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已由財政部部長級會議審議通過,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為規范政府會計,確保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準則nbsp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政府會計準則》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的文章6篇 ,歡迎品鑒!

【篇1】《政府會計準則》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稅收治理能力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公正高效廉潔的稅收執法是對基層稅務機關提高稅收執法水平、推進稅收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但是,與實現稅收現代化目標任務、依法行政整體要求和納稅人期盼相比,當前稅收執法在規范化方面還有諸多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稅收工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一、當前稅收執法存在問題
(一)執法不嚴的問題。法治是國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稅收治理遵循的根本理念。相對于建設法制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基層稅務機關在規范稅收執法方面還存在一些差距。比如,有的根據稅收任務形勢收緊或放松組織收入措施,人為調節稅收收入;有的變通執行或不及時有效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影響稅收調節經濟效果;有的以加強管理為由隨意變相增設審批事項、以批代管,或淡化責任、疏于管理,導致稅收征管出現越位或缺位;有的不嚴格遵守稅收執法程序和規則,出現違規操作、變通執行、隨意執法等現象。這些問題損害了稅收法定性、稅法嚴肅性和執法規范性,不利于稅收政策的有效落實、稅收職能的有效發揮和稅收執法環境的營造。
(二)執法不公的問題。公平公正是衡量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也是稅收治理追求的價值目標。但是,在當前的稅收執法過程中,一些基層稅務人員還不能很好地做到公正公平執法。比如,有的稅務人員習慣以管理者自居,居高臨下,盛氣凌人,缺乏換位思考,不能公平理性對待納稅人;有的受人際關系、物質利益等因素影響,背離公平執法原則,收人情稅和關系稅等。這些現象使納稅人在生產經營和納稅中面臨差別化待遇,導致征納地位、稅收待遇、維護權益等方面的不公平,也對稅務部門執法的公信力造成損害。
(三)效率不高的問題。執法效率是稅務行政效能的直接體現,也是考量稅收執法水平的重要標準。面對經濟稅源深刻變化、納稅人數量快速增加、稅收管理日益精細的形勢,基層稅務機關在一定程度還存在執法效能不夠高、工作質效比較差的情況。比如,執法工作缺乏統籌,存在職能交叉、多頭執法、程序煩瑣等現象;稅收執法信息來源比較單一,征納信息不對稱;一些稅務人員作風和能力不夠過硬,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現象;有的稅收執法信息化手段運用程度不高,對各類執法信息的深入加工分析不夠,稅收執法仍然停留在“人盯戶”、手工操作等較低層次。這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稅收執法的效能,也增加了納稅人的稅收成本。
(四)為稅不廉的問題。廉潔執法是對稅收執法者的基本要求,也是確保稅收執法權依法規范運行的重要保障。面對各類稅收執法風險的考驗,由于基層稅收執法人員多、環節多、業務量大、風險點散而監督制約不到位;稅收執法權力的邊界及運行公開不到位,給暗箱操作和權力尋租留下空間;一些單位稅收執法風險防控不到位,使一些執法人員產生僥幸心理,出現稅收違法違紀行為等問題,嚴重損害稅務部門的行業形象。
二、規范稅收執法的相關建議
(一)著眼解決執法不嚴問題,把法治理念貫穿稅收執法始終,切實促進嚴格執法。基層稅務機關一定要把法治理念貫穿稅收執法始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嚴格規范執法,確保各項稅收工作沿著法制化軌道運行。一要堅持依法征稅。嚴格遵循稅收法定原則組織稅收收入,既依法征稅、依率計征,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又堅決不收過頭稅,嚴格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提高稅收質量。二要堅持依法征管。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制度規定的規則、權限和程序,依法開展稅源管理、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和強制執行等稅收執法管理活動,做到依據合法、程序合規、處置合理。三要堅持依法處罰。在實施稅務行政處罰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做到事實清楚與證據確鑿并重、實體合法與程序合法并重,在依法打擊稅收違法行為的同時,切實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二)著眼解決執法不公問題,把公平理念貫穿稅收執法始終,切實促進公正執法。基層稅務機關一定要把公平理念貫穿稅收執法始終,在執法理念上崇尚公平,在執法尺度上體現公平,在稅務救濟中保障公平,為納稅人營造公平公正的稅收經濟環境。一要確保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作為稅收法律關系中的征稅主體和納稅主體,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要從稅收現代化的高度創新執法理念,實現從稅收管理向稅收治理的轉變,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觀念,擯棄以管理者自居的心態和重管理、輕服務等模糊認識,尊重納稅人主體地位,關注納稅人合理訴求,傾聽納稅人意見建議,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平等信賴合作的稅收征納關系。二要確保納稅人的稅收待遇公平。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所有納稅人都一視同仁,公平公正地行使稅收執法權和行政裁量權。對同等條件的納稅人適用相同的稅收政策,核定相同的稅收定額,杜絕人情稅、關系稅等現象,不能畸高畸低,體現稅收負擔公平;對同等情況的納稅人采取相同的稅收征管標準和措施,不能厚此薄彼,防止隨意性、選擇性執法,體現稅收管理公平;對同等情形的稅收違法行為實施相同的處罰措施,統一執法尺度標準,不能因個人好惡畸輕畸重,體現稅收處罰公平。
