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也可以是由下級或具體負責人形成的文件,對具體工作進行實施和落實,報上級或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寫作要求同上。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文章6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XX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為推動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競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助力全面復工復產達產,切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步發展,切實抓好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治亂”工作,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制訂我局集中開展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以深入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為契機,2020年繼續加大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針對社會關注度高、經營者和消費者反映強烈的市場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賄賂、商業詆毀、侵犯商業秘密、不正當有獎銷售等不正當競爭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行動,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維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進一步改善和優化城區的營商環境。
二、工作重點(一)繼續集中整治“保健”市場亂象,打擊保健市場混淆、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切實維護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合法權益。
(二)針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期間防護用品生產行業的經營情況,加大對行業龍頭企業、馳名、著名商標、有影響的字號、科技密集型企業的商業秘密等的保護力度,堅決打擊侵害企業商業信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重點查處口罩、體溫槍等商品未經授權擅自使用特殊標志,對企業或商品資質等作虛假宣傳、市場混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積極服務實體經濟的健康發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安全。
(三)加強互聯網、電子商務、直播平臺領域監管。重點查處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利用技術手段實施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包括在APP、電子商務、網絡直播等平臺對商品的性能、功效、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網紅代言人及團隊、“刷單”公司等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互聯網經營者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的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四)加強重點、民生領域監管。重點查處教育、旅游、醫療(含藥品、醫療器械購銷)、房地產、金融、汽車銷售、機制砂等領域的商業賄賂、市場混淆、虛假宣傳、不正當有獎銷售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五)聚焦農貿市場、城郊結合部等重點地區,著重查處百貨用品、家電、日用品、食品等領域存在的市場混淆、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工作步驟(一)宣傳及摸底調查階段(6月30日前)。積極向相關經營者宣傳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違法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督促經營者開展自查自糾。同時加強對本轄區重點行業領域的經營者主體情況、網上網下的經營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積極指導規范經營行為,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礎。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30日—11月30日)。加強市場檢查,對前一階段排查出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對拒不改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經營者,依法從嚴查處。
(三)總結階段(11月30日—12月1日)。對前兩個階段的工作進行梳理匯總,集中宣傳報道執法成果,并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認識,明確分工落實責任。要將此次專項行動作為規范市場、保障民生、促進發展的重要舉措來抓。要充分認識開展此項工作的艱巨性、緊迫性、復雜性,做到有措施有安排有落實,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執法行動取得實效。同時,嚴格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履行監管職責,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制方式開展監管工作,增強職責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依法依規行使自由裁量權,進一步完善反不正當競爭監管體制機制,推動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
(二)協同配合,加大案件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上下級、跨區域協同配合的作用,調動執法辦案能手,整合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要加強內部協調溝通,密切協作,充分發揮整體職能作用。發現性質惡劣、影響范圍廣、具有典型性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加大查處力度的同時,要及時形成典型案例材料上報,努力實現“查辦一起案件,規范一個行業”的社會效果。
(三)做好涉傳活動中涉黑惡問題線索的收集和摸排工作。在開展反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行動過程中,應同時開展收集、摸排涉黑惡問題線索的有關工作;
通過聽取群眾反映的情況,研究、分析有關不正當競爭活動中是否存在以暴力、威脅手段開展不正當競爭活動的情況,努力向公安機關提供一批高質量的涉黑惡問題線索。各市場監管所如在工作中發現有涉黑涉惡行為問題線索的,應及時按照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的要求及時將線索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或掃黑辦。
(四)加大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通過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開展多種形式對此次專項執法行動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違法促銷行為暫行規定》進行宣傳,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要及時宣傳報道專項行動的進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專項行動的社會公眾知曉度和參與度,以執法帶動普法,提升反不正當競爭監管的社會效果。
