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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九篇

                  時間:2022-11-26 模板范例 點擊:

                  建議,是個人或團體,對某件事情未來要如何的操作,提出的解決問題的辦法。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農村“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的文章9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第一篇: 農村“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農村集體資產是廣大農民辛勤勞動積累的成果,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通過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調研發現,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還存在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需要認真研究并及時加以解決。

                     1.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委托代理制度執行不嚴。調研發現,在推行農村財務委托代理的地區,存在管理不完善、程序不嚴格、報賬不及時等問題。二是土地補償收入資金管理需要進一步嚴格。存在村級土地補償收入發放不及時、土地補償資金超范圍使用等問題。三是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不規范。存在未經過代理中心帳戶將轉移支付資金直接撥付到村、將其他補助資金混為村級補助資金等問題。四是“三費”支出存在超標現象。村級公務費支出超出規定限額。五是合同管理不規范。村級書面合同簽訂不規范,合同要素不全,導致承包費收繳困難。六是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家底不清。有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資源長期以來處于模糊狀態,存在產權不清的現象。

                     2.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

                     2.1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認識不高

                     一是農村稅費改革后,少數基層干部認為農村集體經濟收入少、債務多,無資產可管。有的認為現在財務制度全、群眾監督緊,村干部無機可乘。二是認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由于這種認識上的偏差,導致基層干部對村級財務管理不重視。三是“三資”管理方面的政策、規章制度沒有得到很好地貫徹落實。個別地方一直沿用過去的老辦法,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規和財務制度,導致“三資”管理不到位。

                     2.2對農村“三資”管理監督渠道不暢

                     一是司法機關監督乏力。由于職能限制、違規金額小等種種因素,司法機關不能、不愿介入村組干部的經濟問題。二是紀檢機關監督乏力。村干部是黨員的,紀檢部門還可以查處,對不是黨員的,紀檢部門不便查處。三是群眾監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經營,使村民集體觀念、民主管理意識淡薄,民主管理和監督流于形式。同時,村理財小組成員礙于情面,或者怕得罪村干部,未能履行自己的職責。

                     2.3會計隊伍不穩定

                     一方面,每逢村“兩委”換屆,出納、會計也跟著換屆,出現“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現象。另一方面,在一些落后地區由于干部報酬低,年輕人又不愿意擔任村集體干部,致使會計人員老齡化現象嚴重。

                     3.加強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農村“三資”管理工作不僅是一項經濟管理工作,同時也是一項政治工作,是農村基層組織、政權建設的需要,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如何解決好農村“三資”管理問題始終是市委市政府以及廣大農民群眾十分關心的問題。經過深入的調研后,現提出以下對策和建議:

                     3.1提高領導重視程度,加大對農村基層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力度

                     建議將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納入崗位目標考核和廉政考核內容之一,從機制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使其“權有所限,錢有人管,事有人監”。同時,要加強對基層干部和財會人員的黨性教育、廉政教育,加強財經管理知識的培訓,提高干部的綜合素質,增強法紀觀念。

                     3.2健全制度,加強“三資”管理

                     一是健全委托代理制度。進一步完善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制度,加大對村級財務的監管力度。二是加強土地補償資金的管理。建議將土地補償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建立完善的民主監督使用機制,確保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三是嚴格實行村務財務公開制度。實行決策公開。把推行決策聽證制度作為決策公開的重要舉措;實行重大事項公開,把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公開重點;實行財務逐項逐筆公開,確保村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四是建立民主管理與審計監督制度。建立健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等組織和村民大會、村民代表大會等制度,完善村集體組織“三資”審計制度和監督渠道。五是實行招投標制度。村級招投標事務要全部委托“招投標服務中心”辦理,由招投標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競價、招投標。六是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對村集體所有資產狀況要進行全面清查,明晰集體資產所有權。在摸清“家底”、明晰產權后向群眾公開,接受監督。

                     3.3健全監督體系,推進權力公開

                     民主決策是權力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從源頭上防治商業賄賂的重要途徑。要進一步規范農村民主決策過程,對農村土地租賃承包、企業改制、集體資產處置以及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建設承包等重大事項,堅持按照“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決議公告、結果公示”的“四議兩公開”程序進行集體決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辦事”的民主決策模式,使農村兩委的決策更加科學,權力運行更加規范。

                     3.4嚴肅紀律,查處農村“三資”違紀案件

                     一方面,嚴肅查處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著重查處以權謀私、私分、挪用、侵吞涉農的各項補貼補助的案件,嚴肅查處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和財務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各種違紀案件。另一方面,對村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包庇、隱瞞,或者有案不報、有案不查、執紀不嚴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通過查處案件,教育廣大農村基層干部自覺遵紀守法,切實加強農村“三資”的管理,維護好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第二篇: 農村“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當前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較過去相比,我國農村在“三資”管理方面已取得較大提升,基本擺脫了村內自治、村民自覺、無法可循、無法可施的情形,但由于歷史原因,農村“三資”管理在很長一段時間中產生了許多問題,嚴重影響到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對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也產生了不利影響。

                    1.1農村基層財務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在過去的農村資金管理工作中,不少農村在資金管理方面存在著管理無章、賬面混亂、收支明細不全、財務公開過于模糊等問題,導致部分農村基層干部以權謀私,寅吃卯糧。有些地方還因農村資金問題在基層干部與群眾之間激發了嚴重的利益矛盾,以至于影響到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

                    盡管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弊病較容易造成干群矛盾,但其管理、審計工作在進行時也面臨著困難。農村基層干部缺乏管理經驗,個人工作素養及管理能力不足,長期缺乏有效的考核、監督管理機制,管理力度薄弱,資金管理明細公開的形式及其載體較為單一,時間觀念把控不嚴,公開不及時且流于形式,較低的真實度直接拉低了群眾的信任度,繼而將已有矛盾醞釀激化,并產生利益糾紛。

                    1.2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時部分資產、資源的產權歸屬問題不明

                    在對農村集體“三資”的清產核資時,部分資產歸屬、資源配置的產權歸屬的界定不清。部分由于國土部門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統計確認工作尚未停止,產權歸屬不明的資產、資源在界定歸屬權時產生的問題,都成為清產核資的絆腳石。再者是由于政策原因,國家不斷加大對農村的扶持力度,使得以各種形式形成的農村集體資產數量遞增,這其中存在部分歸屬權不明的資產,也是農村集體資產產權難以界定的重要原因。

