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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城市社區建設規范實施方案【三篇】

                  時間:2022-09-11 工作匯報 點擊:

                  實施計劃是從目標要求、工作內容、方法和工作步驟等方面對某項工作作出全面、具體、明確安排的計劃性文件。這是一種應用寫作風格。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1年城市社區建設規范實施方案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篇1】2021年城市社區建設規范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街道城市社區建設,激發社區創新活力,更好地為居民提供精準化精細化服務,滿足居民美好生活需求,根據《青島市城陽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要求,結合街道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區委“一三五一”工作舉措和“在青島率先走在前列中再創輝煌”的新要求,以“陽光城陽”建設為總抓手,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核心,以居民服務需求為導向,健全社區服務管理體系,實現社區管理全覆蓋,努力把城市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文明包容、美麗和諧、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園,為加快建設生態宜居、品質活力的膠州灣北岸中心區提供有力保障。

                    二、總體目標

                    力爭用3年時間,健全完善黨組織領導、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市社區治理體系,社區功能和人居環境更加完善,為民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社區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圍更加濃厚,居民參與率、滿意度、幸福感進一步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構建共享格局

                    1.積極推進“共享社區”建設。按照區委、區政府提出建設生態宜居、品質活力的膠州灣北岸中心區的總體要求,圍繞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轄區內產業布局及相關區域功能定位,結合街道片區規劃及實際情況,為滿足居民公園綠地、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健康頤養、體育休閑、購物消費等基本生活需要,實現8分鐘便民圈,同時便于共享社區具有可實施性及項目落地,街道在轄區18個城市發展單元中劃分若干個共享社區。年內委托上海同濟大學設計院結合國科健康科技小鎮、海爾干細胞生命谷等項目落戶及片區舊村改造,重點對白云山片區共享社區進行布點,在春陽路南、田旺路西打造共享社區試點。

                    責任領導:史磊、徐永橋、李凌云、趙強、韓海英、汲廣宇、趙本征

                    責任部門:規劃建設辦、教委辦、文化體育中心、物業辦、衛計辦、國土所、各城市社區

                    2.科學規劃設置城市社區,按照便于服務管理、便于居民自治的要求:①對接街道物業管理辦公室和管委會辦公室,對已建成的設計戶數3000戶以上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的商住小區,根據入住情況及時規劃設置城市社區,2019年完成調整任務。②對已成立的城市社區,根據原有戶數周邊區域管理服務情況的動態變化,適時調整社區管轄范圍。

                    責任領導:汲廣宇、韓海英、史磊、趙強

                    責任部門:社會事務辦、管委會辦公室、規劃建設辦、物業辦

                    3.穩步推進農村社區與城市社區共建共享。通過農村社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積極穩妥推進村改居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與居民自治組織剝離,穩步推進村改居農村社區向城市社區轉型。建立以黨組織引領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鼓勵條件成熟的村改居農村社區代管城市社區物業及部分事務,進一步做到共建共治共享。

                    責任領導:徐永橋、汲廣宇、王超、趙強

                    責任部門:經管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辦、黨政辦(組織)、

                    物業辦

                    (二)創新治理機制

                    1.減少社區管理層級。理順街道與社區的關系,取消中間管理層級,實行扁平化管理,由街道各部門直接指導城市社區各項工作,推動街道工作重心向城市社區轉變。

                    責任領導:王超、汲廣宇

                    責任部門:黨政辦(組織)、社會事務辦

                    2.推進社區民主管理。深化城市社區的共享融合程度,讓居民自愿參與城市服務單元“共享社區”建設,①鼓勵通過依法選舉、民主程序等多種方式吸納符合條件、熱心社區事務的新市民參與社區建設。②逐步完善社區黨務、居務、財務公開制度,開展社區事務聽證和對駐社區單位、社區社會組織等服務情況民主評議活動。③健全民主議事制度,社區每年至少開展三次市民議事活動,共同研究決定社區治理的重要事項。

                    責任領導:王超、汲廣宇、韓海英

                    責任部門:黨政辦(組織)、社會事務辦、管委會辦公室

                    各城市社區

                    3.完善社區共建機制。2019年年底前,根據各社區不同情況,建立健全駐社區單位黨建聯席會議和社區共建聯席會議制度,形成共同參與的社區管理新模式、社區共建新機制。

                    責任領導:王超、汲廣宇、韓海英

                    責任部門:黨政辦(組織)、社會事務辦、管委會辦公室、各城市社區

                    (三)健全組織體系

                    1.強化黨組織建設。①18個城市社區均成立黨組織,9月初,為完成換屆工作的8個原城市社區配備黨組織書記,為新成立的10個城市社區安排黨組織書記或黨建指導員,提高工作水平。②召開城市社區小區黨支部擴覆蓋行動部署會,8月底前,黨政辦公室(組織)指導具備條件的12個小區成立小區黨支部,建立起小區黨支部網絡;12月底前,根據樓座黨員數量和條件,指導具備條件的樓座成立樓棟黨小組,初步形成“社區黨委---網格黨支部---樓棟黨小組”的黨組織網絡覆蓋。③建立城市社區議事協調機制,城市社區黨組織、居委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共同參加的議事協調會,協商解決矛盾問題,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責任領導:王超、韓海英、汲廣宇

                    責任部門:黨政辦(組織)、管委會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各城市社區

                    2.完善居委會管理。①健全制度。各部門嚴格工作規范,落實《城市社區工作人員崗位管理規定》,以制度約束人員,以管理提高效能,以考核體現業績,管委會辦公室、管委會督查室不定時現場督導,對發現的問題現場要求整改并做好記錄備案。②根據相關規定,健全、完善各下屬委員會職責、配備人員,各業務部門對口指導,充分發揮居民自治組織職能。③完善業委會職責、權利、義務規范,健全居民公約,實現小區居民事務自治。④加強對業委會的監督管理,建立“街道-社區-業委會”層級監督管理機制,社區每半年對業委會開展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督促業委會完善工作檔案。⑤根據年初管委會制定的考核辦法,由管委會督查室牽頭組織街道各部門對城市社區進行年終考核。

                    責任領導:韓海英、汲廣宇、趙強

                    責任部門:管委會辦公室、社會事務辦、物業辦、各城市社區

                    3.規范服務站運行。規范服務站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社區服務站一站受理制度、首問責任制度、優質服務制度、投訴處理制度等規范的業務管理制度,制訂規范的服務流程示意圖和工作臺賬,對受理事項、辦理過程、辦理時間、辦復結果進行動態跟蹤,保證受理事項及時辦理和反饋。

                    責任領導:韓海英、汲廣宇

                    責任部門:管委會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各城市社區

                    (四)搭建服務平臺

                    1.街道城市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示范點建設。抓好白云山片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對本服務中心所轄開發小區進行走訪調研,初步完成城陽街道黨群服務中心等級體系和功能體系的構建;根據黨群服務中心的功能定位,對該黨群服務中心功能布局和內容進行初步設計,形成初步的項目預算,力爭10月份完工并交付使用。

                    2.社區級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完成街道35個農村社區、18個城市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掛牌工作,督導各社區按照規范要求完成黨群服務中心建設、配套,原則上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

                    責任領導:王超、史磊、韓海英、汲廣宇

                    責任部門:黨政辦(組織)、規劃建設辦、管委會辦公室、社會事務辦

                    (五)完善精準服務

                    1.提升社區公共服務水平。構建“共享社區”服務新機制,綜治、勞動保障、衛計、教委、司法、文體中心等部門梳理社區居民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經履行民主程序后予以公示;對口引進各類社會組織、兩新組織參與社區服務,形成社區生活配套服務共享體系,推動政府公共服務全覆蓋。

                    責任領導:韓海英、汲廣宇、徐永橋、李凌云、趙本征

                    責任部門:管委會辦公室、衛計辦、社會事務辦、勞動保障中

                    心、教委辦、文化體育中心

                    2.優化社區專業服務方式。①大力培育社會組織,以居民需求為導向,理清資源、需求、服務“三張清單”,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等方式,以項目管理推進社區公共服務手段創新。②相關部門通過進社區調研,了解社區居民需求,提出政府購買項目意向,報辦事處審批后通過市場化運作交由社會組織承擔,辦事處每年為每個社區購買服務項目不少于2個。③建立社區物業管理協調會制度。社區確定1名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建立各小區的物業動態管理臺賬,完善聯系反饋機制,對物業管理存在問題較多的小區,由物業辦牽頭召開社區負責人、小區物業公司、業委會及相關業主協調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業主提出的相關問題;④建立居委會、業委會對物業管理定期檢查督導、備案制度,每季度對轄區內小區進行一次全覆蓋的檢查督導,進行考核排名,對年度綜合排名末位的小區物業,提交物業辦備案,列入擬更換物業小區的清單,作為下步物業管理工作的督導重點。

                    責任領導:韓海英、徐永橋、李凌云、趙強、汲廣宇

                    責任部門:管委會辦公室、衛計辦、教委辦、文化體育中心、物業辦、社會事務辦

                    3.提高智慧社區服務能力。堅持“互聯網+”理念,充分運用移動互聯、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構建集黨群服務、社區管理、社會事務、便民服務為一體的智慧社區服務管理體系,向居民提供智慧化服務。2018年底前督促社區完成微信公眾號的建立工作,完善公眾號功能,在提升社區服務和宣傳的基礎上,增加各種網上辦理功能,通過推動線上線下全面服務,不斷提升社區服務管理能力和水平。

                    責任領導:韓海英、王超、汲廣宇

                    責任部門:管委會辦公室、黨政辦(組織)、社會事務辦、各城市社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財力保障

                    將社區工作經費、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經費納入街道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其中,區級財政按每百戶每年7000元的標準核發的社區工作經費,不足部分由街道補齊;每個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由區、街兩級財政各自承擔10萬元;辦事處為每個社區購買的服務項目每個最高不得超過20萬元。在城市社區建設、服務和管理中所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上級下撥的專項經費等,按照“居帳街管、收支獨立、分級管理、民主監督”的原則,對各類經費實行獨立帳套管理,確保保障到位、使用規范,專款專用。落實社區審計制度,定期向社區居民公開經費使用情況,接受監督。

