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電話12篇
勞動仲裁電話(1)
北京市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人事仲裁院(委)員地址、電話及 乘車路線
1、朝陽區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辦公新址:朝陽區大柳樹甲100號。
行車導航:可從東四環路窯洼湖橋上化工路,第三個紅綠燈前行50米,丁字路口左轉200米路西側即到。
交通導航:30、34、348、457、637、677、687、561、753路公交車在朝陽區大柳樹站下車,沿路示進入官莊路前行200米路西側即到。
局機關電話:64671732?
職業介紹中心電話:64630472
勞動監察大隊電話: 64678220
朝陽區勞動服務管理中心辦公電話:64623491
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位于朝陽區酒仙橋南十里居6號(東風南路與酒仙橋路交匯處)。乘坐973、413、656、408在南十里居站下車。
2、海淀區勞動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社保中心:
地址: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號海淀社保大廈(北太平莊橋西南角)
郵編:100088
電話:受理勞動監察舉報、投訴和勞動仲裁立案聯系電話:010********
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位于西四環北路轉四季青路常青園商業樓65號樓105室(四季青鎮政府西南側第一個路口左轉第二棟辦公樓)電話:(010)62615185
交通導航:公交714、121、355、983支698、360快、運通113、運通114、特9、運通118、469、996、114、992、952、運通101、運通109、611、79、740外、特9外、913、740內、33、751、982、664四季青橋北(路西)下車。
3、豐臺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監察大隊、社保中心:???????????
辦公地址:豐臺區北京西站南路168路(麗澤雅園小區)麗澤橋向東走600米路北,一層是綜合服務大廳;三層:豐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大廳;五層:豐臺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聯系電話:010********??郵編:100073????????????
交通導航:麗澤橋長途站附近。458,395,958麗澤橋東站,944麗澤橋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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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南大街菊兒胡同1號????????
聯系電話:010********?????????????????????????????????????????
乘車路線:108路,124路,803路,104路等交道口南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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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西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南小街20號西城區社保大廈??????
聯系電話:010********.010********郵編:100035???????
乘車路線:公交,乘105、111、808、7路公共汔車在西內大街站下車或44、26、694、387、618、845、820路公共汔車在西直門南站下車;地鐵,西直門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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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宣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
辦公地址:宣武區南菜園街51號政府辦公2號樓 4層???????
乘車路線:公交,744、819、59、800路、運通102路大觀園站下;56路、423路南菜園站下;5路、939路、604路菜戶營橋北站下。
聯系電話: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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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昌平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辦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政府街1號?????????????????????
乘車路線:地鐵2號線積水潭站下車,乘345路(或919路)昌平南大街站下車,步行。
聯系電話: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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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興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辦公地址:北京市大興區黃村東大街5號?????????????????
乘車路線:公交,帝園商城、大興長途站下車,步行;駕車,京開高速,京開路,龍河路,黃村東大街行駛。??????????
聯系電話:010********郵編: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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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順義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倉上街16號????????????????????????
乘車路線:三元橋站換成915路支2倉上小區站下車,步行至順義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10********????????? 郵編:101300
順義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辦公地址自2012年1月16日起遷至順義區裕龍三街現代學院東北側,立案接待、仲裁文書領取等工作遷至新址辦理。2012年2月27日之前開庭的案件仍在順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仲裁庭審理。
10、石景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辦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楊莊東街66號(石景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對面)??
乘車路線:58路,399內環,325路,472路,958路,621路,楊莊路西口站下車往東走????????????????
聯系電話:010********—1102郵編:1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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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北京市勞動局、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受案范圍:北京城八區注冊的中外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
辦公地址:宣武區槐柏樹街2號??????????????????????????????????????????????????
