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簡稱“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首府南寧市,位于中國華南地區,廣西界于北緯20°54′-26°24′,東經104°28′-112°04′之間,東界廣東,南臨北部灣并與海南隔海相望,西與云南毗鄰,東北接湖南,西北靠貴州,,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廣西師范大學排名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廣西師范大學排名4篇
第一篇: 廣西師范大學排名
哈爾濱師范大學排名-哈爾濱商業大學排名
2016年哈爾濱商業大學排名
哈爾濱商業大學始建于1952年,是中國第一所多科性商業大學,經教育部批準,1958年開始本科教育,1982年開始研究生教育,是黑龍江省重點建設的十所大學之一。學校原隸屬于商業部,1998年實行中央和地方共建,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學校,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學校坐落在哈爾濱市,分南北兩個校區,南校區位于哈爾濱市道里區通達街138號,北校區位于哈爾濱市松北區學海街1號。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商品學
制藥工程
會計學
經濟學
食品科學與工程年份全國排名總分排名科學研究人才培養聲譽排名201624820163172016315201628220162712016294本省
排名學校名稱全國
排名總分
排名科學
研究人才
培養聲譽
排名1哈爾濱工業大學202哈爾濱工程大學573東北林業大學924哈爾濱醫科大學1035黑龍江大學1046東北農業大學1197哈爾濱理工大學1598哈爾濱師范大學1899東北石油大學21110黑龍江中醫藥大學23311哈爾濱商業大學24812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30013佳木斯大學32614齊齊哈爾大學33815黑龍江科技大學38416牡丹江師范學院45617牡丹江醫學院47218哈爾濱學院49518黑龍江工程學院49518齊齊哈爾醫學院49518黑龍江工業學院49522大慶師范學院56123綏化學院61723哈爾濱金融學院61725黑河學院6952016年哈爾濱工業大學排名
哈爾濱工業大學(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簡稱哈工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理工類全國重點大學,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院校,“九校聯盟”、“中俄工科大學聯盟”成員,入選國家首批“111計劃”、“2016計劃”、“卓越計劃”,為中管副部級建制,由工信部、教育部、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三方重點共建。
學校溯源于1920年創辦的哈爾濱中俄工業學校,建校初衷為培養鐵路工程技術人才;而后歷經“中俄工業大學校”、“哈爾濱工業大學校”、“哈爾濱高等工業學校”等多個階段,學校在1938年1月正式定名為哈爾濱工業大學,沿用至今。
截止2016年7月,學校擁有哈爾濱本部及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三個校區,在校學生51423人,其中本科生17000余人、研究生12000余人,各類留學生1059人。
注:中國校友會連續25年做中國大學排名,主要評價指標有教學水平、培養質量、學科建設、科研成果、杰出師資、創新基地、科研項目、辦學層次、社會聲譽和國際化水平等,在大學排名領域還比較權威。 哈爾濱工業大學歷年排名年份全國排名總分排名科學研究人才培養聲譽排名20162020161720161820161720161620161725
【哈爾濱師范大學排名】哈爾濱師范大學特色專業-哈爾濱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報專家
【哈爾濱師范大學排名】哈爾濱師范大學特色專業-哈爾濱師范大學錄
取分數線
哈爾濱師范大學是黑龍江省唯一的科類比較齊全的師范大學,是省屬重點大學,是黑龍江省高等師范教育、高等藝術教育、教育科學研究和師資培訓的中心。學校坐落于中國北方名城哈爾濱市,環境優美,建筑風格獨特。學校共有5個校區,分布在哈爾濱、阿城等地,校園總占地面積為萬平方米,其中校本部為168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33萬平方米,其中校本部為104萬平方米。 哈爾濱師范大學創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1946年我黨在解放區以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命名的行知師范學校。先后經歷了哈爾濱師范專科學校、哈爾濱師范學院時期,1980年擴建為哈爾濱師范大學。2000年呼蘭師范專科學校、黑龍江農墾師范專科學校和黑龍江省物資職工大學實質性并入哈爾濱師范大學,組建成新的哈爾濱師范大學。經過半個世紀的發展,哈爾濱師范大學師生以對祖國和人民的高度責任感,努力踐行“學高為師,身正為范”的從師準則,形成了“愛國敬業,誠信質樸,求真創新,為人師表”的優良傳統,為國家、黑龍江省教育事業和經濟建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哈爾濱師范大學現有呼蘭學院、阿城學院、藝術學院、外國語學院、人文學院、政法與經濟管理學院、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理化學院、國際文化交流學院、教育科學與技術學院、體育科學學院、應用技術學院、職業技術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恒星學院等16所學院;有41個本科專業,16個省級重點學科,14個省人事廳資助學科;有16個研究所,3個研究中心,1所附屬中學及電化教育中心、計算機教學中心、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圖書館藏書334萬冊。學校主辦《北方論叢》、《哈爾濱師范大學自然科學學報》、《黑龍江高教研究》等十余種公開發行的刊物。 學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授予權,博士學位點9個、碩士學位點81個。截至xx年9月在校全日制本、專科生35000余人;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教育碩士及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5200多人,留學生552人,在籍成人教育學生10500多人;現有教職工3695人。學校還特聘諾貝爾獎獲得者楊振寧教授等著名學者為兼職教授、顧問或名譽教授。 學校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發展為主題,以學科建設為主線,以改革