                    1.3農村基層管理體制不完善,管理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高

                    農村“三資”管理問題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在于部分負責農村地區的“三資”管理人員業務水平較低,工作能力欠缺。部分農村、鄉鎮的干部人員流動性較大,工作交接倉促,存在疏漏及反饋不及時的情況。或管理人員不足,時常身兼多職,具體方向不明,若再不具備專業的會計職業素養,很容易產生問題。

                    1.4農村“三資”價值評估無權威性資產評估體系與平臺,隨意性較大

                    由于歷史原因,農村較城市相對落后,在“三資”價值評估方面既無成文的規范,又未開設權威性的專業資產評估機構,因此,在資產評估時,對價值的衡量基本掌握在基層干部手中,容易受個人判斷力、閱歷見解等情感因素影響,故價值高低的評估隨意性較大。

                    2就解決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建議及對策

                    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著諸多弊病,若要徹底解決這些問題,還需從長計議,任重而道遠。歸根結底,產生問題的原因還在于對“三資”重要性的認知不足。針對以上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如下建議及對策:

                    2.1完善健全農村“三資”管理制度

                    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直接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農村經濟都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加強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保障農民群眾的基本權利及切身利益,監督農村“三資”工作規范、公開的有序進行,也是全面推進黨風建設、消除貪腐的重要步驟。

                    2.2普及干群對農村“三資”問題重要性的認識

                    提高農村地區干部、群眾對農村“三資”問題重要性的認識,充分理解認識到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我國早在2006年就已實行稅費改革,取消農業稅,而部分農村地區的干部仍認為農村經濟收益低,發展慢,資源少,可管理的“三資”不多,不必實行專門“三資”管理措施。

                    2.3提高基層財務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

                    農村“三資”問題的解決,離不開具備專業職業素養的基層工作人員。開展對農村基層審計、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學習會計電算化,高效、直觀、準確的保存共享財務數據。同時還需加強對國家政策的學習,定期傳達解讀最新國家政策,以便及時應用到實際工作中去。學習法律法規,以法律知識約束自己的工作及行為,維護農民群眾的利益,落實為人民服務的理念。

                    2.4完善對農村“三資”的監督體系

                    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的公開制度,監督公開事項的時效性以及公開內容的真實性。施行審計制度,保障群眾反映情況的話語權。以全面的監督體系保證農村“三資”管理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從根源上杜絕問題產生,保障農村經濟穩定健康的發展。

                    2.5建立農村“三資”價值評估體系

                    制定資產價值評估規則,建立科學的農村“三資”價值評估體系,對負責資產價值評估的基層干部定期進行專業的價值評估知識培訓,以專業、全面的視角評估資產的實際價值,保障資產價值最大化的發揮,并逐漸建立價值評估體系在農民群眾心目中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綜上所述,農村“三資”管理對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及社會主義新農村,改善農村經濟狀況,提高農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當然,就我國農村地區現狀來看,在“三資”管理上待解決的問題很多,還需結合農村實際情況,建立及時的信息交流平臺,落實國家政策,化解、鏟除這些問題的根源,是維持農村和諧穩定、經濟健康發展的必要舉措。

                  第三篇: 農村“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摘要:農村集體“三資”問題涉及千家萬戶農民的切身利益,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是當前農村工作的熱點和難點之一。在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格局下,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地承包制度,明確農村土地產權關系,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至關重要。 

                    關鍵詞: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302.6文獻識別碼:A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23-0000-01 

                    一、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重要性 

                    農村集體“三資”問題涉及千家萬戶農民的切身利益,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是當前農村工作的熱點和難點之一。在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格局下,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地承包制度,明確農村土地產權關系,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至關重要。 

                    農村集體“三資”包括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三部分。農村集體資金是指由村級財務收入取得的現金和銀行存款,包括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上級撥款、土地發包及租賃收入、征地補償款、救濟扶貧收入及其它收入;農村集體資產包括村組集體投資興建的固定資產和文化、教育、水利等基礎公益設施及農業材料、物資、債權等資產;農村集體資源包括法律規定范圍內集體所有的土地、山林、灘涂、草原、水面等自然資源。 

                    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自2008年實施農村“三項制度”工作以來,全市農村“三資”代理服務工作已經初步邁入規范化管理軌道,有力推進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較好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但是從工作實際看,個別地方仍存在思想松懈、“三資”代理不到位、財務收支不透明、管理責任不清、監管不嚴等問題,各村仍存在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擠占挪用、截留集體收入、私設小金庫、資產、資源隱報瞞報情況,農民群眾仍有意見。為此,農經部門采取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不斷推進農村“三資”代理服務工作規范化建設。 

                    三、完善和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對策 

                    (一)提高對規范化建設工作的重視程度。鞏固完善提高農村“三項制度”工作是一項長期、繁重、艱巨的工作任務,農經管理部門責無旁貸。明確農經管理部門工作職責,增強做好農村“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的信心,積極探索,不斷創新,為全市推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規范化建設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二)嚴格執行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制度。認真執行《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工作職責和相關制度》(白紀發【2009】70號),堅持按章、按程序辦事。村級只設一名報賬員,負責向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報賬,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設置的出納員負責各村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核算,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要采取可行方法,完善與村報賬員的報賬手續,村報賬員到農經站報賬審核原始憑證同時提交報賬單,報賬單由報賬員、代管現金員、村代管會計本人簽字,防止推諉扯皮事件發生。 

                    (三)加強鄉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銀行賬戶管理。為防止出現鄉鎮農經站等部門擠占挪用村集體資金等嚴重問題發生,各地要嚴格按照上級統一要求,結合實際將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銀行存款賬戶與鄉鎮農經站銀行存款賬戶分開設置,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要會同金融單位及時準確地核算各村存款利息收入,確保各村集體資金利息收入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各地要定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解決好現存的突出問題。 

