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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范文四篇

                  時間:2016-11-24 寫作知識 點擊:

                  應急(yìngjí),應對突然發生的需要緊急處理的事件,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自然災害應急預案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4篇

                  【篇1】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一、總則   

                  1、目的

                  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保障和救助體系,全面提高政府應對各種自然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水平,最大程度地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鎮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2、依據

                  制定本預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射陽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以及有關救災工作的方針、政策。
                    3、適用范圍
                  凡在本鎮行政區域內發生較大以上的突發性臺風、冰雹、洪澇等自然災害,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本預案。

                  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救結合。

                  (2)政府主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

                  (3)部門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基層,生產自救,廣泛動員,社會互助。

                    5、啟動要求

                  (1)在全鎮范圍內發生自然災害,1次災害過程達到本預案響應級別的,啟動本預案。

                  (2) 在鎮內發生5.0級以上破壞性地震造成較大損失的,

                  啟動本預案;在我鎮行政區域外發生較大地震,對我鎮造成較大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發生重大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維穩處突等其他公共突發事件,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4)對敏感地區、特殊時段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少數民族集聚地區和高寒山區發生自然災害,視情況可酌情降低啟動標準。

                  (5)鎮人民政府決定啟動本預案的其他事項。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明確鎮長負責制。

                  2、成立救災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鎮政府分管副鎮長擔任。指揮部成員單位為:鎮人民武裝部、鎮宣傳辦、鎮財政所、鎮民政辦、鎮教育辦、鎮農經中心、鎮村建中心、鎮文廣中心、鎮農技中心、鎮電信局、國土資源局勐佑分局、鎮衛生院、鎮派出所、鎮供電所、鎮水利站、鎮公路管理所、鎮規劃所等。鎮應急指揮部負責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部署各項救災救濟工作的應急準備與工作措施的實施,督促檢查救災工作落實情況,研究決定有關重大問題。鎮救災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民政辦。

                  3、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救災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民政辦,由副總指揮、民政辦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其職責是:

                    (1)承擔全鎮抗災救災和防災減災綜合協調工作。

                  (2)會同救災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對可能發生重特大自然災的重點地區,做好災害監測、預報和預警,落實防范措施,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指導。

                  (3)傳達、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和鎮委、鎮政府領導對抗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協調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協助指導當地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4)組織救災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對重大災情進行會商,對災情發展趨勢進行分析預測、研究評估,并提出對策。

                    (5)收集、匯總、評估和報告災情信息、災區需求及抗災救災工作,起草上報救災方面的各類文稿。

                    (6)協調救災資金、物資的籌集、調運和供應,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指導救災工作有序開展。

                    (7)負責災情和抗災救災工作信息發布。

                    (8)完成鎮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4、救災應急指揮部各部門職責
                    (1)鎮民政辦:承擔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綜合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核查報告災情,申請、管理、分配自然災害救助款物;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捐贈;組織轉移安置災民;確保24小時內應急物資運送到位,確保應急期內災民的基本生活;負責災民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
                    (2)鎮水利站:組織、協調、指揮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及時提供水情資料,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儲備搶險物資。
                    (3)鎮公路管理所:負責修復中斷的道路,負責迅速調集搶修隊伍,做好被破壞道路、橋梁的搶修工作;負責調集搶險救助物資運輸車輛。
                    (4)鎮衛生院: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病員,對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5)鎮派出所:負責災區治安工作,做好交通疏導工作,保證災區治安及社會大局穩定。
                    (6)鎮財政所:緊急提供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資金,負責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安排、撥付和跟蹤監督。
                    (7)鎮宣傳辦、文廣中心: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災后廣播、電視系統的搶修恢復。
                    (8)鎮農技中心:負責組織災民抗災自救和災后恢復、發展生產、以及動植物疫病防治工作等。
                    (9)鎮人民武裝部:負責指揮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幫助災區恢復生產生活和災后重建工作。
                    (10)鎮供電所:負責盡快恢復被破壞電力設施,保證災區電力正常供電。
                    (11)電信局:負責搶險通訊的保障工作和災后通訊設施搶修。
                    (12)鎮村建中心、城管中隊:負責應急搶險工程、臨時建筑的修復和質量安全監督,負責災后規劃和建設工作。
                    (13)各村(居)委會:負責本村(居)抗災綜合協調工作,編制村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承擔轄區內查災、核災、報災、救災工作;檢查災區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確保人畜安全,并做好救災款物的發放、使用和管理工作,民房倒損恢復重建工作。
                    (14)鎮教育辦:負責轉移受災師生,做好災后學校教育、教學組織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

                  (15)規劃所:加強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等質量監管;參與應急搶險救災,搶修受損的市政基礎設施,盡快恢復其功能;組織指導并安排災后過渡性安置;組織對災區建(構)筑物和民房受損情況的應急評估及鑒定;協同參與災情核查及評估;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審核恢復重建項目;指導災后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修復、重建等工作.

