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治理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的一項法制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第38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調查處理制度,采取技術和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1年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的文章6篇 ,歡迎品鑒!

第一篇: 2021年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刻汲取拱辰街道“6.25”兩起火情教訓,切實加強我街道各行業領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根據街道2020年度街道消防工作目標任務書要求,結合我街道消防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針對現階段火災規律和特點,深入開展火災防控各項工作,強化事前預防、事中監管和事后問責,及時化解消防安全風險、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嚴格事故查處,不斷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減少較大及亡人火災,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整治時間安排
(一)部署發動階段(即日起至7月10日)。各社區(村)和有關部門要及時傳達相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及時進行動員部署,要結合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具體操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1日至8月10日)。各社區(村)和有關部門要找準轄區(行業領域)內火災防控的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督促企業徹底排查各類火災隱患,并將排查出的隱患逐一登記,建檔立案,落實隱患整改責任。配合區級職能部門,積極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三)建章立制階段(8月11日至8月30日)。各社區(村)和有關部門要以此次集中行動為契機,既要切實消除當前的各類消防安全隱患,又要做到標本兼治,落實治本之策,加強制度建設,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長效工作機制。
三、集中整治范圍
以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城市樓宇、出租房屋等火災高危單位,養老機構、幼兒園以及居民小區、大型商市場等單位區域為重點,強化集生產、經營、儲存和住宿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同時要結合做好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整治重點
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是否明確;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與應急疏散預案;是否按要求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應急演練;員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以及應知應會安全知識;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室內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建筑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是否簽訂設施維保協議并及時進行維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并持證上崗;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常閉狀態;電器、燃氣線路鋪設是否符合要求;人員密集場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行裝修等。
五、整治任務分工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社區(村)要制定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對本轄區消防安全形勢進行分析研判,針對薄弱環節和重點區域進行集中檢查排查,及時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災隱患,確保安全形勢穩定。
(二)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按照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要精心制定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力進行集中整治行動,認真落實行業部門監管職責。
消防部門要針對轄區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強檢查力度和頻次,做好滅火救援各項準備工作;要與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對屬于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場所進行聯合執法、綜合整治。嚴格按照冒煙必查、著火必罰、成災必抓、沒手續就拆的方針落實。
拱辰派出所要對住宅小區以及出租屋、群租房進行排查整治,對將房屋出租給他人從事“三合一”“多合一”生產經營活動的出租人,依法給予處罰。街道流管部門配合派出所做好出租屋、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隊要對轄區內使用壓縮天然氣、天然氣、液化氣的餐飲業、生產加工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城市管理辦公室要依照各自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有關規定,對施工工地、臨建房、工地工棚、違章搭建的出租房進行整治, 督促企業強化現場管理和巡查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防觸電、腳手架垮塌、高處墜落、構筑物倒塌等傷亡事故。對擅自改變建筑使用功能以及沒有相關部門審批手續的“三合一”“多合一”場所、人員集體住宿的建筑工棚、出租屋等,依法予以拆除。
平安辦應急組要組織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商務工作組要對自建房中擅自設置生產、存儲、經營性場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不予辦理或吊銷營業執照;組織轄區內的大型商場、市場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科技文體組要組織對電影院、網吧、KTV等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衛生健康組要組織醫院、衛生院、門診部、診所等醫療衛生場所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街道教委要組織中小學、幼兒園等單位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民政工作組要組織敬老院、養老院、社會福利機構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社區工作組要組織老舊小區、商住小區、無居小區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武裝部組織做好人防、地下空間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農業農村組組織各村對工業大院內的企業、村民宅基地自建房出租房、農村宅院內的小作坊、以養殖場、種植場為名,大門緊閉場院內的經營活動,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類生產經營單位以及學校、醫院、養老院等企事業單位是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責任主體,各單位要深入開展火災隱患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本單位每個部位、每個環節、每個崗位的火災隱患,建立火災隱患清單,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責任、措施、時限、預案,徹底整改隱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工作責任落實到安全消防隱患排查整治一線,全力推動此次集中行動的順利進行。
(二)明確職責,嚴肅追責。各社區(村)和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底數、臺賬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對工作敷衍、排查不細、隱患整治不到位的,將啟動問責程序,嚴肅追責問責。辦事處將組織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伊林郡二期項目部對園區消防安全進行整治,車輛占用道路進行規劃,請您把車輛停放在車位內,不要堵塞消防通道,不要碾壓地磚及園區綠化帶,樓宇內禁止停放電動自行車,樓道內禁止堆放雜物,占用公共區域,愛護我們的家園,人人有責。
謝謝大家的理解與支持!
