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疫情防控保障物資管理辦法
一、聯防聯控,全院統籌管理
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醫院專門成立了物資應急保障管理小組,由院長、書記擔任總指揮,主管院領導擔任專項小組組長,對接醫務處、護理部、器材處等部門,負責各種亟需物資的需求與儲備的動態分析研判,開源節流、多渠道籌措物資,全力保障醫院本部及援鄂醫療隊物資保障工作。器材處配合小組,統籌全院醫療物資的采購、配送、調配,制定防護物資分級管理辦法,實施精準管理。協同醫務處、院感辦、護理部、門診部、西院事務管理處、保健醫療部等多部門加強對物資使用監管,確保物盡其用,避免浪費。每日向醫院聯防聯控例會通報防護物資庫存情況,對于庫存量緊張的物資及時向全院發出預警。專項小組和各部門各負其責,協調配合,確保重要物資應急保障體系在突發事件時反應迅速、保障有力。疫情發生后,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加強疫情期間醫用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醫院密切關注國家政策動態,隨時調整物資保障管理工作。
二、梳理調整,
形成設備物資儲備管理目錄
疫情防控初期,防護物資緊缺,其中以醫用防護口罩、醫用外科口罩和呼吸機等核心物資、設備匱乏最為明顯。醫療機構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物資儲備,數量可結合效期、供給能力、保障人數等因素,科學測算需求后確定。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頒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同風險人群防護指南》等相關通知,結合北京協和醫院發熱門診、急診等科室及國家援鄂抗疫醫療隊的臨床實際需求,分類梳理形成《防疫設備物資目錄》(表1),為醫院儲備防護物資提供參考。
三、多渠道采購,保障物資供給
(一)應急采購工作流程
1.應急物資的范圍
與疫情防控相關、市場供應不充足的物資,且該類物資為感控和臨床治療所必備。
2.建立應急物資采購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
疫情期間,為盡快滿足臨床需求,建立物資采購綠色通道。由申請科室提出需求,交由醫務處評估審核的同時器材處評估全院用量,確定規格型號,啟動緊急采購及送貨流程。
3.注意事項
(1)采購的設備及物資須保證資質合格且在效期內,醫療器械類產品須有注冊證。
(2)應急物資應嚴格驗收,核對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效期、質量等是否與訂單相符。檢查貨物包裝是否整潔、有無破損,標識是否清晰。驗收單審核通過后由供貨商、使用科室、器材處三方簽字確認。
(3)建立應急物資臺賬,加強管理,防止應急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
(4)到貨后應及時做好應急采購項目采購文件和憑據的存檔管理。
4.疫情防控期間采購工作安排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文件精神,對于非緊急的、因疫情防控無法開展或無法按規定時間繼續進行的采購活動,可酌情暫停或延期;對于確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的采購活動及相關工作,盡量通過遠程方式進行;對確需現場辦理或開展的采購活動,需做好采購活動場所的通風、消殺、體溫監測、人員信息登記等工作,盡可能減少現場人數、加大座位間隔、縮短工作時間。
第2篇: 疫情防控保障物資管理辦法

為規范婁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根據湖南省《關于全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調配防疫物資范圍
本辦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資是指我市集中生產和采購、受贈及上級下撥給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膠、絡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測溫器材、醫用防護口罩、防護服等疫情防控物資。
二、防疫物資管理
防控物資按照“集中統籌、專業管理、保障急需、專物專用”的原則,由市工信局指定專人專庫進行統一管理,保管人員按時驗收、核實、登記、入庫,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資管理檔案,每日報告疫情防控物資儲備、領取情況。
1、本市集中采購和健緣醫療、大乘藥業集中生產的防控物資由市工信局根據市防控工作指揮部的要求按照統購統配統銷原則入庫管理。
2、上級下撥的防控物資由各承接單位交(報)市工信局統一入庫管理。
3、市紅十字會、市慈善總會、市工商聯、市僑聯等單位的捐贈物資,定點捐贈的按相關規定辦理,數據報市工信局備案,非定點捐贈的物資交市工信局統一入庫管理。
三、防疫物資調配
市級防控物資調配堅持以下四個原則:一是急用優先保障,首先保障醫療救護人員,重點服務防控一線;二是重點地區優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據2防控物資生產和存放地點實行就地就近調配;四是及時調配 ,每天調配一次。
1、統籌安排,集中調配。市級所有防控物資調配由市工信局統一負責,市衛健局(一名副局長和一名科長)、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各派一名科長到市工信局集中辦公,集中調度,分組實施。
2、各需求單位實行“一把手”負責的歸口管理制度,對所轄部門、單位需調用的防控物資品種、數量嚴格審核把關,并填寫防控物資申請審批單(見附表),報市工信局按程序審批發放。
