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id="zx91x"></ruby><p id="zx91x"></p>
<p id="zx91x"></p>
<pre id="zx91x"><ruby id="zx91x"><mark id="zx91x"></mark></ruby></pre>

<p id="zx91x"><del id="zx91x"></del></p>

        <track id="zx91x"><ruby id="zx91x"></ruby></track>

            <pre id="zx91x"><ruby id="zx91x"></ruby></pre>

            <track id="zx91x"><del id="zx91x"></del></track>

              <big id="zx91x"><ruby id="zx91x"></ruby></big>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15篇

                  時間:2022-06-25 寫作知識 點擊: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15篇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2號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已經2019年10月8日國務院第6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李克強

                  2019年10月22日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營商環境,是指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

                    第三條 國家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增強發展動力。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堅持政務公開透明,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

                    第四條 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第五條 國家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依法促進各類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第六條 國家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國家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平等對待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統籌推進、督促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相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明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

                    國家鼓勵和支持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在法治框架內積極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優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對探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

                    第八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

                    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任何單位不得利用營商環境評價謀取利益。

                    第九條 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履行安全、質量、勞動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定義務,在國際經貿活動中遵循國際通行規則。

                  第二章 市場主體保護

                    第十條 國家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受到法律保護。

                    第十一條 市場主體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對依法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各類事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十二條 國家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金、技術、人力資源、土地使用權及其他自然資源等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

                    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發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安排、土地供應、稅費減免、資質許可、標準制定、項目申報、職稱評定、人力資源政策等方面,應當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制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條 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應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和不同地區的市場主體,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或者產品產地來源等進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監管,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保護企業經營者人身和財產安全。

                    嚴禁違反法定權限、條件、程序對市場主體的財產和企業經營者個人財產實施查封、凍結和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依法確需實施前述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圍內。

                    禁止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攤派行為。市場主體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攤派。

                    第十五條 國家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國家持續深化商標注冊、專利申請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審查效率。

                    第十六條 國家加大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完善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保障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參與權,提升中小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條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市場主體有權自主決定加入或者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不得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第十八條 國家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主體維權服務平臺,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第三章 市場環境

                    第十九條 國家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統一企業登記業務規范,統一數據標準和平臺服務接口,采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登記管理。

                    國家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持續精簡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行分類管理,為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特定領域外,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不得作為企業登記的前置條件。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簡化企業從申請設立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所需辦理的手續。在國家規定的企業開辦時限內,各地區應當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企業申請辦理住所等相關變更登記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辦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企業遷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許可證件不再重復辦理。

                    第二十條 國家持續放寬市場準入,并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

                    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另行制定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

                    第二十一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有效預防和制止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打破城鄉、地區、行業分割和身份、性別等歧視,促進人力資源有序社會性流動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創新服務,鼓勵和支持市場主體拓展創新空間,持續推進產品、技術、商業模式、管理等創新,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國家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及時研究解決政策落實中的具體問題,確保減稅降費政策全面、及時惠及市場主體。

                    第二十五條 設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應當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經國務院批準。對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以及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目錄清單之外的前述收費和保證金一律不得執行。推廣以金融機構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

                    第二十六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降低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完善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考核和激勵機制,鼓勵、引導其增加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支持,提高貸款審批效率。

                    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授信中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不得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收費行為,不得違規向服務對象收取不合理費用。商業銀行應當向社會公開開設企業賬戶的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和辦理時限。

                    第二十七條 國家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規范健康發展,拓寬市場主體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依法發行股票、債券以及其他融資工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第二十八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用企事業單位應當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不得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各地區應當優化報裝流程,在國家規定的報裝辦理時限內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公用企事業單位運營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行業協會商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及時反映行業訴求,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咨詢、宣傳培訓、市場拓展、權益保護、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服務。

                    國家依法嚴格規范行業協會商會的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

                    第三十條 國家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維護信用信息安全,嚴格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三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市場主體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第三十二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得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大型企業不得利用優勢地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的清理力度,并通過加強預算管理、嚴格責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的長效機制。

                    第三十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優化市場主體注銷辦理流程,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間、降低注銷成本。對設立后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無債權債務的市場主體,可以按照簡易程序辦理注銷。對有債權債務的市場主體,在債權債務依法解決后及時辦理注銷。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建立企業破產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企業破產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第四章 政務服務

                    第三十四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便利、高效的政務服務。

                    第三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的要求,編制并向社會公開政務服務事項(包括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下同)標準化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細化量化政務服務標準,壓縮自由裁量權,推進同一事項實行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不得增設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條件和環節。

                    第三十六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推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等制度,實現集中辦理、就近辦理、網上辦理、異地可辦。需要市場主體補正有關材料、手續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現場核查、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的,應當及時安排、限時辦結。

                    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有規定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盡快辦結;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合理、高效的原則確定辦理時限并按時辦結。各地區可以在國家規定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內進一步壓減時間,并應當向社會公開;超過辦理時間的,辦理單位應當公開說明理由。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已設立政務服務大廳的,本行政區域內各類政務服務事項一般應當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統一辦理。對政務服務大廳中部門分設的服務窗口,應當創造條件整合為綜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

                    第三十七條 國家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稱一體化在線平臺),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一網通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應當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步驟,納入一體化在線平臺辦理。

                    國家依托一體化在線平臺,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優化政務流程,促進政務服務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數據共享服務,及時將有關政務服務數據上傳至一體化在線平臺,加強共享數據使用全過程管理,確保共享數據安全。

                    國家建立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實現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和全國范圍內互信互認。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加強電子證照的推廣應用。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推動政務服務大廳與政務服務平臺全面對接融合。市場主體有權自主選擇政務服務辦理渠道,行政機關不得限定辦理渠道。

                    第三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一體化在線平臺,集中公布涉及市場主體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各類政策措施,并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加強宣傳解讀。

                    第三十九條 國家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新設行政許可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的規定嚴格設定標準,并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審查論證。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或者市場機制能夠解決以及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規定不得設立行政許可的事項,一律不得設立行政許可,嚴禁以備案、登記、注冊、目錄、規劃、年檢、年報、監制、認定、認證、審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相關管理事項已作出規定,但未采取行政許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該事項設定行政許可。對相關管理事項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該事項設定行政許可。

                    第四十條 國家實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制度,適時調整行政許可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

                    國家大力精簡已有行政許可。對已取消的行政許可,行政機關不得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不得轉由行業協會商會或者其他組織實施。

                    對實行行政許可管理的事項,行政機關應當通過整合實施、下放審批層級等多種方式,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減輕市場主體負擔。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告知承諾的方式辦理。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根據項目性質、投資規模等分類規范投資審批程序,精簡審批要件,簡化技術審查事項,強化項目決策與用地、規劃等建設條件落實的協同,實行與相關審批在線并聯辦理。

                    第四十二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化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審批流程,推行并聯審批、多圖聯審、聯合竣工驗收等方式,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能。

                    在依法設立的開發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推行區域評估,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對一定區域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等事項進行統一評估,不再對區域內的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區域評估的費用不得由市場主體承擔。

                    第四十三條 作為辦理行政審批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以下稱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應當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沒有依據的,不得作為辦理行政審批的條件。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明確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并向社會公開。

                    國家加快推進中介服務機構與行政機關脫鉤。行政機關不得為市場主體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除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外,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機關所負責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機關在行政審批過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性服務的,應當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中介服務機構,并自行承擔服務費用,不得轉嫁給市場主體承擔。

                    第四十四條 證明事項應當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

                    設定證明事項,應當堅持確有必要、從嚴控制的原則。對通過法定證照、法定文書、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能夠辦理,能夠被其他材料涵蓋或者替代,以及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不得設定證明事項。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公布證明事項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清單之外,政府部門、公用企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不得索要證明。各地區、各部門之間應當加強證明的互認共享,避免重復索要證明。

                    第四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的有關要求,依法削減進出口環節審批事項,取消不必要的監管要求,優化簡化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清理規范口岸收費,降低通關成本,推動口岸和國際貿易領域相關業務統一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辦理。

                    第四十六條 稅務機關應當精簡辦稅資料和流程,簡并申報繳稅次數,公開涉稅事項辦理時限,壓減辦稅時間,加大推廣使用電子發票的力度,逐步實現全程網上辦稅,持續優化納稅服務。

                    第四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部門協作,實行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壓縮辦理時間,降低辦理成本。在國家規定的不動產登記時限內,各地區應當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國家推動建立統一的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公示系統,逐步實現市場主體在一個平臺上辦理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納入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的動產和權利范圍另行規定。

                    第四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要求,建立暢通有效的政企溝通機制,采取多種方式及時聽取市場主體的反映和訴求,了解市場主體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依法幫助其解決。

                    建立政企溝通機制,應當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愿,增強針對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擾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第四十九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便利、暢通的渠道,受理有關營商環境的投訴和舉報。

                    第五十條 新聞媒體應當及時、準確宣傳優化營商環境的措施和成效,為優化營商環境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國家鼓勵對營商環境進行輿論監督,但禁止捏造虛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實進行不實報道。

                  第五章 監管執法

                    第五十一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職責,落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對象和范圍、厘清監管事權,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

                    第五十二條 國家健全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體系。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分領域制定全國統一、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并向社會公開。

                    第五十三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關于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要求,創新和完善信用監管,強化信用監管的支撐保障,加強信用監管的組織實施,不斷提升信用監管效能。

                    第五十四條 國家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檢查應當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事項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方式進行。針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應當盡可能合并或者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

                    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并嚴格規范重點監管的程序;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問題,應當有針對性地進行檢查并依法依規處理。

                    第五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針對其性質、特點分類制定和實行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留足發展空間,同時確保質量和安全,不得簡單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監管。

                    第五十六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依托國家統一建立的在線監管系統,加強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和關聯整合,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提升監管的精準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行政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

                    國家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在相關領域推行綜合行政執法,整合精簡執法隊伍,減少執法主體和執法層級,提高基層執法能力。

                    第五十八條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現行政執法信息及時準確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

                    第五十九條 行政執法中應當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實施行政強制。采用非強制性手段能夠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違法行為情節輕微或者社會危害較小的,可以不實施行政強制;確需實施行政強制的,應當盡可能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開展清理整頓、專項整治等活動,應當嚴格依法進行,除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發生重特大事故或者舉辦國家重大活動,并報經有權機關批準外,不得在相關區域采取要求相關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

                    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

                    第六十條 國家健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合理確定裁量范圍、種類和幅度,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行使。

                  第六章 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條 國家根據優化營商環境需要,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及時制定或者修改、廢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

                    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調整實施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經有權機關授權后,可以先行先試。

                    第六十二條 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通過報紙、網絡等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建立健全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條 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制定涉及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核。

                    市場主體認為地方性法規同行政法規相抵觸,或者認為規章同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可以向國務院書面提出審查建議,由有關機關按照規定程序處理。

                    第六十四條 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和命令依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不得設置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不得干預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涉及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第六十五條 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結合實際,確定是否為市場主體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期。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統籌協調、合理把握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等的出臺節奏,全面評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疊加或者相互不協調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

                    第六十六條 國家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

                    第六十七條 國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落實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提高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職能力,引導市場主體合法經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斷增強全社會的法治意識,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基礎性支撐。

                    第六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調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

                    第六十九條 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一)違法干預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事項;

                    (二)制定或者實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

                    (三)違反法定權限、條件、程序對市場主體的財產和企業經營者個人財產實施查封、凍結和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

                    (四)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

                    (五)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或者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六)違法設立或者在目錄清單之外執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

                    (七)不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或者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

                    (八)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已取消的行政許可,或者轉由行業協會商會或者其他組織實施已取消的行政許可;

                    (九)為市場主體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或者違法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

                    (十)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時,不按照規定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十一)其他不履行優化營商環境職責或者損害營商環境的情形。

                    第七十條 公用企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不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辦理時限等信息;

                    (二)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

                    (三)向市場主體收取不合理費用。

                    第七十一條 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違法開展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

                    (二)違法干預市場主體加入或者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

                    (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或者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四)不向社會公開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

                    (五)違法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

                  第七章 附  則

                    第七十二條 本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歡迎您的下載,

                  資料僅供參考!

                  致力為企業和個人提供合同協議,策劃案計劃書,學習資料等等

                  打造全網一站式需求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2)

                  優化營商環境的表態發言-市長關于優化優化營商環境的表態發言


                    優化營商環境 加速產業聚集
                  滄州市委、市政府
                  ?
                  打造一個良好的營商環境,已成為決定一個地區未來發展的核心要素。省委、省政府狠抓營商環境建設,就是抓住了河北發展的關鍵。
                  一、打造辦事效率最快的營商環境,拉住資本的“腳”。今年以來,市本級自行取消和下放行政權力事項8批359項,其中將企業設立登記審批事項由226項減少為37項,減幅達84%,在“五證合一”基礎上,正推動實施“二十證合一”。市、縣全部組建行政審批局,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市直21個部門165項審批事項首批劃入實質性市行政審批局,并進行了流程再造。市、縣、鄉、村四級“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成運行,構建“不見面”審批辦事模式。上半年,全市新增市場主體 萬戶,增長 %。
                  二、打造服務水平最優的營商環境,拴住企業的“心”。我們既要辦事快,又要服務好,努力當好“保姆”。對44個重大戰略支撐項目實行市級領導分包責任制。為切實給醫藥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專門引進70名懂醫藥產業的招商人才,讓招商者與企業有“共同語言”,并打造與北京“共建共管共享”管理模式,在國內首開“企業在河北、監管屬北京”的跨區域管理體制先河。規劃總投資500億元的明珠商貿服飾小鎮,因服務周到,半年多的時間里就簽約北京服飾企業986家、達成意向2100多家。
                  三、打造體制機制最順的營商環境,牽住環境的“牛鼻子”。今年以來,我們已召開全市深改領導小組會議12次,圍繞重點領域、重點環節實施了227項改革,制定了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方案、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開發區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等改革專件39個。按照全省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大會部署,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追責問責707人。
                  營商環境的優化,加快了產業聚集、推動了經濟發展。目前,全市擁有年營業收入超50億元的產業集群44個,超100億元的18個。傳統產業轉型步伐加快,華北石化千萬噸煉油、中石化滄州分公司、鑫海化工質量升級改造;管道裝備有47個新產品填補國內空白并進軍航空航天領域。
                  ?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3)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營商環境,是指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

                    第三條 國家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增強發展動力。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堅持政務公開透明,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

                    第四條 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第五條 國家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依法促進各類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第六條 國家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國家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平等對待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統籌推進、督促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相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明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

                    國家鼓勵和支持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在法治框架內積極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優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對探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

                    第八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

                    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任何單位不得利用營商環境評價謀取利益。

                    第九條 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履行安全、質量、勞動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定義務,在國際經貿活動中遵循國際通行規則。

