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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匯報范文(精選六篇)

                  時間:2023-04-26 工作匯報 點擊:

                  債務,‘‘債權”的對稱。是指債的法律關系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如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將出賣的物品交付買受人的義務,這就是為一定行為的債務。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匯報范文(精選六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篇: 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匯報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方人大對政府債務審查監督的意見》和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地方人大對政府債務審查監督的意見》文件精神,7月22日,濉溪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飛帶領預算審查室、財經工委組成人員以及部分常委會委員,對我縣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進行調研。調研組先后實地調研了開發區、濉蕪產業園、南部次中心等專項債項目實施情況,隨后召開座談會,聽取了縣財政局關于濉溪縣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和化解工作情況的匯報,與會同志結合專項債券項目實施情況,就我縣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政府債務管理基本情況

                    (一)地方政府性債務

                    20xx年底,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的通知》(財預﹝20xx﹞351號)精神,我縣最終甄別尚未清償的政府債務為27.91億元,自20xx年起納入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系統,并全部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置換償還。20xx年末,我縣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45.73億元,20xx年末,我縣地方政府債務系統債務余額為56.24億元(其中:一般債務25.03億元、專項債務31.21億元),20xx年6月末,我縣地方政府債務系統債務余額為69.3億元(其中:一般債務25.47億元、專項債務43.83億元),均在省批復我縣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之內。

                    (二)政府負有償還和支出責任的債務(隱性債務)

                    嚴格規范管理隱性債務,根據上報省政府的十年化解方案,20xx年以來各年度都按照化解計劃有序推進,政府隱性債務“控增化存”總要求落實到位。

                    (三)專項債券發行使用情況

                    20xx年以來為應對經濟下行,切實解決地方補短板、惠民生、防風險工作,加快項目投資建設,國家在債務限額范圍內不斷加大地方政府項目收益與融資平衡專項債券的發行力度。我縣發改、財政部門積極組織相關部門申報項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縣共入庫項目20個,總投資額264.54億元,申報發行專項債券193.66億元。截至目前,已經發行到位專項債券資金40.72億元,其中,20xx年到位資金6.14億元,專項用于棚改項目;20xx年到位資金11.44億元,用于乾隆湖綜合治理、中德產業園、縣醫院補短板等9個項目;20xx年到位資金10.52億元,用于濉蕪雙創孵化園、中德產業園、南部次中心醫院、棚改、老舊小區改造等11個項目。20xx年已到位資金12.62億元,用于濉蕪雙創孵化園、中德產業園、南部次中心醫院、棚改等11個項目,已支出9.84億元,支出率78.01%,高于全省平均進度28個百分點。目前大部分項目進展順利,正在穩步有序實施。

                    (四)債務管理工作情況

                    縣政府根據債務管理工作要求,落實財政部門牽頭責任,嚴格執行財政部及省財政廳各項文件要求,規范債務系統管理、加強債務日常監管、不斷強化風險意識、細化各項風險監測、積極推進債務信息公開,債務管理工作有序推進,全縣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二、債務管理工作中存在問題

                    (一)債務風險意識尚需加強,財政可持續發展面臨較大壓力。基于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財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銳,加之以專項債券推進項目建設拉動經濟增長的依靠,專項債務余額不斷增加,雖尚在省下達債務限額范圍,總體可控,但償債風險猶存。一是可償債財力不足。因經濟下行、疫情散發、經濟發展質量不高等因素,縣財政收入增速低于剛性支出增速,政府綜合財力的增長在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等“三保”后,可用于償債的財力較少,且從我縣債務系統結構看,后期面臨集中到期償還的風險。二是政府基金收入減少,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下降。受房地產市場萎縮影響,土地出讓金收入逐年下降,使專項債券項目申報缺乏財力支撐。20xx年,政府性基金預算年初安排31.13億元,上半年僅完成5.3億元,年初用專項基金收入安排的償債來源將難以實現,加之后期專項債券項目收益不及預期,專項債券償債壓力更大。三是隱性債務化解面臨壓力。目前上海、廣東因財力允許隱性債務已經清零,我縣隱性債務十年化解完成是剛性任務,僅僅依靠財政預算安排遠遠不能滿足化債需求,需要進一步探索化債方式。同時,地方國企(平臺公司)轉型發展不足,經營水平和盈利能力較弱,承擔化債面臨巨大壓力,進一步增加后期財政可持續風險。

