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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十四篇

                  時間:2023-03-04 調研報告 點擊:

                  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的文章14篇 , 歡迎大家前來參考查閱!

                  【篇一】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近年來,我局積極助推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不斷優化涉林企業營商環境,服從服務于全市經濟建設發展大局。現根據市發改委《關于報送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情況的函》要求,就本單位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林業系統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

                    (一)提高行政服務效能,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近年來,市林業局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優化營商環境精神,全力優化林業營商環境。一是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個不留、能合并的全部合并的原則,將審批過程中涉及中介服務收費、不合理設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進入行政服務大廳,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辦結,為企業減輕負擔,為我市重點項目審批開啟綠色快速通道。二是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按照便民、高效、規范、廉潔的總體要求,不斷提高窗口工作人員的崗位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實行崗位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公開承諾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并在市行政中心辦事大廳和局網站上及時公布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實施對象、審批依據、許可條件、申報材料、收費依據、收費標準和承辦時限等,全面實現林業行政審批運行流程標準化、規范化、優質化、效率化。三是建立健全林業行政權力運行體系。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標準,公開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作了運行流程圖,完成“兩單一圖”更新工作。全市林業系統完善行政權力清單166項,其中:行政許可14項、行政處罰88項、行政強制18項、行政征收4項、行政給付1項、行政確認2項、行政獎勵9項、其他行政權力30項。

                    (二)打造“市級林業龍頭企業”撫州樣板,扶持非公企業快速發展。

                    啟動市級龍頭企業評選是我市發展林業產業的一個“創新樣板”,通過連續開展三屆評選市級林業龍頭企業,我市林業企業爭創市級林業龍頭企業積極性越來越高,市級林業龍頭企業已從2013年首次評定的3家發展到如今的40家。截至目前,撫州市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數量共86家,包括2家國家級林業龍頭企業,44家省級林業龍頭企業,40家市級林業龍頭企業。 通過積極申創林業龍頭企業,有效帶動了產業扶貧,林農增收。特別是近幾年在全市開展“四進四聯四幫”精準扶貧活動中,我市市級林業龍頭企業通過“公司+基地+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及訂單農戶等形式與農戶結成利益聯結,在產業扶貧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在積極幫助涉林企業爭創“龍頭企業”等榮譽同時,企業也將享受銀行貼息貸款等林業政策支持。                                                        

                    (三)組建“林業專業合作社”,助推非公企業快速發展

                    以林業優勢產業和特色林產品為依托,圍繞“扶持”下功夫,積極引導林農走聯合經營的道路,組建各類林業專業合作社,順利實現了林農“小群體”對接“大龍頭”和“大市場”,加快了林業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進程。截止2018年11月,全市林業專業大戶、林業專業合作社、家庭林場等新型林業經營主體1011個,其中國家級林業合作示范社5家,省級示范社13家,省級林下經濟示范基地24家(其中金溪縣被評為國家林下經濟示范基地),市級林下經濟示范基地10家,參與林下經濟發展的農戶數17.95萬戶,初步顯現了“不砍樹也能致富”的良好態勢。在大力發展林業專業合作社方面,林業部門主動為合作社找路子、尋機遇、上項目,逐步實現合作社與市場、項目、金融等方面的有機融合。

                    (四)科技創新帶動非公企業轉型,助推民間投資政策落地生根。

                    積極協助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林業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可迅速做大或者帶動產業發展的產品或項目,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積極引導涉林企業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支持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支持申報地理標志、無公害綠色食用林產品等資格認證。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家企業被評為“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分別為:江西省舒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江西竹海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撫州蒼源中藥材種植股份有限公司、崇仁縣味味黃花菜專業合作社。獲得“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認定證書的單位,可在其生產或銷售的可食林產品的包裝、標簽、產品說明書以及產品宣傳上使用認定證書,大大提高了企業品牌知名度和產品附加值。而品牌的提升同樣激活了民間投資的熱情。

                    二、優化營商環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涉林企業比較優勢不強。主要表現在資源型企業多、高新技術企業少,產業結構不合理、產品結構單一,多數企業位于產業鏈的前端和價值鏈的低端,產品附加值低,自我創新能力不強,知名企業和品牌還比較少。

                        (二)民間融資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由于規模較小,管理不規范,財務信息不透明,缺乏自主創新,產品同質性多,導致融資難、擔保難、融資成本高等“瓶頸”問題,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發展壯大。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去年下半年,我們走訪調研了幾家園林景觀企業,他們在爭創行業龍頭企業上積極性高,如江西仕琪景觀工程有限公司是市級農業龍頭企業,江西藝景園林發展有限公司是省級林業龍頭企業。但在獲評龍頭企業頭銜后,在實際享受貼息貸款、爭取項目資金等政策方面力度不大。另外,作為我市口碑信譽好,發展潛力大的綜合性園林企業,在享受當地花卉苗木采購方面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全市也沒有功能齊全的大型花卉苗木交易專業市場。

                    三、優化營商環境及引導民間投資政策建議 

                    (一)健全運行機制。全面梳理和優化行政審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運行、工作考勤、績效考評、責任追究等長效管理運行機制,科學規范管理;理順和完善審批與事后監管的協調運行機制,做到有效銜接和反饋。 

                    (二)完善行政許可服務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規范、廉潔的總體要求,積極探索行政審批服務機制創新。不斷提高窗口工作人員的崗位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公開承諾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切實做好政務公開的鞏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開服務內容、辦事程序、申報材料、承諾期限、審批依據和收費標準,主動接受服務對象和社會的監督。

                    (三)正確引導民間投資方向,充分釋放民間資本潛能。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向民間投資者提供項目、信息、市場等服務,指導投資者發展新興技術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創辦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經濟效益好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更多投資綠色生態產業。

                  【篇二】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根據“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調研計劃,近日,對我區部分企業進行了走訪調研,就我區的行政審批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做如下報告:

                    一、我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

                    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多次召開區委常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定“放管服”“一次辦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發《關于深化“一次辦好”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提出“3個支撐、16項專項行動”,細化了25項改革任務,我局也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流程再造推進“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的十條意見》(魯政辦字〔2019〕149號)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對標先進、流程再造”的部署進行了充分落實。

                    (一)扎實推進簡政放權工作。一方面,強化行政權力事項承接及下放。2016年以來,共分10批次動態調整我區行政權力事項,共調整、取消、承接落實618項區級行政權力事項,委托下放區級行政權力事項40項。另一方面,扎實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2018年12月,我區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則,劃轉業務骨干47人,劃轉24個單位的176項行政權力事項。對所有審批事項流程進行重新梳理、壓縮,審批辦理時限平均提速66%,業務最高提速達95%,審批流程壓縮一半以上。

                    (二)持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制定了《關于推行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監管的實施意見》,對同時涉及多層次、多部門的檢查事項,實現一次性聯合檢查,全面推行跨部門“隨機抽查”。27個區直部門全部制定出臺了監管制度和辦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體系。在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領域分別建立隨機抽查標準,提升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進“一次辦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辦好”事項清單和服務標準。2018年底向社會公布我區40個部門單位“一次辦好”事項清單1289項,其中,行政權力“一次辦好”事項1019項、公共服務“一次辦好”事項270項,實現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一次辦好”全覆蓋。二是強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撐。大力推進“一網通辦”,全區一網通辦率達86.36%。著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務和智能服務,在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立24小時自助服務區。三是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開展優化企業開辦行動,設立企業開辦專區,全面推行企業開辦“一窗通”,全面優化開辦流程,實現了1個小時完成從企業注冊登記到公章刻制、稅務和社保登記全流程。推進不動產轉移登記“一次辦好”,整合不動產和稅務窗口聯合辦公,真正實現了“一窗受理、一次辦結”,半小時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定了《河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實現投資建設項目全過程審批時間最長控制在73個工作日以內,精簡類工程建設項目控制在24個工作日以內。推進工業標準廠房建設,推動全區節約集約用地再上新臺階。截至2018年底,全區已建成標準化廠房38.8萬平方米,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33萬平方米的任務。全面提升便民服務水平。清理無謂證明,調整取消了27項證明和蓋章類材料。組建沂蒙紅色志愿服務隊伍,構建三級代辦服務體系,為企業群眾提供“保姆式”代辦服務。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復印件,實行證照免費郵、材料免費印。

                    (四)大力開展流程再造。重點實施“4×4”系統工程,突出“一門全辦、一窗受理、一鏈辦理、一網通辦”四大環節,聚焦“營商環境、民生服務、監管效率、制度創新”四大領域,健全“你提我改、幫辦代辦、無權否決、動態優化”四項機制,著力推進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減費用“四減”行動,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諾制”“容缺辦理”審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諾制”,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出版物經營許可、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食品經營許可等9項審批事項通過施行告知承諾制代替現場審核。制定印發《河東區政務服務事項容缺辦目錄》,集中推出首批83項政務服務事項可“容缺受理”,各類容缺材料117條。

                    二、我區營商環境存在的問題

                    (一)部門壓力傳導不夠。召開了“放管服”和“一次辦好”改革工作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務分解,但壓力傳導不夠,沒有一抓到底,盯緊盯死。2018年省里組織營商環境評價,我區綜合成績列全省第48名,未進入第一梯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為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個別部門單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韌勁不足,對“放管服”“一次辦好”改革工作的艱巨性認識不足,有懈怠情緒,未及時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風不扎實、服務效率不高等問題仍時有發生。部門間工作不平衡,個別部門單位對“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缺乏回應群眾關切、接受社會監督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推進工作考慮企業群眾需求不夠,思想不夠解放、改革不夠積極。受場所、專網等因素影響,人社、醫保等部門一直未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沒有完全落實。

                    (二)行政審批服務創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夠解放,與發達地區相比,個別部門及人員在行政審批制度創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創新意識不足,根據上級出臺文件抓貫徹落實較多,創造性、突破性開展工作較少。二是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局囿于條條框框,不敢打破常規先行先試。比如,天津港保稅區對環評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環節取消現場勘察,值得我們借鑒。三是流程還不夠優化,個別審批事項存在互為前置現象,影響了行政審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訓機構審批涉及到市場監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級部門規章、規定互為前置,導致辦事群眾辦事多頭跑。四是對行政審批中介機構的監管不到位。中介機構業務主管部門缺少約束中介機構服務時限的有效抓手,雖然通過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門提供審批的時限不斷壓縮,但是審批全流程的時間壓縮不明顯,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不強。

                    (三)便民服務標準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識樹立的不牢,沒有真正做到換位思考,不能真正從辦事群眾角度考慮問題。比如,群眾反映到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停車難問題,還沒有系統解決。二是服務標準還不高,滿足于辦成事,缺乏精細化、個性化服務。三是個別基層單位受限于機構改革思維,對于行政審批服務局下放、委托的事項不敢接、不愿接。區里委托下放的40項審批服務事項,各鎮街承接的還不到位。四是基層信息化建設相對薄弱,在窗口、柜臺設置、信息化設備以及便民服務設施的配備上與發達地區相比還需大力提升。基層便民服務及代辦服務工作人員,大多為鎮(街)及村居(社區)人員兼任,與發達地區通過面向社會招聘輔助人員從事基層便民服務工作相比,還有很大提升空間。

                    (四)審批與監管銜接不暢。審批與監管難以有效銜接,審批與監管責任劃分邊界不清。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后,將原來一個部門的審批監管職責一分為二,審批和監管原本在一個部門進行的內循環轉變為兩個部門間的外循環,申請人在審批環節的行為由誰負責監管存在盲區。比如,法律規定吊銷行政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發證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事項集中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為發證機關卻沒有行政處罰權,行業主管部門有行政處罰權卻不是發證機關,因而對這類行為的處罰職責難以確認。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撐不足。一是自助服務建設起步晚,剛在區級全面推開,沒有延伸到鎮街。二是宣傳發力不到位,全程網辦率雖然達到86.36%,但辦事群眾很少通過網上辦理,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滯后,人口、法人單位、電子證照等重點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還沒有落到實處,制約辦事效率。

                    (六)信息系統孤島現象依然存在。一是縱向信息不順暢。由于省市地方數據平臺之間未全面實現數據共享,導致相關部門在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需要重復錄入相關信息,費事費力,影響群眾的辦事效率。二是橫向信息不順暢。目前有些部門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統,而這些系統之間往往互不相容,導致“信息孤島”的存在,造成資源浪費。比如,原市場監管局的企業注冊系統、食藥監部門的食品類許可證系統尚不能與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數據的無縫對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審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務服務平臺不夠優化,與南方發達地區相比,我們的政務服務平臺實用性、穩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審批工作已經向縱深推進,開拓創新、與時俱進是當今社會一個永恒課題,也是做好各項工作的首要任務。只有樹立營商環境的創新意識,才能適應新形勢,實現營商環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進“放管服”改革的各項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進尤其是省推進“一次辦好”十大專項行動工作落實的基礎上,針對各責任單位在落實“一次辦好”、優化環節流程、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前置審批、信息共享、服務態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匯總,實行責任認領,將問題和整改通知書面交由各責任單位,進行限期整改,確保高質量完成各項改革任務。同時,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研究制定銜接落實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加強業務指導及培訓,盡快實現就近能辦、多點可辦、一站快辦,進一步優化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二)深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全力抓好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按照“審管分離、權責一致”的原則,厘清與其他職能部門的權責邊界,加強部門之間協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審管互動、雙向反饋的工作機制,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審批過程中的重要問題。

                    (三)全面提升政務服務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聯網+政務服務”,在新建政務服務中心基礎上,完善24小時自助服務區,深入開展“不打烊”服務。向鎮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務終端,探索開展掌上智能審批,讓群眾享受到“指尖辦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級推進政務服務平臺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和無差別“一窗受理”系統等專項系統開發工作,抓好事項上網運行工作。

                    (四)嚴格督查考核。將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列入重點督查內容,實行“定時、定標、定量”的跟蹤督辦機制,綜合運用督察督辦、明察暗訪等方式,全程跟蹤評估改革任務落實情況。拓寬監督投訴渠道,對交辦、協辦事項落實不力,甚至出現推諉扯皮,久推不辦的責任單位,由區委督查考核服務中心進行重點督查,對限期整改不到位、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的行為,導致改革進度滯后甚至停滯的,由區紀委監委實行問責,確保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

                  【篇三】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按照省政協統一要求,市政協抓早動快、精心安排,成立了機構,制定了方案,啟動了優化營商環境市縣兩級聯動監督性調研。調研人員深入各市縣區和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走訪調研X多戶企業,收集X份調查問卷,召開X次部門、企業代表座談會、社情民意信息座談會,與X多戶企業進行座談交流,現形成以下調研報告。

                    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

                    市委市政府把營商環境建設作為第四大攻堅戰高度重視強力推進,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扭轉我市在全省的落后局面,取得了積極成效。全市市場主體增幅明顯加快,同比增長X%,項目投資額同比增長X%左右,固定資產投資增長X%,其中民間投資增長達X%,開創了新高,累計減免企業稅額X億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完善頂層設計精心安排部署。市縣兩級都成立了領導機構、辦事機構并推行聯席會議制度;印發了《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及“十大行動方案”“三年行動計劃”、各專項行動《實施意見》,推動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有序展開。

                    二是強化輿論宣傳提升優化措施。制定了《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主題系列新聞發布會工作方案》,召開新聞發布會,在省市營商環境工作簡報發布信息,在各類網站、報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發布新聞報道,開展營商環境滿意度電話問詢調查,邀請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等,營造了濃厚的氛圍;按照“十大行動方案”確定的總體目標多措并舉,扎實推進各專項行動,企業開辦時間、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企業納稅服務、降低企業運行成本等改革成效明顯,辦理時限、流程、成本和資料大幅度精減壓縮,“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辦結”的“三個一”模式有效推廣。

                    三是強力簡政放權優化政務服務。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級X個部門單位,X項行政許可事項和X項公共服務事項已全部集中進駐政務大廳并嚴格執行效能監察;縣級X、X等X個縣市區“三集中三到位”進展順利,全市進駐政務中心事項X多項。市級政務網已改版上線并與省政務服務網實現對接,正加快全市國家電子政務外網整合優化和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縣區平臺部署正在進行,政務服務環境、服務水平有了明顯改善;全面清理廢止失效文件X件,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審批事項X項,取消市直部門行政審批事項X項,下放縣市區行政審批事項X項;再造流程,扎實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證照分離改革,產業園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改革。

                    四是加強政府監管營造公平環境。在全市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主體中,試點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加強執法人員執法專題培訓;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工作監管對象、檢查人員數據庫,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誠信失信“紅黑名單”披露曝光制度、試點推行“灰名單”管理,加強聯合獎懲。

                    五是夯實工作責任深入督查督辦。出臺了《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考核辦法》和《2021年目標工作要點》,將各縣市區、X個市級部門及單位納入考核范圍,并細化分解各項工作,落實到責任單位;組織專項督察組明察暗訪,跟蹤督辦,及時通報反饋問題,明確整改時限。