                  三、應急準備
                    1、利用現有17個村的村部集中安置受災群眾,可安置人口500人,此項任務由各村主任負責;同時發揮17個村(居)的衛生室和鎮中心衛生院醫療服務人員及醫療設備作用,可救治人口250人。
                    2、物資準備。緊急救援物資包括搶險物資和救助物資。搶險物資包括搶修水利、道路、電力、通信等設施和搶救傷員藥品及其他緊急搶險所需物資,由水利、交通、通信、衛生、電力等部門儲備和籌集;救援物資包括糧食、方便食品、帳篷、衣被、飲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救助物資等,由民政、糧食等部門儲備和籌集。
                    3、救災裝備。民政部門應配備必要的交通、通訊等設備,確保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需要。 鎮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要的技術裝備和設備。應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技術支撐系統,并為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設備。村委會應當根據當地自然災害發生和居民人口數量及分布等情況,利用現有廣場、體育場、公共活動場所等公共設施,統籌規劃建設或設立應急避難場所,并設置明顯標志。
                    4、人力準備。(1)加強全鎮自然災害緊急救援隊、災害現場工作隊和抗災救災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與民警、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提高全鎮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2)鎮救助應急指揮部組織民政、水利、農業、國土資源等各方面人員,主要負責開展災情會商、災害現場評估、災害管理咨詢服務等工作。(3)加強和完善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村、社區設立專職或兼職駐村(社區)災害信息員。(4)培育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明確鎮村兩級搶險救災隊伍。
                    5、宣傳、培訓和演練。
                    (1)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利用各種媒體宣傳自然災害知識和防災、減災、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常識,增強廣大人民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和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2)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分管領導、災害管理人員、各類專業緊急救援隊伍、社會組織和自愿者隊伍的培訓,提高應對突發性自然災害的管理水平和自然災害處置能力。
                    (3)、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村級各類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的自然災害救助培訓。
                    (4)、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緊急救助演習,提高自然災害救助的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5)大力推行村(社區)防災減災綜合示范社區建設,落實社區各項減災措施,提高村(社區)抵御各類災害的能力。

                  四、災害預警
                  鎮民政辦、鎮水利站、國土所、農林中心等災害預報部門及時發出預警預測災害發生趨勢及可能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威脅或損失程度。洪澇、冰雹自然災害由鎮應急指揮部發布預警;地質災害由國土所發布預警;農作物病蟲害、畜禽疫病由鎮農林中心發布預警。

                  五、信息管理級報送

                  1、駐村自然災害信息員每月至少與民政辦聯系1次,匯報當月本村的災害情況,并作出災害評估。

                  2、民政辦按照民政部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處理、并及時向縣民政局上報工作。

                  3、對于突發性自然災害,災害發生地所在的村應在災害發生后1個小時內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向民政辦報告;民政辦在接到信息1小時內審核、匯總,并向鎮人民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

                  4、各村行政區域內因災造成人員死亡(含失蹤人口)或房屋大量倒塌、農作物大面積受災等嚴重損失的自然災害,應當在災害發生后1個小時內上報民政辦的同時上報鎮人民政府。

                  5、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受災村委會執行災情24小時零報告制度,確保災害信息傳遞報送通暢;災情穩定后,按照規定時限對災情進行審核、匯總,并上報鎮民政辦。災情上報時限要求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執行。

                  6、對于干旱災害,受旱災影響的各村應在旱情初期、群眾生產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進行初報;在旱情發展過程中,每10日續報1次,直至災情解除后上報核報。

                  7、災情結束后,鎮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民政、農業、水務、國土資源、林業、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8、災情信息報告內容:災害發生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損失,包括人員傷亡及失蹤情況、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救災措施和需求。鎮民政干事是鎮級災害信息員,各村、災害信息員,負責災害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突發性自然災害,村(居)委會,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并在災害發生的1小時內上報鎮,鎮在接到災情后半小時內匯總上報到縣。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需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村(居)每天7小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小時的災情上報鎮,鎮在每天8小時之前匯總上報到縣。任何災情信息不得越級上報。

                  9、災情核定后,民政辦要建立因災死亡失蹤人口臺賬、因災倒損住房戶臺賬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臺賬,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據。

                  六、啟動條件

                  根據國家、省、市和縣有關部門,按照災害天氣暴雨、干旱等氣候標準,氣象及其衍生的洪澇、泥石流滑坡、風雹、雪災、低溫冷凍、森林火災、病蟲害等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以及社會影響程度,發布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級預警。針對會出現可能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及時啟動相應的預警響應。

                  1、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在本鎮行政區域內,一次性災害過程造成的損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①災區死亡(含失蹤)人數3人以上;

                    ②緊急轉移安置450人以上;

                    ③倒塌和嚴重損壞居民住房戶數150戶以上;

                    ④干旱災害造成群眾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1.3萬人以上;

                    ⑤鎮人民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程序

                  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災情報告,經分析評估并確定災情達到啟動響應標準后,向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Ⅰ級響應建議,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3)響應措施