                    專項債券額度限制,項目按進度實施存在較大難度新增專項債額度與綜合財力掛鉤,從申報入庫已經開工的18個項目看,申報發行使用專項債券額度165.62億元,截至目前僅發行到位40.72億元,到位率24.59%,遠遠不能滿足當前在建項目的資金需求,再加上新的項目申報入庫的發行申請,可能會擠占在建項目額度分配,制約了項目快速推進。同時,因財政收支壓力,配套資本金也不能及時到位,資金的制約可能會導致在建專項債項目無法如期竣工,造成“半拉子”工程。

                    (三)部分專項債券項目謀劃不夠,項目管理不夠規范。部分專項債項目存在未嚴格遵循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實施期間與方案有偏離,部分項目申報時因時間緊,前期謀劃不充分,各種前置手續不齊全等,影響了項目開工實施。個別項目單位未能嚴格執行專項債券資金和項目管理規定,未能嚴格落實“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將資金轉化為實物工作量,影響了專項債發揮效用。

                    三、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保持穩增長與防風險兩手抓,以高質量發展增強抵御風險能力。一是始終堅持和樹牢風險意識,把增加財政收入、增強償債能力作為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的根本保障,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二是在合力把控政府債務的同時,積極謀劃帶動性強的項目,著力培植財源,增強償債能力,提升舉債融資能力,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的良性循環。三是以進一步做好“雙招雙引”為抓手,通過招商引資、產業集聚、培植財源等增強財政增長的可持續性。同時,項目謀劃、申報和建設要立足“防風險、補短板、惠民生”,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尤其是債務資金配置和使用績效,建立健全“舉債必問效”債務資金績效管理機制。

                    (二)日常管理實行動態防控,嚴格防范流動性風險。一是準確把握防風險的核心,嚴控政府債務率。政府債務管理部門要細致摸排摸清債務底數,認真分析債務結構,研判可能存在的風險,前置各種應對預案,避免發生流動性風險。在努力做大綜合財力分母的同時,在債務限額內科學把握新增債務,努力保障分子與分母的協調增長。二是高度重視隱性債務化解。政府要注重財政與金融機構的密切聯系,加強協調溝通,提高精準性和有效性,通過再融資置換、資產處置、盤活有效資產和以時間換空間等多種方式,延長存量債務期限,降低債務成本,逐步化解債務,做到既注重緩釋流動性風險,又加大債務清償力度。三是進行債務動態管理。全面摸排掌握真實風險底數,并對日常債務的增減變動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及時報告政府性債務余額情況和隱形債務化解情況,并將在債務限額內新增的債務列入年度預算調整方案。

                    (三)嚴格遵循專項債券發行的目的和用途,用足用好專項債限額。專項債券是拉動投資、推進經濟增長的有效手段,要嚴格本著“防風險、惠民生、補短板”的要求,用足用好新專項債限額,確保我縣經濟社會平穩發展。一是下好部門聯動“組合棋”。縣政府要統籌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形成聯審機制,對申報立項的項目從嚴把關,充分考慮財力和項目收益平衡,提高專項債申報質量,提前謀劃,按照要求嚴格項目建設條件審核,區分輕重緩急、科學有序推進,對沒有明確資金來源和制定融資平衡方案的項目不予審批和開工建設。已經開工建設的項目,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接,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服務,確保項目早日建成、發揮效益。二是積極爭取專項債額度。重視資金使用效率,把錢用到項目上、花在刀刃上,建立專項債支出進度與專項債額度掛鉤機制,確保專項債資金安全。聚焦預算執行,充分發揮牽頭部署統計職能,采用季通報、月通報機制,督促支出較慢的部門加快資金支出進度,以爭取更多的專項債額度。三是強化債券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嚴格項目管理,堅持“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切實加快已發行債券項目的工程實施進度,嚴防閑置、挪用、隨意變更內容,提高專項債券支出進度,提升資金使用效益。要把績效評價貫穿于項目全過程,切實落實“舉債必問效”。建設過程中重點關注項目后期運行可行性,關注項目運行后期收益預期,切實增強專項債收益覆蓋,減輕地方償債壓力,充分發揮債券項目保經濟、促發展的作用。