乘車路線:乘坐地鐵長春街站下,往南500米,向西100米。
聯系電話:63182700
勞動仲裁電話(2)
勞動仲裁個人總結
仲裁員XXX年個人工作總結
XXX年,在領導及各位同事的支持與幫助下,我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了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力都有了較大提高。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認真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業務素質 學習是不斷地汲取新信息,獲得事業進步的動力。作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隊伍的一名新丁,時刻感到自己肩負的擔子很重,而自己的學識、能力和閱歷與實際工作要求都有一定的距離,所以總不敢掉以輕心,利用工作之余,向書本學習、向周圍的領導學習,向同事學習,認真學習*****和“****”的重要思想。在堅持政治學習的同時,還積極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與涉取,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借鑒吸收外地先進辦案經驗,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從而實現工作的主動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二、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好本職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積極參與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裁審工作,20XX年市本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處理各類勞動糾紛145件,其中參加處理勞動爭議案件142件,參與率達XX%,涉案金額約XXX萬元,結案率達XX%,已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年終勞動爭議仲裁結案率XX%的績效考評任務指標,并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完成歸
檔工作。
三、扎實工作,踐行“司法為民”要求
四、問題不足及來年工作計劃
總結一年來的工作與得失,我感觸極深,我深知雖然工作上取得了一點成績,但還存在許多不足與問題,我的工作績效離領導的要求,與組織的期望還有許多急待改進與完善的地方,突出表現在:一是對法律條文的熟練掌握還有相當一段距離,在法律運用上理論與實踐結合不太緊密;二是工作業務水平還不高,學習范圍還不夠寬。這些我都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對待并著力加以加進與提高,從而使自己逐步具備多方面的工作素養。
X 年XXX月XXX日
篇二:仲裁員年個人工作總結
仲裁員年個人工作總結
20XX年,在領導及各位同事的支持與幫助下,我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了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力都有了較大提高。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認真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業務素質
二、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好本職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扎實工作,踐行“司法為民”要求
進入仲裁院這個準“準司法”系統是我的一次人生角色重要定位,我信守“以法為準,以人為本,以德為先”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嚴格按要求,認真細致、高質高效地做好案受理、法律文書送達、庭前準備、庭審記錄、參與案前協調等各項工作,在處理的各類勞動爭議案件中均能秉公辦理,并從中學到了許多專業技能知識。
四、問題不足及來年工作計劃
總結一年來的工作與得失,我感觸極深,我深知雖然工作上取得了一點成績,但還存在許多不足與問題,我的工作績效離領導的要求,與組織的期望還有許多急待改進與完善的地方,突出表現在:一是對法律條文的熟練掌握還有相當一段距離,在法律運用上理論與實踐結合不太緊密;二是工作業務水平還不高,學習范圍還不夠寬。這些我都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對待并著力加以加進與提高,從而使自己逐步具備多方面的工作素養。
篇三:勞動仲裁工作總結
勞動仲裁工作總結 一、工作職能: 1.負責處理轄區域內企業與職工之間以及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與其勞動合同制職工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2.負責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3.負責勞動爭議處理的法律咨詢服務工作;4.負責勞動爭議三方(勞動、工會、經濟綜合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指導區內各街道、社區、行業、企業勞動爭議協調機構開展調解工作;5.負責全區勞動爭議處理案件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及時向上級提供相關信息;6.負責對勞動合同的審核及鑒證工作;7.
承辦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熱點欄目: 述職 報告
二、便民措施 1、建立首問首接服務制度;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3、立案審查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應當按照有利于勞動者的原則從寬掌握;4、對涉及下崗職工、女職工、進城務工人員、因工致殘人員和申請法律援助人員申請的勞動爭議案件要做到快立、快調、快審、快結。對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勞動者當事人,勞動仲裁機構可在庭審前對其進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導;5、實行勞動爭議仲裁風險告知制度;6、健全立案服務措施。落實接待責任制,建立立案接待區、休息區,接待人員要文明接待、熱情服務。設置仲裁公開必備設施,張貼相關的公開內容、仲裁基本知識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設立窗口意見箱,接受社會監督;7、加大"陽光仲裁"力度。三、工作做法 1、加強管理,增強素質,大力提高勞動仲裁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加強勞動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強仲裁員的自身素質,是做好勞動仲裁工作的關鍵。思想匯報專題我們在工作中一是加強學習。我們按照講政治、講正氣、講學習的要求來做好仲裁員的學習教育工作。