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的某個項目。例句:~訓練。進行~檢查。~資金,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什么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什么6篇
第一篇: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什么
應急預案包括的內容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救援預案或應急計劃,是政府為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原則性方案。它提供突發事件應對的標準化反應程序,是突發事件處置的基本規則和應急響應的操作指南。
根據國家總體應急預案的框架內容,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一般應覆蓋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和應急恢復全過程,主要包括以下九部分內容。
(一)總則
1、編制目的。簡要闡述編制應急預案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如加強和規范管理、提高保障和處置能力,有效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減少危害及保障安全等。
2、編制依據。主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國家相應應急預案。
3、適用范圍。是指預案針對某一區域內,某種類型突發事件作出反應,預案只在制定單位管轄地域和職責范圍適用,要級別明確、針對性強。
4、工作原則。要求明確具體。如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等原則。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組織指揮是應急預案的重點內容,預案的主要功能就是建立統一、有序、高效的指揮和運行機制。
1、按照突發事件處置需要設立應急指揮機構,明確主要負責人、組成人員及相應的職權。
2、應急指揮機構涉及的部門(單位)及其相應的職權和義務。
3、以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過程為主線,明確突發事件發生、報告、響應、結束、善后處置等各環節的主管與協作聯動部門;以應急準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明確參與部門的職責。
(三)預防預警機制
應急預案的對象就是假定發生的突發事件,并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準備,因此,預防預警機制是預案的關鍵內容。
1、信息監測。確定預警信息監測、收集、報告和發布的方法、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
2、預警行動。明確預警方法、渠道以及監督檢查措施和信息交流與通報程序,預警期間采取的應急措施及有關應急準備。
3、預警支持系統。建立預警體系和相關技術支持平臺,明確使用、維護、改進系統的要求。
4、預警級別發布。明確預警級別的確定原則、信息確認與發布程序等。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的4級預警,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四)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是應急預案的核心內容,即應急指揮機構應用反饋機制,合理應用應急力量和資源,把握時機強化控制力度,防止事態惡化;對已發生的事件,將其破壞力和影響范圍控制在最低級別。一般應包括以下7個方面:
1、應急響應級別。根據突發事件確定科學的分級標準,按照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的4級,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行動。突發事件的響應級別與預警級別密切相關,但也有所不同,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應急響應行動。根據突發事件級別明確預案啟動級別和條件,明確響應主體、指揮機構工作職責、權限和要求,闡明應急響應及處置過程等。對于跨國(境)、跨區域、跨部門的突發事件,可針對實際情況列舉不同措施,同時避免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信息報送和處理。明確信息采集的范圍、內容、方法、報送程序和時限,要求符合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如果突發事件涉及港、澳、臺和境外人員,或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有關地區和國家通報的,明確通報程序和部門。
4、指揮和協調。現場指揮遵循屬地為主的原則,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突發事件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明確指揮機構的職能和任務,建立決策機制,報告、請示等制度,信息分析、專家咨詢、損失評估等程序。
5、應急處置。制定詳細、科學的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方案、處置措施,明確各級指揮機構調派應急隊伍的數量及處置措施,隊伍集中、部署的方式,設備器材、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各應急隊伍之間協作程序等。
6、信息發布。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明確信息發布的內容、方式、機構及程序。
7、應急結束。明確應急狀態解除或緊急響應措施終止的發布機構及程序,并注意與現場搶救活動的結束區別開來。
(五)善后工作
1、善后處置。明確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災后重建的政策措施,以及做好衛生防疫、保險理賠工作等。
2、社會救助。明確社會、個人或國內外機構的組織協調、捐贈款物的管理與監督等事項。
3、后果評估。突發事件分析評估、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六)應急保障
1、人力資源保障。列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政府、軍隊、武警、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等。明確社會動員條件、范圍、程序和必要的保障制度。
2、財力保障。明確應急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管理監督措施,提供應急狀態時政府經費的保障措施。
3、物資保障。包括物資調撥和組織生產方案。根據具體情況和需要,明確具體的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流程技術方案儲備。
4、通信保障。建立通信系統維護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明確參與應急處置各部門單位的通訊方式和確保應急期間黨、政、軍領導機關及現場指揮的通信方案。
5、交通運輸保障。包括各類交通運輸工具數量、分布、功能、使用狀態等信息,駕駛員的應急準備措施,征用單位的啟用方案,交通管制方案和線路規劃等。
6、醫療衛生保障。包括醫療救治資源分布、救治能力與專長、衛生疾病控制機構能力與分布、各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被調用方案等。
7、人員防護。制定應急避險、人員疏散及救援人員安全措施等,規劃和建立基本滿足突發事件的人員避難場所。
8、技術裝備保障。包括技術系統及儲備,應急設施設備,突發事件現場可供使用的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位置,備用措施以及相應的制度等。
9、治安維護。制定應急狀態下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培訓、布局、調度和工作方案等。
(七)監督管理
預案的監督管理,即強調應急預案的演練、宣傳和培訓,明確預案不僅是讓人看,更重要的是要在實踐中應用,在培訓和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可以成為預案修改更新的參考。
1、預案演練。明確應急演練的范圍、內容、組織及工作要求等。
2、宣傳和培訓。包括應急預案、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應急常識宣傳,各級領導、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的常規性和專業性培訓以及培訓的工作要求等。
3、獎懲和責任。明確監督主體和罰則,明確獎勵對象、方式及責任追究程序等。
(八)附則
1、名詞術語解釋。預案中專用名詞、術語,縮寫語和編碼的定義,說明突發事件類別、等級以及對應的指標定義,統一信息技術、行動方案和機關術語等編碼情況。
2、預案管理與更新。明確預案制定、監督管理及實施部門單位,規定預案評審與更新方式。
3、預案解釋部門。明確預案批準、印發機關和解釋部門。
4、預案實施時間。明確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一般從印發之日起施行。
(九)附件
各種表單和說明文件,包括操作手冊、指揮機構組織結構圖、應急部門通訊方式、指揮部成員聯系方式、人員疏散地圖、資源位置圖、緊急設備使用說明等。
第二篇: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什么
1. 基坑坍塌事故應急預案1.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永達路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含仇畢站及兩側物業開發,基坑地層軟弱富水、易液化,地質條件差,基坑開挖深度大(最深處約28.7m),兩側建筑物較多,人流密度大,交通擁擠,基坑安全等級為一級。
本工程的基坑坍塌事故主要包括:基坑開挖過程中的土石方坍塌和支撐失穩高支模坍塌兩種事故類型。
土石方坍塌:包括深基坑坍塌、鉆孔樁坍塌等造成的人員掩埋,物體打擊、觸電、透水、窒息等傷害。
高支模坍塌:支護結構失穩致使高處墜落、人員掩埋、打擊、觸電等傷害。
一旦發生坍塌事故,可能造成人員重傷,掩埋,甚至發生死亡事件
1.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基坑失穩事故應急搶險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_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1.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坍塌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上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1.4處置措施
1.4.1土石方坍塌處置措施
(1)險情現場人員疏散。
(2)通知相關管線單位,根據影響程度進行管線監護和處置。
(3)會同交警部門對影響到的周邊道路進行調整和交通疏解。
(4)如果縱向滑坡后基坑沒有坍塌,可采取以下措施:
在具備條件和不危及搶險人員安全的前提下補強支撐,并對坡腳處進行土方回填;
如果不能補強支撐,則立即組織對坡腳處進行回填土方或沙。
(5)如果縱向滑坡后基坑發生坍塌:立即組織對基坑坍方處進行回填土方或沙。
(6)進行坡頂卸載。
(7)盡量減少動載。
(8)杜絕任何流入基坑邊坡內的水源。
1.4.2高支模坍塌處置措施:
(1)險情現場人員疏散,同時對可能造成影響的周邊單位或住宅內的人員進行疏散。
(2)通知相關管線單位,根據影響程度進行管線監護和處置。
(3)會同交警部門對影響到的周邊道路進行調整和交通疏解。
(4)如果發生鋼支撐失穩,基坑未坍塌,應采取以下措施:
在失穩的鋼支撐旁加設鋼支撐,并施加預應力。同時對周圍支撐復查,查找是否有支撐松弛,如果發現有支撐松弛,應立即采取復加預應力加固措施。如果支撐松弛而發生支撐失穩,則應立即查找周邊超載、圍護結構背土是否流失、支撐材質等原因,防止失穩現象擴散。
(5)如由于支撐失穩已經引起基坑坍塌:
立即對基坑坍塌處回填土方,并清理基坑周邊的荷載,如果圍護結構背土發生土體流失,要立即填充砂或砼,同時對周圍支撐復查,查找是否有支撐松弛,如果發現有支撐松弛,應立即復加預應力,防止失穩現象擴散。
2. 圍護結構滲漏、流沙、突水事故應急預案2.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永達路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含仇畢站及兩側物業開發,基坑地層軟弱富水、易液化,地質條件差,基坑開挖深度大(最深處約28.7m),兩側建筑物較多,人流密度大,交通擁擠。
本工程圍護結構滲漏、流沙、突水發生的概率大,若發生此類事故將直接威脅基坑結構安全和周邊環境安全,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因此將圍護結構控制列為項目工程的重大危險因素。本應急預案是針對圍護結構出現滲漏等情況時,采取應急堵漏措施。
2.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圍護結構滲漏、涌沙事故應急搶險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__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2.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圍護結構滲漏、流沙、突水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上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2.4處置措施
1、 險情現場人員疏散,對可能造成影響的周邊單位或住宅內的人員進行疏散。
2、 通知相關管線單位,根據影響程度進行管線監護和處置。
3、 會同交警部門對影響到的周邊道路進行調整和交通疏解。
4、 查清漏點后,先用棉被封堵,用基坑土方回填覆壓,在基坑漏點附近增設臨時支撐和復加軸力。
5、 在圍護結構漏點外側打孔,壓注聚氨脂溶液進行封堵。當漏點被徹底封堵、不再涌砂后,再壓注雙液注漿,對地基進行加固。
6、 當漏砂嚴重,封堵無效有可能導致周圍環境破壞時,用土方、砂或水泥等材料回填基坑。
7、 對周圍建筑物和道路進行監控,當變形較大時,采取雙液跟蹤注漿措施,調整變形速率,對流失的土體填充。
3.火災事故應急預案3.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永達路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3號線仇畢站西靠百隆街,整個街道全是建材小市場,車站防火要求高,一旦發生火災,將對施工生產區、辦公生活區、材料存放區以及周邊建筑區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以往軌道交通工地發生的火災事故,主要為三種,一是辦公生活區的臨時活動房火災,該類火災因活動房的材質為彩鋼板,且辦公區和生活區內多為易燃物品,一旦發生,火勢將迅速蔓延,一般難以控制和撲滅;二是施工現場火災,違章動火和電氣火災為主要原因;三是違章儲運、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或者深基坑內可燃氣體達到爆炸濃度,造成火災爆炸事故。
因此,必須充分認識到火災事故的多發性、危害性和易預防性。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預案是提出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指導緊急情況下火災撲救和人員逃生。
3.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火災、爆炸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___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3.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火災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上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3.4處置措施
1、 現場任何人員發現火苗勢頭,必須就近取來滅火器進行撲滅,并大聲呼叫。現場值班人員趕往事故區域組織滅火,并向安全員報告;若未能及時發現火苗,或采取正確滅火措施,將直接導致火災發生。
2、 安全員應立即按程序上報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火災報告立即趕赴現場,啟動本應急預案,同時撥打119進行報警,有人員傷亡時,撥打120急救。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按事故性質、損失大小、人員傷亡等情況,按程序向監理單位、業主代表上報。
3、 項目部技術專家組迅速查明現場的實際情況(如火災發生時間、地點、部位、原因、火場危險物品、過程、已采取的措施及可能發展趨勢導致的后果等),制定火災撲救方案。
4、 火災處理原則:按照人身安全優先,火災蔓延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救人重于滅火,首要任務是把被困人員搶救出來,同時清除火勢周圍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災蔓延,切斷電源,防止電氣火災。先重點、后一般,全面了解并認真分析整個火場情況、周圍環境、風向等。
5、 火災發生后值班負責人應立即組織隔離、疏導交通和警戒事故現場。立即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或沿著墻壁向安全出口方向迅速疏散、撤離。人員撤離火場時,應用濕毛巾、濕手帕等捂住口、鼻,并盡量保持彎腰、匍匐等低姿勢迅速離開。
6、 “120”未到之前應及時對傷員進行臨時救治:對輕度燒傷人員及時進行創面清洗、包扎后送就近醫院治療;燒傷較重的,應用敷料或用清潔床單、被單、衣服等包扎創面,盡快送往附近醫院救治。
7、 由現場警戒組負責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對現場通道進行封鎖,疏散圍觀人員,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火災現場。配合指揮部做好媒體接待,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向周邊居民發布安民告示。有可能危及周圍居民的安全時,應立即與居委會等單位通告,組織居民安全有序撤離。
8、 組織人員進行救火,對重要設施及設備進行轉移。當大火無法撲滅并火勢仍在漫延時,應立即組織人員一方面延緩火勢的漫延,一方面組織人員在火勢漫延方向設置隔離區(清除可燃性物質、向隔離區所有結構撒水、在隔離區內放置不可燃材料如:砂、石等)。
9、 當大火內有人時,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搶救人員在無消防人員時,可用水將全身淋濕,用濕布將嘴鼻包住后沖進大火內進行搶救人員,當搶救人員感到頭暈或身體不適時,應立即停止搶救人員活動,并撤離出大火區域進行休息。
10、 當被困大火人員被搶救出火場時,如被困人員還有意識時,應將其遠離大火區域進行休息,再送往醫院觀察;當被困人員暈迷時,應立即用涼毛巾對其進行擦拭,同時立即送往醫院;當被困人員休克時,應立即對其進行人工呼吸、壓迫胸腔等搶救工作,同時立即送往醫院。
