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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充分利用第一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緊緊抓住“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這個突破口,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取得群眾看得見的成效,根據《關于認真扎實做好“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任務對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組發〔2013〕58號)和《郴州市委印發〈郴州市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郴發〔2014〕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引,根據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部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和省、市相關規定,自覺踐行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結合我市作風大整頓“好作風建設年”活動,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四風”,嚴格落實“穩、準、狠、韌”的工作要求,邊學邊查邊整邊改,切實解決關系群眾利益、社會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暢通聯系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促進黨群干群關系“零距離”,構建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實現機關精神面貌明顯改進、服務效能明顯提升、發展環境明顯改善、群眾認可度明顯提高,促進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為群眾滿意工程,為推進“一化兩城三創四大”目標實現,加快郴州起飛步伐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步驟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認真研判我市專項整治工作面臨的形勢,主動對接中央、省委確定的34項專項整治任務,結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學制定全市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點,對于在基層表現不突出、已經有明確規定的作一般性問題整改,對于群眾有迫切要求的要重點整治。專項整治任務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協調配合單位認真梳理問題表現,摸清核實相關底數,對接省直部門實施方案,研究制定責任明確、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各縣市區要迅速啟動,對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風”方面其他突出問題,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推動責任單位具體實施。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進(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級各單位要按照專項整治工作的整體部署,認真抓好“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專項整治任務單項工作方案的實施,全面打好“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攻堅戰。市委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將通過專項督查、明查暗訪、電視問政、跟蹤問效和公眾評議等方式,加強對“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時發現問題、通報情況、曝光典型,對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單位,下達專項督辦函,責令整改,確保取得實質性效果。同時,要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推進會,聽取整治工作牽頭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情況匯報。對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專項整治任務,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開教育實踐活動專題民主生活會。
(三)總結檢查,評估驗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通過查看資料、現場檢查、座談了解、群眾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對整治工作成效進行抽查和評估,加強結果運用。堅持階段性與長期性相結合,在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和經驗的基礎上,常抓不懈,防止問題反彈、隱形異化。要將專項整治與建章立制相結合,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對于專項整治工作群眾滿意度不高、評估不合格的縣市區,責令繼續抓好整改落實工作,總結評估合格后,才能召開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對于專項整治工作評估不合格的市直單位,視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不過關,要延長活動時間直至通過檢查評估。同時,各地各單位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8月25日前上報市委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專項治理組(聯系電話:2871557;郵箱:qzbzxz@163.com)。
三、任務要求和責任分工
對中央、省委部署的34項和市委部署的3項專項整治任務同步推進。主要任務要求和責任分工如下:
(一)中央、省委部署的專項整治任務
1.整治文山會海、檢查評比泛濫
(1)從嚴控制會議。認真貫徹落實郴州市《關于進一步精簡文件會議和減少領導事務性活動的通知》(郴辦字〔2012〕59號),進一步精簡會議數量,提倡開短會、講短話;進一步完善會議制度,從嚴控制會期和參會人員規模,嚴禁以培訓名義召開會議;簡化會議程序,減少出席會議領導人數;嚴格會議經費管理,嚴禁辦會過程中的奢侈浪費。7月底以前,健全規范全市性會議審批管理制度,根據各地各單位上報情況,對全市性會議認真審核把關,實現2014年全市性會議數量在2013年壓縮50%的基礎上進一步減少。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 責任人:肖毅平
配合單位: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財政局
(2)從嚴控制各類文件簡報和內部刊物。抓好《郴州市黨政機關文件簡報計劃管理暫行辦法》(郴辦發〔2012〕25號)的落實,實行文件計劃申報制度,各部門須在每年3、6、9、12月將下一季度的擬發文件計劃報送市委辦、市政府辦審查備案。進一步精簡文件數量,下發的文件要結合實際、務求實效,要防止以信箋頭,“白頭”件等變通做法代替“紅頭”文件。對各類簡報和內部刊物進一步清理規范,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一個部門原則上只保留一種簡報”的規定。鼓勵各地各部門加強電子政務信息平臺的運用,逐步實現文件、簡報網絡收發和批閱。6月底以前進行檢查評估并及時通報。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 責任人:郭名亮
配合單位: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委宣傳部
(3)從嚴清理和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按照郴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表彰獎勵工作的暫行規定》(郴辦字〔2012〕85號)要求,制訂《關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對全市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實行總量控制,嚴格控制新增評比達標表彰獎勵活動的設置。對于必要的表彰活動,要嚴格評選表彰對象,嚴格制定表彰獎勵標準,嚴格審查表彰活動的經費管理。嚴厲整治以評比達標表彰為由拉贊助、收取費用、濫發錢物等現象。抓緊整改針對基層單位授牌晉級、“一票否決”項目過多過濫的問題。清理規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顯成效。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責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配合單位:市人社局、市糾風辦、市委宣傳部、市直機關工委、市國資委、市經信委、市民政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
(4)清理各類領導小組、議事協調機構。針對目前各類領導小組、議事協調機構、各類辦公室過多的突出問題,開展整治清理。嚴格控制各類領導小組和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切實規范市本級領導小組的設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責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2.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
(5)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對未實行開門辦公、首問負責、一次性辦結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責任人員實行問責。堅決杜絕利用便民服務謀取不正當利益現象,堅決查處行政審批和涉企檢查、收費中“吃拿卡要報拖”行為,堅決查處在項目審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行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察局) 責任人:楊賽保
配合單位:市直機關工委、市審計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物價局、市審改辦
(6)堅決打擊新聞敲詐行為。嚴肅查處以新聞輿論監督為名進行新聞敲詐、強拉廣告、索要贊助、約稿收費、有償新聞等行為。嚴厲打擊少數記者以“曝光”為名進行敲詐勒索、謀取利益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及時清退不符合新聞從業資質條件規定的采編人員。4月底以前對所有新聞從業人員輪訓一次,6月份對開展新聞敲詐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評估。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責任人:馬治平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廣播電視臺、郴州日報社
(7)切實整治“庸懶散”。按照《郴州市作風大整頓“好作風建設年”活動方案》(郴作發〔2014〕1號)和《“庸懶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郴紀〔2014〕1號)相關要求,大力整治機關干部“庸懶散”現象,對各地各部門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嚴厲整治工作作風自由散漫、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等行為,堅決整治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戲、觀看娛樂節目等現象。整治工作與“好作風建設年”活動同步安排部署。
