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的含義)1994年《食品工,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食品經營者承諾書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食品經營者承諾書4篇
第一篇: 食品經營者承諾書
餐飲服務經營者承諾書
本單位(單位或業主名稱) 南通精誠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震澤購物中心項目部 是餐飲服務經營者。作為食品安全責任主體,我(們)深知,食品安全與否關系到消費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了切實保證食品安全,特在此向社會公開承諾:
1、保證本次申請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保證獲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后依法生產經營,不涂改、轉讓、出借餐飲服務許可證,并按規定及時辦理變更、延續申請。
2、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對所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
3、保證企業法定代表人(業主、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掌握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切實提高對食品安全重要意義的認識。
4、保證具有與食品生產經營相適應的、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的從業人員,保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身體健康,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5、保證具備持續保障食品安全的環境條件。
6、保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不生產經營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
7、保證建立原料(食品)購進索證、檢查驗收、記錄制度。不購進、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要求的原(輔)料或食品。
8、保證當生產經營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險時,能及時召回已經生產經營的食品。
承諾人(法定代表人或業主):
(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 食品經營者承諾書
餐飲服務經營者承諾書
本單位或業主 是餐飲服務經營者。
作為食品安全責任主體,我(們)深知,食品安全與否關系到消費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了切實保證食品安全,特在此向社會公開承諾:
1. 保證本次申請所提供材料多真實性,保證獲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后依法經營,不涂改、轉讓、出借餐飲服務許可證,并按規定及時辦理變更、延續申請。
2.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對所生成經營食品的衛生安全負責,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
3. 保證企業法定代表人(業主、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掌握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切實提高對食品安全重要意義的認識。
4. 保證具有與餐飲服務相適應的、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的從業人員,保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身體健康,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5. 保證具備持續保障食品安全的環境條件。
6. 保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生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
7. 保證建立原料(食品)購進索證、檢查驗收、記錄制度。不購進、不使用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原(輔)料或食品。
8. 保證當生產經營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險時,能及時召回已經生產經營的食品。
9. 保證在一個月內與具有經營性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收運單位簽訂餐廚垃圾收運合同。
承諾人(法定代表人或業主)
(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篇: 食品經營者承諾書
食品經營者承諾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單位莊嚴承諾:
1、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守法經營,對所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
2、依法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并取得健康證明;不雇傭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食品經營。
3、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進貨前查驗并記錄供貨商的資質證明,索要進貨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不經營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食品。
4、定期清理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記錄。
5、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要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監管部門。
6、主動配合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發生違法違章行為后,自覺接受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的警示和處罰。
承諾人:
2019 年 月 日
第四篇: 食品經營者承諾書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承諾書
本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作如下保證:
一、遵守商務部《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接受監督檢查和管理。
二、備案登記表中所填寫的信息是完整、準確、真實合法的;提交的所有材料完整、準確、真實、合法。查和管理。
三、不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買賣或騙取《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備案登記證明》。
四、《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備案登記證明》上填寫的任何事項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原備案登記機關辦理《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備案登記證明》的變更手續。
五、以上承諾陳述真實、合法,是本人真實意愿,如有違犯,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業主)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