3、 市工信局負責根據每日防控物資庫存數量按需求及時調配到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重點部門。
4、 市衛健委負責按照每日防控物資保障組分配的物資數量調配到醫療衛生系統,并負責全市所有專用醫護口罩和防護服的調配。
5、 每日上午11點前,各單位將疫情防控物資需求情況報市工信局(聯系電話: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據庫存及分配原則制定當日防控物資調配方案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批準,并于下午17:00點前由市工信局調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將當天生產、采購、入庫及調配情況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和市紀委備案。
四、成員單位職責
1、 市工信局:負責全市防疫物資的生產、政府采購、調配和管理,負責防疫物資保障組日常工作的協調處置和信息匯總上報。
2、市衛健委:負責全市醫療衛生系統防疫物資的審核申報和管理,負責對專用醫療物資的對口采購工作。
3、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疫情防控物資的運輸和車輛保障,并開辟運輸“綠色通道”和海外物資入關的協調工作。
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本市生產、采購和受贈物資的質量監管和保障工作。
5、市財政局:會商市工信局按照戰時狀態進行應急采購,實行先采購后備案,采購時預付部分貨款,確保企業資金流動性。
6、市公安局:負責防控物資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關部門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7、市紅十字會、市工商聯、市僑聯、市慈善總會等單位在負責本單位受贈物資統一入庫管理的同時,要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加大防疫物資外購力度。
8、其他成員單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五、防疫物資監管
各責任單位要加強監管,任何單位不得擠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資,對管理混亂、虛報冒領、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資等問題,由市紀委市監委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同時,各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擾亂防控物資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依規從嚴從速處理。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為止。
第3篇: 疫情防控保障物資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切實發揮防控物資在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 應急防控物資的管理:
1、學校總務部門必須按照疫情防控的實際需求,及時足量地采購質量合格的各類疫情防控物資。
2、經檢驗合格的應急防疫物資,按照防疫物資的不同屬性,實行分區、分類存放。
3、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蝕、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風險,要嚴格操作規程,切實做到安全使用。
4、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定期檢查防疫物資使用情況,防止應急防疫物資被盜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二、加強應急防控物資保障儲備:
立足應對最嚴峻疫情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各項防控物資應急準備工作,加大防控物資儲備力度,確保緊急狀態下能調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學校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儲備足量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額溫槍、體溫計、消毒工具等,物資儲備量應達到一個星期使用量。
學校保障每個班級標配一把額溫槍、一個體溫計、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噴壺等。
3、應急防疫物資發放使用:
(1) 發放使用原則
(1)厲行節約。在目前防疫物資緊缺的現狀下,要牢固樹立“科學使用、厲行節約”的思想,盡可能發揮最佳防疫效果。
(2) 嚴格使用范圍。應急防疫物資專項用于當前學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變、擴大使用范圍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資。
(2)統籌調配。學校總務處結合現有防疫物資實際存量,以及各班級防疫物資需求,確定防疫物資使用發放數量。
(2) 應急防疫物資發放
1. 嚴格發放程序。發放疫情防控物資要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誰簽字、誰負責。要對發放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總務處負責管理使用情況。
