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養老保險的專有名詞。指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機構。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養老機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文章9篇 ,歡迎品鑒!

【篇1】養老機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根據民政部及省、市、區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應對秋冬季可能出現的疫情反彈風險,持續抓緊抓實養老服務領域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積極應對秋冬季可能發生的疫情流行,切實保障廣大老年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構建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一)制定應急處置預案
1.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新情況、新問題,健全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機制,完善養老服務領域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指導督促轄區內養老機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應知應會民政部《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門制定的有關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實各項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養老機構制定完善疫情常態化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責任到崗,責任到人。要針對出入管理、人員防護、內部管控、消毒隔離、疫情處置、物資保障等重點環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組織實施。當養老機構出現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時,養老機構負責人應立即向區民政部門、區衛生健康和區疾控中心報告,即時啟動應急預案。不得出現遲報、瞞報、漏報現象。
(二)加強防疫物資儲備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場所。各養老機構要根據實際,分級分類設立疫情處置應急物資儲備點,科學測算應急物資儲備量,綜合采取實物、協議等方式,備足醫用口罩、防護服、電子體溫計、消殺藥品等疫情處置應急物資。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和存放場所的安全管理,落實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險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強指導督促養老機構要結合機構內老年人、工作人員情況,做好醫用口罩、電子體溫計、消殺藥品等醫用防護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工作。防疫物資儲備量應當滿足本機構30天滿負荷運轉需要。嚴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
二、加強疫情監測預警
(一)加強對住養老年人監測
1.養老機構應堅持每日居室巡查,用體溫槍早晚各為老年人測量1次體溫,并做好記錄。隨時關注老年人身體狀況,重點觀察有無發熱、干咳等癥狀,發現異常及時報告,并做好健康記錄。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應進行核酸檢測或提供核酸檢測相關證明報告后方可入住機構,重點加強對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體狀況監測。
(二)加強對工作人員監測
1.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應具備低風險人員證明(綠色健康碼),在每次進入養老機構時出示并接受體溫監測。外出購買生活物資、陪護老年人就醫等頻繁接觸外界的工作應由專人負責,重點加強對這部分人員發熱、干咳等癥狀監測,做好日常衛生防護并減少與老年人接觸。
2.落實養老機構核酸檢測“應檢盡檢”機制,所有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應接受核酸檢測。工作人員如出現咳嗽、咳痰、咽痛、頭痛、發熱等癥狀,或其接觸的老年人、探視人員及在機構外接觸的其他人員被醫學隔離觀察或核酸檢測為陽性,應及時報告養老機構負責人,做好自我隔離觀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觸過的人員。
(三)加強對探視人員監測
1.所有進入養老機構人員必須出示健康碼綠碼,并接受體溫監測。同時,需要提供近15日內的活動軌跡,如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逗留經歷的,不得進入養老機構。孤寡老人、遠郊農村人員等沒有條件申領健康碼的人員,符合低風險人員條件的,可出示加蓋社區(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紙質“健康碼”等證明(有效期14天)。
2.養老機構應控制探視人員的數量、活動區域和探訪頻次及時間,對探訪人員實名登記,必要時實行預約管理。具體探視要求參照執行《市民政局關于印發〈市養老機構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復工人員入院及探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發〔2020〕15號)。
3.如老年人與探視人員接觸后出現咳嗽、咳痰、咽痛、頭痛、發熱等疑似癥狀,養老機構在進一步確認老年人身體狀況的同時,應向區衛生健康或區疾控中心通報其近期接觸過的探視人員情況。
(四)加強對食品類物資監測
養老機構所需的食品類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應從未發現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規場所及渠道購買,避免采購自疫情高發國家和地區的進口冷鏈食品。安排專人根據食品安全要求負責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熱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觸。做好各環節時間、地點、接觸人員記錄,形成可追溯的鏈式管理信息。
三、加強疫情分類處置
(一)常規疾病處置
1.養老機構所在地區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風險等級期間,針對住養老年人非突發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機構內醫務人員處置、電話求助醫療機構、請醫療機構醫生會診等方式保守治療,暫不外出就醫。住養老年人出現咳嗽、咳痰、咽痛、頭痛等癥狀且無加重,并確認無流行病學史的(14天內沒有接觸過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沒有出入有確診或疑似患者社區或活動場所),可在機構內按常規疾病治療,暫不外出就醫。
2.住養老年人出現身體不適或疾病發作急需外出診療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癥狀),養老機構應及時與老年人和指定監護人溝通協商,由指定監護人或其他親屬陪同老年人到醫療機構就診并做好有效防護。指定監護人不在、且其他親屬無法陪同就診的,養老機構聯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機構工作人員做好有效防護陪同就診。
(二)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處置
1.養老機構住養老年人、工作人員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應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并根據疫情監測要求向區政府聯防聯控工作組報告,配合衛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開展醫學排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觸者(接觸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員等),落實“應檢盡檢”“應隔盡隔”,對密切接觸者實施14天集中隔離觀察,對可能波及的人員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2.發生疫情的養老機構應立即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落實人員、物資、車輛進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觸者外,機構其他所有人員均應在院內實施觀察,觀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觀察期間不得外出或探視。要在區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對相關場所及個人物品開展全面消殺,規范處置個人物品。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四、加強疫情常態化防控
(一)嚴格落實“四早”“五有”要求
加強監測報告責任制,指導督促養老機構安排專人加強應急值守,負責機構疫情監測報告。嚴格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要求,強化養老機構“有應急預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有防護物資設備、有醫護力量支持、有隔離轉運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以及突發應急情況的響應和處置。
(二)加強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過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手冊、播放宣傳片、微信平臺推送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見疾病尤其是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科學指導老年人、服務對象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提高健康素養。引導老年人自覺養成“一米線”、勤洗手、科學佩戴口罩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眼、鼻。
(三)堅持多病共同預防
1.加大對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種宣傳力度,引導入住老年人主動接種相關疫苗。養老機構要聯合相關醫療機構,加強秋冬季高發呼吸道傳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監測、分析和預警,及時應對處置相關疾病疫情,切實降低新冠肺炎與秋冬季高發傳染病疊加流行風險。