第二篇: 2021年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會寧縣加強煤炭經營和質量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會政辦發〔2017〕100號)文件精神,切實改善我縣大氣質量和人民群眾生活環境,依法規范全縣煤炭市場經營秩序,嚴格控制劣質煤炭在我縣轄區內銷售和使用,推動我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堅持依法行政與文明執法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采取統一要求、分工負責、部門聯動的辦法,集中開展我縣境內煤炭經營市場綜合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和銷售劣質煤炭等違法違規行為,達到“合理布局、依法經營、競爭有序、質量達標、環境整潔”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本次煤炭經營和質量管理整治工作在縣煤質管控領導小組下進行,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會寧縣加強煤炭經營和質量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會政辦發〔2017〕100號)文件要求執行,明確任務,靠實責任,確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務。
三、集中整治時間及工作任務
本次全縣煤炭經營和質量管理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從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結束,為期50天。
第一階段:整治階段(10月10日—11月30日)。成立聯合工作組,加大煤質管控宣傳力度,一是向各經營主體發放《關于開展全縣煤炭經營和質量管理集中整治的通知》,對城區內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集中排查摸底,并對所有已備案經營企業(個體)煤質情況進行抽檢。二是向在告知期內未按要求執行的經營主體發放《會寧縣煤炭經營和質量管理集中整改通知書》,督促限期完成整改任務,對不按期整改的,依法進行處理。三是設立煤炭檢查卡口,對通過國道247線和312線及各鄉鎮道路進入我縣煤炭市場的煤炭運輸車輛進行檢查,并依法進行處置。
第一次集中整治時間:2017年10月10日-13日
牽頭單位:工信局
配合單位:工商質監局、環保局、住建局、會師鎮、柴家門鎮。
縣工信局為牽頭單位,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集中整治,對各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進行排查,向各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發放《關于開展全縣煤炭經營和質量管理集中整治的通知》。
工商質監局按照甘肅省地方標準(DB62/T 2736-2016),負責對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煤質進行抽檢,形成抽檢報告,并對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是否注冊、經營性質進行定性。
環保局根據會寧縣2017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負責對所有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進行環境影響綜合評估,向所有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出具環境影響審批意見。
住建局按照城區規劃,對所有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用地合法性及所處位置進行定位,形成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地理位置定性報告。
會師鎮、柴家門鎮政府配合各成員單位,向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通知集中整治檢查結果,宣傳煤質管控政策法規,監督檢查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對集中整治結果的落實情況。
第二次集中整治時間:2017年10月24日-27日
牽頭單位:工信局
配合單位:執法局、工商質監局、環保局、住建局、會師鎮、柴家門鎮。
工信局為牽頭單位,負責向在告知期間內未按要求執行的各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發放《會寧縣煤炭經營和質量管理集中整改通知書》,限期完成整改任務,不按期整改的,將依法進行處置。
執法局、工商質監局、環保局、住建局、會師鎮、柴家門鎮配合,向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出具相關法律法規文書。
第三次集中整治時間:2017年11月1日-30日
牽頭單位:工信局
配合單位:工商質監局、環保局、住建局、執法局、運管所、交警大隊。
工信局為牽頭單位,在國道247線、312線會寧縣城入口及各鄉鎮主要出入口設立煤炭檢查卡口,對入境煤炭車輛進行檢查,并依法進行處理。
交警大隊、運管所配合工信局、工商質監局、環保局、住建局、執法局對煤質檢驗證明單、電子計量票等相關手續進行核查。
第二階段:完善提高階段(長期)。整治領導小組根據前段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整治措施,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整治成果,促進我縣煤質管控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牽頭單位:縣煤質管控中心
配合單位:工信局、工商質監局、環保局、住建局、執法局、交警大隊、會師鎮、柴家門鎮。
各鄉鎮作為屬地管理責任主體,要嚴格按照省、市、縣要求,加大煤質管控各項工作力度,參照本方案,制定具體的集中整治方案,組織鄉鎮相關人員對轄區內煤炭經營企業(個體商販)進行集中整治,并將整改結果于11月30日前報送縣推進煤炭經營和質量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密切協作,靠實責任。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認識煤質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各鄉鎮負責轄區煤質綜合整治管控工作,鄉鎮(長)為本轄區煤質管控第一責任人。縣直各相關部門要全力配合,凡抽調到聯合執法工作組的相關單位人員,要樹立顧大局的思想意識,盡職盡責,積極配合,抓好落實。
2、依法依規,強力推進。各行政執法單位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辦事,照章行事。聯合執法工作組相關單位人員要規范著裝,努力工作,強力推進我縣煤質管控工作順利進行。
3、輿論引導,廣泛宣傳。充分利用電視臺、網絡、微信等新型媒體,加大全縣煤炭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的宣傳力度,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政策和推廣使用潔凈煤的廣泛宣傳,廣泛提高全社會對煤炭高效清潔利用的認識。