2.嚴格回收管理。對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資(體溫計等)在疫情結束后要進行清理消毒,及時組織回收,按照要求交至總務處。
第4篇: 疫情防控保障物資管理辦法
各科室和社區站: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處在關鍵時期,各部門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堅決落實省市和開發區各項決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為做好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工作,規范防控物資的使用,中心安排專人負責所購買、調配、獲贈防控物資的登記、入庫、發放各環節工作。各類物資應詳細登記種類、數量、來源、去向、時間。購買、調配、捐贈、登記、入庫、發放各環節,均應有經辦雙方簽字或蓋章。防控物資應當按照疫情防控必需并作必要儲備的原則有計劃使用。消殺物資使用應請專業人員指導或按照標明的使用指引科學配比和使用劑量,每次領取、配比、使用量應連續記錄。防控物資應按品名、性質、有效期等分類存放。物資堆放要有醒目標識,做到堆碼合理整潔,方便存取和盤點。要做好防控物資防盜、防火、防水、防潮、防污染工作,在儲存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防水等設備。口罩應在衛生環境中儲存;酒精等易燃物資應在安全場所以安全方式儲存,預防燃燒、爆炸;消毒液應遵循專業人員指導使用。要加強對防控物資管理的監管。各科室要樹立單位一盤棋思想,服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統籌調配,嚴禁私自截留、調用緊缺物資。對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因物資保管使用不科學發生火災、中毒等事故的要堅決查處。具體規定如下:
一.重點物資采購:
成立物資采購小組,有中心主任擔任組長,成員為馮慧,陳呤瀟
二.物資統籌調配: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輕重緩急情況,統籌調配重點物資。采購的物資要優先保證防疫一線人員。其中,口罩作為疫情防控的必需品,2020年2月5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不同人群選用口罩指南。在疫情防控期間,衛健委建議大家選擇合適的口罩類型,不過度防護。根據衛健委發布的《關于印發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與使用技術指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對上班期間職工領取防護口罩規定如下:
1.高風險暴露人員(4號集中隔離點;)口罩規格類型:醫用防護口罩(N95),醫用防護口罩(KN95)
2.較高風險暴露人員(發熱病人返家接送;社區居家隔離訪視;預檢分診)口罩規格類型:醫用外科口罩
3.中等風險暴露人員(西藥房;中藥房;掛號收費處;全科門診;護理部;檢驗科;放射科;B超心電圖室;預防接種門診;婦兒保;產后康復門診)口罩規格類型: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醫用口罩
4.較低風險暴露人員(辦公室;財務室;后勤辦;公衛科)口罩規格類型:一次性醫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口罩
5.口罩領用標準:每人每日兩只
6.口罩領用:由陳利芳負責發放
三.物資日報人員:
日報表:陳呤瀟
防護類;消殺類:馮慧
醫療設備(器械)類:嚴旭
檢測檢驗類:潘淑英
藥品類:姜顯東
捐贈、自購和上級分配物資全部先入庫出庫再發放使用
第5篇: 疫情防控保障物資管理辦法
為規范婁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根據湖南省《關于全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調配防疫物資范圍
本辦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資是指我市集中生產和采購、受贈及上級下撥給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膠、絡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測溫器材、醫用防護口罩、防護服等疫情防控物資。
二、防疫物資管理
防控物資按照“集中統籌、專業管理、保障急需、專物專用”的原則,由市工信局指定專人專庫進行統一管理,保管人員按時驗收、核實、登記、入庫,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資管理檔案,每日報告疫情防控物資儲備、領取情況。
1、本市集中采購和健緣醫療、大乘藥業集中生產的防控物資由市工信局根據市防控工作指揮部的要求按照統購統配統銷原則入庫管理。
2、上級下撥的防控物資由各承接單位交(報)市工信局統一入庫管理。
3、市紅十字會、市慈善總會、市工商聯、市僑聯等單位的捐贈物資,定點捐贈的按相關規定辦理,數據報市工信局備案,非定點捐贈的物資交市工信局統一入庫管理。
三、防疫物資調配
市級防控物資調配堅持以下四個原則:一是急用優先保障,首先保障醫療救護人員,重點服務防控一線;二是重點地區優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據2防控物資生產和存放地點實行就地就近調配;四是及時調配,每天調配一次。
1、統籌安排,集中調配。市級所有防控物資調配由市工信局統一負責,市衛健局(一名副局長和一名科長)、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各派一名科長到市工信局集中辦公,集中調度,分組實施。
