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型和微型電源指村級組織和村干部依法享有村級重大決策、重大活動、重大項目、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等村務管理服務的權力。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鄉鎮行政村小微權力運行工作總結匯報的文章5篇 ,歡迎品鑒!

【篇一】鄉鎮行政村小微權力運行工作總結匯報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
我局高度重視行政權利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確定了分管領導,明確了責任科室,并分解落實了目標任務。由辦公室具體負責推進落實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電子監察系統應用工作等的統一協調,并制定工作計劃,相關業務科室根據職能職責負責具體實施,在局黨組領導下,由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負責開展日常督查、對照自查和專題督查,對網上運行的行政權利和行政處罰事項進行重點監察,逐一進行對照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確保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準確無誤、有力有效。
二、“兩集中兩到位”和優化審批服務流程的落實情況
按照市上的統一要求,我局對專利廣告出證許可,星火計劃申報,新產品計劃申報,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市級科技計劃申報,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申報,民營科技企業認定,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前置申報審查,市級科技經費拔付,科技成果鑒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火炬計劃申報,創新基金申報,都江堰市(成都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等14項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的事項進行了認真清理,編制了流程,并報市法制辦審核確認和編碼,目前,14項許可事項已全部進入政務中心電子監察系統,納入了統一監管。同時,針對我局窗口辦理轉報事項較多的實際,特別授權首席代表可對經審核轉報的材料直接在窗口加蓋局長簽字印章轉報,極大地方便了企業及辦事群眾。另外,針對我局辦理專利申請補助和專利授權補助服務事項數量較多,但又不屬于許可審批事項的實際,我局也積極與成都市科技局、法制辦、政務中心加強銜接,爭取盡快納入電子監察系統統一監管。
三、行政審批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的落實情況
市法制辦已對我局所有的14項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了審核確認和編碼,并上網公布,對這些行政行為進行實時監控,運行過程真實公開。網上辦件、咨詢、查詢、表格下載等信息服務真實有效,網上審批過程與公開流程一致。
現我局正對2010年度市級科技計劃申報編制項目申報指南,并在網上公示,方便辦事企業進行科技計劃項目申報。
根據“xxxx市專利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我局駐政務中心窗口常年開展我市企業及個人的專利申請補助、專利授權補助的辦理工作。
四、行政處罰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的落實情況
我局涉及假冒專利查處,根據法制辦的統一要求,我局收集整理了查處的法律依據,制定了查處流程,并上墻公示,公布了投訴電話,確保行政處罰權力運行過程真實合法,運行結果及時網上公開。
2.構建鄉鎮小微權力監督體系應采取什么措施
農村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道路中起著重要的戰斗堡壘作用。因此,增強基層農村干部的法治觀念、提高其依法辦事的能力迫在眉睫,這既是推進農村“小微權力”規范化運行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黨和國家根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形勢,對基層黨組織、黨員干部所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一、加強村干部法治意識教育。
農村基層干部權力的擴大和其自身法治意識的薄弱,使得農村干部在誘惑和利益面前很容易產生搖擺,喪失黨性原則,從而陷入違法亂紀的泥潭。因此,要在農村開展各種學法和守法活動,加強對于基層干部違法亂紀和觸犯法律的教育,讓其深刻了解到法律的嚴肅性,樹立起法律權威。要加強依法管理村級各項事務的工作任務,將法治理念灌輸到基層農村干部的心里,腦中,使村干部能夠依法依規進行管理村級各項事務。
二、制定和完善村級管理制度。
制定并完善包括村規民約、議事制度、財務制度、公開制度、監督制度等在內的各項村級管理制度,使農村基層的法治建設工作能夠符合當地的實際需求。如財務管理制度方面,以農村“三資”(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為例,市委市政府可通過制定“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以及“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制度”等舉措來保障農村“三資”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在監督制度方面,推進村務監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從而促進村務監督委員會充分履職、正確履職和有效履職。制定并完善村級管理制度的意義,在于使村干部能夠按規章制度辦事,促使權利與職責明晰化、監督制度民主化,以此推進基層農村的黨風廉政建設。