11、 當根本無法控制火勢時,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撤離。
12、 在滅火時,消防人員進場后,項目部所有人員均要配合消防人員進行滅火,聽從消防人員的指揮。
13、 應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如管線單位等)的人員到場監護,搶險中應對周邊環境進行監控,有可能造成破壞時,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與應急物資供應單位聯絡,保證物資供應渠道暢通。
14、 滅火方法:
① 發生電氣火災,應立即切斷起火部位的電源(由電工控制電源或根據滅火搶險需要敷設電氣線路),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如有人員觸電,應用絕緣棒使傷員盡快脫離電源。救援人員切不可直接接觸傷員,防止自身觸電而影響搶救工作的進行。
② 發生氣體(乙炔氣、液化氣、煤氣等)火災,應立即關閉氣源,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用噴淋水對著火點附近的氣瓶及易燃易爆物品進行降溫保護,并盡快將氣瓶及易燃易爆物品搶運到安全地點。
③ 發生液體(汽油、柴油、煤油、潤滑油、油漆及溶劑等)火災,使用泡沫、砂土、干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等滅火,用噴淋水對著火點附近物品進行降溫保護,并盡快將可燃物品搶運到安全地點。
④ 發生一般固體物質火災,使用水、泡沫、干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等滅火,用噴淋水對著火點附近物品進行降溫保護,并盡快將可燃物品搶運到安全地點。
⑤ 衣服著火者,應立即臥倒,在地上慢慢打滾或立即脫去衣服,切勿奔跑、呼喊以助長燃燒導致呼吸道燒傷。救援人員可用水、衣、被等幫助滅火,不可用手撲火。
4.工傷事故應急預案4.1事故風險分析
根據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以往軌道交通工程發生的傷亡事故類型主要有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高處墜落、車輛傷害、火災、坍塌和觸電等幾類,其中因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和坍塌三類造成的傷亡人數占傷亡總人數的83%。本工傷事故應急預案是指導施工作業區發生工傷事故,或發生其他突發事件時有人員受傷時的傷員應急搶救工作。
4.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工傷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__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4.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工傷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上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4.4處置措施
1、 項目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開展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2、 采取合理的措施,迅速將傷員脫離危險場地,移至安全地帶。
3、 保持傷員呼吸通暢。若發現窒息者,應及時幫助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機能障礙,如解開傷員衣領,消除傷員口鼻、咽喉部的異物、血塊、分泌物、嘔吐物等。
4、 有效止血,包扎傷口。
5、 視其傷情采取撥打120或直接送往醫院,或待簡單處理后去醫院檢查。撥打120向當地急救中心取得聯系后(醫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醫院),應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項目部的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6、 傷員有骨折,關節傷、肢體擠壓傷,大塊軟組織傷等應固定后,方可挪動。
7、 若傷員有斷肢情況發生應干凈的干布(滅菌敷料)包裹裝入塑料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8、 預防感染,及時止痛,可以給傷員用抗生素和止痛劑。
9、 記錄傷情。現場救護人員應采取邊搶救傷員邊記錄傷勢的方法,取得受傷部位、受傷程度等第一手資料。
4.4.1燒傷、燙傷處置措施
1、在生產過程中有時會受到一些明火、高溫物體燒燙傷害。嚴重的燒傷會破壞身體組織,血液濃縮,體內環境發生劇烈變化,產生難以抑制的疼痛。這時傷員很容易發生休克,危及生命。所以燒傷的緊急救護不能延遲,要在現場立即進行。基本原則是:消滅熱源、滅火、自救互救。燒傷發生時,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沖洗,或傷員自己侵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燒傷面積進一步擴大。
2、衣服火著時應立即脫去,用水澆滅或就地躺下,滾壓滅火。冬天身穿棉衣時,有時明火熄滅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煙現象應立即脫下或剪去,以免繼續燒傷。身上起火不可驚慌奔跑,以免風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救,免得造成呼吸道燒傷。
3、燒傷經過初步處理后,要及時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一步治療。
4.4.2骨折處置措施
1、骨骼受到外力作用時,發生完全或不完全斷裂時叫做骨折。按照骨折端是否與外相通,骨折分為兩大類:即閉合性骨折與開放性骨折。前者骨折端不與外界相通,后者骨折端與外界相通,從受傷的程度來說,開放性骨折一般傷情比較嚴重。遇有骨折類傷害,應做好緊急處理后,再送醫院搶救。
2、為了使傷員在運送途中安全,防止斷骨刺傷周圍的神經和血管組織,加重傷員痛苦,對骨折處理的基本原則是盡量不讓骨折肢體活動。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條件,及時、正確的對骨折做好臨時固定。臨時固定應注意以下事項:
(1)如有開放性傷口和出血,應先止血和包扎傷口,再進行骨折固定。不要把刺出的斷骨送回傷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經。固定動作要輕快,最好不要隨意移動傷肢或翻動傷員,以免加重損傷,增加疼痛。夾板或簡便材料不能與皮膚直接接觸,要用棉花或代替品墊好,以防局部受壓。
(2)搬動時要輕、穩、快,避免震蕩,并隨時注意傷者的病情變化。沒有擔架時,可利用門板、椅子、梯子等制作簡單擔架運送。
4.4.3脊柱骨折處置措施
1、脊柱骨俗稱背脊骨,包括頸椎、胸椎、腰椎等。對于脊柱骨折傷員如果現場急救處理不當,容易增加痛苦,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特別是背部被物體打擊后,均有脊柱骨折的可能。
2、對于脊柱骨折傷員,急救時可用木板、擔架搬運,讓傷員仰躺。必須采用擔架、木板等抬運。若無擔架、木板需眾人用手搬運,搶救者必須有一人雙手托住傷者腰部,切不可單獨一人用拉、拽的方法搶救傷者。否則,把受傷者的脊柱神經拉斷,會造成下肢永久癱瘓的嚴重后果。
4.4.4眼睛受傷處置措施
發生眼傷后,可做如下急救處理:
1、輕度眼傷如眼進異物,可叫現場同伴翻開眼皮用干凈手絹、紗布將異物拔出。如眼中濺進化學物質,要及時用水沖洗。
2、嚴重眼傷時可讓傷者仰躺,施救者設法支撐其頭部,并盡可能使其保持靜止不動。千萬不要試圖拔出插入眼中的異物。
3、見到眼球鼓出或從眼球脫出的東西,不可把它推回眼內,這樣做十分危險,可能會把能恢復的傷眼弄壞。
4、立即用消毒紗布蓋上,如沒有紗布可用剛洗過的新毛巾覆蓋傷眼,再纏上布條,纏時不可用力,以不壓及傷眼為原則。做出上述處理后,立即送醫院做進一步的治療。
4.4.5中暑處置措施
(1)脫離高溫環境,迅速將中暑者轉移至陰涼通風處休息。使其平臥,頭部抬高,松解衣扣。
(2)補充液體:如果中暑者神志清醒,并無惡心、嘔吐,可飲用含鹽的清涼飲料、茶水、綠豆湯等,以起到既降溫、又補充血容量的作用。
(3)人工散熱:可采用電風扇吹風等散熱方法,但不能直接對著病人吹風,防止又造成感冒。
(4)冷敷:以冷濕的毛巾覆在他的頭上,或在頭部、腋下、腹股溝等大血管處放置冰袋(用冰塊、冰棍、水激凌等放入塑料袋內,封嚴密即可),并可用冷水或30%酒精擦浴直到皮膚發紅。用清涼油、風油精涂抹額部。
(5)每10—15分鐘測量1次體溫,或觀察患者的脈搏率。若在每分鐘110以下,則表示體溫仍可忍受,若達到110以上,應停止使用降溫的各種方法,觀察約10分鐘后,若體溫繼續上升,再重新給予降溫。
(6)恢復知覺后,供給鹽水喝,但不能給予刺激物。此外,依患者之舒適程度,供應覆蓋物。重度中暑者,除了以上措施之外,還應該迅速將其送至醫院進行治療。
5.防汛防臺應急預案5.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永達路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本防汛防臺應急預案是針對寧波地區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時,指導項目部預防預警和搶險救災工作。
寧波地區屬北亞熱帶季風氣候區,溫暖濕潤,雨量充沛,光照強,四季分明。冬季受蒙古高壓控制,盛行西北風;春末夏初為過渡時期,習稱“梅雨季”;夏秋7~9月間,受太平洋副熱帶高壓控制,且常有熱帶風暴侵入,帶來大風大暴雨等災害性天氣。本區災害性天氣主要為強冷空氣、熱帶風暴和臺風,影響本地區的強冷空氣為11月至翌年4月,平均每年2~4次,多出現降雨和8級以上偏北大風;熱帶風暴和臺風是影響寧波的主要災害性天氣之一,當它襲來時,常伴隨狂風、暴雨、雷電等。 大風、暴雨、雷電等災害性天氣主要構成以下威脅:
1、活動房等臨時設施、機械設備(特別是大型起重設備、樁機)安全及防雷安全;
2、車站基坑開挖后,必須對基坑邊坡采取一定保護措施,確保邊坡穩定,防止基坑縱向滑坡,同時要保證基坑排水。若車站基坑周圍排水不暢通、基坑內抽水功率不足,一旦持續暴雨,將造成基坑積水,甚至洪水淹沒,引發基坑邊坡失穩、坍塌,對基坑結構安全和周圍建筑物、管線構成嚴重威脅;
5.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防汛防臺應急搶險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5.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防汛防臺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上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5.4處置措施
1、 大雨、大風等惡劣天氣發生前,項目部值班人員必須將抽水機安裝到位,人員、設備達到待命狀態;活動房、機具棚、配電箱、圍擋等臨時設施全部加固到位;暫停吊裝作業、高空作業等危險作業,必要時對工地進行拉閘斷電,防止惡劣天氣造成臨時用電事故;將吊機扒桿放下,門吊拉好攬風繩、鎖好夾軌器,使全部設備、特別是大型設備處于安全狀態;檢查和疏通排水溝、雨污管等排水設施,檢查和修復基坑、端頭井的擋水墻,以免路面雨水灌入車站基坑。
2、 惡劣天氣發生后,施工員、安全員、電工等必須24小時聯合值班,著重對防洪排水(特別是基坑、端頭井抽水)、設備設施安全、活動房和圍擋、周邊道路環境安全、臨時用電等進行重點巡查監控。發現險情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當班值班領導匯報。當班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采取應急措施,并按程序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啟動應急預案。
3、 大雨等惡劣天氣發生后,安排專人負責抽水工作,加大基坑、端頭井抽水,首先保障基坑安全。
4、 當洪災發生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險,并對重要設備物資進行保護、轉移。
5、 組織人員用砂袋等將水引流至安全區域內(在低洼處時,接抽水機進行排水),同時用砂袋等對重要區域和設施進行圍堰保護。當路面雨水灌入車站基坑時,搶險人員必須立即采取袋裝水泥、沙袋等措施進行圍堵,并疏導路面雨水流到低洼處。
6、 對現場內的所有電器進行關閉,必要時關閉各分路電源,除抽水等應急需要的電源外。
7、 當洪水特別大,根本無法圍堵和排放時,及時搶救設備及物資;當無法保住設備及物資并危及搶險人員安全時,組織人員撤到安全區域內進行圍堵引流洪水(圍堵時,根據場地內設備及物資的重要性來考慮圍堵后水流的方向),防止洪水的漫延,控制洪水的走向,將損失降到最低點。
8、 派專人對臨時設施、活動房進行檢查,必要時撤離活動房內所有人員,安排到附近賓館居住。
6.起重吊裝事故應急預案6.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仇畢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
起重吊裝作業貫穿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特別是鋼筋籠、鋼筋、模板等大型吊裝存在較大風險,一旦發生事故,往往會造成群死群傷,屬于嚴重性事故類型。因此結合本項目起重吊裝施工方案,制定本應急預案,確保在發生起重吊裝事故時,能夠迅速組織有效搶險。
主要事故類型:
1、起重機械現場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
2、履帶吊安裝和拆卸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3、起重機械運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4、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臺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使設備失穩造成的事故。
6.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起重吊裝突發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6.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防汛防臺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上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6.4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后必須立即停止吊裝作業,立即向現場值班負責人匯報,由現場值班負責人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擴大,最低限度降低事故的損失程度。
(1)立即救護受傷者,疏散人員。
(2)認真保護事故現場。不得移動和破壞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標志,應盡量對事故現場和搶救過程進行錄像或拍照。
(3)由技術專家、機電技術人員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控制事態發展的針對性措施。在未能排除危險情況并取得安全驗收合格之前,任何人員不得擅自進行相關作業。
(4)若事態不能有效控制,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求援。
(5)事故上報參照有關事故上報程序。
7.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7.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仇畢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
由于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場地有限,施工用電設備多,線路布置復雜,一旦發生觸電事故,次生危害巨大,將造成嚴重的后果。因此本應急預案是指導發生觸電事故時應急救援工作。
7.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臨時用電突發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7.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觸電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下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7.4處置措施
1、 發現觸電事故的員工必須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使觸電者脫離帶電體。施救人員首先切斷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或推開觸電者。在未切斷電源之前,救護者切不得手拉觸電者,也不能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同時一邊搶救,一邊高呼附近人員。
2、 現場人員發現事故后,立即報現場值班負責人,由現場值班負責人向應急搶救領導小組匯報。根據觸電者受傷情況,撥打120向當地醫院求救。
3、 項目部組織人員進行搶救,針對不同設備、機具,首先要切斷動力電源,防止發生再觸電事故。
4、 如受害者只有手腳等部位炙傷,立即由應急小組成員負責前往就近醫院救治。
5、 如有心跳無呼吸,醫務人員立即對受害者進行診斷、查看,清除口腔內異物,同時解開衣扣、褲扣,對其進行人工呼吸。
6、 如有呼吸無心跳,則應采取胸外心臟擠壓法。
7、 如無呼吸無心跳,應采用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同時進行,直到120救護人員到達時交由專業人員搶救。
8、 口對口人工呼吸法。方法是把觸電者放置仰臥狀態,救護者一手將傷員下頜向上、向后托起,使傷員頭盡量向后仰,以保持呼吸暢通。另一手將傷員鼻孔捏緊,此時救護者先深吸口氣,對準傷員口部用力吹氣。吹完氣后嘴離開,捏鼻手放松,如此反復實施。如吹氣時傷員胸臂上舉,吹氣停止后傷員鼻口有氣流呼出,表示有效。每分鐘吹氣16次左右,直至傷員自主呼吸為止。
9、 心臟按壓術。方法是將觸電者仰臥于平地上,救護人將雙手重疊,將掌根放在傷員胸骨下1/3部位,兩臂伸直,肘關節不得彎曲,憑借救護者體重將力傳至臂掌,并有節奏性沖擊按壓,使胸骨下陷3~4cm。每次按壓后隨即放松,往復循環,直至傷員自主呼吸為止。
10、 如在高空作業,要做好防墜落措施。鋪好安全網、草包等防范措施。
8. 傳染病防治及事故應急預案8.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仇畢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
施工現場人員多,衛生基礎條件差,衛生安全關系眾多人員的生命健康。一旦發生傳染病,將會迅速傳播,所有人員的生命健康受到直接威脅。為有效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染病發生以后,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和防止擴散等工作,特制定本應急預案。按照“四早”要求,保證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快速反應,因地制宜,“早、小、嚴、實”地妥善處理和控制疫情。