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察局) 責任人:謝程鹍
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直機關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規范與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相關聯的中介機構、行業協會收費行為。對市本級與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相關聯的中介組織和行業協會的收費行為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與市直部門業務相關聯的咨詢公司、評估公司、評審中心和服務中心等中介組織進行重點清理,對違紀違規行為進行嚴肅查處,重點查處和打擊少數人“提籃子”的行為,為行政審批工作營造一個公平規范的環境。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從制度層面堵塞漏洞,規范市場服務秩序,構建長效機制,保障中介服務組織獨立、客觀、公正執業。6月底前開展專項檢查,8月底前進行評估驗收。
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察局) 責任人:李湘惠
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物價局、市審計局、市工商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9)精簡行政審批項目。在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和省委有關規定的基礎上,繼續采取并聯審批、集中審批、限時審批等措施,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實現審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層、方便企業、方便群眾辦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
牽頭單位:市委編辦 責任人:陳壽峰
配合單位:市政府辦、市發改委、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務服務中心
(10)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與開展收費專項檢查。繼續抓好網上政務服務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加強12342機關效能和優化發展環境問題投訴熱線建設,借助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平臺強化行政效能監督查處工作,規范涉企檢查、涉企收費、行政處罰工作;繼續推進收費專項檢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綜合評估。
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察局) 責任人:楊賽保
配合單位:市優化辦、市物價局、市財政局
3.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
(11)整治公款送禮行為。推進全市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建設節約型機關,嚴禁在一般公務活動中贈送或接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節日期間用公款送節禮;嚴肅查處索取、接受或以借用為名占用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財物。通過設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明察暗訪,查處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禮、違規收送禮金等行為。6月底以前完成總結評估。
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察局) 責任人:謝程鹍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直機關工委
(12)堅決糾正違規職務消費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紀委《違規職務消費和公款大吃大喝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實,著力糾正少數機關、事業單位領導干部職務消費隨意性大、鋪張浪費、公私不分等問題,有效扭轉過度職務消費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費之風。嚴格執行早中餐不飲酒,公務宴請不上高檔菜品和高檔煙酒、陪餐人員不得超過規定人數等相關規定。制訂全市國內公務接待、會議費、培訓經費管理辦法等制度。開展明察暗訪,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到私人會所活動的行為,公開通報一批違紀違規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總結評估。
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察局) 責任人:謝程鹍
配合單位:市直機關工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
(13)堅決糾正豪華鋪張辦晚會現象。認真整治造節辦會過多過濫、節慶演出奢侈浪費等問題,提倡節儉辦晚會和節慶演出。精簡各類節會,對各地舉辦的各類節會,嚴格晚會舉辦備案審批制度,把好立項關、預算關、審計關,堅決杜絕使用財政性資金或攤派資金造節辦會。6月底完善相關管理審批辦法。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責任人:馬治平
配合單位:市糾風辦、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文廣新局、市廣播電視臺、市文聯
(14)堅決糾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費等問題。抓緊制定出臺《招商引資活動管理規定》,規范境外招商引資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標準、禮品檔次、經費開支等內容。倡導務實節儉招商,嚴禁以招商引資為名用公款入住豪華酒店、舉辦奢侈宴請、游山玩水和贈送高檔禮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辦法,對一些重點單位列入專項審計年度計劃。7月底之前出臺相關規定。
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察局) 責任人:謝程鹍
配合單位:市直機關工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旅游外事僑務局
4.整治超標配備公車、多占辦公用房、濫建館所
(15)整治超標配備公車及公車私用。認真抓好《郴州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實施辦法》(郴辦發〔2012〕20號)的落實,對超編、超標配置的公務車輛及時按規定進行處置,堅決查處違規換車和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以及公車私用、濫用軍車警車車牌等行為。規范公務用車管理,在節假日對公務用車實行集中封存,嚴禁領導干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使用配備給領導干部的公務用車,積極支持、引導一些地區和單位在加強對公車監管方面的創新做法。嚴禁用公款為私家車加油和違規報銷加油費等行為。對違規配備公車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察局) 責任人:謝程鹍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交警支隊
(16)清理領導干部違規占用住房、辦公用房。認真落實《郴州市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實施方案》(郴辦字〔2013〕29號)的有關要求,加快整改全市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超面積使用辦公用房以及多處占用辦公用房,豪華裝修辦公用房、配置高檔辦公家具及辦公用品等問題。嚴禁領導干部長期租用賓館、酒店房間作為辦公用房。配備使用的辦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調離時應當及時騰退并交還原單位處理。暢通舉報渠道,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和專項督查及明查暗訪,抓緊對整改后閑置的辦公用房進行登記和清理。清理領導干部違規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辦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委辦公室
責任人:李五一、高愛國
配合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紀委(監察局)、市委機關行政處、市政府機關行政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7)全面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嚴格遵守《郴州市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實施方案》(郴辦字〔2013〕29號)的要求,5年內全市黨政機關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擴建、遷建和購置樓堂館所,已批準但尚未開工建設的樓堂館所項目一律停建,已經開工的但建設資金沒有明確來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進行整改,6月底之前突出抓好對存在問題樓堂館所相關項目的整改。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責任人:李五一、高愛國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紀委(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環保局、市審計局、市委
機關行政處、市政府機關行政處
(18)清理糾正黨政領導干部兼職取酬問題。嚴格按照政策法規要求對領導干部包括離退休老同志在企業和各類協會兼職并領取報酬的行為進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畢。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人:張軍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察局)、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民政局
5.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
(19)嚴格規范預算和支出。科學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財政預算,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預算,2014年市本級“三公”經費下降20%。嚴控會議費、培訓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差旅費等辦公性行政經費開支,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不得報銷任何超范圍、超標準以及與相關公務活動無關的費用。7月底前出臺郴州市《關于加強“三公”經費審計監督的意見》,加強“三公”經費審計監督,全面加大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政府投資審計力度,嚴肅查處“三公”經費支出方面違法違規以及因決策失誤造成損失浪費問題的單位和責任人。今年部門預算單位要公開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責任人:謝革非
配合單位:市審計局、市紀委(監察局)
