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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新黨章黨規黨紀知識測試題及答案8篇

                  時間:2018-11-18 黨團知識 點擊:

                  黨規是中國共產黨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和規則,包括章程、規章、規章、辦法和細則。黨規可以分為狹義黨規和廣義黨規。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9新黨章黨規黨紀知識測試題及答案的文章8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2019新黨章黨規黨紀知識測試題及答案

                    1、黨員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

                    2、失職錯誤的直接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黨員。(×)

                    3、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或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有權提出申訴,要求復議、復查。(√)

                    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弄虛作假,騙取榮譽,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5、《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在黨內組織秘密集團的,進行分裂黨的活動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6、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貪污錯誤的主體是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經手、管理國家財物的人員中的共產黨員。(√)

                    7、《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中的共產黨員,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益,情節較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8、《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個人借用公款超過一年不還的,追還所欠公款,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9、《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的公開反對黨的基本路線的行為,不報告、不批評、不制止,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對負有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0、黨員享有的黨章規定的各項權利必須受到尊重和保護,黨的任何一級組織、任何黨員都無權剝奪。(√)

                    11、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

                    12、對于嚴重違犯黨紀、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應當予以改組。(√)

                    13、對于全體或者多數黨員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應當予以解散。(√)

                    14、對于受到解散處理的黨組織中的黨員,應當逐個審查。(√)

                    15、對于經濟方面共同違紀的,按照個人所得數額及其所起作用,分別處分。對違紀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違紀的總數額處分。(√)

                    16、監察機關在調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時,經縣級以上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可以查詢案件涉嫌單位和涉嫌人員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必要時,可以提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凍結涉嫌人員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

                    17、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

                    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18、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

                    19、根據黨紀處分條例規定,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可以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0、《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規定,黨員領導干部要廉潔奉公,忠于職守。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準有索取管理、服務對象的錢物的行為。此處所稱的"管理、服務對象",是指行政機關的工作對象、司法機關和執紀機關查處的案件當事人、組織(人事)部門的工作對象以及其他領導干部所在部門和單位法定職責范圍內管理和服務的對象。(√)

                    21、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對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22、開除公職不屬于黨紀處分種類。(√)

                    23、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行反腐敗斗爭,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同人民群眾密切聯系,保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健康發展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

                    24、在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中,利益觀是基礎,起決定性作用。(×)

                    25、從總體上講,當前加大預防腐敗的工作力度,條件完全具備,

                    時機比較成熟。(×)

                    26、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必須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切實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

                    27、黨風廉政建設的核心問題是鞏固和提高黨的執政能力。(×)

                    28、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無權參加和進行申辯。(×)

                    29、基層黨委、紀委,黨總支、黨支部負責人,每年在規定范圍述職述廉一次。述職述廉時可以邀請群眾代表參加會議。(√)

                    30、以個人名義存儲公款的,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1、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對主管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處分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監察機關提出申訴。(×)

                    32、公務員包養情人的,給予撤職或開除處分。(√)

                    33、對違反規定設立“小金庫”的,“小金庫”資金一律沒收,上交財政并按規定給予單位領導、當事人和財會負責人必要的黨政紀處分。(√)

                    34、監察機關在調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違紀行為時,經縣級以上監察機關領導人員批準,可以查詢案件涉及單位和涉嫌人員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

                    35、基層黨委、紀委,黨總支、黨支部負責人,每年在規定范圍

                    述職述廉一次。述職述廉時可以邀請群眾代表參加會議。(√)

                    36、要積極推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對新任職的干部,要有針對性地提出廉潔自律的要求。(√)

                    37、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必須抓住正確行使權利這個關鍵,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加強對權利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38、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收受請托人房屋、汽車等物品,未變更權屬登記或者借用他人名義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不影響違紀的認定。(√)

                    39、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

                    40、違紀后,因自身或者與違紀有關聯的人、事被查處,為掩飾違紀而退還或者上交的,不影響認定違紀。(√)

                    41、黨員領導干部不準以個人名義存儲公款。(√)

                    42、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任職前公示制度和任職試用期制度。(√)

                    43、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照規定程序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

                    44、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關鍵在于嚴格執行責任追究的規定。(√)

                    45、非中共黨員身份的領導干部不屬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適用范圍。(×)

                    46、某國家機關在經濟往來中,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20萬元。因為收受回扣的主體是單位,所以該單位的負責人不需承擔責任。(×)

                    47、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工作日中午可以飲酒。(×)

                    48、現職公務員不得在行業協會兼任領導職務,確需兼任的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審批。(√)

                    49、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將應當納入法定賬簿的資產未納入法定賬簿或者轉為賬外的,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50、某領導干部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安排工作,其妻乙收受對方電器一套。因不是甲本人接受的,故甲可以不受紀律追究。(×)

                    51、領導干部應當按規定報告個人重大事項,但其子女的從業、經商辦企業、買房建房等事項屬于個人隱私,不在報告范圍。(×)

                    52、在黨政組織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情況下,可以安排本單位干部職工國內旅游。(×)

                    53、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應當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

                    54、考察干部要全面深入了解德、能、勤、績、效的表現情況。(×)

                    55、《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負責任,致使發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56、從全局上說,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是中央加大預防腐敗工作力度的重要措施。(√)

                    57、法律對社會關系的調整,是通過強制和懲罰來實現的。(×)

                    58、行政許可就是行政審批。(√)

                    59、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或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有權提出申訴,要求復議、復查。(√)

                    60、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不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內容。(×)