                    責任領導:劉鵬飛、王超、韓海英、汲廣宇

                    責任部門:財政所、黨政辦(組織)、管委會辦公室、社會事務辦

                    (二)強化設施保障

                    1.根據各居服務用房現狀,對服務用房布局進行調整,合理規劃空間,配齊各項服務設施,增加居民迫切需求的外延類服務。

                    2.抓緊排查城市小區內社區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現狀,列出明細,分類處理,對未納入社區管理的服務用房提出協調或強制收回意見。

                    3.根據舊小區現狀,按照規劃要求提出配建社區服務用房意見;新建小區在土地“招拍掛”前,按照區里相關要求對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進行明確,在方案審批前,對綜合服務設施按照區相關要求進行初步審核把關。

                    責任領導:韓海英、趙強、史磊、汲廣宇

                    責任部門:管委會辦公室、物業辦、規劃建設辦、國土所、社會事務辦

                    (三)強化隊伍保障

                    按法規要求選舉產生黨組織成員和居委會成員,社區黨組織成員配置3人,設書記1人;居委會成員配置3-5人,設主任1人。盡快研究提出招聘標準、要求,根據工作需要開展社工招聘工作,社區服務站原則上按照每300戶至400戶配備1人的標準核定社區工作者總量。

                    責任領導:王超、韓海英

                    責任部門:黨政辦(組織)、管委會辦公室

                    (四)強化待遇保障

                    組織科牽頭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城市社區工作人員新的工資待遇標準,建立社區專職工作者工資增長機制、考核機制,嚴格獎懲;按照相關程序為超過法定勞動年齡的社區工作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并建立相應的到齡退出機制。

                    責任領導:王超、韓海英、劉鵬飛

                    責任部門:黨政辦(組織)、管委會辦公室、財政所

                    五、組織領導

                    成立街道城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街道黨工委書記任組長,辦事處主任、副書記任副組長,相關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管委會辦公室。

                  【篇2】2021年城市社區建設規范實施方案

                    為扎實推進我街道城市社區建設,不斷提升為民服務質量,發揮黨組織在城市社區建設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結合街道實際,確定2021年為城市社區建設規范年,制訂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必須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制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共享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緊緊圍繞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不斷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和城市化發展水平。

                    二、任務目標

                    按照統一部署、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思路,健全城市社區黨組織構架,推進“全科大網格”建設,提升紅色物業服務質量,打造“智慧城市”,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通過疫情聯控、環境聯治、治安聯防、矛盾聯解、公益聯辦、文化聯歡、弱勢聯幫等多種活動,讓專屬網格黨支部成為城市社區建設的戰斗堡壘,讓轄區內的黨員成為城市社區建設的主力軍和先鋒隊,為建設生態美麗健康幸福新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三、實施范圍

                    8個城市社區

                    四、主要任務

                    (一)實施“紅色引擎工程”,全面加強黨的建設

                    把黨的建設貫穿基層社會治理全過程,推動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打造黨在基層執政的“強引擎”,確保基層政權堅實穩固,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1.強化“紅色引領”,打造戰斗堡壘。突出黨組織在住宅小區的政治功能和服務功能,由社區黨總支醞釀、黨建辦考察、街道黨工委任命,成立以住宅小區為單位的專屬網格黨支部,建立“街道黨工委-社區綜合黨委-網格黨支部-樓宇黨小組(樓長)-樓道單元長”五級網絡構架,以黨組織的堅強有力引領帶動各類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以黨員隊伍的生機活力組織發動廣大志愿者。

                    2.培育“紅色頭雁”,凝聚基層民心。一是鼓勵單位退休老同志、老黨員參與小區管理,通過推薦和自薦等方式,選出黨性修養強、熱心公眾事業的話語權人物,發現“紅色頭雁”。二是推選單元長、樓長,原則上優先由黨員、離退休干部、德高望重的業主擔任,也可以由志愿者、熱心公益事業的業主擔任,在為民服務中培育“紅色頭雁”。三是動員小區內的志愿者、團員等業主,成立志愿者隊伍,共同建設美好家園,在志愿服務中拓展“紅色頭雁”。

                    3.組建“紅色隊伍”,培養主人意識。開展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黨員到住宅小區黨支部報到工作,實現黨員在工作單位和居住地“雙重管理”,引導黨員“工作在單位,活動在小區,奉獻雙崗位”,開辟黨員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和作用發揮的新渠道,變“搭臺看戲”為“搭臺唱戲”,通過開展紅色議事、紅色志愿服務、紅色微心愿等活動,充分凝聚小區居民智慧,自主解決小區車輛管理、治安、基礎設施、環境等方面的問題。

                    (二)傾力打造“紅色物業”,提升管理服務水平

                    1、規范管理標準,構建物業體系。對所有住宅小區進行備案登記,對小區專屬網格黨支部書記、物業負責人、樓宇棟數、業主戶數、業主信息進行建檔管理。對保安、保潔、水電工、會計等人員進行登記,對保安、保潔人數不達標、服務不到位的,物業服務用房按照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配置,最少不低于100平方米,達不到標準的,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2、引進智慧理念,提升物業水平。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引進現代化物業管理理念,適時組織到先進地區進行考察學習,開展評星晉級活動。依托街道網格化服務平臺,引導物業參與社區治理,融入“紅色”元素,采取“提升專業化物業、規范自助型物業、托管棄管小區物業”等方式,提升各住宅小區管理水平。

                    3、強化管理考核,實行分類管理。由街道物業辦牽頭,定期對各小區物業衛生管理服務水平進行考核,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進行張榜公示,對連續兩次不合格的物業公司進行約談,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張貼“不受街道歡迎的物業”,對因管理服務引發小區居民上訪群訪的,進行“一票否決”,并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三)推進“全科大網格”建設,創新社會治理體系

                    1、堅持黨建引領,創新綜治模式。以加強黨的組織建設為引領,科學有效配置資源,整合政法、生態環境、衛生健康、信訪、社會救助等各系統原有網格,統一歸屬“全科大網格”管理,逐步建立社區黨總支領導下的專屬網格黨支部、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網格員交叉任職、分工協作的工作模式。

                    2、堅持服務下沉,全面無縫對接。網格長、網格員開展好基礎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參與協助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參與做好社會心理服務疏導和危機干預、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公共服務代辦等工作,黨員網格員協助專屬網格黨支部做好黨建工作。各網格員4月底前完成剩余住戶、租房戶的人員信息采集錄入,并實現人口信息動態管理。各住宅小區、單位主要卡口的監控探頭3月底前主動接入“雪亮工程”監控系統,并做好日常維修維護,確保線路暢通。

                    3、堅持組團服務,創響綜治品牌。推進警務助理與網格員整合,加強法律顧問與網格員的溝通聯系,強化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職能,常態化開展矛盾糾紛大走訪、大排查、大化解,對群眾訴求、問題隱患和矛盾糾紛,網格員要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確保轄區不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民轉刑”案件、個人極端案事件以及進京赴省案件。切實做到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創建“新時代楓橋經驗”綜合治理品牌。

                    (四)打造“智慧城市”,提升保障能力

                    1、推進網絡服務,打造智慧城市。設計制定智慧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對口招商引資,選取試點道路、小區開展智慧停車場、智慧快遞柜、智能安防、智能門禁等設施。同步提升“社區e家·智慧社區”APP數據分析、網上預約、網上申請等線上服務水平,實現數據實時采集、問題集中分析、服務智能管控,構建“一站式、訂單式、網格式”服務管理新模式,推進“互聯網+”向基層延伸。

                    2、推進健康生活,簽約家庭醫生。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建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加快推進家庭醫生工作室、家庭醫生服務點和健康驛站建設,充分利用一站、一室、一點,為居民提供優質的“七個一”服務,即“開展一次健康評估、面對面簽定一份服務協議、建立一份健康檔案、制定一個健康管理方案、確定一份服務時間表、發放一本服務手冊、傳播一個家庭健康管理理念”,重點提高個體健康評估和反饋、個性化健康管理方案制定以及個體化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干預的服務水平。

                    3、推進落實政策,關愛弱勢群體。認真落實精準扶貧相關政策,建立“5+5+1000”扶貧機制,繼續抓好項目扶貧、就業扶貧、電商扶貧、兜底扶貧。結合金輝助老、牽手關愛等活動,推動志愿者、義工定期開展貧困學生、困難老人幫扶工作。同時,在國慶節、春節等特殊時間節點,有序做好困難群眾、困難黨員走訪慰問工作。

                    (五)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豐富精神文化生活

                    1、強化道德榜樣,引領社會風尚。加強意識形態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講文明,樹新風,推進移風易俗在小區落地生根。四月份開展好媳婦、好婆婆評選活動,按照每個樓道一名好媳婦或好婆婆的標準進行推選,按小區進行集中表彰。九月份開展善行義舉四德榜的評選工作,以小區為單位評選出個人品德、孝德、愛德、敬德方面的優秀典型,制作宣傳榜張貼到宣傳欄或小區顯著位置,激勵小區居民從一點一滴做起,崇德向善,投身精神文明建設。

                    2、組建專業社團,培養文化人才。根據各小區居民意愿,按照一個小區不少于一個的標準,組建廣場舞隊、太極拳隊、旗袍表演隊、戲曲表演隊等專業隊伍,聘請縣文化局、高校老師等部門單位的專業老師開展技能培訓,搭建起以老帶新、專家指導、以演促學的立體化社團教學模式,以社團為紐帶,團結凝聚小區居民,為街道培養各類文化人才。使大家參加積極向上的業余活動,尋找共同愛好、發揮所長,更好地團結在一起,團結在社區黨總支、紅色物業黨支部的周圍。

                    3、開展文體活動,豐富業余生活。五月份以社區為單位選派優秀廣場舞隊開展勞動節廣場舞比賽,展現小區居民的年輕活力和積極向上精神。七月份組織慶祝建黨節文藝匯演,展現黨員風采,切實發揮好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十月份開展慶祝建國71周年歌詠比賽,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實踐活動,培育愛國主義精神。重陽節期間,突出崇老敬老、厚德仁愛主題,組織開展戲曲表演、旗袍表演進小區活動。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責任落實。街道黨工委專門成立城市社區建設規范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各科級領導干部要發揮表率作用,以身作則,帶頭開展活動,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各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要切實擔負起對本級黨組織領導責任,把推進措施落細落實、把各項要求抓到底抓到位。