和創新為動力的辦學思路,大力實施“上規模、上層次、上水平、上特色、上條件”的“五上”辦學方針,使學校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各項事業取得了超常規、跨越式的發展。1997年以來學校的全日制各類學生由不足4000人發展到現在的3萬余人,成人學歷教育學生由5200余人發展到現在的1萬余人。博士學位點實現了零的突破并已增至9個,碩士學位點由18個增至82個,省級重點學科由7個增至16個。學校的辦學質量、辦學條件和辦學水平穩步提高,正在向以教師教育為主要特色的全國一流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邁進。 在教育教學中,學校始終牢固樹立“人才培養質量是學校辦學生命線”的教育理念,大力推進教育創新,堅持以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為目的,緊緊圍繞素質教育,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逐步形成了堅持師范、面向社會、文理滲透、全面發展的辦學模式。作為黑龍江省師范教育的龍頭,學校為黑龍江省及全國的教育事業和經濟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建校至今,學校共為社會培養了10萬余名各級各類畢業生,他們中有的成為教育戰線上的骨干,有的在科學研究領域里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有的走上了各級領導崗位。他們遍布祖國乃至世界各地,成為發展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和經濟建設的重要力量。 學校注重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工作。1996年以來獲得國家、省部級科研項目多項,位居黑龍江省省屬高校前列;出版了一大批在省內外有廣泛影響的高水平、高質量的學術專著和教材。學校還和美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俄羅斯、烏克蘭、韓國、南非等國家和地區的幾十所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了校際間的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 學校十分重視外資項目引進工作,尤其是日元貸款項目。這些項目的引進,將對我校的發展和建設起到較大的推動和作用,特別是對生命科學、材料物理化學等高科技學科的建設和發展將起到促進作用,同時對國際文化交流特別是日本文化交流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學校重視和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工作。1998年,獲黑龍江省高校系統文明單位標兵稱號;2001年、2002年分獲黑龍江省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和黑龍江省文明單位稱號。 承傳半個世紀之輝煌,凝聚師大傳統之精華,面對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哈爾濱師范大學將繼續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實施“五上”辦學方針,繼續保持強勁的發展勢頭。目前,松北新校區已經成為哈爾濱師范大學一道亮麗的人文景觀,一座布局合理、功能齊全、設施先進、環境優美的嶄新的大學城已在松
花江北岸落成。哈爾濱師范大學將繼續搶抓機遇,加快發展,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培養高層次、高素質的教育人才和經濟建設人才的重要基地,力爭在教育質量、科學研究、學科建設、管理水平、辦學效益等方面躋身全國同類高校的前列,把我校建設成為以教師教育為主要特色的全國一流省
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哈爾濱師范大學招生網站: >
第二篇: 廣西師范大學排名
廣 西 師 范 大 學 文 件
師政教學〔2013〕104號
關于印發《廣西師范大學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
通 知
各學院、各單位:
現將經2013年9月16日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的《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師生認真學習并遵照執行。
廣 西 師 范 大 學
2013年9月18日
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以及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入學與注冊
第一條 新生持我校錄取通知書,按我校新生入學須知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于規定報到日期前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有關證明,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一般不能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未辦理入學手續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條 新生入學后,應當進行健康復查。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醫院(二級甲等以上,下同)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經本人申請和學校批準,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并離校治療。