(20)嚴格公務接待標準。嚴格執行《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的規定》(郴辦發〔2013〕2號),出臺《郴州市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從嚴控制公務接待開支,對各類公務接待嚴格審批、審計;減少迎來送往,下基層調研嚴格按照中、省、市改進工作作風有關規定執行。對部分市直單位2013年度公務接待經費管理和使用、規范公務接待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在8月底以前實施分析評估。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責任人:謝革非
配合單位:市審計局、市紀委(監察局)、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21)規范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管理。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的若干規定》(郴辦發〔2010〕14號),加強計劃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務審批。健全經費、任務聯動審批機制,憑任務批件報銷費用。嚴格控制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數量和規模,不能由企事業單位出資或補助,不能攤派、轉嫁出國(境)費用。加強對出國(境)任務執行情況的聯合監督檢查,黨員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要按程序審查備案。5月底前要對因公出國(境)情況逐一建立臺帳。
牽頭單位:市旅游外事僑務局 責任人:李黎明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察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
(22)整治違規設置“小金庫”。認真鞏固前階段“小金庫”專項治理成果,對“小金庫”治理情況“回頭看”,組織人員開展明查暗訪,發現線索突擊檢查,加大對違規設置“小金庫”的處罰力度。在更大范圍內公布舉報電話、郵箱,繼續實施舉報有獎政策,及時發現和查處違規設置“小金庫”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顯成效。
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察局)、市財政局 責任人:李湘惠
配合單位:市審計局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建立健全科學的評價體系,堅決叫停違背科學發展、盲目鋪攤子上項目的行為,堅決遏制盲目“造城”之風。正確處理穩增長與調結構的關系,著力促進“三量齊升”,突出生態文明建設。建立重質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實際開工的招商引資導向,制止和糾正招商引資水分多、虛假簽約、質量和效益不高、嚴重影響當地環境等問題,堅決查處制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假業績的問題。5月份對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評估。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 責任人:李五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統計局
(24)堅決糾正唯國內生產總值用干部問題。堅持和完善干部分類考評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機制,科學設置考核指標,把改善民生、社會進步、生態效益、清正廉明等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堅決糾正唯國內生產總值用干部問題。7月底前完成我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指標修訂完善工作。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人:張軍
配合單位:市人社局、市統計局
7.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25)堅決糾正征地拆遷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落實國家征地拆遷政策措施,規范征地拆遷程序,公開征地拆遷標準,嚴格依法拆遷,嚴肅查處以非法方式強行征地拆遷的行為,嚴肅查處補償款不按標準及時足額發放的問題。4月底前完成。
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責任人:陳一華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市房產局、市規劃局、市公安局
(26)堅決糾正損害涉農利益行為。認真落實中省強農惠農富農政策,開展各項涉農政策落實情況檢查,堅決糾正損害涉農利益行為,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惠農資金等侵害農民利益的問題,依法打擊利用虛假項目騙取國家惠農補貼的行為。加強農資市場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制假販假等侵害農民切身利益的違法行為。8月底以前完成檢查評估并形成專項整治工作報告。
牽頭單位:市委農村部 責任人:朱孝黨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察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移民局、市工商局
(27)堅決糾正涉法涉訴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依法依紀辦案,推進執法司法公開;規范司法自由裁量權,公正廉潔執法司法;規范執法辦案收費、涉案款物處置等行為,做到公正清正;嚴肅查處“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維護法律公平正義;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強判決的執行力度,對于少數惡意不執行法律判決的對象,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8月底前專項整治工作要取得明顯成效。
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 責任人:許秋生
配合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國安局、市司法局、市委610辦
(28)堅決糾正安全生產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和“一票否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事故,確保全市安全生產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穩中有降。嚴厲打擊、切實糾正各類違法和違規行為,嚴肅查處相關職能單位忽視安全檢查、執法不嚴、濫用行政權力、以罰代管等問題。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突出問題排查情況清單,并組織明查暗訪活動,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牽頭單位:市安監局 責任人:曾凡軍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煤炭局、市國土資源局、郴州煤監分局、市質監局、市經信委、市水利局
(29)堅決糾正食品藥品安全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5月底前出臺《郴州市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將出現過質量問題的食品藥品列入“黑名單”進行重點檢查,保證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加大對中小學校周邊商鋪及流動攤販的監管整治力度,維護好學生的食品安全。嚴肅查處相關單位在監督、查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以罰代管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
責任人:陳玲玲、李干弟
配合單位:市工商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農業局
(30)堅決糾正環境保護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強化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有悖于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土規定”,堅決落實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加大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力度,積極實施湘江防治第一個三年行動計劃,責令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停業整改達標,嚴肅處理縱容嚴重污染企業生產的單位或個人。嚴肅查處限制和干擾環境執法、違法生產和非法排污等行為。大力推動全市經濟由地下向地上轉變、由黑色向綠色轉變。5-6月份要開展專項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牽頭單位: 市環保局 責任人:李來華
配合單位:市工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
(31)堅決糾正發展教育事業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鼓勵優質教育資源合理分配;關心進城農民工子弟就學問題;著力解決學校在行使辦學自主權的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人員編制、人事聘用、職稱評審等;嚴肅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干預職稱評定,利用職務插手教材教輔選用、基建工程、校辦企業、招標采購等領域的問題;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嚴肅整治教育亂收費、中小學校在招生過程中收取建校費贊助費、亂辦班的問題,集中力量解決中小學校假期違規集中補課、教師在校外兼職授課等突出問題。8月底前專項整治情況要取得明顯成效。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人:周余武
配合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審計局
(32)堅決糾正醫療衛生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深入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對醫療衛生行業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行為,堅決打擊非法行醫,強化醫療質量管理。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整治醫療機構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治療、違規收費,切實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6月底前將整治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
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責任人:李干弟
配合單位:市物價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8.整治選人用人“三超兩亂”問題
(33)集中清理“吃空餉”、在編不在崗、編外大量聘用人員、返聘退休人員等問題。按照《關于清理整治不在崗國家公職人員的通知》(郴組〔2012〕9號)和《關于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借用人員清理和規范工作的通知》(郴組〔2012〕23號)文件要求,對我市在前階段開展的集中清理違規長期借調人員、“吃空餉”、在編不在崗等問題進行“回頭看”,對清理工作進行查漏補缺。根據省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對編外大量聘用人員、返聘退休人員進行清理規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責任人:謝考峰