三、加強上級黨組織對農村工作的領導。
上級黨組織應加強對農村各項事務的領導工作和對農村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使農村各個部門做到合理分工,促進農村各項事務在具體落實層面做到井然有序,上下齊心,推進國家對農村法治建設的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如對于涉農部門的內容,黨組織就應做到加強資金發放,并保證上下各級對資金的有效使用;對于民政部門所制定和頒布的惠民實施措施,要根據各村的實際情況做實做好各項安排;鄉鎮紀檢部門,則應加強對村干部的日常各項工作的監督管理。
四、嚴格審計農村重大工程項目。
加強對農村工程項目的審計核查,對村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方面,凡是涉及農村集體資金使用、農村工程項目承包、集體資產處置等重大經濟行為的,都要進行鄉鎮、縣市兩級經濟審計。加強村干部資金使用條目的核查審計,堅決遏制村干部以權謀私,如貪占、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土地補償款和救災救濟資金等行為的發生。而對于一些工程款項的挪用,如修橋鋪路等公益設施資金款項,要積極防范村干部公款私存和轉借他人以獲取利息。在農村各項工程項目承包的資金流動明細、以及集體資產處置等各項工作上,也要強化審計監管,堅決杜絕各種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法行為。
五、嚴肅查處村干部違法違紀行為。
村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直接關系著農村穩定發展和基層法治工作的推進,因此,必須嚴格按照法律和相關規章制度,嚴肅懲治農村干部各種違法亂紀行為,肅清不正之風,推進農村法治建設。對村干部中出現的各種違法亂紀行為,如貪污、賄選、挪用公款以借他人謀取非法利益、克扣農民各項國家補助款項、私自挪用征地以及農村拆遷款項等經濟犯罪要依法嚴肅處理。對拉幫結派形成鄉村黑惡勢力而橫行鄉野、直接侵害農民群眾的經濟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選舉權利等各種人身權利的違法違紀行為,要及時查處并移交司法部門予以堅決打擊。
六、強化村干部的監督管理。
農村基層干部侵害農民利益問題的頻繁發生,很大的一個原因來自于監管工作的缺位,以致于產生同級無人監督,上級無力監督的尷尬局面。因此,全面推進村干部的監管工作,加強農村各項基礎工作的事務監督,有效約束村干部行為,尤有必要。如加強村務決策、村務公開、農村財務支出、集體資產資源處置等各方面的監督工作,以此來規范農村基層干部日常工作行為,加強對于村干部的自律意識。
3.在規范權力運行方面存在哪些問題
從近年來爆發出來的一些腐敗案件情況看,我國現行的權力運行機制中還存在一些弊端。
一是行權績效低下
現行的黨政部門職權設置重疊交叉現象比較普遍,損耗了大量的行政資源和政府的效能,形成消極腐敗。目前,各部門“三定”規定(即定職能、定機構和定編制)不夠科學,受利益驅動等因素的影響,造成條塊分割,有的又存在職能交叉,造成行政效率低下,并且浪費巨大。
二是權力過大濫用
表現在,有的部門的人權、事權、財權都過于集中,這種權力運行模式,容易打亂機關正常的運轉程序,造成濫用權力、決策失誤、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不良現象。有的違背集體領導的原則,大權獨攬,搞“唯我獨尊”,把自己凌駕于組織之上,置黨的組織原則和決策程序規定于腦后,聽不得不同意見,對敢于提反對意見的人打擊報復,以至走向反面,陷入腐敗的泥坑。
三是權力幅度過寬
表現在:同樣的行為,可能遭遇不同的處理結果,有的甚至在處理之后還可以討價還價。
四是行權程序無章
表現在:權力運行缺乏清晰、嚴密、具體的規范程序。目前各級組織行使決策、執行、監督權過程中,普遍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規定,習慣于以部門文件形式來約束和監督權力運行,剛性規定少,容易出現隨意性,而造成錯誤決策、執行腐敗等。
五是行權失職瀆職
有的黨員干部不正確履行職權,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的明令禁止的事,甚至違法違紀行為不制止、不查處,造成管轄范圍發生惡性、重大案件。如一些地方沒有抓好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的檢查落實,工作不負責任,對生產、經營中的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檢查消除,以致發生安全事故,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
權力運行不規范,導致公眾社會信念的淡薄和社會道德的下降,對政策法規公正性和權威性構成直接挑戰,使行使公共權力的主體失信于民,使正義、誠信、平等等社會秩序被打破,進而危及社會穩定。
4.市工信局來抽查小微企業,匯報材料怎么寫
小微企業評審上報材料
1.
創業人員匯總表
2.
創業申請表
3.
創業投資計劃書
4.
解決
5
人以上就業相關證明材料
(如創業人無法提供,
由縣區
工信局提供證明,并抓好落實)
5.
在指定銀行專用賬戶
(蘭州銀行、
浙商、
農信社、
建行、
郵儲)
6.
經營場地證明
7.
創業者身份證復印件
8.
營業執照復印件
9.