(三)著眼解決效率不高問題,把效能理念貫穿稅收執法始終,切實促進高效執法。基層稅務機關一定要把效能理念貫穿稅收執法始終,通過優化機制、增強合力、提升能力和深化分析,推動稅收執法提質增效減負。一要完善執法機制。進一步明確執法權責,減少執法層級,優化執法流程,縮短執法時限,簡并報表資料,統籌進戶執法,加強績效管理,力求通過最少環節、最短時間、最低成本取得最大的執法效果。二要增強執法合力。積極爭取各級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各類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各種稅收中介組織以及廣大納稅人的支持,擴大稅收執法信息來源,提高稅收執法信息共享程度,形成推動稅收執法的強大合力。三要提升執法能力。結合“兩學一做”的開展,加強稅收執法人員思想政治教育和稅務職業道德教育,切實解決執法觀念和執法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引導干部職工牢記宗旨,勤勉敬業,高效執法。以稅收政策業務知識和稅收執法技能為重點,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稅務人員執法水平。四要提高稅收執法信息化程度。把“信息管稅”的觸角延伸到稅收執法的每個環節之中,改變傳統的“人盯戶”的執法方式,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從各類稅收征管系統中采集篩選執法信息,突出預警工作的指導性,有的放矢,切實提高執法效能。
(四)著眼解決為稅不廉問題,把風險理念貫穿稅收執法始終,切實促進廉潔執法。基層稅務機關一定要把風險理念貫穿稅收執法始終,通過推行執法公開加強監督管理,促進廉潔執法。一要加強執法風險防控。深化內控機制建設,根據稅收執法中的風險點對權力進行科學分解,形成各個層級、部門、崗位和工作環節之間的權力制衡,通過流程監控、痕跡管理和風險預警,實現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轉變,從源頭上遏制和降低執法風險。二要強化稅收執法監督。充分發揮系統內外各類監督主體的作用,圍繞稅額核定、稅收減免和行政處罰等重點業務環節,加大執法監督力度,確保稅收執法權力運行到哪里,監督制約就跟進到哪里,防止權力濫用和為稅不廉行為。
【篇2】《政府會計準則》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案由
近年來,為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不斷推進,各級各部門構建了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積極開展服務事項網上辦理,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效率和水平。但在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網上服務事項不全、各級各部門自建開發的審批服務系統未全面整合、信息共享程度低、企業和群眾網上辦事便捷度不高、政務服務效能低等問題。因此,各級各有關部門之間需要自上而下加強政務服務信息系統整合,突破數據壁壘,打破信息孤島,推動信息互聯互通、開放共享,實現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共享“互聯網+政務服務”成果。
二、案據
2016年9月,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聚焦企業和群眾辦事仍然不便等問題,對全國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予以明確,要求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原則,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推進數據共享,打破信息孤島,推行公開透明服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改善營商環境,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工作推進過程中,還存在以下制約因素:一是政務服務系統功能需要進一步完善。以貴州政務服務網為例。全省統一開發建設使用的貴州政務服務網雖多次升級改造,但仍不能滿足所有進駐部門辦事需求。群眾辦事僅限于在信息公開、預約、表單下載、進度查詢、結果公示等層面,在使用部門的數據儲存、統計分析、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和數據安全保密及共享等方面還不能提供完整支撐。二是各級各部門開發使用不同的業務軟件,接口不統一,造成信息多次重復錄入,再加上可供共享的基礎數據量小、群眾對“互聯網+政務服務”熟悉度不高和“互聯網+政務服務”移動化不足等原因,群眾對“互聯網+政務服務”應用意識不強、應用能力不足,未能充分發揮“互聯網+政務服務”優勢。三是存在“信息孤島”。由于缺乏高效的數據統籌和高效的數據分析手段,未形成信息全面、集中的數據庫,各級各部門間數據“保密”太多,數據壁壘依然沒有打破,進一步造成數據隔閡,制約了信息共享。四是系統開發時數據采集不夠,導致開發的系統不能同時滿足各級各部門審批、數據儲存、調用、共享需求,對政務服務有用的存量數據少。
三、建議