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紀委(監察局)、市財政局
(34)查處超編制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等問題。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機構編制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湘紀發〔2013〕13號)、《嚴格機構編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的規定》(湘辦〔2013〕29號)的要求,繼續對超編制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超范圍分設黨政職務、隨意按年齡劃線調整配備干部、違反規定程序進人、違規配備秘書、調動工作不轉工資關系等問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組織力量對各縣市區和市直單位進行復核檢查、整改驗收。要切實加強制度建設,通過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嚴厲整治機構編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對借調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選調生,以及借調時間長達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員的清理糾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對領導干部違規配備秘書(聯絡員)的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對調動工作未轉工資關系的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 責任人:張軍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察局)、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市委部署的專項整治任務
1.規范村(社區)“三資”管理。針對村(社區)資金、資產、資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對村(社區)財務清查和村級組織成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嚴防侵占、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加強集體資產管理,建立集體資產資源臺帳和清查制度,上級主管部門要實時對集體資產資源進行清查;完善集體資產資源交易機制,對集體資產資源的處置,要堅持“民主決策、合理定價、公開交易”原則,通過交易中心公開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對“三資”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并對集體資產資源交易中心的運作予以規范。
牽頭單位:市農辦 責任人:朱孝黨
配合單位:市農經局、市民政局、市農業局
2.整治“混日子”、“守攤子”、“跑門子”、“亂班子”的問題,開展作風大整頓“好作風建設年”活動。在2012年突出“整作風”、2013年突出“轉作風”的基礎上,2014年突出“優作風”,重點圍繞解決干部職工“怎么干好”的問題,以整治“四風”為切入點,加強執紀監督,查究問責,按照“出重拳、下猛藥、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響工作作風轉變和工作業績提升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紀律好、干事創業好、公眾形象好”的干部隊伍。
牽頭單位:市紀委 責任人:李小華
配合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直工委
3.整治“公眾熱線服務不到位”的問題。主要是對公眾熱線服務存在的受理不規范、問題不解決、問責不到位的問題,不斷提升公眾熱線的權威性、公信力、信譽度,構建市作風辦和市長公開電話辦公室、市數字城管處理涉及干部作風問題投訴聯動機制,全面實現群眾訴求受理一體化、處理快速化的服務新機制,實現投訴舉報、受理登記、交辦督辦、查究問責、回復回訪、上下聯動、定期分析等一體化,“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成為群眾訴求的“傳聲筒”、社會和諧的“穩定器”、干群之間的“連心線”,真正解決聯系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牽頭單位:市長公開電話辦公室 責任人:朱付山、劉珍社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作風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是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確保活動取得實效的關鍵舉措。要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建立和落實領導責任制,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其他黨員領導干部要結合分工協助抓,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市委成立專項治理工作協調小組,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龔鳳祥同志任組長,牽頭負責和督促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要分別制定單項工作方案,逐一明確“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切實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標、有責任主體、有推進措施、有檢查評估、有完成時限、有監督問責。對照市委確定的專項整治任務,各級各單位要主動對號入座、對照檢查、自查自糾,結合本單位本系統實際,確定專項整治重點,實行一把手負總責的專項整治工作責任制,進一步細化專項整治工作目標、任務、方法、步驟、具體措施、責任處室和負責人、完成時限。市直各單位對照專項整治任務自查自糾的情況要在5月30日前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市委督導組組長簽字后報市委教育實踐活動辦專項治理組。
(二)強化監督,立行立改。在專項整治推進過程中,市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牽頭部門和配合單位要通過受理群眾舉報、隨機暗訪抽查等方式,對各單位自查自糾、邊整邊改的情況進行專項督促檢查。市委各督導組要將專項治理工作列入督導檢查的重要內容,將專項治理工作成效作為衡量所督導單位教育實踐活動成效和評價督導組自身工作是否盡責到位的重要標準,以真督嚴導、決不放過的工作標準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進,特別是要加強對關鍵部位、關鍵問題的督導,確保重點整改措施落實到位、重點整改目標順利實現。要堅持問題導向抓整改,邊學邊查邊整邊改,對于已經糾正的防反彈,承諾解決的要兌現,深層次問題敢觸及,新出現的問題不放過。要發揚“釘子”精神,深入剖析,找準癥結,以系統的思維、改革的辦法、勇于擔當的精神,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突破,不能淺嘗輒止、功虧一簣,要讓群眾感受到新氣象、新變化。
(三)開門整治,營造氛圍。要將群眾參與整治作為動力和壓力,以群眾滿意為目標和標準,敞開大門開展“四風”突出問題整治。各項專項整治工作的內容、目標、措施、時限、責任等,要及時在本地新聞媒體公示,通過一定方式向群眾公開,整治進展情況要開設“整改進行時”等專欄進行跟蹤。要讓群眾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給干部以壓力。要進一步暢通訴求表達渠道,接受群眾監督評判,對專項整治工作效果不明顯、群眾不滿意的,要研究癥結,進行“補課”。要通過宣傳引導,讓群眾積極參與進來,幫助我們把“四風”問題整改到位。要充分運用報紙、電視、互聯網等媒介,及時宣傳專項治理的經驗做法,集中反映群眾最關心問題的整改成果,讓群眾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到教育實踐活動帶來的新變化、新成效,為深化教育實踐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同時加大對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四)建章立制,查究問責。各專項整治工作牽頭部門和相關配合部門要把對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及時把專項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規范,建立完善防止同類問題反復發生、從源頭上進行治理的長效機制,不斷鞏固擴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問題“回潮”和“反彈”。同時,要把正風肅紀、查究責任貫穿于專項治理全過程。嚴肅查究問責,對作風不正的行為,堅決實行“零容忍”,加大查處、曝光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以嚴厲的問責懲處倒逼專項整治工作的落實,促進干部作風明顯轉變。
【篇2】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開展好全鄉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根據平江縣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平群組發〔2014〕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就深化“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將專項整治工作貫穿教育時間活動始終,圍繞中央、省、市、縣部署的整治任務,認真扎實做好任務對接、方案細化、責任明確、措施完善、統籌推進等各個環節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有力促進全鄉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
二、整治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不擔當、不負責、不作為”。堅決糾正不講誠信、不懂規矩、不守紀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問題;著力解決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變通等行為;堅決糾正換一任領導、變一套思路,新官不理舊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為;著力解決對待工作不敢擔當、不愿負責,遇到矛盾繞著走等問題;著力解決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當“太平官”、“逍遙官”等問題。
牽頭部門:作風辦
整改責任人:余團秋、蘇根麗
(二)整治文山會海、檢查評比泛濫。嚴格執行關于精簡會議和文件的有關規定,從嚴控制會議數量、會期和參加人員規模,嚴禁以培訓名義召開會議;簡化會議程序;嚴格會議經費管理,嚴禁套取會議資金。從嚴控制各類文件簡報和內部刊物。從嚴清理和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嚴厲整治授牌晉級過濫現象。
牽頭部門:黨政辦
整改責任人:蘇根麗、楊峰
(三)整治“庸懶慢浮奢”和“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過自查自糾、專項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訪、作風評議、作風問責等專項行動,堅決糾正拖拉疲沓、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吃拿卡要”等現象;嚴肅處置工作紀律渙散、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辦私事;通過“清網”根治工作時間上網娛樂、購物、炒股等行為。