稅務登記證
5.4月小微企業運行情況如何
2018年4月份,“經濟日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小微企業運行指數”(見圖1)為46.8,與上月持平,本月小微企業運行保持平穩。
從各分項指標指數(見圖2)來看,呈現“四升四降”態勢。其中,市場指數為44.0,下降0.1個點;采購指數為46.2,較上月上升0.2個點;績效指數為46.5,較上月下降0.1個點;擴張指數為46.1,上升0.1個點;信心指數為49.5,上升0.2個點;融資指數為49.1,上升0.1個點;風險指數為52.8,下降0.3個點;成本指數為60.9,下降0.2個點。
從六大區域指數(見圖3)來看,呈現“三升三降”態勢。華北地區小微指數為46.2,上升0.2個點;東北地區為42.5,上升0.1個點;華東地區為48.8,下降0.3個點;中南地區為49.9,下降0.3個點;西南地區為47.7,下降0.1個點;西北地區為43.4,上升0.1個點。
總體來看,企業擴張意愿上升~
內容來源:央廣網
6.怎么寫情況報告
3.實事求是、實情準確,分析有據、詳略得當,是寫好情況報告的關鍵.有喜報喜,有憂報憂,不夸大事實,不隱瞞真相,秉筆直書,言之有理,是些好專題情況報告的靈魂.4.在情況報告中往往有一些需要上級機關幫助解決、批準同意的事項,原則上講應專題行文請示,但特殊情況、緊急情況除外.三、寫作格式及主要內容情況報告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組成.1.標題情況報告的標題一般采用完整式的公文標題,既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構成,如《某市貿易局關于百貨大樓重大火災事故的報告》.有的報告省略發文機關,即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情況報告》,但一定要在落款時標明發文機關名稱.2.主送機關大多數情況報告的主送機關只有一個,即直接上級機關,一般用上級機關的簡稱.如果需要同時報送其他上級機關時,以抄報方式處理.3.正文情況報告正文是情況報告的核心內容,一般由報告的緣由、報告事項、報告結語組成.情況報告緣由部分通常交代起因或基本情況,常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等慣用語承啟下文.情況報告事項部分是情況報告的主體部分.一般包括三個層次的內容,結構順序為:基本情況--問題及原因--辦法及措施.有的情況報告也可以將“情況”及“分析”結合起來寫.情況報告結語部分通常只是一句上行公文的習慣用語,也可作為報告正文的一個組成部分.。
【篇二】鄉鎮行政村小微權力運行工作總結匯報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鄉村是我們黨執政大廈的地基,鄉村干部是這個地基中的鋼筋。”這些年來,臨安區廣大農村干部辛勤奮戰在基層一線,不畏艱辛、克難攻堅,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風貌。但從群眾來信和區委巡察情況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需要及時糾正,以保障鄉村振興戰略有序實施。結合省委“大學習大調研大抓落實”活動要求,3月份以來,我重點圍繞村級“小微權力”規范運行問題,深入鎮村進行專題調研,作了一些較為深入的思考。
一、需要正視的問題
調研發現,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村干部權力運行監管方面也有不到位的地方。據統計,黨的十八大以來,臨安區涉及農村黨員干部的檢舉控告類信訪共有1042件次,占檢舉控告類信訪總量的55.8%。
1.村級重大事項決策程序不夠民主。一是應開村民代表大會而未開。一些村沒有按照“五議兩公開”決策程序實施,以復印方式重復使用會議決議,以簽到冊作為決議使用。二是以村兩委會議代替村民代表會議決策。特別是涉及村兩委干部工資補貼、困難補助、村工程項目建設等事項,有的只通過村兩委會議討論,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表決。三是民主決策形式化。如清涼峰鎮白果村在2017年實施大明山茯苓林道建設項目、嶺下大禮堂再次修復工程時,直接以村兩委會議討論決定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形式,指定個人實施。
2.村級“三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夠嚴格。一是村級資產負債率過高。區農經總站抽查審計顯示,全區村資產負債率平均為35.47%,數字盡管不大,但由于大部分村集體資產屬于非經營性資產,且無穩定收入來源,因此資產負債率仍屬偏高。二是領條、借條、欠條抵庫現象較多。2014年之前,部分村級組織報賬不及時,各類支出長期不入賬,造成庫存長期超限額,化解難度相對較大。三是現金支付問題相對普遍。如島石鎮大山川村2017年以現金支付工程款243403元。
3.村級工程項目實施不夠規范。2017年區農經總站對99個村(社區)財務審計抽查顯示,村級工程項目實施存在諸多問題:一是招投標制度執行不徹底。有56.6%的村存在不招投標或規避招投標的情況。二是工程款支付憑證不充足。憑領(借)款單、工資清單或者國稅代開發票等形式領取工程款的占比達86.3%。有的10萬元以上村級工程項目無審計報告,10萬元以下項目結算憑證中沒有材料型號和數量、協議、送貨單、驗收記錄等應有資料。三是工程轉包、分包情況較多。有的村將項目肢解分項發包給村民實施,如河橋鎮學川村將土地復耕項目肢解分包、分項發包給10位村民實施;有的中標單位將工程轉包給個人施工,群眾對此多有反映。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個別鎮(街道)黨委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對村干部不按制度辦事、違反規定操作等問題不愿深究,不肯做“惡人”。
2.部分農村黨員干部素質偏低。有的原始動機不純,競選目的就是為了撈取權利和好處;有的不注重學習,法紀意識淡薄;有的不注重加強黨性鍛煉和道德修養,個人私欲膨脹,且心存僥幸。
3.項目全程監管缺失。有的鎮(街道)小額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沒有真正發揮作用,沒有將應該招投標的項目全部公開招標,同時招投標平臺運轉不正常,對按規定應由鎮(街道)實施招投標的項目由村直接發包;有的招投標制度執行不規范,在招投標條款中故意省略實質性條款或設置傾向性條款,甚至串標圍標;有的對招投標項目隨意變更,出現低價中標、高價決算現象。
4.村干部權力缺乏有效約束。少數村監會監督疲軟,如潛川鎮塔山村兩名村監會成員對村監會職責不明確,村監會形同虛設。農經干部、“三資”管理服務中心會計配備不足,監管力量難以跟上;部分人員業務能力不強、責任心不夠,難以勝任崗位要求。
