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員,簡稱共產黨員、共產黨員、共產黨員,分為正式黨員和預備候補黨員。指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的入黨條件和程序,經批準加入中國共產黨的工人、農民、士兵、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的文章7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印發<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中辦發〔2015〕52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要管黨意識形態原則,明確黨委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對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對凝聚全局力量,推動新圩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條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
第五條黨委(支部)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六條黨委(支部)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黨委年度工作計劃,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納入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工作內容,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成員民生生活會和述職報告內容,納入干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納入年終績效工作考評,與中心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第七條鎮黨委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宣教辦,辦公室主任由宣傳委員兼任。各支部也要成立相關組織機構,建立層層負責的工作網絡。
第二章黨委(支部)主要責任
第八條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條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辨析思想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各級黨組織至少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目標。
第十條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本單位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壯大主流思想輿論,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指導、督促和檢查下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進一步完善黨委(支部)中心組學習制度,加強對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第十一條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加強農村基層黨建工作,那好用好廣播廣電設施、農家書屋等基層宣傳思想文化陣地。嚴格落實有關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深入開展“掃黃打非”等。
第十二條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對于發布或轉發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言論,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對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要依法嚴肅處理。
第三章監督考核
第十三條鎮黨委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將其納入對基層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綜合考核當中。重點檢查考核鎮黨委(支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狀況、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開展思想輿論宣傳和責任追究的情況。
第十四條鎮黨委(支部)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各級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十五條每年年底前,鎮黨委組織進行一次專題督查,將其納入干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鎮紀委將把意識形態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黨委(支部)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責任: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委(支部)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三)管轄范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四)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五)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六)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十八條領導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進行調整處理。
第十九條領導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條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責任。
第二十一條受到責任追究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取消當年考核評優和評先資格。受到調離崗位處理的,一年內不得提拔;引咎辭職和受到責令辭職、免職處理的,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兩年內不得提拔;受到降職處理的,兩年內不得提拔;同時受到紀律處分的,按影響期較長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由中共新圩鎮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篇: 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是什么?
第一條是深入貫徹《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中發〔2019〕27日)《中國共產黨中央辦公廳關于發行<的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法>的通知》和《中國共產黨貴州省委員會辦公廳關于發行<的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切實把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實施,結合公司的實施細則。
第二條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極端重要工作,關系到旗幟、關系到道路、關系到國家政治安全,關系到機電裝備公司黨委貫徹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實現高質量發展目標,關系到很多黨員干部堅定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我
第三條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員工思想政治工作,是各黨支部的重要職責,是統一思想認識、凝聚發展力量的有效手段,是維護員工團隊和諧穩定、鞏固大眾基礎的重要途徑。各黨支部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堅持事先判斷,積極主導,宣傳主流,維持穩定,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剛性約束,加強責任追究,切實保護土地,保護土地,保護土地。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各黨支部及其班組成員、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單位級副職及以上管理人員。
責任主體。
第五條公司各級黨組織應堅持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嚴格執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斷增強意識形態領域的主導權和發言權,維持意識形態的安全和文化安全。對本單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單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領導班子成員負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負重要領導責任。政工部在公司黨委統一領導下,負責統一調整本部門本部門的意識形態。
第六條公司黨委書記、各黨支部書記是本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書記統一協調指導工作。
第七條,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兩責
求,抓好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帶頭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配合和支持書記抓好職工隊伍穩定,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章 責任和任務
第八條 各級黨組織主要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和任務是:
(一)各級黨組織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各級黨組織要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唱響主旋律,牢牢把握正確導向,著力壯大主流思想輿論,不斷深化拓展理論武裝工作,認真履行“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職責使命,用黨的理論創新成果和企業改革發展的生動實踐凝心聚魂。