2、各需求單位實行“一把手”負責的歸口管理制度,對所轄部門、單位需調用的防控物資品種、數量嚴格審核把關,并填寫防控物資申請審批單(見附表),報市工信局按程序審批發放。
3、市工信局負責根據每日防控物資庫存數量按需求及時調配到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重點部門。
4、市衛健委負責按照每日防控物資保障組分配的物資數量調配到醫療衛生系統,并負責全市所有專用醫護口罩和防護服的調配。
5、每日上午11點前,各單位將疫情防控物資需求情況報市工信局(聯系電話: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據庫存及分配原則制定當日防控物資調配方案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批準,并于下午17:00點前由市工信局調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將當天生產、采購、入庫及調配情況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和市紀委備案。
四、成員單位職責
1、市工信局:負責全市防疫物資的生產、政府采購、調配和管理,負責防疫物資保障組日常工作的協調處置和信息匯總上報。
2、市衛健委:負責全市醫療衛生系統防疫物資的審核申報和管理,負責對專用醫療物資的對口采購工作。
3、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疫情防控物資的運輸和車輛保障,并開辟運輸“綠色通道”和海外物資入關的協調工作。
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本市生產、采購和受贈物資的質量監管和保障工作。
5、市財政局:會商市工信局按照戰時狀態進行應急采購,實行先采購后備案,采購時預付部分貨款,確保企業資金流動性。
6、市公安局:負責防控物資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關部門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7、市紅十字會、市工商聯、市僑聯、市慈善總會等單位在負責本單位受贈物資統一入庫管理的同時,要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加大防疫物資外購力度。
8、其他成員單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五、防疫物資監管
各責任單位要加強監管,任何單位不得擠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資,對管理混亂、虛報冒領、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資等問題,由市紀委市監委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同時,各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擾亂防控物資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依規從嚴從速處理。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為止。
第6篇: 疫情防控保障物資管理辦法
一、聯防聯控,全院統籌管理
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醫院專門成立了物資應急保障管理小組,由院長、書記擔任總指揮,主管院領導擔任專項小組組長,對接醫務處、護理部、器材處等部門,負責各種亟需物資的需求與儲備的動態分析研判,開源節流、多渠道籌措物資,全力保障醫院本部及援鄂醫療隊物資保障工作。器材處配合小組,統籌全院醫療物資的采購、配送、調配,制定防護物資分級管理辦法,實施精準管理。協同醫務處、院感辦、護理部、門診部、西院事務管理處、保健醫療部等多部門加強對物資使用監管,確保物盡其用,避免浪費。每日向醫院聯防聯控例會通報防護物資庫存情況,對于庫存量緊張的物資及時向全院發出預警。專項小組和各部門各負其責,協調配合,確保重要物資應急保障體系在突發事件時反應迅速、保障有力。疫情發生后,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加強疫情期間醫用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醫院密切關注國家政策動態,隨時調整物資保障管理工作。
二、梳理調整,
形成設備物資儲備管理目錄
疫情防控初期,防護物資緊缺,其中以醫用防護口罩、醫用外科口罩和呼吸機等核心物資、設備匱乏最為明顯。醫療機構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物資儲備,數量可結合效期、供給能力、保障人數等因素,科學測算需求后確定。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頒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同風險人群防護指南》等相關通知,結合北京協和醫院發熱門診、急診等科室及國家援鄂抗疫醫療隊的臨床實際需求,分類梳理形成《防疫設備物資目錄》(表1),為醫院儲備防護物資提供參考。
三、多渠道采購,保障物資供給
(一)應急采購工作流程
1.應急物資的范圍
與疫情防控相關、市場供應不充足的物資,且該類物資為感控和臨床治療所必備。
2.建立應急物資采購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
疫情期間,為盡快滿足臨床需求,建立物資采購綠色通道。由申請科室提出需求,交由醫務處評估審核的同時器材處評估全院用量,確定規格型號,啟動緊急采購及送貨流程。
3.注意事項
(1)采購的設備及物資須保證資質合格且在效期內,醫療器械類產品須有注冊證。