                  第2篇: 2019新黨章黨規黨紀知識測試題及答案

                    為深入推進黨紀法規進機關和“學、查、糾、建、樹”活動,以比學趕超濃厚氛圍迎接第二十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全方位展現委機關青年干部精神風貌,根據“尖兵訓練營”年度學習計劃安排,擬于近期舉辦市紀委監委2019年第三期“尖兵訓練營”黨紀法規知識競賽。特制定如下活動方案:
                    一、競賽主題
                    以賽促學樹標桿,以學提能強素質
                    二、競賽內容
                    黨的十九大知識、《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內容。
                    三、參加人員
                    “尖兵訓練營”全體學員
                    四、競賽時間
                    2019年4月17日(周三)14:40(時間待定)
                    五、競賽地點
                    市委一樓五號會議室
                    六、競賽形式
                    本次知識競賽共分為見微知著(必答題)、快馬加鞭(搶答題)及攻防守擂(選答題)等3個環節,賽前及時公布知識競賽題庫,正式競賽時從題庫中抽取80道題(分別有單選、多選、判斷等題型)。“尖兵訓練營”各學習小組分別選派4名學員作為參賽選手組成代表隊,代表小組參加知識競賽活動,每名參賽選手競賽得分計入代表隊總成績,根據各代表隊總成績確定一、二、三等獎歸屬。對競賽中表現優異的選手直接作為委機關參加全市黨紀法規知識競賽隊的隊員。本次活動按照人人參與其中、個個充當主角的原則進行,請大家提前安排好時間,盡量做到全體參與。確因特殊情況參加不了的,提前與組織部請假并報各小組組長備案,由各小組組長匯總后統一報競賽籌備組。
                    七、四、活動安排
                    (一)堅持做好日常學習。各地各單位要充分利用中心組學習、支部活動、機關學習、黨員活動日、自學等方式組織開展黨紀法規知識學習,久久為功,形成常態化。堅持讀原文、學原理,做到學深悟透,銘于心、踐于行。要結合工作實際,通過座談交流、舉辦培訓班、參加庭審旁聽、撰寫體會文章等形式,提高學習教育的實效性,切實深化對學習黨紀法規重要意義的理解和把握。
                    (二)組織開展專題輔導報告。邀請有關專家、學者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作專題輔導報告,幫助廣大公職人員進一步學懂、弄通、悟透兩部法規的深刻內涵,增強依法履職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三)組織開展宣講活動。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著力加強廉潔從政從業教育,強化黨紀法規意識,市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將帶頭深入到各縣區、市直等單位開展“廉潔六安·清風行”主題宣講活動。同時,市紀委監委將挑選相關業務人員成立黨紀黨規和法紀法規兩個宣講小分隊,重點圍繞黨紀法規的學習宣傳貫徹進行輔導和解讀,為各地各單位開展學習教育提供師資力量保障。
                    (四)組織開展以案釋法警示教育活動。在去年將警示教育向鄉鎮村延伸的基礎上,今年繼續利用市黨風廉政教育中心警示教育展廳,在市直有關企事業單位、各縣(區)直單位、縣(區)有關企事業單位中,集中開展警示教育活動。通過身邊查處的腐敗案例,以案釋法,知敬畏、明法紀,進一步筑牢廣大公職人員遵紀守法的思想防線。
                    (五)圍繞黨紀法規上一堂廉政黨課。各地各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抓好教育活動的開展,以上率下,扎牢思想的籬笆,在督促抓好經常性黨紀法規教育的同時,要結合實際,為本地本單位上一堂“遵紀守法、筑牢防線”廉政教育黨課,教育引導廣大公職人員自覺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六)編印廉政教育宣傳讀本。圍繞我省及我市查處的典型違紀違法案例編印《以案釋紀、以案釋法》廉政教育讀本,通過案例的解讀和剖析,以及案例的震懾效果,使廣大公職人員進一步增強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銘記黨紀法規的紅線和底線,切實提高廉潔從政從業的風險防范能力。
                    (七)組織開展黨紀法規知識競賽。市紀委監委將聯合市委宣傳部、市廣電臺舉辦一場黨紀法規知識競賽。通過活動的舉辦,在全市掀起黨紀法規教育年活動的熱潮,深入拓展黨紀法規知識的覆蓋面和普及率。
                    (八)組織開展黨紀法規知識測試。重點測試公職人員對《黨章》《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憲法》《刑法》《監察法》等相關基本知識的了解把握。知識測試活動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級組織實施。市紀委監委將重點在縣處級領導干部中組織開展知識測試活動。
                    八、具體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地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把黨紀法規教育納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帶頭學習、帶頭思考、帶頭宣講、帶頭貫徹,推進學思踐悟。要切實扛起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謀劃,把教育活動融入日常,融入工作,責任落實到人,任務落實到位。各級黨校應將黨紀法規相關知識內容納入培訓必修課程,統籌推進學習教育。
                    2.廣泛動員,積極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戶外廣告等傳統媒體和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以及各種會議場合、大型活動場所,對“黨紀法規教育年”活動進行廣泛宣傳動員,提高活動的覆蓋面和普及率。充分展示活動成效,通過開辟專欄、專題等形式及時刊播活動開展情況,積極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市紀委監委將在門戶網站開設學習專欄,對各地各單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宣傳報道。
                    3.強化監督,確保實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組織協調,積極配合黨委(黨組)抓好落實。要始終把監督責任抓在手上,采取定期檢查、隨機抽查、專題調研等形式,及時了解掌握學習情況,加強督促指導,有效傳導壓力、激發動力。要將活動開展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暨懲防體系建設考核中來,嚴禁流于形式,嚴禁弄虛作假,全力推動“黨紀法規教育年”活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第3篇: 2019新黨章黨規黨紀知識測試題及答案

                    為切實做好“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警示教育工作,增強廣大黨員干部黨性觀念、紀法意識,筑牢黨員干部的紀法思想防線。州紀委監委、阿壩日報社組織開展黨紀法規知識競賽活動,請認真組織本縣(市)、單位干部職工積極參加。具體安排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19年11月11日——11月22日。
                    二、參賽方式
                    1.競賽活動采取紙質答題方式,試題及答題卡于2019年11月11日在州紀委監委官方網站、“陽光阿壩”微信公眾號發布,并在《阿壩日報》刊登,參賽者可在州紀委監委官方網站、“陽光阿壩”微信公眾號下載打印試卷答題卡進行答題,或在《阿壩日報》刊登的試卷答題卡(見3版)答題(復印有效)。
                    2.為確保活動公平性,一人只有一次參賽機會,重復遞交無效。
                    三、獎項設置
                    1.個人獎。100名,一等獎20名、二等獎35名、 三等獎45名。
                    2.組織獎。10名,根據組織對競賽活動的組織情況及企事業單位參賽人員答卷的綜合成績和參賽人數評選。
                    四、獲獎名單公布
                    競賽獲獎名單將在黨政網公布,并在州紀委監委官方網站、“陽光阿壩”微信公眾號和《阿壩日報》上同步公布。
                    五、活動要求
                    (一)各縣(市)紀委監委、州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要高度重視黨紀法規知識競賽活動,廣泛發動縣(市)和駐在部門、綜合監督部門黨員干部積極參加,要確保縣處級干部全覆蓋。
                    (二)請各縣(市)紀委監委、州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負責答題卡統一收集寄至或送至馬爾康市達爾瑪6號(阿壩州委辦公樓5樓510室州紀委監委宣傳部),聯系電話:0837—2831301,郵編:624000,答題卡收集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22日(以郵戳為準)。
                    (三)州紀委監委將按答題卡分數由高到低排列來確定獲獎名單,若相同分數的人數超過獎項名額限制,將采取抽獎方式確定獲獎名單。