                    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存在問題

                    根據調研,我市在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地不暢

                    一是政策制定缺乏針對性。政策制定有些照搬上級文件,一級套一級,征求各利益相關方意見不夠,結合實際制定出臺的較少,且有的政策前置條件苛刻,審批程序繁瑣,精準度不高,操作困難。比如:縣城營商環境監測評價指標體系涉及評價指標多,而南部縣區企業數量較少,規模較小,部分評價指標無法監測;產業扶持政策對企業的注冊資金、產值、利稅設置的門檻較高,政策難以落地,企業獲得感不強。所以在調研過程中,有些企業反映“看到政策,無法享受;看到空間,無法進入,看到機會,無法把握”。

                    二是信息不對稱。政策發布渠道比較分散,公開形式單一,企業知曉度不高。由于存在信息壁壘,上下層級之間、部門之間,企業與部門之間,數據難共享、難統一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首問責任制”“一次告知”只停留在口頭上,一般你不問,他不說,導致企業與個人在辦理業務過程中需要多次提供資料,反復跑腿。

                    三是涉企違規收費仍沒有徹底清除。各類涉企檢查收費和罰款禁而難止。各種認證、檢查、檢測等中介服務收費程序不規范、標準不公開、透明度不高“紅頂中介”現象仍然存在。特別是一些壟斷行業違規收取的“擴容費”“開口費”等群眾有怨言。

                    四是頂層設計不夠精準完善。縣級層面的行政審批、監管、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等缺乏明確可遵循的頂層設計。主要表現為行政許可、公共服務事項的審批、監管或辦理環節,所需資料沒有標準化,規范化的統一要求,缺乏明確的監管部門,相關推進或配套政策,指導性意見出臺的少,影響工作高效展開。比如,快遞業在市級由郵政局監管,在縣級則沒有監管部門,處于失控狀態。

                    (二)“放管服”改革需進一步深化

                    一是簡政放權“含金量”不高。政府、市場、社會三者之間的權責與邊界還不清晰,一些相對重要的,本該直接放給市場和社會的審批事項,仍在政府體系內部循環打轉;有些涉及多個部門,多個環節的審批事項,權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業上下奔波。國企在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過程中觀念守舊,引入外部資本等方面力度更小。

                    二是縣級“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實不夠到位。市縣區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進度、標準參差不齊,市級直接服務面積,硬件設施處于全省前列;X、X等X個縣區也能基本滿足需要;X、X等X個縣區政務中心面積均小于X平方米,無法滿足“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導致出現廳外審批現象。

                    三是審批權限下放不夠科學合理。有些沒有充分考慮基層的承接能力,致使下放的審批事項要么大量積壓,要么反委托上級部門代審,時間拖的更長;有些職能雖然進駐政務服務中心,但授權不充分,運行不規范,仍不同程度存在“人進事不進、事進權不進”的問題,服務窗口變為“收發室”“中轉站”;商事制度改革還不徹底,企業注銷等市場主體“退出難”問題還未得到很好解決。

                    四是多頭監管、重復監管現象依然存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的范圍、頻次、方式不夠規范合理,與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全程留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多頭監管、重復監管仍未根除,讓企業疲于應付。有些部門習慣于運動式監管或以罰代管、以停代管。比如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遇環保督查等,往往就會多部門出動對同類企業進行運動式、反復巡回檢查,或者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強制關停。

                    (三)政務服務效能有待進一步提升

                    一是政府部門創新服務意識和能力有待加強。重審批,輕監管,重處罰,輕服務問題不同程度存在。部門上下層級之間協作不暢,對業務流程、時限要求等省市縣三級相關規定不完全相符;同級部門之間條塊分割,各管一方,項目審批互相前置,相互掣肘,影響辦事效率。

                    二是干部職工的業務技能有待提高。特別是隨著機構改革,許多部門面臨機構合并、業務整合、流程再造等問題,一些管理方式、業務流程、人員崗位還沒有完全調整到位,窗口服務人員政策不清、業務不精;有的服務意識不強、怕擔責任,怕冒風險,凡是只講“不能辦”,不講“怎么辦”,有些事大事小要請示,等待上會研究。特別是稅務部門,大家意見比較集中,也比較尖銳,對企業的影響也比較大。

                    三是“政務服務+互聯網”覆蓋率不高。并聯審批和網上審批工作進展不平衡,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進展緩慢;縣級政務服務中心智能化平臺建設技術力量薄弱。

                    (四)融資難融資貴嚴重制約企業發展

                    一是“貸款難、難貸款”現象并存。受前幾年經濟下行和我市部分民間借貸崩盤的影響,銀行業出于強化風險管控的需求,將我市列為信貸高風險區域,貸款審批權限收回省級銀行,嚴重壓縮貸款指標,并對化解不良貸款只壓任務,不想辦法,造成市縣金融機構只還不貸,強行抽貸、斷貸,事先承諾事后變卦,出現了“銀行貸款難,企業難貸款”的惡性循環。尤其是面對中小微企業“短、小、頻、急”的融資需求,不能提供充足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不能形成推動脫困發展的支撐力量,企業有時不得不高息從民間借貸,提高了融資成本。

                    二是資本市場發育程度不高。金融主體創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賃、消費金融、信托投資公司、第三方支付機構等具有創新性質的現代金融主體以及資產證券化、未來收益權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產業鏈金融等金融創新產品在我市還處于空白階段,無法滿足企業多元化的融資需求。

                    三是再擔保機構發展不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還沒有全面鋪開,財政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X億元貸款擔保基金未發揮應有的作用,企業既無擔保資金,又無過橋資金,無法獲得貸款;信用體系建設滯后,一些企業信用意識差,處于觀望狀態,還款意愿不強,長期拖欠銀行貸款本息,被納入征信“黑名單”,既使自己貸款受限,也讓銀行產生了不愿與企業打交道的想法;質押貸款的質押物評估價值低,抵押率逐次降低,質押門檻高,貸款數額逐次減少,企業質押有顧慮,慎貸、惜貸、拒貸心理較為普遍,加重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四是金融市場融合不充分。市內各類金融機構各自分口管理經營,橫向之間聯系溝通不緊密,有時還處于惡性競爭、相互挖墻腳的境地,商品流、現金流、信息流還沒有做到有效整合,嚴重影響金融資源向企業配置效率,沒有形成支持企業發展的合力。上述問題對民營企業而言尤為突出。

                    (五)用地難問題較為突出

                    一是用地指標不足。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工業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多,土地價格也在不斷攀升,國家對土地使用的調控政策日益嚴格,土地資源變得日益稀缺,省上每年初下達我市工業用地計劃不足X萬畝,年終可追加X萬多畝,實際每年需求X萬畝,用地指標受限,供需矛盾突出。“用地難”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瓶頸。

                    二是征用地手續繁雜。辦理征用地手續需要涉及省市縣多個層級,多個部門,手續環節繁多,協調難度較大,流程推進緩慢,一般需要X年時間,甚至更長。有些等辦下來,項目實施的最佳時機已經錯過,有些長期辦不下來,企業一方面面臨巨額罰款,一方面要承擔違法用地的風險。

                    三是企業用地效益不高。一些企業打著辦項目的名義圈占土地,等待觀望,想通過不正當手段,謀求改變用地性質,進行營利性商業活動,造成部分土地資源長期閑置。也有一些企業用地規劃不科學,集約化程度較低,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

                    (六)企業運行成本居高難下

                    一是電力體制改革滯后。由于市域內存在國電、地電兩家電網企業,且電源規模與用電負荷嚴重不對等,棄大用小,國網有電負荷小,地網無電負荷大,造成局地“窩電”與“缺電”并存,地電只能從周邊省區低價購電予以緩減。隨著省政府斷開外省電源政策的加快推進,低電價電能來源大幅減少,地電不得不從國電高價躉售電量再轉嫁給企業,導致我市企業用電價格高于周邊省區X元-X元/度,弱化了各類企業的綜合競爭力。

                    二是水資源嚴重短缺。區域內多干旱少雨,可利用水資源十分有限,黃河引水工程推進遲緩,導致域內工業用水十分緊張,預計到2021年總需水量將達到X億立方米,其中“兩區多園”需水量X億立方米,而現狀供水能力僅有X億立方米,不到需求量的X%,水資源的短缺極大地推高了水價,給企業增加了沉重負擔。

                    三是物價居高不下。經濟高速運行十年推高了我市的消費價格,現在雖然經濟下行壓力增大,但物價并未回落,高物價、高地價、高房價、高人工工資、高運輸費用等都增加了企業運行成本。

                    三、優化營商環境對策建議

                    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一)建設開拓創新的思想環境

                    一是繼續解放思想、轉變作風。要牢固樹立“抓發展就必須抓環境,抓環境就必須抓作風”的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治禁錮思想創新解放的思維定式,機制體制,著力解決“官本位”“等靠要”“管卡壓”和為市場主體服務意識差,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現象;堅決克服“只要不出事,寧可不干事”等不良思想,以思想觀念的深刻解放,體制機制的深刻變革,干部作風的深刻轉變,推動營商環境的持續好轉。

                    二是強化主動服務意識。將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列為市縣兩級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加強考核監督。成立由不同類型企業、社會團體、各階層代表共同參與的督導機構,對優化營商環境階段性工作目標、效能、服務水平進行評議、評價、監督,并逐步探索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有效促進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三是加強業務技能培訓。要開展對職能部門、窗口單位、關鍵崗位、重點人員業務技能培訓,不斷適應機構改革合并,辦事流程整合調整對服務工作帶來的挑戰,防止出現門好進了、臉好看了、業務不會辦了,或辦了些錯誤業務的現象,真正做到“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切實解決“明放暗不放”的問題。

                    四是構建新型“親”“清”政商關系。要形成制度機制,對領導干部、職能部門深入企業、蹲駐企業的時間任務等作出硬性規定,督促他們經常深入企業“解刨麻雀”、幫助制定發展規劃,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像關愛貧困戶一樣扶持企業發展,理直氣壯地與企業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實意地為企業家解難題、辦實事,營造既“親”又“清”的政商關系。

                    (二)建設透明高效的政務環境

                    一是加快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進一步優化完善市縣兩級網上政務服務審批系統,撤銷獨立設置的服務大廳,切實清除各層級、各部門、各業務系統數據信息壁壘,實現互聯互通,充分共享,推動服務事項跨地區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跨部門協調辦理;對企業注冊登記、資質認定、商標專利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教育醫療、戶籍戶政、產權交易等服務事項,積極推動網上辦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實現企業和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力促“企業、群眾跑腿”向“數據跑路”轉變。

                    二是繼續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抓手,以簡政減稅減費為重點,認真審視研判基層承接能力,重新梳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將政府行政權力等“四張清單”及時在政務網站公開發布,明晰權力邊界,增加透明度;建立完善行政審批動態評估管理和協調機制,對擬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建立合法性審查制度,防止出現審批事項邊減邊增、先減后增,對確需審批的事項,最大限度地做到前置條件少,手續簡化,時間縮短。

                    三是加快“四級政務服務體系”和“綠色通道”建設。推進社區、街道和鄉鎮便民服務站點建設,形成市縣鄉村四級政務服務體系,逐漸將群眾生活服務分散到基層,使行政服務中心專門辦理項目、企業和機構的審批服務事項;應篩選一批投資規模大,市場前景好,帶動作用明顯的產業龍頭項目納入市縣重點項目計劃,為其建立重點項目“綠色通道”,提供特殊服務。

                    四是建立科學合理的營商環境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要充分考慮市縣實際,對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修改完善,分類指導、區別對待、因地制宜制定不同類別的評價考核辦法。

                    五是建立企業投訴協調解決機制。充分行使“八辦四組”和聯席會議制度職責,暢通12345政府熱線電話和投資環境X的作用,切實解決企業在營商環境建設方面的訴求,防止出現企業有苦無處訴,有訴無處調的窘況。

                    (三)建設安商富商的政策環境

                    一是完善政策制定落地機制。組織專班,定期對各縣市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陜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市委《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開展督查督導,及時發現糾正問題;要認真跟蹤研究中省關于簡政放權和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法規以及我市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修訂出臺指導性強、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相關制度,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形成規范有序的制度體系;要打通政策落地渠道,凡是可以公開的政策信息,原則上發布當日在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對涉及面光、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強的重要政策法規,要在新聞媒體以訪談問答或請權威專家解讀的形式進行充分宣傳,最大限度地釋放政策紅利,切實解決好政府與企業、群眾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知曉率。

                    二是降低制度性成本。以推進“十大行動”落地落實和打造“四低園區”為抓手,建立完善各項降稅清費清單制度,清理取消經營服務性收費和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減少通關環節費用。下力氣幫助企業降低用地、用電、用水、用氣等制度性成本,切實將X打造成陜甘寧蒙晉區域最具價格競爭優勢的城市;要堅決根除壟斷行業亂收費現象,實現清單之外無收費,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三是加強信貸支持,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要重新審慎評估我市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信用風險等級,正確對待整體經濟下行對我市的沖擊和經濟企穩回升的良好態勢,下放收回省級銀行的貸款審批權限,嚴格遵守風險管理紀律,改革和完善金融機構監管考核和內部激勵機制、盡職免責機制,引導和激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把銀行業績考核同支持企業發展掛鉤,解決不敢貸、不愿貸的問題;要用好用活財政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貸款擔保基金,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要防止和糾正先承諾后變卦,不問青紅皂白對企業抽貸斷貸,對于能按時清息,正常經營,但暫時無法償還本金的企業由貸款擔保基金擔保,給予展期、續貸,“放水養魚”,更好地幫助企業發展;要依托多層次資本市場,激活本地市場,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發揮好企業債券、股權、再貸款、再貼現、私募債、短期融資券等各種辦法,擴大企業直接融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四是著力破解企業“用地難”瓶頸。要創新用地模式,改革工業用地出讓制度,在招拍掛基礎上支持彈性出讓土地、先租后讓、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供給土地;要高效集約利用土地,從嚴配置土地指標,嚴把項目審批關,嚴防圈地占地現象。要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及時清理依法收回閑置土地,調拔給急需用地的企業,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提高土地利用率;要積極借鑒浙江等地經驗,在各類園區、工業集中區,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行“標準地+承諾制”模式。即:把土地的規劃建設標準、能耗標準、環保標準、用地效益及產出標準、利稅、達產規模、時限予以明確,企業根據自身實力和產業定位情況做出承諾,受讓土地,發改部門“一窗受理”,企業按標準要求直接開工建設,職能部門加強監管。項目建成投產后,相關部門按照承諾標準與法定條件進行驗收,嚴格獎懲,切實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破解企業“用地難”瓶頸。

                    五是加快電力體制改革。要穩步推進電力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平衡區域電網建設現狀,搞好地方局域電網試建試點,積極爭取擴大直供電范圍,將資源優勢轉化為企業低成本優勢;建議省上抓緊研究出臺支持X電力發展的相關政策,降低門檻,推進電力直接交易、跨網交易,解決現有交易規模小、范圍窄的問題;要進一步理清我市輸配電價結構,下調火電上網價格,統一價格標準,實現同區同價,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四)建設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一是正確認識各類市場主體在我市改革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清理、廢除妨礙市場公平有序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招投標等各個方面,平等對待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規上企業和規下企業,從根本上清除各種隱性壁壘。

                    二是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負面清單中禁止準入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審核;對負面清單中限制準入事項,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合法進入;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三是規范中介市場。借鑒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經驗做法,深入整治“紅頂中介”,完善中介市場清退淘汰機制,積極引導政府投資項目以競爭的方式選擇中介機構,保障企業投資項目自主選擇中介機制,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公平競爭,良性健康發展。

                    四是大力推動壟斷行業服務改革。要突出整治鐵路、電力、通信、消防、供水、供熱、供氣等利用行業壟斷獨占地位強制交易、強制認證、隨意定價、濫收費用、強攬工程等。嚴厲打擊壟斷行業違法犯罪和行業腐敗,最大限度地遏制涉壟斷行業違規行為和違法犯罪。

                    (五)建設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一是建設法治政府。要進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和責任體系,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工作流程,并全程對外公布;規范行政執法,全面落實入企執法檢查備案登記,輕微違規首違不罰、重大行政處罰備案等一系列制度,遏制權力任性;強化依法行政監督問責,不斷提升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建立新型監管機制。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對安全生產、生態環保、食品藥品等與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的領域加強重點監管;建立完善市縣監管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清除監管盲點,降低執法成本。

                    三是樹立審慎、文明、規范的辦案理念。妥善辦理涉企民商事糾紛和執行案件,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企業正當融資與集資詐騙等界限;審慎使用查扣、凍結企業資產、拘押企業負責人等司法手段,切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和企業家人身權益;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集中開展工業園區和企業周邊環境整治,持續打擊強買強賣、壟斷市場、尋釁滋事、無理阻工、收“保護費”等不法行為;嚴厲打擊串通投標、合同詐騙等犯罪活動,堅決懲處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惡意欠薪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促進企業守法合法經營。