8.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傳染病突發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8.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傳染病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下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8.4處置措施
根據傳染性疾病程度、范圍和危害情況,項目部相應啟動以下三個級別應急響應。
三級響應
全項目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在堅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適時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辦公室、宿舍空氣流通和消毒防護工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法》,做好對項目內人員感染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2)辦公室、食堂等公共場所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各部門對管轄的工作和生活場地進行定期消毒。
(3)項目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舉行大型集體活動要經過項目部領導小組審批,并落實必要的預防措施。
(4)嚴格執行出入大門管理制。
二級響應
除對密切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項目保持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在堅持三級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適時采取以下措施:
(1)員工外出和在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定時對居所進行消毒,搞好樓道衛生。
(2)定時對辦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公共場所進行消毒。
(3)加大項目大門管理力度,控制項目外人員進入。
(4)項目根據情況,及時向員工通報防控工作。
(5)每天檢查員工健康狀況,測量體溫。
一級響應
在堅持二級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適時采取以下措施:
(1)病例出現立即對疑似傳染病人員進行隔離,對與疑似病例接觸的人員分開隔離。向急救中心120、防疫中心呼救,講清疑似病例人員癥狀、持續時間、人數、地點,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2)實行封閉式項目管理,員工不離開項目部,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項目部。
(3)嚴格門衛管理制度,及時掌握各類人員流動情況。
(4)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員工考勤登記制度。了解和掌握疫情發展,發現新增疑似病例,及時采取措施。
(5)定期對項目部全體人員進行體溫量測,及時發放預防藥物來防止病情的擴散。
(6)停止項目部大型活動和會議,會議室、辦公室、生活區、食堂、廁所等場所必須逐一落實通風、消毒措施。
(7)現場衛生員配合防疫部門和醫院對疑似病例人員的發病原因進行分析,制定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
(8)搶救和保衛人員在與疑似病人和其接觸人員近距離接觸前,應穿戴有一定防護作用的口罩、衣服、手套和鞋帽,在接觸后及時進行消毒。
9.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9.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永仇畢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
工程實施過程中,粉塵、噪音、水污染、光污染、有毒有害物質、油類污染、渣土垃圾污染等重要環境因素對周邊環境和居民生活帶較大影響,本應急預案是指導項目部環境污染預防和控制,以及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時的應急搶險工作。
9.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環境污染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9.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下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9.4處置措施
施工現場和項目部駐地發生一般的環境(如噪聲超標)污染,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相關人員及時處理,暫停施工,并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確保能達標時方可繼續施工;
當施工現場和項目部駐地發生較為重大的環境污染,項目部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及時制止污染的后續發生,并按程序上報;
對很嚴重的環境污染發生(如火災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露)后,要首先保護好現場,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自救并立即上報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后果。如有人在該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受到人身傷害,則應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部門(120)電話求救。同時通知環境部門進行環境污染的檢測。當應急領導小組接到通知后,指揮搶救人員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能組織搶險;
當火災發生后,遵循消防預案有關規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斷火源,斷絕著火點,控制火勢直至撲滅火災。并做好現場的有效隔離措施,及火災的善后處理工作。及時有組織地分類清理、清運火災垃圾,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當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露后,應及時采取隔離措施,采取適當防護措施后及時清理外運,或采取隔離措施后及時委托環保部門處理、檢測,以求將對環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10. 公眾鬧事事件應急預案10.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仇畢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
因各種矛盾導致公眾鬧事事件的發生,將對項目部、道路交通、周邊居民區甚至市內重要地標等造成較大影響和安全隱患,同時對軌道交通工程和公司形象帶來較大的負面社會影響,因此做好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保障員工(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先期妥善處理各類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和擴大,是解決此類事件的關鍵。
10.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公眾鬧事事件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_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9.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公眾鬧事事件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下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10.4處置措施
1、公眾鬧事事件發生后,事件發現第一人應立即向副經理和辦公室匯報。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控制和勸阻、疏散圍觀人群,控制事態的繼續惡化,同時做好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按程序報告業主代表和監理單位,并向片區派出所民警報告。
2、項目部領導及管理組織成員在接到報告后,了解和掌握事件情況,開展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事現場保護及因鬧事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1)對當事者本人及其家屬進行說服教育和疏導工作;
(2)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者,防止事態擴大;
(3)保護好國家、公司的公共財產;
(4)派專人做好重點人/帶頭人的思想工作,分解鬧事人員,逐一說服,起到服一獲百的作用。
3、情況惡化,發生集會、游行時,立即上報當地政府、撥打“110”和報當地派出所,在政府和公安人員的指導下共同做好說服疏導工作。
4、發生集體上訪時,在上報有關領導的同時,項目部成員帶領各小組組成若干組趕往上訪目的地,盡量在途中予以堵截和說服勸導。
5、根據現場調查的證據及現場調查報告,分析原因,并根據鬧事事件的危害程度、損失及社會影響,給予造成此事件直接原因的相關單位、部門及人員進行處理。舉一反三,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6、當有下列行為之一時,請當地政府執法機關依法按照有關規定處置:
(1)長時間圍堵項目部,占駐項目部辦公地點,或在項目部長時間罷工、靜坐;
(2)攔截公務車輛、堵塞交通;
(3)打橫幅標語,散發傳單,書寫張貼大小字報;
(4)散布恐怖、威脅言論,制造謠言,演講煽動;
(5)糾纏、侮辱、毆打接訪人員;
(6)打砸公物、聚眾鬧事等嚴重影響工作秩序的行為。
11. 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11.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仇畢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
施工現場人員多,飲食衛生關系眾多人員的生命健康。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將會直接威脅員工的生命健康。為確保項目部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員工生命安全風險和不利影響,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1.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食物中毒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_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11.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下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11.4處置措施
1、 事故出現立即向急救中心120呼救。講清中毒人員癥狀、持續時間、人數、地點,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2、 對中毒人員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1) 對一般神志清楚者應設法催吐。喝微溫水300~500毫升,用人工刺激法,用手指或壓舌板等刺激中毒者的舌根及咽后壁,用來催吐,如此反復直到吐出物為清亮液體為止。
(2) 對于催吐無效或神態不清者可讓其喝牛奶或蛋清等潤滑劑來洗胃,結合毒物而防止毒物的吸收,并可保護胃粘膜。
(3) 送往醫院用硫酸鎂15~30g加水200ml來給中毒者導瀉。
(4) 中毒急救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如果患者昏迷則需側躺送醫院救治,以免自然嘔吐時,將嘔吐物吸入氣管里面。
2 不可作口對口人工呼吸,以免將毒物吸入施救者體內造成中毒。
3 誤食腐蝕性毒物(如強酸、強堿類)者或昏迷者,或抽筋者或中毒孕婦不可進行催吐。
4 重癥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時,可靜脈輸液,待病情好轉后,再吃些米湯、面條等易消化食物。
3、 對可疑的食物禁止再食用,收集嘔吐物、排泄物及血尿送到醫院做毒物分析。
4、 根據對當事人、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收集可疑食物、中毒者嘔吐物、排泄物送到醫院做毒物分析。
5、 對已食用可疑食物、但尚未出現中毒癥狀的人員,應及時送往醫院進行觀察治療。
6、 立即封鎖提供可疑食物的食堂和餐廳,以免人員出入而破壞現場證據;對其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詢問,并做好記錄。
第三篇: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什么
應急預案包括的內容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救援預案或應急計劃,是政府為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原則性方案。它提供突發事件應對的標準化反應程序,是突發事件處置的基本規則和應急響應的操作指南。
根據國家總體應急預案的框架內容,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一般應覆蓋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和應急恢復全過程,主要包括以下九部分內容。
(一)總則
1、編制目的。簡要闡述編制應急預案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如加強和規范管理、提高保障和處置能力,有效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減少危害及保障安全等。
2、編制依據。主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國家相應應急預案。
3、適用范圍。是指預案針對某一區域內,某種類型突發事件作出反應,預案只在制定單位管轄地域和職責范圍適用,要級別明確、針對性強。
4、工作原則。要求明確具體。如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等原則。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組織指揮是應急預案的重點內容,預案的主要功能就是建立統一、有序、高效的指揮和運行機制。
1、按照突發事件處置需要設立應急指揮機構,明確主要負責人、組成人員及相應的職權。
2、應急指揮機構涉及的部門(單位)及其相應的職權和義務。
3、以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過程為主線,明確突發事件發生、報告、響應、結束、善后處置等各環節的主管與協作聯動部門;以應急準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明確參與部門的職責。
(三)預防預警機制
應急預案的對象就是假定發生的突發事件,并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準備,因此,預防預警機制是預案的關鍵內容。
1、信息監測。確定預警信息監測、收集、報告和發布的方法、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
2、預警行動。明確預警方法、渠道以及監督檢查措施和信息交流與通報程序,預警期間采取的應急措施及有關應急準備。
3、預警支持系統。建立預警體系和相關技術支持平臺,明確使用、維護、改進系統的要求。
4、預警級別發布。明確預警級別的確定原則、信息確認與發布程序等。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的4級預警,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四)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是應急預案的核心內容,即應急指揮機構應用反饋機制,合理應用應急力量和資源,把握時機強化控制力度,防止事態惡化;對已發生的事件,將其破壞力和影響范圍控制在最低級別。一般應包括以下7個方面:
1、應急響應級別。根據突發事件確定科學的分級標準,按照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的4級,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行動。突發事件的響應級別與預警級別密切相關,但也有所不同,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應急響應行動。根據突發事件級別明確預案啟動級別和條件,明確響應主體、指揮機構工作職責、權限和要求,闡明應急響應及處置過程等。對于跨國(境)、跨區域、跨部門的突發事件,可針對實際情況列舉不同措施,同時避免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信息報送和處理。明確信息采集的范圍、內容、方法、報送程序和時限,要求符合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如果突發事件涉及港、澳、臺和境外人員,或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有關地區和國家通報的,明確通報程序和部門。
4、指揮和協調。現場指揮遵循屬地為主的原則,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突發事件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明確指揮機構的職能和任務,建立決策機制,報告、請示等制度,信息分析、專家咨詢、損失評估等程序。
5、應急處置。制定詳細、科學的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方案、處置措施,明確各級指揮機構調派應急隊伍的數量及處置措施,隊伍集中、部署的方式,設備器材、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各應急隊伍之間協作程序等。
6、信息發布。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明確信息發布的內容、方式、機構及程序。
7、應急結束。明確應急狀態解除或緊急響應措施終止的發布機構及程序,并注意與現場搶救活動的結束區別開來。
(五)善后工作
1、善后處置。明確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災后重建的政策措施,以及做好衛生防疫、保險理賠工作等。