                  第4篇: 2019新黨章黨規黨紀知識測試題及答案

                    1、黨章共11章53條。

                    2、中國共產黨要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目標,必須緊密圍繞黨的基本路線,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

                    3、黨章總綱強調,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

                    4、“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這是黨章對群眾路線的表述。

                    5、中國共產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

                    6、中國共產黨執政后的最大危險是。

                    7、黨的領導主要是的領導。

                    8、黨章規定,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有項;黨員享有項權利。

                    9、黨員除了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還有權要求或撤換不稱職的干部。

                    10、入黨誓詞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為共產主義奮斗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

                    11、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年。

                    12、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從之日算起。

                    13、預備黨員的權利,除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其他權利同正式黨員一樣。

                    14、共青團的地方各級組織與同級黨的地方委員會之間是關系。

                    15、黨組織對違犯黨的紀律的黨員,應當本著的精神,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16、對于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給予的紀律處分。

                    17、黨的紀律處分有:。

                    18、留黨察看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年。

                    19、黨員經過留黨察看,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

                    20、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討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準。

                    21、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

                    22、地方各級黨委、紀委和黨委工作部門的領導班子成員,分別在和在規定范圍內述職述廉一次。

                    23、黨員受到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24、中國共產黨的,凡違反黨的紀律,應當受到黨紀追究的,都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5、承擔制定和落實領導班子整改措施的領導責任的人是領導班子。

                    26、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

                    27、故意違紀受處分后,又因故意違紀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或處分。

                    28、黨員一人犯有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應當。

                    29、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內不得重新入黨。

                    30、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受財物或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

                    31、黨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時間超過,給予黨紀處分。

                    32、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

                    33、黨員領導干部參加賭博的,處分。

                    34、黨組織領導機構集體作出違犯黨紀的決定或者實施其他違犯黨紀的行為,對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員按處理。

                    35、對于經濟方面共同違紀的,對違紀集團的首要分子處分。

                    36、《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各級黨委、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和應當不定期與下級黨組織班子主要負責人談話。

                    37、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

                    38、對于違犯紀律的黨員實施違紀行為所獲的經濟利益,應當。

                    39、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不登記交公,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40、黨組織對黨員作出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同本人見面。

                    41、《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提出,繼續推進、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深化財政預算決算、部門預算決算、重大建設項目和社會公益事業信息公開,推進電子政務建設,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42、《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指出,要加強 法律法規制度建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43、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全黨的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44、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必須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才能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為完成黨的確定的目標任務提供有力保障。

                    45、堅持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堅持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論什么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46、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決不放過,堅決糾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風;對的腐敗行為決不姑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47、推進預防腐敗工作,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增強,使領導干部不想腐;加強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建設,強化監督管理,嚴肅紀律,使領導干部不能腐;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使領導干部不敢腐。

                    48、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必須在堅強領導下,全黨全社會一起抓。

                    49、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是。

                    50、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

                    51、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

                    52、《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頒布時間。

                    53、根據,制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

                    54、黨政機關應當遵循的原則,嚴格執行預算,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

                    55、黨政機關應當建立公務接待審批控制制度,對的公務活動不予接待,嚴禁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范圍。

                    56、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

                    57、《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主選擇,實行提供。

                    58、《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要從嚴控制國內差旅人數和天數,嚴禁的差旅活動,嚴禁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從嚴控制、和規模。

                    59、《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應當加強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黨政機關預算編制、執行等財政、財務、政府采購和會計事項的監督檢查,應當加大對黨政機關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的審計力度,發揮對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鋪張浪費行為的監督作用,認真調查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

                    60、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應當遵循下列原則: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降低公務活動成本;堅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制度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程序辦事;堅持,科學設定相關標準,嚴格控制經費支出總額,加強厲行節約績效考評;堅持,從實際出發安排公務活動,取消不必要的公務活動,保證正常公務活動;堅持,除涉及國家秘密事項外,公務活動中的資金、資產、資源使用等情況應予公開,接受各方面監督;堅持,通過改革創新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長效機制。

                    61、《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所稱浪費,是指違反規定進行不必要的公務活動,或者在履行公務中超出規定范圍、標準和要求,不當使用公共資金、資產和資源,給國家和社會造成損失的行為。

                    62、推進政府會計改革,進一步健全會計制度,準確核算機關運行經費,全面反映成本。

                    63、黨政機關國內發生的公務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會議費、培訓費等經費支出,除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者銀行轉賬外,應當使用結算。

                    64、黨政機關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應當遵循原則。

                    65、有關部門和地方應當參照國內公務接待標準,制定招商引資等活動的接待辦法,嚴格審批,強化管理,嚴禁超規格、超標準接待,嚴禁擴大接待范圍、增加接待項目,嚴禁以等名義變相安排公務接待。

                    66、堅持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保障公務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國情的制度。

                    67、公務用車實行采購,應當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68、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應當嚴格管理,推進辦公用房資源的和。

                    69、黨政機關新建、改建、擴建、購置、置換、維修改造、租賃辦公用房,必須嚴格按規定履行程序。

                    70、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投資,統一由政府預算建設資金安排。土地收益和資產轉讓收益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管理,不得直接用于辦公用房建設。

                    71、新建、調整辦公用房的單位,應當按照的原則,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調整辦公用房的同時,將原辦公用房騰退移交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統一調劑使用。

                    72、《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必須開展資源節約,健全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嚴格執行節能產品政府制度。

                    73、《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應當不定期曝光鋪張浪費的典型案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74、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建立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機制,明確監督檢查的主體、職責、內容、方法、程序等,加強經常性督促檢查,針對突出問題開展重點檢查、暗訪等專項活動。