各市場監管所要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效果評估,每月13日前將當月執法工作情況、典型案例、存在問題、工作建議及執法情況統計表(附件)等報送至價競股郵箱,并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將全年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工作建議、典型案例等材料報送至價競股郵箱。
附件2020年_月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情況統計表填報單位: 填報人: 填報時間: 2020年 月 日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情況單位數量開展宣講、培訓、合規指導(次數)
建立商業秘密保護指導站(聯系點)、示范企業、示范基地(個數)
開展跨區域、跨部門協作執法(次數)
反不正當競爭立案及案件查處情況立案數(件)
結案數(件)
案值 (萬元)
罰沒金額(萬元)
合 計防疫物資領域小計仿冒混淆行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生活消費領域小計“保健”市場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醫美”行業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教育培訓行業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互聯網、電子商務領域小計仿冒混淆行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組織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行為商業詆毀行為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領域小計商業賄賂行為仿冒混淆行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要素市場小計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商業賄賂行為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其他行業和領域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2篇: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今年來,我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總體較好,但部分企業安全生產法治意識淡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風險辨識不深入、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反映出我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基礎薄弱、本質安全水平較低,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復雜嚴峻。
為深刻吸取全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教訓,堅決遏制、杜絕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領域一般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通過采取職能部門監管執法與指導服務相結合方式,不斷提升服務能力水平,推動企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著力營造安全生產和諧共治良好局面,促進全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認真排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隱患,降低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風險,提高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產風險,堅決杜絕、遏制一般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三、組織領導
縣應急管理局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股室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開展情況采取明察暗訪的形式進行監管執法。
四、實施步驟
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分三個階段開展。
(一)自查自糾自改階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企業自覺主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臺賬,自查自糾報安全隱患。
(二)監管執法服務階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中旬。在企業自查自糾基礎上,持續深化自查自改;
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執法與服務,形成良性互動,著力提升企業本質安全生產水平,補齊企業安全基礎短板。縣應急管理局采取“雙隨機一公開”“四不兩直”等方式,對企業前期自查自糾和自改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未落實主體責任,導致事故或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企業將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確保歲末年初、元旦、春節期間的安全生產。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0年3月中旬至3月底。各企業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行動經驗成果,形成工作長效,推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高質量發展。
五、重點任務
(一)推行清單制管理,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企業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上手、親自帶頭,認真抓好具體工作的落實。各企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安全生產。要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清單和日常安全檢查清單等,自覺主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做到安全責任、投入、培訓、管理和應急救援“五到位”,不斷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二)貫徹《導則》《標準》,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各企業要按照《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導則》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等要求,進一步排查本企業風險隱患,強化重點環節、區域和人員的監控。各企業要結合安全領導寧里,工藝特點、設施設備狀況等要素,突出冬季安全生產特點,開展好季節性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規范建立問題隱患整治臺賬。
(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扎實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各企業要認真組織員工學習全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領域事故報告,扎實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學習。深刻吸取事故教訓,以案促醒,堅決消除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周密安排部署
各企業要充分認識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緊迫感,狠抓落實,全力做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要加強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按照時間節點要求,細化任務,落實責任,確保此次專項行動工作落到實處。