(一)持續將“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向深入。積極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務能力,推動各級政務服務機構上下聯動、協調配合,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通過梳理進駐公共服務事項、拓展服務范圍,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全覆蓋,努力實現政府公共服務全覆蓋、全聯通、全方位、全天候、全過程“五全服務”,營造良好的政務服務環境。
(二)整合資源,實現數據互通共享。加快推進區域性數據共享交換平臺與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務外網)進行對接,借鑒各類已成熟電子平臺優點整合構建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和政務服務信息系統,支持政務服務信息資源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互通協同共享,推進各類政務網、政務終端向政務服務網移動端整合,有效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和效能。
(三)加快推進各級各部門資料電子化、數據化。制定完善政務服務信息入庫、共享的相關標準體系,建立規范、統一的政務服務信息采集、分類、發布、公開和共用標準,實現涉及政務服務事項的證件數據、相關證明信息等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互認共享。
【篇3】《政府會計準則》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農業、農村、農民正在發生前所未有的深刻變化,農村基層黨組織與農民群眾的利益關系和聯結方式也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農村基層黨建工作面臨著許多亟待研究解決的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這就要求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工作任務、組織形式、活動方式和工作方式,必須適應時代要求和發展需要。
一、當前基層黨建工作存的問題
(一)黨組織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個別單位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存在重經濟、輕黨建的傾向,對黨建工作責任制執行不力,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意識不強,“一崗兩責”落實不到位。二是少數同志不愿意做黨務工作,主要精力集中抓經濟工作及業務工作上,對黨建工作只是應付、被動地去做,對黨建工作組織不力,抓得不緊。三是個別單位黨的組織形同虛設,基本沒有黨組織的單獨活動,幾乎所有的工作都是由行政行為所代替,而支部活動則被干部職工活動所代替。
(二)組織教育活動不經常。部分基層黨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夠全面,沒有將組織教育納入支部重要議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輕學習的現象地區。特別是個別單位對組織生活制度抓得不實,流于形式。在抓黨員思想教育中,不注重對黨員的集中學習,缺乏對科學文化、基本技能、法制理念、文化素養的教育,使得一些黨員對政治學習興趣不濃,導致業務理論一知半解,工作水平和能力平平,思想觀念陳舊落后,宗旨意識有所淡化。
(三)抓中心議大事能力不強。主要是對什么是中心、如何抓中心把握不準,分不清哪些是重大問題,哪些是一般問題,該管的沒管住,該放的沒放開,大事議不透,小事議不完。片面認為,黨支部就是研究表彰獎勵、黨員發展、經費開支等問題,未能將年度工作計劃、貫徹上級重大決策、階段性重大工作同經濟工作齊抓共管,直接造成了黨建工作和經濟工作的分離脫節。
(四)黨員先鋒意識“淡化”。一些基層黨組織不注重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致使個別黨員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有的黨員黨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眾,只顧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觀念;有的黨員工作缺乏熱情和積極性,得過且過,工作上不求進取,少數黨員只繳納黨費不參加組織生活;有的黨費也要催繳,還有的甚至連黨費也不愿意按規定標準繳納。這些個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黨的形象,影響工作的健康發展。對此,必須認真加以改進和解決。
(五)黨員干部教育管理“虛化”。一些基層黨組織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支部組織生活不健全,“三會一課”制度堅持不好,個別支部存在著行政會、業務會與支部會兼顧開,支部大會不規范不嚴肅;在對黨員管理結果的衡量上,往往把行政業務工作開展得好壞,作為評價全年工作成績的主要依據,而對政治表現、自身綜合素質等難以實施準確的評價考核;有的黨務工作者從未經過系統的培訓,黨務知識懂得不多,對黨員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較落后,管理缺乏力度。
二、存在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一是部分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動搖,甚至腐化墮落,喪失了黨員干部在廣大農民群眾中的先鋒模范作用,給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造成了巨大的負面影響。二是部分農村黨員干部不善于用新方法解決新問題,因循守舊,致使工作停滯不前。三是極個別村干部一旦當選,就千方百計在“權”上做文章,把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