                    75、對違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造成浪費的,應當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主要負責人或者有關領導干部實行。

                    76、行政機關公務員在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77、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決定、解除處分決定自起生效。

                    78、處分決定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決定;其他違法違紀案件調查、處理人員的回避,由處分決定機關負責人決定。

                    79、給予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應當堅持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80、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應當承擔的,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給予處分。

                    81、任免機關有關部門對涉嫌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經初步調查認為該公務員涉嫌違紀違法,需要進一步查證的,報任免機關負責人批準后立案。

                    82、行政機關公務員主動交代違紀違法行為,并主動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損失的,應當減輕處分處分。

                    83、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84、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85、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對處分決定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申請復核或者申訴。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處分處分的執行。

                    86、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系,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87、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給予處分,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決定。

                    88、《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制定的依據是《中國共產黨章程》。

                    89、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

                    90、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是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

                    91、黨內監督條例規定,基層黨委、紀委、黨總支、黨支部負責人,每年在規定范圍內述職述廉一次。

                    92、發現領導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黨委(黨組)、紀委和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93、各級黨組織應當認真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種違紀行為的發生。

                    94、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如實報告 個人重大事項,自覺接受監督。

                    95、領導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應當針對自身存在的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以及黨員、群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黨組織提出的意見,負責任地作出檢查或說明,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96、《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黨員、黨組織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處理決定的黨組織申訴。

                    97、《廉政準則》規定,離職或者退休后三年內,不準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98、《廉政準則》規定,黨員領導干部不準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99、《廉政準則》規定,黨員領導干部不準采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職位。

                    100、《廉政準則》規定,黨員領導干部不準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第5篇: 2019新黨章黨規黨紀知識測試題及答案

                    1、“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

                    2、“十二五”時期,我國經濟總量穩居世界第二位,十三億多人口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增至七千八百美元左右。

                    3、“十二五”時期,我國全方位外交取得重大進展,對外開放不斷深入,成為全球第一貨物貿易大國和主要對外投資大國。

                    4、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毫不動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勇于實踐、善于創新,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形成一系列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深化改革開放、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了科學理論指導和行動指南。

                    5、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6、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堅持科學發展,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從實際出發,把握發展新特點,加大結構性改革力度,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更有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7、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必須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等各方面創新。

                    8、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綠色是永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和人民對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體現,必須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可持續發展,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9、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共享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職要求。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

                    10、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增強發展協調性,必須堅持區域協同、城鄉一體、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并重、經濟建設國防建設融合,在協調發展中拓展發展空間,在加強薄弱領域中增強發展后勁。

                    11、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推進美麗中國、健康中國、平安中國建設。

                    12、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政治保證。

                    13、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必須堅持依法執政,全面提高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

                    14、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堅持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是關系我國發展全局的一場深刻變革。全黨同志要充分認識這場變革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統一思想,協調行動,深化改革,開拓前進,推動我國發展邁上新臺階。

                    15、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要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提高政府效能,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16、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

                    17、始終做到“三個代表”是我們黨的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

                    18、中國共產黨人追求的共產主義最高理想,只有在社會主義社會充分發展和高度發達的基礎上才能實現。

                    19、中國共產黨在領導社會主義事業中,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其他各項工作都必須服從和服務于這個中心。

                    20、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成功實現了中國歷史上最深刻最偉大的社會變革,為當代中國一切發展進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

                    21、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借鑒世界社會主義歷史經驗,作出把黨和國家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實行改革開放的歷史性決策,成功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22、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依據新的實踐,確立了黨的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和基本框架,確立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制度,開創全面改革開放新局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成功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向二十一世紀。

                    23、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根據新的發展要求,深刻認識和回答了新形勢下實現什么樣的發展、怎樣發展等重大問題,形成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

                    24、《黨章》規定,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25、發展黨員,必須經過黨的支部,堅持個別吸收原則。

                    26、預備黨員的義務同正式黨員一樣,除了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也同正式黨員一樣。

                    27、黨的各級代表大會實行任期制。

                    28、黨組織決定討論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29、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立的統一整體。

                    30、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維護黨的團結、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

                    31、黨組織對違反黨的紀律的黨員,應當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32、黨的基層組織是團結帶領群眾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的任務的戰斗堡壘。

                    33、《黨章》規定,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34、《黨章》規定,凡是成立黨的新組織,或是撤銷黨的原有組織,必須由上級黨組織決定。

                    35、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

                    36、黨員個人代表黨組織發表重要主張,如果超出黨組織已有決定的范圍,必須提交所在的黨組織決定,或向上級黨組織請示。

                    37、任何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不能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如遇緊急情況,必須由個人作出決定時,事后要迅速向黨組織報告。

                    38、《黨章》規定:黨員必須履行八項義務,同時也享有八項權利。

                    39、《黨章》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

                    40、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41、實踐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方向,只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才能發展中國。

                    42、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必須實行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43、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必須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

                    44、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必須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

                    45、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

                    46、《黨章》規定,黨必須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

                    47、《黨章》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

                    48、《黨章》規定,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的,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td。

                    49、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50、最長不超過二年。

                    51、黨員經過,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該的,應當開除黨籍。

                    52、《黨章》強調,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

                    53、《黨章》規定,黨組織如果在維護黨的紀律方面失職,必須受到追究。

                    5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

                    55、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準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56、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準。上級黨組織對違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57、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58、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原任職務的黨內外職務。

                    59、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原任職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60、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

                    61、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以上(含)處分的,黨組織應當終止其代表資格。

                    62、對于嚴重違犯黨紀,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應當予以改組。對于全體或者多數黨員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應當予以解散。

                    63、受到改組處理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除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外,均自然免職。

                    64、對于受到解散處理的黨組織中的黨員,應當逐個審查。

                    65、黨員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

                    66、黨員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67、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違紀的,對為首者,從重處分;對其他成員,按照其在共同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68、黨組織領導機構集體作出違犯黨紀的決定或者實施其他違犯黨紀的行為,對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員,按共同違紀處理;對過失違紀的成員,按照各自在集體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69、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刑法規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70、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71、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為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72、黨員受到黨紀追究,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需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的,應當向有關機關或者組織提出建議。