                    由總指揮統一領導、組織抗災救災工作。對達到啟動縣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響應條件的,由指揮部請求救災指揮部啟動對我鎮的應急響應。

                    ①救災指揮部及時召開緊急會議,協調落實縣委、縣政府和鎮委、鎮政府關于抗災救災的指示,對災區救災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聽取災區和有關部門災情匯報,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措施。

                    ②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立即進入Ⅰ級響應狀態,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于每日9:00前向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報告1次本部門抗災救災工作情況。

                    ③救災指揮部主任率工作組趕赴災區指導災區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④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及時收集、匯總災情和抗災救災工作動態,對外發布災情,發布災區需求;迅速編發災情簡報,向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

                    ⑤根據災區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初步評估,民政辦和財政所及時向縣政府上報救災應急資金和救災物資的請示,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災區下撥救災應急資金。

                    ⑥救災指揮部統一協調和組織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赴災區開展應急搶險救援等各項工作。協調各部門派出搶險救援力量,趕赴災區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⑦民政辦向災區緊急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災區做好救災款物的發放;各部門加強救災物資運輸組織、協調,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⑧派出所負責災區社會治安工作,協助做好災區群眾緊急轉移安置;規劃所做好災區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搶修恢復和房屋損失鑒定、評估等工作;衛生院及時組織醫療衛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⑨災情穩定后,指揮部公室組織開展災害評估、核定,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組織開展災害社會心理援助評估,并適時開展災后心理援助。

                    ⑩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4)響應終止

                  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2、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在本鎮行政區域內,一次性災害過程造成的損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①緊急轉移安置群眾270人以上,450人以下;

                    ②倒塌和損壞居民住房戶數80戶以上,150戶以下;

                    ③干旱災害造成群眾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9000人以上,1.3人以下;

                    ④鎮人民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程序

                    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災情報告,經分析評估并確定災情達到啟動響應標準后,向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建議,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對達到啟動縣級自然災害應急響應條件的,由救災指揮部請求縣減災委啟動對我鎮的應急響應。

                    (3)響應措施

                    由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統一領導或委托副指揮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①組織召開救災指揮部全體會議進行災情會商,分析災區形勢,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研究、決定開展抗災救災的重大事項;協調落實上級領導關于抗災救災的指示;聽取災區和有關部門災情匯報,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

                    ②組成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指導抗災救災工作。

                    ③救災指揮部各部門按照職責,趕赴災區指導開展抗災救災;救災指揮部根據災情需要,協調鎮級搶險救援隊 趕赴災區實施搶險救災。

                    ④迅速向縣減災委、縣民政局和鎮委、鎮政府報告災情及抗災救災工作情況,救災指揮部各部門對口向上級部門報告。

                    ⑤根據災情會商評估結果和災區的請求,民政辦、財政所及時下撥救災應急資金,上報縣政府請求給予資金補助的請示;規劃所指導災后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的質量安全鑒定等工作;衛生院及時組織醫療隊伍協助災區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⑥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災情信息,迅速編發災情簡報,報送縣減災委、縣民政局和鎮黨委、鎮政府,向各部門通報;及時與災區救災指揮部聯系,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必要時組織開展全縣性救災捐贈活動。

                    ⑦災情穩定后,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組織評估、核定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上報、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開展災害社會心理影響評估,并根據需要組織開展災后救助和心理援助。

                    ⑧救災指揮部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在本鎮行政區域內,一次性災害過程造成的損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①緊急轉移安置群眾45人以上,270人以下;

                    ②倒塌和嚴重損壞居民住房戶數15戶以上,150戶以下;

                    ③干旱災害造成群眾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6300人以上,9000人以下;

                    ④鎮人民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程序

                    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標準,向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Ⅲ級響應建議,副指揮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3)響應措施

                    由救災指揮部副指揮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①由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收集、匯總災情及抗災救災工作,編發災情簡報,并代表救災指揮部向縣減災委、縣民政局和鎮黨委、鎮政府報告災情,向救災指揮部各部門通報災情;協調落實各級領導關于抗災救災的指示。

                    ②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聽取災區情況匯報,了解災區各級政府的災害救助能力和需要;組織召開救災指揮部有關部門參與的災情會商會議,分析災區形勢,落實對災區的抗災救災支持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向災區派出聯合工作組。

                    ③派出由民政辦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災區開展抗災救災工作;根據災情需要派出鎮級災害救援隊。

                    ④根據災情發展、災區需求和申請,財政所、民政辦及時下撥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及時向縣民政局、縣財政局上報給予救災應急資金的請示;民政辦向災區調撥救災物資,協調交通運輸等部門做好救災物資運輸的各項保障工作;衛生院指導災區做好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⑤災情穩定后,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災情會商、核定并統一上報、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開展災害社會心理影響評估,并根據需要組織開展災后救助和心理援助。

                    ⑥救災指揮部其他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4)響應終止

                    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由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副指揮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4、Ⅳ級響應