                    (二)強化督查指導。及時跟進了解各基層黨組織城市社區建設規范年開展情況和實際效果,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研究提出推動和改進的具體措施。支持各城市社區立足實際積極探索,創新方式方法,增強工作實效。及時通報各黨組織活動開展情況和經驗做法,指導推動面上工作開展。對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得力的要批評教育、限期整改;對搞形式、走過場的要嚴肅追責。

                    (三)強化宣傳動員。宣傳部門要及時跟上靠上,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通過報紙、雜志、網站、公眾號、“智慧社區”APP等載體,加大宣傳力度,廣泛發動黨員群眾參與,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注重選樹先進典型,切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推動形成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

                  【篇3】2021年城市社區建設規范實施方案

                     為增強城市社區服務功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進城市治理能力現代化,現就深入推進我市城市社區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畢節試驗區的重要批示精神,遵循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黨建引領、統籌推進;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居民;堅持資源整合、共駐共建;堅持依法治理、民主管理。以完善城市社區服務設施、強化服務功能、加強服務隊伍建設、健全服務機制為重點,不斷提升社區治理服務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全國雙擁模范城市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建引領、多元共治。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城市社區治理,弘揚核心價值觀,繁榮社區文化,形成全面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強大合力。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把服務社區居民根本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強化公共服務、志愿服務、便民利民服務,拓展整體服務功能,最大限度地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的服務需求。

                      ——堅持縣(區)為主、統籌推進。強化縣(區)社區建設主體責任,發揮街道、社區的基礎性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推動資源力量向基層傾斜。

                      ——堅持依法治理、改革創新。善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理社區,依法開展社區民主協商,創新居民自治形式,提升社區依法自治能力。大膽探索社會治理新路徑,改革破除不合時宜的體制機制障礙,理順條塊關系,不斷增強社區治理活力。

                      ——堅持重點突破、整體推進。以七星關區城市社區建設為重點,采取市級領導掛幫等形式重點幫助和支持,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整體推進全市城市社區建設。

                     (三)發展目標

                      按照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總體部署,統籌城市社區建設。以社區發展型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為引領,以“和諧社區”建設為主導,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中心(站),完善以信息化支持、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主要內容的社區治理服務體系,進一步聚焦突出問題,突破重點難點,完善體制機制,促進社區、社會組織、專業社工“三社聯動”,開創社區建設新局面。具體目標是:

                      ——服務陣地標準化。落實《城市社區服務站建設標準》(建標 167—2014),規范城市社區服務中心(站)功能設置。在突出城市社區服務基本功能的基礎上結合社區自身實際有所創新。6000人以下的社區,社區服務站用房面積不少于600平方米;6000人以上的社區,社區服務站用房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

                      ——服務平臺信息化。充分運用大數據平臺,按照“統籌規劃、統一標準、規范建設”的原則,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建立以群眾需求為主導,以信息化服務為手段,以信息管理為核心,以整合資源為保障的社區服務信息化平臺,實現社區公共服務基礎信息資源集中采集、多方利用,實現社區公共服務事項的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蓋、全口徑集成和全區域通辦。

                      ——服務力量聚合化。加強社區黨組織領導,發揮社區居委會組織協調作用,統籌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社區“共駐共建”和“組團式服務”。加強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健全志愿服務、結對幫扶等制度。培育和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每個城市社區登記備案 6個以上社會組織。建立科學完善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進、管、出”機制,培育發展專業社工人才隊伍,提升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隊伍素質,強化社區服務功能。

                      ——治理體系規范化。建立社區職能職責權力清單和社區公共事務準入制度,開展社區事務清理,切實為社區減負。充分發揮居民代表會議、居民議事會、居務監督委員會等作用,推動物業企業、業主委員會和其他各類社區自治組織建設,推行“四議兩公開”民主管理機制。深入推進“平安社區”創建,推行網格化管理,加強群防群治,完善社區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二、重點任務

                      1、推進社區工作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民政部關于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0〕23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社區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改進社區治理方式。社區一般按照1500戶—3000戶規模設置,一個社區原則上設置一個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設置要體現便于管理、便于服務、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則。

                      2、構建城市社區大黨建格局。按照黨章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合理調整社區黨組織設置模式。全面推行社區“網格化”管理,健全社區黨組織、網格黨支部、樓棟黨小組、住宅單元黨員中心戶“四位一體”網格管理層級。建立社區黨組織兼職委員制度,將駐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和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黨員負責人吸納為社區黨委(黨總支)“兼職委員”。建立“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推進社區與駐區單位共建互補。深化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服務,健全跟蹤紀實辦法,完善檔案資料。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孵化引領作用,在社區各類組織、各類單位、各類人群中大力推進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

                      3、增強城市社區黨組織政治功能。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主題黨日等基本制度,健全完善社區黨組織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員黨性教育,深入開展黨的政策理論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引導黨員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踐行“三嚴三實”和“兩學一做”。推行黨員設崗定責、目標管理、記實管理、積分管理、評星定級等辦法,建立黨員參加黨內活動情況登記制度、定期督促檢查制度,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穩妥慎重處置不合格黨員,進一步純潔黨的肌體。

                      4、建強城市社區骨干隊伍。打破地域、身份、職業界限,選優配強社區黨組織書記,做好社區黨組織“第一書記”選派工作。按照“一好三強”標準,選好配齊社區“兩委”成員。加大社區專職工作者選配力度,每個社區配備5-9名財政保障報酬的專職工作者,其中必須選配1名以上的專職黨務工作者,建立社區專職工作者職業準入制度。各級部門選派到社區工作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納入社區統一管理和考核。加大從優秀社區干部、“第一書記”中選任街道辦事處領導干部、招錄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力度。嚴格落實符合條件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享受副科級干部經濟待遇、財政代繳養老保險等優惠政策,每年組織在職社區專職工作者進行1次健康體檢,每年對社區專職工作者輪訓一遍。

                      5、強化城市社區經費保障。社區工作經費每年按社區戶籍人口數人均10元、社區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按每年每個社區5萬元標準落實經費保障,市、縣(區)兩級財政按4:6比例承擔。縣(區)財政要加大投入,確保2017年所有社區專職工作者月報酬達到1800元以上,2018年提高到2000元以上,并建立增長機制。加大黨費支持力度,用于補助社區黨組織開展有關活動。加大資源下沉、利益讓渡等政策傾斜支持,幫助社區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6、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作用。建立健全社區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殘聯、老年協會、計生協會等群團組織體系,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社區安排專職或兼職力量,加強指導,落實服務項目,滿足社區需要,充分發揮群團組織聯系社區居民、服務基層群眾的紐帶作用。大力培育和發展社區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放寬準入門檻,簡化登記備案程序,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參與社區管理、服務社區群眾、推動社區發展的作用。

                      7、加強居民自治和民主協商。健全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社區居委會為主體、社區居民(代表)大會、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共同組成的社區組織體系。合理設置社區居委會成員人數,配齊社區居委會的人民調解、社會保障、治安保衛、衛生計生、群眾文化等下屬委員會以及居民小組長、樓院門棟長。推行社區服務站首問責任制、AB崗工作制,錯時工作制、節假日輪休制等社區工作制度,形成社區服務管理的新模式。完善社區民主協商機制,以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為目標,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加強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為工作重點,全面推進基層協商民主的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著力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城鄉社區協商民主體系。

                      8、加強社區志愿服務和物業組織建設。支持、動員、激勵國家公職人員、青少年學生、身體健康的離退休人員及其他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志愿服務,形成功能齊全、方便快捷的社區志愿服務網絡。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冊、培訓、激勵、考核等工作機制,社區志愿者注冊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社區居委會要積極引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設立、科學運作,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社區服務。業主委員會要積極配合社區居委會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職責,共同維護小區和諧穩定。

                      9、完善社區便民利民機制。在街道建立社區服務中心,在社區建立社區服務站,合理設置功能室,整合社區人力、物力和服務等資源,科學設置辦事流程,簡化辦事程序,推行“一門式”辦理和代辦制度,規范提供與居民基本生活和保障密切相關的社會保障和救助、衛生計生、勞動就業、法律服務、流動人口管理、居家養老等綜合服務,推動重點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向社區延伸。以信息化為支撐,全面整合政府部門的基礎數據庫,建立動態更新、聯通共享、功能齊全的綜合信息平臺,實現行政管理、社會事務、便民服務的一體化管理,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在社區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效能和水平。

                      10、推行社區公共服務準入制度。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建立社區公共服務準入機制,進一步規范社區準入內容和程序,職能部門需要委托社區辦理事務的,應按程序報批,并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事費配套的原則下派人員或撥付經費。全面清理職能部門在社區設立的臨時機構、加掛牌子,集中規范各類檢查評比、考核達標活動,壓縮會議、臺賬、資料,制定社區公章使用管理規定,切實為社區“減負擴能”,讓社區有更多時間和精力開展居民自治和為民服務。

                      11、加強社區文化建設。完善社區文體基礎設施,挖掘社區文化資源,組建社區文藝宣傳隊,組織具有社區特色的文化、體育、科普、教育、娛樂等活動,豐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反對封建迷信活動,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斷提高居民文明素質,推動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與和諧的人際關系、鄰里關系。利用傳統節日,廣泛開展民俗活動和文化娛樂活動,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增強社區凝聚力和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歸屬感、榮譽感。同步開展“五城同創”工作,提升畢節城市形象。

                      12、加強社區服務設施的建設。將社區服務站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納入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社區發展相關專項規劃,通過新建、改(擴)建、置換、購買、劃撥、租賃、調劑共享等方式,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并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社區建設資金,確保到 2018年底全市所有城市社區服務站服務設施用房達到規定標準。社區服務設施用房建設由縣(區)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市級財政在2017年、2018年每年各安排 800萬元“以獎代補”專項資金,根據考評情況用于完善社區辦公設施建設的獎勵。