三、推進村級“小微權力”規范運行的對策
調研中,我深刻認識到,“微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只有把“小微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不斷推進“小微權力”運行制度規范、管理規范、流程規范,構建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小微權力”運行監管體系,才能有力有序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1.規范村級“小微權力”運行流程。針對當前農村基層工作中易發多發的村級民主決策、“三資”管理、工程招投標、村級負債等問題,整合現有制度規定,全面梳理村級“小微權力”清單,進一步明確各類村級權力事項、具體實施的責任主體。對照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和相應制度要求,明確權力運行的流程、具體操作步驟,繪制成村級重大事務民主決策、資產資源處置、村干部報酬、誤工、村級財務開支、村級事務招待以及小、中、大型工程實施等9張村級“小微權力”運行流程圖,確保村級權力運行做到“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規范,一切規范有依據”。
2.強化村級“小微權力”透明公開。探索推動農村基層“廉心”工程,充分發揮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作用,扎實做好村務公開、村民監督等工作,建立完善內容真實、公開及時、簡明易懂的村級“小微權力”透明公開運行監督機制。做到“三務三公開”,即村務、黨務、財務做到運行程序公開、運行過程公開、運行結果公開;在公開時效上實現定人定時;在公開載體和范圍上實現全覆蓋。進一步整合農村“三務”公開平臺,通過會議、文件、公示欄、微信群、農村黨員遠程教育平臺等途徑,向全體村民公開信息,確保群眾在村務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推動村級權力在陽光下規范運行,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良好局面。
3.加強村級“小微權力”監督檢查。由區相關部門負責,強化農村“三務”檢查、“村賬鎮代理”會計核算監督和審計監督,促進村級權力規范運行。由鎮(街道)負責,建立重大村務工作審核制、村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村務工作督查制和績效考核制,著力構建完備的制度體系;切實落實村級集體增收化債責任“上壓一級”、村級項目“上審一級”、村級資金“上管一級”制度,按標準配齊配強“三資”管理服務中心人員,不斷提升村務監督工作水平。
4.嚴格村級“小微權力”責任追究。制定《臨安區農村干部違反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責任追究辦法》,嚴格落實村干部辭職承諾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細化違反村級“小微權力”運行規定行為責任追究情形,做好行為規范、過程監督、責任追究和結果應用等關鍵環節的具體實施。強化責任追究,深化推進村(社區)巡察工作,著力發現和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民憤集中、性質惡劣的“蠅貪”問題,重點督辦、限時辦結,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為。督促各鎮(街道)黨(工)委、紀(工)委把懲治基層腐敗問題牢牢抓在手上,強化監督檢查、督查督辦,對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絕不放過,對失職失責的黨組織和紀檢監察組織則實行“雙問責”。
【篇三】鄉鎮行政村小微權力運行工作總結匯報
按照上級紀委、組織部的工作部署,xx鎮著力在全鎮xx個行政村推行小微權力運行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抓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新形勢下,隨著制度政策的不斷嚴格和規范和群眾法治、民主意識的不斷增強,因行使“小微權力”引發的腐敗和信訪問題越來越凸顯。2019年,市紀委、市組織部、縣委紀委、縣組織部先后聯合印發的《全面推進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為我鎮村級“小微權力”監督制約工作提供了指導思想和操作方法。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行動,鎮村兩級迅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一致認為規范小微權力運行是市委、縣委作出的一項重要工作部署,是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政治任務,也是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鎮因村級小微權力不規范造成的“微腐敗”、群眾誤解、工作程序不規范等問題反復出現,因此抓好小微權力運行,勢在必行。
(二)抓宣傳,擴大群眾知情權。
在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利用村務公開欄張貼,向群眾發放明白紙、宣傳圖冊、利用網格微信群、村廣播、黨員活動會等方式做到村級小微權力清單應公開盡公開。編印下發《村級事務權力清單及流程圖》小冊500本,農村黨員干部人手一冊;印制5萬份主題明白紙,發放到各村所有農戶;各村在顯著位置,制掛“小微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展板;利用廣播、微信、宣傳欄等媒介,在鎮村主干道等顯著位置書寫或懸掛宣傳標語,使“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傳遍千家萬戶,走進百姓心中,確保“按清單辦事、依規矩用權”意識入腦入心。
(三)抓運行,確保按照流程操作。
1、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確保了全鎮xx個村小微權力運行的有序開展。