                    (1)啟動條件

                  在本鎮行政區域內,一次性災害過程造成的損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的:

                  ①緊急轉移安置群眾2人以上,45人以下;

                    ②倒塌和嚴重損壞居民住房戶數1戶以上,15戶以下;

                    ③干旱災害造成群眾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1000人以上,6300人以下;

                    ④鎮人民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程序

                    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標準,副指揮決定啟動Ⅳ級響應。

                    (3)響應措施

                    ①災害發生后,救災指揮部辦公室進入緊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與救災指揮部各部門聯系,溝通災害信息;商討落實對災區的抗災救災支持措施。

                    ②災情發生后,民政辦派出救災現場工作組趕赴災區,核查災情,掌握災區政府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

                    ③迅速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災情信息,隨時掌握災情動態信息;組織開展災情會商、評估,分析災區形勢,提出對策;及時編發災情專報,報送縣減災委、縣民政局和鎮黨委、鎮人民政府,并向有關部門通報。

                    ④根據災區應急需要和申請,民政辦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匯報災情,并提出下撥救災應急資金的建議;鎮人民政府確定下撥應急資金后,民政辦、財政所迅速制定分配方案,經鎮人民政府批準后,按照撥款程序及時下撥災區。

                    ⑤根據災區需求,民政辦及時向災區調撥救災儲備物資;衛生院指導災區做好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⑥救災指揮部其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4)響應終止

                    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由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副指揮決定終止Ⅳ級響應。

                    5、應急措施

                    (1)在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過程中,派出所根據需要可決定對災區全境和部分地區實行交通管制;重災地區或危險區域實行交通管制后,轉移出來的災民不得返回原居住地,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危險區域;災情緩解或危險解除后,由派出所解除交通管制。派出所要及時將災區的道路交通情況和實行交通管制后的有關情況向鎮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提交書面報告。

                    (2)在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期間,受災村可按照規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和通信工具等,可臨時征用房屋和場地,事后應當及時歸還,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3)應急救助期間需要采取的其他應急救助措施。

                    6、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正確導向的原則。信息發布包括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重點新聞網站或政府網站發布等形式。

                    (2)災情穩定前,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并根據災情發展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3)涉及國外、境外信息發布,需接受外國記者及港澳臺記者采訪,按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辦理。外國記者及港澳臺記者赴災區采訪報道,由縣外辦統一歸口管理,做好聯絡、接待和服務工作。

                  七、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1、災后救助。因自然災害影響,災區部分困難群眾出現吃、穿、住、醫等生活困難時,鎮人民政府及民政等有關部門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妥善安排災民的基本生活。
                    2、恢復重建。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認真組織、指導做好災后各項恢復重建工作。
                  本預案由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八、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篇2】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學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㈠預防措施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應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山坡、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
                  2、在發生災害時,后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桿、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和衣盆摔落傷人。
                  3、各處(室)、年級組、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4、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5、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6、災后要科學安排學習科目和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學校在臺風、洪災、旱災、地震、泥石流、火災、冰暴、雪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1小時之內報告上級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篇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社區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

                  為切實提高突發性自然災害應急救助能力,不斷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救助應急預案體系,進一步規范救災工作行動,提高救災工作效率,努力減輕災害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確保災區群眾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結合本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目標任務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基本情況

                  xx鎮xxx社區位于元謀縣xx社區北邊,處于城鄉結合的特殊地帶地理座標東經101°35′,北緯25°23′。轄區面積3平方公里,現有2個居民小區(xx小區、xx小區),居民住宅樓58棟,四個自然村(xx村、xxx、xxx、xxx)及五條街道(xxx路、xxx路、xxx街、xx街、xx街)。住戶1809戶,常住人口4988人,其中農戶有1125人,非農戶有3863人,耕地面積為560畝。

                  三、災害風險

                  我社區是自然災害多發地區,干旱、洪澇、風暴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

                  四、預案啟動條件

                  本社區境內一旦發生大或特大自然災害,即由社區居委會宣布啟動本預案,受災的居民小組預案同時啟動,采取應急救助措施,確保24小時內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到處。

                  五、救災準備

                  (一)救援人員的組成: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社區、居民小組干部和黨員、群眾組成。重大災害由社區申請鎮武裝部協調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社區衛生室組織醫療隊參加搶救傷員;

                  (二)救援物資的儲備:緊急救援物資包括搶險物資和救援物資兩部分。搶險物資主要包括搶修水利設施、搶修道路、搶修電力、搶修通訊、搶修傷員和其它搶險所需的物資。救援物資包括糧食、方便食品、帳蓬、衣被、飲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資等。搶修物資由公路、供電、電信、衛生等部門儲備和籌集,救援物資由民政部門儲備和籌集;

                  (三)災害預警:各類自然災害發生時,由社區防災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發布災害預警。