                  第二章 市場主體保護

                    第十條 國家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受到法律保護。

                    第十一條 市場主體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對依法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各類事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十二條 國家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金、技術、人力資源、土地使用權及其他自然資源等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

                    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發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安排、土地供應、稅費減免、資質許可、標準制定、項目申報、職稱評定、人力資源政策等方面,應當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制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條 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應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和不同地區的市場主體,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或者產品產地來源等進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監管,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保護企業經營者人身和財產安全。

                    嚴禁違反法定權限、條件、程序對市場主體的財產和企業經營者個人財產實施查封、凍結和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依法確需實施前述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圍內。

                    禁止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攤派行為。市場主體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攤派。

                    第十五條 國家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國家持續深化商標注冊、專利申請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審查效率。

                    第十六條 國家加大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完善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保障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參與權,提升中小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條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市場主體有權自主決定加入或者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不得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第十八條 國家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主體維權服務平臺,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第三章 市場環境

                    第十九條 國家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統一企業登記業務規范,統一數據標準和平臺服務接口,采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登記管理。

                    國家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持續精簡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行分類管理,為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特定領域外,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不得作為企業登記的前置條件。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簡化企業從申請設立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所需辦理的手續。在國家規定的企業開辦時限內,各地區應當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企業申請辦理住所等相關變更登記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辦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企業遷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許可證件不再重復辦理。

                    第二十條 國家持續放寬市場準入,并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

                    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另行制定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

                    第二十一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有效預防和制止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打破城鄉、地區、行業分割和身份、性別等歧視,促進人力資源有序社會性流動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創新服務,鼓勵和支持市場主體拓展創新空間,持續推進產品、技術、商業模式、管理等創新,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國家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及時研究解決政策落實中的具體問題,確保減稅降費政策全面、及時惠及市場主體。

                    第二十五條 設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應當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經國務院批準。對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以及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目錄清單之外的前述收費和保證金一律不得執行。推廣以金融機構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

                    第二十六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降低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完善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考核和激勵機制,鼓勵、引導其增加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支持,提高貸款審批效率。

                    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授信中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不得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收費行為,不得違規向服務對象收取不合理費用。商業銀行應當向社會公開開設企業賬戶的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和辦理時限。

                    第二十七條 國家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規范健康發展,拓寬市場主體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依法發行股票、債券以及其他融資工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第二十八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用企事業單位應當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不得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各地區應當優化報裝流程,在國家規定的報裝辦理時限內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公用企事業單位運營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行業協會商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及時反映行業訴求,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咨詢、宣傳培訓、市場拓展、權益保護、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服務。

                    國家依法嚴格規范行業協會商會的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

                    第三十條 國家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維護信用信息安全,嚴格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三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市場主體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第三十二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得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大型企業不得利用優勢地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的清理力度,并通過加強預算管理、嚴格責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的長效機制。

                    第三十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優化市場主體注銷辦理流程,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間、降低注銷成本。對設立后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無債權債務的市場主體,可以按照簡易程序辦理注銷。對有債權債務的市場主體,在債權債務依法解決后及時辦理注銷。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建立企業破產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企業破產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第四章 政務服務

                    第三十四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便利、高效的政務服務。

                    第三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的要求,編制并向社會公開政務服務事項(包括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下同)標準化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細化量化政務服務標準,壓縮自由裁量權,推進同一事項實行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不得增設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條件和環節。

                    第三十六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推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等制度,實現集中辦理、就近辦理、網上辦理、異地可辦。需要市場主體補正有關材料、手續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現場核查、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的,應當及時安排、限時辦結。

                    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有規定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盡快辦結;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合理、高效的原則確定辦理時限并按時辦結。各地區可以在國家規定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內進一步壓減時間,并應當向社會公開;超過辦理時間的,辦理單位應當公開說明理由。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已設立政務服務大廳的,本行政區域內各類政務服務事項一般應當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統一辦理。對政務服務大廳中部門分設的服務窗口,應當創造條件整合為綜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

                    第三十七條 國家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稱一體化在線平臺),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一網通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應當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步驟,納入一體化在線平臺辦理。

                    國家依托一體化在線平臺,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優化政務流程,促進政務服務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數據共享服務,及時將有關政務服務數據上傳至一體化在線平臺,加強共享數據使用全過程管理,確保共享數據安全。

                    國家建立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實現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和全國范圍內互信互認。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加強電子證照的推廣應用。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推動政務服務大廳與政務服務平臺全面對接融合。市場主體有權自主選擇政務服務辦理渠道,行政機關不得限定辦理渠道。

                    第三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一體化在線平臺,集中公布涉及市場主體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各類政策措施,并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加強宣傳解讀。

                    第三十九條 國家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新設行政許可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的規定嚴格設定標準,并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審查論證。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或者市場機制能夠解決以及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規定不得設立行政許可的事項,一律不得設立行政許可,嚴禁以備案、登記、注冊、目錄、規劃、年檢、年報、監制、認定、認證、審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相關管理事項已作出規定,但未采取行政許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該事項設定行政許可。對相關管理事項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該事項設定行政許可。

                    第四十條 國家實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制度,適時調整行政許可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

                    國家大力精簡已有行政許可。對已取消的行政許可,行政機關不得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不得轉由行業協會商會或者其他組織實施。

                    對實行行政許可管理的事項,行政機關應當通過整合實施、下放審批層級等多種方式,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減輕市場主體負擔。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告知承諾的方式辦理。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根據項目性質、投資規模等分類規范投資審批程序,精簡審批要件,簡化技術審查事項,強化項目決策與用地、規劃等建設條件落實的協同,實行與相關審批在線并聯辦理。

                    第四十二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化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審批流程,推行并聯審批、多圖聯審、聯合竣工驗收等方式,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能。

                    在依法設立的開發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推行區域評估,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對一定區域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等事項進行統一評估,不再對區域內的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區域評估的費用不得由市場主體承擔。

                    第四十三條 作為辦理行政審批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以下稱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應當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沒有依據的,不得作為辦理行政審批的條件。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明確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并向社會公開。

                    國家加快推進中介服務機構與行政機關脫鉤。行政機關不得為市場主體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除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外,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機關所負責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機關在行政審批過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性服務的,應當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中介服務機構,并自行承擔服務費用,不得轉嫁給市場主體承擔。

                    第四十四條 證明事項應當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

                    設定證明事項,應當堅持確有必要、從嚴控制的原則。對通過法定證照、法定文書、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能夠辦理,能夠被其他材料涵蓋或者替代,以及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不得設定證明事項。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公布證明事項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清單之外,政府部門、公用企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不得索要證明。各地區、各部門之間應當加強證明的互認共享,避免重復索要證明。

                    第四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的有關要求,依法削減進出口環節審批事項,取消不必要的監管要求,優化簡化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清理規范口岸收費,降低通關成本,推動口岸和國際貿易領域相關業務統一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辦理。

                    第四十六條 稅務機關應當精簡辦稅資料和流程,簡并申報繳稅次數,公開涉稅事項辦理時限,壓減辦稅時間,加大推廣使用電子發票的力度,逐步實現全程網上辦稅,持續優化納稅服務。

                    第四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部門協作,實行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壓縮辦理時間,降低辦理成本。在國家規定的不動產登記時限內,各地區應當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國家推動建立統一的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公示系統,逐步實現市場主體在一個平臺上辦理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納入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的動產和權利范圍另行規定。

                    第四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要求,建立暢通有效的政企溝通機制,采取多種方式及時聽取市場主體的反映和訴求,了解市場主體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依法幫助其解決。

                    建立政企溝通機制,應當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愿,增強針對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擾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第四十九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便利、暢通的渠道,受理有關營商環境的投訴和舉報。

                    第五十條 新聞媒體應當及時、準確宣傳優化營商環境的措施和成效,為優化營商環境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國家鼓勵對營商環境進行輿論監督,但禁止捏造虛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實進行不實報道。

                  第五章 監管執法

                    第五十一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職責,落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對象和范圍、厘清監管事權,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

                    第五十二條 國家健全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體系。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分領域制定全國統一、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并向社會公開。

                    第五十三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關于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要求,創新和完善信用監管,強化信用監管的支撐保障,加強信用監管的組織實施,不斷提升信用監管效能。

                    第五十四條 國家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檢查應當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事項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方式進行。針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應當盡可能合并或者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

                    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并嚴格規范重點監管的程序;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問題,應當有針對性地進行檢查并依法依規處理。

                    第五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針對其性質、特點分類制定和實行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留足發展空間,同時確保質量和安全,不得簡單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監管。

                    第五十六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依托國家統一建立的在線監管系統,加強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和關聯整合,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提升監管的精準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行政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

                    國家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在相關領域推行綜合行政執法,整合精簡執法隊伍,減少執法主體和執法層級,提高基層執法能力。

                    第五十八條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現行政執法信息及時準確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

                    第五十九條 行政執法中應當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實施行政強制。采用非強制性手段能夠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違法行為情節輕微或者社會危害較小的,可以不實施行政強制;確需實施行政強制的,應當盡可能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開展清理整頓、專項整治等活動,應當嚴格依法進行,除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發生重特大事故或者舉辦國家重大活動,并報經有權機關批準外,不得在相關區域采取要求相關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

                    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

                    第六十條 國家健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合理確定裁量范圍、種類和幅度,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行使。

                  第六章 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條 國家根據優化營商環境需要,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及時制定或者修改、廢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

                    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調整實施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經有權機關授權后,可以先行先試。

                    第六十二條 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通過報紙、網絡等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建立健全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條 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制定涉及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核。

                    市場主體認為地方性法規同行政法規相抵觸,或者認為規章同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可以向國務院書面提出審查建議,由有關機關按照規定程序處理。

                    第六十四條 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和命令依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不得設置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不得干預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涉及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第六十五條 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結合實際,確定是否為市場主體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期。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統籌協調、合理把握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等的出臺節奏,全面評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疊加或者相互不協調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

                    第六十六條 國家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

                    第六十七條 國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落實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提高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職能力,引導市場主體合法經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斷增強全社會的法治意識,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基礎性支撐。

                    第六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調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

                    第六十九條 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一)違法干預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事項;

                    (二)制定或者實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

                    (三)違反法定權限、條件、程序對市場主體的財產和企業經營者個人財產實施查封、凍結和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

                    (四)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

                    (五)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或者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六)違法設立或者在目錄清單之外執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

                    (七)不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或者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

                    (八)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已取消的行政許可,或者轉由行業協會商會或者其他組織實施已取消的行政許可;

                    (九)為市場主體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或者違法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

                    (十)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時,不按照規定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十一)其他不履行優化營商環境職責或者損害營商環境的情形。

                    第七十條 公用企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不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辦理時限等信息;

                    (二)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

                    (三)向市場主體收取不合理費用。

                    第七十一條 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違法開展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

                    (二)違法干預市場主體加入或者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

                    (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或者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四)不向社會公開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

                    (五)違法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

                  第七章 附則

                    第七十二條 本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4)

                  優化營商環境總結

                    導語:為不斷優化我區經濟發展環境,營造良好的招商氛圍,以下是XX為大家整理的優化營商環境總結,歡迎大家閱讀與借鑒!
                    優化營商環境總結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明確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的試點在全國范圍內推開,同時適當擴大部分現代服務業范圍,將廣播影視作品的制作、播映、發行等納入試點。
                    減稅,特別是結構性減稅,這兩年呼聲很高,也是我國稅制改革的重要方向。開局之年,國務院決定擴大“營改增”試點范圍,體現了決策層減少稅負壓力,優化稅收體制的積極態度,是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一大利好。
                    “營改增”,指過去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就是對以前交營業稅的項目比如提供的服務,采取增值部分納稅的原則計稅。這是我國1994年來一次重要的稅制改革,它解決了營業稅制下“道道征收,全額征稅”的重復征稅問題,是目前規模最大的結構性減稅措施。數據顯示,截至XX年2月1日,全國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的納稅人超過100萬戶,試點當年共實現減稅超過400億元,其中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小規模納稅人減稅幅度達到40%。從過去一年試點成效看,減稅效果突出,在全球經濟持續疲軟背景下有利于穩定中國經濟增長。
                    “營改增”,不僅為企業減負,也是改善經濟結構的一劑良方。服務業比較落后,是我國經濟結構的一大頑癥。“營改增”試點的受益群體,主要分布在服務業。一年來,眾多服務業企業就嘗到了“甜頭”。如,某服務業上市公司坦陳,“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執行使得XX年利潤總額增加了億元。這次擴大試點范圍,不僅是區域擴大,也包括行業擴容,不僅意味著“營改增”在實際運行中得到檢驗,還意味著在優化產業結構上可以大有作為,是一份內容豐富的減稅政策“大禮包”。打開這份“大禮包”,減輕企業負擔,保持經濟平穩增長,助推轉方式、調結構,促進服務業發展,繁榮文化產業,優化財稅結構,這些好處會一一顯現出來,我國市場環境將更加公平、更富有吸引力。
                    當然,“營改增”不可能一步到位。近年來,我國財政收入和稅收收入的同比增速,遠高于同期GDP的增速。無論看經濟實力、龐大的稅收總量,還是關注企業負擔、促進健康發展,我國還有相當的減稅空間。有人測算,擴圍推廣后XX年全部試點地區企業將減輕負擔約1200億元。對地方政府來說,減稅可能是“賠本買賣”。有的難免要“堤內損失堤外補”,以加大收費方式彌補稅收損失。減稅同時必須注重減費,必須對名目繁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清理,否則,“營改增”的政策利好就不能充分發揮其正面效應。
                    優化營商環境總結  近日,市委副秘書長、市委督查室主任魏坤隆一行六人來高新區督導調研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高新區工委副書記程光磊,工委委員、組織人事部部長楊新國及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督導調研。
                    會上,市督導調研組認真聽取了高新區近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匯報,并對全市營商環境考核工作征求了意見建議。市督導調研組充分肯定了高新區前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指出近年來高新區持續簡政放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體走在全市前列,激發了市場活力。在科學規范審批事項管理方面,高新區及時承接落實上級取消及下放審批事項,調整優化區級行政權力清單,搭建審批中介服務平臺,清理規范涉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在優化審批流程,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方面,高新區積極推進"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加強行政服務大廳軟硬件建設,打造"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推行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積極推進建設項目區域化評估評審,強化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管,規范行政審批收費管理。
                    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副組長、工委委員、組織人事部部長楊新國表示,高新區工委、管委會會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礎上,將繼續落實工委、管委會領導掛包責任制,牽頭抓好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他代表高新區工委,建議市優化發展環境打造"三最"城市領導小組及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科學調整考核排名方法,進一步明確考核要求和排名原則,及時將得分、排名情況反饋高新區各責任部門,便于做到查缺補漏,及時改進工作。同時希望市級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通過組織專題業務培訓、召開工作聯席會議等方式,加強對區縣相關部門下放審批業務的指導,使審批人員科學高效行使審批權,提升區縣審批監管水平,市級主管部門應加快融合各部門專網進度,實現行政審批互聯互通,消除"信息孤島",提高審批效能。
                    下一步,高新區將以此次督導調研為契機,進一步深化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扎實推進"三最"城市建設,通過細化工作方案,超前計劃,早謀劃早開展,做到重點事項提前預備,預備工作重點明確,確保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繼續走在全市前列。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2號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已經2019年10月8日國務院第6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李克強