2、社會救助。明確社會、個人或國內外機構的組織協調、捐贈款物的管理與監督等事項。
3、后果評估。突發事件分析評估、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六)應急保障
1、人力資源保障。列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政府、軍隊、武警、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等。明確社會動員條件、范圍、程序和必要的保障制度。
2、財力保障。明確應急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管理監督措施,提供應急狀態時政府經費的保障措施。
3、物資保障。包括物資調撥和組織生產方案。根據具體情況和需要,明確具體的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流程技術方案儲備。
4、通信保障。建立通信系統維護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明確參與應急處置各部門單位的通訊方式和確保應急期間黨、政、軍領導機關及現場指揮的通信方案。
5、交通運輸保障。包括各類交通運輸工具數量、分布、功能、使用狀態等信息,駕駛員的應急準備措施,征用單位的啟用方案,交通管制方案和線路規劃等。
6、醫療衛生保障。包括醫療救治資源分布、救治能力與專長、衛生疾病控制機構能力與分布、各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被調用方案等。
7、人員防護。制定應急避險、人員疏散及救援人員安全措施等,規劃和建立基本滿足突發事件的人員避難場所。
8、技術裝備保障。包括技術系統及儲備,應急設施設備,突發事件現場可供使用的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位置,備用措施以及相應的制度等。
9、治安維護。制定應急狀態下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培訓、布局、調度和工作方案等。
(七)監督管理
預案的監督管理,即強調應急預案的演練、宣傳和培訓,明確預案不僅是讓人看,更重要的是要在實踐中應用,在培訓和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可以成為預案修改更新的參考。
1、預案演練。明確應急演練的范圍、內容、組織及工作要求等。
2、宣傳和培訓。包括應急預案、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應急常識宣傳,各級領導、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的常規性和專業性培訓以及培訓的工作要求等。
3、獎懲和責任。明確監督主體和罰則,明確獎勵對象、方式及責任追究程序等。
(八)附則
1、名詞術語解釋。預案中專用名詞、術語,縮寫語和編碼的定義,說明突發事件類別、等級以及對應的指標定義,統一信息技術、行動方案和機關術語等編碼情況。
2、預案管理與更新。明確預案制定、監督管理及實施部門單位,規定預案評審與更新方式。
3、預案解釋部門。明確預案批準、印發機關和解釋部門。
4、預案實施時間。明確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一般從印發之日起施行。
(九)附件
各種表單和說明文件,包括操作手冊、指揮機構組織結構圖、應急部門通訊方式、指揮部成員聯系方式、人員疏散地圖、資源位置圖、緊急設備使用說明等。
第四篇: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什么
應急預案包括得內容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救援預案或應急計劃,就是政府為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與處置突發事件得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與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得損害,保障公眾得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突發事件應對得原則性方案。它提供突發事件應對得標準化反應程序,就是突發事件處置得基本規則與應急響應得操作指南。
根據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得框架內容,一個完整得應急預案一般應覆蓋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應急處置與應急恢復全過程,主要包括以下九部分內容。
(一)總則
1、編制目得。簡要闡述編制應急預案得重要意義與作用。如加強與規范管理、提高保障與處置能力,有效預防與應對突發事件、減少危害及保障安全等。
2、編制依據。主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與國家相應應急預案。
3、適用范圍。就是指預案針對某一區域內,某種類型突發事件作出反應,預案只在制定單位管轄地域與職責范圍適用,要級別明確、針對性強。
4、工作原則。要求明確具體。如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等原則。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組織指揮就是應急預案得重點內容,預案得主要功能就就是建立統一、有序、高效得指揮與運行機制。
1、按照突發事件處置需要設立應急指揮機構,明確主要負責人、組成人員及相應得職權。
2、應急指揮機構涉及得部門(單位)及其相應得職權與義務。
3、以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過程為主線,明確突發事件發生、報告、響應、結束、善后處置等各環節得主管與協作聯動部門;以應急準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明確參與部門得職責。
(三)預防預警機制
應急預案得對象就就是假定發生得突發事件,并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準備,因此,預防預警機制就是預案得關鍵內容。
1、信息監測。確定預警信息監測、收集、報告與發布得方法、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
2、預警行動。明確預警方法、渠道以及監督檢查措施與信息交流與通報程序,預警期間采取得應急措施及有關應急準備。
3、預警支持系統。建立預警體系與相關技術支持平臺,明確使用、維護、改進系統得要求。
4、預警級別發布。明確預警級別得確定原則、信息確認與發布程序等。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與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得4級預警,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與紅色。
(四)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就是應急預案得核心內容,即應急指揮機構應用反饋機制,合理應用應急力量與資源,把握時機強化控制力度,防止事態惡化;對已發生得事件,將其破壞力與影響范圍控制在最低級別。一般應包括以下7個方面:
1、應急響應級別。根據突發事件確定科學得分級標準,按照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與影響范圍,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得4級,啟動相應級別得應急響應行動。突發事件得響應級別與預警級別密切相關,但也有所不同,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應急響應行動。根據突發事件級別明確預案啟動級別與條件,明確響應主體、指揮機構工作職責、權限與要求,闡明應急響應及處置過程等。對于跨國(境)、跨區域、跨部門得突發事件,可針對實際情況列舉不同措施,同時避免可能造成得次生、衍生與耦合事件。
3、信息報送與處理。明確信息采集得范圍、內容、方法、報送程序與時限,要求符合政府信息公開得有關規定。如果突發事件涉及港、澳、臺與境外人員,或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有關地區與國家通報得,明確通報程序與部門。
4、指揮與協調。現場指揮遵循屬地為主得原則,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突發事件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部門參與得應急救援協調機制。明確指揮機構得職能與任務,建立決策機制,報告、請示等制度,信息分析、專家咨詢、損失評估等程序。
5、應急處置。制定詳細、科學得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方案、處置措施,明確各級指揮機構調派應急隊伍得數量及處置措施,隊伍集中、部署得方式,設備器材、物資藥品得調用程序,各應急隊伍之間協作程序等。
6、信息發布。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得有關規定,遵循實事求就是、及時準確得原則,明確信息發布得內容、方式、機構及程序。
7、應急結束。明確應急狀態解除或緊急響應措施終止得發布機構及程序,并注意與現場搶救活動得結束區別開來。
(五)善后工作
1、善后處置。明確人員安置、補償,物資與勞務得征用補償,災后重建得政策措施,以及做好衛生防疫、保險理賠工作等。
2、社會救助。明確社會、個人或國內外機構得組織協調、捐贈款物得管理與監督等事項。
3、后果評估。突發事件分析評估、調查報告與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六)應急保障
1、人力資源保障。列出各類應急響應得人力資源,包括政府、軍隊、武警、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與志愿者隊伍等。明確社會動員條件、范圍、程序與必要得保障制度。
2、財力保障。明確應急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與管理監督措施,提供應急狀態時政府經費得保障措施。
3、物資保障。包括物資調撥與組織生產方案。根據具體情況與需要,明確具體得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流程技術方案儲備。
4、通信保障。建立通信系統維護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明確參與應急處置各部門單位得通訊方式與確保應急期間黨、政、軍領導機關及現場指揮得通信方案。
5、交通運輸保障。包括各類交通運輸工具數量、分布、功能、使用狀態等信息,駕駛員得應急準備措施,征用單位得啟用方案,交通管制方案與線路規劃等。
6、醫療衛生保障。包括醫療救治資源分布、救治能力與專長、衛生疾病控制機構能力與分布、各單位得應急準備保障措施、被調用方案等。
7、人員防護。制定應急避險、人員疏散及救援人員安全措施等,規劃與建立基本滿足突發事件得人員避難場所。
8、技術裝備保障。包括技術系統及儲備,應急設施設備,突發事件現場可供使用得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與位置,備用措施以及相應得制度等。
9、治安維護。制定應急狀態下治安秩序得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培訓、布局、調度與工作方案等。
(七)監督管理
預案得監督管理,即強調應急預案得演練、宣傳與培訓,明確預案不僅就是讓人瞧,更重要得就是要在實踐中應用,在培訓與演練中發現得問題可以成為預案修改更新得參考。
1、預案演練。明確應急演練得范圍、內容、組織及工作要求等。
2、宣傳與培訓。包括應急預案、應急法規與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得應急常識宣傳,各級領導、應急管理與救援人員得常規性與專業性培訓以及培訓得工作要求等。
3、獎懲與責任。明確監督主體與罰則,明確獎勵對象、方式及責任追究程序等。
(八)附則
1、名詞術語解釋。預案中專用名詞、術語,縮寫語與編碼得定義,說明突發事件類別、等級以及對應得指標定義,統一信息技術、行動方案與機關術語等編碼情況。
2、預案管理與更新。明確預案制定、監督管理及實施部門單位,規定預案評審與更新方式。
3、預案解釋部門。明確預案批準、印發機關與解釋部門。
4、預案實施時間。明確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一般從印發之日起施行。
(九)附件
各種表單與說明文件,包括操作手冊、指揮機構組織結構圖、應急部門通訊方式、指揮部成員聯系方式、人員疏散地圖、資源位置圖、緊急設備使用說明等。
第五篇: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什么
1. 基坑坍塌事故應急預案1.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永達路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含仇畢站及兩側物業開發,基坑地層軟弱富水、易液化,地質條件差,基坑開挖深度大(最深處約28.7m),兩側建筑物較多,人流密度大,交通擁擠,基坑安全等級為一級。
本工程的基坑坍塌事故主要包括:基坑開挖過程中的土石方坍塌和支撐失穩高支模坍塌兩種事故類型。
土石方坍塌:包括深基坑坍塌、鉆孔樁坍塌等造成的人員掩埋,物體打擊、觸電、透水、窒息等傷害。
高支模坍塌:支護結構失穩致使高處墜落、人員掩埋、打擊、觸電等傷害。
一旦發生坍塌事故,可能造成人員重傷,掩埋,甚至發生死亡事件
1.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基坑失穩事故應急搶險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_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1.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坍塌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上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1.4處置措施
1.4.1土石方坍塌處置措施
(1)險情現場人員疏散。
(2)通知相關管線單位,根據影響程度進行管線監護和處置。
(3)會同交警部門對影響到的周邊道路進行調整和交通疏解。
(4)如果縱向滑坡后基坑沒有坍塌,可采取以下措施:
在具備條件和不危及搶險人員安全的前提下補強支撐,并對坡腳處進行土方回填;
如果不能補強支撐,則立即組織對坡腳處進行回填土方或沙。
(5)如果縱向滑坡后基坑發生坍塌:立即組織對基坑坍方處進行回填土方或沙。
(6)進行坡頂卸載。
(7)盡量減少動載。
(8)杜絕任何流入基坑邊坡內的水源。
1.4.2高支模坍塌處置措施:
(1)險情現場人員疏散,同時對可能造成影響的周邊單位或住宅內的人員進行疏散。
(2)通知相關管線單位,根據影響程度進行管線監護和處置。
(3)會同交警部門對影響到的周邊道路進行調整和交通疏解。
(4)如果發生鋼支撐失穩,基坑未坍塌,應采取以下措施:
在失穩的鋼支撐旁加設鋼支撐,并施加預應力。同時對周圍支撐復查,查找是否有支撐松弛,如果發現有支撐松弛,應立即采取復加預應力加固措施。如果支撐松弛而發生支撐失穩,則應立即查找周邊超載、圍護結構背土是否流失、支撐材質等原因,防止失穩現象擴散。
(5)如由于支撐失穩已經引起基坑坍塌:
立即對基坑坍塌處回填土方,并清理基坑周邊的荷載,如果圍護結構背土發生土體流失,要立即填充砂或砼,同時對周圍支撐復查,查找是否有支撐松弛,如果發現有支撐松弛,應立即復加預應力,防止失穩現象擴散。
2. 圍護結構滲漏、流沙、突水事故應急預案2.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永達路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含仇畢站及兩側物業開發,基坑地層軟弱富水、易液化,地質條件差,基坑開挖深度大(最深處約28.7m),兩側建筑物較多,人流密度大,交通擁擠。
本工程圍護結構滲漏、流沙、突水發生的概率大,若發生此類事故將直接威脅基坑結構安全和周邊環境安全,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因此將圍護結構控制列為項目工程的重大危險因素。本應急預案是針對圍護結構出現滲漏等情況時,采取應急堵漏措施。
2.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圍護結構滲漏、涌沙事故應急搶險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__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2.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圍護結構滲漏、流沙、突水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上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2.4處置措施
1、 險情現場人員疏散,對可能造成影響的周邊單位或住宅內的人員進行疏散。
2、 通知相關管線單位,根據影響程度進行管線監護和處置。
3、 會同交警部門對影響到的周邊道路進行調整和交通疏解。
4、 查清漏點后,先用棉被封堵,用基坑土方回填覆壓,在基坑漏點附近增設臨時支撐和復加軸力。
5、 在圍護結構漏點外側打孔,壓注聚氨脂溶液進行封堵。當漏點被徹底封堵、不再涌砂后,再壓注雙液注漿,對地基進行加固。
6、 當漏砂嚴重,封堵無效有可能導致周圍環境破壞時,用土方、砂或水泥等材料回填基坑。
7、 對周圍建筑物和道路進行監控,當變形較大時,采取雙液跟蹤注漿措施,調整變形速率,對流失的土體填充。
3.火災事故應急預案3.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永達路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3號線仇畢站西靠百隆街,整個街道全是建材小市場,車站防火要求高,一旦發生火災,將對施工生產區、辦公生活區、材料存放區以及周邊建筑區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以往軌道交通工地發生的火災事故,主要為三種,一是辦公生活區的臨時活動房火災,該類火災因活動房的材質為彩鋼板,且辦公區和生活區內多為易燃物品,一旦發生,火勢將迅速蔓延,一般難以控制和撲滅;二是施工現場火災,違章動火和電氣火災為主要原因;三是違章儲運、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或者深基坑內可燃氣體達到爆炸濃度,造成火災爆炸事故。
因此,必須充分認識到火災事故的多發性、危害性和易預防性。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預案是提出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指導緊急情況下火災撲救和人員逃生。
3.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火災、爆炸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___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3.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火災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上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3.4處置措施