                  第二篇: 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匯報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促進自治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精神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建立“借、用、還”相統一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有效發揮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規范舉債的積極作用,切實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促進自治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疏堵結合。修明渠、堵暗道,切實履行國務院賦予自治區人民政府依法適度舉債融資權限,加快建立規范的各級人民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同時,堅決制止各地區、各部門違法違規舉債。

                    分清責任。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按約定規則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規范管理。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規模控制,嚴格規范政府舉債程序和限定資金用途,把地方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實現“借、用、還”相統一。

                    防范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和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風險,保障經濟社會良性、健康發展。

                    穩步推進。加強債務管理,既要積極推進,又要謹慎穩健。在規范管理的同時,要妥善處理存量債務,確保在建項目有序推進。

                    注重績效。加強債務使用的跟蹤問責和效益評價,將地方政府債務“借、用、還”納入干部政績考核和預算績效管理范圍。

                    二、加快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一)按規定權限依法適度舉債。經國務院批準,自治區人民政府可以適度舉借債務。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確需舉債的,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代為舉借。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確需舉債的,經所屬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審核后,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代為舉借。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其部門舉借,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舉借。

                    (二)建立規范的舉債融資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舉債采取地方政府債券方式籌集資金。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確需政府舉借一般債務的,通過發行一般債券融資,主要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償還;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需政府舉借專項債務的,通過發行專項債券融資,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該項目專項收入償還。

                    (三)推廣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要重點關注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優先選擇定價機制透明、有穩定現金流的項目,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綜合管廊、軌道交通、醫療和養老服務設施等,積極穩妥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試點項目。投資者按照市場化原則出資,按約定規則獨自或與政府共同成立特別目的公司建設和運營合作項目。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舉債并承擔償債責任。政府對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按約定規則依法承擔特許經營權給予、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相關責任,使投資者有長期穩定收益,不承擔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償債責任。各級人民政府不得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將相關企業變相轉為融資平臺公司,用財政補貼償還貸款。

                    (四)加強政府或有債務監管。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各級人民政府新發生或有債務,要嚴格限定在依法擔保的范圍內,并根據擔保合同依法承擔相關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或有債務的統計分析和風險防控,做好相關監管工作。同時,要妥善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債務:對商業房地產等經營性項目,要與政府脫鉤,完全推向市場,其債務轉化為企業債務;對供水供氣、垃圾處理等可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的公益性項目,其債務由項目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舉借和償還,政府按照事先約定,承擔特許經營權給予、財政補貼、合理定價等責任,不承擔償債責任;對難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確需政府舉債的公益性項目,其債務轉化為政府債務,可由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發行地方債券融資進行置換。

                    三、對全區地方政府債務實行規模控制和預算管理

                    (一)對全區地方政府債務實行規模控制。對全區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實行限額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舉借債務不得突破批準的限額。全區地方政府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規模納入限額管理,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國務院批準的限額內確定。

                    (二)嚴格政府舉債程序和限定資金用途。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限額內,自治區財政廳根據全區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等因素測算自治區本級及盟市債務規模,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以預算調整方案報自治區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預算調整方案批準后,自治區財政廳根據相關因素測算分盟市債務規模,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下達各盟市。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在自治區批準的分盟市限額內舉借債務,必須報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或備案。在政府債務限額內,根據自治區確定的年度債務資金使用方向和重點,各盟市、自治區各有關部門編制本地區、本部門債務資金項目使用計劃,報自治區財政廳審核匯總后,由自治區財政廳組織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籌集債務資金。各級人民政府舉借債務遵循市場化原則。各地區、各部門舉借政府債務應當維護自治區人民政府信用。各級人民政府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借債務。各級人民政府舉借的債務,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