                       13、深化平安社區建設。積極推進社區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發揮人民調解、社區警務助理在社區治安防范和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積極作用,建立矛盾糾紛多元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及時了解掌握和回應不同利益主體的關切和訴求。加強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落實,強化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務管理,深化平安建設,積極開展“平安社區”“民主法治示范社區”創建活動;開展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加強特殊人群救助和服務管理,做到各類對象底數清、情況明、服務管理到位。做好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黨委、政府要把全面推進社區建設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新型城鎮化試點重要內容,統籌推進,狠抓落實。縣(區)黨委要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黨委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成員要結合分管領域工作推動城市社區建設。市委成立全面推進城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由市委副書記任組長,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相關全市城市社區建設中遇到的重大困難和問題。

                      (二)嚴格落實責任。市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社區黨建工作;市委宣傳部負責社區建設輿論宣傳和指導社區精神文明建設;市紀委、市監察局負責對履職不到位的部門進行監督問責;市財政局負責社區建設各項經費的預算、下撥和監督管理;市住建局負責牽頭協調社區辦公服務設施建設,負責在辦理房屋預售和產權手續時監督開發建設單位落實社區辦公服務設施;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社區辦公服務設施的用地保障;市規劃局負責指導各縣(區)規劃管理部門將社區服務設施用地在規劃中予以明確,并監督縣(區)規劃管理部門監督開發建設單位落實社區預留用房;市城管局負責牽頭指導社區環衛保潔、市政維護、綠化養護等環境維護工作;市人社局負責指導社區勞動社會保障;市綜治辦負責指導社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市衛計委負責指導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社區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市民政局負責牽頭協調社區建設日常工作。市發改、農委、審計、公安、文體廣電、教育、統計、科技、工商、稅務、統戰、工會、團委、婦聯、科協、殘聯等部門,要根據本部門職責,制定本單位在社區建設中的具體工作計劃和措施,共同做好工作。

                      (三)強化領導掛幫。七星關區的城市社區分別由 1名市領導或區領導掛幫,其余縣(區)城市社區由 縣(區)1名以上縣級領導掛幫。掛幫領導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專題調研指導,重點幫助解決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在資金、政策、項目、物資等方面給予大力扶持。督促檢查城市社區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社區建設的政策、法規性文件的情況、理順管理服務體制、整頓轉化軟弱渙散黨組織和打造社區示范點等工作。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職,積極參與和支持社區建設,推動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務向下傾斜。

                    駐社區單位要積極參與社區公益活動,有條件的單位要提供內部設施用于社區服務,幫助社區完善服務功能,逐步建立起多方參與、優勢互補、利益協調、規范有序的社區“共駐共建共享”機制。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新聞媒體優勢,加大對城市社區建設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五)嚴格督查考核。將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納入對各縣(區)黨委、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年度綜合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加強督促檢查,嚴格考核獎懲,對重視不夠、推進不力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附件:1.畢節市城市社區工作規則(試行)

                       2.關于加強城市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方案

                       3.關于加強城市社區管理和服務的實施方案

                       4.關于推進城市社區服務站建設達標工作的實施方案

                       5.關于加強“平安社區”建設的實施方案

                       6.畢節市城市社區建設任務分解表

                    附件1

                    畢節市城市社區工作規則(試行)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社區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改進社區治理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主要規范社區和社區組織的設置、社區工作人員的管理以及社區工作的日常運行。

                      第三條社區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居民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全面推進城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社區辦)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及本規則,推進社區工作規范化管理。

                    社區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規則要求,規范工作行為,主動了解群眾需求,及時解決問題或者向黨委、政府部門反映問題,促進黨委、政府部門與群眾的溝通和聯系。

                    第二章社區和社區組織

                      第五條社區的設置

                      充分考慮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和人口規模、管理幅度等因素,按照科學管理、有效服務、方便居民生活與自治的原則設置社區。城市社區按1500—3000戶規模設置。

                      第六條 社區黨組織

                      切實加強社區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健全組織、建強隊伍、開展活動、完善制度、強化保障,不斷完善組織領導體系、服務群眾體系、宣傳教育體系、民主管理體系、和諧穩定體系,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社區黨委(黨支部、黨總支)一般由5-7人組成。

                      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由社區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鄉鎮(街道)工(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社區黨組織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組織、發動黨員群眾完成社區各項任務;

                     (二)討論決定本社區建設、管理中的重要問題;

                     (三)領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支持和保證其依法充分行使職權;完善公開辦事制度,推進社區居民自治;領導社區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照各自章程開展工作;

                     (四)密切聯系群眾,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五)組織黨員群眾參加社區建設;

                     (六)加強社區黨組織自身建設,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

                      第七條社區居民委員會

                     (一)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設立

                      1個社區原則上設置1個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依法選舉產生,一般由5-9人組成。

                    新建住宅區總戶數達到3000戶且居民入住率達到50%的,應及時成立社區居民委員會;入住率未達到50%,入住戶數達到300戶的,成立居民小組并納入鄰近社區居民委員會管理;入住戶數不到300戶的,直接納入鄰近社區居民委員會管理。

                     (二)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職責

                      1.依法組織居民開展自治活動。居民遵守社會公德和居民公約、依法履行義務,開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1)召集社區居民會議,辦理社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2)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興辦服務事業,推進社區互助服務和志愿服務;

                     (3)組織居民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開展群防群治,調解居民糾紛,及時化解矛盾,促進家庭和睦、鄰里和諧;

                     (4)管理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財產,推進居務公開;

                     (5)及時向政府及其派出機構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并提出建議。

                      2.依法協助基層政府開展工作。

                      協助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構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社會治安、社區矯正、信訪維穩、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養老服務、社區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住房保障、文體建設以及殘疾人、未成年人、流動人口權益保障等工作,推動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覆蓋到全社區。

                      3.依法依規組織開展有關監督活動。

                     (1)組織居民有序參與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聽證活動。

                     (2)組織居民對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構的工作、駐社區單位參與社區建設的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對供水、供電、供氣、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市政服務單位在社區的服務情況進行監督。

                     (3)指導和監督社區內社會組織、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工作,維護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

                     (三)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綜合治理、民政事務、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群眾文化等委員會。每個下設委員會由1名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牽頭負責,由3—5名居民代表組成。

                     (四)社區居民委員會可下設若干居民小組。居民小組原則上按照100—200戶的規模設立,居民小組長由社區居民小組中有選舉權的居民推選產生,實行義務制,任期與社區居民委員會相同,可以連選連任。

                    居民小組主要職責:召集居民小組會議和組織全組居民開展各項活動;組織居民小組落實社區居民會議、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決議和任務;積極開展與居民有關的各項有益活動,為本組居民排憂解難;積極向社區居民委員會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協助社區居民委員會做好各項工作。

                     (五)各居民小組內,原則上按照20—30戶規模選配1名樓棟長。樓棟長主要職責:掌握居民信息,協助配合居民小組長、社區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

                     (六)按照強化黨務、規范居務、優化服務、拓展商務、協調事務“五務合一”的要求,在社區設立服務站,在社區“兩委”統一領導下開展社區服務工作。

                      第八條社區“兩委”之間及與其他組織的關系

                     (一)社區黨組織是黨在社區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社區黨組織支持和保障社區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及時幫助社區自治組織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二)社區居民委員會自覺接受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引導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和服務,指導、協調和支持社區志愿服務活動,指導、監督業主委員會開展活動。

                     (三)社區社會組織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按照各自章程,自主開展活動,發揮擴大參與、提供服務、反映訴求和規范行為等方面的作用,接受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

                     (四)社區志愿者組織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引導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公益性、福利性、群眾性活動,開展各種自助、互助的社區志愿服務。社區志愿者組織接受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

                     (五)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業主大會監督。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和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三方聯動”服務機制,建立和落實聯席會議、服務承諾、民主決策、評議監督制度,以黨員群眾服務中心為平臺,認真履行服務職責,依法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做好服務居民的工作。 

                     (六)駐社區單位充分利用自身條件,發揮各自優勢,主動配合、支持所在社區“兩委”開展工作,教育、引導本單位職工積極參與社區建設,共商社區事務,共享社區資源,共建社區家園。

                    第三章社區工作人員

                      第九條社區“兩委”成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以及社區網格管理員、流動人口協管員和社區安保、保潔、保綠人員等統稱社區工作人員。

                      社區工作人員實行分類管理,鄉鎮(街道)和社區負責日常管理。各縣(區)社區辦每年底將社區工作人員花名冊報市社區辦備案。

                      第十條社區“兩委”成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設置。綜合考慮社區人口規模、管理幅度、居民構成及特定人群服務對象等因素合理配備社區“兩委”成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一)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積極推行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經過民主選舉程序由一人擔任。社區黨組織設書記1人,副書記1—2人。其產生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選舉產生,或者由組織任命。

                     (二)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社區居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委員組成。其產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由社區居民、居民戶代表或社區居民代表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

                     (三)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社區“兩委”成員配備后,按照標準需配備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由各縣(區)有關職能部門組織招聘。

                      第十一條社區“兩委”成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居民遵紀守法、依法履行義務。

                     (二)認真執行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決定,辦理社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組織和推動社區居民進行自治管理,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三)認真聽取并積極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幫助解決居民提出的問題。

                     (四)組織、協調社區單位開展共駐共建活動,積極調動社會力量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共同建設和諧社區。

                     (五)具體承辦社區居民委員會協助政府開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項目目錄內的社區公共服務事項。

                      第十二條社區“兩委”成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待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由市、縣(區)財政按4:6比例分擔。其他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酬由區(縣)財政統籌解決。

                      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社區“兩委”成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作為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

                      第十三條社區網格管理員、流動人口協管員和社區治安、保潔、保綠等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由各縣(區)在控制指標內,以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優先開發解決。

                      第十四條社區工作人員實行按崗考核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一定雙評“,年初定目標任務并承諾公示,年底由上級黨組織考評、黨員群眾評議。其他“兩委”成員由居民進行評議。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網格管理員、流動人口協管員和社區安保、保潔、保綠等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由鄉鎮(街道)統一組織社區考核,相關部門參與。交叉任職人員由街道(鄉鎮)組織分崗考核,合并匯總。對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社區工作運行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社區工作運行制度

                     (一)聯席會議制度

                      每月至少召開1次由社區黨組織書記主持的社區“兩委”聯席會議,聽取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進展情況,通報黨組織活動計劃,共同協商社區的有關工作,溝通和交流居民的意見。