                    四是加大法治宣傳和輿論引導。把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全民普法的重要內容,加大對各類窗口單位、旅游景點、運輸行業、餐飲服務人員的法治教育和普法力度;貫徹“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深入各類企業開展法治宣傳,提高企業管理層及員工法治觀念,提升營商主體守法意識;充分發揮企業法律顧問作用,針對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提供精準法律服務,幫助企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建設重諾守信的信用環境

                    一是深入開展誠信創建活動。盡快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誠信X”建設專項活動實施方案》,設立X市“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制定發布《機關單位政務誠信征信名錄》《企業誠信征信名錄》《公務人員誠信征信名錄》,使政府部門、企業、個人信用記錄直接可查,培育政府、企業、個人三大信用主體;要增強重諾守信意識,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政府和企業都要重諾守信,不能作出有違現行法律法規或者超出自身職權職能范圍的承諾,一切承諾事項都要以書面形式體現執行并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避免埋下政策和發展的隱患;要強化契約精神,政府帶頭重諾守諾踐諾,新官理好舊事,打造誠信政府,帶動全社會信用環境根本好轉。

                    二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信用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紅黑名單認定、退出、修復和記錄留存更新機制,加大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懲戒和信息公開披露曝光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對失信公務人員的曝光懲戒力度,在轉崗、調動、提拔、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必要限制,真正做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健全政府與征信機構、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信息共享制度,促進政務信用信息與社會信用信息互動融合,一平臺發布。

                    三是深入開展誠信文化宣傳。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載體,組織“誠信企業”“誠信個人”“誠信經營示范店”等群眾性評選活動;發動電視、廣播、網絡、報刊、微信等多種媒體,褒揚誠實守信先進事跡,鞭策失信失諾負面典型,通過社會輿論和道德譴責形成社會震懾,努力營造“以誠實守信為榮、以失諾失信為恥”,全民重諾守信的良好社會氛圍。

                    (七)建設宜居宜業的人文環境

                    一是認真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持續推進環境保護和治理,優化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有效化解各種“城市病”,加快推進特色鮮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鎮化進程。要結合城市創建、城鄉環境整治、棚戶區改造、精準扶貧項目實施,美麗鄉村建設等,加大綠化美化力度,提升城鄉生態建設水平,打造天藍、地綠、水清的宜居環境。

                    二是打造宜業環境。借力呼包鄂榆城市群協同發展,積極開展與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之間的產業對接,加快電子商務、現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養老、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服務業發展,建設方便快捷的宜業環境。

                    三是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戰略。進一步做好人才發展規劃和人崗匹配工作,積極為高層次人才落地搭建平臺,最大限度的實現專其能,致其力,盡其用。在做好剛性人才引進的同時,注重本地人才的發現挖掘和培養使用,注重本土企業家的培育聯系合作;要完善科研人員創業創新的股權激勵政策,加大對重大專利和發明創造獎勵力度,提高知識和腦力等要素參與收入分配的比例;進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改革,強化法規制度保障和稅收減免支撐,既注重調動科研院所、高校成果轉化積極性,又注重突出企業成果轉化主體地位,讓市場主體“動”起來,科技人員“富”起來,科研成果“活”起來,著力解決科技與經濟“兩張皮”問題。

                    四是培育全民文明意識。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抓手,深入挖掘X文化,著力培養全民文明風尚、文明習慣、公德意識,引導全民誠實、守信、文明、友善、大氣、包容,爭做優化營商環境的推動者和實踐者。

                    (八)建設擔當干事的政治環境

                    一是重塑X政治生態。深入開展“講政治、敢擔當、改作風”專題教育,結合胡志強、辛耀峰違法違紀案件開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重塑X政治生態;建立健全治庸治懶治散治無為長效機制,充分運用法律、紀律、行政等手段,嚴肅查處破壞營商環境的人和事,著力凈化優化X的投資環境,項目環境,規范市場秩序。

                    二是強化督查問責。重點查處重要崗位、重要環節、重要部門在工作中推諉扯皮、吃拿卡要、懶政怠政、新官不理舊事、不想干事、不愿擔責、不敢擔當的問題,制定專門的督查考核問責辦法,用督查“利器”推動工作落實。三是完善正向激勵機制,樹立擔當作為的鮮明導向。對擔當作為創新竟進的干部在政治上關注、生活上關心、精神上鼓舞、經濟上獎勵,實現有為者有位,無為者失位。同時要區別對待工作失誤和主觀不作為、亂作為等,對改革探索中出現的失誤,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都應予以寬容,對破壞影響營商環境的要堅決調整,對阻礙改革的及時予以免職,切實做到干部“能者上庸者下,懶者受處分”,使“三項機制”真正落地落實。

                  【篇四】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從戰略高度出發,始終把提高行政效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促進了我縣投資環境的改善。

                    一、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基本情況

                    (一)領導重視,組織保障有力。

                    一是強化政策支撐。近年以來,縣委縣政府先后制定出臺了《阜寧縣“一窗通辦、一網通行”利企便民不見面集成改革工作方案》、《阜寧縣“一窗一網”不見面審批服務試行細則(試行)》、《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六大行動”實施意見》、《阜寧縣推進審批服務事項“三集中三到位”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確了工作總體要求、基本原則、主要任務、組織保障機構,細化了每項任務的牽頭、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從而為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撐。

                    二是強化組織領導。及時成立了由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縣政務辦主任為副組長,23個縣直部門領導為成員的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下設優化營商環境組等7個小組,并對每個小組和相關部門的責任進行了明確,以此作為推進營商環境整治的抓手,扎實推進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是強化作風建設。為有效推動全縣機關作風轉變,提高行政效能,縣作風辦和融媒體中心專門制作了《作風面對面》全媒體問政等專題欄目,重點聚焦營商環境與作風建設。自20xx年開播以來,該檔節目已經播出了19期,上線30多家部門,曝光了80多個問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二)深化改革,提升服務水平。

                    縣委、縣政府一直將“放管服”改革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工作來抓,采取多種措施,精簡權力事項,簡化辦事程序,著力促進工作作風轉變,全縣政務環境有了明顯改善。

                    一是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去年,我縣全面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將縣發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等10個部門行使的80項行政許可事項劃轉至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服務局充分發揮“一枚印章管審批”的制度優勢,大力簡化優化事項辦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窗一網”、“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自成立以來共受理各類審批服務事項件,辦結率99.8%,95%的市場主體實現當場受理、當日完成登記,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優化率72%以上,審批效率總體提升了60%以上。

                    二是推進“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為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運行機制,方便群眾辦事,加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進力度,今年,縣委、縣政府出臺了《阜寧縣推進審批服務事項“三集中三到位”實施方案》,對“三集中三到位”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實施步驟進行了明確,目前縣政務服務大廳已新進駐縣教育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場監管局等3個部門和144項政務服務事項,11個部門的110項辦件數量少、辦理頻次低的事項也以“綜合服務”窗口形式實現了集中進駐,大廳的部門進駐率提升了73.6%,事項進駐率提升了58.1%,另外近期婚姻登記、水電氣和有線電視等便民服務事項也實現了集中進駐,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服務的水平得到了明顯提升。

                    三是推進“不見面審批”改革。加快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不斷提升政務服務網絡化、智慧化水平,目前,全縣33個權力事項部門已進駐江蘇政務服務網,1082項政務服務事項的維護工作已全部完成。“阜寧政務服務融易辦”旗艦店已開通,已建成個人和法人辦事、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便民服務四個區域。近期,不動產真偽查詢、不動產辦理進度查詢、維修資金查詢、阜寧景區等多項便民服務功能也已實現接入,“不見審批”服務的便利性逐漸體現。

                    (三)對標時限,優化審批流程。

                    今年,縣委、縣政府針對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出臺了《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六大行動”實施意見》,對減環節、優流程、壓時限、提效能上提出了具體要求。各相關部門從優化行政審批運行機制入手,圍繞企業各類審批需求,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簡化辦事手續、壓縮辦結時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企業開辦便利度進一步提升。今年以來,縣行政審批局加速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工作,目前已實現企業開辦全流程“一網辦理”,最快0.5個工作日內可完成登記手續,“兩區一園”范圍內新設立企業營業執照當場即辦,提交材料總數由11份減少至4份,企業開辦的便利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企業投資建設審批流程進一步優化。我縣成立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制定了“四個階段”審批流程實施方案,明確了各階段的牽頭單位,實行“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目前,政務服務大廳已三招“四個階段”、“一窗辦理”的要求,對相關窗口的布局進行了重新調整,將工程建設審批全流程納入到了一個樓層辦理,設立工程建設行政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實現了企業投資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的全鏈條服務,我縣工程建設項目總審批時限可壓縮至80個工作日以內。

                    三是不動產登記效率進一步提升。目前,我縣不動產登記證明書電子證照協同互認機制已建立,正在農商行試運行,近期將在全縣各金融機構全面實施。目前已實現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預告登記、實體企業不動產登記2個工作日內辦結,“兩區一園”、“兩主一特”項目當日辦結。

                    二、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縣的營商環境較以往有了較大改善,但與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與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還存在著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認識不夠全面。提到營商環境,過多關注政務環境、審批環境,忽視了法治、融資、監管等環境,縮短審批時限似乎成為衡量營商環境的主要甚至唯一標準。

                    (二)機制不夠完善。營商環境涉及企業設立、運營、發展、退出等多個方面,涉及基礎設施建設、審批服務、產業政策、資金支持、政府執法等多個領域,屬于一把手工程,目前僅靠發改委和行政審批局等部門牽頭推動,很容易出現少數職能部門出現不作為,推而不動的問題。

                    (三)思想不夠解放。少數職能部門未能充分放權,仍存在內部環節繁瑣、審批方式落后、辦事效率拖沓等現象。有時一個審批環節的耽誤就有可能讓企業錯失商機,挫傷投資者的積極性,對地方營商環境的口碑造成不良影響。

                    (四)要素不夠充分。一是園區道路、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水、電、氣等要素保障還相對滯后。二是“項目等土地”的情況較為普遍,很多項目引進簽約后才去落實用地指標。三是融資環境偏緊,企業發展缺乏資金支持,大多數中小企業很難得到銀行的貸款,制約企業做大做強。四是人才資源相對缺乏,高級人才和科技人員難招、難留。

                    三、相關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通過以會學習、邀請專家開展專題講座等形式,提高全縣領導干部對營商環境概念的理解認識,熟悉國家和省市營商環境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辦法,形成“處處都是營商環境、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思想共識和濃厚氛圍。

                    (二)強化推進機制。將營商環境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成立以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營商環境建設領導小組,重點解決招商引資項目落地慢、企業辦手續繁、不依法行政、中梗阻等問題,為全面優化營商環境開好頭、起好步。結合我縣實際,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大力簡政放權,減少審批程序,加大獎勵力度和懲戒力度,凡是影響營商環境的人和事一律問責追究、嚴肅處理。

                    (三)強化平臺建設。提高政務服務中心定位,加快建設新政務服務中心,加大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以高標準、高要求將政務服務中心建成優化營商環境的有效載體,努力實現“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的目標,切實提高群眾企業辦事便利度。

                    (四)加快思維轉變。各職能部門要加快由審批管理思維轉變為服務企業思維。不僅要刀刃向內改自己,減少內部審核環節、減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辦事效率,還要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務,落實專人負責全程跟蹤服務,最大限度地為項目建設提供便利條件和精準化服務。

                    (五)強化政策落實。充分認識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對于增強城市軟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各項決策部署,對標先進地區,突出問題導向,緊扣關鍵環節,切實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實。

                  【篇五】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好縣委十三屆十次全會精神特別是XXX講話精神,促進“解放思想推動高質量發展大討論”成果轉化,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助推xx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xx相關部門深入xx各企業園區等地,聽取了企業主管人員的相關意見和建議,通過實地走訪、查閱資料、召開企業座談會方式,開展了優化營商環境專題調研。對各方面調研情況進行了認真總結,形成此報告。
                    一、我鎮優化營商環境發展現狀
                    近年來,按照省市縣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精神和總體安排部署,我鎮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主體責任,完善制度建設,實施專項整治,強化督查考核,積極營造快捷、高效、規范、透明的營商環境和政務服務體系,營商環境明顯好轉。
                    二、我鎮優化營商環境存在的問題
                    (一)人才短缺。我鎮調研組在調研時,多個企業反映現階段存在“招工難”的問題。本地企業招工難,特別是招專業技術人才更難,本地人寧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區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進來的更少,且流動性強,專業技術人才、高級技工缺乏已成為制約我鎮民營企業發展的普遍問題。
                    (二)資金困難。我鎮大多數民營企業規模較小、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加上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響,出現了資金斷鏈、資金運轉困難的問題;再加上部分民營企業由于沒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難獲得銀行貸款,導致部分企業一時難以為繼。
                    三、進一步優化我縣營商環境的意見建議與行動
                    (一)強化政策支撐,破解企業發展難題。鎮委、鎮政府出臺了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文件及工作機制。
                    1、通過政策支持強化企業實體經濟能力。相關部門為企業轉發各項優惠政策,同時向上爭取貸款資金申報。現階段,我鎮已為以意豐、中誠為首的8家企業申報了物資保供,其中意豐肉聯加工(加工)集團有限公司和盤錦市中誠食品有限公司通過審核并已獲批。
                    2、向企業推薦各銀行機構創新型金融產品情況表。同時,組織企業參加了縣里舉辦的政企座談會、銀企對接會,落實好并聯審批、代辦服務、包抓幫扶、銀企對接、政企溝通等優化營商環境。
                    3、做好優惠扶持政策的兌現。安排專項資金落實骨于企業培育、納稅大戶獎勵、企業人才引進,知名品牌創建等激勵措施,多途徑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不斷優化發展環境。
                    4、鼓勵企業參與“抖音推廣交流會”、“創客中國”、“中小企業線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等活動。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續改善營商環境。
                    1、通過精簡審批事項,簡化辦事流程,優化窗口服務,盡可能實現“讓群眾少跑路”的目標。
                    2、加強全程代辦服務工作,按照企業代辦、項目代辦、民生代辦、鎮村代辦等進行分類,由各代辦責任單位牽頭推進,形成了全程代辦工作體系。
                    3、轉發并鼓勵企業利用“網上國網”線上渠道獲得用電申報,從而提高硬傷效率。
                    4、轉發“2020年工業互聯網大會”邀請文件;
                    5、組織企業參加統計法培訓。
                    (三)提高企業安全生產、防范工作。
                    1、協調疫情期間企業運輸受阻問題、產品滯銷問題;
                    2、指導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農民工返崗工作;
                    3、及時向企業通報國內疫情高、中風險區域及調整情況;
                    4、指導企業做好防暴風、防臺風、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扎實做好:
                    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工作,
                    全面落實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任務,
                    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確保完成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譜寫沙嶺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

                  【篇六】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法治的保障作用,積極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按照中院部署要求,結合安丘法院工作實際,積極開展走訪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審判質效方面

                    截止6月15日,我院共新收案5522件,結案4393件,結案率為65.9%,結收比77.7%,簡易程序適用率89.1%,平均辦案用時60.4天,正常審限內結案率98.3%,一審服判息訴率87.5%,上訴改判率10.3%,發回率2.9%。

                    (一)案件結構變化情況

                    1.民事案件。截止6月9日,全院共新收民事案件2589件,同比(2901件)下降10.75%。其中交通事故案件下降33.5%,民間借貸下降14.4%,離婚案件下降4.4%,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上升9.2%,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下降9%,勞動爭議案件基本持平。以上六類案件在今年的新收民事案件中占71.3%,較去年73.7%基本持平。交通事故類案件收案數量下降明顯,一方面是我院對這類案件實行訴前鑒定,疫情期間訴前鑒定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另一方面由于居家隔離,交通事故大量減少,并且在省高院出臺統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意見前,部分當事人處于觀望狀態,當時未立案訴訟。案件整體下降的原因,與今年疫情有一定的關聯。

                    2.刑事案件。今年以來新收刑事案件496件,審結424件,判處罪犯459人,案件較去年同比增長182%。其中危險駕駛類案件增長明顯,目前共受理此類案件399件,同比增長439%,主要是因為去年省委巡視組巡視發現的400多件危險駕駛案件陸續起訴至我院,導致案件數量增長。

                    3.執行案件。今年以來,執行案件新收2221件,較去年同期新收案件2312件,下降3.9%,下降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響。行政非訴執行案件新收68件,恢復執行115件,共計183件,去年同期該類案件僅收案36件,同比增長408%,主要原因是對省委巡視組巡視發現的安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執行的200多件非訴執行案件進行了集中清理,部分案件恢復執行,增幅較大。

