂。對考核工作中發現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向責任對象發出《預警告知書》,適時提醒并督促解決;對存在問題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落實,并對牽頭責任單位發出《督辦通知書》,責成其及時有效地解決其牽頭范圍內的問題。
第四、強化責任追究,嚴肅執行紀律,使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責任追究意識,做到凡違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規定的,都要追究責任,決不放縱袒護、姑息遷就。一是要開展領導問責。對責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領導班子,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取消當年的評優資格,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連續考核兩次不合格的,主要負責人應引咎辭職,問題嚴重的要追究黨紀責任。對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領導班子,實行公開曝光并實施末尾誡勉,對主要負責人予以調離直至免職。二是要實行責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終生追究。發現應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顯偏輕的問題,應責令下級黨組織再追究;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屬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的,應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領導、直接領導的責任;對重大決策、重大工程項目出現問題的依法依規實行終生追究,避免責任對象的短期行為和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責任追究的重點。把組織人事、財務管理、物資采購、基建工程、行政審批、項目管理等職能部門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部門,把沒有履行或沒有正確履行職責而導致主管、分管范圍內出現違紀違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對象。
【篇11】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目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過程中值得商榷的問題
一是認知上有“誤區”。主要表現是:個別單位、部門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等同于一般的單項工作責任制,把黨風廉政建設這個事關系統全局性問題,僅僅看成是某一個或者是幾個主要領導人的事情,認為與本部門和本人無關,只要認認真真把業務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責任上有“盲區”。個別單位班子及其成員貫徹落實責任制只滿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體指導、過問和檢查落實不夠。有的單位責任制領導小組形同虛設,“一崗雙責”只是停留在紙上,掛在墻上,小組成員很少去認真研究、分析和主動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是追究上有“庫區”。主要表現是:有的單位對有影響本單位目標考核的違紀違規案件,能捂則捂,能遮則遮,凡事講“勾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響單位經濟利益;有的單位出了責任問題,由于工作職責不清,任務不明,很難確定對誰進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統區”。由于缺乏科學的考核體系和方法,考核結果的公平性、客觀性受到置疑,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的權威性逐漸削弱,考核結果不能發揮應有的效果。同時,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為一的現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趨勢明顯。
二、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的有關建議
第一、夯實組織機制,落實“主體責任”,使責任制工作實現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動抓”到“主動抓”,由“部門抓”到“全員抓”的轉變。堅持“黨委(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責其職”的領導體制。各單位“一把手”要把“一崗雙責”真正落到實處,“一把手”重視是核心,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其它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貫穿到業務工作的始終,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工作制度。黨組織領導帶隊考核制度,上級黨組織領導同志在任期內,必須親自參加一次以上對下級班子和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同時不定期帶隊進行調研,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會、干部職工大會上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作專題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定期會議制度。至少每三個月應召開一次會議,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第二、細化責任目標,責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決“誰來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樣、抓不好怎么辦”的問題。責任分解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基礎,也是實施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與獎勵的前提。因此,責任分解應當遵循“明確、具體、量化、可行性”的原則,確保責任落實到位。“明確”,就是要層層分解責任目標到有關職能部門和具體人,不能使責任目標太籠統和原則化、概念化、公式化,“責任狀”一簽了之,沒有什么實質意義;“具體”,就是要區別不同情況,突出單位特色,按各單位實際確定責任目標;“量化”,就是要看得見、摸得著,賦予責任者具體的工作任務與標準,使之知道該如何做,不該如何做,便于追究、獎懲,為了保證黨風廉政考核的系統性,必須創新廉政考核內容,實行內部考核和外部評價的有機結合。在內部考核方面,考核內容主要包括“預警機制、履行職責、執行紀律、接受監督、查案懲處”等五個方面。在外部評價方面,主要考察社會公眾對當地黨風廉政和反腐敗的親身感受和主觀認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風、依法行政、廉潔從政、廉政效能”等四個方面。干部作風主要包括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和學習作風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處罰、行政審批、行政監督、行政救濟、政務公開等;廉潔從政主要包括自我約束、公務節儉、職務消費、職權運用和干部選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實中央或上級政策、黨政部門辦事效率、懲治腐敗、社會風氣以及經濟與社會發展等;“可行性”,就是責任目標要定得合適,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責任者執行落實。
第三、嚴格責任考核,做到獎懲分明,對考核對象,特別是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精確的判斷。必須依據目標制訂考核內容、評分標準和考核程序,力求規范、科學、有效,要堅決維護考核的嚴肅性,逐條逐項全面檢查,防止走馬觀花,既要聽單位領導匯報,更要聽群眾評說,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層次的問題,既要做到全面檢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問題,既要量化測評打分,更要看實際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檢查代替責任考核,杜絕打“人情分”、“印象分”的問題,防止高分掩飾下的問題和隱患。責任考核的終極目的在于總結推動下一步的責任制工作,獎懲則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為此,責任考核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業務工作相結合;二是與領導干部的獎懲相結合;三是與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相結合;四是與記功、評選先進相結合。總之,考核工作要全面過細,認真扎實,獎優罰劣,視實際情況,對在責任制考核中成績優秀的要給予表彰、獎勵、宣傳,優先提拔使用、晉職晉級;對評定不稱職的,或存在嚴重問題的要警示、誡勉、通報、免職、降職降級,使無為者無位,觸動其思想靈魂。對考核工作中發現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向責任對象發出《預警告知書》,適時提醒并督促解決;對存在問題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落實,并對牽頭責任單位發出《督辦通知書》,責成其及時有效地解決其牽頭范圍內的問題。
第四、強化責任追究,嚴肅執行紀律,使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責任追究意識,做到凡違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規定的,都要追究責任,決不放縱袒護、姑息遷就。一是要開展領導問責。對責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領導班子,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取消當年的評優資格,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連續考核兩次不合格的,主要負責人應引咎辭職,問題嚴重的要追究黨紀責任。對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領導班子,實行公開曝光并實施末尾誡勉,對主要負責人予以調離直至免職。二是要實行責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終生追究。發現應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顯偏輕的問題,應責令下級黨組織再追究;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屬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的,應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領導、直接領導的責任;對重大決策、重大工程項目出現問題的依法依規實行終生追究,避免責任對象的短期行為和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責任追究的重點。把組織人事、財務管理、物資采購、基建工程、行政審批、項目管理等職能部門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部門,把沒有履行或沒有正確履行職責而導致主管、分管范圍內出現違紀違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