首先,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的學習和教育,使仲裁員了解黨的大政方針,堅定仲裁員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場,明確仲裁工作的正確指導思想,使勞動仲裁工作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為改革開放大局服務,為維護社會穩定服務。其次,進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的學習和教育。我們將每周五下午作為集中學習時間,組織專職仲裁員和兼職仲裁員共同對最近頒布和施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學習,使大家深刻領會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頒布的歷史背景、立法意圖、基本精神,不斷增強仲裁員依法施政、依法辦案的自覺性。再次,不定時組織仲裁員進行專題業務討論,繼續鼓勵和支持專、兼職仲裁員、書記員參加法律專業學習,提高法律理論水平,只要條件允許,我們都盡量組織仲裁員去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增強專業水準,拓展視野;二是加強日常管理。首先端正勞動仲裁員的工作態度。教育和引導他們堅持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在思想上牢固樹立和諧仲裁這面旗幟。通過在仲裁工作崗位開展創建文明窗口活動,要求每個仲裁員必須認真、耐心、熱情地接待當事人。其次,加強廉政建設。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使仲裁員務必做到勤政廉潔,不以權謀私,不接受當事人的吃請,不辦"人情案"、"關系案",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樹立勞動仲裁的良好形象;第三,嚴格辦案程序。
勞動仲裁電話(3)
勞動仲裁流程,深圳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一、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當提交申訴書,并按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裁明下列事項:
1、職工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二、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7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被訴人自收到申訴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仲裁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
三、仲裁庭于開庭的4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和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接到副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據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訴人按撤訴處理,對被訴人可以缺席工資裁決。
四、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五、仲裁庭作出裁決后,制作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決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六、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仲裁申請程序
仲裁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的仲裁申請,并依照被申請人的數量提交副本。申請書應載明法定內容,包括: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仲裁委員會在受到申請后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不予受理或5日內不作出任何答復的,申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決定受理的,應當制作受理決定并送達申請人,并在受理后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10日內提交答辯書,但是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仲裁。
仲裁開庭及裁決的主要程序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仲裁員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應當回避,當事人也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請: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裁決的先予執行
仲裁庭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仲裁庭裁決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
者申請先予執行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5、仲裁裁決的履行與執行當事人對發生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勞動仲裁電話(4)
在華東政法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做志愿者期間,代理的李廣良勞動爭議仲裁案。
以下為案例概述及法理分析。
案例:
2010年9月,李小影進入上海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工作,約定試用期為1個月,負責小區保潔工作。后不久由于李小影發現自己懷孕,李小影的父親李良在征得公司經理的同意后,代替李小影工作。公司之后與李良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但李良由于同時與另一家公司簽有勞動合同,故在征得公司的同意下,用李小影的名字簽訂了勞動合同。2011年9月,該勞務有限公司認可李良的工作,遂與李良又續簽了一份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合同仍是以李小影的名義的簽訂。2012年8月,公司未告知李良任何理由,單方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李良不服單位決定,提起勞動仲裁申請。
另外須說明的事實是,李良在為該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工作的同時,一直在為另外一家保潔公司工作,并有簽訂勞動合同,李良與勞務服務公司發生糾紛時該勞動合同仍在有效期。
爭議焦點:
當事人李良使用他人(其女兒李小影)的名字簽訂勞動合同,同時又在兩家公司工作,那么對于李良與該勞務服務公司簽訂的兩份勞動合同的效力應當如何認定?
