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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安全及周邊治理應急預案范文(通用6篇)

                  時間:2022-09-01 寫作知識 點擊:

                  校園安全與每一位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息息相關。從廣義上講,校園事故是指學生在校期間,由于一些意外因素造成的人身傷害。就其特點而言,一般是由于責任人的玩忽職守造成的,而不是故意事故。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校園安全及周邊治理應急預案的文章6篇 ,歡迎品鑒!

                  第1篇: 校園安全及周邊治理應急預案

                    為貫徹落實教委學校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我校決定進一步完善信息暢通、反應快、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防控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竭盡全力杜絕校園內消防、餐飲、治安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校園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教學穩定和校園穩定。

                    二、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提前預防、處理。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有效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人壽安全高于一切原則和穩壓一切原則。

                    2.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責任到崗、防控先行、反應快、處理得當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1、成立校園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成員如下:

                    組長:副組長:成員:

                    2.主要責任。

                    ⑶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安排、檢查學校安全重大事項。

                    ⑶啟動緊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⑶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處理、監控、報告等。

                    五、主要處理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情況,請上級幫忙指導。

                    3.要求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穩定工作。

                    4.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會議,舉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負責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品,不擅自定性事故,寫事故報告書,分別提交有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進行安全再教育,事故后進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

                    7.負責人接待監護人,召開監護人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監護人的感情,必要時與監護人的聯系。

                    8.學校全體教師要堅守各自的崗位,不得私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9.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理事項,包括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的突發傷亡事件、入學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方法。

                    六、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一)教育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教育活動期間發生各種危害學生群體和個人的危險情況時,負責人在進行必要的緊急處理的同時,在最初的時間迅速報告危險情況、問題和困難,學校必須立即報告相關領導。

                    2.平時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制定學生逃生的疏散路線,每學年要演習一次以上。師生必須熟悉緊急避難路線。危險發生時組織有序地進行緊急避難。

                    3.相關負責人應熟悉教學安全預防措施和安全設備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4.有關負責人應及時發現和排除責任區內的安全危險。危險發生時切斷電源等工作。

                    5.危險發生時,主要負責人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趕到危險場所,親自處理和指揮。

                    (二)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第2篇: 校園安全及周邊治理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在市委、市政府指導下,廣泛發動群眾,嚴厲打擊侵害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大力整治校園及周邊地區治安秩序,切實維護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為我市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查擺學校及周邊地區的突出治安問題,整改各類安全隱患;建立《學校及周邊地區重點人員檔案》。

                    (二)打擊一批侵害師生人生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堅決鏟除校園及周邊場所“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

                    (三)整頓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文化娛樂場所,堅決取締非法經營的網吧、錄像廳、歌舞廳、音像書刊點、無證經營攤點和非法占道經營的游商攤販,拆除校園周邊各類違章建筑。

                    (四)建立綜治、教育、公安和學校之間的治安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治安形勢,制定防范對策。

                    (五)進一步規范學生接送用車,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

                    (六)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宣傳和教育,舉辦“反侵害師生權益專題”講座。

                    (七)繼續深入開展“文明安全校園”創建活動。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發動階段

                    (5月20日至5月31日)。

                    建立專門工作班子,統一思想認識,搞好調查摸底。各派出所要對近期發生的涉及師生人身及財產的案件進行一次清理,明確工作重點,制定實施方案。同時,對在校學生進行法制宣傳,深入開展文明、安全教育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

                    (6月1日至6月25日)

                    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整改治安隱患。各鎮(街道)要對學校內部(包括分校區)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校園及周邊地區經常活動的外來無業人員尤其是一些可疑人員進行排查摸底并對校園周邊地區的出租房屋及租住人員統一登記造冊。要規范兼職法制副校長職責和選聘管理工作,各校要依靠法制副校長或相關人員在整治期間作一次“反侵害師生權益”專題講座;加大對校園及周邊發生的侵害師生權益案件的查處力度。堅決依法打擊侵害師生權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對校園周邊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攤點、不潔飲食攤點、歌舞廳、錄像放映室、臺球房、網吧等容易引發治安問題的經營攤點和場所進行清理和整治。規范學生接送用車管理,堅決查處超載及無證接送。