                    (二)速裁機制建設情況

                    去年12月底,根據省院部署要求,我院調整優化了速裁團隊力量,按照員額法官、法官助理、調解員、書記員“1+1+1+1”的配置,成立了4個訴前調解速裁團隊,負責訴前調解、訴前鑒定、簡案速裁等工作。速裁團隊調整以來,受理各類案件676件,審結583件,15天內審結的案件數為260件,速裁團隊辦案數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總數的29.20%。為提升訴前調解成功率,我們進一步擴大訴前鑒定的范圍,對道交事故、健康權糾紛、醫療糾紛等案件集中統一進行“鑒定前置”,共處理“鑒定前置”案件210件,已出具鑒定、評估結論192件,結論作出后促成訴前調解69件,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審判壓力。

                    為充分發揮速裁團隊人員優勢,調動工作積極性,結合我院工作實際,我們專門制定了速裁團隊質效考核制度,對速裁團隊實施差別化績效考核。對速裁團隊進行精細化管理,建立以法官為中心的個人與整體兩級審判質效考核評估機制,在整體團隊考核機制中,細化個人工作績效,定期通報速裁團隊的質效結果,并將其作為獎懲的重要依據。通過實施差異化績效考核,充分發揮各類人員作用,調動整體工作積極性,將團隊效能彰顯到最大。

                    (三)簡易程序適用率情況

                    一是深化繁簡分流,根據省法院《民商事簡案和繁案立案識別參考標準》,依托“分調裁”平臺,我院采取自動識別為主、人工識別為輔的模式,精確區分簡單案件和復雜案件的范圍。今年以來,全院共分流民商事案件2604件,其中簡單案件2570件,占總數的98.69%;復雜案件34件,占1.31%。

                    二是積極推進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刑事審判簡易和速裁程序適用率達到42.6%,簡易程序平均辦案天數為15天,速裁案件平均用時5天,簡易和速裁案件當庭宣判率達86.6%,進一步提高了審判效率,較好地實現了從快打擊刑事犯罪的目標任務。

                    二、訴源治理方面

                    (一)深化一體化解紛機制建設

                    我院參照“道交一體化”做法,將“兩個一站式建設”與“分調裁審”機制建設相結合,通過完善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排查預警,積極融入訴源治理格局,依托多元解紛機制化解糾紛,減少進入法院訴訟環節的案件數量。充分利用訴調對接工作中心,引導當事人選擇非訴方式解決糾紛,通過協調司法局、婦聯、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門,對金融、保險、勞動爭議、建設工程等多發易發糾紛進行訴前調解。加強與非訴訟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等解紛方式銜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院《關于民事訴前程序的若干規定》,實施訴前調解或委托調解,對調解成功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時出具司法確認裁定書或調解書。今年以來,共訴前化解糾紛227件,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審判壓力。

                    (二)針對勞動爭議糾紛案件進行專項梳理

                    1.勞動爭議案件基本情況。截止6月10日,我院勞動爭議案件共立案148件,與去年同期持平,與濰坊長安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有關的案件為62件,與破產企業有關的共計26件,總計占立案總數的59%。當事人訴求方面主要集中在確認勞動關系、兩倍工資、欠發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帶薪年休假工資、加班費及涉及工傷待遇方面的有關問題。因疫情原因,企業營商環境受到影響,當事人之間亦形成訴訟連鎖反應,因欠發工資等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數額較高,特別是工作年限較長的老職工,加之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對勞動者保護知識方面的欠缺及不作為問題的存在,這一部分支出已成為困擾企業的難題。

                    2.治理措施。一是加強訴調對接與專業化調解的實質化運作,為減少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及減少當事人的訴累,應充分發揮訴前調解的作用,先由專職調解人員組成團隊,引導鼓勵當事人通過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二是充分發揮司法服務經濟的重要職能,通過召開營商環境等工作會議,預防化解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法律問題,培養企業職工的向心力和團結力。三是充分發揮法院裁決的終局性。在審判實踐中,很多職工的起訴是因為一人起訴勝訴后,其他相繼跟風,對企業來說應接不暇。充分發揮法院判決的終局性,能夠有效地引導當事人通過合法途徑分流進入訴訟的數量,通過判決培養人們的法律意識。

                    三、破產審判方面

                    (一)收案情況

                    2019年至今,我院共新收破產案件10件,結案5件,收結案件數量走在濰坊市各基層法院前列。所受理的安丘市華安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安丘市同力服裝有限責任公司、濰坊恒安散熱器集團有限公司均經營時間長、企業規模大,職工數量多、債權債務關系復雜,破產審理工作難度大。新收破產案件中,執轉破案件5件,助力僵尸企業有序退出市場,維護了經濟秩序穩定。截止到目前,我院還有2年以上未結破產案件6件。下步工作中,我院將按照上級法院部署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破產案件審理力度,爭取在今年年底清理完畢。

                    (二)關于破產案件審理意見建議

                    一是探索府院聯動機制和職工維穩工作機制。依靠市委、市府領導,成立法院、市政府、管理人聯動工作組,各負其責、相互協調、通力配合,方案完備,措施得當,做好破產過程中職工安置、土地廠房設備處置等問題,確保破產工作始終有序、可控、平穩推進,杜絕職工、債權人上訪事件,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是推進破產案件簡化審,提高破產案件辦理效率。我院自2017年起已經全部實現破產財產網絡拍賣,但由于有些破產財產存在土地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在建工程沒有辦理建設審批手續,變現有時比較困難,充分利用網絡司法拍賣手段,積極推進財產變價工作就顯得格外重要。鑒于疫情影響和債權人人數較多等因素,我院受理的安丘盛源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濰坊恒安散熱器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案件均通過網絡方式召開三次債權人會議,來自各地的債權人通過網絡平臺閱讀會議材料并進行網絡表決,在降低成本的同時提升效率。

                    三是嚴格把控管理人選擇。在管理人方面,在其指定上把好關,不合格的堅決不用,工作中充分調動管理人的積極性,促使其利用法律手段,努力查找和追收債務人財產,最大限度保護債權人利益。對于發現妨礙破產清算行為的犯罪線索,及時移送偵查機關,確保破產程序順利進行。

                    四、服務企業方面

                    一是妥善辦理涉企訴訟案件。對于涉及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危害投資環境及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各類訴訟案件,暢通立案渠道,縮短審理周期。依法公正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妥善處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及疫情防控所引發的各類合同糾紛,引導合同雙方盡量通過協商調解方式化解糾紛;調解不成需要裁判,對涉及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等情形的,嚴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釋及相關意見、政策精神,審慎分析、正確認定。

                    二是建立與企業良性溝通機制。建立健全法官聯系企業制度和法治化營商環境常態化調研走訪機制。廣泛征求企業、特別是企業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院特約監督員的意見建議。積極開展法律服務活動,組織法官到有關企業進行調研,了解企業法律需求,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送法進企業。今年4月,我院組織法官對轄區10余家涉民生重點企業進行了調研,充分聽取了代表委員、企業負責人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較好地了解了企業當前在復工復產方面存在的問題。

                    三是完善對企業債權的司法保護。持續推進破解執行難工作,完善執行聯動機制,推行精準化執行措施。健全查辦拒執罪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建立協助查找被執行人、協助查控車輛的常態化聯動機制,高效運用網絡查控系統,全力解決查人查物難和財產變現難等問題,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涉企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切實維護企業勝訴權益。

                    四是強化宣傳引導。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利用《濰坊日報·法院特刊》、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臺,及時宣傳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和涌現的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篇七】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從戰略高度出發,始終把提高行政效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促進了我縣投資環境的改善。

                    一、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基本情況

                    (一)領導重視,組織保障有力。

                    一是強化政策支撐。近年以來,縣委縣政府先后制定出臺了《阜寧縣“一窗通辦、一網通行”利企便民不見面集成改革工作方案》、《阜寧縣“一窗一網”不見面審批服務試行細則(試行)》、《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六大行動”實施意見》、《阜寧縣推進審批服務事項“三集中三到位”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確了工作總體要求、基本原則、主要任務、組織保障機構,細化了每項任務的牽頭、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從而為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撐。

                    二是強化組織領導。及時成立了由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縣政務辦主任為副組長,23個縣直部門領導為成員的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下設優化營商環境組等7個小組,并對每個小組和相關部門的責任進行了明確,以此作為推進營商環境整治的抓手,扎實推進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是強化作風建設。為有效推動全縣機關作風轉變,提高行政效能,縣作風辦和融媒體中心專門制作了《作風面對面》全媒體問政等專題欄目,重點聚焦營商環境與作風建設。自20xx年開播以來,該檔節目已經播出了19期,上線30多家部門,曝光了80多個問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二)深化改革,提升服務水平。

                    縣委、縣政府一直將“放管服”改革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工作來抓,采取多種措施,精簡權力事項,簡化辦事程序,著力促進工作作風轉變,全縣政務環境有了明顯改善。

                    一是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去年,我縣全面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將縣發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等10個部門行使的80項行政許可事項劃轉至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服務局充分發揮“一枚印章管審批”的制度優勢,大力簡化優化事項辦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窗一網”、“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自成立以來共受理各類審批服務事項件,辦結率99.8%,95%的市場主體實現當場受理、當日完成登記,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優化率72%以上,審批效率總體提升了60%以上。

                    二是推進“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為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運行機制,方便群眾辦事,加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進力度,今年,縣委、縣政府出臺了《阜寧縣推進審批服務事項“三集中三到位”實施方案》,對“三集中三到位”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實施步驟進行了明確,目前縣政務服務大廳已新進駐縣教育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場監管局等3個部門和144項政務服務事項,11個部門的110項辦件數量少、辦理頻次低的事項也以“綜合服務”窗口形式實現了集中進駐,大廳的部門進駐率提升了73.6%,事項進駐率提升了58.1%,另外近期婚姻登記、水電氣和有線電視等便民服務事項也實現了集中進駐,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服務的水平得到了明顯提升。

                    三是推進“不見面審批”改革。加快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不斷提升政務服務網絡化、智慧化水平,目前,全縣33個權力事項部門已進駐江蘇政務服務網,1082項政務服務事項的維護工作已全部完成。“阜寧政務服務融易辦”旗艦店已開通,已建成個人和法人辦事、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便民服務四個區域。近期,不動產真偽查詢、不動產辦理進度查詢、維修資金查詢、阜寧景區等多項便民服務功能也已實現接入,“不見審批”服務的便利性逐漸體現。

                    (三)對標時限,優化審批流程。

                    今年,縣委、縣政府針對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出臺了《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六大行動”實施意見》,對減環節、優流程、壓時限、提效能上提出了具體要求。各相關部門從優化行政審批運行機制入手,圍繞企業各類審批需求,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簡化辦事手續、壓縮辦結時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企業開辦便利度進一步提升。今年以來,縣行政審批局加速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工作,目前已實現企業開辦全流程“一網辦理”,最快0.5個工作日內可完成登記手續,“兩區一園”范圍內新設立企業營業執照當場即辦,提交材料總數由11份減少至4份,企業開辦的便利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企業投資建設審批流程進一步優化。我縣成立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制定了“四個階段”審批流程實施方案,明確了各階段的牽頭單位,實行“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目前,政務服務大廳已三招“四個階段”、“一窗辦理”的要求,對相關窗口的布局進行了重新調整,將工程建設審批全流程納入到了一個樓層辦理,設立工程建設行政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實現了企業投資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的全鏈條服務,我縣工程建設項目總審批時限可壓縮至80個工作日以內。

                    三是不動產登記效率進一步提升。目前,我縣不動產登記證明書電子證照協同互認機制已建立,正在農商行試運行,近期將在全縣各金融機構全面實施。目前已實現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預告登記、實體企業不動產登記2個工作日內辦結,“兩區一園”、“兩主一特”項目當日辦結。

                    二、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縣的營商環境較以往有了較大改善,但與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與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還存在著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認識不夠全面。提到營商環境,過多關注政務環境、審批環境,忽視了法治、融資、監管等環境,縮短審批時限似乎成為衡量營商環境的主要甚至唯一標準。

                    (二)機制不夠完善。營商環境涉及企業設立、運營、發展、退出等多個方面,涉及基礎設施建設、審批服務、產業政策、資金支持、政府執法等多個領域,屬于一把手工程,目前僅靠發改委和行政審批局等部門牽頭推動,很容易出現少數職能部門出現不作為,推而不動的問題。

                    (三)思想不夠解放。少數職能部門未能充分放權,仍存在內部環節繁瑣、審批方式落后、辦事效率拖沓等現象。有時一個審批環節的耽誤就有可能讓企業錯失商機,挫傷投資者的積極性,對地方營商環境的口碑造成不良影響。

                    (四)要素不夠充分。一是園區道路、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水、電、氣等要素保障還相對滯后。二是“項目等土地”的情況較為普遍,很多項目引進簽約后才去落實用地指標。三是融資環境偏緊,企業發展缺乏資金支持,大多數中小企業很難得到銀行的貸款,制約企業做大做強。四是人才資源相對缺乏,高級人才和科技人員難招、難留。

                    三、相關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通過以會學習、邀請專家開展專題講座等形式,提高全縣領導干部對營商環境概念的理解認識,熟悉國家和省市營商環境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辦法,形成“處處都是營商環境、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思想共識和濃厚氛圍。

                    (二)強化推進機制。將營商環境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成立以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營商環境建設領導小組,重點解決招商引資項目落地慢、企業辦手續繁、不依法行政、中梗阻等問題,為全面優化營商環境開好頭、起好步。結合我縣實際,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大力簡政放權,減少審批程序,加大獎勵力度和懲戒力度,凡是影響營商環境的人和事一律問責追究、嚴肅處理。

                    (三)強化平臺建設。提高政務服務中心定位,加快建設新政務服務中心,加大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以高標準、高要求將政務服務中心建成優化營商環境的有效載體,努力實現“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的目標,切實提高群眾企業辦事便利度。

                    (四)加快思維轉變。各職能部門要加快由審批管理思維轉變為服務企業思維。不僅要刀刃向內改自己,減少內部審核環節、減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辦事效率,還要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務,落實專人負責全程跟蹤服務,最大限度地為項目建設提供便利條件和精準化服務。

                    (五)強化政策落實。充分認識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對于增強城市軟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各項決策部署,對標先進地區,突出問題導向,緊扣關鍵環節,切實抓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實。

                  【篇八】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市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思考建議一、主要做法。作為承接“放管服”改革和具體落實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的責任主體,全市X縣X區政府及高新、瀛湖管委會自X月全市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會議后,立即組建機構,強化配套措施,創新推進工作,實現了良好開局。

                    X.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各縣區均成立了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機構,專題召開了營商環境工作會議,制定了行動方案,細化了工作任務,明確了職責分工,有力推進了工作落實。X縣形成了“十大行動”+三個配套(政務提升、新聞宣傳、專項督查)+兩項機制(第三方評估、監察協作)的“X+X+X”模式。X縣制定了“X+X”行動方案,新增《X縣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創新行動方案》和《X縣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提升行動方案》。X縣采取了營商環境部門公開承諾的形式。高新區向社會公布了營商環境投訴舉報方式。

                    X.助力企業“減負降壓”。市縣聯動,圍繞企業“減負降壓”,積極推行了一系列新舉措。市規劃部門制定了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圖,取消了各類保證金等“搭車”和“捆綁”事項。全市X個政務大廳已有X個實現不動產登記“一廳辦理”,審核環節由“四審制”變為“兩審制”,推出合并辦理。X縣深入開展商事制度改革,率先在全省啟動“五證合

                  一、一照一碼”改革,先后獲得國家工商總局批準設立商標注冊申請受理窗口,獲得國際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授權。

                    X縣率先出臺了《企業還貸周轉金管理暫行辦法》,多渠道解決企業還貸周轉資金難題。X區對融資擔保機構年化擔保費控制在X.X%以下。X縣出臺《減稅降費實施細則》,在X個方面實行減稅降費政策。上半年,全市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X戶次,總計減免企業所得稅X.X萬元,受惠面達X%。

                    X.大力壓縮審批時限。各縣區在事項審批環節上積極創新,在辦理時間上大力壓縮。我市一站式辦結占本級政府部門全部審批服務事項比例為X.X%,全省最高。高新區、X縣、X縣、X縣、X縣設立行政審批局,積極探索“一枚印章管審批”經驗。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出臺《優化市場主體準入環境實施規范》并全省推廣;全市企業登記申請材料受理到發放營業執照平均X.X個工作日,在全省用時最少。高新區、瀛湖區自我提標“加碼”,確定X個工作日、X個工作日分別完成政府投資審批類和社會投資核準類建設項目所有行政審批環節。X區清理公示行政許可事項X項,公布首批X項“最多跑一次”和X項“零跑路”事項清單。X縣建立預審服務制度和“多圖聯審、多評合一”審查制度,將施工許可證辦理所需要件由X項精簡至X項。平利縣上半年累計辦理

                    政府投資審批類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X個,平均辦結時間為X個工作日,減少了X個工作日。鎮坪縣通過審批流程再造和規范中介行為,X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有中介服務和招投標環節。