1、 現場任何人員發現火苗勢頭,必須就近取來滅火器進行撲滅,并大聲呼叫。現場值班人員趕往事故區域組織滅火,并向安全員報告;若未能及時發現火苗,或采取正確滅火措施,將直接導致火災發生。
2、 安全員應立即按程序上報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火災報告立即趕赴現場,啟動本應急預案,同時撥打119進行報警,有人員傷亡時,撥打120急救。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按事故性質、損失大小、人員傷亡等情況,按程序向監理單位、業主代表上報。
3、 項目部技術專家組迅速查明現場的實際情況(如火災發生時間、地點、部位、原因、火場危險物品、過程、已采取的措施及可能發展趨勢導致的后果等),制定火災撲救方案。
4、 火災處理原則:按照人身安全優先,火災蔓延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救人重于滅火,首要任務是把被困人員搶救出來,同時清除火勢周圍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災蔓延,切斷電源,防止電氣火災。先重點、后一般,全面了解并認真分析整個火場情況、周圍環境、風向等。
5、 火災發生后值班負責人應立即組織隔離、疏導交通和警戒事故現場。立即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或沿著墻壁向安全出口方向迅速疏散、撤離。人員撤離火場時,應用濕毛巾、濕手帕等捂住口、鼻,并盡量保持彎腰、匍匐等低姿勢迅速離開。
6、 “120”未到之前應及時對傷員進行臨時救治:對輕度燒傷人員及時進行創面清洗、包扎后送就近醫院治療;燒傷較重的,應用敷料或用清潔床單、被單、衣服等包扎創面,盡快送往附近醫院救治。
7、 由現場警戒組負責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對現場通道進行封鎖,疏散圍觀人員,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火災現場。配合指揮部做好媒體接待,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向周邊居民發布安民告示。有可能危及周圍居民的安全時,應立即與居委會等單位通告,組織居民安全有序撤離。
8、 組織人員進行救火,對重要設施及設備進行轉移。當大火無法撲滅并火勢仍在漫延時,應立即組織人員一方面延緩火勢的漫延,一方面組織人員在火勢漫延方向設置隔離區(清除可燃性物質、向隔離區所有結構撒水、在隔離區內放置不可燃材料如:砂、石等)。
9、 當大火內有人時,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搶救人員在無消防人員時,可用水將全身淋濕,用濕布將嘴鼻包住后沖進大火內進行搶救人員,當搶救人員感到頭暈或身體不適時,應立即停止搶救人員活動,并撤離出大火區域進行休息。
10、 當被困大火人員被搶救出火場時,如被困人員還有意識時,應將其遠離大火區域進行休息,再送往醫院觀察;當被困人員暈迷時,應立即用涼毛巾對其進行擦拭,同時立即送往醫院;當被困人員休克時,應立即對其進行人工呼吸、壓迫胸腔等搶救工作,同時立即送往醫院。
11、 當根本無法控制火勢時,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撤離。
12、 在滅火時,消防人員進場后,項目部所有人員均要配合消防人員進行滅火,聽從消防人員的指揮。
13、 應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如管線單位等)的人員到場監護,搶險中應對周邊環境進行監控,有可能造成破壞時,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與應急物資供應單位聯絡,保證物資供應渠道暢通。
14、 滅火方法:
① 發生電氣火災,應立即切斷起火部位的電源(由電工控制電源或根據滅火搶險需要敷設電氣線路),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如有人員觸電,應用絕緣棒使傷員盡快脫離電源。救援人員切不可直接接觸傷員,防止自身觸電而影響搶救工作的進行。
② 發生氣體(乙炔氣、液化氣、煤氣等)火災,應立即關閉氣源,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用噴淋水對著火點附近的氣瓶及易燃易爆物品進行降溫保護,并盡快將氣瓶及易燃易爆物品搶運到安全地點。
③ 發生液體(汽油、柴油、煤油、潤滑油、油漆及溶劑等)火災,使用泡沫、砂土、干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等滅火,用噴淋水對著火點附近物品進行降溫保護,并盡快將可燃物品搶運到安全地點。
④ 發生一般固體物質火災,使用水、泡沫、干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等滅火,用噴淋水對著火點附近物品進行降溫保護,并盡快將可燃物品搶運到安全地點。
⑤ 衣服著火者,應立即臥倒,在地上慢慢打滾或立即脫去衣服,切勿奔跑、呼喊以助長燃燒導致呼吸道燒傷。救援人員可用水、衣、被等幫助滅火,不可用手撲火。
4.工傷事故應急預案4.1事故風險分析
根據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以往軌道交通工程發生的傷亡事故類型主要有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高處墜落、車輛傷害、火災、坍塌和觸電等幾類,其中因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和坍塌三類造成的傷亡人數占傷亡總人數的83%。本工傷事故應急預案是指導施工作業區發生工傷事故,或發生其他突發事件時有人員受傷時的傷員應急搶救工作。
4.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工傷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__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4.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工傷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上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4.4處置措施
1、 項目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開展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2、 采取合理的措施,迅速將傷員脫離危險場地,移至安全地帶。
3、 保持傷員呼吸通暢。若發現窒息者,應及時幫助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機能障礙,如解開傷員衣領,消除傷員口鼻、咽喉部的異物、血塊、分泌物、嘔吐物等。
4、 有效止血,包扎傷口。
5、 視其傷情采取撥打120或直接送往醫院,或待簡單處理后去醫院檢查。撥打120向當地急救中心取得聯系后(醫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醫院),應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項目部的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6、 傷員有骨折,關節傷、肢體擠壓傷,大塊軟組織傷等應固定后,方可挪動。
7、 若傷員有斷肢情況發生應干凈的干布(滅菌敷料)包裹裝入塑料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8、 預防感染,及時止痛,可以給傷員用抗生素和止痛劑。
9、 記錄傷情。現場救護人員應采取邊搶救傷員邊記錄傷勢的方法,取得受傷部位、受傷程度等第一手資料。
4.4.1燒傷、燙傷處置措施
1、在生產過程中有時會受到一些明火、高溫物體燒燙傷害。嚴重的燒傷會破壞身體組織,血液濃縮,體內環境發生劇烈變化,產生難以抑制的疼痛。這時傷員很容易發生休克,危及生命。所以燒傷的緊急救護不能延遲,要在現場立即進行。基本原則是:消滅熱源、滅火、自救互救。燒傷發生時,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沖洗,或傷員自己侵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燒傷面積進一步擴大。
2、衣服火著時應立即脫去,用水澆滅或就地躺下,滾壓滅火。冬天身穿棉衣時,有時明火熄滅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煙現象應立即脫下或剪去,以免繼續燒傷。身上起火不可驚慌奔跑,以免風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救,免得造成呼吸道燒傷。
3、燒傷經過初步處理后,要及時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一步治療。
4.4.2骨折處置措施
1、骨骼受到外力作用時,發生完全或不完全斷裂時叫做骨折。按照骨折端是否與外相通,骨折分為兩大類:即閉合性骨折與開放性骨折。前者骨折端不與外界相通,后者骨折端與外界相通,從受傷的程度來說,開放性骨折一般傷情比較嚴重。遇有骨折類傷害,應做好緊急處理后,再送醫院搶救。
2、為了使傷員在運送途中安全,防止斷骨刺傷周圍的神經和血管組織,加重傷員痛苦,對骨折處理的基本原則是盡量不讓骨折肢體活動。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條件,及時、正確的對骨折做好臨時固定。臨時固定應注意以下事項:
(1)如有開放性傷口和出血,應先止血和包扎傷口,再進行骨折固定。不要把刺出的斷骨送回傷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經。固定動作要輕快,最好不要隨意移動傷肢或翻動傷員,以免加重損傷,增加疼痛。夾板或簡便材料不能與皮膚直接接觸,要用棉花或代替品墊好,以防局部受壓。
(2)搬動時要輕、穩、快,避免震蕩,并隨時注意傷者的病情變化。沒有擔架時,可利用門板、椅子、梯子等制作簡單擔架運送。
4.4.3脊柱骨折處置措施
1、脊柱骨俗稱背脊骨,包括頸椎、胸椎、腰椎等。對于脊柱骨折傷員如果現場急救處理不當,容易增加痛苦,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特別是背部被物體打擊后,均有脊柱骨折的可能。
2、對于脊柱骨折傷員,急救時可用木板、擔架搬運,讓傷員仰躺。必須采用擔架、木板等抬運。若無擔架、木板需眾人用手搬運,搶救者必須有一人雙手托住傷者腰部,切不可單獨一人用拉、拽的方法搶救傷者。否則,把受傷者的脊柱神經拉斷,會造成下肢永久癱瘓的嚴重后果。
4.4.4眼睛受傷處置措施
發生眼傷后,可做如下急救處理:
1、輕度眼傷如眼進異物,可叫現場同伴翻開眼皮用干凈手絹、紗布將異物拔出。如眼中濺進化學物質,要及時用水沖洗。
2、嚴重眼傷時可讓傷者仰躺,施救者設法支撐其頭部,并盡可能使其保持靜止不動。千萬不要試圖拔出插入眼中的異物。
3、見到眼球鼓出或從眼球脫出的東西,不可把它推回眼內,這樣做十分危險,可能會把能恢復的傷眼弄壞。
4、立即用消毒紗布蓋上,如沒有紗布可用剛洗過的新毛巾覆蓋傷眼,再纏上布條,纏時不可用力,以不壓及傷眼為原則。做出上述處理后,立即送醫院做進一步的治療。
4.4.5中暑處置措施
(1)脫離高溫環境,迅速將中暑者轉移至陰涼通風處休息。使其平臥,頭部抬高,松解衣扣。
(2)補充液體:如果中暑者神志清醒,并無惡心、嘔吐,可飲用含鹽的清涼飲料、茶水、綠豆湯等,以起到既降溫、又補充血容量的作用。
(3)人工散熱:可采用電風扇吹風等散熱方法,但不能直接對著病人吹風,防止又造成感冒。
(4)冷敷:以冷濕的毛巾覆在他的頭上,或在頭部、腋下、腹股溝等大血管處放置冰袋(用冰塊、冰棍、水激凌等放入塑料袋內,封嚴密即可),并可用冷水或30%酒精擦浴直到皮膚發紅。用清涼油、風油精涂抹額部。
(5)每10—15分鐘測量1次體溫,或觀察患者的脈搏率。若在每分鐘110以下,則表示體溫仍可忍受,若達到110以上,應停止使用降溫的各種方法,觀察約10分鐘后,若體溫繼續上升,再重新給予降溫。
(6)恢復知覺后,供給鹽水喝,但不能給予刺激物。此外,依患者之舒適程度,供應覆蓋物。重度中暑者,除了以上措施之外,還應該迅速將其送至醫院進行治療。
5.防汛防臺應急預案5.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永達路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本防汛防臺應急預案是針對寧波地區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時,指導項目部預防預警和搶險救災工作。
寧波地區屬北亞熱帶季風氣候區,溫暖濕潤,雨量充沛,光照強,四季分明。冬季受蒙古高壓控制,盛行西北風;春末夏初為過渡時期,習稱“梅雨季”;夏秋7~9月間,受太平洋副熱帶高壓控制,且常有熱帶風暴侵入,帶來大風大暴雨等災害性天氣。本區災害性天氣主要為強冷空氣、熱帶風暴和臺風,影響本地區的強冷空氣為11月至翌年4月,平均每年2~4次,多出現降雨和8級以上偏北大風;熱帶風暴和臺風是影響寧波的主要災害性天氣之一,當它襲來時,常伴隨狂風、暴雨、雷電等。 大風、暴雨、雷電等災害性天氣主要構成以下威脅:
1、活動房等臨時設施、機械設備(特別是大型起重設備、樁機)安全及防雷安全;
2、車站基坑開挖后,必須對基坑邊坡采取一定保護措施,確保邊坡穩定,防止基坑縱向滑坡,同時要保證基坑排水。若車站基坑周圍排水不暢通、基坑內抽水功率不足,一旦持續暴雨,將造成基坑積水,甚至洪水淹沒,引發基坑邊坡失穩、坍塌,對基坑結構安全和周圍建筑物、管線構成嚴重威脅;
5.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防汛防臺應急搶險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5.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防汛防臺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上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5.4處置措施
1、 大雨、大風等惡劣天氣發生前,項目部值班人員必須將抽水機安裝到位,人員、設備達到待命狀態;活動房、機具棚、配電箱、圍擋等臨時設施全部加固到位;暫停吊裝作業、高空作業等危險作業,必要時對工地進行拉閘斷電,防止惡劣天氣造成臨時用電事故;將吊機扒桿放下,門吊拉好攬風繩、鎖好夾軌器,使全部設備、特別是大型設備處于安全狀態;檢查和疏通排水溝、雨污管等排水設施,檢查和修復基坑、端頭井的擋水墻,以免路面雨水灌入車站基坑。
2、 惡劣天氣發生后,施工員、安全員、電工等必須24小時聯合值班,著重對防洪排水(特別是基坑、端頭井抽水)、設備設施安全、活動房和圍擋、周邊道路環境安全、臨時用電等進行重點巡查監控。發現險情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當班值班領導匯報。當班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采取應急措施,并按程序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啟動應急預案。
3、 大雨等惡劣天氣發生后,安排專人負責抽水工作,加大基坑、端頭井抽水,首先保障基坑安全。
4、 當洪災發生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險,并對重要設備物資進行保護、轉移。
5、 組織人員用砂袋等將水引流至安全區域內(在低洼處時,接抽水機進行排水),同時用砂袋等對重要區域和設施進行圍堰保護。當路面雨水灌入車站基坑時,搶險人員必須立即采取袋裝水泥、沙袋等措施進行圍堵,并疏導路面雨水流到低洼處。
6、 對現場內的所有電器進行關閉,必要時關閉各分路電源,除抽水等應急需要的電源外。
7、 當洪水特別大,根本無法圍堵和排放時,及時搶救設備及物資;當無法保住設備及物資并危及搶險人員安全時,組織人員撤到安全區域內進行圍堵引流洪水(圍堵時,根據場地內設備及物資的重要性來考慮圍堵后水流的方向),防止洪水的漫延,控制洪水的走向,將損失降到最低點。
8、 派專人對臨時設施、活動房進行檢查,必要時撤離活動房內所有人員,安排到附近賓館居住。
6.起重吊裝事故應急預案6.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仇畢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
起重吊裝作業貫穿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特別是鋼筋籠、鋼筋、模板等大型吊裝存在較大風險,一旦發生事故,往往會造成群死群傷,屬于嚴重性事故類型。因此結合本項目起重吊裝施工方案,制定本應急預案,確保在發生起重吊裝事故時,能夠迅速組織有效搶險。
主要事故類型:
1、起重機械現場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
2、履帶吊安裝和拆卸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3、起重機械運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4、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臺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使設備失穩造成的事故。
6.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起重吊裝突發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6.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防汛防臺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上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6.4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后必須立即停止吊裝作業,立即向現場值班負責人匯報,由現場值班負責人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擴大,最低限度降低事故的損失程度。
(1)立即救護受傷者,疏散人員。
(2)認真保護事故現場。不得移動和破壞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標志,應盡量對事故現場和搶救過程進行錄像或拍照。
(3)由技術專家、機電技術人員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控制事態發展的針對性措施。在未能排除危險情況并取得安全驗收合格之前,任何人員不得擅自進行相關作業。
(4)若事態不能有效控制,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求援。
(5)事故上報參照有關事故上報程序。
7.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7.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仇畢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
由于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場地有限,施工用電設備多,線路布置復雜,一旦發生觸電事故,次生危害巨大,將造成嚴重的后果。因此本應急預案是指導發生觸電事故時應急救援工作。
7.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臨時用電突發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7.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觸電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下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7.4處置措施
