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宿舍它是住宅,包括臥室、衛生間、衛生間、陽臺等。宿舍的居住人數不同,包括單人房、雙人房、多房等。不同的學校有不同規格的宿舍,而且宿舍支持不同的設備,用電要求也不同。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員工寢室衛生管理制度的文章3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員工寢室衛生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營造一個整潔衛生、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文明健康、積極向上的居住氛圍,特制定本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職責:
1、宿舍負責人對宿舍各個環節的工作負全責;對宿舍管理員給予指導性的意見并監督落實;對宿舍運行狀況向上一級領導必須提交月報。
2、宿舍管理員要盡職盡責,努力配合辦公室極其宿舍負責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對宿舍出現不合理現象有責任有義務提出并制止,解決不了的問題上報宿舍負責人,不得消極怠工。發現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請其離職。
3、宿舍清潔員必須在上班前把自己負責的衛生區域徹底、完整的清掃干凈,并做好保持工作。發現有明顯污痕的,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被發現更換該人。燒水員工必須盡職盡責,確保每位員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訴,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被發現更換該人。
4、全體宿舍管理成員必須以身作則,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適用于所有適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職工。
二、住宿須知
1、住宿職工必須登記入冊備檔,其他職工如需入住的,需填寫《住宿申請表》,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由綜合辦進行宿舍調配。
2、入住后的職工不得隨意搬挪所住宿舍,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并搬回原來宿舍。
3、所居宿舍不得出租轉借他人居住,發現一次取消居住資格,追究其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
5、不得藏匿、觀看、傳播不健康的或反動的報刊、書籍、言論、碟片及其他聲像制品,不得從事損害公司榮譽或利益的行為、活動,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活動。
6、各部門經理、主管要管理好本部門的員工,深入員工生活,聆聽員工的意見,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盡力幫助、解決員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7、員工宿舍一切設施、設備屬公司所有,各員工要愛護公司所有物品,不得人為損壞或遺失,若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員工離職時要歸還所借用的宿舍一切物品,寢室長必須在離職清單上簽名并確認所借物品是否全部還清,若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8、離職人員一經寢室長在離職清單上簽字后,職工離職(包括辭退、辭職等)的必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宿舍管理員檢查后予以落實確認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有需要賠償的必須給與公司賠償,任意放行的由本部門負責人承擔一切后果。簽發完《離職申請》的必須當日搬離宿舍,不得拖延。再繼續居住的,按每天300元扣除原工資。
9、講文明禮貌,不準隨地吐談、亂丟垃圾、大小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要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凈整齊有序,不準往窗外亂丟雜物,垃圾、剩飯(菜)要倒在指定地點。
10、員工間要文明交往、和睦相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
11、員工宿舍內的走道、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禁止飼養寵物。
12、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人人都當監督員,做到水龍頭有開有關,人離房間要關燈、關電視。節約用電、用氣。電費每個月控制在人均50元內,煤氣為每21天/罐,如若超標,將超額部分平攤至每個宿舍人員。
13、嚴禁在宿舍內燒廢紙、點焟燭,嚴禁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等明火;嚴禁亂扔煙頭和把煙頭扔向窗外;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自接電線,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后果由本人承擔。
14、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儀表、警示標示等,不得隨意拆除和破壞。
15、22:00以后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斗毆、酗酒影響他人休息;員工宿舍內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公司人員;員工家屬、親友來訪,若要住宿,應通知綜合管理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
16、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夜晚不回宿舍者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本人承擔;早班和晚班的員工,起床、洗漱、關門等落手要輕,不得影響其他員工休息。