                    (三)將全區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政府債務及相關收支要按以下要求納入預算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要將當年舉借的一般債務、專項債務收支分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存量債務還本付息支出,或有債務確需政府或其部門依法承擔償債責任的償債資金,對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項目的財政補貼,對承擔公益性項目企事業單位的財政補貼、資本金注入等,按資金性質分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將政府或有債務納入預算監管范圍,以預算報表備注或附表方式向同級人大報告。要根據債務支出一般具有跨財政年度的特點,積極推行編制三年債務規劃。未列入年度預算的債務項目,不得進行項目招投標和開工建設。

                    四、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

                    (一)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強化風險意識,把握好負債建設與財政風險平衡的關系,從嚴從緊控制債務規模。自治區財政廳根據各地區一般債務、專項債務、或有債務、債務償還、一般公共預算財力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力等情況,測算一般債務率、專項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及綜合債務率等指標,評估各地區債務風險狀況,對債務風險高的地區進行風險預警。列入風險預警范圍的債務高風險地區,要積極采取措施,逐步降低風險,財政部門要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財政部門匯報債務風險化解情況。債務風險相對較低的地區,要合理控制債務余額的規模和增長速度。各盟市、旗縣(市、區)也要根據本地區一般債務、專項債務、或有債務等情況,評估債務風險狀況,積極主動進行風險防控。

                    (二)建立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要硬化預算約束,防范道德風險,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自治區人民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各地區要制定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公用經費支出和處置存量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在難以自行償還債務時,要及時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要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化解債務風險,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嚴肅財經紀律。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對違法違規融資、違規使用政府債務資金和違規擔保的懲罰機制,加大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監督檢查力度。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機構和事業單位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舉借債務,不得以支持公益性事業發展名義舉借債務用于經常性支出或樓堂館所建設,不得挪用債務資金或改變既定資金用途;對企業的注資、財政補貼等行為必須依法合規,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不得違規干預金融機構等正常經營活動,不得強制金融機構等提供政府性融資。各地區要進一步規范土地出讓管理,堅決制止違法違規出讓土地及融資行為。

                    五、完善配套制度

                    (一)完善債務報告和公開制度。完善政府性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各部門按規定定期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債務信息,有政府性債務的融資平臺公司定期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會計、債務報表。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審查債務數據,加強動態監控,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報送匯總信息以及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快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資產負債情況。對于中央出臺的重大政策措施如棚戶區改造等形成的政府性債務,應當單獨統計、單獨核算、單獨檢查、單獨考核。建立政府性債務公開制度,加強政府信用體系建設。各地區財政部門要在本地區政府網站公開政府性債務總體情況,各部門要公開本部門債務情況和項目建設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把政府性債務作為一個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政府性債務負責。要轉變債務觀念,牢固樹立責任意識、風險意識、成本效益意識,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和系統性風險的底線。自治區將綜合考慮各地區經濟發展、資產負債等情況,從債務綜合水平、債務管理制度建設和債務誠信等方面進一步細化債務管理工作考核指標。對于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同時,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債務項目績效評價作為財政績效評價重要內容,率先加快推進。要從資金投向、規范使用、基礎條件改善、社會效益、還債信用等方面合理設定指標,提高績效評價科學性和權威性,要建立項目績效評價結果與部門及其所屬地區后續債券安排掛鉤機制。定期向社會公開項目績效評價有關情況。

                    (三)強化債權人約束。金融機構等不得違法違規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單位提供融資,不得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單位違規提供擔保。金融機構等購買地方政府債券要符合監管規定,向屬于政府或有債務舉借主體的企業法人等提供融資要嚴格規范信貸管理,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金融機構等違法違規提供政府性融資的,應自行承擔相應損失,并按照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