評析: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運用勞動能力實現勞動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社會關系。認定勞資雙方存在勞動關系,需要一定的標準。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之規定,只要同時具備以下三種情形的,雙方勞動關系即成立:(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在本案中,李良與該勞務服務有限公司之間顯然同時具備了上述三種情形,因此,李良與該勞務服務公司之間形成的是勞動關系。
下面首先分析李良使用他人姓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在本案中,當事人李良事先征得公司經理的同意代替李小影工作,事后簽訂勞動合同也是在單位知曉的情況下使用李小影的名字,故不存在勞動者欺詐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所以用人單位無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筆者認為勞動合同仍是合同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對于李良和該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具有拘束力。至于合同的簽名用的不是勞動者的本人名字的現象在實踐中也不鮮見,如有人常用筆名、化名等簽合同,這些并不影響合同的成立生效。綜上,李良與該勞務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情形,應當認定勞動合同成立有效。
其次分析李良的雙重勞動關系。本案中,李良不僅與該勞務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還一直為另一家公司工作并簽有勞動合同,這種情形稱為雙重勞動關系。學術界對于是否承認雙重勞動關系一直爭論不休,我國現行勞動法律法規也對該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
我們認為應當承認雙重勞動關系,理由如下:1、社會不斷向前發展,市場經濟體制逐漸成熟,靈活就業業已成為我國市場經濟的一個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產生與發展對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首先有利于增加就業,其次有利于繁榮市場,滿足人們靈活多樣的消費需求,再次有利于促進相關行業擴張和繁榮,孕育著巨大的產業潛能。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一個勞動者存在雙重或者多重勞動關系是不可避免的,法律沒有禁止或勞動關系的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均應允許雙重或多重勞動關系。2、《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有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從該條文的立法本意來看,我國法律沒有禁止雙重勞動關系,只要對本單位的工作任務未造成嚴重影響,且用人單位未提出的,勞動者可以同時存在兩個勞動關系。另,《關于實施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規定“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勞動合同法》第69條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上述規定均表明現行法律、法規允許存在雙重或多重勞動關系。
最后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得出以下結論:李良與勞務服務有限公司之間形成勞動關系,雙方簽訂的兩份勞動合同成立有效。由此,本案中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在未給出任何理由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李良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
勞動仲裁電話(5)
提供專業的word版文檔,優質的服務,希望對您有幫助/雙擊去除勞動仲裁證明材料勞動仲裁證明材料:勞動仲裁的流程及需準備的材料 1、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文件。 當事人是指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仲裁當事人主要有三種類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仲裁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供自然人情況的證明文件,通常是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工作單位和住所證明文件。 仲裁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設立注冊登記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 如中當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人委托書和委托授權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仲裁協議及合同訂立、變更和解除的證據。 這些證據主要是仲裁協議及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以及與本案有關的票據、信函等其他文字材料,鑒定證明,公證文書。 2、支持其仲裁請求的證明文件。 這類證明文件有兩類。一是發生委員或造成經濟損失、侵權事實和損害后果證明材料及文件。一是請求的法律法規文件。 3、其他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 根據案件的性質提供與案件密切相關的證據:如質量檢驗報告、化驗證明、鑒定結論等證據材料。 勞動仲裁收集證據要注意哪些 1、如證據中涉及視聽資料的證據種類,如錄音證據的,除需提交錄音光盤外,還需提交錄音的書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須按錄音情況進行如實記載,注明錄音資料中的當事人情況、錄制時間等基本要素。 2、如證據中含證人證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證人到庭參加庭審的,還需向仲裁庭提交證人出庭作證的書面申請,申請中應寫明出庭證人的基本情況,擬出庭作證的目的,此外還需附上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提交仲裁庭的證據均為復印件,復印件須與原件核對無誤,如系部分摘錄的復印件需明確說明,開庭時必須準備好原件備查。 4、涉及電子類證據,必要時可提交由相關的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法律文書或當庭進行操作演示。
勞動仲裁電話(6)
勞動仲裁報告