(三)公司黨委每年至少開展兩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每半年向集團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每季度召開黨建工作考核交流會,要聽取各單位意識形態工作匯報,分析研判職工思想動態,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發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企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提出對策措施,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政工部牽頭,紀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辦公室、工會、各黨支部、團委等部門共同參與,建立日常溝通聯絡機制。每年至少一次在公司黨委、各黨支部范圍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每季度召開一次分析研判會,分析職責范圍內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發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企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做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在每季度書記例會上,向上級黨組織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相關情況。要參照集團公司黨委做法,建立日常溝通聯絡機制。每年至少一次在本級黨委、所屬黨支部范圍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同時,要及時向政工部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
各黨支部要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每季度召開一次分析研判會,并向公司黨委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在支部范圍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同時,要及時向機電裝備公司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
(四)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本單位在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或宣傳委員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本系統本單位本部門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分清是非界限,堅決抵制錯誤思想侵蝕。
(五)各級黨組織要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從黨的工作全局出發把握新聞輿論工作。其中,政工部統籌,各黨支部、工會配合,要做好辦公網站、微信公眾號等企業宣傳平臺及各類印刷品的管理,建立健全企業對外傳播信息審批監督機制,建立和落實自媒體“三審三校”采編制度,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的融合發展,開展分眾化傳播、差異化傳播、個性化傳播,推動全媒體宣傳、全業態傳播、全平臺覆蓋,創新理念、內容、體裁、形式、方法、手段、業態、體制、機制;政工部統籌做好各類文藝作品等的管理;統籌做好報告會、研討會、讀書會、講座論壇、圖書館、陳列室、對外參展、保密工作等的管理;工會、團委等群團組織要加強本系統本單位本部門各類宣傳陣地的管理。
(六)各級黨組織在職責范圍內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堅持正能量,切實管得住,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各黨支部書記要加強對內部網絡信息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
政工部統籌,各黨支部配合,建立機電裝備公司網評員隊伍,在博客、微博、貼吧、即時通訊等方面網絡平臺上,要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要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建立“誰發布誰把關、誰出事誰擔責”的問責機制,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斗爭,深入開展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專項清理行動,積極構建清朗網絡空間,努力形成集團內共同防范社會風險、共同構筑同心圓的良好局面。
(七)各級黨組織在職責范圍內領導、組織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通過內部通報或內刊、內網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政治輿論斗爭,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正確的輿論導向。對紅色地帶要鞏固拓展,對灰色地帶要爭取轉化,對黑色地帶要敢抓敢管,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對職責范圍內利用各類媒體、網絡、出版物和各種會議、培訓、講壇、論壇、學術交流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非議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部署,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各級管理人員,應當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八)公司黨委領導、組織各黨支部、機關職能部門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引領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九)各級黨組織要選優配強宣傳文化戰線干部,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忠于企業的人手里,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干部隊伍堅強有力。嚴格考察、監督、管理,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應當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應當及時作出調整。
(十)公司黨委落實上級黨組織巡視巡察、黨建工作檢查等反饋意識形態領域存在問題的整改,堅持立行立改、形成長效。同時,在開展對各黨支部巡察工作時,將意識形態工作列為重要內容,督促落實問題整改。
各黨支部落實公司黨委巡察、黨建工作檢查等反饋意識形態領域存在問題的整改,堅持立行立改、形成長效。同時,將意識形態工作列為重要內容,督促落實問題整改。
第四章 責任監督
第九條 各級黨組織要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第十條 各級黨組織要把意識形態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各黨支部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十一條 各級黨組織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落實好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意識形態鑒別力,及時把不良苗頭甄別出來,牢牢掌握主動權;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尤其是在企業改革過程中,要及時把改革的部署要求、步驟環節,特別是職工關心的切身利益問題說清楚、說到位,消除職工思想顧慮,凝聚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識;要注重關注重點人群,每季度有針對性地進行一次回訪,傾聽合理訴求建議,有理有據做好政策解釋解答,充分體現人文關懷,防止矛盾激化僵化,防止發生“群訪”、“鬧訪”等事件。
第十二條 各黨支部要在機電裝備公司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每年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專題督查,督查結果報政工部。
第十三條 各黨支部應當把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公司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
第十四條 各黨支部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干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作為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和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領導干部分管部門和工作領域出現重大意識形態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得提拔重用。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公司黨委政工部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 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
辦法指出,要強化黨管宣傳、黨管意識形態,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要進一步明確各級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堅決守好“責任田”。要不斷改進和加強宣傳思想工作,著力加強宣傳思想陣地建設與管理,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教育隊伍建設。要高度重視網絡安全,進一步提升網絡輿論引導水平,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牢牢把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
如何推動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一是努力構建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關黨和國家發展的戰略高度,站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全局高度,深刻認識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共同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格局。各級黨委要把意識形態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須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管理權和話語權,切實把意識形態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一把手親自抓,經常分析意識形態領域的動態動向,正確判斷意識形態領域形勢,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各級領導干部應不斷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憂患意識,切實肩負起抓意識形態工作的重大政治責任。要經常分析研究意識形態領域的形勢,解決好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加強工作指導,提出具體要求,強化督促檢查。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不斷深化對意識形態工作特點和規律的認識,增強工作的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創造性。要堅持黨管媒體原則不動搖,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