                    每兩月至少召開1次由社區黨組織書記主持的社區“兩委”和駐社區單位聯席會議,溝通社區工作情況,共同推進社區工作。

                     (二)崗位責任制

                      社區“兩委”成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分工協作,交叉任職,原則上可兼任社區網格管理員。每人要確定崗位職責,明確工作內容,實行按崗考核。

                     (三)服務承諾制

                      社區“兩委”成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根據社區規模確定聯系區域,公布聯系電話,每月走訪居民戶,熟悉居民情況,了解居民需求,處理社區相關事務;每人每天至少1個小時在聯系區域巡查、走訪;對聯系區域內的特定人群進行分類管理,確定每周、每月、每季度的走訪人群;實行“三必到、五必訪”,做到居民有突發事件必到、有不滿情緒必到、有家庭糾紛必到,困難家庭必訪、特困病人必訪、留守困難人員必訪、刑釋解教人員必訪、孤寡老人必訪。

                      社區“兩委”成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分A、B崗對所提供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態度等向社區居民做出承諾。A崗實行輪流值班和錯時上下班制度,受理社區居民的服務申請和咨詢,B崗人員下沉到社區居民戶中為群眾開展服務。實行首問負責制,接受詢問的工作人員應當主動受理,不屬于本人職責范圍的,應當及時轉交相關人員辦理,嚴禁推諉搪塞。實行人性化服務,對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應當優先辦理或上門服務,對業務量大、人員集中的單位,可預約服務或上門服務,對居民迫切申辦的事項,應當急事急辦。大力推動在職黨員進社區服務群眾,全面推進黨小組長(居民小組長)、樓棟長全覆蓋,為居民排憂解難,化解群眾矛盾,解決實際問題。

                     (四)評議考核制

                      建立街道(鄉鎮)評議社區工作與居民評議部門、鄉鎮(街道)、社區工作相結合的社區管理服務評價體系。部門服務社區的事項,由社區組織居民會議,每年年中、年底進行兩次集中評議,評議結果作為部門、鄉鎮(街道)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社區協助政府開展公共服務的事項,由鄉鎮(街道)對社區完成工作情況進行年終評議,評議結果與運行經費、月報酬掛鉤。政府購買社區服務的事項,由購買方、服務對象及第三方進行綜合考評,考評結果與后續政府購買服務掛鉤。社區工作人員的評議由鄉鎮(街道)組織,通過會議、座談、述職、向群眾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進行。結合年末召開的社區居民(代表)會議,街道組織居民(代表)對社區工作人員的德、能、績、勤、廉5個方面進行集中評議。集中評議結果與社區工作人員的報酬待遇掛鉤。對工作表現突出、工作效果明顯的人員進行宣傳;對在重大事務決策和管理中違反程序、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侵犯社區居民民主權利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五)社區應急工作制

                      社區“兩委”在鄉鎮(街道)領導下制定突發公共事件社區總體應急預案。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調度、社會參與的原則,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在信息報告、協調配合、資源共享、善后保障等方面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六條社區民主管理制度

                      按照社區民主管理要求,妥善處理社區事務,保障和落實居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形成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充滿活力的群眾自治機制。

                     (一)居民會議

                      1.職責。制定和修改本社區《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約》;討論、決定本社區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授權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的決策范圍和決策事項;聽取、審議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收支情況報告;對社區居民委員會及下屬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民主評議;依法選舉、補選和罷免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確認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的辭職申請;決定居住在本社區的流動人口是否參加居民會議及參加的比例和名額;改變或者撤銷居民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討論決定涉及本居民委員會全體居民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項。

                      2.組成。居民會議可以由全體年滿18周歲的居民或每戶派代表參加,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推薦2—3名代表參加。必要時,可以邀請本居住地區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群眾團體派代表出席。

                      3.議題的提出。居民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討論年度工作安排、考核社區工作人員工作成效等。有五分之一以上年滿18周歲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居民戶、或三分之一以上居民小組提議,應當召集居民會議。

                      4.決定。居民會議必須有全體年滿18周歲居民、或居民戶代表、或居民小組選舉的代表過半數出席才能舉行。會議決定須經出席會議的過半數居民或代表通過方能生效。

                     (二)居民代表會議

                      居民代表會議經居民會議授權,代表全體居民行使社區一般事務決策權。

                      1.職責。根據居民的意見,選舉和補選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社區協商議事委員會成員;聽取和審議社區居民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情況報告;聽取和反映居民、社區單位意見建議,責成社區居民委員會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居民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按照居民會議授權范圍討論決定社區事務。

                      2.組成。居民代表會議由居民代表和社區成員單位代表組成。居民代表由居民選舉委員會組織選舉產生。居民代表應當是本社區登記參加選舉的居民,可以由居民按照30—50戶選舉1人,也可以由各居民小組按照分配名額選舉產生。社區成員單位代表由駐社區單位、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推選,經居民代表會議同意產生。居民代表和社區成員單位代表總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0人,不超過100人。其中,居民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居民代表和社區成員單位代表的任期與社區居民委員會相同,可以連選連任。

                      3.議題的提出。居民代表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1次,遇特殊情況、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或五分之一以上年滿18周歲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居民戶、或三分之一以上居民小組提議,可以臨時決定召開會議。

                      4.決定。居民代表會議必須有組成人員的過半數出席才能召開。會議決定須經出席人數過半數通過方能生效。

                     (三)社區協商議事會議

                      1.職責。負責對社區內發生的重大問題以及事關社區公共利益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務進行議事表決;對涉及多方利益的矛盾與有關方面進行協調;對社區居民委員會及社區內其它工作機構(包括物業公司和其它服務機構)提出監督意見和建議,并對社區居民委員會和社區內其他工作機構進行民主評議和民主監督。

                      2.組成。社區黨組織書記擔任社區協商議事委員會主任,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業主委員會主任擔任副主任。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關、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居務監督委員會、居民小組、駐社區單位、社區社會組織、群團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當地戶籍及非戶籍居民代表、居民中的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民警、農民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為成員。

                      3.議題的提出。原則上每季度由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并主持召開1次社區協商議事會議。年終社區協商議事委員會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和審議社區居民委員會年度工作報告,根據年度工作報告和群眾滿意情況對社區居民委員會全年工作進行綜合評定。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提議,可隨時召開,議題應當由委員會主任或成員確定,也可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根據會議議題,可邀請社區有關單位、人員列席。

                      4.決議。社區協商議事會議必須委員會全部成員出席,才能舉行。會議決議須經出席會議人數過半數通過方能有效。討論表決前應當廣泛征求社區居民意見,表決結果應當向全社區通報。

                      5.決議的運用。社區議事協商會議議定的事項,應當及時提交社區居民委員會,其中重大決議須提交社區居民會議表決。年終社區議事協商會議對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的評定結果報街道(鄉鎮),作為對社區工作及社區工作人員考核的依據。

                     (四)社區社會事務聽證會

                      1.議事范圍:社區治安防范、保潔和綠化、油煙噪音和占道攤點整治、餐飲門面和攤點布局、違法建筑整治、救災救濟款物發放、環境整治、設施管理,社區服務群眾資金使用,對社區突發困難居民進行捐贈,籌集社區公益事業建設經費以及其他需要社區居民聽證的事項。

                      2.組成。聽證會成員由社區居民委員會確定,可由社區“兩委”成員、社區議事協商會成員和居民小組長、樓棟長、居民代表組成,經社區居民委員會邀請,有關政府部門和鄉鎮(街道)、駐社區單位的代表列席會議。社區居民可自由旁聽聽證會。聽證會成員的聽證表決權,由社區居民委員會確定。

                      3.議題的提出。有五分之一以上年滿18周歲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居民戶、或三分之一居民代表提議討論的事項,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決定召開聽證會,并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召集和主持。召開社區社會事務聽證會之前,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多數社區居民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摸底,掌握基本情況,征詢居民意見;聽證事項涉及法律、法規、政策已有規定的,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征求政府及有關部門意見后,列入社區聽證會議題。

                      4.意見的形成。聽證會須有應到人數的過半數出席,方可舉行;出席人員過半數通過,形成聽證會的集中意見。表決的形式,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根據聽證事項的實際情況確定。

                      5.意見的運用。聽證會形成的意見,在會議召開3日內,由社區居民委員會采取適當方式公示;聽證事項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或鄉鎮(街道)的,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將聽證會的表決結果書面抄送政府相關部門或鄉鎮(街道)。表決結果作為基層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和社會單位具體決策的參考依據。

                     (五)居務公開

                      1.公開內容。社區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工作目標;社區居民委員會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財務狀況、重大問題辦理結果及其他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項;各種事項的辦理條件、程序、辦理結果;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救災款物、捐贈款物的接收和發放情況等。居務監督委員會對居務公開全程監督,公開內容需經居務監督委員會審議并簽字。

                      2.公開時間。一般的社區事務至少每季度公開1次;財務收支情況每月公布1次;涉及社區居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群眾關心的重要事項及時公開,并通過多種形式向居民公布。

                      第十七條社區其他日常管理制度

                     (一)社區財產管理制度

                      社區自辦社區服務業的收入、社區居民委員會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和其他合法收入,實行賬、款分管,定期核對,每月向居民公開使用情況。建立健全物資和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制度。對社區接受社會捐贈的物資和其他屬于社區所有的物資,社區辦公室、活動室等房產,社區開展工作所購置的設備、設施、器具,社區興建的社區服務設施等固定資產進行登記管理,明確管理責任人,做到賬、款、物相符。

                     (二)社區檔案管理制度

                      社區檔案按照《城市社區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整理,原則上按照黨群工作、社區自治管理、人口計生、民政事務、綜合治理、文教衛生、社區服務、基建設備、聲像、電子數據、實物等分類整理。社區檔案指定專人保管。

                     (三)社區公章管理制度

                      社區居民委員會印章由專人保管,固定存放,無特殊情況未經批準不得帶離辦公室。印章使用由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審批同意。凡涉及社區財務收支以及其他重大問題需使用印章時,經居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或公示,并經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簽字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各縣(區)可根據本規則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2

                    關于加強城市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全國、全省、全市組織部長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結合畢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加強城市社區黨建工作,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緊緊圍繞城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緊密結合城市社區建設的實際,以社區發展型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為統領,以服務群眾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社區黨組織的網格化設置為支撐,以創建社區“五好”基層黨組織為目標,構建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駐共建的城市基層區域化黨建工作新格局,提高社區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擴大黨在城市工作的覆蓋面,為創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環境優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際關系和諧的新型現代化社區,促進全市“五城同創”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主要任務

