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數是一個中文單詞,拼音是zhÍnéNg是指人、物和機構的責任和職能。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中,它也被翻譯成函數。從小倩的隨想曲中可以看出:當記者時,他最應該警惕的是糖衣殼,因為他的功能是反映情況,也就是說,他既能連接天空,又能左右。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縣級醫保局職能職責的文章4篇 ,歡迎品鑒!

縣級醫保局職能職責篇1
一、辦公地址:屏山縣屏山鎮忠孝街4號2樓(郵政編碼:645350)
二、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聯系方式:0831-5602508。
四、負責人:言學兵
五、屏山縣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貫徹執行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擬訂并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強化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運行管理。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全縣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支付標準和收費政策等,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組織實施并監督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負責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使用建設。
(六)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負責全縣醫療保障定點機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縣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監督管理全縣醫保經辦服務工作。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應用。
(九)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與縣衛生健康局的職責分工。縣醫療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改革和縣域醫聯體建設,加快推進醫保與醫療、醫藥數據的互通互聯,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六、縣醫保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人事、財務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要、保密、信息宣傳、信訪、法治建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史志編纂以及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和合法性審查工作。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規范性文件、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擬訂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準入談判規則。擬訂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
(二)醫療保障管理股。負責全縣各類醫療保障基金收支核算、管理,承擔縣級統籌總額控制資金和異地就醫結算資金核算、管理,全縣醫療保障資金預決算管理。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負責組織全縣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內控管理、內部審計和風險防范等制度建設。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有關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
負責全縣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待遇保障監督管理工作。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承擔醫療保障待遇管理工作,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醫療救助等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監督執行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保對醫療行為的激勵約束機制及對醫療費用的控制機制。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組織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使用等工作。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應用。承擔醫療保障信息管理和數據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相關信息發布和披露制度并牽頭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機關黨委。負責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紀律作風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等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縣級醫保局職能職責篇2
一、根據工會委員會的工作計劃,開展有關的婦女工作;
二、負責組織公司開展的婦女衛生健康檢查工作,維護女教職工的身體健康與合法權益;
三、開展有益于婦女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及有關講座;
四、對孕、產婦及有困難的同志進行送溫暖活動;
五、做好會員的計劃生育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
縣級醫保局職能職責篇3
一、主要職責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分析研究經濟形勢,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二)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并提出宏觀調控措施建議;組織協調信用體系建設。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要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和措施;綜合編制全縣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劃,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負責協調各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和執行效果,提出相關對策建議;編制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和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總量平衡
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措施建議;編制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計劃,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管理和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和推進跨區域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和對口支援工作。
(七)參與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組織編制、協調實施和監測評估責任;擬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措施,負責國家中部地區崛起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建議,指導縣域經濟發展和經濟強鎮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負責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縣以工代賑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建議,貫徹落實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措施,組織編制服務業、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市場體系建設;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儲備的建議。
(十)推進全縣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政策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落實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協調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有關政策的落實。
(十一)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執行情況并提出建議;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x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x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來信來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信息、統計、國有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承擔接待等各項服務性工作。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有關外事工作。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股(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負責宏觀經濟走勢的預測、預警工作,提出促進經濟增長等宏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的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承擔指導縣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規劃;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參與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承辦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工作。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技術進步、創新能力建設的戰略、規劃和有關規范性文件;按規定審批、核準、審核重大高技術產業項目,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成套設備的研制開發和示范工程;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組織協調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產業鏈建設;研究提出引導科技投入的建議;優化配置科技成果產業化資金,管理歸口的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原“科技三項費”)。
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目標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匯總編制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游、民政等各項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社會事業專項投資計劃,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和補 助性資金。
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匯總編制就業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安排相關專項資金、補助資金以及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引導資金。
貫徹國家財政金融政策,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資金需求狀況,提出地方投融資戰略;參與對金融市場的規范化、法制化管理;聯系銀行、保險、證券等機構,協調有關工作;承擔地方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報批和監管工作;牽頭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承擔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
(三)工業交通能源股
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全縣工業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工業發展總體規劃和重點行業、支柱產業中長期規劃;規劃重大生產力布局,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負責重大項目儲備;按規定審核工業重大項目,參與審核外商投資重大項目與境外投資重大項目;協調縣級重點工業企業集團重大問題;負責工業發展“三高”(高成長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資金的管理工作。
統籌能源,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能源和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按規定管理相關重大建設項目。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能源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出縣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研究和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電力、新 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業規劃、宏觀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銜接平衡能源重點企業發展規劃和重大生產計劃;按規定負責審查、上報煤炭、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建設項目;負責能源項目銜接平衡,協調能源建設重大問題;綜合協調能源行業節能和綜合利用,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推動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協調能源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監測、分析能源產業的發展狀況、運行情況和市場需求,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四)投資貿服股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的調控目標和措施;貫徹落實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政策,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準目錄的建議;負責編制下達縣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綜合管理縣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對政府性專項資金進行綜合平衡和管理,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城鎮化投資政策和重大項目規劃建議;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編制重要商品的儲備計劃,指導國家糧食、棉花等儲備,協調、監督國家、省、市、縣級重要物資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建議,指導和綜合協調服務業發展;銜接平衡服務業和其他產業發展;管理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
(五)地區經濟股
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發展的政策建議;執行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銜接平衡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和下達土 地利用年度計劃;編制全縣和區域性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按規定負責開發區有關工作,協調省加快皖北發展政策在我縣的落實;承擔落實國家中部地區崛起政策的有關工作。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建議;組織編制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水產、畜牧、農墾等發展規劃和計劃;提出全社會水利建設固定資產總規模,提出農業和農村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組織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發展的規劃并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點流域污染治理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承擔縣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指導全縣以工代賑工作。
(六)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辦公室
研究提出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及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城鄉一體化試驗區工作;承擔推進小城鎮發展改革試點任務。
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政策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建議;組織或參與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分析有關經濟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負責有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機關法律事務工作;負責涉及本系統、本單位法律、法規知識普及、普法教育、宣傳、培訓、考試等方面的工作;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有關工作。
縣級醫保局職能職責篇4
1、研究制定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3、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4、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5、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
6、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各項活動;7、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