                    六、妥善處理存量債務和在建項目后續融資

                    (一)抓緊將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各地區、各部門要按規定對目前的存量債務進行甄別,即在2013年政府性債務審計口徑和審計結果的基礎上,結合審計后債務增減變化情況,經債權人與債務人共同協商確認,對政府性存量債務逐筆逐項甄別。對政府及其部門舉借的債務相應納入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對企事業單位舉借的債務,凡屬于政府應當償還的債務,相應納入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對政府承擔擔保責任或救助責任的債務,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有關規定,分清有效擔保和無效擔保,對符合法規的擔保債務,納入或有債務監控范圍;對超時擔保和無效擔保,要及時清理,妥善處置;確需政府承擔償還責任的,要由同級審計部門出具審計意見,并將相應資產或項目收益一并劃轉。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要將本地區甄別后的存量債務匯總報自治區財政廳,由自治區財政廳匯總并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分門別類納入預算管理。納入預算管理的債務原有債權債務關系不變,償債資金要按照預算管理要求規范管理。

                    (二)積極降低存量債務利息負擔。對經甄別并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存量債務,各地區可在核定的債務規模限額內,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進行置換,以降低利息負擔,優化期限結構,騰出更多資金用于重點項目建設。置換的債券收入由財政部門統一管理,直接支付債權人。

                    (三)妥善償還存量債務。處置到期存量債務要遵循市場規則,減少行政干預。對項目自身運營收入能夠按時還本付息的債務,應繼續通過項目收入償還。對項目自身運營收入不足以還本付息的債務,可以通過依法注入優質資產、加強經營管理、加大改革力度等措施,提高項目盈利能力,增強償債能力。各級人民政府應指導和督促有關債務舉借單位加強財務管理,拓寬償債資金渠道,統籌安排償債資金。對確需政府償還的債務,當地政府要切實履行償債責任,必要時可以處置政府資產償還債務。對確需政府履行擔保或救助責任的債務,當地政府要切實依法履行協議約定,作出妥善安排。有關債務舉借單位和連帶責任人要按照協議認真落實償債責任,明確償債時限,按時還本付息,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不得轉嫁償債責任和逃廢債務。對確已形成損失的存量債務,債權人應按照商業化原則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

                    (四)確保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各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各類資金,優先保障在建項目續建和收尾。對使用債務資金的在建項目,原貸款銀行等要重新進行審核,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項目,在過渡期內,原貸款銀行要繼續按照協議提供貸款,積極推進項目建設;對在建項目確實沒有其他資金來源的,應主要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債券解決后續融資。

                    七、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自治區的決策部署上來,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方案,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負起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和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的責任,政府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認真抓好政策落實,定期研究債務管理情況,解決債務管理問題。

                    (二)建立政府性債務管理協調機制。財政部門作為地方政府性債務歸口管理部門,要完善債務管理制度,充實債務管理力量,做好債務規模控制、債券發行、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從嚴審批債務風險較高地區的新開工項目。凡舉借政府性債務的投資項目,由同級財政部門出具舉債審核意見,否則,發展改革部門不予審批。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正確引導,制止金融機構違法違規提供融資。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促進完善債務管理制度,防范風險,規范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督監察職能,加大對違規違法舉債、用債和擔保行為的處罰力度。

                    (三)明確債務管理目標和措施。各地區要認真分析研究本地區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堅持問題導向,明確加強和改進管理目標,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政府性債務“借、用、還”良性運行,確保地區財政穩定健康發展,為自治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提供堅實可靠保障。

                  第三篇: 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匯報

                    為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堅決打贏“三大攻堅戰”的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橫縣財政局六大措施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

                    一、制定政府性債務化解和風險應對方案。根據自治區、南寧市有關要求,我縣結合實際制定了《橫縣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