                     (一)構建城市社區大黨建格局

                      1、合理調整社區黨組織設置模式。按照黨章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合理調整社區黨組織設置。黨員人數超過50名的社區,或黨員人數雖不足50名,但社區內其他各類組織、網格片區具備成立黨支部條件的社區,根據工作需要,經街道黨工委批準,成立社區黨總支。黨員人數100名以上的社區,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區)黨委批準,成立受街道黨工委領導的社區黨委。

                      2、構建社區“四位一體”網格管理層級。結合地域、人口、黨員分布等情況,將社區劃分為若干網格片區,在網格片區成立黨支部,在樓棟成立黨小組,在住宅單元明確黨員中心戶。逐步健全社區黨委(黨總支)、網格黨支部、樓棟黨小組、住宅單元黨員中心戶上下貫通、左右聯動的“四位一體”網格化黨組織管理層級。

                      3、建立社區黨組織兼職委員制度。將駐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和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黨員負責人吸納為社區黨委(黨總支)“兼職委員”。積極探索“兼職委員”發揮作用的有效途徑和方法,促進駐區單位深度參與社區建設,形成全方位、廣覆蓋的區域化管理格局。

                      4、推進社區與駐區單位共建互補。社區黨組織與駐區單位黨組織要簽訂共駐共建協議書,強化共駐共建意識,建立組織連結紐帶,推動信息、陣地、文化、服務等資源共享,推動黨組織活動和各種為民服務活動共聯,共同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創新社會治理、推動社區發展。每個社區都要建立由社區黨組織牽頭,駐區單位黨組織共同參加的“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2個月至少召開1次聯席會議,研究制定社區黨建工作計劃,通報工作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問題。

                      5、深化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服務。駐區單位黨組織要采取靈活多樣的報到方式,組織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在職黨員要主動到社區亮身份、做貢獻。社區黨組織要做好在職黨員接收工作,搞好群眾需求和黨員服務意愿對接,經常組織開展活動,為在職黨員進社區服務創造條件。直屬機關工委要加強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服務的組織協調和過程管理,并健全完善檔案資料。組織部門要制定落實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服務跟蹤紀實辦法,完善報到登記、服務紀實、考核激勵等制度,并在評先樹優、提拔交流在職黨員時,充分聽取社區黨組織和社區群眾的意見。

                      6、擴大社區黨建工作覆蓋。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孵化引領作用,在社區各類組織、各類單位、各類人群中大力推進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要由以社區居民為重點向農民工、網民、流動人員、城鎮失業人員等社區所有人群延伸,由中心社區向商貿市場、商務樓宇、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延伸,做到黨員、群眾在哪里,黨建工作就要跟進到哪里。

                     (二)增強城市社區黨組織政治功能

                      7、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主題黨日等基本制度,每年召開1次高質量的組織生活會,切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健全完善社區黨組織委員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健全委員會向全體黨員大會定期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制度,讓黨內政治生活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8、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用好社區道德講堂、遠程教育和信息平臺等載體,加強黨員黨性教育,引導黨員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踐行“三嚴三實”和“兩學一做”,切實增強守紀律講規矩的思想和行動自覺。深入開展黨的政策理論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引導黨員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牢固樹立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9、嚴格黨員日常管理。通過設立黨員先鋒崗、黨員責任區、黨員服務窗口等形式,為社區黨員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搭建平臺。開展黨員承諾踐諾、志愿服務等活動,增強黨員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意識,推動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推行黨員設崗定責、目標管理、記實管理、積分管理、評星定級等辦法,建立黨員參加黨內活動情況登記制度、定期督促檢查制度,及時了解掌握社區黨員日常行為表現。扎實抓好社區發展黨員工作,繼續做好流動黨員、“口袋黨員”、與組織失去聯系黨員摸底排查工作,穩妥慎重處置不合格黨員,確保黨員隊伍的先進性純潔性。

                     (三)建強城市社區骨干隊伍

                      10、選優配強社區黨組織書記。打破地域、身份、職業界限,內育外引,廣納群賢,選優配強社區黨組織書記。每年從市、縣(區)、街道機關事業單位選派優秀黨員干部擔任社區黨組織“第一書記”。各縣(區)可結合實際從街道機關擇優選派一批優秀年輕干部全脫鉤到社區擔任黨組織書記。

                       11、選好配強社區“兩委”成員。按照思想政治素質好、社區管理能力強、群眾工作能力強、組織活動能力強的“一好三強”標準,選好配齊社區“兩委”成員。推行“兩委”成員交叉任職,提倡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一肩挑”。 

                      12、選好配強社區專職工作者。各縣(區)要加大社區專職工作者選配力度,每個社區配備5-9名財政保障報酬的專職工作者,其中必須配強1名以上的專職黨務工作者。社區專職黨務工作者采取從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中選派、社區黨員干部中選配、身體健康的退休老同志以及大學畢業生中聘請熱愛黨務、熟悉黨務、愿抓黨務工作的同志擔任,形成穩定的社區黨務工作者隊伍。

                      13、建立社區專職工作者職業準入制度。社區專職工作者的錄用采取選任和招聘相結合,以招聘為主。依法當選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和居委會主任、副主任等專職成員,經縣(區)審核同意后,由街道直接聘為社區專職工作者。其他社區專職工作者,以(縣)區為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行勞動合同管理。

                       14、加強駐區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各級民政、人社、公安、衛計、郵政等部門派到社區工作的公益性崗位人員,主要由社區黨組織、居委會統一管理和考核,每月由社區出具考核情況,相關部門根據社區提供的考核情況發放報酬。

                      15、加強社區干部激勵關懷。各縣(區)要加大從優秀社區干部、“第一書記”中選任街道辦事處領導干部、招錄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力度。對獲得省級以上表彰或連續2年獲得市級表彰或連續3年獲得縣(區)級表彰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在任期內從次年開始比照街道辦事處副科級干部經濟待遇標準發放社區干部報酬;對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由財政代為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離任或離職后,財政不再承擔其養老保險的繳納);每年組織在職社區干部進行1次健康體檢。所需經費由縣(區)財政承擔。

                      16、健全社區干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社區專職工作者教育培訓體系,確保所有社區專職工作者每年都能接受1次以上的教育培訓。市級層面每年舉辦1期社區黨組織書記示范培訓班,并組織部分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到經濟發達地區、沿海城市社區學習培訓;縣(區)層面負責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的培訓;街道層面負責其他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培訓。培訓情況納入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內容之一,作為續聘、晉升、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各縣(區)要鼓勵和支持社區專職工作者向專業社會工作者提升,組織社區專職工作者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提高社區專職工作者服務群眾的能力。

                     (四)強化城市社區經費保障

                      17、強化社區經費保障。社區工作經費每年按社區戶籍人口數人均10元、社區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按每年每個社區5萬元標準落實經費保障,市、縣(區)兩級財政按4:6比例承擔。社區工作經費超過人均10元、社區服務群眾專項經費超過5萬元的縣(區),按現行標準執行,超出部分由縣(區)財政承擔。

                      18、提高社區專職工作者報酬標準。由縣(區)財政統籌,2017年所有社區專職工作者月報酬必須達到1800元以上,2018年所有社區專職工作者月報酬必須達到2000元以上。各縣(區)要建立社區專職工作者報酬增長機制,從2018年起,以3年為一個階段,每階段社區專職工作者人均月報酬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上增長20%。

                      19、加大黨費支持力度。從2017年起,每年社區黨員繳納的黨費全額返還給社區黨組織,并從市、縣(區)黨費中每年劃撥給每個社區0.2萬元資金,市、縣(區)兩級按4:6比例承擔,用于補助社區黨組織開展有關活動。

                      20、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加強社區現有資產、資金、資源的使用管理,充分運用市場手段,盤活現有資產、資金、資源,增加集體經濟收入。通過開展物流運輸、物業管理、遠教電商等市場化服務,增強集體經濟“造血”功能。各級各部門要加大資源下沉、利益讓渡等政策傾斜支持,幫助社區拓寬經營性收入渠道,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三、組織領導

                     (一)落實縣(區)黨委書記黨建工作責任。各縣(區)黨委書記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對社區黨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重大任務、重點工作親自研究、親自部署,統籌調配資源力量,并督促各級各部門加強協作、抓好落實。要牽頭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責任清單和年度計劃,做好項目分解,明確具體任務、責任和時限。

                     (二)落實街道、社區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責任。各縣(區)黨委要參照《關于從嚴落實鄉(鎮)黨委書記和村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責任考核辦法(試行)》,制定落實街道黨工委書記、社區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的責任考核辦法。

                     (三)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各縣(區)黨委要結合領導聯系掛幫社區工作,深入開展社區“五好”基層黨組織創建活動,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重點培育和打造一批社區黨建工作示范點,推出一批群眾公認的先進組織和個人,并進行大力宣傳和表彰。要及時總結、宣傳、推廣社區黨建的新鮮經驗和創新案例,以點帶面、點面結合、全面推進,營造社區黨建工作的良好氛圍,開創社區黨建工作新局面。

                     (四)強化社區黨建工作督促考核。各級實績考核辦要堅持定量與定性結合、黨績與政績聯考、顯績與潛績共評,制定務實管用的社區黨建考核辦法和指標體系,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黨建述職評議和干部實績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各級組織部門要認真履行社區黨建工作牽頭抓總的職責,聯合民政、財政、直屬機關工委等部門每半年組織開展1次聯合調研督導,并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形成工作常態化推進機制。對履行社區黨建工作責任不到位、工作出現問題的,由各級組織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問題嚴重的進行組織調整或處理。

                    附件3

                    畢節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

                    管理和服務的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治理能力建設,推進社區精細化管理,努力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高效便捷”社區管理服務體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把服務群眾、凝聚人心、優化管理、維護穩定貫穿社區管理和服務工作全過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工作體制優化、服務優質、設施優良,管理規范,夯實基層群眾自治基礎,進一步提高社會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品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主要任務