2、厘清小微權力清單,切實做到“清單之外無權力”。理清基層干部權力邊界,減少用權隨意性和失范性結合實際,編印了《村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內容涉及黨務工作、民政民生、便民服務4大類,工程項目管理、商品物資和服務采購、財務管理及臨時用工、集體資產資源處置、陽光村務等共46項。把村級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為總的遵循,對村干部依法依規承擔的各項管理權力和服務事項進行了分類、梳理,對每個事項的界定范圍和容易產生矛盾問題的關鍵環節予以明確,對重點事項強化了監督管理,基本上涵蓋了村級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
3、建立小微權力規范運行機制。鎮村兩級多次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調度會、推進工作的開展。鎮黨委先后召開黨委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及各單位各村參加的培訓會、推進會議5次。xx個村都召開了動員部署會和培訓會議,確保了小微權力運行工作全覆蓋。明確確定鎮黨委是規范監督“小微權力”的責任主體,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負總責、抓推動,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村級組織是規范監督“小微權力”工作的實施主體,黨組織要帶頭堅決執行“小微權力”清單,村委會負責清單中涉及村務、財務、便民服務等事項的貫徹落實工作。要把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推進情況,納入農村黨組織書記績效考核,與評先樹優、報酬待遇掛鉤。民政民生、農辦、財政、經管、審計、計生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村級“小微權力”運行程序和有關配套制度的指導,督促村級組織和干部規范用權。建立了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機制。
(四)抓監督,強化責任擔當。
村紀檢委員、村務監督委員會專門承擔監督任務,全程監督。明確了鎮黨委、鎮紀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監督委員會五級責任。鎮紀委對村級“小微權力”的督促檢查實行常態化,聯合黨建、經管、民政、扶貧、城建等部門,定期督查,狠抓落實,從嚴管理。并強化對村紀檢委員工作的領導指導,充分發揮紀檢委員“紀檢”作用,明確紀檢委員工作職責和績效考評辦法,有效解決基層黨組織“誰來監督、不會監督、監督不力”的問題。形成了小微權力擺在群眾眼前、用權過程接受嚴格監督,違紀亂權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機制。截至當前鎮紀委已經先后監督檢查xx村,支出不嚴格按照程序運行問題xx項需要整改問題xx項,有利的促進了該項工作的正常推進。
工作成效:xx鎮自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工作以來目標是村級權力運行規范化、重大決策科學化、村級事務公開化。按照這個目標,在各村持續推進黨員活動日活動、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基礎上,小微權力清單讓村級各項事務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了,群眾辦事與監督更加方便了,村干部想“偷工減料”節省流程走“捷徑”、優親厚友走“后門”更加不容易了,村級重大事項決策諸如貧困戶退出與納入、土地承包、危房改造、低保核定等工作的參與率、知曉率更高了。可以說對推進黨建廉政建設、預防微腐敗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二、“小微權力”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干部群眾思想觀念。部分基層干部法紀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認為自己“勞苦功高”,習慣用個人意志代替法規政策。少數農村干部將自己形同村內“家長”的作風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群眾積極性不高。大多數群眾主動參與村務管理民主監督的意識不強,怕給自己“惹麻煩”,不愿意監督,認為只要是個自己辦了事就行,至于村里集體的利益別人能過去自己就能過的去。再就是外出務工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不夠高,使權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三)權力行使中業務不熟悉。部分村干部對流程掌握不夠牢固,對于流程的運用不熟悉,甚至從未接觸到。特別是工程招標、資產評估處置等業務急需要相關部門的培訓。工作流程圖中的46個事項,辦理過程中不是每個干部都能掌握,整個事項流程熟悉起來還要需要一定的時間。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加大宣傳,真正實現“讓權力陽光、給群眾明白”。創新辦法提高群眾的參與知曉率,比如可以在各村的微信群中推送小微權力清單與流程圖,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實行權力清單內容、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五公開”,讓人民群眾能夠清晰了解到權力運作的各個方面。
(二)加強學習教育。一是開展廉政教育。結合“兩學一做”、黨員活動日等活動,督促基層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章黨規黨紀。二是加大業務培訓。將“小微權利”清單納入基層干部經常性教育培訓計劃,充分利用黨員代表大會、村民代表大會、學習會等多種形式,對基層“小微權利”清單逐類逐項進行講解,促使基層黨員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權利”清單內容,營造學清單、知清單、用清單的良好氛圍。
(三)構建立體監督網絡。一是全程監控。充分發揮基層黨支部紀檢委員的“監督員”、“前哨員”作用。從決策程序、政務公開、工程項目、資金使用等多方面,監督“小微權力”是否按清單、按制度、按程序運行。二是多方監控。構建群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的三級監督體系。鎮和村公開監督聯系電話和聯系人,明確專人負責做到有問必復、有疑必釋。