                  2019年10月22日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營商環境,是指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

                    第三條 國家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增強發展動力。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堅持政務公開透明,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

                    第四條 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第五條 國家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依法促進各類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第六條 國家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國家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平等對待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統籌推進、督促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相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明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

                    國家鼓勵和支持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在法治框架內積極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優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對探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

                    第八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

                    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任何單位不得利用營商環境評價謀取利益。

                    第九條 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履行安全、質量、勞動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定義務,在國際經貿活動中遵循國際通行規則。

                  第二章 市場主體保護

                    第十條 國家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受到法律保護。

                    第十一條 市場主體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對依法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各類事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十二條 國家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金、技術、人力資源、土地使用權及其他自然資源等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

                    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發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安排、土地供應、稅費減免、資質許可、標準制定、項目申報、職稱評定、人力資源政策等方面,應當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制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條 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應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和不同地區的市場主體,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或者產品產地來源等進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監管,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保護企業經營者人身和財產安全。

                    嚴禁違反法定權限、條件、程序對市場主體的財產和企業經營者個人財產實施查封、凍結和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依法確需實施前述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圍內。

                    禁止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攤派行為。市場主體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攤派。

                    第十五條 國家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國家持續深化商標注冊、專利申請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審查效率。

                    第十六條 國家加大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完善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保障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參與權,提升中小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條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市場主體有權自主決定加入或者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不得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第十八條 國家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主體維權服務平臺,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第三章 市場環境

                    第十九條 國家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統一企業登記業務規范,統一數據標準和平臺服務接口,采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登記管理。

                    國家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持續精簡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行分類管理,為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特定領域外,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不得作為企業登記的前置條件。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簡化企業從申請設立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所需辦理的手續。在國家規定的企業開辦時限內,各地區應當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企業申請辦理住所等相關變更登記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辦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企業遷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許可證件不再重復辦理。

                    第二十條 國家持續放寬市場準入,并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

                    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另行制定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

                    第二十一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有效預防和制止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打破城鄉、地區、行業分割和身份、性別等歧視,促進人力資源有序社會性流動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創新服務,鼓勵和支持市場主體拓展創新空間,持續推進產品、技術、商業模式、管理等創新,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國家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及時研究解決政策落實中的具體問題,確保減稅降費政策全面、及時惠及市場主體。

                    第二十五條 設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應當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經國務院批準。對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以及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目錄清單之外的前述收費和保證金一律不得執行。推廣以金融機構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

                    第二十六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降低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完善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考核和激勵機制,鼓勵、引導其增加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支持,提高貸款審批效率。

                    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授信中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不得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收費行為,不得違規向服務對象收取不合理費用。商業銀行應當向社會公開開設企業賬戶的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和辦理時限。

                    第二十七條 國家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規范健康發展,拓寬市場主體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依法發行股票、債券以及其他融資工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第二十八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用企事業單位應當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不得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各地區應當優化報裝流程,在國家規定的報裝辦理時限內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公用企事業單位運營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行業協會商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及時反映行業訴求,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咨詢、宣傳培訓、市場拓展、權益保護、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服務。

                    國家依法嚴格規范行業協會商會的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

                    第三十條 國家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維護信用信息安全,嚴格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三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市場主體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第三十二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得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大型企業不得利用優勢地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的清理力度,并通過加強預算管理、嚴格責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的長效機制。

                    第三十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優化市場主體注銷辦理流程,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間、降低注銷成本。對設立后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無債權債務的市場主體,可以按照簡易程序辦理注銷。對有債權債務的市場主體,在債權債務依法解決后及時辦理注銷。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建立企業破產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企業破產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第四章 政務服務

                    第三十四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便利、高效的政務服務。

                    第三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的要求,編制并向社會公開政務服務事項(包括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下同)標準化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細化量化政務服務標準,壓縮自由裁量權,推進同一事項實行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不得增設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條件和環節。

                    第三十六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推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等制度,實現集中辦理、就近辦理、網上辦理、異地可辦。需要市場主體補正有關材料、手續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現場核查、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的,應當及時安排、限時辦結。

                    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有規定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盡快辦結;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合理、高效的原則確定辦理時限并按時辦結。各地區可以在國家規定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內進一步壓減時間,并應當向社會公開;超過辦理時間的,辦理單位應當公開說明理由。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已設立政務服務大廳的,本行政區域內各類政務服務事項一般應當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統一辦理。對政務服務大廳中部門分設的服務窗口,應當創造條件整合為綜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

                    第三十七條 國家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稱一體化在線平臺),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一網通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應當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步驟,納入一體化在線平臺辦理。

                    國家依托一體化在線平臺,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優化政務流程,促進政務服務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數據共享服務,及時將有關政務服務數據上傳至一體化在線平臺,加強共享數據使用全過程管理,確保共享數據安全。

                    國家建立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實現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和全國范圍內互信互認。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加強電子證照的推廣應用。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推動政務服務大廳與政務服務平臺全面對接融合。市場主體有權自主選擇政務服務辦理渠道,行政機關不得限定辦理渠道。

                    第三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一體化在線平臺,集中公布涉及市場主體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各類政策措施,并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加強宣傳解讀。

                    第三十九條 國家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新設行政許可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的規定嚴格設定標準,并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審查論證。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或者市場機制能夠解決以及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規定不得設立行政許可的事項,一律不得設立行政許可,嚴禁以備案、登記、注冊、目錄、規劃、年檢、年報、監制、認定、認證、審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相關管理事項已作出規定,但未采取行政許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該事項設定行政許可。對相關管理事項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該事項設定行政許可。

                    第四十條 國家實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制度,適時調整行政許可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

                    國家大力精簡已有行政許可。對已取消的行政許可,行政機關不得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不得轉由行業協會商會或者其他組織實施。

                    對實行行政許可管理的事項,行政機關應當通過整合實施、下放審批層級等多種方式,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減輕市場主體負擔。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告知承諾的方式辦理。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根據項目性質、投資規模等分類規范投資審批程序,精簡審批要件,簡化技術審查事項,強化項目決策與用地、規劃等建設條件落實的協同,實行與相關審批在線并聯辦理。

                    第四十二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化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審批流程,推行并聯審批、多圖聯審、聯合竣工驗收等方式,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能。

                    在依法設立的開發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推行區域評估,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對一定區域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等事項進行統一評估,不再對區域內的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區域評估的費用不得由市場主體承擔。

                    第四十三條 作為辦理行政審批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以下稱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應當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沒有依據的,不得作為辦理行政審批的條件。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明確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并向社會公開。

                    國家加快推進中介服務機構與行政機關脫鉤。行政機關不得為市場主體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除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外,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機關所負責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機關在行政審批過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性服務的,應當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中介服務機構,并自行承擔服務費用,不得轉嫁給市場主體承擔。

                    第四十四條 證明事項應當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

                    設定證明事項,應當堅持確有必要、從嚴控制的原則。對通過法定證照、法定文書、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能夠辦理,能夠被其他材料涵蓋或者替代,以及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不得設定證明事項。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公布證明事項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清單之外,政府部門、公用企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不得索要證明。各地區、各部門之間應當加強證明的互認共享,避免重復索要證明。

                    第四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的有關要求,依法削減進出口環節審批事項,取消不必要的監管要求,優化簡化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清理規范口岸收費,降低通關成本,推動口岸和國際貿易領域相關業務統一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辦理。

                    第四十六條 稅務機關應當精簡辦稅資料和流程,簡并申報繳稅次數,公開涉稅事項辦理時限,壓減辦稅時間,加大推廣使用電子發票的力度,逐步實現全程網上辦稅,持續優化納稅服務。

                    第四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部門協作,實行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壓縮辦理時間,降低辦理成本。在國家規定的不動產登記時限內,各地區應當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國家推動建立統一的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公示系統,逐步實現市場主體在一個平臺上辦理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納入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的動產和權利范圍另行規定。

                    第四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要求,建立暢通有效的政企溝通機制,采取多種方式及時聽取市場主體的反映和訴求,了解市場主體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依法幫助其解決。

                    建立政企溝通機制,應當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愿,增強針對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擾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第四十九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便利、暢通的渠道,受理有關營商環境的投訴和舉報。

                    第五十條 新聞媒體應當及時、準確宣傳優化營商環境的措施和成效,為優化營商環境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國家鼓勵對營商環境進行輿論監督,但禁止捏造虛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實進行不實報道。

                  第五章 監管執法

                    第五十一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職責,落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對象和范圍、厘清監管事權,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

                    第五十二條 國家健全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體系。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分領域制定全國統一、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并向社會公開。

                    第五十三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關于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要求,創新和完善信用監管,強化信用監管的支撐保障,加強信用監管的組織實施,不斷提升信用監管效能。

                    第五十四條 國家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檢查應當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事項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方式進行。針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應當盡可能合并或者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

                    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并嚴格規范重點監管的程序;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問題,應當有針對性地進行檢查并依法依規處理。

                    第五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針對其性質、特點分類制定和實行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留足發展空間,同時確保質量和安全,不得簡單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監管。

                    第五十六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依托國家統一建立的在線監管系統,加強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和關聯整合,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提升監管的精準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行政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

                    國家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在相關領域推行綜合行政執法,整合精簡執法隊伍,減少執法主體和執法層級,提高基層執法能力。

                    第五十八條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現行政執法信息及時準確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

                    第五十九條 行政執法中應當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實施行政強制。采用非強制性手段能夠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違法行為情節輕微或者社會危害較小的,可以不實施行政強制;確需實施行政強制的,應當盡可能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開展清理整頓、專項整治等活動,應當嚴格依法進行,除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發生重特大事故或者舉辦國家重大活動,并報經有權機關批準外,不得在相關區域采取要求相關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

                    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

                    第六十條 國家健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合理確定裁量范圍、種類和幅度,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行使。

                  第六章 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條 國家根據優化營商環境需要,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及時制定或者修改、廢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

                    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調整實施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經有權機關授權后,可以先行先試。

                    第六十二條 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通過報紙、網絡等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建立健全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條 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制定涉及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核。

                    市場主體認為地方性法規同行政法規相抵觸,或者認為規章同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可以向國務院書面提出審查建議,由有關機關按照規定程序處理。

                    第六十四條 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和命令依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不得設置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不得干預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涉及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第六十五條 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結合實際,確定是否為市場主體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期。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統籌協調、合理把握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等的出臺節奏,全面評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疊加或者相互不協調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

                    第六十六條 國家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

                    第六十七條 國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落實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提高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職能力,引導市場主體合法經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斷增強全社會的法治意識,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基礎性支撐。

                    第六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調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

                    第六十九條 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一)違法干預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事項;

                    (二)制定或者實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

                    (三)違反法定權限、條件、程序對市場主體的財產和企業經營者個人財產實施查封、凍結和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

                    (四)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

                    (五)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或者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六)違法設立或者在目錄清單之外執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

                    (七)不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或者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

                    (八)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已取消的行政許可,或者轉由行業協會商會或者其他組織實施已取消的行政許可;

                    (九)為市場主體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或者違法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

                    (十)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時,不按照規定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十一)其他不履行優化營商環境職責或者損害營商環境的情形。

                    第七十條 公用企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不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辦理時限等信息;

                    (二)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

                    (三)向市場主體收取不合理費用。

                    第七十一條 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違法開展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

                    (二)違法干預市場主體加入或者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

                    (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或者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四)不向社會公開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

                    (五)違法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

                  第七章 附  則

                    第七十二條 本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6)

                  當好店小二,做好繡花針

                  各位領導、各位評委、各位同事,大家下午好,我是機關二支部的丁*圣,今天非常榮幸,能夠站在這里與大家探討“我就是營商環境”這個主題,我主要從提升服務效能,轉變工作作風這兩個方面發表我的一些看法,我演講的題目是當好“店小二”,做好“繡花針”。

                  首先給大家分享一則寓言故事,宋國有個賣酒的人,他的酒很美,但就是賣不出去,以致酒都發酸了。什么原因呢?原來店門口養了一條兇神惡煞的狗。這條狗蹲在那兒,就沒人敢來買酒。由此可見,一個地方,資源再好再美,如果沒有良好的營商環境,很難取得預期的經營效果。

                  我們都知道,宜春經濟和各項事業的發展,都離不來優化營商環境的久久為功。我們每一個黨員干部,都代表著宜春的形象。如何為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服務效能,轉變工作作風,貢獻我的青春力量呢?

                  我想,作為一名住建人,我們必須要發揚“店小二”精神,在服務企業和群眾時,必須做到態度上熱忱親民,行動上有求必應,服務上精準貼心。

                  那么什么是做好一枚“繡花針”呢?俗話說,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做一個形象的比喻,政策就是線,干部就是針,沒有一根好的針,縱使有靚麗的線,也難以繡出美麗的畫卷。

                  2019年7月,在處理陽光城檀府信訪糾紛時,因未能協商成功,自己有點苦惱,一位白發蒼蒼的老奶奶投訴開發企業延期交房,自己未認真了解情況,就告訴投訴人先與開發企業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走司法途徑。老人家失望地轉身離開了。

                  這一次的經歷,讓我感覺非常愧疚。這雖然只是一件小事,但工作中無小事,處理好每一個信訪問題,不僅提高了群眾的滿意度,更是為開發企業樹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2019年8月,我接到一個來訪群眾的投訴,反映開發企業未辦理預售許可證擅自收取20萬元認購金,在核實投訴人反映情況屬實后,我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報告情況,當天就對開發企業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立即整改,可是開發企業稱目前資金十分困難,遲遲不退還認購金。同事建議投訴人走司法途徑,可是投訴人只想拿回自己的錢,不想打官司。后期我查閱了很多關于房地產開發法律方面的書籍,也向之前老同志請教了相關工作經驗,協助投訴人與開發企業協商近20余次,最后終于協商成功,退還了20萬元的認購金。當投訴人把印有鮮艷的感謝錦旗送到辦公室的那一刻,我感動了,那不僅是對我這個“店小二”的感謝,更是對我努力工作的肯定啊。

                  我們常說,人人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都是營商環境,處處都是營商環境。發揚“店小二”的服務精神,做一枚正直、務實、實干的繡花針是每一個黨員干部義不容辭的責任。而我也一定會銘記自己的初心,用腳步丈量時光與大地,用行動踐行當好“店小二”,做好“繡花針”的決心。我相信,有全體住建人的共同努力,我們定會為宜春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交出滿意的答卷。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7)

                  1、

                  根據本講,改革開放40年來,民營經濟貢獻了中國經濟50%以上的稅收。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2、

                  制度性交易成本就是指企業在運行的過程中,由于執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所付出的成本,往往更加難以下降。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3、

                  政商關系要注意,寧可不做事,也要不出事。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B?