                    X.強力保障施工環境。我市創新把優化建設環境作為提升營商環境工作特色指標,公安部門制定《優化營商環境X類X條措施》,深入開展“五霸三搶一哄”專項行動治理及非法阻工嚴打行動,對各類犯罪分子形成了強烈震懾。上半年,X縣查辦“五霸”和暴力阻工案件X起,X縣查辦“五霸”等影響投資環境案件X起,平利縣查辦阻工案件X起,X縣化解涉企矛盾糾紛X起,X縣調解各類企地糾紛X余起,鎮坪縣共處置涉及重點項目建設的警情X余起。

                    X.不斷優化服務事項。我市在全省率先開通了X熱線,全方位、X小時受理企業和個人關于營商環境的訴求。在與群眾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水電氣暖報裝方面,大力精簡辦事環節,用水由X項減少至X項,用氣由X項減少至X項,用電高壓客戶和低壓客戶報裝分別縮減為X個和X個環節。稅務部門全面推行“電子稅務局”辦稅,取消納稅人報送資料X項,將不需要實地核查的X項統一前移辦稅服務廳當場辦結,高新區率先設立X小時智能自助辦稅服務區。X縣X個部門進駐政務大廳,在全省縣(區、市)級政務大廳進駐部門最多。X縣、X縣等開通辦事綠色通道,實行“一事一議”;X

                    縣、X縣等推出干部“帶辦”“代辦”“包聯”等便民利民舉措。全市公章刻制受理到辦結平均用時X個工作日、平均費用X元,兩項均屬全省最少。X縣全面推行企業開辦“全程電子化”網上辦理。X區針對邊遠鎮村集中安置點不動產登記辦理采取服務窗口下延的方式。X縣開設新辦企業輔導課程,為納稅人講解涉稅政策、辦稅流程、網上辦稅等。

                    二、存在問題。X.觀念認識需深化。營商環境是事關全局、影響長遠的重要工作,但是個別縣區和部門對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認識還不深刻,思想上重視的程度還不夠,甚至還存在著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是“虛工作”“軟任務”的認識,履行職能職責還未由“重管理”轉向“重服務”上來。

                    X.數據壁壘需打破。政務服務網絡缺乏統一標準,各級政務服務網絡建設不統一,貫通各級政府和各部門之間的縱向和橫向數據壁壘未能打破,各系統數據無法高效銜接和共享。如:不動產登記平臺與房產交易信息未互通、政務服務中心系統與相關在線審批平臺數據未共享、企業開辦全流程涉及的相關部門信息未共享、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系統和市政務服務系統審批事項所需資料清單不統一。

                    X.簡政放權需協同。簡政放權協同不夠,中省行政審批和監管責任下放到市縣后,與之相應的人財物保障措施配套不到位。全面推行行政審批事項進駐政務大廳集中辦理,按現行法律法規“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審批和監管分離

                    模式導致審批易、監管難。用時最長、流程復雜的施工許可證辦理涉及X個部門X個環節,但是目前上級尚未出臺優化辦理實施細則,具體操作缺乏精準“標尺”。

                    X.兩大成本需降低。盡管中省出臺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但金融機構在執行層面由于“門檻”高、政策“死”等原因難以有效落地,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問題依然突出。目前全市還有X、鎮坪、X個縣無人行機構,企業因銀行開戶手續需到市人行審核而耗時增加。同時,由于各縣區公路等級低、內部循環不通暢致使企業物流成本依然較高。

                    X.政務服務需配套。按照所有審批事項集中審批的要求,X區、X縣、X縣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尚未進駐政務大廳,平利縣施工許可證辦理窗口、鎮坪縣不動產登記窗口尚未進駐政務大廳。政務大廳窗口服務流程、辦事指南尚未全部公示公開,“最多跑一次”事項公示后,部分縣區由于配套服務不到位,一些事項無法真正實現。各縣開戶銀行和公章刻制企業進駐政務大廳情況不一,X縣、鎮坪縣等無公章刻制窗口。

                    X.企業主體需培訓。由于初創企業財務不健全,財務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影響優惠政策落實的效率。同時,由于納稅人信息化應用水平滯后,導致服務質量被動低效。

                    三、對策建議。X.深化認識轉變觀念。

                  進一步深化對優化提升營商環境重要性的認識,積極轉變工作觀念。要從“抓項目”轉向“抓環境”,將政府抓經濟工作的重心由項目建設轉向優化環境上來,用營商環境的新面貌來激發經濟發展的新活力。要從“重管理”轉向“重服務”。政府要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精簡管理,支持企業遵循“法無禁止皆可為”的原則創新發展。要樹高標桿,找準差距,對標國際一流抓營商環境優化。要積極外出“取經”,借鑒發達地區先進經驗優化我市營商環境。

                    X.加快推進信息共享進程。信息共享系統是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載體。加快推進省市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整合省市縣分散、獨立的政務信息系統,建立全省統一的網上審批服務平臺,實現上下級、各部門審批服務系統互聯互通并統一接入平臺,切實解決信息壁壘問題。當前,需協調相關部門和政務中心對接一個平臺,確保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市政務服務平臺“同口徑”辦理。

                    X.不斷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關鍵和難點是行政許可權制度改革。要圍繞簡政放權,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重點推進施工許可證辦理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等商事制度改革,為全面釋放和激發市場經濟活力強化制度保障。要通過審批改革,統籌實施審批事項流程再造,精簡環節、精簡材料、精簡時間,從而確保“十大行動”提出的辦理事項最優時限、便捷高效的目

                    標順利實現。建議上級出臺簡化施工許可證辦理有關具體操作辦法,確保統一行動、按章運行、有序操作。

                    X.完善金融配套政策體系。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加大與金融部門溝通協調力度,確保更多金融優惠政策在市縣執行層面真正落地生效;進一步研究搭建融資平臺,拓寬融資渠道,創新融資方式,支持企業發展。持續加大全市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支持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資擴股,提高擔保能力,切實緩解融資難。積極協調人行機構,加快解決X個縣企業銀行開戶手續問題。

                    X.持續優化政務服務環境。要圍繞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繼續完善證照聯辦、并聯審批、全程代辦等配套措施,加快建立流暢有序的“一廳通辦、一網通辦”工作機制,持續提升服務質效。要按照“應進全進”要求,推進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全部入駐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審批,并探索完善審批和監管配套有序、跟進有力的機制。

                    X.提升企業自主管理水平。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幫助企業健全各項制度,規范財務管理。加強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提升企業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涉企優惠政策宣傳力度,讓企業享受更多實惠。“一對一”落實企業幫包制度,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和問題,推動企業健康發展。

                  【篇九】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根據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報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報告文件精神,現將中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報告如下:

                    一、制定了行動方案。按照政府和州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文件精神,對照責任清單,制定了優化營商環境“百日攻堅”行動方案,成立了以中心黨組書記、主任為組長的領導小組,明確了責任領導、主要任務、責任科室和具體責任人。做到了任務分解明確、工作措施具體、責任分解落實。

                    二、完成了考評工作。一是組建了考評團隊。州優化辦明確我們是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責任單位后,在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及財政局的指導下,中心迅速組建了熟悉政府采購招和標投標業務的4人考評團隊,并聯系公管局、發改、財政、住建、交通、國土、水利等單位組建了強大的后援團隊;二是制定了問題清單。對照6個2級指標,梳理了近44個可能提出問題的考核指標,并將政策依據、網站鏈接、截圖照片及相關文字說明等進行了明確,方便在現場查找和回答問題,做了充分地準備和演練;三是赴省高質量地完成了考評工作。

                    三、實現了信息共享。中心所有進場交易項目均通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交易信息,并及時推送到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省政府采購網、中國政府采購網,實現了交易信息互聯互通。

                    四、快速推進了全流程電子化。截止11月底以前,中心與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進行銜接,落實了電子化招標文件模板并測試完畢。目前,房屋市政、水利、交通施工項目和政府采購公開招標的項目均可實現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投標,均能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下載采購文件、網上投標、網上評標、網上處理質疑等。

                    五、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進行了業務培訓。10月10日,中心與財政局一起對采購單位、代理公司和評審專家進行了政府采購知識和操作培訓,現場給各服務對象派送了最新編輯的《政府采購常用法律法規規章文件匯編》,使各服務對象方便快捷學習政府采購知識。11月6-7日,通過視頻會議形式,中心和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一起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進行兩天培訓,邀請紀委監委辦案工作人員講授違法違規案例,并分別講解了招標采購法律法規、執業規范、進場交易規程、電子招投標全流程操作知識等內容。

                    六、停收交易平臺信息服務費,并退還了2017年以來收取的服務費。為進一步減輕投標企業交易成本,切實落實州委、州政府貫徹國務院減稅降負相關會議精神,中心自2019年4月11日起,停止收取中標人繳納的交易平臺信息服務費,并加大2017年以來歷年收費的清退力度。

                    七、探索建立多種保證金的交納方式。一是積極開發電子保函金融服務平臺,嘗試推行擔保保函、保證保險等多種方式替代現金交納保證金的方式。二是工程建設項目嚴格按照省政府“放管服”的要求和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的標準進行收取;政府采購項目按照省財政廳相關文件規定,所有項目不再收取投標保證金。

                    八、及時退還投標人投標保證金。對投標保證金進行了全面清理,同時,修訂完善中心投標保證金繳退辦法,確保應退盡退,及時足額。

                    九、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容缺進場、限時辦結等方便企業、群眾辦事的“綠色通道”制度;二是制定了政府采購文件編制管理辦法,依法依規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和中小企業優惠政策。

                  【篇十】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今年來,陽新縣將深化機關作風整頓營商環境工作列入全縣工作重要內容統籌安排,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和要求,圍繞四方面整治工作重點發力,以此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舉全縣之力達到機關作風明顯好轉、營商環境明顯優化、發展動力明顯釋放、輻射功能明顯提升、基層群眾明顯受益的良好效果。

                    一、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基本情況

                    (一)領導重視,組織保障有力。一是強化政策支撐。2017年以來,縣委縣政府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深化招標投標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支持陽新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意見》《關于大力支持陽新縣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聚焦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作風建設的工作方案》《關于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作風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組織全縣政務服務“一張網”建設工作集中辦公的通知》《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辦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確了工作總體要求、基本原則、主要任務、組織保障機構,細化了每項任務的牽頭、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從而為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撐。二是強化組織領導。及時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縣委政法委書記掛帥、縣四大辦主要領導為副組長,12個縣直部門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制定了聚焦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作風建設的工作方案,明確了部門和階段責任分工,以此作為推進營商環境整治的抓手,扎實推進工作向縱深發展。領導小組確定每半月召開一次匯報會,小結前期的工作推進情況,商討下階段的工作計劃,擬定出相應的工作清單,推進各項工作。三是強化作風建設。針對黃石電視臺《查“六病”記者六問·陽新:市民之家成了娛樂之家》專題片,曝光揭丑出我縣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突出問題后,縣委、縣政府第一時間召開了全縣優化營商環境暨作風建設動員會,安排部署全縣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縣委主要領導親自動員,提出時間、任務、節點要求,并將此項工作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來推進。縣直各部門相繼召開了動員大會,全縣上下進一步凝聚了共識,明確了任務,夯實了責任。

                    (二)多措并舉,提升服務水平。縣委、縣政府采取多種措施,精簡權力事項,簡化辦事程序,著力促進工作作風轉變,全縣政務環境有了明顯改善。一是推進“放管服”改革。縣級機構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后,縣大數據管理局組織梳理縣級部門“最多跑一次”事項,全縣涉及行政審批的部門27個,其中涉及事項較多的為市監局79項、人社局158項、公安局63項、民政局45項。二是推進“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目前,陽新市民之家共入駐單位22個、服務窗口88個、窗口工作人員154人,集中辦理行政審批和和服務事項362項,較往年翻了一番,網上辦理事項116項,年辦件量10萬件以上,按時辦結率98%以上。建成運營“12345”公共服務熱線平臺,共接群眾咨詢、求助、投訴等工單2000余件,已辦結近1800條,辦結率90%左右。縣發改、國土、住建、環保等33個具有行政許可、公共服務事項的縣直部門共認領行政職權和公共服務事項1167條,已發布1067條,應進駐窗口集中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已全部對外公布,縣直兩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如期公開。三是推進“五級聯動”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及手機APP等媒介對外發布政務服務辦事信息,加快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不斷提升政務服務網絡化、智慧化水平。各鎮場區、縣直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工作有序推進,目前全縣19個鎮區、55個縣直單位已建成政務服務外網,并與省、市實現對接;384個村級電子政務網線路建設查勘工作已全部完成,325個村已經開通,剩余的59個村本月月底可完成施工,即將實現全縣政務服務“一張網”五級聯通。

                    (三)對標時限,優化審批流程。今年以來,縣委、縣政府針對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提出了有關要求和時限,在減環節、優流程、壓時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企業開辦、注冊登記時間大幅壓縮。市監部門積極開展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簡易注銷登記和“證照分離”等改革。縣級企業名稱庫和禁、限用字詞庫全面向社會開放,實現同一登記機關名稱預先核準與設立登記合并辦理,3個工作日辦結。對符合條件的未開業、無債權債務企業實行簡易注銷程序。推進多渠道辦理注冊登記。申請人可以通過政務大廳、鄂匯辦APP、全程電子化三種途徑辦理營業執照。縮短公章刻制時間,可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公章刻制。據統計,今年一季度,全縣新登記各類市場主體1519戶,新增注冊資金21.16億元,占期末實有注冊資本金的3.58%。市場主體總量同比增長20.11%,注冊資金總資本同比增長20.66%,迎來了市場主體發展的開門紅。二是不動產登記、納稅時間大幅壓縮。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完善窗口建設,推出預約辦理、上門辦理等舉措。今年起,在保證登記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縣不動產登記局將轉移登記、抵押、首次、預告預抵登記等由四審簡化為三審;將注銷、查封登記由二審簡化為一審。不動產轉移登記、首次登記由法定30個工作日縮短到7個工作日,特殊情況縮短到3個工作日;抵押登記縮短到5個工作日;注銷登記、查封登記登記由1個工作日縮短到隨辦隨結。目前,全縣國地稅基本實現稅務業務“一廳通辦”,納稅人平均辦稅時間、等候時間分別壓縮至5分鐘內、2分鐘內。

                    二、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深化營商環境改革的工作實踐中,我們發現當前政務服務工作與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與陽新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與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還存在著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政務服務意識不強,行政審批效能有待提升。縣市民之家是提高審批效率、優化投資環境的重要平臺,但由于目前部分進駐的單位行政審批事項,名義上進了中心,實際是還有“兩頭辦理”現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心功能作用的發揮。如,縣人社局由于部分審批事項比較繁雜,業務聯動性強,群眾辦事需要窗口科局兩頭跑路辦事的現象依然存在。有的部門電子政務水平不高,可在線辦理的事項極為有限。如,縣市監局目前的網辦事項率不足10%,由于市監網辦事項的服務宣傳存在滯后,導致通過線上辦理營業執照的渠道在群眾中的知名度不高,網上推廣率低,公共資源的社會效益不能充分顯現。

                    (二)金融服務體系作用發揮不夠,企業融資難問題依然突出。調研中了解到中小企業最大的需求和困難就是融資問題。一是企業融資成本偏高。一方面,由于我縣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資本金偏小,需收取擔保金2.15%、保證金5%,相當一部分企業認為通過中小企業擔保貸款不劃算;另一方面,縣內各銀行面向民營企業的放貸普遍收緊,出現了貸款利率提升、門檻提高等情況。目前,縣內銀行對企業的貸款利率在7%-8%之間,均高于基準利率4.3%,加上貸款的其他費用,企業實際貸款利息遠遠高于正常貸款利息。即便如此,有的企業由于條件受限,無法從銀行貸出資金。二是融資機制不夠靈活。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貸款的擔保抵押方式較為單一,除開縣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能夠將抵押物寬展為股權、經營權、機器設備、無形資產等方式外,各銀行則對抵押擔保物要求較高,主要以土地、廠房抵押為主。涉農企業無法將農業資源進行評估、融資貸款,多以自籌或民間借貸為主。同時,銀行對企業發放的貸款都存在排他性,要求企業不得從其他銀行貸款,進一步收窄了企業融資渠道。三是抵押貸款額度偏低。一方面,銀行對抵押物評估價格普遍偏低,比如陽新縣經濟開發區企業的土地評級在3—4類,評估價格只有每畝12萬元;另一方面,為進一步降低風險,銀行實際放貸額度還會再打折扣,往往只有抵押物評估價值的40~50%。如祥云食品公司抵押評估4800萬元,實際貸款1700萬元;博藝農業評估100多萬元,實際貸款35萬元。四是銀企關系有待加強。陽新縣內的銀行對企業貸款限額1000萬元,縣擔保公司參與的企業貸款限額500萬元,對企業法人貸款最高300萬元。一方面,銀行貸款審批時間長、程序繁瑣,且貸款周期基本都是一年,每年10月左右就要求資金回籠,增加了企業還款壓力;另一方面,銀行抽貸壓貸隨意性較大,往往在企業擴大生產、急需資金時提出抽貸要求,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困擾和壓力,造成銀企關系緊張。比如,2018年,宏洋電子生產經營正常,產值從年初的200多萬,逐步增長到10月的近400萬,每月都實現盈利。因原材料緊俏且價格上漲,每月都需要大量現金購買原材料及周轉,而銀行卻要求企業還貸,使企業有訂單不敢接,陷入“等米下鍋”的窘境。