(四)完善權力制約鏈條。一是明確責任主體。細化和落實每項“小微權力”行使的責任主體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責任追究措施,將每個人的職責與小微權力流程圖同步公示,責任到人,方便群眾。避免“不知權或濫用權”的現象發生。二是定期調查評估。制定“小微權力”行使評估機制,組織黨員、群眾代表對“小微權力”行使的效果進行評估,并將評估情況納入村干部年度目標考核,督促基層干部正確行使“小微權力”。三是嚴查基層貪腐。對基層干部中出現的各種違法亂紀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篇四】鄉鎮行政村小微權力運行工作總結匯報
按照上級紀委、組織部的工作部署,xx鎮著力在全鎮xx個行政村推行小微權力運行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抓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新形勢下,隨著制度政策的不斷嚴格和規范和群眾法治、民主意識的不斷增強,因行使“小微權力”引發的腐敗和信訪問題越來越凸顯。2019年,市紀委、市組織部、縣委紀委、縣組織部先后聯合印發的《全面推進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為我鎮村級“小微權力”監督制約工作提供了指導思想和操作方法。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行動,鎮村兩級迅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一致認為規范小微權力運行是市委、縣委作出的一項重要工作部署,是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政治任務,也是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鎮因村級小微權力不規范造成的“微腐敗”、群眾誤解、工作程序不規范等問題反復出現,因此抓好小微權力運行,勢在必行。
(二)抓宣傳,擴大群眾知情權。
在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利用村務公開欄張貼,向群眾發放明白紙、宣傳圖冊、利用網格微信群、村廣播、黨員活動會等方式做到村級小微權力清單應公開盡公開。編印下發《村級事務權力清單及流程圖》小冊 500本,農村黨員干部人手一冊;印制 5萬份主題明白紙,發放到各村所有農戶;各村在顯著位置,制掛“小微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展板;利用廣播、微信、宣傳欄等媒介,在鎮村主干道等顯著位置書寫或懸掛宣傳標語,使“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傳遍千家萬戶,走進百姓心中,確保“按清單辦事、依規矩用權”意識入腦入心。
(三)抓運行,確保按照流程操作。
1、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確保了全鎮xx個村小微權力運行的有序開展。
2、厘清小微權力清單,切實做到“清單之外無權力”。理清基層干部權力邊界,減少用權隨意性和失范性結合實際,編印了《村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內容涉及黨務工作、民政民生、便民服務4大類,工程項目管理、商品物資和服務采購、財務管理及臨時用工、集體資產資源處置、陽光村務等共46項。把村級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為總的遵循,對村干部依法依規承擔的各項管理權力和服務事項進行了分類、梳理,對每個事項的界定范圍和容易產生矛盾問題的關鍵環節予以明確,對重點事項強化了監督管理,基本上涵蓋了村級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
3、建立小微權力規范運行機制。鎮村兩級多次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調度會、推進工作的開展。鎮黨委先后召開黨委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及各單位各村參加的培訓會、推進會議5次。xx個村都召開了動員部署會和培訓會議,確保了小微權力運行工作全覆蓋。明確確定鎮黨委是規范監督“小微權力”的責任主體,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負總責、抓推動,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村級組織是規范監督“小微權力”工作的實施主體,黨組織要帶頭堅決執行“小微權力”清單,村委會負責清單中涉及村務、財務、便民服務等事項的貫徹落實工作。要把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推進情況,納入農村黨組織書記績效考核,與評先樹優、報酬待遇掛鉤。民政民生、農辦、財政、經管、審計、計生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村級“小微權力”運行程序和有關配套制度的指導,督促村級組織和干部規范用權。建立了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機制。
(四)抓監督,強化責任擔當。
村紀檢委員、村務監督委員會專門承擔監督任務,全程監督。明確了鎮黨委、鎮紀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監督委員會五級責任。鎮紀委對村級“小微權力”的督促檢查實行常態化,聯合黨建、經管、民政、扶貧、城建等部門,定期督查,狠抓落實,從嚴管理。并強化對村紀檢委員工作的領導指導,充分發揮紀檢委員“紀檢”作用,明確紀檢委員工作職責和績效考評辦法,有效解決基層黨組織“誰來監督、不會監督、監督不力”的問題。形成了小微權力擺在群眾眼前、用權過程接受嚴格監督,違紀亂權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機制。截至當前鎮紀委已經先后監督檢查 xx村,支出不嚴格按照程序運行問題 xx項 需要整改問題 xx 項,有利的促進了該項工作的正常推進。