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在保留入學資格期限內治療康復者,在下學年開學注冊期間,向教務處提交入學申請,經由學校指定醫院復診為體檢合格后,編入當年度新生序列并辦理入學及注冊手續。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應征入伍的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在退役后2年內,持我校出具的《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和錄取通知書等證明材料在新生報到注冊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第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廣西師范大學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提請有關部門查究。
第四條 學生須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等相關費用,并在每學期開學時按學校規定到所在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辦理報到、注冊手續,確認學籍。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向所在學院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一般不能超過兩周。
未按規定繳納學費或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者,不予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資助,經所在學院審核批準并報財務處備案后,可辦理暫緩注冊手續。辦理暫緩注冊的學生所修讀的課程及成績在正式注冊后方才有效。
第二章 課程修讀、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一節 學分與課程修讀
第五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教學管理制度,學生課程修讀以學分作為計量單位。學生應按照所學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修讀課程,學生所選修課程考核合格后,方可獲得相應學分。
第六條 課程修讀實行選課制。在教師指導下,學生依據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參考選課指南,在指定的時間內,在學校的選課系統上選定新學期修讀的課程。
學生選課時應優先選擇必修課程。對教學內容有先后順序要求的課程,應按先后順序修讀。
課程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得變動。所選定的課程是學生參加課程考核、成績記載等各項教學活動及結算課程學費的依據。如確因選定課程不當,可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內在學校選課系統上自行改選、退選。
第七條 學生每學期修讀主修專業的學分一般控制在15~35學分。
第八條 考核成績不合格而未取得學分的課程,學生若需要重新學習該課程,可按第六條規定重新選課和修讀。
第九條 學生因所選課程上課時間有沖突的,可提出免聽申請;有材料證明所選修的課程已有一定基礎或學習成績優秀、通過自學能夠達到教學要求,可提出免修申請。
學生可在每學期第3周提出免聽或免修申請,經任課教師同意,開課學院審批后,報教務處備案。獲準免聽的課程,學生須按要求完成作業、實驗,參加課程考核;獲準免修的課程,學生須參加該課程的期末考核。學生每學期申請免聽或免修的課程一般不超過一門。獲準免聽或免修的課程仍須按規定繳費。
第十條 思想政治理論、教育理論、公共體育等必修課程和實踐性環節(包括實驗實訓、社會調查、專業實習、教育實習、畢業論文或創作等),除特殊規定外,學生不得申請免聽和免修。
第十一條 學生考核不及格的必修課程累計超過20學分(含20學分),教務處給予學業警示。受到學業警示的學生,由學生所在學院指導學生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合理選課。
第二節 考勤與學習紀律
第十二條 學生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要求參加規定的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
第十三條 考勤情況是學生學習態度的反映,在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環節均須按要求對學生進行考勤。
考勤由任課教師或者由教師委托學生當堂實施,任課教師須在考勤記錄表上簽字。
第十四條 學生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參加各項教學活動時,應事先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請假原因和請假時間。請病假時,應出具醫院證明(特殊情況的,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請事假每學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請假期滿應辦理銷假手續。
學生請假三天以內的,由年級輔導員審批;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的,由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或分管教學副院長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的,由學院黨委書記或院長審批,并報教務處備案。學生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缺席教學活動的,以曠課論處。
學生請假情況由輔導員或輔導員指定人員在上課前通知任課教師。
第十五條 在校上課的學生,曠課學時數按實際授課時數計算。實習、公益勞動、軍訓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缺勤一天按4學時計算。