2.加強養老機構內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檔案,做好對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癥狀的監測,提醒慢性病長期服藥老年人要規律服藥,有身體不適及時告知護理人員。對老年人可能出現的健康問題做好預案,提前規劃好就診醫院、時間、乘坐車輛、出行路線、陪同人員、檢查項目等。
(四)開展環境衛生整治
1.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各養老機構要以居住房間、食堂、浴室、室內公共活動區域等為重點,加強環境衛生整治,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做到室內室外衛生整潔,垃圾分類“日產日清”。
2.嚴格按照規定落實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體表面和地面清潔消毒。要嚴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潔消毒、食品留樣等規定。公用衛生間需配備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有條件的可配備速干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備。
(五)加強心理疏導
1.依靠心理咨詢機構,及時提供專業服務。各養老機構要密切關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僅要通過一系列措施預防老人發生心理疾病;更要在發現老人有心理問題時,及時協助老人獲取有效的心理疏導。要積極聯系衛生機構,通過網絡、電話等形式為老人提供及時的心理咨詢服務,疏導老人心理問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責任落實。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管理責任、養老服務機構主體責任、養老服務機構員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責任。要認真履行民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職責,堅決避免懈怠松勁情緒;積極協調區衛生健康局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的疫情防控技術指導和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各養老服務機構要進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分工,做到人員到位、物資到位、場所到位。
(二)加強政策宣傳。通過政策解讀、開展培訓等多種方式,做好秋冬季節疫情防控政策的宣傳工作,確保機構及時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積極引導養老服務機構主動做好老年人及家屬政策解釋和心理疏導,爭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潛在的不穩定因素。
(三)加強預案處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間,指導并督促養老機構制定重大節假日期間的探視方案,制定春節期間養老護理員后備和輪崗方案,制定防疫物資儲備方案、人員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強督導落實。鞏固現有經驗做法,妥善運用聯防聯控機制,采取多部門聯合檢查、抽查回查、專項檢查等方式,推動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現場提出并督促其按時整改到位,并建立檢查臺賬做好記錄。
【篇2】養老機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鄉鎮(街道)民政所、各社會辦養老機構、各敬老院:
為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認真做好全區養老機構(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民政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監測預警和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導方案〉的通知》(民發〔2020〕 104號)、《安徽省民政廳關于扎實做好民政系統安全生產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民電〔2020〕 33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126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認識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鄉鎮(街道)民政所、養老機構(含敬老院)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抓緊在民政系統內補短板、強弱項、堵漏洞,切實繃緊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堅決鞏固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堅決持續打贏疫情防控這場硬仗。嚴格按照《淮南市民政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導方案》(淮民〔2020)117號)要求,以保障養老機構(含敬老院)內部安全為根本,進一步完善防控措施、鞏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彈。
二、進一步完善防控措施
1. 要強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層次對養老機構(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隱患進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清單,及時整改銷號,對好的經驗做法進行鞏固和推廣,扎實有力推動民政系統疫情防控工作,堅決守住民政陣地。
2. 要加強“人防”、“物防”工作。嚴格規范養老機構(含敬老院)人員出入管理,重點做好養老機構(含敬老院)外出員工、返院服務對象、 探視家屬等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嚴格執行佩戴口罩、查驗安康碼、測量體溫、清潔消毒、“一米線”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導民政服務對象強化個人防護,倡導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噴嚏時注意遮擋等良好衛生習慣。科學儲備口罩、體溫計、消毒藥品等防疫物資及其他與服務對象密切相關的應急保障物資,確保關鍵時刻調得出、用得上。嚴格落實物品防控措施,重點做好快遞包裹等各類物品的安全檢查和外包裝消殺,特別要加強養老機構(含敬老院)食品釆購監管,保證各類食材特別是進口冷鏈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證釆購人員全程防護、定期檢測,杜絕存在風險的人員或物品進入養老機構(含敬老院)。
3. 要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相結合。指導養老機構(含敬老院)嚴格按照“四早”原則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篩查,強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確保及時排查發現,可續穩妥處置可疑病例。不斷完善養老機構(含敬老院)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做好應急物資和生活物資儲備,全面開展傳染病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等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培訓,組織開展突發應急綜合演練,嚴肅信息報告紀律,著力提升養老機構(含敬老院)實戰能力。
三、 責任落實再強化
1.各鄉鎮(街道)民政所承擔起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 鄉鎮(街道)民政所要切實擔負起轄區內養老機構(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領導和監管責任,壓實養老機構(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按照區政府聯防聯控機制統一安排部署,扎實有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2.強化行業主管責任。局機關要根據疫情防控面臨的形勢,及時調整并制定養老機構(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學防控、精準防控上多指導,在抓落實上下功夫,充分發揮專業統領作用,推動養老機構(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證行業內今冬明春安全。
3.各養老機構(含敬老院)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各養老機構(含敬老院)要按照國家、省、市、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嚴格執行防控指南、工作規程,細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加強應急處置和科學防護,全力做好服務對象的生活照料、護理服務、 院內管控、衛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切實把防控責任和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四、 強化督導指導工作
區民政局成立督導組,局黨支部書記、局長孫家德負總責,抽調業務人員參加,對全市養老機構(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包保督導。針對督導中發現的問題,實行掛牌督戰,限時整改。對在貫徹落實 黨中央、國務院、省、市關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現重大問題的,及時將有關情況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調查,嚴肅追責。
【篇3】養老機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區校外培訓(托管)機構復工復課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通知精神和規定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指引。
一、復工復課前
1.什么時候可以復工復課?
即日起至2020年6月1日(第一批,繼后批次申請約每周一次),校外培訓(托管)機構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后,向主管部門申請復工復課驗收。驗收合格后,由主管部門通知復工復課。未經主管部門公示通知,校外培訓(托管)機構一律不得擅自線下復工復課。
2.如何保證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校外培訓(托管)機構要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好復工復課工作方案、應急處置預案;工作方案要明確復工復課前的準備工作和復工復課后一日的常規管理流程,應急處置預案要全面考慮到出現發燒、嘔吐、干咳和其他疾病狀況時,學生隔離、送醫等程序,要細化各項防控措施,責任到人。組織教職員工進行培訓、演練操作,確保每個細節、每個關鍵步驟落實到位。
3.哪些人群需要重點排查?