(二)綜合素質不到位。有的村干部對農村政策掌握不多,不懂農村基層工作程序,遇到問題不知如何處理;有的對有關政策理解片面,把握不準,斷章取義;有的對如何依法履行職責不清楚,憑經驗和主觀臆斷開展工作;個別村干部自律意識差,方法簡單,作風粗暴,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能力差;有的村干部宗旨觀念不強,服務意識淡泊,利己思想嚴重,甚至違法違紀,影響了村干部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三)機制管理不到位。一方面制度不健全,缺乏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基層組織制度,工作無章可循,隨意性很大。有的雖有制度,但落實不好,形同虛設。另一方面管理機制不配套,上級黨組織對不履行職責和存在這樣那樣問題的基層黨組織成員多是進行批評教育,對那些經教育不改卻又達不到黨紀國法處理的束手無策
(四)缺乏深入的調查研究。基層黨組織由于整天忙于事務性工作,往往容易忽視與工作服務對象面對面的交心談心,在傾聽工作服務對象意見方面還存在著不足。沒有深入周到的調查研究就不能得出準確無誤的結論,在分析基層黨組織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工作中時可能就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五)經費的制約。由于基層黨組織的黨務活動經費的不足,所以不能保證黨建工作的經常性。黨務經費的不足可能會制約黨建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同時還會影響到基層黨組織的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工作。
三、創新基層黨建工作的有效措施
(一)提高認識,創新黨建工作的思想觀念。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推進。一是深刻認識基層黨建工作服務中心的重要作用。要樹立發展為第一要務的觀念,要明確黨建工作必須服從服務于發展經濟建設這個中心,要圍繞發展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以作為求地位,以地位謀作為,把基層黨建工作做到干部職工關心的熱點上、難點上,放到機關作風的改進上,體現在各項業務工作的落實上,形成與業務工作相互滲透、互相促進的局面,充分發揮好黨建工作的保障和促進作用;二是深刻認識新形勢、新任務對基層黨建工作的新要求。要克服“基層黨建工作任務較軟,內容較虛、中心、業務工作為主,黨建工作為輔”的思想,要充分認識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性和黨務干部的重要職責,樹立“理直氣壯抓黨建、盡心盡職抓黨建”的思想,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親合力與感召力;要堅持“虛工實做”,以黨建工作實效去推動業務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強化管理,健全黨建工作機制。要堅持黨建工作“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進一步健全和落實機關黨建工作機制。一是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黨組織主要領導同志要負起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把黨建作為整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統籌安排,定期研究;其他黨組組領導同志也要按“一崗雙責”的要求,積極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聯系單位的黨建工作,形成黨建與經濟、業務工作齊抓共管的工作責任機制。二是建立黨建工作績效考核評價機制。機關基層黨組織的管理及領導體制上的特殊性,決定只有通過建立績效考核評價機制,才能引導黨組織自覺地圍繞中心任務開展工作,提高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三是落實黨員教育管理制度。基層黨組織要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進一步增強黨員的先進性;要把對黨員的管理與實行目標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努力提高黨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水平;要繼續實行黨員示范窗口、黨員示范崗等黨建工作激勵機制,更好地激發黨員的參與熱情和創造活力。
(三)深化認識,構建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一是要克服和糾正重經濟,輕黨建的錯誤思想,擺正黨務與經濟行政業務的關系。要把黨建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擔負起管黨的政治責任,要按照“聚精會神抓黨建”的要求,用足夠的時間、足夠的精力抓黨建工作,要把黨建工作同行政、業務、經濟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檢查,一同落實;二是要強化基層黨建工作的責任制。實行分級負責,一級抓一級,努力構建黨組織的領導帶頭抓黨建,行政領導重視支持抓黨建,黨務工作者自覺主動抓黨建,從上到下層層抓黨建的新局面;三是要切實加強基層黨務干部隊伍的建設。要配齊黨務干部,尤其要把那些思想好、能力強、對黨建工作熱心的同志放到這個崗位上來,要做好對黨務干部的培訓工作,使其逐步成為黨務干部的行家;四是要充分發揮黨支部的作用。黨的支部是黨的基層管理組織,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最主要的就要按照黨章的規定使支部活動經常開展起來,通過支部活動把每個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工作抓起來,把黨員的力量凝聚起來,只有這樣黨要管黨的責任才能落到實處,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發揮。
