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是指公民個人或群體以書信、電子郵件、走訪、電話、傳真、短信等多種參與形式與國家的政黨、政府、社團、人大、司法、政協、社區、企事業單位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或人員接觸,以反映情況,表達自身意見,請求解決問題,有關信訪工作機構或人員采用一定的方式進行處理的一種制度。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公安信訪調研報告范文(通用15篇),歡迎品鑒!

【篇一】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近期信訪情況調研報告
張筱
近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信訪部門的指導下,區信訪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深入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為主線,堅持用群眾觀念和法治思維規范信訪工作,大力提升信訪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我區信訪工作的基本情況
我區堅持以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緊緊圍繞“事要解決”這一根本目標,全力化解各種社會矛盾,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大局持續穩定。今年以來,全區共接待群眾來訪407批2879人次,與去年同比分別下降19.9%和14.8%.受理群眾來信和網上投訴876件,同比上升122%.信訪事項及時受理率、到期辦結率分別為100%和99.7%,受理各級群眾滿意度案件112件,群眾滿意率91.2%.
一是領導帶動,自上而下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為從根本上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福山區把處理疑難復雜案件的重心上移,實行區級領導包案制。在區委主要領導的示范帶動下,每天至少一名區級領導親自接待群眾來訪、親自主持研究案情、親自提出處理方案,集中解決了一批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信訪突出問題,以來,已有38起重點信訪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二是上下聯動,全面搭建信訪群眾訴求平臺。20為“信訪基層基礎建設年”,著力打造“五統一、五規范”的區級聯合接訪大廳及鎮街、村居(社區)兩級“兩統一、兩規范”的接訪室,全面開始網上信訪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區級聯合接訪大廳已進入裝修改造階段,預計將于1月份投入使用。鎮街全部設立信訪辦,村居、企業全部設立信訪工作接待室,全力打造受理群眾事項的四級網絡平臺,實現了對群眾問題和群眾事務的“一站式受理、一條龍服務、一攬子解決”.同時,積極創新大膽嘗試,打造“互聯網+信訪”新亮點。為進一步提升“陽光信訪”水平,全力推動傳統信訪模式向網上信訪轉變,我區選取清洋街道福惠社區進行試點,在社區和村居建立網上信訪代辦點,讓居民(村民)在自家門口就能反映自己的信訪訴求,將信訪工作網絡輻射全區,“以點帶面”開展網上信訪工作。目前,這項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開展,兩個網上信訪代辦試點運轉正常,自投入使用以來,已為群眾代辦網上投訴122起,化解信訪隱患32起。預計20上半年,將在全區范圍內推廣設立網上信訪代辦點。通過信訪渠道的不斷暢通,讓群眾理有處講、怨有處訴、難事有處反映、問題有處解決。
三是陣地前移,最大限度化矛盾隱患于基層。依托區委區政府聯村聯戶心連心活動及微信“五群連心法”的平臺,大力推廣信訪工作“大社管+信訪信息員”模式,在全區聯村聯戶摸底工作基礎上,在微信區總群、鎮分群、社區群、網格群中均設有專門的信訪信息員。對于微信群中的信訪信息員,制定了“每日匯總、每周調度、每月通報”制度,由信訪信息員對群內群眾反映問題進行信息匯總、解決跟蹤、滿意度反饋。通過這種“群眾反映問題一日一匯總,責任單位解決問題進展一周一調度,群眾反饋評價一月一通報”的做法,已解決解答群眾合理訴求223件,有效的將多個集體訪、越級訪隱患消解于萌芽狀態。
二、信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難點
信訪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政府職能的轉變,各種利益關系處于不斷調整變化之中,一些長久積累的深層次矛盾逐漸凸顯,信訪問題也日漸突出,已成為影響地方穩定與發展的難題。今年以來,全市開展了“重點信訪事項和重點人員攻堅化解”專項活動,我區共排查交辦了93起重點案件,其中81起是市里剛剛交辦的正在辦理,12起是我區自行梳理排查的積案老案,這些案件都是長年積累下來的,絕大多數已經結案,但未結服,這些案件既是我區信訪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又能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信訪工作面上情況。
分析這些案件,從訴求內容看,反映涉法涉訴類有49件,占52.7%;反映房地產類有21件,占22.6%;反映民生類的有11件,占11.8%;反映土地征用類有6件,占6.5%;反映涉軍涉教類的有2起,占2.2%;反映其他問題的有4件,占4.3%.從案件年限跨度看,3年以上的有57件,占61.3%;5年以上的有29件,占31.2%;以上的有7件,占7.5%.
在信訪具體工作中面臨了以下幾個困難:
一是信訪老戶息訴罷訪難。部分老戶已經以信訪為“專業”、為“職業”,尋求利益最大化。這些老戶的問題已經解決完并承諾保證息訪后又反悔,并不斷纏訪、鬧訪、越級上訪,并固守“擇機”上訪定勢,在國家重大活動和敏感時期,秘密組織串聯進京集體上訪,給政府施壓,()從而提出更多的無理要求或過高要求。這種結服又反彈的積案就有9起。如高某案件,反映征地補償問題、子女落戶以及法院執行不力等問題,多年來訴求一直不斷。、兩次結服,信訪人從政府得到征地補償款3.2萬元并在政府的幫助下解決了女兒落戶的問題,對于反映法院執行不力的問題,信訪人也表示明白是涉法涉訴問題,將走法律途徑解決。以來,該信訪人重新開始上訪,并提出了更加苛刻的要求,僅年,高某到京非訪87次。
二是進京非訪案件化解難。國家對“非訪”問題的頂層設計不清晰,非訪到底屬違法行為還是上訪行為沒有明確說法,導致責權不清。目前,中央對控制進京非訪工作非常重視,將非訪問題升級到維護國家公共安全高度,要求對進京非訪人員實行限時帶離,3小時內將上訪人接出分流中心,8小時之內帶離北京,并采取了約談地方主要領導、一票否決和“全人次通報”制度。同時,又要求文明勸返。雖然我們采取了很多措施,積極控制進京非訪,但是由于非訪人員都是僅有的幾個信訪老戶,具有多年的信訪經驗,了解地方政府的心理,思想偏激,要求過分無理。為達到個人目的和利益,挖空心思和工作人員兜圈子,給地方政府施加壓力。今年以來,我區多名老戶(多為夫妻、父女、姐弟等親屬關系)就重復非訪了110余人次,雖然經全力化解未造成大的影響,但是我們對這些非訪人員,硬辦法不敢用、軟辦法不好用,只能被動的采取勸返、帶離、穩控措施,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
三是涉法涉訴案件剝離難。《信訪條例》明確規定,涉法涉訴案件不屬于信訪受理范圍。一些信訪人反映的問題已經走完司法程序,有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都已經裁定了,但由于信訪人存在“信訪不信法”,甚至是“以訪壓訪”的錯誤觀念,依然我行我素、不斷上訪,要求有關機關做出有利于信訪人的結論和作為。有的上訪人認為走法律途徑時間長、成本高,不愿走司法程序,致使很多涉法涉訴案件融入信訪渠道。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山東省信訪條例》雖然明確提出實行信訪與訴訟分離,但是由于沒有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對案件剝離后交給哪個部門,交出去后信訪人又到上級信訪部門上訪怎么辦等內容,沒有做出明確規定,缺少可操作性,致使涉法涉訴案件從信訪口剝離出去很有難度,積壓成信訪積案老案。
四是“三跨三分離”案件處置難。這些案件因為涉及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行業,化解難度較大。比如:牟某案件,反映市場監督管理局不按政策規定安置軍轉干部,要求落實政策,解決其家屬(志愿兵復原)工作待遇問題。信訪人長年在外打工,并不在福山居住(戶籍在福山),案件處理起來很困難且信訪人不易穩控,今年多次進京上訪。按照《信訪條例》有關規定,戶籍地是穩控主體,但是一旦信訪人越級或者進京上訪,只要被上級信訪部門登記,案件也會轉到戶籍地。對戶籍地來說,跨地區穩控信訪人、調查取證、化解都很困難。
三、下步工作的建議與對策
(一)扎實推進領導包案制度,保證信訪工作健康有力進行。要繼續在給區級領導接訪包案服務上下功夫、作文章,要在給責任部門破解疑難復雜案件上創造條件,保證此種工作模式不變,力度不減。深化領導干部接訪下訪活動,堅持和完善開門接訪、帶案下訪等制度,做足前期準備,保證接訪時間,突出接訪重點,注重接訪實效。建立“信訪積案數據庫”,梳理疑難案件和信訪積案老案,采取領導包案、一案一策、專案攻堅等措施,下大力氣化解信訪積案,辦結一件銷號一件,減少“存量”.建議各機關單位要繼續配合領導包案制度,對全區范圍內的疑難案件進行了系統地梳理、研析,有針對性地篩選案件,實時更新補充到領導包案案件庫中去,通過確定責任單位、制定解決方案、落實工作成效等方式,集中解決一批積案、老案,使全區信訪老案基數下降,老上訪戶重復訪的次數大幅減少。
(二)重視初登事項,消除重信重訪隱患。要以“抓小”、“抓早”為導向,認真積極處理好初信初訪,有力消除重信重訪隱患,減少越級上訪問題的發生。對群眾的第一次來電、來信、來訪以及第一次網上投訴,要認真分析,慎重處置,對于信訪受理范圍內的事項要及時確定工作方案、包案領導及具體責任人;對于受理范圍外的群眾申訴,要細心引導、耐心勸導,明確告知來訪群眾反映問題途徑,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接納群眾反映問題,力爭在第一時間、第一環節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問題,不能拖泥帶水或留尾巴,努力把問題解決在源頭、把矛盾消弭在萌芽、把人員穩定在當地,要盡量減少重訪量、遏制信訪上行。
(三)進行重點事項排查穩控,協調相關部門提前準備處置方案。一是根據前期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對農民工討薪的訪情隱患做的排查摸底工作掌握的情況,篩選梳理該類信訪事項的重點案件進行跟進部署,在積極協調解決信訪事項、幫助追討農民工工資的同時做好越級訪、集體訪隱患的排查穩控工作。二是組織各鎮街及人社局、民政局等相關單位對勞動社會保障類信訪事項進行隱患排查,重點排查弱勢群體的社會救助款和節日慰問品等是否發放到位、在發放過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現象以及已辦結信訪事項的勞保、救助款是否落實到位等信訪隱患,確保能夠及時發現苗頭性、階段性、特殊性問題,提前準備處置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對可能產生的越級訪、集體訪隱患進行全程跟蹤穩控。
(四)加強部門橫向聯動,強化非訪處理力度。一是建立信訪快報制度。對于來區、到市、去省、進京非訪情況,一經接到信息,立即撰寫信訪快報將非訪情況傳真上報給區委區政府和政法委,確保領導能夠實時掌握非訪情況動態。二是完善非訪接處訪制度,落實責任告知和接處訪簽到制度。一方面信訪局接到非訪信息后,立即確認責任單位并向其傳真接訪告知單,要求責任單位在接到信息后立即安排人員進行接訪,并在15分鐘之內將接訪人員名單傳真給區信訪局;另一方面,嚴格責任單位的非訪處理應答時間,原則上對于市政府門前非訪,要求責任單位45分鐘之內到達市政府門前進行處理;對于區政府門前非訪,要求高新區福山園、清洋街道及相關責任部門15分鐘之內到達區政府門前進行處理,其他鎮街30分鐘之內到達區政府門前進行處理。要求責任單位對到達時間及接訪人員信息于政府門前進行簽到記錄,并由信訪局當場轉送給區相關領導,確保將非訪處置責任落實到位。三是細化非訪考核要求,提高責任單位重視非訪意識。按照科學發展觀考核要求,每發生一起進京去省到市非正常個體訪對責任單位分別減2分、1.5分、1分,未按要求及時勸返的再減1分;每發生一起進京去省到市非正常集體訪分別減3分、2分、1分,未按要求及時勸返的再減1分。每發生一起來區政府門前非訪的減1分,按要求及時勸返的不扣分,未按要求及時勸返的再減1分。
(五)加強宣傳引導,強化依法信訪意識。我省第一部全面規范各級國家機關信訪工作的基礎性地方法規《山東省信訪條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以往信訪工作中存在的信訪渠道入口過寬、信訪受理范圍不清晰、信訪事項分類模糊、辦理程序不夠規范、信訪積案反復啟動終而不結、信訪人權利不清義務不明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而又清晰的解答。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山東省信訪條例》依然是當前信訪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們要運用各種宣傳載體、創新宣傳教育形式,大力宣傳《條例》,增強群眾知法、守法、懂法、依法的辦事意識,倡導信訪人依法通過合法合理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營造依法信訪良好氛圍。
作者:張筱
【篇二】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一、我區信訪工作概況
我區地處中心城區,是我市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金融、商貿、旅游、服務的中心。全區現轄6個街道、40個社區和6個行政村、31個自然屯,總人口34萬。
20**年,全區共接待和受理群眾各種形式的信訪1710批次3672人次。
--受理群眾走訪973批次2935人次,同比下降5%,包括進京訪84批次132人次,集體訪7批次,其中真正屬我區進京訪有32批次63人次,集體訪5批次25人次,登記的有22批次49人次(含原一廠教師6人的集體訪1批),屬地屬事是龍沙區的案件8批次,非正常訪2批次,進京訪同比上升68%;進省訪12批次31人次(含集體訪2批次),同比下降14%;到市訪95批次412人次(含集體訪42批次),同比上升111%;到區訪782批次2360人次(含集體訪420批次,含重復訪130批次1340人次),同比上升26%,群眾走訪的結案率達到70%。
--受理群眾來信56件次,同比下降51%,結案率達到98.5%。--受理電話訪628件次,同比下降29%,結案率達到100%。
--受理網上訪53件次,同比下降74%,結案率達到100%。
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實質突破。“重點疑難信訪案件專項治理年”成效顯著,23起歷史遺留的重點疑難信訪案件辦結14起,45起臨時交辦案件辦結35起;“區委書記暨黨政領導大接訪”活動扎實開展。區級領導共接待136起信訪案件,息訴罷訪的有102起,辦結率達75%;全區一盤棋的信訪格局形成。統一領導、權責明晰、條塊結合、分工協作、全員參戰、齊抓共管的大信訪調處新格局發揮了巨大作用。
二、信訪工作現狀
當前,信訪工作總體形勢在向好的方面發展。但由于當前我國正處在矛盾多發的特殊社會發展階段,信訪總量仍在高位運行,信訪突出問題仍較集中,深層次的問題不斷產生,不和諧的因素大量存在且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
(一)信訪總量有所增加,并仍在高位運行
除了多年積累的問題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新的信訪問題仍在不斷產生,深層次的矛盾逐漸呈現,其中多數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這些情況充分表明,當前我國社會正處在因為社會轉型而必然出現的矛盾高發期。不和諧因素的大量存在,需要各級各部門同心協力去化解和解決。
(二)信訪問題涉及面廣,結構性矛盾突出
群眾信訪反映的內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對國家發展、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小至要求解決個人生產、生活中的問題。從近年來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看,主要集中在勞動社保、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征占、企業改制、涉法涉訴、軍隊退役人員、環境保護、干部作風等八個方面,約占信訪總量的一半,其余的問題則相對比較分散。這八個方面問題,都與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其中多數又與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帶來的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密不可分。這些情況充分表明,改革帶來的結構性矛盾已成為當前社會突出的矛盾。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還會不斷暴露,不和諧的因素還會繼續產生。
(三)信訪形式以走訪為主,過激行為時有發生
當前,群眾信訪的形式呈現為多樣性,有書信、走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但主要的還是書信和走訪兩種形式。從最近對書信和走訪兩種形式的統計數據看,在全國,群眾采取書信形式信訪的約占28%,采取走訪形式信訪的約占72%。在走訪中,集體上訪(指5人以上)的人次約占走訪總人次的70%。不可忽視的是,集體上訪的人次仍占較大比例,有組織的跨地區跨部門的串聯集體上訪有所增加,上訪過程中的過激行為仍不斷發生,非正常上訪的情況還時有反復。種種情況表明,社會不和諧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還相當尖銳和激烈,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和發展的突出問題。