(二)全面排查整改,狠抓責任落實
各企業要對照《導則》《標準》認真梳理,仔細排查,落實整改,切實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做細、做扎實,并建立規范的臺賬清單,確保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嚴格監管執法,加大查處力度
堅持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以集中整治強化日常監管,以日常監管鞏固整治成果。加大違法查處力度,對忽視安全工作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造成后果的企業及負責人,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
第3篇: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打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填湖毀林開山建別墅、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嚴重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嚴格保護生態環境,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會議和文件精神,日前,我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開展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
據了解,此次行動從7月15日開始,分自查自糾、集中整治和長效機制建立三階段進行,重點整治嚴重破壞生態、群眾反映強烈的違建別墅,對在各類自然保護地范圍內,違反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規劃、建設、水利等法律法規,未按規定履行環評、規劃、用地、建設、銷售審批手續以及有關單位和部門違法違規審批、越權審批的違建別墅進行查處。以及違建別墅占用公共資源,直接影響群眾生產生活;侵占公共利益,長期有反映但得不到解決;嚴重超出法律和公德底線,輿論曝光后全社會高度關注;信訪渠道反映的突出問題等。以“零容忍”管住新增問題,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問題,嚴肅查處頂風違建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違建別墅問題,嚴肅查處嚴重失職失責問題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腐敗問題。但不影響合法合規的房地產項目正常開發建設和經營。
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我區成立了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壓實責任,主動作為,堅持依法依規,突出生態保護,明確處置政策,強化聯合處置舉措和督導問責,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嚴格按照生態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城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森林、草原等法律法規,根據生態環境破壞程度、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對涉及政府、用地、建設、銷售等法律法規問題,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銷售別墅的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嚴肅處置到位。對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市場主體和個人,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有關單位和部門違法違規審批、越權審批的,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權益;對市場主體和有關單位“互有瑕疵”的,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清查整治各項任務。
第4篇: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推動河長制取得實效,進一步加強河道管理保護,落實水利部、省、市、縣有關工作要求,根據《郴州市河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郴州市水利局關于印發〈郴州市河道“清四亂”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郴河辦發〔2018〕19號)和縣河長制工作委員會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專項行動范圍
“清四亂”專項行動范圍為全縣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其中河道采砂整治范圍仍執行湘水辦函〔2018〕47號明確的全市所有河道)。
二、專項行動目標
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圍內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四亂”突出問題,發現一處、清理一處、銷號一處。力求2018年底前“清四亂”專項行動見到明顯成效,2019年7月10日前全面完成專項行動任務,河道面貌明顯改善。在專項行動基礎上,不斷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護長效機制。其中,河道采砂專項要在2018年10月20日前完成對非法采砂、堆砂場和涉砂船船的執法打擊和專項整治工作。
三、清理整治主要內容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縣委辦、縣政府辦《安仁縣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對河道管理范圍內“四亂”問題進行清理整治。
亂占主要包括:未依法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圍懇河道,非法侵占水域、灘地,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桿作物。
亂采主要包括:河道非法采砂、取土。
亂堆主要包括:河道管理范圍內亂仍亂堆垃圾,傾倒、填埋、貯存、堆放固體廢物,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
亂建主要包括:河道水域岸線長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濫占濫用,違法違規建設涉河項目,河道管理范圍內修建阻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
四、組織實施
各村各成員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河長組織下,牽頭負責本行政區域“清四亂”專項行動的具體實施,及時發現、查處各類涉河違法行為。各村級河長要積極上報鎮河長辦,再由鎮河長辦上報縣河長辦,由縣河長辦在河長領導下,負責協調水利、環保、住建、交通、農業等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共同推進,確保專項行動達到預期效果。
專項行動期間,市河長辦、市水利局將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查、暗訪工作。縣河長辦、縣水利局也將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查、暗訪工作。
五、行動步驟和進度安排
“清四亂”專項行動包括調查摸底、集中整治、鞏固提升三個階段,相應的時間段和具體要求如下:
(一)調查摸底(20l8年8月1日-9月20日)
以鄉鎮為單元開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道“四亂”問題,逐河建立問題清單。在調查模底階段,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做到邊查邊改,及時發現、及時清理整治。
鎮河長辦在9月18日前將調查摸底情況以及附件l、2的電子檔及蓋章的掃描件以電子郵件報送縣河長辦。
(二)集中整治(20l8年9月21日-2019年5月21日)
針對調查摸底發現的問題,要逐項細化明確清理整治目標任務、具體措施、責任要求和進度安排,對照問題清單建立銷號制度,確保問題清理整治到位。同時,對專項行動期間群眾反映強烈或媒體曝光的涉河其他違法違規問題,河長辦應主動納入專項行動整治范圍。