二是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始終抓好馬克思主義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廣大黨員和干部的馬克思主義的運用水平。深入開展馬克思主義研究,培養馬克思主義理論工作者。努力推進馬克思主義理論大眾化,打牢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根本思想理論基礎;堅持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不動搖,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高高舉起來,打牢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根本政治基礎;堅持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不動搖,不斷為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凝神聚氣,使全體人民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堅持抓住公民道德建設這個中心環節不動搖,使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積極探索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整合社會思潮的有效途徑和辦法,有力抵制各種錯誤思想觀念的影響,始終高揚主旋律,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遵循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特點和規律,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樹立新的文化發展觀,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全面繁榮文化事業;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和“三貼近”原則,多出優秀精神文化產品,不斷推進文化創新。
三是努力在創新意識形態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改革創新是做好新形勢下意識形態工作的強大動力。要在堅持過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時,不斷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黨的理論、路線、方針和政策的宣傳教育與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緊密結合起來,把廣泛的宣傳教育活動與解決個別性、群體性的思想認識問題緊密結合起來,把做好政治理論的宣傳教育與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緊密結合起來,充分運用個別談心、耐心疏導、平等交流、民主討論等方法,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使意識形態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潛移默化。要適應現代傳播方式發展的新趨勢,高度重視和積極運用互聯網、手機等新興媒體,著力加強網絡文化建設,倡導積極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打擊有害的,大力傳播健康文化,堅決清除淫穢色情等不良信息,凈化網絡文化環境,努力運用互聯網、手機等新興媒體,建設開展意識形態工作的新平臺。要在創新途徑上下功夫,充分利用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村文化活動室、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站點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場所,使人們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務的過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養和科學文化素質;充分發揮紅色旅游的優勢,寓教于樂、寓教于游,使人們在旅游過程中受到革命傳統和愛國主義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鑒群眾自發開展活動的一些好做法、好經驗,使意識形態工作的渠道不斷拓展、活力不斷增強。
四是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意識形態工作隊伍。做好意識形態工作,歸根到底靠隊伍、靠人才。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意識形態工作隊伍建設,按照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論好、綜合素質高、具有豐富意識形態工作經驗的干部隊伍。要加強基層意識形態工作隊伍建設,做到組織落實、人員落實、責任明確、制度健全。要把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廣大黨員干部要立足本職工作,增強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識,不斷提高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引導群眾的本領。要進一步做好宣傳思想文化領域干部培訓規劃,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著力提高思想文化領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養和業務素質。要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思想文化領域干部,多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調動廣大思想文化領導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黨所主張的意識形態自始至終要正確地代表社會中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較好地整合各社會群體的利益。唯有如此,黨的意識形態工作才能發揮好推進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的作用。反之,如果政黨的意識形態工作不能代表社會多數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則政黨在執政中就很難整合好各社會群體的利益關系。廣大黨員干部要牢固樹立群眾觀點,模范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不斷增強做群眾工作的本領,扎實做好聯系群眾、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服務群眾、團結群眾工作;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注重解決思想認識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著力化解社會矛盾,科學處置各種敏感問題,為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奠定良好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
第四篇: 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牢牢掌握意識形態的領導權和主動權,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市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明確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全市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
第三條 實施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屬地管理,權責一致;
(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四)糾建并舉,懲教結合。
第二章 責任制內容
第四條 各級黨委(黨組)主要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是:
(一)提高對意識形態工作的認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指導、督促和檢查下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本地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三)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強化責任意識,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維護意識形態安全。
(四)強化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全市各類新聞媒體和網絡媒體,各類出版物和文藝作品,各類社科研究機構和思想文化類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團,市管高校、職業學校、中小學和民辦學校,各級黨校,各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各類演藝場所、博物館、陳列館、展覽館等。嚴格落實有關管理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對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學術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基金會在市內活動的管理。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嚴厲打擊各種非法出版物,堅決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市內滲透。
(五)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黨委(黨組)書記應當親自抓,領導、組織互聯網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舉的制度體制,形成上下聯動、分級負責、部門協同、分類處置的工作格局。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斗爭,深入開展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專項清理行動。
(六)加強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網絡大V、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對在境內外各類媒體、互聯網、出版物及講壇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七)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各級黨委要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同社科理論界、新聞出版界、文學藝術界、教育科技界、民族宗教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和新媒體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體中知識分子的聯系,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八)選優配強各級宣傳思想文化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下級黨委宣傳部長的調整應當征求上級黨委宣傳部門的意見,上級黨委宣傳部門與同級組織部門共同醞釀、討論、考察。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應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應及時作出調整,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的人手里。