                      1.積極構建社區管理新模式。創新社會管理,全面推行“選聘結合、三位一體”模式,構建由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站組成的社區組織構架。社區黨組織是領導核心,社區居委會負責居民自治,并指導社區服務站開展工作,社區服務站主要承擔公共服務職責,實現黨的領導、自治與服務的統一。社區服務站配備專職工作者,主任由社區黨組織書記或社區居委會主任兼任,其他工作人員由各縣(區)根據實際情況按需配備,實行聘用制、薪酬制。

                      2.全面開展社區規范化建設。社區按照“服務居民、依靠居民、貼近需求、一室多用、整合改進”的原則規范社區標識和功能布局,全面清理和整合在社區設立的組織機構、標牌標識,社區室外統一懸掛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站三塊牌子,室內上墻制度原則上只能張貼具有告知性、約束性的公示、公告、警示等內容,表彰獎勵性(先進命名、獎牌等)、內部管理性(組織網絡、工作職責、流程辦法等)以及有關具體政策原則上不再上墻。嚴格落實社區公共服務事項準入制,除市級制定《基層自治組織依法履行職責主要事項》和《基層自治組織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項》兩份清單,部門工作需進社區,須經縣(區)級城市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協調機構實行準入審批并予以公布,嚴格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由相關部門落實工作經費,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村(居)民委員會辦理。按“費隨事轉”原則已安排專項經費的,一般在社區機構標牌欄體現,不再設置專用窗口或辦公室。規范社區公章使用,除依法開展自治活動、協助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機關開展工作、依法依規組織開展有關監督活動等社區法定的職責外,其他事項原則上不由社區蓋章。規范服務人員行為,社區工作人員掛牌上崗,做到主動熱情、態度誠懇、行為文明、服務周到。

                      3.積極推進社區協商民主。加強社區協商,明確協商主體,豐富協商內容,完善協商形式和協商程序,采取會議討論、書面征詢、走訪約談、決策聽證等多種形式,就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進行廣泛協商,拓展社區群眾參與公共事務的途徑和渠道。全面推進社區黨務、居務公開,深入開展民情懇談、社區對話等形式的社區民主實踐,增強決策科學性和透明度,保障社區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

                      4.大力推進社區信息化。整合各類社區管理與公共服務資源,運用地理編碼技術、移動通訊技術、三維地理技術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分頁面、分層級、分模塊建立應用功能集成、界面規范、部署集中的縣(區)、街道、社區三級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加強多種網絡接入手段間的結合和轉換,大力發展各類信息服務載體和信息服務終端,為社區居民提供“一網式”、“一線式”的綜合服務。完善社區服務信息推送機制,主動及時地為社區居民提供各類公共服務信息和生活服務信息。2017年七星關區中心城區在已經建成運行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結構,完善功能;其他縣(區)完成中心城區社區信息管理系統軟件的安裝,采集、錄入居民基礎信息,建立社區服務信息網站。2018年,各地在進一步完善的基礎上,將社區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向城郊辦事處和中心鄉鎮延伸;信息系統覆蓋的社區實現基礎信息適時上傳、更新,實現社區基礎信息的瀏覽、查詢和統計、分析。

                      5.發展社區文化。依托社區道德講堂、積德榜、宣傳欄、社區記憶墻等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職業道德教育,科學知識、科學思想、科學方法、科學精神教育,形勢政策、民主法制和維護穩定教育,不斷提高居民思想政治素質和文明程度。多形式開展“明禮知恥·崇德向善”主題實踐活動和“領導干部上講堂”“知禮儀、講文明、建和諧”、和諧社區、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引導群眾爭做“文明市民”、爭創“文明家庭”和“文明樓院”等活動,引導居民熱愛自己的城市、社區,共同建設美好家園,自覺維護城市和社區的良好形象,推動文明社區、文明街道、文明城市的創建工作。根據每個社區不同實際,開展“主題社區”創建,以社區文化激發社區內生動力,凝聚社區居民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比如:機關、企業、個體工商戶多的社區以“誠信”為主題,老干部、老年人較多的社區“忠孝”為主題,征拆任務重、矛盾糾紛多的社區“法治”為主題,學校、專業人才多的社區以“書香”為主題。民政、公安、人社、工商、衛計等部門定期聯合開展公益活動,為外來人員提供政策咨詢、就業支持和生活幫助。定期開展社區文娛活動,吸收外來人員參與,促進外來人員和本地居民加深了解,互信互助,融洽共處。

                      6.推進公共服務覆蓋。積極推動社區可開放、可互動空間的最大化,進一步增強居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社區服務站聚合政府各部門延伸到社區的服務事項和服務資源,實行“開放式辦公、一站式服務”,原則上在一樓整體設置“一站式”服務大廳,設置黨員服務、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社會事務服務、農業科技服務、綜治維穩服務等窗口,統一為社區居民提供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社區公共服務。探索推行社區服務站首問責任制、AB崗工作制,錯時工作制、節假日輪休制等社區工作制度,積極推行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委托代辦等服務,提高社區居民滿意度。

                      7.提高專業服務水平。積極推進“三社聯動”,培育市場服務承接載體,把專業機構引進社區服務市場,建立健全無償服務、低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相結合,社會化、市場化和產業化相結合的社區服務體系。建立社區服務資源與居民需求收集反饋及鏈接機制,依托社區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分類公布和反饋居民需求和社區社會組織服務資源,推進精神慰藉、資源鏈接、能力提升、關系調適、社會融入等專業社會工作服務,不斷拓寬社區市場服務領域。把項目運作機制引入社區公共服務領域,采取購買服務、購買崗位、委托外包、公開招標和項目管理等方式,建立健全項目申報、督導和評估機制,發揮社會和市場的作用,提高社區服務的效率和專業化水平。全面推行“菜單式”服務,每個社區都開展“社區說夜話”大走訪活動,做到家有困難必訪、家有矛盾糾紛必訪、家有下崗失業人員必訪、家有重大疾病患者必訪、家有勞教釋放人員必訪、家有孤寡老人必訪“六必訪”,并在廣泛收集居民所需所盼的基礎上制定服務清單,形成涉及生活信息、證照辦理、社會保障、福利救助、家居服務等綜合服務“菜單”。大力拓展服務載體,圍繞打造“15分鐘服務圈”,依托黨員和志愿者,組建“公道評說隊”“義務巡邏隊”“環境整治隊”等服務隊伍,直接服務社區居民;利用節假日開展“六月扶苗”“七月愛黨”“八月擁軍”“九月敬老”“十月勵志”等主題活動,凝聚社區群眾;建立“媽媽學校”“四點半課堂”“親情聊天室”等關愛少年兒童,構建全方位便民服務體系。

                      8.提升志愿服務升能力。依托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立志愿服務站點,搭建志愿者、服務對象和服務項目對接平臺,完善志愿服務記錄和志愿服務臺帳。以家政服務、文體活動、心理疏導、醫療保健、法律服務、科普宣傳、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為主要服務內容,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城市三無人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有針對性地開展社區志愿服務。積極開展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為群眾服務活動,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推行志愿者星級認定和嘉許制度,健全“愛心銀行”“時間銀行”等志愿服務回饋制度,推進社區志愿服務經常化和常態化。發揚鄰里相親、守望相助傳統,開展以生產互助、養老互助、救助互助等為主要形式的社區互助活動和志愿服務,增強居民自我服務能力。

                      9.推進物業化服務。建立健全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要主動接受社區居委會的指導和監督,小區首次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和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應該告知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并聽取其意見。社區居委會支持和指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的經營服務行為,采取規劃引導和政策扶持相結合的辦法,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做大做強,推進社區物業市場化服務,實現舊城區社區和新建項目社區物業服務全覆蓋。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制度化的領導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將社區管理服務能力提升納入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和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縣(區)委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要履行好直接責任人的職責,將工作成效納入各級黨委政府年度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內容。各級黨委政府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發揮各自職能優勢,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指導和支持工作開展。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社會力量積極支持的投入機制。市、縣(區)財政要足額配套社區工作經費和人員經費,社區工作經費和人員經費單獨核算、分別撥付,確保社區工作正常運轉。

                     (三)建立規范化的考評機制。建立年度綜合考核制度,每年對社區工作的考核由各縣(區)統一組織,對社區工作人員的考核由鄉鎮(街道)組織,并出臺相應考核細則。其他任何單位不得單獨對社區工作和社區工作人員進行考核,不得以考核名義克扣市、縣(區)兩級財政統一撥付社區的工作經費和人員經費。建立社區工作人員述職評議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工作目標,推行公開承諾、公開述職、民主評議等監督辦法。加強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完善考核和評議結果與社區工作人員薪酬掛鉤機制。

                    附件4

                    關于加快推進城市社區服務設施

                    建設達標工作的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社區陣地建設是創新社會管理、加強社區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需要,更是服務群眾、密切干群關系的需要。為推進我市城市社區建設,提高全市城市社區綜合治理和服務水平,切實解決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面積未達標的問題,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0〕27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的實施意見》(黔黨辦發〔2011〕18號)精神,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城市社區服務站建設標準》(建標167—2014),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以縣為主。明確各縣(區)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責任主體,建立市、縣(區)、街道、社區四級聯動機制,統籌解決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面積未達標問題。

                     (二)實事求是,分布推進。根據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現狀,采取以建為主、強化共享的總體思路,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分步實施、逐步完善,優先改善基礎條件較差的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

                     (三)建管并重,強化管理。按照“同步規劃設計、同步建設驗收、同步投入使用”的原則,一手抓基礎設施建設,一手抓社區管理服務,把更好服務居民群眾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改善和推動社區工作。

                      二、工作目標

                      到2018年底,全市城市社區服務設施建設用房達到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城市社區服務站建設標準》(建標167—2014)要求,通過新建、改建、擴建、置換、購買、劃撥、調劑共享等方式,解決已建成居住區沒有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或不能滿足需要的問題,確保每個城市社區的服務站用房達到,6000人以下的社區不少于600平方米,6000人以上的社區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標準,滿足社區居民的基本要求。各縣(區)2017年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達標率為60%,2018年城市社區服務占用房達標率為100%。

                      三、標準要求

                     (一)選址。城市社區服務占用房應相對集中、獨立,避免零散分布,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獨立出入口,方便社區居民辦事的區域。