                    (四)提升“三資”管理軟件應用水平。各地要做好網絡版的“三資”管理工作,定期培訓微機記賬員,全部實行微機記賬,節約記賬成本,降低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為全市統一建立農村“三資”監管平臺創造必要條件。要搞好數據備份,每一年度會計終了,及時打印各類賬目和會計報表,裝訂成冊,規范存檔,確保財務管理基礎信息安全。 

                    (五)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村級收支經村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聯簽會審后,交由村務監督組織審核同意并簽字蓋章,再交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審核入賬。村級收入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專戶管理,嚴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嚴禁截留、擠占挪用集體收入資金,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代理會計要嚴格把好審核關,發現問題當場解決,問題嚴重的,可以直接向上級農經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匯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村級所有財務收支項目,必須按程序實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民主監督。 

                    (六)發揮村務監督組織的民主理財作用。村務監督組織不能形同虛設,要切實發揮監督職能作用。要明確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權利和義務,村務監督委員會依法享有知情權、質詢權、審核權、建議權、參與權及督促權,對村級不合理開支,村務監督委員會有權直接向農經管理部門反映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狀況。 

                    (七)自覺抵制增加農民不合理負擔行為。 

                    (八)加大農村審計監督工作力度。 

                    (九)嚴格執行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流程,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要建立資產臺賬,如實登記和反應本集體帳內外資產的現狀、價值和增減變動情況,對資產變動進行跟蹤記錄,加強對各項集體資產的管理;建立資金臺賬,詳細記錄各項資金的增減結余金額;根據土地的不同用途建立各項資源臺賬,詳細記錄各項資源的面積、圖斑號、界線等項目,加強對資源性資產的管理,所有資產、資金、資源明細要同事錄入農村“三資”管理網絡電子版。 

                    (十)村級財務收支及重大事項、村級資產、資金、資源管理、村級工程等各項村級事業都要嚴格執行六步工作流程,實行聯簽會審制度,村級工程要嚴格執行招投標流程,相關事項應按“六步工作法”決策的,村兩委必須嚴格執行,否則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有權拒絕受理該項業務。 

                    (十一)強化農經干部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修養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任重道遠,我們要在實際工作中不斷的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自身修養,邊實踐邊摸索,找到行之有效的更好的工作方法,以適應新形勢下的農村工作需要,只有這樣才能在錯綜復雜的新問題面前以不變應萬變,讓百姓滿意,讓自己心安,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不斷前行! 

                    作者簡介: 

                    劉曉梅(1964-),女,吉林洮南人,大專,經濟師,研究方向:農村經濟研究。 

                    路來鳳(1974-),女,吉林洮南人,本科,經濟師,研究方向:農村經濟。 

                  第四篇: 農村“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摘要]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的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事業不斷深入,農村“三資”的發展也達到了一個新的水平。所謂農村“三資”,即農村資金、資產以及資源。農村“三資”問題向來是農民群眾深切關注的焦點問題,而當前農村“三資”管理中尚存在諸多詬病,如在財務支配、賬面明細、資產收益、資源配置等方面的管理不善,產生的原因多是由于農村基層人員在管理方面力量薄弱,或監督渠道不完善,治理對策還需從根源入手,培養農村基層人員的管理意識,加強對農村“三資”的監管力度。

                     [關鍵詞]農村三資管理存在問題建議及對策

                     [中圖分類號]F302.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1650(2015)10-0005-01

                     自社會主義新農村籌備建設以來,不僅僅是農民群眾,甚至是社會各界人士,都將農村“三資”管理作為高度關注的焦點議題之一,關注原因除農村“三資”問題涉及到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另外一個重要緣由還在于這是農村基層干部貪腐問題的高發區。因此,加強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杜絕農村基層干部以權謀私、加強在農村基層的黨風廉政建設,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

                     1當前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較過去相比,我國農村在“三資”管理方面已取得較大提升,基本擺脫了村內自治、村民自覺、無法可循、無法可施的情形,但由于歷史原因,農村“三資”管理在很長一段時間中產生了許多問題,嚴重影響到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對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也產生了不利影響。

                     1.1農村基層財務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在過去的農村資金管理工作中,不少農村在資金管理方面存在著管理無章、賬面混亂、收支明細不全、財務公開過于模糊等問題,導致部分農村基層干部以權謀私,寅吃卯糧。有些地方還因農村資金問題在基層干部與群眾之間激發了嚴重的利益矛盾,以至于影響到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

                     盡管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弊病較容易造成干群矛盾,但其管理、審計工作在進行時也面臨著困難。農村基層干部缺乏管理經驗,個人工作素養及管理能力不足,長期缺乏有效的考核、監督管理機制,管理力度薄弱,資金管理明細公開的形式及其載體較為單一,時間觀念把控不嚴,公開不及時且流于形式,較低的真實度直接拉低了群眾的信任度,繼而將已有矛盾醞釀激化,并產生利益糾紛。

                     1.2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時部分資產、資源的產權歸屬問題不明

                     在對農村集體“三資”的清產核資時,部分資產歸屬、資源配置的產權歸屬的界定不清。部分由于國土部門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統計確認工作尚未停止,產權歸屬不明的資產、資源在界定歸屬權時產生的問題,都成為清產核資的絆腳石。再者是由于政策原因,國家不斷加大對農村的扶持力度,使得以各種形式形成的農村集體資產數量遞增,這其中存在部分歸屬權不明的資產,也是農村集體資產產權難以界定的重要原因。

                     1.3農村基層管理體制不完善,管理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高

                     農村“三資”管理問題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在于部分負責農村地區的“三資”管理人員業務水平較低,工作能力欠缺。部分農村、鄉鎮的干部人員流動性較大,工作交接倉促,存在疏漏及反饋不及時的情況。或管理人員不足,時常身兼多職,具體方向不明,若再不具備專業的會計職業素養,很容易產生問題。

                     1.4農村“三資”價值評估無權威性資產評估體系與平臺,隨意性較大

                     由于歷史原因,農村較城市相對落后,在“三資”價值評估方面既無成文的規范,又未開設權威性的專業資產評估機構,因此,在資產評估時,對價值的衡量基本掌握在基層干部手中,容易受個人判斷力、閱歷見解等情感因素影響,故價值高低的評估隨意性較大。