(九)加強高校意識形態工作。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健全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扎實推進師德建設。嚴格高校課堂教學紀律,堅持學術研究無禁區、課堂講授有紀律。明確高校接受境外基金資助范圍,規范審批程序。加強對高校師生到境外進行交流訪問的管理。
(十)高度重視基層宣傳文化干部隊伍建設。市直各單位要明確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分管領導,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切實解決基層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各方面的實際問題,選齊配強村級宣傳文化協管員,建設一支政治思想堅定、業務素質過硬、勇于扎根基層、專兼結合的宣傳文化干部隊伍,努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全社會大力支持的干部隊伍建設工作格局。
第三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應當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黨委(黨組)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黨組)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黨委(黨組)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六條 各級黨委(黨組)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第七條 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是各級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應當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好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要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主體,細化責任內容,建立可落實、可比較、可認定的責任清單。
第八條 各級紀檢機關要把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對意識形態領域出現嚴重錯誤傾向、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作為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及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 各級政法部門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平安濮陽建設的重要內容,密切關注社會思想動態和各種不良苗頭動向,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的破壞活動,依法妥善處理涉及意識形態問題的各類案(事)件。
第十一條 各級統戰部門要團結引導統一戰線各界代表,加強“同心”引領,凝聚思想共識,落實好統一戰線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任務。
第十二條 市縣黨委巡察組要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巡察工作內容,加強對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及成員執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的監督。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條 建立黨委報告制度。各級黨委(黨組)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遇有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或特殊情況時,及時向市委或者上級黨委專題匯報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各級黨委常委會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向全委會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述學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十四條 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各級黨委(黨組)建立健全意識形態領域問題每季度分析研判機制,及時對重大輿情、重點問題進行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地提出應對措施,作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一次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各級黨委常委會(黨組會)每年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不少于兩次。
第十五條 建立領導閱評制度。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帶頭閱評本地黨報黨刊黨網、電臺電視臺內容,帶頭撰寫理論文章、時政評論,帶頭接受電臺電視臺及新媒體專訪。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錯誤思潮和言論,通過黨報黨刊及其所屬網站或者黨內通報,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斗爭。
第十六條 建立聯系溝通制度。各級黨委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建立健全聯系溝通知識分子的長效機制,推動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把與知識分子“結對子”、交朋友成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明確具體的聯系人、聯系方式,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同所分管領域知識分子的交流活動,同時做好檔案記錄,不斷拓寬聯系渠道,增強聯系實效,廣泛凝聚知識分子的智慧和力量。
第十七條 建立檢查考核制度。各級黨委(黨組)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黨委宣傳部門依據同級黨委的決定,會同紀檢部門和組織部門,與述學述職述廉相結合,對檢查考核工作進行統籌協調和具體安排,并將檢查考核結果向黨委匯報,向被檢查考核對象反饋,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第十八條 建立協調聯動制度。各級黨委(黨組)要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工作,強化“一盤棋”思想,建立健全意識形態工作協調聯動制度,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意識形態工作格局。黨委宣傳部門牽頭建立健全意識形態工作協調聯動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研究工作,互通情報,交流經驗,實現信息共享。建立應急處置協調聯動機制,形成聯系順暢、反應靈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加強意識形態工作整體化應對。
第十九條 建立專項督查制度。在黨委統一領導下,黨委宣傳部門每年對本地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專題督查,督查結果向同級黨委報告,并報上級黨委宣傳部門。
第五章 追責的情形
第二十條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
(一)對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委(黨組)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三)管轄范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四)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五)所屬新聞媒體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六)管轄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七)喪失對管轄范圍內報刊、電臺電視臺、新聞網站等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的;
(八)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領域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九)管轄范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和高等學校、黨校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十)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五篇: 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
一、責任范圍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黨委領導班子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黨委其他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要切實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地生根,形成常態長效工作機制。
二、公司黨委主要承擔的責任
要牢固樹立抓黨的意識形態工作是本職、不抓是失職、抓不到是瀆職的理念,做到知責明責、守責履責、擔責盡責,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制度執行,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到位,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堅持把黨的思想理論建設作為意識形態工作的根本任務,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持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的宣傳教育,加強“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宣傳教育,組織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學習和踐行。
(三)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黨委會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四)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黨委辦公室(黨群工作部)組織協調、各縣分公司、市公司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統籌協調本單位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
(五)按照“誰組織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督”的原則,加強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的管理。必須事先經過本單位黨委批準,報地方備案后,方可組織實施。不得邀請政治傾向有明顯偏差的報告人。加強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滲透。