                  六、救災應急反應機構的組成及職責

                  (一)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的人員組成及職責

                  1、防災減災領導小組

                  組 長:xxx xxx社區居民委員會黨總支書記
                  副組長:xxx xxx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
                      xxx xxx社區居民委員會副主任
                  成 員:xxx xxx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助理
                      xxx xxx社區居民委員會調解員

                  xxx xxx社區居民委員會計生宣傳員
                      xxx xxx社區居民委員會社保員

                  xxx xxx社區居民委員會計生流管員
                      xxx xxx社區xxx居民小組長

                  xxx xxx社區xx居民小組長

                  xxx xxx社區xxx居民小組長

                  xxx xxx社區xxx居民小組長

                  xxx xxx社區xxx居民小組一社社長
                  2、防災減災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召開領導小組成員緊急會議,通報災情,傳達貫徹省、市、縣、鎮各級政府抗災救災工作的各項指令,及時組織制定救災工作實施方案,部署、協調、檢查本社區的救災工作情況;

                  (2)向鎮黨委、鎮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和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向受災地區派出現場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救災工作;

                  (3)及時掌握發布災情,預測災情發展趨勢,視情況請求上級有關部門支援;

                  (4)根據災害應急需要,請求在災區實行或解除特別管制措施;

                  (5)其他需要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

                  3、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xxx社區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設在社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其主要職責:

                  (1)向各救災應急機構傳達應急指揮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

                  (2)收集各救災應急機構工作進展情況,并及時向抗災救災領導小組報告。

                  (3)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發布。

                  (4)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抗災救災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

                  (5)協調救災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6)防災減災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可分為若干個工作組,具體包括:轉移安置、物資保障、宣傳動員、恢復重建等。

                  (二)救災應急反應執行機構職責

                  1、風險評估組職責:風險事件發生之后,負責對于風險事件給人們的生活、生命、財產等各個方面造成的影響和損失進行量化評估的工作。負責制定相關實施細則,保證社區日常工作、生活正常開展,確保社區人群生命安全。在工作過程中做好領導小組總指揮工作。

                  2、宣傳教育組職責:做好宣傳,教育、疏導工作。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經濟損失;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建議;提交事故調查報告,送風險評估組報鎮災害事故現場處置指揮部,控制事態發展 。

                  3、災害預警組職責:在確認可能引發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預警信息后,應及時開展部署,迅速通知各有關單位和部門采取行動,防止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災害事態的進一步擴大。當地質災害發生時,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根據地質災害的發展狀況和嚴重程度,及時將信息通報給相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

                  4、災害巡查組職責: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監控事故主要責任人及相關當事人。

                  5、災情上報組職責:及時收集掌握信息,將突發性災害事故情況立即報告指揮部,并準確地作好記錄,負責有關信息發布。

                  6、轉移安置組職責:負責災害所在地的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到安全的避難場所。做好受災群眾的思想工作,做好避難場所的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的安全生活。

                  7、物資保障組職責:災害應急處置的經費需求。根據搶險救災工作的具體需要,編制經費預算,落實所需經費,并確保及時合理使用于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統一協調調用應急救災物質,按照“合理配置、資源共享”的原則,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的供需。

                  8、醫療救護組職責: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的救助、安撫,排除現場各種險情,組織搶修、控制和穩定事故現場,妥善安置受災人員。

                  (三)災情的搜集和報告

                  災情發生后,社區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核查統計匯總災情,并逐級上報。社區根據災情及時向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并請求上級部門支持,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傷亡人數,倒塌房屋、農作物受災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災害后果和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存在的困難與問題等。

                  七、應急響應

                  (一)轉移安置和組織

                  發生突發性災害對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必須進行轉移安置,轉移安置由社區發出通知或進行動員,由社區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統一協調。轉移安置工作由各社區、村委會組織實施,社區轄區內相關單位協助。一般采取就近安置,方法可采取投親靠友、借住公房、民房、租用房屋及搭建帳篷(包括簡易棚)等,確保被轉移群眾有臨時住所。安排運輸力量,按指定的路線進行轉移,保證轉移安置地的社會治安穩定;保障轉移安置后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病能夠得到有效救治,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對轉移安置災民情況要進行登記;對轉移安置情況及需要協調解決的困難問題要及時上報救災領導小組。

                  (二)緊急救援行動

                  1、組織應急分隊進行緊急救助、搶險工作;

                  2、組織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搶救;

                  3、根據災區急需的救援物資,積極采取向上級爭取和社區自籌相結合的方法籌備。救災物資運輸的工具、經費及救災物資的管理、登記、發放、使用等均按規定程序辦理;

                  八、災后救助和恢復重建

                  (一)災后救助。根據災情,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并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發揮新聞媒體的媒介宣傳作用,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互助互救,保持災區社會穩定。組織農技人員深入田間地頭,指導和幫助災民生產自救和恢復農業生產,搞好農作物田間管理和病蟲害防治,盡快恢復生產,最大限度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

                  (二)災后恢復重建。災情穩定后,對因災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設施的毀壞,組織有關人員現場勘察,制定災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設施的建設方案,并積極向上級爭取扶持資金,幫助恢復重建。

                  xxx社區居委會

                  2009年8月14日

                  【篇4】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公司名稱:

                  預案編號:

                  編制單位:

                  實施日期:

                  1.總則1.1 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地防御和減輕自然災害(地震、洪水、強對流天氣、暴雨、大雪等),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以下國家法規和要求編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2007)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12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2000)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號,2009)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1998)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86號,2005)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006)

                  《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8)

                  《山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山東省人民政府,2005)

                  《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試行辦法》(中國氣象局發〔2004〕206號發布)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應對各類重大自然災害(地震、洪水、強對流天氣、暴雨、大雪等)時的有關應急工作。

                  1.4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1.4.1自然災害類型包括:地震、洪水、強對流天氣、暴雨、大雪等

                  1.4.2嚴重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員和財產損失,并可能造成瘟疫,火災等其他災害。

                  1.5事故分類2.應急組織機構及相應職責2.1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成立抗災救援事故現場指揮部,組成如下:

                  總指揮: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技部負責人

                  指揮部成員:公司其他分管副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

                  2.2指揮機構職責

                  2.2.1負責領導、指揮、協調公司的抗災救援工作。

                  2.2.2發生事故后,負責立即啟動應急搶險程序,指揮事故前線工作。

                  2.2.3負責監督、檢查事故后同類災害防范措施落實。

                  2.3總指揮職責

                  2.3.1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相應報警級別,這些分析要根據相關類型、它的潛在后果(包括公司內外)、現有資源和控制緊急情況來做出。

                  2.3.2指揮、協調抗災救援工作。

                  2.3.3與公司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2.3.4直接監察抗災救援工作人員的行動。

                  2.3.5保證現場和公司外人員安全。

                  2.3.6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反應組織。

                  2.3.7在事故現場選擇指揮部地址(必須保證指揮部安全)。

                  2.3.8現場事故評估。

                  2.3.9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他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2.4副總指揮職責

                  2.4.1在總指揮未到場的情況下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置,指揮和協調工作。

                  2.4.2在總指揮到達后移交指揮權,并在隨后的救援工作中密切配合總指揮的工作。

                  2.5指揮部成員職責

                  2.5.1各部門工作組職責

                  2.5.1.1運行管理部、工程部、客服部工作組按照預案開展有關搶險排危或實施救援救護工作。

                  2.5.1.2安技部負責自然災害應急處理時的相關技術支持和后期恢復重建的技術服務工作。

                  2.5.1.3物資部主要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2.5.1.4辦公室人員、計財部人員主要負責車輛調度以及后勤保障、負責救援搶險現場急需資金的提供、安排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及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事宜。

                  2.5.2部門分管領導職責

                  2.5.2.1負責指揮協調各自分管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

                  2.5.2.2協助總指揮進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

                  3. 預警預防

                  3.1自然災害信息來源

                  由安技部、辦公室負責自然災害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及時通知各部門。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安全技術部、總經理辦公室根據收集的自然災害信息,對可能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信息上報抗災救援指揮部。

                  3.2.2抗災救援指揮部對重大自然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達到預警啟動級別的,發布啟動預警命令,并通知抗災救援小組根據相應職責做好啟動應急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2.3抗災救援小組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積極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重大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3.3預警行動

                  3.3.1在發生一般(IV級)自然災害時,應由發現人員或部門第一時間通知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分管領導,由相關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并及時進行處理。責任部門應對所處理的災害事故及時進行記錄并每月進行匯總統計,報責任部門分管領導和安技部備案。

                  3.3.2在發現能導致較重(III級)自然災害及以上事故危險源時,應由發現人員或部門第一時間通知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分管領導,責任部門第一時間通知相關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各分管領導根據災害事故發生時的具體情況組織力量進行處置,并上報政府相關領導。

                  4.信息報告

                  4.1公司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在發現或接到有關自然災害報警時,均有責任和義務在第一時間通知呼叫中心,由呼叫中心進行相應處理。

                  4.2通知內容應有以下內容:災害發生的時間和地點、部位;災害(危險源)類型;有無人員傷亡;災害目前的態勢及已經或即將采取的措施,通知者本人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4.3呼叫中心確認后,立即通知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確認災害級別后,立即啟動對應的應急響應。

                  5.應急響應5.1相應分級

                  5.1.1根據集團頒布的《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中規定,當公司發生特大(I級)自然災害事故時,除按本預案進行現場控制與處理外,應及時上報并按集團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執行。