工作成效:xx鎮自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工作以來目標是村級權力運行規范化、重大決策科學化、村級事務公開化。按照這個目標,在各村持續推進黨員活動日活動、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基礎上,小微權力清單讓村級各項事務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了,群眾辦事與監督更加方便了,村干部想“偷工減料”節省流程走“捷徑”、優親厚友走“后門”更加不容易了,村級重大事項決策諸如貧困戶退出與納入、土地承包、危房改造、低保核定等工作的參與率、知曉率更高了。可以說對推進黨建廉政建設、預防微腐敗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二、“小微權力”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干部群眾思想觀念。部分基層干部法紀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認為自己“勞苦功高”,習慣用個人意志代替法規政策。少數農村干部將自己形同村內“家長”的作風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群眾積極性不高。大多數群眾主動參與村務管理民主監督的意識不強,怕給自己“惹麻煩”,不愿意監督,認為只要是個自己辦了事就行,至于村里集體的利益別人能過去自己就能過的去。再就是外出務工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不夠高,使權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三)權力行使中業務不熟悉。部分村干部對流程掌握不夠牢固,對于流程的運用不熟悉,甚至從未接觸到。特別是工程招標、資產評估處置等業務急需要相關部門的培訓。工作流程圖中的46個事項,辦理過程中不是每個干部都能掌握,整個事項流程熟悉起來還要需要一定的時間。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加大宣傳,真正實現“讓權力陽光、給群眾明白”。創新辦法提高群眾的參與知曉率,比如可以在各村的微信群中推送小微權力清單與流程圖,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實行權力清單內容、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五公開”,讓人民群眾能夠清晰了解到權力運作的各個方面。
(二)加強學習教育。一是開展廉政教育。結合“兩學一做”、黨員活動日等活動,督促基層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章黨規黨紀。二是加大業務培訓。將“小微權利”清單納入基層干部經常性教育培訓計劃,充分利用黨員代表大會、村民代表大會、學習會等多種形式,對基層“小微權利”清單逐類逐項進行講解,促使基層黨員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權利”清單內容,營造學清單、知清單、用清單的良好氛圍。
(三)構建立體監督網絡。一是全程監控。充分發揮基層黨支部紀檢委員的“監督員”、“前哨員”作用。從決策程序、政務公開、工程項目、資金使用等多方面,監督“小微權力”是否按清單、按制度、按程序運行。二是多方監控。構建群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的三級監督體系。鎮和村公開監督聯系電話和聯系人,明確專人負責做到有問必復、有疑必釋。
(四)完善權力制約鏈條。一是明確責任主體。細化和落實每項“小微權力”行使的責任主體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責任追究措施,將每個人的職責與小微權力流程圖同步公示,責任到人,方便群眾。避免“不知權或濫用權”的現象發生。二是定期調查評估。制定“小微權力”行使評估機制,組織黨員、群眾代表對“小微權力”行使的效果進行評估,并將評估情況納入村干部年度目標考核,督促基層干部正確行使“小微權力”。三是嚴查基層貪腐。對基層干部中出現的各種違法亂紀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篇五】鄉鎮行政村小微權力運行工作總結匯報
按照上級紀委、組織部的工作部署,xx鎮著力在全鎮xx個行政村推行小微權力運行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抓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新形勢下,隨著制度政策的不斷嚴格和規范和群眾法治、民主意識的不斷增強,因行使“小微權力”引發的腐敗和信訪問題越來越凸顯。2019年,市紀委、市組織部、縣委紀委、縣組織部先后聯合印發的《全面推進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為我鎮村級“小微權力”監督制約工作提供了指導思想和操作方法。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行動,鎮村兩級迅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一致認為規范小微權力運行是市委、縣委作出的一項重要工作部署,是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政治任務,也是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鎮因村級小微權力不規范造成的“微腐敗”、群眾誤解、工作程序不規范等問題反復出現,因此抓好小微權力運行,勢在必行。
(二)抓宣傳,擴大群眾知情權。
在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利用村務公開欄張貼,向群眾發放明白紙、宣傳圖冊、利用網格微信群、村廣播、黨員活動會等方式做到村級小微權力清單應公開盡公開。編印下發《村級事務權力清單及流程圖》小冊500本,農村黨員干部人手一冊;印制5萬份主題明白紙,發放到各村所有農戶;各村在顯著位置,制掛“小微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展板;利用廣播、微信、宣傳欄等媒介,在鎮村主干道等顯著位置書寫或懸掛宣傳標語,使“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傳遍千家萬戶,走進百姓心中,確保“按清單辦事、依規矩用權”意識入腦入心。
(三)抓運行,確保按照流程操作。
1、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確保了全鎮xx個村小微權力運行的有序開展。
2、厘清小微權力清單,切實做到“清單之外無權力”。理清基層干部權力邊界,減少用權隨意性和失范性結合實際,編印了《村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內容涉及黨務工作、民政民生、便民服務4大類,工程項目管理、商品物資和服務采購、財務管理及臨時用工、集體資產資源處置、陽光村務等共46項。把村級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為總的遵循,對村干部依法依規承擔的各項管理權力和服務事項進行了分類、梳理,對每個事項的界定范圍和容易產生矛盾問題的關鍵環節予以明確,對重點事項強化了監督管理,基本上涵蓋了村級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