牽頭部門:作風辦
整改責任人:余團秋 蘇根麗
(四)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認真執行有關規定,嚴禁在公務活動中贈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參與高消費等行為;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眾職工等不在此限)。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牽頭部門:黨政辦、財政所
整改責任人:曾要軍 楊峰 袁兵
(五)整治超標多占辦公用房。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辦公用房標準;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嚴格執行維修改造項目和標準,深入清理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超面積占有、使用辦公用房以及多處占用辦公用房,豪華裝修辦公用房、配置高檔辦公家具及辦公用品等問題;
牽頭部門:黨政辦 監察室
整改責任人:蘭課耕 余團秋 楊峰
(六)整治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
牽頭部門:黨政辦
整改責任人:全體中層干部
(七)清理整治機關、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吃空餉”問題,嚴肅組織人事紀律。通過單位自查、舉報反映、檢查核實等方式,清理長期曠工、超病假、事假,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以各種理由請假外出經商;多報、瞞報臨時用工人員數量,套取臨時工工資的人員。
牽頭部門:黨政辦
整改責任人:翁方平 張淑華
(八)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認真執行有關規定,嚴格“三公”經費使用管理,嚴禁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進行不必要的公務活動。嚴格公務接待標準,超標費用不準轉嫁攤派,不予公款報銷。嚴格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嚴肅財經紀律。
牽頭部門:鄉紀委 財政局
整改責任人:曾要軍 余團秋 楊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眾利益行為。
1、堅決糾正征地拆遷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補償款不按標準及時足額發放問題;堅決糾正損害涉農利益行為,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騙取惠農資金等問題;堅決糾正安全生產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不依法依規處理安全事故的問題;堅決糾正食品藥品安全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問題;堅決糾正環境保護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出臺有悖于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擾環境執法,縱容企業違法建設、違法生產和非法排污等問題;堅決糾正發展教育事業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接受學生及家長財物等問題,嚴肅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干預職稱評定、科研經費使用、招生名額分配等學術資源配置的問題和利用職務插手教材教輔選用、基建工程、校辦企業、招標采購等領域的問題;堅決糾正醫療衛生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醫藥購銷和辦醫行醫中的不正之風問題。堅決糾正侵占群眾利益、拖欠群眾錢款等行為,嚴肅查處克扣群眾財物、打白條、耍賴賬等問題。
牽頭部門:黨政辦 安全辦 國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 民政辦 聯校
整改責任人:蘭課耕 翁方平 楊曉東陳迎春
2、堅決糾正涉法涉訴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問題。
牽頭部門:區委政法委
配合部門: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局
(十)整治陳規陋習、借機斂財。堅決糾正和遏制黨員干部借生日祝壽、職務升遷、子女升學、添子添孫、喬遷新居、生病住院、開工開業等各種名目大操大辦,收斂財物。
牽頭部門:鄉紀委
整改責任人:余團秋 楊峰
三、整體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主動搞好與縣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的任務對接,明確工作任務和要求;在認真開展調研和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完善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及時下發,明確各部門單位的責任分工;召開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全面啟動專項整治工作。各牽頭單位要按照全縣的統一部署,成立專項整治專門機構,制定實施方案。
2、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督促各村、鄉直各單位按照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風”問題,針對專項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各單位對照實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在廣泛征求干部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從具體問題抓起,建立整改落實“臺賬”制度,實行逐個問題“掛號”、逐項內容“銷號”,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鄉教育實踐活動辦會同相關單位,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跟蹤問效和公眾評議等方式,加強對“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督查。重點檢查群眾關注度高、問題較多的熱點焦點部門、單位,及時發現問題、通報情況、曝光典型,對查找問題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顯的單位,下達專項督辦函,責令“補火”、“返工”,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3、評估總結階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單位對照整治方案進行內部評估驗收,專項整治工作未經評估總結驗收的,不能召開總結會,要繼續進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為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鄉黨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決定成立專項治理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專項整治活動的任務分解、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督促檢查、情況綜合、評估驗收。協調小組由紀委書記余團秋同志任組長,楊峰同志,鄒實強同志任副組長,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楊峰同志任主任,張淑華任副主任。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抓、負總責,真正把專項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實處。
2、嚴格工作標準。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準”“狠”“韌”的要求,打好專項整治攻堅戰,做到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確保抓一項成一項、改一項見效一項,特別是針對存在的問題,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動起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緊緊抓住制度建設這個根本,把對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及時把專項治理的好做法好經驗形成制度規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長效化、制度化。
【篇3】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意見,鞏固深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堅決糾正治理“四風”,根據市紀委《關于集中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XXX〔XXX〕XX號)文件精神,結合市委落實中央辦公廳督查組反饋意見整改要求,經局務會研究決定,在我局系統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全系統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鍥而不舍的抓好作風建設。堅持穩中求進、實事求是、嚴字當頭”對“四風”問題予以堅決查糾懲治,遏制“四風”問題反彈回潮,不斷鞏固作風建設成果,有力推動我局黨員干部遵規守紀、廉潔自律。
二、整治范圍
重點整治2016年以來“四風”問題,深入查擺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四風”陋習,緊盯嚴查 “四風”隱形變種,不斷深化作風建設。
(一)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會海的問題,這些問題導致干部疲于應付,沒有時間抓好落實。如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太多,要求參會人員范圍過大;發文把關不嚴,可發可不發的文件隨意性過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種不擔當不作為不盡責,表態調門高、行動落實少的問題。如熱衷于作表面文章,組織學習、部署工作習慣走過場、開大會、念文件、聽匯報,很少撲下身子調研和抓落實;對工作不重實效重包裝,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環節,搞文字政績等。三是是否存在群眾觀念淡薄,服務群眾的意識和本領不強。如對待群眾生冷干硬、消極應付,有的態度惡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調研和檢查考核層層陪同、層層加碼、實際工作蜻蜓點水,水分較大問題。
(二)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方面。一是公務接待超標準問題。如超標準接待、超陪同人數用餐、不按規定繳納伙食費用;假借接待活動等名義在公務活動中飲酒,變相同城吃請等問題。二是公款旅游問題。如“組織黨員活動”、“接受革命傳統教育”之名組織繞道“紅色旅游”問題;以考察學習、會議、培訓、參展、開展群團活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旅游問題。三是公車管理問題。如借用下屬單位車輛、公車私用、私車公養等問題。四是“隱形變異”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如簡單砌墻“四面墻”分割;在辦公室增加辦公桌椅虛達使用標準假象等問題。五是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如分批次、多地點變相操辦,不如實報告組織等問題。六是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服務對象宴請問題。七是變相違規公款吃喝的問題。如將大額發票拆分報銷;以節假日補助、集體活動聚餐等名義變相公款吃喝;利用機關灶違規接待等問題。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從2018年8月15日開始, 10月30日結束,具體分為深入自查、監督檢查、總結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糾(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屬單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層層動員部署,對照專項整治重點,認真開展全面自查。對2016年以來的“四風”問題進行清理,深入查擺問題,及時抓好整改同時形成書面匯報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報局政秘科。