                    (三)總結階段

                    (6月26日至6月30日)。

                    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經驗,鞏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當前,學校及周邊的治安形勢仍然嚴峻,引發校園及周邊治安問題及不穩定因素還大量存在,侵害學校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仍時有發生,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任務依然十分繁重。這次專項整治工作是開展夏季治安整治行動的重要內容,也是公安機關嚴密防控網絡遏制盜搶犯罪“百日攻堅戰”暨“04”二號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鎮(街道)要認真學習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從維護我市戰略機遇期社會穩定、把“平安”創建不斷引向深入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切實抓好學校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落實相關措施,確保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科研秩序。

                    (二)加強領導,形成合力。為加強對此次整治的領導,市綜治委已牽頭成立由市領導掛帥,市綜治委、教育局、公安局等有關單位領導為成員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文體局、工商分局、城管辦和衛生局等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各鎮(街道)也要成立以政法書記為組長,文衛鎮長(主任)、派出所長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和專門工作班子,制定具體的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加大對集中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促進整治措施的落實,確保整治實效。學校所在地的鎮(街道)綜治辦、公安派出所等有關部門要與駐地學校緊密配合,結合當地實際,針對影響學校安全與穩定的突出問題,制訂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協同作戰,聯手整治,共同維護好學校周邊治安秩序,確保治安面貌明顯改變。

                    (三)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鎮(街道)、各學校要對治安復雜場所和突出的治安問題進行重點整治,特別對校園治安秩序及師生人身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集中整治。各派出所要堅決依法打擊涉及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擾亂學校治安秩序的案件。各鎮(街道)綜治委要組織協調教育、公安、文化、工商、城管、衛生等部門對學校周邊容易引發治安問題的經營攤點和場所進行清理和整治。

                    (四)落實措施,推動校園治安秩序管理長效機制建設。要在整治行動中不斷總結探索校園周邊治安管理的新思路。通過專項行動,建立起校園治安的長效管理機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安全保衛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第3篇: 校園安全及周邊治理應急預案

                    為了加強和改善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健康、安全學習、工作、生活,防止師生安全事故的發生,迅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據上司的相關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具體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直接負責人)

                    副組長: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協助校長負責校園(派出所長)的安全工作

                    成員:教務、德育、總務主任、各班主任。

                    二、主要責任。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學校交通安全的重大事項。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學校領導提出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視、報告等,保證指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將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三、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責,各主管領導各負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突發事件臨時指揮執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四、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安全員->;校長->;中心學校->;教育局->;

                    安全工作聯系電話:

                    中心學校:教育局:火警:119。

                    派出所:急救中心:120防疫站:

                    五、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學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星期五放學后,所有的學生都可以離開學校下班。學校門口學生發生交通事故時,由值班領導負責處理,班主任帶學生去醫院,同時通知家長,立即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樓梯口由區域指定教師護理。學生發生擁擠受傷事件時,護理教師立即停止所有學生當場動作,通知值班人員、班主任救護受傷的學生。值班領導派人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教導主任、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級選擇交通安全監督員,每天在教室、班級入口大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因病需要請假,無故未到達者必須在一小時內向學校報告。如果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應立即向公安機關通報。

                    5、學生碰傷、碰傷后,任課教師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報學校值班領導,按照《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操作和集會安全由體育老師負責,操作和散會時學生回班由班主任按規定順序排隊回班。

                    7、室內用電和電器安全由總務主任每周檢查一次,教育設施誰負責,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如果因用電等原因發生火災,總務主任立即切斷電源,報告119。領導小組分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下樓避難。

                    8、執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六、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先行,預防先行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能力。

                    2、利用國旗下的演講、主題班組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3、定期舉辦全校安全教育報告會。

                    4、領導小組、少先隊要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助能力。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育中,經常說話,說事。

                    總之,安全工作比泰山更重要,所有教職員都要重視安全工作,如果工作失業發生安全事故,直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按照學校規定認真處理。

                  第4篇: 校園安全及周邊治理應急預案

                    為確保學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要求,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應急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組織機構

                    1、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總指揮:李書全(校長) 

                    副總指揮:趙 凱(政教主任)

                    成   員:張同偉、馬傳偉、胡偉

                    2、處置措施:

                    (1)接報后,校長、值日教師和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組織人員按照程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3)組織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到場領導匯報。

                    (4)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當地衛生所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二、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措施)

                    (1)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校園。

                    (2)校園內不得使用明火照明(含蠟燭等)。

                    (3)未經許可,嚴禁在校園使用電爐等危險電器。

                    (4)嚴禁在校園內存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5)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6)定期組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7)進行學生自護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等演練。