(四)強化措施,促進基層黨建工作新變化。一是抓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基層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實提高“三會一課”特別是民主生活會的質量,嚴格執行民主生活會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實實地開展好批評與自我批評,上級黨組織要加強指導,強化監督,嚴格考核。二是抓對黨員的教育管理。要根據各個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任務,以增強黨性,提高素質,發揮作用為目標,從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和管理,要突出抓好引導黨員干部發揮好帶頭作用、骨干作用、橋梁作用。同時,對黨員隊伍的管理從八小時內向八小時外延伸,堅持以制度為保障,以家庭和社會監督為防線,建立起單位、家庭、社會管理和監督的“互動機制”,要加大對黨員的考核力度,對黨性不強或存在的某些問題的黨員,各支部要做好幫教工作,找他們談心,指出問題,提高他們的黨員意識,激發他們的活力,對不稱職的黨員,要及時給予嚴肅處理,以提高黨的純潔性和威信。三是抓黨員的能力建設。執政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通過每一級黨的組織和每一名黨員干部的能力來體現,作為基層黨組織的要著力提高黨員的技能,開展“崗位練兵”“傳、幫、帶”活動,把崗位能手、致富能手培養成黨員和后備干部,營造黨員干部帶頭學技能,帶領大家學技能的氛圍,以此來推進各項經濟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篇4】《政府會計準則》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稅務稽查工作是整個稅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對維護稅收秩序、提高征管質量、打擊涉稅犯罪及促進依法治稅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內、外部原因,稅務稽查工作并沒完全發揮出其應有的效果,特別是基層稅務稽查工作更是存在不少缺陷,還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一、基層稅務稽查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稅務稽查選案存在盲目性
當前,大部分基層稅務稽查局還未運用“機器選案系統”選案,還停留在過去的人工選案上,稽查選案存在極大的隨意性和盲目性,未能把真正須實施稽查的企業選出來。具體有如下兩種表現:一、“囫圇吞棗式”選案,即把絕大多數企業一個個進行稽查,這樣由于任務重、工作量大,往往是走過場,收不到應有的效果,同時造成稽查人員時間、精力的浪費;二是“隨意式選案”,即從整個企業管戶中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企業進行稽查,或對上年偷逃稅企業進行重復檢查,這樣既缺之科學性和準確性,又往往會讓一些偷逃稅企業成了“漏網之魚”,造成一定“偷稅真空”帶。
(二)稅務稽查“四分離”難以實施,缺乏必要監督
現行新的稅務稽查模式要求,稅務稽查工作必須嚴格按“選案、檢查、審理和執行四分離”,然而在基層稅務局,由于稅務稽查人員編制少、所管區域大、任務繁重,從工作環節和人員配置上都難以確保“四分離”,也就起不到監督執法作用,往往會出現“一查到底”的現象,即一個稽查人員從選案到執行一個人完成全部稽查工作的局面,這種無監督的稽查容易出現“人情稅”和“關系稅”。
(三)稅務稽查執行困難
當前,稅務稽查執行難已成為基層稅務局執法中的“老大難”問題,首先是縣、鎮企業多數處于虧損狀態,資金周轉困難,導致稅稅務稽查處理決定難于執行;其次是一些權力機關和個別領導干部的干預,使稅務稽查執行無法正常進行;最后是有些銀行的不協作,難以劃撥到企業的資金。
(四)稅務稽查工作“重實體、輕程序”
現在基層稅務稽查工作往往是重檢查實體而忽視操作程序,執法程序不規范現象屢屢發生。表現在:一人下戶檢查;不出示檢查證,也照樣下戶檢查;一個人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稽查底稿和詢問筆錄無當事人簽字;稅務文書缺少必要的印章等等。
(五)稅務稽查人員素質不高、專業知識缺乏
當前,基層稅務稽查人員“科班”出身的少,大多是“半路出家”,業務素質較低,查帳能力欠缺。特別是缺乏必要會計、稅務、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導致查帳只能停留在一些表面的計算檢查,而不能深入到企業成本核算等更深層次的檢查,致使一些比較隱秘的偷稅行為不能及時查處,造成偷稅漏稅。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的可行性探討
(一)推行計算機選案,確保選案的合理性、科學性
基層稅務稽查部們應配足微機,盡早應用新征管軟件中的稽查選案系統,基層稅務局應加大局域網絡建設,實現稽查與征管的資源信息共享,這樣稅務稽查工作才能真正全方位獲取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信息,借助計算機選案系統進行深入,全面綜合分析,選出最佳的稽查案例,做到有的放失,減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浪費。
(二)落實稽查“四分離”加強內部監督
當前基層稅務稽查機構應當充實一些專業知識豐富,查帳能力強,有稅務稽查實踐經驗的人員,稽查工作應該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及自治區稅務局發布的稽查規程要求進行,徹底實現稽查工作從工作環節和人員上的“四分離”,有效預防職務犯罪的發生。
(三)加大稅務稽查執行力度,維護稅收執法的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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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帳容易,執行難”,特別是有當地政府干預的案件,執行更是難上加難,這也是當前一種普遍現象。稅務機關在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組織入庫時,應當講究執行藝術:對態度好的企業酬情減輕罰款,自行執行;對態度強硬的企業,應當加重處罰,聯合法院等司法機關強制執行;對有地方政府保護的偷稅企業,應當積極宣傳稅法,說服當地政府協助執行。對偷逃稅企業應定期曝光,通過以上形式,確保國家稅收“顆粒歸倉”,同時也強化了稅務執法的剛性。
(四)加大稅務稽查人員培訓,提高稽查質量