                     2就解決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建議及對策

                     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著諸多弊病,若要徹底解決這些問題,還需從長計議,任重而道遠。歸根結底,產生問題的原因還在于對“三資”重要性的認知不足。針對以上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如下建議及對策:

                     2.1完善健全農村“三資”管理制度

                     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直接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農村經濟都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加強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保障農民群眾的基本權利及切身利益,監督農村“三資”工作規范、公開的有序進行,也是全面推進黨風建設、消除貪腐的重要步驟。

                     2.2普及干群對農村“三資”問題重要性的認識

                     提高農村地區干部、群眾對農村“三資”問題重要性的認識,充分理解認識到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我國早在2006年就已實行稅費改革,取消農業稅,而部分農村地區的干部仍認為農村經濟收益低,發展慢,資源少,可管理的“三資”不多,不必實行專門“三資”管理措施。

                     2.3提高基層財務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

                     農村“三資”問題的解決,離不開具備專業職業素養的基層工作人員。開展對農村基層審計、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學習會計電算化,高效、直觀、準確的保存共享財務數據。同時還需加強對國家政策的學習,定期傳達解讀最新國家政策,以便及時應用到實際工作中去。學習法律法規,以法律知識約束自己的工作及行為,維護農民群眾的利益,落實為人民服務的理念。

                     2.4完善對農村“三資”的監督體系

                     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的公開制度,監督公開事項的時效性以及公開內容的真實性。施行審計制度,保障群眾反映情況的話語權。以全面的監督體系保證農村“三資”管理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從根源上杜絕問題產生,保障農村經濟穩定健康的發展。

                     2.5建立農村“三資”價值評估體系

                     制定資產價值評估規則,建立科學的農村“三資”價值評估體系,對負責資產價值評估的基層干部定期進行專業的價值評估知識培訓,以專業、全面的視角評估資產的實際價值,保障資產價值最大化的發揮,并逐漸建立價值評估體系在農民群眾心目中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綜上所述,農村“三資”管理對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及社會主義新農村,改善農村經濟狀況,提高農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當然,就我國農村地區現狀來看,在“三資”管理上待解決的問題很多,還需結合農村實際情況,建立及時的信息交流平臺,落實國家政策,化解、鏟除這些問題的根源,是維持農村和諧穩定、經濟健康發展的必要舉措。

                     參考文獻

                     [1]何文英.淺談農村“三資”管理[J].種業導刊.2011(5).

                     [2]紀悟.談農村“三資”管理[J].論苑,2013(9).

                  第五篇: 農村“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管理涉及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事關農村穩定和農業發展大局,隨著集體經濟的不斷發展壯大,農村集體資金往來多元化、資產利用多樣化、資源開發產業化、資本收益隱形化的趨勢明顯,對加強“三資”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筆者由于工作關系下鄉駐村3年多時間,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有了切身感受,“三資”管理也是目前農村工作的熱點和難點之一。

                    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現狀

                    (一)資金管理不到位。資金管理不規范,公款私款難分、不分,對于上級安排的專項性資金,由于檢查嚴格,管理較為規范;但對農村集體的一些自有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等,管理則非常松散,坐支或賬外結算的問題突出,資金核算不完整,存在著公款私存、坐支現金的現象。(二)資產管理不規范。未建立完整的資產管理臺賬,特別是對集體投資建設的公益用房、倒閉后集體企業資產、社會捐贈資產等,未納入會計核算賬登記管理;有的資產購建時手續不全,使用多年仍在賬外。有的房屋資產產權不明,管理乏力。有的辦公設備等資產輕易購置、隨意處置,賬實不符。(三)資源管理不健全。經過多輪對外承包后,對集體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自然資源,不愿或不進行資源清查,對于農村村級資源性資產的位置、類別、地籍類型、地力等級等情況登記不夠規范,造成農村“三資”底數不清、底子不明,管理混亂,有的改變了性質,有的資源價值縮水,有的長期被私人占用,損害了集體利益。(四)資本收益不公開。有的村集體以三資形成的股權收益以其他費用直接沖抵承包款和租金;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長期不報賬;有的資本收益使用無計劃,存在著“小金庫”和“寅吃卯糧”的現象,集體利益得不到保證。

                    二、農村集體“三資”問題成因

                    (一)鄉鎮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重視不夠。鄉鎮政府認為實施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村級基本沒有集體資產,不需要管理;村民實行了自治,不便于管理;三資情況復雜,不愿意管理。對于農村三資管理,雖也普遍成立了工作機構,配備了工作人員,但是由于鄉鎮工作繁雜,往往鄉鎮三資管理工作人員一人多崗,承擔多項職能工作。(二)農村會計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由于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人員更換頻繁,會計培訓不力,會計人員工作水平難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對財務法規和財務制度不熟悉,也不學習,不按規章制度辦事,更不聽財務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造成農村三資管理的不規范。

                    (三)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不到位。一是群眾監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經營使村民集體觀念、民主管理意識淡薄,部分村民忙于生計,不熱心集體事業,造成民主管理和監督流于形式,個別不廉潔的村干部有了可乘之機。二是村班子內部監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開會,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員無法監督。三審計等外部監督乏力。各地普遍未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納入有關部門常規審計范圍,也未實行村干部離任審計制度,只有在一些專項檢查中才會被涉及,缺乏審計監督長效機制,很多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長期未進行審計檢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長期得不到揭示和糾正。