三、信訪嚴峻形勢的成因
在高強度地推進信訪穩定工作的同時,信訪穩定形勢并不樂觀。究其原因,相當復雜。
(一)城市化工業化的突飛猛進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來,在城市化、工業化日新月異時期,使社會構成和社會矛盾異常復雜,各種利益群體之間相互博弈在所難免,通過信訪渠道維權成了弱勢群體費省效速的當然選擇。
(二)各類改革舉措的強勢到位
改革涉及各類主體之間的利益調整。改革是前無古人的探索,難有萬全之策。大力推進國有、集體企業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通過改革,多數人得到了實惠,也難免有人利益受損,尤其隨著時間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來,使得涉改矛盾紛繁復雜。這種日積月累的社會矛盾,在一定時期必然呈高發且難以化解之勢。
(三)全能政府的無限責任
目前,政府基本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管理模式,屬無限責任政府。政府無所不包、無所不能,加之權力集中、失誤難免,因而責任難脫、矛盾集聚。在改革發展中,群眾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問題的責任也往往歸咎于政府。發生了矛盾糾紛,群眾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糾紛不能妥善解決時,人們便把所有的不滿和憤怒灑向政府,而各種社會組織又難以真正為政府分憂解難。
(四)決策的非科學性與變動性
領導機關決策不科學是引發政策性信訪的關鍵因素,政策的變動性是導致不穩定的重要原因。從信訪穩定突出問題看,集中表現為各種主體之間經濟利益沖突,主要由涉及群眾利益問題的政策考慮不周引發的,與政策調整變動大、前后銜接不足、群眾得到的利益和實惠相對受損有關。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區適用不同政策,群眾得到的經濟補償差異較大,加之群眾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較高,經濟利益矛盾驅使他們走上集體上訪之路。領導機關在處理上訪糾紛的決策不慎,也是導致上訪的重要原因。
(五)干部執行力的強弱差異
實踐證明,干部執行力強,工作深入扎實,信訪穩定效果便好。如果各級領導干部都敢于和善于做群眾工作,真情為民,不少糾紛可消滅于萌芽、化解于基層,從源頭上保住了穩定。反之,干部執行力弱,是導致信訪穩定事項不斷產生和難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領導干部在處理群眾利益問題時方法簡單、態度生硬,與群眾形成對立或對抗;有的干部對需要關心和解決的群眾利益事項久拖不決、釀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觸矛盾,對群眾上訪采取推、拖、躲的辦法,使小事情變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訪穩定工作中重排查輕預防、重牽頭責任輕部門聯動、重接訪輕走訪、重出警輕處置、重批示輕靠前指揮、重穩控輕化解等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篇三】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一、我市信訪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我市信訪工作總體形勢
近年來,我市信訪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績,信訪形勢多年來保持總體平穩,沒有發生影響較大的信訪問題和群體性事件。但同時和全國一樣,我市也正處于社會矛盾的凸顯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沖突等原因,在加快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也多,信訪總量仍在高位運行。從20xx年到20**年,各級信訪總量連續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訪有關情況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訪處于多發頻發態勢,20**年度,我市進京上訪實際發生量385批689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6、2%、人次上升18、8%。其中非正常上訪239人次,同比上升54、2%,重復非正常上訪現象比較突出。
我市在處置赴京非正常上訪工作中,按照中央聯席辦總體要求,通過采取及時勸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訪人員、認真規范處置工作、促進解決問題、落實責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絕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訪得到妥善處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決到位,無理的疏導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違法的依法處置到位,多數非正常上訪人員沒有發生回流現象,沒有發生惡性的影響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訪問題,較好地維護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區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連云港市非正常信訪的特點分析
綜觀我市非正常上訪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與流轉、涉軍人員、民間借貸、涉法涉訴、房產糾紛等方面。其行為呈現出三個特征:
(一)頻率高發,人數批次明顯增加,連鎖反應明顯。今年非正常上訪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現了此類問題解決又引發其他問題的現象。如前幾年我市通過多種渠道解決了企業軍轉干部問題后,又連續出現退役士官、復員軍官等其它涉軍人員反映待遇等問題。
(二)規模較大,手段方法靈活、行動組織性強。隨著上訪次數的增多,上訪人在跟政府有關部門“打交道”的過程中,也積累了一些“經驗”。為達目的,他們往往想盡辦法,嚴密組織,統一口徑。如民辦教師、涉軍人員、“殘疾車主”,“銀行協解人員”串聯、抱團集體上訪的傾向非常明顯。
(三)行為過激,對抗性明顯增強,社會影響大。有些上訪人不管自己反映問題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門、中南海、使館區等場所,拉橫幅、靜坐、圍堵大門、攔截車輛等行為進行上訪。
三、非正常上訪形成的原因
(一)上訪人心理因素加劇進京非訪
隨著利益格局調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貧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廣大群眾中顯得尤為突出。上訪群眾心理心態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過分強調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錯誤心態: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認為“誰的官大就找誰”;“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鬧不解決,大鬧大解決”的投機心理;“盲從”、“賭氣”、“盲訴、盲訪”心理等。再加上現實中確有一部分人以訪謀生,因訪得利,從而導致非正常上訪逐年增多。
(二)體制的負面效應誘引進京非訪
1、勸返機制的負面影響。對非正常上訪,隨有隨接,隨接隨返,對減少正常上訪總量效果明顯。然而從實踐中看,上訪人產生了去北京上訪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負面效應,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惡性循環。
2、考核通報制度存在一些不足。發生非正常上訪后一級通報一級,為降低數量,后移名次,基層就會采取“攔”、“堵”、“截”等手段,這就給上訪人造成基層黨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訪的錯覺,以此要挾責任單位滿足其過高訴求或不正當要求。
3、責任劃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訪條例》規定解決信訪問題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但在特殊時期、敏感時節,涉及到三跨三分離、涉法涉訴等信訪問題時,強調讓戶籍所在地穩控,有時迫于壓力,為完成穩控任務,就可能答應了一些不該答應的條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眾通過非法上訪能解決問題的想法,導致工作越做越被動。
(三)政府職能缺位助推進京非訪
非正常訪反映的問題,有相當一部分是在基層受理過。但鄉鎮、村基層組織功能弱化,力量薄弱,處理信訪問題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成為一句空話,導致矛盾上行。同時基層干部在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過程中,確實存在方法簡單、工作拖沓、推諉扯皮的現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進而群眾情緒失控,采取進京上訪。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戶肆意非訪
1、在適用法律上有難度。《信訪條例》內容欠缺,導致上訪秩序混亂。首先,《信訪條例》沒有對上訪案件做終結的法律規定;其二,對正常上訪和非正常上訪缺乏明確的法律界定;其三,對纏訪、鬧訪、無理訪等行為缺乏剛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訪條例》的法律約束力,導致上訪秩序混亂。處置非正常上訪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有關法律依據分散規定在《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多部法律法規中,且多屬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則性規定。
2、依法處置非正常上訪的主體不明確。非正常上訪行為違犯了《信訪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規,本應由公安處置的違法行為,但由于“三個慎用”的出臺,導致公安機關不敢處置,信訪部門無力處置。尤其是勞教制度取消后,老戶活動更加頻繁,組織更加嚴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參與非訪的將近1萬,對于這些老戶如何教育疏導,沒有什么好的對策,導致加入非訪隊伍的人員不斷增加。
四、我市處置非正常信訪的做法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市處置進京訪的一些做法
1、領導重視,組織健全,構建應急處置小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駐京工作,專門成立接訪二處,主要負責群眾進京上訪的應急協調和處置工作。
2、精心組織,快速反應。駐京工作組成立以來,按照“遇有情況,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處置原則,發現人員失控進京,主動對接有關部門,主動到敏感地區布控,果斷處置,迅速勸返。多次成功勸返,如海州區張某等6人多次進京,有兩次在中南海帶出,蘇紅酒業一批33人次進京被成功勸返。
3、全力協調,多措化解。每次發生非訪以后,市駐京工作組在第一時間向省駐京工作組及國家信訪局等部門及時匯報,爭取理解和支持,盡可能地核減。同時,對于事發單位發函交辦,跟蹤問效,及時化解矛盾,防止因處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訪。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盡管我市在處置非正常信訪問題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1、非正常上訪人員的勸返接回、穩控和處理工作難度大。一是接回難。如果上訪人在北京沒有違法行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訪部門無權采取強制措施將人接回。二是穩控難。非正常上訪人員在北京發生違法行為之前,任何執法機關對他們都不能拘留、關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穩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處理難。由于法律依據和證據不足,即使公安機關對非正常上訪人做出拘留、勞教等處理,被處理的非正常上訪人若對處理不服,就會提起公訴,而公安機關往往會被裁定為敗訴,還要對非正常上訪人進行賠償,致使許多公安機關不敢依法處理。
2、現有的信訪終結機制不健全。按照《信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問題確已解決并且已經三級終結的信訪案件,“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而事實上,只要上訪人不息訴,上級就交辦,原來的終結隨之成為一紙空文。尤其是對已經法律程序終結的無理非正常信訪,缺乏相應的終結機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訪的對策思考
針對非正常上訪的行為表現、發展趨勢和產生的原因,筆者結合在實踐中化解非正常上訪的探索,提出如下對策:
(一)創新體制,整合資源,構建一元化“信訪大格局”。
化解信訪矛盾的理想路徑是把信訪資源的整合與政府機構改革結合起來,把信訪與監督結合起來,建立起統一、權威的社會矛盾處理機制。
從目前組織架構來看,市級黨委政府應該轉變觀念,優化信訪的社會環境及運行機制,根據市情,加強統一領導,建立黨、政為主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各種力量積極參與、信訪部門適時協調的信訪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眾工作部,以群眾工作統領信訪工作,發揮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系的優勢,全社會共同擔起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職責。
(二)創新機制,完善功能,構建一體化“社會大協同”。
社會協同是創新社會管理的核心內涵和化解信訪矛盾的主渠道。隨著社會網格化管理創新模式的不斷推行,結合信訪矛盾網格單元化解方式的運用,可以構建以來訪接待為主軸、法律咨詢解答與心理咨詢為輔佐的“一軸兩翼”接訪模式。
一是在“規范”、“暢通”中推進有序上訪。嚴格按照新《信訪條例》的規定,改“批示立案”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條件的上訪申訴,沒有領導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訪條件的上訪申訴,即使有領導的批示也不能立案,嚴防接訪中的隨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減信訪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蹤評估以及政策執行效果的反饋,妥善處理信訪問題。對因政策原因引發的信訪問題,要注重執法監督。檢查政策執行中執法者不當行政原因造成信訪問題時,信訪工作機構要大膽行使《信訪條例》賦予的行政處分建議權,制止不當行政執法行為。
【篇四】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今年七月上旬,本人抽借到市委下訪督查組第十二組工作,主要督查羊山新區、XX工業城、潢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國土資源局、市地稅局、XX供電公司等六個單位的大接訪活動開展情況和省交、市交案件信件辦理情況,借此機會對信訪工作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這次去的六個單位共有省交辦的案件4件,其中羊山新區2件、XX工業城2件;市交辦的案件信件31件,其中,羊山新區19件、XX工業城5件,潢川經濟開發區2件,市國土資源局3件、市地稅局1件、XX供電公司1件。從這35件信訪案件來看,信訪反映的主要問題:一是工資、社保問題8件,占23%;二是城市管理及拆遷改造問題6件,占17%;三是農民土地、征用補償問題16件,占46%;四是其他問題5件,占14%。從六個單位調查的情況來看,信訪反映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一是信訪總量與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趨勢;二是信訪反映的問題比較集中,工資、社保和農民土地征用問題占較大比例;三是多是涉及群眾生活中的困難。
二、信訪問題產生的原因