                    (三)企業與政府溝通機制不健全,企業利益訴求缺乏有效反映途徑。部分涉企政策、補助知曉度不高、程序繁瑣、申請困難。加之我縣勞務、法律、廣告、設計等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相對缺乏,且管理不夠規范,收費不盡合理,也影響了企業發展。

                    (四)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氛圍不濃,少數部門存在本位思想。《關于聚焦優化營商環境加強作風建設的工作方案》已于5月30日起施行,調研發現,各級各部門對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宣傳避而不談或泛泛而論,既沒有數據也沒有實例,工作停留在開會、發文件上。與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相比,干部群眾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認識有限。部分鎮場區和縣直部門未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未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黨組議事日程和統籌安排部署,未建立“一把手”親自抓、分管副職領銜推進的工作機制,未對工作層層部署和量化分解工作任務,未層層傳導壓力,未建立聯絡員聯系制度,導致對專班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時認領和完成。與此同時,絕大多數鎮(區)便民服務大廳只有人社和民政的服務事項在大廳辦理,有的大廳雖掛有衛生計生、財政、殘聯、國土、農業、林業等吊牌,但沒有進駐本部門的服務事項,也沒有人員在窗口值守,群眾辦理相關業務仍需赴各站所。

                    三、幾點建議

                    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提高綜合競爭力,對貫徹新發展理念、實現高質量發展、加速追趕超越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改善和提升營商環境,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建議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圍繞行政效能提升,深入推進營商環境改革。加大政務服務標準化工作力度,科學細化量化審批服務標準,壓減自由裁量權,完善適用規則,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提高決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方式,依法主動公開涉企政策、信息,對市場主體主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時答復。開展企業走訪聯系活動,主動為企業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務,積極回應企業訴求,幫助企業解決發展難題。大力培育、壯大中介服務行業,強化中介服務監管,規范中介服務標準、收費,營造服務高效、公平競爭、監督有力的中介服務市場。

                    (二)著力破解要素制約,全面激發市場活力。盡快制定出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的政策措施,防止對民營企業隨意減少授信、抽貸斷貸“一刀切”等做法;鼓勵支持銀行創新融資方式,拓寬銀行抵質押物范圍。另一方面,建議財稅部門出臺有關政策,加大對我縣金融支持力度,增加我縣中小企業擔保公司的融資擔保能力。同時,在財政上支持我縣設立產業基金,對符合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方向、有前景、有市場、有技術的民營企業進行支持。進一步降低企業運行成本。認真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動態調整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加強對水、電、氣、暖等行業的價格監管,切實為企業減負。擴大直供電交易規模,降低用電、用氣成本,全面落實支持清潔取暖的優惠政策。鼓勵支持物流業發展,加強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降低物流成本。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大對市場主體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力度,支持企業增加技術改造、研發創新投入。扎實做好人才招引培育工作,以人才帶技術、帶項目、促創新。降低企業招工成本,構建高效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統籌推進解決就業難和招工難問題,織密扎牢社會保障網,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解決好企業發展動力和活力問題。做好營商環境監測評價工作。加強對統計、稅務、市監等部門的協調,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提高監測質量和效率。加大對縣直各部門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及時向調查對象答疑解惑,確保各項數據的客觀性和準確性。重視對監測評價結果的運用,查找并解決突出問題,倒逼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推動各項工作。

                    (三)加大檢查督促力度,嚴格考核問責。建立健全服務企業專項督查、對破壞營商環境和侵害企業利益的督查問責、優化營商環境督查反饋等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將常態檢查、隨機抽查、年終督查相結合,創新督查方式,暢通投訴渠道,廣納民意,建立臺賬,落實責任,限時整改。嚴格營商環境考核評價,強化激勵導向,制定配套獎勵措施,對在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獎勵。嚴厲查處執行不力、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紀律松弛等行為,堅決消除各類隱性障礙和“潛規則”,依法懲治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逐步實現我縣政務環境、市場環境、設施環境、要素環境、社會環境、法治環境的全面優化提升,推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篇十一】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營商環境是指伴隨企業活動整個過程(包括從開辦、營運到結束的各環節)的各種周圍境況和條件的總和,是一項涉及經濟社會改革和對外開放眾多領域的系統工程,包含政治環境、市場環境、人才環境等多方面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基礎,全面深化改革。李克強總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我市認真貫徹中央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行動安排,為更好的助力我市營商環境優化發展,市政協將“優化營商環境”列為2019年度主席會議協商議題,從5月份開始,周雪輝副主席帶領課題組,采取登門拜訪、會議座談、協商討論等方式深入園區和企業,以及赴長沙、湘潭、呼和浩特等城市開展調研,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一、株洲市營商環境現狀

                    (一) 政策環境方面

                    近年來,我市針對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進企業發展、吸引用好高層次人才等方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加快建成“互聯網+政務服務”四級聯動建設實施方案》、《株洲市建設工程項目“三測合一”實施辦法(試行)》、《株洲市“交房即交證”實施辦法》、株洲市貫徹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工作方案》、《關于建立企業上市(掛牌)融資“綠色通道”制度的通知》、《進一步加強財源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株洲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十條意見》、《株洲市溫暖企業行動工作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快園區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推進人才優先發展30條措施》、《株洲市高層次子女入學就讀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株洲市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辦法》等各項政策,從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推進人才發展環境建設等方面深入推進,進一步落實優化了營商環境各項舉措。

                    (二) 政務環境方面

                    一是9成事項“最多跑一次”。我市2018年“最多跑一次”事項1181項,占比95.3%。二是開辦企業“三天即辦結”。將企業開辦必備環節精簡為企業登記、印章刻制、發票申領3個環節,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內。三是商事登記“一件事一次辦”。我市2018年公布了涉及13個部門的共28個開辦企業“一件事”清單,深入推進集中化行政審批和流程整合優化。四是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通過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審圖、測繪和驗收,企業少提供了65-70%的資料,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前審批最多需50個工作日,政府投資項目開工前審批最多需70個工作日。五是測繪驗收“三測合一”。將地籍測量、規劃測量和房產測繪“三測合一”,測量經費節省費用30%,工期縮短50%。六是新建樓盤“交房即交證”。通過“取消一批”、“后置一批”、“承諾一批”等辦法,實現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時,向購房者交付商品房分戶證。七是審批服務“一網可通辦”。建設“智慧株洲”統一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橫向覆蓋所有市級審批服務事項,縱向對接省級數據交換平臺。

                    (三) 人才環境方面

                    一是提升人才服務質量。建設市縣兩級可直接拎包入住人才公寓1595套;縮短人才公積金繳存時限,提升購房貸款額度至60萬元;為172名繳納個人所得稅10萬元以上的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高層次人才發放個人貢獻獎勵575萬余元;安排53名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二是引導優質教育資源來株合作辦學。引進南雅實驗中學和長郡中學來株辦學。株洲南雅實驗中學2018年已招收初中生700人,高中生300人;長郡中學2019年秋季即將開始招生。三是落實人才引進政策。2018年引進省級科技創新人才23人,招聘博士115人,碩士1497人,為20多名高層次人才配偶推薦安排就業。四是搭建各類平臺載體服務人才。2018年全市新增3家省重點實驗室、6家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院士專家工作站達10家,技術創新平臺達309家,示范性眾創空間達25個。五是助力培養名家名匠。積極選送人才參評高層次人才計劃,2人成功入選國家“萬人計劃”。鼓勵企業培養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職業技能培訓晉級補貼資助制度,實施人才培養項目100多個,舉辦了中國制造2025、新興產業人才、科技成果轉化等培訓班,培訓各類人才3000多人次,2018年新增中級專技人才1146人,高級專技人才1000余人。

                    (四) 市場環境方面

                    一是降費降率方面。降低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針對小微企業開展普惠性稅收減免。2019年前4個月,全市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2.8億元,新增減稅7.58億元,1.44萬戶企業享受增值稅降率優惠、5.68萬戶企業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政策、10.26萬納稅人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優惠。二是金融信貸方面。推出了株洲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貸”業務,確定了422家白名單企業,引導金融機構為115家白名單企業提供了3.94億元貸款。推進動力產業、醴陵陶瓷等重點產業特色貸款業務,人民銀行近年來針對三大動力產業累計融資超100億元,農業銀行湖南省分行三個月不到的時間為15家陶瓷企業發放貸款1.24億元。建立了擬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組織舉辦了“基金走進株洲”等活動,搭建資本與企業對接平臺,拓寬資本市場融資渠道,實現撮合融資9883萬。三是降低企業成本方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由20%降為19%,2018年為全市6678家參保單位減負11094萬元。2018年全市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銷售電價下調了四次。累計降低8.6分/千瓦時,累計降幅達11%。2019年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將再降低10%,全市預計將有13萬多戶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受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雖然株洲市通過這幾年的努力,營商環境優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惠企政策難以精準發力

                    一是惠企政策干貨不多。對近年國家、省市出臺的500多個政策文件進行分析,發現真正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用地難、用工難等方面的政策干貨不多。惠企政策互聯互通機制尚未有效融合,各項惠企政策散落于各職能部門,難以全面收集和精準推送,部分企業仍未享受到政策紅利。二是惠企政策措施不夠精準。不少惠企政策在制定過程中沒有充分論證和征求意見,存在政策內容不合理、不符合企業實情的問題,例如為充分引進人才,留住人才,我市出了不少的補貼政策,但依然有很多企業反映引進人才難、留住人才難,其中有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現在很多人才補貼政策還是唯文憑、唯學歷而論,而大多數企業真正需要的是有經驗、能做事的技術骨干,政策和企業需求間仍存在錯位現象。又比如自2019年5月1日起,應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要求,養老、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較之前有所降低,但繳費基數上調了,企業對降稅減費的效果“無感”。國有、民營企業政策享受有差別,如同樣做工業地產項目,國有平臺的開發公司能享受為期八年的稅收返還,用以扶持國有平臺公司建設園區,而民營企業就享受不了此項政策支持。持續擴大的降稅減費規模,短期內勢必造成稅費減收,與地方政府對稅收收入的較高預期存在矛盾,操作中陷入兩難境地,壓力很大。三是責任主體擔當不夠。從國家到地方各種惠企政策頻繁發布,涉及簡政放權、減稅降費、鼓勵自主創新等多個措施,且大多都分門別類將責任落實到各個部門,但政策發布后,很多責任單位并沒有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造成了很多惠企政策無法落實,企業的獲得感不強。

                    (二)金融服務政策落地難

                    缺乏完整的政策配套支持體系,如放寬信貸條件,完善考核激勵機制,落實盡職免責措施尚未完善等等,造成基層信貸人員“不會貸、不敢貸、不愿貸”。地方金融創新能力不強,主要是農商行、村鎮銀行等地方金融法人機構資本金偏小,資產規模不大,抗風險能力較弱,且嚴重缺乏創新研發人員。地方政府誠信體系建設還相對滯后,信用信息整合規集難,且互聯互通共享存在壁壘,部門之間信息孤島的現象普遍存在,政銀企之間的信用信息無法共享,嚴重影響了金融機構對企業的信貸支持。

                    尤其是面對中小微企業“短、小、頻、急”的融資需求,現有金融體系還不能有效提供充足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還不能形成推動中小企業脫困發展的支撐力量。以風險補償基金為例,盡管“@貸”業務引導信貸支持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風險補償基金整體規模偏小。目前基金規模僅7000萬元,部分貸款需求較大的區域1:10的杠桿比例已經用滿,無法撬動轄內企業的新增信貸投放。二是合作擔保公司收費偏高。由于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暫未建立,只能選取商業化運營的擔保公司進行合作,此類公司由于受母公司營業收入、利潤等績效考核影響,不得不收取2個點以上的擔保費率。三是配套引導機制有待加強。小微信貸業務風險高、收益低,金融機構不愿貸、不敢貸的現狀依然存在,在風險補償機制以外,政策性擔保、貸款貼息、盡職免責、財政性存款獎勵等一系列配套制度還不夠完善,無法協同發揮最大效應,緩解融資難等問題。

                    (三)并聯行政審批仍有很大空間

                    并聯審批中涉及的部門包括發改委、國土局、環保局、稅務局、公安局等10多個部門,但前置項目的審批部門層級各不相同,有的在市行政部門審批,有的在省級行政部門審批,因審批層級的不同,極大的制約并聯審批制度發揮其提高審批效率的作用,難以滿足并聯審批制度的時限要求。同時并聯審批的網絡待健全,部門之間資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島”現象仍然存在。

                    (四)人才短缺制約經濟發展

                    株洲市處于產業轉型升級期,對于高層次人才的需求急為迫切。一方面,株洲市高層次人才存量不足。雖然加大了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力度,但受工作環境、待遇水平、成長預期、人才政策、子女教育等諸多因素制約,高層次人才的流失現象比較嚴重,僅中車株洲所8家優勢企業自2016年以來,就流失了1000多名中高級技術人才。另一方面,急需人才增量受限。一流人才和高校畢業生大都愿意留在一線城市、發達地區和省會城市工作。企業反映,招錄名校或緊俏專業的高校畢業生比較困難,招聘部分優勢專業的技術人員也比較困難。此外,職院(校)和企業聯合培養的技能型人才,外流嚴重,不能滿足株洲企業的需求,實用操作型人才缺口較大。

                    (五)營商環境監管體系仍需完善

                    一是沒有專用的營商環境監督投訴渠道。我市有電話熱線或網絡的各類投訴渠道,但并沒有專用的營商環境專用監督投訴電話或渠道,營商環境相關的問題投訴由于涉及部門較多、復雜性較強,沒有專人受理會導致問題解決周期增長。二是職能部門營商環境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三是部分行業領域監管職責不明晰,行業監管存在模糊地帶以及權責不一的情況。四是跨部門營商環境協同監管效能較低。盡管我市推進加強部門間、各層級間聯動監管,但整體的協同監管效能仍然不高,未真正形成營商環境協同監管、聯動執法的“協同作戰”局面。

                    三、優化營商環境的建議

                    (一)優化政務服務體系

                    1.進一步簡政放權,再造政務服務平臺。按照應放盡放的原則,推動權力向基層下放。清理行政審批中的中介機構服務事項,取締法律法規之外的中介服務事項,各部門不得隨意要求提供前置中介服務或提供中介服務材料。進一步優化再造政務服務平臺,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推進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發展、無縫銜接,堅決打破信息壁壘,推動服務事項跨地區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跨部門協同辦理。下大力氣打通數據壁壘,實現各部門、各層級、各業務系統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最多跑一次”,實現各級各類審批服務事項“一點登錄、一號認證、一網通辦”。大力發揚擔當精神,創造性落實國家政策。

                    2.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便捷高效化建設。深化商事登記“一件事一次辦”、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等舉措,在項目竣工驗收階段“三測合一”的基礎上,延伸整個建設階段的“多測合一”,實行“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深入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從減程序、減時間、減費用三個方面鞏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借鑒學習部分一線城市施行的不見面辦公模式(待審批文件直接進行網絡流轉),讓報告提交者能清楚了解到文件審批的進程或是需要補充完善的資料,加速行政審批的速度,杜絕“延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辦”的現象。持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3.提升服務效率,建立問責機制。一是精簡規范審批事項。深入開展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流程再造工作,切實做到簡化事項、簡化資料、簡化流程,實行首辦責任、限時辦結。對緊急、重點的項目開“綠色通道”特事特辦;進一步提升項目開工、出口退稅、醫保卡結算、工程款結算等事項的速度,提高辦事效率。二是強化監督問責機制,設立專門的投訴受理平臺,開通電話、網絡投訴“直接車”。逐步構建政府效能評價指標體系,對行政審批、行政服務的全過程加強監控。建立健全進駐部門、人員、事項的考核評價管理機制,將考核評價結果作為黨政班子績效考核依據,推動政務服務環境持續改善。根據已經量化的績效考核指標批分排名,定時發布,讓每一個環節置于陽光之下,將自由裁量的空間壓縮到最小,倒逼審批部門優化審批流程。將用戶評價機制置于政務服務中,讓用戶對所接受的服務質量、服務流程、服務態度進行評價,提高民眾對于政務服務的關注度和參與度。

                    4.以履行承諾為手段,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快落實支持營商環境及經濟發展的政策、各級政府招商引資的承諾(如土地出讓、稅收減免、鼓勵獎勵、用工用人等),兌現政府、國企、央企拖欠企業的賬款,提升企業對政府的信心。建議由相關部門開展專題調研,收集和核實對企業優惠政策未落實、賬款拖欠等問題,統一協調解決,限期兌現政策、給付賬款。二是建立和完善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依法依規補償的救濟機制。落實“促進營商環境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各部門聯席會議,商議和解決營商環境發展中的各類問題。