鎮河長辦在 2019年5月31日前將轄區內集中整治情況報縣河長辦,對于確實難以按期整治到位的要說明原因,作出具體整改安排,明確完成時限。
(三)鞏固提升(2019年6月l日-7月10日)
對“清四亂”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開展全面核查,重點核查漏查漏報、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現反彈等問題。對核查時仍存在的涉河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整治。
要以“清四亂”專項行動為契機,按照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要求,進一步落實地方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河道管理保護責任體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細化實化河長職責。建立巡查、保潔、執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實河道管理保護責任主體、人員、設備和經費,建立完善流域統籌協調和上下游、左右岸聯防聯控機制,加強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長效機制。
鎮河長辦在2019年7月5日前將“清四亂”專項行動總結報告報送縣河長辦。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清四亂”專項行動涉及面廣,問題復雜,整治任務艱巨繁重,各村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與責任擔當,切實抓好專項行動的組織工作。鎮村兩級河長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對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鎮河長辦要將“清四亂”行動作為推進河道保護的重點內容,按期調度工作進展,及時向本級河長匯報進展情況。
(二)落實職責分工。根據縣河長工作委員會的文件要求,明確水利、環保、住建、交通、農業等部門職責,要緊扣突出問題,結合河長制聯合執法行動,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河長辦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協調推動重點問題整治、重大問題協調、重要矛盾協調。各職能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進一步制定本部門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倒排工作節點,強化行政執法,確保取得實效。
(三)深入排查問題。要進行全面細致摸底調查,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信息完整、問題準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別是對發現的“四亂”問題不得隱瞞不報。
(四)加強協同聯動。對于跨行政區域河流,要積極主動對接,可按照下游協調上游、左岸協調右岸,協同開展跨界水域專項行動。
(五)加強明察暗訪。河長辦將“清四亂”專項行動納入河長制督查和考核工作,會同水利等職能部門對轄區內各階段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協調、督導檢查、明察暗訪,并及時將相關情況報送縣河長辦。根據專項行動進展情況,縣河長辦、縣水利局將不定期組織開展暗訪、抽查、重點檢查,發現隱瞞不報、弄虛作假,以及不作為、慢作為、工作組織不力的,將通報。并視情況通報給有關縣級河長,提請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六)建立月報制度。為及時掌握各地專項行動進展情況,自2018年10月起,鎮河長辦每月18日前填寫附件I報送縣河長辦。鎮河長辦要明確“清四亂”專項行動分管領導與責任人、信息報送聯系人,在2018年9月26日前將附件3報送縣河長辦。
第5篇: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近日,為全面落實國家衛健委、市衛健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政府采購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心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積極采取行動。第一,組織專項工作會議,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和聯絡員,設立專項行動辦公室,明確職責和工作計劃。二是結合單位實際,認真制定中心三年專項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主體責任,建立規章制度,彌補不足,堵塞漏洞,規范采購管理,不斷完善采購長效機制,防范政府采購潛在風險。
第6篇: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根據省、市《關于印發醫療美容亂象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為深入貫徹全省醫療美容亂象整治專項培訓會議精神,有效遏制醫療美容亂象,凈化我市醫療市場,6月19日,我市召開醫療美容亂象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部署會議,標志著專項行動全面啟動。此次整治對象范圍包括各級各類設置醫療美容科的醫院,醫療美容門診部、診所,生活美容機構,非法開展醫療美容的機構及人員。重點整治內容包括打擊美容醫療機構內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和嚴厲打擊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美容等無證行醫行為。其中,重點檢查醫療美容機構發布未經審批的廣告或不按審批內容發布虛夸甚至虛假宣傳廣告;虛增服務項目(其實沒有提供該項服務)且收取費用,涉嫌欺詐性收費;將常規診療項目換名包裝成高新奇特項目,欺騙消費者;有租賃、借用、掛證注冊《醫師執業證書》等行為;虛構名醫或專家坐診,欺騙消費者;提供夸大病情的虛假診斷和虛假輔助診斷報告(如:虛假檢驗報告、虛假影像診斷報告等);不規范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膠原蛋白、透明質酸鈉等相關藥品或醫用材料和醫療器械等;機構資質及主診醫師、醫師、護士等資質和執業注冊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機構超出執業登記范圍和科目開展診療活動;使用無相應資質的人員從事相應專業醫療技術工作或醫療專業技術人員提供非本專業(本專科)的醫療服務;不書寫病歷文書或制作虛假病歷文書等。生活美容機構以及在酒店、會所、寫字樓、集貿市場、居民區等公共場所(以上統稱:非醫療機構)擅自開展醫療美容行為。主要包括:非醫療機構未取得相應資質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行為;無醫師資質的個人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行為;醫師到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行為;非法購進和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在非醫療機構擅自開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術整形美容等具有創傷性或侵入性的醫療服務等行為。 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專項行動分工明確,市衛生健康委制定了《池州市醫療美容亂象整治專項行動工作任務清單》,明確各地各單位工作任務。市衛生健康委監督與法規科和市衛生監督執法處負責開展醫療美容監督專項培訓,對全市醫療美容機構進行抽查、暗訪和督導,舉報線索進行核實排查,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各縣區、九華山風景區衛生健康委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內醫療美容專業機構,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美容行為的查處整治工作。 專項行動共分三個階段,2019年5月至6月上旬為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6月至8月底為集中整治和督查階段,2019年9月為總結交流階段,力爭通過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違法機構,懲處一批不法分子,全面整頓規范好我市醫療美容市場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