                    73、黨員被依法逮捕的,黨組織應當按照管理權限中止其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

                    74、黨員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作出有罪判決并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75、黨員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

                    76、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較輕,可以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黨組織應當對其批評教育或者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77、對違紀后下落不明的黨員,下落不明時間超過六個月的,黨組織應當按照黨章規定對其予以除名。

                    78、違紀黨員在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發現其曾有嚴重違紀行為,對于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開除其黨籍;對于應當給予以下(含)處分的,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黨紀處分。

                    79、在初核、立案調查過程中,涉嫌違紀的黨員能夠配合調查工作,如實坦白組織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違紀事實的,可以從輕處分。

                    80、通過報刊、書籍發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81、在論壇、報告會、座談會上發表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演說、宣言、聲明,但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82、在信息網絡上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83、在公開場合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行為屬于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

                    84、組織、參加反黨集會、游行等活動,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85、未經組織批準參加其他集會、游行等活動,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86、組織、參加旨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制度或者敵視政府等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87、組織、參加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88、在黨內組織秘密集團或者組織其他分裂黨的活動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89、參加秘密集團或者參加其他分裂黨的活動的,給予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90、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91、拒不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92、故意作出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相違背的決定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93、擅自對應當由中央決定的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94、挑撥民族關系制造事端或者參加民族分裂活動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95、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破壞民族團結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96、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黨和政府,妨礙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實施,或者破壞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97、組織迷信活動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98、參加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99、在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申請政治避難,或者違紀后逃往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00、在涉外活動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惡劣影響,損害黨和國家尊嚴、利益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01、黨員領導干部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放任不管,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02、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等黨的規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03、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或者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重大問題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04、下級黨組織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上級黨組織決定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05、拒不執行黨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等決定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06、在特殊時期或者緊急狀況下,拒不執行黨組織決定的,給予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107、不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08、不按要求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109、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報告、不如實報告的,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110、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111、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的,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112、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13、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的,一般應當予以除名;對入黨后表現尚好的,給予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14、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15、誣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紀律追究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16、侵犯黨員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17、以強迫、威脅、欺騙、拉攏等手段,妨害黨員自主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118、對批評、檢舉、控告進行阻撓、壓制,或者將批評、檢舉、控告材料私自扣壓、銷毀,或者故意將其泄露給他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19、對批評人、檢舉人、控告人、證人及其他人員打擊報復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120、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黨內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屬于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

                    121、在法律規定的投票、選舉活動中違背組織原則搞非組織活動,組織、慫恿、誘使他人投票、表決的,最低處分是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122、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23、在干部、職工的錄用、考核、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24、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規定,采取弄虛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或者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25、違反有關規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126、違反有關規定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前往港澳通行證,或者未經批準出入國(邊)境,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127、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境)團(組)中的黨員擅自脫離組織,或者從事外事、機要、軍事等工作的黨員違反有關規定同國(境)外機構、人員聯系和交往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28、駐外機構或者臨時出國(境)團(組)中的黨員,脫離組織出走時間不滿六個月又自動回歸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脫離組織出走時間超過六個月的,按照自行脫黨處理,黨內予以除名。

                    129、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130、相互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搞權權交易的,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31、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32、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33、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34、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35、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依照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136、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且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37、違反有關規定取得、持有、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或者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38、違反有關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準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的,依照規定處理。

                    139、黨員領導干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后違反有關規定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活動,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140、黨員領導干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后違反有關規定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等職務,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141、占用公物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42、黨和國家機關違反有關規定經商辦企業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43、黨員領導干部違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醫療、警衛等方面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求特殊待遇,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44、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45、“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侵占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屬于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為。

                    146、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有關規定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時間超過六個月,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47、占用公物進行營利活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48、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禮品,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49、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50、用公款旅游、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的,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51、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按照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152、違反會議活動管理規定,到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開會的;決定或者批準舉辦各類節會、慶典活動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53、違反辦公用房管理規定,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場所供個人使用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54、搞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55、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致使群眾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56、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57、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58、不顧群眾意愿,盲目鋪攤子、上項目,致使國家、集體或者群眾財產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59、遇到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能救而不救,情節嚴重的,給予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160、不按照規定公開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等,侵犯群眾知情權,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61、黨組織負責人在工作中不傳達貫徹、不檢查督促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或者作出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錯誤決策,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162、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63、黨組織在黨員被依法判處刑罰后,不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而不處分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

                    164、“黨組織在上級單位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單位匯報、報告工作時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屬于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應當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處分。

                    165、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向有關地方或者部門打招呼、說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對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施加影響,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66、泄露、擴散或者竊取黨組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67、私自留存涉及黨組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等方面資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68、在考試、錄取工作中,有泄露試題、考場舞弊、涂改考卷、違規錄取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69、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70、在黨的紀律檢查、組織、宣傳、統一戰線工作以及機關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171、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72、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73、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74、在黨的全部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打頭、管總的,不管違反哪方面的紀律,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破壞政治紀律。

                    175、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

                    176、加強紀律建設,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第一位。

                    177、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根本方針。

                    178、全面從嚴治黨,要堅持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結合。

                    179、習總書記強調,政治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為等方面必須遵守的規矩,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

                    180、習總書記強調,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最核心的,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中央權威。

                    181、習總書記強調,從嚴治黨,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黨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干部嚴格按照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黨的各項規定辦事。

                    182、習總書記強調,關系人心向背,關系黨的執政基礎。

                    183、習總書記強調,在上,起決定作用的是黨性,衡量黨性強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

                    184、習總書記強調,要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185、習總書記強調,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共產主義和社會主義的信念,是共產黨人的政治靈魂。

                    186、習總書記強調,思想純潔是馬克思主義政黨保持純潔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領導干部做到清正廉潔的基礎。

                    187、習總書記強調,理想信念堅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標準,是不是好干部首先看這一條。

                    188、習總書記強調,我們共產黨人講奉獻,就要有一顆為黨為人民矢志奮斗的心,有了這顆心,就會“痛并快樂著”,再怎么艱苦也是美的,再怎么付出也是甜的,就不會患得患失。這才是符合黨和人民要求的大奉獻。

                    189、習總書記強調,全黨同志要深刻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堅決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進行到底。

