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四個全面”;是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黨委主體責任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篇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黨委主體責任
一、黨委(黨組、總支、支部)領導班子責任
(一)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
1、支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要點、領導簽發文件等相關資料;支部文件印發的任務分解、職責分工等領導簽發的文件資料。
2、支部會議安排、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
3、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總結(每年年初對上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總結)。
(二)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唐山市委、灤州市委決定。
1、傳達上級關于重大決策部署的會議記錄、會議安排、印發相關文件等資料(及時學習傳達和研究部署中央、省市委重大決策,帶頭把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到黨的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各方面)。
2、貫徹落實“三個努力建成”重要指示十周年系列活動開展情況。
(三)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在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
1.貫徹落實黨的全面領導各種制度文件、會議、批示;
2.推動各黨組織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文件、會議、批示及有關情況;
(四)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貫徹落實上級政治建設文件、會議、批示及有關情況;
2.貫徹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制度文件、會議、批示及有關情況;
(五)把黨的思想建設作為基礎性建設來抓,堅定理想信念,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1、部署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文件、會議、批示及有關情況;
2、貫徹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情況;
3、加大黨員干部培訓部署及落實情況;
4、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文件、會議、批示情況(開展經常性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特別是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注重發揮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營造全面從嚴治黨的良好氛圍。);
(六)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民主集中制,樹立和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做好人才工作,夯實黨執政的組織基礎。
1、貫徹落實黨的組織制度文件、會議、批示及有關情況(落實黨的組織制度,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組織力為重點,扎實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嚴格黨員教育管理。);
(七)持之以恒抓好黨的作風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1.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相關文件、會議、批示及有關情況;
2.深化糾正“四風”和作風紀律專項整治相關文件、會議、批示及有關情況;
3.貫徹落實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文件、會議、批示及有關情況;
(八)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重點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
1.貫徹落實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文件、會議及有關情況;
2.貫徹落實紀律教育文件、會議、批示情況;
3.貫徹落實鞏固發展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常態化效果有關文件、會議、批示情況。
(九)落實制度治黨、依規治黨要求,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確保黨內法規制度落地見效。
1、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文件、會議、批示有關情況。
(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1.部署運用“四種形態”,始終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情況;
2.貫徹落實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文件及有關情況;
3.嚴厲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持續做好案件查辦的“后半篇文章”文件、會議、批示及有關情況;
4.貫徹落實以嚴格的執紀執法增強制度剛性,形成不斷完備的制度體系、嚴格有效的監督體系文件、會議、批示及有關情況;
二、黨委(黨組、總支、支部)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
(一)帶頭落實管黨治黨責任
1.相關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及相關批示(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黨委(黨組)、總支、支部會議紀要或會議記錄(每半年至少主持召開1次黨委(黨組)、總支、支部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瓶頸制約和短板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措施。);
3.對全面從嚴治黨調研活動安排、會議、批示及有關情況;
4.帶頭參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相關材料。
(二)帶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黨委(黨組)、總支、支部書記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相關資料。
(三)帶頭加強黨內監督
1.對班子其他成員、紀委以及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提醒談話記錄及有關情況;
2.對有關人員約談記錄、批示及有關情況(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應及時進行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
3.部署、推動、落實市委巡察工作批示、會議及情況;
(四)帶頭廉潔自律
個人受到追責問責情況。
(五)帶頭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1.向黨代會(黨組會、總支會、支部會)報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
2.報告重大事項情況;
(六)推動班子成員落實責任
1.與受到“第一種形態”處理的領導班子成員進行提醒談話相關資料;
2.聽取班子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相關資料;
三、黨委(黨組、總支、支部)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責任
(一)自覺落實管黨治黨責任
1.對分管領域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檢查和報告情況;
2.積極參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情況;
(二)自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1、參加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會議記錄、發言材料等資料。
(三)自覺加強分管領域黨內監督
提醒談話、約談函詢等相關資料。
(四)自覺推動分管領域責任落實
定期聽取分管部門匯報、談話等情況。
(五)自覺廉潔自律
個人受到追責問責情況。
(六)自覺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報告重大事項情況。
【篇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黨委主體責任
各社區黨(總)支部:
根據《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中共南平市延平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的通知》和有關黨內法規,結合梅山街道實際,制定本責任清單。
街道黨工委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堅定不移扛起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深化落實省委“五抓五看”、“八個堅定不移”具體要求,按照省委“四個高質量”要求,全面推進黨的各方面建設,不折不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一、黨工委責任清單
黨工委要將黨的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 推進、同考核,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
1. 始終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 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 和集中統一領導,對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兩個維護”情況進行常態化督促檢查,推動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落實省委“八個堅定不移”和“三四八”貫徹落實機制,深入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情況“回頭看”,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每年年初向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
2. 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建設,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實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培訓工程”,用好《擺脫貧困》《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一、第二卷等鮮活教材,持續開展《習近平在廈門》《習近平在寧德》、《習近平在福州》采訪實錄專題學習研討,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南平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結合,與深化學習弘揚廖俊波精神相結合,持續興起“大學習”熱潮,引導黨員干部把對習近平總書記的深厚愛戴之情轉化為推動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
3. 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完善和堅持正確導向的輿論引導工作機制,健全專項巡察、干部考核、執紀問責、典型通報、分析研判等制度機制,完善和落實陣地建設和管理制度。