1、 發現觸電事故的員工必須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使觸電者脫離帶電體。施救人員首先切斷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或推開觸電者。在未切斷電源之前,救護者切不得手拉觸電者,也不能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同時一邊搶救,一邊高呼附近人員。
2、 現場人員發現事故后,立即報現場值班負責人,由現場值班負責人向應急搶救領導小組匯報。根據觸電者受傷情況,撥打120向當地醫院求救。
3、 項目部組織人員進行搶救,針對不同設備、機具,首先要切斷動力電源,防止發生再觸電事故。
4、 如受害者只有手腳等部位炙傷,立即由應急小組成員負責前往就近醫院救治。
5、 如有心跳無呼吸,醫務人員立即對受害者進行診斷、查看,清除口腔內異物,同時解開衣扣、褲扣,對其進行人工呼吸。
6、 如有呼吸無心跳,則應采取胸外心臟擠壓法。
7、 如無呼吸無心跳,應采用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同時進行,直到120救護人員到達時交由專業人員搶救。
8、 口對口人工呼吸法。方法是把觸電者放置仰臥狀態,救護者一手將傷員下頜向上、向后托起,使傷員頭盡量向后仰,以保持呼吸暢通。另一手將傷員鼻孔捏緊,此時救護者先深吸口氣,對準傷員口部用力吹氣。吹完氣后嘴離開,捏鼻手放松,如此反復實施。如吹氣時傷員胸臂上舉,吹氣停止后傷員鼻口有氣流呼出,表示有效。每分鐘吹氣16次左右,直至傷員自主呼吸為止。
9、 心臟按壓術。方法是將觸電者仰臥于平地上,救護人將雙手重疊,將掌根放在傷員胸骨下1/3部位,兩臂伸直,肘關節不得彎曲,憑借救護者體重將力傳至臂掌,并有節奏性沖擊按壓,使胸骨下陷3~4cm。每次按壓后隨即放松,往復循環,直至傷員自主呼吸為止。
10、 如在高空作業,要做好防墜落措施。鋪好安全網、草包等防范措施。
8. 傳染病防治及事故應急預案8.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仇畢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
施工現場人員多,衛生基礎條件差,衛生安全關系眾多人員的生命健康。一旦發生傳染病,將會迅速傳播,所有人員的生命健康受到直接威脅。為有效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染病發生以后,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和防止擴散等工作,特制定本應急預案。按照“四早”要求,保證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快速反應,因地制宜,“早、小、嚴、實”地妥善處理和控制疫情。
8.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傳染病突發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8.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傳染病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下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8.4處置措施
根據傳染性疾病程度、范圍和危害情況,項目部相應啟動以下三個級別應急響應。
三級響應
全項目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在堅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適時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辦公室、宿舍空氣流通和消毒防護工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法》,做好對項目內人員感染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2)辦公室、食堂等公共場所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各部門對管轄的工作和生活場地進行定期消毒。
(3)項目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舉行大型集體活動要經過項目部領導小組審批,并落實必要的預防措施。
(4)嚴格執行出入大門管理制。
二級響應
除對密切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項目保持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在堅持三級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適時采取以下措施:
(1)員工外出和在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定時對居所進行消毒,搞好樓道衛生。
(2)定時對辦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公共場所進行消毒。
(3)加大項目大門管理力度,控制項目外人員進入。
(4)項目根據情況,及時向員工通報防控工作。
(5)每天檢查員工健康狀況,測量體溫。
一級響應
在堅持二級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適時采取以下措施:
(1)病例出現立即對疑似傳染病人員進行隔離,對與疑似病例接觸的人員分開隔離。向急救中心120、防疫中心呼救,講清疑似病例人員癥狀、持續時間、人數、地點,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2)實行封閉式項目管理,員工不離開項目部,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項目部。
(3)嚴格門衛管理制度,及時掌握各類人員流動情況。
(4)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員工考勤登記制度。了解和掌握疫情發展,發現新增疑似病例,及時采取措施。
(5)定期對項目部全體人員進行體溫量測,及時發放預防藥物來防止病情的擴散。
(6)停止項目部大型活動和會議,會議室、辦公室、生活區、食堂、廁所等場所必須逐一落實通風、消毒措施。
(7)現場衛生員配合防疫部門和醫院對疑似病例人員的發病原因進行分析,制定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
(8)搶救和保衛人員在與疑似病人和其接觸人員近距離接觸前,應穿戴有一定防護作用的口罩、衣服、手套和鞋帽,在接觸后及時進行消毒。
9.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9.1事故風險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永仇畢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
工程實施過程中,粉塵、噪音、水污染、光污染、有毒有害物質、油類污染、渣土垃圾污染等重要環境因素對周邊環境和居民生活帶較大影響,本應急預案是指導項目部環境污染預防和控制,以及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時的應急搶險工作。
9.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環境污染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9.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下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9.4處置措施
施工現場和項目部駐地發生一般的環境(如噪聲超標)污染,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相關人員及時處理,暫停施工,并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確保能達標時方可繼續施工;
當施工現場和項目部駐地發生較為重大的環境污染,項目部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及時制止污染的后續發生,并按程序上報;
對很嚴重的環境污染發生(如火災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露)后,要首先保護好現場,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自救并立即上報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后果。如有人在該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受到人身傷害,則應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部門(120)電話求救。同時通知環境部門進行環境污染的檢測。當應急領導小組接到通知后,指揮搶救人員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能組織搶險;
當火災發生后,遵循消防預案有關規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斷火源,斷絕著火點,控制火勢直至撲滅火災。并做好現場的有效隔離措施,及火災的善后處理工作。及時有組織地分類清理、清運火災垃圾,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當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露后,應及時采取隔離措施,采取適當防護措施后及時清理外運,或采取隔離措施后及時委托環保部門處理、檢測,以求將對環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10. 公眾鬧事事件應急預案10.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仇畢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
因各種矛盾導致公眾鬧事事件的發生,將對項目部、道路交通、周邊居民區甚至市內重要地標等造成較大影響和安全隱患,同時對軌道交通工程和公司形象帶來較大的負面社會影響,因此做好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保障員工(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先期妥善處理各類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和擴大,是解決此類事件的關鍵。
10.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公眾鬧事事件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_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9.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公眾鬧事事件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下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10.4處置措施
1、公眾鬧事事件發生后,事件發現第一人應立即向副經理和辦公室匯報。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控制和勸阻、疏散圍觀人群,控制事態的繼續惡化,同時做好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按程序報告業主代表和監理單位,并向片區派出所民警報告。
2、項目部領導及管理組織成員在接到報告后,了解和掌握事件情況,開展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事現場保護及因鬧事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1)對當事者本人及其家屬進行說服教育和疏導工作;
(2)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者,防止事態擴大;
(3)保護好國家、公司的公共財產;
(4)派專人做好重點人/帶頭人的思想工作,分解鬧事人員,逐一說服,起到服一獲百的作用。
3、情況惡化,發生集會、游行時,立即上報當地政府、撥打“110”和報當地派出所,在政府和公安人員的指導下共同做好說服疏導工作。
4、發生集體上訪時,在上報有關領導的同時,項目部成員帶領各小組組成若干組趕往上訪目的地,盡量在途中予以堵截和說服勸導。
5、根據現場調查的證據及現場調查報告,分析原因,并根據鬧事事件的危害程度、損失及社會影響,給予造成此事件直接原因的相關單位、部門及人員進行處理。舉一反三,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6、當有下列行為之一時,請當地政府執法機關依法按照有關規定處置:
(1)長時間圍堵項目部,占駐項目部辦公地點,或在項目部長時間罷工、靜坐;
(2)攔截公務車輛、堵塞交通;
(3)打橫幅標語,散發傳單,書寫張貼大小字報;
(4)散布恐怖、威脅言論,制造謠言,演講煽動;
(5)糾纏、侮辱、毆打接訪人員;
(6)打砸公物、聚眾鬧事等嚴重影響工作秩序的行為。
11. 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11.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本工程為寧波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仇畢站土建工程施工,位于寧波市江東區,3號線仇畢站位于永達路與百隆街交叉口,工程沿百隆街南北向布置與永達路相交。永達路為寧波市東西向主要交通要道,車流量大,道路兩旁建筑物密集。
施工現場人員多,飲食衛生關系眾多人員的生命健康。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將會直接威脅員工的生命健康。為確保項目部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員工生命安全風險和不利影響,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1.2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運作及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1條內容。
2、當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成立事故應急搶險指揮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總指揮不在場時,根據項目部文件按順序頂崗。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詳見《工程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中3.3條內容。
針對食物中毒事故特征,各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_總指揮宋維金 制定和實施搶險方案,負責應急救援的總指揮、資源調配和事故上報;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并提出預防措施;
_技術專家組毛俊卿_組織專家勘察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
_現場搶險組徐德軍負責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撤離基坑內所有人員;
_醫療救護組婁煥娟 負責根據工傷事故救援方案進行傷員救治;
_對外協調組丁祖寬 負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單位進行聯系,說明詳細的事故地點、事故情況,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_疏散警戒組武夫斌 負責組織人員疏散、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外來救援力量的引導。危及周邊環境時,配合做好交通管制、人員疏導工作;
_物資保障組沈洪明負責現場應急物資、設備、車輛的供給;
_后勤保障組丁祖寬 負責各級領導、專家的接待工作,妥善安排傷員家屬,做好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聯絡,確保信息傳遞暢通。
11.3處置程序
1、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突發事故及災害災難綜合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逐級上報事故。
(1)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級別向業主代表、監理單位于報告時限內上報,由業主代表按程序向指揮部上報;如遇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項目部可直接向指揮部工程管理處報告(事故發生到工程管理處主管領導接到報告的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后按程序逐級上報。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指揮部綜合應急預案相銜接,預警信息和事故信息對指揮部的報告明確以下兩條主線:
項目經理業主代表現場科長工程處領導;
安全總監指揮部安全科安全員安全科安全科長。
(2)項目部向公司安質部匯報,根據事故等級明確需趕赴到場的公司領導。
2、項目部的事故上報時限:Ⅲ級以上事故(含Ⅲ級)立即報告,Ⅳ—A、B級的一般事故應在半小時內上報,Ⅳ—C級的一般事故應在二小時內上報。Ⅳ—A級以下事故,項目部在事故發生后一小時內將事故快報以書面形式報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工程管理處。
3、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級別和影響范圍,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報警求援指令,副總指揮及時向110、119、120、122等外部救援力量請求支援。當事故危及到周邊交通和居民區時,必須第一時間與交警、居委會溝通,與交警、居委會配合采取相應的應急疏散措施。電話求援申請必須向對方詳細告知以下事項:
(1)事故的基本情況和已采取措施,以便救援人員事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應急預案啟動級別和到場領導相關情況;
(3)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和救援路線、交通狀況;
(4)事故單位、聯系人姓名和電話,以便外部救援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警車)隨時電話聯系;獲取進一步信息,確認外部救援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電話號碼;
(5)派出人員在現場外醒目位置等候接應,保持現場救援通道暢通,確保救援車輛能順利進入現場。
11.4處置措施