4、全民發動,嚴格獎懲。面向全社會發布煤炭經營和質量管理監管舉報電話,鼓勵廣大群眾監督和舉報儲存、運輸、銷售、使用劣質煤炭及無照經營行為,對提供重要線索一經查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三篇: 2021年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為全面落實全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進一步靠實工作責任,加強全縣煤質管控工作,促進生態環境持續向好,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時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按照__和省州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健全責任明確、部門聯動、齊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突出抓好源頭管控、過程管控、結果管控,建立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的煤質管控長效機制,整體推動全縣煤質管控工作,促進全縣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工作目標
堅持以控制源頭、把住質量、管好流通為前提,以科學規劃、集中經營、統一配送為根本,以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為原則,通過確定煤質環保標準,完善優質煤炭配送網絡體系,加大優質煤炭供給,加強清潔型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執法力度等措施,建立散煤采購、運輸、經營、使用全過程監管體系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系,最大限度降低散煤使用對大氣環境質量造成的不利影響,通過1-2 年時間,實現全縣城鄉散煤清潔、環保利用,有效降低散 煤污染;建立煤炭專用市場、布設經銷網點,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縣、鄉(鎮)、村民用優質煤炭供應、派送、保障和監督網絡體系,實現優質煤炭銷售全覆蓋。
三、重點任務
1、按照《20__ 年州生態保護目標責任書》要求,認真完成煤炭管控各項指標。時限要求:20__ 年底前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2、按照規劃全面完成符合環保要求的煤炭二級配送網絡建設任務。 完成時限:按照交辦清單要求,按時限完成。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生態環境局
3、煤炭市場和各鄉(鎮)二級網點全部安裝視頻監控設備,由縣工信和商務局對煤炭交易市場實行全程監控。完成時限:20__ 年 6 月底前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
4、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局與縣煤炭市場、二級網點簽訂四方監管責任書,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煤炭交易市場與優質煤供應企業簽訂中長期購銷合 同,從源頭保證煤炭質量。 完成時限:20__ 年 6 月底前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局
5、嚴格執行煤炭質量標準,全面落實煤炭抽檢計劃,加大煤炭質量監督抽檢頻次,及時向社會通報抽檢結果,嚴厲查處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煤炭的違法行為。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6、堅決取締無證照煤炭經營戶,嚴厲打擊各類銷售不符合煤炭質量標準的違法行為。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
7、縣市場監管局加強煤質檢測能力建設,設立煤質檢測機構,確保縣具備煤質常規項目檢測資質。 完成時限:20__ 年 6 月底前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8、縣工信和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加強對煤炭市場、二 級配送網點及煤炭經營企業的動態管理,強化日常監管。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
9、嚴格實行煤炭采購及運輸報備制度。縣煤炭交易市場按需求向縣工信和商務局上報采購及運輸需求,核準后,發放由工信、交通、交警聯合簽發的煤炭運輸專用通行證,堅決查處無專業通行證運輸煤炭的行為。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交通局、縣公安局交警支隊
10、按照《儲(售)煤場地整治標志》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整治完善煤炭交易市場及二級配送網點揚塵防治、場地硬化、噴淋設施、污水沉淀等環保設施。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11、不折不扣落實煤炭檢查站卡口或視頻監控檢查制度,加強駐卡值守,對運煤車輛進行嚴格檢查,嚴禁運輸不符合煤炭質量標準的車輛進入轄區。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交通局、縣交警隊、縣市場監管局、縣工信和商務局
12、實行運煤車輛“兩證一票一單”制度(“兩證”:煤炭經營戶委托運輸憑證或營運證照復印件,由縣工信、交通、交警聯合簽發的煤炭運輸專用通行證;“一票”:單車煤炭銷售發票;“一單”:加蓋有煤炭印簽的煤質檢驗報告單)。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交通局、縣交警隊、縣市場監管局
13、嚴格執行“一級市場集中購進批發,二級網點統一配送零售”制度,二級網點銷售的煤炭必須通過一級市場統一配送,實行統一采購、統一銷售,建立購銷臺賬,實現來源可溯、質量可控,從根本上杜絕劣質煤炭銷售經營問題。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工信和商務局
1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銷售不符合煤炭質量標準的違法行為,對銷售或運輸劣質煤炭的經營戶處以同等貨值 3 倍的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在煤炭產品中摻雜摻假、以此充好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 5 陪罰款。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15、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對擅自改裝已取得營運證的車輛,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5000 元以上 2 萬元以下罰款;對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情形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 1000 以上 3000 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道路運輸許可證;依據《公安安全保護條例》,在公路上行駛的車輛,貨車總體的外廓尺寸、軸荷或者總重量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汽車渡船限定標準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整改,處 3 萬元以下的罰款。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交通局、縣交警隊