                  試題解析:

                  4、

                  紅頂中介的存在加大了企業的辦事成本。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5、

                  堅定理想理念就是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思想根基。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6、

                  世界銀行《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中國營商環境總體評價在190個經濟體中位列()位。

                  A、32

                  B、36

                  C、46

                  D、48

                  您的答案:C?

                  試題解析:

                  7、

                  根據本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關鍵就是()。

                  A、提高改革質量

                  B、完善改革體系

                  C、優化布局結構

                  D、強化約束機制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8、

                  市場配置資源就是最有效率的形式。要進一步(),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

                  A、縮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B、克服“準入不準營”的現象

                  C、開展“減證便民”改革行動

                  D、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9、

                  以下不屬于我國國有企業存在的典型問題的就是()。

                  A、效率不高

                  B、活力不足

                  C、責任不清

                  D、利潤很低

                  您的答案:D?

                  試題解析:

                  10、

                  2019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

                  A、5%

                  B、10%

                  C、12%

                  D、15%

                  您的答案:B?

                  試題解析:

                  11、

                  新型政商關系基礎薄弱的原因包括()。

                  A、政府與企業家積極性不足

                  B、資本逐利的本性不會改變

                  C、我國政府不響應構建新型政商關系

                  D、權力尋租的土壤沒有鏟除

                  E、不能腐的體制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

                  您的答案:B,D,E?

                  試題解析:

                  12、

                  新型政商關系表現為()。

                  A、界限清晰

                  B、交往規范

                  C、渠道暢通

                  D、擔當作為

                  E、廉潔清白

                  您的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13、

                  根據本講,我國在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主要舉措包括()

                  A、深化“放管服”改革?

                  B、提高行政權力運行透明度

                  C、進一步降低實體企業成本

                  D、加快確立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

                  E、以建立科學的監管體制為主題,推動監管現代化

                  您的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14、

                  政商關系的正面表現包括()。

                  A、政商關系依附資本

                  B、黨政干部與企業家的交往,能夠守規矩、講分寸

                  C、主動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困難

                  D、民營企業家積極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E、民營企業守法誠信意識增強

                  您的答案:B,C,D,E?

                  試題解析:

                  15、

                  企業家精神就是企業家在發現機會、整合資源、創造財富的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哪些方面的精神特質?()

                  A、愛國敬業、遵紀守法

                  B、艱苦奮斗、創新發展

                  C、專注品質、追求卓越

                  D、履行責任、敢于擔當

                  E、服務社會

                  您的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8)

                  1.

                  根據本講,改革開放40年來,民營經濟貢獻了中國經濟50%以上的稅收。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2.判斷題

                  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企業在運行的過程中,由于執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所付出的成本,往往更加難以下降。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3.判斷題

                  政商關系要注意,寧可不做事,也要不出事。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B?

                  試題解析:

                  4.判斷題

                  紅頂中介的存在加大了企業的辦事成本。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5.判斷題

                  堅定理想理念是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思想根基。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6.單選題

                  世界銀行《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中國營商環境總體評價在190個經濟體中位列()位。

                  A、32

                  B、36

                  C、46

                  D、48

                  您的答案:C?

                  試題解析:

                  7.單選題

                  根據本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關鍵是()。

                  A、提高改革質量

                  B、完善改革體系

                  C、優化布局結構

                  D、強化約束機制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8.單選題

                  市場配置資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要進一步(),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

                  A、縮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B、克服“準入不準營”的現象

                  C、開展“減證便民”改革行動

                  D、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9.單選題

                  以下不屬于我國國有企業存在的典型問題的是()。

                  A、效率不高

                  B、活力不足

                  C、責任不清

                  D、利潤很低

                  您的答案:D?

                  試題解析:

                  10.單選題

                  2019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

                  A、5%

                  B、10%

                  C、12%

                  D、15%

                  您的答案:B?

                  試題解析:

                  11.多選題

                  新型政商關系基礎薄弱的原因包括()。

                  A、政府和企業家積極性不足

                  B、資本逐利的本性不會改變

                  C、我國政府不響應構建新型政商關系

                  D、權力尋租的土壤沒有鏟除

                  E、不能腐的體制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

                  您的答案:B,D,E?

                  試題解析:

                  12.多選題

                  新型政商關系表現為()。

                  A、界限清晰

                  B、交往規范

                  C、渠道暢通

                  D、擔當作為

                  E、廉潔清白

                  您的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13.多選題

                  根據本講,我國在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主要舉措包括()

                  A、深化“放管服”改革?

                  B、提高行政權力運行透明度

                  C、進一步降低實體企業成本

                  D、加快確立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

                  E、以建立科學的監管體制為主題,推動監管現代化

                  您的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14.多選題

                  政商關系的正面表現包括()。

                  A、政商關系依附資本

                  B、黨政干部與企業家的交往,能夠守規矩、講分寸

                  C、主動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困難

                  D、民營企業家積極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E、民營企業守法誠信意識增強

                  您的答案:B,C,D,E?

                  試題解析:

                  15.多選題

                  企業家精神是企業家在發現機會、整合資源、創造財富的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哪些方面的精神特質()

                  A、愛國敬業、遵紀守法

                  B、艱苦奮斗、創新發展

                  C、專注品質、追求卓越

                  D、履行責任、敢于擔當

                  E、服務社會

                  您的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9)

                  截至3月7日,我局共完成稅務總局稅收營商環境調查1012戶,占應調查戶數900戶的112.24%,推動了“放管服”各項措施落地,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在認真學習省局通知的的基礎上,我局制定實施方案,提取納稅規模符合條件的業戶清單,確定各單位調查戶數任務,于節前召開全市專題工作會議部署調查工作;利用辦稅服務廳、門戶網站、稅企QQ群、稅企聯絡微信群、納稅人學堂等各種渠道,廣泛宣傳本次調查的重要意義,公布公開調查二維碼,鼓勵引導納稅人積極參與、自愿填報。?

                    調查工作開展前,各地積極與地稅部門聯系,根據市局提供清單明確調查名單,制定調查計劃,分批次組織實施,避免重復調查和納稅人集中填寫造成系統擁堵。此次稅收營商環境調查是首次大范圍開展,納稅人對相關指標不熟悉,為避免理解誤差造成調查項目回答錯誤,各地專門印制調查問卷說明,由稅企聯絡員逐戶發放并進行輔導,確保納稅人準確理解調查標準,真實作答。

                    各地在輔導調查中,廣泛收集對稅務系統便民辦稅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見建議,積極運用好營商環境調查結果,促進我市2018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新時代·新稅貌”主題系列便民辦稅措施的推出和落實。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太原市國稅局緊緊抓住我省轉型綜改先試先行的有利契機,以黨建聯建為引領,堅持國地聯合、管服聯動、協同共治,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釋放稅收改革紅利,為納稅人營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有效促進地方經濟轉型發展。
                  ????一是開展“大服務”行動。圍繞造環境、促轉型,以開展“萬名稅干入企服務”專項行動為契機,以全面落實《全省稅務系統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服務經濟轉型發展實施意見》28項政策措施為重點,全員發動,深入全市所有稅戶“一對一”把各項政策送上門、講明白,做到政策推送、熱點輔導“一個不少”,確保納稅人盡享政策紅利,激發納稅人創業創新活力,稅企合力推動全市轉型發展。
                  ????二是著力提升納稅人遵從。推行規范化服務建設,實施便利化改革措施,建立常態化服務合作,拓展社會化服務協作,助力于納稅人降低稅收遵從成本,為納稅人辦稅掃清障礙、提供方便,不斷提高稅收遵從水平;通過完善誠信納稅機制,建立科學的信用評價體系,深化評價結果運用,實施跨部門的聯合獎勵和懲戒措施,讓誠信守法者暢行無阻,讓失信違法者寸步難行,促進納稅人誠信自律,用納稅信用制度倒逼納稅人主動遵從稅法;抓好“實體+網上”納稅人學堂建設,創建“納稅人學堂活動月”,探索定期開班、隨到隨學、微課堂等多種辦學形式,通過稅收知識、政策學習培訓提升納稅人稅法遵從覺悟。
                  ????三是確保放管結合。一方面,依托金稅三期強大的征管系統和內控平臺,通過采取風險核查推送、納稅評估等方式進行風險管理,增強了部門協作和后續管理的針對性,加大了稅收征管力量,做到保護合法,打擊非法。另一方面注重加強與地稅、工商、銀行等互通信息有無,相互融合,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進行信息交流和政策磋商,通過征信系統,采取聯合懲戒措施治理稅收環境,以及欠稅違法等行為,推進稅收社會共識,讓納稅人更有安全感。
                  ????四是持續優化納稅服務。持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為”,不斷推進“互聯網+稅務”的建設發展,大力推廣二維碼辦稅,網上申報平臺、同城通辦等,讓納稅人盡享“足不出戶”就能辦稅的便利,真正做到讓納稅人“多跑網絡,少走馬路”,同時在辦稅大廳采取對內優化人員配置,實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審批”,建立首問責任制、導稅協稅工作機制等,對外強化便民辦稅服務,實行“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預約服務、延時服務等措施,大大提高了辦事效率,實實在在地為納稅人提供了方便,使納稅人更有滿意感。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10)