勞動仲裁報告 敬啟者: xxx年3月10日,本所律師接受貴司的委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貴司前員工潘某某申請勞動仲裁事宜出具法律分析報告,供貴司參考。第一部分 關于本法律分析報告的聲明 本法律分析報告是根據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僅就本意見書而言,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地區的法律)而出具,我所沒有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法律進行調查,亦不就該等法律出具或者暗示任何意見;我所并假設該等其他國家和地區法律規定不會對本法律分析報告中的觀點構成任何影響。 本所律師對本法律分析報告涉及的有關事實的了解和判斷,依賴且僅依賴于貴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相關陳述,本所律師對貴司提供的文件、資料和相關陳述的真實性不作審查; 貴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師保證,貴司向本所及本所律師提供的文件、資料的復印件與原件一致,貴司向本所及本所律師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的陳述真實、完整、有效,并無任何遺漏和誤導; 本法律分析報告僅向貴司出具,供貴司在處理潘某某申請勞動仲裁案件時作參考。非經本所事先書面同意,貴司不得將本法律分析報告向貴司及貴司聘請的專業顧問以外的第三人披露,亦不得出于另外的目的使用本法律分析報告。第二部分 與本法律分析報告相關的背景資料 一、為本法律分析報告的出具,貴公司向本所提供了如下文件、材料: (一)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二) 《員工離職單》; (三) 《不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四) 《證明》兩份(證明其潘某某加班的資料); (五) 《深圳市福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及仲裁庭組成情況通知書》; (六) 《深圳市福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訴通知書》。 此外,貴司尹經理和徐小姐就有關事項與本律師進行了口頭溝通。 二、相關背景和事實 潘某某為貴司前員工。XX年12月5日,貴司向其發出《不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提出,貴司與其勞動合同期滿后(XX年12月31日),終止與其續簽勞動合同。 XX年12月15日,潘某某向深圳市福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申請,請求貴司支付其加班費、年假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年終獎等。案件將于XX年3月31日開庭審理。第三部分 法律分析 一、關于普通加班費及其加班費經濟補償金問題 根據1995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此外,《國務院關于修改的決定》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因此,根據上述法規,勞動者每周法定工作時間應為40個小時,超過40個小時的,應以加班論。因此,延長非節假日期間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的,應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即周六、日)工作又未安排補休的,應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據貴司反映,貴司與潘某某的勞動合同上約定,“每月工資1800元,每月休息四天”。因此,貴司認為,1800元已經包括了加班費。但是,在司法實踐中,這句話并不能理解為1800元就是每月26天的全部工資,而應該理解為基本工資是1800元,加班費另計。同時,據我們了解,即使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1800元不僅僅包括基本工資,同時也包括加班工資,司法實踐中,該條約定也可能被判無效,仍然認為1800元就是基本工資,不能包含加班費。此外,由于貴司在XX年5月起,每月給潘某某發放了200元的“加班補貼”,因此,這表示,貴司在一定程度上承認了上述1800元不包括加班費,否則不會產生“加班補貼”。 因此,該案一旦仲裁,勞動部門很可能會判令貴司向該員工支付加班費。 就加班的具體時間問題,由于打卡記錄已明確了該員工的上下班時間,因此,除非貴司能證明打卡記錄是假的,否則,貴司很可能將面臨非常不利的境地。貴司提到,可否請目前在職或已離職的員工來證明:潘某某在下班時間不回家,并非是應貴司要求在加班,而因回家無事做便在單位和同事閑聊。本律師認為,由于無論是在職的還是已離職的員工都或多或少與貴司有利害關系,因此都不是證明該事實的合適證人,加之單純的證人證言在司法實踐中常常不被采納,因此,上述證人的證明作用將微乎其微。 此外,根據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因此,一旦加班費的仲裁請求得到支持,那么,加班費的經濟補償金亦應支付。 二、關于XX年年休假問題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根據國務院XX年1月1日頒布生效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由于潘某某工作已滿1年,因此,其應該享受帶薪年休假。該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因此,如果貴司沒有按規定給予該員工帶薪年休假,則貴司應給予該員工日工資300%的報酬;如果安排了該員工休年假但不足天的,剩余天數,貴司亦應按照日工資收入的300%給予報酬。但據貴司反映,潘某某已享受了5天的帶薪年休假。對此,貴司負有舉證責任,須證明該員工具體在哪些時間享受了帶薪休假,同時提供連續幾天未打卡的記錄及其他材料作為證據。 三、關于年終獎問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并未有合同到期后一方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給予員工年終獎的規定。因此,請求支付年終獎的法律依據不是非常充分。此外,實踐中,請求支付年終獎并獲得支持的案例亦不多見。 四、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第九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因此,結合本案實際,由于本案系貴司提出不與該員工續訂勞動合同,根據上述規定,貴司應給予該員工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貴司反映,貴司與該員工終止勞動合同時,已一并支付了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對此,貴司負舉證義務。貴司可提供當時該員工簽收的工資條或者銀行轉賬憑證作為證據。 五、律師建議 (一) 由于目前的勞動法規對用人單位極其不利,加班費、經濟補償、年休假等的舉證責任都在用人單位,因此本所律師建議貴司,在員工月工資簽收單上,每月都詳細列清該月有無加班、加班時間、加班費支付情況等;如有給員工安排年休假的制度,應制定專門的“年休假申請表”,如因種種原因,未給員工安排年休假,則應及時向員工支付相應報酬。 (二) 貴司作為一間擁有幾百名員工的企業,日常經營過程中,包括勞動糾紛在內的各種糾紛在所難免,本律師建議,貴司聘請一家口碑較好的律師事務所作為法律顧問,為貴司提供日常法律服務,以減少貴司潛在的法律風險,應對日常可能的各種糾紛。 由于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人為和政策因素對案件判決結果影響很大,導致案件往往不具有可預測性,因此,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勞動仲裁電話(7)