16、全縣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商住小區、個體經營戶和居民住戶的生產、生活用煤必須符合規定標準,按照所在區域燃煤標準采購和使用一級煤炭市場或二級網點統一銷售的達標煤炭。對采購、使用和銷售的煤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不定期進行抽檢,發現不符合規定標準的煤炭,將依據有關規定從重進行處罰,并公開通報曝光。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局
17、加大煤質管控財政支持力度,落實市場建設、卡口管控、檢測能力、聯合執法、專項整治、優質煤銷售差額補貼等經費。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財政局
18、落實煤質管控主體責任,同時強化分級管控,靠實鄉鎮村一級煤質管控屬地管理責任,做到監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局
19、以縣生態環境部門綜合執法機構為基礎,從工信和商務局、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公安交警、城管執法等部門抽調人員,脫離原崗位,組建固定的煤質管控聯合執法隊,具體負責采購、運輸、銷售、配送、使用各環節、全過程的聯合執法任務。完成時限:20__ 年 6 月底前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20、在全縣執行現有無煙 2 號煤標準(揮發分≤12%、全硫≤1%、灰分≤30%)的基礎上,擴大無煙 2 號執行范圍,將三十里鋪鎮擴大為無煙 2 號煤標準執行范圍,加大聯防聯控力度,防止有煙 2 號煤倒流縣。 完成時限:20__ 年 6 月開始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21、對反映的以次充好、擾亂煤炭市場經營秩序的線索由公安部門立案查處,依法打擊。 完成時限:重點督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公安局
22、利用電視、報刊、微信公眾號等各種媒體加大環保型煤、無煙 2 號優質煤使用的宣傳推廣力度,做到家喻戶曉,引導群眾購買使用環保型煤、無煙 2 號優質煤炭。強化信息公開,對劣質煤炭抽檢、查處情況進行公開公示,實行有獎舉報,公開曝光查處銷售、運輸、使用劣質煤炭的典型案件,引導全縣形成自覺抵制劣質煤炭的濃厚氛圍。完成時限:20__ 年 5 月開始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
23、對__、省級環保督查反饋的煤質管控不到位問題整改開展“回頭看”,按時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務并銷號。 完成時限:20__ 年 6 月底 責任單位:各鄉(鎮)__ 督辦單位: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局
四、工作職責
1、各鄉(鎮)政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支持和督促相關部門履職盡責煤質管控工作,確保按時限和要求完成各項整治任務。
2、縣工信和商務局嚴格落實《州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發揮牽頭職能,強化統籌協調,督導各鄉(鎮)進一步規范完善煤炭交易市場和二級配送網點建設。督促各鄉(鎮)徹底排查煤炭交易市場和二級配送網點,對相關問題列出整改清單,掛牌督辦。
3、縣市場監管局嚴格執行民用散煤使用標準,按照年度煤質抽檢計劃,加強煤炭質量監督檢查,及時向社會通報抽檢結果,依法查處無證零散經營、銷售不符合煤炭質量標準等違法行為。
4、縣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各鄉(鎮)進一步規范煤炭交易市場及二級配送網點環境設施建設,對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場及二級配送網點督促完善環評手續,監督落實各項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對煤炭使用單位(企業)煤炭質量進行嚴格檢查,依法查處使用不合格質量標準煤炭的違法行為。
5、財政、交通、公安等有關部門依據《州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及省、州、縣相關文件明確的任務,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積極主動做好煤質管控工作。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全縣煤質管控和整治工作,縣上成立縣加強煤質管控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第四篇: 2021年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省市領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縣安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12月30日,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和“三個必須”要求,在全縣各行業領域、各企事業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集中開展2021年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査大管控大整治”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紅線意識、底線思維扎實開展全面、系統、徹底的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攻堅戰,努力實現重大風險全面管控和重大隱患動態清零,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堅決遏制事故多發勢頭,堅決穩住安全生產穩定向好態勢,堅決防范自然災害引發重大人員傷亡,力爭全縣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為全縣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重點內容