從這六個單位信訪基本情況來看,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政策方面和其他客觀上的原因,但也有一部分是主觀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個別單位領導對信訪問題不夠重視,責任心不強,信訪工作責任制得不到落實。二是執法者對政策掌握不準,執行標準不一,業務不熟,不依法行政,成為信訪問題發生的主要源頭。三是個別企業領導私心太重,缺少群眾觀念。四是群眾素質偏低,法制觀念談薄,當遇到信訪問題時不是通過正常途徑來解決,而是采取圍堵政府、呼喊口號的方式進行越級上訪。
三、下一步應采取的工作措施
通過分析信訪問題產生的`原因,下一步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堅持標本兼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產生。做好信訪工作,不僅要按照《信訪條例》的要求,認真解決信訪群眾反映的問題,還要堅持標本兼治,努力從源頭上減少信訪問題的產生。為此,一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開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二要堅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不能因為工作人員不依法行政,出現矛盾,導致群眾上訪。要堅決糾正各種損害群眾現實利益的行為,從源頭上化解矛盾,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
(二)抓住工作重點,堅決控制集體訪和越級訪,尤其是進京訪。
要把控制群眾集體訪、越級訪,尤其是控制進京訪,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信訪工作的重點,要強化措施,加大力度,對越級訪一定要做到省、市提出的“人要回去、事要解決”的要求,要深入實際,有針對性地解決好信訪重點、難點問題。領導要深入基層,組織力量、調查研究、關心體察群眾疾苦,摸清情況、研究政策、拿出對策,舉一反三。對于群眾反映強烈、涉及面廣、牽涉人數眾多的重大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調解、協調處理,爭取迅速有效地解決問題,防止錯失時機,激化矛盾。
(三)建立和完善排查、協調、處理信訪矛盾糾紛的工作機制,加強對信訪熱點問題的預警和排查工作。
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預案。要建立鄉鎮、街道、企事業單位的排查制度和工作網絡,明確責任,加大工作力度,充分發揮鄉鎮信訪辦、街道司法所的作用,全面提高基層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實把問題化解在當地,認真做好上訪老戶和重點人員的穩定工作。要重視對群眾初信初訪處理,提高一次性解決問題的成功率。
(四)深化百姓求助快速處理機制。
本著“整體優化、逐步完善”的原則,以龍頭部門統一協調監管為手段,以電話求助服務為主要方式,以為群眾“經濟上解困、生活上解憂、精神上解悶”為服務宗旨,進一步完善聯動機制,由原有的聯網到單位,深化為聯網到人,擴大百姓求助快速處理機制宣傳,完善各單位、部門職能體系,加強監督,規范管理,提高百姓求助案件辦結率,群眾滿意率,達到“百姓求助反映情況信息暢通、職能部門處理解決問題快速高效、綜合部門督辦協調規范有序、監察部門查辦懲處及時到位”,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五)進一步完善機制、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建立健全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
一要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工作機制、終審認定機制、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解決矛盾糾紛機制等,提高信訪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二要認真落實信訪事項受理登記和轉送制度、聽證制度、案件終結制度和督查督辦等制度,全面推動信訪問題的解決。三要嚴格責任追究,把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要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條例》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確保各項工作的落實。
(六)深化依法信訪,加大宣傳力度,學習貫徹信訪法規。
依法信訪是做好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關鍵。一方面,信訪干部要認真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強宗旨教育,樹立群眾觀念,增強責任意識和做好信訪工作的政治敏銳力,提高工作能力,力爭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另一方面,領導和信訪干部要認真學習信訪業務知識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尤其要學習貫徹好《信訪條例》,深入扎實地搞好依法信訪宣傳工作,通過各種宣傳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憲法》,國務院和省《信訪條例》、《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市民的法律意識,自覺遵法守法,依法信訪。促使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形成依法信訪工作機制,逐步把信訪工作納入法制軌道。
(七)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信訪干部的作用。
各部門、各單位要重視信訪工作,配齊配強各級信訪干部,把有群眾觀念、責任心強、業務精的人員配備到信訪工作崗位上,加強對信訪干部的培訓力度,擴大培訓范圍,將觸角延伸到企業廠長、醫院院長、學校校長、各村村長、社區主任,徹底消滅信訪工作死角,進一步發揮信訪干部信息排查、接待、處理、輸導、穩定的職能作用,力爭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篇五】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公安隊伍建設調研報告篇3
20**年4月下旬,本人與情報中心副主任沈海、政工督察室民警劉陽對全縣25個鄉鎮派出所的公安隊伍建設和情報工作進行了督導檢查。督導檢查過程中,作為政工干部,我借此機會對鄉鎮派出所隊伍建設情況進行調研。在近一周的時間里,共接觸派出所民警60余人,與19名所長、4名教導員、18名業務骨干進行了溝通與交流。對派出所目前的隊伍狀況有了一個基本的認識,既看到絕大多數基層派出所工作上朝氣蓬勃的良好氣氛,也發現了隊伍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督導檢查結束后,我對調研記錄的情況進行了認真的梳理和總結,整理成如下報告,希望為上級領導決策提供點滴幫助。
一,基層公安隊伍的主流永遠是朝氣蓬勃、積極向上的。
樹文、城東、白山、勝利、金山、小寬、東河等絕大多數派出所的工作都是井然有序的。用朝氣蓬勃、欣欣向榮來形容我們的隊伍永遠恰如其分。我從同志們那張張面孔上讀出了一種樂觀向上、團結奮進、積極進取的集體主義精神。為了便于表述,我將這激情迸發、充滿正能量的戰斗群體分成兩類。
(一)是以家住本鄉鎮的老民警居多,主持工作的所長也是老同志。他們長期在一起工作,盡管脾氣秉性各不相同,但共同的理想、真誠的合作使他們建立了一種默契的兄弟情誼,此所謂君子和而不同。他們對新入警的年輕同志就像對待自己的親兄弟一樣關心愛護。這些老同志在故鄉這片熱土上辛勤耕耘無怨無悔。其中突出的代表就是金山、孟家嶺等偏遠農村派出所。周欣、申火炎、宋喜軍、張煥昌等都是89年參加工作的老同志,他們有扎實的業務功底,具備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周欣連續在金山派出所工作八年,他事必親躬、沖鋒在前。可以看出金山派出所、孟家嶺派出所等都是群眾滿意、黨委放心的一流隊伍。在調研過程中時,教導員宋喜軍自豪的說:“我們非常注重培養年輕同志。在我們這工作過的張鐵鋼、王輝等同志都十分留戀這里,都把這里當成了自己的家”。
(二)是以常興、張凱、于宏志、劉永凱等一大批四十左右歲的中青年所長帶領的隊伍。他們朝氣蓬勃,一往無前。在他們工作的字典里從來就沒有“困難”二字,有的只是自信、樂觀與從容。他們都是在一線所隊磨練多年的老同志,有經驗、有魄力、能吃苦、求上進。他們個個是率先垂范排頭兵,因此他們帶的隊伍可以稱得上是黨和人民放心的愛民為民之師、公平正義之師。
特別要強調的是,基層派出所還有很多才華四溢的新老同志。年輕民警中不乏名牌大學科班出身的精英。四棵樹派出所的趙亮,小伙子聰明好學、心如止水。作為內勤寫得一手好字,各種工作記錄讓人看了耳目一新、神清氣爽!還有來自沈陽市的袁冬冬,大學畢業,專業英語四級。據說專業四級相當于非專業的六、七級。完全可以和老外對話。可見,我們公安隊伍真是人才輩出、后繼有人啊!
除了風華正茂的年輕人,還有像郝洪亮、趙克印、李國海、趙新宇等眾多的老同志,他們依然戰斗在一線,依然是中青年領導的參謀和助手。23日中午,我們到小寬派出所時,我特意找到正在染發的郝洪亮攀談了許久,他用沙啞的嗓音對我說:年輕的領導很關心他,他也愿意發揮自己群眾工作經驗豐富的長處,主動承擔一些調解糾紛的工作。看到他那認真地態度,我真為我們隊伍有這樣的同志而感到欣慰。在郭家店派出所我見到了能填詞賦詩的趙新宇同志,臨走時我特意關照趙新宇同志一定要勤讀書多練筆,積極參加文學作品大賽活動,他欣然應諾。
二,當前基層派出所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 跨省、市、縣招收警察的問題。
在基層派出所,讓所長們揪心的是那些跨省、市、縣新入警的小青年兒們。有遼寧省錦州的、沈陽的,內蒙古科爾沁的等等。省內其他市縣的就更多了。他們絕大多數都抱有在基層呆兩年再說地想法,時刻想著回梨樹、回四平、回大城市。他們有當警察的美好愿望和理想,但現實生活對他們似乎太苛刻了。以在泉眼嶺派出所工作、家住沈陽市的袁冬冬為例,他已經在沈陽成家,現在面臨夫妻兩地分居的問題,而下一步成為人父后又面臨教育孩子的重任,這是精神層面的問題。從經濟層面講,往返泉眼嶺與沈陽市之間一年要多少經濟支出?而且新入警的工資并不高,更沒有遠程通勤補助。將來又要面臨照顧父母、兒女的重擔,凡此種種,讓他們如何面對“家國”的雙重責任?如何面對忠孝兩難全的尷尬?要知道他們大多數人是獨生子女。
那些制定招警政策的人應該到基層派出所去看看,看看他們釀的苦酒。看看他們制定的政策是多么的不切實際!從政治的高度講這一政策將給公安隊伍建設帶來難以解決的現實問題和長久的影響。
(二)老民警工作積極性不高的問題。
所有五十左右的老民警都有二三十年的基層工作歷程。年輕時每個人對工作都有火一樣的熱情、都創造過輝煌的業績。歲月如流,黃沙淘盡乃是金。老同志有著豐富的人生經歷和工作經驗,他們是我們隊伍的財富,絕不是負擔。但絕大多數老同志身體健康狀況堪憂、工作積極性不高,個別人還長期泡病號。如何調動老同志的積極性、照顧好老同志就成了隊伍建設的一道難題。我走訪的三個較大的派出所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這一問題。如十家堡派出所、奉化派出所、榆樹臺派出所。
(三)民警心理壓力過大的問題。
年老體弱民警偏多的單位,所長的壓力普遍較大,因為所有的任務指標是按人頭潑下去的,而這些老同志完成任務很吃力,實際工作都壓在了所長和教導員以及少數年輕民警的身上了,這種狀況又造成了民警心理壓力大,焦慮、妄想,甚至不安心工作,產生一種逃避工作的意識。這種狀況在個別派出所表現得尤為明顯。所長疲于應付各種任務指標,無力抓隊伍建設,整個隊伍步調不一致,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甚至個別派出所長不堪重負主動“讓賢”。
(四)極個別派出所長工作能力不強的問題。
調研過程中,發現極個別派出所長沒有一線工作經歷,缺乏實際工作經驗,執法辦案水平低。民警稱:下鄉辦案(他)就是多占(車上的)一個位置。可以想象,這樣水平不高的領導很難服眾,他不但帶不出一支能打硬仗的隊伍,反過來還會影響其他同志的工作熱情,成為工作的障礙。說這話的同志也許是偏見,但,更可能是實情。
三,如何加強隊伍建設是公安政治工作永恒的課題。
(一)確保一方平安就要有一支穩定的隊伍。
近幾年民警招錄工作采取的是“全國招生”。新入警的有沈陽市的、錦州市的,有內蒙古赤峰的,也有黑龍江牙克石的。千里迢迢來此工作,年輕民警的生活成本加大了、生活困難增多了、公安隊伍人員不穩定的現象出現了。解決這一問題根本的出路在于通過制定符合實際的政策。難道就不能通過招收本鄉鎮籍的大學畢業生嗎來解決警力不足的問題嗎?1989年從鄉鎮招收的一百多名警察就是一個很好的嘗試。他們的根在于此、情系于斯。正所謂“咬定青山不放松,任爾東西南北風”。時至今日,那批當年的合同警早已過不惑之年,有的已經年過半百。但他們二十多年來為公安事業作出的貢獻將永遠被家鄉人民所銘記。
在調研中發現,不少年輕大學生放棄外地優厚的工作,返回家鄉入警。如城東派出所的巍威、鄭印等人。尤其是鄭印,曾經在遼源市東豐縣考試入警,工作六年之久,還被作為業務骨干調入刑警隊工作。但家中父母、爺爺、妻兒的召喚終于讓他踏上歸鄉的征程,他再次參加考試、再次成為一名家鄉的警察。可能他原來警隊的領導會感到惋惜,然而對于鄭印本人卻也是一種釋然。他曾經對我說過:“在外邊工作五六年了,現在要加倍對家中老小給予情感上得補償。我欠他們的太多了!”都說好男兒志在四方,我看也應該提倡“好男兒志在家鄉!”
大學全國招生,軍隊全國招兵,那是民族融合與交流、區域團結與協作的必須。但公安機關不是學校,更有別于軍營。學校是好聚好散只有四年,軍營是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兵,然而警營卻是鐵打的衙門一世的兵!希望通過制定“僅限本地戶籍大學生參加招警考試”的政策來實現警察“本土化”。
(二)一流的隊伍更需要一流的領導。
基層所隊領導的選拔任用是隊伍建設的關鍵。沒有基層所隊實際經驗,或長期沒有從事一線工作的同志,即使政治上優秀,有敬業精神也很難在短時間內勝任派出所工作。不勝任派出所工作,那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基層民警,不是合格的基層民警如何能勝領導職務!如何服眾!瘸子打圍座山喊的時代已經過去。打鐵須得自身硬,要當好派出所長就要懂業務,就要率先垂范、沖鋒在前。
基層是前沿陣地,一個蘿卜頂一個坑,是退無可退的戰斗崗位。六年前陶永泉同志來城東派出所檢查工作時,他問時任所長的李國海是否已經完成某項工作。李國海說:“馬上安排人落實”。陶局長很不高興的說:“你還安排誰落實啊?”李國海馬上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趕緊回答:“我馬上就干。”可以看出派出所長即是指揮員又是戰斗員,應該從長期工作在一線戰斗單位或業務科室里選派任用。如:奉化派出所張竟鵬、小寬派出所張凱、白山派出所侯乃靜等等。
(三)派出所長要進鄉鎮黨委班子,更要有協調政府相關部門的權力。
派出所長進入領導班子除了參加黨委會、管理派出所外,并沒有其它的分工。建議上級機關協調地方黨委政府,派出所長不但要參加黨委,而且要有實際權力。至少要分管涉及社會治安一塊的司法所、綜治辦等。這樣才能發揮作為黨委委員的權責,方便協調司法調解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項工作。
(四)提高民警待遇,提振派出所的整體精神狀態、提高隊伍的整體戰斗力。
1,對那些已經被招來的外省市縣的年輕警察,應該考慮到他們的實際困難,從生活上照顧他們。家在外地的民警應該給一些長途補助,單身民警長期在派出所值班,能否給一點加班費什么的。同時為他們提供一些文化娛樂活動設施,豐富他們的業余文化生活。這些都有利于他們的成長,有利于工作。更能讓他們安心基層,甚至扎根鄉鎮。
2,提高老民警的級別待遇,延長民警的政治生命。在基層所隊四十五歲對于民警是一道坎。這個年齡如果沒有提職的話,幾乎再沒機會了。然而,四十五歲正是一個人年富力強的時候。換句話說,四十五歲正是既有工作經驗又有體力耐力的時期。基層一位老民警對我說:“年輕時是有熱情沒經驗,現在是有經驗沒熱情了!”
這一問題只有從“從嚴治警和從優待警”的機制上去解決。可以規定在基層工作年滿二十年以上,且五年內沒有受過黨政紀處分,連續五年考核及格以上的給予副科股級待遇;副科股級民警五年內沒有受過黨政紀處分、連續五年考核良好以上的給予科股級待遇;科股級民警五年內沒有受過黨政紀處分、連續五年考核優秀以上的可以晉升為副(科)局級民警。通過逐漸提高老民警的政治地位(警銜)和經濟待遇,就能化不利因素為有利條件,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延長他們的政治生命。從而提振派出所的整體精神面貌。讓那些不唯上、不唯權、只唯事的老實厚道民警有奔頭、有自尊,越干越有勁頭!
(五)定期調整基層所隊人員結構,及時注入新鮮血液。
十家堡、奉化等個別派出所老同志偏多,部分人員健康狀況欠佳、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不強。在隊伍建設和各項業務指標完成上存在較大壓力。而樹文派出所年輕同志偏多,工作氣氛熱烈,年輕人工作起來爭先恐后。對比兩類單位我深感這就好比打撲克,抓到了一手好牌誰都會打,抓到一手孬牌只能是“老太太下夾子-----強支”。然而,隊伍建設不是打撲克。我們可以通過定期調配基層所隊新老民警比例來解決這一問題,如此就可以發揮新老同志各自的優勢,工作中揚長避短,共同前進。
(六)建立警營文化活動中心,給所有民警一個釋放工作壓力的空間。
公安民警承受著巨大的工作壓力,同時還承受著不被人理解、被人誤解等方方面面的社會壓力。如何
化解壓力、釋放壓力是從優待警工作的重要議題。為此上級公安機關想了很多辦法。如建立“小閱覽室、小娛樂室、小健身房等”,想辦法讓民警釋放壓力。然而,基層所隊條件不一,很難在有限的經費中撥出專款去建設。就算建成了,每周5至6天的工作實際,休息時間都被工作擠占了,哪來的時間娛樂?退一步講,即使有時間又要考慮社會影響,更何況任何文件都沒有規定每周什么時間是民警文化娛樂的時間!即使你在星期天禮拜進歌舞廳喊兩嗓子,那依然是違紀的。今年年初,有人舉報經偵大隊小陳工作時間內進入娛樂場所。經紀檢核查才知道真相,原來早在幾天前她就休假了。可見,如今的警察幾乎個個是“亞歷山大”公爵啊!就算是休假想放松一下也照樣被人誤解!被人舉報!