                    二、嚴格控制債務限額。通過對我縣政府債務進行風險評估和預警,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綜合債務率等指標來反映當前我縣政府債務風險情況,按照預警線,監控債務規模和風險。

                    三、妥善處置到期債務風險。通過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平臺,全面、及時掌握我縣政府性債務變動情況。每月月底前按時將當月的政府性債務還本、付息情況錄入系統,及時接收新發行的債券額度、期限。同時全面測算當年政府債務還本付息所需資金,并納入年初預算管理。按照每季度到期的本金、利息支出,及時做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嚴禁出現政府債務本金、利息逾期的情況。

                    四、積極向上級部門申請資金支持。為確保相關債務及時還本付息,我縣財政部門積極主動向上級申請新增政府債券和再融資債券資金,以減輕財政還款壓力。

                    五、千方百計增加縣本級財政收入。聯合相關部門采取系列措施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增加稅收。同時,配合橫縣自然資源、橫縣征拆辦等部門,加大土地供應力度,千方百計增加土地出讓金收入。增加收入絕大部分用于化解債務,確保當年到期債務能清則清,將年度化解計劃落到實處。

                    六、明確專人負責,專職管理政府債務相關工作。橫縣財政局明確專人負責政府債務化解有關工作,負責對接自治區財政廳、市財政局及時錄入、審核、完善我縣債務系統有關數據,確保債務數據真實、準確,為我縣有序化解政府債務工作提供保障。

                  第四篇: 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匯報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工作計劃的通知》(桂財社)〔20xx〕144號)和河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池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清理化解實施方案的通知》(河政辦公室)〔20xx〕233號)要求我縣認真組織各部門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債務清理核實,并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的債務進行初步審查、登記、分類。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清理工作報告如下:

                    一、清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

                    1縣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文件要求清理本單位長期債務。全縣共清理11個鄉鎮衛生院,有3個未償債務的衛生院,均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按未償債務來源拆分共5筆,債務總余額為627360元。平樂瑤族鄉衛生院2筆338560元;喬音鄉衛生院2筆226800元;中亭鄉衛生院1筆62000元。

                    2.債務分類及用途。債務清算分為顯性負債和隱性負債兩類,其中顯性負債560元;隱性負債6.2萬元。用于購買醫療設備。

                    3.年度債務分配。20xx年及以前年度遞延尚未償還的1

                    長期債務總額為3.12萬元,其中顯性長期債務2.5萬元;隱性長期債務6.2萬元;20xx年無負債;20xx年長期債務總額為315360元,均為顯性債務。

                    二、存在的問題

                    1、20xx年形成債務在總債務余額中所占份額較大,不屬于中央和自治區財政補助范疇。

                    2、中亭衛生院產生的債務用其他專項經費墊支,造成其他專項經費缺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區、市文件要求,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化解方案,積極開展債務化解工作,并及時報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清理化解工作的執行情況。

                  第五篇: 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匯報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區嚴格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政府性債務工作的相關規定及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區委書記、區長任雙組長的專門班子,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區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分別重點研究,制定完善和落實1個總方案、1個實施方案,2個融資平臺具體化解方案的債務風險防控措施,積極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全面規范政府和融資平臺舉債融資,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圓滿完成既定目標。根據上級要求,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根據財政部債務監測系統統計數據,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區全口徑政府性債務總額為506573.58萬元;政府性債務總額416573.58萬元,其中政府債券163769.91萬元;政府隱性債務252803.67萬元(其中中長期支出責任形成的政府隱性債務11757.29萬元);其他需要關注的債務90000萬元。

                    二、20xx年9—12月隱性債務化解情況

                    截至20xx年8月底,我區政府性債務余額420273.58萬元,其中隱性債務256503.67萬元。按照我區隱性債務十年化解方案,20xx年9月至12月底,全區應化解政府隱性債務為3700萬元,經過全面攻堅,實際化解3700萬元,相關數據已于20xx年1月15日上報省財政廳。