                    2、應急預案

                    (1)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防止火勢蔓延。

                    (2)迅速組織學生從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救火)。

                    (3)在實施第一、第二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及種類等)。

                    (4)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并上報。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組織對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2)未經允許,學生不得私自拆、卸電器及開關、插座等。

                    (3)學生不得擅自開、關多媒體電源設備。

                    (4)利用班會課,組織學生進行用電安全防范知識教育。

                    (5)定期檢查學校用電設備是否正常工作。

                     2、應急預案

                    (1)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2)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3)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就近送往醫院,必要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4)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體育課及體育活動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要求體育老師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及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體育課、活動課必須充分做好準備活動后才實施新的活動項目。

                    (3)按規定,學生跳箱、長跑等課程項目必須事先做好防護工作。

                    (4)高溫時段,學生體育課要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內,以防學生中暑。

                    (5)對不能參加體育活動的學生,要區別對待,另做安排,保證學生健康安全。

                    2、應急預案

                    (1)遇有學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癥狀,第一時間將其安置陰涼通風處,并就近送醫院就診。

                    (2)遇有學生發生暈倒、抽搐等中暑癥狀,第一時間將其就近送往醫院救治。

                    (3)發生上述第一、第二條款情況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4)分析原因,及時做出處理意見。

                    (四)校園活動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走,不得擁擠,不推人。

                    (2)學生在校園內,不得在走廊內打鬧,不得撞擊玻璃欄板或攀爬走廊護攔,以免發生事故。

                    (3)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臺,大掃除時,不得讓學生上高處打掃衛生,同時避免碰撞教室內的多媒體設備。

                    (4)定期檢查校園內各種設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2、應急預案

                    (1)遇有發生安全傷害事故,傷情嚴重的立即就近送往醫院診治。

                    (2)如發生學生安全傷害事故,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五)學校治安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嚴格外人進校管理制度,控制外來無關人員進入學校。

                    (2)堅決制止校外有精神病癥狀的人員進入校園。

                    (3)對可能引發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4)加強對師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5)積極組織師生觀看有關防范治安光碟以及暴力事件預案的演習,提高師生的防范能力。

                    2、應急預案

                    (1)遇到治安事件,隨即撥打“110”報警電話。

                    (2)保護有關對象及全體學生,將保護者護送到安全處。

                    (3)一旦發生傷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并通知家長或親屬。

                    (4)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

                    (5)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六)控制傳染性疾病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學校要普及衛生知識,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范。定期召開班主任例會,加強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2)由于學校是人員高度聚集的場所,室內活動較多,為進一步預防傳染病,學校應采取以下預防措施:

                    a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教室每天要開窗通風;

                    b盡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c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后要洗手。

                    d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戶外鍛煉,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e學生若發生有發熱、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癥狀應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癥狀應及時就醫。

                    f學校公共活動室和食堂、小賣部應按規定定期消毒。

                    2、應急預案

                    (1)凡出現個別傳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時間內出現發熱、咳嗽、腹瀉等不明病因的群體癥狀,急驟增多的;其它需要報告的防疫情況。學校要立即在第一時間內由校長或政教主任以電話形式向教體局報告。

                    (2)遇突發傳染病事件(如鼠疫、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疽1例以上,小范圍內肝炎、細菌性痢疾、傷寒、出血熱、肺結核等3例以上,流感10例以上等)可直接報市疾控中心)。

                    (3)如遇傳染病事件學校應積極組織學生到醫院就診,并落實患者的隔離工作,加強密切接觸者的觀察工作以及環境消毒、飲食、飲水等有關緊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七)校外集體活動安全預案

                    1、預防預案

                    (1)活動前由學校通過廣播、班會、黑板報等形式向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活動過程中應強調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強對帶隊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教師加強管理。

                    (4)活動過程中要求教師始終跟隨學生,不得放任學生自由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5)禁止乘坐車船集體外出。

                    (6)活動前,校方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存在的問題得到解決后才開展活動。

                    2、應急預案

                    (1)一旦學生在活動過程中出現傷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并通知家長。

                    (2)根據師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要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關領導。

                    (八)交通安全預案

                    1、預防預案

                    (1)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定期組織師生學習交通法規及有關交通安全預防等方面知識。