按照《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計劃》相關要求,圍繞查大系統、控大風險、除大隱患、防大事故,突出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礦山、工貿行業、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種設備等重點領域、重點企業、重點環節,著重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活動合法合規和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制定與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安全設施配備與運行管理情況,安全經費投入情況,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保障措施落實情況。特別是針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制定清單,切實做到隱患整改“五落實”(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做好重大隱患的整改銷號工作,組織對重大風險管控和重大隱患整改效果進行評估(排前面的為牽頭部門)。
(一)危險化學品:重點排查、管控、整治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廢棄處置、包裝物及容器等各領域、各環節的安全風險隱患,固體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設施、場所。(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發改局、各鄉鎮)
(二)煙花爆竹:重點排查、整治非法生產、非法銷售、非法儲存,“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非法違法行為(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各鄉鎮)
(三)非煤礦山:重點排查、管控、整治已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設備設施、地下礦山透水、大面積冒頂片幫、提升運輸中毒窒息、露天礦山邊坡坍塌、易爆物品爆炸等風險隱患。(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公安局、工信局、各鄉鎮)
(四)工貿行業:重點排查、管控有限空間、涉爆粉塵等關鍵生產部位、倉儲和重大危險源(點),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灼燙觸電和防火、防爆等風險隱患。(責任單位:工信局、商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各鄉鎮)
(五)交通運輸:重點排查“兩客一危”、校車、農村客運班車及農用車輛、公交、重型載貨汽車等重點車輛及所屬企業,隧道、橋梁、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尤其是旅游客運車輛的動態監控和站外拉客行為等風險隱患,嚴厲打擊“三超一疲勞”酒駕醉駕行為以及車輛擅自改裝、無資質營運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公安局交警大隊、教育局、文旅廣體局、農業農村局、各鄉鎮)
(六)建筑施工:重點排查城鄉在建住房廠房、市政工程、農村建房、隧道、橋梁、水利等建設項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運行等關鍵施工環節,嚴厲打擊工程違法分包、施工轉包和資質掛靠等行為。(責任單位: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各鄉鎮)
(七)消防:重點排査、整治大型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筑和文物建筑以及群租房、“三合一”等人員密集場所,電氣火災和電動自行車消防隱患。(責任單位:消防救援大隊、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商務局、文旅局、各鄉鎮)
(八)特種設備:重點排查大型游樂設施和索道、電站、鍋爐的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設備設施,學校、醫院、賓館酒店、商場、公園景區、體育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在建重點工程乘用電梯。嚴厲打擊未登記使用、未經檢驗使用、超檢驗期限使用、檢驗不合格使用、無維保使用和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相關部門、各鄉鎮)
(九)其他行業領域:旅游、水利、電力、民爆、教育、民政、能源、衛生、林業、供銷、商務等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針對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點位,認真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責任單位:有關職能部門、各鄉鎮)
三、時間安排
按照“排査、整改、督査、復查、問責”五步工作法進行推進,將企業自查自改、行業監管、問責、長效機制建設四項重點工作貫穿始終,分3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1月30日)主要工作任務: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要依法依規明確本行業(領域)各鄉鎮重點監管對象,建立重大風險和重大隱患防控體系。全縣各部門、各鄉鎮制定實施方案,結合實際確定監督檢查重點企業名單,設立群眾舉報電話,廣泛進行動員;實行網格化管理,按屬地關系和行業管理職能分別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積極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和相關要求,營造濃厚氛圍;對之前已發現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隱患進行梳理,列出清單臺賬。
(二)集中排查整治階段(2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工作任務:一是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組織自查,要做到“六查六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實施方案并進行了貫徹落實;查責任落實,看是否建立企業全員安全責任狀;查具體隱患,看是否按照標準規范開展了全覆蓋、全方位、全崗位的隱患排查整治;查履職盡責,看各級管理人員和各崗位是否認真落實了隱患排查整治責任;査隱患整改,看已發現的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查隱患上報,看是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如實上報了安全隱患臺賬和整改措施。二是企業對無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隱患,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求進行整治,并針對問題隱患產生的原因,及時修訂完善本企業各項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持續落實。三是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各鄉鎮對企業風險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檢查,做到全覆蓋,并對排查情況全部如實記錄,建立臺賬對所有重大風險隱患全部拉條掛賬,明確整改或管控責任人逐條交辦,嚴格實施閉環管理。各鄉鎮要對無主的重大風險隱患主動作為,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進行有效監控和整改。四是由安委會辦公室和兩辦督查室組成督查組對各部門、各鄉鎮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并將督查檢查情況在全縣范圍進行通報。