深圳勞動仲裁須知
題要
深圳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負責特區內以下用人單位與員工發生的勞動爭議:1、中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駐深用人單位,2、市黨政機關、行政事務、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3、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和深業集團及其控股企業4、注冊資本≥人民幣1000萬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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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的管轄劃分
深圳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負責特區內以下用人單位與員工發生的勞動爭議:
1、中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駐深用人單位,
2、市黨政機關、行政事務、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3、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和深業集團及其控股企業
4、注冊資本≥人民幣1000萬的企業
5、工傷案件;
6、各保稅區內用人單位與其員工發生的勞動爭議由保稅區派出庭管轄。
羅湖、福田、南山、鹽田勞動仲裁委員會除上述市級仲裁委員會管轄范圍外其他用人單位與其員工發生的勞動爭議。
龍崗、寶安勞動仲裁委員會 轄區內所有用人單位與其員工發生的勞動爭議(光明新區內勞動爭議由光明新區仲裁派出庭管轄。)
注:1、被申請人為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請到深圳市工商物價信息中心打印注冊信息登記資料,具體地址為:竹子林金眾大廈一樓
2、被申請人為非企業單位的,請到立案窗口由工作人員出具介紹函到相關機構打印注冊登記資料。
▲(二)勞動仲裁受案范圍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勞動仲裁時效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法律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申請人以時效中斷、時效中止為由主張請求未過時效的,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四)勞動仲裁案件受理條件
1、符合本仲裁委員會的管轄范圍;
2、屬于勞動仲裁受案范圍;
3、符合勞動仲裁時效規定;
4、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和相應證據材料齊備并符合本會要求。
▲(五)勞動仲裁代理人資格相關規定
根據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仲裁委托代理人暫行規定》的要求,律師、當事人的近親屬、有關社會團體或所在單位推薦的人及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許可的其他公民可以被委托為代理人。除此之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被委托為代理人。詳情見立案大廳張貼的《勞動仲裁委托代理人暫行規定》。
另據深圳市律師協會相關規定,實習律師參與辦理各類法律業務,必須在執業律師的指導下進行,不得單獨辦案;律師助理只能輔助執業律師辦理法律業務,不得單獨承辦律師業務。
▲(六)溫馨提醒
1、調解是勞動仲裁的必經程序,也是解決勞動爭議的最佳途徑。建議雙方當事人在我委工作人員的幫助下積極尋求調解,盡快解決爭議,減輕負擔。
2、為保證合法、有效、及時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請委托符合代理人資格的人員進行調解、仲裁。
3、申請仲裁時應明確相關請求,如確需變更請求的,請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
4、申請人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單項請求不超過深圳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
5、請當事人按時出庭。申請人不按時參加開庭的,將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不到庭的,將缺席裁決。
6、請自覺遵守仲裁紀律,干擾調解或仲裁活動將受到相應處罰。
7、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司法程序中的一環。當事人如對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決定、仲裁裁決書不服,可依法人民法院起訴。
8、如因生活困難等原因確需法律援助,請聯系深圳市各法律援助中心。
勞動仲裁電話(8)
勞動仲裁電話(9)
勞動仲裁電話(10)
北京市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人事仲裁院(委)員地址、電話及 乘車路線
、朝陽區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辦公新址:朝陽區大柳樹甲號。
行車導航:可從東四環路窯洼湖橋上化工路,第三個紅綠燈前行米,丁字路口左轉米路西側即到。
交通導航:、、、、、、、、路公交車在朝陽區大柳樹站下車,沿路示進入官莊路前行米路西側即到。
局機關電話:?
職業介紹中心電話:
勞動監察大隊電話:
朝陽區勞動服務管理中心辦公電話:
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位于朝陽區酒仙橋南十里居號(東風南路與酒仙橋路交匯處)。乘坐、、、在南十里居站下車。
、海淀區勞動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社保中心:
地址: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號海淀社保大廈(北太平莊橋西南角)
郵編:
電話:受理勞動監察舉報、投訴和勞動仲裁立案聯系電話:
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位于西四環北路轉四季青路常青園商業樓號樓室(四季青鎮政府西南側第一個路口左轉第二棟辦公樓)電話:()
交通導航:公交、、、支、快、運通、運通、特、運通、、、、、、運通、運通、、、外、特外、、內、、、、四季青橋北(路西)下車。
、豐臺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監察大隊、社保中心:???????????
辦公地址:豐臺區北京西站南路路(麗澤雅園小區)麗澤橋向東走米路北,一層是綜合服務大廳;三層:豐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大廳;五層:豐臺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聯系電話:??郵編:????????????