                  優化營商環境心得體會 優化營商環境感想

                  優化營商環境,改善投資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提高競爭力本站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的優化營商環境心得體會供大家參考選擇。
                  優化營商環境心得體會
                  搞好招商引資是我們村全面、持久、健康發展的重要道路。而真正抓好招商引資,首先是要全面優化全村的營商環境,為各方面來村辦企業、回村辦企業的人創造良好的環境,真正使他們來得了、留得住、發展快、發展好。 優化營商環境,我體會,作為村黨支部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要全面解放思想。要采取一切措施,組織黨員干部尤其是村兩委干部,認真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尤其是要學習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全市關于鄉村振興的戰略部署,進一步解放思想,真正把招商引資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起來。要在黨員和兩委干部中堅決克服不敢干、不愿干、不能干的思想,克服怕外來人掙了我們的錢的陳舊意識,克服怕富了別人窮了自己的不良傾向。要利用村兩委會、黨員會、村民小組長會等會議,在村民骨干中反復講招商引資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利用請進來走出去的方法,學習先進經驗,真正使黨員干部和群眾骨干樹立招商引資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為全面搞好招商引資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二是要制定和落實招商引資各項獎勵和優惠辦法。要根據我村實際情況制定村招商引資的獎勵和優惠辦法,組織學習好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使我們的獎勵和優惠辦法不與國家和各級政策相抵觸。要利用各種形式大力宣傳村里獎勵和優惠辦法,積極促成以商招商、名人招商、回村經商等。同時要真正把這些獎勵和優惠辦法落到實處,全面激勵招商引資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是全面優化駐村企業的經營環境,為招商引資樹立榜樣。每年召開一次駐村企業負責人座談會,征求他們對村里工作的要求,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抱著不讓企業吃虧的思想,商定各項收費的數額和辦法。企業提出的各項水、電、排污和衛生等要求,不講條件,迅速解決。各項費用收取,全部和村民同等待遇,不搞任何攤派和額外收費。從各方面為企業生產經營鋪路,絕不給企業造成任何障礙,為企業安心搞好生產經營吃下定心丸,為以后招商做出榜樣。
                  四是抓好村級服務。要采取各項措施,使村里各項服務機構真正樹立為駐村企業服務的思想,協助駐村企業水電檢查檢修,暢通各條道路,搞好環境衛生,嚴禁亂收費、多收費、設障礙等不良傾向,發現問題,嚴肅解決
                  優化營商環境心得體會
                  營商環境是制約經濟活力,影響經濟實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營商環境是衡量一個地區核心競爭能力和潛在發展能力的重要標志。
                  近年來,政府一直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并取得了明顯成效,為區域優勢產業的培育與產業結構的優化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看到,與現階段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資和營商環境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就當前營商環境發展的需要,就必須從解決一些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問題入手,來破除發展進程中的種種障礙;大力創建一流的營商環境,營造新常態下加快建設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
                  一、當前營商環境提升主要困難和問題
                  (一)外部因素
                  1、地區各類資源有限,整體發展水平有限。目前大部分地區可利用的土地指標有限、近半數地區樓宇高度受限,項目建設、企業發展受到土地成本較高和發展空間有限等方面制約,且存量土地比較零散、缺乏統一規劃,用地成本較高,在土地開發上缺乏競爭優勢。給企業發展的空間、機會不足。
                  2、企業資金來源渠道少。目前國家整個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企業普遍很難得到金融單位的信貸支持,發展資金嚴重短缺的問題十分突出,致使企業發展后勁不足,大部分客商對下一步投資持觀望態度,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二)內部因素
                  1、招商競爭激烈,政策優惠無競爭力。日前,各市出臺了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黃金十條,各地區招商引資競爭加劇。
                  2、產業布局不明,招商項目結構不合理。目前,區域引進落地的項目大多為金融、餐飲等服務業項目較多,缺少高科技、高稅收、帶動能力強的生產性企業,不利于區域形成產業集群效應,沒有形成企業在我區聚集發展的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軟環境有待改善。行政審批事項難,項目手續辦理周期過長、進展緩慢,甚至個別單位部門仍存在吃拿卡要現象,企業家獲得感、歸屬感、榮譽感不強。
                  4、傳統優勢弱化,業態創新不及時。當前,商圈仍以傳統的服裝貿易、百貨批發、物流配送等業態為主,不能有效緊隨和適應新市場的發展,新興的主題商城、體驗店、目錄商店、互聯網點等創新業態,布局不充分,發展不凸顯。
                  二、建議和措施
                  (一)搭建產業發展平臺。強化政策扶持。科學制定經濟發展整體規劃:一是城內策劃高端商業、文化休閑項目,城北策劃高端住宅項目,城東策劃總部經濟、高端商務樓宇項目。二是以金融小鎮創建為契機,策劃金融服務平臺、金融產業集群等項目。以七賢莊歷史文化街區等項目建設為契機,全力打造順城巷文旅產業發展帶,成為文化產業發展新極點。三是以各類大數據增值為目標,策劃與大型互聯網企業的項目合作;策劃醫療大數據服務、智慧城市平臺等項目。同時結合《加強和改善營商環境1+11+4+1系列方案》有針對性的制定相關的產業扶持優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鎮創建為契機,策劃金融服務平臺。為重點企業在發展瓶頸上解決資金問題提供良好條件。充分發揮民間金融街融資優勢,將金融小鎮發展與企業發展融資有效的連通。建議制定出臺落戶企業融資貸款優惠政策,吸引小微企業落地。
                  (三)要暢通信息輸出渠道,積極協助企業爭取各類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準確把握機遇,通過跟蹤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臺的有關方面政策,要將政府的產業政策、優惠政策等進行廣泛宣傳,同時組織企業進行申報程序培訓,指導項目單位有針對性地編報項目,提高資金申報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臺,優化服務軟環境。注重搭建企業溝通交流平臺,定期舉辦企業家論壇,推動企業家交流合作與企業創新發展。鼓勵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網上招商、群眾招商等,凡能帶來投資的,都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服務企業要有以企業需求為主,摸清企業個體需求,主要企業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務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開展企業審批一站式服務。
                  建議建立《外來投資企業一站式服務》制度,認真落實掛牌保護制度,嚴格制止三亂行為。進一步加強對重點項目的領導,每個項目都要成立專門機構,明確責任領導和推進要求,確保推進任務落到實處。要認真研究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招商引資項目引得來、落得實、留得住。
                  (六)將企業納入我區營商環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請各行業企業參與我區營商環境提升年工作,城市發展方向、公共設施布局充分考慮企業需求。邀請區內企業、重點項目投資企業、擬入區投資企業深入了解我區區域營商環境提升年。由相關企業為各單位的服務質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門、統計部門提供的轄區企業底冊,每年分重點企業(限上企業)、普通企業。分別隨機選取一定比例企業。上門收集企業對我區營商環境的評分及相關建議,將其列為考核制度的一環。
                  優化營商環境心得體會
                  營商環境的概念:營商環境是指商事主體從事商事組織或經營行為的各種境況和條件,包括影響商事主體行為的政治要素、經濟要素、文化要素等,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有效開展交流、合作以及參與競爭的依托,體現了該國或地區的經濟軟實力。
                  世界銀行自
                  2003 年開始發布《營商環境報告》。營商環境評價報告是對一個國家或地區商業競爭能力的描述,在實踐中對投資者具有引導作用。
                  在我國的研究歷史:營商環境概念在我國興起的時間較短。首先對營商環境進行系統理論研究和實踐的是____省。2012 年 6 月初,____省組織有關單位開展建設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相關課題的調研,并委托中山大學、____外語外貿大學開展堅持社會主義市場化的改革方向建設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相關專題研究。同年10月,中共____省委辦公廳、____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____省建設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五年行動計劃》。2013 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了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目標。李克強總理于 2015 年 1 月出席世界經濟論壇達沃斯年會的致辭中也提到了打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世界銀行自21 世紀初期專門成立了營商(Doing Business)小組,負責創建企業的營商環境指標體系。此后,該小組將企業營商環境指標不斷發展,內容不斷豐富。因各年度考察側重點不同,營商(Doing Business)小組關注的指標體系也有所區別。如 2004 年側重企業生命周期的環境指標;2005 年側重登記物權、稅制環境、對投資者保護等指標;2006 年側重知識產權保護、跨國貿易、治安環境等相關指標;2015 側重監管效率與質量并重。20XX 年側重監管環境便利度,該指標體系包括10項,即開辦企業、辦理施工許可證、獲得電力、登記財產、獲得信貸、保護少數投資者、納稅、跨境貿易、執行合同、辦理破產。
                  世界銀行旗艦報告《20XX年營商環境報告:改革以創造就業》是該年度報告的第15期,旨在衡量監管法規是否有助于推動或是會限制商業活動。《營商環境報告》應用量化的指數分析不同時間下,從阿富汗到津巴布韋的190個經濟體的商業監管法規和產權保護。《營商環境報告》衡量影響一項商業經營的11個領域的法規。今年的營商難易程度排名涵蓋了10個領域:開辦企業,辦理施工許可證,獲得電力,登記財產,獲得信貸,保護中小投資者,納稅,跨境貿易,執行合同和辦理破產。《營商環境報告》也衡量勞動市場法規,但該指標今年不被包括在排名內。《20XX營商環境報告》的數據搜集止于20XX年6月1日。指數被應用于分析經濟結果并且指出什么樣的商業法規改革發生了作用,在什么地方以及為什么發生了作用。 《20XX營商環境報告:改革以創造就業》發現去年119個經濟體的創業者見證了當地監管框架的改進。自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該報告衡量全球范圍190個經濟體,記錄了264項商業改革。在20XX/20XX年度旨在減少監管過程的復雜性和成本的改革中,最普遍的發生于開辦企業和獲得信貸領域。次之的是在跨境貿易領域。20XX/20XX年度在《營商環境報告》跟蹤的領域中改善最多的經濟體是:文萊達魯薩蘭國,泰國,馬拉維,科索沃,印度,烏茲別克斯坦,贊比亞,尼日利亞,吉布提,和薩爾瓦多。這十大改善最多的經濟體總共實施了53項提高營商便利度的監管改革。 所有的地區都推行了的使營商更為容易的法規改革,
                  但是歐洲和中亞地區有79%的經濟體實行了至少一項營商法規改革,使得這個區域繼續成為在此項目上占有最多經濟體份額的地區,其次是南亞和撒哈拉以南非洲。該報告包含了開辦企業,辦理施工許可證,登記財產和辦理破產領域的四項案例研究,同時還包括了勞動力市場監管這一附加課題。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11)

                  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心得體會

                  要引導村民向經濟型農作物轉型,為它們提供優質的服務。同時也要營造一個優質環境給蔬菜農戶,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困難。下面是小編帶來的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心得體會,有興趣的可以看一看。

                  1.

                  合理流轉土地 帶領村民“轉型”

                  這次街道辦事處開展“營商環境大家談”活動,主要為深化20XX年營商環境再提高,充分發揮全街道辦事處各界力量再創造一個好的環境招商引資,提高服務職能,形成尊商愛商親商的好氛圍,促進企業發展,為同和再發展、再擴大創造一個有利的基礎。

                  我們村地處與蓼蘭鎮交界處,主要以農業為主,我們把我們村千百年的傳統種植逐漸向經濟型轉變。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為新時代“三農”工作重點,統籌共建農村經濟建設。以優先發展實現與“四化”同步,以融會發展實現城鄉均衡,以全民發展實現利益共享。進一步推動鄉村振興,使我村經濟建設有新的突破,使村民經濟收入有一個飛躍提高。

                  今年以來,我們村重點引導村民向經濟型農作物轉型,把外村有種植經濟作物經驗的農民引到我村來,把土地流轉給他們,為他們提供優質的服務,幫助他們排憂解難,使他們感覺到在我們村像在自己村一樣。種植的農作物生長的要好,爭取賣個好的價錢。只要他們感覺環境好,就會有長期住下的信心,就能帶領我村村民向經濟型轉移,使村民徹底轉變千百年的種植傳統。

                  我們以新技術為支撐,強化新技術應用,大力發展終端型、循環型新產業。我們今年成功地引進新型獼猴桃栽培技術,共計栽培新型獼猴桃三萬余株,將60畝土地流轉給栽培葡萄和花卉,每畝地年收入5萬余元。將20余畝土地流轉給草莓種植,計劃建栽培大棚10余個。讓村民向人家學習,向經濟型作物轉型,讓村民富起來,為我村經濟轉型助一臂之力。

                  我們要為引進種植蔬菜農戶營造一個優質環境,爭取上級政策,成立蔬菜專業合作社。現在我們村有40%的土地流轉給種植蔬菜大戶,今年春天種植土豆300余畝。今年土豆收成不錯,每畝地光土豆收入利潤1500余元,我們村也有5戶村民開始種植土豆和大蔥。

                  我們對引進的蔬菜種植戶、草莓種植戶多次走訪,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困難。聯系保險公司幫助他們把經濟作物投上保險,使他們經濟損失降到最低,使他們的蔬菜專業合作社鞏固和發展起來,進一步帶動我村經濟轉型,造福廣大村民,為鄉村振興打下堅實基礎。

                  2.

                  踏踏實實做事 明明白白做人

                  最近街道黨工委指出登高才能望遠,思想要解放,不僅要頭腦清醒,更要看實際行動。要大力優化營商環境,用心情做事情,努力提高店小二保姆式的服務,多為振興鄉村經濟做些“雪中送炭”的實事,要讓投資者放心、生活舒心、發展安心。這就要求我們村莊基層干部要進一步轉變作風,提升效能,踐行好“快字當頭、先人一步、馬上就辦”的要求。務求敢于擔當,打造最佳營商環境。

                  解放思想,決策事情要快,絕不拖泥帶水。凡是涉及項目推進和投資人的決策工作。①要及時開會,不積壓會議議題;②要果斷決策,不議而不決;③要迅速形成并下發通知,不影響執行。中間協調要快,基層的落實要快。具體負責落實的項目推進和投資服務部門的干部,應做到以下三點:一是會前有謀劃,凡事心中有數;二是會后不等待,會上定了就去干,不要等;三是辦事不拖拉,在工作上要養成“事不過夜,案無積卷”的好習慣。

                  踏踏實實做事,明明白白做人。作風務實,控除病灶,大力整改干事激情不足,作風慵懶,缺乏擔當的問題。推動項目的工作落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作為村莊干部,我們要把群眾的表情包當做工作的晴雨表。多干有利于農村發展的大事,多干有利于民生的實事。工作干得好干得漂亮,至少要符合三條標準:一是按程序辦事,這就要求我們村干部在項目推進和干事創業工作中,履行好程序,符合法律法規,遵從組織原則,不破壞紀律底線,經得起推敲和檢查。二是要憑專業說話,也就是在技術標準上要做得好。三是要優化政務環境,建立健全創業項目管理服務體系,著力營造開放、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強化和規范“一站式”服務。

                  通過學習,我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把營商環境的精神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深挖“慵、懶、散、漫、拖、瞞”等問題,就要從日常工作做起,從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不斷地用一些小事情打動投資者和創業者,消除他們的顧慮,更好地發展本村經濟。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12)

                  1、

                  根據本講,改革開放40年來,民營經濟貢獻了中國經濟50%以上得稅收。

                  A、正確

                  B、錯誤

                  您得答案:A?

                  試題解析:

                  2、

                  制度性交易成本就是指企業在運行得過程中,由于執行政府制定得一系列得規章制度所付出得成本,往往更加難以下降。

                  A、正確

                  B、錯誤

                  您得答案:A?

                  試題解析:

                  3、

                  政商關系要注意,寧可不做事,也要不出事。

                  A、正確

                  B、錯誤

                  您得答案:B?

                  試題解析:

                  4、

                  紅頂中介得存在加大了企業得辦事成本。

                  A、正確

                  B、錯誤

                  您得答案:A?

                  試題解析:

                  5、

                  堅定理想理念就是構建新型政商關系得思想根基。

                  A、正確

                  B、錯誤

                  您得答案:A?

                  試題解析:

                  6、

                  世界銀行《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中國營商環境總體評價在190個經濟體中位列()位。

                  A、32

                  B、36

                  C、46

                  D、48

                  您得答案:C?

                  試題解析:

                  7、

                  根據本講,混合所有制改革得關鍵就是()。

                  A、提高改革質量

                  B、完善改革體系

                  C、優化布局結構

                  D、強化約束機制

                  您得答案:A?

                  試題解析:

                  8、

                  市場配置資源就是最有效率得形式。要進一步(),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

                  A、縮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B、克服“準入不準營”得現象

                  C、開展“減證便民”改革行動

                  D、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

                  您得答案:A?

                  試題解析:

                  9、

                  以下不屬于我國國有企業存在得典型問題得就是()。

                  A、效率不高

                  B、活力不足

                  C、責任不清

                  D、利潤很低

                  您得答案:D?

                  試題解析:

                  10、

                  2019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

                  A、5%

                  B、10%

                  C、12%

                  D、15%

                  您得答案:B?

                  試題解析:

                  11、

                  新型政商關系基礎薄弱得原因包括()。

                  A、政府與企業家積極性不足

                  B、資本逐利得本性不會改變

                  C、我國政府不響應構建新型政商關系

                  D、權力尋租得土壤沒有鏟除

                  E、不能腐得體制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

                  您得答案:B,D,E?

                  試題解析:

                  12、

                  新型政商關系表現為()。

                  A、界限清晰

                  B、交往規范

                  C、渠道暢通

                  D、擔當作為

                  E、廉潔清白

                  您得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13、

                  根據本講,我國在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得主要舉措包括()

                  A、深化“放管服”改革?

                  B、提高行政權力運行透明度

                  C、進一步降低實體企業成本

                  D、加快確立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

                  E、以建立科學得監管體制為主題,推動監管現代化

                  您得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14、

                  政商關系得正面表現包括()。

                  A、政商關系依附資本

                  B、黨政干部與企業家得交往,能夠守規矩、講分寸

                  C、主動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困難

                  D、民營企業家積極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E、民營企業守法誠信意識增強

                  您得答案:B,C,D,E?

                  試題解析:

                  15、

                  企業家精神就是企業家在發現機會、整合資源、創造財富得過程中表現出來得哪些方面得精神特質?()

                  A、愛國敬業、遵紀守法

                  B、艱苦奮斗、創新發展

                  C、專注品質、追求卓越

                  D、履行責任、敢于擔當

                  E、服務社會

                  您得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13)

                  1.判斷題

                  根據本講,改革開放40年來,民營經濟貢獻了中國經濟50%以上的稅收。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2.判斷題

                  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企業在運行的過程中,由于執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所付出的成本,往往更加難以下降。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3.判斷題

                  政商關系要注意,寧可不做事,也要不出事。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B?

                  試題解析:

                  4.判斷題

                  紅頂中介的存在加大了企業的辦事成本。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5.判斷題

                  堅定理想理念是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思想根基。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6.單選題

                  世界銀行《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中國營商環境總體評價在190個經濟體中位列()位。

                  A、32

                  B、36

                  C、46

                  D、48

                  您的答案:C?

                  試題解析:

                  7.單選題

                  根據本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關鍵是()。

                  A、提高改革質量

                  B、完善改革體系

                  C、優化布局結構

                  D、強化約束機制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8.單選題

                  市場配置資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要進一步(),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

                  A、縮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B、克服“準入不準營”的現象

                  C、開展“減證便民”改革行動

                  D、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9.單選題

                  以下不屬于我國國有企業存在的典型問題的是()。

                  A、效率不高

                  B、活力不足

                  C、責任不清

                  D、利潤很低

                  您的答案:D?