(三)督導整改和總結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對發現的重大隱患整改情況進行檢査驗收,對完成整改的及時銷號;對檢查驗收情況形成臺賬備查,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對“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對行動效果進行核查,并對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梳理,形成總結報告,提出持續改進措施,建立健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嚴格實施風險隱患公示制度。企業要嚴格落實風險隱患公示制度,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建立臺賬清單,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必須在企業和生產車間等醒目區域公示。
(二)嚴格落實“三個一律”措施。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堅決做到“三個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凡是存在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依法提請縣政府以關閉、凡是在關停整改期間違法組織生產的企業負責人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三)實施重大隱患掛牌督辦。縣安委會辦公室(縣應急管理局)定期調度各行業領域、本地區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對跨地區或下級無法協調整改到位的重大隱患要實施掛牌督辦,掛牌后仍不能整治到位的,及時報市安委辦掛牌督辦。
(四)實施隱患舉報獎勵。各部門要按程序兌現隱患舉報獎,鼓勵廣大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和重大隱患,要通過電視、網絡、公眾號、廣播、短信推送等方式公開舉報電話。企業必須在正門和生產車間等醒目位置公布舉報電話,接受職工和人民群眾監督。
五、工作要求
(一)抓工作落實。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安全防范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突出在抓落實上下功夫,主要負責同志要專題研究部署、親自督促落實,堅持鐵腕治安、鐵面無私、鐵石心腸,著力解決落實態度不堅決、落實作風不扎實、落實能力不適應、落實措施不到位等問題。特別是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及礦山、非煤礦山、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工地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等行業領城已發現的重大隱患沒有整改的必須立即停產整頓,確保整改到位。
(二)抓實企業主體。企業是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要將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整治貫穿生產經營活動全過程,依法依規依標準進行自查自改,做到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做到有效管控化解風險、徹底消除事故隱患。
企業法人和實際控制人是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履行安全責任,組織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落實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有效投入,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落實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做到每季度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至少1次,每月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至少1次;每月深入生產一線帶班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不少于2次,每周跑現場、進班組、到關鍵崗位檢查安全工作至少1次。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要通過安全檢查、督查,“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等方式,深入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檢查、督促企業依法依規生產,重點檢查企業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情況,法人和實際控制人落實帶班制度,深入生產一線、班組檢查、督促安全生產情況,抽考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情況。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安委辦要切實加大督導力度,推動部門和鄉鎮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三)強化監管執法。要正確處理嚴格執法與“放管服”改革、督查檢查的關系,不能以“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發展環境為有限制執法、放松執法,既要避免大幫哄、一陣風,簡單化、一刀切”,又要防止監管執法寬松軟。持續加大“打非治違”工作力度,對檢查發現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和嚴厲追責等執法措施。要組織“專家指導服務團”和“安全執法服務團”指導和幫助基層彌補專業監管能力不足的問題。
(四)嚴格任追究。對行動工作不力、不認真履行職責、對隱患整改監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對重大隱患實施掛牌督辦、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和對非法違法活動應依法處置而未依法處置的,一經發現,堅決查處,該問責的堅決問責,決不姑息遷就;對應問責不問責的,追究有關問責部門的責任;行動期間,對工作不認真不落實致使發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五)及時報送信息。“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動工作情況將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重點內容。各鄉鎮、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結合本鄉鎮、本行業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于1月30日前報縣安委辦,自行動開始起每月25日向縣安委辦報送隱患臺賬、治理措施臺賬和行動小結,12月25日前報送行動總結。