17、不結交社會上的閑雜人員、不把閑雜人員帶入宿舍,因此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18、宿舍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輪流值日,保持宿舍內環境干凈整潔。各宿舍必須張貼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并根據值日表分清責任。對自己床鋪折疊整齊、對床下衛生要打掃潔凈。如果沒有時間打掃,可每月每人出資300元由專業人員打掃。沒有值日表的寢室,每人每天罰款10元,直至貼出值日表為止。
19、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員工個人貴重物品、現金財物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
20、員工宿舍的水龍頭、電燈等物品自然損壞,必須及時報告綜合辦公室安排修理,員工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21、綜合辦公室和工程部在檢查中發現違章線路、使用大功率電器、經教育再次違犯者報公司處罰。
22、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23、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物,不準在宿舍內毆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詆毀他人;不準恐嚇或者威脅他人安全,干擾他人正常的生活;不準窩藏贓物,偷竊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24、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共同做好防范工作。發現可疑人員以及各類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
25、發現火警、火災等災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發現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員工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并協助處理。
26、嚴禁員工賭博,麻將室是供員工休閑娛樂之用,不得大聲喧嘩,活動時間周一至周四晚不能超過12點,周五至周六不得超過凌晨2點,員工在打麻將一炮不得超過10元,違者一切后果自負。
27、根據實際情況男、女宿舍各選舉出一名寢室長,負責日常衛生、紀律的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并在辦公室檢查時間協同進行檢查。寢室長每月給予100元的補助
28、宿舍不得出現公司任何產品(包括過期產品)及輔料,發現一次,按被發現產品市場價格的10倍罰款。找不到責任人的,全宿舍成員均攤。
29、公共廁所下水道因人為因素造成堵塞和其他公共設施損壞維修帶來的相關費用找不到責任人的,由同樓層全體居住人員平均分攤
三、衛生標準
1、地面、墻面、墻角、天花板干凈,無亂涂亂畫、無灰塵、無蜘蛛網。(10分)
2、燈具、風扇、用品用具經常擦拭,保持干凈,呈現本色。(10分)
3、床鋪干凈無雜物,被褥、床單、衣物干凈、疊放整齊、無異味。(15分)
4、桌面干凈無垃圾,桌面物品干凈、呈現本色,擺放整齊。(10分)
5、門窗干凈、無灰塵、無蜘蛛網,窗臺無雜物。(10分)
6、室內無堆放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筐要傾倒干凈,無大量垃圾存放現象。(15分)
7、床底干凈,無蜘蛛網,鞋子、臉盆等用品擺放整齊有序。(10分)
8、整體效果好:干凈、整潔、美觀、舒適、空氣清新、無異味。(10分)
9、公司配置的物品完好無損。(10分)
10、宿舍出現剩余公司產品的或配置物品損壞的,取締評選資格。
四、管理條例
1、所有罰金由本人上繳財務部,不服從管理者以工資形式雙倍扣除。其他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觸現金。
2、宿舍室內衛生檢查項目:衛生、公司配置的所有物品是否完好無損、電器、紀律。檢查時間:每周四10:00點作為定期檢查時間、每周不定期一次。檢查人員:綜合辦、宿舍管理員、各宿舍寢室長。
3、宿舍成員每人押金300元。押金由財務根據宿舍管理員提供的名單進行扣除工資,被扣押金者當月去財務領取押金單作為憑證。職工離職由宿舍管理員檢查該宿舍實物是否損壞,損壞者按價賠償,完好者由管理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離職。離職者走后發現是其損壞的由管理員承擔責任。(押金從轉入新宿舍開始扣)
4、宿舍工友對所有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上訴。董事辦處理意見為最終結果。
5、本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因地制宜進行補充和調整。此制度每間宿舍張貼一份,丟失者罰款200元,由本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以上規定需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給與處罰,經教育屢教不改的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開除。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2篇: 員工寢室衛生管理制度
一、衛生區域劃分及管理
每層按部室為管理單位,部長為第一責任人。一樓為財務部,二樓為經營人事部,三樓為營銷部,四樓為質檢部,五樓為綜合部,六樓為安全生產環保部。
宿舍樓每層以樓層中間的施工縫為分界線,分為東西兩個區域。每個區域內的宿舍員工負責本區域的樓道及洗手間、廁所衛生。
二、人員職責劃分
1.每日由保潔公司人員對宿舍樓所有區域進行全面清掃,保潔。
2.每層的管理部室和居住員工對保潔公司人員保潔過程及保潔程度進行監督。
3.居住員工對所屬區域內的衛生要做到:保持干凈整潔。管理好各自家屬和小孩,共同維護公共衛生。
4.宿舍樓居住員工對自己所屬區域內設施要做到愛護和及時維護,每天及時關閉走廊和衛生間照明燈。
5.宿舍樓居住員工離開宿舍后應做到人走燈關、空調關,門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產安全。
三、衛生保持要求
1、保持墻壁清潔,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不亂涂亂畫、亂張貼啟事。
2、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里。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任意堆放。