1、 事故出現立即向急救中心120呼救。講清中毒人員癥狀、持續時間、人數、地點,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2、 對中毒人員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1) 對一般神志清楚者應設法催吐。喝微溫水300~500毫升,用人工刺激法,用手指或壓舌板等刺激中毒者的舌根及咽后壁,用來催吐,如此反復直到吐出物為清亮液體為止。
(2) 對于催吐無效或神態不清者可讓其喝牛奶或蛋清等潤滑劑來洗胃,結合毒物而防止毒物的吸收,并可保護胃粘膜。
(3) 送往醫院用硫酸鎂15~30g加水200ml來給中毒者導瀉。
(4) 中毒急救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如果患者昏迷則需側躺送醫院救治,以免自然嘔吐時,將嘔吐物吸入氣管里面。
2 不可作口對口人工呼吸,以免將毒物吸入施救者體內造成中毒。
3 誤食腐蝕性毒物(如強酸、強堿類)者或昏迷者,或抽筋者或中毒孕婦不可進行催吐。
4 重癥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時,可靜脈輸液,待病情好轉后,再吃些米湯、面條等易消化食物。
3、 對可疑的食物禁止再食用,收集嘔吐物、排泄物及血尿送到醫院做毒物分析。
4、 根據對當事人、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收集可疑食物、中毒者嘔吐物、排泄物送到醫院做毒物分析。
5、 對已食用可疑食物、但尚未出現中毒癥狀的人員,應及時送往醫院進行觀察治療。
6、 立即封鎖提供可疑食物的食堂和餐廳,以免人員出入而破壞現場證據;對其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詢問,并做好記錄。
第六篇: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什么
突發生產安全事件
總體應急預案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浙江火電建設有限公司
浙能紹興濱海熱電一期工程去工業化改造項目
2017–11–05 發布實施
批 準 頁
本規定起草人:
本規定會審人:
本規定批準人:
目 錄
1 總則 1
1.1 編制目的 1
1.2 編制依據 1
1.3 適用范圍 1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1
2.1 應急組織體系 1
2.2 指揮機構 2
2.3 職責 3
2.4 疏散與集合 3
3 事件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4
3.1事件類型(危險源、危險程度) 4
3.2危險程度分析(誘因、影響范圍及后果) 4
3.3事前教育 4
3.4預防、排查和應急措施 5
4 預防與預警 5
4.1 危險源監控 5
4.2 預警分級與行動 6
5 信息報告 7
5.1 應急值班電話 7
5.2 內部應急信息報告的方式、要求、處置流程 7
5.3 對外(公司 )應急信息報告的責任部門、方式、內容和時限 8
5.4 對突發事件相關單位通告、報警的責任部門、方式、內容和時限 8
5.5 請求社會力量支援的責任部門、方式和內容 8
5.6 與外界新聞輿論信息溝通的責任部門、具體方式 9
6 應急保障 9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9
6.2 應急隊伍保障 9
6.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9
6.4 醫療保障 9
6.5 后勤保障 9
6.6經費保障 10
6.7 事故區域管理及其他保障 10
7 應急響應 10
7.1響應分級 10
7.3 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 11
7.4救援過程中各專項應急功能的實施程序 12
7.5 提高響應級別的基本條件及原則 12
7.6 外部支援 13
7.7 處置措施 13
7.8 應急結束 14
8 后期處置 15
8.1 后果影響消除 15
8.2 應急行動總結評估 15
9 培訓與演練 15
9.1應急培訓計劃與方式方法 15
9.2 應急演練 15
10 附則 16
10.1 監督檢查 16
10.2 預案維護與更新 16
10.3 預案解釋 16
10.4 預案實施時間 16
11 附件 17
附件1:項目安全生產事故(人身傷害)應急指揮小組成員、聯系電話 17
附件2:項目應急物資裝備清單 18
突發生產安全事件
總體應急預案
1 總則1.1 編制目的為規范項目生產安全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特編制此預案。
1.2 編制依據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76號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1.2.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101號;
1.2.4《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5 ZHDB124026《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1.2.5 《浙江火電建設有限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7 《浙江火電建設有限公司應急管理工作規定》;
1.2.8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預案和預案編制導則等。
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項目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人身傷害、觸電事故等)應急管理。
2 組織機構及職責2.1 應急組織體系2.1.1應急組織體系:項目自然災害、生產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的設置,以維護安全穩定為前提,根據自然災害、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科學、合理地設計構建。分別設立項目應急管理小組和應急隊伍,并以突發性事件分級為依據,與公司應急領導機構、指揮機構、辦事機構、咨詢機構、工作機構有機結合。以此建立自上而下完整的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實現對自然災害、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行動的規范、適宜、有效。
2.1.2 應急組織體系結構圖
2.2 指揮機構2.2.1 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救援處置工作,是項目生產安全的首要任務。其工作納入項目自然災害、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體系,實行在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應急指揮小組與項目應急管理小組多重管理模式。即在公司自然災害、安全生產應急指揮小組的指導和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織指揮下,負責管理和應對項目潛在的生產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威脅。
2.2.2項目生產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實行分級指揮。即:以突發事件分級為依據,實行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應急指揮小組、項目應急管理小組三級指揮。
項目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小組的組成:
2.3 職責2.3.1 項目應急管理小組職責
2.3.1.1 組織領導項目應急管理及救援處置工作開展。
2.3.1.2 明確項目各職能部門應急管理職責。
2.3.1.3 建立項目應急救援處置隊伍。
2.3.1.4 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培訓與演練。
2.3.1.5 執行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指令和公司應急管理工作規定。
2.3.1.6 編制滿足項目應急管理需要的應急預案。
2.3.2 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隊伍職責
2.3.2.1 明確應急救援處置目的、任務。
2.3.2.2 掌握應急救援處置知識與技能。
2.3.2.3 在應急行動中,服從指揮,忠于職守、合理施救、果斷處置,完成任務。
2.3.3應急救援處置各專業組組成及職責
2.3.3.1 救援處置工作組由項目經理部、工程部、經營部、安保部等部門組成,負責由自然災害、安全生產事故引起的突發事件現場人員、設備、物資搶險救援工作。
2.3.3.2安全保衛組由項目安保部門組成,負責設置突發事件現場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障救援處置行動、應急物資運送、現場人員疏散有序實施。
2.3.3.3 善后處理工作組由項目安保部、項目經理部和事件發生工區組成,負責是接待、安撫傷亡人員家屬,進行有關善后處理。
2.4 疏散與集合安全保衛組在事故發生后,應急小組成員和應急救援處置隊伍在項目部集合。善后處理工作組及時引導傷亡家屬至項目會議廳接待、安撫、并進行善后處理工作。
3 事件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3.1事件類型(危險源、危險程度)按照GB18218-2009《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以及《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等相關法規、標準,結合項目自身實際,在全項目范圍內開展了危險源辨識與分析評價,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誘因、影響范圍及后果進行評價,共辨識出重大危險因素17項,容易引發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類型,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3.2危險程度分析(誘因、影響范圍及后果)3.2.1 突發事件可能引發的后果:
突發事件可能引發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造成人員死亡、骨折、觸電、外傷出血、燙傷、窒息、中毒等傷害。
3.3事前教育3.3.1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
由項目安保部組織開展面向項目管理人員開展突發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知識培訓,增強項目管理人員應對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知識和能力。
3.3.2施工人員的培訓
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突發事故應急業務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救護能力,培訓內容包括: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預防、控制、搶險知識和技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個人防護常識;工作協調、配合有關要求。
3.4預防、排查和應急措施3.4.1 建立完善嚴密的現場安全管理機制,實行全員防控,加大反習慣性違章力度,形成意識和行為的安全基礎。
3.4.2 建立科學、完善的現場標準化安全設施,為員工提供可靠的作業安全環境。
3.4.3 編制完善和及時更新《重大危險因素和重大環境因素控制計劃清單》,指導現場安全作業,控制危險因素。
3.4.4 堅持身體健康檢查和員工持證上崗,防止對作業員工安全管理失控,維持安全局面。
3.4.5 編制現場處置方案,組建應急隊伍,實現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應對,將損失和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4 預防與預警4.1 危險源監控4.1.1 監控方式、方法
重大危險因素的監控,由各重大危險因素所在單位負責進行。監控的方式、方法按照公司ZHDB124021《監測程序》進行,對作業活動過程的不安全因素,定期進行檢查確認,同時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及時發現和解決出現的問題和隱患。
4.1.2 技術性預防措施和管理措施
項目按照GB28001《職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要求建立了旨在消除或減小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并建立健全專項的應急救援措施、安全運行控制措施、日常的檢查制度。每月根據重大危險源的風險特性采取相應的組織和技術措施,明確崗位及管理人員在出現異常情況時的反饋、報告和處置方案,有效控制重大危險源的觸發因素以及擴大因素。
主要的技術預防措施:積極引進、推廣使用適應項目生產建設安全控制的裝備、設施、器具。
主要的管理預防措施:推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工作,并不斷更新和完善;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形成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
主要的二次事故預防:事故救援工作本身具有潛在危險,應充分辨識各類生產事故救援可能產生的的危險因素,科學編制和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4.2 預警分級與行動4.2.1 預警對象
本項目生產建設過程中可能或已經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
4.2.2 預警級別
項目預警級別實行四級劃分。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別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紅色為最高級別。根據事態變化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4.2.2.1 項目Ⅰ級預警:嚴重危及項目整體安全與穩定的生產安全預警信息。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長簽發預警決定,職能部門監督指導,項目安保部負責實施具體預警措施。
4.2.2.2 項目Ⅱ級預警:嚴重威脅項目某類安全與穩定的生產安全預警信息。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長簽發預警決定,職能部門監督指導,項目安保部負責實施具體預警措施。
4.2.2.3 項目Ⅲ級預警:危及項目局部安全與穩定的生產安全預警信息。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長簽發預警決定,職能部門監督指導,項目安保部負責實施具體預警措施。
4.2.2.4 項目Ⅳ級預警:危及項目某項工作安全的信息。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長簽發預警決定,職能部門監督指導,項目安保部負責實施具體預警措施。
4.2.2.5 可能或已經發生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如果超出項目預警級別,則啟動公司預警級別,依此類推,直至啟動政府預警。確保項目的預警管理與公司和政府部門的應急管理有機銜接。
4.2.2.6 預警信息包括生產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
4.2.3 預警信息發布的方式、內容及流程
項目經理部、安保部為項目生產安全預警信息發布部門,負責收集政府機關有關生產安全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并針對項目內部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
安保部接到有關突發事件信息后,或根據預測分析結果,應立即將預警信息報告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小組,對可能發生和應當告知的潛在威脅進行預警。
4.2.3.1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的方式:以格式文書形式通過名傳電報、網絡或會議宣布等方式進行。
4.2.3.2 預警信息發布內容:預警信息包括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涉及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
4.2.3.3預警信息發布的流程:預警信息收集危害及趨勢分析?形成預警報告報送批準發布預警實施預警措施應急響應或預警解除
4.2.4 預警措施
4.2.4.1 Ⅰ級預警:要求項目停止生產,立即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排查、整改、監控,消除隱患,確保安全運行。
4.2.4.2 Ⅱ級預警:要求項目對預警區域停止生產,立即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排查、整改、監控,消除隱患,確保安全運行。
4.2.4.3 Ⅲ級預警:要求項目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嚴密監控生產運行,在確保人及物的安全狀態下組織生產。
4.2.4.4 Ⅳ級預警:項目在根據現場情況,在有效監督和安全措施保障的情況下,組織生產。
4.2.5 應急疏散路徑
項目在現場設置安全通道作為應急疏散路徑,安全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占用。
5 信息報告5.1 應急值班電話項目設立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并予以公布,接受項目應急信息報告。項目應急值班電話:152********
5.2 內部應急信息報告的方式、要求、處置流程5.2.1 內部應急信息報告的方式:電話、電子郵件、書面報告或派員直接報告。一般情況下,宜先電話報告,然后,采用其他方式作補充報告。
5.2.2 內部應急信息報告的要求:及時、客觀、真實、并對事態變化趨勢有一定的分析判斷。
5.2.3 內部應急報告的處置流程:應急信息發生區域人員向項目應急管理小組報告作出應急反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及主管部門報告根據分級管理規定作出下一步行動決定。
5.3 對外(公司 )應急信息報告的責任部門、方式、內容和時限5.3.1 對公司應急信息報告的責任部門:應急信息統一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負責對公司報告,主管部門負責業務支持。
5.3.2 對公司應急信息報告的方式:電話、公文或直接派人陳述。
5.3.3 對公司應急信息報告的內容:突發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嚴重程度、影響范圍、損失情況及應急處置情況。
5.3.4 對公司應急信息報告的時限:對公司應急信息報告時限與突發事件分級相對應,Ⅰ、Ⅱ級應急信息即時報告;Ⅲ級應急信息24小時內報告;Ⅳ級應急信息列入常規報告。