辦法總比困難多,天無絕人之路。在這個問題上,我探討并借鑒了一些民間自發組織的健康娛樂活動,如大大大大大大。建議上級集中警營文化建設資金,開發一個環境優美的“警營文化活動中心”。民警在休假期間、周六周日休息時間內,可以有計劃的前往中心進行活動。中心提供簡單的食宿,民警僅付適當的成本費用即可。中心的功能:首先應具備像原來“東山基地”那樣幽雅的環境,使之成為民警的天然氧吧。其次,能夠提供一些娛樂設施和條件,如垂釣、健身、娛樂、圖書等。最后,必須規定文化中心不接待民警以外的任何團體和個人;不設高檔客房;不提供高檔餐飲。相信如果管理到位,會成為廣大民警釋放壓力和文化活動的一個好去處。
【篇六】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我街接到紀委關于****所的一封信訪件后,非常重視,把信訪件處理同**所體制改革同步進行,立即召開了黨政聯席會,專門組成了信訪工作調查組,對該信訪件所涉及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調查組采取談話、核實和查帳等三種方法進行調查,并將調查的如實情況及時向主管**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和**所班子成員及職工、一線工人代表及時反饋,征求意見,得到了**所職工的好評。經街道黨工委聯席會、黨工委委員會研究,提出意見,并將調查結果報告如下:一、調查核實情況
1、關于反映班子團結和福利搞不上去的問題。經調查:**所班子團結的問題主要是因為工作關系不協調,性格上存在不同的差異,與群眾關系溝通聯系不夠造成。對福利搞不上去的問題,主要是加班資、工齡假、工休三個方面的問題,造成反映福利搞不上去的原因是因為加班發放不及時;工齡假自九八年抗洪以來一直未恢復等方面的原因。如性格有的急躁,有的緩慢;主要負責人劉海沙對工作沒有集思廣義,與群眾和班子成員溝通少,但工作仍能正常進行。**所職工反映福利不好,主要是加班工資、工齡假、工休三個方面的問題。造成職工上訪的原因主要是:①節日加班工資到位不及時,平時加班無加班工資;②關于工齡假的問題。自九八抗洪和**體制改革以來,**所停止工齡休假,直至現在還未恢復。③關于工休的問題。目前,**所有97名臨時工,設9個班組,由于**所工作性質實行“三班倒”工作制,倒完早、中、晚三個班,休息一天。
2、關于慰問金不知去向的問題。經查帳,**所20xx年和20xx年春節期間,共接收**政府16200元和15200元慰問金,經查賬核實,這兩筆錢均已發放到職工個人27400元,其中有4000元未發放給個人,已由**所出納夏小春進入**所賬戶(進賬憑證和慰問金收據附后)。沒有**組織部張部長慰問**所這一回事。
3、關于**所正式職工停薪留職人員工資去向問題。據調查,****所有4名正式職工自行離崗,人員分別是李莉芬、朱育聲、王剛、陳敏新。通過查賬,這筆資金用途一是:一是由出納夏小春進入預算外資金;二是用于發放職工**節福利費;三是用于支付南湖垃圾中轉臺水電、餐費;四是用于發放全所20xx年職工年終獎;五是用于借給困難職工、因病住院子職工醫療費等。
4、關于**所職工一名陌生臨時工名字的工資問題。經查帳核實,****所存在一名叫郭翠榮的臨時工,自20xx年元月至現在每月領取工資,兩年期間共計18202.50元。據了解,這筆款項主要用途:①用白紙條沒有正式發票,造工資名冊從中開支;②晚上加班檢查用餐費、垃圾站設備及汽車修理工時費及材料費沒有發票的開支等,這些都無正規發票,就從工資表中來充銷,當時都有白紙條,后來未保存。(附情況說明)
5、關于一線工人遲到5分鐘扣一元錢的資金去向問題。據查實,為加強**所工作運行,加強效率與工資掛鉤,實行工資浮動,對上班脫崗、違章實行罰款。自20xx年至20xx年9月,共罰款4799.70元。這筆款項已由出納夏小春進入預算外賬戶。(附進賬憑證)
6、關于反映紀律松懈、大吃大喝的問題。經調查核實,有時上行政班的人員含所領導中午下班后打牌,不注意超過了下午上班時間,引起群眾的不滿,當發工資時,或垃圾運不出去時,所里職工不能離崗,所里領導與其他工人湊份去上餐館,群眾誤以為是公款大吃大喝。
二、存在的問題
1、**所班子成員關系由于性格上的差異,存在關系不協調,與一線工人溝通聯系不夠密切。
2、在財務管理上,沒有實行財務公開,帶來職工的猜疑,在管理上沒有創新,按照歷史遺留的老方法運行。從調查了解和查賬中,未發現**所主要負責人劉海沙有個人貪污行為。但在財務管理上存在不足。
三、街道處理意見
根據調查結果,經街道黨工委委員會議、黨政聯席會研究,提出如下意見:
1、結合****體制改革精神,組合新一屆**所班子,及時組織協調班子成員關系,調整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加大收費力度,切實提高**所職工待遇。
2、要加強財務監督,實行財務每季度在**所內公開,對財務開支情況定期向班子成員通報,對重大問題要有**所班子成員集體討論,及時向街道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匯報通氣。
3、要盡快建立財務管理制度、會議制度、民主評議制度、雙向反饋制度、用工人員制度、勞保用品管理等制度,按章辦事。
4、加強政治思想和業務技能學習,嚴禁在辦公場所打牌和酗酒,以及酒后睡覺等不良現象發生,發現嚴肅處理。
5、根據調查結果,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報請**紀委信訪件終結。
【篇七】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部長指出,在新形勢下,信息化已經成為推進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要載體,也是我們推進“三基”工程建設的重要抓手。在新一輪“三基”工程建設中,逐步把“三基”工程建設的重點從“硬件”建設轉移到“軟件”建設上來,而“軟件”建設的重點是抓好信息化建設和應用。進一步推動公安信息化建設和應用,首先要全面分析當前公安機關信息化建設的現狀,不斷探索信息化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一、當前**信息化建設的現狀及問題
(一)觀念滯后,民警思想根基差。在日常的工作中,部分民警認為,只要懂法并按照規定執法就足以勝任公安工作,對于信息化的認識僅限于在電腦上打幾個字、在網上看看東西,對于信息化建設的范圍、意義認識不足。認為信息化建設就是花錢買設備、比投入、比裝備,不重視信息化應用和投入產出,還沒有真正意識到全面開展信息化建設對于提高公安工作的巨大推動作用。因此出現了新知識不愿學、信息系統不愿用等問題,也就談不上研究如何將信息技術運用到公安工作中、促進公安工作發展。這已成為推動信息技術建設應用的瓶頸。
(二)資金不足,基礎設施配備不齊。進行信息化建設就需要必備的硬件設備,經過三年的基層基礎建設,雖然我們的信息化建設硬件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與上級提出新要求相比,我們仍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公安局共有電腦174臺,其中14臺由于配置低無法使用;縣局服務器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公安網運行速度有待提高;三年前建立的網上辦公系統已經不能夠滿足當前工作的需要,急需改版重建。
(三)起步較晚,系統應用程度不高。應用是信息化建設的靈魂,是信息化工作的核心,沒有應用的帶動和依托,建了也沒效益。通過對我局信息化建設情況來看,重建設輕應用的現象嚴重存在。僅限于人口信息系統、網上辦公系統和執法監督系統,并且整個系統僅由內勤或某位民警一人固定時間使用,更多的時候是“一個人干、一群人看”,信息系統應用難以深入。經調查,我局內勤民警計算機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達標占86%,公文處理達標占93%,網絡基礎知識達標占79%,電子郵箱使用達標占98.6%,各類查詢系統及相關業務信息系統的使用達標占76.8%,而一般民警計算機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達標占38%,公文處理達標占38.4%,網絡基礎知識達標占50.6%,電子郵箱使用達標占60.9%,各類查詢系統及相關業務信息系統的使用達標占52.6%。
(四)缺乏人才,信息化建設進展緩慢。目前**公安局信息通訊部門有人員3人,其中計算機專業畢業的只有1人,同時還要負責網監、機要等工作,從而導致了新技術沒人會用,難以適應今后信息網絡建設和應用管理工作需要。在民警中隨著民警年齡的遞增,一些年齡偏大的民警“怕上機、記不住、掌握不牢”的現象極其嚴重,計算機水平也存在著很大的差距。據統計,**公安局45歲以下民警,計算機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達標占80%,公文處理達標占65.4%,網絡基礎知識達標占87.5%,而45-50歲民警,計算機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達標占40%,公文處理達標占46.8%,網絡基礎知識達標占50.5%。
二、通過對**公安局信息化建設的現狀的分析認為,公安信息化既是在社會信息化條件下做好公安基礎工作的一個重要途徑,也是區別于傳統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一個鮮明特色,必須牢固樹立信息主導警務理念,以信息化有效提升公安戰斗力,提高執法辦案和行政管理效率,以信息化帶動和促進公安工作現代化、正規化。為全面做好公安信息化建設。如何破解當前公安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工作難題,全面提高公安信息化應用的整體水平,是擺在各級公安機關“一把手”面前的首要問題。就**公安局而言,為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決問題: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公安信息化建設是提高公安機關整體戰斗力的重要途徑,是提升基層基礎工作水平的重要載體,是牽動警務機制改革的重要紐帶。因此要積極適應信息化的發展趨勢,堅定不移走科技強警之路,向科技要素質、要警力、要戰斗力,把信息化打造成為提升公安機關核心戰斗力的重要支柱。要深刻理解信息化對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已經帶來和將要引起的發展變化,從全面的、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信息化建設對于全面推進公安工作重要作用和重大意義,要在全局上下形成“不會用計算機的領導將失去指揮權,不懂計算機的民警將失去工作權”的觀念,要切實把信息化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納入基層公安機關領導的日事議程,注重整合系統資源、整合信息技術資源,力爭早日實現公安工作信息化、現代化的目標。
(二)爭取支持,加大投入。公安信息化建設工程,是一項技術要求高,成本投入大的工程,作為一個山區縣、國家級重點扶貧縣,經濟總量小,僅依靠政府財力投入不現實的。要突破“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的常規思維,超前消費,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首先公安機關領導要主動向黨委、政府領導匯報,爭取財力的支持;其次,公安機關要在節減經費上做文章,壓縮或減少經費支出,將節約的經費用在信息化建設工作上;再次,可采取“先建后還”和“以租代建”等多種辦法,解決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這一點,我們深有體會,在建設350兆無線通訊系統的時候,由于我們是山區,建立自己的基站條件不允許,因此我們通過與移動、網通、聯通等部門協商租借他們的通訊塔,及時的解決了問題。總之,妥善解決資金制約問題,信息化建設工程才有保障,才能實現最佳工作目標。
(三)強化培訓,普及應用。在推進信息化建設工作的同時,要著力解決普及應用難題,才能使信息化應用發揮更大的作用,取得更顯著的成效。因此,要改變重建設,輕普及應用的傾向,通過“送出去”或“請進來”的方式,不斷地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把各警種各部門和基層所隊民警培養成懂應用,會管理維護信息網絡的能手。一是加大培訓力度,使在崗每位民警熟悉掌握計算機使用技能,掃除“機盲”“網盲”現象;二是強化民警應用信息,提高網上實戰能力,通過實戰激發民警學習熱情;三是培養技術骨干,開發利用信息,將信息化工作與日常工作機制結合起來,強勢推進以辦公自動化、綜合執法辦案系統和信息采集室為龍頭的信息化建設。四是通過爭取編制,有計劃地從高等院校畢業生中招收專業技術人才,實現了信息化人才培養與信息化建設的有機結合。
【篇八】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信息主導警務,是現代警務的一個突出特點。把信息化建設與應用作為加強“三基”工程建設特別是加強公安基礎工作的重要載體,既是在社會信息化條件下做好公安基礎工作的一個重要途徑,也是區別于傳統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一個鮮明特色。派出所是公安機關最基層的業務單位,擔負各業務部門的信息采集工作,它的信息化建設在基層基礎建設中占有主導地位,是推動公安基礎工作向前發展的依托和保障。筆者在派出所鍛煉期間,通過實際工作和調查,對目前石家莊市派出所信息化建設情況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和思考。
一、派出所信息化建設的現狀
1.基層民警對信息技術的掌握情況。根據當前公安基礎工作的要求,基層民警已基本達到會打字、會上網、會收發電子郵件,能在公安網上進行信息錄入、查詢等工作。
2.硬件配置情況。我市的派出所已全部接通了公安網,有的派出所還建立了所內局域網;民警微機配置率正逐年提高,有的所隊甚至達到100%。
3.信息化應用情況。
首先是應用意識較強。民警認為,現在所有日常工作,包括追逃、查人、破搶包案件等都離不開網絡的支持,做到上班必開機、工作必上網,已經越來越離不開信息技術的支持。其次是應用水平較高。民警在工作中采集的各類信息,如案件及違法人員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及時錄入警務綜合應用系統,使采集的各類信息及時轉化為網上信息數據,發揮信息查詢及共享的作用。特別是在今年的人口普查工作中,通過“居民區入戶登記信息系統”軟件將轄區內居民區的人員居住及房屋情況全部登記錄入;通過“石家莊市入戶登記信息系統”軟件將轄區內的流動人口情況全部登記錄入。這些信息的錄入大大方便了今后的執法辦案和治安管理。
第三是應用范圍較廣。民警不僅能利用網絡進行信息查詢,而且日常公務也實現了辦公自動化,縮短了辦公行文等事務性時間,將民警從簡單的重復勞動中解放出來,提高了工作效率,節約了人力和財力,降低了行政成本。
二、派出所信息化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乏系統培訓,基層民警應用計算機的技能有待提高。雖然計算機已經較為普及,但民警平時工作任務繁重,沒有時間學習計算機知識,又缺少系統培訓,計算機操作水平較低。
2.基層派出所計算機等硬件設備總量不足、配置較低。計算機、網絡等硬件建設是公安派出所基礎信息采集、管理、應用的保障,受經費的制約,基層派出所的計算機配置與信息化建設的需求差距較大,難以滿足公安警務網絡化管理普及、推廣和逐步升級的需要。
3.應用網絡信息服務工作少。目前民警上網主要是查詢人口信息,依靠信息系統進行網上作戰的能力不強,信息預警、信息促控、信息導偵的工作成效不明顯。
4.缺少專業化人才。由于缺少系統性培訓,造成基層派出所信息化專業性人才緊缺,致使一些硬件故障不能及時排除而影響正常工作,在網絡及設備維護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
5.對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缺乏整體規劃。由于對信息采集項目、錄入要求不明確,導致該采集的信息沒有采集,該錄入的信息沒有錄入,或者采集、錄入的信息項目不全,存在偷工減料、描述不準、用詞隨意等問題;由于信息研判、傳遞、反饋工作不順暢,導致信息關聯度、共享度低,重復勞動和資源浪費的現象比較嚴重。
三、派出所信息化建設的方法和對策