校外培訓(托管)機構要建立個人健康檔案,精準掌握每名師生員工返校前重點疫情地區旅居史和接觸史情況。對28日內從境外(含港澳臺)、疫情較嚴重地區返回師生員工,要提交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其中托管機構所有工作人員須核酸檢測陰性后才能上崗,相關人員可到就近醫療機構預約采樣進行檢測。
校外培訓(托管)機構經公示同意后開始運營,原則上只招收我區學校、幼兒園已返校上課的學生(憑學校、幼兒園返校復學健康證明招收),沒有學校、幼兒園證明的,要提前報主管部門審核后才能招收。
4.需要配備哪些物資和設施?
校外培訓(托管)機構要配備體溫計、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乳膠手套、工作服、鞋套、碘伏、洗手液、紫外線燈、空氣消毒機、消毒液等防護用品,以及感冒藥等藥品,并儲備一定數量,其中消耗品儲備量不低于正常使用3天的用量。托管機構要配備足夠水龍頭和設置1個相對獨立的健康觀察室(區),并做好通風、消毒。
5.家長要配合完成什么工作?
家長要根據公布已驗收合格的培訓(托管)機構目錄,選擇適合的機構參加培訓(托管),不能參加目錄外機構。要主動為培訓機構提供學生已返校復學證明,未返校復學的學生要提交健康申報卡,如實說明“兩史”情況。
二、復工復課后
6.如何做好場室清潔消毒管理?
校外培訓(托管)機構開始運營后,要定期開展物體表面消毒,特別是用餐場所、休息室、衛生間的清潔消毒。其中課桌椅、床圍欄、窗臺、角櫥、門窗把手、樓梯扶手、電話機、開關、洗手盆、坐便器、臺面等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每天至少早午各消毒一次。休息室內學生枕巾、被褥等每周換洗一次。要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首選自然通風,并確保排氣扇運轉正常。無法采用自然通風的,必須采用機械通風。如使用機械通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
7.校外培訓(托管)機構學生接送車輛應如何管理?
無空調的車輛應開窗通風,有空調的車輛到終點后應開窗通風;車內座椅、扶手等表面可參考上述第6點對物體表面進行消毒;車內空調濾網每周清潔消毒一次,濾網可浸泡于有效氯濃度為250mg/L~500mg/L的消毒劑30分鐘后用清水沖凈晾干后使用;無窗密閉的車輛,可在人員清空后用移動紫外線燈照射消毒1小時,或可用有效氯濃度為250mg/L~500mg/L的消毒劑噴霧消毒,作用30分鐘后,開啟空調外循環通風換氣。
8.如何實行封閉式管理?
校外培訓(托管)機構要安排專人負責,把好入口關,除從業人員和學生外,無關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進入機構。還要嚴格落實進入機構檢測體溫制度,做到逢進必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發現有發熱(測量體溫37.3℃以上,下同)、干咳、乏力等異常癥狀的人員,立即隔離觀察并按要求送醫就診。
9.校外培訓(托管)機構提供用餐、午休服務時,如何有效分隔分散學生?
根據實際實施分批分餐單向進食,人與人之間保持1米距離;就寢場所人均面積符合要求,就寢時人與人頭部之間距離盡量保持1米距離,盡量避免人員聚集,減少人員交叉。提供用餐的托管機構,廚房要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保證食品采購、加工過程符合規范要求,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品成品留樣制度。
10.校外培訓(托管)機構要如何落實員工健康管理?
要加強全體員工晨檢午檢和體溫監測登記,做好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報告工作,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門報告。若有員工出現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及胸悶等癥狀,應盡快到正規醫院(或發熱門診)就醫,禁止帶病上班。要加強員工疫情防范教育,所有員工上班前自覺實行體溫晨檢午檢,上班期間及上下班途中均要佩戴口罩,避免出入人員密集場所。進入機構時須進行體溫檢測、手消毒,更換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疫情期間,下班后盡量不外出,不得參與聚餐、聚會等聚集活動。
11.校外培訓(托管)機構如何合理確定招收學生人數?
要根據培訓(托管)場所面積合理確定招收人員的上限,嚴格防范人員高度聚集造成的疫情傳染風險。要求所有校外培訓(托管)機構學生人均室內面積不得低于3平方米,其中托管機構睡室人均面積不少于1.5平方米。
12.如何落實機構內學生健康管理?
校外培訓(托管)機構要掌握每一個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及時登記、跟進和通報有關信息。疫情期間,中小學生進入機構,必須接受體溫檢測和佩戴好口罩,并注意個人衛生健康;嚴格落實衛生措施,學生在進入機構后、離開機構前、餐前、便前便后、接觸垃圾后、使用公用物品后、觸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均要洗手。洗手時應當使用洗手液,在流動水下按照正確洗手法(七步洗手法)徹底洗凈雙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發現有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及胸悶等癥狀的學生,先行將其安置在健康觀察室,立即送轄區定點醫院就醫,同時通知家長,并協同家長通報至學生所在學校,登記好有關信息;做好學生因病缺勤及病因登記追蹤制度,發現呼吸道傳染病病例異常增多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13.如何確保食品安全?
提供用餐的培訓(托管)機構,廚房要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保證食品采購、加工過程符合規范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品成品留樣制度。每餐工作后,用清潔劑清潔各種廚具餐具表面,并用清水沖洗干凈,保持衛生;廚房地面可用有效氯濃度為250mg/L~500mg/L的消毒劑拖拭,作用30分鐘后,再用清水洗凈。加強餐(飲)具的清潔消毒,餐(飲)具應當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議學生自帶餐(飲)具。餐(飲)具去殘渣、清洗后,要用紫外線臭氧消毒碗柜或高溫加熱消毒碗柜等消毒,按照操作說明書使用;餐(飲)具消毒后要注意保潔。
14.怎樣做好健康教育宣傳?
校外培訓(托管)機構要設置醒目直觀的宣傳欄,或印發相應宣傳資料,宣傳新冠肺炎等傳染病防控知識,多渠道多形式讓從業人員、學生及學生家長掌握基本的衛生防病知識和防護技術。學校幼兒園要配合教育部門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引導學生到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托管,教育學生要配合培訓機構的健康管理。
15.校外培訓(托管)機構應當如何落實消防工作要求?