3、建立小微權力規范運行機制。鎮村兩級多次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調度會、推進工作的開展。鎮黨委先后召開黨委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及各單位各村參加的培訓會、推進會議5次。xx個村都召開了動員部署會和培訓會議,確保了小微權力運行工作全覆蓋。明確確定鎮黨委是規范監督“小微權力”的責任主體,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負總責、抓推動,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村級組織是規范監督“小微權力”工作的實施主體,黨組織要帶頭堅決執行“小微權力”清單,村委會負責清單中涉及村務、財務、便民服務等事項的貫徹落實工作。要把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推進情況,納入農村黨組織書記績效考核,與評先樹優、報酬待遇掛鉤。民政民生、農辦、財政、經管、審計、計生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村級“小微權力”運行程序和有關配套制度的指導,督促村級組織和干部規范用權。建立了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機制。
(四)抓監督,強化責任擔當。
村紀檢委員、村務監督委員會專門承擔監督任務,全程監督。明確了鎮黨委、鎮紀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監督委員會五級責任。鎮紀委對村級“小微權力”的督促檢查實行常態化,聯合黨建、經管、民政、扶貧、城建等部門,定期督查,狠抓落實,從嚴管理。并強化對村紀檢委員工作的領導指導,充分發揮紀檢委員“紀檢”作用,明確紀檢委員工作職責和績效考評辦法,有效解決基層黨組織“誰來監督、不會監督、監督不力”的問題。形成了小微權力擺在群眾眼前、用權過程接受嚴格監督,違紀亂權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機制。截至當前鎮紀委已經先后監督檢查xx村,支出不嚴格按照程序運行問題xx項需要整改問題xx項,有利的促進了該項工作的正常推進。
工作成效:xx鎮自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工作以來目標是村級權力運行規范化、重大決策科學化、村級事務公開化。按照這個目標,在各村持續推進黨員活動日活動、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的基礎上,小微權力清單讓村級各項事務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了,群眾辦事與監督更加方便了,村干部想“偷工減料”節省流程走“捷徑”、優親厚友走“后門”更加不容易了,村級重大事項決策諸如貧困戶退出與納入、土地承包、危房改造、低保核定等工作的參與率、知曉率更高了。可以說對推進黨建廉政建設、預防微腐敗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二、“小微權力”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干部群眾思想觀念。部分基層干部法紀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認為自己“勞苦功高”,習慣用個人意志代替法規政策。少數農村干部將自己形同村內“家長”的作風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群眾積極性不高。大多數群眾主動參與村務管理民主監督的意識不強,怕給自己“惹麻煩”,不愿意監督,認為只要是個自己辦了事就行,至于村里集體的利益別人能過去自己就能過的去。再就是外出務工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不夠高,使權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三)權力行使中業務不熟悉。部分村干部對流程掌握不夠牢固,對于流程的運用不熟悉,甚至從未接觸到。特別是工程招標、資產評估處置等業務急需要相關部門的培訓。工作流程圖中的46個事項,辦理過程中不是每個干部都能掌握,整個事項流程熟悉起來還要需要一定的時間。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加大宣傳,真正實現“讓權力陽光、給群眾明白”。創新辦法提高群眾的參與知曉率,比如可以在各村的微信群中推送小微權力清單與流程圖,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實行權力清單內容、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五公開”,讓人民群眾能夠清晰了解到權力運作的各個方面。
(二)加強學習教育。一是開展廉政教育。結合“兩學一做”、黨員活動日等活動,督促基層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章黨規黨紀。二是加大業務培訓。將“小微權利”清單納入基層干部經常性教育培訓計劃,充分利用黨員代表大會、村民代表大會、學習會等多種形式,對基層“小微權利”清單逐類逐項進行講解,促使基層黨員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權利”清單內容,營造學清單、知清單、用清單的良好氛圍。
(三)構建立體監督網絡。一是全程監控。充分發揮基層黨支部紀檢委員的“監督員”、“前哨員”作用。從決策程序、政務公開、工程項目、資金使用等多方面,監督“小微權力”是否按清單、按制度、按程序運行。二是多方監控。構建群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的三級監督體系。鎮和村公開監督聯系電話和聯系人,明確專人負責做到有問必復、有疑必釋。
(四)完善權力制約鏈條。一是明確責任主體。細化和落實每項“小微權力”行使的責任主體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責任追究措施,將每個人的職責與小微權力流程圖同步公示,責任到人,方便群眾。避免“不知權或濫用權”的現象發生。二是定期調查評估。制定“小微權力”行使評估機制,組織黨員、群眾代表對“小微權力”行使的效果進行評估,并將評估情況納入村干部年度目標考核,督促基層干部正確行使“小微權力”。三是嚴查基層貪腐。對基層干部中出現的各種違法亂紀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