1.組織開展各種計算機和網絡應用培訓班,提高民警計算機操作水平和網絡應用能力。可以聘請高校計算機教師對民警進行培訓,還可以在市局或分局的主頁上設立學習專欄,為基層民警提供計算機應用、公安信息網絡安全等內容的學習資料,豐富學習渠道。 2.爭取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加大設備、資金的投入。因為公安信息化建設是一項戰略性的系統工程,事關公安工作發展全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全局的、長遠的角度出發,把公安信息化建設列入政府信息化建設的重點項目,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政策導向、資金投入、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加強領導,加大投入力度。
3.大力加強信息的實戰化應用,切實提高實戰效能,調動民警的使用積極性。應該在網上建立信息研判機制,切實加強對各類信息的自動比對、關聯查詢、動態分析,把信息化建設與應用、打擊與防范、管理與服務等各項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破案的數量和質量,更好地為公安實戰服務。
4.大力培養和引進急需的科技專業人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通過公開招收專業科技人才,挑選民警進行培訓等方法,努力建設一支信息化知識技術過硬的專業人才隊伍。同時,建立健全設備運行管理機制,落實各項保障措施,確保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
5.加強信息數據的規范化管理,整合利用現有各類網絡信息資源,實現信息關聯和共享。要抓緊制定總體規劃和規范標準,全面整合現有的各類信息系統,打破各種障礙和壁壘,努力實現基礎信息在各地區、各部門、各警種之間互聯互通、高度共享。
四、對公安信息化建設的幾點思考
1.要切實加強和不斷完善對公安信息化建設的領導。公安工作的信息化是發展的趨勢,未來公安工作的發展水平取決于信息化發展的水平。各級公安機關領導班子尤其是主要負責同志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實現公安信息化作為公安工作發展的目標,做到堅持不懈、鍥而不舍地抓信息化建設。
2.要探索建立信息化建設的新模式。當前,全國大部分地區公安信息化建設模式是按照公安部關于“金盾工程”建設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逐步推進公安信息化建設。由于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公安工作發展水平差異的限制,各地“金盾工程”建設目前存在著較為嚴重的不平衡現象,且“金盾工程”建設要求各警種、各部門分別建成縱向貫通但橫向封閉,相對獨立的信息采集和應用系統,客觀上造成了警種部門間信息資源的壁壘,影響了公安信息資源的合理共享。而公安大部分業務工作都依賴于對信息的全面、準確、及時占有,公安信息化建設的成果應該具有所有信息資源縱向貫通和橫向融合的特點。因此,各級公安機關應依據自身公安工作需要建立符合本地實際的、集信息的采集和應用為一體的、打破警種部門間的條條限制的綜合信息系統。在完成全部警務工作數據電子化、警務工作流程電子化、決策信息化、智能化的基礎上,大膽突破傳統思想和警務工作機制模式限制,逐步建立能夠充分發揮信息化優勢、適應公安工作發展需求的電子警務信息系統,最終實現電子警務的目標。
3.要建立健全公安信息化建設管理體制。公安信息化建設的長期性、復雜性以及其在公安工作中的地位,決定了公安信息化建設必須建立一整套自上而下、符合信息化建設發展要求的管理體制。為此,合理的信息化建設領導體制應該是各級公安機關確立一名既懂公安業務又懂信息化的技術主管進入同級公安機關黨委(組),主抓本級公安機關的信息化建設,同時自上而下正式建立一支公安信息化建設專業隊伍,專門負責公安信息化建設過程中的規劃設計、技術研發到系統日常管理維護。
4.要實現公安信息化建設可持續發展。信息化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厚積而薄發,其對工作的巨大推動是依靠信息的不斷積累、信息資源的逐步增加,最終引起工作效率的大幅提高。因此,在進行公安信息化建設中,必須樹立科學發展觀,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在硬件設備的投入、軟件系統的開發過程中,充分考慮到本地、本部門和公安工作的實際,確立“以需求為導向,以應用為核心”的建設方針,立足實戰,邊建設、邊應用、邊改進,確保信息系統建設發展的可持續性。
5.要高度重視科技人才隊伍和民警整體素質建設。信息化需要人建設,也需要人運用。各級公安機關要綜合采取多種措施,切實加強信息技術人才引進和民警應用技能培訓工作,以此推動公安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各級公安機關一方面要高度重視引進和培養公安信息化建設所需的專業技術人才,通過公開招收專業科技人才,挑選民警進行培訓等方法,努力建設一支信息化知識技術過硬的專業人才隊伍,并從制度設置,獎勵激勵等方面對專業人才加大傾斜;另一方面要注重對全體民警信息化技術的教育培訓,加大對全體民警計算機知識和信息化知識的普及教育,確保信息化建設能成功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戰斗力。當前,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內涵、外延已發生了重大變化,必須主動順應時代發展要求,圍繞信息警務,把著力點放到獲取和利用信息上來,努力建立以信息化為先導,以科技化為支撐,以規范化為基礎,以社區警務為依托的現代化警務模式。
【篇九】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20xx年是公安部確定的三年“基層基礎年”的開局之年,如何做到一年強基礎,兩年創品牌,三年上臺階的目標,真正達到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目的,我們中隊結合轄區治安情況,從轄區實際出發,本著務實的態度,以壓降案件、力爭為提線破案提供新的支撐點、服務現實斗爭、打牢基礎工作入手,開展了多措并舉的群防群治及人口管理工作嘗試。具體做法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以強化責任心,深化“三項”會戰為依托,采取入戶調查的工作方法,增強房屋出租戶的管控和流動人口管理的能力。房屋出租戶管控是社區民警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也是社區警務工作的重中之重,實際工作中正反兩方面的案例教育我們要清醒認識緊緊抓住犯罪分子利用出租屋犯罪和犯罪嫌疑人藏匿在出租戶內的特點,以入戶調查作為主要勤務式,以按年度核簽《房屋出租治安責任書》和建立房屋出租戶檔案為抓手,堅決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問題掌握。
1、依托房屋載體,實行分層管理房屋出租戶的工作關鍵在于管控,必須堅持“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落實各項管理措施,掌握工作主動權。根據社區的實際樓幢的分布情況,定時定階段調整工作重點,側重于高層商住樓、零散居民樓等容易漏登漏管的部位。在狠抓房屋出租戶和承租人登記質量的前提下,對承租人分層次管理,對有固定職業及現實表好、正常生活的承租人只須掌握基本情況;對游手好閑、單身租住、無業人員租住等重點承租人納入視線,進行重點監控。堅持一般人口面上管、高危人群監控管的原則,提高發現控制打擊違法犯罪的能力。在此基礎上將房屋出租戶也實施等級管理:分為放心戶、不放心戶,對放心的依靠他們,不放心的重點管控,按分類等級進行“周、月、季”上門走訪,分層管理。
2、依托法律武器,強化查處力度。針對平時社區管理中所接觸的房屋出租戶戶主大多只關心租金,對治安不聞不問,出租戶難發現難管理的現狀,我所以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為契機,加大對該法57條的宣傳,在全面簽定《房屋出租治安責任書》的基礎上,用足用好法律法規。對出租屋內發生違法犯罪的,除依法進行打擊處理外,按照“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狠抓落實加大查處力度,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相應的處罰,增強其依法出租的意識。
3、依托社區團體,分類分層管理。根據我所流動人口多的特點實行三種管理模式。一是委托管理型。對居住在飯店、建筑工地的暫住人口采取委托用工單位管理方式,由派出所與相關單位簽定治安責任書,要求用工單位充分發揮其內部管理、集體管理、直接管理的優勢,做到人來登記、人走報告,每月向派出所呈報一次流動人口變動情況。派出所針對有關單位呈報情況進行抽查,定期開會,對好的予以表彰,對差的予以處罰,主要強調用工單位抓落實情況。二是雙重管理型。針對散居在小區內的流動人口,充分調動社區可利用資源,由民警牽頭組織社委會等有關部門掌握流動人口基本情況,及時上門登記辦證。三是直接管理型。對散居在路邊店的流動人口,結合治安巡邏由社區民警協管員直接登記辦證管理。對流動人口實行分兩層管理,第一層為控制層,對那些居無定所、無業可就、有較大違法犯罪危險性的,或來自特定具有地域性犯罪地區的高危人群,由社區民警直接管控制,強化對這部分人員見面率和日常表現的掌握;第二層為知曉掌握層,對有固定工作和收入,表現較好的外來人口及時登記辦證錄入微機,做常住人口管理。
4、依托警務平臺,服務現實斗爭。一是充分發揮公安網絡優勢,對登記的承租人和暫住人口及時上警務平臺進行比對,及時發現混跡其中的逃犯,比對率要達百分之百。二是通過函查的方式,對“控制層”的流動人口現實表現進行調查,及時掌握其有無受過打擊處理有
無前科劣跡等情況,發函率要達百分之百。三是廣泛發動群眾,嚴密治安防范網絡。
二、以抓現形為突破口,提升治安防范質態。
1、緊緊依靠社委會,密切警民關系,充分調動社委會參與治安巡邏的作用。依靠社委會,充分發動群眾是彌補警力不足,克服責任區偏大困難的重要措施之一。針對我轄區實際情況,我們及時與社委主任進行交流提高統一認識,抓住社委會考勤低保人員參加社區義務工作的特點,由社委會出面成立了低保人員巡邏隊伍,填補了巡邏時段的空白。如成立了紅杉樹社區低保巡邏隊、大壩社區綠橄欖巡邏隊等都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2、深挖轄區內部單位防范潛力,運用科技手段提升街面治安監控的效能。針對我轄區金融單位全部安裝了視頻監控的特點,我們經常性地上門促督檢查視頻對外延伸監控工作的落實,同時主動上門加強溝通,邀請內部單位成員參與治安防范工作,確保構筑嚴密的治安防控網絡,提高內部單位人防技防的綜合能力。3、建立科學的勤務巡邏模式。在巡邏方式上我們堅決做到公開與秘密相結合,堅持警力跟著警情走,以抓現行為出發點,堅持著裝巡邏和便衣巡邏相結合,著裝人員對社區面上巡擠壓犯罪空間形成面上震懾,對易發案地區采用便衣巡邏、蹲點守侯等方式,力爭抓現行,改變民警以防為防的思想,確立提高打擊也是防范的工作理念。
4、建立科學研判機制和考核機制。堅持對警情案件的分析,牢固樹立信息指導警務的理念對相關信息定期量化分析,梳理研判,促進巡邏防范工作上臺階。我們中隊堅持每天對今日警情進行分析研判,從中及時掌握了解轄區當前治安形勢和特點,利用每周一點評一周巡邏工作的“碰頭會”將信息及時傳達給一線巡邏人員,增強巡邏工作針對性,同時建立業績考核機制,為增強巡邏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我們加強對巡邏人員的量化考核:(1)巡邏時間段的案件考核及抓獲考核,堅持做到每周一評每月一結年終匯總的工作機制,強化巡邏工作責任心。(2)建立考核獎懲機制,制定專門的考核獎懲辦法,及時兌現獎勵,提高巡邏人員工作的主觀能動性,確保獎勤罰懶,打牢巡防人員以抓促防的工作理念。
總之我認為要做好基層基礎工作,應當從實際出發,向社會借人力,把廣大群眾當成參與主體,通過擴大治保人員、單位保衛人員治安極積分子,調動廣大市民參與防范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向各界借物力,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緩解自身經費壓力,創造必備物質保障;向媒體借勢力,把新聞媒體作為宣傳主陣地,營造一個濃厚的基層基礎工作社會氛圍。20xx年是公安部確定的三年“基層基礎年”的開局之年,如何做到一年強基礎,兩年創品牌,三年上臺階的目標,真正達到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目的,我們中隊結合轄區治安情況,從轄區實際出發,本著務實的態度,以壓降案件、力爭為提線破案提供新的支撐點、服務現實斗爭、打牢基礎工作入手,開展了多措并舉的群防群治及人口管理工作嘗試。具體做法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以強化責任心,深化“三項”會戰為依托,采取入戶調查的工作方法,增強房屋出租戶的管控和流動人口管理的能力。房屋出租戶管控是社區民警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也是社區警務工作的重中之重,實際工作中正反兩方面的案例教育我們要清醒認識緊緊抓住犯罪分子利用出租屋犯罪和犯罪嫌疑人藏匿在出租戶內的特點,以入戶調查作為主要勤務式,以按年度核簽《房屋出租治安責任書》和建立房屋出租戶檔案為抓手,堅決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問題掌握。
1、依托房屋載體,實行分層管理房屋出租戶的工作關鍵在于管控,必須堅持“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落實各項管理措施,掌握工作主動權。根據社區的實際樓幢的分布情況,定時定階段調整工作重點,側重于高層商住樓、零散居民樓等容易漏登漏管的部位。在狠抓房屋出租戶和承租人登記質量的前提下,對承租人分層次管理,對有固定職業及現實表好、正常生活的承租人只須掌握基本情況;對游手好閑、單身租住、無業人員租住等重點承租人納入視線,進行重點監控。堅持一般人口面上管、高危人群監控管的原則,提高發現控制打擊違
法犯罪的能力。在此基礎上將房屋出租戶也實施等級管理:分為放心戶、不放心戶,對放心的依靠他們,不放心的重點管控,按分類等級進行“周、月、季”上門走訪,分層管理。
2、依托法律武器,強化查處力度。針對平時社區管理中所接觸的房屋出租戶戶主大多只關心租金,對治安不聞不問,出租戶難發現難管理的現狀,我所以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為契機,加大對該法57條的宣傳,在全面簽定《房屋出租治安責任書》的基礎上,用足用好法律法規。對出租屋內發生違法犯罪的,除依法進行打擊處理外,按照“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狠抓落實加大查處力度,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相應的處罰,增強其依法出租的意識。
3、依托社區團體,分類分層管理。根據我所流動人口多的特點實行三種管理模式。一是委托管理型。對居住在飯店、建筑工地的暫住人口采取委托用工單位管理方式,由派出所與相關單位簽定治安責任書,要求用工單位充分發揮其內部管理、集體管理、直接管理的優勢,做到人來登記、人走報告,每月向派出所呈報一次流動人口變動情況。派出所針對有關單位呈報情況進行抽查,定期開會,對好的予以表彰,對差的予以處罰,主要強調用工單位抓落實情況。二是雙重管理型。針對散居在小區內的流動人口,充分調動社區可利用資源,由民警牽頭組織社委會等有關部門掌握流動人口基本情況,及時上門登記辦證。三是直接管理型。對散居在路邊店的流動人口,結合治安巡邏由社區民警協管員直接登記辦證管理。對流動人口實行分兩層管理,第一層為控制層,對那些居無定所、無業可就、有較大違法犯罪危險性的,或來自特定具有地域性犯罪地區的高危人群,由社區民警直接管控制,強化對這部分人員見面率和日常表現的掌握;第二層為知曉掌握層,對有固定工作和收入,表現較好的外來人口及時登記辦證錄入微機,做常住人口管理。
4、依托警務平臺,服務現實斗爭。一是充分發揮公安網絡優勢,對登記的承租人和暫住人口及時上警務平臺進行比對,及時發現混跡其中的逃犯,比對率要達百分之百。二是通過函查的方式,對“控制層”的流動人口現實表現進行調查,及時掌握其有無受過打擊處理有無前科劣跡等情況,發函率要達百分之百。三是廣泛發動群眾,嚴密治安防范網絡。
二、以抓現形為突破口,提升治安防范質態。