                    三、解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的建議

                    上述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將導致農村三資的體外循環,容易造成集體利益流失,不利于維護農村穩定,不利于增加農民收入,不利于促進農業發展,應當引起相關部門足夠的重視。為解決上述幾個問題,筆者提以下幾點建議:(一)明確各部門職能分工,強化責任意識。進一步統一各級黨委、政府對管理好農村“三資”的思想認識。在進一步強化部門責任的同時,要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把“三資”管理作為黨委、政府謀發展、抓穩定的重要內容,克服極少數鄉鎮黨委不夠重視“三資”管理的傾向。鄉鎮要建立相關的三資管理部門,在村集體指定專人對村集體三資進行管理,并明確責任,建立健全三資管理的責任制。明確和細化各部門在農村“三資”管理中的職責。村民委員會是農村“三資”管理的責任主體;鄉鎮黨委、政府是農村“三資”管理的組織者;農經部門是農村“三資”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財政部門主要對農村“三資”履行會計指導服務和財政監督職能;審計部門應將農村“三資”管理納入常規審計范圍,建立定期和專項審計、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制度;(二)健全三資管理制度,嚴格審批程序。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的各項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規范行為。具體有:資產資源清查界定、登記臺賬制度、民主公開管理制度、資產處置審批制度、集體資產發包或產權變更的資質評估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鑒證,統一使用規范文本)、農村“三資”年度檢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產權改革辦法、集體土地有序流轉制度等。制定“三資”管理監督審批程序和責任追究辦法,把“三資”管理的內容和要求納入到村級領導班子考核、村主要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凡“三資”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三資”管理混亂的,由鄉鎮責令其負責人限期改正,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賠償,違法違紀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三)推進三資管理網絡化,改進管理手段。積極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平臺,全面推行農村財務電算化管理,實施農村會計記賬電算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實現農村“三資”管理手段現代化。各鄉(鎮)接入網絡端口,通過網絡開展農村“三資”會計核算,建立村級財務電子賬簿。全面提高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的科技含量和水平。(四)構建三資管理監管系統,加大懲治力度。紀委監察部門、財政、審計機關,應當把三資管理作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發現問題要嚴格按照三資管理的有關法規來執行,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紀檢監察部門應加強村干部及“三資”管理責任人員違紀行為的查處;各部門應設置農村“三資”專門或兼職管理機構及人員,既發揮各自優勢,又統籌協調推進。(五)加大農村會計培訓力度,提升業務能力。建立健全鄉(鎮)代理會計服務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凡是從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農村集體經濟財務會計、農業承包合同管理、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等業務培訓,全面提高財務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切實改進作風,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農經干部隊伍。

                  第六篇: 農村“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1、資金管理不到位

                    農村集體資金普遍存在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對于上級安排的專項資金,由于檢查嚴格,管理較為規范。但對自有資金、捐贈資金等,則存在管理松散的問題。特別是對于集體土地和集體收益的一些項目資金,不進行詳細登記,存在公款私用,并設立“小金庫”。甚至有些村的負責人存在違規經營現金的現象,時間長了必然導致非法占用、私自借出或挪作他用,還有白條入帳、坐收坐支,使用不規范票據等問題。再就是非生產性開支過高、過亂,并且隨意性大,庫存現金超限額。

                    2、資產管理不規范

                    資產管理的各項制度不健全,臺帳不完整,集體資產購置、處置等不按規定程序操作,隨意性大。特別是對社會捐贈資產及倒閉后的集體企業資產,不納入會計核算帳登記管理。購置大額資產不經過村民代表討論,主要負責人一人說了算。購置手續不完善、處置隨意、財實不符。有些村集體房屋資產產權不明、管理乏力。甚至把集體資產無償借給別人使用。不按照相關規定和規章制度來進行資產的處置工作,缺乏合法的程序和流程,手續不規范,給農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3、資源管理不健全

                    有的村對村集體的土地等自然資源不進行徹底清查,登記不夠清晰、完整。對土地資源漠不關心,導致有些土地被其他個人或私營企業長期無償占有。很多村委負責人對本村轄區內的集體土地、國有土地分不清楚。由于資源性資產底數不清、底子不明,管理混亂,導致資源價值縮水,使用性質改變,損害了村集體的利益。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不健全,有制度難執行也是當前三資曾理中較為突出的問題。一些集體建設項目不按建設招投標辦法操作。有些經營項目不經民主討論。有些村委存在“一言”現象,民主理財小組形同虛設,不能起到監管的職能,村務、財務公開僅僅流于形式。村民無法真實了解村集體的部分事項情況。民主監督不力成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的主要成因。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直接導致農村集體“三資”的體外循環,容易造成集體利益的流失,有礙于三農工作的發展,不利于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相關部門應引起足夠的重視,采取積極的措施。

                    二、解決“三資”管理問題的對策。

                    1、明確職能劃分、強化責任意識

                    要明確劃分新時期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具體職能。鄉鎮黨委、政府要統一思想認識,指定專人負責“三資”管理工作,成為監管組織者。明確細劃職責,建立健全責任制。農經部門要行使具體職責,統籌安排各村委會計、報帳員建立臺帳,做好三資統計工作。村委會要做為監管主體,做好清產核資工作。財政、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通過統籌協調,充分發揮部門優勢,針對各地特點制定監管模式,確保三資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證村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收益。高度認識“三資”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以更加堅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將此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2.健全管理制度、規范日常管理

                    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各項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規范行為。制定三資管理監督審批制度、財務收支計劃預算制度、資產購置處置制度、清產核資監管制度、土地確權登記制度、土地流轉制度等。積極構建信息平臺,加快推進信息網絡化管理,將三資實物、原始憑證通過拍圖、掃描上傳錄入管理系統。實時傳遞、查詢、監控資金、資產、資源數據的管理情況。如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管理混亂、形成損失、違法違紀,一定對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各級紀檢監察部f-I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幫助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加大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同時要注意調動和發揮紀檢小組的監督作用,確保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順利推進。

                    3、提高隊伍素質、加強村務公開

                    要切實抓好農經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明確農經人員的職責和任務。定期對農經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水平。確立農經部門在“三資“管理工作中的地位,真正承擔起“三資”管理工作的任務。村委會要成立三資管理小組,完善三資管理工作。鄉鎮農經站配合村會計、報帳員做好每年兩次的村級財務、村務公開,使農村“三資”管理走向規范化、制度化。推進農村三資管理,一定要把上級要求與當地實際相結合,創新管理方式,實施村村互審等機制,模清“三資”家底,讓管理更加精準有效。