4. 堅持民主集中制,認真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綠色發展考核評價機制,完善一線考核機制,樹立重實績、重實干、重基層的選人用人導向, 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班子和專業化干部隊伍,做好人才工作。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落實關心關愛基層干部若干措施,深化推進容錯糾錯會審和問責會審機制,激勵干部擔當作為。
5. 貫徹省委“高質量推進基層黨建”的要求,深入開展“達標創星”活動,進一步整頓轉化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深化推進“機關聯社區,黨建促治理”活動,夯實基層基礎,確保機關聯社區落到實處。
6. 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之以恒抓好黨的作風建設,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深化治理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維護群眾利益不擔當不作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弘揚“四下基層”、“四個萬家”、“馬上就辦、真抓實干”等優良作風,提升信訪吸附行動、“接管通”等機制,幫助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問題,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7. 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重點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 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
8. 落實制度治黨、依規治黨要求,建立制度執行和實施評估機制,堅決糾正有令不行、不禁不止的現象,提升法規制度執行力,確保黨內法規制度落地見效。嚴格落實備案審查責任追究制度,維護黨內法規和黨的政策統一性、權威性。
9. 認真落實“五抓五重”要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堅決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10. 領導、支持和監督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基層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
11. 深化“黨建帶群建,群建壯黨建”機制,加強對統一戰線工作和群團工作的領導,動員、組織所屬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群眾實現黨的目標任務。
12. 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黨工委委員會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瓶頸和短板,并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
13. 每年年初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區委決定,結合街道全面從嚴治黨形勢和任務,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按時制定省委、市委、區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發現問題整改責任清單,逐條逐項細化整改措施。
14. 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特別是黨章 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注重運用紅色文化特色資源, 依托黨員教育培訓示范基地、黨群服務中心、“紅色驛站”等,發揮正反面典型的作用,注重激勵獎懲,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
15. 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作為街道黨政班子成員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深入查擺存在的問題,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務實管用的整改措施。
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嚴重“四風”問題,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確整改責任。
16. 通報街道黨工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及時通報因責任落實不力被問責的典型問題,采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以適當方式公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強化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擔當。
17. 深化推進“業務大學習、能力大提升”活動,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強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增強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意識和“九大本領”,提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能力和水平。
18. 加強對社區黨總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著力發現和解決責任不明確、不全面、不落實等問題。
監督檢查中,注重發揮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新聞媒體以及“隨手拍”等機制作用,推動形成監督合力。
19. 統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基層黨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關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每年開展黨工委(黨支部)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落實黨工委(黨支部)書記掛點聯系基層黨支部制度,優化和改進基層黨建考核工作。
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布。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20. 對黨工委(社區黨總支部)及其領導班子成員、社區主干貫徹執行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大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有關決定不認真、不得力,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重要領導責任不擔當、不作為,政治意識淡化、黨的領導弱化、黨建工作虛化、責任落實軟化、管黨治黨寬松軟,在管黨治黨方面出現重大問題或者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二、黨工委書記責任清單
1. 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帶頭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帶頭貫徹落實省委“三四八”機制,推動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實,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方面建設,推動街居不折不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 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級黨(支)部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
3. 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帶頭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每年帶隊開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
4. 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的調查研究,結合開展“四聯四促”活動,了解工作推進情況,發現和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調查研究注重聽取黨的代表大會代表、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見建議。
5. 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作為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深入查擺存在的問題,帶頭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務實管用的整改措施。
6. 落實常態化開展黨內談心談話制度,黨工委書記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發現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進行提醒談話;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及時進行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督促紀工委監察組把監督工作抓在日常、嚴在經常。
三、黨工委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清單
1. 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領導、檢查、督促分管站辦和掛點社區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對分管站辦和掛點社區干部從嚴教育管理監督。
2. 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按照黨工委安排,帶隊開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
3. 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作為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深入查擺存在的問題,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務實管用的整改措施。
4. 對分管站辦和掛點社區黨組織書記,發現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及時進行提醒談話;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及時進行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
【篇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黨委主體責任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地方黨委和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設立的黨組(黨委)。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在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的基層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第四條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緊緊圍繞加強和改善黨的全面領導;
(二)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全覆蓋;
(三)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過程和效果相統一。
第五條中央和國家機關在全面從嚴治黨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須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引領帶動各地區各部門抓好全面從嚴治黨。
第二章責任內容