交通導航:麗澤橋長途站附近。,,麗澤橋東站,麗澤橋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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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南大街菊兒胡同號????????
聯系電話:?????????????????????????????????????????
乘車路線:路,路,路,路等交道口南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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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勞動仲裁電話(11)
勞動仲裁總結
2020年勞動仲裁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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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職能:
1.負責處理轄區域內企業與職工之間以及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與其勞動合同制職工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2.負責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3.負責勞動爭議處理的法律咨詢服務工作;4.負責勞動爭議三方(勞動、工會、經濟綜合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指導區內各街道、社區、行業、企業勞動爭議協調機構開展調解工作;5.負責全區勞動爭議處理案件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及時向上級提供相關信息;6.負責對勞動合同的審核及鑒證工作;
7.承辦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熱點欄目:述職報告
二、便民措施
1、建立首問首接服務制度;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3、立案審查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應當按照有利于勞動者的原則從寬掌握;4、對涉及下崗職工、女職工、進城務工人員、因工致殘人員和申請法律援助人員申請的勞動爭議案件要做到快立、快調、快審、快結。對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勞動者當事人,勞動仲裁機構可在庭審前對其進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導;5、實行勞動爭議仲裁風險告知制度;6、健全立案服務措施。落實接待責任制,建立立案接待區、休息區,接待人員要文明接待、熱情服務。設置仲裁公開必備設施,張貼相關的公開內容、仲裁基本知識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設立窗口意見箱,接受社會監督;7、加大“陽光仲裁”力度。
三、工作做法
1、加強管理,增強素質,大力提高勞動仲裁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
。加強勞動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強仲裁員的自身素質,是做好勞動仲裁工作的關鍵。
我們在工作中一是加強學習。我們按照講政治、講正氣、講學習的要求來做好仲裁員的學習教育工作。
首先,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的學習和教育,使仲裁員了解黨的大政方針,堅定仲裁員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場,明確仲裁工作的正確指導思想,使勞動仲裁工作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為改革開放大局服務,為維護社會穩定服務。其次,進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的學習和教育。我們將每周五下午作為集中學習時間,組織專職仲裁員和兼職仲裁員共同對最近頒布和施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學習,使大家深刻領會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頒布的歷史背景、立法意圖、基本精神,不斷增強仲裁員依法施政、依法辦案的自覺性。再次,不定時組織仲裁員進行專題業務討論,繼續鼓勵和支持專、兼職仲裁員、書記員參加法律專業學習,提高法律理論水平,只要條件允許,我們都盡量組織仲裁員去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增強專業水準,拓展視野;
二是加強日常管理。首先端正勞動仲裁員的工作態度。教育和引導他們堅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在思想上牢固樹立和諧仲裁這面旗幟。通過在仲裁工作崗位開展創建文明窗口活動,要求每個仲裁員必須認真
、耐心、熱情地接待當事人。其次,加強廉政建設。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使仲裁員務必做到勤政廉潔,不以權謀私,不接受當事人的吃請,不辦“人情案”、“關系案”,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樹立勞動仲裁的良好形象;第三,嚴格辦案程序。我們嚴格按照《江蘇省省勞動仲裁案件庭審程序》執行,從制度上規范仲裁員的行為。在案件處理中,弱化仲裁員的個人作用,強化案件集體研究、集體決定,以程序公正來保證案件處理結果的公正;