校外培訓(托管)機構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場室機構符合消防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不能復工復課。對員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撲滅初期火災及逃生技能。
【篇4】養老機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培訓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進復工復課工作,確保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有序推進,合理安排培訓機構復課計劃
1.實施機構復課嚴控制度。在中小學校全面復學之前,嚴禁任何校外培訓機構擅自進行線下集體活動,涉及與機構有關的所有集體活動仍然停止。一旦發現違規活動,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培訓機構經備案審核后在中小學全面開學后一周復課(具體以各省市通知為準)。
2.實施一校一策備案管理。按照“風險可控、有序推進”的原則,實現一校一策、屬地備案,做到復課前有準備、復課時有備案、復課后有監督。
3.實施復課條件檢查機制。培訓機構填寫復課申請(承諾)表(附件2)、防控方案(附件3)、教職員工信息登記表(附件4)、健康登記表(附件5)、健康監測表(附件6)。在確保主體責任落實到位、防控機構組建到位、復課防控方案到位、員工健康把關到位、防控物資準備到位、場所防疫消殺到位、安全工作保障到位等“七個到位”。
二、嚴格把關,落實培訓機構復課前準備要求
4.嚴格落實疫情防控預案工作。各機構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的組織管理、重點舉措、預警與應急等內容,細化責任,落實到人。預案培訓要到位,讓每一名員工熟悉突發事件處置流程,增強應急處理能力。
5.嚴格落實全員健康檔案制度。要全面掌握教職員工信息,詳實登記教職員工(包括外籍教職員工)基本信息和健康碼類別情況(附件4),建立“一師一表”健康檔案(培訓機構員工健康登記表(附件5))。教職工未經14天隔離觀察或健康監測的,不得上崗(附件6)。
6.嚴格落實員工返崗管控要求。要全覆蓋、無遺漏摸排員工狀況,充分利用“健康碼”,及時掌握動向,精準掌握健康情況。3月23日后武漢出來的教職員工由各鎮街負責到鎮街臨時觀察點進行咽拭子核酸檢測和血清IgG和IgM檢測。持有當地醫療機構健康檢測報告的,需到臨時觀察點現場核驗后可免于檢測。
7.嚴格落實清潔消毒工作。要按照《校園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與消毒指南(試行)》要求,建立清潔、消殺、監督、整改聯動機制,規范保潔清單及工作流程,在正式復課前,嚴格按規范對機構內傳達室、扶梯(或電梯)、走廊、教室、食堂、衛生間、會議室、教玩具、圖書等進行全面清潔消毒。
8.嚴格落實防疫物資儲備工作。根據師生員工數量,配齊紅外體溫檢測儀和口罩。按師生員工數、培訓次數,做好消毒液、消毒水、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資儲備。設立(臨時)隔離室,位置相對獨立,以備人員出現發熱等癥狀時立即進行暫時隔離。
三、規范到位,強化培訓機構復課后日常管理
9.嚴格規范人員出入。除本機構的員工和學員以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外培訓機構內。對進入機構的員工和學員進行體溫檢測,并做好登記。未取得健康碼“綠碼”的員工和不符合條件的學員,應予以勸返。相關人員須佩戴口罩,并嚴格測量體溫。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一律不得進入機構內。
10.實行員工分批報到制度。培訓機構骨干管理人員在復課前做好正式復課各項準備工作;其余教職工可采取電話、網絡在線等方式辦公,網上視頻方式進行復課前會議和線上備課。員工考勤使用指紋機考勤的,要全部停用,防止交叉感染。
11.實行健康動態監測制度。做好每日缺勤學員原因動向記錄,嚴格落實因病缺勤學員病因追查與登記報告制度,隨時進行監測,并根據情況進行處置。做好健康監測工作,每天記錄師生員工體溫、健康狀態、日常管理情況等內容(附件7、8),一旦發現員工、學員有發熱、咳嗽等不適癥狀,立即啟動預案,第一時間做好隔離,依規處置,及時通知屬地鎮街、社區。
12.科學合理安排培訓課時。按照不形成學員集聚的要求,科學合理安排培訓課程,適量減少課時,減少培訓頻次和人次。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易通風。
13.做好員工授課管理。機構員工在每次授課前要清洗手部、佩戴口罩(至少每人每天1個),需提前10分鐘到培訓教室,打開教室門窗,確保室內通風;上課期間不開展近距離交流、討論活動;課后要督促學員第一時間離開培訓場所。
14.做好學員上課管理。機構設置單一出入口,由專人負責學員出入管理,嚴格核對當天每一時段培訓學員名單,不屬于該時段培訓對象的拒絕進入。專人負責學員健康問詢、體溫監測、口罩佩戴、手部清洗等工作。學員報到不使用同一支筆簽到,由學員自行攜帶筆簽字或者刷卡簽到。
15.加強員工就餐管理。加強機構食堂疫情防控,除員工就餐外,不得提供學員就餐服務。食堂供餐時間進行調控,實行員工錯時就餐;食堂供餐時,原公共區域使用物品和個人自助添盛食品全部取消,由食堂專人提供;員工用餐時,按餐桌擺放序號依次就坐就餐;就餐期間,禁止二人以上同行和聚堆聊天;食堂供餐、用餐區域,實施定期消毒。
16.強化日常衛生清潔和消毒。按要求做好每日的衛生清潔與預防性消毒,確保工作學習環境清潔衛生,注意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暫停使用中央空調),每日通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暫停使用封閉、空氣不流通的教室。每天對門把手、電梯、按鈕、培訓教室等公用設施進行消毒并記錄,工作場所配備足夠的水龍頭、洗手液、干手紙和免洗手消毒液。妥善保管消毒劑,標識明確,避免誤食或灼傷。實施消毒處理時,操作人員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清運,并做好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17.強化培訓場所安全管理。具備單獨封閉管理條件的機構要實行閉環管理。同一樓宇(綜合體)同一個樓層有多家培訓機構辦學的,樓層所在機構要在復課之前通知物業管理部門,由物業管理部門統籌安排各家機構學員上、下課時間,做到錯時分流。
18.強化人員集聚活動的管控。機構要暫停各類線下的比賽、考級、評比、展示、研學等大型聚集性活動,嚴控教師員工外出交流、會議等頻次。積極對接機構所在的物業部門,加強學員上、下學期間機構周邊交通秩序管理,防止家長接送學員時可能出現的人員聚集。
19.強化宣傳教育和溝通工作。機構要通過多途徑多形式開展公共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對全體員工開展防控制度、個人防護與消毒等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師生員工防護意識,主動做好自我防護。加強行為規范引導,要求每一名員工和學員養成勤洗手習慣;注意衛生禮儀,嚴禁隨地吐痰,咳嗽、打噴嚏時用紙巾、衣袖遮擋口鼻;員工和學員間、學員和學員間交談保持適當距離。機構要及時做好學員培訓課程和學費等事項的溝通,保障機構正常平穩運營。
四、加強監管,建立培訓機構聯防聯控機制
20.落實機構主體責任。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屬地政府做好相關工作。實行疫情日報制度,各機構根據需要確定1名防疫聯絡員,按要求報備員工摸排情況和疫情情況。機構出現疫情的必須第一時間按規定程序報告。
21.建立聯防聯控機制。按屬地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各級政府、部門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教育、人社、市場監管、文旅、衛健等部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的要求,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下屬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工作。
22.強化部門督查責任。各部門要完善培訓機構管理聯防聯控機制,各司其職,加大督查力度。將機構返工人員管控、隔離防控、日常管理等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到位。組織開展復課備案情況專項督查,督促提高備案質量。建立“一對多”定期巡查機制,對復課和疫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3.加大違規處罰力度。嚴肅處理擅自提前恢復線下培訓以及防護措施不到位的機構,將機構列入“黑名單”,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對不按照要求進行報告、隔離的員工和學員,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限期改正。對發生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瞞報、緩報、謊報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機構,依法及時嚴格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并按照相關規定將不良信息記入其信用檔案,依法采取懲戒措施。
