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佛學一人:單曲一人:祁連山現代詩,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一人公司承諾書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一人公司承諾書6篇
第一篇: 一人公司承諾書
一人公司承諾書
本人投資設立的 有限公司,為本人投資設立的唯一一人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之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不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本人對所承諾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全體投資人承諾書
現向登記機關申請 (企業名稱)的簡易注銷登記,并鄭重承諾:
本企業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不存在未結清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和未交清的應繳納稅款及其他未了結事務,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結。
本企業承諾申請注銷登記時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調查或采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被予以行政處罰等情形的;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的;曾被終止簡易注銷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注銷登記前需經批準的;股東之間存在糾紛并書面請求不予注銷的;第三方利害關系人投訴舉報,未處理完結的;不適用簡易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本企業全體投資人對以上承諾的真實性負責,如果違法失信,則由全體投資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責任,并自愿接受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約束和懲戒。
全體投資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 一人公司承諾書
一人有限公司股東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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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現獨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該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本人已知道上述規定,在此承諾:*****有限責任公司是本人設立的唯一的一個一人有限公司,本人承諾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辦理公司登記,若有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本人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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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
2015年10月30日
第三篇: 一人公司承諾書
一人獨資公司承諾書篇一:自然人獨資有限公司承諾書 承諾書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公司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本人擬單獨投資設立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現鄭重作出以下承諾:有限公司是本人民自然人身份單獨投資設立的唯一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并保證今后不再以自然人身份再單獨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否則本人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承諾人:(股東簽字) 年月日 篇二:一人有限公司承諾書 特別說明:此樣本僅供參考 承諾書 在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前,本人未設立任何一人有限公司,在本公司成立后,本人不再設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且該公司也不得成為新的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如有不實,愿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年月日 篇三:自然人獨資公司承諾書 [僅供一人(自然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參考] 承諾書 本人投資設立的有限公司,為一人有限公司,依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之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不再投資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承諾人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 承諾人(簽名): 年月日
第四篇: 一人公司承諾書
承 諾 書
一、本人承諾對所向工商局提供的所有申請登記注冊材料(含股東、董事、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的簽字)不含虛假成分,并對其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包括愿為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本公司全體人員保證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有關政策規定,如有違犯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和規定的情況,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公司負責承擔。
三、自然人股東不是國家公務員及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允許參與經營的其他人員。
四、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任職資格,不存在以下情況: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能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的。
企 業 名 稱: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申 請 人 簽 字:
年 月 日
第五篇: 一人公司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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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一人公司承諾書(一人出資時)
承諾書
本人向申請設立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現本人鄭重做出以下承諾:
請設立的唯一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并保證今后在該一人公司存續期間不再以自然人身份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否則本人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名:(簽名)
年月日
篇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承諾書--申辦公司資料
申請人設立自然人投資一人有限
責任公司
承諾書
申請人及公司投資人承諾:本人已學習及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本人在此承諾,在申請此公司之前,從未在任何地方申請設立過任何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如有隱瞞事實,由此發生的一切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申請人簽字:
公司投資人簽字:
年月日
篇三:股東承諾書(一人公司)
【登記文件范本十一】
一人有限公司股東承諾書
本人×××現獨資設立佛山市×××××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該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本人已知道上述規定,在此承諾:佛山市×××××有限公司是本人設立的唯一的一個一人有限公司,本人承諾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辦理公司登記,若有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本人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佛山市×××××有限公司股東:×××××××年×月×日
說明:
1、本范本適用于一人非國有獨資有限公司。
2、用A4紙、主要文字用四號字體的字打印,提交原件;請勿涂改,筆誤處應由有權更正人簽名(或蓋章)并注明日期。
第六篇: 一人公司承諾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 單獨出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特于**年**月**日制訂并簽署本章程。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四條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規范填寫)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出資人以認繳資本承擔有限責任。
第七條 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出資人姓名(名稱)
認繳出資額
認繳出資時間
出資
方式
出資計劃
首期
二期
實繳
數額
實繳
時間
實繳
數額
實繳
時間
實繳
數額
實繳
時間
萬元
***年**月**日
貨幣
**萬元
**年**月**日
***萬元
***年**月**日
**萬元
**年**月**日
(注:一次性繳足的,可不分期次,出資人亦可不在章程中規定出資期限,由出資人根據實際經營需要決定出資計劃)
第八條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必須由出資人作出決定。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公告,對公司債務進行清償,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九條 出資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對前款所列事項出資人以書面形式表示同意的,由出資人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十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挑出資;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的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一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由出資人委派執行董事一人。
第十二條 執行董事為法人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公司會議,并向出資人報告工作;
(二)執行出資人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三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出資人決定;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第十四條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執行董事 (或出資人,此處可)選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五條 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的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六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由出資人委派監事一名(或:兩名)。監事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經委派可以連任。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出資人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公司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公司會議;
(五)向公司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零售額,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六章 財務中、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的第一年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查驗證。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一)資產負債表;(二)損益表;(三)財務狀況變動表;(四)財務情況說明書;(五)利潤分配表。
第十九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超過了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在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潤,按照股東的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第二十條 公司法定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第二十一條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第二十二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第三十三條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第三十四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五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5年(或長期,此處可選),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六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出資人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公司有前款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因章程前條第(一)、(二)、(四)項的規定而解散的,應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由股東會確定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出資人指定的人員組成。
第二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公司停止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二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處理對外投資及辦理分支機構的注銷;
(五)清繳所欠稅款;
(六)清理債權債務;
(七)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八)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條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對公司債權人的任務進行登記。
第三十一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責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確認。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三十二條 財產清償順序如下:
1、支付清算費用;
2、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3、繳納所欠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后的剩余財產交出資人。
第三十三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報出資人或公司主管機關確認。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四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所稱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指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三十六條 公司章程經出資人批準生效。
第三十七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出資人,涉及公司登記事項的以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一式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蓋章(非自然人股東)或簽名(自然人股東):
***年**月**日
承 諾 書
有限公司出資人 承諾:只成立一家自然人獨資公司,不再以一人有限公司的名義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如有違反此承諾,將由我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年**月**日
委 派 書
茲委派 為 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即法定代表人;委派 成為 有限公司監事。
出資人簽名: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