(六)積極同社科理論界、經濟界、科學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的工作,通過開展經常性走訪、建立聯系制度、參加學術活動、邀請座談等形式,不斷拓展同知識分子溝通聯系的渠道。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七)選優配強宣傳思想文化部門和公司領導班子,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的人手里,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要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要及時作出調整。高度重視城鄉基層宣傳文化干部隊伍建設,切實解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三、黨委辦公室(黨群工作部)主要承擔的責任
黨委辦公室(黨群工作部)作為公司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好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
(一)根據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擬定工作計劃,并督促抓好落實。
(二)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
(三)組織協調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針對影響穩定的重大突發事件、敏感事件和群體事件,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權威信息發布和輿情信息報送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四)牽頭建立意識形態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
(五)指導和督促檢查意識形態工作。每年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專題督查,督查結果向同級黨委報告,并報上級黨委。
四、建立檢查考核監督制度
公司黨委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黨員干部目標管理,與公司業務運營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一)公司黨委要定期向上級黨委專題匯報意識形態工作。對本單位意識形態領域出現的重要動向和問題,應主動在黨員干部中進行內容通報。
(二)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
(三)意識形態工作要作為領導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述職報告和黨支部書記履行黨建責任制情況的重要內容。
(四)意識形態工作要納入領導班子、黨員干部目標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五、強化責任追究
嚴格追查問責是落實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意識形態工作責任的關鍵。必須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強化問責剛性和“硬約束”,對導致意識形態工作出現不良后果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黨委領導班子、黨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委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三)管轄范圍內發生因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四)對重大敏感問題和突發事件處置和引導不力,引起思想混亂,造成嚴重影響的。
(五)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六)所屬輿論陣地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七)管轄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八)管轄范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不良影響的。
(九)對管轄范圍內意識形態工作出現嚴重問題隱瞞不報的。
(十)黨員領導干部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論壇講座等公開發表違背中央精神言論,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的。
(十一)黨員領導干部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破壞民族團結的。
(十二)黨員領導干部在涉外活動中,因言行不當在政治上造成惡劣影響,損害黨和國家形象的。
(十三)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不良后果的。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問責,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黨委組織部門可向實施問責的黨委、紀委提出問責建議;對領導班子、黨員干部問責情況,要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六篇: 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明確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央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應當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黨委(黨組)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黨組)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黨委(黨組)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第四條 各級黨委(黨組)主要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是: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標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整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整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黨中央或者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三)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四)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各類新聞煤體和網絡媒體,各類出版物和文藝作品,各類社科研究機構和思想文化類學會協會等社團,高等學校、中小學、職業學校和民辦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和社會主義學院,報告硏討會、講座論壇,各類演藝場所、博物館、陳列館、展覽館等。嚴格落實有關管理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對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學術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基金會在境內活動的管理。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嚴厲打擊各種非法出版物,堅決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內滲透。
(五)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黨委(黨組)書記應當親自抓,領導、組織互聯網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斗爭,深入開展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專項清理行動。
(六)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應當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通過黨報黨刊及其所屬網站或者黨內通報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斗爭,不能愛惜“羽毛”,當“開明紳士”。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網絡“大∨”、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應當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對在境內外各類媒體、互聯網、出版物及講壇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非議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部署,散步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七)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同社科理論界、新聞出版界、廣播影視界、文學藝術界、教育科技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和新媒體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體中知識分子的聯系,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八)選優配強各級宣傳思想文化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的人手里,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應當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應當及時作出調整。高度重視城鄉基層宣傳文化干部隊伍建設,切實解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第五條 黨委宣傳部門作為各級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每年對本地區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專題督查,督查結果向同級黨委報告,并報上級黨委宣傳部門。
第六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第七條 各級黨委(黨組)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各級黨委常委會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向全委會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八條 各級紀檢機關應當把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同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
第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干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依據。