(二)開展監督檢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紀律”,局黨組牽頭,聯合市紀委監察委第十紀檢組、政秘科、直屬機關黨委、財務等相關人員采取集中明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四風”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檢查,對各單位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查處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方面的“四風問題。
(三)全面總結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單位和局機關要通過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完善健全規范行為、防范和糾治“四風”問題的規章制度,鞏固專項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規范化機制。各下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總結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監督檢查。由政秘科、財務科牽頭,采取賬目倒查、痕跡倒查、發票倒查方式,對局屬各單位和局機關進行專項財務檢查;綜合運用明察暗訪、集中抽查、受理舉報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與重點檢查相對合、突擊暗訪與隨機回訪相結合的方式,盯緊盯牢重要節點、重點部位、重點人群,及時發現和掌握“四風”問題線索。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以市紀委微信公眾號“隨手拍”、“四風”舉報一鍵通、舉報直通車等形式,緊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變種問題,把監督的觸角延伸到社會每一個角落。
(三)加大問責力度。要堅持問題導向,嚴肅查處“四風”問題,實行“零容忍”,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嚴肅處理。對禁而不絕的“四風”問題,堅持露頭就打,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堅持現形就抓,層層剝開“四風”隱身衣;對頂風違紀“四風”問題,或“四風”問題禁而不絕的,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通過強化“一案雙查”,倒逼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到實處;對一些改頭換面的“四風”問題,要對提供場所、經費和報銷便利條件的相關單位及其責任人員作出嚴肅處理,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__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集中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__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局機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秘科,負責專項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單位要切實履行抓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 ,加強對“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領導和統籌部署。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三)強化協調配合。各單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時解決整治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任務逐項推進。
(四)強化問題整改。各單位要堅持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對自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如實上報的,可以從輕、從寬處理。同時,要針對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機制,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系統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體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錢、管人、管事,讓“四風”問題無法隱身,無處遁形。
【篇4】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開展好全鄉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根據平江縣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平群組發〔2014〕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就深化“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將專項整治工作貫穿教育時間活動始終,圍繞中央、省、市、縣部署的整治任務,認真扎實做好任務對接、方案細化、責任明確、措施完善、統籌推進等各個環節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有力促進全鄉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
二、整治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不擔當、不負責、不作為”。堅決糾正不講誠信、不懂規矩、不守紀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問題;著力解決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變通等行為;堅決糾正換一任領導、變一套思路,新官不理舊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為;著力解決對待工作不敢擔當、不愿負責,遇到矛盾繞著走等問題;著力解決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當“太平官”、“逍遙官”等問題。
牽頭部門:作風辦
整改責任人:余團秋、蘇根麗
(二)整治文山會海、檢查評比泛濫。嚴格執行關于精簡會議和文件的有關規定,從嚴控制會議數量、會期和參加人員規模,嚴禁以培訓名義召開會議;簡化會議程序;嚴格會議經費管理,嚴禁套取會議資金。從嚴控制各類文件簡報和內部刊物。從嚴清理和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嚴厲整治授牌晉級過濫現象。
牽頭部門:黨政辦
整改責任人:蘇根麗、楊峰
(三)整治“庸懶慢浮奢”和“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過自查自糾、專項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訪、作風評議、作風問責等專項行動,堅決糾正拖拉疲沓、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吃拿卡要”等現象;嚴肅處置工作紀律渙散、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辦私事;通過“清網”根治工作時間上網娛樂、購物、炒股等行為。
牽頭部門:作風辦
整改責任人:余團秋 蘇根麗
(四)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認真執行有關規定,嚴禁在公務活動中贈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參與高消費等行為;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眾職工等不在此限)。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牽頭部門:黨政辦、財政所
整改責任人:曾要軍 楊峰 袁兵
(五)整治超標多占辦公用房。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辦公用房標準;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嚴格執行維修改造項目和標準,深入清理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超面積占有、使用辦公用房以及多處占用辦公用房,豪華裝修辦公用房、配置高檔辦公家具及辦公用品等問題;
牽頭部門:黨政辦 監察室
整改責任人:蘭課耕 余團秋 楊峰
(六)整治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
牽頭部門:黨政辦
整改責任人:全體中層干部
(七)清理整治機關、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吃空餉”問題,嚴肅組織人事紀律。通過單位自查、舉報反映、檢查核實等方式,清理長期曠工、超病假、事假,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以各種理由請假外出經商;多報、瞞報臨時用工人員數量,套取臨時工工資的人員。
牽頭部門:黨政辦
整改責任人:翁方平 張淑華
(八)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認真執行有關規定,嚴格“三公”經費使用管理,嚴禁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進行不必要的公務活動。嚴格公務接待標準,超標費用不準轉嫁攤派,不予公款報銷。嚴格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嚴肅財經紀律。
牽頭部門:鄉紀委 財政局
整改責任人:曾要軍 余團秋 楊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眾利益行為。
1、堅決糾正征地拆遷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補償款不按標準及時足額發放問題;堅決糾正損害涉農利益行為,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騙取惠農資金等問題;堅決糾正安全生產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不依法依規處理安全事故的問題;堅決糾正食品藥品安全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問題;堅決糾正環境保護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出臺有悖于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擾環境執法,縱容企業違法建設、違法生產和非法排污等問題;堅決糾正發展教育事業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接受學生及家長財物等問題,嚴肅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干預職稱評定、科研經費使用、招生名額分配等學術資源配置的問題和利用職務插手教材教輔選用、基建工程、校辦企業、招標采購等領域的問題;堅決糾正醫療衛生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醫藥購銷和辦醫行醫中的不正之風問題。堅決糾正侵占群眾利益、拖欠群眾錢款等行為,嚴肅查處克扣群眾財物、打白條、耍賴賬等問題。