                  試題解析:

                  10.單選題

                  2019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

                  A、5%

                  B、10%

                  C、12%

                  D、15%

                  您的答案:B?

                  試題解析:

                  11.多選題

                  新型政商關系基礎薄弱的原因包括()。

                  A、政府和企業家積極性不足

                  B、資本逐利的本性不會改變

                  C、我國政府不響應構建新型政商關系

                  D、權力尋租的土壤沒有鏟除

                  E、不能腐的體制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

                  您的答案:B,D,E?

                  試題解析:

                  12.多選題

                  新型政商關系表現為()。

                  A、界限清晰

                  B、交往規范

                  C、渠道暢通

                  D、擔當作為

                  E、廉潔清白

                  您的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13.多選題

                  根據本講,我國在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主要舉措包括()

                  A、深化“放管服”改革?

                  B、提高行政權力運行透明度

                  C、進一步降低實體企業成本

                  D、加快確立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

                  E、以建立科學的監管體制為主題,推動監管現代化

                  您的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14.多選題

                  政商關系的正面表現包括()。

                  A、政商關系依附資本

                  B、黨政干部與企業家的交往,能夠守規矩、講分寸

                  C、主動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困難

                  D、民營企業家積極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E、民營企業守法誠信意識增強

                  您的答案:B,C,D,E?

                  試題解析:

                  15.多選題

                  企業家精神是企業家在發現機會、整合資源、創造財富的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哪些方面的精神特質?()

                  A、愛國敬業、遵紀守法

                  B、艱苦奮斗、創新發展

                  C、專注品質、追求卓越

                  D、履行責任、敢于擔當

                  E、服務社會

                  您的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14)

                  優化營商環境匯報 xxx優化營商環境匯報材料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為民服務宗旨,確保窗口服務優化。

                  我局繼續推行服務受理零推諉、服務事項零積壓、服務方式零距離、服務質量零差錯、服務結果零投訴“五零”承諾舉措,實行一個窗口受理,推行一個事項一站辦結,采取承諾公示、社會監督、日常巡回督導檢查和受理投訴舉報等措施。同時對行政審批事項、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工作流程進行重新梳理,學習借鑒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模式,移植成熟經驗,復制先進標準,推行“馬上辦、一次辦”,與全區同步實現同事項同流程,簡政放權、提速增效。堅持“一把手”走流程服務制度,單位“一把手”定期到行政便民服務中心走流程、坐窗口,認真了解學習窗口部門的服務事項、辦事流程、辦理指南、辦事材料等服務信息,確保窗口服務得到群眾滿意。

                  (二)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等工作

                  今年以來,我局持續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大力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通過政務服務平臺認領34項行政權利,并且將34項行政權利全部進行了辦理環節、辦理時間的優化,真正的做到了行政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100%,“最多跑一次”可辦率100%,實現線上線下深度融合,推動辦事流程更優化、服務方式更便捷。

                  (三)深入開展工程項目大清查

                  今年以來,我局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相結合,對我區已批工程項目進行大清查,重點對新林區公共體育田徑跑道和足球場建設工程、“三供一業”設備設施維修改造工程等項目進行了系統清查,并針對容易影響營商環境的設計、施工、監理、材料“四指定”等情況進行了排查,經排查我局未發現此類問題。

                  (四)著力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我局始終堅持“一份部署,九分落實”的原則,嚴格責任落實,明確工作要求,做細做實各項工作,防止空喊口號、流于形式。針對“霸王條款”專項治理,我局多次組織相關人員對供熱、供水、燃氣企業違規設置業務辦理附加條件;設置規定拒絕用戶退還預交使用費用;違規收取費用等水熱氣公共服務“霸王條款”進行專項檢查,檢查中未發現我區供熱、供水、燃氣企業私自設立“霸王條款”。針對“四制定”專項治理,我局嚴格把控水熱氣行業在招投標、收費過程中涉嫌實施指定設計、施工、監理、材料采購“四指定”行為治理工作。積極發動群眾對發現水熱氣企業涉嫌“四指定”行為的積極撥打舉報電話,加大水熱氣行業壟斷市場經營行為治理力度,及時做好線索排查、移交及處理工作。

                  (五)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認真落實推進供熱等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對照優化營商環境有關政策措施,簡化、優化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流程及材料清單工作。其中,取消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繳納證明、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改為書面承諾。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多評合一、并聯審批、多圖聯審、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驗收。建立設計院、造價咨詢機構、招投標公司、監理公司、施工單位的機構備選庫,實現項目建設規范化、管理科學化。

                  (六)著力推進不動產發票辦理事宜。

                  今年以來,我局共開具不動產登記增值稅發票2000余份,其中加區異地開具1800余份,我區各鎮開具200余份。為方便對百姓服務,實現“最多跑一次”我局專門委派兩名工作人員,到加格達奇異地發放不動產登記增值稅發票,并提前在加區異地安置各小區張貼領取公告,避免百姓因為手續不齊全而“多次跑”“往返跑”,讓我區異地安置百姓真正的對“最多跑一次”有所體驗。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營商環境工作開展以來,工作量增加,以我局目前的人員配置,急需增加人員編制來克服。二是并聯審批工作還未能深化,存在多部門聯合審批的情況下還未能做到“最多跑一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繼續按照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結合《關于印發的通知》(新作辦〔xxx〕1號)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優化我局政務服務事項,提高供熱等領域的服務效率。

                  二是我們將對標江浙等地政務服務的先進做法,探索更多便民舉措,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最多跑一次”辦事效率。進一步推動部門審批強化流程再造,壓縮辦理時限,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全面實現公共服務事項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手續,持續不斷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三是堅持秉著“為民服務,服務無止”理念,保持“廉潔、高效、勤政、務實”的政務環境,把窗口標準化建設貫徹在改變窗口服務作風上,把便捷企業落實在優化辦事效能上,把為民服務體現在服務質量和良好形象上,創優質窗口,展住建形象。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15)