(2)應急物資應嚴格驗收,核對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效期、質量等是否與訂單相符。檢查貨物包裝是否整潔、有無破損,標識是否清晰。驗收單審核通過后由供貨商、使用科室、器材處三方簽字確認。
(3)建立應急物資臺賬,加強管理,防止應急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
(4)到貨后應及時做好應急采購項目采購文件和憑據的存檔管理。
4.疫情防控期間采購工作安排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文件精神,對于非緊急的、因疫情防控無法開展或無法按規定時間繼續進行的采購活動,可酌情暫停或延期;對于確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的采購活動及相關工作,盡量通過遠程方式進行;對確需現場辦理或開展的采購活動,需做好采購活動場所的通風、消殺、體溫監測、人員信息登記等工作,盡可能減少現場人數、加大座位間隔、縮短工作時間。
第7篇: 疫情防控保障物資管理辦法
為做好我區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開展疫情防控物資統一調配,規范防控物資統計需求、采購、接收、發放等手續,合理、合規使用各級財政下撥、區紅十字會劃撥及其他社會團體、個人捐贈資金,經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現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指導原則
(一)堅持全區一盤棋。強化區級統籌和責任分工,落實好上級統一調配和本級采購、供應任務。
(二)建立日報告日調度制度。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堅持日報告、日調度制度,及時掌握前期物資收、發、結存情況,合理調度近期需求。對重點醫療應急防控物資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管理、統一調撥。
(三)突出重點保障原則。執行“四優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實做到優先保障一線醫護人員必需;優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場監管、環衛、網格化排查等基層一線人員必需;優先保障公共場所服務窗口人員必需(待窗口人員上班后);優先保障重點復產復工企業(項目)必需。優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資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體內容
(一)規范防控資金管理。
1、各級財政撥付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接收的各類捐贈資金,全部交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統籌安排,由區衛健委在區政府會計中心設立專戶管理,專帳核算。
2、各類捐贈資金應確保專款專用,落實到防控一線。
(二)規范防控物資采購及置換管理。
1、堅持每日會商。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每日上午召開會議研究當日采購、分配計劃。
2、嚴格審批手續。當日采購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內區衛健委副主任審批;當日采購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副組長審批。
3、靈活運用物資置換。根據當期物資需求情況,對急需且暫難以采購到位的物資,可經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會議研究決定后,與相關單位進行同價值的物資置換。
(三)規范捐贈物資管理。
1、區紅十字會、慈善組織、各基金會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贈物資,全部交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統籌安排,統一造冊、統一調配。
2、定向捐贈的物資,由接受捐贈的單位優先使用,富余物資可移交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統籌調配。
3、強化對捐贈物資的規范管理,確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過程透明可查、公平公開、規范有序。
(四)規范物資供給分配。
1、建立統一管理、條塊結合、屬地負責的供應保障機制。醫用重點防控物資由使用單位提出意見,經區應急指揮部疫情防控組審核把關,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負責統籌協調,安排分配。
2、區各醫療機構防控物資,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統籌安排。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會議研究后安排。如出現特殊情況,可“一事一議”幫助解決。
3、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一線防控人員的一般防控物資安排。一般防控物資原則上自行采購,難以采購且物資不足時可提出申請,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盡力幫助解決。