                     (二)場所。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由便民服務廳、調解室、警備室、計劃生育服務室、社會工作室、慈善物品保管室、社區辦公室、輔助用房以及居民議事室、社會組織活動室、文體活動室、閱覽室、殘疾人康復室、多功能室及公共衛生間等組成。城市社區服務站統一懸掛“中國社區”標識。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要具備辦理公共事務的功能,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本著方便群眾的目的,原則上安排在1樓。新建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一般應設置在獨立計算建筑面積的自然層,不得將地下層或夾層等作為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統籌考慮配套建設社區養老、醫療衛生、文化服務等設施,合理規劃建設廣場、公園、步行道等公共活動空間,并推動社區內公共設施向居民開放,方便居民文化活動,促進居民交流。

                     (三)產權。依法確認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權屬,辦理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等相關權證;對明確只享有使用權的,通過書面協議等方式予以確認。新建、項目配套、購買的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原則上所有權歸各縣(區)人民政府,由街道辦事處進行管理,社區使用,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功能布局。組織編制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布局規劃,合理進行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功能布局,確保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區域最小化、服務場地最大化、社會效益最優化。

                      四、解決途徑

                    推進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建設達標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區)人民政府安排專項資金,采取新建、改(擴)建、項目、配套、購買、租賃、調劑共享等多種方式,統籌解決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問題,積極爭取國家部委立項和省社區建設項目資金,充分發揮地方平臺公司作用,確保每個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達標。

                       (一)新建。社區轄區內有可用空地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依法辦理用地、規劃等審批手續后,可新建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

                      (二)改(擴)建。在原有建筑物的基礎上,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劃設計、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標準的前提下,可采取改(擴)建的方式解決。

                      (三)項目配套。對轄區內有新建開發建設項目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由項目建設單位予以配套建設。對于跨社區的項目配套用房,優先保證未達標社區;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因城市建設被拆遷的,由建設單位按相關標準進行補建。

                      (四)購買。社區轄區內不具備建設條件的,可采取購買方式落實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

                      (五)租賃。租賃的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應由社區或街道與出租方簽訂5年以上租賃合同,并報市全面推進城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租賃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合同或改變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的使用性質。

                      (六)調劑共享。拓寬房源,對社區內閑置的國有權屬房屋進行調查摸底,駐社區單位積極參與,加強協調,鼓勵采取無償劃撥、借用等方式,提供給社區用作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確定專人負責解決未達標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工作。由組織、督查督辦、民政部門牽頭,負責項目建設工作的督促指導;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糾正并查處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建設、使用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發改部門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財政部門負責資金運作和配套,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管;國土部門負責建設用地審批工作,積極協調有關項目用地;規劃部門負責做好項目建設的規劃、協調工作,在新建項目規劃中按規定配置社區服務站用房,對不符合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配置建設指標要求的不予批準,未按規劃要求建設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的,不能通過驗收;住建部門負責施工報建、產權登記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各職能部門要簡化流程,開辟綠色通道,做好服務工作。各區(縣)要盡快制定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建設達標工作兩年整體推進計劃,明確每年計劃解決服務站用房的社區名單,報市全面推進城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

                      (二)建立獎勵機制。市級財政在2017年、2018年每年各安排800萬元“以獎代補”專項資金,根據考評情況用于完善社區辦公設施建設獎勵,由縣(區)統籌使用。

                      (三)強化督查考核。將推進城市社區服務服務設施建設達標工作任務納入市委、市人民政府對各縣(區)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加強和完善層級監督制度,各級督查督辦部門將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建設工作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適時進行督查,并通報督查結果,促進建設達標工作落實完成。市委組織部和市民政局對各責任單位的工作要加強協調、定期督導,對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管理使用情況要加強監督、嚴格考核,及時發現并糾正擠占、挪用、出售、出租、抵押、轉讓或擅自改變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使用性質和整體功能,以及用于社區公益性服務以外的經營行為,確保工作成效。

                    附件5

                    畢節市關于加強“平安社區”

                    建設的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切實加強社區建設,進一步提高社區治理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社區在構建平安畢節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推進“法治畢節”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居民自治為方向,依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開展社區自治;以創建“法治社區”為抓手,大力加強社區法治宣傳教育,全面提高社區居民法律素養,不斷增強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社區居民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增強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思維和意識,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健全覆蓋社區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健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完備公民權利救濟渠道,促進社區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推行網格化服務管理,加強社區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努力把社區建設成為社會服務的載體、社會治理的依托、促進法治的平臺,社會穩定的基礎。做到社區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社區群防群治網絡健全,安全防范體系完善,治安良好,社會秩序井然,群眾有安全感。

                      二、工作內容

                     (一)建立工作機構

                      1.建立社區綜治中心。主任由社區黨組織副書記或副主任兼任,治保會主任、社區民警、專職治安員(警務助理)納入綜治中心組成人員。綜治中心有辦公場所,組織健全,工作職責明確,制度健全完善,目標責任落實。主要負責指導、協調社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

                      2.建立治保會。治保會主任由社區居委會成員或綜治綜治中心主任兼任,搭建以治安巡邏防范、矛盾糾紛調處、情報信息收集為主體的群防群治網絡,在社區居委會和綜治中心領導下開展工作。

                      3.設置警務室。在每個社區設置警務室,配備一名社區民警和一名專職治安員(警務助理),專職治安員(警務助理)工資與社區干部同酬。

                      4、成立社區法治宣傳教育機構。在每個社區成立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小組,組織社區居民、社區機關事業單位、社區學校中法律人才志愿提供法律宣傳教育服務。

                     (二)主要工作職責 

                      1.全面實施網格化服務管理模式。將人、地、物、事、組織等基本治安要素納入網格管理范疇,做到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便民服務到位。

                      2.廣泛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通過組織、指導轄區開展平安小區、平安家庭、平安單位、平安校園等創建活動,不斷提升平安創建的效果。

                      3.逐步推進社區民警專職化。根據中央、省、市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要求,社區民警、專職治安員(警務助理)把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群眾工作、信息采集作為主要勤務模式,組織好社區治安巡防,積極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

                      4.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推進“民主法治示范社區”創建活動,引導社區居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把法治教育納入社區居民教育體系。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引導居民自覺發行社會責任、法定義務和家庭責任,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圍。

                      5.加強群防群治工作。完善基層治安防控體系,轄區內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沿街商店“三防”措施落實。廣泛發動群眾參與社會治安防控工作,積極發展社區社工、在職黨員等新型群防群治力量,健全輔警、保安、聯防隊、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組織。

                      6.強化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明確轄區內有關單位防范職責,深入貫徹《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按照“預防為主、突出重點、單位負責、政府監管”的原則,嚴格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治安保衛責任制,大力推行單位內部保衛人員、自行招用保安員職業資格管理制度,充實保衛力量。

                      7.積極配合治安防范和整治行動。配合公安機關反盜防搶,有效制止黃賭毒現象,對出租房屋、網吧、電子游戲室、廢舊回收業、旅店業進行有效地整治和管理,維持好轄區內的治安秩序。

                      8.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化解穩控“四位一體”工作機制,按照“發現早、化解要快、處理妥當、防止蔓延”的要求,妥善處理好轄區內矛盾糾紛,對可能引發群體性情況事件和集體上訪的苗頭隱患進行預警研判,掌握工作主動權。

                      9.指導小區治安分類防控。封閉式小區主要強化以物業管理公司為主的安全防范模式,逐步實現物業管理全覆蓋;半封閉式小區主要強化以社區和所屬單位為主的安全防范模式;開放式小區主要依靠合理設置警務室和開展居民自防自治為主的安全防范模式。

                      10.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按照“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要求,建立運行實有人口基地信息采集維護機制,全面采集、定期更新實有人口、實有房屋、實有單位地(住)址等要素信息,確保市民地(住)址登記信息的準確性。

                      11.健全重點人員服務管理機制。對刑釋人員、社區服刑人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吸毒人員、邪教人員、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員等特殊人群底數清、情況明,能及時發現問題,防止發生重大惡性刑事案件和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案件。

                     (三)創建工作任務

                      1.平安家庭創建。開展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活動進家庭,大力弘揚法治文化建設,讓廣大居民在潛移默化中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有效減少了矛盾糾紛和治安案件的發生,達到“潤物細無聲”的效果。

                      2.平安校園創建。強化校園安全知識宣傳和制度建設,落實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校園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實到位,開展安全隱患整治,切實排除學校各種安全隱患,防止校園傷害事件、火災、溺水事故發生。

                      3.平安小區創建。加強防范網絡建設,建立現代安全技術防范體系,全面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于一體的小區治安防控體系,加強物業小區治安防范力量,防止因物業服務措施不到位而導致發生有重大影響的惡性事故、案件和群體性事件。業委會、物業公司在屬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助公安司法機關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4.平安景區創建。加強景區生態資源保護和法制宣傳,依法嚴厲打擊隨意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采亂挖活植物、亂拉游客等不法行為。加強景區安全管理,加大工程項目監管力度,確保不發生旅游安全責任事故,全力避免游客傷亡。

                      5.平安工地創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參建各方安全生產責任,及時解決建筑工地工人工資糾紛投訴,切實維護建筑工地工人合法權益。

                      6.平安市場(商場)創建。開展文明誠信市場和文明誠信經營戶創建工作,建立進貨查驗制度和購銷臺帳制度,建立和落實市場(商場)標準化管理制度和治安制度,及時受理處置消費者投訴,及時調處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7.平安車站創建。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宣傳教育制度,強化職工教育培訓,無欺行霸市、倒賣車票等非法現象。嚴格執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制度,無超員車輛或未經安檢車輛出站。

                      8.平安單位創建。健全完善單位內部治安防范措施,建立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機制,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單位內無打架斗毆、火災、盜竊、“黃賭毒”等案(事)件發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縣(區)要建立健全平安社區建設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定期對“平安社區”建設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深入社區聽取意見,確保“平安社區”建設的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社區。各地要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意見和配套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使“平安社區”建設工作有規劃、有抓手、有活力、有特色,不斷取得成效。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綜治協調、社會協同、居民參與的工作機制,有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要各司其職,齊抓共管。

                     (三)樹立典型,營造氛圍。大力宣傳“平安社區”建設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及成效,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典型。 

                  熱門標簽: 城市社區規范化管理方案 2020社區建設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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