1、緊緊依靠社委會,密切警民關系,充分調動社委會參與治安巡邏的作用。依靠社委會,充分發動群眾是彌補警力不足,克服責任區偏大困難的重要措施之一。針對我轄區實際情況,我們及時與社委主任進行交流提高統一認識,抓住社委會考勤低保人員參加社區義務工作的特點,由社委會出面成立了低保人員巡邏隊伍,填補了巡邏時段的空白。如成立了紅杉樹社區低保巡邏隊、大壩社區綠橄欖巡邏隊等都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2、深挖轄區內部單位防范潛力,運用科技手段提升街面治安監控的效能。針對我轄區金融單位全部安裝了視頻監控的特點,我們經常性地上門促督檢查視頻對外延伸監控工作的落實,同時主動上門加強溝通,邀請內部單位成員參與治安防范工作,確保構筑嚴密的治安防控網絡,提高內部單位人防技防的綜合能力。3、建立科學的勤務巡邏模式。在巡邏方式上我們堅決做到公開與秘密相結合,堅持警力跟著警情走,以抓現行為出發點,堅持著裝巡邏和便衣巡邏相結合,著裝人員對社區面上巡擠壓犯罪空間形成面上震懾,對易發案地區采用便衣巡邏、蹲點守侯等方式,力爭抓現行,改變民警以防為防的思想,確立提高打擊也是防范的工作理念。
4、建立科學研判機制和考核機制。堅持對警情案件的分析,牢固樹立信息指導警務的理念對相關信息定期量化分析,梳理研判,促進巡邏防范工作上臺階。我們中隊堅持每天對今日警情進行分析研判,從中及時掌握了解轄區當前治安形勢和特點,利用每周一點評一周巡邏工作的“碰頭會”將信息及時傳達給一線巡邏人員,增強巡邏工作針對性,同時建立業績考核機制,為增強巡邏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我們加強對巡邏人員的量化考核:(1)巡邏時間段的案件考核及抓獲考核,堅持做到每周一評每月一結年終匯總的工作機制,強化
巡邏工作責任心。(2)建立考核獎懲機制,制定專門的考核獎懲辦法,及時兌現獎勵,提高巡邏人員工作的主觀能動性,確保獎勤罰懶,打牢巡防人員以抓促防的工作理念。
總之我認為要做好基層基礎工作,應當從實際出發,向社會借人力,把廣大群眾當成參與主體,通過擴大治保人員、單位保衛人員治安極積分子,調動廣大市民參與防范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向各界借物力,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緩解自身經費壓力,創造必備物質保障;向媒體借勢力,把新聞媒體作為宣傳主陣地,營造一個濃厚的基層基礎工作社會氛圍。
【篇十】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隨著社會治安形勢的不斷發展,信息化建設作用于公安工作尤其時基層公安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顯。如何在信息化建設基礎薄弱的情況下,推進信息化建設步伐,提高基層公安民警的信息化應用水平,實現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要戰斗力的目標。現就結合本單位實際,談幾點具體看法:
一、信息化建設進程回顧
(一)發展前的狀況
20xx年固始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組建初,僅有一臺電腦且配置不高,接入公安網后運行速度較慢,工作效率低下。有警力21人,平均年齡27歲,雖趨于年輕化,但公安信息化應用水平普遍不高,在巡邏執勤、執法辦案過程中主要依賴于個別信息化應用水平稍好的民警,實戰能力不強。同時,對信息化建設的作用與重要性認識不夠,缺乏學習意識,信息化建設及民警信息化應用水平處于明顯薄弱的狀態。
(二)現階段取得的成果
與建隊初相比,目前固始巡特警共擁有臺式電腦臺18臺、筆記本電腦3臺,達到人均一臺的標準,且配置高,網速快。三年來,無論班子成員還是一線民警,信息化應用水平均逐步提升,其中能夠熟練運用的11人、基本熟練的7人、基本掌握的3人,均具備獨立網上執法辦案、獨立操作公安信息化平臺等信息化應用能力,從而進一步節約了警力,增強了戰斗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力推行信息化建設以來,巡特警部門通過信息化應用,共破獲各類案件10起,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32人,網上逃犯1人,實現了信息化建設跨越式發展。
(三)主要經驗做法
1、加大硬件投入。為緩解因電腦不足及配置不高而給工作帶來的不便,07、08年度巡特警先后購置高配置電腦3臺,09年度又一次性投入資金五萬余元購置電腦18臺,并及時安裝入網。這些聯網電腦的加入,使大隊達到了人手一臺電腦的即定目標,為提升民警的信息化應用水平提供了強有力的硬件保障。
2、強化應用學習。一是強化培訓,以教帶學。大隊把提高民警的信息化素質作為推進工作的重要環節來抓,使全隊民警充分認識到信息練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完成了從“要我學”到“我要學”的思想轉變,自覺參加縣局舉辦的信息化應用培訓班,學習計算機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能。同時大隊積極搭建學習的平臺,專門邀請局技術人員張巍、殷全磊等來隊授課,現場指導,以面對面的教學方式對接受能力弱、基礎技能差的民警進行幫助,使他們在最短時間“入門”。二是結對幫扶,以“熟”帶“生”。將本單位計算機運用“熟手”謝宜斌、梅雪濤等人確定為信息化建設“小教官”,通過定人、定責、定措施的方式,讓“熟手”與“新手”結對幫扶,互幫互學,并實行捆綁考核,充分調動了民警互助互學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形成了熟手樂教、生手樂學的良好氛圍,促進巡特警信息化應用技能的整體提高。
3、實行信息導巡。信息是巡邏防控工作的生命線,一切巡邏工作的方式和措施都必須圍繞最大可能地獲取社會面違法犯罪相關信息而展開。一方面,牢固樹立以信息為先導的巡邏工作新理念,大力推行由人到案、由物到案等以信息為起點的主動進攻型作戰方式,積極實踐網上查證、網上排摸等新戰法,實現由以經驗為主的巡邏防控模式向以信息為主的主動防控模式轉型。另一方面,將信息戰貫穿于巡邏防控工作的始終,進一步摸索、總結,豐富、激活信息主導巡邏警務活動的戰術、戰法,提高全體民警綜合應用精確檢索、模糊查詢等網上作戰的能力。
二、當前公安信息化建設及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公安信息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1、思想認識程度不夠。一些基層民警特別是一些基層領導在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上存在誤區,認為在這方面投入大量資金是一種資源浪費,影響了信息化效能的發揮和信息化工作的深入開展。
2、信息化專業人才缺乏。基層單位在硬件上投入很大,信息化設施得到了進一步完善,但單位信息化建設專業民警非常短缺,勢必會影響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放慢公安業務信息化的進程。
3、信息工作平臺不完善。與經濟發達地區相比,目前基礎信息工作平臺一部分仍未建立,或者雖已建立但還不完善,無法應用于各項公安業務和治安管理工作。
(二)公安信息化應用存在的問題
1、信息化應用能力低。有的民警只能進行簡單的瀏覽和查詢,不會打字。有的民警打字不熟練,錄入信息慢。有的民警不知道公安信息庫有多少可以用,不知道口令、密碼是什么,工作效率低。
2、信息利用率低。目前民警使用電腦打字、在網上瀏覽信息的多,進行網上辦案、網上研判的人少。一線民警真正運用信息偵查破案的還不多,信息化在警務實戰中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
3、信息應用層次低。信息化應用處于傳遞文件、查看信息、簡單比對的低層次階段,缺乏對信息的綜合、分析、研判,信息的預測預警和服務 決策功能得不到有效發揮和利用。
4、信息保密及安全意識不強。部分民警在運用公安信息平臺時,缺乏保密意識和計算機安全維護意識,往往導致泄密和電腦系統感染病毒。
三、推進信息化建設步伐,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的建議
(一)要牢固樹立信息主導警務理念,真正確立“信息就是基礎,信息就是警力,信息就是戰斗力”的思想,高度重視加強信息化應用知識的普及。
(二)要構建基礎工作信息平臺,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信息采集、錄入工作機制,強化信息的分析研判和實戰功能,切實把信息轉化為戰斗力。
(三)要加強信息化應用培訓。公安信息化建設的成敗取決于信息化應用水平的高低。一方面針對信息通信技術發展迅速,信息更新快的特點,建立長效的信息通信技術培訓機制。另一方面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講座和培訓,使廣大民警掌握信息比對、網上作戰、信息研判等信息化應用的本領和技能,解決當前民警在運用網絡和信息時的盲目性和單一性,把對信息的需求主動轉化為做好工作的驅動力。
(四)要重視信息化建設的安全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負責本單位信息化系統的安全和保密管理,特別是注意上網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和移動介質的使用、保密防范問題。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公安基層信息化建設朝著一體化、標準化、規范化方向穩步推進,使新時期公安信息化建設實現跨越式發展,實現建設、應用到整體效能的發揮。
【篇十一】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信訪穩定調研報告
抓好信訪穩定 構建和諧音符
按照市委信息中心“關于社會各屆對信訪穩定方面的反映”的通知要求,為了進一步掌握基層信訪穩定工作形勢,我們先后深入到基層鄉鎮、部門、企業、村街進行一線調研,比較真實的掌握到了一些關于基層信訪穩定方面的情況。
一、信訪穩定工作是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基石
信訪穩定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和關鍵環節,必須充分認識做好信訪穩定工作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意義,要明確維護穩定就是在促進發展,維護穩定就是在維護群眾的根本利益。xxx委員xxx說:“經濟社會的健康快速發展離不開穩定的環境,只有在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提供一個穩定繁榮的市場環境,我們的生意才能越做越大,才能更快的促進全市經濟發展。”xx村干部xxx說:“沒有穩定的大環境,什么文明生態創建、新農村建設、和諧社會構建、經濟發展都無從談起,如果社會穩定了,人心也安定下來了,做事就能放開手腳,社會肯定能迅速發展。”
二、我市信訪穩定形勢漸趨好轉
,是我市信訪事件發生較多的一年,相繼發生xxx市、xxx市安全生產等重大事件。xx市市委、市政府面對問題迅速采取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決策,較好的扭轉了信訪工作的被動局面。社會各界反響普遍較好。xxx書記xxx說:“去年市里發生了多起重大事件,我們的市委、市政府不回避問題、不隱藏矛盾,積極面對,在較好的處理了幾起重大事件后,全市信訪形勢明顯好轉,希望平穩的態勢得以延續,給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
三、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才能做好信訪穩定工作
(一)對癥施治,突出五項重點保穩定
1、抓導向。調研過程中,xxx人大主任xx對我們說:“抓信訪工作要叫響兩句話,就是無理越級集體訪不行,有理越級集體訪也不行;無理取鬧不行,有理取鬧也不行;必須雙向規范,抓好干部規范,對不負責任的該批評的批評、該教育的教育、該處理的處理。對有理有序上訪的群眾,要滿腔熱情的接待,認真解決問題進行細致的思想工作,做到‘工作實、民心熱’。 2、抓排查。抓早、抓小、抓苗頭,切實做好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是從源頭上減少群眾上訪的有效途徑。xxx書記xxx在這方面深有體會:”信訪穩定工作必須實現由“救火”向“防火”轉變,定期排查不穩定因素,力爭村(街)不漏戶、戶不漏人,對群眾最關心的事,如,農業生產、計劃生育等問題要及時發現,準確掌握,超前準備,防患于未然。”3、抓調處。著力在改進工作方法上求實效,由傾力抓“三訪”向抓初訪,提高一次性辦結率轉變。xxx鄉人大主任xxx說:“對群眾反映合理的問題,要耐心細致的做好解釋、解決工作,應讓‘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這樣才能有效的減少重復訪,控制越級訪。”4、抓積案。在抓好新發生信訪問題的同時,要十分注重抓好信訪老戶的清理工作。針對一系列歷史遺留和重復訪問題,由信訪部門牽頭,會同有關單位進行梳理分類,因人因事制宜,明晰哪些是本鄉鎮可以解決的,哪些需要上級協調解決。5、抓實事。以民為本,制定任何措施,都以群眾利益為準繩。“修路、挖井、組建秧歌隊、象棋隊,舉辦卡拉OK,乒乓球、籃球比賽,通過這些投入,群眾非常滿足,干什么工作都支持我們,多年的老上訪戶也徹底改變了。”xxx辦事處xxx黨支部書記xx這樣跟我們說。
(二)實處入手,規范三項責任機制保穩定
1、雙向責任追究制。對發生的各類信訪案件深入分析,雙向追究責任,xxx書記xxx談的很深入:“這類事件的處理必須實行‘砍兩邊’,一刀砍干部違紀,一刀砍無理取鬧的無賴,必須樹好的,抓壞的,堅持兩手抓。”2、領導干部下訪制。要摒棄過去在辦公室等待接訪的被動做法,將工作窗口前移,堅持主動下訪調處,嚴肅接待紀律,明確接訪責任。3、雙責雙制考核制。雙責即,自身分管工作的職責和包村職責,雙制即,對領導干部履行業務職能及所負責工作實行考核制。xxx黨委書記xxx談到:“對任何一項工作都要有嚴格的考核制度,機制沒有公平的考核會使人心不滿,必須建立雙向考核,責任到人,才能確保整個大局的穩定。”
四、建議市委、市政府尋求“四大轉變”保持社會可持續穩定
(一)由“被動接受難題”向“主動尋求突破”轉變
要把信訪穩定工作切實擺上重要位置,明確各級各部門黨政一把手,把維護穩定工作作為第一責任,抓在手上,不斷強化管理社會的職能,提升對社會的掌控能力,推進信訪工作由“被動接受難題”向“主動尋求突破”轉變。各級干部應積極主動的把群眾的情緒作為決策的“第一信號”,把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眾的需求作為“第一追求”,對涉及穩定信訪的重大問題,敢于面對,敢于決策,敢于解決,敢于負責,敢于承諾,調動各級部門抓穩定、促發展的"積極性,以形成市、鄉、村各級干部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強大合力。老百姓們迫切的希望:“政府真正的走下來,切身體會人民的疾苦,不要高高在上,不要等出現問題才著急,領導們只要把我們放在心上,一切事都好解決。”
(二)由“亡羊補牢”向“未雨綢繆”轉變
著眼于治本控源,樹立和落實積極的穩定觀,在建立健全市、鄉、村三級預警防控網絡的基礎上,加大矛盾隱患超前排查的力度,實現從“亡羊補牢”到“未雨綢繆”的轉變。應堅持每半個月排查一次“不斷檔”,動態摸排“不間歇”,可以考慮推行“實事承諾卡”,摸民情、察民意、解難題、辦實事,使矛盾糾紛穩控在基層,消除在萌芽。xxx退休老支書xx對我們說:“老百姓最關心的是種地、生孩子、賺錢的問題,政府把我們這幾件事真正的放在心上,為我們提前謀劃好,就什么問題都沒有了。”
(三)由“就信訪抓穩定”向“站在全局抓穩定”轉變
推進信訪穩定工作不能只從單一角度出發,應把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穩定信訪工作的主線,把推進政務公開、民主管理,落實民主權利作為穩定信訪工作的突破口,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財務、城市拆遷補償、下崗職工再就業等涉及群體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維護好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從根本上消除群眾信訪隱患源頭。要用聯系的觀點,統觀全局的看待信訪問題,xxx村民xx實在的說:“要是政府把方方面面的事都安排好了,吃喝不愁,農閑了有豐富的娛樂活動,生病了有醫療保障,老百姓都安安心心、快快樂樂的過日子了,誰還去上訪啊?”