第十六條 對無故曠課的學生,由學生所在學院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處理。
第三節 輔修與雙學士學位
第十七條 學生在修讀主修專業課程的同時,可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自身的學習情況和興趣,申請輔修其他專業或雙學士學位,達到學習要求者,學校頒發相應的輔修專業證書或雙學位證書。
第四節 創新學分
第十八條 學生的業余科學研究和發明創造、競技成果作為教學計劃的補充,按下列方法給予創新學分:
(一)署名廣西師范大學在全國核心期刊公開發表科研論文和創作成果給予3學分(集體項目,第一作者給予3學分,第二作者給予2學分,第三作者給予1學分),在省級以上(含省級)非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科研論文和創作成果,第一作者給予1學分。
(二)以我校為專利權人申請并獲得專利授權,發明專利每項給予3學分(集體項目,第一發明人給予3學分,第二發明人給予2學分,第三發明人給予1學分),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每項給予第一設計人1學分。
(三)代表我校參加各類全國性學科或技能競賽,國際性及全國性文藝、體育競賽獲得創新學分的,根據學校學科(技能)競賽管理辦法執行。
多次獲獎的同一項目,按最高獎項給予一次創新學分。
第十九條 經學生本人申請,經所在學院認定,創新學分可轉換成選修類部分課程的學分,但所轉換的學分累計一般不超過8學分,具體認定辦法由所在學院自行制定,報教務處審批后執行。
第五節 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二十條 課程考核由學校統一組織,學生應當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各類教育教學環節(以下統稱課程)的考核。學生未經選課而擅自修讀的,學校不安排其參加該課程的考核。
未經考核的課程,或課程成績不合格的課程,不記載學分。學生的課程考核成績、學分載入學生的個人檔案。
第二十一條 課程考核分考試和考查兩種類型,考核的方式包括筆試(閉卷或開卷)、口試、課程論文、創作、評議或者操作等。
第二十二條 學生應按要求參加課程考核,因故不能按時參加課程考核的,應在課程考核前向開課單位提交書面緩考申請,經分管教學副院長批準并報教務處備案。緩考一般在下一學期第1、2周進行。緩考成績如實記載,緩考不合格者須重新修讀,成績合格后才能獲得該門課程學分。
未申請緩考或申請緩考未獲批準擅自不參加課程考核,按曠考論,不予補考,成績以“0”分計。
第二十三條 除經批準的課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參加該課程考核的資格:
(一)某門課程曠、缺課時數達到該課程教學計劃規定學時數三分之一(含)以上者;
(二)一學期缺交某課程三分之一(含)以上平時作業、實驗報告,或平時作業、實驗報告有三分之一(含)以上成績不合格者;
學院應根據上述考試條件,在課程結束前一周審查學生的考試資格,對不符合條件者,開具名單送教務處予以公布,并由學院通知學生本人。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參加課程考試過程中違規或作弊,取消該生本次考試資格,本次考核成績記為“0”分,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第二十五條 學生若對已取得學分的課程的考核成績不滿意,可申請重新修讀該課程,并按第六條規定辦理,成績以最好的一次記載。
第二十六條 課程成績根據學生的平時成績和期末考核(含緩考,下同)成績綜合評定,兩者的比例參見學校成績管理辦法。平時成績由任課教師根據學生聽課出勤、實驗報告、課外作業、讀書報告、實習課、課堂討論、平時測驗及段考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第二十七條 課程成績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數記載,同時對所有課程實行學分績點制。
學分績點分為課程學分績點和平均學分績點兩種:
(一)課程學分績點表示學生學習某一門課程的質與量。其計算公式是:課程學分績點=課程學分數×績點數。
(二)平均學分績點表示學生在某一學習階段學習的質與量。其計算公式是:平均學分績點=每學期各門課程學分績點之和÷同期各門相應課程學分數之和。課程的百分制成績與學分績點按下表進行換算:
第二十八條 參加校際交流學習的學生,可根據校際間協議跨校修讀課程,其在外校所取得的成績和學分,由所在學院審查(在國外高校取得的學分還須學校國際交流處審查),報教務處審批后予以承認,可按其課程與所學專業的相關性進行認定和記載。
第三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二十九條 學校可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變化和自身辦學的實際,經學生同意,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根據自身發展的需求和學校轉專業的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
第三十條 學生如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可從我校轉到外校或從外校轉入我校學習,其轉學手續按下列辦法辦理:
(一) 我校學生申請轉學到外校的,須經我校同意和擬轉入學校同意,并報相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轉學手續一般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前一個月辦理,新學期開學前辦清。
(二) 其他學校在校生申請轉入我校學習,轉出學校應事先征得我校同意,報相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二)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三)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四)應予退學的;
(五)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四章 修業年限、休學與復學
第一節 基本學制與修業年限
第三十二條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基本學制為4年,在校修業年限(含休學)為3~6年;全日制“專升本”培養模式學生的基本學制為2年,在校修業年限(含休學)為2~4年。