                    4、創新監管模式、推動鄉村振興

                    強化農村“三資”管理,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需要。各級黨委、政府要始終堅持把村集體“三資”管理納入“三農”工作總體格局,并與時俱進緊貼鄉村振興戰略重要布局,依托專業化力量、互聯網創新手段,多措并舉推進三資管理提擋升級,努力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提供堅強紀律保障。村級財務管理要在原有基礎上,引入“第三方代管”和“第三方審計”新模式,做到集中核算、多方審核、出納委派、會計互換記帳,實現村級財務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審核,透明操作。使三資管理相互牽制、多向監督。農村產權交易實行信息服務平臺聯網運作,有效厘清權力與市場的邊界。村級資金結算由現金向刷卡進階,實現現金結算可留痕、可查詢和可迫溯,切實提高資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各級相關部門要制定三資考評制度,定期考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政策制度的落實情況、職責履行及任務完成情況。每年要舉行民主測評會,把考核評議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優勝劣汰,獎優罰劣。構建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民主、監督到位的農村“三資”管理體制機制。通過對農村集體“三資“的規范化管理,可以有效保障三資安全,從而促進村集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第七篇: 農村“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國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美麗鄉村建設等一系列戰略、政策的貫徹落實,農村經濟社會取得了長足發展。同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日益成為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由此引發的矛盾與信訪事件頻發,對農村黨群干群關系以及基層黨組織形象造成了嚴重損害。近年來,筆者所在單位通過鄉鎮經濟責任及涉農專項資金審計、農村“三資”管理審計調查等發現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突出,亟需整治。

                        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三資”監管機構履職盡責不到位,監管流于形式。

                        1.鄉鎮“三資”管理監督委員會履職不盡責。各鄉鎮雖然均以文件形式成立“三資”管理監督委員會,但執行中存在部分單位未嚴格履行《湖北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規定的監督管理職責。

                        2.“三資”監管代理中心履職不到位、監管乏力。一是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動態管理不及時,資產、資源臺賬登記信息失真,數據不完整、不準確。二是農村集體財務會計信息不真實、不完整。“三資”監管代理中心對農村財務監管流于形式,淪為村級財務記賬員和會計憑證保管員,不能保證村級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三是對村級資金使用情況監管不力。村級資金撥付使用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通過村支書或會計個人銀行卡進行結算;村級資金使用村支書既是審批人、經手人又是報賬員,村級資金使用脫離監督。

                        3.農村集體經濟產權交易中心履職不到位,機構形同虛設。一是鄉鎮農村集體產權交易中心人員由財政所人員兼任,缺乏一定數量的專職、專業人員,對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交易活動、建設項目實施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二是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交易只有少部分通過農村集體經濟產權交易中心公開發包,各鄉鎮對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流于形式。

                         (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不按規定程序交易、發包,管理無序,資產資源收益流失現象嚴重。

                        1.資產資源發包、處置不規范。一是未執行“四議兩公開”制度,由各村村支書自行發包、處置現象普遍。二是承包期限過長、承包價格明顯偏低。三是超期不繳承包費、提前發包預收承包費、超過合同承包期限逾期發包等現象。

                         2.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收益流失嚴重。一是部分村集體資源由于村民強占、權屬不清或未按期足額繳納承包費導致村集體收益損失。二是發包價格普遍低于市場承包價格,導致村集體資產資源收益流失嚴重。

                        (三)農村集體資金使用及財務管理極不規范,違紀違規問題多發,亂象從生。具體表現為:違反《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建賬、報賬不及時;村集體收入不納入“三資”監管代理中心代管專戶統一管理,由村級自收自支;白條報賬、借款列支、挪借集體資金、違規開支等問題突出;虛報工程支出套取村級建設資金;收入不上賬、私設“小金庫”現象屢禁不止;虛報冒領、貪污侵占村民權益現象時有發生。

                       (四)農村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表現為村級工程建設項目未通過招投標,或者化整為零規避招投標;建設項目不通過鄉鎮產權交易平臺違規自行發包;村支書本人或者親屬、無公司法人資質的社會個人違規承包項目工程;項目承包合同簽訂不規范;工程項目違規轉包分包;項目監理人員素質不高導致工程質量較差;虛報工程量套取項目資金;工程項目支出票據不規范等。

                        (五)村務監督委員會成為“橡皮圖章”,村民民主理財有名無實。按照《湖北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規定,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村民民主理財,履行審核本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審查集體經濟組織開支并簽字蓋章、監督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和財務人員執行財經紀律情況等工作職責。目前,各村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多數未經村民選舉推薦產生,而由村干部指定;普遍缺乏必要的財務知識,對財經法規知之甚少;年齡偏大工作積極性不高、責任心不強。一些地方的民主理財小組簽章都由村干部掌握保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為“橡皮圖章”,村民民主理財有名無實。

                        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存在以上突出問題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鄉鎮黨委、政府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對存在問題的危害性認識不足;二是村集體“兩委”成員素質良莠不齊,法紀法規意識淡薄;三是鄉鎮農村“三資”監管機構履行職能不夠,執行力薄弱;四是各級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對農村“三資”監督處于“碎片化”“應急式”狀態,未實行常態化監管,也沒有形成監督合力。

                        三、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轉變觀念,提高認識。近些年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日益成為農村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由此引發的矛盾與信訪事件頻發,對農村黨群干群關系以及基層黨組織形象造成了嚴重損害。鄉鎮黨委、政府和各級監管部門應切實轉變對農村集體“三資”的管理觀念,充分認識其存在問題的危害性,高度重視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工作,維護農村經濟社會穩定與和諧發展。

                        (二)強化措施,加強管理。針對部分鄉鎮干部、村兩委成員法律意識、財經紀律意識淡薄,村級財務管理仍然存在很多漏洞與薄弱環節的現狀,各鄉鎮人民政府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對鄉鎮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的法制與財經紀律教育力度,牢固樹立對國家法律法規、財經法紀的敬畏之心,增強其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進一步建立健全“三資”管理制度,強化監管措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三)增強責任心,提高執行力。鄉鎮“三資”監管代理中心、農村集體經濟產權交易中心等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機構應增強責任心,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改變目前“監管乏力”“流于形式”的工作現狀,在地方黨委、政府支持下,配齊人員力量,切實履職盡責,提高執行力。

                        (四)部門協同,增強監督合力。針對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領域依然存在各種違法違紀問題的現狀,各級監管執法部門應改變“碎片化”“應急式”監督管理模式,加大工作協同力度,形成監督合力。尤其是要強化執紀執法與責任追究力度,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采取“零容忍”態度,嚴格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第八篇: 農村“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管理問題,是農村廣大干部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也是容易滋生腐敗現象的重點領域。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運作不規范、監管不到位,有的鄉村出現過財務管理混亂、資產管理無序、資源處置不當等問題,甚至個別鄉村集體“三資”管理引發了嚴重的干群矛盾,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本文以沙洋縣為例,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作一些粗淺的探討。