目前,基層稅務稽查人員素質較低,在吸收新鮮稽查力量的同時要加大對現有稽查人員的培訓工作,特別是加大對會計、稅務、法律、計算機等專業知識的培訓,確保每位稽查人員既懂會計、稅收等法律法規又能熟練地使用計算機處理稽查事務,不斷提高稽查辦案的質量和效率。
(五)做好稅法宣傳,重視稅收輔導
基層稅務稽查應當實現從“收入型稽查”到“監管型稽查”的轉變,把工作的方向轉到“查前輔導調賬、查后宣傳稅法”上來,積極開展稅法宣傳,不斷加強稅收輔導,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護稅、協稅網絡。
【篇5】《政府會計準則》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2015年10月,我國制定并發布了新的政府會計準則《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并在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相比較于原先的政府會計準則,新的政府會計準則在諸多方面都有了創新和完善。本文圍繞《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分析了新的政府會計準則的創新點,并就如何推進新政府會計準則的實施提出了建議措施。
第一,會計要素的創新。
在新的政府會計準則下,會計要素包含了八項內容,分為兩大類,分別是預算會計要素和財務會計要素。其中,預算會計要素包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以及預算結余這三個會計要素。而財務會計要素則包含了收入、費用、資產、負債以及凈資產這五個會計要素。預算會計要素主要是用于對預算會計的核算對象進行進一步的細分,而財務會計要素則主要是對財務會計的具體內容進行有效的核算和監督。這八項會計要素都能夠體現出可計量性、可定義性、可靠性以及相關性的要求,內涵和界定都比較清晰。除此之外,新的政府會計準則下還第一次將自然資源也在政府財務會計要素中進行列示,并歸入了非流動性資產這一會計項目,這有助于摸清和梳理自然資源信息,方便會計核算。
第二,政府會計結構的創新。
在新的政府會計準則下,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共同構成了政府會計體系。其中,財務會計主要是圍繞政府這一會計主體的經濟業務進行相關的會計核算和會計計量,而預算會計則是圍繞政府會計主體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計量和反映。這種新的政府會計結構劃分既可以涵蓋政府財政的年度預算情況,同時又可以詳細反映出政府會計主體的資產、負債、權益等的增減變動情況,這不僅有助于提升政府會計的合理性、全面性以及科學性,同時也能夠更為準確地反映出政府會計主體的實際情況。
第三,信息披露模式的創新。
對于政府會計信息的披露,一方面是通過財務報告,另一方面是通過決算報告。根據新的政府會計準則,政府作為會計主體應當編報財務報告和決算報告。其中,財務報告包含了政府部門財務報告以及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政府部門財務報告主要是指政府各單位、各部門所編制的財務報告,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則是由財政部門所編制的,能夠反映出政府整體運行情況、財務狀況以及財政持續性的財務報告。政府的決算報告跟預算會計是對應的,圍繞政府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計量和反映。政府財務報告則是跟政府財務會計相對應的,目標是圍繞政府的運行情況、財務狀況以及現金、資產等情況進行計量和反映。新的政府會計準則下的會計結構在信息反映上比較全面完整,能夠對政府的財務狀況、預算收入產生正面影響。篇三
我國新會計準則的頒布和實施,引導著我國的會計體系不斷適應我國當前市場經濟變革的特點,推動中國市場經濟穩定而持續發展。新會計準則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趨勢,但是其所推出的全新標準也需要會汁從業人員不斷提高對自身的要求,強化會計準則的執行力度。然而,新會計準則自頒布和實施以來,在不斷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添磚加瓦的同時,也存在不少執行過程中的問題。
(1)新會計準則可操作性不足
新會計準則基本上是參照國際會計準則制定的,其中原則性的規定太多,而具體的規定不夠,因而可操作性顯得不足。雖然隨后頒布的應用指南對各項準則提供了一些具體解釋和說明,但有些規定的線條還是太粗,不便執行。例如,新會計準則在金融工具、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股份支付、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而對公允價值怎么確定則規定得不夠細致,從而使公允價值計量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新會計準則對金融工具的分類晦澀難懂,有些分類披露的條款甚至連專家都看不明白,在所得稅會計、企業合并等具體準則中也存在類似的問題,這就必然妨礙了新會計準則的可操作性。
(2)我國目前會計監管水平還難以適應實施新會計準則的要求
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會計監管的主體往往成為制約新準則實施的—個不可忽視的因素。我國內部審計力度相對薄弱,內部審計人員經常被精簡。內部審計人員往往專業結構不合理,知識面狹窄,要讓內審人員了解與吃透與國際趨同的新會計準則有一定難度。在實務操作中容易出現對政策理解的偏差,審計取證不足。我國的政府監管存在著監管主體過多,監管職責不清,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等問題。
(3)我國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道德水平不高也妨礙了新會計準則的實施
新會計準則貫徹全新的理念,在會計核算的內容和方法上發生了革命性變化,其中的公允價值、資產減值準備、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率的確定等都需要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這對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道德水平是一大挑戰。新會計準則與國際趨同要求會計人員能夠與國際同行直接對話,而我國現有會計人員能達到這種要求的還不多。我國會計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尚不能滿足與國際趨同的需要。