                  5.1.2 I級應急響應:當公司發生重大(II級)及以上自然災害事故時,啟動公司I級應急響應。由集團應急指揮中心、兗州市政府相關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指揮部共同組織實施,啟動本預案并實施相關專項應急預案,有集團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排除的特別代表前往現場,參與指揮、協調與調查,同時將各類關鍵信息上報至集團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5.1.3 Ⅱ級應急響應:當公司發生一般(Ⅲ級)災害事故時,啟動公司Ⅱ級應急響應。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負責向事故現場指揮部下達有關指令,啟動本預案并實施事發部門的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措施;若依靠自身力量無法控制、消除事故,或者事故有繼續擴展、蔓延的趨勢,超出自身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迅速地報告政府相關事故應急救援部門尋求援助。事故及其相關信息及時匯總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并按規定及時上報至兗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有關部門和集團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5.1.4 Ⅲ級應急響應:當公司發生一般(Ⅳ級)災害事故時,啟動公司Ⅲ級應急響應。由抗災救援事故現場指揮部直接指揮各部門應急救援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抗災救險工作。抗災救援事故現場指揮部應立即啟動響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當超出部門處置能力時,應當及時、迅速地報告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政府相關事故應急救援部門尋求援助。事故及其處置的相關信息按規定及時上報,報至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5.1.5響應程序見下圖

                  6.暴雨洪澇處置措施6.1當啟動Ⅱ級及以上響應后,應當啟動以下應急處理程序

                  6.1.1抗災救援事故相冊指揮部要密切關注,全程跟蹤暴雨的發展變化情況,及時上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部署落實應對措施,向全體員工傳達,做好思想準備。

                  6.1.2各部門駕駛人員應注意道路積水和交通阻塞,并防止因雨水造成車輛熄火、制動失靈等事故,確保安全。

                  6.1.3運行部應做好站區排水溝渠、下水道的檢查和疏通工作,總經辦應做好公司辦公樓區域排水溝渠、下水道的檢查和疏通工作。總經辦、運行部等人員應按照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進行排水、抽水等工作。

                  6.1.4總經辦應做好建筑物屋頂防水情況的檢查,督促相關責任部門提前修補漏雨部分。檢查房屋、圍墻、構筑物等處有有無傾斜、斷裂、地基是否坍塌,督促相關責任部門提前做好修補工作。

                  6.1.5運行管理部應對過河管道進行檢查,并進行必要的加固工作。

                  6.1.6工程部組織做好施工現場的防護工作,停止溝槽施工作業,避免施工事故的發生。

                  6.1.7總經辦負責檢查并確保辦公大樓、倉庫、營業廳等場所電器線路安全,采取相應預防措施,防止電氣設施、設備進水或受潮。當發生洪澇時在辦公樓口、配電室門口、庫房門口的呢過重點要害部位堆放防洪沙袋,防止洪水進入室內。

                  6.1.8總經辦督促全體員工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由指揮部根據警報情況決定是否暫停露天工作。并對洪澇災害區域內的非生產和搶險人員,應及時進行轉移安置。

                  6.1.9物資部及時準備抗洪救災物質與設備。

                  6.1.10在抗災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抗災救援小組應相互協調配合,當有次生災害發生時,應首先緊急組織進行搶救,盡最大可能減少連鎖災害,有效地控制暴雨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展。對洪水浸泡過的區域,災后應在上級防疫人員的指導下及時采取防疫措施,防止疫病的發生和蔓延。

                  6.2當啟動Ⅲ級響應,應當啟動以下應急程序:

                  6.2.1各部門負責人要密切關注,全程跟蹤暴雨的發展、變化情況,及時將情況上報給抗災救援事故現場指揮部,并根據指揮部部署落實應對措施,向本部門員工傳達,做好思想準備;

                  6.2.2各部門駕駛人員應注意道路積水和交通阻塞,并防止因雨水造成車輛熄火、制動失靈等事故,確保安全。

                  6.2.3總經辦、運行部應分別做好公司、站區排水溝渠、;下水道的檢查和疏通工作。

                  6.2.4總經辦應做好建筑物屋頂防水情況的檢查,督促相關部門提前修補漏雨部分。檢查房屋、圍墻、構筑物等處有無傾斜、斷裂、地基是否坍塌,敦促相關責任部門提前做好修補工作。

                  7.強對流天氣處置措施

                  7.1當啟動Ⅱ級及以上響應后,應當啟動以下應急處理程序:

                  7.1.1抗災救援事故現場指揮部要密切關注,全程跟蹤強對流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及時上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部署落實應對措施,向全體員工傳達,做好思想準備,

                  7.1.2各部門駕駛人員應注意強對流天氣帶來的道路積水和交通阻塞,并防止因雨水造成的車輛熄火、制動失靈等事故,確保安全并停止外出。

                  7.1.3工程部、運行部、客服部終止戶外一切施工活動。

                  7.1.4安技部檢查并保證室內消防設備及系統的可用性。

                  7.1.5各部門要注意關緊門窗,移走風口位的物品。

                  7.1.6物資部要做好戶外物資的加固工作,開始計劃、調撥各類救災物資、設備。

                  7.1.7如遇暴雨參照6.1各程序。

                  7.2當啟動Ⅲ級響應后,應啟動以下應急處理程序:

                  7.2.1各部門要密切關注,全程跟蹤強對流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及時上報抗災救援事故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部署落實應對措施,向本部門員工傳達,做好思想準備。進入抗強對流天氣戒備狀態。