                    (2)引導學生文明乘車,不坐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車。坐車時,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3)上學、放學路上靠右行走,在指定位置過馬路,橫穿馬路時做到一停(停在路邊標志線外)、二看(先看左邊再看右邊)、三通過(確認安全后)。

                    (4)教育學生不在馬路上玩耍、游戲、打鬧。

                    2、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應立即報警,并采取相關措施。

                    (2)如有傷者,應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將傷者送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學生疏散,并加強其他學生的安全保護。

                    (4)通知受傷學生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并組織上報。

                    (九)學生防溺水安全預案

                    1、預防預案

                    (1)對學生加強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河邊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

                    (2)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2、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學生溺水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內報警、組織施救。

                    (2)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通知家長,密切配合,共同救護。

                    (4)組織調查、上報,處理相關事宜。

                  第5篇: 校園安全及周邊治理應急預案

                    為構建校園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校園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并造成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廣泛影響的特點。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建筑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壓踩踏、交通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體性事件(鬧事、游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灌水、臺風、山體滑坡、破壞性地震)等。

                    二、指導思想和組織領導

                    (一)堅持以十八大重要思想為指導,遵循中央和省、市各級黨委、政府關于“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方針,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牢固樹立“穩定一切”的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學校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學艷

                    副組長:仇傳劍 王為權 吳同春李先會 貢志剛 齊書敏  李慶延

                    成 員:寧曉文(安保主任)各校區分管安全負責人、各級部主任、各班班主任

                    組長具體職責: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向有關職能部門匯報,請求批示督促各有關部門按預防和處置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檢查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副組長具體職責: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編制、修訂全校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進行業務指導、協調專業培訓、組織管理及監督檢查;負責日常校園突發事件報告、信息溝通與組織協調工作;根據豐縣教育局領導小組的部署,承辦預防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專項工作。

                    三、實施與處置原則

                    (一)各班級要建立健全校園重大突發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發生突發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匯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校領導,并迅速報教育局等主管部門,隨時與上級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或非法組織的政治活動期間,對突發緊急情況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以便及時、有效處理,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各班級在突發事件期間應,確保處置信息上傳下達及時、準確。

                    本預案要求,校園突發事件知情者有義務在知情后的第一時間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小組或相關人員,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任何人都有權向學校領導小組直至有關職能部門舉報學校及有關部門不處置突發事件的失職行為。

                    (二)校園突發事件的處置原則

                    (1)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指導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工作上“誰主管、誰負責”、“內緊外松”的原則,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及社會穩定的言論、動向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范,關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

                    (2)本預案的辦事程序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處置的原則,要求學校負責人對學校的安全負責,各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必須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校長室。對已經發生的重特大事故,嚴格按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追究責任,以維護法制和紀律的嚴肅性,對國家和人民負責。

                    一般突發事件,學校要予以重視并采取相關措施妥善處理,嚴防事態擴大以避免造成嚴重影響和損失,并根據有關規定如實將處置情況在事故發生后的一日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的詳細情況報告縣教育局安保科。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學校要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方案,必須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或傳真等將簡要情況迅速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限2小時內報事故詳細情況。

                    特大突發事件的處置:死亡3人以上或按有關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確定為特大級的緊急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迅速用電話向豐縣教育局匯報,以便豐縣教育局能及時會同其他部門參與協調處理。

                    四、運作職能

                    各班級應杜絕對隱患認識不足、長期忽視的麻痹思想,要居安思危,立足防患,盡一切努力將事故、災害可能帶來的損失減到最低程度,為校園打造安全屏障;防范關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機構一成立,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根據分工負責模擬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機制,增強防范突發事件的意識和應對能力,做到有備無患。

                    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領導小組必須進入指揮狀態,迅速趕赴現場,并對當事人(或目擊者)詳細問話,盡早盡快將情況上報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搜集有關事發(作案)的材料、人證物證進行認真分析,研究事發(作案)線索,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保衛(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據情況對案件進行定性;同時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并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豐縣教育局。

                    五、監測預警

                    “防患先于救治”,監測預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學校要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影響因素等進行有計劃、系統地長期觀察,細心積累第一手資料,認真研究隨時出現的新情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明確各類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系統分工責任。

                    六、善后處理工作

                    (一)校園突發事件調查工作,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迅速組織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并限期結案。一般性突發事件,由學校組織調查,并上報調查結果;重、特大突發事件,學校上報縣教育局,由其組織調查,學校密切配合。