三是初步實行兼職仲裁員辦案制度,提高辦案數量,縮短辦案時間;四是進一步完善內部制度建設,加大政務公開力度,真正樹立為企業服務,為職工服務的思想。因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為具有“準司法”性質的執法機構,必須要以嚴謹、規范、完善的制度作為基礎,貫穿勞動爭議仲裁的始終,才能保證執法行為的合法、公正。我們首先完善各項內部工作制度,并落實到人,規范辦案程序,統一告知用語,強化證據質證程序,嚴格依法辦案。在仲裁活動中實行“陽光工程”,制作了政務公開欄掛上墻,將各項辦案程序、收費標準、辦案紀律、開庭時間、開庭場所、仲裁庭組成人員,既方便群眾,又接受監督,進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五是進一步加強監督。監督是管理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我們從仲裁員資格準入,日常辦案工作等方面加強監督,對不符合條件的,群眾反映不好的,堅決不發給勞動仲裁員資格證書,堅決不予聘任。對于在辦案中有徇私枉法行為的仲裁員堅決予以淘汰。同時,為保證案件質量,維護仲裁公正執法形象,辦公室還強化案件審理監督和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做到認真對待每一個申訴案件,細心聽取當事人對裁決的意見,對發現原裁決確有錯誤的,及時報請仲裁委員會討論決定,徹底改變申訴難的現象;通過對案件質量評查,發現有重大質量問題的,及時移送辦公室審查,杜絕或減少錯案的發生,以維護仲裁委員會公正執法形象。2020年以來,我委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59件。其中調解案件25件,占案件總數的42%。法定時效內結案率100%,無一起本級或上級糾錯的案件。
2、改進服務,強化細節,以多種措施實踐“仲裁為民”的理念。仲裁為民是勞動仲裁機構的根本理念,我區勞動仲裁機構從小事、從細節做起,采取多種措施方便當事人,彰顯以人為本的理念。首先,在辦案過程中我們以維護勞動雙方當事人權益為出發點,同情弱者,對繳納仲裁預付費有困難的,我們實行先立案,后收費或減收、免收仲裁費用的做法,決不使一個受害者因為拿不起錢得不到仲裁,從而,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樹立了良好的勞動仲裁形象,受到社會、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好評;其次,為方便群眾辦事,提高辦事透明度,我們還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一是編印了《勞動爭議仲裁、合同鑒證、信訪工作服務指南》,使來訪者對我們的工作程序一目了然。二是對當事人實施仲裁告知制度,減少當事人因不了解常識而造成無謂失誤;第三,審慎實施部分裁決制度,解決職工,特別是困難職工的特別之需,使危重工傷等亟需救助的職工能夠及時得到救助;第四,實施勞動仲裁“綠色**”制度,建立健全處理突發和群體性事件的應急機制。近年來,我們以處理欠薪事件為重點,以建筑裝修行業為突破口,研究有針對性的辦案規律,解決了一批突發和群體性事件,維護了社會穩定;第五,探索建立了重點企業聯系人制度,幫助其加強勞動用工規范建設,從源頭上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
3、注重宣傳,強化預防,努力營造勞動關系雙方的和諧氛圍。營造勞動關系雙方和諧氛圍是勞動仲裁的根本目的。
我們在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和處理工作的同時,針對勞動關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大力抓好勞動爭議的預防工作。首先,
抓住勞動合同這一產生勞動爭議的源頭,認真排查勞動爭議隱患。我們將不規范勞動合同和不簽訂勞動合同作為產生勞動爭議的主要癥結進行了專項檢查。根據省廳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專項調查的要求,我們科室參與了調查,通過此次活動,我們重點了解了勞動合同的簽訂情況并征求了他們在勞動合同制度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為搞好合同鑒證儲備了大量第一手資料;二是做好勞動合同鑒證的服務工作。我區勞動仲裁機構遵循“依法鑒證、保證質量、體現服務”的原則,認真審查合同內容,對虛假合同、人情合同及不完備合同及時糾正,有效的預防和減少了勞動爭議的發生。
第三,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廣大企業、職工對勞動法規和勞動仲裁工作的認識。
勞動仲裁工作雖然開展了多年,但是社會上還有很多人對勞動仲裁缺乏了解,尤其是一些文化程度較低的人群和一些私營企業職工還不知道有勞動仲裁機構或者不知道勞動仲裁是干什么的。我們利用各種途徑積極宣傳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讓職工們知道勞動爭議處理途徑、程序,擴大勞動仲裁工作影響,正確引導職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勞動爭議;第四,進一步加強勞動信訪工作。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信訪工作無小事觀念,完善信訪工作制度,落實工作責任制。對來訪的職工熱情接待,耐心細致解釋,能當場解決的問題當時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上報相關領導和部門解決,把勞動爭議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對集體來訪,實行仲裁建議制度,使企業依法辦事,對勞動爭議易發生的私營、個體企業,實行動態管理,避免勞動爭議的發生;第五,在處理勞動爭議過程中,大力貫徹“調解為主”的辦案思想,加強了庭審前后和案外案內的調解力度,以已經出現的爭議為重點,以點帶面,注重從調解現實的爭議入手解決潛在的爭議,在實踐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績。同時,還規范調解程序,避免“一邊倒”的強制調解和調而無果等現象發生,保證調解質量和調解效率。
勞動仲裁電話(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