                  7.2.2各部門駕駛人員應當注意強對流天氣帶來的道路積水和交通阻塞,并防止因雨水造成車輛熄火、制動失靈等。

                  7.2.3工程部、運行部、客服部注意戶外施工活動,停止高空作業,檢查戶外設備的抗風抗雨

                  7.2.4安技部檢查各部門負責人的通訊是否通暢。

                  7.2.5各部門要注意關閉門窗,移走風口微微、、移走豐口位的物品。

                  7.2.6物質部要做好戶外物質的加固工作。

                  7.2.7如遇暴雨參照6.2各程序執行。

                  8.雪災處置措施

                  8.1當啟動Ⅱ級及以上響應后,應當啟動以下應急處理程序。

                  8.1.1抗災救援事故現場指揮部要密切關注,全程跟蹤雪災的發展、變化情況,及時上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部署落實應對措施,向全體員工傳達,做好思想準備。

                  8.1.2全體員工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由指揮部根據警報情況決定是否暫停露天巡檢工作。

                  8.1.3各機動車駕駛人員停止駕駛外出,保證安全。

                  8.1.4各部門營業廳做好道路積雪清掃工作。

                  8.1.5安技部負責對消防,建筑物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8.1.6運行部負責對燃氣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防范保護措施。

                  8.1.7總經辦負責對交通工具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防范保護措施。

                  8.1.8物質部負責落實救災物資,物品,醫藥等方面的準備工作。

                  8.2當啟動Ⅲ級及以上響應后,應當啟動以下應急處理程序。

                  8.2.1公司各部門要密切關注,全程跟蹤雪災的發展、變化情況,及時上報抗災救援事故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部署落實應對措施,向本部門員工傳達,做好思想準備。

                  8.2.2各機動車駕駛人員需小心駕駛,確保安全。

                  8.2.3各部門營業廳做好積雪清掃工作。

                  9.地震處置措施

                  9.1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發布Ⅳ級及以上預警后(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啟動Ⅱ級及以上響應,應當啟動一下應急處理程序。

                  9.1.1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負責人親自參加值班,對抗震功罪進行全面部署,各部門做好預防工作;

                  9.1.2總經辦負責對電器線路拉閘停電,防止電器短路事故發生,負責加強門衛保衛力度,防范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公司秩序。

                  9.1.3運行部負責關閉公司燃氣閥門,停止燃氣供應,防止事故發生;切斷電源,停止各大門站天然氣供應。

                  9.1.4客服部,市場部負責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宣傳,要求各類用戶關閉天然氣閥門,做好聽器后安全處置功作,為避免次生災害,對所有尚有余氣的中壓管道進行放空;

                  9.1.5公司員工在地震發生階段,要尋找安全地方緊急逼真震,如自己受傷或他人受傷,要進行自救與互救。員工疏散按消防應急預案相關疏散程序執行。

                  9.1.6地震后要預防余震發生,做好余震預防工作。

                  9.1.7災后應在上級防疫人員的指導下及時采取防疫措施,防止疫病的發生和蔓延;

                  9.1.8災后,在抗災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運行部客服部對區域內所有燃氣設施系統地進行受災情況摸底,組織搶修搶險物質材料,做好搶修搶險工作。

                  9.1.9運行部工程部負責檢查燃氣設施設備,逐步恢復供氣,以保障醫院、學校和公共服務用氣等重點單位為核心,遵循先生活后生產、先重點后一般的順序,最大限度降低緊急狀態下因燃氣供應短缺帶來的影響。

                  9.1.10物質部計財部負責落實搶險救災物質、資金、物品、醫藥等方面準備工作。

                  9.2當抗災救援事故現場指揮部發布Ⅳ級以下預警后(5級以下破壞性地震),啟動Ⅲ級響應,應當啟動以下應急處理程序。

                  9.2.1公司員工在地震發生階段,要尋找安全地方緊急避震,如自己受傷或他人受傷,要進行自救與互救。員工疏散按消防應急預案相關疏散程序執行。

                  9.2.2地震后要預防余震發生,做好余震預防工作。

                  9.2.3在抗災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運行部客服部對區域內所有燃氣設施系統地進行受災情況摸底,組織搶修搶險物質材料,做好搶修搶險工作。

                  9.2.4各相關部門對公司進行全面檢查包括消防、交通、建筑物、施工工地等可能引發各種危害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防范、保護措施。

                  10.應急物質與裝備

                  10.1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完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儲備機制;搶維修隊伍和各生產部門應按應急救援需要,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質和裝備。

                  10.2應急物質與裝備清單

                  11.應急結束

                  11.1當受到災害傷害的人員全部得救、周圍區域無關人員全部疏散、轉移或安置,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環境安全符合有關標準,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完全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并報經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11.2災害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明確在應急結束后,需要向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上級報送的資料等有關事項。

                  11.3災害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明確在應急結束后,需要向災害調查組移交的資料等有關事項。

                  11.4災害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災害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組織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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