                    190、習總書記強調,全黨同志要強化組織意識,時刻想到自己是黨的人,是組織的一員,時刻不忘自己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服從組織,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191、習總書記強調,從嚴治黨,懲治這一手決不能放松。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要堅持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192、習總書記強調,“打鐵還需自身硬”是我們黨的莊嚴承諾,全面從嚴治黨是我們黨立下的軍令狀。

                    193、習總書記強調,全黨同志對黨中央在反腐敗斗爭上的決心要有足夠自信,對反腐敗斗爭取得的成績要有足夠自信,對反腐敗斗爭帶來的正能量要有足夠自信,對反腐敗斗爭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夠自信。

                    194、習總書記強調,要把嚴格執行紀律作為重要措施,對那些在為民務實清廉方面有嚴重問題的黨員、干部,要在教育的基礎上視情節依紀依法處理。對那些長期不起作用甚至起副作用的黨員,要進行嚴肅教育或組織處理。對那些風氣不正、社會形象不好的機關和單位,要進行必要的組織整頓。

                    195、習總書記強調,要嚴格黨的紀律,堅持黨紀面前黨員人人平等,對黨內一切消極腐敗現象認真查處、嚴肅執紀,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黨員存在。

                    196、習總書記強調,要在全黨同志特別是高級干部中進一步重申,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違背黨中央的大政方針、搞“獨立王國”、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胡作非為,任何人都不得凌駕于國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權力作為私器牟取私利、滿足私欲。黨紀國法的紅線不能逾越。

                    197、習總書記強調,要在全黨開展法規制度宣傳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制度意識、紀律意識,懂法紀、明規矩,知敬畏、存戒懼,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氛圍。

                    198、習總書記強調,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在各級黨組織的全部活動中,都要堅持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增強黨的意識、宗旨意識、執政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做到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為民奉獻。

                    199、習總書記強調,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在于培養造就一支具有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紀律、鐵一般擔當的干部隊伍。

                    200、習總書記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

                  第6篇: 2019新黨章黨規黨紀知識測試題及答案

                    1.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討論并決定黨的重大問題、____、選舉中央委員會、。(ABDE)

                    A.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B.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

                    C.解釋黨的章程D.修改黨的章程

                    E.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F.選舉中央政治局

                    2、凡屬重大問題,黨的各級委員會都要按照、、個別醞釀、____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ABD)

                    A.會議決定B、集體領導C.書記個人決定D.民主集中E.常委會決定

                    3、在選舉產生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委員時,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_CD___。

                    A.只能采取差額選舉的辦法

                    B.必須先采取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后進行正式選舉

                    C.可以直接采用候選人數多于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

                    D、可以先采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后進行正式選舉

                    4、黨選拔干部堅持(AC),反對任人唯親。

                    A.五湖四海B.政績突出C.任人唯賢D.政治性強

                    5、黨選拔干部努力實現干部隊伍的(ACEF)

                    A.年輕化B.青年化C.革命化D.科學化E.知識化F.專業化

                    6、黨章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BCE)

                    A.追求卓越B.堅持原則C.依法辦事D.穩重為先E.清正廉潔

                    7、黨的紀律處分有:(ABCDE)。

                    A.撤銷黨內職務B.警告C.嚴重警告D.留黨察看E.開除黨籍

                    8、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四個服從”,即(ACDE)

                    A.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B.黨委委員服從黨委書記

                    C.少數服從多數D.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

                    E.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9、勸黨員退黨,簡稱“勸退”,是指(ABD)、經黨的支部對其進行教育并在限期內仍無改正和轉變的,黨組織應當勸其退黨。

                    A.不履行黨員義務B.黨員缺乏革命意志

                    C.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D.不符合黨員條件

                    10、預備黨員的權利,除沒有(CDE)以外,其他權利同正式黨員一樣。

                    A.申訴權B.控告權C.表決權D.選舉權E.被選舉權

                    11、加強黨的意識形態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目的在于引導黨員、干部增強(AC),筑牢思想防線,抵制住各種錯誤思想影響,始終保持立場堅定、頭腦清醒。

                    A、政治敏銳性B、思想先進性C、政治鑒別力D、社會影響力

                    12、建設學習型黨組織,要在全黨營造崇尚學習的濃厚氛圍,積極(ACD),優化知識結構,提高綜合素質,增強創新能力,使各級黨組織成為學習型黨組織、各級領導班子成為學習型領導班子。

                    A、向書本學習B、向先進學習C、向實踐學習D、向群眾學習

                    13、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主要是堅持(ABC)有機統一,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

                    A、黨的領導B、人民當家作主C、依法治國D、經濟建設

                    14、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主要是堅持(ABCD)的方針,完善黨同民主黨派合作共事機制。

                    A、長期共存B、互相監督C、肝膽相照D、榮辱與共

                    15、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重點是以落實黨員(ABCD)為重點,進一步提高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參與度,充分發揮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作用。

                    A、知情權B、參與權C、選舉權D、監督權

                    16、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主要是做好重大問題前瞻性、對策性研究,廣泛聽取黨員、群眾、基層干部意見和建議,發揮咨詢研究機構、專家學者、社會聽證在決策過程中的作用,提高(BCD)水平。

                    A、集體決策B、科學決策C、民主決策D、依法決策

                    17、全黨同志必須時刻把黨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堅持(ABCD)。

                    A、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B、少數服從多數

                    C、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D、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18、培養造就高素質干部隊伍的關鍵,是堅持(ABCD)的原則,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A、民主B、公開C、競爭D、擇優

                    19、進一步鞏固和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必須堅持(ABCD),著力擴大覆蓋面、增強生機活力,使黨的基層組織作用得以充分發揮。

                    A、圍繞中心B、服務大局C、拓寬領域D、強化功能

                    20、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要以加強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監督為重點,建立健全(ABD)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

                    A、決策權B、執行權C、知情權D、監督權

                    21、在新形勢下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歸根到底是要(ABCD)。

                    A、以科學理論指導黨的建設B、以科學制度保障黨的建設

                    C、以科學方法推進黨的建設D、以科學精神加強黨的建設

                    22、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關于整頓工作作風八措施規定,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提高會議實效,(A,B,C,D)。

                    A、開短會B、講短話C、力戒空話D、力戒套話。

                    23、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抓作風建設,以良好黨風帶動(A,C),真正贏得群眾信任和擁護。

                    A、政風B、社風C、民風D、作風

                    24、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帶頭(A,B,C,D)。

                    A、改進工作作風B、深入基層調查研究

                    C、密切聯系群眾D、解決實際問題

                    25、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要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A,B)的會。

                    A、泛泛部署工作B、提要求

                    C、各類慶祝、紀念、表彰、博覽、研討

                    D、沒有重要性

                    26、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切實改進文風,(C,D)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A、沒有審批B、沒有指導性C、沒有實質內容D、可發可不發的

                    27、根據《公務員法》規定處分種類,下列哪些不屬于行政處分?(AC)

                    A.免職B.警告C.罰款D.開除

                    28.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哪些措施?(BCD)

                    A.每日按罰款數額的千分之三加處罰款?B.依法拍賣查封扣押的財產?