                  優化營商環境自查自糾報告,優化營商環境個人作風

                  自查,指的是一個單位或部門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對執行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一種自我檢查方式。本站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了優化營商環境自查自糾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優化營商環境自查自糾報告 為做好迎接國務院第六次大督查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緊緊圍繞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現將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一、工作開展情況 20XX年以來,我縣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并將此項工作納入政府工作報告,作為推進我縣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點工作,提出了全力打造“公平、穩定、透明”營商環境新高地目標,圍繞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良好的政務環境、良好的法制環境”,創新推進營商環境由拼感情投入向拼環境改善轉變,由拼土地價格向拼制度設計轉變,由拼稅收政策向拼服務質量轉變,由拼人力成本向拼人才建設轉變的“四個轉變”。 (一)將營商環境建設成效納入目標任務進行嚴格考核。已將營商環境工作納入XX縣20XX年度目標考核管理工作體系,作為營商環境24個指標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進行考核。 (二)建立完善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機制。《XX縣清償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實施方案》(赫縣減負通〔20XX〕2號)、《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20XX年放管服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赫府辦發〔20XX〕39號)、《XX縣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實施方案》(赫委辦字〔20XX〕54號)、《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XX縣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赫府辦發〔20XX〕53號)等營商環境建設文件;《XX縣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方案》、《XX縣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考核實施方案》、《XX縣“減證便民”證明材料取消清單、證明材料保留清單和XX縣公共服務事項清單》、《XX縣營商環境整治明察暗訪工作實施方案》等營商環境制度文件即將出臺。 (三)密集召開營商環境工作專題會議,安排部署營商環境相關工作。截止到6月,密集召開了研究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的專題會、碰頭會、常務會、推進會累計達18次;其中,5月17日,在縣政府常務會議室,徐磊副縣長主持召開了招商引資及營商環境工作調度會,組織討論《XX縣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方案》、《XX縣營商環境考核實施方案》,6月15日,對進《XX縣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方案》、《XX縣營商環境考核實施方案》行再次討論; (四)營商環境整治明察暗訪工作有序開展。根據畢節市招商引資擴大開放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畢節市營商環境整治明察暗訪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圍繞破解企業投資生產經營中的“堵點”、“痛點”,切實推動全市優化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提質增效,調度市場監管局、工信局、財政局、住建局、水務局、自然資源局、政務服務中心等12個指標牽頭部門每月開展自查自糾,填報自查整改臺賬。目前已累計上報臺賬6期; (五)狠抓營商環境典型問題曝光整改工作。根據《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11 起營商環境典型問題的通報》要求,對我縣有關部門“放管服”工作滯后問題,已發函至涉及的工信局、生態環境XX分局、水務局、綜合行政執法局4個單位,要求單位主要負責人務必強化擔當,嚴肅紀律,對存在問題逐一研究解決。 (六)啟動了迎接省20XX年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樣本企業培育工作。根據5月17日XX縣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推進會要求及貴州省20XX年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樣本企業帥選標準,調度營商環境指標牽頭單位超前謀劃,主動作為,對標先進,協作聯動,集中力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貴州省20XX年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樣本企業。 (七)大力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宣傳工作。重點對中央、省、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政策,XX縣投資軟、硬環境,優化營商環境整治提升開展情況,營商環境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等進行宣傳。現已在XX電視臺滾動播放省、市、縣投資投訴熱線。二、工作亮點 通過扎實開展“招商引資項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進”專項行動和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工作,我縣營商環境不斷得到優化提升。在20XX年全省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評估中,我縣綜合得分78.82分,排名全省88個縣(自治縣、區)第34位,比20XX年的53位上升19位;全市8個縣(自治縣、區)中排第5位,比20XX年上升1位。其中,“繳納稅費”單項指標在省、市均排名第1位。 三、存在問題 (一)政策法規落實不到位。中央和省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不夠,優惠措施落實不到位,“雙誠信、雙兌現”執行不通暢,“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有待加強。地方保護主義和輕視地方企業同時并存,部門和行業存在壟斷現象,第三方市場(中介組織)運行不規范,法治體系建設有待加強。信貸過程不規范,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未得到根本性緩解,稅費負擔依然較重。硬件不硬、軟件不軟,軟硬環境建設亟待進一步完善。 (二)“放管服”改革不徹底。仍然存在上下級權限交叉,權限不清,導致企業“兩頭跑”現象;存在部門間各自為政,缺乏協作,相互設置前置事項,互相推諉;存在審核環節過多,材料較多,時間冗長,成本偏高。存在網上辦事數據不能共享、系統不穩定、使用不便。 (三)政務服務不便捷。政務服務大廳業務處理不夠快速,入駐不徹底;資料繁多,信息更新不及時,并聯辦理環節少,便民服務不夠;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窗口工作人員少,業務能力不足、不專業。 (四)公共服務不完善。公共設施配套不夠完善,其它公共服務企業質量不高;第三方市場(中介組織)成為權力尋租新領域,存在運行不規范、服務不透明現象。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做好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對標對表,緊扣企業和群眾辦事最大“便利度”和服務最高“滿意度”目標,緊盯時間、成本、環節等核心要素,推動指標牽頭單位采取有力措施,優化流程,精簡環節,突出實效,著力縮短指標差距,全力促進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二)大力開展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結合省級營商環境總體部署,針對省 20XX 年營商環境評估報告反饋的政府層面和第三方層面問題,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繼續開展營商環境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全力解決企業難點痛點問題。 (三)大力推進營商環境典型問題曝光工作。以落實營商環境各項政策為抓手,真查真治,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的營商環境明察暗訪,通過檢查發現一些普遍性和規律性的問題,堅決做到發現一個漏洞,完善一個制度,建立一個標準,強化一個監督;對明察暗訪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問責,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 (四)啟動迎接省20XX年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樣本企業培育工作。按照樣本企業篩選要求,緊盯“手續個數最少、時間最短、成本最低”核心要素,采用“部門聯動,精銳出戰,集中辦理”方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符合要求的樣本企業。 (五)嚴格落實權力清單制度。及時把政府權力清單、服務項目、服務程序等通過政府網、電視、微信等媒介向社會公布,實行陽光審批、陽光收費,扎實推進“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展。 (六)進一步開通民間投資服務“直通車”。對重大民間投資項目實行“一事一議”、“一企一策”和“特事特辦”,切實用“零障礙、低成本、高效率”為投資企業提供更加優質和便捷的服務。相關職能部門可以在二次利、多途利用上仔細研究,提出科學合理措施,切實降低企業成本。 (七)統一民間投資企業投訴受理及辦結回復的督促指導。確保投資企業及投資人投訴事項得到及時受理和解決,及時收集投資企業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和困難,并轉送相關職能部門辦理,跟蹤辦理情況,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八)加大對本地企業的扶持力度。給予本地企業與招商引資企業相應的政策優惠,享受相同的服務。同時,應該充分利用和繼續培養本地企業家對家鄉的深愛情感,解決更多就業問題。 (九)持續實施營商環境動態跟蹤工作。嚴格執行《畢 節市優化營商環境動態跟蹤考核辦法》(畢府辦函〔20XX〕67號),繼續做好營商環境動態跟蹤,充分集聚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資源,全力優化營商環境。 (十)開展好優化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宣傳工作。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加強溝通協調,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手機等渠道,創新宣傳形式,網上網下聯動,加大宣傳力度,豐富宣傳內容,全面掀起優化營商環境大提升宣傳高潮。 本站 20XX年XX月XX日優化營商環境自查自糾報告 據《XX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XX年下半年全區優化營商環境暗訪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電〔20XX〕187號)精神,結合7月份全市優化營商環境暗訪工作安排,青秀區落實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系列文件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一、認真學習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系列文件并制定城區相關實施方案和細則 通過組織學習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系列文件,我城區制定了《XX市青秀區優化營商環境協調工作組方案》《青秀區住建局優化營商環境整改工作方案》《青秀區住建局開展窗口作風專向整治整改工作方案》《青秀區保留行政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目錄》《青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優化營商環境大整改行動方案》等文件,推動城區各項工作落實。二、積極落實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系列文件,不斷提升優化青秀區營商環境 (一)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 1.開展“放管服”工作自查自糾。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及國務院、自治區主要領導相關批示精神,全面查找困擾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各類難點問題,舉一反三,督促整改,更有針對性地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今年1月,我城區根據上級要求積極組織各有關部門對“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自查自糾,針對城區在“放管服”改革中權力下放、中介機構、違規收費、工商登記、信息共享、公共服務、事中事后監管等方面分析和查找問題原因,逐項整改落實。 2.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報送工作。今年5月,根據XX市20XX年“放管服”改革信息報送的工作要求,我城區及時印發文件,建立月報機制,要求各有關部門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報送聯絡工作,并按照“放管服”文件要求報送各領域的成功、典型、創新做法,截至7月底已報送12篇信息。 (二)進一步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 根據《XX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桂政發〔20XX〕15號)和《關于做好有關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許可事項工作的通知》(南清審辦〔20XX〕2號)精神,我城區清審辦迅速組織有關單位對新增、取消和調整涉及縣級的8項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核對梳理,涉及的部門(單位)有農林水利局、發改局、安監局及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梳理出新增、取消和調整涉及縣級的行政許可事項共5項,其中,涉及縣級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1項,涉及縣級調整的行政許可事項2項,依據法律法規設定為行政許可事項的2項。 (三)積極落實“五個簡化”若干措施 根據《XX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實行重大項目建設“五個簡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發﹝20XX﹞27號),城區住建局進行了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合并辦理與施工許可證頒發相關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現場前期條件核查等事項,施工圖審查備案承諾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等整改措施。 (四)開展集中走訪服務活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為了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青秀區黨委、政府強化城區四家班子領導聯系服務企業機制,主動服務,靠前服務,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今年5月至6月開展為企業排憂解難,推動青秀區高質量發展集中走訪服務活動,共走訪企業311家,其中房地產企業38家,工業企業16家,建筑業企業50家,服務業企業7家,商貿業企業193家,基本建設項目7個。通過走訪服務,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有改善和提高的共有145家,占走訪服務企業的46.62 %。此次走訪服務共收集到企業提出的困難問題和意見建議76條,主要集中在城市規劃管理、政策扶持、行政業務、市場環境等四個方面。三、落實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文件取得的成效及存在困難和問題 (一)取得的成效 1.主動走訪服務企業。走訪城區房地產業38家、工業16家、建筑業50家、批發業71家、零售業62家、住宿業25家、餐飲業25家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切實為企業解決經營上的問題和困難。 2.嚴格落實文件規定。根據《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的若干措施》(桂政辦發〔20XX〕50號)文件的要求: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公路路產補償費中的增設道口費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費兩個收費項目。自20XX年8月1日起,停征專利收費(國內部分)中的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著錄事項變更費。 3.優化企業融資環境。為企業融資創造條件,進一步解決企業融資難,成本高等阻礙企業發展難題,降低企業融資負擔。城區財政局按照自治區、XX市關于給予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的文件精神,根據金融機構對小企業貸款增加額作為基數,按0.6 %的比例撥付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給金融機構用于增加信貸資產減值準備。20XX年1月財政局共撥付1.75萬元至兩家金融公司,分別是:XX市達利行小額貸款公司(20XX年小企業貸款余額2042.83萬元,20XX年為2089.87萬元,新增47.04萬元)實撥風險補償金0.28萬元;XX市浩成小額貸款公司(20XX年小企業貸款余額1006.79萬元,20XX年為1251.5萬元,新增244.71萬元)實撥風險補償金1.47萬元。從融資效果看,用較少的支出,擴大了金融機構對小企業貸款的扶持,較好地發揮了財政資金引導市場資源向小企業傾斜的作用,小企業融資難的營商環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二)發現制約企業發展的問題 1.城市交通管理問題。如XX壯族自治區地質印刷廠房門口道路狹小且經常堵車,導致運輸原材料的貨車出入不便;云景山語城項目附近路網不健全,土方清運困難;華豐城項目附近市政道路未完善,三岸收費站坡度坍塌影響工程進度。 2.政策扶持問題。如XX市海麗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XX潤渙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半閑居餐飲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反映融資難、資金回籠慢、資金流轉困難的問題,希望能為企業提供更好的資金支持。 3.行政審批問題。如XX華盛集團XX東環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內從事生產工作的人員都為處于勞動改造階段的人員,納稅時需要提交的材料繁多,希望能與稅務部門協調,簡化公司納稅程序;XXXX市參皇養殖有限公司肉雞銷售往外省時需要開檢疫證,開具此證的手續比較麻煩,希望能夠簡化辦證手續。四、對落實自治區系列文件的意見和建議 (一)加強招商引資政策吸引力。出臺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針對不同地區需重點引進的企業、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對急需引進人才給予個人所得稅優惠。 (二)加大對企業、項目建設財政支持力度。由于財力限制,工業園區項目財政配套資金比例偏小,建議上級財政部門能給予工業發展配套資金用于補助園區內各類工業實體企業,切實降低實體企業建設成本。 (三)強化服務企業各項工作。進一步簡化企業辦事辦證程序;建設企業品牌宣傳平臺,給予本地品牌宣傳優惠。 (四)加強項目用地保障。加大對產業園區工業建設用地指標等各項支持,以利于加快推進項目建設。 (五)加大力度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目前申請融資擔保項目的企業數量偏少,財政資金發揮引導作用的效果不明顯。建議擴大融資擔保相關政策的覆蓋面,同時,積極擴寬企業融資渠道,進一步加快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成本高的問題。 (六)加強城市建設和完善社會保障措施。進一步完善市政道路建設,加強車輛流轉協調;加快地鐵建設,給予地鐵沿線受影響商鋪適量補貼。 本站 20XX年XX月XX日優化營商環境自查自糾報告 根據《關于報送20XX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自查報告的通知》(XX府辦函〔20XX〕58號)文件要求,現將我局“放管服”改革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XX區城管分局圍繞區委區政府“放管服”改革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通過狠抓隊伍建設、強化宣傳引導、暢通溝通渠道、開展內部評議等方法,深入剖析、著力解決分局在“放管服”改革領域思想上、作風上、制度上、機制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不斷增強全市城管系統干部職工服務意識、文明意識、紀律意識,打造讓市民群眾更滿意的城市管理隊伍。一、關于落實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服務改革方面 (一)狠抓作風建設。結合“強基礎 轉作風 樹形象”專項行動,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強化隊伍建設,提升服務質量,切實提高全市城管執法隊伍硬實力、執行力、戰斗力、凝聚力。 (二)強化宣傳引導。開展“凝聚正能量,樹立好形象”專項宣傳活動。依托各級黨政內刊、新聞媒體,積極宣傳報道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亮點、便民舉措、先進典型、好人好事等,充分展示城管形象,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曉度、美譽度。 (三)暢通溝通渠道。搭建交流平臺,完善建立與企業項目代表、服務對象代表、群眾代表的溝通交流機制。積極主動征求社會各界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通過找準短板,把握方向,整改提升,全面推進城市管理業務工作迅速提升。 (四)開展自查自糾。圍繞工作總體目標,堅持問題導向,通過多級考核、監督檢查、綜合評議等方式,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及管理漏洞,通過邊查邊改、立行立改,糾正存在問題,提升群眾滿意度。二、工作成效 (一)及時處理案件,努力化解矛盾。分局舉報熱線工作人員熱情受理群眾投訴,耐心解答有關城市管理方面政策,積極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接聽咨詢、投訴電話1135個,受理“市長熱線”、“區長熱線”、“市、區長信箱”、“市、區委書記信箱”29件,國家信訪平臺11件,受理“鳳凰山下論壇“10余件。其中屬我局職責范圍內的,均做到了認真調查、督辦,辦結率達100%。執法人員辦案迅速,極力將城市亂象遏制在萌芽狀態。 (二)認真經驗,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格執行國家、省政府取消收費標準的政策,認真落實收費情況,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實施收費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加強收費環節的事中事后監管。有效的發揮了社會監督作用,教育引導群眾修身律己、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三、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加強人員意識和能力培養。要加強對行政機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的培養,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 (二)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做到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堅持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決策,提高行政決策的公信度與執行力,從源頭減少行政糾紛的產生。 (三)積極探索和完善復議與應訴工作機制。配強配齊工作機構和人員力量,確保按時按質完成復議與應訴工作任務。 本站 20XX年XX月XX日 挺不錯的! 優化營商環境自查匯編 XX縣人民政府:為做好迎接國務院第六次大督查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緊緊圍繞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現將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一、工作開展情況以來,我縣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并將此項工作納入政府工作報告,作為推進我縣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點工作,提出了全力打造“公平、穩定、透明”營商環境新高地目標,圍繞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良好的政務環境、良好的法制環境”,創新推進營商環境由拼感情投入向拼環境改善轉變,由拼土地價格向拼制度設計轉變,由拼稅收政策向拼服務質量轉變,由拼人力成本向拼人才建設轉變的“四個轉變”。 (一)將營商環境建設成效納入目標任務進行嚴格考核。 已將營商環境工作納入XX縣度目標考核管理工作體系,作為營商環境24個指標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進行考核。 (二)建立完善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機制。 《XX縣清償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實施方案》(赫縣減負通〔放管服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赫府辦發〔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樣本企業培育工作。 根據5月17日XX縣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推進會要求及貴州省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樣本企業帥選標準,調度營商環境指標牽頭單位超前謀劃,主動作為,對標先進,協作聯動,集中力日前培育出貴州省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樣本企31月7量在. 業。 (七)大力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宣傳工作。 重點對中央、省、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政策,XX縣投資軟、硬環境,優化營商環境整治提升開展情況,營商環境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等進行宣傳。 現已在XX電視臺滾動播放省、市、縣投資投訴熱線。 二、工作亮點通過扎實開展“招商引資項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進”專項行動和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工作,我縣營商環境不斷得到優化提升。 在全省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評估中,我縣綜合得分78.82分,排名全省88個縣(自治縣、區)第34位,比的53位上升19位;全市8個縣(自治縣、區)中排第5位,比上升1位。 其中,“繳納稅費”單項指標在省、市均排名第1位。 三、存在問題(一)政策法規落實不到位。 中央和省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不夠,優惠措施落實不到位,“雙誠信、雙兌現”執行不通暢,“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有待加強。 地方保護主義和輕視地方企業同時并存,部門和行業存在壟斷現象,第三方市場(中介組織)運行不規范,法治體系建設有待加強。 信貸過程不規范,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未得到根本性緩解,稅費負擔依然較重。 硬件不硬、軟件不軟,軟硬環境建設亟待進一步完善。 (二)“放管服”改革不徹底。 仍然存在上下級權限交叉,權限不清,導致企業“兩頭跑”現象;存在部門間各自為政,缺乏協作,相互設置前置事項,互相推諉;存在審核環節過多,較多,時間冗長,成本偏高。 存在網上辦事數據不能共享、系統不穩定、使用不便。 (三)政務服務不便捷。 