牽頭部門:黨政辦 安全辦 國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 民政辦 聯校
整改責任人:蘭課耕 翁方平 楊曉東陳迎春
2、堅決糾正涉法涉訴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嚴肅查處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問題。
牽頭部門:區委政法委
配合部門: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局
(十)整治陳規陋習、借機斂財。堅決糾正和遏制黨員干部借生日祝壽、職務升遷、子女升學、添子添孫、喬遷新居、生病住院、開工開業等各種名目大操大辦,收斂財物。
牽頭部門:鄉紀委
整改責任人:余團秋 楊峰
三、整體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主動搞好與縣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的任務對接,明確工作任務和要求;在認真開展調研和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完善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及時下發,明確各部門單位的責任分工;召開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全面啟動專項整治工作。各牽頭單位要按照全縣的統一部署,成立專項整治專門機構,制定實施方案。
2、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督促各村、鄉直各單位按照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風”問題,針對專項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各單位對照實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在廣泛征求干部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從具體問題抓起,建立整改落實“臺賬”制度,實行逐個問題“掛號”、逐項內容“銷號”,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鄉教育實踐活動辦會同相關單位,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跟蹤問效和公眾評議等方式,加強對“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督查。重點檢查群眾關注度高、問題較多的熱點焦點部門、單位,及時發現問題、通報情況、曝光典型,對查找問題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顯的單位,下達專項督辦函,責令“補火”、“返工”,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3、評估總結階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單位對照整治方案進行內部評估驗收,專項整治工作未經評估總結驗收的,不能召開總結會,要繼續進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為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鄉黨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決定成立專項治理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專項整治活動的任務分解、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督促檢查、情況綜合、評估驗收。協調小組由紀委書記余團秋同志任組長,楊峰同志,鄒實強同志任副組長,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楊峰同志任主任,張淑華任副主任。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抓、負總責,真正把專項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實處。
2、嚴格工作標準。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準”“狠”“韌”的要求,打好專項整治攻堅戰,做到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確保抓一項成一項、改一項見效一項,特別是針對存在的問題,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動起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緊緊抓住制度建設這個根本,把對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及時把專項治理的好做法好經驗形成制度規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長效化、制度化。
【篇5】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意見,鞏固深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堅決糾正治理“四風”,根據市紀委《關于集中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XXX〔XXX〕XX號)文件精神,結合市委落實中央辦公廳督查組反饋意見整改要求,經局務會研究決定,在我局系統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全系統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鍥而不舍的抓好作風建設。堅持穩中求進、實事求是、嚴字當頭”對“四風”問題予以堅決查糾懲治,遏制“四風”問題反彈回潮,不斷鞏固作風建設成果,有力推動我局黨員干部遵規守紀、廉潔自律。
二、整治范圍
重點整治2016年以來“四風”問題,深入查擺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四風”陋習,緊盯嚴查 “四風”隱形變種,不斷深化作風建設。
(一)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會海的問題,這些問題導致干部疲于應付,沒有時間抓好落實。如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太多,要求參會人員范圍過大;發文把關不嚴,可發可不發的文件隨意性過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種不擔當不作為不盡責,表態調門高、行動落實少的問題。如熱衷于作表面文章,組織學習、部署工作習慣走過場、開大會、念文件、聽匯報,很少撲下身子調研和抓落實;對工作不重實效重包裝,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環節,搞文字政績等。三是是否存在群眾觀念淡薄,服務群眾的意識和本領不強。如對待群眾生冷干硬、消極應付,有的態度惡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調研和檢查考核層層陪同、層層加碼、實際工作蜻蜓點水,水分較大問題。
(二)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方面。一是公務接待超標準問題。如超標準接待、超陪同人數用餐、不按規定繳納伙食費用;假借接待活動等名義在公務活動中飲酒,變相同城吃請等問題。二是公款旅游問題。如“組織黨員活動”、“接受革命傳統教育”之名組織繞道“紅色旅游”問題;以考察學習、會議、培訓、參展、開展群團活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旅游問題。三是公車管理問題。如借用下屬單位車輛、公車私用、私車公養等問題。四是“隱形變異”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如簡單砌墻“四面墻”分割;在辦公室增加辦公桌椅虛達使用標準假象等問題。五是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如分批次、多地點變相操辦,不如實報告組織等問題。六是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服務對象宴請問題。七是變相違規公款吃喝的問題。如將大額發票拆分報銷;以節假日補助、集體活動聚餐等名義變相公款吃喝;利用機關灶違規接待等問題。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從2018年8月15日開始, 10月30日結束,具體分為深入自查、監督檢查、總結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糾(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屬單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層層動員部署,對照專項整治重點,認真開展全面自查。對2016年以來的“四風”問題進行清理,深入查擺問題,及時抓好整改同時形成書面匯報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報局政秘科。
(二)開展監督檢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紀律”,局黨組牽頭,聯合市紀委監察委第十紀檢組、政秘科、直屬機關黨委、財務等相關人員采取集中明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四風”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檢查,對各單位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查處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方面的“四風問題。
(三)全面總結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單位和局機關要通過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完善健全規范行為、防范和糾治“四風”問題的規章制度,鞏固專項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規范化機制。各下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總結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監督檢查。由政秘科、財務科牽頭,采取賬目倒查、痕跡倒查、發票倒查方式,對局屬各單位和局機關進行專項財務檢查;綜合運用明察暗訪、集中抽查、受理舉報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與重點檢查相對合、突擊暗訪與隨機回訪相結合的方式,盯緊盯牢重要節點、重點部位、重點人群,及時發現和掌握“四風”問題線索。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以市紀委微信公眾號“隨手拍”、“四風”舉報一鍵通、舉報直通車等形式,緊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變種問題,把監督的觸角延伸到社會每一個角落。