(四)由“怕訪堵訪”向“依法依規辦訪”轉變
應把規范基層干部依法行政、依規辦事,群眾依法有序表達訴求作為穩定信訪工作的重要內容,對群眾合理的要求予以保護,違法行為依法處置,讓步不讓原則,有效的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社會環境。涿州市采取印發明白紙、組織專門隊伍進村入戶宣傳、張貼宣傳標語、出動宣傳車、開辦電視專欄、開展農民培訓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信訪條例》和涉農法律法規,加強對廣大群眾的教育,引導群眾既充分行使民主權利,又自覺履行應盡的義務,使群眾知法、懂法、守法,凈化了社會環境,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同時,教育干部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正確對待上訪群眾,真心實意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并對群眾反映強烈、有違法施政行為的個別干部進行了黨紀、政紀處理,有效的樹立了政府的正面形象。
【篇十二】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按照區人大會布置,本工委對鞏固公安改革成果,提高市民群眾安全感的審議議題開展了調研。分三個步驟進行:一是對市、區人大代表開展公安改革成果滿意度問卷調查;二是對市民群眾開展公安改革成果滿意度問卷調查;三是組織人大代表視察區公安改革工作。現報告如下:
一、對人大代表開展的滿意度問卷調查情況
今年5至6月,我工委面向區人大代表和在我區選出的佛山市人大代表,開展了對禪城公安改革成果滿意度問卷調查活動。共向人大代表發出問卷310份,有效收回185份,代表參與率為59.6%。調查結果見附件1。
從調查結果看,人大代表給予禪城公安改革工作的評價是十分高的。在反映公安整體工作成效的社會治安穩定狀況項上,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2.3%。其他各項的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都比較高,打擊違法犯罪力度項為82.6%,接處警反應效率項為79.9%,路面見警率項為91.8%,公安便民利民項為86.9%,基層治安防范項為88.6%。
代表對目前禪城公安工作的關注度上,認為最需要解決的社會治安防范問題依次為:繼續提高見警率占69.1%,加強出租屋管理占55.1%,增加視頻監控占54.5%,加強群防群治占52.9%,推廣家居110報警系統占30.2%,加強對居民治安防范教育占23.2%。認為最需要采取的增強市民安全感的措施依次為:加強夜間和偏僻路段機動巡邏占87.5%,加強巡警和特警巡防占61.6%,加強便衣警察布控占53.5%,設置更多的治安崗亭占38.3%,機關增援路面警力占25.9%。認為最需要加強和完善的公安工作依次為:加強機制建設,提高對案件反應和處置效率占69.1%;完善警務職能,便利群眾辦事占57.8%;改革社區警務,提高防范水平占56.2%;實施專項行動,震懾違法犯罪占47.5%;增加輔警力量,解決警力不足占32.4%。這個問卷結果,對禪城公安順應民意推進公安改革有著很好的參照作用。
二、對市民群眾開展的滿意度問卷調查情況
7月,為進一步聽取市民群眾對禪城公安工作的評價,區人大會再次委托了區社會經濟調查隊,在禪城區一鎮三街的四個公眾點,隨機抽取了150名市民進行了對禪城公安改革成果滿意度問卷調查。結果見附件2。
從調查結果看,多數受訪市民對禪城公安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是給予肯定的。在社會治安穩定狀況項上,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66%。其他各項的滿意和基本滿意率:打擊違法犯罪力度項為55%,接處警反應效率項為54%,路面見警率項為78%,公安便民項為76%,基層治安防范項為79%。
受訪市民對目前禪城公安工作的關注度上,認為最需要解決的社會治安防范問題依次為:繼續提高見警率占56.6%,增加視頻監控占50%,加強群防群治占50%,加強出租屋管理占44.6%,加強對居民防范教育占36%,推廣家居110報警系統占30%。認為最需要采取的增強市民安全感的措施依次為:加強夜間和偏僻路段機動巡邏占83.3%,加強便衣警察布控占66%,加強巡警和特警巡防占54.6%,設置更多的治安崗亭占33.3%,機關增援路面警力占16%。認為最需要加強和完善的公安工作依次為:完善警務職能,便利群眾辦事占72.6%;實施專項行動,震懾違法犯罪占57.3%;加強機制建設,提高對案件反應和處置效率占43.3%;改革社區警務,提高防范水平占42.6%;增加輔警力量,解決警力不足占29.3%。對公安工作關注度,市民群眾與人大代表所表達的許多共識,值得區公安分局重視。
代表問卷結果與市民問卷結果的比較見附件3。
三、組織人大代表視察情況和綜合評價
在調查問卷,聽取民意的基礎上,7月30日,會副主任羅永根帶領人大代表視察組,對禪城公安改革工作進行了視察。視察組深入區公安基層單位,視察了警務工作,與來自各隊、所的一線民警進行了座談,了解他們的工作情況。視察組還與分局領導和科室負責人就公安改革進行了互動座談,對禪城公安改革成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本工委還就公安工作走訪聽取了相關機關單位的意見。
綜合調研情況,我們對禪城公安改革工作給予以下的評價:一是人民群眾對公安改革成果的滿意度較高,顯示對改革工作是積極贊同和支持的。在問卷中,人大代表給予了公安工作很高的評價,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92.3%。這一方面是代表工作和生活在禪城區,對公安改革帶來的社會治安良好局面感同身受,衷心贊許,同時也反映出代表對禪城公安工作高度的關心和期望。從市民問卷看,雖然滿意和基本滿意率為66%,但考慮到樣本局限性和市民調查特點,滿意率也是比較高的,而且與去年的調查結果相比(見附件3),各項的滿意度都有提高。可見,經過一年多來的實踐檢驗,人民群眾對公安改革成果的滿意度在不斷提高,安全感在不斷增強,這將是公安改革不斷完善和推進的動力所在。二是著力于發揮公安職能的改革舉措得到人民群眾較高認同,顯示禪城公安工作基礎在不斷夯實。禪城公安分局致力于通過改革,充分發揮警務職能,便民利民,夯實社會治安工作基礎,增強群眾安全感。圍繞這個重心所采取的改革舉措,其成果在這次問卷調查中得到了代表和市民的普遍認同。其中,認為見警率提高了、群眾到公安單位辦事更便利了、社會基層治安防范工作加強了三項的滿意度都達到了較高水平。在這三方面,代表和市民的認同趨向是一致的。顯示禪城公安改革為民所想、順應民意,抓基礎、重防范的取向是正確的,贏得了民心。三是人民群眾所表達的對當前社會治安的熱切關注,為禪城公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民意支撐。為促進公安改革更加符合人民群眾的需求,問卷中設計了對公安工作關注度的問題,代表和市民對此的參與熱情很高,填答認真,沒有出現廢卷。從結果來看,繼續提高見警率占代表票數69.1%,占市民票數56.6%;加強夜間和偏僻路段機動巡邏占代表票數87.5%,占市民票數83.3%。這兩項不約而同地成為代表和市民最為關注和期待的公安工作,在兩道問題中選擇票數都最高。此外,在其他的選題中,代表和市民都作出了比較集中的選擇。我們認為,這是當前進一步加強和推進公安工作的重要的民意支撐所在,是真實的民意取向,與公安改革方向是吻合的。四是公安干警以艱苦卓越的努力換來的社會治安良好效果,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贊賞。通過視察,代表們感受到禪城公安改革成果來之不易,是分局領導和全體干警艱苦拼搏換取的。改革一年多來,禪城公安持續取得了刑事警情大幅下降,路面見警率和管治率提高,社會治安局面穩定,群眾安全感增強的良好效果,既得到了上級公安機關的肯定,也得到了代表和市民的認同。但為此,禪城公安干警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許多民警為了市民安居樂業,無私地、夜以繼日地奮戰在治安第一線,承受著巨大的工作和精神壓力,做出了人民群眾滿意的工作成績,深為代表們感動和敬佩。禪城公安干警所表現的這種精神風貌,是市民群眾安全感的最可靠的保障。
我工委初審贊同區公安分局的公安改革工作情況報告。
四、調研建議
結合聽取的意見和代表建議,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一)堅持改革方向,不斷鞏固和拓展改革成果。
禪城公安改革得到了人民群眾的認同和支持,實踐效果良好,這個改革方向應當堅持。建議要抓住當前公安改革的有利時機,圍繞如何充分展現改革成果,增強市民群眾安全感這個主題,積極創新思路,加強治安管治,深耕社區警務,提高防范水平,將公安改革不斷引向深入,使改革成果得到鞏固和拓展。要推動改革進程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促進警務工作持續有序開展。要善于對改革工作“回頭看”,研究和解決管理上的實際問題,加強人民群眾關注度較高的公安工作,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安改革帶來的良好成果。
(二)著力解決好干警所面對的各種壓力問題,為干警全力投入公安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
通過調查和視察,我們了解到當前禪城公安干警確實背負著許多壓力問題,這是禪城公安工作諸多困難問題在干警身上的集中反映。建議盡快將今年新增的輔警力量調配到位,同時根據實際需要,繼續新招輔警支援一線崗位,切實緩解警力不足壓力。積極爭取招錄新警員,解決干警年齡斷層問題,增強警隊活力。積極落實從優待警政策,讓民警切實感受到自身受尊重、工作有出路、晉升有盼頭,從而增強從警責任感和光榮感。完善激勵政策,注重發揮團隊作用,加強警員之間的溝通和合作,創造和諧的工作氣氛。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緩解干警的思想顧慮,讓干警們卸下思想包袱,全力投入社會治安穩定工作。
(三)密切聯系人民群眾,促進公安改革成果更加符合人民群眾的愿望和要求。要加強警民溝通渠道和網絡警務平臺的建設,發揮永安警長等聯系市民群眾的作用,使公安改革的推進工作更具有民意基礎。要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實施開門評警工作,建立長效的接受市民群眾評議和監督的工作機制,緊貼民情、善納民意,促進公安工作依法開展,以良好的治安管治效果贏得人民群眾的信賴和支持。
【篇十三】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當前,農村信訪穩定工作與以往相比,涉及面更廣,情況更復雜,處理難度更大。把握關鍵,找準矛盾切入點,健全機制,正確解決和處理農村社會矛盾,對于維護農村社會的穩定,鞏固和擴大改革成果,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當前農村穩定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農民的整體素質較低和法制意識淡薄。在農村,有相當一部分農民文化水平低,無法接受和學習新知識。有的村民在遇到計劃生育、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等糾紛時,無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抱著“人多勢眾,法不責眾”的心理,以聚眾鬧事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二是農村經濟發展滯后,集體經濟薄弱。當前,大部分農民仍以基本農業種植等為主,城鄉之間、村民之間的貧富差距拉大,少數人因心理失衡,導致行為失范,甚至鋌而走險。有相當一部分的村級組織以前完全靠收取各種規費維持運作,稅費改革后,很快“斷炊”,因沒有集體經濟收入,無錢辦事,影響村級組織各項工作的開展,也無力為村民辦實事、辦好事,直接影響村級組織在群眾中的威信。三是村級財務管理不規范,引發群眾對立、不滿情緒。有的村級財務公開不具體、不準確、不真實、不及時,群眾不能及時了解村務、財務工作情況。有的在落實特困救助等優惠政策是徇私舞弊、優親厚友。有的“白條充帳”,列支不合理的開支,擾亂了財經秩序,激化了干群矛盾。四是歷史遺留問題解決難度大。五是群眾對上訪認識上有偏差。部分群眾通過上訪解決了一些合理的訴求,也有極少數群眾產生了誤解,視各級組織的.關心為軟弱,認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哪怕是違背原則和政策的無理要求,也屢揪不放、逐級上訪。
歸納起來,問題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一是土地征用善后問題;二是村級財務問題;三是因新舊政策不一致產生的歷史遺留問題;四是弱勢群體生活困難問題;五是部分干部工作作風問題。而在處理這些問題上也暴露出我們工作和體制上的一些不足。其一,責任分工不明確。農村社會穩定工作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不但需要各級、各部門的密切配合與協作,而且必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承擔起穩定一方的責任。然而許多地方仍然是各行其是,有利紛爭,見難就推,沒有形成整體合力。其二,政績考核不科學,對維穩工作重視不夠。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不出問題不處理。()沒有做到農村社會穩定工作關口前移,沒有著力在預防上下功夫,以至于許多本可避免的沒有避免,導致工作被動。二是出了問題不愿意處理。社會穩定工作說起來麻煩,處理起來棘手,不容易出成績,費力不討好。因此,很多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心理上不愿意插手不穩定工作,唯恐陷進去拔不出腳,脫不開身,影響個人的形象。三是工作成本高。很多基層領導和相關同志對群眾不斷上訪、越級上訪都比較頭疼,深感穩定壓力之大,都要投放很大的精力、物力和財力來確保社會穩定,穩定成本高得驚人。
對策及建議:
1、抓緊建立科學的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運行機制。第一,要堅持“關口”前移,建立行之有效的預防機制。從強化基層,強化基礎,大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入手,研究、探討、落實農村穩定工作的預防措施,力求把各種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第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建立高效的處理機制。對各種農村社會不穩定因素進行歸納、分類,搞好協調分工,明確處理程序、處理時限、工作責任,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落實下去。第三,獎罰分明,建立全程的評價激勵機制。對不穩定因素的預防、產生、處理、結局等各個環節進行評價,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就追究哪個環節的責任,哪個環節做得好,就予以表彰。將農村穩定工作與干部提拔任用結合起來,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鼓勵更多素質高、能力強的同志從事農村社會穩定工作,促進農村社會的穩定。第四,大力加強農村的法制建設。一是要加大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級政府要協調各方面力量,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律知識,使廣大農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二是要認真落實村民組織法。要切實推行民主制度,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大力推行村務公開、財務公開,提高公開的透明度,同時,要加強村規民約的建立和完善,促進村務行為的規范化。三是要建立農村法律援助制度。要發動廣大法律工作者面向農村,為農民提供適時的法律援助。第五,大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一是要加強村級黨組織建設。要把工作能力強,農村工作經驗豐富,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的黨員選拔到黨支部班子,夯實黨支部的群眾基礎,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二是要加強村級調解組織建設。要把一些老干部、老黨員、老模范以及有威望的老同志組織起來,建立村民小組、村委會以及鄉鎮三級調解組織。三是要加強治安信息員隊伍建設。要把一些責任心強、熱心幫助他人的黨員干部選為治安信息員,并加強培訓,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第六,大力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是要建立農村社會穩定目標管理責任制。鄉鎮與村委、村委與村民小組、村民小組與農戶要層層簽訂穩定工作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的責任制。同時要建立獎勵機制,把穩定工作責任與與獎懲掛鉤,做到獎罰分明。二是要建立適應農村的“打防控”一體化體系。要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及時掌握村民的思想動態,對矛盾糾紛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要成立治安防范巡邏隊,實行義務巡邏。對違法犯罪行為,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給予嚴厲打擊,確保農村的社會穩定。三是要抓好人民調解工作。各級調解組要堅持早排查、早發現、早化解,做到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2、堅持群眾路線,以轉變信訪工作方式抓穩定。一是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信訪工作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針對農村實際,要實現變群眾上訪為領導主動下訪,要求各級領導班子成員每月下村調查不得少于5次,其它干部不得少于10天,對下村調查處理問題的情況由綜治辦統一核查,分類處理,并實行一月一檢查,一月一通報,增強干部的下訪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二是變信訪辦理為信訪服務,把信訪工作與為民辦實事相結起來,千方百計解決群眾實際困難和問題。鎮設立專門信訪接待室,每天有一名鎮領導班子成員帶班接訪,所有接訪人員都認真對待。對來訪群眾,做到耐心聽取申述,虛心聽取批評,有效地防止“一說就吵,一談就崩,一定就跳”現象的發生,把信訪苗頭消除在內部、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初始。三是變單純信訪為綜合治理。信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把群眾信訪問題都看成是信訪部門的事。事實上大多數群眾上訪多是反映某個村、或某個部門、單位該解決而未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最終還要靠各地各部門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才能真正解決群眾的信訪問題。把推進政務公開、民主管理,落實民主權利作為穩定信訪工作的突破口,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財務、計劃生育、土地糾紛等與群眾息息相關的問題,從根本上消除群眾信訪隱患源頭。