第五篇: 2021年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結合“監管執法年”活動,按照全面、徹底、深入、細致、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治理游船安全隱患,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和要求,確保旅游交通安全及旅游安全穩定。
二、專項行動時間
2016年7月初起至9月底
三、整治重點內容
水上交通安全,安全制度是否落實,安全監管機構是否健全,安全基礎是否夯實;船舶或船員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或過期從事運輸經營的;客渡船“六不發航”制度、簽單發航制度。
四、整治時間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為期三個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7月1日至10日):安排部署和宣傳發動階段。結合“安全監管執法年”、“道路運輸平安年”等活動,各旅游企業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通過掛橫幅、張貼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做好宣傳發動,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2、第二階段(7月11日至8月10日)隱患摸底排查階段。配合牽頭部門對照檢查內容開展聯合專項督查集中整治,一般隱患立即整改,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及時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任務、方法和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等。
3、第三階段(8月11日至9月10日):隱患治理階段。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開展集中整治活動,排除重大危險源,做到責任明確、措施有力、整治有效。
第四階段(9月10日至9月底)總結驗收階段。根據專項整治的情況,進行全面驗收和總結,把檢查整治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蘇仙區旅游外事僑務局交通安全生產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李海濤任組長,局長曹天勇、任副組長,吳偉明、李鐘鈺、廖繼雄、鄧玉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李鐘鈺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各項工作組織協調和督辦落實。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旅游企業要切實擔負起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企業法人為第一責任人,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調度,強化工作保障,有條不紊地扎實推進。
(三)加強督促檢查。要堅持“四不兩直”的方式,加強督促各旅游企業結合實際情況開展“三大”專項整治,努力推動責任落實。并積極指導各旅游企業對安全隱患進行排除和治理,并對隱患的治理進行全程跟蹤檢查,確保隱患整治到位。
第六篇: 2021年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強化散煤污染整治,打好藍天保衛戰,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對生活用散煤質量進行管控的通知》《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煤炭生產經營企業散煤銷售管理的意見》《交城縣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源頭治理、把控質量;部門聯動,管好流通;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突出問題導向,狠抓薄弱環節,以縣城主要區域實現零散煤使用、建成區煤改氣、其它地區潔凈燃料替代和清潔利用、打擊劣質煤炭銷售等為重點,堅持專項整治與常態管控相結合,徹底解決散煤污染問題。
二、工作任務
(一)嚴格散煤質量管控
1.縣城磁窯河以西、瓦窯河以東、北環路以南、梁家莊工業區工業路以北設為縣城禁煤區,禁煤區范圍內,所有散煤“清零”。結合工作實際,能實現集中供熱的,2018年10月底前接入集中供熱片區;能進行“煤改氣”的,2018年10月底接入“煤改氣”片區;對無法實現集中供熱及“煤改氣”的,縣財政適當給予補貼,采用清潔能源替代生活用煤。建成區以外要嚴格使用硫分小于1%、灰分小于16%的優質煤,嚴禁使用高硫煤、中煤、煤泥、蜂窩煤等高污劣質燃料。(責任單位:環保局;配合單位:住建局、各鄉鎮)
2.燃煤鍋爐整治。縣城建成區及經濟開發區嚴禁使用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保留鍋爐必須使用有效除塵、脫硫設施,并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飯店、餐廳等經營性單位必須使用清潔燃料鍋爐,嚴禁使用燃煤鍋爐,同時要配套油煙凈化設施。(責任單位:環保局、市場局、經濟開發區)
(二)加大散煤治理保障
1.設立優質供煤點。完善散煤管控機制,對采暖用煤實行統調統銷,在縣城的城東、城西、城南、山區各設立一個民用采暖用煤供應點,為全縣城鄉居民用優質煤集中供應點,承擔全縣高污燃料禁燃區及其它控制區內城鄉居民生活用優質煤的供應任務。安監局負責集中供應點與山區供煤點之間的煤炭調撥。(責任單位:安監局、環保局、市場局、各鄉鎮)
2.保障用煤供應。各鄉鎮、村委會負責優質煤煤票的統計發放工作;做好居民到指定供煤點購煤的組織協調工作;同時要抓好居民購買、儲存的劣質煤的沒收、清理工作;有效滿足群眾的用煤需求。(負責單位:各鄉鎮、村委會)
3.加強財政扶持。為了不增加居民負擔,用戶按煤票到指定供煤點購煤,政府按照市場差價予以適當補貼。同時,要充分利用國家、省市環保政策,積極爭取各級資金支持,籌措財政補貼資金。制定財政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出臺切實可行、具有操作性的方案和補貼政策。加強資金監管,嚴格落實補貼政策;做好各項補貼資金支出、使用的監督和審計工作。(牽頭單位:財政局;配合單位:審計局、發改局、環保局)
(三)強化散煤源頭管控