                    三、平臺整合情況

                    通過大力推動平臺轉型升級,所有平臺公司順利整合成3家,完成平臺整合任務的88%,20xx年計劃將現有的3家平臺公司整合成立2家國有企業,完成上級要求任務。

                    四、其他有關情況

                    通過嚴格全面清理建設項目,“停、緩、調、撤”項目24個,涉及總投資123400萬元。加強國有資產資源統一管理,20xx年對所有國有資產進行摸底核實,計劃在20xx年對國有資產采取劃轉、租賃、轉讓等方式處置,有效實現保值升值。加快國有資源、特許經營權等政府性資源加快出讓,力爭在20xx年落實采砂權、礦產開采權、廣告經營權、混凝土經營權等特許經營權轉讓(拍賣)成功。

                    五、20xx—20xx底政府債務和隱性債務還本付息及資金來源情況分析

                    (一)云溪區截止20xx年底還本付息總額為125560.59萬元

                    1.政府債券還本付息27110萬元,其中還本14810萬元(20xx年3110萬元、20xx年11700萬元),付息12300萬元(20xx年5800萬元、20xx年6500萬元);

                    2.隱性債務還本付息98450.59萬元,其中還本78478.88萬元(20xx年45258.44萬元、20xx年33220.44萬元),付息19971.71萬元(20xx年11098.71萬元、20xx年8873萬元)。

                    (二)還本付息資金來源情況

                    1.財政預算可償債財力。經預算測算,20xx—20xx年預算可償債財力為20000萬元(一般預算可償債財力12536.56萬元、基金預算可償債財力7463.44萬元)。

                    2.土地出讓收入。對可招拍掛實現出讓收入的地塊進行出讓,對不具備招拍掛的土地迅速完善手續后進行出讓。20xx年土地出讓達到295.72畝,20xx年達到316畝,預計兩年出讓收益為20000萬元以上。

                    3.國有資本經營收入。⑴長江砂石碼頭項目,我區與市水務局、市交建投成立合資公司,占比25%股份,預計每年收益1000萬元。⑵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預計收益1000萬元。⑶長江云溪段砂石開采項目,每年收益4000萬元。⑷20xx年區垃圾填埋場股權轉讓收入2000萬元。

                    (三)具體償還計劃

                    20xx年政府債券到期還本1470萬元,以發行再融資債券方式歸還,另未納入地債系統的1640萬元列入基金預算支出;債券付息5800萬元納入財政預算,其中專項債券利息717.86萬元列入基金預算支出,一般債券利息5082.14萬元列入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20xx年政府債券到期還本11702.22萬元,以發行再融資債券方式歸還;債券付息6500萬元納入財政預算,其中專項債券利息685.58萬元列入基金預算支出,一般債券利息5814.42萬元列入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20xx年隱性債務還本45258.44萬元,付息11098.71萬元。其中應由財政資金償還本金4278萬元;其他應還本40980.44萬元、付息11098.71萬元用區城投公司、工業園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有收益的項目經營收益以及土地出讓、特許經營收益和債務本金借新還本、展期等方式進行化解。

                    20xx年隱性債務還本33220.44萬元,付息8873萬元。其中應由財政資金償還本金8943萬元;其他應還本24277.44萬元、付息8873萬元用區城投公司、工業園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有收益的項目經營收益以及土地出讓收益和債務本金借新還本、展期等方式進行化解。

                  第六篇: 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匯報

                    財政部介紹,通過認真落實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要求,前期一系列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舉措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包括建立了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控制的長效機制、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發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建立健全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等。這些措施既有效防范化解了財政金融風險,又有力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

                    財政部表示,下一步,按照國務院工作部署,將抓緊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各項制度,切實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主要包括七大舉措:一是督促地方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充分發揮政府債務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作用。二是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和融資,繼續發揮轉型后的企業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三是督促和指導地方嚴格落實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控制政府債務規模,硬化預算約束。四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防范和控制風險。五是要求地方政府切實履行償債責任,妥善處理存量債務。六是繼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降低地方利息負擔,化解債務風險。七是加大對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行為的懲處力度。