第六條地方黨委應當將黨的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主要包括:
(一)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二)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在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
(三)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黨的思想建設作為基礎性建設來抓,堅定理想信念,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五)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民主集中制,樹立和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做好人才工作,夯實黨執政的組織基礎;
(六)持之以恒抓好黨的作風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七)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重點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
(八)落實制度治黨、依規治黨要求,加強本地區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確保黨內法規制度落地見效;
(九)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領導、支持和監督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黨組(黨委)和下級地方黨委、黨的基層組織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
(十一)加強對本地區統一戰線工作和群團工作的領導,動員、組織所屬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群眾實現黨的目標任務;
(十二)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地區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第七條黨組(黨委)應當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主要包括:
(一)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二)在本單位(本系統)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推動黨的主張和重大決策轉化為法律法規、政策政令和社會共識,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單位(本系統)貫徹落實;
(三)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顯政治屬性,強化政治引領,增強政治能力,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養良好的機關政治生態;
(四)強化理論武裝,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加強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著力提高黨內活動和黨的組織生活質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強和改進作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七)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帶頭遵守黨內法規制度,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建立健全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制度,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
(九)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支持配合黨的機關工委對本單位(本系統)黨的工作的統一領導,自覺接受黨的機關工委對其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指導督促,防止出現“燈下黑”;
(十)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統一戰線工作和群團工作的領導,重視對黨外干部、人才的培養使用,團結帶領黨外干部和群眾,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十一)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單位(本系統)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第八條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領導、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員干部從嚴進行教育管理監督。
第九條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是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加強對本地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指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同時,應當通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提出意見建議、監督推動黨委(黨組)決策落實等方式,協助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等是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執行機關,應當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職責范圍內抓好全面從嚴治黨相關工作。
黨的機關工委作為黨委派出機關,應當統一組織、規劃、部署本級機關黨的工作,指導機關開展黨的各方面建設,指導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
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作為機關黨建工作專責機構,應當聚焦主責主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助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第三章責任落實
第十條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瓶頸和短板,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
第十一條黨委(黨組)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責任清單,具體明確黨委(黨組)及其書記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定責任清單,應當堅持簡便易行、務實管用。
第十二條黨委(黨組)每年年初應當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形勢和任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制定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
第十三條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的調查研究,了解工作推進情況,發現和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
調查研究應當注重聽取黨的代表大會代表、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見建議。
第十四條黨委(黨組)應當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特別是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注重發揮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區本單位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
第十五條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作為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深入查擺存在的問題,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務實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區本單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嚴重“四風”問題,黨委(黨組)應當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確整改責任。
第十六條黨委(黨組)書記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組織書記,發現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應當及時進行提醒談話;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應當及時進行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
第十七條黨委(黨組)應當通過會議、文件等形式通報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及時通報因責任落實不力被問責的典型問題,采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應當以適當方式公開。
第十八條黨委(黨組)應當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強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增強本地區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意識,提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監督追責
第十九條地方黨委每年年初應當向上一級黨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地方黨委常委會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向全會報告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黨組(黨委)每年年初應當向批準其設立的黨組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
第二十條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著力發現和解決責任不明確、不全面、不落實等問題。
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中,應當注重發揮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新聞媒體等的作用,推動形成監督合力。
第二十一條統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基層黨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關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
考核結果在本地區本單位一定范圍內公布。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大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有關決定不認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重要領導責任不擔當、不作為;
(三)本地區本單位政治意識淡化、黨的領導弱化、黨建工作虛化、責任落實軟化,管黨治黨寬松軟;
(四)本地區本單位在管黨治黨方面出現重大問題或者造成嚴重后果;
(五)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軍隊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中央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