學生可以依據學校相關的管理辦法,在我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分階段完成學業。
第三十三條 在校學生應征入伍,學校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后一年。其服役時間不計入修業年限。
第二節 休學與復學
第三十四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休學:
(一)因傷或因病,經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且時間連續計算超過一學期總學時數三分之一(含)以上的;
(二)一個學期內請事假、病假累計超過該學期上課總學時數三分之一(含)的;
(三)應征入伍的;
(四)因特殊原因,本人書面申請休學的;
(五)由于學生本人原因,經學校審定必須休學的。
第三十五條 休學期限為一學期或者一學年,累計休學年限一般不能超過兩學年。學生休學起迄時間以學校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六條 學生申請休學,應提交本人的書面休學申請(附證明材料,因病休學須有醫院證明并經校醫院審核),經所在學院審核,教務處審批后,辦理離校相關手續,由學校發給休學證明書并離校。
第三十七條 學生休學期間,學校保留其學籍,但不享受在校注冊學生待遇。因傷、病休學的學生,其醫療費用按學校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學生休學期滿,應在學期開學前向學校提交書面復學申請,經所在學院對其進行復查審核并報教務處審批后,方可復學。因傷、病休學的,須附醫院健康診斷證明,經學校醫院審核合格后,方可辦理復學手續。
第五章 退 學
第三十九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一)在規定的最長在校修業年限內(含休學)未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的;
(二)休學期滿,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復查不合格的;
(三)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無法繼續在校學習的;
(四)未請假離校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
(五)在學校規定的注冊時間內未到校注冊且無正當事由的;
(六)一學期內累計曠課達到50學時的;
(七)本人申請退學的。
第四十條 除本人申請退學外,對學生的退學處理,由校長會議研究決定。
對退學的學生由學校出具退學文件,由學生所在學院負責送達學生本人(如本人不簽收或其他原因無法送達的,以在校內公布二十五天視為送達),同時報送自治區教育廳備案。
第四十一條 退學的學生,應當在退學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學手續并離校,其檔案、戶口等退回其家庭戶籍所在地。學生對退學處理有異議的,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 學生退學的善后工作,按下列辦法辦理:
(一) 退學離校的學生,回家庭所在地落戶;因病不能自行回家的,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護送回家。
(二) 退學學生自退學時起三年內,若參加高考重新被我校錄取并重新獲得在校生學籍的,其原先所獲得的學分可按其課程與專業的相關性予以記載。
第六章 畢業、結業與肄業
第四十三條 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學士學位,發給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十四條 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但所獲得的學分達到教學計劃畢業要求總學分的90%以上(含)者,可申請結業,并由學校頒發結業證書。
結業生在獲得結業證書三年內,可回校申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給予換發畢業證書。換發畢業證書的落款日期,按換發時間填寫。
在最長修業年限內,由結業證換發畢業證者,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學士學位,發給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十五條 學滿一學年以上退學的學生,未達到結業要求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第四十六條 學校執行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管理制度,每年按照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將頒發的畢(結)業及學位證書進行電子注冊。
第四十七條 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入學者,不發給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發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予以追回并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宣布證書無效。
第四十八條 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報送自治區教育廳備案。
第五十條 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從2013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開始實施。
廣西師范大學校長辦公室 2013年9月18日印發
第三篇: 廣西師范大學排名
師范大學排名!想報考師范大學重點關注