3、依法規范信訪秩序,嚴厲打擊無理取鬧上訪,對惡意上訪或借上訪要挾、擾亂信訪秩序的要依法予以懲處,決不讓不法之徒從中獲利,以此樹立正確的信訪導向。
【篇十四】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公安信息化、執法規范化和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是公安部黨委員在科學判斷、準確把握公安工作發展態勢的基礎上,為推動公安長遠發展的重大戰略決策。隨著公安三項建設工程的全面推進,原有粗放性的公安管理模式已越來越不適應新時期公安工作的發展需要,亦急需調整改進。在公安工作中引入精細化管理理念,有效應對日益細致的社會分工,對于優化警務流程、規范警務管理、提升警務效能有著重要作用,必將成為有效提升公安工作質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徑。
一、精細化管理的概念和內涵
精細化管理是一種理念,一種文化。原于日本xxx世紀xxx年代,是一種企業管理理念,是社會分工精細化和服務質量精細化對現代管理的必然要求,是種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管理所占用的資源和降低管理成本為主要目標的管理方式。精細化管理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重細節、重過程、重基礎、重落實、重質量、重效果,講究專注地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個細節上精益求精、力爭最佳。
落實到公安機關,我理解精細化管理之“精”,具體可以體現到“四精四細”上,即精華(思想、文化)、精品(質量、品牌)、精通(業務、專業)、精密(管理、考評),以及細分對象、細分職能、細分崗位、細化分解每一項具體工作的各個落實環節。“精”可以理解為更好、更優,精益求精;“細”可以解釋為更加具體,細大不捐。精細化管理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重細節、重過程、重基礎、重落實、重質量、重效果,講究專注地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個細節上精益求精、力爭最佳。
二、公安精細化管理的現實意義
一是推行公安精細化管理是時代發展的客觀要求。前些年,公安機關通過“三基建設”和隊伍正規化建設使自身的硬件裝備和隊伍整體素質有了很大的提升,但管理的粗放型、經驗型仍未有根本改變,嚴重制約了公安事業和隊伍建設的科學發展。普遍存在各崗位職責界定不夠明晰、許多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操作性不強、工作效能低下、現代化管理水平不夠高等問題,精細化管理,是公安機關應對信息化時代背景下日益動態復雜社會治安形勢、滿足人民群眾豐富多元的公共安全服務需求及加強自身建設的必然選擇。
二是推行公安精細化管理是“三項建設”的迫切需要。公安信息化、執法規范化和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是公安部黨委員在科學判斷、準確把握公安工作發展態勢的基礎上,為推動公安長遠發展的重大戰略決策。隨著公安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公安管理工作亦急需推進。充分運用科學技術成果,有效應對日益細致的社會分工,精細化管理必將成為有效提升公安工作質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徑。
三是推行公安精細化管理是推進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現實需要。打造正規化公安隊伍是新形勢下公安工作既定目標之一。而精細化管理雖然是一種創新的理念,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但最終是為公安工作目標服務的。推行公安精細化管理,充分發揮精細化管理最大功能和效率,從而更快更好實現既定公安工作目標。
三、實施推行精細化管理的主要舉措
一是用人性化管理這個“核心”打牢民警思想根基。公安事業發展的依靠在民警,好壞的評判權在人民群眾,旬陽縣局出臺《關于改進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即105號文件),就是要求公安隊伍建設要堅持以人為本,為民服務,無論是領導對民警,還是民警對群眾要多一些人性化,少一些“冷面孔”,以理解人、關心人、鼓勵人的方式管理,從最能影響人、打動人、感染人之處著力,盤活有限存量,激發無限潛能。
二是用目標責任考核這個“杠桿”推動公安業務工作。縣局緊緊圍繞年初市局下達的目標任務,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出臺了《目標責任考評辦法(試行)》,建立了標準化的考評標桿,確保了工作目標與量化考評有的放矢。規范了考評的次數,試行月考核通報,避免考評結果的偶然性,確保公平公正。實行上下之間的責任捆綁,有效促進彼此間的良性互動。在月考評中,積極融入了“所隊捆綁”的工作責任機制,明確機關職能部門與基層所隊等被指導單位之間的工作捆綁責任,全面提高機關與基層所隊之間的相互配合能力,推動全局業務工作跨躍式發展。
三是用從優待警這個“關懷”促進公安隊伍建設精細化。真心實意地愛護民警,更多地給予民警信任、理解、支持、保護和關心,堅決落實從優待警的各項政策,出臺了《民警子女就讀高校獎勵救助基金暫行管理辦法》,鼓勵民警子女好學上進,盡量解決民警教育下一代的后顧之憂,多做得警心、暖警心、穩警心的好事實事,真正做到政治上關心、精神上鼓勵、工作上支持、生活上體恤,把溫暖送到民警心坎上。
四、對區縣公安機關深入推行精細化管理的幾點體會
考評內容科學化是基礎。管理考評辦法和細則的制定任務重、難度大、涉及面廣、具體問題多,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精細化管理考評細則是整個精細化管理的核心、靈魂和精髓。而細則的制定關鍵要解決好定性與定量的關系,要通過定性定量分析,重點解決不同的部門之間、單位之間、警種之間、崗位之間以及不同的地域(派出所)之間差別等問題,確定比較科學合理的地域差別參數、部門警種差別參數、崗位差別參數、職務級別差別參數和工作發展參數等五個方面的參數,以便確定較為科學合理的量化分值,努力實現可比性,力求科學、合理、可行。
考評結果效能化是保障。建立“票子”、“面子”、“帽子”三大激勵機制。“三子”就如同拉動精細化管理的三駕馬車,缺一不可。特別是在工資改革后,各部門再也不能發放各種形式的獎金。缺少了物質激勵的精細化將會使管理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們在操作上要在以下四個方面想辦法:一是與崗位競賽活動掛勾。開展各種形式的崗位競賽活動,給予排名在前的集體和民警以重獎,適時兌現。二是與考察學習掛勾。對排名靠前的單位和民警,由分局組織外出考察學習。三是與評優評模職務晉升掛勾。凡是記獎、報功、提拔、升職的民警,必須在精細化考評中排名在前的人員中考慮。
公安管理體制法制化是方向。實施精細化管理,既要經費保障,又要體制保障。在機構方面,實施精細化管理首先需要對機構進行整合,整合后的機構編制核定以及機構名稱、職責要依法規范,才能為精細化管理提供可靠的體制保障和政治保障。在資金保障方面,要打破現行財政供給的局限,爭取政府立項,以獲得持久的資金支持。在民警職務級別晉升方面,要建立有別于公務員職務級別晉升的警察職務級別晉升體系,推進公安正規化建設
在當前全國公安機關深入推進兩個“三項”工程的新時期,公安機關要真正擔負起三大政治和社會責任,維護社會穩定和諧,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就必須改變粗放型的公安隊伍管理模式,充分借鑒精細化的現代管理理念,不斷提高隊伍管理的精華化水平,將是推動公安工作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
【篇十五】公安信訪調研報告
針對非正常上訪的行為表現、發展趨勢和產生的原因,筆者結合在實踐中化解非正常上訪的探索,提出如下對策:
(一)創新體制,整合資源,構建一元化“信訪大格局”。
化解信訪矛盾的理想路徑是把信訪資源的整合與政府機構改革結合起來,把信訪與監督結合起來,建立起統一、權威的社會矛盾處理機制。
從目前組織架構來看,市級黨委政府應該轉變觀念,優化信訪的社會環境及運行機制,根據市情,加強統一領導,建立黨、政為主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各種力量積極參與、信訪部門適時協調的信訪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眾工作部,以群眾工作統領信訪工作,發揮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系的優勢,全社會共同擔起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職責。
(二)創新機制,完善功能,構建一體化“社會大協同”。
社會協同是創新社會管理的核心內涵和化解信訪矛盾的主渠道。隨著社會網格化管理創新模式的不斷推行,結合信訪矛盾網格單元化解方式的運用,可以構建以來訪接待為主軸、法律咨詢解答與心理咨詢為輔佐的“一軸兩翼”接訪模式。
一是在“規范”、“暢通”中推進有序上訪。嚴格按照新《信訪條例》的規定,改“批示立案”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條件的上訪申訴,沒有領導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訪條件的上訪申訴,即使有領導的批示也不能立案,嚴防接訪中的隨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減信訪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蹤評估以及政策執行效果的反饋,妥善處理信訪問題。對因政策原因引發的信訪問題,要注重執法監督。檢查政策執行中執法者不當行政原因造成信訪問題時,信訪工作機構要大膽行使《信訪條例》賦予的行政處分建議權,制止不當行政執法行為。
三是在“調處”、“化解”中提升社會協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的機制。探索民間組織參與信訪,讓非政府背景的社會組織承擔起社會弱勢群體與政府及司法機關間溝通、協調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機構,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法律援助人員、社會志愿者共同參與,綜合運用咨詢、教育、協商、調解、聽證等方法,如社會義務工作者對各類信訪人群的義務心理疏導、法律援助、政策咨詢和社會關懷等,以形成現代法治社會所需要的人民群眾社會基礎。
(三)創新方法,包容并蓄,構建科學化“依法大息訪”。
在信訪工作中,要善于運用“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的社會管理機制,綜合體現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貴包容、法治保障相結合原則。
一要以“評”控訪。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認真研判有關信訪問題的嚴重性、危害性、誤導性等潛在風險,既要防止大信訪問題處置不當引發群體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視小信訪問題而演變為大事端。特別是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要科學、慎重決策,盡可能減少因決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為不規范產生的矛盾糾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
二要依“法”息訪。建議建立公開聽證信訪制度和必要的信訪終結制度,對“兩級終審”、“三級終結”的案件進行最終認定,推廣無理上訪戶終結制度,把信訪聽證與規范信訪秩序結合起來,實施無理上訪老戶終結制度。
三要依“規”懲訪。面對惡意非正常上訪行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處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從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訪行為表現后,對那些在非正常上訪行為中違法人員,公安機關就可以依法處置,要在全社會形成一種違法必究的導向。讓上訪人知道非正常上訪不僅無助于解決問題,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從根本上扭轉當前的被動局面。
(四)明確導向,多元評價,構建科學化考評機制。
當前信訪事項解決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評價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揮棒”,在考核干部政績時,加大民生指標的分值設置,讓干部更加注重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社會建設,真正做到“群眾最關心什么,干部就該考慮什么”。
1、考評內容從注重“數量”轉向“數量與質量兼顧”,以有效結案率為考核的重要指標。信訪工作要立足于解決問題,不能單純地把上訪人數多少、上訪重大事件多少作為考評官員的依據,而應對各地的上訪情況進行有效監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積極解決上訪所反映的問題,以問題最終解決的數量和質量,來考評。
2、創新過錯追究機制。過錯追究,就是對因干部違法亂紀、該作為不作為而引起的群眾上訪,要嚴格追究干部的責任,并對單位實行嚴格的扣分處理。但應明確,屬于改革帶來的陣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訪,只能是讓各級干部盡量做好思想工作,不應該追究干部的責任;屬于別有用心聚眾鬧事的,應該嚴厲打擊,不應該追究干部的責任。實行嚴格的過錯追究制優點體現在:一是各級干部心里服氣,氣順,工作也有積極性;二是個別違法亂紀的干部也會有所收斂;三是不會再出現因上面的壓力太大,領導干部向無理取鬧的人妥協、讓步,使別有用心、聚眾鬧事的人有機可成,形成“愛哭孩子多吃奶”的惡性循環局面。
隨著我國各項改革的全面推進和社會利益格局的逐步調整,各類復雜的社會矛盾日益顯現,信訪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信訪矛盾不能靠“堵”更應重視“疏”。因為“堵”只能將“橋梁”變“鴻溝”,“疏”則能把“天塹”變“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規范的信訪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訪氛圍,讓信訪問題得到更快更好的解決,需要社會各方齊抓共管,共同支持與努力。解決信訪問題任重道遠,信訪工作制度、社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個過程,我們不能消極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這個過程中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深入探討研究信訪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認真做好新時期,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