【篇5】養老機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根據民政部及省、市、區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應對秋冬季可能出現的疫情反彈風險,持續抓緊抓實養老服務領域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積極應對秋冬季可能發生的疫情流行,切實保障廣大老年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構建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一)制定應急處置預案
1.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新情況、新問題,健全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機制,完善養老服務領域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指導督促轄區內養老機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應知應會民政部《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門制定的有關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實各項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養老機構制定完善疫情常態化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責任到崗,責任到人。要針對出入管理、人員防護、內部管控、消毒隔離、疫情處置、物資保障等重點環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組織實施。當養老機構出現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時,養老機構負責人應立即向區民政部門、區衛生健康和區疾控中心報告,即時啟動應急預案。不得出現遲報、瞞報、漏報現象。
(二)加強防疫物資儲備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場所。各養老機構要根據實際,分級分類設立疫情處置應急物資儲備點,科學測算應急物資儲備量,綜合采取實物、協議等方式,備足醫用口罩、防護服、電子體溫計、消殺藥品等疫情處置應急物資。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和存放場所的安全管理,落實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險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強指導督促養老機構要結合機構內老年人、工作人員情況,做好醫用口罩、電子體溫計、消殺藥品等醫用防護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工作。防疫物資儲備量應當滿足本機構30天滿負荷運轉需要。嚴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
二、加強疫情監測預警
(一)加強對住養老年人監測
1.養老機構應堅持每日居室巡查,用體溫槍早晚各為老年人測量1次體溫,并做好記錄。隨時關注老年人身體狀況,重點觀察有無發熱、干咳等癥狀,發現異常及時報告,并做好健康記錄。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應進行核酸檢測或提供核酸檢測相關證明報告后方可入住機構,重點加強對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體狀況監測。
(二)加強對工作人員監測
1.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應具備低風險人員證明(綠色健康碼),在每次進入養老機構時出示并接受體溫監測。外出購買生活物資、陪護老年人就醫等頻繁接觸外界的工作應由專人負責,重點加強對這部分人員發熱、干咳等癥狀監測,做好日常衛生防護并減少與老年人接觸。
2.落實養老機構核酸檢測“應檢盡檢”機制,所有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應接受核酸檢測。工作人員如出現咳嗽、咳痰、咽痛、頭痛、發熱等癥狀,或其接觸的老年人、探視人員及在機構外接觸的其他人員被醫學隔離觀察或核酸檢測為陽性,應及時報告養老機構負責人,做好自我隔離觀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觸過的人員。
(三)加強對探視人員監測
1.所有進入養老機構人員必須出示健康碼綠碼,并接受體溫監測。同時,需要提供近15日內的活動軌跡,如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逗留經歷的,不得進入養老機構。孤寡老人、遠郊農村人員等沒有條件申領健康碼的人員,符合低風險人員條件的,可出示加蓋社區(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紙質“健康碼”等證明(有效期14天)。
2.養老機構應控制探視人員的數量、活動區域和探訪頻次及時間,對探訪人員實名登記,必要時實行預約管理。具體探視要求參照執行《市民政局關于印發〈市養老機構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復工人員入院及探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發〔2020〕15號)。
3.如老年人與探視人員接觸后出現咳嗽、咳痰、咽痛、頭痛、發熱等疑似癥狀,養老機構在進一步確認老年人身體狀況的同時,應向區衛生健康或區疾控中心通報其近期接觸過的探視人員情況。
(四)加強對食品類物資監測
養老機構所需的食品類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應從未發現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規場所及渠道購買,避免采購自疫情高發國家和地區的進口冷鏈食品。安排專人根據食品安全要求負責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熱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觸。做好各環節時間、地點、接觸人員記錄,形成可追溯的鏈式管理信息。
三、加強疫情分類處置
(一)常規疾病處置
1.養老機構所在地區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風險等級期間,針對住養老年人非突發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機構內醫務人員處置、電話求助醫療機構、請醫療機構醫生會診等方式保守治療,暫不外出就醫。住養老年人出現咳嗽、咳痰、咽痛、頭痛等癥狀且無加重,并確認無流行病學史的(14天內沒有接觸過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或疑似患者、沒有出入有確診或疑似患者社區或活動場所),可在機構內按常規疾病治療,暫不外出就醫。
2.住養老年人出現身體不適或疾病發作急需外出診療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癥狀),養老機構應及時與老年人和指定監護人溝通協商,由指定監護人或其他親屬陪同老年人到醫療機構就診并做好有效防護。指定監護人不在、且其他親屬無法陪同就診的,養老機構聯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機構工作人員做好有效防護陪同就診。
(二)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處置
1.養老機構住養老年人、工作人員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應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并根據疫情監測要求向區政府聯防聯控工作組報告,配合衛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開展醫學排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觸者(接觸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員等),落實“應檢盡檢”“應隔盡隔”,對密切接觸者實施14天集中隔離觀察,對可能波及的人員開展全員核酸檢測。
2.發生疫情的養老機構應立即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落實人員、物資、車輛進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觸者外,機構其他所有人員均應在院內實施觀察,觀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觀察期間不得外出或探視。要在區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對相關場所及個人物品開展全面消殺,規范處置個人物品。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四、加強疫情常態化防控
(一)嚴格落實“四早”“五有”要求
加強監測報告責任制,指導督促養老機構安排專人加強應急值守,負責機構疫情監測報告。嚴格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要求,強化養老機構“有應急預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有防護物資設備、有醫護力量支持、有隔離轉運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以及突發應急情況的響應和處置。