3、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可亂丟雜物,亂吐泡泡糖,亂畫墻壁。
4、保持衛生間、浴室和洗手間的衛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沖洗干凈;洗發精等包裝袋要放在垃圾箱內;不向水池內倒雜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現象要及時清除。
5、不可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
6、不可向窗外倒水、扔東西。
四、公共設施
1、宿舍公共設施正常使用損壞應由管理部室提出,綜合部負責聯系人員進行維修。
2、宿舍公共設施屬人為損壞的,維護費用由公共設施所屬區域住宿員工均攤,情節嚴重的予以處罰。
3、宿舍管理部室發現公共設施損壞后及時通知綜合部。
4、綜合部確認設施損壞后,核實是否為人為損壞。若為正常使用損壞,由綜合部通知機電車間予以維修;機電車間不能維修的,由綜合部提出,經領導批準后,通知外協單位進行維修。
5、機電車間每周進行一次巡檢,一旦發現有損壞的公共設施,應及時修理,對突發故障要在第一時間搶修,嚴禁有長流水和長明燈現象。
6、員工宿舍內設施有員工本人負責維護,公司不負責維修。
五、處罰原則
1、樓層管理部室對宿舍衛生要進行定期檢查、限期整改。公司每月定期組織進行評比和考核,對考核末位的樓層和管理部室進行每人次20元的處罰。
2、綜合部宿舍管理人員要不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檢查,發現衛生區域內和洗手間不干凈,有積水、垃圾的,對此區域內所有人員進行每人次20元的處罰。
3、綜合部宿舍管理人員不定期對宿舍樓進行檢查,發現有長明燈或長流水現象,對此區域內所有人員進行每人次2元的處罰。
4、綜合部宿舍管理不到位,應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3篇: 員工寢室衛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活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住宿條件
1、在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留家屬、朋友、同學等非本單位人員住宿。
4、保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于離職日起1天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第四條宿舍設立寢室長,其工作任務如下: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
2、監督值班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關閉門窗。
3、保管住宿者信息、緊急聯絡人等方面的資料,以備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辦公室: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情節嚴重;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人員;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病重,應及時送醫院并通知其親友。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轉讓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公司主管和辦公室、門店管理部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第八條宿舍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處分。
第九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
5、不準吸煙,室內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柜內;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曬;
8、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來訪時不得帶入寢室;
11、夜間最遲應于20時前返回寢室,否則應向管理人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場所;
15、房間清潔由住宿人輪流負責;
16、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第十條寢室值日生職責:
1、當天早上做好個人內務、寢室衛生,且提醒他人做好個人內務。
2、早上起床和午休后應提醒他人起床,并最后離開寢室,離開前再次檢查寢室衛生。
3、對當天寢室安全負責,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第十一條衛生要求:
1.室內地面干凈、無雜物,天花板、墻面無污跡、蛛網,無亂貼亂掛現象。
2.門窗、吊扇、日光燈擦拭干凈、無積灰。
3.桌椅擺放整齊、干凈無灰塵,桌上物品、洗漱用具和行李用品擺放整齊有序。
4.床上、床下物品擺放整齊,蚊帳、被套、床單干凈。
5.每周周末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
第十二條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三條住宿員工發生下列情形為之一者,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呈報其所屬部門處理: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酗酣;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持異性或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偷竊行為。
第十四條住宿者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處理干凈,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員檢查。
第十五條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者辦理臨時戶口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