第十條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任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委(黨組)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三)管轄范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四)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五)所屬新聞媒體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六)管轄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七)喪失對管轄范圍內報刊、電臺電視臺、新聞網站等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的;
(八)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九)管轄范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和高等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十)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十一條 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黨委宣傳部門可向實施問責的黨委、紀委提出問責建議。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問責情況,應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央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辦法自2015年10月3日起施行。
第七篇: 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明確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央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應當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黨委(黨組)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黨組)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黨委(黨組)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范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第四條 各級黨委(黨組)主要承擔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是: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標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整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整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作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及時向黨中央或者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三)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四)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意識形態陣地主要包括:各類新聞煤體和網絡媒體,各類出版物和文藝作品,各類社科研究機構和思想文化類學會協會等社團,高等學校、中小學、職業學校和民辦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和社會主義學院,報告硏討會、講座論壇,各類演藝場所、博物館、陳列館、展覽館等。嚴格落實有關管理規定,加強≤(對宗教及宗教思想傳播的管理,加強對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學術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基金會在境內活動的管理。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嚴厲打擊各種非法出版物,堅決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內滲透。
(五)切實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黨委(黨組)書記應當親自抓,領導、組織互聯網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提高網上議題設置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切實加強網絡信息管控,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密防范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斗爭,深入開展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專項清理行動。
(六)領導、組織對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思潮和言論,應當敢抓敢管、敢于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通過黨報黨刊及其所屬網站或者黨內通報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有理有利有節地開展思想輿論斗爭,不能愛惜“羽毛”,當“開明紳士”。對堅持錯誤思想的意見領袖、網絡“大∨”、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應當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對在境內外各類媒體、互聯網、出版物及講壇論壇等公開場合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非議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部署,散步傳播政治謠言的黨員干部,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七)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知識分子的團結引導服務工作,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應當注重同社科理論界、新聞出版界、廣播影視界、文學藝術界、教育科技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領域學術帶頭人、領軍人物和新媒體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體中知識分子的聯系,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八)選優配強各級宣傳思想文化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馬克思主義的人手里,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于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同志,應當公開支持、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應當及時作出調整。高度重視城鄉基層宣傳文化干部隊伍建設,切實解決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基本待遇、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第五條 黨委宣傳部門作為各級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每年對本地區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專題督查,督查結果向同級黨委報告,并報上級黨委宣傳部門。
第六條 各級黨委(黨組)應當建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第七條 各級黨委(黨組)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專題匯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各級黨委常委會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向全委會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
第八條 各級紀檢機關應當把落實黨中央、上級黨委和同級黨委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范圍。
第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把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干部考核,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依據。
第十條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提醒、批評教育,責任作出書面檢查、進行通報批評,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一)對黨中央或者上級黨組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傳教育任務、重大思想輿論斗爭組織開展不力的;
(二)在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上,黨委(黨組)書記沒有站在第一線、沒有帶頭與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作斗爭的;
(三)管轄范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四)對所管理的黨員干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的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五)所屬新聞媒體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六)管轄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出版物和編寫的教材等在意識形態方面有嚴重錯誤導向的;
(七)喪失對管轄范圍內報刊、電臺電視臺、新聞網站等宣傳思想文化陣地的領導權和實際控制權的;
(八)管轄范圍內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九)管轄范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和高等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十)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十一條 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采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干部個人決定或者批準的,追究該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黨委宣傳部門可向實施問責的黨委、紀委提出問責建議。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問責情況,應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央宣傳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辦法自2015年10月3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