1.設卡管控。在縣城主要出入口及交通干線設置散煤治理環保安全檢查站,開展散煤運輸整治,嚴厲查處禁燃區內拉運煤炭及煤制品等高污燃料的道路運輸;嚴厲查處運輸車輛的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流動售煤攤販和流動售煤車輛;防止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流入我縣。迎賓路、南環路、龍山大街、北環路等建成區主要路口由住建部門負責設卡查處;龍山大街與新307國道交叉口(洪相、夏家營)等主要路口由交警大隊負責設卡查處;義南線、龍山大街、交西線等主要路口由交通局負責設卡查處;山區重點路口由治超辦負責利用現有治超點進行查處;各鄉鎮、重點村結合實際,對村鎮等主要路口設卡監管;一經發現有拉運散煤及煙煤制品運輸車輛,要立即向縣散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相關情況,并配合予以查扣,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安監部門負責配合相關單位對查處的散煤及煙煤制品進行追根溯源,責任倒查;市場部門負責煤炭的抽檢檢查工作,嚴防不合格的劣質煤炭流入市場;環保部門對禁煤區內燃煤排放行為依法處罰;公安部門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等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負責單位: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局、住建局、環保局、市場局、安監局、治超辦)
2.嚴格監管。除指定供應點外,任何涉煤企業和個人不得銷售、供應煤炭。各鄉鎮,特別是村一級要發揮好屬地監管責任,對轄區內從事拉運煤炭車輛、存儲煤炭等涉煤行為進行徹底的摸排,登記造冊,強化監管。同時各鄉鎮、相關部門要鞏固取締非法儲、洗煤場工作成果,強化監管,堅決杜絕非法儲、洗煤場死灰復燃、轉移經營,或出現其他新建設非法儲、洗煤場等行為。(負責單位:安監局;具體落實單位:各鄉鎮)
3.嚴格檢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巡查檢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對生產銷售企業、經營銷售單位、營業性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戶、個戶等進行巡查檢查。發現企業不按規定生產、銷售,經營銷售單位存在銷售劣質煤等行為的,吊銷相關證照,根據相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理;發現營業性企事業單位使用散煤的,依法沒收散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發現個體經營戶使用散煤的,依法沒收散煤,對存在阻撓干擾執法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者,吊銷營業執照,并依法追究責任;發現禁煤區個戶使用散煤的,依法沒收散煤,提出批評教育,屬于公務員序列的或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取消評優、評獎等資格;屬于普通群眾的,按照有關規定限制其享受市民優惠政策的資格,存在阻撓干擾執法行為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責任單位:相關職能部門、各鄉鎮)
4.嚴格抽檢。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限制銷售硫份1%以上(含1%)、灰份16%以上(含16%)的散煤;完善“企業自檢、縣級普檢、市級抽檢”的三級煤質監控機制,對確定的煤炭供應點產品質量監督和煤質的抽樣、化驗;配合做好流通、使用領域煤質監管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煤炭的單位和個人,取締非法營運售煤點,嚴厲打擊銷售不符合標準的劣質煤炭行為。(牽頭單位:縣市場局、各鄉鎮)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散煤治理工作順利推進,經研究決定,成立交城縣散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李忠毅 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
常務副組長:郭 強 縣政府副縣長
副 組 長:趙 強 縣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局長
成 員:程通彥 縣安監局局長
梁海民 縣環保局局長
薛耀剛 縣住建局局長
韓 讜 縣市場局局長
陳向東 縣財政局局長
鄭瑞林 縣發改局局長
郝建寶 縣審計局局長
張五寧 縣交通局局長
孔計全 縣交警大隊隊長
司永峰 縣治超辦主任
楊曉峰 縣經濟開發區綜合辦主任
張 杰 天寧鎮鎮長
李建忠 夏家營鎮鎮長
孫建剛 西營鎮鎮長
雙 飛 洪相鄉鄉長
孫 偉 嶺底鄉鄉長
王 華 西社鎮鎮長
宋 麟 水峪貫鎮鎮長
李海峰 會立鄉鄉長
李志堅 東坡底鄉鄉長
游 芳 龐泉溝鎮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局,負責對此次散煤治理統籌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程通彥同志擔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工作主動性
進行散煤治理是貫徹國家、省、市一系列關于加強環境污染治理、改善空氣質量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對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具有積極作用和重大意義。各鄉鎮、各部門、各企業要充分認識、深刻理解,將思想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上,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自覺性與主動性,確保工作任務圓滿完成。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強化部門協調配合。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和監管措施,確保監管到位。環保、安監、市場、公安、國土、鄉鎮等要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加強溝通銜接,定期交流工作動態,互通有關散煤治理問題信息,保持聯合執法常態化,采取明查暗訪、專項打擊、突擊檢查等措施,形成高壓態勢,嚴格依法進行打擊處理,倒逼企業自覺守法誠信經營。
(二)完善網格監管,層層傳導壓力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部門、鄉鎮、村委網格化監管體系,細化責任目標,層層明確責任,層層強化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確保全縣散煤治理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夯實責任落實,嚴格督促問責
各鄉鎮、各部門、各企業要進一步嚴格責任落實,縣政府將組織督查組對散煤治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違反散煤使用的單位及個人,將依據其情節輕重,移交相關部門進行嚴肅問責。
(四)強化宣傳報道,營造輿論氛圍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廣泛深入宣傳散煤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及作用,同時跟蹤宣傳報道散煤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對正反兩方面典型事例進行宣傳報,積極推進部門落實工作措施,引導企業守法經營,提高廣大群眾對禁用散煤、使用清潔環保能源的理解與認識,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