                    (二)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和各班級要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做好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三)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或有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學校將表彰和獎勵。

                    (四)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學校或上報教育局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6篇: 校園安全及周邊治理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針,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導下,廣泛發動群眾,嚴厲打擊侵犯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大力整頓校園和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切實維護學校和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為我市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調查學校和周邊地區突出的治安問題,建立改善各種安全危險的學校和周邊地區重點人員文件。

                    (二)堅決消除侵犯師生人生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校園和周邊場所黃、賭、毒等社會丑陋現象。

                    (3)整頓學校和周邊地區的文化娛樂場所,堅決取締非法經營的網吧、錄像廳、歌舞廳、音像書刊、無執照經營店和非法占領經營的游客店,拆除校園周邊的各種違法建筑。

                    (四)建立綜治、教育、公安和學校之間的治安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舉報治安形勢,做好防范措施。

                    (5)進一步規范學生接送車輛,保障學生生命安全。

                    (六)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宣傳和教育,舉辦反侵害師生權益專題講座。

                    (七)繼續深入開展文明安全校園創建活動。

                    三、工作步驟。

                    (1)準備啟動階段。

                    (5月20日至5月31日)。

                    建立專業的工作班,統一思想認識,做好調查。各派出所必須清理最近發生的師生人身和財產事件,明確工作要點,制定實施方案。同時,對在校學生進行法制宣傳,深入開展文明、安全教育活動。

                    (二)集中整備階段。

                    (6月1日-6月25日)

                    開展安全大檢查,改善治安危險。各鎮(街)對學校內部(包括校區)和周邊地區的治安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校園和周邊地區經常活動的外來無業人員,特別是一些可疑人員進行調查,對校園周邊地區的租賃住宅和租賃人員統一登記冊。要規范兼職法制副校長的責任和選拔管理,各學校必須依靠法制副校長和相關人員在整備期間進行反侵害師生權益專題講座,加大對校園和周邊發生的侵害師生權益事件的調查力度。堅決依法打擊侵犯師生權益的犯罪分子,依法清理和整理校園周邊圖書報紙、音像制品攤位、不干凈的餐廳、舞廳、視頻放映室、臺球室、網吧等容易引起治安問題的經營攤位和場所。規范學生接送車管理,堅決檢查超負荷和無執照接送。

                    (3)總結階段。

                    (6月26日至6月30日)。

                    總結專業整治工作經驗,鞏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的長期管理機制。

                    四、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目前,學校和周邊的治安形勢仍然嚴峻,校園和周邊的治安問題和不穩定因素仍然存在,侵犯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仍然發生,學校和周邊的社會治安綜合管理任務仍然非常重要。本次特別整備工作是開展夏季治安整備行動的重要內容,也是公安機關嚴格控制網絡控制盜竊犯罪百日攻擊戰和04二號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鎮(街)認真學習中央、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維持我市戰略機遇期社會穩定,不斷引導平安,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整備工作的目的意義,切實把握學校和周邊地區的綜合管理工作,落實相關措施,確保很多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2)加強領導,形成合力。為了加強這次整備的領導,市綜合治理委員會已經領導市領導,市綜合治理委員會、教育局、公安局等有關部門領導成為成員整備工作的領導小組,協調文體局、工商分局、城管事務局和衛生局等有關部門的工作。各鎮(街道)還應建立以政法書記為組長、文衛鎮長(主任)、派出所長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和專業工作班組,制定具體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加大對集中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促進整治措施落實,確保整治實效。學校所在地鎮(街道)綜治辦、公安派出所等有關部門應與駐校緊密配合,結合當地實際,針對影響學校安全和穩定的突出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共同作戰,共同整治,共同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確保治安面貌明顯改變。

                    (3)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鎮(街)、各學校應重點整治治治安復雜場所和突出治安問題,特別是校園治安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集中整治。各派出所應堅決依法打擊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擾亂學校治安秩序的案件。各鎮(街)綜治委員會要組織協調教育、公安、文化、工商、城管、衛生等部門清理和整頓學校周邊容易引起治安問題的經營攤點和場所。

                    (四)落實措施,推進校園治安秩序管理長期機制建設。必須在整備行動中不斷總結探索校園周邊治安管理的新思路。通過特殊行動,建立校園治安的長期管理機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安全防衛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的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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