【篇6】《政府會計準則》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為準確掌握機構改革后市市場監管局和直屬各單位黨建工作現狀,有效解決黨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發揮黨建引領和服務中心工作的作用,市局機關黨委于近期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各黨支部開展了黨建專題調研活動。這次調研采取實地調查、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座談討論和征求意見等方式,了解掌握了各黨支部黨建工作基本情況,也發現了存在的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結合黨建工作新要求,本文提出了相應對策和建議,愿與各位同仁商榷。
一、市局機關和直屬各單位黨支部基本情況
市市場監管局xx年xx月xx日正式掛牌成立后,按照市委直屬機關工委文件要求,xx月成立了市市場監管局機關黨委,xx月初召開黨員大會選舉產生了機關黨委書記在內的xx名黨委委員。xx月提拔了xx名科級干部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并配備xx名xx年輕干部作為黨務專干,負責機關黨建工作的具體落實。目前,我局機關黨委下設xx個黨支部,共有黨員xx名,其中正式黨員xx名(其中在職黨員xx名,退休黨員xx名)、預備黨員xx名。
1.市局機關:xx個黨支部,黨員共xx人(在職黨員xx人,退休黨員xx人)。
第一黨支部:xx年xx月換屆,選舉支部書記x人,支部副書記x人,組織、宣傳、紀檢委員各x人,下設x個黨小組,支部共有x名黨員。
第二黨支部:x年x月換屆,選舉支部書記x人,組織、宣傳委員各x人,下設x個黨小組,支部共有x名黨員。
第三黨支部:x年x月換屆,選舉支部書記x人,組織、宣傳、學習、紀檢委員各x人,下設x個黨小組,支部共有x名黨員。
退休干部黨支部:為加強機構改革后市局機關退休干部黨員管理工作,機關黨委于x年x月批準成立了退休干部黨支部,為退休黨員干部參與黨建活動、豐富文化生活、發揮余熱開辟了新的陣地。選舉支部書記x人,支部副書記x人,組織、宣傳、群工委員各x人,支部共有x名黨員。
2.直屬各單位:x個黨支部,黨員xx人。
(1)市食品稽查局黨支部:黨支部xxxx年進行了換屆,現有支部書記x人,組織、宣傳委員各x人,下設x個黨小組,支部共有xx名黨員。
(2)市xxx局黨支部:黨支部xxxx年x月換屆,選舉支部書記x人,組織、宣傳委員各x人,支部共有x名黨員。
(3)市xxx中心黨支部:黨支部xxxx年x月換屆,選舉支部書記x人,組織、宣傳委員各x人,下設x個黨小組,支部共有xx名黨員。
(4)市xxx中心黨支部:黨支部xxxx年x月換屆,選舉支部書記x人,組織、宣傳委員各x人,下設x個黨小組,支部共有x名黨員,入黨積極分子x名。
(5)xxx研究院黨支部:黨支部xxxx年x月換屆,選舉支部書記x人,組織、宣傳委員各x人,下設x個黨小組,支部共有xx名黨員,預備黨員x人,發展對象x人。
(6)市xxx所黨支部:黨支部xxxx年x月換屆,選舉支部書記x人,組織、宣傳委員各x人,支部共有x名黨員,預備黨員x名。
轉隸劃歸市局管理單位:x個黨支部,x名黨員。
市知識產權局黨支部因機構改革于xxxx年x月轉隸劃歸市局機關黨委管理,該支部xxxx年xx月換屆,選舉支部書記x人,共有x名黨員。價格檢查局x名黨員于xxxx年x月轉隸劃歸市局機關黨委管理。
二、黨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與原因分析
通過調研我們發現,當前市市場監管局和直屬單位黨建工作普遍向著好的方向發展,黨建工作根基得到有效筑牢。但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黨建標準化規范化還有一定距離,還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黨建共性問題:
一是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存在脫節問題。找不準黨建工作推動業務工作的結合點,存在就黨建抓黨建問題,黨務工作圍繞服務中心工作、服務大局作用發揮受到局限。
二是重業務輕黨建的現象比較普遍。在實際工作中,特別是在機構改革后,市局機關、各直屬單位各項業務工作特別繁忙,對黨建工作無暇顧及或者投入精力不多,重業務、輕黨建現象比較普遍。
三是開展黨員學習教育思路不活,方法形式單一,針對性不強,黨員處于被動接受狀態,學習效果不明顯。
四是開展支部標準化建設、黨員積分制管理距離上級黨組織要求差距較大,直屬黨支部普遍好于局機關黨支部,人數少的黨支部普遍好于人數多的黨支部,年輕黨員多的黨支部普遍好于年輕黨員少的黨支部。
五是發揮利用黨建資源不豐富,抓手還不夠有力,載體還不夠充實,黨建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活動內容陳舊,形式缺乏創新,吸引力不足,品牌創建意識有待提升。
六是黨建工作經費緊張,黨費收繳后全部上解給上級組織部門,在開展大型黨建主題教育活動、組織黨員赴外地開展黨性鍛煉教育等由于經費不足原因往往不能按計劃予以落實。
以上存在問題,分析其原因,主要是:(1)思想認識重視不夠,抓黨建工作的主動性不強。支部領導班子在抓促業務工作上,頭腦是清醒的,工作積極性是高的,認識是到位的,完成任務也是堅決有力的。但在抓黨支部建設方面,認為支部工作費力大,見效慢,導致黨建工作經常處于被動應付、無暇顧及、流于形式的狀態。(2)用政治理論武裝頭腦還不夠扎實,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還不系統、不深入、不全面,沒有正確處理工作與學習的關系,以忙碌為借口,以工作為理由,學習效果打了折扣,黨建工作就進展緩慢。(3)由于正處于機構改革的過渡期,市局一些新的業務職能、新設立的科室機構、人員配置正在逐步落實,市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成立相關政策還沒有完全明確,機構尚未正式組建。由于工作體制機制還未完全理順,黨建整體工作在落實上受到一定影響。(4)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市場監管工作任務日益繁重,常態化繁雜的業務工作和突發性、臨時性的工作數量多、責任重、時間緊,一定程度擠占了黨建工作時間。(5)黨的紀律規矩意識不夠強,黨建工作抓得還不緊不實。對全面從嚴治黨的工作要求在落實上仍有差距,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沒有完全內化于心、外化于行,黨建責任意識需要進一步強化,以抓黨建促進各項業務工作的態度還需更加堅定,工作作風建設還缺少“久久為功”的韌勁。(6)黨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不靈活,創新引領示范欠缺。