轄區內常住居民和企業,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資,采取市場化方式供應,并有序向社會平價投放。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會商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落實。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從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調出的物資,資金由其自行承擔。
4、區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負責按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分配的.物資數量,每日發放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工作組、區直各單位的防控物資。
5、區教體局負責做好教職員工、學生的日常監測及物資需求保障和發放工作,物資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提供。發放給民辦學校的物資,由區教體局負責統計匯總,資金由其自行承擔。
6、部分重點企業(項目)的物資需求,經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會議研究,區主要領導同意后給予保障,在落實簽批手續后調出物資,資金由相關企業自行承擔。
(五)規范物資登記管理。
1、完善物資入庫驗收。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物資接收小組要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負責物資統一造冊、建立入庫臺賬。根據貨物特點進行合理堆放;對特殊物資,應隔離堆放。
2、完善物資發放管理。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物資發放小組,應建立出庫臺賬,落實領用手續。對當日發放憑證,應妥善保管,并進行匯總登記。
3、完善物資回收管理。各相關單位對帳篷、測溫儀等可回收物資,使用結束后,要會同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對失去使用價值的,嚴格遵守報廢程序,集中銷毀,嚴禁流入社會。
4、完善物資統計工作。各類物資變動情況均需專人負責進行統計,對物資的收、發、存情況,每日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匯總。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調用應急防控物資。對拒不執行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調度指令的,依紀依規嚴肅問責追責。
(二)各地、各單位物資發放應及時公開發布市場投放信息,穩妥引導市場預期,避免因物資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嚴禁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貪污捐贈物資;對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各地、各部門要廣泛動員宣州客商、鄉賢、僑胞和社會有識之士積極開展捐贈工作。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結束后自動失效。具體要求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負責解釋,如上級另行出臺規定,從其規定。
第8篇: 疫情防控保障物資管理辦法
一、物資采購
1、學校防疫物資的采購要按照計劃進行。
2、總務處收到預報的物品請購單后,要確定需要采購的物品清單。
3、總務處根據請購單采購物品。
4、學校物資采購要求: 采購防疫物品要保證采購物品的規格和質量。
5、在物資采購過程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杜絕弄虛作假,暗箱操作,要堅決維護學校利益,堅持原則,廉潔自律,相互監督。
6、核銷手續:所有采購物品,都必須經過后勤辦公室嚴格清點、驗收、入庫、登記入冊。然后由采購人員在購物票據上簽名,后勤負責人、校長簽字同意后,才能進行財務報銷手續。
二、物資入庫
1、學校采購的物品運抵學校后,都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驗收工作由校長負責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2、保管員要按照物資種類、數量、規格,當日填寫入庫單(復寫件)并簽字,一份報財務處負責人備案。所有入庫物品,后勤辦公室必須建立完整的財產帳冊。
3、后勤辦公室人員要定期清點庫存物資,要求每月對一次賬,每季度末盤一次庫,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4、學校庫房內的各類物資要分類存放,擺放合理。庫房內一律不準存放私人物品。庫房內應保持整潔,防止物資霉爛、變質、損壞,并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等工作。
三、物資領用
1、消毒用品每周一領,隔離服口罩等用品開學后由校醫領取保管。
2、由申領人填報“物品領用單”,經校長簽名后,到學校后勤處領取。申領時,一律簽名登記,寫明領取物品的種類、數量、時間、用途,必須歸還的物品還需寫明計劃歸還日期。
3、后勤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制度,不徇私情,按程序、按標準發放物品,認真做好各類物品的入庫、領用登記,所有“物品領用單”統一保存,以備查驗。
5、凡領取必須歸還的物品如消毒噴壺等,到疫情結束時,應按時送還倉庫,后勤人員要嚴格檢查是否有損壞、殘缺情況,分情況上報校長處理。
6、所有疫情防控物資不能外借,要節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