                    融資平臺轉型明確四大方向

                    推動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是落實預算法和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重要舉措,也是20xx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一項重點任務。

                    財政部介紹,目前正在抓緊研究出臺相關制度辦法。總的思路:

                    一是在妥善處理融資平臺公司政府存量債務的基礎上,關閉空殼類公司,推動實體類公司轉型為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

                    二是由企業承擔的公益性項目或業務,政府通過完善價格調整機制、注入資本金、安排財政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持,嚴禁安排財政資金為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融資買單。

                    三是由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的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融資和償債,消除政府隱性擔保,實現風險內部化,其舉借的債務不納入政府債務。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履行出資人職責,或依法承擔政府采購合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協議等約定的責任,不得為企業舉債承擔償還責任或提供擔保。

                    四是充分發揮市場的約束作用,完善市場化退出和重組機制,通過司法程序對違約的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債務進行處置,阻斷風險傳導。

                    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不會對民間資本產生“擠出效應”

                    財政部介紹,20xx年共下達三批置換債券額度3.2萬億元,總體來看置換工作推進有序平穩。按既定政策安排,20xx年繼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將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協調金融機構加大通過定向發行債券方式置換的力度,降低置換債券發行對市場流動性的影響。

                    財政部表示,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只是債務形式發生變化,不增加政府債務余額,也不會增加當年財政赤字。置換債券有利于改善金融機構資產結構,不會產生隱性信貸投放,也不會對民間資本產生“擠出效應”。

                    按照現行規定,置換債券資金只能用于償還符合條件的政府債務本金,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因此,必須采取措施確保地方嚴格將置換債券資金用于償還被置換的債務。20xx年一季度,財政部組織各地財政部門和專員辦對20xx年地方政府置換債務情況進行了自查和核查,督促地方對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嚴肅追責。

                    財政部表示,下一步將繼續督促地方政府加強置換債券資金管理,確保置換債券資金用于指定用途。同時,也將采取將代償部分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等多項舉措,依法分類處理地方政府存量或有債務。

                    推動地方政府債券投資主體多元化

                    20xx年以來,財政部積極采取措施提高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市場化水平,包括健全利率形成機制、強化地方政府債券信息披露機制等,旨在更好發揮市場對地方政府舉債的約束作用。

                    財政部介紹,20xx年印發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管理、信用評級、信息披露等相關制度辦法,強調債券發行應遵循市場化原則,要求發行主體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和債券市場監管有關規定披露債券信息、財政狀況、債務余額、債務限額等。目前,地方政府債券每筆發行均在中國債券信息網上及時予以信息披露。

                    此外,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債券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在上海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吸引外資法人金融機構參加債券承銷團試點。研究探索面向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等機構投資者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財政部表示,今后將繼續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定價、信息披露等機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制度,逐步細化債券信息披露內容,提高債券發行定價市場化水平。此外,還將鼓勵通過證券交易所市場、試點商業銀行柜臺市場面向企業、個人等其他投資者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推進地方政府債券投資群體多元化;積極建設地方政府債券二級市場,提高債券流動性。

                    嚴懲違規舉債擔保

                    管好地方債,應疏堵結合,既要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又要強化對違法違規舉債的懲處力度。

                    新修訂的預算法實施以后,財政部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對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各地嚴格在批準的限額內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債,不得在限額之外通過企業舉借政府債務,并及時制止一些市縣政府違法違規為企業舉債提供擔保承諾的行為。

                    財政部介紹,20xx年,針對當前反映部分地方為銀行貸款等項目違規提供擔保承諾或回購的情況,財政部組織力量開展調查核實,及時與有關方面溝通協調,督促相關金融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同時要求地方不得在批準的限額之外變相舉借政府債務。

                    財政部表示,今后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強對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監督。對地方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以及違反規定替企業償債的,嚴格按照預算法規定追究地方政府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并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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