(二)加強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過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手冊、播放宣傳片、微信平臺推送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見疾病尤其是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科學指導老年人、服務對象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提高健康素養。引導老年人自覺養成“一米線”、勤洗手、科學佩戴口罩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避免用未清潔的手觸摸口、眼、鼻。
(三)堅持多病共同預防
1.加大對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種宣傳力度,引導入住老年人主動接種相關疫苗。養老機構要聯合相關醫療機構,加強秋冬季高發呼吸道傳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監測、分析和預警,及時應對處置相關疾病疫情,切實降低新冠肺炎與秋冬季高發傳染病疊加流行風險。
2.加強養老機構內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檔案,做好對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癥狀的監測,提醒慢性病長期服藥老年人要規律服藥,有身體不適及時告知護理人員。對老年人可能出現的健康問題做好預案,提前規劃好就診醫院、時間、乘坐車輛、出行路線、陪同人員、檢查項目等。
(四)開展環境衛生整治
1.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各養老機構要以居住房間、食堂、浴室、室內公共活動區域等為重點,加強環境衛生整治,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做到室內室外衛生整潔,垃圾分類“日產日清”。
2.嚴格按照規定落實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體表面和地面清潔消毒。要嚴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潔消毒、食品留樣等規定。公用衛生間需配備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有條件的可配備速干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備。
(五)加強心理疏導
1.依靠心理咨詢機構,及時提供專業服務。各養老機構要密切關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僅要通過一系列措施預防老人發生心理疾病;更要在發現老人有心理問題時,及時協助老人獲取有效的心理疏導。要積極聯系衛生機構,通過網絡、電話等形式為老人提供及時的心理咨詢服務,疏導老人心理問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責任落實。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管理責任、養老服務機構主體責任、養老服務機構員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責任。要認真履行民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職責,堅決避免懈怠松勁情緒;積極協調區衛生健康局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的疫情防控技術指導和醫療服務保障工作。各養老服務機構要進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責任分工,做到人員到位、物資到位、場所到位。
(二)加強政策宣傳。通過政策解讀、開展培訓等多種方式,做好秋冬季節疫情防控政策的宣傳工作,確保機構及時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積極引導養老服務機構主動做好老年人及家屬政策解釋和心理疏導,爭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潛在的不穩定因素。
(三)加強預案處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間,指導并督促養老機構制定重大節假日期間的探視方案,制定春節期間養老護理員后備和輪崗方案,制定防疫物資儲備方案、人員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強督導落實。鞏固現有經驗做法,妥善運用聯防聯控機制,采取多部門聯合檢查、抽查回查、專項檢查等方式,推動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現場提出并督促其按時整改到位,并建立檢查臺賬做好記錄。
【篇6】養老機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部署,切實做好我省校外托管機構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結合我省疫情防控相關工作情況,制定本指引。
●一、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舉辦的,受學生監護人委托在學校以外為學生提供就餐、午休場所,及放學后和節假日間提供托管服務的校外托管機構。
●二、組織保障和制度要求●
(一)加強管理和監督。各地黨委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強化轄區內校外托管機構管理與監督,指定有關部門對本工作指引落實情況開展監管及指導,并開展機構恢復營業前的條件查驗。
(二)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各校外托管機構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責任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負責人,切實做好人員健康監測、健康宣傳教育、環境衛生通風消毒、防護物資儲備等各項防控措施。多點經營的托管機構必須指定明確的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和工作聯絡人。
(三)建立聯絡機制。校外托管機構要主動對接學生家長、學校和屬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好溝通銜接。
●三、營業復工前準備●
(四)建立健康狀況臺賬。掌握復工前14天本機構工作人員和托管學生的旅居史和健康狀況,對于有境外及省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健康管理。鼓勵托管機構對全部員工上崗前開展核酸檢測。
(五)做好防護物資儲備。托管機構根據規模大小、學生及工作人員數量等實際情況,儲備足夠數量的疫情防控物資,包括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觸式溫度計、洗手液等。選定相對獨立、通風良好的區域作為健康觀察室(區),準備好人員健康登記表及臺賬。
(六)落實環境衛生清潔消毒。對機構內公共區域、學習室、午休室、飯堂、洗手間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潔消毒,徹底清理衛生死角。按照《廣東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空調通風系統使用指引》有關要求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潔消毒,加強各類場所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七)開展健康教育與技能培訓。開展工作人員疫情防控知識技能培訓,確保所有工作人員熟悉、掌握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人員健康管理●
(八)開展健康監測。加強對工作人員和學生的晨、午(晚)檢,重點監測工作人員和學生有無發熱(體溫≥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癥狀,嚴禁帶病返崗和參加托管。
(九)做好人員衛生防護。機構內工作人員應當佩戴口罩,做好手衛生,采用“七步洗手法”用流動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飯堂工作人員還應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潔,清潔消毒人員在配制和使用化學消毒劑時,應做好個人防護。要求托管學生按照正確的方法勤洗手。
(十)控制人員密度。機構內要求同一時段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4平方米。人與人之間保持安全距離,可能引起人員排隊聚集的場所均設置1米線,引導學生不追逐打鬧、不握手、不擁抱。
●五、重點區域防控管理●
(十一)機構入口。人員進入一律核驗身份和檢測體溫,通過劃定1米等候線、設立排隊緩沖區等方式,避免人員聚集。避免無關人員隨意進出機構。
(十二)生活學習場所。學習場所盡量保證學生單人單桌,每名學生前后左右間距保持1米,避免人員聚集,做到生活學習空間相對固定,接觸人員清楚。
托管機構提供用餐、午休服務時,要采取有效措施分隔分散學生,人與人之間保持適當距離。休息場所人均使用面積不宜小于3平方米,不得并床,可劃分成若干小單元管理,保持環境通風,盡量避免人員聚集,減少人員交叉。