                    (二)強化金融服務體系

                    1.加大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規模和信貸投放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完善投貸保補機制,發揮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產業扶持作用,提升民營企業金融獲得率。融資擔保平臺充分發揮資金量大、運作成熟的優勢,加大對縣區市支持力度,幫助縣區市做大做強擔保機構、建立健全企業擔保體系,進一步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支持民營企業轉型升級和解決融資難題。建立政府性融資性擔保公司。以“聚焦支農支小主業,堅持保本微利運行”為原則,建立配套的績效考核和工作運行機制,降低擔保費率至1個點以下,切實優化小微三農擔保業務。

                    2.推進金融創新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積極支持金融企業發展壯大,創新服務產品,為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提供更多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務,滿足各類企業多樣化的融資需求。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拓寬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抵質押范圍,引入知識產權、商標、動產、土地使用權、應收賬款等質押品種,積極向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發放中長期貸款;引導金融機構對貿易背景真實的實體經濟采取信貸資金閉環監管,鼓勵無抵押無擔保的信貸支持,努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等問題。

                    3.加大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貸”業務的支持力度。一是建議建立由分管副市長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為成員單位,定期研究解決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貸”業務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特別是配套機制協同等問題。二是擴大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規模。建議市財政增加3000萬元將市本級基金規模擴大至5000萬元,各縣市區根據各自轄區內企業“@貸”總量規模適當增加基金投入,達到1:10比例上限則相應補充基金。三是建立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補充長效機制。建議對獲得“@貸”支持的企業實行動態跟蹤,年末對“@貸”業務績效進行評估,將企業稅收較上年增加部分的市級留存部分滾動進入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建立基金長效補充機制。

                    (三)健全公共服務體系

                    1.加速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四級聯動建設。圍繞“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域全覆蓋,結合全國統一事項目錄,全面梳理辦事流程,加速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四級聯動建設,搶抓后5G、區塊鏈技術機遇,實現事項全流程全市域標準化辦理、運行全過程標準化監督,提升系統便民化、共享應用水平,實現“一網受理、四端協同”(PC、移動、自助、窗口),完成“互聯網+政務服務”省市縣鄉四級聯運建設。

                    推動構建企業信息數據庫與政策信息數據庫互聯互通機制,確保各項民營企業扶持政策落地落實。積極推進“互聯網+醫療”、“互聯網+教育”等新模式發展,讓偏遠地區和基層群眾能夠分享優質公共服務。建立健全“政府扶持樞紐平臺—平臺聚合服務中介—中介集合服務機構—企業集體受益發展”的運行機制,形成“主體豐富、功能完善、機制健全、體系完整”的產業服務平臺體系。大力引進一批管理咨詢、高端培訓、工業設計、國際貿易、科技金融等高端服務平臺,積極建設智能制造推進中心、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等綜合性服務平臺建設。

                    2.切實改善生活居住教育醫療等環境。采取各種措施,在加大對企業集中區的生活設施投入的同時,還要引導優質的房地產業、商業、文化體育產業、旅游休閑產業、養老業等向企業集中區或集中區周邊發展,使該地區的人居環境更優美,人們的生活更便利,生活成本有一定程度降低,生活質量有較大幅度提高,激發人們強烈的株洲主人翁意識。要加大對企業集中區的交通設施的改造力度,提供更多更便利的交通工具,解決交通擁堵問題,加快工礦區和城區的高度融合。進一步加強教育資源和醫療資源的投入。優先考慮在企業集中區建立優質的教育資源和醫療資源。引導教育部門、醫療部門將一部分優質資源向企業和企業的職工傾斜。建議將一部分學位按企業對地方的貢獻力度以分指標的形式交給企業自行安排使用,提高企業的自主性,真正為企業和企業職工解決后顧之憂。

                    3.以誠留人給予企業和人才更多的人文關懷。雖然市區兩級都出臺了人才激勵政策,但這遠遠不夠。對于中高端人才,入職時薪酬待遇是一個重要的考量指標,但并非決定性因素。論財政實力,株洲還是吃飯財政,不可能與發達地區相提并論;論區位優勢,株洲的交通樞紐地位在被逐漸取代,論人文環境,株洲與長沙還有相當的距離。因此,在用誠意留人這方面更要下工夫,可以建立人才檔案,及時更新,安排專門的機構和人員進行專門服務,及時了解中高端人才所思、所為,當好貼心保姆,以最大的誠意留住人才。同時要配合企業最大限度為人才提供良好的創業平臺和良好的人居環境,提高其獲得感。

                    (四)深化市場服務體系

                    1.市場發展環境要“補缺”。 一是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按照國家部署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實現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最大化賦予市場主體主動權。二是進一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再取消、降低和放開一批經營服務性收費,做到政策“應知盡知”、“應享盡享”。全面推進依清單收費。繼續清理整頓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收費。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完善亂收費舉報投訴機制。三是推進物流業降本增效行動。加快建設城市以及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推進通關流程“去繁就簡”,壓縮集裝箱進出口環節成本。四是加強創新市場的監管模式。一要繼續推進信用監管。加快推進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擴大聯合懲戒備忘錄覆蓋領域。二要大力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推進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避免交叉重復或留空白死角。三要深入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對行業、區域的分類監管,健全隨機抽查與傳統監管協同機制。積極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提高監管效能。

                    2.惠企政策要適時打“補丁”。目前各級出臺的各類惠企政策,已基本形成了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體系,有力地改善了民營企業貢獻與待遇不匹配的狀況,讓民營企業逐步有了“是自己人”“主人翁”的感受,但在惠企政策制定時,難以做到全面,具體且長期適用,建議對市一級出臺的惠企政策,根據企業發展實際要求進行適當的修訂。一是在人才政策匯總完善民營企業人才評定機制,堅持突出能力、實績和貢獻的評價導向,克服唯文憑、唯職稱等評價傾向,對學歷低、職稱低但在優秀企業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中做出重要貢獻的關鍵人物,設立“關鍵技術人才”、“杰出管理人才”獎,享受人才優惠政策;二是建立惠企政策修訂機制,每年由市非公有經濟領導小組組織一次政策修訂專題調研,提出修訂建議,按法定程序組織修訂。惠企政策文件中明確的有關責任單位,要對文件中的相關條款落實負責。一要對條款中的原則性、方向性意見提出實施細則或具體標準和辦法;二要及時了解執行過程,匯總企業的訴求;三要向市非公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修訂建議,保證政策有效落地。

                    3.企業用好政策要“補課”。針對當前惠企政策落地過程中,存在企業、政府冷熱不均的情況,政府力度很大,企業感受不深。建議要在企業主動研究政策、對接政策、用好政策方面,為企業補課。一是發揮協會的作用,政府定期向各商協會發布政策信息并組織專項培訓,培訓一批商協會政策輔導員。商協會政策輔導員根據各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幫助企業對接相關政策執行部門,為企業一對一服務,逐條落實政策。市政府每年對落實惠企政策好的優秀單位和優秀輔導員給予表揚獎勵;二是發揮工商聯(總商會)的牽頭組織作用,由市工商聯(總商會)牽頭組織各商協會和民營企業,對接政策、宣傳政策、反饋政策落實情況,提出工作建議;三是一個窗口發布政策,市政府門戶網站負責收集各級惠企政策,定期發布,做到不管東西南北風,惠企政策一網通。

                    (五)完善人才服務體系

                    1.要在創新引領人才上更加精細化。堅持創新引領開放崛起,大力實施頂尖人才引領、領軍人才集聚、緊缺人才倍增、企業家人才提升、高技能人才支撐五大人才工程,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優勢產業優先發展的思路,以“3+5+2”產業為重點,優化升級“人才30條”,既要引導人才向軌道交通、通用航空等新興優勢產業集聚,打造一批優勢產業人才鏈。還要拓展人才引進寬度,加大對管理、金融等社科人才的引進力度。既要重視人才的引進,也要重視“存量人才”享受優惠扶持政策的問題。要圍繞優勢產業、重大項目、重點學科發展需求,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廣泛開展人才戰略合作和人才服務合作,柔性引進用好院士專家等智力資源。要加快職教科技園建設,要深入推進校企業合作,構建協同育人模式。深入開展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擴大科技特派員選派規模,加大綜合配套支持力度,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市直各部門形成合力,提供有力支持,抓好“智匯醴陵、才涌鄉村”全省柔性引才用才示范試點建設,推運建立湘贛邊區鄉村人才振興示范帶。

                    2.要在優化服務上更加人性化。結合推進“只跑一次改革”,依托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和株洲人才網,積極與國內知名人才服務平臺開展合作,開設“人才需求、項目申報、生活服務、信息發布”等信息化服務項目,為各類用人主體和廣大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務。落實黨委聯系服務專家人才制度,加強對優秀人才的凝聚。落實核心專家優待待遇,精心組織好優秀專家休假、健康體檢、理論研修、專利資助等工作,發揮核心專家的示范引領作用。堅持以人為本,發揮人才服務窗口作用,幫助人才解決住房保障、醫療保健、子女教育、家屬就業等現實問題,讓人才有更多獲得感。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

                    3.要在制度機制上更加體系化。構建“一把手”抓人才工作機制。建立黨委(黨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黨委常委會聽取人才工作匯報制度。推動縣市區強化投入保障,充實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充分發揮政府投入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完善人才工作領導運行機制,健全領導小組議事規則,明確成員單位職責任務,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政策、力量和資源統籌,健全科學決策、分工協作、溝通協調、督促落實機制。強化人才目標考核機制。將人才工作列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情況述職的重要內容,建立人才工作專項述職考評制度,健全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切實發揮好目標責任考核的“指揮棒”作用。

                  【篇十二】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近年來,為全力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轉型發展的目標任務順利實施,市委、市政府不斷加大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使我市的營商環境顯著改善。據調查問卷統計,對我市的投資環境:較為滿意的占9.5%,基本滿意的占68%,一般的占22.5%。政策環境:對我市現行優惠政策認為有一定吸引力的占20.8%,與其它市地差不多的占50.9%,沒有其它市地優惠的占28.3%。政務環境:對政府部門的服務意識認為很強的占17.9%,較強的占45.5%,一般的占36.6%。法治環境:對我市法治環境總體評價滿意的占4.8%,基本滿意的占90.5,不滿意的占4.7%。配套設施及人文環境:滿意的占12.7%,基本滿意的占82.5%,不滿意的占4.8%。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市營商環境整體向好。一是各項改革不斷深化;二是政策體系不斷完善;三是服務效能不斷提升;四是涉企行為不斷規范;五是機關作風不斷轉變。近年來,我市持續整頓作風整治環境,推進簡政放權,整治了一批侵害市場主體和群眾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營商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目前,我市與自身過去相比成就很大,但與發達地區相比,與省內先進市地相比,與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的期望相比,我市的營商環境還有差距。一是思想認識有待深化;二是政務環境有待改善;三是要素供給有待提高;四是政策落實有待到位;五是社會環境有待優化。營商環境是市場主體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推動鶴崗高質量轉型發展的關鍵。要樹立抓營商環境就是抓競爭力、抓生產力的意識,形成“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的共識,把營商環境作為一項“永不竣工的工程”,以永遠在路上的精神,全面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讓市場主體滿意,讓人民群眾高興,使鶴崗真正成為創新創業和投資發展的首選地。為此,提出以下6點建議:

                    (一)進一步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務環境,讓各類市場主體在鶴崗發展更“省心”。優化政務環境,關鍵在于簡政放權,要通過減少行政干預,提升行政效能,降低企業生產和群眾辦事的成本,叫響“審批項目最少、程序最簡、辦理最快、費用最低、服務最優”的城市品牌。要堅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主抓手,按下“快進鍵”,減到不能再減,放到不能再放,通過簡化事項、優化流程、規范管理,全力優化政務環境。對標先進地區,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推進審批流程再造、審批環節重組、審批業務整合、審批材料精簡。進一步梳理各級政務服務事項,努力實現年底前市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70%,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基本實現“應進必進”。分批公布“辦事不求人”事項,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并監督各相關部門執行,確保“辦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實質性成效。要牢固樹立主動服務的責任意識,堅持便捷利民原則,為企業提供“保姆式”服務,把自己當成服務企業的“店小二”,提供“全天不打烊”的幫辦環境,主動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各種問題。要健全完善精準服務的工作機制,全面實施領辦制、代辦制和領導包扶責任制,積極推行領辦、代辦服務專業化,組建專門領辦、代辦服務隊伍,設立總接件窗口,為企業投資和群眾提供咨詢、指導、無償代辦等服務。要建立全市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完成與省政務服務平臺資源共享服務中心的對接,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庫、電子證照庫目錄等業務數據的匯聚,與省政務服務平臺的實時交換。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讓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辦事像網購一樣方便。

                    (二)進一步打造開放有序的市場環境,讓各類市場主體在鶴崗發展更“舒心”。優化市場環境,關鍵在于一視同仁,要讓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只要有利于創造社會財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要放手發展;只要是合法致富、誠信經營,都要全力保護,真正讓一切想創業、能創業的人找到廣闊的創業空間。一是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嚴格落實“非禁即入”原則,對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的產業和領域,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進入。以“證照分離”“照后減證”為抓手,建立企業主體資格與經營資格許可相分離、審批與監管相適應的新型企業登記管理體制機制。開展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試點工作。進一步完善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健全公共資源市場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領域市場運行機制,使更多公共資源要素的流轉和聚集由市場主導,剔除各種人為干擾。二是推動壟斷行業服務改革。建議市有關部門牽頭從嚴查處壟斷行業包括消防等部門妨礙市場公平競爭如“四指定”等行為。三是不斷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對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整體規劃,強化部門協同意識,破解“九龍治水”局面。落實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堅持不懈打擊制假販假、低價傾銷、逃稅騙稅、商業欺詐、惡意拖欠、逃廢債務、侵犯知識產權等不法行為。打造“誠信鶴崗”,政府首先要作出表率,帶頭守信用、講誠信。建議在全市開展專項清理整治活動,下決心清理兌現政府承諾,維護政府信譽。采取自上而下、下查一級、“一把手”負責的方法措施,對政府在招商引資中向企業有書面承諾而未兌現的問題進行全面清理。凡政府做出的承諾屬合理合法或不合理合法的應明確主體及時限,堅決兌現,凡屬合理不合法或不合理不合法的,要對企業和社會做好解釋工作。

                    (三)進一步打造寬松優惠的政策環境,讓各類市場主體在鶴崗發展更“暖心”。優化政策環境,關鍵在于落地見效,要以市場主體期待和需求為導向,圍繞破解企業投資生產經營中的“堵點”和“痛點”,主動作為、精準施策,不看廣告,看療效,大力推進政策落地,讓企業得到真正的實惠,不斷增強市場主體的獲得感。政策千萬條,落實第一條。要打破“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清理違反市場規則的政策文件,推進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嚴禁對企業征收“過頭稅”,避免因不當征稅導致正常運行的企業停擺。清理、精簡民間投資審批事項和涉企收費,規范中間環節、中介組織行為,加快推進涉企行政事業性零收費。除依法依規須繳納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一律取消工程建設中建筑企業的其他保證金。對采用有償使用方式供應土地的,可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方式供應土地,降低民營企業用地成本。全面清理貨運車輛的各種收費、政府性集資、政府性基金和罰款項目,并向社會公示,清單以外的項目一律不許收費和罰款。落實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落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減免稅、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政策措施。通過清理轉供電加價、臨時性降低輸配電價、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電價,落實國家電力直接交易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讓企業實實在在享受到政策紅利。

                    (四)進一步打造誠信法治的金融環境,讓各類市場主體在鶴崗發展更“順心”。優化金融環境,關鍵在于銀企合作,要通過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培育為企業服務的金融主體,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市場主體力度。要組織開展常態化的銀企信息對接活動,解決資金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銀行不能在企業經營狀況好時“晴天送傘”,企業遇到困難時“雨天收傘”,既要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要認真落實國家關于“把銀行業績考核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掛鉤”的政策,解決不敢貸、不愿貸問題。發揮民營銀行、小額貸款公司、風險投資、股權和債券等融資渠道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債券、上市融資。完善企業轉貸應急機制,引導銀行類金融機構落實國家無還本續貸政策,解決民營企業續貸難問題,不能對民營企業斷貸抽貸。對符合產業結構升級、有發展潛力的民營企業進行必要的財務救助。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能力建設,引導其增加小微企業的貸款擔保。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正常、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提供擔保服務或過橋資金,降低融資成本。切實解決“不敢貸、不愿貸、不能貸、不會貸”的問題。