                    一、當前“三資”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從開始,沙洋縣逐步推行了以會計委托代理制為核心、“五統一”為主要內容的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工作。運行幾年來,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一是組建了農村經營管理信息網絡系統和開通“村級財務公開內容自動生成”系統,保證了財務公開的準確性、及時性。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三是把村級財務管理列入對各鎮的年終考核內容,加強專項整治,規范票據管理。同時,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誤區。一是認為實施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村級基本沒有集體資產,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況復雜,不好管理。農村“三資”情況復雜,管理難度大。農村“三資”涉及面廣、項目多,既有現金的,又有實物財產的,還有資源性質的;既有可移動產,又有不動產;既有國家支農資金、各項補償補助款,又有集體收入,還有籌資、捐資等,具有較強的復雜性、多樣性,帶來管理難度較大。

                    2、“三資”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登記的臺賬管理不完善。由于過去會計人員更換頻繁,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賬務不全,以致“三資”管理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三資”的底子不清;其次是臺賬登記管理不全面,對資金、資產還好一些,而對土地(機動地)、“四荒”等的登記就不全、不細或沒有臺賬登記。如王港村對礦山、魚塘、荒山、荒沙和機動地承包租賃合同沒有存檔保管。通過清理,該村承包租賃礦產資源等項目48個,其中簽訂正式合同34個,以收據代合同4個,未簽正式合同10個。應收承包租賃費119.23萬元,僅收98.22萬元,下欠21.01萬元無賬面反映。沙洋鎮洪嶺村發包漁池134畝,4年來既未向承包戶簽訂承包合同,也未收取承包費,村里沒有任何記錄。少數村干部不明“家底”,也不想弄清“家底”,并因此以權謀私,送人情,搞暗箱操作,已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3、村級集體收入管理力度不大,不夠規范。一是部分村干部擔心自己的崗位報酬不能到位,為了用錢方便,將經手收取的資金不及時繳入收入專戶,坐收坐支,報賬時只有一堆發票。不管開支是否合規,成了既成事實,會計服務中心只能被動記賬;二是有抵扣、結算現象,主要是對稅改財政轉移支付等資金在一些地方以抵扣方式結算,造成村級運轉艱難;三是返還收入不交會計入賬。如在清理中發現,洪嶺村固定資產賬面總額170.1萬元,有效資產151.4萬元,賬實不符達19.5萬元,大多數為管理不規范造成。

                    4、民主管理和村務公開不規范。一些地方存在著發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開、不公開招標投標;村務公開只強調財務公開,不注重“三資”管理的公開。

                    5、合同簽訂不規范,集體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證。合同條款不完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等;寅吃卯糧,發包期限過長,指標降低,集體“三資”承包收益減少。

                    6、強占強霸集體資產。個別地方存在著農村“狠人”強占強霸,隨意侵占集體資產,任期內的村干部圖安寧,不愿惹;群眾敢怒不敢言,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致使集體資產安全無法保證,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

                    二、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的幾點建議

                    1、進一步統一各級黨委、政府的對管理好農村“三資”思想認識。“三資”管理看起來是業務工作,實質上是政治工作、穩定工作。在進一步強化部門責任的同時,要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把“三資”管理作為黨委、政府謀發展、抓穩定的重要內容,克服極少數鄉鎮黨委不夠重視“三資”管理的傾向。

                    2、進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臺賬。首先要在農村“三資”清理的基礎上,再摸底,再公示。建立健全“三資”臺賬,加強檔案管理。

                    3、健全制度,加強管理。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的各項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規范行為。具體有:資產資源清查界定、登記臺賬制度、民主公開管理制度、資產處置審批制度、集體資產發包或產權變更的資質評估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鑒證,統一使用規范文本)、農村“三資”年度檢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產權改革辦法、集體土地有序流轉制度等。

                    4、改進方法,強化監督。過去實行“村賬鄉管”存在思想障礙:一是法律障礙,如“村民自治”;二是財力障礙,現在隨著情況的變化,這種障礙發生了變化,村級資金主體部分由過去自己收,變為了上級轉移支付。為全面推行農村會計委托代理制度,進一步提供了制度和財力保障。因此要以“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為平臺,通過建立健全各項監管機制等措施,扎實做好“雙代管”工作。加強預算管理,突出資金管理,加強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民主理財小組的成員要通過民主推選,每年一次。

                    5、重拳出擊,嚴肅查處。要進一步統一對加強農村“三資”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加強有關職能部門的密切配合,在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管理各項制度的基礎上,紀檢、監察、財政、政務公開等職能部門要聯合制發“關于違反農村‘三資’管理實行責任追究的辦法”,加大監督檢查和查處的力度,嚴格制度管理,嚴肅處理處罰。

                    6、建立村干部崗位補助財政直達個人帳戶辦法,解決村干部崗位補助的后顧之憂,促進農村集體“三資”規范化管理。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第九篇: 農村“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農村“三資”管理現狀分析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農村集體經濟也在不斷發展壯大,參與市場經濟活動也越來越多,特別是近年來農村集體資金往來多元化、資產利用多樣化、資源開發產業化形勢逐漸顯現,對加強農村“三資”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涉及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是目前農村工作的熱點和焦點。村民為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發生糾紛;村民為高速征地發生農戶與農戶、農戶與集體之間的糾紛;村民為承包山林糾紛發生群體事件,就是農村“三資”管理存在問題的具體表現。筆者通過對京山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初步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粗淺對策。

                    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三資”登記的臺帳管理不完善、不全面

                    對村級集體的資金、資產的管理做到了帳、款、帳物相符管理也很嚴格,而對資源,尤其是土地、“四荒”等的管理一是登記不全、不細,從而造成資源底子不清、管理不規范。由于歷史原因形成的集體土地:山林、水面等資源性資產權屬界定不清,導致群眾與村權屬糾紛,甚至釀成群體事件。