(十三)飲用水設備與洗手設施。應對飲水設施進行必要的清潔,每天對出水龍頭至少消毒一次。要確保洗手設施運行正常,原則上按機構內同一時段每10~15名托管學生配備1個洗手盆,并備有足夠數量的洗手液、肥皂等,有條件的機構可配備速干手消毒劑或感應式手消毒設施。
(十四)洗手間。洗手間設置符合標準的便器。落實保潔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及時清洗地面,做好包括水龍頭、門把手等重點部位的清潔消毒,增加沖洗和消毒頻率。衛生間的洗手設施應完備,應配洗手液,有條件的使用感應式水龍頭,配備擦手紙或干手機。具體可參照《居家和公共場所衛生間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第一版)》執行。
(十五)空調。按《廣東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空調通風系統使用指引》有關要求管理和使用空調。機構內建議使用分體空調;如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可在回風口(管路)使用安全有效非化學消毒因子的空氣消毒裝置后采用回風運行,但仍需適當加大新風量。
●六、環境衛生要求●
(十六)加強環境清潔消毒。每天上下午各開展1次清潔工作,增加重點部位消毒次數。應當保持機構內環境衛生整潔,每日定期消毒并記錄。對門把手、桌椅、電腦鍵盤、鼠標、水龍頭、樓梯扶手、午休床圍欄、電梯間按鈕等高頻接觸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濕巾進行擦拭。室內地面清潔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消毒。定期開展空氣消毒,可采用紫外線燈照射或空氣消毒機消毒。
(十七)場所通風換氣。各類生活學習場所要加強通風換氣,每日通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也可采用機械排風。
●七、應急處置●
(十八)異常情況處置。機構發現體溫異常(≥37.3℃)或有其他癥狀(咳嗽、乏力等)的可疑病例時,應立即引導病例到健康觀察區域,并立即報告對應學校、所在的屬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配合排查,及時通知家長帶學生去醫院就診,機構內工作人員自行就診。就診時盡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
(十九)可疑病例處置。若2周內發生2例及以上可疑病例,除按上述第1條進行病例排查外,應在屬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或疾控中心的指導下開展相關工作。
(二十)出現疫情處置。機構學生或員工中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或聚集性疫情,應立即報告并啟動應急預案,在專業機構指導下采取相應疫情防控處置措施,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管理。對共同生活、學習的一般接觸者要及時進行風險告知,如出現發熱、干咳等癥狀時要及時就醫。
【篇7】養老機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為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要求,積極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做好學生返校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平安返校和校園穩定安全,根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全面做好開學前后校園的工作,及時有效地采取各項預防措施,保障學生平安返校,教學平穩運行,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緒,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
二、組織領導成立學生返校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生返校期間的預防、管控、科普宣傳、監管協調、掌控及及時報告、應急處置等工作。
組長:__副組長:__、__、__成員:學校分管學生工作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學生工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統籌協調學生開學返校工作。
三、主要職責不措施全面做好開學準備、宣傳不科普教育、和突發情況(事件)處置等工作。
(一)開學前全員排查分類處置1.學生工作部負責開學前排查統計。未接學校通知不得返校。學校全面通過班級QQ、微信群等各種渠道向學生和家長宣傳普及防治知識和防控要求,收集有無從外地返回、與外地人員接觸和有無發燒、干咳、乏力等癥狀的相關信息,由學生工作部匯總,做好開學準備。從外地返回、與外地人員接觸、有發燒、干咳、乏力等癥狀的同學在家自主隔離14日后方可報到。
2.學校做好返校學生信息統計,學生工作部做好食宿安排。
3.后勤處負責在建設留觀室,完成對校園尤其是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宿舍、辦公等重要場所的消殺任務。積極采購物資,配發洗手液一瓶。負責安排及送診車輛。
(二)報到時全員檢查妥善安排1.安全保衛處負責在學生進校門時測量體溫。車輛進入校園進行消毒處理。原則上禁止校外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的,實行嚴格實名登記,并測量體溫,一旦發現,實行倒查制,及時將接觸人員送留觀室觀察。
2.及時了解學生情況,對外地返回、與外地人員接觸和有無發燒、干咳、乏力等癥狀的同學送留觀室觀察。
(三)報到后全程防控及時處置1.堅持對學生晨測,體溫異常戒呈現有發燒、干咳、乏力等癥狀的同學安排到留觀室進一步觀察。
2.學生工作部對進入留觀室戒進行隔離治療的同學,每天通過電話網絡進行談心談話和心理疏導。
3.期間,各部門不丼行不必要的學生集會和大型活動。
4.安全保衛處負責做好防控期間的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把確保學生平安返校,保障校園教學生活秩序當作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
2.強化責任意識,及時掌握有關信息,做到早發現早處置,不瞞報不漏報。
【篇8】養老機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將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包括負責人、管理人員、培訓教師在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以及物業人員,以下簡稱員工)與培訓對象(以下簡稱學員)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和當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項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實復工復課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實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和有序復工復課,確保平穩過渡,逐步恢復正常培訓秩序。
二、全面細致做好復工復課準備工作
1.全員摸底調查。根據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返崗返學人員健康監測防控指導意見》(省疫情防控辦〔2020〕7號)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訓機構應在復工復課前組織全體員工、學員填報《校外培訓機構員工和學員健康申報表》(詳見附件4),做好師生健康全覆蓋監測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場所清潔消毒。正式復課前,校外培訓機構應根據省教育廳防控辦《校園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與消毒指南》(浙教防控辦函〔2020〕5號)要求,選用含氯類、過氧化物類等高效消毒劑或復合雙鏈季銨鹽類消毒劑,按照作用濃度和作用時間對各類教學、生活場所和食堂進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資準備。校外培訓機構要高度重視復課前后防疫物資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資保障工作機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機構規模,配備充足的防護口罩、消毒液、紅外測溫儀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發熱患者“臨時隔離”方案,明確隔離辦法、要求,條件允許的機構須在衛生疾控部門的指導下設置“臨時隔離室”;要熟悉就近定點醫院發熱門診聯系方式,做好應急處置預案。要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物資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確保防疫物資采購、驗收、入庫、出庫、保管等過程規范有序。要切實加強對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規范采購渠道,落實專人保管,加強業務培訓,明確操作過程,避免出現學員誤食,杜絕中毒、火災等事故發生。