                    C.劃撥凍結的存款?D.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9.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地方性法規不得設定下列哪些處罰種類?(CD)

                    A.罰款?B.吊銷許可證的處罰?

                    C.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處罰?D.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

                    30.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哪些規范性文件有權設定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的處罰規定(ABCD)

                    A.法律?B.地方性法規C.行政法規?D.規章?

                    31.實施行政許可應遵循公開原則,具體包括:(ABCD)。

                    A.實施主體公開B.實施期限公開C.實施程序公開D.許可決定公開

                    32、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對處分決定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可以提請(CD)。(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48條)

                    A.行政訴訟B.行政復議C.申訴D.復核

                    33、因主要涉案人員(ABC)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調查工作無法進行的,監察機關的調查可以中止。

                    A.出境B.失蹤C.遇到嚴重自然災害D.死亡

                    3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明確,監察機關履行職責,有權采取下列哪些措施(BCD)

                    A.扣留封存被監察的部門和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文件、資料、財務帳目及其他有關的材料

                    B.要求被監察的部門和人員提供與監察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財務帳目及其他有關的材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C.要求被監察的部門和人員就監察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

                    D.責令被監察的部門和人員停止違反法律、法規和行政紀律的行為

                    35.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BCD)。

                    A.對于經濟方面共同違紀的,按照個人所得數額及其所起作用,分別處分

                    B.對違紀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違紀的總數額處分

                    C.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違紀的,對其他成員,按照其在共同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黨紀處分

                    D.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違紀的,對為首者,除本條例分則中另有規定的外,從重處分

                    36.對于黨員違犯黨紀的處分,有下列哪幾種情形的可以依照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ABCD)

                    A.強迫.唆使他人違紀違法的

                    B.串供或者偽造.銷毀.隱匿證據的

                    C.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材料的

                    D.包庇同案人員或者打擊報復批評人.檢舉人.控告人.證人及其他人員的

                    37.根據《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有(ABCDE)情形之一的,對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

                    A.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B.對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失當,導致事態惡化,造成惡劣影響的;

                    C.違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導致用人失察.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

                    D.因工作失職,致使本部門.本單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E.其他給國家利益.人民生命財產.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等失職行為的。

                    38.黨員揮霍浪費公共財產,有下列(ABCD)行為之一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A.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

                    B.違反規定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的;

                    C.購買.更換超過規定標準的小轎車或者對所乘坐的小轎車進行豪華裝修的;

                    D.有其他揮霍浪費公共財產行為的。

                    39.黨員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有下列(ABCD)行為之一的,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A.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B.知悉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C.利用行政壟斷或者行業壟斷地位,實施或者變相實施妨礙公平競爭行為的;

                    D.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務進入本地市場或者限制本地商品和服務流向外地市場的。

                    40.黨員王某為XX經濟開發區主管領導,王某妻子為該開發區內一家中外合資企業外方委派的高層管理者,對這一行為表達正確的是(BCD)。

                    A.這很正常,并沒有違反黨紀法規。

                    B.這種行為是不符合黨紀規定的,王某應該按規定予以糾正。

                    C.如果王某不糾正,王某本人應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組織予以調動職務。

                    D.拒不糾正,又不辭去或調整職務,要給予王某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7篇: 2019新黨章黨規黨紀知識測試題及答案

                    1、《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受到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C)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D、二年

                    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職務開始依次撤銷。(A)

                    A、最高

                    B、最低

                    C、兼任

                    D、視情況而定

                    3、《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對于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依照規定作相應處理。(B)

                    A、上級組織

                    B、黨外組織

                    C、同級黨組織

                    D、同級紀委

                    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C)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5、《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后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的職務。(B)

                    A、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低于其原任職務

                    B、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

                    C、低于其原任職務

                    D、視情況而定

                    6、《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內不得重新入黨。(D)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7、《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故意違紀受處分后又因故意違紀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應當處分。(C)

                    A、從輕

                    B、減輕

                    C、從重

                    D、加重

                    8、一人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分則中規定的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應當,按其數種違紀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加重一檔給予處分。(A)

                    A、合并處理

                    B、分別處理

                    C、視情況處理

                    D、依次處理

                    9、《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違紀的,對為首者,除本條例分則中另有規定的外,從重處分;對其他成員,按照其在共同違紀中,分別給予黨紀處分。(C)

                    A、情節的輕重

                    B、職務的高低

                    C、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

                    D、所得的數額

                    10、《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對失職、瀆職行為有關責任人員區分所述的“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稱為。(B)

                    A、直接責任者

                    B、主要領導責任者

                    C、重要領導責任者

                    D、直接領導責任

                    11、《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在案件的過程中,涉嫌違紀的黨員能夠配合調查工作,如實坦白組織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違紀事實的,可以從輕處分。(C)

                    A、審理

                    B、處理

                    C、初核、立案調查

                    D、結案

                    1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后,應當在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組織關系將處分決定材料歸入受處分者檔案。(C)

                    A、5天

                    B、10天

                    C、一個月

                    D、二個月

                    13、某報社主編(黨員)違反黨和國家有關規定,刊登違背改革開放的文章,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該主編應給予處分。(D)

                    A、警告

                    B、嚴重警告

                    C、撤銷黨內職務

                    D、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1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組織、領導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處分。(D)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15、某市市委副書記故意作出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相違背的決定,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應給予處分。(D)