師范大學即為培養教師的大學。當然了,現在師范大學學科綜合實力越來越強,所開設的專業不全是師范類專業,就業方向也不再單一的是教師。但是,師范類大學的在教師這個領域的領先優勢絕不是一點半點。隨著教師待遇水平的不斷提高,想當老師的考生也越來越多,所以本篇文章就為大家分享一下校友會最新的師范大學排名: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歷史上第一所師范大學。教育部直屬,985,211,雙一流高校。位于北京市,有三個校區(海淀校園、西城校園、昌平校園G區),共占地面積1191畝。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專任教師2064人,92%的專任教師具有博士學位,16%的專任教師具有海外學歷。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部直屬,985,211,雙一流高校。位于上海市,主要校區為閔行校區和中山北路校區,占地總面積約207公頃。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5454人,專任教師2352人。
南京師范大學:211,雙一流高校。位于南京市,擁有仙林、隨園、紫金三個校區,隨園校區有著“東方最美麗的校園”之美譽。學校占地面積2179633平方米。專任教師2103人,專任教師中正高級職稱616人,副高級職稱732人。
華中師范大學:教育部直屬,211,雙一流高校。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有各類全日制在校生31000余人。專任教師201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40人,博士生導師397人。
東北師范大學:教育部直屬,211,雙一流高校。位于吉林省長春市。現有自由校區和凈月校區。全日制在校學生28024人。專任教師1557人,其中教授497人,副教授616人。
陜西師范大學:教育部直屬,211,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位于古都西安,占地面積2800余畝,建有長安、雁塔兩個校區。現有全日制本科生17662人,現有教師1900余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占教師總數的95%,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占74.5%,教師中有教授530余人,副教授760余人。
華南師范大學:211,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校本部位于廣州市。現有廣州石牌、廣州大學城和佛山南海3個校區,校園占地面積 3025畝。全日制本科生在校25643人,有專任教師2386人,其中有副高級以上職稱1522人,博碩生導師1227人,有博碩士學位2287人。
湖南師范大學:211,雙一流高校。位于湖南省長沙市,學校現有7個校區,占地2774余畝。在校學生4萬余人,有專任教師1960余人。
福建師范大學:省部共建大學,福建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福建省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現有旗山、倉山兩個校區,占地面積約4000畝。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2.3萬多人,有近1800名專任教師,其中,高級職稱人員占59.06%;具有博士學位教師占60.01%。
浙江師范大學:省屬重點大學,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位于浙江省金華市。現有金華(校本部)、杭州(文二校區、蕭山校區)、蘭溪3個校區。上海師范大學現有全日制本(專)科生26000余人(含獨立學院)。
首都師范大學:省部共建,雙一流高校。位于北京,占地約88萬平方米,建筑總面積約75.7萬平方米,共有校本部、北一、北二、東一、東二、來廣營、通州、良鄉8個校區。各類學生總數 32256人。1663名專任教師中正高職稱人數394人,副高職稱人數688人,博士1,054人,碩士501人,擁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94%。
山東師范大學:省部共建,省屬重點。位于山東省濟南市。在歷下區和長清區兩地辦學,總占地面積近4000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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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廣西師范大學排名
安慶師范大學排名
2017安慶師范大學排名
安慶師范大學歷年排名
安慶師范大學簡介
安慶師范學院(學校國標碼:10372)坐落在安徽省安慶市,系安徽省省屬本科師范院校。學校現任黨委書記為何小祥,現任校長為朱士群。
歷史沿革:
學校歷史悠久,飽經滄桑,是安徽近代高等教育的發源地,有著一百多年的辦學歷史。1897年,清代安徽辦學規模最大、辦學時間最長的省學“敬敷書院”移建于學校菱湖校區內,揭開了百年育人的序幕。著名思想家、經學大師劉大櫆、王亮吾、全祖望、姚鼐等都先后擔任過敬敷書院山長(相當于現在的校長)。1898年,清朝光緒皇帝諭令改為求是學堂;1902年,改為安徽大學堂,后為安徽武備學堂、安徽陸軍學堂、安徽法政專門學校;1928年,省立安徽大學在此建立;1946年,改為國立安徽大學,時有“于京滬一帶,僅次于上海同濟大學”之譽,創造了近代安徽高等教育的輝煌。新中國成立后,由于政治中心轉移,這里幾經變遷,但辦學不輟,相繼辦過海軍學校、師專和安師大分校。1980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成立安慶師范學院。1998年,學校舉行了百年辦學慶典。2008年,學校隆重舉行110年辦學慶典,教育部、中共安徽省委、安徽政府發來賀信,中共安徽省委書記王金山給學校題詞“教書育人,桃李芬芳;百年學府,源遠流長”、安徽政府省長王三運給學校題詞“育人才,薪火相傳;促崛起,再譜新篇”。
2011年5月,學校勝利召開了中國共產黨第五次代表大會,確立了建設應用性突出、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大學的`奮斗目標,提出了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兩大戰略重點”,明確了優化結構、凝練特色、提升內涵“三大戰略”任務,對推進學校事業科學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科教興國,任重道遠;艱難困苦,玉汝于成。”古老又年輕的安慶師范學院發展藍圖已經繪就,站在新世紀的起點上,團結奉獻、求真務實、開拓創新、自強不息的安慶師院人將秉承歷史使命,發揚敬敷育人的辦學精神,譜寫新的篇章,創造新的輝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