                    (五)進一步打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讓各類市場主體在鶴崗發展更“安心”。優化法治環境,關鍵在于依法行政,要從全市發展大局出發,準確把握“為”與“不為”的尺度,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多開“綠色通道”,少設“紅燈卡口”,切實解決“越位”“缺位”的問題。要把尊重企業、幫助發展作為執法的一個重要原則,多服務、少“指導”;多支持,少干擾。必要的檢查也要“打包”進行,必要的收費也要公開透明,必要的配合也要主動溝通、事先說明,最大限度地營造企業順暢發展氛圍。除依法依規外,一律不得實施定期檢查,不得設定強制性中介服務,該取消的要落實到位。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杜絕隨意執法,并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實現權力痕跡管理,嚴防腐敗。堅決糾正以權謀私、錢權交易、貪污賄賂、勒卡企業等違紀違法行為。在辦理涉企案件時,依法慎用人身強制措施,不得隨意干預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不得隨意凍結企業賬號、查封企業賬冊,不得隨意發布影響企業聲譽的言論和報道,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對企業家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創新創業行為,只要不違反刑法規定,不得以犯罪論處,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民營經濟糾紛,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堅決防止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

                    (六)進一步打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讓各類市場主體在鶴崗發展更“放心”。優化社會環境,關鍵在于整體氛圍,要通過營造“人人關心營商環境、人人維護營商環境”的社會環境,讓投資者、經營者在安全、穩定、和諧的條件下放心、放開、放膽地干事創業,真正做到創業安心,工作順心,生活舒心。要補齊社會環境短板,建議我市明年全面開展“營商環境提升年”活動,研究制定《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打造“投資到鶴崗、發展零障礙”營商品牌,全面提升優化營商環境整體工作。要在解放思想上下功夫,著力解決市場觀念不強,服務意識不強,規則意識不強,創新意識不強,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教育引導領導干部加快從不合時宜的思想觀念中解放出來。要在正向激勵上下功夫,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細化實施辦法,規范容錯糾錯的具體情形、界定程序和保障措施,為干事者鼓勁、為擔當著撐腰;進一步明確政商交往正負清單,構筑“親”“清”新型政商關系。要在監督問責上功夫,優化營商環境不能“雷聲大雨點小”,要掀起“問責風暴”。對于破壞營商環境的行為要嚴肅查處糾責,敢于動真碰硬,誰破壞鶴崗的營商環境,就摘誰的帽子、就調整誰的位子。決不能讓少數“害群之馬”損害鶴崗形象、貽誤鶴崗發展。

                  【篇十三】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根據xx教育調研計劃,近日,對我區部分企業進行了走訪調研,就我區的行政審批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做如下報告:

                    一、我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

                    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多次召開區委常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定“放管服”“一次辦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發《關于深化“一次辦好”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提出“x個支撐、x項專項行動”,細化了x項改革任務,我局也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流程再造推進“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的十條意見》(魯政辦字〔2019〕149號)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對標先進、流程再造”的部署進行了充分落實。

                    (一)扎實推進簡政放權工作。一方面,強化行政權力事項承接及下放。20xx年以來,共分x批次動態調整我區行政權力事項,共調整、取消、承接落實x項區級行政權力事項,委托下放區級行政權力事項x項。另一方面,扎實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20xx年x月,我區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則,劃轉業務骨干x人,劃轉x個單位的x項行政權力事項。對所有審批事項流程進行重新梳理、壓縮,審批辦理時限平均提速xx%,業務最高提速達xx%,審批流程壓縮一半以上。

                    (二)持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制定了《關于推行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監管的實施意見》,對同時涉及多層次、多部門的檢查事項,實現一次性聯合檢查,全面推行跨部門“隨機抽查”。x個區直部門全部制定出臺了監管制度和辦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體系。在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領域分別建立隨機抽查標準,提升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進“一次辦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辦好”事項清單和服務標準。20xx年底向社會公布我區x個部門單位“一次辦好”事項清單x項,其中,行政權力“一次辦好”事項1019項、公共服務“一次辦好”事項x項,實現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一次辦好”全覆蓋。二是強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撐。大力推進“一網通辦”,全區一網通辦率達xx%。著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務和智能服務,在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立24小時自助服務區。三是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開展優化企業開辦行動,設立企業開辦專區,全面推行企業開辦“一窗通”,全面優化開辦流程,實現了1個小時完成從企業注冊登記到公章刻制、稅務和社保登記全流程。推進不動產轉移登記“一次辦好”,整合不動產和稅務窗口聯合辦公,真正實現了“一窗受理、一次辦結”,半小時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定了《河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實現投資建設項目全過程審批時間最長控制在x個工作日以內,精簡類工程建設項目控制在x個工作日以內。推進工業標準廠房建設,推動全區節約集約用地再上新臺階。截至20xx年底,全區已建成標準化廠房x萬平方米,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x萬平方米的任務。全面提升便民服務水平。清理無謂證明,調整取消了x項證明和蓋章類材料。組建沂蒙紅色志愿服務隊伍,構建三級代辦服務體系,為企業群眾提供“保姆式”代辦服務。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復印件,實行證照免費郵、材料免費印。

                    (四)大力開展流程再造。重點實施“4×4”系統工程,突出“一門全辦、一窗受理、一鏈辦理、一網通辦”四大環節,聚焦“營商環境、民生服務、監管效率、制度創新”四大領域,健全“你提我改、幫辦代辦、無權否決、動態優化”四項機制,著力推進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減費用“四減”行動,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諾制”“容缺辦理”審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諾制”,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出版物經營許可、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食品經營許可等x項審批事項通過施行告知承諾制代替現場審核。制定印發《河東區政務服務事項容缺辦目錄》,集中推出首批x項政務服務事項可“容缺受理”,各類容缺材料x條。

                    二、我區營商環境存在的問題

                    (一)部門壓力傳導不夠。召開了“放管服”和“一次辦好”改革工作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務分解,但壓力傳導不夠,沒有一抓到底,盯緊盯死。20xx年省里組織營商環境評價,我區綜合成績列全省第x名,未進入第一梯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為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個別部門單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韌勁不足,對“放管服”“一次辦好”改革工作的艱巨性認識不足,有懈怠情緒,未及時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風不扎實、服務效率不高等問題仍時有發生。部門間工作不平衡,個別部門單位對“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缺乏回應群眾關切、接受社會監督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推進工作考慮企業群眾需求不夠,思想不夠解放、改革不夠積極。受場所、專網等因素影響,人社、醫保等部門一直未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沒有完全落實。

                    (二)行政審批服務創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夠解放,與發達地區相比,個別部門及人員在行政審批制度創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創新意識不足,根據上級出臺文件抓貫徹落實較多,創造性、突破性開展工作較少。二是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局囿于條條框框,不敢打破常規先行先試。比如,天津港保稅區對環評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環節取消現場勘察,值得我們借鑒。三是流程還不夠優化,個別審批事項存在互為前置現象,影響了行政審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訓機構審批涉及到市場監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級部門規章、規定互為前置,導致辦事群眾辦事多頭跑。四是對行政審批中介機構的監管不到位。中介機構業務主管部門缺少約束中介機構服務時限的有效抓手,雖然通過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門提供審批的時限不斷壓縮,但是審批全流程的時間壓縮不明顯,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不強。

                    (三)便民服務標準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識樹立的不牢,沒有真正做到換位思考,不能真正從辦事群眾角度考慮問題。比如,群眾反映到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停車難問題,還沒有系統解決。二是服務標準還不高,滿足于辦成事,缺乏精細化、個性化服務。三是個別基層單位受限于機構改革思維,對于行政審批服務局下放、委托的事項不敢接、不愿接。區里委托下放的x項審批服務事項,各鎮街承接的還不到位。四是基層信息化建設相對薄弱,在窗口、柜臺設置、信息化設備以及便民服務設施的配備上與發達地區相比還需大力提升。基層便民服務及代辦服務工作人員,大多為鎮(街)及村居(社區)人員兼任,與發達地區通過面向社會招聘輔助人員從事基層便民服務工作相比,還有很大提升空間。

                    (四)審批與監管銜接不暢。審批與監管難以有效銜接,審批與監管責任劃分邊界不清。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后,將原來一個部門的審批監管職責一分為二,審批和監管原本在一個部門進行的內循環轉變為兩個部門間的外循環,申請人在審批環節的行為由誰負責監管存在盲區。比如,法律規定吊銷行政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發證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事項集中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為發證機關卻沒有行政處罰權,行業主管部門有行政處罰權卻不是發證機關,因而對這類行為的處罰職責難以確認。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撐不足。一是自助服務建設起步晚,剛在區級全面推開,沒有延伸到鎮街。二是宣傳發力不到位,全程網辦率雖然達到xx%,但辦事群眾很少通過網上辦理,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滯后,人口、法人單位、電子證照等重點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還沒有落到實處,制約辦事效率。

                    (六)信息系統孤島現象依然存在。一是縱向信息不順暢。由于省市地方數據平臺之間未全面實現數據共享,導致相關部門在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需要重復錄入相關信息,費事費力,影響群眾的辦事效率。二是橫向信息不順暢。目前有些部門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統,而這些系統之間往往互不相容,導致“信息孤島”的存在,造成資源浪費。比如,原市場監管局的企業注冊系統、食藥監部門的食品類許可證系統尚不能與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數據的無縫對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審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務服務平臺不夠優化,與南方發達地區相比,我們的政務服務平臺實用性、穩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審批工作已經向縱深推進,開拓創新、與時俱進是當今社會一個永恒課題,也是做好各項工作的首要任務。只有樹立營商環境的創新意識,才能適應新形勢,實現營商環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進“放管服”改革的各項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進尤其是省推進“一次辦好”十大專項行動工作落實的基礎上,針對各責任單位在落實“一次辦好”、優化環節流程、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前置審批、信息共享、服務態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匯總,實行責任認領,將問題和整改通知書面交由各責任單位,進行限期整改,確保高質量完成各項改革任務。同時,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研究制定銜接落實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加強業務指導及培訓,盡快實現就近能辦、多點可辦、一站快辦,進一步優化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二)深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全力抓好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按照“審管分離、權責一致”的原則,厘清與其他職能部門的權責邊界,加強部門之間協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審管互動、雙向反饋的工作機制,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審批過程中的重要問題。

                    (三)全面提升政務服務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聯網+政務服務”,在新建政務服務中心基礎上,完善24小時自助服務區,深入開展“不打烊”服務。向鎮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務終端,探索開展掌上智能審批,讓群眾享受到“指尖辦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級推進政務服務平臺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和無差別“一窗受理”系統等專項系統開發工作,抓好事項上網運行工作。

                    (四)嚴格督查考核。將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列入重點督查內容,實行“定時、定標、定量”的跟蹤督辦機制,綜合運用督察督辦、明察暗訪等方式,全程跟蹤評估改革任務落實情況。拓寬監督投訴渠道,對交辦、協辦事項落實不力,甚至出現推諉扯皮,久推不辦的責任單位,由區委督查考核服務中心進行重點督查,對限期整改不到位、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的行為,導致改革進度滯后甚至停滯的,由區紀委監委實行問責,確保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

                  【篇十四】優化營商環境調研報告

                      一、總體工作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完善。

                    一是堅持高位推動,完善體制機制。組建市、縣政務服務局,成立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建立完善統籌協調、督促檢查、效能考核等制度,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體制機制保障。

                    二是加強總體謀劃,完善頂層設計。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關于“放管服”改革的系列決策部署,聚焦市場準入、商事改革、項目審批改革和提升政務服務集約化、信息化、標準化、便利化,制定出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等20余項政策文件,為推進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加強督促評價,完善倒逼機制。開展企業群眾辦事“十大煩心事”和“堵點難點”疏解專項行動,大力推進“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優服務”工作。“企業開辦”“不動產登記”“辦理施工許可”“獲得電力”“辦理納稅”等事項的辦理環節、要件和時限較上年分別壓縮12%、23%和18%,社會各界對營商環境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二)完善服務體系,審批和服務提速提效。

                    一是深化改革,審批效能不斷提升。完成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八張清單”,開展新一輪清單梳理工作,已確認行政權力事項6927項(減少105項)、行政許可事項244項(取消18項、下放8項)、公共服務事項222項、涉審中介服務事項44項、“互聯網+監管”事項515項、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92項。

                    二是多措并舉,項目審批進程持續加快。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將審批時限壓縮到100個工作日以內。梳理標準化流程圖,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升級中介服務“網上超市”,制定告知承諾制審批管理辦法等30項配套制度和標準表單,在稀土高新區和白云礦區開展“拿地開工”審批模式試點,項目審批“一刀切”和“三多一長”問題得到有效破解。

                    三是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建成覆蓋市、縣、鄉、村四級的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實現與自治區政務服務平臺、社保平臺和市信用信息平臺、“多規合一”平臺、網上中介超市等系統的對接共享。開通網頁端、手機端(APP和微信公眾號)和自助端多場景、多終端應用,在市縣大廳設立“鹿城之窗”及交管、公積金、出入境等自助終端,方便群眾就近辦事、就近繳費。

                    四是整合集中事項,增強“一站式”服務能力。建成以市政務大廳、5個市級分大廳和10個旗縣區大廳為骨干、86個鄉鎮(街道)便民服務站和636個村(社區)代辦點為基礎的“1+N”政務服務體系。推動審批服務事項和水、電、氣、熱、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業務進駐大廳,打造涉企審批服務的全鏈條一站式集中服務平臺。截至8月底,四級大廳已辦理涉企涉民事項512.1萬件,接待群眾近700萬人(次),服務能力顯著增強。

                    五是鞏固提升,推進四級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編制四級大廳運行管理基礎標準,打造7個標準化基層服務站試點,推動居民醫保、婚育登記等117個面向居民個人的高頻事項向基層服務站點延伸,創新推出“雙休服務”“延時服務”“代辦服務”“24小時警局”“不動產+銀行”“流動人口服務站”等服務方式,滿足了群眾的多樣化辦事需求。

                    (三)優化營商環境,市場更加開放公平。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續激發市場活力。簡化企業開辦流程,取消銀行開戶許可,推行工商注冊“證照分離”、全程電子化、“45證合一”和銀行代辦服務,企業開辦全流程時間壓縮到3個工作日以內。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失信聯合懲戒和“黑名單”制度,形成新型監管體系。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全市各類市場主體總量從14.2萬戶增加到21.17萬戶,增長49.1%。

                    二是推進減稅降費,持續為企業減負。全面落實國務院和自治區政府更大規模減稅的政策措施,將制造業等行業適用的16%增值稅稅率降至13%,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稅率從10%降至9%,預計全年減稅降費達39.8億元。嚴格清理涉企性收費近兩年累計停征、取消建設工程社會保障費等1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5項經營性服務收費,市級涉企收費全部清零,累計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近6億元。

                    三是服務民營企業,為非公經濟發展增添新動能。出臺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十條措施,建立市領導包聯100家重點民營企業工作機制,設立稀土產業發展基金、工業轉型升級基金、人才創新創業投資基金和重點產業發展投資基金。2018年以來,累計為民營企業降低電費21.05億元、投放產業扶持資金35.8億元、向上爭取專項扶持資金1.07億元、發放助保金貸款3.8億元。

                    四是優化金融環境,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開展金融機構進園區、進企業、進商會專項行動,主辦全區“助力小微企業·服務實體經濟”等多場銀企對接活動,鼓勵金融機構推出“經營快貸”“科技貸”“稅E寶”等創新金融產品,減免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增值稅,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上半年,全市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109.52億元,同比增長7.6%,有力促進了中小企業發展。

                    五是優化法治環境,切實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出臺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意見,組織開展法官、檢察官進民企活動,建立民營企業案件綠色通道,開展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清理工作,落實產權保護法律制度。成立市非公經濟維權投訴中心、商會仲裁中心和市工商聯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法治體檢”專項活動,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的法治保障。

                    六是突出科技引領,社會創新活力顯著增強。出臺促進科技創新工作十條措施,搭建企地融合、軍民融合科技大數據服務平臺,培育認定國家、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和技術中心71家,院士工作站45家。鼓勵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為企業爭取上級科技專項資金1.39億元,推進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成果轉化項目30項。全市專利申請量突破3000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60家,科研發展經費占地方生產總值比重達1.64%,總額和強度均居自治區首位。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堅持綜合施策。運用好國家、自治區鼓勵實施的“放管服”改革政策工具,協調推進行政審批、商事改革、減稅降費、金融支持、法制保障、科技創新、政務服務等領域工作,形成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合力。

                    (二)優化發展環境。持續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和“多證合一”“證照分離”等改革,完善“民營企業發展服務平臺”功能,加強企業扶持政策宣傳,完善咨詢服務,強化司法保障,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三)強化服務保障。深化“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完善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動全市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線上線下大廳集中規范辦理。持續開展四級政務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不斷提升政務服務的信息化、集約化、便利化水平。

                    (四)加快項目審批。深入推進“三減三辦”(減不必要證明、減無法規支撐或實質意義審批環節、減多頭管理和重復管理,接件即辦、全程盯辦、屬地招商部門跟著辦),積極推進行政許可權相對集中改革,進一步破解審批難、審批慢的體制機制障礙。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落實落細聯合審批、聯合驗收、聯合踏勘、聯合測繪、多圖聯審、區域評估和“拿地開工”改革,持續加快項目審批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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