                    A、警告

                    B、嚴重警告

                    C、撤銷黨內職務

                    D、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16、《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在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申請政治避難,或者違紀違法后逃往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給予處分。(D)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17、《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傳播謠言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A)

                    A、撤銷黨內職務

                    B、留黨察看

                    C、開除黨籍

                    D、以上都不是

                    18、《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或者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重大事項,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C)

                    A、警告或者嚴重警告

                    B、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

                    C、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D、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19、《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的,追究的責任,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D)

                    A、重要領導責任者

                    B、直接責任者

                    C、主要領導責任者

                    D、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20、某市委組織部長在干部的錄用工作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規定為其親屬謀取利益,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應給予處分。(C)

                    A、警告或者嚴重警告

                    B、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

                    C、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D、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21、某黨員干部占用公物達六個月,應給予警告處分,但同時該黨員又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情節嚴重,應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對于該同志的處分應該是。(B)

                    A、先警告再開除黨籍

                    B、開除黨籍

                    C、分別處理

                    D、警告

                    22、某縣縣委書記的兒子在該縣某外商獨資企業擔任由外方聘任的高級職務,經組織多次勸說拒不糾正,其本人不辭去現任職務,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應給予處分。(B)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23、某鄉黨委副書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兒子婚禮,大擺筵席,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應給予處分。(B)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24、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受財物或者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論。(B)

                    A、索賄

                    B、受賄

                    C、貪污

                    D、非法占有

                    25、某市工商局副局長張某(黨員)退休后,通過原下屬王某為一企業主謀取利益,本人非法收受該企業主財物,情節嚴重,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應給予處分。(D)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26、《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向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介紹賄賂,情節較重的,給予處分。(C)

                    A、警告或者嚴重警告

                    B、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

                    C、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D、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27、《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未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C)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28、《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其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較大的,可以責令其說明來源,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給予處分。(B)

                    A、警告或者嚴重警告

                    B、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

                    C、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D、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29、《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國有企業(公司)的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企業(公司)同類的業務,謀取非法利益的,給予處分。(A)

                    A、警告或者嚴重警告

                    B、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

                    C、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D、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30、《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個人借用公款超過不還的,追還所欠公款,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確因生活困難到期無力歸還的除外。(B)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D、兩年

                    31、《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將應當納入法定賬簿的資產未納入法定賬簿或者轉為賬外的,追究的責任。(A)

                    A、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B、重要領導責任者

                    C、直接責任者

                    D、主要領導責任者

                    3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負責任,致使發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失的,對負有應給予黨紀處分。(D)

                    A、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B、重要領導責任者

                    C、直接責任者

                    D、主要領導責任者

                    33、《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給予處分。(B)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3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嫖娼、賣淫,或者組織、強迫、介紹、教唆、引誘、容留他人嫖娼、賣淫,或者故意為嫖娼、賣淫提供方便條件的,給予處分。(D)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35、《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給予處分。(D)

                    A、嚴重警告

                    B、撤銷黨內職務

                    C、留黨察看

                    D、開除黨籍

                  第8篇: 2019新黨章黨規黨紀知識測試題及答案

                    1、穩定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

                    2、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進工作,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監督,不領導本單位的業務工作。(√)

                    3、留黨察看最長不超過兩年。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黨章規定,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

                    5、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介紹信有效期一般不超過半年。?(×)。?

                    6、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

                    7、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的支部應當及時討論他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預備期,但不能超過一年。(√)

                    8、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

                    9、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10、黨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收受對方財物的,經查實該黨員本人知道的,以受賄論。(√)?

                    11、要從根本上改革束縛生產力發展的經濟體制,必須堅持和完善多種經營體制。(X)

                    12、黨章指出,社會主義建設要實行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13、五四運動的后期,中國農民以自己特有的組織性、紀律性和堅定的革命性,在運動中發揮了主力軍的作用。(X)

                    14、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15、我們要按照“一個國家,多種制度”的方針,完成祖國的統一大業。(X)

                    16、我們要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我國同世界各國的關系。(√)

                    17、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兩次。(√)

                    18、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黨執政后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

                    19、黨員必須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X)

                    20、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公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X)

                    21.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接受任何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X)

                    22.黨員領導干部不得用公款旅游,但可以用公款到外國考察與本職工作無關的項目。(X)

                    23.黨員領導干部不得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但可以獲得自己生活中興趣愛好的俱樂部會員資格。(X)

                    24.黨員領導干部不得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但是如果自己通過象征性地支付一定錢款等方式占有公共財物是可以的。(X)

                    25.黨員領導干部在提拔干部時,不得不按照規定程序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免干部,但對待黨組成員一致同意的可以從簡。(X)

                    26.黨員領導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27.黨員領導干部對于自己熟悉的且確實德才兼備的下屬,出于工作需要,可以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X)

                    28.黨員領導干部在危急關頭,可以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提拔、調整干部。(X)

                    29.黨員領導干部不得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許愿,任人唯親,營私舞弊。(√)

                    30.黨員領導干部不得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親屬,但身邊工作人員德才兼備的可以“打招呼”提拔。(X)

                    31、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各種職務。(√)

                    32、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

                    33、減輕、加重處分,是指在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給予較輕或者較重的處分。(×)

                    34、對違紀黨員免予黨紀處分,應當作出書面結論。(√)

                    35、串供或者偽造、銷毀、隱匿證據的,可以依照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36、黨員一人犯有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可按數種違紀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給予處分。(×)

                    37、經濟方面共同違紀,對違紀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違紀的總數額處分。(√)

                    38、從輕、從重處分,是指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給予較輕或者較重的處分。(×)

                    39、對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黨員,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40、依法被勞動教養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紀委另有規定的除外。(√)

                    41、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毀的實際價值。(√)

                    42、對于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收繳或者責令退賠。(√)

                    43、執行黨紀處分決定的機關或者受處分黨員所在單位,應當在六個月內將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向作出或者批準處分決定的機關報告。(√)

                    44、對于全體或者多數黨員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應當予以改組。(×)

                    45、黨員重婚或者包養情婦(夫)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47、黨的工作人員,是指黨的各級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和黨的基層組織中專職從事黨內事務的黨員。(×)

                    48、對違紀后下落不明的黨員,應當一律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49、黨員受到開出黨籍處分,5年內不得重新入黨。(√)

                    50、、黨的領導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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