政務服務大廳業務處理不夠快速,入駐不徹底;資料繁多,信息更新不及時,并聯辦理環節少,便民服務不夠;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窗口工作人員少,業務能力不足、不專業。 (四)公共服務不完善。 公共設施配套不夠完善,其它公共服務企業質量不高;第三方市場(中介組織)成為權力尋租新領域,存在運行不規范、服務不透明現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大力做好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 對標對表,緊扣企業和群眾辦事最大“便利度”和服務最高“滿意度”目標,緊盯時間、成本、環節等核心要素,推動指標牽頭單位采取有力措施,優化流程,精簡環節,突出實效,著力縮短指標差距,全力促進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二)大力開展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 結合省級營商環境總體部署,針對省營商環境評估報告反饋的政府層面和第三方層面問題,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繼續 開展營商環境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全力解決企業難點痛點問題。. (三)大力推進營商環境典型問題曝光工作。 以落實營商環境各項政策為抓手,真查真治,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的營商環境明察暗訪,通過檢查發現一些普遍性和規律性的問題,堅決做到發現一個漏洞,完善一個制度,建立一個標準,強化一個監督;對明察暗訪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問責,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 (四)啟動迎接省縣域營商環境第三方測評樣本企業培育工作。 按照樣本企業篩選要求,緊盯“手續個數最少、時間最短、成本最低”核心要素,采用“部門聯動,精銳出戰,集中辦理”方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符合要求的樣本企業。 (五)嚴格落實權力清單制度。 及時把政府權力清單、服務項目、服務程序等通過政府網、電視、微信等媒介向社會公布,實行陽光審批、陽光收費,扎實推進“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展。 (六)進一步開通民間投資服務“直通車”。 對重大民間投資項目實行“一事一議”、“一企一策”和“特事特辦”,切實用“零障礙、低成本、高效率”為投資企業提供更加優質和便捷的服務。 相關職能部門可以在二次利、多途利用上仔細研究,提出科 學合理措施,切實降低企業成本。. (七)統一民間投資企業投訴受理及辦結回復的督促指導。 確保投資企業及投資人投訴事項得到及時受理和解決,及時收集投資企業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和困難,并轉送相關職能部門辦理,跟蹤辦理情況,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八)加大對本地企業的扶持力度。 給予本地企業與招商引資企業相應的政策優惠,享受相同的服務。 同時,應該充分利用和繼續培養本地企業家對家鄉的深愛情感,解決更多就業問題。 (九)持續實施營商環境動態跟蹤工作。 嚴格執行《畢節市優化營商環境動態跟蹤考核辦法》(畢府辦函〔07月24日 據《XX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下半年全區優化營商環境暗訪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電〔1月,我城區根據上級要求積極組織各有關部門對“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自查自糾,針對城區在“放管服”改革中權力下放、中介機構、違規收費、工商登記、信息共享、公共服務、事中事后監管等方面分析和查找問題原因,逐項整改落實。 2.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報送工作。 今年5月,根據XX市“放管服”改革信息報送的工作要求,我城區及時印發文件,建立月報機制,要求各有關部門明確專人文件要求報送各領域的”放管服“并按照負責信息報送聯絡工作, 成功、典型、創新做法,截至7月底已報送12篇信息。 (二)進一步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根據《XX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桂政發〔5月至6月開展為企業排憂解難,推動青秀區高質量發展集中走訪服務活動,共走訪企業311家,其中房地產企業38家,工業企業16家,建筑業企業50家,服務業企業7家,商貿業企業193家,基本建設項目7個。 通過走訪服務,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有改善和提高的共有145家,占走訪服務企業的46.62%。 此次走訪服務共收集到企業提出的困難問題和意見建議76條,主要集中在城市規劃管理、政策扶持、行政業務、市場環境等四個方面。 (五)加強宣傳為青秀區優化轄區營商環境提供堅實的保障青秀區委宣傳部組織XX電視臺、XX晚報、XX電臺等市級媒體多形式正面宣傳城區行政審批業務全面提速。 XX晚報于6月27日在14版《青秀周刊》專欄刊發文章《青秀工商質監局審批業務全面提速》;XX電臺在“XX手機臺”APP上發布文章《青秀區這個地方,市民辦證一個工作日辦結》,并于6月27日在電臺廣播《今早報》與《煥然一新早高峰》欄目播出;XX電視臺7月22日在《XX新聞》欄目播出《青秀區:工商質監審批業務當日事當日畢》。 三、落實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文件取得的成效及存在困難和 問題(一)取得的成效1.主動走訪服務企業。 走訪城區房地產業38家、工業16家、建筑業50家、批發業71家、零售業62家、住宿業25家、餐飲業25家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切實為企業解決經營上的問題和困難。 2.嚴格落實文件規定。 根據《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的若干措施》(桂政辦發〔7月1日起,取消公路路產補償費中的增設道口費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費兩個收費項目。 自8月1日起,停征專利收費(國內部分)中的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著錄事項變更費。 3.優化企業融資環境。 為企業融資創造條件,進一步解決企業融資難,成本高等阻礙企業發展難題,降低企業融資負擔。 城區財政局按照自治區、XX市關于給予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的文件精神,根據金融機構對小企業貸款增加額作為基數,按0.6%的比例撥付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給金融機構用于增加信貸資產減值準備。 1月財政局共撥付1.75萬元至兩家金融公司,分別是:XX市達利行小額貸款公司(小企業貸款余額為小企業貸款余額1006.79萬元,為1251.5萬元,新增244.71萬元)實撥風險補償金1.47萬元。 從融資效果看,用較少的支出,擴大了金融機構對小企業貸 款的扶持,較好地發揮了財政資金引導市場資源向小企業傾斜的作用,小企業融資難的營商環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二)發現制約企業發展的問題1.城市交通管理問題。 如XX壯族自治區地質印刷廠房門口道路狹小且經常堵車,導致運輸原材料的貨車出入不便;云景山語城項目附近路網不健全,土方清運困難;華豐城項目附近市政道路未完善,三岸收費站坡度坍塌影響工程進度。 2.政策扶持問題。 如XX市海麗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XX潤渙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半閑居餐飲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反映融資難、資金回籠慢、資金流轉困難的問題,希望能為企業提供更好的資金支持。 3.行政審批問題。 如XX華盛集團XX東環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內從事生產工作的人員都為處于勞動改造階段的人員,納稅時需要提交的材料繁多,希望能與稅務部門協調,簡化公司納稅程序;XXXX市參皇養殖有限公司肉雞銷售往外省時需要開檢疫證,開具此證的手續比較麻煩,希望能夠簡化辦證手續。 四、對落實自治區系列文件的意見和建議(一)加強招商引資政策吸引力。 出臺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針對不同地區需重點引進的企業、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對急需引進人才給予個人所得稅優. 惠。 (二)加大對企業、項目建設財政支持力度。 由于財力限制,工業園區項目財政配套資金比例偏小,建議上級財政部門能給予工業發展配套資金用于補助園區內各類工業實體企業,切實降低實體企業建設成本。 (三)強化服務企業各項工作。 進一步簡化企業辦事辦證程序;建設企業品牌宣傳平臺,給予本地品牌宣傳優惠。 (四)加強項目用地保障。 加大對產業園區工業建設用地指標等各項支持,以利于加快推進項目建設。 (五)加大力度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 目前申請融資擔保項目的企業數量偏少,財政資金發揮引導作用的效果不明顯。 建議擴大融資擔保相關政策的覆蓋面,同時,積極擴寬企業融資渠道,進一步加快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成本高的問題。 (六)加強城市建設和完善社會保障措施。 進一步完善市政道路建設,加強車輛流轉協調;加快地鐵建設,給予地鐵沿線受影響商鋪適量補貼。 區政府辦:根據《關于報送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府辦函〔(一)加強XX(營商環境自查報告的通知》 人員意識和能力培養。 要加強對行政機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的培養,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 (二)規范行政決策程序。 做到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堅持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決策,提高行政決策的公信度與執行力,從源頭減少行政糾紛的產生。 (三)積極探索和完善復議與應訴工作機制。 配強配齊工作機構和人員力量,確保按時按質完成復議與應訴工作任務。 XX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XX區分局7月22日 XX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XX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關于報送國務院大督查自查情況報告的函》(防發改綜合函〔共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46項,降低行政事業性收費24項,暫停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6項,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1項;取消經營服務性收費3項,放開經營服務性收費7項。 經測算,市本級約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1380萬元。 根據上級的有關政策規定,第一時間向社會公開減負政策:一是自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二是自8月1日起,停征專利收費(國內部分)中的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 托關系的變更),PCT(《專利合作條約》)專利申請收費(國際階段部分)中的傳送費。 三是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專利年費的減繳期限由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6年內,延長至10年內;對符合條件的發明專利申請,在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答復期限屆滿前(已提交答復意見的除外),主動申請撤回的,允許退還50%的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四是自7月1日起,取消公路路產補償費中的增設道口費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費兩個收費項目。 2.開展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清理規范專項工作。 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及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全面開展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共清理規范工作全市共清理審查72個部門,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金額約為*****.67萬元。 3.全面清查整頓行業協會商會、各類中介機構收費。 對行業協會商會、各類中介機構收費嚴格落實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收費公示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是對目錄清單之外的收費項目,可拒絕繳納,并可向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舉報。 二是以價格服務進企業活動為抓手,在鞏固原有收費公示成果的基礎上,對已調整的收費標準要及時變更,通過設立公示欄、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的擴大收費監督的覆蓋面,公示牌等形式, 良好社會氛圍。 三是加強執法監督檢查。 持續加大涉企收費檢查整治力度,強化價格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完善*****舉報電話等舉報網絡平臺建設,形成強有力的價格監督體系,并逐步建立行業協會商會、各類中介機構收費價格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價格行政管理工作,保證嚴肅執法,提高辦案質量,將各部門的收費行為置于有效的監督管理之下。 4.完善收費清單管理制度。 依據國家、自治區清理收費的相關文件規定,動態調整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該取消的堅決取消,該減免的減免到位,做到清單之外無收費,主動接受企業和社會監督。 (二)為公平營商創條件方面1.加大價格監督力度,優化營商環境。 緊緊圍繞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問題為導向,以關鍵環節為重點,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行,推動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逐步確立競爭的基礎性地位。 (1)全面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堅持將公平競爭審查作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審 查增量,有序清理存量,加強對我市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宣傳,充分發揮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的統籌協調作用,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情況報送和通報制度,組織開展對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促使全市各級政策制定機關要求有序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2)著力完善價格社會監督機制,規范價格執法行為。 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開展市場檢查和專項檢查,執法結果實行網上公開,堅持價格行政執法回訪制度,避免價格檢查中的隨意性。 充分發揮*****價格監管平臺作用,強化大數據的分析應用,提高價格監管的針對性和前瞻性,加強價格信用建設。 2.認真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措施。 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辦函〔降低企業大宗用水價格要明顯見效的目標要求。 我局結合實際,充分已揮職能作用,切實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預計落實電價和燃氣兩降價政策,可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1億元以上。 再次,主動作為,疏導價格矛盾,切實降低工業大宗用水價格。 1、執行上級文件,降低用電生產經營成本。 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降低豐水期水電上網電價、增量電量 部分免收基本電費、降低大工業電價、一般工商業電價、免收新增電力用戶臨時接電費用、降低高可靠性供電費用,著力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夏天用電高豐期鼓勵居民增加使用豐水期電量,第一階梯電量增加60千瓦時,減輕居民用電電費。 (1)貫徹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桂價格〔12月1日起取消臨時費。 二是從1月1日起免收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有關費用。 三是完善兩部制電價制度,用戶可自愿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繳納電費,也可選擇按實際最需量繳納電費。 四是調整電價分類結構。 五是企業在輸配電價之外的收費項目。 (2)從4月1日起,貫徹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關于農產品冷鏈物流低谷時段用電價格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桂價格〔12月1日起,臨時用電力用戶不再繳納臨時接電費用。 從1月1日起,免收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有關費用。 進一步規范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自4月1日起,兩部制電力用戶可自愿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繳納電費,并調整電力分類結構,將我區電網銷售電價、配輸電價表中,大工業也用電類別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合并為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 同時,逐步取消優待類電價,逐步減少交叉補貼。 2.降低管道燃氣價格。 3月26日,我市居民生活用氣降低0.16元/m3,第一階梯價格,由3.21元/m3降低為3.05元/m3;第二階梯價格,由3.85元/m3降低為3.66元/m3;第三階梯價格,由4.82元/m3降低為4.575元/m3。 非居民用氣由現行的最高不超過4.17元/m3降低為3.90元/m3后,具體價格仍由供、用氣雙方協商確定。 3.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積極推進競爭一口價政策;對9種物品實行運價優惠,對煤炭運價噸公里下調0.01元,按要求將鐵路的各項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制成公示欄對外公示;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取消征收護路聯防費和大宗貨物綜合物流服務費;對選擇鐵路運輸的零散快運貨物實行運價動態調整;繼續執行國家、自治區整車鮮活農產品高速公路免費通行;我市的港口、防城區、上思縣三個高速收費站均按廣西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要求開通了停車電子收費業務;繼續執行自治區交通廳物價局、財政廳廣西北部灣區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減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費的政策。 4.降低工業園區大工業用水價格。 根據市政府“項目提速年”多渠道降低要素成本,在今年在降低企業大宗用水價格方面要明顯見成效的要求,為切實解決供、用水雙方的價格矛盾,通過深入調研與多次協商,協調廣西XX日起1月5從北投有限水務公司對廣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用水, 降價0.03元/m3。 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對供水成本的跟蹤監審,改革水價定價機制,引導企業自主協商定價,切實降低工業園區大工業用水價格。 二、發揮職能作用,優化營商環境。 緊緊圍繞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問題為導向,以關鍵環節為重點,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行,推動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逐步確立競爭的基礎性地位。 (一)強化反行政壟斷執法。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廣西價格監管與反壟斷工作要點,積極查辦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重大行政壟斷案件,有效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為企業參與競爭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二)規范市場價格秩序。 加大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力度,結合節日消費熱點確定檢查重點,做到有的放矢。 研究探索放開商品價格和新興市場價格監管的有效方法,規范市場主體價格行為,倡導誠信經營、公平競爭。 (三)做好價格舉報工作。 完善價格舉報應急處置和快速反應機制,積極查辦價格投訴舉報案件,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哄抬價格等擾亂市場秩序的價格違法行持續高壓打擊價格欺詐、. 為,凈化市場環境。 (四)著力完善價格社會監督機制,規范價格執法行為。 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開展市場檢查和專項檢查,執法結果實行網上公開,堅持價格行政執法回訪制度,避免價格檢查中的隨意性。 充分發揮*****價格監管平臺作用,強化大數據的分析應用,提高價格監管的針對性和前瞻性,加強價格信用建設。 (五)開展涉企收費檢查。 開展涉企經營服務收費專項檢查,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減輕企業負擔;著力整治涉企壟斷性經營服務收費,依法查處公用事業、壟斷行業亂收費行為,加強城市供水、供氣價格行為監管;開展小區物業和停車收費等熱點行業價格監管,結合價格舉報投訴熱點,通過大數據分析,提出有利于監管的意見建議,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三、提升政務服務質量。 (一)提升行政效能服務水平。 按照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提升行政效能的相關要求,放寬市場準入“六個一”、以及“最多跑一次”事項、服務事項壓縮辦結時限的具體要求,繼續梳理完善調定價格工作機制和流程,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盡可能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二)執行網上辦事的規定。 市政府開展網上辦事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根據自治區和市委、 結合單位實際,推進網上辦事縱深發展,開展“一事通辦”利企便民改革,逐步實現面向企業和群眾的政務服務事項一窗受理、協同辦理、一事通辦、一次辦成,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有質量、更為高效的政務服務,提升工作效能,增強透明度,達到利企便民目標。 (三)探討和實行“容缺受理”,助力“最多跑一次”。 針對那些具備基本條件,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次要條件或手續有欠缺的行政審批事項,采取“暫時性容忍”辦理,要求辦理群眾或企業在相應時間內補齊相應材料。 有效化解“資料齊全”和“最多跑一次”之間的矛盾,消除工作人員以材料不齊為借口不作為、慢作為,甚至進行權力尋租的空間,讓“最多跑一次”更好得以實現,讓廣大群眾和企業充分享受改革的紅利。 (四)加強溝通與宣傳。 拓寬群眾、企業和社會意見反映渠道,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物價部門子網站開辟宣傳專欄、通過新聞媒體和建立物價微博、微信公眾號發布價格政策、工作動態、辦事指南、辦事流程、及時宣傳價格工作、解讀價格政策,了解群眾和企業的訴求,為群眾和企業提供價格費查詢、曬價比價、價格維權、價格公共服務等服務。 群眾和企業可以通過手機或電腦就可以查詢到價格部門辦理事項的服務指南,查詢收費單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重要價. 格信息。 四、存在問題(一)完成年度價格調控目標存在較大的困難。 醫療機構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調整改革后,CPI上漲幅度較大。 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的通知》(防政辦發〔12月1日零時起,我市8家二級及二級以上城市公立醫院同時啟動藥品零差率銷售工作,同步調整了部份醫療服務價格導致醫療保健類價格指數出現了大幅上漲(其中:1月-5月同比分別上漲11.2%、11.0%、11.0%、11.1%和10.7%),拉高了CPI0.9個百分點,嚴重影響我市CPI調控目標的完成。 另一方面房租價格大幅上漲,導致居住類價格自今年5月份起環比大幅上漲7.5%,同比上漲8.5%,拉動CPI上漲1.6個百分點。 (二)缺乏依法降低、取消涉企收費自由裁量權。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定價權限在國家和自治區層面,我市只能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的政策規定,沒有權限取消和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實行市場調節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性收費,壟斷現象難以管控。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性收費,由于在定價權開放管理之前,就已經有壟斷市場的行為,定價權開放管理后,壟斷經營,隨吊 價的問題時有發生。. 五、下半年工作及建議(一)加強價格監測分析。 密切關注糧油肉蛋菜等主要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情況以及相關價格指數變化,發現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及時預警預報。 加強價格監測預警。 圍繞經濟發展,立足市情,密切關注市場價格變化,對苗頭性、趨勢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應對,確保完成我市價格調控目標。 (二)合理利用價格杠桿,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 1.降低用電成本。 按照國家、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多措并舉,降低一般工商業 電. 添一字嫌繁,刪一字嫌簡。

                  熱門標簽: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15篇.doc》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薦度:

                  文檔為doc格式

                  文章下載

                  《黨課講稿:對于優化營商環境15篇.doc》

                  VIP請直接點擊按鈕下載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請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軟件打開,如發現文檔不全可以聯系客服申請處理。

                  文檔下載
                  VIP免費下載文檔
                  <ruby id="zx91x"></ruby><p id="zx91x"></p>
                  <p id="zx91x"></p>
                  <pre id="zx91x"><ruby id="zx91x"><mark id="zx91x"></mark></ruby></pre>
                  
                  
                  <p id="zx91x"><del id="zx91x"></del></p>

                        <track id="zx91x"><ruby id="zx91x"></ruby></track>

                            <pre id="zx91x"><ruby id="zx91x"></ruby></pre>

                            <track id="zx91x"><del id="zx91x"></del></track>

                              <big id="zx91x"><ruby id="zx91x"></ruby></big>

                                  成人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