                    (二)財務管理不規范

                    一是財務制度執行不力,有的村開支不經集體研究,大額支出不討論,支出憑證手續不完整;二是有的村報帳員對農戶往來、應收應付帳款不過明細帳,造成農戶查帳較難。

                    (三)資產收益管理不規范

                    有的村干部把機動承包收入直接沖抵抗旱排澇費,有的資產收益使用無計劃,有錢就用,用完為止。

                    (四)集體資產、資源對外出售、租賃和發包不規范。

                    有的集體資產、資源對外出售、租賃和發包時不按制度辦事,民主程序、民主公開不到位,不搞招投標,只是憑個別人說了算,讓個別人的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獲得承包權和所有權。尤其是集城的中心村在收取占地征用費時不按政策規定辦事,不召開村民議事會,不搞競標,只是憑個別村領導表態,損害集體利益。有的為緩解一時資金所缺,將非家庭承包土地發包期限延長指標降低一次性收取資金,為下一任留下一個爛攤子。

                    (五)村務公開、財務公開不夠規范。

                    雖然鄉鎮由鎮紀委牽頭,對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工作一直高度重視,花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同時出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個別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群眾意識淡薄,公布的內容、形式、時間都不符合要求,公開不及時。

                    (六)個別村會計人員素質低,業務不精,責任心不強。

                    有的村級財務人員對開支條據不審核、不把關,違規條據也要報帳,有的財務會計人員報帳有意拖延報帳時間,無法正常結帳。

                    三、村級集體“三資”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村級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鄉鎮財政和“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管理職能之一。但由于農村實行改革后將原來鄉鎮經管站與鄉鎮財政所合并,組建鄉鎮財政所(財政分局),由于人員大量調減,使其專門從事農村“三資”管理的人員越來越少,每個鄉鎮只有兩、三人,監管力量嚴重不足。經管機構虛設及職能逐年弱化,從事經管工作人員年齡老化、青黃不接也是導致對農村集體“三資”工作管理監督跟不上的一個重要因素。

                    (二)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不力

                    一是群眾監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經營使村民集體觀念、民主管理意識淡薄,有的村民只忙于

                    在外打工,對集體的事不關心、不過問、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監督流于形式給予個別不廉潔的村干部可乘之機。二是村班子內部監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開會,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員無法監督。三是村委會財務隊伍不穩定,每逢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會計也跟著換,由于經費緊張,鎮黨委、鎮政府對村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力度不夠,基層財務人員業務難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對財務法規和財務制度不熟悉,也不學習,不按規章制度辦事,不聽財務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造成管理不規范。

                    四、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對策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不僅是一項經濟管理工作,也是一項政治工作,是黨在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需要,是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更是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實踐證明,管好農村集體“三資”,有利于鞏固壯大集體經濟,有利于改善黨群、干群關系,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

                    1、以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契機,加大對村級基層干部的培訓管理力度。

                    鎮黨委、政府每年定期對村支部書記、主任和財會人員開展黨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財經管理知識的培訓,提高村干部綜合素質,增強法紀觀念,同時把“三資”管理納入干部崗位目標考核和廉政考核內容之一,從機制上建立一套“權有所限,錢有人管,事有人監”的有效管理模式。對違反制度的村干部要嚴肅處理,對管理民主、嚴格執行制度要給予獎勵。

                    2、對通過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后的資金、資產、資源要建立臺帳,明確界定產權。

                    建立“三資”產權明晰動態管理檔案,是保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資產流失的首要前提。為此,鄉鎮必須成立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專門組織,由鎮紀委牽頭,鄉鎮財經所組織實施,村委會及村民代表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采取“臺帳式”管理辦法,每年底還應對集體“三資”進行一次清理核資,對因資產出售、征地拆遷、中心村規劃建設、資產資源數量增減的情況,應及時記錄歸檔,完善臺帳,實行動態管理,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3、健全制度,加強“三資”管理。

                    (1)嚴格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村級一年必須將工程建設、項目發包、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使用納入公開范疇,把群眾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分季度公開,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村務公開要嚴格按照村務公開項目進行公開,實行微機打印張貼在村部公開欄,方便村民就近查詢。

                    (2)建立民主管理與審計監督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村務、財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村民大會、村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村集體組織“三資”民主管理機制。二是建立完善村集體組織“三資”審計制度和監督渠道,組織定期審計、專項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

                    (3)實行鎮村招投標委托制度。各村招投標事務要全部委托“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辦理,各村不得自行組織招投標活動,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在5萬元以上、村集體資產轉讓金3萬元以上的項目,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后,由“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競價招投標。

                    (4)推行集體資產監管制度,“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采取“臺帳式”管理辦法進行有效管理。對村級資產資源登記造冊,建立資產管理臺帳。各村臺帳一式兩份,村委會和“三資”服務中心各執管一份,每年組織一次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4、加強鄉鎮財政經管隊伍建設。縣級主管部門應加大對鄉鎮經管隊伍建設。一是按照工作的職能配齊服務工作人員6人-8人,每個鄉鎮設“三資”管理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資金會計1人、核算會計1人、土地流轉調解員2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1人、檔案管理員1人。二是人員工作經費要保障,徹底轉變“三資”管理業務的職能部門肩負著“運動員”和“裁判員”的雙重角色。三是多渠道招聘實用人才,對缺編的人員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吸收新鮮能力,解決青黃不接的問題。四是縣局主管部門加大對“三資”管理服務工作人員培訓力

                    度,一年培訓1次,提高管理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從而達到依法依規管理農村“三資”。

                    5、健全監督體系,推進權力公開,嚴肅紀律,查處農村“三資”違紀案件。

                    民主決策是權力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從源頭防治賄賂的主要途徑。進一步規范農村民主決策過程,對農村土地租賃承包、集體資產處置以及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建設承包等重大事項堅持按照“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大會決議,決議公告,結果公示”的“四議兩公開”程序進行集體決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辦事”的民主決策,使農村兩委的決策更加科學,權力運行更加規范。嚴肅查處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重點是查處以權謀私、私分、挪用、侵吞涉農的各項補貼的案件及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和財務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各種違紀案件。通過案件的查處,教育廣大農村基層干部自覺遵紀守法,切實加強農村“三資”的管理,維護農民群眾的利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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