(三)加大問責力度。要堅持問題導向,嚴肅查處“四風”問題,實行“零容忍”,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嚴肅處理。對禁而不絕的“四風”問題,堅持露頭就打,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堅持現形就抓,層層剝開“四風”隱身衣;對頂風違紀“四風”問題,或“四風”問題禁而不絕的,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通過強化“一案雙查”,倒逼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到實處;對一些改頭換面的“四風”問題,要對提供場所、經費和報銷便利條件的相關單位及其責任人員作出嚴肅處理,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__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集中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__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局機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秘科,負責專項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單位要切實履行抓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 ,加強對“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領導和統籌部署。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三)強化協調配合。各單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時解決整治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任務逐項推進。
(四)強化問題整改。各單位要堅持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對自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如實上報的,可以從輕、從寬處理。同時,要針對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機制,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系統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體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錢、管人、管事,讓“四風”問題無法隱身,無處遁形。
【篇6】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新野縣委辦公室印發(關于省委第七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方案)的通知》和縣紀委《新野縣關于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落實“四風”問題的督導檢查方案》(新紀文〔2015〕101號)要求,為扎實抓好 “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按照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要求,堅持著眼為民、利民、便民,堅決遏制“衙門”作風,提高為人民服務水平;堅持著眼激發基層創造活力,堅決遏制“文山會海”、檢查、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泛濫現象,切實解決工作只圖形式、不求實效的問題,解決對基層多頭考核、層層加碼問題;堅持著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實解決超標配備公車、多占辦公用房和住房、濫建樓堂館所和違規使用“三公”經費等問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堅持著眼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權力觀,切實解決政績觀錯位的問題,推動領導干部多做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堅決遏制侵害群眾利益行為,切實解決濫用職權、吃拿卡要、與民爭利問題。堅持用改革精神,對積弊已久的問題力爭取得突破。堅持以嚴明的紀律狠剎歪風邪氣,及時依法依紀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和市委九條規定的行為,為完成“大干新三年”的目標任務,推動郴州加速起飛提供堅強保障。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根據《新野縣關于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落實“四風”問題的督導檢查方案》(新紀文〔2015〕101號),重點圍九個方面的專項治理工作任務進行。具體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詳見住建局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分工表(附后)。
三、工作步驟
我局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摸清底數,制定方案。各專項整治工作牽頭單位要把所負責“四風”突出問題整治的完成情況,作為檢驗本單位(股室)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成效的標準之一,切實負起責任,協調配合單位,認真梳理問題表現,摸清核實相關底數,對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詳細具體、責任明確、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安排、推進措施和具體責任人、檢查評估、監督問責等,確保各項整治措施實在、管用、有效。各配合單位要積極參與,分工合作,確保形成工作合力。各單位(股室)要對照9項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結合單位(股室)實際,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辦法,協調推進,立行立改。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進。各單位(股室)要根據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見、查擺出來的問題,進行深入整改。對于部分當前已經在開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進,務求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對于還未開展的專項整治新任務、新要求,要盡快部署啟動,對照實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實;對于少數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進行一次“回頭看”,查找上階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進一步鞏固工作成果,嚴防已經基本整治到位的問題死灰復燃。局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會同相關牽頭單位通過專項督查、明查暗訪、跟蹤問效和公眾評議等方式,加強對“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時發現問題、通報情況、曝光典型,對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單位(股室),下達專項督辦函,責令整改,確保取得實質性效果。對重點整治工作的完成情況,局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推進會,聽取整治工作牽頭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專題匯報。
(三)總結檢查,評估驗收。各牽頭單位(股室)要經常組織力量通過查看資料、現場檢查、座談了解、群眾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對各單位(股室)的整治工作成效進行抽查和評估,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單位(股室)要持續深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項整治任務。要認真梳理專項整治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明確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的監督。各單位(股室)的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上報局專項治理小組。對于專項整治工作群眾滿意度不高、評估不合格的單位(股室),責令繼續抓好整改落實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為促“四風”突出問題的各項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整改到位,成立局“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局長陳天聚任組長,其他局領導為副組長,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張新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督促和指導等日常工作。
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相關股室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專項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積極與縣委縣政府相關牽頭單位聯系,爭取工作的主動性,要將各項整治任務再細化、再具體,在全局上下形成橫向聯合、縱向聯動、責任到人、一抓到底、層層抓落實的推進機制。各牽頭單位將各項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報送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各項專項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糾情況分別報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堅持開門整治,接受群眾監督。要將群眾參與整治作為動力和壓力,以群眾滿意為目標和標準,敞開大門開展“四風”突出問題整治。各項專項整治工作的內容、目標、措施、時限、責任等,要及時公示,通過一定方式向群眾公開。要讓群眾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要進一步暢通訴求表達渠道,接受群眾監督評判,對專項整治工作效果不明顯、群眾不滿意的,要研究癥結,進行“補課”。發揮正反兩方面典型的激勵和警示作用,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三)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治重點。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結合實際,對準問題,不走神、不散光。要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四風”問題和最不滿意的地方,找準專項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著力點。進一步摸實情、聽意見,明確整治重點,哪個問題突出就重點抓哪個。針對長期解決不好的頑疾問題,深入剖析,找準癥結,以系統的思維、改革的辦法、勇于擔當的精神,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突破。
(四)堅持嚴格要求,做好督導把關。要堅持高標準、嚴措施、鐵紀律,按規定、按程序、按步驟推動專項整治,防止走樣、變形、打折扣,切實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標準上不降低、力度上不減弱,把嚴要求、嚴標準落到實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善始善終、善作善成。對在專項整治工作中態度消極、措施不力、群眾不滿意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改正。
(五)堅持常抓不懈,建立長效機制。要堅持階段性與長期性相結合,在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和經驗的基礎上,常抓不懈,防止問題反彈、隱形變種。注意將專項整治與建章立制相結合的經驗,針對重點問題、關鍵環節,特別是在滋生“四風”、產生特權的制度機制上攻堅克難,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強化制度的剛性約束,從根本上整治“四風”突出問題。