5.4 對突發事件相關單位通告、報警的責任部門、方式、內容和時限。5.4.1 對突發事件相關單位通告、報警的責任部門:突發事件的發生,一旦涉及相關單位,應及時向相關單位通告、報警。責任部門為職能主管部門。
5.4.2 對突發事件相關單位通告、報警的方式:電話、函告或直接派人陳述。
5.4.3 對突發事件相關單位通告、報警的內容:突發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突發事件的原因、涉及對象、影響范圍、嚴重程度;突發事件已經造成的影響和可能危害;已經采取的控制及應對措施;報警單位、聯系人員、聯系方式。
5.4.4對突發事件相關單位通告、報警的時限:突發事件的發生,一旦涉及相關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相關單位通告、報警,以協助處置。
5.5 請求社會力量支援的責任部門、方式和內容5.5.1請求社會力量支援的責任部門: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受阻,需要社會力量支援時,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經授權,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負責請求支援事宜
5.5.2 請求社會力量支援的方式:事先應獲取、儲備社會力量支援信息,建立應急管理外部溝通聯絡機制,一旦需要社會力量支援,按照預定方案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類社會力量支援聯絡部門: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5.5.3 請求社會力量支援的內容:應急救援處置所需的物資、裝備、器具、機械;應急救援處置所需的專業人員。
5.6 與外界新聞輿論信息溝通的責任部門、具體方式按公司《突發群體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由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與外界新聞輿論信息溝通聯絡工作,公司思想政治工作處提供業務支持。并與當地電視、廣播、報紙、信息網絡建立聯絡溝通渠道,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有利的輿論環境。
6 應急保障6.1通信與信息保障6.1.1 工程開工時設立項目應急聯絡電話,將專用電話告訴每一職員,并在施工現場醒目處設置聯絡電話號碼;現場辦公室配備電話。
6.1.2 項目應急管理小組、安保部負責收集、研究和追蹤國家以及各級政府應急救援最新信息和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等方面信息,負責組織、協調項目內、外部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的交流與協作。
6.2 應急隊伍保障6.2.1 項目建立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對應急救援人員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設備和個體防護設備,定期進行相關培訓和演練,不斷提升其應急救援能力。應急隊伍在展開應急行動時必須佩帶標志身份的應急臂章。
6.2.2 項目安保部負責監督、指導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6.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建立應急物資、器材、設備、設施的采購程序、清單及儲存記錄、維護、更新、調配制度。應急物資和裝備由項目負責購買和儲備。并儲備足夠數量的應急人員和設施的專用標識,以備應急使用。展開應急行動前,對投入使用的應急裝備要粘貼應急標識,確保應急裝備運輸和轉移環節順暢;應急人員和設備、設施的標識由安保部設計樣式、印制和管理。
6.4 醫療保障項目在工程開工時,由安保部就地聯系急救醫院,確定營救路線,確保入院后綠色通道暢通。
6.5 后勤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交通安全暢通,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的及時、安全送達。
保證應急救援處置隊伍和員工在突發事件期間的生活物資的供應。
6.6經費保障應急工作經費使用管理:編制一定額度的應急工作經費使用計劃,審核、批準后,列入財務預算。
緊急事項經費使用管理: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發生,在緊急情況下急需使用應急資金,開放綠色通道,緊急調用。
6.7 事故區域管理及其他保障項目應急管理小組和專業應急救援組要根據事故性質和波及的區域,將應急救援區域劃分為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事故影響區域。
事故中心區域:以事故現場為原點,劃定事故中心區域。并根據事故類型,疏散人員和搬運可移動的危險化學品及易燃易爆品。事故中心區域要實施隔離警戒,防止非應急救援人員入內。
事故波及區域: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事故波及區域。對事故波及區域,應做好穩定工作。若該區域因事故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有可能發生人員傷害,存在環境污染的情況,相關單位應按應急組織指令,協助事故工區做好應急響應或準備,協助運送應急物資、環境監測、人員的疏散。必值守人員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受影響區域:指事故波及區域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存在危險因素的影響和環境污染的可能。在此區域內的工區,按應急組織的指令,協助事故工區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協助環境監測。
安全保衛組負責對事故區域實施警戒,道路管制,保證交通暢通。
7 應急響應7.1響應分級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以及與公司應急響應分級相銜接的基本原則,將應急響應分級劃定四級,即:特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分級,分別標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根據不同級別,實施分級響應。
7.1.1項目Ⅰ級響應
Ⅰ級響應指發生的突發事件,可能或已經嚴重危及項目整體安全的突發安全生產事件。
Ⅰ級響應決定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長簽發,并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織指揮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項目應急處置隊伍具體實施應急行動。
7.1.2 項目Ⅱ級響應
Ⅱ級響應指發生的突發事件,可能或已經嚴重危及項目某類安全的突發安全生產事件。
Ⅱ級響應決定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長簽發,并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織指揮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項目應急處置隊伍具體實施應急行動。
7.1.3項目Ⅲ級響應
Ⅲ級響應指發生的突發事件,可能或已經危及項目局部安全的突發安全生產事件。
Ⅲ級響應決定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長簽發,并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織指揮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項目應急處置隊伍具體實施應急行動。
7.1.4項目Ⅳ級響應
Ⅳ級響應指發生的突發事件,可能或已經危及項目某項工作安全的突發安全生產事件。
Ⅳ級響應決定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長簽發,并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組織指揮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項目應急處置隊伍具體實施應急行動。
7.1.5 已經發生的突發事件,如果超出項目響應級別,則啟動公司響應級別,依此類推,直至啟動政府預案。確保項目的應急響應與公司和政府部門的應急管理有機銜接。
7.2 緊急情況下應急響應決策的原則
一旦發生危及項目安全與穩定的緊急情況,不論響應級別,項目部必須按照預案設置,立即采取應急行動,開展救援處置工作。在立足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惡化的基本要求指導下,現場指揮者具有臨場決斷權。
7.3 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7.3.1 常規響應程序
接到報警信息確定響應級別結集應急隊伍調配物資裝備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行動應急結束現場恢復總結評估
7.3.2特殊響應程序
接到報警信息確定響應級別結集應急隊伍調配物資裝備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行動事態擴大提高響應級別上級或外部支援再次應急行動應急結束現場恢復總結評估
7.3.3 保障措施
7.3.3.1 醫療衛生保障:項目綜合辦公室開展簡單醫療衛生急救,同時根據需要及時將人員送達預先確定的醫院,并保證入院后綠色通道暢通。必要時,提請上一級急救組織提供幫助。
7.3.3.2 機動車輛保障:優先安排應急交通工具,確保交通安全暢通,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的及時、安全送達。
7.3.3.3內部秩序保障: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人員限制。為最大限度減少損失,指揮者對異常情況有現場機斷權。
7.3.3.4 經費保障:優先安排救援經費。
7.4救援過程中各專項應急功能的實施程序7.4.1 救援處置工作組應急功能的實施程序
救援人員到位正確判斷事故性質及程度執行救援處置方案救援傷員及被困人員現場清障及物資設備搶險清理事故現場
7.4.2綜合協調工作組應急功能的實施程序
迅速掌握事件性質、程度作出應急救援資源部署根據救援需求調整資源配置向指揮小組報告情況接受指示做好后續資源投入準備繼續協調各小組行動直至應急結束
7.4.3醫療救護組應急功能的實施程序
迅速趕赴現場作好醫療救護準備進行現場救護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治轉送醫院救治
7.4.4安全保衛組應急功能的實施程序
迅速結集經警、保安趕赴現場立即設置警戒崗位維護現場秩序引導救援人員進入現場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障應急道路暢通
7.4.5善后處理工作組應急功能的實施程序
事故原因調查責任認定傷亡人員慰問、撫恤、補償相關責任人處理
7.5 提高響應級別的基本條件及原則當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或擴大時,應當及時報告公司專門機構,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其原則是:準確把握、符合規定、減少損失、遏制危害、縮小影響。
7.6 外部支援當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不能滿足實際需要時,由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決定,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實施,請求上級或社會力量支援。緊急情況下,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經授權后,可決定請求社會力量支援。
7.7 處置措施7.7.1 啟動Ⅳ級響應的處置措施
7.7.1.1 接到報警,應立即實施現場處置方案,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7.7.1.2 應急隊伍在搶救傷員的同時,保護事故現場,采取臨時防護隔離措施,遏制和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報告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和職能部門,必要時提請外部支援。
7.7.1.3 對傷員作緊急救治后,立即轉送傷員到醫院治療。
7.7.2 啟動Ⅲ級響應的處置措施
7.7.2.1 接到報警,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確定相應響應級別,并立即向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和職能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7.7.2.2 項目應急管理小組和應急隊伍趕赴現場,各應急工作小組迅速到崗,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7.7.2.3 公司應急指揮小組率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處置工作。必要時提請外部支援。
7.7.3 啟動Ⅱ級響應的處置措施
7.7.3.1 接到報警,項目應急管理小組確定相應響應級別,立即向公司應急管理辦辦公室,或向應急管理委員會報告。
7.7.3.2 項目應急管理小組和應急隊伍趕赴現場,各應急工作小組迅速到崗,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7.7.3.3 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應急指揮小組立即率有關人員和專家迅速趕赴現場開展救援處置工作。必要時提請外部支援。
7.7.4 啟動Ⅰ級響應的處置措施
7.7.4.1 接到報警,立即向公司向應急管理委員會報告。
7.7.4.2 項目應急管理小組和應急隊伍趕赴現場,各應急工作小組迅速到崗,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7.7.4.3 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應急指揮小組立即率有關人員和專家迅速趕赴現場開展救援處置工作。必要時提請外部支援直至提請上級及政府應急響應。
7.7.5 突發事件現場報警
發生生產安全意外傷害,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應急聯絡電話,同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事故現狀、搶險情況及事故趨勢預測報項目應急管理工作小組,為應急響應及時啟動創造條件。
7.7.6 突發事件現場處置
7.7.6.1 觸電事故:首先要設法使傷員脫離電源,使傷員平臥,解開衣領,清除呼吸道內分泌物,如脈搏、呼吸不規則或已停止,實施人工呼吸或心肺復蘇術。
7.7.6.2 外傷出血:應迅速抬高傷員出血部位,用指壓法或在出血部位進行加壓包扎;無把握時就不要隨便把異物拔掉。
7.7.6.3 骨折:在骨折固定前不要移動傷員,以免加重傷員的痛苦和傷勢。
7.7.6.4 燒燙傷:灼燙事故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沖洗,或傷員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灼燙面積進一步擴大;衣服著火時應立即脫去用水澆滅或就地躺下,滾壓滅火。身上起火不可驚慌奔跑,以免風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燒傷。
7.7.6.5 眼睛受傷:輕度眼傷如眼進異物,可叫現場同伴翻開眼皮將異物排出;如眼中濺進化學物質,要及時用水沖洗;嚴重眼傷時,讓傷者仰躺,施救者設法支撐其頭部,使其保持靜止不動;見到眼球鼓出或從眼球脫出的東西,不可把它推回眼內。
7.7.7 如發生其他事故,則按其他的現場急救知識、方法進行搶救。
7.8 應急結束7.8.1應急結束的條件:當應急行動的對象達到各預案設置的預防、救援、控制、處置等目的,突發事件緊急狀況消除后,應急行動結束。
7.8.2應急結束指令發布:應急行動結束后,按照響應分級,由相應的應急管理機構宣布應急結束指令。
7.8.3應急結束指令的發布程序:應急隊伍處置行動結束報告相應的應急管理機構審核批準發布應急結束指令應急結束。
8 后期處置8.1 后果影響消除8.1.1 應急結束后,應立即對突發事件造成的后果影響進行評估,恢復和穩定生產、安定人心,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應急后續事宜包括:人員清點、現場檢查、場地清理、設施修復、區域警戒等工作。
8.1.2 積極組織力量和專用設備,對突發事件地域進行清理,防止二次污染或事故發生。
8.1.3 積極進行善后處理工作,重點做好傷亡人員的救治撫恤、財產損失賠償事宜。
8.2 應急行動總結評估應急行動結束后,應及時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Ⅰ級、Ⅱ級、Ⅲ級應急響應的救援處置工作總結評估,由公司職能主管部門負責;Ⅳ級應急響應的救援處置工作總結評估,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負責。工作總結交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備存。
9 培訓與演練9.1應急培訓計劃與方式方法9.1.1 應急培訓計劃:生產事故應急培訓計劃納入項目年度應急培訓計劃,并報人力資源處。
9.1.2 應急培訓的對象:全體員工、應急機構成員、應急隊伍人員
9.1.3應急培訓方法:生產事故防范知識教育、救援處置技能培訓、應急隊伍應急演練。
9.2 應急演練9.2.1 應急演練的方式:生產事故應急演練的方式以組合演練為主。
9.2.2 應急演練的范圍:項目。
9.2.3 應急演練的內容: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置。
9.2.4 應急演練的頻次:生產事故應急演練為每年舉行一次。
9.2.5 應急演練的組織:在項目應急管理小組領導下,安保部指導應急演練活動開展,各專業應急處置組組織實施應急演練活動。
9.2.6 應急演練的評估、總結:應急演練結束,均應進行評估、總結。評估工作由項目應急管理小組完成,工作總結由安保部完成。評估報告、工作總結存安保部門。
10 附則10.1 監督檢查項目應急管理小組負責對本應急處置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10.2 預案維護與更新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變動,或在執行中存在較大缺陷時,由項目經理部及時組織修訂、評審。
10.3 預案解釋本預案由項目安保部負責解釋。
10.4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項目應急物資裝備清單本項目現有固定搶險隊員和管理人員5人,備險、備勤人員10人,現有搶險設備情況如下
急救箱配置的物品臺賬
序號
內容
數量
存放地點
負責人
1
吸收性明膠海綿
5塊
施工項目部
2
消毒敷料
10塊
施工項目部
3
創口貼
2盒
施工項目部
4
醫用紗布繃帶
1卷
施工項目部
5
醫用棉簽
3包
施工項目部
6
碘伏消毒劑
1瓶
施工項目部
7
手電筒
1只
施工項目部
8
止血帶
1根
施工項目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