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義上講.凡是把知識、技能和技巧傳授給別人的人,都可稱之為教師。從狹義上講,教師指經過專門訓練,在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專門人員。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教師的含義與性質考點及練習題范文匯總二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教師的含義與性質考點及練習題篇1
【單選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自( )起施行
A.1994年1月1日
B.1994年9月10日
C.1993年11月1日
D.1995年1月1日
答案:A。
【單選題】教師職業屬于( )。
A.從屬職業
B.社會職業
C.私人職業
D.專門職業
答案:D。教師職業屬于專門職業,教師跟律師、醫生、會計師、工程師等一樣,是一類從事專門活動的專業人員。
【單選題】教師的根本任務是( ),全面實現教育目的。
A.關心學生的學習
B.教書育人
C.班主任工作
D.教學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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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教師的含義與性質考點及練習題篇2
1.“教師”名稱的起源
“教師”的名稱,起源于軍官,“師”最初是軍官的稱號。“師氏”:高級軍官;“大師”:比“師氏”更高級的軍官:“師某”:以“師”和軍官的人名連稱。西周時擔任國王警衛隊長的師氏、保氏,除了負責警衛、隨從等大事,還兼管貴族子弟的教育工作。由于貴族子弟要成為未來的統治者、軍隊的骨干,因此軍訓就成了教學內容的重要方面,自然,教官也就由師氏來兼任了,久而久之,“師”就轉為教育者的稱呼。后來擔任教育工作的職官也都可以稱“師”。
2.教師的含義
從廣義上講.凡是把知識、技能和技巧傳授給別人的人,都可稱之為教師。從狹義上講,教師指經過專門訓練,在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專門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