4.實施“封閉式”管理。校外培訓機構要全面實施場所“封閉式”管理制度,嚴控人員進出,除員工、學員外,禁止其他人員進入培訓場所。所有進出培訓場所人員(含保安、保潔等)均須落實“身份核實→掃碼或亮碼+測溫→登記→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復課提示。校外培訓機構具體復課時間明確后,要通過“告家長書”等方式告知學員和家長復課時間以及復課后應注意的事項,確保平穩有序復課。
三、嚴格做好復課后疫情防控工作
1.實施錯時錯峰培訓。校外培訓機構要按照培訓學員的人數,錯時錯峰安排培訓場次和班級人數,切實防止出現校門口交通擁擠、學員和家長大量聚集等情況。停止舉辦任何進培訓場所的家長會和家長開放日等活動。
2.繼續實施“封閉式”管理。除本機構的員工和學員以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外培訓機構內。對進入機構的員工和學員進行體溫檢測,并做好登記。未取得健康碼“綠碼”的員工和不符合條件的學員,應予以勸返。相關人員須佩戴口罩,并嚴格測量體溫。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一律不得進入機構內。疫情防控期間,對外地來杭學習考察的團組,應婉言拒絕或請其推遲來杭。
3.嚴格衛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訓機構要參照《校園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衛生清潔與消毒指南(試行)》(浙教防控辦函〔2020〕6號),每天對培訓場所實施消毒。實施消毒處理時,操作人員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劑,明確標識,避免誤食或灼傷。每天做好各類教學、生活及工作場所(如教室、辦公室、公共活動區等)的通風換氣,嚴禁安排學員在密閉環境下學習和活動;嚴格執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內無新風的風機盤管系統暫停使用。
4.加強衛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訓機構要開展多種形式健康宣傳教育活動,利用現有的官網官微、走廊宣傳欄等平臺,普及衛生保健常識,依法依規開展科學防控。組織員工和學員學習省教育廳防控辦《校園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師生個人防護要點指南》(浙教防控辦函〔2020〕3號),指導員工和學員加強個人防護。要求每一名員工和學員養成勤洗手習慣,嚴禁隨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噴嚏時的衛生禮儀,人際交談應保持適當距離。
5.建立缺課登記追訪制度。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崗到課的員工和學員的健康狀況,對缺勤、請假、早退的員工和學員,落實專人每天做好電話、網絡訪問,了解其身體狀況,進行情緒安撫,提出健康建議,并記錄、匯總相關情況。
6.強化疫情防控應急處置。若發現有發熱等癥狀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訓機構應根據《校外培訓機構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預案》(詳見附件6),立即啟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聯系當地衛生疾控部門請求指導處理,協助開展相關調查處置工作。
四、嚴格遵守復工復課時間
1.復工時間。校外培訓機構復工專指機構員工復工,不含學員線下復課。
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落實XXX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企業和建設工程復工復產的通知》的“六個到位”要求,且通過“XXX市企業嚴格防控有序復工數字平臺”復工申請核準的,即可有序復工,同時須第一時間向屬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復工申請由屬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復工時間不得早于中小學校開學時間。
復工不等于線下復課。疫情防控期間,鼓勵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網上辦公、遠程辦公和居家辦公。校外培訓機構可利用復工時間做好線下復課的各項準備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進行線下復課。
2.復課時間。全市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復課時間不得早于中小學校開學時間,具體復課時間按省教育廳、市政府有關部署執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要充分認清當前疫情防控的嚴峻性、復雜性,強化“守土有責”的使命擔當,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把各項工作落實落細,增強主動性、前瞻性、科學性,構筑起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嚴密防線。
2.健全組織領導。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并成立相應的工作組。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盡快制定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培訓場所日常篩查機制、疫情防護措施、疫情處置機制,將防控工作抓實抓細。
3.加強聯防聯控。要建立與政府、醫院、社區、家長等多級防控工作網絡,各培訓機構應及時掌握屬地教育主管部門、衛生健康管理部門、疾控機構、就近發熱門診/定點醫院、所在社區的疫情防控人員名單及其聯系方式,暢通信息渠道,加強協同配合。
4.強化督導檢查。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力量,在復工復課前后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明查暗訪,重點加強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檢查指導。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虛作假、推諉扯皮、把關不嚴、不敢擔當、落實不力的要督促整改、嚴肅問責,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實處。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關要求,如與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則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執行。
【篇9】養老機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外托管機構、培訓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工作,督促各校外托管機構、培訓機構落實各項防控、安全措施,有效保護兒童的身體健康,2021年1月28日上午,大鰲鎮抽調衛生健康、教育、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8名工作人員組成2個聯合督查組,對全鎮重點場所校外托管機構、培訓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工作檢查。
每到一處,各督查組都通過查閱臺賬資料、實地檢查、詢問相關人員等方式,詳細檢查各校外托管機構、培訓機構防控工作、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情況,重點了解各機構新冠疫情防控、傳染病防控、食品衛生、學生安全等工作的組織管理、制度落實、兒童保健、疫情報告、應急處置、環境衛生、健康教育、場室設施安全等情況。特別是對校外托管機構、培訓機構的疫情防控、消防設備進行了全面檢查,重點對晨午檢、因病缺勤記錄、場所消毒記錄、傳染病預防和培訓、日常消防檢查等過程性資料對照標準逐項嚴格檢查,對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進行了督導,并了解疫情防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流程,對應急中的細節進行了專業性指導。督查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反饋,并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建議,要求限期整改。
此次督查,共對全鎮16個校外托管機構開展冬季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檢查。通過本次督導檢查,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促進各校外托管機構、培訓機構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嚴格按照標準不斷完善細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及冬春季傳染病防控工作,相關人員掌握必備的疫情防控知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精準落實好各項防疫措施,加強日常對場室設備安全管理,為兒童健康筑牢安全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