(二)支部具體問題:
一是機構改革后,市局機關第一、第二、第三黨支部尚未完成換屆改選。二是市xxx局、xxx局黨支部反映由于機關用房緊張,沒有專門的黨建陣地,如會議室、黨員活動室,對開展黨建學習、營造活動氛圍有很大制約。三是市xxx中心黨支部反映受場地、經費、人員等因素影響,黨支部陣地建設還不規范,學習教育的形式還比較單一,不夠靈活多樣。四是市xxx中心黨支部反映由于單位人員少,辦理黨建業務的均為各科室的檢驗人員,當單位檢驗任務重的時候,在黨建業務辦理的質量上會打折。五是市xxx所黨支部反映在單位檢驗車輛無法保障,人員嚴重缺乏的情況下,還要按期完成各項檢驗任務和完成扶貧任務,對開展好黨建工作有較大影響。六是市xxx黨支部反映,在機構改革后上級部門對質檢院的黨組織設置不合理,一是由原來x個黨支部合并為x個黨支部,職工普遍認為對黨建工作是一種削弱;二是在擴大黨支部數量后,建議將單位黨組織升格為黨組或黨總支,仍然隸屬市市場監管局黨組領導管理。
(三)其他問題:按照市委機構改革相關文件要求,知識產權局、價格檢查局、鹽業局轉隸到市市場監管局,由于市級綜合執法機構還未正式成立,機構編制、人員職數尚未明確,除鹽業局黨員未劃轉外,另外x家單位黨員已由市委直屬機關工委劃轉市局機關黨委,但因機構未明確原因無法編入黨支部進行日常管理。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市局機關黨委將在下一步的黨建工作安排中,按照市委直屬機關工委和市局黨組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完善機制、強化融合,奮力拼搏、扎實工作,推動全局機關黨建工作再上新臺階。一是加強總體謀劃,強化科學指導。堅持市委機關工委和局黨組堅強領導,充分發揮機關黨委的主觀能動作用,全面了解和掌握當前工作的現狀和形勢,以黨支部標準化建設為重點,切實加強對機關黨建工作科學指導。二是加強思想建設,堅定理想信念。不斷強化黨性鍛煉,提高黨性修養,持續不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用黨的最新理論不斷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三是創新活動載體,增強教育實效。通過開展建國xx周年愛國主義教育、黨建主題教育、市直系統職工運動會等活動,找準黨員主動參與的切入點,增強黨員愛國愛黨情懷。組織黨員到社區服務、到幫扶村實踐鍛煉,拓展“兩學一做”、精準扶貧、“黨員主題日”、“黨性錘煉日”等活動載體,深入基層,服務群眾,增強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識。四是強化量化考核,推進全局工作。結合實際,認真研究,科學的把黨建工作指標納入考核體系,做到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的有機結合,在檢查、考核具體業務工作的同時,也要檢查考核黨建工作的落實情況。做到“抓黨建,從具體業務出發;抓具體業務,從黨建入手”;使黨建工作有具體實在的內容,有強有力的落實措施,與市場監管業務有機融合,由“軟指標”變成“硬任務”; 用黨建引領業務,以黨建促進發展,在業務中體現黨建成效;“堅持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建立推進機關黨建工作的長效機制。
在完善基礎工作、解決共性問題的基礎上,針對各黨支部反映客觀存在的突出問題,市局機關黨委將堅持問題導向,認真研究對策,能自身立即解決的立即解決,需要在一定時間內解決的明確時限和責任單位進行解決,自身無法解決的積極匯報銜接協調上級部門研究解決。主要有:
(1)需要提請上級部門研究解決的:主要涉及市xxx黨支部反映保障檢驗車輛的問題、xxx院黨支部反映黨組織設置的問題、普遍反映黨建工作經費少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局機關黨委將積極向市委機關工委匯報,在結合各單位上報的正式文件材料,在提請局黨組會議研究的基礎上,積極向上級相關部門銜接,如實反映困難問題,爭取取得上級相關部門的關注和研究,列入議事日程盡早解決。
(2)需要局機關黨委研究解決的:主要涉及市局機關第一、第二、第三黨支部改選換屆的問題,xxx局、xxx局反映無黨建陣地的問題。針對市局第一、第二、第三黨支部改選換屆工作,機關黨委按照機關科室樓層分布情況,已初步列出換屆人選,待科室工作人員調整到位后進行修改完善,提交局黨組研究同意后正式啟動,這項工作在預計在xx月底前完成。針對xxx局和xxx局黨員轉隸管理問題,市局機關黨委將積極向市委機關工委匯報,在市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未成立前過渡期間,將知識產權局黨支部暫時納入局機關黨支部序列,價格檢查局x名黨員暫時納入第一黨支部進行管理。市食品稽查局、藥品稽查局反映辦公場所少無黨建陣地的問題,在兩家單位向局黨組請示匯報后,局黨組根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落實情況,結合原市食藥局辦公樓空余情況統籌協調解決。
(3)需要各黨支部自行研究解決的:涉及市xxx中心、xxx中心反映黨建工作人員少的問題,由x家單位根據編制、職數、崗位空缺情況,可采取通過向市級人社部門申請考錄、向社會或高校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和大學生的方式,逐步解決人員力量少的問題。同時,要求各黨支部要對在這次調研工作發現的共性問題,以及各黨支部在黨建工作自查或征求到的能自行解決的普通問題,各黨支部領導班子切實樹立責任意識,支部主要負責人扛起黨建第一責任人的擔當職責,認真研究解決自身存在問題的措施,在規定時限內扎實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